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是应用哲学部门哲学和理论法学的一个门类,是运用哲学思维对法律现象进行抽象而形成的最一般、最基础的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方法哲学研究前沿述评
法哲学是应用哲学部门哲学和理论法学的一个门类,是运用哲学思维对法律现象进行抽象而形成的最一般、最基础的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哲学在法学知识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为各部门法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支援。法哲学论题范围广泛,涉及法学中最具基础性、根本性的问题,如法的本质、法的起源、法的价值等等。西方法哲学历史悠久、学派林立、观点各异,为西方法学建构和法治实践提供了思想资源与理论指导。当代西方法哲学吸收和运用当代西方哲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论题范围和研究深度进一步拓展,取得了许多新成果,可以为我国法哲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提供启示和借鉴。
“语言学转向”
在历经本体论中心、认识论转向之后,现当代西方哲学的研究重心转向语言问题。受其影响,当代西方法哲学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先后出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符号法学等流派。尽管这些学派使用的方法和论述的内容侧重点不尽相同,但其探讨的核心问题都与语言有关。其中,以英国法哲学家哈特为学术代表的语义分析法学、以比利时法哲学家佩雷尔曼为学术代表的新修辞学法学被认为是当代西方法哲学“语言学转向”的佼佼者。
法律与语言关系密切:法律必须借助语言文字来表达,语言文字赋予法律以具体内涵。当代西方法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转换了人们对法律的视角,使关于法律语言的研究从工具论地位上升到本体论地位。从这个角度说,法学可以被归结为法律语言学:当我们思考法律的时候,实质上是在对法律语言进行思考。正如哈特所言,当我们思考法律本质的时候,事实上是在思考法律这个词本身;对法律概念的认识,其方法就是对法律这个词的意义不断进行挖掘,并从语义分析学、修辞学、符号学等角度对权力、权利、义务等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和解释。
由于法律所采用的日常语言具有模糊性、多义性、歧义性等特征,西方传统法哲学理论所认可的法律客观性、准确性、含义唯一性等受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等当代西方法哲学的挑战。在后者这里,法律不再被看作由一系 *** 定无疑、不可变更的原则和规则组成,而被认为是人类进行语言交流和司法解释的一种手段,依赖于不同的语境,具有开放性、论辩性和创造性;同时,法律原则和规则并非因此就丧失了确定性,而是可以通过法官的司法解释以及法官和听众之间的辩论达成共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符号法学等当代西方法哲学流派运用跨学科、多向度的研究正规化,对传统法哲学中的 *** 、怀疑论等进行了批判和消解,为当代西方法哲学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启发人们重新思考法律原则和规则等的普适性、可操作性和具体运用问题。
法律诠释学
法律诠释学也是受当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当代欧陆哲学的影响而产生的,其哲学根源和理论基础是哲学诠释学。在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所创立和发展的哲学诠释学影响下,法律诠释学颇为兴盛,成为诠释法律的一种重要方法。德国的考夫曼、哈斯默尔、拉伦兹等一批法哲学家,都在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哲学诠释学方法以证其说。
受哲学诠释学的启发,法律诠释学把法律看作文字,把立法者看作作者,把执法者看作读者,这样三者之间就构成了文字、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诠释关系。法律诠释学认为:理解法律的含义,必须通过文字及读者的诠释进行,而带有“偏见”的读者在诠释时所面对的文字是历史的,作者也是历史的。因此,读者对文字的诠释主要在于克服“时间间距”,努力促进现实与历史的沟通,实现读者与文字、读者与作者之间的“视域融合”。
