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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英汉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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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英汉研究论文

两千年来,论诗者多矣。各个方面皆论述颇深。重复老调子,只是拾人牙慧而已。我建议你讨论一下诗经与原始风俗问题,用人类学、风俗学、社会学眼光来解读诗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闻一多那代人开始的,相对其他话题比较新颖,涉及跨学科问题,做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很有意思。建议你先读一读闻一多《诗经》类著作,如《匡斋尺度》、《诗经通义》甲乙、《诗经新义》,或许能有所启发。后人从这个角度研究的也不少,翻出几本典范,来读一读,看看除此之外能不能有新的视野和认识。只要有一点,一篇不错的论文就可以出来了。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人》这首诗里并没有对嘴巴的描写,可能那时候的人不太注重嘴,只注重电眼吧?又或者庄姜夫人是个像朱丽亚·罗伯兹一样的大嘴?人们给她虚美隐恶了?无考。 在那种时代,女人想要在书里留名是件多么难的事,庄姜夫人以“色”走进了《诗经》,走进了《左传》,走进了朱夫子的研究论文等等等等一大批各朝各代好事者的著作里,也算个历史奇观吧。不管怎样,这个高个子美女已经袅袅婷婷地站在了黄河旁,带着她的绝世仙姿和悲情故事站在了字里行间,悠悠千年。

汉诗英译研究的现代意义论文

英汉翻译过程包括理解和表达两个重要的阶段,只有在正确理解原文词义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表达原文。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汉翻译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探析英汉翻译陷阱

【摘 要】英语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常是句子或词语的表层结构与其要表达的真实含义相反。为了避免落入英语陷阱,学习者对英语的某些词句、语义应克服表面化的理解,也不能简单照搬辞典上的释义,更不能望文生义;对中西文化差异也必须有深刻的了解。只要对英语陷阱多注意、多分析、多体会,便可避免误入一些似是而非的“陷阱”。

【关键词】英汉翻译;陷阱;表层结构;深层含义

英语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对学习者来说的确是一个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在英汉翻译中,初学者往往从语法角度对英汉两种语言做机械对比,有时还下意识地将词典释义不加斟酌,拿来就用。在审查译文表达是否准确时,又习惯于将自己的母语思维定势用作衡量正误的标准。这些做法实际上都很容易造成释义与原文真实含义的脱节,甚至南辕北辙,落入英语“陷阱”。

一、短语翻译中的陷阱

例子如下:

1、confidence man

误译:值得信赖的人

正译:

2、sleep late

误译:睡觉很晚

正译:起床很晚

3、black tea

误译:黑茶

正译:红茶

4、gas mask

误译:赌气面具

正译:防毒面具

5、mad-doctor

误译:发疯的医生

正译:精神病医师

6、lightning rod

误译:闪电针

正译:避雷针

7、trouble man

误译:制造麻烦的人

正译:故障检修员

8、be in control

误译:被控制

正译:掌控……,控制……

9、flu mask

误译:流感口罩

正译:卫生器具

10、fire engine

误译:点火机器

正译:救火车、消防车

11、fire wall

误译:着火的墙

正译:防火墙

对这些短语均须准确理解,否则便会落入陷阱之中。

二、习语翻译中的陷阱

在翻译英语习语时,初学者有时总想找一个汉语的习语或成语,使之与英语习语相对应。虽然这种对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但却不一定在所有情况下都能成功。英语陷阱的特点就是其表层意思和深层含义常常貌合神离,甚至南辕北辙,若抛开语言文化差异而不顾,盲目追求“形似”,就难免会落入英语陷阱。如:

1、Gild(或Paint)the lily

该习语似乎与“锦上添花”意思相近,但实际上却相差甚远。在汉语中,“锦上添花”比喻使美好的事物更加美好,而这个习语的意思是指对已经很完美的东西做不恰当甚至过分的修饰,结果是破坏了原来的美。这有点近似于汉语的“画蛇添足”。

2、Strange bedfellows

这个习语不等于“同床异梦”。“Strange bedfellows”指走到一起的不同类型的人,萍水相逢的人;或有些人性格、兴趣、习惯等都不相同,本来不会碰到一起,而现在却成了伙伴。“同床异梦”指的是虽然共同生活或共同从事某项活动,但各有各的打算,面和心不合。可见“strange bedfellows”和“同床异梦”所指很不一样。

3、Turn the table

这个习语很容易被误译为“把桌子掀翻”,而且好像还带有气愤至极的味道。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对的,“turn the table”在含义上并不带有这种激动的成分。譬如,一对夫妻吵架、闹离婚,经过调解之后,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丈夫的一位美国朋友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当知道是这么一种结果时,便说:“Oh,thank God!You turned the table.”这位男士听后很不理解:朋友是不是以为自己对妻子动粗了?其实,这个习语的意思和掀翻桌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也不带有什么负面的感情色彩,它的意思是“扭转了局面”。

4、The last straw

如:The service in this shop has been bad before,but this is the last straw.

误译:这家商店的服务一向不好,这可是救命稻草。

学习者对这句英文容易误译的原因就是在阅读时容易忽略中西方文化因素,望文生义。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很容易把“the last straw”和“最后一根稻草(救命稻草)”联系起来。可是在英语中,“the last straw”指的是“the last in a series of bad events,etc.that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somebody to accept a situation any longer(令人忍无可忍之事;终于使人不堪忍受的最后一件事或一个因素等)”。该习语源于谚语“It is the last 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s back”。(最后添加的一根稻草压断骆驼脊背。)可见,它的指称意义与汉语的“救命稻草”大相径庭。所以,“The service in this shop has been bad before,but this is the last straw.”应该译为:这家商店的服务一向不好,这一次更是叫人受不了。

三、句型翻译中的陷阱

释义与原义南辕北辙,这种现象在某些英语句型和特殊结构的翻译中也很常见。当然,之所以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由于没有掌握英语陷阱的规律。由于英语中一些固定结构的深层含义与表层含义相反,所以,若仅仅按照句子的表层结构进行翻译,那就很容易会落入英语陷阱之中。

1、For all 结构

如:For all I care,you can throw it away.

误译:你把它丢了,我很在乎。

正译:你把它丢了,我也不在乎。

2、It + be + adj.+ n.+ that 结构

著名翻译家钱歌川教授认为像这一类的句型应从反面理解,以适应英语语言的独特意境。

如:It is a good workman that never blunders.

误译:一个好的技工从来不会犯错。

正译: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own child.

误译:聪明的爸爸会了解自己的孩子。

正译:聪明的爸爸也未必了解自己的孩子。

3、being + a.

如:They are being friendly.

误译:他们现在很友好。

正译:他们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

“being friendly”之所以是“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或姿态)”,是因为从深层结构看,“being”表示的意思是“目前”或“现在”,其含义短暂。它说明这是主语有意识的一个动作,因而在这类句子里面就隐含着一个意思:他们平时并不这么友善,现在是故意作秀。在这个句型里,“being”的含义相当于“故意地”。

4、形式否定,实为肯定

(1)….cannot…….too

如:You cannot be too careful when driving.

