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一、研究背景 7
二、研究意义 7-8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8-9
第一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概述 9-22
第一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历史沿革 9-11
一、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 9-11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起源和发展 11
第二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概念及特征 11-22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基本概念 12-18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特征 18-22
第二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理论分析 22-29
第一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经济学分析 22-25
一、博弈论分析 22-23
二、成本—收益分析 23-25
第二节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法理基础 25-29
一、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出现是合同实质正义的要求 25-26
二、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消费者主权得以实现的保障 26-27
三、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是法律家长主义理论的体现 27-29
第三章 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比较 29-47
第一节 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 29-34
一、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期间的起算与长度 29-32
二、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32-33
三、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 33-34
四、国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34
第二节 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考察 34-47
一、国内消费者反悔权立法概况 34-38
二、国内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法律制度的剖析 38-47
第四章 我国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完善 47-54
第一节 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制度的适用范围 47-48
一、界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中的经营者范围 47-48
二、扩大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适用范围 48
第二节 规范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行使方式与期限 48-50
一、明确非现场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前提条件 48-49
二、限定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适用的交易金额 49-50
三、细化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行使的期间 50
第三节 构建非现场消费者反悔权的保障机制 50-51
一、开放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 50-51
二、发挥消费者组织团体作用 51
第四节 明确消费者与经营者责任 51-54
一、消费者责任 51-52
二、经营者责任 52-54
结语 54-56
参考文献 56-58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58-59
致谢 59
范本二
第一章 盗赃物善意取得的基本理论 13-16
第一节 善意取得制度概述 13-14
第二节 盗赃物的界定 14-16
一、盗赃物的概念 14-15
二、盗赃物的特征 15-16
第二章 各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6-20
第一节 否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6-17
第二节 肯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模式评析 17-18
第三节 折中模式评析 18-20
第三章 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法律现状评析 20-24
第一节 现行法的规定 20-22
一、《物权法》颁布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 20-21
二、《物权法》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的规定 21-22
第二节 我国法律关于盗赃物善意取得规定的不足 22-24
第四章 盗赃物转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分析 24-32
第一节 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理由的反驳 24-26
一、本人与因说 24-25
二、成本比较说 25-26
三、社会效果说 26
第二节 盗赃物的善意取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适用 26-28
一、必须合理保护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7
二、避免买赃销赃行为猖獗,引发道德危机 27
三、重视特定物对原权利人的特殊意义 27-28
第三节 确立盗赃物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28-32
一、能够结束法出多门、视角混乱的局面,有利于统一认识 28-29
二、维护交易安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29-30
三、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 30-32
第五章 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完善 32-40
第一节 严格规定盗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32-34
一、标的物为赃物 32
二、无处分权人需为盗赃物的占有人 32-33
三、受让人受让标的物时为善意 33
四、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 33-34
五、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式 34
第二节 规定回复请求权·盗赃物善意取得的除外 34-38
一、回复请求权的性质 35-36
二、回复请求权的主体 36
三、回复请求权行使的期限 36-37
四、盗赃物的`无偿回复和有偿回复 37-38
第三节 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特殊问题 38-39
一、金钱、无记名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 38
二、盗赃物为具有人身性质或感情价值的财产的善意取得问题 38-39
第四节 完善我国盗赃物善意取得的立法建议 39-40
结语 40-41
参考文献 41-44
后记 44
范本三
一、 刑讯逼供的内涵 11-15
(一) 刑事诉讼法关于刑讯逼供的解读 11-12
(二) 刑讯逼供的应有内涵 12-15
二、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讯逼供防范措施的新亮点 15-19
(一) 强化了人权保障意识 15
(二) 制定了法庭取证合法化的法庭调查程序 15-16
(三) 正式确立了法庭审理证据裁判原则 16-17
(四) 增加了司法公开程度,加强了法律监督 17-19
三、 刑讯逼供的防范措施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 19-25
(一) 被告人“如实回答”与“不得自证其有罪”相互矛盾 19-20
(二) 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由被告人承担不易操作 20-22
(三) 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能被排除适用 22-25
四、 防范刑讯逼供的建议 25-33
(一) 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定 25-29
(二) 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打破法律工作人主观的认识误区 29-31
(三) 加大普法宣传,加强业务学习 31-32
(四) 增加司法的透明度 32-33
结语 33-34
参考文献 34-36
致谢 36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跟你是一个专业的,之前我也在为论文苦恼了半天,网上的范文和能搜到的资料,大都不全面,一般能有个正文就不错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什么的都没有,关键是没有数据和分析部分,我好不容易搞出来一篇,结果老师说太简单。还好后来找到品学论文网,直接让老师辅导我写作,非常专业,核心的部分帮我搞定了,也给了很多参考文献资料。哎,专业的事还是要找专业的人来做啊,建议有问题参考下品学论文网吧
多看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的文章,思维引导作用。
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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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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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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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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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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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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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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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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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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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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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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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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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自然界清新、洁净的空气,使人心旷神怡、精神振奋。但是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急剧增长,大量燃烧煤炭、石油所产生的化学物质以废气和烟尘等形式排放到大气中,超过了大气环境的容许量,给人类的生活、生产和身体健康带来有害影响。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排入大气的污染物约有6亿多吨。污染源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生活污染源:如家庭、商业服务部门等燃煤排放的烟尘和废气。 交通污染源:如汽车、火车、飞机、船舶等排放的废气。 工业污染源:如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氮肥厂、烧碱厂及其它各类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和粉尘。 主要大气污染物有两大类: 气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氨、氯气等) 颗粒态污染物(如烟、雾、粉尘) 大气污染会对人类和其它生物造成危害。本世纪以来,不断发生的公害,使人们认识到保护大气不受污染的重要性。如1952年12月5~8日英国伦敦大雾乃为烧煤所产生的烟尘和烟雾散发不出去,造成千万人呼吸道感染,4天中死亡达4000多人。1991年日本四日市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硫的浓度超过标准5~6倍,致使全市哮喘病发作。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订了防治大气污染的法规。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应该珍惜它。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同时学会保护大气不受污染,保护地球环境,以使我们生活的大气永远洁净,天空永远蔚蓝。
护理心理学的研究 方法 护理心理学研究,既遵循心理学研究的规律,又兼有医学研究的特征;既与所有学科研究具有相同原则,又独具自身学科研究的专门特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护理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护理心理学论文篇一: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积极心理学理念的应用 摘要: 积极心理学是心理学上的重大创新,与传统心理学研究的范围和研究重点存在差异。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引入积极心理学理念,创新 教学方法 ,体现护理教学的积极方面,培养护生的人文精神和积极心理素质。基于此,首先对积极心理学理念与护理心理学的概念和发展概况进行阐述,进而对积极心理学理念在临床护理中、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价值进行讨论,使学生形成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理念;护理心理学教学;应用 积极心理学是一项心理学领域上的革命,为我们揭示了与传统心理学不一样的心理状态,是利用心理学为主要研究手段研究人类道德和力量的积极心理学思潮[1—2]。护理心理学是以护理情境及个体相关作用为主要出发点,对心理活动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进行研究的学科。将积极心理学理念应用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可从积极的心理角度进行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 1积极心理学理念与护理心理学 1.1积极心理学理念 积极心理学(PositivePsychology)的产生以2000年一篇题为《积极心理学导论》的论文为标志[3—4],在传统心理学的基础上,开辟了新的积极的研究方向,是一场心理学革命。积极心理学更加注重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幸福感进行研究,以积极的角度研究人类的心理品质,关注人类的心理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不仅吸取了传统主流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同时,融入人本主义中的 经验 分析法和现象学方法,这使积极心理学在产生初期就受到心理学界的广泛关注。此外,积极心理学更加注重实证的应用,但这并不代表积极心理学排斥非实证的研究方法。综合来看,积极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验法、调查法、实证法、经验分析法、访谈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为积极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开辟了新的方向。积极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涵盖多方面,主要包括积极主观体验研究、积极人格特质研究、积极社会环境研究。首先,积极心理学关注的重点在于改善个体对待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态度,使个体在各时期的态度趋向积极的发展方向。针对过去,主要研究对过去生活或过往的积极体验;针对现在,主要研究对现在生活幸福指数和快乐指数的积极体验;针对未来,主要研究对未来生活乐观、希冀的积极体验。其次,积极的人格特质需要以积极心理学为主要基础,究其根本原因,积极心理学的前提理论假设为个体的自我管理性、导向性和适应性。此种人格特质是通过个体对现实能力和潜在能力的激化,当激化的能力演变成为一种特定的工作方式后,随之则形成了积极的人格特质。最后,良好的、积极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对于个体一生的发展极其重要,可帮助个体实现健康成长和自我目标。而周围环境充满消极因素,将会导致个体出现不健康的情感成长方式和行为模式,影响个体心理的长期发展。积极心理学不仅继承了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心理学的核心价值观,更是对心理学上不足和缺陷的弥补。积极心理学不仅仅提供信息,更多的是对信息进行转变,覆盖的信息少一些,揭示你的内心就多一些。传统心理学研究心理上的负面情绪,向人类展示了人类个体的缺点、病症以及个体存在的内在缺陷,但却很少对人类的潜能和优点进行解释。在传统心理学的影响下,人类似乎将自身限定在合理活动范围中的黑暗、卑劣区域。而积极心理学更加注重对人性的积极方面进行研究,更加强调对人性的价值和优点进行研究,兼顾社会个体和社会等多个层面,在积极心理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1.2护理心理学 护理心理学是以护理情境及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为主要出发点,对特定护理情境下社会个体心理活动的发展和变化规律进行研究的学科。护理心理学是护理工作中的主要分支,不仅包括对患者的心理活动规律进行研究,同时也需要对护理人员的心理活动规律进行研究。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护理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带动了护理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护理工作内容也逐渐从单纯的生活护理逐渐发展成重视专科护理和心理咨询的护理体系。 2积极心理学理念在临床护理中的应用 2.1护理人员中应用积极心理学 临床护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部分护理人员在职业生涯中易出现职业倦怠,甚至会在心理上出现 离职 的倾向,使其自身处于不利的职业处境。而从另一层面来看,护理人员对自身职业形成正确的认知,并从职业自身所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可让护理人员更加珍惜护士这份职业,缓解护理人员的职业倦怠感。有研究显示,引导护理人员在职业生涯中,了解职业更多的益处,得到职业获益感,则可逐渐增强护理人员与职业间的情感,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使护理人员的留职意向更为明确。积极心理学家还发现,乐观的心态也同样可以习得,通过学习并掌握乐观的心态,可有效避免护理人员在繁重工作压力下产生的抑郁、悲观情绪,大大提升了护理人员的健康水平和职业幸福感。由此可见,对护理人员实施积极的心理干预和暗示,对护理人员的心理状态及职业素养均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护理人员若能在工作中注重对职业心理健康和心理状况的评价,则可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护理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 2.2心理护理中应用积极心理学 随着人们对心理因素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和广泛关注,心理护理也逐渐成为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且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传统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单一地修补问题已难以满足人类个体对幸福的获得和谋取。