法律诠释学以哲学诠释学为理论依托,把法律看成诠释的产物,或者说法律本身就是对世界的一种诠释,从而使法哲学研究的重心从立法领域转向司法领域、从单纯的法律文字注解转向对法律文字与法律事实互动关系的研究,以消解抽象法律与具体事实、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对立关系。它试图通过诠释的方法获得法律的“真理”,为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提供了新视野,为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提供了新方法。但它在法律精确性、科学性问题上的诠释学立场,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和批评。
后现代法哲学
后现代法哲学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是受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与文化的影响在法哲学领域形成的“新说新论”。后现代法哲学以后现代主义为思想武器,对西方传统法哲学进行了全方位的批判。
后现代法哲学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否认理性的权利主体存在。后现代法哲学否定西方传统法哲学对人的基本假设,认为在现代西方社会中人只是社会结构的附属物,并不存在“真正的人”。因此,权利主体只是法学家虚构的一个神话,权利概念乃是现代人自设的陷阱。第二,否认法律的统一性、确定性、普遍性、客观性、自洽性、历史进步性。后现代法哲学认为:根本不存在法的本质问题,法的本质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法的理念、原则、规则等,都只是特定时代人们的一种认识论建构,处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法律从来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规则,也不是一定社会的客观必然。在西方社会,法律不过是 *** 官员推行政治理念的一种工具,在审判中则体现为法官的行为本身。
根植于西方传统法哲学中的法律至上性、自洽性、一致性等,在受到后现代法哲学的猛烈抨击之后开始发生动摇,法律制度的重心也随之发生转移。原来被公认为属于私法领域的法律,如财产法、合同法等,开始转向公法领域;自由主义和个人至上的法治理念和制度,随着西方国家职能的扩大而逐渐遭到侵蚀。后现代法哲学的思想无疑是新潮的,它对西方传统法哲学和法治实践的批判也是深刻的,有振聋发聩之效。但由于后现代法哲学没有构建自己的体系,致使其中的一些思想和观点最终走向法律虚无主义。
随着学科分立与交叉趋势的不断增强,当代西方法哲学的新流派也层出不穷。除了上述流派和思潮之外,以美国学者罗尔斯、德沃金等为学术代表的规范性法哲学、以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为学术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分析等,都是新近发展起来的西方法哲学流派。总之,问题多元性、学科交叉性、方法多样性构成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总体特征。
在我国法治程序不断加快的同时,法哲学研究也日益成为热点,并取得了可喜成绩。然而,当前我国法哲学研究还存在问题意识不强、理论基础薄弱、研究层次浅等问题。如何吸收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有益成果,研究解决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哲学体系,是我国法哲学研究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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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作为 文化 的一种特有形式,是具体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 总结 ,对人类社会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有着指导作用和智慧启迪作用。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西方艺术哲学史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浅析西方造型艺术创作中的哲学思维
