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为帆,志趣为舵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人生天地,志趣各异,有人“一壶清茶许流年”,有人“直挂云帆济沧海”,詹天佑趣在机械,孜孜以求,毕生所学报效祖国,流芳百世;钱伟长本来趣在文史,但国难当头,为国改趣,弃文从理,也为祖国立下不朽伟业。 鉴此:我们当以兴趣为帆,志趣为舵,投身建设祖国之滚滚洪流。所谓兴趣是指一个人的兴致、情趣,这是我们做事的原动力。明朝张岱曾言:“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以其无深情也。”极言兴趣、癖好的意义。李白嗜酒“斗酒诗百篇”;徐霞客热衷游历山水“探人所之未知”;郑板桥喜爱竹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更多的文人喜欢读书“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可见兴趣就像人生之舟的风帆,清风徐来,舟行水上,兴之所致,趣味盎然,尽情享受人生的乐趣。所谓志趣是带着志向的兴趣,是我们做事的指明灯。世事纷繁复杂,每个人都处在时代的洪流之中,自己的行为理应首先考虑时代和祖国的要求。“九一八”之后,日寇猖獗,山河破碎,祖国饱受欺凌,此时,文史的风花雪月显然抵不上物理的经世致用,所以钱伟长弃文从理,多少知识分子也投笔从戎,抛头颅洒热血,救民于水火,挽祖国狂澜于既倒。为国家贡献自己作为有志知识分子的一份力量。可见志趣就像人生之舵,能够在时代潮流之中调整人生的航向,朝最正确的方向行驶。兴趣需要志向来引领,变成志趣。兴趣源于己之兴,志趣源于国之需,当一个人胸怀天下的时候,就可以用志向来改变自己的兴趣,变成志趣,这是对兴趣最好的拓展,可以为兴趣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展现了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取向。钱伟长如此,志在敦煌的樊锦诗,心在大山的张桂梅亦是如此。很难说偏远的敦煌,穷苦的山区有她们感兴趣的地方,但这是他们伟大的为人民服务的志向,是志趣这个人生之舵引领她们走到那里,志趣所向,海阔天空。潮平岸阔,风正帆悬,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鲁迅曾说:“青年者,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的,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我辈少年当以青衿之志趣,祖国之需求,扬兴趣之帆,调志趣之舵,引领人生之舟,履践致远,笃行不怠,谱人生最美华章!(886字)
关于明志 议论文 篇一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一句千古 名言 :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一位万表丞相:
“三顾频繁天下计,一番晤对古今情。”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诸葛孔明,一生之写照。历史黄叶,俨然一儒士风范,山高水长,传承至今。
如今,世事纷繁,谁能心随朗月高,志与秋双洁?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心痛之极。
生于何意?死于何值?人生在世,不与烟火绚丽,“不求闻达于诸侯”。只为活得坦然,生得无愧,冷眼浮华,横对喧嚣。一曲《高山流水》会知音,尽情挥洒古今情。与音符飘逸云间,散落花丛。潜入竹林,越过山溪。穿越千年沙漠,寻得一方绿洲。心静如水,动如兔,淡淡的恬静,幽幽的芳雅。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烦心乱事,如灰飞烟灭。得失之间以一颗平常心视之。此志向宛若红颜知己相依相诉;若漫游书海,阅尽人间春色,世事沧桑;若一书狂草,挥毫泼墨,行云流水;若高歌一曲,释怀大好河山;若蒙娜丽莎,嫣然一笑,雍容典雅。似:
周郎雄姿,羽扇纶巾,谈笑风声;
太白 文章 ,明朝白发,乘风破浪;
彭泽爱菊,采于东篱,悠见南山;
摩诘秋暝,雨后空山,秋高气爽。又得春风满面,杨柳岸边,绿意丛生,生机盎然。
独守庐中,放眼天下。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安天下大计,吐万丈长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心胸旷达,海阔天高。知耻而后勇,知辱而后奋。堂堂男儿,哪为区区名利折腰?更哪为鸡毛蒜皮热斤斤计较?
淡泊是拳拳之心,白壁无瑕;
明志是寒冬腊梅,屡屡幽香;
宁静是如镜水面,水波不兴;
致远是丈夫四海,万里比邻。
回归现实,杯里酒中,醉生梦死,还唱“世人皆醉我独醒”孰不知呼酒买醉,“年与时驰,意与日去。”所谓洒脱。然大好年华,早已消逝。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常常被人认为是不得意时候的自我安慰,或是怀才不遇,或是壮志难酬,而我看来是积极奋进,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不卑不亢,乐观豁达。
“夫君子之行,静以养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关于明志议论文篇二
今天,在这个以经济为发展主流,充满物质诱惑的社会中,要保持一颗淡泊名利,“宁静而致远”的简单心境是非常不容易的。“淡泊以明志”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淡不是平淡,是绚烂至极也,是素静质朴,宁静深沉,是深邃的执著,是内心的祥和,是深入的淡定,是物我两忘的境界。
高山无语,深水无波。淡泊名利--作为做人的一种准则和风格,它是对人生的深层领悟,是人生境界的极致。淡是一种醒悟和超脱,坚持“有所不为然后有所为”,特立独行而不趋炎附势,稳重坚韧而不浮华燥动,义无反顾而举重若轻。
淡泊名利,就要把事业看得神圣,把明利看得很轻,不经心在意。不能把高官厚禄,物质生活成为约束自己的桎梏。淡然,无影无形,却是一种大智慧。淡者,宽容,谨慎,执著,从而不忘乎所以。淡是底色,成就华章。心灵淡然若水,人生就如行云流水,轻盈飘逸。大家大成莫不如此。
世界上凡是贪图物质享受的人,他们的生活就会陷于靡烂,精神空虚不堪,品德不会高尚。为了能得到更高一层享受,可以不择手段,钻营名利,勾心斗角,甚至于卑躬屈漆,丧尽天良,投人所好,失去了大节,丢掉了人格。纵观社会上一些贪赃枉法,作奸犯科的人,不管他多高的官,又有多少钱,到头来无不落马翻车,凄凉万古。
当前,绝大多数人还是为生计而奔波。一些人还是为名利而周旋于社会,人际,工作之间。我并不排斥物质,人人都有追求较好物质生活的权力,但也要“君之爱财取之有道”。正当的追求上进,积极进取是无可非议的,要大力弘扬的,奋斗者可敬,进取者可钦,所向披靡者可佩,热烈拥抱生活者可亲。
淡泊名利,说到底是一个人如何看待和处理得与失的问题。人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当你用不正当的行为得到了高贵的社会地位出人头地了,但你不知不觉中失去了青春,朋友,甚至是做人的尊颜。你每天山珍海味,食之无味,不如粗茶淡饭活的自在。“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命是短暂的,生命易逝,美好的东西难以保持。
我们每个人应该抱有这样得人生态度,在社会上尽可能积极进取,在内心深处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一份淡然。
关于明志议论文篇三
诸葛亮的《诫子书》中有这样两句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其大意是:不追求名利,生活简单朴素,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志趣;不追求热闹,心境安宁清静,才能达到远大目标。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的《诫子书》。
中国的知识分子向来重视精神修养。诸葛亮在《诫子书》的开篇便谆谆告诫他的子弟,要“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也就是要保持清心寡欲,以塑造高尚的道德情操。
在这篇短文中,“淡泊”、“宁静”的气息处处弥漫。然而,我们如果从《诫子书》中读出超然的、非功利的人生态度来,愿意将“淡泊”、“宁静”作为座右铭,以此安放自己的灵魂,做一个精神上的自养自足者,这可是诸葛亮《诫子书》的原意?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显然,“淡泊”、“宁静”是“明志”、“致远”的必要条件,而“明志”、“致远”则是“淡泊”、“宁静”的最终目标。诸葛亮在“书”中强调:“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就是说,立志于学、静心求学是手段和过程;养成学问、增长才干才是目的。那么增长才干又是为了什么呢?了解我国历史议价的朋友都知道,中国知识分子提倡的修复,作为内在道德实践与出世的宗教家所讲究的修养之不同就在于其强烈的入世精神。诸葛亮自不例外。《诫子书》所谈之养心修身学问是有明确的终极指向的,那就是“接世”——为世所用,有用于世!就是对国家、对社会有所益处。这就是诸葛亮的“宁静”、“致远”所要告诉我们的全部意义!