误译:你开车的时候不能太小心了。

正译:你开车的时候越小心越好。

此结构在形式上是否定的,但意义却是肯定的。表示一个人“无论怎么…..也不过分”,“越……越好”。

(2)……never……but……

如:I never go to that city but I want to eat the characteristic food there.

误译:我从来不去那个城市,但是我想吃那里的特色食品。

正译:我每次去那个城市都要吃那里的特色食品。

在“……never……but……”这个结构中,never和but是用来加强语气的,实表肯定的意思,可译为“每次……都/必……”。

(3)……nothing if not……

如:The book is nothing if not interesting.

误译:这本书没有什么意思。

正译:这本书相当有意思。

在这里,“nothing if not”是一个双重否定,实际上它是一个强调肯定意义的结构。“nothing if not”相当于“extremely”、“very”,意思是“极其……”,“非常……”。

5、形式肯定,实为否定

(1)……the last…… + 不定式短语/定语从句

如:This is the last thing I expect him to do.

误译:这是我希望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正译:这是我最不希望他做的事。

在这个句型中,“last”应理解为“最不可能的”。

(2)……anything but……

如:This math text is anything but easy.

误译:这次数学考试很容易。

正译:这次数学考试一点也不容易。

“……anything but……”应理解为never,意思是“决不”。

6、貌似全部否定,实为部分否定

如:All of the students did not turn up.

误译:所有的学生都没有出席。

正译:并非所有的学生都出席了。

Both of us are not teachers.

误译:我们俩都不是教师。

正译:我们俩并不都是教师。

英语中,当all,both,every,each等表示整体意义的代词与否定词not连用时,一般只表示部分否定,而不是全部否定。

7、否定转移

如:He was not ready to believe something just because Aristotle said so.

误译:他不会相信此事,因为亚里士多德这样说过。

正译:他并不会因为亚里士多德说过如何如何就轻信此事。

否定转移结构往往貌似一般否定结构,not的位置与一般否定结构中的not完全相同,但实际上却是一种部分否定,not由一部分转移到了另一部分。

英汉翻译中稍不留意就会出现意思南辕北辙的现象还有很多,例子不胜枚举,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四、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从上面所举的这些例子不难看出,英语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学习者可谓一不留神就会落入陷阱。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首先,学习者对英语的词句、语义应努力克服机械理解,不能简单照搬辞典上的释义,更不能想当然。在翻译时,望文生义是最要不得的。

第二,学习者对中西文化差异必须要有深刻的了解。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折射不同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有时,英汉翻译之所以会掉入陷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学习者忽视对中西文化差异的学习和掌握,这种忽视势必会使学习者误入歧途,掉入文化的“陷阱”。只有在文化中去探寻词语或某些特殊表达方式的真实内涵,才会有效地避免翻译中的“南辕北辙”;只有了解不同国度的文化差异,在英汉翻译过程中才不会落入陷阱。正如王佐良先生所指出的:“在寻找与原文相对的‘对等词’的过程中,就要做一番比较,因为真正的对等应该是在各自文化的含义、作用、范围、感情色彩、影响等各个方面都相当。这当中,陷阱是不少的,如果我们望文生义就会出毛病……译者做的文化比较远比一般人细致、深入。他处理的是个别的词;他面对的则是两大片文化。”由此可见,学习者对中西文化的了解何其重要。

第三,对英语陷阱的规律要多注意、多分析、多体会。

英译汉有时可以做到形式结构上的对等,但并不是每个英文习语、短语都能在汉语中找到意义对等且形式结构也相当的习语或惯用法。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可采用音译加注、意译、增译等其他技巧来表达某些英语特殊结构或词语的真正含义,这样才能避免误入一些似是而非的“盲区”或“陷阱”。

参考文献:

[1]孙海运.英语成语来龙去脉[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9.

[2]鲁迅.准风月谈[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3]A.S.Hornby.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M].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

[4]董乐山.英译汉理论与实例[M].北京出版社,2005.

[5]王佐良.翻译中的文化比较[J].中国翻译,1984(01).

英汉翻译的词序差异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英汉翻译中经常出现但又不被重视的词序问题。通过以词序中的副词、形容词为研究对象来体现在英汉翻译中词序使用正确的价值与意义,从而促进英汉翻译技能的成熟与完整。

关键词:词序渊源;副词词序;形容词词序

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不难发现英译汉的过程中词序的一些变化,这种差异值得学习的人研究和琢磨。因此,在英汉翻译中应首先了解这种差异中的一种,即词序的变化对翻译者而言是有价值的。价值何在?通过以下的比较研究,让我们来认识这一点,并且让这一点服务于翻译。

一、练习

妇女要求同工同酬。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能应付这种局面的人。译者的对应结构式:“Woman demands equal pay for equal work.”这句话没有问题。但对第二句话的词序就犯了愁,怎么写呢?“They finally found a man equal to the occasion.Finally they found an equal man to the occasion.”前一句的翻译正好是在说汉语原句的意思,这句是对的,而后一句会产生歧义。看的人会认为意思是:他们终于找了一个公平公正的人去应付这种局面。这些经常出现的问题体现了译者的基础薄弱。对词序的不甚了解而导致了问题的出现。这种问题在翻译中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甚至是负面的影响,好在初学者大多是在练习中而已。试想,对于一个翻译工作者来讲,掌握且精通词序是有意义的。

这便给我们提了个醒。要怎样才能掌握好副词在句中的词序呢?“diligently”,“characteristically”等置于动词之前时,仅修饰动词本身。而置于句末时,其修饰对象及句意均有变化。对比以下句子可以看出这种特点。The people in the U.S.always show their capacity on settling the diligently complex problems,for instance,the colleague state.Diligently,Lillian showed Parent Zhang all around Beijing City,who comes from Shanghai.

二、给出的例句

The kitty nearly touched the back of herself as she would be the greatest painter around Town Sony.翻译成:这可爱的猫咪一伸手就能摸到自己个儿的背,看起来像是索尼镇上最了不起的画家。这显示猫咪并不真的是画家,只是有一种能显示出猫咪妖娆的色彩,让人觉得她是灵活的、聪明可爱的。我们也能感受到,似我们在其他情绪中如“蕴酿”一般,没有体现一个什么过程,只是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没多想就写出来了。

从以上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句中的副词“nearly”与“too”是相反的。置于不同的词之前,会产生不同的句意。而“too”只是强调所紧跟的词,无论该词是人称代词还是地点名词。如:I,too,brushed the yellow shoes.Too 此处强调主语I。而My grandpa and I brushed the yellow shoes,too.该处仔细读来是在强调“爷爷也刷了他的黄色的鞋子”这件事情。

因为副词在语法上的功能是做状语使用,所修饰的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或是某个形容词,使语言本身更富色彩。在词序的学习研究中,副词的研究很具代表性。