学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有形式,是具体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对人类社会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有着指导作用和智慧启迪作用。人类漫长的文明史和艺术史,自始至终都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在中国传统造型艺术实践中,处处都体现着中国传统哲学——儒、道、释三大思想的理论精髓,形成了富有东方特色的艺术文化。当然在这里我们主要是来探讨哲学思维与西方造型艺术创作的问题,对西方造型艺术来说西方从古希腊的人本主义到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康德的理性主义,再到近代的科学主义、结构主义、现象学、法兰克福学派、后现代主义等思想流派,这些都深深地影响着西方造型艺术的发展。柏拉图的大宇宙观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给予了艺术创作以较高的地位。他们认为艺术的创造是模仿自然的创造。认为宇宙的演化有物质进程形式,就象希腊的 雕刻 家在一块云石里呈现人体的形式。所以他们的宇宙观已经类似艺术家的艺术创作。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应该象莫里哀那样,先成为一个深刻的哲学家,再去写小说。”如果把他的话稍微扩充,就是:“应该先成为一个深刻的哲学家,再去从事艺术创作”。这意味着艺术创作和哲学思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从模仿真实到“改变真实”
从历史上看,作为智慧之学的哲学,一开始就特别注重生活体验和智慧启迪。古希腊的苏格拉底通过演讲和论辩传授哲学,他将这种 方法 称为“精神接生术”;柏拉图的雅典学园充溢着思变和讨论的气氛;亚里士多德与其弟子们边散步边讨论哲学问题,颇为“逍遥”。我国古代圣贤也用类似的方式研究和传授哲学,老子的格言和庄子的寓言,孔子与其弟子的对答,都体现了哲学发人深省、开启智慧的特点。在许多哲学家看来,“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既然现实生活是活生生的,是创造性的,那么,知识与其对象之间就只能是协商的、对话的关系,而不是主观对客观单向度的“模仿”关系。另外,任何一种哲学都在为某种价值、观点或利益说话,当然就会有另外一种价值、观点或利益说话的哲学。这意味着哲学不只是提供一种命定如此生活模式,而是提供多种供人们选择的生活;哲学的对象不是即定事实,而是哲学正在或准备要创造出来的世界。从广义意义上说,哲学就是创造观念形态、价值体系,构筑行为模式和生活意义的艺术。这样一种生活搏弈的哲学就是人类的自我认识,它是创造性的。在这里,哲学和艺术已经融为一体。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对对象的绝对肖似的摹仿,并不能产生最美的艺术作品。例如,用模子浇铸是复制实物的最佳方法,但一件好的浇铸作品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已做好的雕像。法院庭审中,书记员可以把控辩双方的话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但书记员的速记本身并不是艺术品,至多只能为作家提供原始的素材。画家但纳曾借助放大镜来忠实地画人物肖像,他画出皮肤纹缕、颧角上细微的血丝、散在鼻子上的黑斑、表皮下淡蓝的血管,他几乎再现了模特脸上的一切,包括被反射到明亮的眼睛里的周围景物!但是后人却评价道:“凡·代克的一张笔触豪放的速写就比但纳的肖像有力百倍!”在西方造型艺术创作表现中有些作品甚至于故意和实物不符,一座雕像通常只有一种色调,或青铜色,或云石色,而且雕像的眼睛没有眼珠,但正是色调的单一和表情的淡漠构成了雕像独特的美。相反,那不勒斯和西班牙教堂中那些着色穿衣的雕像,圣徒披着真正得道袍,面黄肌瘦,正合乎苦行僧的皮肤色;血迹斑斑的手和洞穿的腰,确实是钉过十字架的标记——由于他们逼真到了极致,不但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反而使人生厌和作呕。
