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难找啊。。。怪不得没人回复。。这些东东可能对你用用。。。祝你好运!电子货币发展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基于协整的实证研究周光友(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1)摘要:通过统计分析,本文认为电子货币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主要有:现金比率,货币供给的"流动性",金融电子化程度以及货币电子化程度,它们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是不同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中国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有着两个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是替代加速效应,二是替代转化效应.两个替代效应的存在使电子货币并没有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反而导致了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这与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论相反.本文的结论也许可以用来解释近年来我国货币流通速度下降的原因.同时,电子货币通过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必然会到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必须加以考虑.关键词:电子货币;货币流通速度;货币政策效应;协整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周光友(1971,5-),男,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货币金融理论.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联系方式:地址:郑州大学升达学院国贸系 周光友(收)邮编:451191电话: 手机:(0)Email: (优先)2电子货币发展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基于协整的实证研究周光友(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1)摘要:通过统计分析,本文认为电子货币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主要有:现金比率,货币供给的"流动性",金融电子化程度以及货币电子化程度,它们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是不同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中国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有着两个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是替代加速效应,二是替代转化效应.两个替代效应的存在使电子货币并没有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反而导致了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这与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论相反.本文的结论也许可以用来解释近年来我国货币流通速度下降的原因.同时,电子货币通过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必然会到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必须加以考虑.关键词:电子货币;货币流通速度;货币政策效应;协整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支付方式,而且已经给传统的货币和金融理论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货币的快速发展,它对通货和存款的取代作用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我国的货币流通速度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这种变化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从理论上说,由于电子货币具有高流动性的特点,它对传统货币的取代必然会改变货币流通速度,从许多电子货币发展较快国家的实际数据来看,自电子货币出现以来,货币流通速度也变得极其不稳定,因此可以断定电子货币必然会对货币流通速度产生影响,至于这种影响程度有多大则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因而对此问题的研究不但可以从另一的角度解释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的原因,而且对提高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是:第一部分为文献综述,在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理论观点进行了简要的评介,并提出了本文的理论假设.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为电子货币与货币流通速度相关性的实证分析过程.第四部分是模型结果的分析.最后是全文的结论及政策建议.一,文献综述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如Internet)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1]货币流通速度则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货币流通的次数.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影响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的因素进行了研究.欧洲中央银行(1988)在《电子货币报告》中,认为电子货币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2]国际清算银行(BIS)对电子货币研究的一些报告在对各国电子货币的发展和应用情况进行介绍以及其风险和监管研究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影响的内容,并认为电子货币会加速货币流通速度.Survey of Electronic Money(1996),[3]Implications for Central Banks of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Money(BIS,1996年10月),Risk Management for Electronic Banking and Electronic MoneyActivities(BCBS,1998年3月),BIS于2000年5月和2001年11月分别出版了题为Survey ofElectronic Money Developments的两份报告,之后又于2004年4月出版了Survey ofDevelopments in Electronic Money and Internet and Mobile Payments.此外,国外3学者在对电子货币研究的相关文献中也认为电子货币会对货币流通速度产生影响.Berentsen, Aleksander, Kyklos (1998),在论述了电子货币产品的特征,并提出电子货币的使用将对货币需求,供给及货币流通速度产生影响;[4] Aleksander Berentsen(2002)讨论了电子货币对货币需求及其过程,货币流通速度,准备金需求,中央银行货币控制权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5] James A. Dorn(1996)认为,由于电子货币的存在及其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降低了中央银行控制基础货币的能力;[6] Susan M. Sullivan (2002)认为,随着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将限制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控制能力,使货币流通速度加快,铸币税收入减少,货币乘数发生变化等.[7]从国内来看,王鲁滨(1999),在分析电子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影响时认为,电子货币替代了通货使通货减少,从而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8]尹龙(2000)在分析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可控性方面的影响时认为,根据传统的货币理论,货币的流通速度基本稳定或有规律的变化,即是可预测的.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一个与最终目标相一致的中介目标的控制规模和程度.电子货币将使这一理论前提不再成立,它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是随机游走的,导致短期货币流通速度难以预测或预测的准确性受到严重影响.[9]董昕,周海(2001)在分析电子货币对货币需求时认为,电子货币的替代作用使流通中的现金减少,加快了货币的流通速度,也使利用现金进行交易的次数减少,如果支付数字化现金脱离银行账目,货币政策的关键因素-对中央银行的货币需求量将减少.[10]陈雨露,边卫红(2002)将电子货币引入费雪方程式,分析了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认为当电子货币逐步取代通货,尤其是在线电子货币的普及和发展.比特形态的电子货币以光和电作为物质载体,以接近于光速的极限在因特网上高速流通,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这导致短期货币流通速度难以预测或预测的准确性受到影响,费雪交易方程式有待进一步考验.[11]杨路明,陈鸿燕(2002)在分析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可测性和可控性影响时认为,电子货币的发展,正在使中介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日益下降.在可测性方面,货币数量的计算与测量,正受到电子货币的分散发行,各种层次货币之间迅捷转换,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加大,货币流通速度加快等各方面的影响.