诸葛亮当年“躬耕于南阳,苟全生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可谓“淡泊”、“宁静”之极。然而,其心忧国家,有澄清天下之志,并为此做了长期的不懈努力,让雄才大略的刘备生出“犹鱼之有水”之感;助刘备联孙权抗曹操,成就帝业;辅刘禅励精图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诸葛亮一生对“致远”的执着。
兴趣是人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心理倾向,它是以认识和探索外界事物的需要为基础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以兴趣铸就成功为题 议论文 800字 范文 精选五篇,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兴趣铸就成功为题议论文800字范文精选五篇(一)
蜜蜂以采蜜为乐,终日忙碌,终得勤劳美名;蜡梅以破雪为乐,不畏严寒,终排君子之物如此,人亦然。汉光武帝刘秀以治国为乐,日夜劳累,终创“光武中兴”。由此可见,我们唯有对一件事存在兴趣才能创辉煌画卷。
观悠悠历史古卷,有多少文人墨客凭自己对读书的喜爱终在那文坛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范仲淹少年时嗜书如命,任何外物都阻止不了他对书的喜爱,终使一篇《岳阳楼记》流传世人,万古传芳。王羲之凭那对书法的一腔热血,日夜苦练,终狼毫一挥、墨染兰亭。诗仙李白嗜酒如命,酒后更喜的便是吟诗,那飘然的人一身白衣,手执酒杯,仰天长啸,多少千古佳句从这爱酒的人口中吟出。此三子者无一是因为自己对一件事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份喜爱最终造就了一代英名,千古流芳。
看茫茫今生长路,有多少成功者只在一颗喜爱的心,而在各自领域独占鳌头。钢琴家郎朗从一个不为人知的小伙子成长为世界著名钢琴家的漫漫长路,只有他对钢琴的喜爱一直支撑他走下去。从家中的钢琴到维也纳金色大厅,这份喜爱是多少人所没有的。中国花样滑冰的“一姐”李子君从在冰上站不稳的女孩,到16岁时引起全场肃立的少女,再到现在为国争光的运动员,是对滑冰的喜爱一直支撑着她走过那些风风雨雨。
反观有多少人是因为没有兴趣而终无所获。南唐后主李煜只爱吟诗作乐,终日不理朝政,使一个国家走向倾覆。江淹年轻时以读书为乐,有所成就,被君王予以重任,而在年老后却不喜读书,最终落了个江郎才尽的笑话。
有多少时候,我们总是凭着一时的喜爱去做某件事,刚开始小有成效,可渐渐乐趣消失,便不再费心费力,终致无所成。那是因为我们不会在刚开始的乐趣淡了之后再从中去挖掘新的乐趣,这样做事终不会做好。
正所谓“乐此不疲”我们只有将满腔的热血投入到一件事上,我们才会做好这一件事。而喜爱便是这一腔热血所倾投之处。
苍鹰因有对搏击长空的喜爱而翱翔九天,凤凰因有对美丽的向往终涅槃重生。物如此,人亦然。我们因有对梦想的喜爱而创造辉煌。
以兴趣铸就成功为题议论文800字范文精选五篇(二)
兴趣 爱好 成就伟业,现在那些有着丰功伟绩的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爱好而去选择的他们的事业。成功者更是层出不穷。
兴趣是指一个人经常趋向于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力求参与某项活动,并且有积极情绪色彩的心理倾向。例如对绘画感兴趣的人,就把注意倾向于绘画,在言谈话语中也会表现出心向神往的情绪。
我记得有一个 故事 是说,一次,记者询问国际数学大师陈省身为什么当初选择数学。陈省身回答,别的都不会,只好做数学。无独有偶,另一位记者采访著名画家黄永玉,问他当初为什么学画,他的回答,也是别的什么都不会,只好作画。两位大师的话如出一辙,他们的成功证明了,兴趣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好’他们的成功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字。
现在我是一名高中生,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努力学习,可能许多人都说学习很累,说不喜欢学习,还说要做自己喜欢的事。但自己喜欢的事何不是建立在学习上呢?我们有自己的爱好故是好,但我们同样要做的是为了我们的这个爱好去努力奋斗。成功人士都是经历了大风大浪才有了一番成就。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业,只有自己去奋力拼搏,才会有自己所理想的一番成就。
孔子说的好‘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懂得它的人不如爱好它的人,爱好它的人不如以它为乐的人。我们在同一个地方学习,但学习效果不一样,自身的素质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学习者对学习的态度或感觉。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对学习产生了兴趣,或对哪一科目产生兴趣,那么我们的喜爱的科目固然学得比别的好。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同样也是这样,中学时他对电子计算机的迷恋已使他在内心爱上了这一事业。他在学校独树一帜的表现既造就了盖茨的性格,又锤炼了他理智的素质。他身上禀赋的精力、热情、理智、坚韧、进取心、执着、竞争精神等才造就了今日我们所提及的被称为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
这么多人的成功都为我们的理想铺下了星光大道,只要我们走上去,闯过重重困难,成功将会属于我们。现在就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在学海中穿梭。无论遇到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证明,兴趣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有了兴趣的同时也要为它不懈努力奋斗。有了兴趣才会专心的去做事情,才会做好每一件事。
以兴趣铸就成功为题议论文800字范文精选五篇(三)
平凡与伟大是两种不同的成就。每个人都花费了毕生心血只为做出一番伟业,结果往往是回首纵观一生发现只因为他们不懂得只有坚持才能铸就成功。
阿里巴巴总裁马云说:“伟大的事就是无数次的平凡、重复、单调、枯燥地做同一件事。我们既要有像兔子一样的速度,又要有像乌龟一样的耐力。”正是因为拥有耐力,促使马云在一次次失败后 总结 经验 ,积累每次创业中失败的教训,坚持不懈,最终创立了阿里巴巴,完成了他的梦想。或许,阿里巴巴的创立与成功,就是坚持积累铸就成功的伟业。
成功与伟大是人生的成就。何谓成就?成就即事业上的成绩,那是一种无法购买和交换的努力的肯定。如果说你在某一方面获得成就,那么恭喜你,你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耐力与积累。可千万小心,别让成就束缚手脚,成为前进路上的的绊脚石。还记得柯达吗,那个叱咤风云近百年、曾经占据市场份额80%的企业,那个市值达八百多亿美元、破产前市值仅23美元的公司?百年柯达缘何破产?当别人都在研发生产数码相机时,它还在得意于造胶卷的成功经验,停留于过去积累上,不去探索,不去坚持研发,在研发中积累经验,他不破产谁破产?被成功冲昏了头脑,犹如捕到蝉的螳螂,却不知黄雀在后,最终被市场吞噬。
如想不到柯达之覆折,就要让坚持变成成功的基础。只有坚持的顽强加上积累的丰富,方可助我们一路向前,走向成功。占据世界计算机运行程序的微软让比尔盖茨名满天下。当年他和他的朋友保罗艾伦瞅准商机,两人努力拼搏,不断研发。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最关键时刻保罗艾伦突发疾病,离开了比尔盖茨。比尔盖茨并未因此而停止前进的步伐,独自一人劈波斩浪,在失败中坚持,在失败中汲取教训,不断前进,创办了微软公司,发布了“窗口”系统,将计算机引入新的时代。可是他并未因此而停止前进的步伐,从用户之中吸取宝贵建议,不断改革、研发,发布更加先进的系统,方便了全世界人民的使用。我们不得不感叹比尔盖茨的勇气与毅力,他没有被成功束缚手脚,而是不断提高自己和自己的产业,他用事实验证了坚持与成功的完美结合,造就了今天的微软,今天的比尔盖茨。没有成功、失败在所难免,可如果没有坚持,或许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又何谈成功?
