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古代文学的地域性的一个特征的话是根据他们是一个山水文化为主的。
中国文论传统及其现代命运 中国古代文论话语体系与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精神特征密切相关。可以说,作为文学观念之理论化形态的文论话语乃是文人士大夫精神世界的直接体现。具体言之,与古代士人“社会导师”的文化认同直接相关,形成了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古代士人维护个体精神自由与超越意识直接相关,形成了以道家、佛释之学为思想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士大夫诗文酬唱的文人情趣直接相关,形成了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是中国古代居于主导地位或者官方意识形态地位的文论话语。就其产生的动因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西周文化之遗存。我们知道,西周是政文合一的社会,文化系统与政治系统密不可分,国家意识形态直接表现为政治的与文化的制度以及人们的行为方式。所以,诗歌在西周时期乃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系统与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受到尊崇的。 就现存《诗经》作品来看,西周诗歌的功能首先是沟通人与神的关系,那些以祭祀上帝、山川日月之神以及祖先神灵为目的的颂诗和部分“大雅”之作就属于这类作品。其意识形态功能在于:向天下诸侯证明周人统治的合法性,向周人证明贵族等级制的合法性。对神的祭祀从来都是一种特权,因此,祭祀活动本身就已经具有意识形态功能了。西周诗歌的第二个重要功能是沟通君臣关系。这里又分为“美”、“刺”两个部分。“美”是臣下对君主的肯定性评价;“刺”是臣下对君主的批评与规谏。根据郑玄《六艺论》和《毛诗序》等汉儒的记载我们知道,西周时期之所以采用诗歌的形式来沟通君臣关系,主要是因为这种形式比较委婉文雅,便于言说与倾听。现在看来,这大约是贵族社会一种言说的特殊方式或权力——可以“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根据《诗经》可以知道,在西周后期,诗的这种功能得到了十分充分的实现。对于诗歌这种功能,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家意识形态内部的自我调节机制。十分清楚,西周时期诗歌的这两种主要功能都是意识形态性质的。这意味着,西周诗歌本来就是彼时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形式。这对于以继承和弘扬西周礼乐文化为天职的儒家思想家来说自然会产生莫大的影响——在他们看来,诗歌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就像母鸡有下蛋的功能一样是天经地义的。 促成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形成的另一个主要动因则是儒家士人的身份认同。儒家士人作为一个知识群体, 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以“克己复礼”——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改造社会的政治目的为最高任务的。他们的一切话语建构与阐释活动无不以这一目的为核心。对诗歌的阐释自然也不例外。从现存的《论语》、《孟子》、《荀子》和被定名为《孔子诗论》的楚简等涉及诗歌的论述来看,先秦儒家已经在诗歌阐释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从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到孟子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再到荀子的“诗言是,其志也”之说,都不离“克己复礼”之宗旨。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从产生之日起就成为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主流,其影响至为深远。汉代是儒家知识群体擎着儒学大旗与统治集团讨价还价、形成“共谋关系”,从而建立起新型官方意识形态的关键时期。所谓经学,实际上乃是统治集团与知识阶层在政治上终于形成联盟关系的话语表征,是知识阶层进入权力系统的意识形态保证,也是权力集团获得合法性的直接产物。经学是政治权力正式承认知识阶层话语之权威性的标志,是“势”对“道”的妥协;经学也是知识阶层话语压制了其固有的乌托邦精神之后的结果,是“道”向“势”的让步。因此,经学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它最终确定了中国主流文化始终在政治与知识之紧密联系中发展的基本格局,从而也决定了这种文化始终不能获得纯粹的知识形态而向自然领域拓展的命运。 在经学语境中的文论话语自然是彻底的工具主义的。从《毛诗序》和郑玄的《诗谱序》、《六艺论》等文论话语来看,在汉儒的心目中,诗歌直接就是一种规范君权、教化百姓的政治工具。诗歌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不能在个体情感世界中去寻找,而必须在人伦关系,特别是君臣关系中去寻找。汉儒说诗,非美即刺。无论美或刺,都是一种具有明显政治性的话语建构,是对儒家给出的价值秩序的维护与阐扬。汉代《诗》学四家,无论存在怎样的差异,其主旨都是用工具主义的眼光来解说《诗经》作品,其目的都是借助于对古代诗歌的解说来实施对现实君主的约束与引导。