在积极心理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心理学指出,缓解痛苦和建立幸福感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但两者充分结合、相辅相成则视为完整的心理学,即,既可缓解痛苦,又可增进幸福感。在临床心理护理评估中,护理人员不仅需要对患者的消极体验进行收集,更要对积极的、充满幸福感的体验进行搜集并用于评估。护理人员需以真诚的态度、真实的方式对患者的创伤和痛苦进行评价和探讨。应用积极心理学进行评价后,可从患者主观上缓解患者的不良心理和情绪,改善患者焦虑、抑郁、恐惧、不安等负面情绪,使其积极配合临床治疗,提高患者的睡眠质量和生活质量。护理人员需从患者积极心理品质的缺失部分来认知患者的心理问题,并针对患者不同的心理状态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方法和心理护理计划。通过在临床上对患者实施积极心理学干预,可起到缓解患者痛苦、增强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 3积极心理学理念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3.1培养护生的职业情感和职业品质 对于护生而言,护理教师的言谈举止、人格魅力均会影响护生对护理工作的态度和专业想法,更是对护生日后从事护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榜样性作用和示范性作用。因此,护理教师需要拥有良好的、科学的、积极的工作价值观,以稳定护生或临床实习护生的职业价值导向。对于护理这一职业而言,职业态度与年资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而护生的职业态度将会影响护理事业的稳定和发展。作为护理教师,在进行课程教学时,可采用情感教学法充分调动护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护生对护理工作的热爱程度,激发护生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随着护理模式的不断转变,护生队伍不仅仅包括女性护生[5—6],同时,也扩充了大量的男性护生。相对于女性护生而言,男性护生对护理专业的认知、 思维方式 及行为方式均存在差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护理教师要加强与男性护生的交流和沟通,了解男性护生的思想动态,并以欣赏的目光看待男性护生。同时,护理教师还可将自身的护理工作经验介绍给护生,让护生真切地感受到身为一名优秀的护理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心理素养。通过多样化教学,护理教师要让护生明确:一名优秀的护理人员不仅需要准确掌握专业知识和护理常识,更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只有将精湛医术与积极的心理素养充分结合,方可延长护理职业生涯。此外,护理教师还可用社会上的积极典型为教学案例,通过教学,让护生更加了解心理护理的重要价值,增加护生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从而形成更加稳定、牢固、积极的职业心理和职业态度。 3.2体现护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对于护生而言,护生对护理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更感兴趣,但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观点和理论相对较为抽象、枯燥、乏味,且现阶段的教学模式仍处于单方面灌输的状态,忽略了将护理心理学理论与临床护理实践相结合。在护理心理学中应用积极心理学,更加注重培养护生积极的情绪和心理,在日常交往中更加注重保持乐观心态、主观幸福感等,避免护生对周围事件和环境的被动体验,极大改善了护生的应激反应,加强护生的健康心理管理,更加注重体现护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此外,在课程教学中,应综合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点,对护生进行生命 安全 教育 ,鼓励护生对生命的意义进行积极探索。同时,也指导护生如何应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自身及患者的人身安全。 3.3强调社会服务和人文关怀 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理念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医学中人文关怀精神和社会服务功能愈发重视。积极心理学在护理心理学中的应用目标之一就是寻求人类个体的人文关怀和终极关怀,但目前护理教学中仍然忽略了对人文关怀和终极关怀的教学,单纯重视医学技术的教育。在此种情况下,护生对护理工作的认知则成为重视对疾病的护理和治疗,忽略对患者的护理以及护患间的沟通和交流[7—8]。在这样的培养模式下,护生在临床工作中缺乏人文知识,增加了护患矛盾发生率。针对此种情况,护理教师在教学中更应重视对护生的情感教育和人文关怀教育,充分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原则和人文关怀理念,并将人文关怀应用到护理估计、护理诊断、护理计划、具体的护理实施及评价过程中,体现积极心理学的重要价值。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引入积极心理学,不仅实现了护理学和心理学理论的相互对应,同时也符合培养护理人员的各项目标和人文关怀精神。总之,在护理心理学中应用积极心理学,对提升护生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和主观积极性均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可促进护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嵩,李英.积极心理学在现代护理及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校外教育旬刊,2014,(11):46—47. [2]高明.积极心理学理念在高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的应用[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3):111—112. [3]刘振兴,潘书波.积极心理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价值研究[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29(18):108—109. [4]齐越,秦杰,方伟,等.积极心理学干预对提高消化道溃疡患者主观幸福感的效果观察[J].现代临床护理,2013,11(12):32—35. [5]吕薇,孟丽娟,王慧捷.以积极心理学为指导的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课程体系的构建———以护理专业为例[J].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13,10(1):22—25,39. [6]雷美英,李红政,王创,等.积极心理学理论与方法在部队心理服务中的应用[J].华南国防医学杂志,2013,27(4):287—289. [7]吴静,刘薇群,沙莎,等.心理学积极力量测评工具在护理领域应用的现状与展望[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3,30(4):34—37. [8]张芳,陈剑苹,何林丽.积极心理沟通模式教育对中专护理实习生社交回避及苦恼的影响[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4,20(5):592—594. 护理心理学论文篇二:循证护理心理健康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将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就诊的50例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随机分为2组。观察组25例,其中男14例,女11例;年龄33~75岁,平均(52.42±15.84)岁;眼压6.68~8.28kPa,平均(7.54±1.41)kPa; 文化 程度:小学4例,初中13例,高中6例,大专及以上2例。对照组25例,其中男13例,女12例;年龄33~75岁,平均(52.38±15.25)岁;眼压6.68~8.28kPa,平均(7.62±1.36)kPa;文化程度:小学3例,初中12例,高中6例,大专及以上4例。2组患者性别、年龄、眼压、文化程度等临床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眼科围术期常规护理,观察组实施循证护理,具体护理 措施 如下: 1.2.1循证问题 在以护士长为组长的EBN小组集体讨论下,确立“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护理”“焦虑”“抑郁”和“睡眠质量”等作为本研究的循证问题。 1.2.2循证支持 在万方数据资源、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等数据库中输入上述循证问题,查阅近5年内国内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并在PubMed、HighWirePress查阅外文资料,寻找文献支持。 1.2.3循证评价 小组成员仔细研读文献资料,外文资料请本科室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帮助审阅,指导小组成员评价国外研究实证, 总结 国内外最佳研究资料,并结合科室护理实践经验,客观评价实证的可靠性、真实性、科学性,优选最佳护理实证。 1.2.4循证应用 根据最佳实证,结合护理经验和患者具体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①病情护理:术前遵医嘱给予降眼压药物治疗,术后严密观察眼滤过泡和前房形成、瞳孔大小和位置、房水等情况,每天测量眼压,给予糖皮质激素和高渗液脱水,促使前房形成。术后第4天起行眼球按摩(手指沿下睑表面向眼球间断施压,或在上睑交替按压眼球),加速房水排出。②心理护理:真诚、微笑、热情地接待入科患者,减轻患者对陌生环境的紧张、焦虑、恐惧等。根据患者的年龄、文化程度、病情等评估患者的心理健康、认知水平等,告知手术、麻醉的简要过程,缓解围术期紧张、焦虑、恐惧、抑郁等负性情绪。组织康复病友现身说法,打消患者心理顾虑,鼓励家属给予家庭情感和生活支持。③睡眠护理:强化基础护理,给患者睡眠提供良好的病房环境,术前不喝咖啡、浓茶,保持心情平静、放松,听舒缓音乐,温热水泡脚,睡前饮杯热牛奶。夜晚护理巡视或治疗,避免声响过大,灯光尽量柔和等。 1.3观察指标 观察2组护理前(入科后1天)、后(出院前1天)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变化,记录2组改良睡眠状况自评量表(SRSS)评分变化,总分10~50分,≥23分表示睡眠障碍,睡眠质量与评分成反比。 1.4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16.0软件处理,计量资料采用(χ±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采用Ridit分析。 2结果 2.1心理健康 SAS、SDS评分护理前2组均较高,但组间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2组明显降低(P<0.05),且观察组降低较对照组显著(P<0.05)。 2.2睡眠质量 SRSS评分观察组护理前为(26.56±1.87)分,护理后(19.12±2.32)分;对照组护理前为(26.04±1.77)分,护理后为(20.32±1.75)分。SRSS评分2组护理后均明显降低(P<0.05),观察组降低更明显(P<0.05)。 3讨论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是小梁网被虹膜堵塞,发生粘连导致房水循环受阻,眼压升高压迫视神经,产生相应临床症状,如不及时治疗,可致盲。文献表明,患者神经质倾向的性格与疾病的发生、发展关系密切。睡眠是人体新陈代谢的生理需求,不仅恢复精力,而且亦能提高免疫力,促进术后康复。循证护理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的延伸,其通过批判性思维探寻最佳护理方案,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我们针对“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护理”“焦虑”“抑郁”和“睡眠质量”等循证问题查阅文献资料,EBN小组集体讨论、总结最佳护理实证,结合科室护理实践经验,并充分考虑患者的心理、精神、社会、病情等综合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干预措施,显著改善患者的焦虑、抑郁状态,表现为观察组SAS、SD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观察组患者不良心理的改善客观上有利于睡眠质量的提高,同时采取个性化的睡眠指导,促进患者睡眠质量的改善。 4结语 综上所述,循证护理能显著改善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睡眠质量。 护理心理学论文篇三: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传统的护理心理学教学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进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 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就是教师合理地为学生创设情境,并让学生无意识地融入到护理心理学教学情境中,有意识地进行学习。情境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方法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情境教学法注重学生的情感变化,打破了传统教学方法中的条例,在教学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人们的右脑用来分析形象事物,左脑用于分析抽象事物,情境教学法就是在心理学以及生理学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学生在课堂上通过情境感受展开想象,增强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样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大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情境会和学生的情感交融,进而提高护理心理学课堂教学效率。情境教学法的教学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 故事 化是最主要的情境教学方法。 2 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对策 2.1 情境导入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过于注重护理心理学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了护理心理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相关专业的学生实践能力相对较差。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也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为学生提供了动手的机会,进而提高了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在情境教学法下,教师必须做好教学准备,好的开端十分重要,在一节课程开始时,如果教师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学生才能真正参与其中。护理心理学教师可以设置新颖的标题,激起学生想要探索的兴趣。 案例:教师在讲解“现场急救”知识之前,首先为大家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2014年某国家举办动物表演活动,一头狮子在表演中被驯兽师激怒,随后咬伤驯兽师并冲出表演栅栏,咬伤了几位观众,最后逃走。如果你们当时正在观看表演,在120未到现场之前,你们能为伤者做些什么呢?”这个小故事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也引入了教学内容,教师随后又提出问题:“在急救护理中应该先保护伤者哪个部位,为什么?”通过再次提问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心中存在疑问,希望能在课堂中找到答案。在情境教学法下,学生不仅可以学到教材内基础性的知识,还可以开拓眼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2.2 创设情境 护理心理学教师要在课程开展之前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地进行情境设计,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情境教学法下,教师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教师要合理地选择教学方法。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被动地进行学习,学生无法参与到教学中,教学效率低下。情境教学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把 学习方法 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学会自主性学习,而不是被动学习。二是教师要合理地插入案例,创造情境。在护理心理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通过讲解临床病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临床病例均来源于实际生活,是人们经常遇到的现象,这就把课堂知识和生活紧密连接在一起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当地举例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复习学习过的知识,也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教师也可以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小组成员结合所学内容进行实际表演,并在表演过程中分析自身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在情境教学中,教师要多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了解学生的情感变化。 2.3 调动积极性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先听讲,然后练习,这样不仅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长时间被动的学习,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在情境教学模式下,护理心理学教师需要做好课前准备,搜集教学所需要的材料,设计情境台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在课前通过网络等途径查找相关资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开拓眼界。情境教学法下,教师可以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意识,进而增强班级凝聚力。护理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而相关专业的学生缺乏实践经验,传统的教学模式下,理论教学无法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情境教学模式下,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教学情境,举例子等方法让学生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4 教学总结 在护理心理学课程结束之前,教师可以根据思维模式将教学内容绘制成完整的思路图,如果学生 学习态度 认真就可以记住教师所讲解的内容,在教师总结的过程中跟着教师的思路复习所学过的内容。比如:在教师讲解完“微循环病理”知识以后,可以绘制以下思路图,持续缺氧-乳酸增多-血管扩张,血管依旧保持收缩状态。通过以上改变患者的表现体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活血量在逐渐减少。二是器官内部供血量逐渐减少。三是器官功能降低。在总结知识的过程中,教师不能一个人进行分析总结,教师要合理地提出问题,并让学生分析,学会独立解决问题。 2.5 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护理心理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教学效率有很大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认识到加强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加大教师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教师培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派遣教师外出学习;另一种是邀请专业人士来院举办座谈会,教师可以相互交流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文化素养。高职院校还必须在教师内部设置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适当地惩罚。 3 结语
亲!很高兴能为你解答!一下是一些关于习惯 议论文的素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再别康桥》:现实与天堂的距离,理想与黑暗的反差,曾经的回忆是最美丽的温暖,于是,你轻轻的招手,悄悄的挥袖,感叹一声,竟成了文学史上经典的徐氏康桥.
