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简介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
  • 学科分类:医学
  • 出版地区:广东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国际刊号:1005-8001
  • 创刊时间:1992
  • 创刊开本:广东
  • 审稿时间:2017/01/09
  • 复合影响因子:0.463
  • 综合影响因子:0.206
  •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学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刊物,创刊于1992年8月,全国发行,现为双月刊,大16开本、铜版纸印刷。创刊以来本刊始终坚持以广大医务工作者服务为宗旨,介绍医学影像学科的新技术和新进展,刊登内容包括:X线诊断、CT诊断、MRI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以及超声医学等学术文章,为从事医学影像的医务人员提供了互相学习与交流的园地。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栏目有:论著、短篇报道、综述、技术交流、经验介绍、影像学苑、影像医学英语阅读。较有特色的是综合影像资料的术后读片,它可以集页成册,共学习和教学使用。2010年杂志脱颖而出,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遴选成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核心版。2014年杂志将扩版至96内页,继续优选精编,服务作者。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栏目设置

论著、短篇报道、综述、技术交流、经验介绍、影像学苑、影像医学英语阅读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荣誉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荣誉

1.1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实用性,要求论点鲜明,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打印清晰。论著、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6 000字,经验类文稿、短篇及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 000字。文本投稿需一式三份,并附单位盖章的投稿证明;欢迎采用网上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 (需另外邮寄投稿证明)。使用其他医院资料者需提供该医院的投稿证明,以免发生版权纠纷。 

1.2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请在文稿首页脚注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如已获专利,请注明专利号。 

1.3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本刊对稿件的处理权限: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根据 《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意见者,系论文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按照 《著作权法》 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撤稿处理。 

1.4 版权:来稿一经采用刊出,其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本刊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凡作者不同意者请声明。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 

1.5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稿酬:稿件刊出后本刊付一次性稿酬 (含电子与网络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2册。样刊、稿酬均寄发给第一位作者。 

1.6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请在投稿的同时将稿件审理费 (100元/篇) 通过邮局 (在汇款单附言中请务必注明“影像-作者姓名”,否则将出现无法区分收款单位而产生退票情况) 汇至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期刊中心,收款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期刊中心或直接交至编辑部。刊用稿件版面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款,附有彩图的论文另收彩图印制工本费,文稿刊出后一并寄收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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