总之,是出于现实的政治策略。手段是文化的,目的是政治的——这就是经学语境中文论话语的根本特征。 隋唐之时,儒家工具主义文论大体上继承了汉儒传统。但由于诗文自身的发展,文论话语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经过了魏晋六朝的诗文创作大繁荣局面之后,儒家文论家所面临的问题早已不再是如何阐释已有的诗文作品,而是如何创作新的作品。因此,隋唐儒家不再满足于通过阐释古代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工具主义文论观点。他们直接提出诗文要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观点。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之说,乃是此期工具主义文论的典型口号。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文论观。在这时的价值坐标中,建功立业乃居于最高位置。因此,“有补时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工具主义文论的基本宗旨。 宋代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此期的儒家已经不再把建功立业视为人生最高理想,因此也就不再满足于仅仅赋予诗文直接的政治功能。从社会地位看,宋儒与汉唐儒者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有幸成为君主集团唯一的合作和依靠对象;而汉唐时代的功臣、外戚、宦官、世族才是君主集团最重要的依靠对象,文人士大夫常常处于被压制与被排挤的地位。宋儒的这种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再以进入仕途、建功立业为人生最高理想,而是要追求更加高远的目标。一般说来,成圣成贤是宋儒普遍存在的人生理想。如此,则宋儒所主张的工具主义文论观也就有别于汉唐儒者。其根本之处是宋儒不仅仅要诗文服务于社会政治,而且更要服务于具有形而上学色彩的“道”。宋儒的文论处处离不开对“道”的阐扬。这个“道”可以说乃是宋儒乌托邦精神的话语表征而不是现实社会秩序。这种将“道”视为“文”之本体、将“文”视为“道”之发用的观点,本来是唐代中后期韩愈等人提出来的,是所谓“古文运动”的核心主张。但是这种观点在唐代并没有被发扬光大,而只是昙花一现。只是到了宋代,由于言说者的社会境遇发生了变化,才成为人人言之的普遍性的文论观点。 这样一来,在中国古代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内部就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要求诗文直接服务于现实政治,成为“治教政令”的工具;一是要求诗文从属于某种超验的精神价值,成为载道之具。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为现实政治服务与为某种高远难达的理想服务是迥然不同的。可以说,这种不同就是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差异所在。自宋直至晚清,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的发展即是这两种倾向的此消彼长。 以老庄、佛释为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系统 老庄之学与佛释之学从根本学理上来说都是否定诗文存在价值的,但是这两种思想系统却又都对古代诗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是什么原因呢? 毫无疑问,这只能说明无论老庄之学还是佛释之学都与诗文价值具有某种相通之处。在我看来,这种相通之处是一种超越的精神品格,是对物欲横流之现实世界的否定。对此,人们名之曰审美主义。这是在康德的意义上使用“审美”这个概念的,即无直接的功利目的,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老庄、佛释之学当然有诸多差异,它们各自在学理上也是头绪繁多。但究其主旨,可以说正在于否定一切现实世界所奉行的价值观念,将人的心灵提升到一个无知无识、无利无害的价值真空之中。所谓挣脱“名缰利锁”,也就是否弃现实生活中人人信奉的价值观念之意。老庄之“无”,佛释之“空”,根本言之即是将通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统统荡涤之后剩下的空灵心境,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灵在消除了一切内在与外在强制之后的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老庄的“体道”、“达道”,佛禅的“顿悟”,大约就是指进入这种精神状态之中了。这种精神状态究竟如何,以平常心境自然很难真正体会得到,但根据老庄、佛释之学的言说以意度之,则这种精神状态与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审美体验”大约有某种重要的相似之处。或者可以说, “达道”或“悟”的境界是恒常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瞬间的“达道”或“悟”的境界。老庄、佛释之学追求的是这种超越境界的恒常性故而否定诗文之价值。然而诗文和其他审美活动却是在现实中体验老庄、佛释境界的方便形式,故而对其多有汲取。