硕士论文重复率要低于25%。
硕士论文的重复率不能超过25%,这是最基本也是最低的标准。 硕士论文查重的重复率低于15%时,符合硕士论文查重的要求,可以不做任何修改直接申请答辩。
重复率低于20%的毕业论文是可以通过检测的,然后导师按照具体情况来审阅,如果没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同学可以正常送审或者答辩;其次,重复率在20%-30%之间的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时间不得超过十天,经导师复检合格后进行论文送审或答辩,而须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最后,如果重复率高于35%的,不能进行本次答辩,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然后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如果再次申请答辩的论文重复率还是高于35%,直接会取消学位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