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治本手段。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头戏,而政府采购预算是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所谓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它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业行政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采购计划如何编制并没有统一标准。预算单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能力参差不齐,总体情况差强人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规范、不切实际,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笔者试就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及其对策,以资参考。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高。部分采购单位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是在现行预算体制下搞的另一套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方案就是政府采购预算,以政府采购计划、方案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一些单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没有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这种预算编制思路,造成的结果是预算反复时间长,迟迟不能确定。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对财政预算管理是重视资金分配、忽视资金使用的粗放型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逐步建立和完善,但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却明显滞后,部门预算编制过于粗糙、流于形式,而政府采购预算又是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立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之上。因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也是粗放型的,难于操作。采购项目预算不够明确,采购人在预算执行中随意变更、调剂。预算、采购两张皮,一些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往往抛开采购预算不管,另行确定具体的采购项目,使得采购预算形同虚设,对资金实力雄厚的单位而言,预算编制的是中低档产品、服务,实际采购时倾向于高端产品和高档服务,一方面给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带来不便,另一方面,又会给采购人肆意采购带来了借口,同时,也容易造成采购行为不够公开透明等等弊端。采购项目预算制订中指定品牌现象普遍。在采购预算的实际编制过程中,有不少的采购单位人员通过明确具体的技术指标变相地圈定想要采购的品牌,甚至于还编制出了非某某品牌不可的指标体系,这就违背了编制采购项目主要技术指标的初衷,不仅侵害了其他品牌供应商参与市场竞争的正当权利,同时还给将来的采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弊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偏离市场参考价过远。一方面,一些采购人懒于市场调查,不了解市场行情变化,也不向任何商家咨询,也不和兄弟单位交流,仅凭主观臆断,以老印象作为判断依据,这样的预算就显得过于陈旧,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一些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斤斤计较,在确定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时,常以接近成本价的价位为参考依据,然后按照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办法,在此价位基础上再打一个折,以这样的价位作为预算金额,期望低廉的采购金额,就不难想像为什么投标人的报价会频频超过采购预算,为什么采购人总是很失望。采购预算过于粗放,技术指标含糊不全。部分单位对财政部门确定下来的采购项目,其申报的技术指标、规格要求也是不详细,要么填写指定某一品牌或供应商,要么不填,给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带来很大的难度,客观上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另外一些预算编制项目笼统,未能编到具体的小项,预算编制时匡匡估估,如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产品合用一个预算,实际采购时,无法分清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到底是多少,而且不同采购项目还会相互挤占预算,特别是在预算年度的末期,这种情况尤为突出。采购预算的编制脱离财政资金的约束。众所周知,财政预算一般都是经同级人大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批复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调整,因此,无论是采购项目,还是采购金额都必须要与财政支出预算有效地结合和衔接起来,并都得服从于财政预算,而不能脱离和突破财政预算规定的支出项目和支出金额,更不得变相地逃避地方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管理,另搞一套采购支出计划或方案等。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有一些采购人在财政资金尚未到位或者财政资金不足支付的情况下,不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采购计划单,而要购买超过自己资金支付范围内的产品,造成一些供应商按要求供货后却无法及时回收资金的情况,给政府采购的信誉造成损失。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实施方案。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弄清政府采购预算的真正内涵。政府采购预算不是在现行预算体制下另搞的一套预算,而是部门预算的一部分内容,是在部门预算表中增加反映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一张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主要是反映政府采购范围,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提供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实施要求。政府采购方案则是指预算、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一个具体项目作出的规划,包括何时提交采购清单、实行何种采购形式等。这三者的操作次序是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方案。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首先,细化预算编制要求定员、定额、定编,对购买性支出所涉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技术要求和预算金额安排等编制出具体的计划,这部分计划实际上就是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其次,要明确采购计划编制的程序和内容,其编制程序一般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汇编;再次,要明确各方职责,严格按章办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采购管理机构等应切实履行在政府采购各工作环节中的相应职责,督促、指导各采购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等工作,同时,还要正视采购计划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采购预算要具有严肃性,要突出和体现采购预算的源头监管功能。采购单位要增强预算意识。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资金计划,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要按照规定编制并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购人、采购机构应严格地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保证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维护采购法的权威性,采购人在实际采购时须以预算所列项目和价格为依据,不能另搞一套,抛开不管。摸清家底,建立完善的产品动态信息库。一方面组织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家底,避免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这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另一方面,根据职务级别、工作岗位等核定各类物品的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是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有效途径。采购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充分利用采购工作中积累的信息,建立包括各类物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信息在内的数据库(目前我省采购中心网站已经建立起相当规模的政府采购产品信息库,如定点超市,系统正在逐步完善中),这样预算单位在编写政府采购计划时就能根据数据库内容填写,这不仅能够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还可以减少预算单位的工作量,让其节约时间用于细化预算编制。采购物品信息库还应当是动态的,必须即时进行更新,避免价格等信息失效。采购人应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时要编细编实,同时要适当留有余地,使采购预算兼具刚性和弹性的品质,从而能够从容应对产品、服务的升代换级等行情变化。采购人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采购人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也要过细地做好工作,认真把关,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的水平和质量。采购预算要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和效果。实施政府采购的目的,就是要充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等,为此,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就必须要注意其公开透明度,适当地将一些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公诸于社会,让大家来评判,增强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力度。采购预算的编制要确立以收定支,以支定购原则,不能脱离财政预算的约束。受可用财力不足的影响,在一定的期限内,总会有一些支出需求无法得到财力支持。因此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贯彻轻重缓急的要求,对暂时不能安排的采购项目予以剔除,以减少资金缺口方面的矛盾,减轻财政支出的压力。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不能搞赤字预算和寅吃卯粮的采购项目,切实做到当年项目当年财力安排。同时,要坚持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标准和配置标准,对超标准的项目必须予以剔除,充分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精神。同时鼓励供应商积极参加有政府采购预算保障的采购活动。在部门预算还未向社会公布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向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询问采购预算情况,以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应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正视采购预算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相互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