进一步讲,真正的艺术品更多地改变了真实的关系。例如米开朗基罗创作的放在佛罗伦萨第奇墓上的四座云石雕像。在两个男人身上,尤其在一个睡着、一个正在醒来的女人身上,各部分的比例和真人的比例明显不同。在意大利可以看到衣着华丽、年轻貌美的女子,眼睛发亮、蛮气十足的乡下人,以及画院中那些举止大方的模特,但没有一个真正的男人或女人会和陈列在美第奇庙中的愤激的英雄、心情悲痛的巨人式的处女相像。米开朗基罗的典型是在他自己的性格中找到的。作为一个生性孤独、好沉思、爱正义的人,一个慷慨豪放、容易激动的人,在备受欺诈与压迫,专制与不义的压抑之后,他的伟大心灵和悲痛情绪在艺术中尽情宣泄。米开朗基罗在那个睡着的雕像的基座上写道:“只要世上还有苦难和羞辱,睡眠就是甜蜜的。要能成为顽石,那就更好。一无所见,一无所感,便是我的福气,因此别惊醒我。啊,说话轻些吧!”受这样的情绪鼓动,他才会创造那些形体,为了表现这情绪,他才改变正常的比例,把驱干和四肢加长,把上半身弯向前面,眼眶特别凹陷,额上的皱痕象攒眉怒目的狮子,肩膀上对着重重叠叠的肌肉,背上的筋和脊骨扭成一团,象一条拉得太紧、快要折断的铁索一般紧张。正由于米开朗基罗改变了正常的比例,寓动感于晶态之中,达到了“莫言铁石心肠,有热血沸腾涌满腔”的效果,才使得这组雕塑像成为著名的传世佳作。
二、从单维视角到“视角主义”
视角主义是风靡当代西方的一股重要的哲学方法论思潮,也是后现代思潮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枫丹娜现代思潮辞典》的界定,哲学中的视角主义“认为存在着多种可供选择和互不等同的概念体系或假设体系,在各自体系里都能解释世界,不存在权威性的选择方法”。视角主义根本的方法论特征在于对一种固定不变观点的放弃,主张视角的多元性、多面化,认为对世界的解释不能是一元的、单向度的,而应该是多元性的、多向度的,即多视角的。
三十年过去了,视角主义的影响并未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退,反而超越了哲学的象牙塔,扩散到思想文化的一切领域。有一位哲学家曾经用人们对立方体的认识来表现视角主义的思想,他指出:按照定义,立方体有六个面,但实际上没有人能同时看到他们,这六个面永远不能同时出现在我们眼前。当我们说“这是一个立方体”时,它身上的东西实际上多于此时此地我们可以看到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围着它动,我们将会看到其他几个面。在这里,过去的或未来的 经验 起了作用。出现在我们眼前并为我们提供有意义的事物,永远不可能同时将其所有的方面完全显露出来。因此,必须把现实看作一个变化的动态系统,允许并提倡从不同的视角去感知、解释、创造对象。一元性是惰性的需
要,多义性才是智慧的信号。任何一种视角的感知都无权自封是唯一的真理,因为旧有的感知总是涉及被新的感知所否定的可能性,今天的真理也蕴含着被推翻而沦为明日黄花的危险。于是,没有独断论和怀疑论都认可的真理。真理是在生成中被规定的,是它自身的修正和超越。
在西方绘画造型艺术创作中,同一题材可以用某种方式处理,也可以用相反的方式处理,还可以用不同于这两者的一切中间方式来处理。艺术家由于种族、气质、 教育 、文化的差异,在同一事物上感受的印象也有差别,个人根据自己独特的视角,从中辨认出一个鲜明的特征,对实物构成一个独特的观念。这观念一但在其作品中表现出来,就在艺术殿堂中加进了一件新的杰作,例如,就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绘画而言,对来源于希腊神话的同一题材“利达”,达·芬奇、米开朗基洛、柯罗乔都曾经做过处理。达·芬奇的《利达》带有羞涩的神情,浸透着因无限的幸福而产生的诗意;相反,米开朗基罗的《利达》充满了刚强悲壮的气魄,俨然是魁伟的战斗部落的女王;柯罗乔的《利达》则陶醉在爱情的甜蜜中,并透露出对少女体贴入微的深刻同情。对这三幅画,你能说更喜欢那一幅?哪一个特点更高级吗?是幸福的诗意,悲壮的气魄,还是深刻的同情?从视角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三幅画是三位画家经由不同的视角对同一题材所作的精湛的艺术处理。三个境界分别表现了人性中的某个主要部分,分别刻画了人类发展的某个主要阶段,因而各具特色,在造型艺术创作上都有重要价值。
三、从唯一方法到“怎么都行”
实证主义哲学非常强调认识的确定性、明确性、严格性、“真实性”,主张一种不以时间和地点为转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把能否被“证实”与对象相符当作划分科学和非科学的唯一标准。可是,任何事物的内容及其发展,总是比科学家和方法论家所想像得更丰富,更“难以捉摸”。因此,后现代主义哲学家费耶阿本德指出,科学不是唯一的思想形式,实证主义主张的科学方法也不是唯一的研究方法。人们要认识世界,必须使用任何思想、任何手段、任何方法。实际上,在人类发展的所有阶段都应该得到维护的只有一个原则——“怎么都行”。通俗一点讲,就是不管白猫黑猫,能捉耗子就是好猫。