在可控制方面,来自货币供给方面的变化,加上货币流通速度的不稳定和货币乘数的影响,使货币量的可控性面临着挑战.[12]蒲成毅(2002)结合中国货币供应的实际,探讨了数字现金对货币供应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认为货币流通速度在初期(以V0为主)将随M0 趋向减少而呈下降的态势,而在后期E ,VE都将趋向增大,M1 的总量却将因其流动速度的极快以及向M0转化的总趋势,将导致其形态留存时间极短而总量趋向降低,则货币流通速度(以VE为主)将转而呈上升趋势,即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特征呈V字型.[13]张红,陈洁(2003)认为电子货币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率成为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非惟一因素.[14]唐平(2005)认为,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使不同货币需求动机间的边界变得不再明显,且货币的平均流通速度不断加快.[15]此外,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在分析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因素时,虽然没有把电子货币作为一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但在这些分析却中蕴含了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艾洪德,范南(2002)在对中国货币流通速度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时,得出金融发达程度是影响中国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主之一.[16]梁大鹏,齐中英(2004)采用金融相关率和金融创新度指标对我国1978-1998年间三个层次货币的流通速度进行回归来研究我国金融创新与货币流通速度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出我国的金融创新与MO和Ml的流通速度正相关,但是与M2的流通速度负相关.[17]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在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时,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但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学者对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仅仅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上,并认为电子货币会加速货币流通速度,从而加大4了中央银行控制基础货币的难度.在对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时,也很少考虑到了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影响,更没有把电子货币看作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纳入模型中,因此对电子货币与货币流通速度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相对缺乏.然而,从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结论中可明显看出的是,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这种影响应该随着电子货币的快速发展而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至于这种影响程度有多大则主要取决于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替代的深度和广度及其对货币流通速度的作用机制.国内外绝大多数学者一致认为,电子货币的存在和发展必然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然而,从我国电子货币发展的情况来看,特别是从1990年代以来,我国电子货币发展的同时,我国的货币流通速度却呈现出长期持续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广义货币的流通速度下降更为明显.因此,电子货币必然会加速货币流通速度的观点并不能解释我国电子货币与货币流通速度二者之间的这种此消彼长的相互关系.虽然,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很多,而这些影响因素的作用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时期也不尽相同,电子货币也只是其中一个,并且电子货币还不是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在电子货币发展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的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但是,一方面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有着越来越明显的趋势,而另一方面我国的货币流通速度却呈现出长期持续下降的趋势,电子货币与货币流通速度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电子货币的发展是加快还是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这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为了更好,更直接地揭示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影响的程度和作用机制,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协整理论方法和误差修正模型建立起我国1978-2000年间电子货币与货币流通速度之间的稳定关系,并对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二,模型变量选择和样本数据说明(一)模型选择本文在进行电子货币对中国货币流通速度影响的分析中采用的是协整的理论方法,它包括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两个基本内容.在本文的分析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是误差修正模型的使用.目前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的方法通常有Engle-Granger两步法和Wickens-Breusch一步法.本文选择Engle-Granger两步法来计算货币流通速度与其变量对短期冲击的效应.因为Engle-Granger两步法建立的误差修正模型含有短期动态行为,即含有差分项,所以可以用它考虑短期的冲击作用.而通过Wickens-Breusch一步法,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相对于一阶单整时间序列而言的长期静态方程,所以用它来说明长期货币流通速度与其变量在各层面的影响关系.就这三种公式的关系而言,协整关系说明该数列组之间的变化关系,长期静态方程说明它们之间的长期关系,而Engle-Granger两步法方程仅说明变量差分项之间的关系,因此前两者关系的反映更为重要.(二)数据指标选取有关中国货币流通速度数据指标和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影响因素的具体选取值,本文在附表1中已经列出.从国内外数据采集的情况来看,由于月度数据和季度数据难以获得,本文在计量模型中采用的是年度指标.为了保证模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变量个数选取就不能太多,同时不能出现指标间的复共线性.本文在选取数据指标时,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三个不同货币层次指标,目的在于更好地分析电子货币条件下,电子货币对不同货币层次的替代作用及其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影响.51,现金比率(M0/M2).1它表明现金占广义货币的比率,选择该指标的目的在于,随着电子货币的普及与应用,作为划分货币层次依据的流动性将逐渐消失,由于电子货币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它使M0,M1,M2之间差异趋向模糊,各货币层次之间的转换就不仅仅只在M0,M1,M2三者之间进行,亦即转换的内容和范围都扩大了,特别是向流动性小的金融资产(有价证券及其它金融投资品)转化,即沿M0,M1,M2,M3,…,Mn的脚码序号升高的方向转化.在电子货币时代,这种反向转化所需费用很少,所需时间几乎为零,因此,随着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货币层次形态M0,M1,M2,M3,…,Mn将存在逐渐沿脚码序号升高方向转化的趋势.这种变化趋势必然使流通中现金的数量减少,现金与广义货币的比率下降,从而降低货币流通速度.2,货币供给的"流动性"(M1/M2)2.它表明狭义货币供给相对于广义货币供给的比重.当M1/M2的值趋于增大,意味着代表现实流通的也即现实将用于购买和支付的货币在广义货币供给量中的比重相对上升,货币供给的流动性增强,货币流通速度加快;反之,当M1/M2的值趋于减小,则表明广义货币供给量中的准货币比重上升,货币供给的流动性减弱,货币流通速度下降.一般来说,在电子货币展的初期阶段,电子货币对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替代作用较为明显.因此如果我国的"流动性"指标的比率下降,则说明电子货币对我国现金和活期存款的替代作用较为明显,反之则反之.事实上,从我国的实际数据来看,该比率从1978年的81.9%下降到2000年27.6%.3,金融电子化程度.本文用(M2-M0)/M2来代替,其观点在于一国金融系统中非流通现金比重越大,该国金融电子化程度越高.在电子货币条件下,由于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的取代程度随着流动性的下降而减弱,因此电子货币对M0的替代作用也必然大于对M2的替代.这样,M0的下降就会使(M2-M0)/M2的比率上升,金融电子化程度也就提高.从我国的实际数据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中后以来,我国的金融电子化程度逐步提高,而这一时期也正是我国电子货币快速发展的时期.4,货币电子化程度(FA/M1).