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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资产减值问题主要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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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资产减值问题主要研究内容

2006年初,我国正式公布了新会计准则,并准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这场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中,资产减值准备变革成为了理论界备受关注的焦点。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也反映了会计准则的制定本身就是一种博弈。一、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现状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尽管企业已经普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是由于准则对具体情况界定的不明晰,在计提具体内容上没有明确的计算程序,因此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费用,减少资产,减少当期利润。如果少计或不计资产减值准备就会减少当期费用,增加资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目前,八项准备中频繁被部分企业当作调节企业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主要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这几项。以下笔者试对这四项进行浅析。(一)坏账准备。由于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可以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于那些资产较好,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来说确实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使财务报告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之,只能成为部分企业调节财务状况的工具。调增计提比列,就会增加当期费用,减少利润,还可以减少当期纳税。(二)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准则允许企业对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单个或分类计提,对发生存货计提情况的判断由企业自行决定,又不免给一些企业空隙可钻。(三)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由于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给了一些企业灵活选择的空间,使部分企业通过对计提方法的选择---总体、类别和单项,达到左右利润的目的。(四)长期投资跌价准备。从会计处理的角度上看,长期投资有成本法和损益法两种。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情况下投资比例不低于20%即可采用权益法)。权益法要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当期损益要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因此部分企业就根据自身的利益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比例在20%上下随意变动,以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二、对资产减值准备存在问题的相关分析(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只要资产发生减值,即当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然而,要合理确认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一是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依据;二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后,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会发生价值贬值,对其确认和计量远远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需多个部门协同认定,甚至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评估机构才能认定。不仅难度大,而且时间往往滞后于会计信息披露时间。(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的多重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应当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和不能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这对会计人员的判断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了可能,因而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同时由于实行连续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暂停上市及退市的规定,一些亏损公司便充分甚至过度利用会计政策,在亏损一年后的第二年,往往会不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争取盈利避免ST处理,而一些三年连续亏损的公司则在最后一年大幅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希望借助这种“一次性处理”的做法,获取公司最终盈利的可能和恢复上市的机会。(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性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三、对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几点思考资产减值准备是一把“双刃剑”。新企业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了部分减值准备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但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通道,因为新准则并未明确针对存货、短长期投资等项目的减值准备能否冲回的问题。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就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然而我们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解决技术层面的同时,还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考虑我国的资产管理条例,在尚未正式引入现金产出单元(CGU)概念前,重新审视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要求。对于没有现成出售价格可供参考又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的的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当这些资产实际已发生减值时可通过缩短折旧和摊销年限的方式反映这类资产的价值损失,也是解决当前随意计提减值准备的一种途径。(二)转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新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较之过去有了很大的完善。然而,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转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许多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实施存在着抵触情绪,企业少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出现了有确凿证据表明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已停用若干年的设备价值还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盈利能力指标核算的现象。还有人认为,可以用计提折旧来代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而,转变这种不正确地认识也是当务之急。(三)建议关注股改方案中有业绩承诺、股权激励机制,同时减值准备占净资产比例高的公司。它们有可能在2006年将跌价准备冲回,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将所计提减值准备的转回,只是对以前业绩的重述或修正而已。由于季报、中报不需要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因此,上述公司的确可以比较容易地在2006年的季报、中报中对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调整。但这只是会有助于投资者重新认识那些前期超额计提的公司的资产质量而已。(四)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具有内容特殊、金额较大、情况复杂等特点,在该特殊项目的审计实务过程中,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比较扎实、职业经验较为丰富的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计划及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当注册会计师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士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如认为不合理,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参考文献][1]王丽。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点思考[J].财会研究,2005,(9)。[2]严循建。资产减值准备及其对利润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5,(3)。[3]王学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点反思[J].财会通讯,200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不计提减值准备之外,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资产,同时明确了凡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有关资产的减值执行其相关准则的规定。更能体现企业资产的质量特征,为报表使用...www.wsdxs.cn/html/kuaiji/20090915/136485.html

全日制在校学生还是成人学历?我下面给你的是方向建议,可不是给你列题目啊在校学生建议写纯理论方面——比如资产减值新旧准则的差异分析、对现行资产减值的处理理论方面的建议成人的建议写实务的——企业实行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旧准则下的资产减值账务处理如何衔接等等

固定资产减值问题研究论文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Abstract: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Once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Key Terms: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对于1.2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4. 结论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参考文献:《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财会月刊:2001(2)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财会月刊:2001(22)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财会月刊:2002(22)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财会月刊:2002(3)目录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会计核算的关系刍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

建议还是写第2、个吧。

不一定找一家上市公司,可以找同类的几家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减值数据,进行比对,找出差异,并沿着差异分析可能存在的差错或舞弊。

例如,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重要的基础。而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由于计量技术本身的不完善,使得减值技术的标准难以确定。而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管理者的诚信问题,企业管理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选择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

论文写作本身是带有研究性质的,不一定非要肯定式或下结论,可以选择几种可能情况,然后分别进行分析。

仅此建议,供参考吧。

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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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 Abstract: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nce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Key Terms: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 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 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 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 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 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 (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 (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 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对于1.2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 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 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 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 (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4. 结论 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 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 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 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 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 财会月刊:2001(2) 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 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 财会月刊:2001(22) 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 财会月刊:2002(22) 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 财会月刊:2002(3) 目录 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 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你可以看下这些,参考下,这个应该对你有用,你多参考下,也可以按这些方面去写。

根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过程中,运用政策给予的选择空间进行有目的盈余管理的现状,系统地分析了在实施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从健全会计制度及加强相关审计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防范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准备是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的,这种“可能”赋予企业较多的职业判断权利,易随管理当局的意图而变动,为企业的盈余管理或违法行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二、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所列举的情况可看出,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合规操作会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损害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追其根源,既有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的缺陷,亦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资产减值确认标准的多重性

(二)资产减值确认方式的多样性

(三)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四)会计核算方法的可选择性

(五)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三、防范对策

(一)完善会计制度,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和谨慎赋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

(二)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资产减值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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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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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郭艳萍,王天文.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05) .2、孙秀丽. 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J]中国石化, 2008, (10) .3、庄峻晖. 试析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允价值的联系[J]财会通讯, 2005, (07) .4、陈燕.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J]台声.新视角, 2006, (01)5、李芳.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 (03)6、刘继红. 资产减值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与选择[J]财会月刊, 2005, (28) .7、沈菊. 资产减值会计信息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06, (10) .8、王建新,王璐,郭占春. 资产减值:国际比较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 2005, (09) .9、谢志华,曾心. 论资产负债观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与思考——历史演进、表征与思考[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01) .10、李峡. 资产减值会计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企业家天地, 2005, (10) .11、王辉. 我国上市公司执行《资产减值》准则动机的实证研究[J]大众商务, 2010, (08) .12、丁佟倩.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选择探讨[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8, (12) .13、徐净. 浅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J]当代经济, 2009, (10) .14、许琼. 对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思考[J]消费导刊, 2009, (18) .15、 邵瑞庆,巫珊玲.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变化与实施中的问题[J]财经论丛, 2008, (01) .16、戴德明,毛新述,邓璠. 中国亏损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行为研究[J]财经研究, 2005, (07) .17、安梅. 浅析现行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J]中国证券期货, 2010, (04) .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 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 Abstract: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nce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Key Terms: 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 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 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 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 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 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 (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 (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 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 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对于1.2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 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 (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 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 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 (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 4. 结论 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 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 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 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 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 财会月刊:2001(2) 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 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 财会月刊:2001(22) 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 财会月刊:2002(22) 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 财会月刊:2002(3) 目录 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 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 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 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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