下面我们来研究一下形容词在词序上的位置给句子带来的变化。例句:Young Chairman Mao,proper pioneer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which put him involved into the liberation of whole China)had gained the support from the bosom friends as in his student year.(作为身兼解放全中国伟大事业及带领中国共产党的合适的领袖,年轻的毛主席以自己学生时代的志同道合者们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石。)They failed to trust the matter to a responsible man.(他们未能将此事委托给一个负责任的人.)The man responsible was at last punished.(应负责任的当事人最终受到了处罚。)三个形容词proper,bosom,responsible在两组句子里不同的位置可以看出形容词作前置定语与后置定语所产生的在汉语上的效果。“合适的领袖、志同道合的朋友、一个负责任的人、应负责任的人”,这些理解把形容词带给语言的修饰功能已经带出来了。让语言本身拥有多变的外貌,统一的思想,即:实现语言所表达的色彩。

三、除了以动词、副词和形容词的例句来研究词序外,还涉及到的内容

这些包括连贯(Coherence)、强调(Emphasis)、悬念(Suspense),分别来了解一下。

In the inn the Kuomintang set for the so-called Hot Red liberators,Yuan Juemin kneed on the cold floor.It looked like that he would say no other words from now on.But a slim light put on his white and skinny face as a shower that made him feel so nice.He smiled then,no other words,just smile.The smile that also covered the roommates from the front corner to the back corner.The roommates also said no other words then.They knew clearly what waited before them.

如果翻译只达到“信”,这让人觉得这橡皮筋被拉扯得太过费劲,且那么不自然,让业内人士一看就觉得动力火候欠缺,不够专业。那要如何处理呢?我们不妨来剖析剖析这个句子。主人翁是袁觉民,一个被国民党当成赤色分子关在监狱里的革命人。当我们看到因为长久没见到阳光,而现在哪怕见到从窗户里挤进来的一丝阳光就满足得心甘情愿接受折磨也不透漏出卖同志的一个字。他跪在冰冷的地上时,我们按一般的思维会产生一个悬念:接下来他要哭还是难受还是怎样。待全句读完,这个悬念才待释。原来他不难受不伤心,而是很满足,很知道从这一刻起生命、人生对他来讲的意义是什么。一个大转折,让读者读完也产生一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豪情壮志。一瞬间那种所谓的民族豪情便油然而生。而且全句都是连贯且有强调的,强调袁觉民的表现。译句中体现出悬念再加上深具节奏,读来抑扬顿挫,语句丰润有泽,所以佳句便呈现出来了。

四、我们来检验检验词序在翻译上的作用与之服务的意义

The young sisters told their teacher all their troubles.The young sisters told all their troubles to their teacher.从前译者认为这两句话所说的是一个意思,译作同一个句子便可。便直接译为:这对姐妹把他们的烦恼全都告诉了他们的老师。这样看似是对的。但严格的放到词序这个问题上来分析,前一句的信息核心是all their troubles——告诉了老师什么?后一句的信息核心是to their teacher——告诉谁?因此,该译文只适合后一句,而前一句当译成:这对姐妹对老师讲了他们所有的烦恼。

仅以本文的陈述、论述和例证来让译文在对待英汉翻译上从大局出发,从小节着手,如词序问题,从而译出叫人拍手称好、张嘴叫绝的文字,从理论上更上一个研究的新台阶。从实践中印证英汉翻译的细节讲究,为英汉翻译积累更多更好的原始佐证材料,促使译文的发展和完整。

参考文献:

[1]郑立信,王菊泉.英汉语言文化对比研究[M].北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从莱庭,徐鲁亚.西方修辞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英语和汉语是两种高度发展的语言,对比其异同,对于英语翻译教学是很重要的。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汉翻译的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英汉语言的异同及其翻译策略

在英汉翻译中,两种语言在词汇方面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词的意义,词的顺序和词的搭配能力三个方面;从句法方面来说,英语和汉语在句子结构,句子顺序和其他一些表达方式上则有各自的特点。下面笔者就从词汇现象和句法现象两方面来探讨英汉的对应程度如何,以及根据这些对比,在进行翻译实践时,应该运用哪些翻译技巧。

1、英汉语言的对比

1.1英汉词汇现象的对比

首先,从词的意义方面来看。词汇作为语言的三要素之一,相比于语音和语法,它的变化最快。随着社会和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在语言中一方面增加了新词,一方面旧词增添了新的意义。人类发明轮船以前,用的是帆船,英语“sail”一词原意为“帆”,短语“setsail”,就有张帆起航之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帆船逐渐被用煤,柴油,甚至是用核动力的轮船所代替。自从潜艇出现后,“sail”这个词又增添了“潜艇指挥塔”的新含义。这就是词义的发展变化,我们在对比英汉语言时,应该明确它们的对应情况是随着时间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着的。英语词汇在汉语里的对应程度,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况。第一,完全对应。英语中的词所表达的意义,可以在汉语里找到完全对应的词来表达。如“computationallinguistics”(计算语言学),“TheU.S.StateDepartment”(美国国务院)。这主要是一些已有通用译名的专用名词,术语和生活中常见事物名称等。第二,部分对应。英语中有些词和汉语中的词汇在词义上只能部分对应,体现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如“morning”(上午,早晨),“gun”(枪,炮),一个英语单词相对应有较多的汉语意义.第三,无对应。

英语中有些词或汉语里有些词在对方语言里找不到对应的词来表达。这主要是指一些新词以及反映社会特殊风俗和事物的词。如英语单词“beddo”(指的是一种多用途的床),“plumber”(美国调查政府雇员泄密的特工),“brunch”(为了休闲和放松,通常周日才吃的早午餐);汉语里如“八仙桌”,“太师椅”等在英语中都无法找到对应的词。最后,英语中很多词都是一词多义,分别与汉语中几个词对应。对于这些多义词的具体意义,要联系上下文来确定。比如“time”一词,在“havenotimetodosomething”中,它的意思是时间;在“Thetimesaredifferent.”中,意思为时代;在“Imetherseveraltimes.”一句中,它指的是次数。可见一个单词可能会有很多词义,意思随着不同的使用场合而不同。

其次,从词的搭配能力方面看。英语和汉语在词的搭配能力上有差异,一个英语单词往往可以搭配很多其他的单词,来表达不同的汉语意思。以单词“cut”为例,可以用于以下短语之中,如cutcake{切蛋糕},cutwheat(割麦子),cutfingernails(剪指甲)。由此可见,cut的搭配能力很强,可以用于“cake,wheat,fingernails”,而汉语就需要分别用“切,割,剪”来搭配.在翻译时,要注意英汉语在搭配能力上的差异,译文选词要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如“Sheworeapairofsunglassesandawhitedress.”一句中,wear分别搭配了两个名词“sunglasses”,和“dress”,应译为“戴太阳镜”和“穿连衣裙”.