根据金融资产流动性的不同,可以把金融资产分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金融资产两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是那些可以用于直接支付的金融资产,它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根据货币层次的划分,可以近似看成狭义货币Ml.而投资性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较差,但它具有到期获得收益的特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准货币,有价证券及金融衍生工具.在电子货币条件下,由于电子货币不仅代替了流通中的现金和存款,而且使流动性较高的金融资产向流动性较低的金融资产转化的趋势.从而电子货币会引起交易性金融资产比重的降低和投资性金融资产比重的提高.为此我们可以用一国金融资产总量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数量的比率来反映货币电子化程度,这一指标可用公式表示如下:tttttMFAFATFAEML1//==其中:EM为货币电子化程度,FAT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数量,FA为金融资产总额.指标越大说明投资性金融资产数量的比例越大,则货币电子化程度越高,越小则说明货币电子化程度越低.从我国的实际数据来看,货币电子化指标在1994年后开始快速增长,这与我国从1995年开始使用电子货币,之后电子货币得到迅速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同时也说明,在此期间我国货币电子化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三,模型计算及其结果1 这里的"现金比率"指的是流通中的现金与广义货币的比率,与通常所说的现金比率(现金与流动性负债的比率)的涵义并不相同.2 这里所说的"流动性",与经常用来作为货币代用语的"流动性"概念的内涵并不相同.6(一)单位根检验在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须对变量的平稳性及其滞后期数进行检验.将拟用变量取对数后,利用EVIEWS3.0经济应用软件,采用ADF方法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LV0~I(C,1,2)**,LV1~I(C,1,1)**,LV2~I(C,1,1)**,LCR~I(C,1,1)***,LL~I(C,1,1)**,LFE~I(C,1,1)*,LEM~I(C,1,1)**其中,圆括号中中间数字为单整阶数,后一个数字为最佳滞后期数.*表示10%的水平下显著,**表示5%的水平下显著,***表示1%的水平下显著.(二)协整检验首先,我们以2LV为例进行协整关系检验.1,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关于货币tM2的流通速度tV2的对数tLV2对现金比率对数LCR,货币供给的流动性对数LL,金融电子化对数LFE与货币电子化对数LEM进行回归,并计算残差估计值以∧t .tttttLEMLFELLLCRLV1275.08815.10386.56330.18291.02+ + =(-4.7199) (-1.2526) (8.4015) (-2.0087) (1.1435)2R=0.9470 DW=0.9480tttttLEMLFELLLCR1275.08815.10386.56330.18291.0 + +=∧2,对残差估计值以∧t 水平值进行单根检验,检验结论如下表:表1 单位根检验情况Lag ADF统计值 临界值1 -2.6161-2.6889 ***-1.9592 **-1.6246 *2 -2.4182-2.6968 ***-1.9602 **-1.6251 *3 -2.262-2.7057 ***-1.9614 **-1.6257 *4 -2.1896-2.7275 ***-1.9642 **-1.6269 *0 -2.9625 -2.6819 ***7-1.9583 **-1.6242 *其中,***表示在1%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水平下显著,*表示在10%水平下显著.由上表可知,残差估计值∧t 序列是I(0)的,也就是说残差估计值∧t 序列是平稳的.从而,货币流通速度对数tLV2和现金比率对数LCR,货币供给的流动性对数LL,金融电子化对数LFE与货币电子化对数LEM之间是协整的.同理,可得到货币流通速度V1,V0的协整回归方程:tttttLEMLFELLLCRLV2039.01952.16626.31618.04955.11+ + =(4.5166) (-0.0679) (3.3378) (0.6973) (1.5979)2R=0.5382 DW=0.4286tttttLEMLFELLLCRLV4712.04378.17940.263759.414532.20+ + =(2.4423) (-5.4426) (7.6610) (-0.2632) (0.7250)2R=0.9119 DW=0.8816(三)建立误差修正模型1,如前所述,如果一组变量之间有协整关系,那么协整回归总是能被转换为误差修正模型.利用Engle-Granger两步法建立误差修正模型.tM2的流通速度tV2的对数tLV2对现金比率对数LCR,货币供给的流动性对数LL,金融电子化对数LFE与货币电子化对数LEM变成的平稳序列以及残差估计值1 t ,逐个删除上述方程中t统计值不显著的项,最终可得误差修正模型初步回归方程:∧+ = 124037.01780.13968.40595.0ttttLFELLLV(0.8506) (0.3212) (0.9313) (-3.2584)2R=0.6530 DW=2.1378同理我们可得货币流通速度V1,V0的Engle-Granger两步法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 = 114037.02821.02452.41110.0ttttLFELLLV(2.1098) (0.6754) (2.2637) (-2.2478)2R=0.5283 DW=2.1882∧+ += 105498.04723.313085.266037.31ttttLFELLLV(5.7981) (1.8301) (6.3852) (-2.4350)82R=0.2238 DW=0.62502,利用Wickens-Breusch一步法,最终得到如下回归方程:tttttLEMLFELLLCRLV2471.08407.21358.03417.26324.12 ++ =同理我们可得货币流通速度V1,V0的Wickens-Breusch一步法误差修正模型.tttttLEMLFELLLCRLV1908.02415.11524.02103.07861.11 +++=tttttLEMLFELLLCRLV3174.07562.29173.08324.07452.20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货币流通速度在V2,V1和V0三个层面上与现金比率,货币供给的流动性,金融电子化程度和货币电子化程度的影响关系如表2.表2 我国电子货币对货币流通速度影响变化率系数分析现金比率CR 货币供给的流动性L协整Engle-Granger两步法误差修正Wickens-Breusch一步法误差修正协整Engle-Granger两步法误差修正Wickens-Breusch一步法误差修正V2 -1.6330 2.3417 5.0386 4.3968 0.1358V1 -0.1618 0.2103 3.6626 4.2452 0.1524V0 -41.3759 0.8324 26.7940 26.3085 0.9173金融电子化程度FE 货币电子化程度EM协整Engle-Granger两步法误差修正Wickens-Breusch一步法误差修正协整Engle-Granger两步法误差修正Wickens-Breusch一步法误差修正V2 -1.8815 -1.1780 -2.8407 0.1275 -0.2471V1 -1.1952 0.2821 1.2415 0.2039 -0.1908V0 -1.4378 31.4723 2.7562 0.4712 -0.3174注:该表系数均为变化率影响系数四,对实证结果的分析(一)对现金比率(M0/M2)因素的分析1,模型结论.从表2中可看出,通过模型计算,其结论表明,总体而言中国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率在V0,V1,V2层面与现金比率成同方向变动的关系.这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较为迅速,它对通货(M0)存在着明显的替代效应.2,原因分析.中国的货币流通速度之所以在V0,V1,V2层面之所以与现金比率成同方向变动关系可能的原因是:一是电子货币对M0的代替作用较为明显,它一方面使M0的数量明显减少,另一方面,它也加速了M0向M1和M2的转化,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必然会导致M0的减少和M1,M2的增加,使现金比率下降,从而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二是9虽然现有的理论分析认为,电子货币对现金的代替必然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截然不同.主要是因为,从我国目前电子货币发展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尚处于电子货币发展的初期阶段,电子货币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相比还相对滞后,电子货币对M0的替代加速效应不明显,相反电子货币的替代转化效应则非常明显,两种替代效应的存在不但没有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反而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因此,电子货币对现金的替代并没有从整体上加快我国的货币流通速度.当然,需要说明的是,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的替代没有加速货币流通速度,只是在我国当前电子货币发展的阶段,电子货币的这种替代加速作用明显小于它的替代转化作用,从而从整体上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因此,这种现象的存在反映了我国电子货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同时也蕴涵了电子货币加速货币流通速度的诱因.(二)对货币供给流动性(M1/M2)因素的分析1,模型结论.从表3中可看出,通过模型计算表明,总体而言中国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率在V0,V1,V2层面与货币供给流动性成正向变动的关系.从我国的实际数据可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该比率从1978年的81.9%下降到2000年27.6%.与此同时,我国在此期间V0,V1,V2的流通速度也表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因此,该模型结论与实际是完全符合的.2,原因分析.