我们需要坚持为成功奠基,更需要成功为坚持鼓劲。在人生的路上,以坚持为基础,成功为力量,不断开拓创新,定可成就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塑造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以兴趣铸就成功为题议论文800字范文精选五篇(四)
她从哈佛大学经济及数学系以优异的成绩 毕业 后,进了咨询顾问公司观察者集团工作。两年后,她工作起来已经得心应手,很受老板赏识,也深受客户欢迎,但她却并不能从这份高薪工作中获得快乐。
紧张工作之余,她常常回忆起少年时去朋友家玩的情景。那时,她十二三岁的样子,去一位同学家,那位同学家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一档教授做甜点的节目。面点师表情夸张,语言风趣,一块面团在他的手中三揉两搓,便如 魔术 师一般变出一个造型别致的糕点。她们看得兴致盎然,不时地对着电视画面惊呼。于是,她们从超市买来原料,依葫芦画瓢地操作起来。很显然她们没有面点师的娴熟,但是她们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从此她对做面点乐此不疲,一放学,便迅速溜回家,常常赶在父母下班之前,做上一块面点,有时也会别出心裁,搞些花样,她从父母赞赏的眼神里感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和支持。这件事一直到她去哈佛读书才结束。
在她工作的波士顿有一家著名的糕点 烘焙 店,每次去那个店,她都会点上一份糕点久久逗留。看到端上来的那一份份别致的面点,她都会情不自禁地“哦”一声。她的行为引起了店里做面点的大厨的注意。他们有了第一次交谈,她告诉他,她虽然在一家咨询公司上班,但对做面点特别感兴趣,那曾是她最美妙的时间。那位年轻的面点师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谈起面点时眉飞色舞的神态,于是邀请她走进了操作间。
进了操作间,她像鱼儿到了水里,鸟儿飞到了树林,她熟悉做面点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在案板面前,她眼睛发亮,两腮因为激动而变得更加红润。那位大厨成了她的下手,帮她递这送那。不一会儿工夫,她的面点做出来了。大厨惊呼着:“这不是面点,这是艺术!这简直就是艺术!”以后,她和这位大厨成了最好的朋友,一有空闲,她便来这里体验和大厨一起创作糕饼的快乐。
她也萌生了开一家糕饼店的想法。于是她说服父母,获得父母的理解后,她辞去了那份高薪工作,准备给自己一年的时间,尝试专业烹饪这条路。她在波士顿南端的华盛顿街上找了一个合适的店面。
工作非常辛苦,她得从凌晨四点一直工作到午夜,一周六天,但她却干得非常起劲。她做出的糕饼、甜点大受欢迎,店里每天都人满为患,尤其是她制作的“黏面包”,几乎一时成了店里的招牌,许多客人赶早排队来品尝,如果迟到了就会深感遗憾。有一位客人从佛罗里达州飞到波士顿,一下飞机便直奔这家面包店,吃了她做的黏面包后,便力邀她去佛罗里达州开一家分店。
她就是在美国有着“巧克力饼干女孩”昵称的华人张柔安。现在,她不但连开三家“面粉烘培店”,还出版了《面粉:波士顿面粉烘焙店的壮观食谱》一书,张柔安在她的书里写道:中国有句古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是人的热情、兴趣才是打开状元之门的金钥匙。
以兴趣铸就成功为题议论文800字范文精选五篇(五)
1964年,随着一声哇哇啼哭,他出生在希腊风光旖旎的克里特岛。小小年纪的他,总喜欢拎个竹篮,在离家不远的海滩捡贝壳玩耍。
一次,几位女游客沐浴着夏日阳光,眺望着远方美景,一时又齐声哈哈大笑。好奇心促使他走上前去,想搞明白她们在说啥。
“小家伙,能送几只贝壳吗?”虽然一个字也没听懂,但他思忖了一会儿,乐呵呵地递上两枚漂亮的贝壳。游客们向他竖起了大拇指,给了一美元作为酬金。他手舞足蹈,因为从内心理解了晦涩的外文。自此,去海滩成了他每天的期待,慢慢地,他也能听懂一些复杂的外国话。
这天,他随手从家里拿了本书,如约去了海滩。他完全沉浸在书里,一呆就是一整天。他回到家时,母亲心急如焚,厉声呵斥:“上哪儿了?”“在海滩看德语教科书。”将信将疑的母亲决定考考他。让母亲又惊又喜的是,他嘴里竟迸出了几句拗口的德语。他还信誓旦旦地说:“从明天起,我要天天去跟游客学语言。”
孰料,晚上,他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痛得嗷嗷大叫,因为整天的曝晒,让皮肤严重受伤。母亲耐心地给儿子擦药,儿子却一直喋喋不休,冒出一句:学语言这么苦,明天不去海滩了。
母亲眉头一皱,郑重其事地说:“你不想去海滩,妈不反对……但如果你想学更多语言,去很多地方游玩,就需坚持兴趣。”
他似懂非懂。但幸运的是,他似乎被母亲描绘的未来吸引住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便起床,又来到那片熟悉的海滩……
自此,他的兴趣一发不可收拾。读高中时,他已熟练掌握了英语、意大利语。慢慢地,他理解了学习语言的真谛:深入语言背后的 文化 ,就能更快地掌握一门外语。
他俨然一个修行者,全身心地沉浸在与语言相关的事情中。上世纪80年代,为了能更深刻地理解土耳其语,打破人们眼中的语言藩篱,他来到伊斯坦布尔最大的清真寺参观,在那里傻傻地观看祈祷仪式。看别人怎么做,再笨手笨脚地模仿……两个月后,他就能说上一口流利的土耳其语了。
1994年,他被欧盟三大机构之一的欧洲议会聘为翻译。接下来的几年,大多数来欧洲议会演讲的国家元首,都由他担任翻译。他就是欧洲议会里名副其实的明星翻译家伊科诺姆。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他是欧盟唯一可以准确翻译重要中文文件的翻译家。
他成了传奇人物,总被记者追问:“是什么秘诀,让您精通42种语言?”