最后,从词的顺序方面看。英汉句子中主要成分如主语,谓语动词,宾语的词序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定语的位置和状语的顺序在英汉语中则有同有异,变化多样。例如,汉语句子“他们在教室里唱歌”,翻译成英语是“Theyaresingingintheclassroom.”,汉语中状语“在教室”是放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而英语中状语“intheclassroom”,放在了谓语动词的后面。又如英语中时间或地点状语之间的排列顺序是从小到大,而汉语的顺序是从大到小。如“Shewasbornat8a.m.onthefirstofOctober,1990.”,译为“她出生于1990年10月1日上午8点。”另外,定语的位置在英语和汉语中也有差异,英语单词作定语时通常放在它所修饰的词的前面,但有时也后置,如“aninterestingstory”中,定语“interesting”是放在被修饰词“story”的前面;而“somethinginteresting”,当中定语“interesting”放在被修饰的词的后面。然而汉语的定语一般前置。

1.2英汉句法现象的对比

在翻译中,英汉句子结构有时不需要转换,有时则要根据情况进行转换,这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英汉句法现象上的差异,主要就体现在句子结构和句子顺序两个方面。

句子结构的转换分以下几种情况,将英语简单句转换为汉语复合句,将英语复合句转换为汉语简单句,英语倒装句转换为汉语正装句,英语被动结构转换为汉语主动结构等。如“Shedoesn'tknowwhatlifemeanstoher.”这句话在译为中文时,可将英语中的主从复合句转换为汉语的简单句,译为“她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英语中,为了突出重点和上下文语气的需要,常常用倒装结构,而汉语一般不倒装,此时应将英语倒装句译为汉语正装句。

另外,英汉的句子顺序,这里指的是主句,从句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它们的先后位置也不完全一样。

现以英汉复合句中的时间顺序为例。英语主从复合句中,表时间的从句既可以放在主句之后,也可以放在主句之前,位置很灵活。而汉语则会按照比较严格的时间先后顺序,将先发生的事陈述,之后陈述后面发生的事。如“AfterIhadmydinner,IwatchedTV.”英语句中,不论动作发生的先后顺序,主从句位置可以互换。若将此句翻译为汉语句子,则应先说先发生的事:

“吃完晚饭后,我看电视”.表示因果的英语复合句也是一样,因果顺序较为灵活,而汉语的习惯表达是因在前,果在后。

2、英汉翻译技巧

通过以上对英汉两种语言的词汇和句法现象的对比,可以看出两种语言各有特点,在翻译时根据这些特点,可以运用一些翻译方法和技巧来表达语言形式的思想内容。英汉翻译常用的方法和技巧很多,如词义的选择,引申,词类转译,增词法,省略法,正反表达法,分句合句法,各种从句的译法,习语,拟声词的译法等。现根据上文提到的英汉差异,从分析语言的特点入手,着重选择几种翻译技巧加以说明。

2.1词义的选择

英汉两种语言都有一词多义,一词多类的现象,同一个词往往有几个不同的词义,属于几个不同的词类。在英汉翻译的过程中就要根据英汉词汇的对应情况,选择和确定关键词的意义,有时还需要对词进行引申和选择其褒贬意义。选择词义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其一,根据词在句中的词类和联系上下文,看词在句中的搭配关系。如在“Likechargesrepel,unlikechargesat-tract.”一句中,根据分析词类,判断出“like”是形容词,汉语意思是“相同的”,全句翻译为“同性电荷相排斥,相异电荷相吸引”.

“like”除了作形容词外,还可以作动词和介词。如“Tomlikestoplayfootball.”中,“like”作动词“喜欢”讲.“Herhairisshininglikegoldinthesunbeam.”中,like作介词“像”讲.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要选择正确的词义,可以根据该词在句中的词类来确定。另一方面,英语中同一个词,同一词类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往往也有不同的含义,必须结合上下文再根据词的搭配来确定某个词在特定场合中的意义。如以下几句话中的“serve”一词,都作动词,但根据上下文,可以确定它的词义是不同的。“HehasservedforMs.Daisyfortwentyyears.”中译为“任职”;在“Histwodaughtersandasonservedinthearmy.”中译为“服役”;在“Itisyourturntoserve.”中,译为“发球”.

英语中,常用一个表具体形象的词来表示一种概念或一种属性,而汉语常用抽象的概念。在翻译时,要注意到英汉在表达习惯上的差异,不能逐词死译,应根据上下文和逻辑关系将该词的意义作进一步的引申.如,“Everylifehasitsrosesandthorns”中的“rose”(玫瑰)和“thorn”(刺)这两个具体形象不能直译,而要引申为“甜”和“苦”.整句话译为“每个人生都有自己的苦与甜”.又如,“Ihavealittlemoneyputasideforarainyday.”此句中的“rainyday”不能译为“下雨天”,而是一个抽象概念,指急需用钱之时。

2.2转译法

在英汉翻译中,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表达方式不同,就不能“一个萝卜一个坑”来死搬硬套,有些词在翻译时需要转换词类,这样才能使译文流畅自然。词类的转译法就是指将原文的词类转译为其他的词类,如英语名词转译为汉语动词,例句“Mysis-terisgoodatswimming.IthinksheisabetterteacherthanI.”中的“teacher”是名词“教师”,在翻译时可转译为动词“教”,本句译为“我想她会教得比我好”,如果译为“我想她会是比我好的教师”就显得死板生硬。形容词有时也可以转译为名词。英语中有些形容词加定冠词可以表示一类人,汉译时就要把形容词译为名词。如“Wewilldoourbesttohelpthesickandthewounded”中的形容词“thesickandthewounded”要译为名词“病人和伤员”.英语中还有一些形容词表感觉,情绪,如“angry,confident,afraid,aware,concerned,ashamed,thankful”等,这类形容词放在系动词后作表语用时,往往可以转译为汉语动词。

如“Heisawareofhismistakes.”此句中形容词aware应译为动词“知道”.英语和汉语比较起来,汉语中动词用得比较多。根据这一特点,英语中很多词类,尤其是名词,形容词,副词在汉译时往往可以转译成动词。

2.3增词法

英汉两种语言,由于表达方式不尽相同,翻译时,除了转换词类外,还可在词量上作增减。增词法就是根据意义和句法上的需要增加一些词使译文更加忠实于原文的思想内容。为了使句子更加通顺流畅,在翻译时可以增加动词,形容词,副词,名词等。如“Hewenthomeafterthebanquetsandconcerts.”如果直译为“在宴会和音乐会后,他回家了。”,意思似乎不够明确,但如果在名词前加上动词,译为“在参加完宴会和出席了音乐会之后”,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动宾词组,句子就更通顺了。又如“Thecrowdsmeltedaway,”(人群渐渐散开了)。本句中,在动词前增加了副词“渐渐地”,使译文的表达更加确切。再如“Youshouldwashbeforemeal.”(你应该饭前洗手)。该句的宾语“手”其实是隐含在动词“wash”之后的,所以在翻译时要把宾语表达出来,在这里增加了名词。另外,英语中的数词往往能直接与可数名词连用,而汉语往往要借助量词来表达其形状,特征。如,abike一(辆)自行车,abaddream一(场)恶梦,aredsun一(轮)红日.