正如人们不能在现实中成为英雄豪杰,就愿意借助于想象在虚拟的世界中实现这一理想一样,老庄之学以自然为指归,但是绝大多数现实社会的人却是无法真正回归自然之中,于是吟咏自然山水与田园生活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精神需求了;佛释之学以“四大皆空”为人生至上境界,然而现实生活的人绝大多数都在追求“实”而逃避“空”,于是描绘静谧、空灵、清幽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对“空”的向往了。简言之,老庄、佛释之学在现实生活的实际实现是难以确知的,但其于文学审美领域的实现却是有目共睹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念于是成为中国古代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相媲美的话语系统。 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念是在魏晋六朝时期才形成的。此期主流文化的承担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士大夫,而是其变体——士族文人。士族文人是具有实际贵族身份的文人。他们与传统文人士大夫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无须依靠个人奋斗就可以获得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这一切都来自家族门第。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世家大族与君主集团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所以他们自然就将家族利益看得远远高于社稷利益,以至于可以说,在士族文人心目中是有家无国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在中国古代十分独特的文化场域——以谈论哲理、品藻人物、赏析诗文书画为主要内容的言说空间形成了,即所谓“清谈”。这个文化空间的形成实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一个时代的精神风尚、价值观念、审美趣味、诗文风格都是在这个文化空间中形成并充分发展起来的。这个文化空间是士族文人开拓出来的,体现了一种贵族化的精神倾向;反过来,它又大大强化和孕育了主流文化的贵族气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开掘出一个具有超越性的、极为精密细微、高远深湛的精神之域。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都是在这个时期臻于成熟的。 在这样一种贵族气息浓厚的文化空间中产生出来的诗文价值观,当然也不再是两汉经学语境中的诗学观念,“经世致用”的口号也被“诗赋欲丽”、“诗缘情而绮靡”所取代。审美主义文论观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先秦时期道家那种自然主义的社会乌托邦与个体精神乌托邦在这时都成功地转化为诗文书画的审美风格与艺术境界了。 我们可以随意挑选几个文论概念来说明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的基本特征: (1) 自然。在六朝的文论话语系统中,自然这个概念是指诗文作品看上去像自然生成的一样,没有丝毫人为痕迹。这个概念的深层文化内涵是老庄崇尚自然无为、否定一切人为的文化建构的精神。在玄学风尚熏陶下,六朝文人极为欣赏自然山水,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总是生活在山水之间,于是他们一方面大造园林,将山水林木搬到自家庭院中来,另一方面又大量创造表现自然山水的诗文及绘画作品,以寄托向往自然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以自然为上、雕琢为下的审美价值观就形成了,于是, “自然”就成为文论话语中的核心范畴之一。(2) 远。这个概念在六朝时期正式成为重要文论范畴。“远”本来指空间距离之大,后来引申为时间距离之大。在《老子》一书中曾用来指“道”循环往复的运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所谓“逝曰远,远曰返”。六朝文人借这个概念意指精神对现实的超越,是诗文的一种重要审美境界。诸如“淡远”、“清远”、“高远”、“玄远”、“深远”以及“意远”、“心远”等等,其文化内涵都是指诗文所言说描绘的意象、意境对现实政治生活或通行的价值观念的超越与背离,是指精神对物质、灵魂对肉体、无对有、无为对有为、超验之物对经验之物的超越与背离。(3)韵。这个概念本是关于声音的,由于有韵之音能够令人回味无穷,所以后来引申为言辞表面之意背后隐含的余意、余味。六朝文人将这个概念用之于诗文书画的评价,有神韵、气韵以及风神气韵等用法。老庄之学有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说,认为能够用通常言辞说出的东西不是那个真正有意义的东西。老庄又有“大象无形”、“大音稀声”之说,意指真正的“象”与“声”是不可以用通常的感官把握的。这样,老庄就给出了一种具有阐释学意义的观念:应该重视没有说出的东西。六朝士族文人秉承了老庄这种精神,在人物品藻上崇尚内涵与风骨,在书画鉴赏上标举“气韵生动”与“传神”,在诗文评价上则讲究“滋味”与“言不尽意”。总之,就是主张含蓄蕴藉而反对浅陋直白,这也是老庄之学在审美层面的显现。 经过六朝时期的张扬,自隋唐以降,审美主义文论观已然成为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相抗衡的文论话语系统了。以王昌龄(托名)《诗格》、释皎然《诗式》、司空图《诗品》为代表的审美主义文论观与元白的新乐府运动、韩柳的古文运动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并行不悖,足见这种文论观已经深入人心,获得了言说的合法性。