2.《死水》: 如火的热情,表达的却是零度的冰冷,铜绿的翡翠,锈满的竟是伤心的冷艳,满眼的繁华理想,看到的是一汪绝望的死水,忍不住大痛哭一声:我的中国。
3.普希金《致大海》:用诗人的 *** 战斗,即使换来的是溪流般的磕磕碰碰,也绝不回头,目光指向大海的自由与光明,用生命刻在剑锋上的光芒,追求至高无上的爱情,即使命丧黄泉,也依然活在情深处。
4.舒婷的诗:五百年的繁华绿意,五百年的肃穆愁眉,用前世一万次擦身而过,换取今生的一次回眸。望夫崖的忧伤化作滔滔的江水。
5.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尘世的忧伤化作优美的诗句,个人的感伤上升到人类的关怀,愿每个人都有一个灿烂的前程,却把自己拒绝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天堂之外。
6.朱自清《荷塘月色》: 外面的世界的光线很暗,于是,走进清华园看河塘,用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从文学的门廊走过。
7.李乐薇《我的空中楼阁》:水泥森森挤兑了人们的心灵空间,李乐薇诗意的将精神家园建上空中,建在远离了车马之喧的眉黛之山。
8.史铁生《我与地坛》:不能承受生命之痛,残疾的躯体,在轮椅上思考,从大自然中得到启示,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应该健康的活着,恪守并遵循生命的轨迹。
9.马丁.德金《我有一个梦想》:用爱搽亮种族的锈区域,用仁慈图绘种族的灰色彩,告诉人们,什么是自由.民主.平等与光明,用最嘹亮的歌喉唱响古老的黑人灵歌。
10.史怀哲《我的呼吁》: “非洲之父”,一个充满理想的法国男人,一生致力于非洲的医疗事业,挽救人的生命的同时,还不断地呼吁,请敬畏生命,谱写了一曲高昂的生命之歌。
格言:
1、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 西赛罗
2、习惯是社会的巨大的飞轮和最可贵的维护者—— 威·詹姆斯
3、在日常事物的自理中,一盎司习惯抵得上一磅智慧-—— 托·布·里德
4、任何事物都不及习惯那么神通广大——奥维德
5、“习惯是一种多么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一切天性和诺言,都不如习惯有力。”—— 培根
6、人应该支配习惯,而决不能让习惯支配自己。—— 奥斯特洛夫斯基
7、由智慧养成的习惯,能成为第二天性。——培根
8、“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威廉·詹姆士
9、习惯实际上已成为天性的一部分。—— 亚里士多德
10、是否真有幸福并非取决于天性,而是取决于人的习惯。—— 爱比克泰德
11、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性格;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命运。—— 查·艾霍尔
12、我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全看我们重复做什么样的事。 ——亚里士多德
爷孙赏花”材料作文导写及范文 爷孙俩正在山上赏花.“爷爷,为什么那个花不香?”不知何时,小孙儿扯住爷爷的衣袖,不停地摇动,他的另一只小手指着一束红艳的杜鹃.爷爷愣了一下:“那个花?不,它是好看的,不用香.”“花都应该香的嘛!”小孙儿不服气,不满地噘起了小嘴.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从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或其含意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一生行路终成器世界突然失去了繁杂,只剩下如筝弦之音的静,独立寒秋.昨夜西风凋碧树,读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登楼处,独行一人,看大江东去之壮,观物是人非之伤,品肠断白苹之忧.凭外界千变万化,独行者,只注重自己脚下的路,要踏出自己独特的图案.那一束红艳的杜鹃,尽管没有扑鼻诱人的香气,却依然能够傲然挺立于山间.小孙子的话并没不会让它改变自己的信念,依旧坚定地走自己的路,活出自我.古今有几人,能真正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任旁人流言带伤?曾记否,一曲葬花,残阳沥血,红楼中怎可容一女,不入俗制,叛离封建.无意挽留了落红的芬芳,借得梅花一缕魂,耿耿斜灯凄凉,有谁知?但弱女子不曾变了心志仍品着“西厢”的黄花满地痴念道:“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曾记否,那半只诡异的耳朵,感了梵高,更感了世人.如向日葵般照耀着太阳的生命,那如白色夜空般流动着灼烧的惊艳.梵高的自成一派,在他生前有谁为他感动?但无论是生活的潦倒还是精神的困苦,都没有改变这个男人要走的路.男人最终选择了死亡.上帝这样描述着:他把脸仰向太阳,转动机枪,倒在了辣蓬蓬的卖田里——生生不息的土地上——回到了他母亲的子宫里.翅膀若是足够坚硬,鸟变开始飞翔;积水若是足够丰富,溪便开始流淌;生命若是足够力量,人便开始前行.行进,向着自己的目标.终生只饰演别人铺排好的角色,人云亦云,无亦乎会成为空壳一具.正如席慕容笔下的《戏子》: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我有的是一颗戏子的心,今生今世,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人世真是这样,可以是华丽深邃,亦可以是幽苦艰绝,不是你该走的路,怎么也挤不进去;勉强挤上独木桥,眼见得许多不如自己的人纷纷过河,登堂入室,自己却怎么也走不到头.没有自己路的人,一生都是过客,以近乎无知的方式,远离自己的成功.走自己的路,不理会别人的眼光,无意苦争春,凌寒独自开.立一处高山,观生命之变,弃一地伤口,忘孤独之泪.衣带渐宽终不悔,何不望向圣人之行路;看孔子游说各国,仁留千古,看嵇康打铁,广陵扬天;看郭沫若自比天狗,把黑暗的旧中国变成鲜亮的血流.王侯将相,或文人骚客,或凡夫俗子,向善而生,一代绝唱,只要坚定地走自己的路,终有一刻: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生行路终成器,到底也不枉铜(桐)花万里!(930字,满格子,56分)。
. 作文的素材可以是生活中的任意一事,不在乎俗或雅,关键是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和挖掘,从平凡的故事里寻找出新的视角,从浅显的事例中去发现深刻的人生哲理,从中获取对做人、做事有启迪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就拿做饭这样简单的事例来说,首先,米与水的比例就是有规律的;其次,火的大小及用火的时长亦是有规律的。当你认真观察做饭的全过程后,就会知道做事无论大小,找到规律并遵从规律行事你就会走向成功,反之就可能厄运难逃。
因此作文取材一般除了命题作文必须严格按照题意要求来写外,自主命题作文的素材可以说俯身即是,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个人现象还是社会现象都是具有人类意识的行为所成,而这些现象都是人类意识的外部表现,以作文描述事物的外表现象,从中植入自己对此事件的分析和判断,实现揭示事物本质就是作文的根本目的。
作文的素材可以是生活中的任意一事,不在乎俗或雅,关键是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和挖掘,从平凡的故事里寻找出新的视角,从浅显的事例中去发现深刻的人生哲理,从中获取对做人、做事有启迪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就拿做饭这样简单的事例来说,首先,米与水的比例就是有规律的;其次,火的大小及用火的时长亦是有规律的。当你认真观察做饭的全过程后,就会知道做事无论大小,找到规律并遵从规律行事你就会走向成功,反之就可能厄运难逃。
因此作文取材一般除了命题作文必须严格按照题意要求来写外,自主命题作文的素材可以说俯身即是,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个人现象还是社会现象都是具有人类意识的行为所成,而这些现象都是人类意识的外部表现,以作文描述事物的外表现象,从中植入自己对此事件的分析和判断,实现揭示事物本质就是作文的根本目的。
写作文写新的题目但是只要你的思维方法不变和你的写作手法不变其结果仍是新瓶装老酒,写新的题目但也是装的旧概念那有意义吗?老师说不能再写以前写过的,但比如刻苦学习、思想意识进步这些都是人们永远的话题,问一下你的老师作文不能再写这些那应当些什么?
下面给你推荐一篇杨朔的《荔枝蜜》,作者从一只小小的蜜蜂身上领悟出甜蜜的生活来自辛勤的劳动的哲理。好好阅读和体会一下。看看作者是怎样观察和写作的。
1.要开辟心灵的后花园引证“庭有竹春常,山静无人水自流。”
英国诗人布莱克:“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佳句事实上,根本不在乎你是否这么说,而在乎你具体怎么做。
说简单,真的很简单:多读几本好书;多听几首名曲;多看几场精彩的演出;多游历几处风光旖旎的山川;多结交几位见识不凡的朋友;或是集邮,收藏小玩艺;或是练习琴、棋、书、画;或是热爱体育运动;总之,你要对世界始终怀有活泼泼鲜灵灵的兴趣,给精神开辟出第二空间事业为第一空间。第二空间越大,你的羽翼越丰盈,你便越能品尝到世俗之外的快乐。
说到底,没有精神寄托便是平庸,平庸便是俗,俗是一种心灵的炭疽热。这病,不必求人去治,自己便能找到疗救的办法。
不甘平庸的人必然会努力给自己的精神开辟第二空间,那将是他的后花园,在那里,他可以尽兴呼吐心灵中的浊气和俗气,重铸更亮泽更馨香的自我。四季更迭,不同季节有不同景象。
不同生命阶段,心灵季节不样。童年心纯洁无瑕,少年心充满幻想,青年心热情似火,年心博精深,老年心仁厚绵远。
心怡、心静、心安、心宽、心善、心诚、心、心纯,如自然环境条,不影响心灵构成素么?事例当年,东坡先生因为写讽刺诗得罪了当权派,被贬谪到穷荒之地的黄州今湖北黄冈,挂职为团练副使,其政治处境和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得自己种地才有几口饭吃。真可谓人不堪其忧,轼也不改其乐,茶余饭后,他编出许多小笑话,讲给家人和朋友听,讲的人姑妄言之,听的人姑妄信之,权当是一笑解千愁。
这则小笑话的译文是:“有两个穷光蛋在一起交谈各自的理想,一个说:‘我一向未获满足的只有吃饭和睡觉两件事,将来发财了,要吃饱了饭便睡觉,睡足了觉又吃饭。’另一个说:‘我的想法跟你不一样,要吃饱了再接着吃,哪有闲工夫再去睡觉呢’”这两个穷光蛋在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直讲得唾沫飞溅,其最高理想却远在基准线之下,所以令人喷茶,喷饭。
文学创作离不开人的心灵的宁静和心态的平和,需要的是思想的明净与灵魂的澄澈。把种子播进土壤里,种子才会发芽,开花,结果。
文学创作是需要不断沉淀生活阅历的,是需要不断净化生活污浊的,是需要不断开辟心灵花园的,否则,只能是一种浮华玩世的奢谈。2.要学会舍弃引证孙子曰:将欲取之,必先予之。
佛经云: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有取有舍的人多么幸福,寡情的守财奴才是不幸。
------鲁达基上帝在关闭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佳句鸣蝉奋力地甩掉了外壳,因而获得了高空自由的歌唱;壁虎勇敢地挣断了尾巴,因而在危难中保全了它弱小的生命;算盘若填满自己的空位,变得座无虚席,将丧失自己的运算功能。
舍弃应该舍去的,你便是智者;舍弃不该舍去的,你就是愚夫。不是每一株苗都能长成参天大树,不是每一朵花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生活要求我们必须学会舍弃。
算盘要想具有运算功能,必须舍弃多余的算珠。你向往山居的清静,就必须舍弃都市的繁华;你仰慕奋斗者的成功,就必须舍弃安逸闲散的生活;你希望走遍千山万水,就必须舍弃乡土乡音的温馨与柔美„„事例世界文豪高尔基在他的房间失火时,没有顾及家具、财产、衣物,甚至没有顾及生命,却从熊熊大火中救出了几箱书。
舍弃了凡夫俗子眼中的财富,守住了那些启迪心智、净化心灵的真正的财富。而有些人,终生抱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信条,追逐着金光闪闪的财宝。
为了庸俗的追求,他们舍弃了人格和道德,舍弃了人性中的真善美。错误的舍弃,使他们的一生龌龊卑鄙。
据说安徽桐城有一条“六尺巷”,原本是张、叶两家争执之地。张家主人乃当朝宰相,张老夫人致信给他。
他回信却说:“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于是张家让出三尺。
叶家深感惭愧,也让出三尺,便成了“六尺巷”。那位宰相舍弃了自己面子上的威严,以宽仁礼让的胸襟,大度能容的气概,化干戈为玉帛,止争斗于未起。
赵武灵王废除旧制,提倡胡服骑射时,许多人反对阻挠,但他有决心有勇气,坚决果敢,最终创下名垂青史的千秋伟业。西蜀道上,马嵬坡前,唐明皇赐死杨玉环,以政治家的眼光看,用一个贵妃的死换得半壁江山的暂时安宁,也算是值得的。
可是,“宛转娥眉马前死”、“回看血泪相和流”,偏偏“君王掩面救不得”。此景此情,怎么不让人肝肠寸断,痛不欲生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和熊掌都能得到,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往往是最小的。
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鱼和熊掌中做出选择,即使仅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哪一个都不愿舍弃,盲目地追求鱼和熊掌“二者得兼”。
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那才是悲剧。世界顶尖级科幻小说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曾从事生物化学研究和教学。
在研究和教学中。他发现自己有创作科幻小说的天才.于是他对自己作出了冷静客观的分析:我不大可能成为第一流的科学家,但我可能成为第一流的科幻小说家。
阿西莫夫觳然告别了大学课堂和实验室,回到家里,专门从事写作。
高中作文资料包
很强大的哦~!