作为后现代主义哲学在西方造型艺术领域的表现,后现代美学致力于将造型艺术从形式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为日益崛起的“通俗艺术”正名、张目,强调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强调审美价值的“无处不在”。在这方面,后现代主义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画家奥登伯格放弃在画上作画,劳申伯格将实物粘贴在画布上,威瑟尔曼则把货真价实的地毯结合进自己的油画作品中,这一切都只在破坏艺术创作中人为设置的界限。
至于艺术作品是否与对象相符。艺术上的“模仿论”、“再现论”能否成立,可以从后现代艺术家对《蒙娜丽莎》的发难中看出其立场。《蒙娜丽莎》可以说是画中摹本之王,但只有少数人看过原作,现在的人们对蒙娜丽莎本人更是一无所知,所拥有的只是达·芬奇的第一张“摹本”,这就为以杜尚为代表的后现代艺术家对《蒙娜丽莎》的发难埋下了伏笔。杜尚在蒙娜丽莎的鼻子下加上八字胡,又在下巴上添上山羊胡。既然作为原本的蒙娜丽莎早已不存在了,而且现代人都没有看过她本人,既然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和杜尚的《蒙娜丽莎》都是摹本,都是原本的摹仿和再现,那么,如何判定谁的摹本更真实更客观地再现了蒙娜丽莎本人呢?显然,杜尚笔下变了性的那个《蒙娜丽莎》,是对传统“再现”观念的一种嘲讽和反叛。安迪·沃霍尔的《蒙娜丽莎》则利用“三十个比一个来的好”的画题传递了这样的后现代信息:再现或摹本不但早已忘却了“原本”或“源头”已经没有什么重要意义。人们被日益膨胀的信息所淹没的心灵,根本无力也无兴趣再去承担这些东西,大家所能做的只是再现过程本身。
总而言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哲学思维和艺术创作非常相似,尽管要创作的东西很不一样——但都是“艺术”(art)。假如说艺术创作是为了保持人类感觉的创造性,那么哲学就是为了保持人类思想的创造性。
[作者简介]孙德惠(1972-)女,河北省涞源人,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美术学硕士,主要从事美学理论与艺术设计的教学与研究;陈辉(1978-)女,河北省邯郸人,河北经贸大学艺术学院艺术设计教师,主要从事美学理论与艺术设计的教学与研究。
孙德惠陈辉
[摘要]探讨哲学与艺术的关系。人类漫长的文明史和艺术史,自始至终都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可以说艺术创作和哲学思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西方哲学的各种思想流派,都深深地影响着西方造型艺术形式的发展。本文以西方造型艺术创作为依据分别从模仿真实到“改变真实”、从单维视角到“视角主义”、从唯一方法到“怎么都行”三个方面对哲学思维和艺术创作的联系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理论的论述。作者认为尽管哲学思维和艺术创作要创作的东西很不一样,但都是“艺术”(art)。
[关键词]哲学思想;艺术创作;联系
哲学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有形式,是具体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对人类社会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有着指导作用和智慧启迪作用。人类漫长的文明史和艺术史,自始至终都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在中国传统造型艺术实践中,处处都体现着中国传统哲学——儒、道、释三大思想的理论精髓,形成了富有东方特色的艺术文化。当然在这里我们主要是来探讨哲学思维与西方造型艺术创作的问题,对西方造型艺术来说西方从古希腊的人本主义到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康德的理性主义,再到近代的科学主义、结构主义、现象学、法兰克福学派、后现代主义等思想流派,这些都深深地影响着西方造型艺术的发展。柏拉图的大宇宙观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给予了艺术创作以较高的地位。他们认为艺术的创造是模仿自然的创造。认为宇宙的演化有物质进程形式,就象希腊的雕刻家在一块云石里呈现人体的形式。所以他们的宇宙观已经类似艺术家的艺术创作。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应该象莫里哀那样,先成为一个深刻的哲学家,再去写小说。”如果把他的话稍微扩充,就是:“应该先成为一个深刻的哲学家,再去从事艺术创作”。这意味着艺术创作和哲学思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从模仿真实到“改变真实”