宋、元、明、清同样如此。这说明在长期的碰撞磨合之后,在古代文化场域之中,儒、释、道三家学说已经找到了共存的方式;它们之间的互相渗透、触发,已经构成了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儒学与道、释之学的同时共存现象表征着古代文人士大夫阶层在生存智慧上走向了成熟——他们建立起了一种将出世与入世、建功立业与心灵自由、博施济众与人格提升融为一体的新型文化人格。在中国古代,文论或诗学话语、哲学或学术话语、文人士大夫文化人格三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同构关系,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 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专门关注诗文的文本构成、语言形式、表现技巧等等方面的文论话语在中国古代同样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传统,对此以往的古代文论研究重视不够。这个文论话语系统并不直接与某种意识形态或乌托邦精神发生联系,因此可以说是“价值中立”的,也可以说是关于“形式”或“技艺”的言说。《易传》中关于言、象、意关系的论说,可以看作是这种文论话语的滥觞。在六朝时期,这种诗文评话语系统才正式形成并蓬勃发展起来。自隋唐以至清季,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文论话语系统。概而言之,这种文论话语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文体论。中国古代文体意识成熟较晚,汉儒刘歆《七略》与班固《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标准只能算是文体意识的萌芽状态。只是到了六朝时期,文体意识才算比较成熟起来。曹丕有“四科八体”之分,首次从文体角度将“诗赋”与奏、议、书、论等实用文体区分开来;陆机《文赋》有“体有万殊,物无一量”之说,是讲诗文文体的复杂多样;到了刘勰的《文心雕龙》,则进一步以专篇论述文体之流变与特征,自《明诗》至《书记》凡二十篇,论及文体三十余类。而且对这些文体中所包含的更细微的文体差别也言之甚详。因此, 《文心雕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文体观念成熟的标志。此后,文体论的演变基本上都离不开刘勰给出的范围。当然,按照现代文学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刘勰依然存在着文学与非文学浑然不分的问题。因为从审美角度看,古代文体几乎没有不讲究审美性的。即使是一封书信,也要写得情文兼至才行。对他们来说,无往而非文学;相比之下,倒是现代人的审美范围缩小了。另外,六朝时期的“言、意之辨”、“文、笔之辨”都是文体意识成熟的表现。 二是创作技巧、技法。先秦乃至两汉时期,文人普遍相信“有德者必有言”以及“诚实在胸臆,文章著竹帛”的观点,不大重视诗文的写作技巧问题。同样也是在六朝时代,由于精神生活成为士族文人首要关注的事情,并且因此而在各个精神生活门类中都形成了独立而细致的评价系统,于是各种“技艺”也就被空前地重视起来了。刘勰根据各种文体的特征,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写作要求,已经涉及到写作技法问题。沈约等人更进一步提出“四声八病”之说,从声律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诗歌创作技法方面的原则。隋唐之时,诗人沿着六朝开创的创作习惯写作,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发展和丰富了创作技法与技巧。到了宋代,诗人们开始关注所谓“诗法”、“句法”问题。由于宋代新产生了“诗话”这种文论体裁,所以宋、元、明、清几代关于“体”、“格”、“音律”、“句法”等诗歌写作技巧和修辞方式的议论大大发展起来。涉及这方面的文字远远超过了那些工具主义和审美主义的文论。 三是关于诗文发展源流的观点。这也是这派文论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钟嵘《诗品》分析魏晋六朝时期诗人们的渊源,虽多有牵强附会之处,但注意到诗歌创作的前后继承关系应该是一项重要贡献。唐宋以后的诗文评,都把梳理诗人对前人的承继关系作为重要内容。例如,宋人吕本中的《江西诗社宗派图》梳理江西诗派源流关系;明人许学夷《诗源辩体》从体制、格律、风格等角度入手,对自《诗经》以迄宋代的诗歌发展演变源流进行梳理,等等。这种着眼于形式诸因素的源流辨析并不属于工具主义或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而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论说,故而应归于诗文评系统。 传统文论的现代命运 现代以来,中国传统文论陷于窘境。由于现代汉语的言说方式代替了古代汉语的言说方式,面对现代汉语语境中的文学创作,传统文论似乎失去了阐释能力。但是,传统文论毕竟是曾经延绵千百年的主流话语,事实上,它们构成了现代文论话语形成的基础,并且以改头换面的方式进入到现代文论话语系统之中。如果说中国现代文论的形成过程也就是中国现代知识阶层接受西方文论话语的过程,那么,古代文论话语也就自然而然地构成了这一接受过程的“前理解”或“前结构”,从而对接受对象的选择、接受方式以及接受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传统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在现代以来一直拥有很大市场。