下面就是它的目录:
用于考场作文的时鲜素材
第一章:关注自然
环境 河流 山川 湖泊
树 庙宇 人与自然
第二章:关注社会
爱国 责任 诚信 道德
奉献 正义 适应 合作
第三章:关注自我
容貌 心灵 修养 美德
乡恋 信仰
第四章:关注人生
青春 理想 困境 知识
命运 价值 机遇
第五章:关注文化
建筑 节日文化 茶文化 京剧文化
酒文化 传统文化
第六章:关注家校亲情
学校教育 师生情谊 朋友之间 家庭家教
父爱母爱 乡土深情
第七章:关注读书成才
勤学 拜师 质疑 博学
自学 方法 持恒 逆境
拼搏 机遇
第八章:关注科学
探索 精神 真理 规律
方法 效应 发明 发现
第九章:关注荣辱
爱国 诚信 劳动 礼仪
尊老爱幼 廉洁奉公 助人为乐 服务人民
勤俭节约 团结合作
第十章:关注热点
国计民生 生活智慧 张扬个性
考场作文中运用素材
外国名人、作品、人物形象
贝多芬 居里夫人 罗丹 霍金
牛顿 凡高 桑地亚哥
中国作品、人物形象
中国作品 中国古代人物形象 现当代人物形象
中国名言、俗语、诗词、典故
名言 诗词 俗语典故
中国传说神话故事
素材展示1-3 素材展示4-6 素材展示7-9 素材展示10-13
中国名人故事
素材展示1-3 素材展示4-6 素材展示7-9 素材展示10-12
1、爱在点滴之间:可以写父母和你之间的一件很小的事情,比如你看电视的时候说了句:“那个MM的毛衣好漂亮啊~~”结果你的母亲就听在心里,过了一段时间,你回家发现床头放着一件崭新的毛衣,你看着眼熟,突然想起竟然是你曾经看过的电视剧中的样子,实际上,这是你的母亲学了好几天,亲手为你织的。
2、难忘春节……正面的:春节的喜乐、忙碌一年以后的轻松、和家人团聚一堂的愉快、春节的变化给你的新感受等等;负面的:可以讽刺些,比如压岁钱,给来给去,拜年——流于形式,放炮——险出事故,本想着好好休息结果各种事情导致比上班还累,放假回家、上班——车票难买等等。
3、勇气……介个实在是题材太多了……很多事情都需要勇气啊,连第一次上课举手回答问题也是需要勇气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给老师当助理,给下面和我一样的同学将“摇滚发展史”的时候,手抖、腿抖,连声音都有点抖,不过5分钟以后就好了,然后顺利讲完。还有第一次上舞台的时候,也是很怕。介个都是需要勇气的,你就结合你自己的生活、学习找一个小事情写就好了。可以写写自己的思想斗争——但别夸张,可以写写在你做决定的时候其他人的反映和表现,可以写写完成事件都自己的成就感、或者放弃后自己的后悔和感悟。题材很多。
4、生无所息,即是指只要生存于这个物质世界上、还具有生命力的物质或是有生命的物质都不会停止活动(运动)。个人感觉这个好像有句名言,呼吸着就有希望。应该去写拼搏、奋斗、向上吧,当然这是很正面的。负面的话,就写写歪解、批判吧,把古人的“生无所息”理解为活着就不能休息,然后和“享受生命”做个对比,应该不难写。
5、我喜爱的名言:基督山伯爵里有句话我很喜欢:“呼吸着就有希望。”虽然这句话很朴实,但是很经典,说出了最基本的道理,尤其是在一个人失去信心甚至绝望的时候,它很有激励作用。因为你还活着,你并没有失去你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武器——你的生命,只要生命还在,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也许你会比别人多花些时间去努力,但是只要坚持,就有希望。我一直把这句话当成座右铭,因为用最简单的语言说出了最深奥的道理,不要放弃,除非生命之火熄灭。
6、理想的困惑。每个人都有自己儿时的梦想,有的人想做科学家,有的人想当兵。你也一定有自己儿时的梦想,当现实在扼杀你的理想、你不得不放弃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感到困惑哦呢?
7、在游戏中学习。反对不让孩子打游戏的声音,只要能够控制好时间,适当的游戏可以放松身心,活跃大脑。内个,我当时就是抱着英文字典,把《大航海时代3英文版》打穿的,那英文水平增长嗷嗷快。
8、暖冬。介个素材看起来很暖,但是,要写因为环境恶化,导致温室效应,所以今年的冬天格外暖和,降雨、降雪也少,所以大面积干旱。
9、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海带炖猪脚……介个,你可以考虑下写写对一些常用语——成语、俗语、曲名等——的恶搞或者说歪解。
[作文素材:中考满分作文佳句大全] 二、高度概括、内涵丰富、意蕴隽永、耐人寻味的佳句,作文素材:中考满分作文佳句大全. 三、烘云托月、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的佳句. 四、显要精炼的段落首括佳句,承上启下的段间过渡佳句. 五、整散结合、形式整齐、气势贯通、意义鲜明的佳句. 1.开篇明旨,篇末点题或开篇点题、篇末明旨的佳句. 开篇 蔚蓝的星球,不息旋转,壮阔的大海,白浪滔天;涓涓的小河,流过田野、乡村和城镇.这些都是生命活力的表现. (摘自河北省考生《生命在你手中》) 青春的风铃,吹开了心扉,青春的彩笛,吹动了梦想,青春的音符带动我奔向希望.青春,这个美好的季节,正是我们播种希望的时候,珍惜它,把握它,让它在我们手中放出夺目的光彩 (摘自河北省学生《把握青春》) 都说生活的船不能没有理想的帆. 都说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而理想的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光,便是梦想的花季. (摘自荆州市考生《把梦想带给花季》) 爱心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驱散了凛冽的寒霜;爱心是久旱后的一场甘霖,滋润了龟裂的心田;爱心是汪洋中的航标,指明了新生的希望,中学生作文《作文素材:中考满分作文佳句大全》. (摘自荆州市考主《把爱心带给他人》) 不知是否曾经擦身而过,你轻轻地如天边的一丝薄云,即使可遇而不可求,也带走了我心灵的关注…… (摘自广东省考生《我关注生命中的点滴》)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不如意的事,如遭受挫折,被人误解,受到批评等等.当时感觉,无疑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但是以后蓦然回首,那只不过是人生长河中的一朵浪花,多彩岁月的一缕馨香. (摘自重庆市考生《馨香缕缕》) 人生需要掌声. 许多人时常慨叹:知青难求.何为知音,知音难道不是人生中的鼓掌声吗? (摘自安徽省考生《人生需要掌声》) 就像是风对于帆,就像是温度对于种子,就像是阳光雨露对于万物生长,赞美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营养. (摘自安徽省考生《渴望赞美》) 世上有一种不会凋谢的花朵,那是微笑.它不分四季,不论南北,只要有人群的地方都会开放.越是高洁的心灵,微笑之花越美. (摘自荆州市考生《把微笑带给生活》) 篇末 生命是正在燃烧的火焰,在灰烬里同样会放射出光芒,因为生命在你手中,你只要把握好. (摘自河北省考生《生命在你手中》)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希望.青春需要什么?青春需要好好把握.无悔的青春,完美的答卷,把握好它.待到春风吹过时,回想过去,自己的认真把握,干好了该干的每一件事,至少"这"也是对我们生命的一种交待.将青春握在手中,将希望铭记心头,带着希望与梦想,去追求,去奋斗,去创造青春之辉煌. (摘自河北学生《把握青春》) 在花季中,我希望自己能永远记住先哲的那句良训: 生活中的船不能没有理想的帆. 生活中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摘自荆州市考生《把梦想带给花季》) 〔作文素材:中考满分作文佳句大全〕【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困于沙漠中的旅人,为了求生别无选择只有穿行。然而,这种让人失去自由的束缚之下,却暗藏着自主选择带来的一线生机。人生的荒漠亦是如此,唯有抓住突破困境的自由,才有可能觅得正确的道路,迈向绿洲与坦途。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困境 作文 80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困境作文800字1
杜牧曾对项羽做过评价:“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项羽面对失败,选择了自刎乌江的结局,让无数人感到惋惜。
长辈常常 教育 后辈,面对困境的时候莫要放弃,要迎难而上。在我看来,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常常能够体现出他的襟度,做一个胸怀宽广的人能够更好的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遭遇。
古人有云:“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项羽一生骄傲,他无法忍受败北的现实,所以他选择了死亡。但比起项羽,我更加欣赏勾践面对困境的态度,卧薪尝胆,奋发图强,这是才是高位者应具有的襟度。如果一个人在面对逆境是没有襟度,就会像一条频临死亡的鱼,只懂得伤春悲秋,埋怨世事的不公。
喜欢苏轼,他一生想要报效朝廷却屡被贬官,依然能写出大气磅礴的“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的豪言壮志,他曾将自己与周瑜相比,最后举杯江月,释怀于浩瀚之中。他的豁达乐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胸襟令人敬佩。“人生有味是清欢”不也是他面对困境的一种襟度吗?
困境与襟度总是如影随形,面对困难不放弃是一种襟度,如勾践;豁达乐观也是一种襟度,如苏轼。人生百态,襟度并没有衡量的标准,取决于面对困难时的态度。李白年少时的雄心壮志,也被现实的冷水迎面浇去,但他仍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同样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胸怀。
人的这一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困境之中的我们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无法掌握命运的轨迹,但我们可以掌握自己的心。船的进退,取决我们自身的襟度。城市的人们常常埋怨自己的生活忙碌,天未亮便开始工作太过劳累。但川端康成却能看到困境的另一面: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只要换一种心态,早起的生活也可以是一种享受。困境不过是漫漫人生中的一次考验,正如普希金所说的“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终将会过去”,对未来抱有希望地奋斗,生活会变得更多姿多彩。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要有襟度,面对困境时才能洒脱豁达。海有襟度,才能容纳百川;雨有襟度,才能滋润万物。成败不过是一瞬,人的寿命却是漫长的几十年。何苦为了一时的梦魇,扰了一世的清欢?
关于困境作文800字2
记得冰心奶奶说过:“生命中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两年前的那次经历,毫不夸张地说,是我人生的里程碑。因为正是那次历练,成就了一颗“勇敢的心”
那是一个寒假,我和爸爸妈妈去焉支山旅游。焉支山远远看去高大雄伟,山中有常年郁郁葱葱的松树。下雪后,焉支山仿佛裹上了一层银白色的外衣。白雪中透出绿色的枝叶,就好像是在白色的绸缎上绣上了精致的花纹,格外美丽。
焉支山中有一座吊桥,没有人走上去时还好,可一旦有人走上去,它就摇摇晃晃地,像马上就要断了似的。我有恐高症,心中的畏惧感可想而知。或许是爸爸有意识地想练练我的胆量,竟然提议我们从吊桥通过。一向对爸爸言听计从的我硬是按捺住心中的不满继续做乖乖女啦。
想要通过吊桥,第一关自然是双脚踏上吊桥。即便下了无数次当勇士的决心,可走到它跟前时我就害怕了,爸爸鼓励了我半天之后,才硬是把我拉上了桥。这时从我身边跑过去几个人,他们好似根本不害怕,跑到桥的另一头后,不停得跳了起来,震得吊桥上下不停的摇晃。我吓得直接坐在了桥上,爸爸拉了我半天,我才提心吊胆地迈开颤抖着的双腿,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
走到中间时,我扶着铁索链想站一站,低头一看,深深的峡谷就好像一个黑洞似的,要将我们都吸进去,我越想越害怕。就在我打算退缩时,我看到了爸爸鼓励的眼神。爸爸对我说:“加油!不要去想有多可怕,你要努力去克服它。”
慢慢地,我在爸爸的加油声中迈出了第一步,然后闭上眼睛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走着走着,我发现——原来也并没有那么可怕,只要有勇气迈出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第三步……
终于,我通过了吊桥,就在我为自己欢呼的瞬间,爸爸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收获着困难后迎来的成功,我心中不但有喜悦,而且还掺杂着激动。
于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中,最可贵的是要有迈出第一步的勇气和坚信自己会成功的信念。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退缩,更不能被打倒。只要拼搏过,哪怕不成功,也不会遗憾。
经历了困境,让我成长了……
关于困境作文800字3
人生难免有困境,当你陷入困境中,一定要勇敢克服。其实,一个困境,就是一个新的已知条件。只要愿意,任何一个困境都可能成为一个超越自我的契机。老天为我们安排困境一定是有价值的!
我记得以前听过一个 故事 。有一天,有森林之王之称的狮子,来到了天神面前说:“我很感谢你赐给我如此雄壮威武的体格,如此强大无比的力气,让我有足够的能力统治这整座森林。”天神听了,微笑地问:“但是这不是你今天来找我的目的吧,看起来你似乎为了某事而困扰呢!”狮子轻轻吼了一声,说:“天神真是了解我啊,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相求。因为尽管我的能力再好,但是每天鸡鸣的时候,我总是会被鸡鸣声给吓醒。神啊!祈求您,再赐给我一个力量,让我不再被鸡鸣声给吓醒吧!”天神笑道:“你去找大象吧,它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狮子兴匆匆地跑到湖边找大象。还没见到大象,就听到大象跺脚所发出的砰砰响声。狮子加速地跑向大象,却看到大象正气呼呼地直跺脚。狮子问大象:“你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大象拼命摇晃着大耳朵,吼着:“有只讨厌的小蚊子,总想钻进我的耳朵里,害我都快痒死了。”
狮子离开了大象,心里暗自想着:原来体型这么巨大的大象,还会怕那么瘦小的蚊子,那我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毕竟鸡鸣不过只有一天一次,而蚊子却是无时无刻地骚扰着大象。这样想来,我可比他幸运多了。狮子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仍在跺脚的大象,心想:天神要我来看看大象的情况,应该就是想告诉我,谁都会遇上麻烦事,而它并无法帮助所有人。既然如此,那我只好靠自己了!反正以后只要鸡鸣时,我就当做鸡是在提醒我该起床了,这样一想,鸡鸣声对我还算是有益处呢!