从历史上看,作为智慧之学的哲学,一开始就特别注重生活体验和智慧启迪。古希腊的苏格拉底通过演讲和论辩传授哲学,他将这种方法称为“精神接生术”;柏拉图的雅典学园充溢着思变和讨论的气氛;亚里士多德与其弟子们边散步边讨论哲学问题,颇为“逍遥”。我国古代圣贤也用类似的方式研究和传授哲学,老子的格言和庄子的寓言,孔子与其弟子的对答,都体现了哲学发人深省、开启智慧的特点。在许多哲学家看来,“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既然现实生活是活生生的,是创造性的,那么,
知识与其对象之间就只能是协商的、对话的关系,而不是主观对客观单向度的“模仿”关系。另外,任何一种 哲学都在为某种价值、观点或利益说话,当然就会有另外一种价值、观点或利益说话的哲学。这意味着哲学不只是提供一种命定如此生活模式,而是提供多种供人们选择的生活;哲学的对象不是即定事实,而是哲学正在或准备要创造出来的世界。从广义意义上说,哲学就是创造观念形态、价值体系,构筑行为模式和生活意义的 艺术。这样一种生活搏弈的哲学就是人类的自我认识,它是创造性的。在这里,哲学和艺术已经融为一体。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对对象的绝对肖似的摹仿,并不能产生最美的艺术作品。例如,用模子浇铸是复制实物的最佳方法,但一件好的浇铸作品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已做好的雕像。法院庭审中,书记员可以把控辩双方的话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但书记员的速记本身并不是艺术品,至多只能为作家提供原始的素材。画家但纳曾借助放大镜来忠实地画人物肖像,他画出皮肤纹缕、颧角上细微的血丝、散在鼻子上的黑斑、表皮下淡蓝的血管,他几乎再现了模特脸上的一切,包括被反射到明亮的眼睛里的周围景物!但是后人却评价道:“凡·代克的一张笔触豪放的速写就比但纳的肖像有力百倍!”在西方造型艺术创作表现中有些作品甚至于故意和实物不符,一座雕像通常只有一种色调,或青铜色,或云石色,而且雕像的眼睛没有眼珠,但正是色调的单一和表情的淡漠构成了雕像独特的美。相反,那不勒斯和西班牙教堂中那些着色穿衣的雕像,圣徒披着真正得道袍,面黄肌瘦,正合乎苦行僧的皮肤色;血迹斑斑的手和洞穿的腰,确实是钉过十字架的标记——由于他们逼真到了极致,不但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反而使人生厌和作呕。
进一步讲,真正的艺术品更多地改变了真实的关系。例如米开朗基罗创作的放在佛罗伦萨第奇墓上的四座云石雕像。在两个男人身上,尤其在一个睡着、一个正在醒来的女人身上,各部分的比例和真人的比例明显不同。在意大利可以看到衣着华丽、年轻貌美的女子,眼睛发亮、蛮气十足的乡下人,以及画院中那些举止大方的模特,但没有一个真正的男人或女人会和陈列在美第奇庙中的愤激的英雄、心情悲痛的巨人式的处女相像。米开朗基罗的典型是在他自己的性格中找到的。作为一个生性孤独、好沉思、爱正义的人,一个慷慨豪放、容易激动的人,在备受欺诈与压迫,专制与不义的压抑之后,他的伟大心灵和悲痛情绪在艺术中尽情宣泄。米开朗基罗在那个睡着的雕像的基座上写道:“只要世上还有苦难和羞辱,睡眠就是甜蜜的。要能成为顽石,那就更好。一无所见,一无所感,便是我的福气,因此别惊醒我。啊,说话轻些吧!”受这样的情绪鼓动,他才会创造那些形体,为了表现这情绪,他才改变正常的比例,把驱干和四肢加长,把上半身弯向前面,眼眶特别凹陷,额上的皱痕象攒眉怒目的狮子,肩膀上对着重重叠叠的肌肉,背上的筋和脊骨扭成一团,象一条拉得太紧、快要折断的铁索一般紧张。正由于米开朗基罗改变了正常的比例,寓动感于晶态之中,达到了“莫言铁石心肠,有热血沸腾涌满腔”的效果,才使得这组雕塑像成为著名的传世佳作。
二、从单维视角到“视角主义”
视角主义是风靡当代西方的一股重要的哲学方法论思潮,也是后现代思潮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枫丹娜现代思潮辞典》的界定,哲学中的视角主义“认为存在着多种可供选择和互不等同的概念体系或假设体系,在各自体系里都能解释世界,不存在权威性的选择方法”。视角主义根本的方法论特征在于对一种固定不变观点的放弃,主张视角的多元性、多面化,认为对世界的解释不能是一元的、单向度的,而应该是多元性的、多向度的,即多视角的。