无论是“启蒙”、“救亡”,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都需要将文学这种具有莫大社会效果的言说方式当作影响社会、改造社会的工具来看待。于是,现代文论就与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建立起极为亲密的关系——后者成为前者最有力的话语资源之一,前者则成为后者合乎逻辑的现代发展。从晚清改良主义者对文学社会功用的空前阐扬,到自由主义者主张的“为人生的艺术”、左翼作家主张的“文学革命论”,再到20 世纪50 —70 年代一系列文艺政策的推出,其间无论存在着多大的差异,有一条一以贯之的精神却是比较鲜明的,这就是文学应该服务于社会。可以说,正是由于有根深蒂固的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做基础,才使得这种以现实服务为宗旨的现代文论话语以压倒性优势获得主导地位。从1980 年代至今,由于来自中国传统与西方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资源在一个时期内被过度使用,导致了文论话语主流地位先后被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精神分析主义等等五花八门的西方文论话语所占据;倡导文学社会功用的言论空间受到挤压,日益被淡化和边缘化了。 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文论话语中的影响则比较微妙,现代只有那些具有唯美主义倾向的文论家才与之结缘。审美主义文论虽然以老庄佛释之学为理论依托,但它并不一定直接体现具体的老庄、佛释思想,后者只是为前者提供了进入纯精神、无功利的意义空间的阶梯而已。对于那些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奉行老庄清静自然或佛释无住无执修身原则的大多数文人士大夫来说,偶尔躲进空灵、超越的审美境界之中小憩一刻,也是对心灵的抚慰与净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统文人士大夫,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几乎人人对这种审美境界钟爱有加。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积淀,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知识阶层那里也依然时时有所显露,这也就是他们接受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的文化心理基础。我们知道,西方唯美主义文艺思潮是在德国古典美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口号就是“为艺术而艺术”。20 世纪20 年代,中国文学界有不少作家、文论家(主要是创造社成员)接受了这个口号,成为与“为生活而艺术”相对立的重要文艺主张。从表面来看,这种主张毫无疑问是从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拿”过来的,但是如果细加考察就不难发现,他们所“唯”之“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传统审美主义文论的东西。例如,周作人、林语堂、宗白华、朱光潜等人的文论观点就是如此。再看看那些在“为艺术而艺术”口号下进行的创作实绩,例如小品文、抒情诗之类,所表现的艺术境界也同样带有明清小品文的鲜明印记。这就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在现代唯美主义思潮中实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传统诗文评可以说是中国式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它只关注文学文本构成方面的事情。这种文论传统构成了中国现代文论对西方以“新批评”和“意象批评”为代表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接受的文化心理基础。例如,英美“新批评”的代表人物燕卜荪20 世纪三四十年代先后两次来中国任教,他的诗歌批评方法对当时中国诗歌创作与批评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国人对燕氏提出的著名的“含混七型”说颇能心领神会,因为他们是从中国传统文论中固有的“含蓄蕴藉”角度来接受这种观点的。20 世纪80 年代,俄国形式主义批评、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在中国文论界掀起热潮,将人们的眼光从社会历史拉向文本自身,这当然主要是当时文化历史语境所决定的,但是中国传统文论对于文本分析的重视以及积累的大量经验肯定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另外的相关资料:
中国古代文学的文化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1.宗法文化 2.农业文化 3.血缘文化.这三种文化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并且随着历史的演变它们之间相互渗透作用越来越紧密.例如:在封建社会的大家庭里面,血缘关系十分重要,特别强调辈分和地位的等级差距,因此十分重视家族家规,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国家的一些制度更具有凝聚力和威信,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我们常常可以看见宗法文化对封建统治和人们思想产生的影响;我国自古以来直至今日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形态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制度.以四书五经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几千年来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因此我认为中国文化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儒家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修身