长期以来,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电子货币是一种本身具有高流动性的货币,它对传统货币的取代必然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本文认为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实际上,电子货币自身具有的高流动性,并不意味着它对货币的替代就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电子货币对M1的代替,虽然能加速电子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的流通速度,但这并不是决定货币流通速度高低的唯一因素.我们知道,货币流通速度是指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周转次数,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除了货币的支付过程中的流通速度外,还会受到公众持币动机的影响.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他将公众的持币动机分为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三种,而前两种持币动机形成的货币需求是交易性的货币需求,而投机动机的货币需求是投机性的货币需求.电子货币的存在均会对这三种持币动机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货币流通速度,因此,它是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另一个因素,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因素.因此,我们在分析电子货币对公众持币动机的影响时,应从人们的持币时间和持币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持币时间来看,由于电子货币具有高流动性的特点,它的存在会使传统的货币层次模糊,从而使不同层次的货币之间的相互转化更为容易.因此,人们之所以持有电子货币主要是因为它能满足流动性偏好,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的替代也只是改变了货币的形态,并不意味着已经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此外,由于人们持有电子货币还可以给持有者带来各种便利,如支付便利,储藏便利和投机便利等,并且这种持币成本明显低于持有传统的货币,因此,人们会选择更多的持有电子货币.这样,从总体上看就会增加人们的持币时间,使货币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时间增加,从而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从持币结构来看,由于电子货币的高流动性及各货币层次之间相互转化极为容易的特点,人们要追求持有货币的高流动性也就没有必要一定要持有自身流动性很高的货币,持有自身流动性较弱但容易转化为流动性较高的货币也同样能满足高流动性的要求,而电子货币恰恰能满足人们的这种持币需求.另外,由于流动性较弱的金融资产往往能给持有者带来较高的收益,当持有高收益金融资产也不会影响持有货币的流动性时,人们没有理由不做出两全其美的选择.而这种持币动机必然会使人们减少对高流动性的货币M1的持有量,同时也会将高流动性的货币转化为收益率较高的货币,从而导致货币总量中高流动性的货币减少而流动性较低的货币量增加,亦即M1向M2转化.因此,电子货币对传统货币的取代从持币时间和持币结构两方面改变了人们的持币动机,从而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10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电子货币的快速发展,它对现金和活期存款(M1)的替代作用越来越明显,由于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相对滞后,可以说尚处于初期阶段,在这一阶段,电子货币对M1的替代作用要明显强于M2,因此,电子货币对M1替代必然会直接减少M1的总
先写电子商务的历史,在写对电子商务的认识,然后总结电商的优缺点,最后阐述电商的发展趋势
电子支付的风险及防范电子支付系统作为电子货币与交易信息传输的系统,既涉及到国家金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又涉及交易秘密的安全;支付电子化还增加了国际金融风险传导、扩散的危险。能否有效防范电子支付过程中的风险是电子支付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电子支付的主要风险1、电子支付的基本风险支付电子化的同时,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也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相关主体提出了挑战。电子支付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经济波动及电子支付本身的技术风险,也包括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系统中传统意义上的风险在电子支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经济波动的风险电子支付系统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活动同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它具有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无形化的特点,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风险扩散更快、危害性更大。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从而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2)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首先是软硬件系统风险。从整体看,电子支付的业务操作和大量的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软件系统完成。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和管理中的缺陷或问题成为电子支付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在与客户的信息传输中,如果该系统与客户终端的软件互不兼容或出现故障,就存在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此外,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也会形成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电脑系统停机等因素对不同行业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其中,对金融业的影响最大。发达国家零售和金融业的经营服务已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运行。信息系统的平衡、可靠和安全运行成为电子支付各系统安全的重要保障。其次是外部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性,又出于对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如聘请金融机构之外的专家来支持或直接操作各种网上业务活动。这种做法适应了电子支付发展的要求,但也使自身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外部的技术支持者可能并不具备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够能力,也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困难而终止提供服务,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威胁。在所有的系统风险中,最具有技术性的系统风险是电子支付信息技术选择的失误。当各种网上业务的解决方案层出不穷,不同的信息技术公司大力推举各自的方案,系统兼容性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下,选择错误将不利于系统与网络的有效连接,还会造成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甚至蒙受巨大的商业机会损失。(3)交易风险电子支付主要是服务于电子商务的需要,而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的交易由于交易制度设计的缺陷、技术路线设计的缺陷、技术安全缺陷等因素,可能导致交易中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电子商务活动及其相关电子支付独有的风险,它不仅可能局限于交易各方、支付的各方,而且可能导致整个支付系统的系统性风险。2、电子支付的操作风险银行的业务风险由来已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曾经组织各国监管机构较系统地归纳出几种常见风险,如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等。在传统业务中,这些风险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操作风险中,可能是信贷员没有对借款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资信调查,或者是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担保,没有认真审查就盲目提供担保,等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现有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范,比如双人临柜,比如制定和严格执行一整套贷款操作的规程,等等。传统业务中的风险大多跟技术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虽然对其他环节有影响,但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电子支付加大了风险,也使得其影响范围也扩大了,某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对整个机构,甚至金融系统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影响。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领域的进步所带来的潜在损失已经远远超过了受害的个体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影响到经济安全。这种情况与技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操作风险。