以上几个例子中,在汉译时都增加了量词,这样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

2.4省略法

前面提到的增词法是指增加一些词来使译文更通顺,省略法则是指原文有些词不需要译出来,删除一些可有可无,有之反而累赘或违背译文语言习惯的词。但省略并不是摒弃原文的思想内容,而是译文中虽无其词但明其意。现从语法角度和修辞角度分别举例加以探讨。第一,从语法角度看,可以省略代词,it,连接词,冠词,前置词等。根据汉语的习惯,前一句话已经出现主语,而后一句若是相同主语,则不需要重复使用。然而英语通常每句话都有主语,在翻译时应考虑到英汉在表达上的差异。如“Hewasthinandhelookedmiserable.”(他很消瘦,看上去很可怜),第二句话中的主语在翻译时已省略掉。英语中的物主代词在汉译时往往也可以省略。如“Heshruggedhisshouldersandshookhishead.”中的物主代词“his”不需要译出来,该句译为“他耸耸肩,摇了摇头”.在英语中,it也是一种代词,它常常作非人称用,此时,往往省略不译。如Sheglancedathiswatch;itwas7.(她一看表,是七点了)。另外,汉语词语之间的连接词不多,其逻辑联系常常是暗含的,英语则不然,连接词用得比较多,因此,英汉翻译时不需要把连接词译出来。第二,从修辞角度看,英语句子有些短语反复出现,英译汉时可作适当省略。“Appli-cantswhohadworkingexperiencewouldreceivepreferenceoverthosewhohadnot.”译为“应聘者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如果不作省略,译成“应聘者有工作经验的比没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就显得罗嗦。

英汉翻译还有很多方法和技巧,如重复法,正反表达法,反正表达法,分句合句法等,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英语和汉语是两种高度发展的语言,对比其异同,对于英语翻译教学是很重要的。本文对比研究了英语汉语在语言文字上最普遍最典型的特点和差异,提出几种适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供教师在翻译课教学时参考。当然,各种翻译方法和技巧在翻译时应根据原文的具体思想内容加以灵活运用,不应生搬硬套。总之,翻译是一种语言的创造性活动,经过实践积累总结的翻译理论和技巧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可以用来指导和启发翻译实践,而翻译实践也是检验翻译理论是否正确的标准。作为英语教师,在进行翻译课的教学时,应注意到翻译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做到既重视翻译实践,也不忽视必要的翻译理论。

参考文献:

[1]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2]陈国强。现代英语词汇学[J].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3]方梦之。英语汉译实践与技巧[J].天津翻译出版公司,1994.

[4]范仲英。实用翻译教程[J].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

英汉翻译中的“忠实”

摘要: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英语的重要性,英文写作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中英文背景的巨大差异,思维方式的不同以及写作角度、方法、用词等的不同使得我们在英语写作中出现了很多错误。很多的实例证明,英语的学习言语错误与汉语干扰有直接的关系,即负迁移,也就是汉语之间的差异对外语学习造成的干扰以及与所学外语的某些特点、某些规则造成的干扰有关。

关键词:英汉翻译 表达方式 忠实 1 英文对同一事物的表达方式的不同造成的错误

1.1 词性错误

很多同学在英文写作时只注意所选词的词义,而忽视了该词的词性,造成用词错误的发生。

(1)My friend doesn’t afraid of dogs.

(2)His father adviced him not to fight with anybody.

例句1)把形容词误用为动词,而例句2)把名词误用为动词。这是由于基础不牢,对一些常用词不认真考证,导致用词的错误。

1.2 词形错误

在英文写作中经常会出现遗漏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形态,还有关于名词单、复数的错误,这是因为在汉语中,汉语的名词一般不分单、复数,也无可数、不可数之分,主谓间也不存在数的关系,谓语没有第三人称单数的问题,由于中英文用词这明显的区别,在英文写作时会写出这样的句子:

(1)There are many sheeps on the grassland.

(2)She look after 3 children.

例句(1)中,sheep被当作可数名词,其实它不可数名词。例句2)中,look应为第三人称单数looks。

1.3 虚词错误

英语虚词包括冠词、介词和连词,冠词和介词在汉语中根本就不存在,用错的几率很频繁,而唯一在汉语中可以对上号儿的连词显然起到了很是深远的负迁移的作用:

(1)He arrived Beijing yesterday.

(2)I bought the dictionary in 1980s.

(3)Although it is raining, but I go to school all the same.

在例句1)中,arrive是不及物动词,其后一定要用前置词in或at,所以arrive后应加in。例句2)中,英语中“…年代”前必须用定冠词,所以应改为“in the 1980s”。例句3)中,由于受到汉语“虽然…但是…”结构的影响而出错,所不同的是在英语中although…but只能用一个。

1.4 语境不同所选词也应不同,这是又一个易出错的地方

语境不同,用词也应不同,语境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着用词,因此在写作时必须要选用适合上下问的词语来选词,如不注意语境对选词的影响,就可能因用词不当而写出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句子。

May I open the gate?The are in the room is too close.

此句从上下文看,说话者gate指的是房门,应该用door才合理,而gate指的是“院落的大门”,不符合上下文的表达。

2 翻译界在翻译的标准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但有两条标准是大家所公认的忠实、通畅

所谓“忠实”,首先是指译文必须准确如实的传达原文的内容,对原文的意思既不能随意歪曲,也不能任意增减。内容除了指原文中所叙述的事实,说明的道理,描写的景物以外,也包括作者在叙述、说明和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感情。“忠实”还指对原文风格的如实传达。译者者不能随意改动原作的风格面貌,如原作是口语体,就不能译做书面体;原作是粗俗的文体,就不能译成高雅的格调,也就是说,译者不能用自己的风格去代替原文的风格。

2.1 有些译者过分拘泥于原文的字面形式,译文晦涩难懂,不知所云

汉英翻译中,“忠实原著”一向是第一要求,是多少年来翻译理论和实践一直围绕的中心。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呼吁想要告诉大家对翻译的仅仅“忠实”已经满足翻译要求。《外国语》1998年第3期所载《从梦想到现实:对翻译学科的东张西望》一文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文中引勒菲弗尔语曰:“忠实只不过是多种翻译策略里头的一种,是某种意识形态和某种文学观结合之下才导致的产物。把它捧为唯一一种可能的、甚至唯―一种可容许的策略,是不切实际的、徒劳无益的。”文章作者据此及其他一些类似论点得出结论:“忠于原文不是理所当然的、唯一的标准,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绝对正确的标准。”

2.2 译者可否选择百分之三十、五十、七十的忠实

翻译的出现是出于文化交流的需要。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把它比之于向国人介绍西洋绘画、西洋音乐,或者相反,把中国画或者中国的民族音乐介绍到国外去。无论这种介绍活动的其他目的怎样,在一个首要的、根本的目标上它们是一致的:向文化的接受者呈现原作的本来面貌。在这个起点上要求的是绝对忠实,我们并没有“百分之三十、五十、七十”的选择。

这时“忠实”就意味着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完完全全、不多不少的再现。但是我们无法把翻译与介绍绘画、音乐的类比坚持到底,其根本原因在于,两者所使用的媒介不同。钱钟书先生早就指出,“我们该辨清,假使绘画的媒介(medium)是颜色线段,音乐的媒介是音调,那末诗文的媒介不就是文字,是文字和文字的意义;假使我们把文字本身作为文学的媒介,不顾思想意义,那末一首诗从字形上看来。只是不知所云的墨迹,从字音上听来,只是不成腔调的声浪。”