根据语言发展的历史和语言之间语言要素(即语音、词汇、语法)的异同,可以把语言划分为语族、语支等各种类别。若把历史同出一个“基础语”(即母语)的许多语言归为一大类,则称为“语系”;同一语系的语言,根据语言之间的异同,又分为若干“语族”;语族之下分为“语支”;同语支的语言关系最密切,保留的共同点也最多。语支之下又包括若干语言。 按照语言的分类法,云南境内的25个少数民族语言可划分为2个语系、4个语族、11个语支。现将这些民族语言系属分类及其有关历史文化介绍如下。 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民族 云南境内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民族有13个,即彝族、白族、哈尼族、僳僳族、拉枯族、纳西族、景颇族、阿昌族、藏族、普米族、怒族、基诺族、独龙族。此外,还有一些小族群未被识别。藏缅语族的民族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云贵高原一带。这里是东亚、东南亚和南亚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土地广阔、江河密布、峡谷纵深,地形地脉及气候条件复杂,自然资源富集,人文环境多样性特征显著。 汉藏语系诸语言的共同特点是其基本词汇以单音节为主,而且每个音节有固定的声调,在短语中有丰富的类别词。藏缅语族语言的语法次序是先主语,次宾语,又次动词,以及先名词次形容词的结构。该语族中属于藏语支的民族有藏族;彝语支的民族有彝族、哈尼族、僳僳族、拉枯族、纳西族、基诺族、怒族的一部分;羌语支有普米族;景颇语支有景颇族;缅语支有阿昌族;白语支有白族;另外独龙族语言的语支未定。各民族内部不同支系之间有比较大的方言土语差别。 民族间的语言关系越接近,他们在历史上的文化联系就越密切。藏缅语族诸民族的历史渊源与上古时期活动在西北地区的氏羌人有密切关系。有的是在向西南地区迁徙、流动、定居的过程中,融合当地百濮或百越族系的部众形成的新的共同体。有的是在本土兴起,征服许多氏羌部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民族集体。因此,古代氏羌人的一些文化特征,如耕牧经济、火葬习俗、父子连名制、转房婚姻、原始宗教信仰等,在藏缅语族民族特别是在彝语支民族中仍有延续。 藏缅语族诸民族不但在语言关系上最接近,有着一系列共同的文化特征,更在族源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他们都是古代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古羌人亦称氏羌或西羌,分布在陕西、甘肃、青海一带。约在4000年至5000年以前,羌人早期南下支系与当地土著部落融合为棘(濮)。棘系“羌之别种”,因其所居平坝地区,自然条件较优越,早已发展了农耕。西汉时期及其以前,活动于今西昌地区的“邛棘”和滇池地区的“滇焚”,是其中的主要代表。公元前4世纪初,羌人自甘、宁、青一带河湟地区南下,到岷江以东至金沙江畔,发展为武都、广汉、越诸羌,与《史记》所载的禽、昆明相接,是羌人南下的较晚支系。在古羌人与西南土著部落融合为v的基础上,昆明人与濮的融合是形成藏缅语族民族过程中的一个新的发展。魏晋以后,昆明人与棘(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隋唐以来,有乌蛮和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藏缅语族的先民们在长期的形成与融合发展过程中,活动范围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藏缅语族内部形成了三大文化区。青藏高原是藏文化区,以高原草场畜牧型经济和信仰藏传佛教为主要特征;云贵高原是彝语支民族文化区,以山地混合农业经济和信仰原始宗教为主要特征;而横断山脉则是这两大文化与汉文化互动形成的一条民族走廊,普米、纳西、怒、独龙等人口较少民族就是这条被称为“藏彝民族走廊”中的族群,他们以山地耕牧经济和信仰多种宗教为特征。 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民族 云南境内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民族共有4个,即壮族、傣族、布依族、水族。包括了两个语支的民族及其语言,即属于壮傣语支的壮族、傣族、布依族;侗水语支的水族。从历史源流上看,壮侗语族各民族与我国古代南方的最大一个族群“百越”或称“越族”有着密切的关系。越族因其支系繁多、各有种姓,在战国、秦汉时期被统称为“百越”。其中,较大的支系有于越、扬越、南越、闽越、骆越、东瓯、山越、滇越、西瓯等。 百越由于分布很广,各地所处历史条件不同,因而发展演变各异。东南越人早在先秦时期即与中原的华夏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联系密切,互相影响,随着自身政权组织的消亡,加快了与华夏族或后来汉族的融合。岭南和西南地区的越人,有的较早与汉族融合,有的已经演变,形成今天的一些兄弟民族。由于他们具有共同的族属渊源、相似的语言和文化特点,仍然具有亲缘关系。