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与新能源》简介
水电与新能源

水电与新能源

  • 主管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 主办单位: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学科分类:工业
  • 出版地区:湖北
  • 发行周期:月刊
  • 国际刊号:1671-3354
  • 创刊时间:1987
  • 创刊开本:湖北
  • 审稿时间:2016/12/13
  • 复合影响因子:0.252
  • 综合影响因子:0.045
  •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 审稿速度:1个月内
水电与新能源

水电与新能源

《水电与新能源》(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科技性刊物。

《水电与新能源》办刊的宗旨及业务范围为:服务于湖北省及全国水电建设和新能源开发,为水电与新能源工作者交流技术经验和沟通技术信息提供平台,促进我国水电与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获奖情况:全国高职高专优秀学报称号;湖北省优秀期刊。

水电与新能源栏目设置

水电建设、工程规划、水文、地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水机电气、水电企业管理

水电与新能源荣誉

水电与新能源荣誉

1.《水电与新能源》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水电与新能源》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水电与新能源》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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