到这时“忠实”就成了一个非常主观的概念,缺乏客观性就缺乏可操作性。

但是,翻译的“忠实”标准并不是如此就能被轻易否定的。在实践中,人们可能牺牲一部分“忠实”,但这往往是为了保证更大部分的“忠实”能够实现,仍然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忠实”。事实上,―旦放弃对于忠实的主观追求,译者就没有理由停止在“百分之三十”,而会走向百分之十、百分之五甚至更少。对忠实的追求是维持原文与译文之间联系的纽带,这根纽带一旦被切断,也就无从被称之为译文,翻译也就随之不复存在。

3 结语

在翻译中,“忠实”固然重要,但只有忠实是远远不够的。翻译不是一字不落的复制,也不是不顾原著的表达肆意加上译者的思想随意篡改,翻译不仅要重现原文中所叙述的事实、所描述的景物更重要的还要重现作者在叙述、说明和描写过程中所反映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感情及风格。

诗经草木研究论文

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 南山有桑,北山有杨。乐只君子,邦家之光。乐只君子,万寿无疆。 南山有杞,北山有李。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乐只君子,德音不已。 南山有栲,北山有杻。乐只君子,遐不眉寿。乐只君子,德音是茂。 南山有枸,北山有楰。乐只君子,遐不黄耇。乐只君子,保艾尔后。 我和儿子都喜欢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儿子读《人间滋味》,通过文字回忆小小的他走过的地方和品尝过的味道。我则喜欢《人间草木》,由汪老牵引着去触摸对话一草一木。他曾说,光才是现实世界,而树木不过是用来反映和折射光线的间隔物。但是阅读整本书后,我认为树木更是一种神秘的存在,每一种树都会印证每一种人的性格。 《南山有台》诗歌全篇重章叠唱均采用了“……有……”的模式,且全诗都在用树木来比兴。那么又用这些树在暗指什么呢?且读且欣赏吧! “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中“台”,是可用来编织蓑笠的蓑衣草,故又指蓑衣草。“莱”,可以作为各种草的概称,更多时候指藜草。这两种草木有个共同特点——虽长于荒野不起眼,但生命力十分顽强。“乐只君子”在诗中亦反复咏叹,在宴饮场合中,或指贤主,亦或是嘉宾。“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以这样的遍布南山北山的植物而起兴国家的栋梁之才、贤人君子,他们是国家发展的坚实基石,牢牢地扎根于百姓中,知民间疾苦,又从其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力量。有如此基石,何愁民族植株不繁茂?“乐只君子,万寿无期”。 “南山有桑,北山有杨”,桑树与杨树是春夏间最繁茂的植株,“乐只君子,邦家之光”,桑与杨适应能力强,无论任何环境,都可以快速调整状态,总可以成为应季最亮丽的风景线。这不仅仅是桑与杨的骄傲,更是乐只君子的荣耀,人与树相通相知。 “南山有杞,北山有李”,枸杞和李子,果实累累,红橙相照,真可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它们蓄积了时光的酝酿,吮吸了风雨的滋养,天地厚待它们,故它们也回报世间。“乐只君子”日行一善,则积善成德,自然会感念民间,所有的民众都是君子的良师,因为他们时时刻刻从生活这本大书中学习,民众就如父母般伟大,不可辜负。“乐只君子,德音不已”,世间似有很多不公平事情,其实世间拥有最大的公平,能量是永远守恒的,在你感恩百姓的同时,百姓自然会更加爱戴“君子”。 “南山有栲,北山有杻”,栲树是供建筑房屋等使用的一种常绿乔木,杻也是一种高大乔木,栲和杻我们在《唐风 山有枢》当中接触过:“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廷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高大乔木是树中的伟岸君子,用身躯遮蔽毒辣的夏日,大树底下好乘凉,用身躯抵抗疯狂的风沙,高木默默奉献着,也在不断接受挑战,使其成为更好的自己。“乐只君子,德音是茂”,如高大乔木般,君子的美名自然会传扬万世。 “南山有枸,北山有楰”,《诗集传》:“枸,枳枸,树高大似白杨,有子著枝端,瞰之甘美如怡。……楰,树叶木理如楸,亦名苦楸”。这是树木中的耐久者,不由得想到人的一生,岁月匆忙,转眼间,已由黄毛小儿成为“黄耇”之人,引得无数人慨叹人生苦短。其实人最重要紧的不是年龄,而是心态,依然可以“老当益壮,不坠青云之志”,何不成为八十岁的年轻人?“乐只君子,保艾尔后”,君子耄耋,留给后世的不是名利,而是思想精神,需要后世代代传承不休的最宝贵的财富。 整体说来,这首内容虽然很单纯的诗,却有着层层递进、首尾相应的巧妙,层次感与节奏感也很强。“寿比南山”,确实有着作为宴饮之乐的歌功颂德的功能。但是祝福更在于心,而不在于行。 读诗,往往读的不只是诗的字义,也读王国维强调的“境界”,还有自己的心得体悟。所以荡开涟漪,随想随写而已。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诗经》中植物种类繁多,据统计,《诗经》中的草木蔬果共有134种,可分为乔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水生植物、蕨类植物等①。本文将《诗经》中的植物按照其用途分为食用植物、观赏植物、祭祀植物和其他象征意义的植物这四大类进行阐释分析。一、食用植物“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远古人民将植物视为上天的恩赐,食用植物在《诗经》中的种类最多,可以将其细分为水果类、野菜类、药材类、蔬菜类和谷类这五类。水果类植物在《诗经》中并不多,这类植物有桃、甘棠、梅、李、棘、葛、榛、栗、木瓜、木李、苌楚、瓜、枸等。由于刚进入农耕社会不久,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所以这其中除了桃、梅、李、甘棠这几种因为其开花时花色美丽,作为观赏果木广泛栽培以外,其他都为野生水果,味大都略酸,只有极少部分被当做日常食用水果。野菜类食用植物在《诗经》中种类是最多的,大约有三十多种。由于农耕社会生产水平的限制,采集野菜仍是劳动人民日常主要的食物来源。这类植物大多生长在水中或陆地,有芑、荠、薇、蕨、荇菜、蒌、卷耳、�、藻、芹等,而荠、蒌等野菜因为食用起来较为可口,至今仍有食用。人工种植的植物在《诗经》中出现的不多,但由于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仍有部分蔬菜和谷类作物被人工栽培,这些植物有匏(葫芦瓜)、葑、菲(萝卜)、荷(茎藕可食)、菽(大豆)、韭等,由于种植方法简单,且用途广泛,在《诗经》时代已有较长的栽培历史。而谷类在《诗经》中约有五种,它们分别是黍、麦、牟(大麦)、稻、梁(小米),其中黍是当时北方种植最为广泛的粮食作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生活必需食物。食用植物中还有一类较为独特,它们的功能主要是治病,在《诗经》中也占有不少数量,这些植物有唐(菟丝子)、(川贝母)、(益母草)、杞(枸杞)、艾(艾草)、莫(酸模)等,这些药材大都与女性有直接的关系。上述这些食用植物虽然可食,但其在《诗经》中出现大都意有所指,这些植物意象多用来代指一些特殊的情感,如《有梅》中以梅来指女子青春的流逝,木瓜则作为男女爱情的信物(《卫风・木瓜》),而匏,也就是葫芦瓜,在《邶风・匏有苦叶》中是男女爱情的帮手,甚至于药材唐(菟丝子)在《风・桑中》以及《诗经》其他篇章中是用来比喻夫妻相互依附的关系。由此可见,植物是人类情感的寄托,寄寓了人们生活中欢喜悲忧的情感。