电子货币的许多风险都可以归纳为操作风险。一些从事电子货币业务的犯罪分子伪造电子货币,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罪犯不仅来自银行外部,有时还来自银行内部,对银行造成的威胁更大。(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一些窃贼或因商业利益,或因对所在银行或企业不满,甚至因好奇盗取银行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甚至将盗取的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美国的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持枪抢劫银行的平均作案值是7500美元,而“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2)网上网上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互联网。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网上每年估计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网上黑客攻击即所谓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网上黑客攻击对国家金融安全的潜在风险极大。目前,黑客行动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操作系统,包括UNIX与windowsNT。因为许多网络系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安全漏洞,其中某些是操作系统本身的,有些是管理员配置错误引起的。黑客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修改网页,非法进人主机,进入银行盗取和转移资金、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的电子邮件等。(4)电脑病毒破坏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以NOVELL网为例,一旦文件服务器的硬盘被病毒感染,就可能造成NetWare分区中的某些区域上内容的损坏,使网络服务器无法启动,导致整个网络瘫痪,这对电子支付系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电脑网络病毒普遍具有较强的再生功能,一接触就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了,很快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会被感染的。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网络上病毒传播的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这对于电子支付的威胁同样也是致命的。鉴于电脑网络病毒破坏性极强、再生机制十分发达、扩散面非常广的特点,如何解决电脑网络病毒是当前电子支付监管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这些风险都可归纳为操作风险,跟技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在可靠性和完整性方面的重大缺陷带来的潜在损失”,电子支付机构操作风险包括电子货币犯罪带来的安全风险,内部雇员欺诈带来的风险,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带来的风险以及客户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其它组织如欧洲中央银行、美国通货管制局、联邦存款委员会等对电子支付机构的操作风险也做出类似或相近的描述。3、电子支付的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全球对于电子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在电子支付业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资格、电子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电子支付业务资格的确定、电子支付活动的监管、客户应负的义务与银行应承担的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各国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以网上贷款为例,就连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较早的台湾金融监管部门也没有相关法令规范这一新兴业务,其监管机构目前能做的只是对银行提交的契约范本进行核准。缺乏法律规范调整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要么司法者或仲裁者必须用传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工具来分析网上业务产生的争议;要么法官或仲裁者不得不放弃受理这类纠纷。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但是,消极地拒绝受理有关争议同样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法律规定的欠缺使得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在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方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用于规范业务及各方关系,而在电子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应该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在处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现有的法律总是更倾向于保护客户,为银行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美国1978年《电子资金转移法》规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ATM卡等借记卡服务的时候,必须向客户披露一系列信息,否则,银行要面临潜在的风险。而电子货币,特别是智能卡出现以后,智能卡是否需要披露同样的信息,即便是监管机构也无法立刻做出决定。因为两种卡的性能完全不一样,要求借记卡业务披露的信息可能对于智能卡来讲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有的时候,要求过于严格,造成发卡银行成本过大,又会阻碍业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后一旦出现争议或诉讼,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此外,电子支付还面临洗钱、客户隐私权、网络交易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这就要求银行在从事新的电子支付业务时必须对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认真分析与研究。4、电子支付的其它风险除了基本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外,电子支付还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结算风险等。(1)市场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此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的变动及主要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国家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间接引发市场波动,构成电子支付的市场风险。(2)信用风险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电子支付拓展金融服务业务的方式与传统金融不同,其虚拟化服务业务形成了突破地理国界限制的无边界金融服务特征,对金融交易的信用结构要求更高、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以网上银行为例,网上银行通过远程通信手段,借助信用确认程序对借款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有可能增加网上银行的信用风险。因为借款人很可能不履行对电子货币的借贷应承担的义务,或者由于借贷人网络上运行的金融信用评估系统不健全造成信用评估失误。此外,从电子货币发行者处购买电子货币并用于转卖的国际银行,也会由于发行者不兑现电子货币而承担信用风险。有时,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将出售电子货币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方不履行业务,就可能为发行人带来信用风险。总之,只要同电子支付机构交易的另外一方不履行义务,都会给电子支付机构带来信用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信用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制约电子支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3)流动性风险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一般情况下,电子支付机构常常会因为流动性风险而恶性循环地陷入声誉风险中,只要电子支付机构某一时刻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就存在流动性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人身上。发行人将出售电子货币的资金进行投资,当客户要求赎回电子货币的时候,投资的资产可能无法迅速变现,或者会造成重大损失,从而使发行人遭受流动性风险,同时引发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声誉风险往往联在一起,成为相互关联的风险共同体。电子货币的流动性风险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余额有关,发行规模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缺乏足够的清算资金等流动性问题就越严重。由于电子货币的流动性强,电子支付机构面临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的流动性风险。