在人生的路上,无论我们走得多么顺利,但只要稍微遇上一些不顺的事,就会习惯性地抱怨老天亏待我们,进而祈求老天赐给我们更多的力量,帮助我们度过难关。但实际上,老天是最公平的。就像它对狮子和大象一样,每个困境都有它存在的真正价值。
关于困境作文800字4
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有不在少数的人开始忧虑,这极尽智能的计算机会不会真的有一天拥有了人的思维?与其忧虑计算机的过于“人性化”,还不如担心人的过度“机械化”。库克的担忧并非是一场空穴来风,在我看来,这已是当下全人类所面对的困境。
人的机械化给我们带来的绝非是高效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工作质量,相反,这是一种对于思维和人性空前绝后的致命打击。
机械化的人类失去了价值观。扪心自问,当你决定去完成一件事时,有多久没有问过自己:你为什么要去做?什么促使你去做?做了又会导致什么后果?在这个看似什么都可以被人工智能所代劳的时代,我们的思维开始僵化,变得不愿也不能思考。被教条主义缚住手脚,被惯性思维控制头脑的我们已经不懂得如何以正确的价值观来面对世界,也从根本上失去了拥有价值观的能力。这样的我们成为了规则和命令的奴隶,只知去做,却不知为何而做,应不应当做。这样的我们开始人云亦云,开始随波逐流,被荒诞无稽的言论牵着鼻子游街示众。这样的我们变得麻木,变得空泛,面对指鹿为马也可以泰然处之,不慌不乱。这样的状况不仅是个人的困境,而是社会、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困境和悲哀啊!
机械化的人类不仅仅失去了拥有价值观的能力,茫然向前,罔顾后果的我们也失掉了同情心。卢梭说过:“人是一棵会思考的芦苇。”的确没错,可是人也应是一棵心思细腻的芦苇。一切发展和进步,都不能以牺牲人类感知爱的能力作为代价。同情弱小,关爱老者,救死扶伤,扶贫济困,这些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在人愈加机械化的道路上,被一点点地磨灭。我们在这条没有止境的路上走得太远了,以至于我们丢掉了悲天悯人的情怀,也失掉了同情弱者的底线。可是,我不禁发问,这样麻木不仁,机械冰冷的我们,真的还走得下去吗?路中惨死无人管的小悦悦尸骨已寒,老人跌倒无人扶的问题已成旧谈,当热闻变旧后,我们便能当它为空谈吗?绝不。飞禽走兽尚知同情,那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是否应当 反思 ?
我们在地上画出名为机械的牢,又在其中自导自演地创造文明之名。这与沉溺于天朝大国之美梦的晚清政府又有何不同呢?那自囚于困境的人类啊,快醒醒!
关于困境作文800字5
困境,是每个人都不可或缺的人生历程,它因人而异,又因人而结果不同。
狮子认为自己很强大,但每天天亮的时候总会被鸡叫声给吵醒,而束手无策;大象认为自己很强大,于是一只小蚊子的骚扰,对它来说,就已经不可忍受;人类认为自己很强大而且很有智慧,总是祈求一番风顺,但总是被诸多障碍所阻挡。——强大有强大的困境,弱小有弱小的困境,甚至于困境本身也会有困境自己的困境——老天爷是公平的,不给每一个事物以完美——渴望拜托困境的想法没有错,但渴望没有困境的想法,却很愚蠢。
我们之所以会陷入困境,并非因为困境的客观存在,而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认知超出了不应该超出的范围,甚至唯我独尊。如果能主动降低对自我的认知高度,是否也就可以使自己规避困境的困扰呢?
在一次重要的考试中,我考了一个不错的成绩,但我却忘记了应该有的谦卑,一味地自大、狂妄,以至于忘记了初心,无视以往的学习习惯,但可笑的是对自我的成绩要求却在不断地增长:每次做选择题,我都祈求全对;每次做解答题,我都以为自己至少不应该出错。可想而知,在这种状态中,事与愿违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我开始不知所措,自暴自弃,甚至迷失了方向,在接下来的月考中,名次一落千丈。这让我颜面尽失,仿佛像一位帝王失去了自己的江山一样茫然、悲痛、愤恨……
就在这时,那盏心灵的明灯——徐明老师——我要特别感谢他——告诉我说:“你所要做的,不仅仅是学习的改进,更有心态的改观;如果不是建立在良好心态的基础上,什么样的努力能成为真正的努力?”我把这句话铭记在心里,一直揣摩,直到今天他又教我们学习“困境”这一课时,我才恍然大悟——“困境”指引我走出了困境。
狮子如果不是觉得自己那么强大,大象亦然,那么公鸡的叫声就不会成为狮子的困扰,而小小的蚊子更不会成为大象的困境。相反,如果狮子和大象分别把公鸡和蚊子作为自己的朋友呢?——鸡叫声可能就会成为开始一场游戏的号角声,而蚊子钻进大象的耳朵里,对大象来说,也决然不会是一种对自己的挑战,而会成为愉快的捉迷藏,或者悄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困境中本无困境;困境之所以成为困境,乃是因为一个人的心态使然。
拿破仑说:“人与人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但这种和小的差异却往往造成巨大的差异;很小的差异就是你的心态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巨大的差异就是成功与失败。”我想说,只要你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你非但不会陷入困境中,而且还会如拿破仑所说的那样,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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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相关论文篇3 浅谈中小企业公司法的运用 一、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中的单方行为 公司法并没有对成立中小企业中发起人单方行为进行规定,例如慈善捐赠、政府捐赠等。实际上,发起人通过单方行为实施捐赠或者获得捐赠时,可能是用自己名义,也可能是用成立中中小企业名义,如果有关立法不进行约束管制,发起人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做出不良行为,造成成立中中小企业、债权人等有关主体利益受损。 在本人看来,公司法应增加以下规定内容,来弥补立法缺陷:发起人在中小企业成立过程中用自己名义实施捐赠等行为从而让中小企业受益的,有关所有法律责任由成立后中小企业承担,反之,发起人承担一切后果;而发起人出现接受捐赠等有关行为时,成立后中小企业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对于在中小企业无法成立情况下,因为发起人过错造成交易方利益受损问题处理办法,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比如在中小企业成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 广告 宣传错误造成交易方利益受损,抑或对交易方商业机密造成侵犯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法应进行以下规定来弥补立法缺陷:出现该情形的,按照侵权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由发起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不同发起人根据过错严重性承担具体赔偿份额。 二、《公司法》对成立中中小企业的责任规定不足与完善 成立中中小企业责任规定有利于保障其行为制度和人格制度有效落实。但是,对于成立中中小企业责任发起和清算内容,公司法规定不够具体全面。 (一)公司成立发起责任制度 责任发起主要针对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内容规定,“股份持有者不按之前规定额度出资的,应向已按规定额度按时出资的股份持有者承担违约责任”;而第31条内容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后,如果作为公司成立资本的非货币资产实际价值额度明显少于公司规定的价值额度,该资产出资方应当不足剩余差额;成立中公司其他股份持有者也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的这两条发起责任规定存在一定缺陷,具体包括:首先,规定没有明确提到货币资产出资问题。对于这点,立法机关看来可能是因为货币出资必然要经过验资程序,所以认为发起人出资一定是足额的。但实际上,发起人可以利用虚假出资等 方法 来混过验资环节,抑或和验资机构合伙取成功验资资格,这种情况十分常见。 在本人看来,有关条款中应加入规定“发起人货币出资必须足额”。其次,针对发起人出资行为,我国法律是按中小企业成立前后进行分类的。中小企业成立前,发起人如果不按规定出资就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并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承担出资责任;中小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法第28条规定,如果发起人出资不足,应当负责补足额度,其他有关发起人也要承担责任。本人认为后一种责任规定太过简单。 (二)公司成立清算责任制度 不管公司无法成立,还是成立公司无效,中小企业在成立过程中或者成立后都失去了法人资格而要进行责任清算。但是关于怎样清算以及怎样承担责任问题,公司法并未进行具体规定。在本人看来,立法内容应加入以下规定,从而完善公司成立清算责任制度:第一,中小企业在成立过程中不具备法人主体人格,相当于是一种合伙状态,所以可以按照合伙中小企业法来进行清算;第二,如果成立中中小企业有相应的清算规定,可以按照中小企业规定进行; 第三,清算成立中中小企业时,应把股资返还给非发起人股东,按照普通债权人进行处理。这不仅可以保护非发起人股东利益,也满足公司法中第95条对于发起人责任规定的处理要求。如果成立中中小企业资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由于发起人承担成立中中小企业债务连带责任,所以由发起人偿还。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应尽早弥补以上立法缺失,基于现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这样才能丰富理论内涵,并科学指导实践活动。只有成立中中小企业民事地位得到法律形式确立,对其性质进行合理解释,重新构建公司成立责任机制,才能协调处理好不同法律关系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相关论文篇4 浅谈公司法所面临的转变 1、现行公司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发生变革,而公司法1993年在制定实行之初至今的变动并不大,面对当前市场经济状况难免会力有不逮。公司法的制定是秉持“法律内容应当较为完整,且具备大致的基本规范,拥有合理的法律框架”的基本理念。为了使公司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当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状况,下面我们就对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 以填补当前公司法中的部分空白。 第一,注重法律框架设计,缺乏具体的操作设计。于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对框架设计较为注重,就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不能说是面面俱到,但也算是较为全面了。“坚持公司法内容较为完整,具备大体的法律基本规范,框架合理”它既是人们的意见,同时也是公司法草案的起草原则。公司法的制定顺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状况,具备公司设立及运营的基本架构规则,注意框架设计 然而在操作层面设计上,略显不足,表现为以下几点: 存在法律空白。例如在公司法中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并将决定权交由其他法律法规或授权国务院,据统计,公司法约有8处法律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法律和法规中有8处另行规定,由国家做具有股东大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它是公司法赋予少数股东的权利。 但在公司法中却未明确该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股份持有多久具备该项权利、哪种请求方式属于正当请求、请求不被采纳时应如何救济等等问题在公司法中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一旦遇到股东大会困难,就会产生解决困难;某些“不作为”规定,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规定;部分制度存在设计实施障碍和疑点。 第二,重视过程设计,忽略了“行为人”设计。过程是指公司法对办事程序及行为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行为实施者的具体的义务和责任并未设计。 第三,注重组织设计,轻视了机制与机理的条件设计。公司开展有效经营应当以完善的组织机构为前提,现行的公司法比较注重组织机构设计。在公司法中对公司业务执行、经营决策机关、权利机关以及监督机关的职权和组成均有明确规定。但对于组织机构的机制和机理方面就显得有些薄弱。 2、公司法修改应遵循的指导思想 修改公司法时应当从公司法性质与公司性质两方面出发。公司法与公司具有怎样的性质?首先公司法是商法的~部分,它主要对公司内外关系加以调整,在一定程度具有法律强制性,但调整主体是平等的,因此,将公司法界定为私法领域是毋庸置疑的。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它是一个扩大的个人,并不是一个缩小的社会。 从民法通则中的第42条可以看出,公司法人是一种经营性组织,可将其看做商事主体。从公司与公司法性质对现行公司法进行修改,就是要增加其任意性规则,减少强行性的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投资都具有风险,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是公司的根本原则。因此,修改后的公司法应对规则的充分性与相关当事人公正性加以强调。我们对修改公司法的指导思想归纳如下: 2.1适应世贸组织要求,借鉴成功的法律 经验 在我国公司法案起草时,公司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普遍的企业形式,因而世界各国在公司法案方面均有所涉猎,为了填补我国公司法的空白,我们应当借鉴过程成功的经验如股东共有限责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等。我们可以从降低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授权制、设立公司准则主义和揭开公司神秘面纱的原则对我国现行公司草案进行修改,增强其实用性和全面性。 实施有限责任公司简化规则,突出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二者之间的区别。我国公司法中将公司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其用意无非是将公司形式的决定权交到了投资者手里。而现行的公司法对这两种形式的差别明确的区分,虽然有部分规定了欧诺公司组织结构进行区分,但是仍较为复杂。为了使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简便易行特点更为突出,公司法是否可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现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制度。我国自1979年的7月以来,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实行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关的制度,并未在董事会之上设立上位机关股东会。这种体制有别于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由于其已运行了2O年,我们可进行该方面的相关经验总结,吸收对公司法修改有益之处。比方说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应作出的决议表示同意,就无需再召开股东会会议;或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以不经过召集程序而召开股东会会议。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少这一的特点,注意一些召集股东会与股东议决方式的设计。将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适用范围缩小,对其进行限制。适当对现行公司法中只设执行董事及一两个监事的做法加以改动。 2.2分别实行国有企业改革立法和公司立法公司法制定之季,恰逢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阶段。 因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做出了一定的探索,又成为人们的~种共识。因此,公司法容纳了不少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在当时的背景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不能不注意到。由于公司立法与国有企业改革立法的混同进行,使公司法中出现了不少仅为国有企业改革或国有投资主体规定的规则,导致规则之间的不协调,不利于公司法的实施。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自身特点很突出的问题,将其与其他立法一起进行,不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相反,单独立法则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问题。依此思路,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问题,诸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财产保护、国有职工的安置、土地使用权处置、国有资产的运营体制、国有股股权的行使,等等,可以单独制定为一个立法文件,譬如命名为“国有企业改制法”。而公司法修改则不必再与国有企业改革扭在一起,而只需完善公司应遵循的共同规则,包括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后遵循的规则。至于国有企业如何为成为公司创造条件,公司法则不必过问了。 2.3应当充分体现我国公司法精神利用法律形式来塑造公司法律人格是我国公司法主要体现的精神,并以公司所有同公司经营分离为前提,通过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实现对公司法律人格的完善。 3、结束语: 公司法的健全和完善是对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行使权利的保证,同时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表现。本文仅对公司法需要改进的方面进行了浅要的描述,以为我国公司法的不断完善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猜你喜欢: 1. 公司法论文范文免费下载 2. 公司法论文范文 3. 公司法论文参考题目 4. 公司法论文题目 5. 有关公司法论文范文
