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同义的一篇论文 中国石油企业的竞争优势及对外直接投资策略 中国石油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投人产出分析的视角 敲响中国石油安全的警钟(word文档下载地址)以上一些资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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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128.05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2596.89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24.7%,占总存量的31.4%;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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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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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内容摘要:国际直接投资是一国融入全球化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一种重要模式。从理论角度来看,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效应和互补效应,即国际直接投资可能减少(替代)贸易,也可能增加(互补)贸易。扩大出口,促进贸易增长,是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本文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 外贸收益 影响效应国际直接投资分为外国直接投资(Inward 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DI),它对一国的外贸收益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国公司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相互促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重点之一。20世纪50年代,蒙代尔、弗农和小岛清等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马库斯、斯文森和邓宁等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并对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理论进行了综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hagwati和Dinopoulos等经济学家又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而后又有研究将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对外直接投资纳入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探讨了不同类型国家之间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关系。研究表明,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对外贸易规模发展越快,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就越大,而外资对东道国的出口增长也能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本文就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进行分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分析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出口导向型政策,再加上我国有丰富的、较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所以连续十多年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吸引外资约占全部发展中国家总额的1/5, 2004年中国吸引FDI突破5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FDI最大的受资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总量不断增加,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中国的出口增长起到了很强的促进作用。(一)数量效应:增加我国外贸总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外国直接投资对促进我国出口贸易发展,增加我国的外贸总额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120.47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442亿美元,增长了36.87倍,年平均增长率达193.62%,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呈现加速的形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自1991年的16.75%开始逐年递增,1995年时突破30%,1997年则突破40%,2001年达到50%,至2005年已经上升到58.29%,之后年份小有波动,仍呈上升态势。从出口增加额的角度看,尽管因为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有过较大波动(如1994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额占全国出口增加额的比重只有32.38%,而在1996年则高达637.20%),但总体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增加额占据了全国出口增加额的主要份额。2007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8.8%,跃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有着极强的外向拓展力,没有外资企业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快速增长,也就是说,在华的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尤其是贸易创造和市场扩张效应是极其明显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促进外贸总额的增加。(二)结构效应: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对贸易结构的转变有直接效应,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出口结构与外贸企业增长发生着相随的变化,在外资企业迅猛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结构也基本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制成品为主的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国制成品出口的比重达到85%以上,机电产品、服装纺织、皮革、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塑料及金属制品和电子通讯设备等外资进入比较密集,且外资出口比重高、增长快、贡献率大的行业的迅速增长在我国贸易结构转变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有间接贸易效应,即经由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的外溢、市场网络的转移和示范效应等,带来国内制成品企业出口状况的改善,从而带动中国企业出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内含的人力资本、研发投入和先进生产力等要素通过各种渠道非自愿扩散, 为我国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模式等,实现了技术知识的外溢,带动和加快了我国产业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有利于扩大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增强了国内企业的竞争意识,促进我国生产率增长和贸易结构优化,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转轨时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在带给我国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从整体上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在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格局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很小,投向第二产业的资金占据主导地位,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结构的深层次优化,即在促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其次,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以及进入成熟期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逐步增加,给国际收支平衡造成压力。