(4)结算风险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类金融交易,发达国家国内每日汇划的日处理件数可以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件。二、电子支付的风险防范1、电子支付风险管理步骤电子支付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和原理几乎是一样的,但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电子支付风险管理要求。目前,最为常见、最为通俗易懂的是巴塞尔委员会采用的风险管理步骤。以网上银行为例,巴塞尔委员会把电子支付风险管理分为三个步骤:评估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以及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实际包含了风险识别过程,不过,识别风险只是最基本的步骤,识别之后,还需要将风险尽可能地量化;经过量化以后,银行的管理层就能够知道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对银行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有多大。等等。在此基础上,银行的管理层要做出决定,确定本银行究竟能够忍受多大程度的风险。换句话讲,如果出现这些风险。造成了相应的损失。银行的管理层能不能接受。到了这一步风险的评估才算完成了。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比较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各样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度的采用。最后一个步骤即风险的监控是建立在前两个步骤基础上的,实际上是在系统投入运行、各种措施相继采用之后,通过机器设备的监控,通过人员的内部或者外部稽核,来检测、监控上述措施是否有效,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简单地说,风险的管理过程是技术措施同管理控制措施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的总和。整个过程同传统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差别并不是很大,但电子支付采用的新的风险管理措施需要同银行原有的内控制度相配合,同传统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相融合。2、防范电子支付风险的技术措施电子支付风险的防范还依赖许多技术措施。(1)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系统风险与操作风险。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电子支付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滤波和加密技术等,要加快发展更安全的信息安全技术,包括更强的加密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使正确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同时又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电子支付所存储的信息的非法访问和干扰。其主要目的是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对网络系统进行事前防护。主要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为了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通常设有三种防护设施。第一种是装在使用者上网用的浏览器上的加密处理技术,从而确保资料传输时的隐秘性,保障使用者在输入密码、账号及资料后不会被人劫取及滥用;第二种是被称为“防火墙”的安全过滤路由器,防止外来者的不当侵入;第三种防护措施是“可信赖作业系统”,它可充分保护电子支付的交易中枢服务器不会受到外人尤其是“黑客”的破坏与篡改。(2)发展数据库及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大型电子支付数据仓库或决策支持系统,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通过数据库技术或数据仓库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来支持银行决策,以决策的科学化及正确性来防范各类可能的金融风险。要防范电子支付的信用风险,必须从解决信息对称、充分、透明和正确性着手,依靠数据库技术储存、管理和分析处理数据,是现代化管理必须要完成的基础工作。电子支付数据库的设计可从社会化思路考虑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分析,以客户为中心进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不同银行可实行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控制关系、业务控制关系、人事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数据库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统计,统一授信的监控。(3)加速金融工程学科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金融工程是在金融创新和金融高科技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运用各种有关理论和知识,设计和开发金融创新工具或技术,以期在一定风险度内获得最佳收益。目前,急需加强电子技术创新对新的电子支付模式、技术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制、监管的调整。(4)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来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电子支付是技术发展的产物,许多风险管理的措施都离不开技术的应用。不过这些技术措施实际上也不是单纯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仍然需要人来。贯彻实施,因此通过管理、培训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脑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电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电脑信息网络的管理使用做出了规定,严格要求电子支付等金融业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操作和完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操作和良好运行。为此,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要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并要加强各有关人员的法纪和安全保密教育,提高电子支付安全防护意识。是要培训银行内部员工。由于电子支付是技术的产物,使内部员工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这些培训包括各种各样的方式,如专门的技术课程要求员工参加业内的研讨会、工作小组。同时,保证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有时间进行研究、学习,跟踪市场和技术的发展状况。二是对客户进行教育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银行的设备,出现问题怎么办,并通过培训向客户披露有关的信息,如银行主页上建立的链接点的性质、消费者保护的措施、资料保密的要求,等等,以此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防火墙是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的总称。采用防火墙可以将银行的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分割,使外部人员无法随意地进入内部网络。有的时候,还可以采用同样的技术将内部网络加以分割。这样,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人就无法随意进入其他部门,不同保密程度的信息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有的时候,不仅需要将网络分割,而且需要将实际的设备分开放置,集中保护。比如,将所有支持内部网络的关键设备、辅助设备(键盘、控制服务器的电脑)、防火墙等集中放在玻璃室(GlassHouses)里,限制外来人员进入这些地方,同时设置24小时警卫。如果由于地域和经营的需要,必须将一些设备分开放置,则可以设立几个玻璃室,采取同样的安全措施。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技术防范措施。比如,防病毒的技术措施,对于主服务器的管理,等等。这些措施技术成分比较大,需要银行管理部门加以格外的注意。同时,光有技术措施也是不够的,同样需要辅以相应的管理和内控措施。比如,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其他可以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聘请专家审查其专业技能,家庭背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债务历史,等等。而一些重要人物,比如,系统的管理员,由于他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任何电脑和数据库,也可能产生潜在的风险,对于这样的人则必须采用类似于双人临柜式的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等,手段来进行控制。3、加强电子支付立法建设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也使得立法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电子支付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也给立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为了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不但要提高技术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还要加强立法建设。