在中国美学史的研究中,《诗经》美学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美学界轻视或忽视《诗经》美学的研究,是有原因的。长期以来,美学界所注重的是取得理论形态的美学思想,其研究方法,也主要是一种哲学思想与美学、艺术理论相渗透、相结合的方法。以这样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出发,《诗经》自然被排斥在理论视野之外。我们不能否认上述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合理性,因为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思维而非形象思维。理论思维就离不开哲学方法的引导,就应该关注那些取得理论形态的美学思想和范畴命题。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美学毕竟是一种有着独立品格和价值的学科,它除了哲学的、形而上的思维品格外,还具有很强的艺术实践性。美学的研究,离不开艺术具体问题的研究。对于中国美学史来说,这种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尤其重要。《诗经》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为我国艺术审美经验最早、最形象、最生动的总结,《诗经》美学的研究,无疑会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同时,由于《诗经》时间跨度很长,涵盖的方面广,所包含的审美形态和现象也十分丰富,这对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发生发展规律是十分重要的,忽视《诗经》美学的研究,无疑会为中国美学史研究留下巨大空白与缺陷。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具体谈谈《诗经》的美学内容及其意义。一、“和”的审美意蕴“和”是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关于这一点,学术界已谈论得甚多。但学术界言“和”,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疏忽,那就是没有注意到《诗经》中“和”的意蕴的重要性。实际上,《诗经》中“和”的审美意蕴和观念十分丰富,构成中国古代“和”的审美意识发展演化的重要一环。《诗经》中直接出现“和”一词地方共12处,其内涵较为丰富,几乎涵盖了西周至春秋时期言“和”的几种主要涵义。具体讲来,大致包含三层意思:1、指口味之“和”,如《小雅•宾之初筵》:“酒既和旨,饮酒孔偕”;《商颂•烈祖》:“亦有和羹,既戎既平”。2、指音声之和,如《小雅•宾之初筵》:“籥舞笙鼓,乐既和奏”;《商颂•那》:“嘒嚖管声,既和且平”;3、表示人际关系和伦理的和谐,《小雅•常棣》中的“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小雅•伐木》中的“神之听之,终和且平”等等,即是在这层意思上言“和”。不过,《诗经》中“和”的意义不能仅仅从语词方面来把握,而是蕴含在其整体艺术形象中的,它对中国古代艺术审美“和”的意义,主要不是表现在作为一个抽象的理论范畴提出和界定上,而是表现在它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和美学意蕴上,表现在其所确立的基本人生态度和审美方式上。徐复观先生说,中国文化“走的是人与自然过分亲和的方向”。[①]这种人与自然的亲和倾向,我以为最早在《诗经》中得到最集中、最完整的体现。《诗经》开篇为《周南•关雎》,以水鸟和鸣起兴、吟咏男女之间的恋情,即给人一种温暖和谐,人与自然无限亲近的感受。《诗经》中诗有多种类型,如田园农事,爱情婚姻、征战宴饮等等,但无论哪一类型的诗,人与自然的融怡亲和,都是其基本倾向所在。《小雅•采薇》写出征战士久役归来的心情:“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虽充满悲怨,但那由自然界的春风秋雨,朝花夕实的景象来体认人与自然生命之节律,感受宇宙自然之和谐的心态却是显见的。又如,《小雅•无羊》写牧羊:“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角湿湿。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尔牧来思,何蓑何笠”,其人情物态描绘莫不毕肖自然,这若非对人与自然关系抱一份极亲切的认同,决不能道出。《诗经》中宗庙祭祀诗,也没有了殷商人那种虔敬、恐惧的心理,祭祀神,是为了人,希望神赐福于人,山川神灵亦开始成为人心中的自然,成为人生活的一部分。比如,我们读《周颂•般》:“于皇时周,陟其高山,嶞山乔岳,允犹翕河”(“真美啊,我周邦,封禅四岳把山上,小山大岭也都祭、九河合一依次往”),所体察的正是这样一种面对自然神灵的亲近从容的心境。《诗经》还多鸟兽草木之名。关于这一点,孔子也曾谈到,认为这是读《诗经》的一大益处。司马迁说:“《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以达意”;(《太史公序》)郑樵云:“夫诗之本在声,而声之本在兴,鸟兽草木乃发兴之本”,(《通志•昆虫草木略序》)均很重视鸟兽草木之名之象对《诗经》的意义。我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借鸟兽草木一类自然事象,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息息相通的亲密关系。在《诗经》中,我们常见以蔓生野草喻女子出嫁、缘木而生喻女子依从男子共同生活;女子歌唱多以采薇采厥起兴,而男子歌唱多以刈楚刈萎起兴,这种起兴又多喻男女私心爱慕之情;睹桃花灼灼,即感女之青春和美艳,(《桃夭》)观梅花盛开而衰,即悲青春和爱情之流逝;(《摽有梅》)见风雨鸡鸣,则有亲人之盼,(《风雨》)见春日载阳,黄莺鸣啭,则惹无限春情(《七月》)……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均成为诗人情感心灵的写照。应该说,《诗经》以鸟兽草木等起兴所呈现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感意识已非常成熟,这正是《诗》“和”之审美的重要意蕴所在,对中国古代“和”的审美理想和方式的形成,无疑也有重要意义。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曾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比况为:“水沓山匝,树杂云合,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春日迟迟,秋风飒飒,情往似赠,兴来如答”,其实,刘勰这里所言的人与自然和谐融怡的“物感”审美方式,早在《诗经》中就具备了基本的审美原型。言《诗经》之“和”,我们还必须看到,《诗经》中这种人与自然的亲和倾向和关系把握,实与它所表现的人伦亲情和关爱是深刻统一的。《诗经》多以鸟兽草木起兴,这不仅是一个人与自然的感情,心灵对应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包含着深刻的社会人伦内涵。赵沛霖先生说,《诗经》中许多诗歌,如《邶风•燕燕》、《邶风•凯风》、《唐风•鸨羽》、《小雅•伐木》、《小雅•鸿雁》等,“都是以鸟类的‘他物’来引起有关怀念祖先和父母的所咏之词”。[②]不管是不是直接追念祖先和宗族,《诗经》中鸟的起兴,确常常象征着种种人伦亲情关系,其形象也如有的论者所说,是“关关嗈嗈、和谐鸣飞”,“含有和乐绸缪的意味”。[③]《诗经》基本是周人的作品,周人那种本源于周代礼乐文化的对家族成员的亲和情感,对人间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关爱,均在《诗经》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小雅•常棣》是最早歌唱兄弟友爱的诗;《小雅•鹿鸣》、《大雅•灵台》则把君臣之乐渲染得无比温馨和谐;《小雅•甫田》写“古王者爱民重农之意,”“如许亲切”;(方玉润:《诗经原始》)而《王风•葛藟》,表达一个孤儿孤苦无依,欲认他人做父亲,欲认他人做母亲,皆得不到帮助、顾念和关怀,其语沉痛之至,又不忍卒读。显然,这些若没有人与人之间那种忠诚恻怛、和睦关爱的情感,是不能写出的。《诗经》写人伦亲情,最为动人出色的则是夫妻之情。《郑风•女曰鸡鸣》、《周南•卷耳》、《卫风•伯兮》、《豳风•东山》、《郑风•风雨》等,均可谓这方面的代表作,它们都写出了人生人情的至真至诚,“笔以曲而愈达,情以婉而愈深”,(方玉润:《诗经原始》)遂为千古夫妻情爱诗之祖。《诗经》这种人伦亲情之“和”的表现,亦具有深刻的美学意义。在《诗经》时代,史伯、晏婴、医和、子产等人都曾言“和”,他们或言自然事物之和,或言审美心理之和,或进入社会伦理层面言和,但均未进入人伦亲情这一领域。儒家从孔子起提倡“中和”,包含着对人伦亲情的重视。应该说,这种重视,与《诗经》有直接的关系,不然,孔子就不会把“中和”美的思想概括在对《关雎》的评价上,提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命题。不少人认为,是孔子等提出的“中和”论为后世艺术审美奠定了基本原则和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若没有《诗经》中人伦亲情表现,若没有《诗经》这一类作品的艺术实践和开掘,由孔子提出的儒家“中和”理论,就还很可能是一个较为空洞、抽象的理论原则,难以化成一种深醇、亲心相通的现实感受,也很难真正成为中国古代艺术审美的重要方式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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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人》这首诗里并没有对嘴巴的描写,可能那时候的人不太注重嘴,只注重电眼吧?又或者庄姜夫人是个像朱丽亚·罗伯兹一样的大嘴?人们给她虚美隐恶了?无考。 在那种时代,女人想要在书里留名是件多么难的事,庄姜夫人以“色”走进了《诗经》,走进了《左传》,走进了朱夫子的研究论文等等等等一大批各朝各代好事者的著作里,也算个历史奇观吧。不管怎样,这个高个子美女已经袅袅婷婷地站在了黄河旁,带着她的绝世仙姿和悲情故事站在了字里行间,悠悠千年。