再者,部分外国直接投资落户中国后凭借其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市场并形成垄断, 尤其在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领域,部分外国企业已占据绝对优势,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提高外国直接投资外贸效益的政策建议目前,我国外贸发展呈现进出口增长速度双双回落,贸易顺差明显缩小的特点。在国际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依然保持了13.4%的增长率,所以当前我国在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继续强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政策建议如下: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资源等比较优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对外资企业出口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保持其贸易高速、稳定的增长。各种旨在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努力,都应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优化宏观环境,进行税制、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合与竞争。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加速银行商业化进程,健全资本市场,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拓宽储蓄转化投资渠道,增强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法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外国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制定科学的外商投资企业行业规划,配合以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重点引进技术先进型产业的外商投资,严格控制技术传统型产业的投资,适当引进外国金融产业资本进行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完善外商投资的外贸效益检测评估工作。改变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在出口导向战略条件下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以竞争优势为导向,将比较优势与新技术优势发展模式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制度、管理,支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从而实现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参考文献:1.霍爱英.FDI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效应分析.统计与决策,2008(18)2.刘云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发展[J].复旦大学学报,2006(1)3.薛斌锋,寿志敏.FDI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J].统计与决策,2007(2)
国际坐标细定位—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战略SWOT分析2004年原油进口首次突破1 亿吨,导致石油对外依存度接近40%。近年来,作为中国石油安全战略的实施主体,虽然三大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CNPC)、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SINOPEC)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油”/CNOOC)在国际化经营中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其“走出去”之路却屡屡遭遇坎坷和曲折。SWOT系统分析法是企业战略管理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有效的分析方法,即通过对企业自身的优势(Strengths)和弱势(Weaknesses),以及企业外部环境所带来的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最合适的战略选择。用SWOT法分析中国石油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找准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内在条件中国石油企业具有的五大优势(S)(1)信誉与品牌优势。我国三大石油公司都以“中国”冠名,作为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其信誉和品牌优势十分明显。据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2003年世界 500强公司排名,CNPC和SINOPEC分别名列第69、70位,同时两家公司也分别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第一、二位。而CNOOC位居中国企业 500强第38位,有望在未来几年内逐步从单纯的上游公司转变为上下游一体化的综合能源公司,并进入世界500强。(2)资本与融资优势。从2000年4月到2001年2月,CNPC、SINOPEC和CNOOC相继在境外成功上市,这不仅表明中国石油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而且有利于从国际金融市场获得投资资金,扩大国外油气资源勘探规模,提高国际化经营和管理水平。在2003年“亚洲企业1000”排行榜中,虽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只排在第20位和第28位,但是它们被认为是最赚钱的公司。(3)一体化经营优势。1998年中国石油石化行业大重组,中国三大石油公司沿进行产业链延伸,原有的勘探、开发、炼制、运输、国内销售和对外贸易分割的体制已为三家上下游一体化经营的国家石油公司所取代,真正成为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并逐步与国际上的大型跨国石油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接轨。这不仅增强了中国石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也为其与国外石油公司的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4)国际化经营的初步基础和经验。中国石油工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其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在思想观念、精神风貌、石油地质理论创新、勘探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进步。走过十多年国际化经营之路的CNPC已经开始进入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阶段,而紧随其后的SINOPEC和CNOOC近年来也加快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步伐。它们在参与海外不同规模、不同合作模式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一些从事跨国经营的宝贵经验。(5)中国石油企业还拥有一支素质相对较高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石油专业技术力量。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的弱势(W)(1)企业管理不成熟。三大石油公司在总体上缺乏一个统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特别是作为国内的竞争对手,对于如何在跨国经营中形成合力、一致对外尚缺乏清晰思路。同时,中国的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管理还不完善:有的母公司给予海外子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足,使之坐失良机;有的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放任自流,导致其国际化经验难以落实国内母公司总体经营战略。此外,由于国有投资主体自我约束机制不强,境外公司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2)国内资源基础压力大。中国目前探明石油可采储量52.8亿吨,剩余石油可采储量22.5亿吨,人均可采资源量只有10吨,居世界第37位;而且 2002年中国的油气储采比分别只有14.8和40.6,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6.3和60.7(据BP能源统计)。