针对目前电子支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相关的法律,以规范电子支付参与者的行为。对电子支付业务操作、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责任进行规范,制定电子支付的犯罪案件管辖、仲裁等规则。对屯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电脑犯罪、电脑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等也都要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支付环境。4、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其它方面技术安全措施在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也是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但电子支付的风险管理并不仅仅限于技术安全措施的采用,而是一系列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总和。(1)管理外部资源。目前电子支付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外部技术厂商参与到银行的电子化业务中来,可能是一次性的提供机器设备,也可能是长期的提供技术支持。外部厂商的参与使银行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技术水平,但这加重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为此,银行应该采用有关措施,对外部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比如,要求有权对外部厂商的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现技术故障或消费者不满意的时候,技术厂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考虑并准备一旦某一技术厂商出现问题时的其他可替代资源。作为监管机构,也需要保持对与银行有联系的技术厂商的监管。(2)建立健全金融网络内部管理体系。要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与保密,除了对工作环境建立一系列的安全保密措施外,还要建立健全金融网络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脑机房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是目前保障金融网络系统安全的有效手段。机房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而且还包括对机房内数据信息的管理、电脑系统运行的管理等,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信息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达到要求。(3)建立应急计划。电子支付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但可能会在瞬间内出现故障,让银行和客户无所适从。因此,建立相应的应急计划和容错系统显得非常重要。应急计划包括一系列措施和安排。比如,资料的恢复措施、替代的业务处理设备、负责应急措施的人员安排、支援客户的措施,等等。这些应急的设施必须定期加以检测,保证一旦出事之后,确实能够运作。5、加强电子支付的监管为确保金融秩序安全,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为了实现金融监管的多重目标,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应坚持分类管理、公平对待、公开监管三条基本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就是将金融机构分门别类,突出重点,分别管理;公平对待原则是指在进行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不分监管对象,一视同仁,适用统一监管标准,这一原则与分类管理原则并不矛盾,分类管理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强监测,但并不降低监管标准;公开监管原则就是指加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监管时需明确适用的金融机构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这也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网络条件下的监管规避现象较为严重,从而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国际差别给电子支付监管带来不便,适用于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国际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增强,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电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对电子支付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从汇率风险防范到金融动荡,从全球性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到金融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等,都反映了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是网络性、国际性金融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子支付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国内监管的措施和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1)国内监管措施。包括金融监管手段要具有前瞻性、预见性,以解决现有的滞后性问题;建立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将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电子支付监管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中央银行——中介机构——金融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采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主要监管手段,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亲临现场所开展的监管,非现场检查主要是指监管机关不在现场,而是通过报表和收集的各方面信息等对监管对象开展的监管。(2)国际监管的协调。包括建立电子支付条件下的汇率协调机制和国际统一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约束制度;协调控制网络国际短期资本的流动;防止国际性金融犯罪的监管协调;加强市场准入与金融风险监管的协调;协调对对冲基金之类高杠杆、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进行国际统一的金融监管立法。总之,电子支付将全球金融系统连接起来,使得金融全球化进一步深化,相应地使风险控制也需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展开。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运用已经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旅游业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已成为各国旅游业内人士所关注的热点。文章从旅游业价值链切入,分析了传统旅游业价值链的局限性,展现了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业价值链的构建及其新的特征,以便对我国的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旅游价值链的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旅游业价值链 当今社会正进入一个网络经济的时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电子商务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商业、贸易、营销、金融、广告、运输、教育等各领域的创新,并因此形成一个个新的产业,给世界各国企业带来了许多新的机会。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旅游企业、旅游市场和旅游消费者行为的变化,使传统的旅游经济和旅游企业受到冲击或影响。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旅游大国。当前,我国旅游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旅游产业的竞争力。产业价值链是目前世界上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模式,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方也出现了旅游产业价值链的发展趋势,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运用的普及,利用网络资源构建旅游产业价值链成为我国旅游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价值链概念 (一)产业价值链 价值链的概念最早由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他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营销、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价值链表示出来。一定水平的价值链是企业在一个特定产业内的各种活动的组合”。并认为一个企业最核心的竞争优势在于对价值链的设计,价值链传递的过程也就是产品不断增值的过程。 虽然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的价值链,但他同时指出价值链为一系列连续完成的活动。