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科学与工程》简介
皮革科学与工程

皮革科学与工程

  • 主管单位:教育部
  • 主办单位: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四川大学
  • 学科分类:工业
  • 出版地区:四川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国际刊号:1004-7964
  • 创刊时间:1988
  • 创刊开本:四川
  • 审稿时间:2017/01/02
  • 复合影响因子:0.393
  • 综合影响因子:0.369
  •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 统计源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皮革科学与工程

皮革科学与工程

《皮革科学与工程》(双月刊)创刊于1998年,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及四川大学主办,由四川大学皮革工程系及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编辑出版的科技刊物。出版单位设有我国唯一的皮革化学与工程重点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授权点。

《皮革科学与工程》以发展皮革科学、振兴皮革产业为宗旨,登载皮革科学与工程领域(制革、毛皮、鞣料及助剂、皮革制品及机械、化工材料等)有关学科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实验研究方法、测试技术等的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对我国皮革科技与产业有重大意义的专题论述(包括政策性的)和有参考价值的译文。获奖情况: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皮革科学与工程栏目设置

理论研究、工艺技术研究、信息

皮革科学与工程荣誉

皮革科学与工程荣誉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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