上个世纪中期发现的油田,现在普遍进入高含水期(地下水含量超过80%),开发成本上升,产量减少,效益下降。而且十年来新发现的油气田,多处于中国西部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地区,开发难度较大,需要国家和石油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这表明,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任重道远。(3)资产结构不合理。中国石油企业将大量资金投入到炼油厂和输油管道等基础设施项目。2003年中国炼油厂开工率不足80%,然而,国内石油巨头却竞相新建或扩建千万吨级以上的炼油厂。同时,有关数据显示,CNPC的勘探开采只占资本支出的61%,SINOPEC只有40%,而西方石油公司这方面的平均支出则为70%。在国内原油产量不足的情况下,三大石油企业如若不能在海外获取更多资源份额,将难以提高抵御国际石油市场风险的能力。(4)国际竞争力不强。国外跨国石油公司都是在占有石油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控制的石油资源量占加工总量的比重往往都在50%以上,甚至超过 100%。近年来,中国石油企业在海外不惜斥巨资进行石油勘探开发,但很多项目大多位于储量日渐减少的地区,或者是西方大型石油公司不愿光顾的低回报的小油田。此外,由于中国石油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成品油和相关产品环保标准和质量相对较低,加之原油综合生产成本高,导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性不强。(5)不大熟悉国际环境。石油作为战略资源,在世界经济和政治中扮演重要角色,它不仅是大国利益的交汇点,而且常常与国际环境和产油国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紧密相连。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不过十多年,缺乏一支外语好、既懂经营业务又熟悉国际法律的高素质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而且各公司对大国争夺石油的格局及其影响、产油国政治局势的走势、各国法律的特征和运用、地方文化与风俗关系等都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处理技巧。外部环境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的机会(O)(1)全球石油资源量和可采储量呈现增加趋势。在目前高油价条件下,有不少人对世界石油的基础和前景持悲观看法。应该看到,自从石油工业诞生百余年以来,石油资源即将耗竭的论断一直不绝于耳。但是,这些言过其实的论断总是不断被历史事实所否定。其实,对世界最终可采的石油资源量的评估总是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而不断修改、调整和提高。这表明,中国石油公司跨国经营是有一定的资源基础的。(2)中国加入WTO后石油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机遇和有利条件。入世不仅有利于中国石油企业在WTO多边贸易机制内享受国民待遇,而且还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更便捷地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后发优势,促进企业技术更新、装备改造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石油经济全球化和石油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得各国石油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一种“集体安全”,为中国石油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提供了一定条件。(3)中国与大多数产油国保持着良好的政治关系。在和平与发展仍然是世界主题的今天,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和平外交政策受到世界各国普遍赞扬。中国在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与世界上大多数产油国都建立了良好外交关系。特别是与中东、北非、中亚和俄罗斯等“世界石油供应心脏”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不断发展,从而为中国石油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4)中国经济外交和能源外交初见成效。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巨大而稳定国内市场,为中国发展与产油国之间的“大经贸”关系和开展经济外交创造了的有利条件。近年来,中国通过石油外交为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营造了良好的国际氛围。由于世界石油资源的不平衡分布,许多石油资源国出于对本国经济发展的考虑,都竞相实行对外开放,每年有数百个石油勘探开发的招标和双向谈判机会。这就为中国的能源外交和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了有利的外在条件。(5)油气勘探理论和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地震技术的发展使深海石油开采、复杂地形地貌等地区石油勘探开采成为现实。同时,基于计算机技术、机器人技术和电讯技术的自动钻井系统、智能完井系统、油气人工举升技术、井下油水分离技术以及油田开发中的地震可视化技术等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所有这些,都为中国石油企业实施跨国经营构建了较高的技术平台。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威胁(T)(1)同业对全球油气资源控制权的竞争更加激烈。目前,美国及欧洲石油巨头几乎垄断了全球4/5的优质石油资源,中国企业要想进入它们的“势力范围”并不容易。中国处在亚太新的能源消费增长中心,与周边石油消费大国(美国、日本、印度、韩国等)的竞争和冲突将不可避免。中国石油企业其在国际市场的油气拓展的有利空间可能被不断挤压。(2)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的地缘政治压力和风险较大。中国在海外的石油投资和石油进口主要集中于中东、北非、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等政治局势不稳定的地区和国家。目前中国进口的石油一半以上来自中东,由于该地区民族和宗教矛盾尖锐、领土纷争较多,政局最为动荡不定。而且由于伊拉克战争后美英等国对中东局势的影响,中国石油企业进入该地区或从该地区进口石油,不仅要处理较为微妙的大国利益关系,而且会承担较大的政治风险。(3)石油霸权主义的威胁与海上运输生命线的安全隐患。过去,石油资源一直是大国争霸的重要对象,现在大国势力仍然在博弈全球优质油气资源。特别是美国,其能源战略目标就是利用其军事、经济的优势建立一个多重结构的全球石油霸权体系。为此,美国不仅垄断了大量的石油资源,而且控制了许多具有战略意义的海上石油通道,例如霍尔木兹海峡、马六甲海峡等,以便对其他国家进行制约。而中国60%的进口石油对马六甲海峡等海上路径的依赖十分严重,这势必对中国海外石油运输安全造成不利影响。(4)“中国石油威胁论”不断抬头。近年来,美国等国家有意忽视伊拉克战争引起的油气地缘政治动荡、美欧大石油垄断资本减少投资和限制产量等因素对世界油价波动的根本性影响,却不断散布“中国石油威胁论”,说什么中国石油过度进口造成了世界油价上涨、中国能源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已构成对美国、日本等能源安全的威胁和挑战、中国可能采取军事手段维护石油安全,从而威胁地区稳定与安全等。近年来,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拓展屡遭干扰、排挤的多个事例,证明“石油威胁论”制约了中国石油企业的国际化经营。(5)全球石油供应安全风险依然存在。石油作为战略商品,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属性。全球石油供应链和价格形成机制除了受市场经济规律影响外,往往受国际政治因素的制约,以致于石油价格在某种情况下常常表现为所谓的“政治价格”。1973年以来的30年间,世界石油价格的多次暴涨由政治事件引起的。2004 年油价持续走高的事实表明,一旦主要国际石油市场出现“风吹草低”,全球石油价格暴涨或供应链暂时中断的风险就可能出现。战略对策基于上述SWOT分析,中国石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发展战略的选择应是企业自身的优势(S)和弱势(W)、外部环境所包含的机会(O)和威胁(T)的相互匹配而成跨国经营SWOT战略矩阵:SO战略、WO战略、ST战略和WT战略,并提出十个战略对策要点(见下表)。综上所述,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实施国际化经验的战略目标应该是:依托国家力量和政府能源外交,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实现国家石油安全为己任,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核心,以油气勘探开发和经营为龙头,以低风险竞争或竞争下的合作为纽带,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尽早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中国特色的现代跨国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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