关于《诗经》的研究很多,想出新不太容易哦1、可以将两篇诗歌作比较,2、可以就一篇诗歌提出不同于文学史或别人的观点3、可以将《诗经》与其他诗集比较4、可以研究《诗经》对某位诗人创作的影响

《诗经》的普遍性流传。

两千年来,论诗者多矣。各个方面皆论述颇深。重复老调子,只是拾人牙慧而已。我建议你讨论一下诗经与原始风俗问题,用人类学、风俗学、社会学眼光来解读诗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闻一多那代人开始的,相对其他话题比较新颖,涉及跨学科问题,做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很有意思。建议你先读一读闻一多《诗经》类著作,如《匡斋尺度》、《诗经通义》甲乙、《诗经新义》,或许能有所启发。后人从这个角度研究的也不少,翻出几本典范,来读一读,看看除此之外能不能有新的视野和认识。只要有一点,一篇不错的论文就可以出来了。

对诗经研究的论文

《诗经》毕业论文提纲

摘要:《诗经》反映的女性形象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爱情中的女性形象、婚姻家庭中的女性形象、被弃妇女的形象等几个方面。《诗经》中的女性在表达感情的变化过程中,是她们对爱情的深刻体验,是文明人所特有的爱情表现,并上升成为古典审美文化意蕴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文大纲如下:

一、整体陈述诗经这部作品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05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二、陈述《诗经》中描写女性的部分

(一)纯真热情的女性,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二)怯弱胆小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三)温柔贤淑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四)悲惋凄凉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三、后世对《诗经》女性女性形象的评价

(一)外在之美,如《关雎》、《卫风--硕人》中的描写。

(二)内在之美,如贤淑、执著、纯洁等,分别从《邶风--燕燕》、《周南--卷耳》等几首诗歌中评价分析。

四、《诗经》中女性形象对后世的影响

(一)整体陈述《诗经》从古至今对后世的`影响。

(二)《诗经》对后人的教育性意义 。

(三)《诗经》对古今文学的意义及重要贡献。

(四)《诗经》中的情感观对古今社会的影响。

参考文献:

杨天宇:《诗经---朴素的歌声》;国学基础教程——经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褚 斌杰:《诗经全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褚 斌杰:《中国文学史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聂石樵:《诗经新注》,济南、齐鲁书社,2000

张 晶:《诗学与美学的感悟》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诗经:可爱的人的本性!看我的翻译 氓那个男的刚开始看起来忠厚老实的很,抱着自己家里织的布来到俺们这里换丝。其实吧,他不是来换丝的,是来跟我商量婚事的。我送走他,先过淇水,一直送到顿丘这个地方。我俩一边走一边说,你急着要跟我结婚,不是我不愿意,是你连个像样的媒人都没找到。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我答应你,秋天我们就结婚吧。站在一段破墙上,看着你家方向的那个复关,看不到你时,心里不是滋味,难受的都哭了。看到了你,心里高兴极了,一边说一边笑。马上要成为你的新娘了,我们占卜了一下,卦象很好,说咱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好吧,把你的车子拉过来,把我和我的嫁妆带走。。。哦桑树还没有落,那叶子长的繁茂的好的很,哎呀,小斑鸠,别吃我的桑葚。哎呀,女人啊女人,千万不要沉迷于男人的谎言中。男人迷恋女人,只是一时的,很快就能把你忘掉,女人迷恋爱情,很难脱离出来。。。。呜呜,傻女人,坏男人桑树黄了,树叶落了,自从我嫁给你到现在已经三年了,三年了,我过着贫穷的生活。淇水浩浩荡荡,把我船上的窗帘都打湿了(我现在已经休了他,正在回娘家的路上)。我也没有什么错误啊,男人啊,你怎么这么花心,找了小三不说,一点度都没有,还见一个爱一个。。。受不了我嫁给你这三年,家里活没有不做的,早起来晚睡觉,没有一天不是这样的。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开始对我实施家庭暴力了。王八蛋。。。我的兄弟们不知道我现在的生活状态,还经常拿我开玩笑,我静下来想一想,自己难过吧,说啥都没用了。要是跟你白头到老一辈子,那我还不得怨恨一辈子啊,受气一辈子啊。淇水还有岸呢,一坑水还有个尽头呢,你做事没“成”。想起来我们谈恋爱那会,两个人高高兴兴,亲亲我我多好。。。你对我信誓旦旦说的那些话早就随风而去了,既然你说话不算话,做事情有这么混蛋的话,那么一切都结束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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