他总会提及儿时捡贝壳的往事,然后微笑着说:“我始终坚持语言兴趣,也就一路走到了今天。”是的,在生活的道路上,你能取得多大成就、理想能走多远,往往取决于你兴趣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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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思路:确立践行兴趣的中心,从多个角度进行书写,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正文内容:
学习可以让我们增加知识,但在看似平淡无趣的学习过程中加入自己喜爱的兴趣。就如同一张白皙的白纸上,彩绘上了五彩斑斓的彩蝶,增加了生命的光辉。面对目前庞大的课业压力,要如何兼顾兴趣和学业呢?就让我来和您一同分享吧!
古人云:“学海无涯,唯勤是岸。”一个人拥有渊博的知识和学问都来自于平日孜孜矻矻的勤奋学习,一点一滴的慢慢累积,但在累积的过程中难免也会遇到一些些的瓶颈,难以突破,不如停下脚步,以自己最喜欢的兴趣来充电一下,只要将电充饱了,我们就会如同皮球一样。
虽然外头的打击很大,但却能让我们弹的越高,心就会如同面团般,从中不断搓揉,反倒使其韧性越强,一股作气突破困境,我相信拥有坚强信念的人是没有永远打败不了的敌人的。
兴趣就如同蝴蝶般在“学业”这一片广大无境的花田中来回飞舞穿梭着,象征苦闷的学习中的安定力量,是在学习这条路上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举例来说,我的兴趣是在下课后,和同学们一起奔驰在球场上,三对三斗牛,虽然课堂上的学习很重要,但课后的兴趣也是堂必修课。
根据美国科学家研究结果发现,当身体从事强度高的运动时,脑内会产生一种脑内啡,是可缓解压力的贺尔蒙,并且产生幸福的愉悦感。在我们运动时也会产生三种激 素有多巴胺、血清素与正肾上腺素。
这三种神经传导物质都会帮助学生学习,多巴胺是正向的情绪物质,在快乐的情境下学习较有效果;血清素可以帮助记忆吸收,而正肾上腺素可以使学生专注力增强。在运动后不但让我忘却了读书时的沉重压力,反倒获得了更有效能的学习效果,也能我能充分培养自己的兴趣,真是一举两得呀!
曾国藩曾说过,用功不求太猛,但求持之以恒。让我们从此话中了解,学习乃讲求持之以恒,而兴趣是培养持久力的养分,两者偏一不可。朋友啊!还老是抱怨着课业的压力吗?试着培养出自己的兴趣吧!如此双管齐下的作用下,相信您也会有豁然开悟且一鸣惊人的时刻呀!
有人说兴趣是成功的动力,也是勤学的动力。下面是关于兴趣的议论文事例素材,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兴趣是成功的动力
丁肇中对物理有浓厚的兴趣。 20 岁时,他带着仅有的 100 美元,远涉重洋到美国密执安大学学习数学和物理。在 3 年多时间里,他刻苦读书,把全部精力都贯注于学业中去。有人问他:“你这样刻苦,你不觉得苦吗?” 丁肇中笑着答道:“不,不,不,一点也不,没有任何人强迫我这样做。正相反,我觉得很快乐,因为我有兴趣,我急于要探索物理世界的秘密。”正因为如此,丁肇中以优异成绩毕业,并被留在普林斯顿从事研究工作。后来,又成为哥伦比亚大学助理研究员,与里奇特同一天发现了 J/ψ粒子,共同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
2、兴趣成就事业
诺贝尔化学奖的获得者奥托·瓦拉赫在上中学时,他的父母曾为他选择了文学之路,只上了一个学期,教师就在他的评语中下了结论:瓦拉赫很用功,但过分拘泥,这样的人即使有着完善的道德,也绝不会在文学上有所成就。后来父母又让他改学油画,谁知瓦拉赫既不关心构图,又不会调色,对艺术的理解力也很差。可是,化学教师却认为瓦拉赫做事一丝不苟,具备做化学试验应有的品格,建议他试学化学。这一次,瓦拉赫兴趣的火花被点燃了,其化学成绩在同学中遥遥领先,并最终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瓦拉赫的成功告诉我们,每个人的智能都不会是均衡发展的,如果能发现自己的兴趣,就会有所作为。
3、兴趣是勤学的动力
爱因斯坦上中学的时候,对数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12 岁那年,他好不容易得到了一本欧几里德平面几何的书。为了挤出时间看那本书,爱因斯坦上课听讲,认真复习,在课堂上完成作业。下了课,他便一头扎进书里。两个星期的日夜苦战,他终于自学完成了全书的内容,而且做完了书里的全部习题。
当他拿着习题,高高兴兴地走进办公室,请老师审阅时,老师被他这种勤奋好学的精神感动了,立刻认真查看每一道,然后十分满意地说:“你做的习题完全准确无误。”
4、兴趣是成功的第一步
乔丹小时候,是兄弟姐妹中最让父母操心的一个孩子。生长在棒球之家的他从小却对篮球情有独钟。乔丹认为他是家中的“败类”,不想工作,不想挣钱,朝思暮想的就是打篮球。在自家后院简易篮球场起步的乔丹, 12 岁就和小伙伴一起为自己的学校赢来了北卡州少年篮球赛冠军。
1982 年,异军突起的北卡来罗纳大学与老牌劲旅乔治敦队进行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冠亚军决赛。那天晚上,新奥尔良“超顶”体育馆内坐满了 61000 名观众。
那一夜,迈克尔·乔丹这个名字飞向全国,乔丹开始迅速走红。
乔丹说:“如果有一次你猝不及防地跳起投篮,结果球应声入网,那么你就能一直这样打下去。你有了信心,因为你成功过。”在比赛中,乔丹从不畏缩投那种决定胜负的球。自从为北卡大学投入那制胜一球后,乔丹就无所畏惧了。他经受住了每一次考验,凭着强烈的自信心,闯过一道道关口,终于脱颖而出。
不管退役与否,乔丹说,篮球场仍然是他能够聊以慰藉之所。“只有到了球场,我才有答案,仿佛它能与我交谈,给我回音。”
5、兴趣是科学研究的基础
泰勒斯是公元前 6 世纪古希腊的哲学家。他兴趣广泛,对天文学、数学、气象学都有研究。一个秋天的夜晚,他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入迷地眺望着星空,没有发现前面有个又大又深的水坑,一脚踩空而掉了下去。当过路人把他救起来后,他抚摸痛处说:“明天会下雨 ! ”果然,第二天真的下雨了。别人嘲笑他说:“泰勒斯虽然认识天上发生的事情,却看不见自己脚下的东西。”他只是付之一笑而已。若干年后,黑格尔却就此事说了一句含有深意的话:“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里,从而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