摘 要] 本文从公司治理理论出发,分析了公司治理、债务结构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了债务机制与管理者激励在企业改 革与资本结构优化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要提高国家投资的效率,必须重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关键词] 治理结构;资本结构;债务机制;管理者激励 一、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占有大部分资本投资,资本产出率较低,为了维持一定的就业水平,保持社会稳定,政府不得不通过扩大银行信贷规模、财政赤字来增加资本投资率以维持较高的GNP增长率,结果出现了严重的债务危机,政府不得不进行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随着公司改制,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但形式上的股份制改造,远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为了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以缓解就业压力,并推进公司改制,政府这几年进行的是凯恩斯主义式的大力财政投资,以期望刺激投资和需求。但是,宏观经济的繁荣来自于微观经济的活力,这种短期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个阶段的公司化改革。 二、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 一般来讲,公司的资本包括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两部分,自有资本指的是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以及公司在管理者经营过程中积累而形成的资本之和;借入资本指的是由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公司中自有资本、借入资本的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包括自有资本的结构(涉及到所有权结构)、借入资本的结构以及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就形成了公司的资本结构。显然,资本结构的形成与所有者、债权人和管理者有密切的关系。 首先,我们简单分析理想状态下,股东、债权人和管理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令S为所有者投入的初始自有资本,D为债权人投入的借入资本,不考虑利息;△S为受监督和约束的管理者对整个资本进行经营而带来的预期新增资本,那么事前的实际债务比率为D/(S+D),事后的预期债务比率就为D/(S+△S+D),如图。假定资本投资者(所有者和债权人)与管理者都希望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得到最大增值,对图分析可以得出: (1)债权人对过高的△S并不敏感,但当预期(S+D+△S) (2)如果投资产生的预期△S的不确定性很高,即使债权人愿意提供贷款,考虑到偿债的压力(限制了进一步赢利性项目的投资)和无力承担债务的后果(破产),为保护自身投资企业的资本S,所有者也不会允许经营者不顾投资效益而盲目举债。 (3)如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制约是“硬”的一方面,所有者可能给予管理者较好激励措施,以期望△S尽可能地大;另一方面,当预期△S较小时,过高的债务会加大企业破产风险,管理者就可能被所有者替换。考虑到在职的个人控制权收益,管理者也不愿冒破产或解职而举债的风险。 在这三个方面的基本约束机制作用下,公司的债务才可能保持一个合理结构范围;从最大化公司价值角度看,公司资本结构所导致的控制权分配和相关机制决定了能否雇用高能力的管理者且管理者能否尽最大努力来最大化△S。由于△S的大小与管理者有密切的关系,需要对公司的结构做进一步的理论分析。 我们知道,公司化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及控制权的分离为特征的,由于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效用函数不同,对经营绩效的责任不同,以及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所需信息的成本太高和所有者“搭便车”问题,使得管理者(代理人)可能利用已有的地位、权力和所掌握的信息,追求自己而不是所有者(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从而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公司中管理者的努力和某些成本属于私人信息,由于存在交易成本和未来事项的不确定性,对于管理者应该如何做以及做到什么程度,签订一个完全的最优委托代理合同几乎是不可能的。当公司中某些行动必须在将来才能确定,而不完备的初始委托代理合同无法做出具体规定时,为了约束管理者偏离股东利益的行为,需要一种法律框架。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框架,它是指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的一整套关系(OECD,1999);或者说是处理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职工等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可以被看作是出现初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情况时的一种决策机制,其本质反映了企业中所有权的安排所导致的控制权配置状况。公司化的前提要求界定法人的产权,明晰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公司化后控制权的重新安排。由于企业所有权是指其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为了解决企业的激励问题和管理者的选择问题,最大化公司价值,控制权的安排应使二者对应,特别是分配给企业中最重要的、最难监督、最有信息优势的成员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对于公司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这些制度安排,支配着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股东、债权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参与各方能从这种关系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实现这一目的的公司控制权安排及治理结构形式有很多种,代理成本的现实存在表明,现代公司实际达到的经济效率总是次优的。次优理论决定了对于不同的公司,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公司治理机制是不同的。不存在适用所有类型企业和所有经济环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实质上是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各种可能方式的一种相机选择,其中产权交易、并购和破产机制是转移控制权从而对治理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公司治理的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股东起作用依赖于资本市场的美英模式;一种是由银行起作用依赖于相互持股的德日模式。前者可能会导致投资不足问题,后者则可能会导致过度投资问题,投资不足和过度投资都不利于最大化公司价值。我国一系列的金融体制改革,说明我国的公司改制倾向于构建第一种治理模式。那么,这种模式下应该存在什么机制使管理者减少上述代理行为,从而有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呢? 三、公司治理机制与管理者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一般来讲存在7种调整管理者与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治理机制:内部机制、机构持股、大股东、外部董事、债务政策、管理者市场、控制权市场。其中前4种为内部选择机制,受公司所有权结构影响,后3种则是由外部决定的,这7种机制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公司代理问题的严重程度。 当公司中所有权非常分散时,由于监督管理者需支付全部监督成本,而只能得到收益中的一小部分,股东的搭便车问题就普遍比较严重,没有人有积极性去监督管理者;即使所有权非常集中,比如国有企业或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也很难被大股东(全民)直接监督。这两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实际拥有的控制权就显得不太重要,管理者的有效控制权很大,经营能力很低的管理者仍可占据领导位置,管理者很容易通过扩大公司规模、转移定价、增加不必要的开支、投资对自己更有利的项目来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这种情况在我国改制后的公司中仍普遍存在。理论上认为管理者总是有扩张规模获取个人利益的倾向,那么让管理者持股或认购较大股份,自己监督自己,就应该是一种外部监督成本太高时的好机制,但在国有公司中,管理者即使拥有股份,也很难起到这个作用。当所有权比较集中时,外部投资者有很强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和监督管理者,从而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搭便车现象(国有股权集中并没有这个效果)。但集中的股权改变了公司的委托代理状况,不可能彻底消除代理问题。因为,首先,机构持股本身带来新一级的代理问题;其次,由于得不到监督所带来的全部收益,大股东不可能尽全力监督,相反,他可以通过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缺乏对中小投资者有效保护的大股东(机构持股、大股东)治理也可能不是最优的。从理论上讲,董事会对于公司的治理很重要,但董事会的效率值得怀疑,因为执行董事本身就是管理者,指望执行董事监督管理者是困难的,而外部非执行董事也没有足够的利益驱动来更好地监督管理者。在国有公司中,董事会究竟有多少动力和能力激励约束和监督管理者,更让人怀疑。 可见,通常意义上的上述4种内部治理选择机制的共同点在于,即使公司的管理绩效大幅提高,监督者(或自我监督者)也只能得到收益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需要一种更低成本、更强约束力的机制。管理者市场和控制权市场被认为是对管理者进行控制约束的有效外部机制,但它依赖于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对我国来讲,这两个市场刚刚发展,所起作用极其有限。 对管理者进行约束的另一个重要机制是公司的资本结构,特别是公司债务的选择。从控制权角度看,债务的实质是债权人施行控制权的能力,而债权则表现为一种相机控制权。当公司破坏债务合同条款或无法到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将行使其法律权力,以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投入的资本。债权人的清算或破产威胁将约束管理者以扩张规模和获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也迫使所有者加强对管理者的监督和激励,必要时替换现任管理者。债务作为这样一种约束工具是以合理的破产机制为前提的。当银行为最大债权人时,起到控制权相机转化的条件是:第一,其本身贷款结构要合理,否则破产会暴露其财务状况,银行会陷入债权人消极状态,即公司(特别是清算价值很低的公司)到期不偿还贷款,银行也不会令企业破产;第二,银行的贷款资本的配置不应受政策干预,否则银行就没有动力去监督企业,债权机制将失去作用。银行只有有能力和动力监督公司的状况,才能发挥其债权人作用。可见,我国银行体系改革对企业资本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性。 现实中,以股权分散和银行持股为代表的两种治理模式在公司运营中都遇到了问题,美国的公司改革与日本的主银行体制的改革说明了二者有融合趋同的倾向。美国学者Anup通过对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及其相互影响的实证研究,认为机制的选择具有可替代性和相互依赖性,过分强调单一机制将不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所有机制都几乎不起作用,将会使管理者控制权非常大,公司资本结构必然会恶化。 四、债务机制、管理者激励与优化资本结构 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说明,某种形式的所有权集中和对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较强的债务机制应该是一个好的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由于债务更多地是作为一种事前约束机制来起作用,为了减少管理者事后消极的可能性,应该在发展竞争性的资本市场和管理者市场的基础上,给予管理者直接的报酬激励和适当的产权激励,如分配给其部分股权、股票和期权等,同时应该根据其控制权收益的大小,确定可信的管理者替换机制。我们的现状是,国有股份在国有公司中仍占有很高比例,初始委托人虚置的国有股份,即使股权集中,也没有监督的动力,相反政府官员作为代理人可能与管理者合谋,同时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还弱小,因此依靠实际股东监督管理者的模式只能收到有限的效果;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刚刚发展,控制权市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近期内也很有限;银行作为最大债权人还没有能力和动力起到相机控制权的转移作用(其中一个原因是破产机制仍是有限的),其承诺不可信,无论对管理者的选择还是对管理者的报酬还不具有市场竞争特征。从而使得管理者有效控制权很大,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国有企业实际上仍然不存在优化资本结构的治理机制。可见,为了激励管理者投资扩张并限制和约束其无效扩张,保证投资扩张的效率,应该发展两个市场,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又塑造真正的、持有较大比例股份的大股东或机构股东,同时必须加强债务约束机制和管理者激励机制构建。 笔者认为,伴随银行金融系统的改革,债务机制和管理者激励将首先对治理结构重构与资本结构优化起到积极作用。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及自由现金流量理论,管理者有追求规模、扩大投资的倾向,投资决策总体上可能是次优的。而投资项目的收益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资本结构,从而使得管理者的投资激励与资本结构有非常强的相关关系。所以为了优化资本结构,需要限制管理者侵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能力。通过有效的所有权结构改革以增强对管理者的监督和激励,以满足其在遵守公司法前提下的个人参与约束效用最大化,通过债务来约束管理者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从而约束管理者损害企业价值、追逐个人利益的扩张行为,这是资本结构优化的主要途径。由于我国股权融资的成本低,股权融资并不影响经理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反而增加了经理可自由支配的现金流。与之相比,债务融资可能是一种更强的约束。债务融资应该被充分考虑,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控制公司自由现金流、约束经理人寻租与过度投资等行为的作用。经营的持续性,以及外界环境的不确定,决定了公司的资本结构应该是动态变化的,在上述合理机制的作用下,资本结构优化应该表现为公司的自主优化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简单地调整债务比率并不能解决资本结构优化中的根本问题。 参考文献: [1]余志宏,段红涛.资本结构、契约理论与上市公司治理[J].经济评论,2003,(3). [2]张宗新.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基于契约理论的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3). [3]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4]陈耿,周军,等.债权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证分析[J].财贸研究,2003,(2). [5]郑志刚.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整合[J].经济研究,2004,(2). [6] 汪辉.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公司治理与市场价值[J].经济研究,2003,(8).
