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疲劳症状自评量表》(2002)张振祥1,张王景2(1.宁夏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宁夏银川 750004;2.广东韶关学院经管系,广东韶关 512000) 摘要:文章对日本《疲劳症状自评量表》(2002)进行了介绍,对该量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在我国的引进和研究工作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日本国;疲劳症状;量表中图分类号:R131;C970.4 文献标识码:C1 引言作业疲劳测定是人类工效学和劳动卫生学领域劳动负荷评价中不可缺的重要内容。对于疲劳性质和程度的判定,大多倾向于综合采用作业观察(时间调查法)、在不妨碍实际作业的条件下进行相关机能动态测定(生理・心理机能检查法)、疲劳自觉症状询问(问卷法)等手段,其中,疲劳自觉症状问卷调查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2]。由日本产业卫生学会研制的《疲劳症状自评量表》,则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日本乃至许多国家广为采用的、较有影响的问卷之一。在我国也流传有其1954年版和1970年版的汉化本,采用了《疲劳自觉症状调查表》或《疲劳主观感觉症状调查表》的译名[2~4]。日本产业卫生学会产业疲劳研究会从1999年5月起,又对其1970年版进行了大幅修订,于2002年5月正式发表了2002年版[1]。笔者通过学术交流,及时从日本方面获得了有关资料。现对《疲劳症状自评量表》的版本变迁略作回顾,着重对其2002年版的特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作一简单介绍,以飨国内同仁。2 《疲劳症状自评量表》的版本变迁[1]《疲劳症状自评量表》的开发和应用有较长的历史。其雏形形成于1920年左右。1954年,当时的日本产业卫生学会产业疲劳委员会设立标准化委员会,以桐原氏1950年的《作业后症候调查(60项目)》为基础,制定了《(疲劳)自觉症状调查表》,即1954年版(日文名「自 症状调查表」(1954))。1954年版共含30个项目,分为身体性症状、精神性症状、神经感觉性症状等3个因子(项目群别),每个因子各含10个项目。1970年左右对1954年版再行调整,改名为《(疲劳)自觉症状调查》(日文名:「自 症状しらべ」(1970)),即通常所指的1970年版。该版本虽然仍旧维持了30项目,但具体内容有所改动,且将3个因子改为“困倦感、注意集中困难和身体局部不适”。1970年版本沿用达30年之久,深受好评。而近些年来,随着社会测定类型。(3)调查表由一般项目和症状项目构成。症状项目的遴选中,在充分参考包括1970年版30项、CFSI、JCQ、NIOSH职业紧张问卷以及视觉疲劳、颈肩腕综合征、腰痛等临床问诊表在内的多种资料的基础上,初定为42项,经反复筛选整合后,最后确定为25项。具体内容上,反映视觉负担、局部肌肉负荷和紧张症状等方面的项目明显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