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简介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 主管单位:西安省教育厅
  • 主办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 学科分类:文学
  • 出版地区:陕西
  • 发行周期:季刊
  • 国际刊号:1763-9876
  • 创刊时间:1993
  • 创刊开本:陕西
  • 审稿时间:2017/01/01
  • 复合影响因子:0.581
  • 综合影响因子:0.589
  •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季刊)于1993年底创刊,现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外国语类重要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1999年荣获陕西省高校优秀学报二等奖;2000年学报编辑部被评为全国优秀学会工作单位;2002年获陕西省高校优秀学报编辑质量奖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办刊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双百”方针,反映我校和国内外语教学与研究及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及学术动态,以促进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本刊从2006年起突出专业化特色,以外语为主,兼顾人文社会科学,特色鲜明,质量不断提高,影响越来越大。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栏目设置

语言学与语言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 语言与文化、翻译研究、外国文学评论、汉外语言文化对比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国际汉学研究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荣誉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荣誉

1.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来稿应主题明确,简明精炼。论文字数以5000字为宜,一般不超过8000字,书评不超过5000字。

2.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论文应按标题、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顺序书写。正文请采用5号宋体字样打印,文中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书写,插图和表格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来稿应附英文标题、英文摘要(abstract)、关键词(keywords)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

4.参考文献一般应引用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论著和文献。外文文献编排在前,中文文献编排在后,文献一律按作者姓氏的外文字母或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以带方括号的序号依次列明,并采用小5号字编排,置于文末。

5.来稿请另页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职称、学历、研究方向、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

6.本刊原则上不接受用外文写作的稿件;

7.文责自负,编辑部对拟用稿件有修改权,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声明;

8.投搞时,先通过邮局寄来文字稿,收到我部的刊用通知后,再寄来软盘或将稿件发送到我们的电子信箱。凡只发电子邮件而不寄文字稿的稿件,本刊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9.从收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刊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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