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与书中人物心灵的交流。读书,既能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又能充实自己,享受快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我爱书,也爱读书,我把读书当做生活中一种乐趣,只要有书我就开心,不管是什么书。在我的书房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 书虽然多,但没有不适合小学生看的书,我认为书也分两种 好书和坏书。看一本好书能引人入胜,使人废寝忘食,与其书融为一体,置身于书中的喜怒哀乐之中,达到忘我的境界。好书能使人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充实每一天。而一本坏书却会在人们的道路上挖出一个又一个坑,一不留神,就陷入其中许久不能自拔。 我可得感谢这些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养成每天晚上都要看书的好习惯。正是这个习惯让我受益不浅,我的知识面比原来更广了,好词银行也储存了越来越多的词语;写作能力也越来越强了。
作业多,考试多,学习真的好累、好烦!现在的中学生总会抱怨学习的苦累,有时会觉得学习的东西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毫无用处。但我个人认为,学习主要学的是方法,是思维的技巧,这才是学习的真谛,而我们以后要用到的也是这些方法,而学习的乐趣就在这,理解了这些,你就不会感到学习的苦累了。学习并不是烦人的事。有时你在上课时会感到很无趣,很想睡觉,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你还没有真正的投入到课堂中,投入到书本中。我会在上课时全身心的参与进去,时刻跟着老师的思维,有什么感想就大胆的说出来,这样你才能记得更牢、理解的更深,这样就不会觉得上课乏味了。全身心的投入,才能体会到上课学习的乐趣。作业并不是件烦人的事。每当做作业时,你总会觉得心烦意乱,毫无头绪,觉得作业如此之多,根本就做不完。那么你还没有熔入作业中,有时你可以把作业当成一个游戏,在做之前先计划一下时间,这样你会感到作业一点不多,然后开始“游戏”,而作业最大的快乐也在其中:每当你做完一道题,你的心中就会涌出一股成就感,那么在做完所有的作业后,你就会感到无比的喜悦,同时知识也暗暗的进入你的脑中。这样你就不会觉得作业的繁多了。放松心态去“游戏”,才能体会到作业学习的乐趣。考试是件最头疼的事了。每次考试中觉得自己的无知和弱智。其实不然,只要你把考试当成一场比赛?与时间和题目的比赛,在做题时放松心态,当成是在做作业,那么你就能从考卷上看到平常的缺漏,以后加以改正、牢记,你很快就能得到提高,而考试的乐趣就在这。不会做不要紧,以后再改正。塌实面对,才能体会考试的乐趣。学习并不是件烦人的事,只要你去感受学习的真谛,那你就不会这样想了。你只要记住:学习是不会害你的。学习其实是件很有意识的事。
一、《读书的乐趣》 书,大家都见过,书里面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在书中,我可以和动物们谈话,与古人见面,到南极去参观。我读过鲁迅的小说,安徒生的童话,李白的诗,苏轼的词。
我及早地结识了那么多文学大师,也认识了王安石等小有名气的诗人。多少次,我和作者一起悲伤,一起欢乐。
我曾被无数优秀人物所感动,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留下了同情的眼泪,为骄傲的小白兔而脸红,也为《皇帝的新衣》中愚蠢的皇帝而捧腹大笑。 还记得那次看《花木兰扫北》,我为花木兰代父从军的行为而感动,为花木兰立功而乐,花木兰太勇敢了! 多读书,读好书,读书乐。
我从书中吸取了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我懂得了什么是真、美、善。什么是假、丑、恶。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窗户,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治了我的情趣,请看我的妙词佳句摘抄录,像一个美丽神奇的大花园,开满了五彩缤纷的鲜花,每当写作文的时候,那些美丽的花朵都会悄悄帮忙,把我作文的装饰一番。
有悲有喜,有笑有泪,既陶治性情,又增长知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二、《捉鱼的乐趣》 暑期到了,爸爸妈妈问我去不去外公家河边里捉鱼,我喜出望外地点点头。
吃过早餐,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小河边捉鱼。路上,我拿着两个簸箕,一根棍子,爸爸拿了一根钓鱼杆,妈妈什么也没拿。
到了河边,那小河非常干净,清澈见底,我小心翼翼地把簸箕放在小河里,心里想:“如果太大力的话,溪水就会浑浊,看不见鱼儿。”那些鱼儿可真机灵,一见到簸箕的样子,就吓得迅速地逃走。
但是,我布下了“天罗地网”,就是用簸箕把鱼逼到死角。我费了好大的劲,捉住死角的鱼,就差一只没捉到。
我来了一个“顺水摸鱼”,正在舞来舞去了小鱼,见我向他捉去,就灵机地一闪而过。“你跑不了!”我大喊一声。
小鱼游了一阵子,看样子有点累了,我趁机抓下去,紧紧地抓住了它。不料,小鱼从我手掌逃脱,我追啊追,把小鱼追到一个死胡同,小鱼着急了,转来转去,无路可走。
我一下抓住了。 我弹无虚发,妈妈也不例外,她看见几条鱼围着一条大鱼,就擒鱼先擒王,来了一招“擒鱼手”一下子抓住了鱼王。
那些小鱼吓得屁滚尿流,妈妈再来一招“降鱼十八掌”捉住了小鱼。 爸爸拿起鱼杆钓鱼,开始是轻的,后来是重的,鱼儿上钩了,爸爸抽起了鱼杆,可是大鱼挣脱了鱼钩,爸爸见不妙,就来招“纵云梯”跃上去,捉住鱼,一不小心,掉进水里,像落汤鸡似的,我和妈笑湾了腰。
这天,我们收获可不小。请采纳,选为满意答案。
一、《读书的乐趣》
书,大家都见过,书里面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在书中,我可以和动物们谈话,与古人见面,到南极去参观。我读过鲁迅的小说,安徒生的童话,李白的诗,苏轼的词。我及早地结识了那么多文学大师,也认识了王安石等小有名气的诗人。多少次,我和作者一起悲伤,一起欢乐。我曾被无数优秀人物所感动,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留下了同情的眼泪,为骄傲的小白兔而脸红,也为《皇帝的新衣》中愚蠢的皇帝而捧腹大笑。
还记得那次看《花木兰扫北》,我为花木兰代父从军的行为而感动,为花木兰立功而乐,花木兰太勇敢了!
