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09年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相关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德才兼备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05年8月31日以前获毕业证者),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凡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三、招生专业及名额招生专业见《辽宁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除法律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专业均可);招生名额为10人,其中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四、报名手续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 10日—31日 网址: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2日—14日 地点: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2、 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供):凡符合条件,并成功进行网上报名者,请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本人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200元。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可从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1、《辽宁大学2009年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2、《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1份3、《报考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1份五、考试时间2008年1月10~11日六、学习形式录取后为原单位委托培养脱产学习,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