实际上他的后来者彼特·海恩斯(Peter Hines)将原料供应商和顾客纳入价值链,把价值链重新定义为“集成物料价值的运输线”,把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作为生产过程的终点,利润作为满足这一目标的副产品。另外,海恩斯的价值链强调基本活动的交叉功能,如在技术开发、生产作业和市场之间,并把信息技术归为辅助活动,从而形成产业价值链。 所谓产业价值链是指,在一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最初的矿产资源或原材料一直到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纵向链条。其中包括三个方面内容:首先,产业价值链是一种相关资料的组合;其次,这种组合不是无序的,而是要求围绕着某项核心价值或技术加以优化和提升;最后,对于产业价值链是否优化的判定标准应着眼于是否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资源的全部价值,即优化的标准是是否着眼于“结构”和“动态”,它的讨论对象是“环节”而不是“点”。 (二)旅游业价值链 根据产业价值链的概念,我们可以把旅游业价值链定义为旅游产品从供应到最终消费的一系列传递的过程,它一般由旅游产品供应商、传统旅游中间商或电子商务旅游中间商以及旅游消费者组成。 旅游产业价值链包括旅游资源、旅游产品、销售渠道、旅游者四个环节。从旅游资源到旅游者再回到旅游资源,每经过一个环节,价值链的价值便增加,最终的价值由旅游者实现。由于销售增加,使得营销渠道、产品、资本等加大投入,旅游业价值链的价值进一步增加。因此,我们将旅游者行为作为旅游产业价值链流程的核心与起点,整个价值增值过程可以归结为“需求—供应”的过程。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产业价值链分析 (一)电子商务给旅游业带来的机遇 “电子商务”这个词汇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流传开来的。旅游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与信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作为交易商品非物质化的旅游活动,在旅游市场中流通的驱动力不是具有物质形式的商品,而是有关旅游产品的信息传递引起的旅游者流动。从这一角度讲,旅游业的流通核心是信息。电子商务的引入,为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发展契机。 电子商务运用于旅游业仅有数年的时间,但其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信息时代旅游交易的新模式。2002年,全球旅游业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630亿美元,连续5年保持350%以上的增长速度。据世界旅游组织预计,未来5年旅游电子商务将占全球所有旅游交易的25%,而旅游电子商务在电子商务中的比重将达到20%~25%。 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网站从1996年开始出现,到目前,具有一定旅游资讯能力的网站已达5000多家。其中专业旅游网站300余家,主要包括地区性网站、专业网站和门户网站的旅游频道三大类。地区性网站主要是当地景点、景区风光的介绍,总体实力较差,信息量少,效益难以保证。专业旅游网站主要开展旅游中介业务,包括传统旅行社建立的网站和专业电子商务网站两类。前者有中青旅网、国旅网等。康辉旅行社还开通了国内第一家出境旅游网站,介绍出境旅游报名参团、办理护照、签证、边防、海关等知识。后者比较成功的有携程旅游网、e龙网、华夏旅行网等。 电子商务是我国旅游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国家旅游局对此高度重视。2000年底,国家旅游局启动了金旅工程,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将旅游电子商务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规划的轨道,支持国内旅游企业、旅游目的地的电子化转型。 (二)电子商务对旅游业价值链的构建 1.传统的旅游业价值链 旅游产业是以关联协作为特征的产业。传统的旅游价值链从旅游目的地供应商开始、经旅游批发商,再由旅游零售商出售给客源地旅游者(如图1)。 从图1可以看出,旅游业价值链可以分为三大部分,整个价值链呈现块状,每一块又呈顺序鲜明的线型。独立运作的商业性旅游机构是价值链的主体。各项旅游活动都是由旅游者、旅行社、旅游批发商、当地旅行商、旅游中介以及目的地的旅游服务企业相互协调完成,而且整个流程具有固定的顺序,缺一不可且不可逆或跳跃,这就导致传统的旅游价值链信息流动缓慢,程序灵活性差。这是一种按顺序连接的固定链,和生物链相同,中间某一环节阻断就会导致整个链条解体。 传统旅游业价值链右边的分支,即由商业性旅游机构组成的价值链的主体部分,主要关注旅游产品交易的达成,而不甚关心目的地旅游信息的提供。而左边的分支,即由目的地机构组成的部分则相反,主要负责目的地旅游信息的提供而不关心旅游交易。这两部分显然是分离的,很少有合作或相互联动。旅游业是一个生产供应与消费距离跨度较大的产业,一方面,旅游消费者不了解旅游企业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旅游企业也不了解旅游消费者的需求,这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延误。 2.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业价值链构建 网络经济的发展重新定义了旅游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竞争与合作的内涵和形式。Jefferey F.Rayport和John J.Sviolda于1995年提出了开发虚拟价值链的观点,认为当今每个企业都在两个世界中竞争,即管理者可感知的物质世界及由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后者指电子商务这一新的价值增长点。两条价值链增值的过程基本上是不同的,实物价值链是由一系列线性连续的活动构成,虚拟价值链是非线性的,有潜在的输入输出点,能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和分布的矩阵。旅游业电子商务化对企业之间传统价值链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旅游目的地直销网站大批建立的同时,涌现出一批新兴的电子旅游中间商一专业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新的旅游价值链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平台,以互联网为媒介,克服了传统价值链的弊端(如图2)。 电子商务环境促使旅游业价值链网络化,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为中心呈网状分布,无明显的顺序性,整个链条中各个部分可以交叉跨环节联系,信息传递速度快、损耗少。 其中,旅游者、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与其他五个节点部分均有直接连接途径,使过去的直线性信息流变为以上述三部分为中心的星状结构(如图3)。 新的旅游业价值链在克服了传统价值链弊病的同时,也展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1)合作动态化 新的旅游业价值链中,每个节点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到达其目的节点。因此,对于每个旅游企业来说,在信息高速流动的情况下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并保持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是一种挑战。显然信息空间中的大部分合作关系都呈现整体性,以信息流通为桥梁,寻找成本最低的合作伙伴,而且其合作关系只能维持到双方目标实现之时。因此,各个企业会在信息空间中不断“穿梭”,寻找合适的合作关系、合适的时机和合适的细分市场及市场条件。 合作伙伴的有效选择直接影响着旅游业价值链的价值增值,利用协调理论对企业间的依赖关系进行了分析,从单程旅游价值链整体最优的角度,提出一种基于相互依赖的合作伙伴组合选择方法,从而提高旅游业价值链中各节点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2)产品定制化 电子商务的介入,对于游客或潜在游客,可以根据自己个人的兴趣调整有关信息,选择个性化鲜明的旅游产品。对于旅游企业,可以获取比以往更多更全面的游客市场信息,调整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针对特定游客提供定制的旅游产品,从而促进市场营销和销售的各种创新。如:在传统的旅游业价值链中,旅游者若想到某一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必须要经过旅行社、旅游批发商或一些旅游组织,否则旅游者无法直接了解旅游目的地信息,只能选择旅游中介提供的旅游产品,整个旅游活动是一个套餐式服务。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旅游者可以通过旅游专业平台、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了解到目的地信息,选择自己喜欢的项目,对旅游中介提供的产品进行拆分重组,体验一种点餐式服务。 (3)竞争多样化 电子商务环境下,信息高速流通,使得旅游企业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从原来单纯的游客争夺到现在的信息、游客、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复合式争夺,而合作的动态化更加剧了这一现象。 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使得价值链的边界变得模糊,竞争也可能来自价值链之外。除了在价值链中获取利益外,一些周边相关企业也可能通过因特网建立新的产品与服务流,因特网不只是一个直接连接顾客或价值链参与者的渠道,也是增强其竞争力的一个源泉。 三、结语 目前,电子商务环境下新的旅游业价值链仅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只有价值链上各节点的旅游企业相互开放的合作,并建立一种动态平衡的商业价值链模式,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才能真正在信息飞速传播的环境下牟利,开辟一块成功的市场。 同时,旅游业是一个信息高度依托型产业,电子商务的引用,使得信息的沟通无障碍化和无损化变为现实,造成许多旅游企业认为信息就是利益,把信息的获得过程等同于收益的过程。而事实上,旅游商业利益关系的传递远不如网络信息的传递顺畅,旅游商业利益的获得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过程,是一个信息高度提炼的过程,是一个多种因素主导协调发展的过程。因此,我们还应当理性地看待旅游业电子商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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