身为一名硕士,你知道自己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要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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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选题依据:
指导老师的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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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2岁的婴幼儿不可用大红大绿等刺激性强的色彩去伤害视觉神经;浅淡色不仅能避免染料对皮肤的毒害,还可衬托出婴幼儿清澈的双眸和粉嫩的皮肤。
儿童在2~3岁可认识颜色,善于捕捉和凝视鲜亮的色彩。
岁儿童可以认识4种以上的颜色,能从浑浊暗色中判别明度较大的色彩。
~12岁是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色彩的应用会直接影响到
儿童的心理素质。
本次的设计是以童装色彩设计为重点,结合现代时尚以及相关元素的基
本使用法则,进行具有时代特点的童装设计。
研究意义:
制作一系列童装,巩固专业知识,学会灵活运用专业所学。
选择好童装的色彩是做好童装销售的重要环节。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童装的色彩对于儿童的心里状态有很深的影响
通过此项研究来开发童装的色彩以适应儿童心里需求
文献综述(对已有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的综合介绍与评价)
《服装材料学》朱松文等编
这本书系统的介绍了服装用纤维原料、纱线、织物、皮革等各类服装材料的种类、结构和形态,以及它们的各种性能对服装的影响。同时他还介绍了服装的各种辅料的种类、性能和选用方法,国际服装新材料及其流行趋势,各类服装对材料的要求和选用方法。
《时装设计艺术》刘晓刚、许玥著
是我在本次设计方面参考的书籍,这本书弥补了我在设计方面的不足,让我知道了设计的本质就是服务于社会,让自己所设计的服装能够最终穿在人们的身上。
《中国服装辅料大全》孔繁薏,姬生力主编
本书在内容上涵盖了服装辅料的各个种类,介绍了各辅料的品种、分类、规格、性能、工艺、品质标准,以及在服装上的运用。
研究内容(包括基本思路、框架、主要研究方式、方法等)
基本思路:
了解指导老师的研究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在一定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拟订设计稿,确定要设计的题目。最后的制作,根据美观、舒适、实用的理念制作出一系列的童装,
框架:
确立设计的题目为 童装设计 后,从以下多方面来制作论述:
根据指导老师研究项目,并进行相关设计;
进行与设计主题相关的研究,并分析将要进行的设计的特点以及优势;根据儿童生理心里的特点,设计出儿童喜爱的童装;
具体设计的总体草图中,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选择绘制一个系列(4套)效果图拟订设计稿和制作方案;
后期的制作和整理;
主要研究方式方法:
研究进程安排
月1日-3月19日:毕业实习;
月22日-4月2日:市场调研、分析;
月5日-4月9日:草图设计;
月12日-4月16日:效果图讲评与确认;
月19日-4月23日:纸样设计与制图;
月26日-5月21日:服装剪裁、服装加工、服饰设计;
月24日-6月18日:完成论文/报告书、服装;
月21日-6月25日:上交论文/报告书、毕业设计电子文件、答辩。
主要参阅文献
[1]《人类心灵的展示》杨治良主编湖南教育出版社2015-04-01第1版
[2]《每天懂一点色彩心理学》:(日)原田玲仁著;郭勇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6-1第1版
[3]《面料与服装设计》朱远胜主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11月第1版
[4]《服饰心理学》华梅著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
[5]《服装材料学》朱松文等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2月第3版
[6]《中国服装辅料大全》孔繁薏,姬生力主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3月第2版
[7]《时装设计艺术》刘晓刚、许玥著东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第2版
[8]《品牌服装设计》刘晓刚著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2015年6月第1版
[9]《纺织品设计的面料再造》王庆珍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2月第一版
主要网络: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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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教学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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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意义:音乐教学涉及一般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的问题,也是音乐学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对儿童音乐的启蒙教育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促进儿童发展是儿童教育的任务,是确定教育目标、设计和组织教育活动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音乐教育则要尽音乐艺术之所能,发挥音乐艺术教育之优势来促进儿童的发展。音乐艺术之所能,音乐教育之优势,都可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中去探索,去挖掘。从事儿童音乐教育工作,既要把握儿童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又要熟悉音乐艺术的特殊性,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儿童音乐教育能够切实有效地促进儿童发展。音乐教育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操,增强学生欣赏和理解音乐的能力,从而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提高。音乐的声音确不具有确定的含义,是非语义性的。但音乐能通过音调的变化表现出音乐的基本含义。音乐用声音来表达思想内容,是一种表情性的音响。我们知道音乐艺术的主要传播方式是声音,声音只为听觉接受,儿童只有通过聆听音乐,接触音乐,有了一幅音乐的耳朵,才能更好的欣赏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
已了解的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年霍华德?加德纳提出了多元智能理论,把音乐作为人的八大智能之一。这一理论在美国和世界各地的教育家和教育工作者中受到广泛而热烈的欢迎。柯达伊?左尔坦终生追求的目标是 让音乐属于每个人 。这个教育目标的哲学思想基础是他对于音乐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的理解。他认为音乐和人的生命本体有着密切关系,人的生命中不能没有音乐,没有音乐就没有完满的人生。音乐是人的心灵的表现,音乐满足人在精神上的需要,是每天生活的有机部分。 音乐是不能被其他东西所代替的精神食粮,得不到它的人只能生活在精神的贫血症中,没有音乐就没有健全的精神生活。 他认为,音乐是人类文化绝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一个缺少了音乐的人来讲,他的文化是不完善。他还认为,好的音乐教育不但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的音乐能力,而且能够促进学生其他学科的发展,促进儿童智力和情感的平衡、健康成长。这样培养出的儿童,精神生活是丰富的,不管他将来从事何种职业,都会成为一个比音乐上无知的人更有用的社会成员。音乐教育在学校的重要性,甚至超过音乐本身,培养音乐的听众就是在培养一个社会。近年来,在加德纳的 多元智能 理论的影响下,人们对个体差异的理解发生了变化,由过去认为的认知能力强弱差异,个性差异演化为认知结构、发展速度及心理特质的差异。要真正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发挥幼儿学习的主动性,就必须使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进度等适合每一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水平。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
) 概述音乐教育与儿童发展
) 研究当前小学音乐教育现状
) 如何运用音乐教育促进儿童发展的对策、建议、途径和方法等
本课题研究的步骤、方法及进度安排
封闭式基金折价解析尽管我国基金业起步较晚,但也出现了封闭式基金折价问题,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广泛关注。本文旨在通过详细考察影响基金折价的各种因素,定量分析其主要原因,以为我国今后基金相关政策的制订提供实证依据。 文献回顾 (一)国外研究 自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被发现以来,经济金融学家们就一直试图为它找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早期的各种研究欲以代表基金基本层面的因素为出发点,来解释折价的存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均认为封闭式基金折价是由基金所持有的投资组合的某些特征引起的。具有代表性的这些传统解释有:代理成本、资产流动性、基金业绩、资本利得税。 代理成本论认为基金收取的管理费用是导致折价的主因,包德鲁克斯(Boudreaux,1973)指出如果管理费用高出合理水平,或者投资者预期未来管理能力会变差,则代理成本(管理费用)问题便会导致封闭式基金出现折价。资产流动性论(马尔基尔Malkiel,1977)认为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是用基金持有的股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的,通常一只基金持有的某一股票的份额很大,售出时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股价下跌,因而使得套现后的收益比当前账面的数额少。基金绩效论(马尔基尔,1977)认为折价之所以存在乃因为市场对基金的未来盈利能力评价不高。资本利得税这一解释认为出售已升值的封闭式基金股份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此损失应该在基金净值中扣除,故以折扣的形式反映在价格上了。 马尔基尔(1997)的研究被视为早期研究的经典之作,他检验了关于美国封闭式基金折价的各种传统解释,被检验的因素包括:(1)尚未实现的资本升值,(2)红利分发政策,(3)资产的流动性,(4)代理费用(管理费用),(5)持有的国外股票,(6)基金业绩,(7)基金投资组合的转换。马尔基尔以横截面和时间序列回归方法来测度上述因素是否可以解释折价问题,结果发现基金折价与尚未实现的升值(在基金未实现的升值期间)、资本收益的分配政策、资产的流动性以及国外股票的持有情况有一定的相关性。然而,马尔基尔指出这些因素的解释力有限,只解释了问题的一小部分,便推测市场心理对折价的形成和变动可能有很重要的作用。 鉴于传统研究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解释,新的研究便另辟蹊径。大部分研究以投资者情绪为中心,全面考虑了封闭式基金的两个风险:一是其持有的投资组合所带来的风险,它决定了基金股份的基本价值;二是由于市场中投资者情绪波动形成的风险,它使得基金股份的市场价格偏离其基本价值,从而演变成折价。 李等人(lee et.al,1991)认为传统研究不仅无法较满意地解释狭义的折价之谜的成因,而且也根本无法解释广义的折价之谜的四大动态特征。他们认为应考虑投资者情绪这一重要因素,因其对解开折价之谜的四个特征有决定性的帮助。然而,投资者情绪很难被定量测度,因此无法直接验证这一新猜想,只能通过间接验证。具体需要验证如下关系:(1)不同基金的折价变动的同步性,(2)新基金上市的时间选择,(3)小公司的收益率变动和基金折价之间的关系。 结果发现每一个问题均与投资者情绪息息相关,间接说明了这一因素的重要性。首先,基金的折价都高度相关。尽管基金的投资组合不太相同,但由于散户是基金的主要投资者,因此他们的情绪变化会直拉影响各基金的折价,使得其走势大致趋同。其次,根据投资者情绪假说,新的封闭式基金会择时上市,即选择在投资者情绪看好整个封闭式基金业之时上市。实证结果发现情况确是如此,许多新封闭式基金在现有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变小时才上市。最后,投资者情绪假说认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应该与小公司股票的收益率呈反方向变动,原因是当投资者对基金未来的收益持乐观态度时,基金的折价就变低,而与此同时这种乐观情绪则表现在对小公司股票的强烈需求上,结果使得其收益率明显提高。李等人对规模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封闭式基金折价和市场指数收益率作了回归分析,发现当封闭式基金折价缩小时规模小的股票表现较好。 (二)国内研究 在我国,对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据我们所知,迄今为止有三篇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分别是顾娟(2001)、汪光成(200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报告(2002)。 顾娟(2001)对基金折价和基金未来业绩、基金风险、基金所持投资组合集中度之间的关系做了分析,并检验了各个基金折价之间的相关性。她得出的结果部分地显示了基金折价与基金基本面因素似乎关系不大,但是并没有进一步深入考察投资者情绪的解释作用。 汪光成(2001)对封闭式基金折价问题的相关文献做了一个非常全面的回顾,并简单地分析了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的统计特征,最后提出了这一问题与基金市场的投资理念、投资者的“共同知识”、“投资者类型、基金披露信息和制度安排缺陷有关。然而,由于没有进行深入的定量分析来检验上述关系,因此它仅隶属一种推测而无法确定影响基金折价的真正因素。 上交所研究报告(2002)先使用横截面回归分析了各因素与基金折价率之间的关系,之后又使用E-GARCH方法分析了基金折价与流动性之间的关系。该研究所强调的是各个解释变量和基金折扣之间的相关关系,而并非每个变量的解释力的大小。从其横截面回归结果看,回归的决定系数仅为0.5,说明这些因素并不能完全解释基金折价。另外,E-GARCH分析也只是揭示了基金变现能力与折价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显而易见,若想彻底解开我国封闭式基金折扣之谜,提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还需进行更深入的实证研究。 三、基金折价的动态特征 为了便于分析和讨论,本节简单总结和阐述我国基金折价的几个动态特征。 (一)数据和方法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深圳国泰安公司(GTA)的中国共同基金数据库。原始数据来源于封闭式基金发放的每周公报,然后由GTA数据库收集、计算。对每只基金的红利和除权已做出适当调整。 封闭式基金折价(DISCit)的计算以周进行,方法如下: 附图 其中,NAVit=在t期末的基金i的每股NAV,SPit=在t期末的基金i的股票价格。 我们构建了一个折价指数来代表整个样本封闭式基金折价的状态,它是10只在1998年6月以前上市的封闭式基金折价的算术平均数。这样选择的目的是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序列观察值。