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双月刊)创刊于1956年,是河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学术性刊物。遵循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人文社会科学的正确导向,力图充分反映本校重点学科优势和展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倡导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学风和文风。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栏目设置
世界经济与国际政治研究、科学哲学研究、现代辩证法研究、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国近代史研究、隋唐史研究、元曲研究、诗经研究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誉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荣誉
一、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河北省“十佳”期刊、北方优秀期刊、全国百强学报、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是反映哲学、经济、法律、历史、语言、文学等诸多学科研究成果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辟有马克思主义与时代、美学研究、诗经研究、晚清史研究、美国史研究等专栏。同时,根据稿件情况也适时推出其他优秀栏目或专题。
二、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本刊提倡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倡导探索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有重大学术理论创新的文稿,将优先发表,稿酬从优。
三、本刊对校内外来稿一视同仁,以内稿外审、外稿内审、作者和专家双匿名的方式进行稿件评审,专家通过后再由本刊编辑部进行三审。取稿标准重在学术建树。
四、来稿须言之有物,求实创新,并要做到观点鲜明、论据可靠、资料翔实、语言通顺,切忌空谈。文稿一般不低于6000。
五、本刊强调作者应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文稿开头需概略说明本选题研究状况,明确交待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将要解决的问题。严禁抄袭和重复发表,凡发现载文有此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5年内本刊不受理该作者任何稿件。
六、本刊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作者可参照本刊载文的格式誊抄或打印文稿,并提供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及详细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等信息,并寄交电子文稿(word格式)。
七、来稿须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等方面的法规、技术要求和本刊规定,引文必须核对无误,注明详细出处。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各项说明,如作者、篇名、书刊名、卷次、期次、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月、起止页码等项均应完备。文内外国人名请注明外文原名,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请使用人民出版社最新权威版本。
八、来稿若属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请在文稿首页地脚处连同项目名称和批号一并注明,并附证明一份。
九、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行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如经作者同意也可对内容作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以不歪曲原作主要观点为准则。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作任何修改,请务必在来稿中说明。所刊文章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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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寄出2个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的,可另行处理;如需索回原稿者,请附足挂号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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