可以这样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民族迁徙与分化融合,居住在不同地区的越人产生了不同的族名,而过去曾普遍使用的“越”这个族称也渐渐不见于史籍,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越人后裔有了不同的族称,至宋明时期,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壮侗语族各民族。因而,在不少著作中,学者们又往往将壮侗语族各民族称为“百越民族”。 “百越”是我国古代南方地区的土著族群。在越族出现于历史舞台前,我国东南、中南和西南的广大区域内,从几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到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都遍布了人类活动的足迹。著名的考古发掘有旧石器时代的“马坝人”“柳江人”“左镇人”“下草湾人”,新石器时代的南宁贝丘遗址、江西的万年仙人洞、浙江余姚的河姆渡、嘉兴的马家浜、太湖杭州湾的良渚文化,等等。其中一些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如几何印纹陶,还出现了有规律的文化层叠压关系,反映了该地区文化的承续性。同时,一些出土文物还与史书上所记载的越人文化特征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说明了古代百越族群与这些史前文化的密切关系。 越人分布地区广泛,史载“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是说自今越南北部经广西、广东、福建至浙江,都有越人各部杂居共处。不过,百越的分布地还延伸至台湾及西南地区的滇、黔等地。百越虽然分布广泛,但基本生活在气候湿润、土壤肥沃的平原低地或靠近江河湖海水道纵横的地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种自然环境给百越民族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明显的影响,他们的文化创造也表现出与水相关的特征。如种植水稻、喜吃水产、习水善舟、居住干栏、文身断发、龙蛇崇拜等。由于历史的渊源关系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民族间的互动关系,壮侗语族各民族与古代越人在文化上一方面表现出承续性,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各自的民族特色。千百年来,勤劳智慧的壮侗语族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对缔造光辉灿烂的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民族 云南境内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民族共有2个,苗族和瑶族。苗瑶语族又分为2个语支,即苗语支和瑶语支。无论从历史源流还是语言、文化特征等等方面,它们相互之间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两个民族在语言上有亲缘关系。它们共同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各族的地方性族群在语言上有交叉从属关系,如瑶族的“布努”语属于苗语支。这种语言、情感认同上的交叉从属关系,反映了两个民族在历史上曾经存在密切的互动。 从族源上看,两个民族都与历史上的“武陵蛮”“五溪蛮”存在比较密切的渊源关系,说明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期,今天的湖南、贵州、江西等省交界地区是苗族、瑶族共同的“历史民族区”。据记载,大约在唐朝初年,就有部分苗族从湘、黔、川、鄂等地迁入云南东南部地区,随即成了当时南诏统治范围之内的少数民族之一。以后,分布在云南的部分苗族,曾一度深入到了南诏、大理时期的东部“乌蛮”之中,并在今曲靖一带取得过统治地位。当时的“纳垢部”(今马龙)、“罗雄部”(今罗平)的二部首领都曾以“盘瓠”后裔自称。云南苗族的另一部分,系由元明清时期从黔、桂、川等地陆续迁来。这部分“苗民”“三苗后裔”,指的是清朝以前,元明以后,分别从贵州、广西一带迁来的苗族,其中显然也包括唐朝时期的“四邑苗众”的后裔。而关于瑶族的族源的说法学术界历来有争论,有源于“山越”之说,原始居住地在今江苏和浙江一带;有源于“长沙、武陵蛮”之说,原始居住地在今湖南湘江、资江中下游;有源于“五溪蛮”之说,原始居住地在今湖南、贵州之间;还有一种说法是瑶族的来源是多元的,包含了“长沙、武陵、五溪蛮”和“山越”。今天的学术界多主张瑶族为“长沙、武陵蛮”或“五溪蛮”之后,共同特点为“盘瓠崇拜”。远古时期的瑶族先民,曾与华夏族同居于黄河流域。周代由黄河流域迁至长江流域,成为被称为“蛮”部落群体中的一员。秦汉时期,瑶族先民聚居于湘江、资江及洞庭湖沿岸广大地区。南北朝时扩大了分布地。隋唐时逐步南迁至长沙、武陵、零陵、巴陵、桂阳、衡阳等郡,即今湖南大部分,广东与广西部分地区。元明清时期,瑶族已遍及广西、广东、湖南、云南、贵州诸省了。瑶族迁入云南的时间,记载不尽相同,一说唐代云南就已居住有瑶族先民;另一说瑶族是明清时期迁入的。居住在云南的瑶族同胞,普遍认同其祖先于100多年前自广西迁入。 苗瑶两族由于主体分布的地带山水相连,以长江以南的湖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等省区的山区为主要生存环境,为相互之间的往来提供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形成了以山地耕猎型为主导的经济文化类型。除了物质文化上的接近以外,社会组织如寨老制、石牌;民间传统信仰如盘瓠也多有类似。 