样本期是自1998年10月开始的首次周公报至2000年最后一次周公报。具体计算公式为: 附图 (二)证据 图一是折价指数变化的动态曲径。此外,表一给出了折价指数变动的摘要统计数字,包括均值、中位数和标准差。 附图 图1 折价指数变动情况(1999年10月-2000年12月) 表1 折价指数摘要统计(1999年10月-2000年12月) 均值(%) 5.668956859中位数(%) 7.368标准差(%) 15.30079834样本方差(%) 234.1144299峰度 -0.624772872偏斜度 -0.659983747极差(%) 54.58366667最小值(%) -30.47666667最大值(%) 24.107 如前所述,封闭式基金折价之谜不仅意味着封闭式基金折价的存在,而且也包括四个特征:基金股份先以高于资产净值的溢价交易,然后很快变成折价,并且大幅度波动,最后当封闭式基金清算或转为开放式时便缩小。图一和表一显示了封闭式基金折价在我国也存在,且动态特征与美国的极为相似:折价指数开始有30%的溢价,然后几乎单调上升到20%的折价。此外,折价指数的波动很大,其均值和中位数分别是5.67%和7.37%。折价的幅度和波动均显著高于美国的数值,说明折价现象在我国相当严重。(注: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在中国没有封闭式基金清算和转化为开放式基金的先例,我们不能检验第四个特征。) 为了深入了解上述动态变化,我们进一步观察了每只基金的折价变动情况。表二展示了10只样本封闭式基金的下列数据:(1)上市的日期,(2)上市第一个月的溢价,(3)首次公布折价出现日期。如表所示,在10只封闭式基金中,除了上市较晚的景宏基金之外,其余9只基金都先以高于资产净值的溢价交易,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折价。另外,溢价与上市时间的早晚关系极大,上市越晚,起始的溢价就越低,变为折价所花的时间就越短。 表2 封闭式基金折价的动态特征 基金 首次交易日期 首月溢价(%) 首次折价公告日开元 04/07/98 95.43% 05/24/99金泰 04/07/98 100.99% 06/07/99兴华 05/04/98 23.73% 05/04/99安信 06/22/98 50% 05/07/99裕阳 07/30/98 27.14% 05/04/99普惠 01/27/99 6.67% 05/10/99同益 04/21/99 2.23% 05/17/99泰和 04/20/99 1.01% 08/16/99景宏 05/18/99 -0.33% 05/18/99汉盛 05/18/99 0.53% 05/07/99四、折价的传统解释 为了解析上节中呈现的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现象,在本节中,我们先试图用传统理论来定量解释,主要考虑三大因素:代理成本、资本流动性和基金业绩。 (一)代理成本 表三给出了10只样本基金的管理费用占总净资产的比例。数据来自基金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费大约占净资产市值的0.2%,最高亦仅达0.31%,而折价指数的均值为5.6%,波动范围为-30%到24%。很明显,与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相比,管理费用则要小得多,而且,对一个基金来说,它的管理费用在一年内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数额,而折价则变动很大。 表3 管理费用占总资产比例(%) 附图 表4 2000年样本基金折价幅度、代理成本、资产流动性和业绩表现 附图 如果管理费用可以解释封闭式基金折价的话,那么在基金的管理开支和基金的折价间有就会存在正相关关系,即较高的管理费用将导致较大的折价。因此,我们用spearman排序相关关系作一个简单的测试。表四列出各基金的折价幅度、代理成本、资产流动性和业绩表现的统计数据,而表五则是相应的spearman排序相关关系检验结果。在表五中,10月样本基金的2000年每周折价的算术平均和其年管理费用占净资产比例之间的spearman排序相关系数是-0.267,对零相关的原假设的双尾检验P值是0.456,意味着管理费用和封闭式基金折价的正相关关系并不存在。因此,我们认为代理成本(管理费用)并不是中国封闭式基金折价的一个合理解释。 表5 2000年样本基金折价幅度、代理成本、资产流动性和业绩表现之间的Spearman排序相关系数 附图 (二)资产流动性 根据流动性解释,我们预期基金的折价和可流动的程度呈负相关关系。我们也用spearman排序相关来检验此关系。基金的流动性是用它们投资组合的集中程度来代表,即在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具最大资产净值的10只股票的资产净值之和与基金的总资产净值的比例,使用的数据是2000年度的基金每周集中度的算术均值。从表五中可以看出,其spearman排序相关系数是-0.467,而零相关的原假设的双尾检验P值则是0.17。这一结果同上小节的结果一样令人惊讶,基金折价和投资组合的集中度之间的相关关系为负数,与理论预期相反。然而,这个负相关关系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可见,用流动性这个概念无法解释封闭式基金为什么在上市初期的价格超过它的资产净值。因此,资产流动性也不能对我国封闭式基金折价给予合理的解释。 (三)基金业绩 从逻辑上讲,封闭式基金的业绩与其折价应该呈负相关关系。如果投资者认为基金管理者能够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利润的话,他便会乐意以高于资产净值的价格买基金股份,反之亦然。在表五中,我们计算了10只样本基金的折价和基金绩效之间的相关系数。这一基金绩效是以一个双因素模型(包括风险和规模两个因素)为基准计算得出的。令人惊讶的是,spearman排序相关系数仅为0.152,零相关的原假设的双尾检验P值也只有0.676,意味着这两个变量间的相关关系为正,但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因而,基金业绩同样不能解释我国的封闭式基金折价。 至于税收的解释,因为我国并没有直接征收资本利得税,所以无法进行实证检验。颇为有趣的是,管理费用和10只基金的集中程度之间的spearman排序相关系数为0.615,零相关的原假设的双尾检验P值为0.058,说明此正相关关系在10%的置信水平上统计显著。另外,管理费用和基金业绩显示了极强的正相关关系,spearman排序相关关系是0.69,对应的零相关的原假设的双尾检验P值是0.0027。这一结果给我们提供了基金为何收取高额管理费用的直接证据。 最后,我们将三个因素放在一起,用横截面回归方法进行分析,结果收录在表六中。纵观表六,回归结果一目了然,三个因素的回归系数无一在统计上显著,说明它们均不能解释基金折价现象。 表6 传统解释的横截面回归检验结果(注:本横截面回归样本为18只基金(开元、安信、裕阳、新华、普惠、同益、景宏、泰和、汉盛、裕隆、安顺、天元、景博、景阳、裕元、同盛、金鑫)。回归因变量为各基金2000年内周折价率算术平均数;回归自变量分别是各基金2000年(1)持股集中度、(2)基金绩效、(3)管理费用占总资产比重、(4)基金总资产。) 附图 五、投资者情绪假说 前面的讨论说明传统理论无法解释中国的封闭式基金折价。回顾传统解释,其基石为封闭式基金的风险乃由一些基金的基本因素所导致。然而,众多有关市场有效性的实证研究都指出,仅考虑基本因素还远远不够,因为它忽略了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即投资者情绪,此乃行为金融学研究的中心所在。对基金来讲,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投资者的情绪非同小可,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导致了折价。 为找到支持投资者情绪假设的间接证据,我们将检验:(1)不同基金折价变动的同步性,(2)新基金上市时间的选择,(3)封闭式基金折价和不同规模的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一)不同封闭式基金折价变动的同步性 一般来讲,封闭式基金相互的投资风险不同,这样他们持有的投资组合的组成便不同,因此相应地封闭式基金相互间基本层面不同。由于传统解释认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由投资组合的风险带来,那么如果不存在投资者情绪对基金折价的影响的话,其变动应该不同。相反,如果不同的基金的折价变动呈正相关的话,那么便可以说明投资者情绪是基金折价的主要推动力。 表七给出了组成折价指数的10只样本基金之间以及指数本身的Pearson相关系数。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各只基金的折价之间是高度相关的,且所有的相关系数都为正数,其算术平均数高达0.92,连最低的相关系数亦有0.68,其相关系数标准差为0.07。所有的零相关的双尾检验的P值都是零,说明正相关关系统计十分显著。 表7 折价指数与基金(为指数组成基金)折价间Pearson相关系数(1999年10月—2000年12月) 附图 a此表显示的是1999年10月到2000年12月间折价指数和构成此指数的十只基金的折价之间的相关系数,对所有相关系数显著性的双尾检验的P值都为0(未列于表中),表明所有相关系数都显著不等于0。 进一步寻找证据,我们计算了折价指数于1999年下半年之后上市的10家封闭式基金之间的相关系数,检验的时期从1999年12月到2000年12月。表八列出了这10家基金的折价和折价指数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在基金和折价指数间的相关系数仍然很大,所有的零相关的双尾检验的P值都是零。相关系数的均值是0.945,而最低的相关系数是0.87,标准差是0.03。 表8 折价指数与基金(非指数组成基金)折价间Pearson相关系数α(1999年12月—2000年12月) 附图 a此表显示的是1999年12月到2000年12月间折价指数和此指数之外的十只基金的折价之间的相关系数,对所有相关系数显著性的双尾检验的P值都为0(未列于表中),表明所有相关系数都显著不等于0。 概而论之,表七和表八都显示不同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同方向变动,支持了不同基金的折价是由相同的投资者情绪所驱动的假设。此外,各只基金的折价的高度相关显示折价指数的变动并非由一些局外点所决定,这也说明我们构建的折价指数足已代表整个封闭式基金业的折价幅度。 (二)新基金上市的时间选择 根据投资者情绪模型,封闭式基金折价并非由单个基金的基本因素所致,而是由投资者针对封闭式基金的情绪所致。此外,前面的实证发现表明各只基金的折价高度正相关,因此,现有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可以反映市场对整个封闭式基金业的态度。由此,我们可以预见新的基金将会选择在投资者看好现有的封闭式基金的时候上市,即在这些基金以溢价或以较低的折价交易时上市。 我们通过考察从1999年6月到2000年12月间的新基金上市数目和同期折价指数变动之间的关系,从另一方面来检验投资者情绪假说的合理性。每月的折价指数变动用月内的每周折价的算术平均来衡量,但由于封闭式基金的上市需要较长的申请时间,在计划的上市日期和实际的上市日期之间会有一个时间差,其间的市场情况很可能会剧烈变动。因此,这一检验的结论并不十分准确,只可以作为参考。在图二里,柱状表示新基金每月上市的数目,而线状则表示现有基金折价的变动。 我们看到多数基金的上市选择在折价变得相对较低时期。1999年6月、10月,2000年4月、7月,折价指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在此期间,总共23个封闭式基金中有16个上市。在1999年8月和2000年3月间,当折价指数大幅上升时,没有新的基金上市(三)折价变化和不同市值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 投资者情绪模型认为既然封闭式基金折价的变动是由个人投资者的情绪所引起,而小市值股票也主要被个人投资者持有,那么基金折价和小市值股票的收益率之间应该存在联系。研究发现当折价指数变小时,小市值股票收益率就变高,反之亦然。 附图 图2 折价指数变动和新基金上市关系 对于我国市场,虽然至今尚无各类投资者的持股状况的研究,但我们认为仍可间接考察封闭式基金折价和不同市值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我们使用的二元回归模型为: 附图 其中R[,it]是一个规模投资组合(size portfolio)的周收益率,其具体的构造方式如下:在1998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我们根据当日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排序,再将所有公司按照顺序平均分为8个组别;在1999年内,保持每个投资组合的组成不变,再计算出组内所有股票的每周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以此作为每个投资组合的周收益率。到1999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再如上述方法对沪深两市所有股票排序,组成8个投资组合,分别计算其在2000年内的周收益率。△disct是折价指数变化率,即t期折价水平与t-1期折价水平之差除以t-1期折价水平绝对值: 附图 最后,mkt[,t]是沪深两市所有股票的平均(以流通市值加权)收益。 回归结果列在表九。可以看到,折价指数变动率的回归系数随投资组合市值上升而单调下降。具体而言,折价指数的变动率的系数从0.0036(最小规模的投资组合)单调下降到-0.0013(最大规模的投资组合),并且只有在对最大规模组合进行回归时的系数为负。这意味着当大市值股票表现好时,折价便减少;而当小市值股票表现好时,折价则扩大。除了组合G之外,折价指数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都很显著,表明了很强的相关关系。 表9 模型R[,it]=α[,0]+α[,1]△disc[,t]+α[,2]mkt[,t]+ε[,t]回归结果 附图 上述结论说明,我国基金折价变化和不同市值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与美国的情形恰恰相反。为给这一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有必要对我国市场各类投资者以及封闭式基金的投资组合组成做进一步的研究。在缺少这方面资料和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先做两个猜测。第一个猜测是,既然我们知道共同基金出于流动性的考虑都倾向持有大市值股票,这样当大市值股票表现好时投资者便看好封闭式基金,将抬高基金股份的价格,与之相应的封闭式基金的折价便缩小。第二个猜测是,封闭式基金和小市值股票对某类投资者来说是替代品。当此类投资者衷情小股票时,他们就提高小股票持有的比重,相应降低他们投资组合中封闭式基金的比例,结果封闭式基金价格的降低便导致折价加大。 六、结束语 在本文中,我们检验了中国股市的封闭式基金折价现象。在详细阐述了这一现象后,我们检验了各种可能的解释。我们发现,传统因素不能完全解释折价现象及各种特征,但若考虑到投资者情绪,谜底便迅速被揭开。具体而言,我们得出如下三大结论:(1)不同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变动呈现高度正相关;(2)新的封闭式基拿选择在现有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小时上市;(3)基金折价变动和不同市值股票的收益率变动之间的关系密切;当小市值股票收益率上升时,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就增加;相反,当大市值股票收益率上升时,基金折价便缩小。前两个结论与美国的情况相同,而第三个结论则相反。 目前社会上对基金业运作的看法颇为负面,认为它们并非完全依靠专业化的管理而是凭本身的资金实力和享受的特殊待遇来获取收益,把基金联合锁仓、拉抬重仓股等一系列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归咎于两个方面的问题;基金信息披露透明度不够和监管制度安排有缺陷。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提高透明度和加强监管无疑对我国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但并不能解决封闭式基金折价这一问题,它与证券市场的宏观环境和投资者的情绪息息相关。国外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基金折价甚具普遍性和长期性,不可能通过完善制度在短期内消除。 我们的定量分析还显示,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在幅度上比国外严重,因此我们对开放式基金的继续生存持怀疑态度。我们建议,出于对我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的考虑,应暂时停止批准新开放式基金的上市,等封闭式基金折价降低到一个稳定的、吸引的水平后再考虑放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