多读书,读好书,读书乐。我从书中吸取了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我懂得了什么是真、美、善。什么是假、丑、恶。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窗户,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治了我的情趣,请看我的妙词佳句摘抄录,像一个美丽神奇的大花园,开满了五彩缤纷的鲜花,每当写作文的时候,那些美丽的花朵都会悄悄帮忙,把我作文的装饰一番。。
有悲有喜,有笑有泪,既陶治性情,又增长知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二、《捉鱼的乐趣》
暑期到了,爸爸妈妈问我去不去外公家河边里捉鱼,我喜出望外地点点头。
吃过早餐,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小河边捉鱼。路上,我拿着两个簸箕,一根棍子,爸爸拿了一根钓鱼杆,妈妈什么也没拿。到了河边,那小河非常干净,清澈见底,我小心翼翼地把簸箕放在小河里,心里想:“如果太大力的话,溪水就会浑浊,看不见鱼儿。”那些鱼儿可真机灵,一见到簸箕的样子,就吓得迅速地逃走。但是,我布下了“天罗地网”,就是用簸箕把鱼逼到死角。我费了好大的劲,捉住死角的鱼,就差一只没捉到。我来了一个“顺水摸鱼”,正在舞来舞去了小鱼,见我向他捉去,就灵机地一闪而过。“你跑不了!”我大喊一声。小鱼游了一阵子,看样子有点累了,我趁机抓下去,紧紧地抓住了它。不料,小鱼从我手掌逃脱,我追啊追,把小鱼追到一个死胡同,小鱼着急了,转来转去,无路可走。我一下抓住了。
我弹无虚发,妈妈也不例外,她看见几条鱼围着一条大鱼,就擒鱼先擒王,来了一招“擒鱼手”一下子抓住了鱼王。那些小鱼吓得屁滚尿流,妈妈再来一招“降鱼十八掌”捉住了小鱼。
爸爸拿起鱼杆钓鱼,开始是轻的,后来是重的,鱼儿上钩了,爸爸抽起了鱼杆,可是大鱼挣脱了鱼钩,爸爸见不妙,就来招“纵云梯”跃上去,捉住鱼,一不小心,掉进水里,像落汤鸡似的,我和妈笑湾了腰。
这天,我们收获可不小。
请采纳,选为满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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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日记,是我的乐趣
乐趣,无处不在,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任何细节都洋溢着欢乐与惊喜,乐趣可能十分伟大,也可能十分平凡,而我的乐趣就属于这平凡的一类。
每天,在我们生活中总会发生许许多多的事,为了不使它们逝去。我选择了一个方法——写日记。 或许有人要问了,这些日记有什么好的,枯燥无味。你若这么想就错了写日记固然没有打球那样有趣,上网那样 *** ,但它却拥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在日记中,你能尝到人生百味;在日记中,你的心情会随着往事而改变。倘若将生活比做一谭平静的水,那么日记就像一缕清风,它将击起生活的波纹,开启尘封的记忆,将布满灰尘的往事洗净。
人生是一条坎坷的长路,坑坑洼洼注定会使你摔下,一次摔下爬起,但第二次绝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下。日记将避免你犯同一样的错误,它将为你永远敲响警钟;日记,让悲伤的事永记心头,在困难中成长;日记,让欢喜永留脑中,每天快乐面对人生,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不要让时光离我们而去,开心地笑,痛快地哭,一切全记在心里。
写日记,是我的乐趣
读书 ,这是我的乐趣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一样喜欢读书,书带给了我们人类许多乐趣,也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台阶,书也是我勇气的源泉。书就是大海,而我是小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地遨游;书就是天空,而我是小鸟,在天空中愉快地飞翔。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那时候我不识字,只能看一些有图画的书,也常常让妈妈读给我听。上小学以后,我时常不是抱着一本童话故事书,就是拿着一本作文书。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读书,不管是什么书,我都会认真地看。就这样,我从书中知睡道了许多知识,也从书中明白了许多道理,也积累了不少好词、好句。我的作文水平一下子提高了好多。我也更加喜欢读书了,每天晚上觉前都要看一会书。
从这些事情中,我知道了读书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读书的热爱。只要一有空,我就钻到童话世界里去了。和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在一起;有时又和灰姑娘在一起;又有的时候和小飞侠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遨游;还有时和小飞象在等待和盼望着它的妈妈,有时……
有空时,我又会走进作文屋里,去看一看他们的生活和趣事,想一想如何丰富生活、丰富世界。 总之,读书会给你带来许多乐趣,会丰富你的生活,丰富你的世界。
我喜欢读书,因为我从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和道理,我想对每个人大声说:“我爱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有文章也教你怎样题目:以“乐趣”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要求:1、文体自选,题目自拟,主题自定;2、字数不得少于500字;3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地名、人名、校名,如果非出现不行,就请用代号。 写作导引:人生处处都会找到乐趣:学习上有,生活中有,娱乐中有,工作中有,劳动中有,游戏中也有;交友中有,静思中有,梦想中有,出游中有,家居中也有;获得成功时自然会有,遭遇挫折并且战胜挫折后也会有;得到别人帮助时有,帮助别人赢得赞誉收获感谢时也有……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不同经历、不同职业的人,不同身份、不同志趣的人,不同命运、不同处境的人,他们的乐趣都会不相同;学校、家庭、社会的乐趣也不尽相同。
文章取材范围十分广泛,考生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和特长,自由决定写什么方面的乐趣。可以写记叙文,记叙自己在某个方面所找到的乐趣及其具体的过程与经历,极尽渲染之能事,把你的乐趣写得感人至深;也可以写成议论文,论述寻找生活乐趣的意义;可以写实、也可以虚构故事,写成小说。
美文阅读与借鉴: 读报的乐趣 屈绍龙 我爱读报,每到一处,一见有报,拿来就读;若是遇到自己喜爱的文章,更是字斟句酌,反复阅读,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妙处。 读报,其乐无穷。
读着精美的文章,仿佛是吸吮着甘甜的乳汁,滋润着自己的心田。读到绝妙之处,真想拍案而起,大声疾呼:此真乃人间精品,文化食粮!仔细品尝,是精神享受,是一种休闲,是一种快乐。
此刻,自己仿佛看见了东方的晨曦,林中的响箭,冬末的萌芽。特别是读到山水游记,自己仿佛也置身于作者描绘的那山、那水、那人间仙境中,自己也在浏览着美的山、碧的水、奇的石、密的林,一切人间的美景,都融进了自己的脑际。
读报,亦可交友。面对报纸,就是面对一位熟悉而又陌生的朋友、人生的知己。
读着他们的文章,就是和他们在娓娓叙谈,谈论着大千世界的纷繁复杂,谈论着人世间的山、水、草、木、花、鸟、虫、鱼……谈论着人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我爱读报,情有独钟。读报的同时,也吸取精华,自己爱爬格子,一些成功之作也时常见诸报端,读着自己的短文,嗅着浓浓的油墨香味,沁人心脾,高兴得手舞足蹈。
一时间,我仿佛回到了天真烂漫的童年,在蓝天碧水间,一个人在退潮的海滩上捡着七彩的贝壳,时而传递欣赏,时而独自把玩,那股高兴劲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爱读报,也爱收藏报。
收藏的目的,是为了能长期阅读佳作名篇,隔上三五天,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张,读上一会儿,工作的疲劳就会消失殆尽。仿佛故友重逢,知心的话儿在两个世界间回环流淌,一切人情冷暖、世态炎凉,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读报,也少了闲谈,少了是非、少了烦恼,少了忧愁…… (选自《作文周刊》3128期) 阅读导航:好的文章总能给人以一种清新自然的感受。本文就是这样,开篇就向读者展现出一幅日常生活与工作的画面,如信笔写来、顺手拾得一般,亲切温馨。
好的文章也一定能给读者以深深的启迪。本文也是这样,文章表面看似说作者自己读报的乐趣,其实是在向读者传达一个如何提升生活质量的理念,是在诠注生活真谛。
文章语言自然亲切,不失生动畅达,寓人生理解于路谈耳语之际,让人很受鼓舞。文章构段特点突出,两个“读报”各领一段,两个“我爱读报”又各领一段,使文章内容和主旨层次分明。
读读练练: 1、细读文章,说说读报有哪些乐趣? 2、试找出一处你认为最有意思的句子略作赏析。 参考答案:1、乐趣有:一、读报中能够领略报上文章的美,获得精神享受,既是休闲,也是快乐;二、读报可以得到如同交友般的感觉,能够得到与作者们交流的 *** ;三、读报也有助于自己的写作,每当发表文章,就又能够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四、读报可以消除工作中的疲劳,有益身心健康。
2、略。 佳作展台: 生活的乐趣 广西 全州二中 八年级(1)班 蒋振华 男 13岁 我赞美生活中那无穷无尽的乐趣。
