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学报》简介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 主管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主办单位:北京电影学院
  • 学科分类:艺术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国际刊号:1002-6142
  • 创刊时间:1984
  • 创刊开本:北京
  • 审稿时间:2016/12/26
  • 复合影响因子:0.358
  • 综合影响因子:0.195
  •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是由北京电影学院主办的我国唯一的电影专业高等学院的学报,也是唯一的集电影高等教育与电影理论研究为一体的电影专业理论刊物。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办刊宗旨,注意反映学院教师的教学及学术研究成果,注意追踪反映国内外影视最新创作动态及研究动态,把学报办成国内在知名度和学术水准方面最有影响、对业内人士最具参考价值的电影创作研究与理论刊物之一。力争产生重要的国际影响,始终保持浓厚的时代气息。本刊为电影电视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02年《北京电影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和"北京高等学校优秀社科学报",2004年被评为"北京高校优秀社科学报",其中"大师研究"栏目被评为"北京高校人文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被北大1992版核心期刊、北大1996版核心期刊、北大2000版核心期刊、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收录。获得2002-2003年度北京高校社科学报优秀栏目奖。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大师研究、新锐导演研究、电影教育研究、电影技术与艺术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荣誉

北京电影学院学报荣誉

1.来稿应主题明确,简明精炼。论文字数以5000字为宜,一般不超过8000字,书评不超过5000字。

2.论文应按标题、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顺序书写。正文请采用5号宋体字样打印,文中应使用规范的汉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书写,插图和表格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来稿应附英文标题、英文摘要(abstract)、关键词(keywords)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

4.参考文献一般应引用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论著和文献。外文文献编排在前,中文文献编排在后,文献一律按作者姓氏的外文字母或汉语拼音顺序排列;以带方括号的序号依次列明,并采用小5号字编排,置于文末。

5.来稿请另页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职称、学历、研究方向、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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