三十年过去了,视角主义的影响并未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退,反而超越了哲学的象牙塔,扩散到思想 文化的一切领域。有一位哲学家曾经用人们对立方体的认识来表现视角主义的思想,他指出:按照定义,立方体有六个面,但实际上没有人能同时看到他们,这六个面永远不能同时出现在我们眼前。当我们说“这是一个立方体”时,它身上的东西实际上多于此时此地我们可以看到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围着它动,我们将会看到其他几个面。在这里,过去的或未来的 经验起了作用。出现在我们眼前并为我们提供有意义的事物,永远不可能同时将其所有的方面完全显露出来。因此,必须把现实看作一个变化的动态系统,允许并提倡从不同的视角去感知、解释、创造对象。一元性是惰性的需要,多义性才是智慧的信号。任何一种视角的感知都无权自封是唯一的真理,因为旧有的感知总是涉及被新的感知所否定的可能性,今天的真理也蕴含着被推翻而沦为明日黄花的危险。于是,没有独断论和怀疑论都认可的真理。真理是在生成中被规定的,是它自身的修正和超越。
在西方绘画造型艺术创作中,同一题材可以用某种方式处理,也可以用相反的方式处理,还可以用不同于这两者的一切中间方式来处理。艺术家由于种族、气质、 教育、文化的差异,在同一事物上感受的印象也有差别,个人根据自己独特的视角,从中辨认出一个鲜明的特征,对实物构成一个独特的观念。这观念一但在其作品中表现出来,就在艺术殿堂中加进了一件新的杰作,例如,就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绘画而言,对来源于希腊神话的同一题材“利达”,达·芬奇、米开朗基洛、柯罗乔都曾经做过处理。达·芬奇的《利达》带有羞涩的神情,浸透着因无限的幸福而产生的诗意;相反,米开朗基罗的《利达》充满了刚强悲壮的气魄,俨然是魁伟的战斗部落的女王;柯罗乔的《利达》则陶醉在爱情的甜蜜中,并透露出对少女体贴入微的深刻同情。对这三幅画,你能说更喜欢那一幅?哪一个特点更高级吗?是幸福的诗意,悲壮的气魄,还是深刻的同情?从视角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三幅画是三位画家经由不同的视角对同一题材所作的精湛的艺术处理。三个境界分别表现了人性中的某个主要部分,分别刻画了人类 发展的某个主要阶段,因而各具特色,在造型艺术创作上都有重要价值。
三、从唯一方法到“怎么都行”
实证主义哲学非常强调认识的确定性、明确性、严格性、“真实性”,主张一种不以时间和地点为转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把能否被“证实”与对象相符当作划分科学和非科学的唯一标准。可是,任何事物的内容及其发展,总是比科学家和方法论家所想像得更丰富,更“难以捉摸”。因此,后现代主义哲学家费耶阿本德指出,科学不是唯一的思想形式,实证主义主张的科学方法也不是唯一的研究方法。人们要认识世界,必须使用任何思想、任何手段、任何方法。实际上,在人类发展的所有阶段都应该得到维护的只有一个原则——“怎么都行”。通俗一点讲,就是不管白猫黑猫,能捉耗子就是好猫。
作为后现代主义哲学在西方造型艺术领域的表现,后现代美学致力于将造型艺术从形式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为日益崛起的“通俗艺术”正名、张目,强调日常生活的艺术化,强调审美价值的“无处不在”。在这方面,后现代主义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画家奥登伯格放弃在画上作画,劳申伯格将实物粘贴在画布上,威瑟尔曼则把货真价实的地毯结合进自己的油画作品中,这一切都只在破坏艺术创作中人为设置的界限。
至于艺术作品是否与对象相符。艺术上的“模仿论”、“再现论”能否成立,可以从后现代艺术家对《蒙娜丽莎》的发难中看出其立场。《蒙娜丽莎》可以说是画中摹本之王,但只有少数人看过原作,现在的人们对蒙娜丽莎本人更是一无所知,所拥有的只是达·芬奇的第一张“摹本”,这就为以杜尚为代表的后现代艺术家对《蒙娜丽莎》的发难埋下了伏笔。杜尚在蒙娜丽莎的鼻子下加上八字胡,又在下巴上添上山羊胡。既然作为原本的蒙娜丽莎早已不存在了,而且现代人都没有看过她本人,既然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和杜尚的《蒙娜丽莎》都是摹本,都是原本的摹仿和再现,那么,如何判定谁的摹本更真实更客观地再现了蒙娜丽莎本人呢?显然,杜尚笔下变了性的那个《蒙娜丽莎》,是对传统“再现”观念的一种嘲讽和反叛。安迪·沃霍尔的《蒙娜丽莎》则利用“三十个比一个来的好”的画题传递了这样的后现代信息:再现或摹本不但早已忘却了“原本”或“源头”已经没有什么重要意义。人们被日益膨胀的信息所淹没的心灵,根本无力也无兴趣再去承担这些东西,大家所能做的只是再现过程本身。
总而言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哲学思维和艺术创作非常相似,尽管要创作的东西很不一样——但都是“艺术”(art)。假如说艺术创作是为了保持人类感觉的创造性,那么哲学就是为了保持人类思想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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