两个民族不仅具有上述历史和文化上的密切关系,而且还有一些相似的民族特点,如他们都是中国历史上迁徙最频繁的民族之一。由于长期迁徙,形成难以磨灭的迁徙记忆文化如服饰、口头文学、丧葬等;相对集中、大分散、大杂居、小聚居,分布地域广阔是云南省苗瑶分布的共同的最大特点;苗、瑶两族还形成跨国分布;两个民族的地方性族群众多,内部的语言文化差异比较大;民族内聚力比较强;社会发育长期停滞,血缘和地缘双重性质的农村公社是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内部贫富分化、阶级分化不很明显等等。 当然,强调两个民族的共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他们各自还有鲜明的特点。实际上,两个民族的社会历史发展是不平衡的。瑶族比苗族的开放性要更大一些,表现在语言上有比较普遍的兼语现象,在宗教上受到内地道教的影响比较深,社会的分化程度较之于苗族要更加突出等等。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民族 佤族、德昂族和布朗族,是我国西南地区的古老民族,他们的语言都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与东南亚的孟族、高棉族等民族,在历史源流上有密切关系。从族源上看,佤族、德昂族、布朗族三个民族都同出于古代的百濮族群,居住相对集中在云南西部和西南部地区。根据现有的汉文历史文献,我国的孟高棉语族民族没有经过跨度大、长距离的迁徙,民族分化也相对较晚,很难在唐代以前的汉文献记载中将它们完全区分开来。 百濮族群也是我国南方古代一大族群,因种群繁多而被称为“百濮”。在古代南方,分布于东部的濮人大多与越人融合为一体,西部之濮则与孟高棉语族各民族有直接的渊源关系。汉晋时期,佤族、德昂族、布朗族的先民被称为“苞满”“濮”“闽濮”等,主要分布于今云南保山及其西南地区。唐代,滇西及滇西南的一部分濮人,由于其内部在经济上、文化上的差异性越来越大,开始分化为不同的族群,其中一部分被称作“望蛮”“望苴子蛮”,这一部分与今天的佤族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另一部分濮人被称作“朴子蛮”,他们与今布朗族、德昂族有族源关系,主要分布在北至金沙江两岸,南达今西双版纳广大地区。元明清时期,濮人后裔进一步分化,出现了蒲蛮、蒲人、哈瓦、崩龙等称呼,他们与今布朗族、佤族和德昂族有直接的承续关系,分布格局也与之基本一致。 我国孟高棉语族各民族均为典型的山居民族,如佤族的阿佤山、布朗族的布朗山、德昂族的三台山等,是这3个民族最知名的聚居区。长期以来,他们主要分布在适宜稻作的亚热带地区,以旱地农耕为主要生计方式,纺织、茶叶种植在其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德昂族有“古老茶农”之称,布朗族聚居的西双版纳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产茶区,而茶叶种植在佤族经济收入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 由于这3个民族主要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山区,文化教育程度较低,社会发育相对滞后,直到现在,仍有极少数群众还在从事刀耕火种农业。同时,由于人口相对较少,这3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受到外来文化影响较多,如小乘佛教的信仰即来自傣族的影响,并渗透到生产、生活中的诸多方面。在当代社会,他们的传统文化也同样受到了冲击和挑战,如何在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发展社会经济和保存自己的民族传统文化,提高文化教育素质,成为这些民族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其他民族 除上述介绍的云南22个少数民族之外,云南少数民族中还有蒙古族、满族、回族3个外迁民族。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蒙古语支。元代落籍云南通海县的蒙古族,因与其他民族杂居,其原有蒙古语已发生变化,在对外交流中多使用汉语或彝语,但蒙古语并未完全消失。满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的满语支,17世纪40年代,大量满族入迁中原,汉族移居山海关外,满汉交错杂处,在经济、文化、生活上交往频繁,满族逐渐普遍使用汉语汉文。到目前,仅有黑龙江一些边远地区满族聚居村寨的少数老人会说满语。居住在云南的满族习用汉语汉文。云南的满族主要于清代进入。回族的族源可追溯到元代迁入中国内地的中亚各族人、波斯人、阿拉伯人,以及7世纪以来侨居中国沿海广州、泉州等地的阿拉伯人和波斯商人的后裔。在长期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杂居交往发展中,逐渐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到明代初期形成了回族。史籍中记载大量回族人入居云南始于元代。1253年,即元宪宗三年,忽必烈、兀良合台率蒙、回混合军10万人平大理国,这是大量回族入居云南之开端。回族普遍通用汉语汉文。但在回族内部交往中,还保留着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形成3种语言汇合的形式。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则使用统一的阿拉伯文经典。看有没你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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