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儒学的鼻祖,生活於春秋末期。他是我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孟子是战国儒学的代表,被尊称为“亚圣”,地位仅次於孔子。孔孟”的思想足足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荀子是与孟子同时代的儒家的另一位代表。 “而荀子亦是先秦孟子之后的最后一位儒学大师,他创立了博大的儒学思想体系,也为儒学在中国几千年的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同是儒家大师,同出儒门,为中国儒家学做出了杰出贡献,但三人在教育思想方面的观点却有所不同,我们不能武断地对他们观点的妄然作出对或错的判断,但是通过对三者进行一个比较、探讨,却有可能得出一些于我们有益的结果。一、“德”、“仁”与“礼”——教育价值取向之比较孔子的一生希望透过其学说,改变当时王道衰微,礼乐崩坏的现象,以求恢复周礼,重整受破坏的社会秩序。孔子的思想以“仁”为中心思想,“仁”就是指个人内在修养及感情的蕴蓄。“仁者,人也。”所谓“克己复礼谓仁”(《论语�6�1颜渊》)。“礼”是孔子思想学说的一个重要范畴。孔子曾经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6�1为政》)还说过:“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6�1八佾》)孔子认为,到了周代,“礼”发展得最完备,因此,他最为崇奉的是周礼他教育弟子的基本原则,是“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6�1颜渊》)。行为上恪守自己的名分就是守“礼”,越出自己的名分就是违礼。因此,孔子明确提出“正名”的主张,认为社会各阶层人士要按其本身身行事,不能有所僭越。他主张复礼,即恢复周礼。他认为“名不正,言不顺”,只有达到“复礼”和“正名”,便能达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6�1颜渊》)的和谐社会。他主张实行利民的德政,反对害民的苛政。孔子主张在位者须以身作则,躬行礼仪,故曰:“不能正其身,如何正人?”在上位者若能以身作则, 以德化民, 则不必靠刑罚杀人之方法来求治。为了达到德政的目的,他强调以教育作为施政的手段,要宣传忠君孝亲、奉公守礼,这是教育最为直接为政治服务的表现。孔子主张在位者须以身作则,躬行礼仪,故曰:“不能正其身,如何正人?”在上位者若能以身作则,以德化民, 则不必靠刑罚杀人之方法来求治。特别是在社会动荡不安的时候,不宜只用强制性的刑罚, 而应加强感化性的礼教。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论语�6�1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6�1为政》)“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道草,草上之风必偃。’” (《论语�6�1颜渊》)用严刑峻法治国,是孔子坚决反对的。他主张以德、以礼去教化民众,这样,“则民耻于不善而又以至于善也”。这是孔子所崇尚的治国必治本的至善之道。孟子是个理想主义者,他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和“德治”的思想,提出了“仁政”的主张。“仁”是其整个思想的最核心的范畴,它既体现了人道的原则,同时又为理想人格规定了多重内涵。在“仁”这一总范畴之下,孟子将其展开为仁、义、礼、智等具体的范畴。就其内涵而言,仁、义、礼、智既是主体内在的品格,又表现为行为的规范,它们从不同侧面展开了同一道德理想:仁的基本要求是爱人,引伸为一种普遍的仁爱精神;义表现为一种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上的自我意识;礼体现的是一种尊重伦理,注重规矩的价值取向;智反映的是理性的判断能力,它赋予主体一种自觉的品格。在这四重品格中,仁是最根本的,而义、礼、智是作为体现仁的精神所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提出的。孟子将仁爱的精神推广开来,即所谓“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 (《孟子�6�1尽心下》),体现于社会政治生活,仁道便成了仁政。作为德治的具体形式,孟子将道德的力量(即仁的力量)张扬到极致:“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孟子�6�1离娄上》)而且“仁人无敌于天下”(《孟子�6�1尽心下》)。在这里,是否实行仁政是国家兴亡,天下得失的关键所在,在仁道的无敌神威面前,一切非道德的物质因素都显得微不足道。而要推行仁政,就一定要重视用仁爱精神来教化百姓,因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6�1尽心上》)。他最欣赏的以德服人的典型是“七十子之服孔子”(《孟子�6�1公孙丑上》),其境界真正达到“中心悦而诚服”(《孟子,公孙丑上》)。由此观之,“仁”是孟子整个思想,更是贯穿于其教育始终的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