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事》简介
中国药事

中国药事

  • 主管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主办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学科分类:医学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月刊
  • 国际刊号:1002-7777
  • 创刊时间:1987
  • 创刊开本:北京
  • 审稿时间:2017/01/10
  • 复合影响因子:0.843
  • 综合影响因子:0.354
  • 期刊级别:统计源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中国药事

中国药事

《中国药事》(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主办。

《中国药事》在药学领域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药监药检系统更是具有其它期刊不可比拟的作用。是全国药品监督和药品检验系统唯一的国家级刊物。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干部、药品检验和药学科技人员进行药学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经验交流的重要学术性期刊,是高等医药院校药事管理学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必读刊物。《中国药事》杂志的办刊宗旨是:宣传党的药品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研究药品监督理论,探讨药品质控方法,交流药事工作经验,介绍国外药品管理信息,为提高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提高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服务。

中国药事栏目设置

法规与公报、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医院药剂科管理、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综述、药物与临床、药物不良反应、合理用药

中国药事荣誉

中国药事荣誉

投稿要求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理论和实践意义。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结论准确。引用请附参考文献。全文(包括中、英文摘要和图、表及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8000字。

2投稿须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作者单位负责对稿件的真实性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并保证未一稿两投。来稿请务必写清作者姓名及具体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以及第一作者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等。部队及保密单位除编号外,还应写明驻地。文稿若属基金资助、国家攻关项目或获科技成果奖,请写明项目编号,标注在首页下,并附相关资料复印件。该类稿件经审理通过,将优先刊出。

3文稿请用A4纸单面打印,字迹工整清楚,汉字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作修改并提出修改意见,凡退回作者修改的稿件请严格按本刊稿约要求及退改意见修改。同时附寄一张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作者填好后连同修改稿、原稿一并寄回编辑部存档。凡退修稿寄回编辑部时,在修回稿右上角注明稿件编号和“修回稿”字样。并发E-mail电子邮件,本刊E-mail(请在主题栏写明稿件编号)。退修稿件若超过2个月始修回者,原则上按新稿处理。

5请作者自留底稿。自稿件登记之日起3个月后仍未收到编辑部的稿件修改函,作者可改投他刊,并请函告编辑部。编辑部一般不退稿,需退稿者请来稿时声明。

6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稿编入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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