早上,和煦的晨光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庞,我披着朝霞来到院子里,开始一天最重要的晨练。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耳畔响起鸟儿们欢快的晨曲,身上沐浴着霞光,挥手虎虎生风,踢腿刚劲有力,浑身就像有使不完的力气,锻炼身体使我聪慧机敏,使我精力旺盛,我的脑子里忽地闪过一个念头——晨练真好! 来到学校,同学们正在不知疲倦地朗读文章,我也身不由己地参与其中,抑扬起伏的音调响彻校园上空,脑子里回荡着作家们的精妙绝伦的语言,胸中升腾起一股豪气,连周围的人也受到我的感染,一下子心情愉悦起来,境界也得到了升华,口中自然而然地发出一声赞美——读书真好! 放学后,学生的课外生活多姿多彩——有的留守教室加班加点,有的径直去食堂打饭,有的赶往球场占个场地打球,有的忙忙回家帮忙……我喜欢在操场上与同学们打球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都能收获开心,因为旁边就有围观的女生,还有不少我忠实的支持者,在这样的环境中,谁还计较输赢?顿时一种感觉便油然而生——锻炼真好! 。
被人帮助是种幸福!帮助别人是种快乐!前几天我就体会到了这种快乐。
那是上个星期发生的事了,那天放学值完日后我就和常玫瑰一起回家,我们一路走一路说笑。走到小卖部门口,感觉脚下踩到了一个什么东西,我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本驾照。回到家我赶紧拿给妈妈看,妈妈看了看,说这是真的驾照,我一听着急了,那我们得赶紧找到这个人,丢的人没有驾照就开不了车,一定会着急的。我告诉妈妈这本驾照是在牛肉馆门口捡到的,有可能这个人也住在水岸华庭小区,妈妈一听连连点头,妈妈拨打了水岸华庭小区电话,居委会的阿姨一听这个情况,很热情的帮我们查找,可是泰山区并没有这个人。我们又打到了黄山居委会,可是也没有这个人。我和妈妈一下泄了气,不知道该怎么找这个人,我们没了头绪。
这时我拿起了那本驾照,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粉色的发票,是张手机发票,上面有一个手机号,我哈哈大笑起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妈妈,你快看,上面有手机号!”我们按照这个手机号拨了过去,一说原来就是水岸华庭去外面的宾馆老板的驾照。我和妈妈都松了一口气,和老板约好明天还驾照。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和妈妈把驾照还给了叔叔,叔叔摸着我的头说:“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孩子!”我心里美滋滋的,我想起妈妈原来给我说过的一句话: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也是帮助别人得到的快乐!
读书的乐趣
从小到大,我们每个人都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从幼儿园时的看图识字,到小学时的儿童文学、科学动漫,再到初中时读的世界文学、古典名著,无不都给我们留下了难以忘却的记忆,带给了我们知识、快乐、宁静与和谐……
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读《西游记》,现在还经常想起书中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尤其想到孙悟空那摇身一变的本领和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神奇,我真佩服吴承恩如此巨大的想象力,这寄托着人类生活的进步和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当然,孙悟空那不畏艰难的执著精神,和对他师傅的忠心耿耿,也都成了我们学习的对象。有书为伴,孩提的生活变得更加浪漫多彩。
去年暑假时,我早早完成了暑假作业,闲暇的时间,我随手翻出来一本《三国演义》,书中的那些精彩的故事攫取住了我的目光,书中那简洁流畅的语言,让我们见识了诸葛亮“未出茅庐,三分天下”的宏图伟略;那犀利的笔锋,让我们领略到了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采;那诚恳的《前后出师表》,让我们深深地感悟到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忘我精神。通过读书,我看到了诸葛亮这千载文人的翩翩风采。有书相伴,整个暑假的闲暇变得格外地充实、富有情趣。
夜深了,我独坐窗前,一缕清淡的月光泻在我的床前;半躺在床头,手捧培根的《谈读书》,读着他那略微拗口的“古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我一边欣赏着他那优美的语言,一边细细品味着他的哲理,真正感受到了他思想精髓的深刻和内涵的悠远。有书为伴,孤独却并不孤单,也是一种享受。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读书可以带给我们很多很多。有书为伴,孤独也是一种享受,深刻而丰富;有书为伴,幽静将变得烂漫多彩;有书为伴,嘈杂也可以宁静和谐……开卷有益,让我们利用书本来扩大我们的视野,让书来陪伴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性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吧!
若喜欢采纳我的答案!我打字辛苦的!
读书的乐趣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一样喜欢读书,书带给了我们人类许多乐趣,也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台阶,书也是我勇气的源泉。书就是大海,而我是小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地遨游;书就是天空,而我是小鸟,在天空中愉快地飞翔。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那时候我不识字,只能看一些有图画的书,也常常让妈妈读给我听。上小学以后,我时常不是抱着一本童话故事书,就是拿着一本作文书。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读书,不管是什么书,我都会认真地看。就这样,我从书中知睡道了许多知识,也从书中明白了许多道理,也积累了不少好词、好句。我的作文水平一下子提高了好多。我也更加喜欢读书了,每天晚上觉前都要看一会书。
从这些事情中,我知道了读书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读书的热爱。只要一有空,我就钻到童话世界里去了。和白雪公主、七个小矮人在一起;有时又和灰姑娘在一起;又有的时候和小飞侠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遨游;还有时和小飞象在等待和盼望着它的妈妈,有时……
有空时,我又会走进作文屋里,去看一看他们的生活和趣事,想一想如何丰富生活、丰富世界。
总之,读书会给你带来许多乐趣,会丰富你的生活,丰富你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我从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和道理,我想对每个人大声说:“我爱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里也有乐趣
有的人,把乐趣放在游戏上,诚然我也是其中之一。然,这里也有乐趣,就是读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摇篮,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
高尔基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一定要从中获取自己不知道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意义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己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可以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内容,才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这样才能吧读书当成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才能感受到读书的快乐。
读书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的老前辈早已告诉了我们读书的真谛,只有发奋读书,才能使自己的头脑充实起来,才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试想,一个人不读书,就好比一个文盲,一个白字先生,他能有什么作为?他能有什么快乐?更何况想成为一个国家的栋梁之才,想成为一个发明家,一个科学家,一个教师,一个医生,等等,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只能是非分之想。说得再通俗一点,没有知识,没有文化,难以在当今日益发达的社会立足,难以养家糊口,他到了机场、车站不知道向标的含义,到了商场,不知道商品的价格。人区别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有了语言,而没有知识,没有文化,不就快等同于动物了吗?我们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非常重视学习,即使有些人本来几乎是文盲,但他们从没有放弃学习的机会。就连毛主席他老人家都风趣地说:一天不学习,赶不上 *** 。学习是非常快乐的。
人们常说:十年寒窗哭。读书确实是很苦的,现在的高中生更是如此,学习压力非常大,老师的压力,家长的压力,学校的压力,社会的压力,竞争的压力,压得他们几乎喘不过气来,很多人甚至辍学。
不管有多苦,多累,挺过去,明天就会更美好!幸福在向我们招手!阴雨过后,明天还是一个艳阳天。正是,没有苦中苦,哪有甜上甜?
这里也有乐趣,我认为读书有乐趣
养猫的乐趣
猫是十分聪明且通人性的生灵,经主人细心管理和耐心 *** 后,更加惹人喜爱。猫给人增加了许多生活上的乐趣。在某种程度上讲,养猫可以说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闲情逸致”。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闲情逸致”与“玩物丧志”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不然。工作之余,一定的“闲情逸致”会使人自得其乐,得到充分的休息,有益于身心健康,给工作和学习带来充沛的精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闲情逸致”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即“闲散的心情,安逸的兴致”。也就是良好的性情、美好的情操和高雅的修养,可想而知,这会给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多大的益处。
现代生活紧张的节奏,也使人们不断要求增加精神生活的内容,象把猫作为伴侣动物去饲养,这种适当的闲情逸致给人带来身心的愉悦,增添了无穷的生活乐趣。紧张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在劳累之余,与小猫嬉戏玩耍一番,享受小宠物天真活泼的撒娇和调皮,紧张和疲劳会顿时有所缓解。
孩子们也喜爱猫,不过需要父母给予指点。父母可以在指导孩子养猫的过程中,帮助他们了解把猫养好所要做的一些事情,以使他们建立起对事物负责的强烈的责任心;帮助他们了解猫的要求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以使他们建立起严格要求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帮助他们了解只有对猫细心照顾,小猫才会更可爱,以使他们建立起要想得到爱首先要付出爱的观念……总之,养猫是教育孩子有益的辅助手段,孩子们也可从中领悟到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乐趣 读书,你可知道在这字里行间蕴含了无限的乐趣。读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了尽情的遨游;读书,可以让我们与高尚的人畅快对谈;读书,它可以陶冶我门的品德、情操,使之高尚……
在睡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同时吮吸一点课外知识。睡前翻开那本《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定是夹着叶脉书签的那一页,讲述了中华人民五千年以来的荣辱兴衰。我看到了,那是汉武帝,是他的雄才伟略,是他的“不拘一格降人才”使那时的我们称霸于世。是他北伐匈奴,西通西域,使中华民族一度走向强盛。我有看到了,那是慈禧,是她引领清 *** 走向腐败,走向灭亡。是她的胆小怕事,不肯变法,令康熙、乾隆创下的强盛国力付之一炬。是她迫使清 *** 不断的签订不平等条约,让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饱受欺凌。读书,你让我与书同欢,与书同悲,在你身上体会着无限的乐趣。
在闲暇之余,我总喜欢去看那本令我倍加珍惜的《名人名言》,他让我和高尚的人尽情畅谈。是他让我有了人生理想:“人类的心灵需要理想更甚于物质。”是他让我乐观面对生活:“当上帝给了我们一个酸柠檬是,我们要设法把它变成甜的。”是他让我有了不怕失败的心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书,我们不仅要从你身上读出哲理,还要从了身上读出乐趣。
在周末空闲时,我总爱去看那本使我有了高尚品德,情操的书——《论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自古名言,教以我不能骄傲,要从别人的身上吸取优点以取长补短,改掉自己的缺点。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千古名言告诫我们自己不喜欢的事物,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论语》不愧为儒家的经典之作,陶冶了我的品德和情操。
读书,在你的身上散发着一到独特的清香,就是这种清香,让我的灵魂也被你操控。但愿这种清香溢满生活的每一角落,让每一个人都去体味其中的无限乐趣。
乐趣,老舍先生以养花为乐趣,梅兰芳以养花为乐趣,田老以养花为乐趣......从古至今,许许多多的名人都以养花为乐趣。养花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人获得知识。在养花的时候,看着花开花落,养花的心情也会随之变化。绿叶,焦急;花苞,惊喜;花开,高兴;花落,悲伤。在我还未养花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养花是件矫情的事。花不仅需要施肥、浇水、修剪,还需要移植、串种,好不麻烦。但后来,一件事改变了我对花的看法。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早在许久以前就成了人们口中的“真理”,许多成功人士以这句话为题论述自己的成功经历,似乎“兴趣”就是他们成功之路的起点,就是他们成功最好的老师,这好像很正确;但也有人不这样认为,那兴趣究竟是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呢? “兴趣是否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本身有两个论点,一是“是否”,二是“最好的”。大概你们第一想到的是“是否”,即“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和“兴趣不是最好的老师”;而说兴趣是否是“最好的”老师,这就未免极端了:亿万个人,亿万条成功之路,实在是松龄鹤寿——各有千秋,又怎么能保证在每条成功之路上起关键作用的就是各自的兴趣呢? 而在这里,我们就讨论“是否”二字相信大部分人都会认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也有人曾对此提出过质疑。如潘小娴就写过以“兴趣不是最好的老师“为题的论文。据文中所述,潘小娴在大学初期兴趣广泛,每天都参加各类校园活动,她也相信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长此以往,她渐渐发现,虽然自己会的东西很多,但却没有一技之长,直到她们中文系的新任副主任让她们每人背诵一百首古代文学作品,当她努力完成了任务时,她明白了兴趣并不是最好的老师,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技之长,并为此坚持不懈,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仅限于启蒙阶段引起孩子们的学习兴趣罢了。 她说的也有道理,但只说明了问题的一部分。为什么呢?我认为,对于一些兴趣广泛的人来说,兴趣并不是最好的老师,因为兴趣过多,还想要鱼和熊掌兼得,这便要出问题了,单纯依赖自己的兴趣任意而为,只能带来浮光掠影的收获。一个人的事业不能像穿的衣服一样各式各样,要想成功就必定要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为此坚持不懈的奋斗,不能什么工作都想尝试一番,如果三心二意、任意妄为,又怎能成就一番事业呢? 然而,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古今中外,有些人就是因为发展自己的一种兴趣而取得成功的。比如说牛顿,牛顿在一棵苹果树底下乘凉时,突然被一个从树上掉落下来的苹果砸到了头,他便产生疑惑:“为什么苹果往下掉而不往上飞呢?”就这样一个小小的问题机牛顿本身对此的兴趣使他发现了一个伟大的定律——万有引力。再比如说我国古代科学家张衡,张衡从小就对夜空中的星星产生浓厚的兴趣,就是着这个兴趣及他的不断努力使他画出了我国第一张星空图,首创天文仪器“浑天仪”,为我国的天文学研究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结合上述,“兴趣是否是最好的老师”这个问题应该有了答案:兴趣可以说是最好的老师,又可以不是最好的老师。我的意见是更倾向于兴趣不是最好的老师,而这要结合自身情况判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确是孩子们启蒙阶段应该知道的,这有利于他们以后更好的学习,但不能硬加,兴趣过于广泛未必是好事,过犹不及!既然因兴趣广泛而应接不暇,不如通过改变兴趣来使“兴趣不是最好的老师”变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让专一的兴趣真正地成为你成功之路的起点。
兴趣是指一个人经常趋向于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力求参与某项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以兴趣为话题的中学生 议论文 精选五篇,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兴趣为话题的中学生议论文精选五篇(一)
兴趣,是通往成功的云梯。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便是找到隐藏在云间的那把梯子,那个与成功彼岸最近的结点。(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说出兴趣的重要性)
兴趣,尤是艺术的一种情绪,科学的一种姿态,人生的一种调剂。“我是自然之子”,是对自然不减一丝一毫近乎痴迷近乎狂恋的兴趣。沈从文,这一水的性灵用一管沱江注释了文学的万丈激情,在苦难的日子里,痴迷于服饰的研究,甚至可以说,是兴趣让他度过了那段非人的岁月,这让我们的眼睛常含 清明 的泪水;是对人类的高贵与尊严的极端挚爱,苏格拉底,这一雅典的牛虻用雄辩的哲思倾诉了人类的尊严与不屈。是兴趣,在燃烧他们生命智知之火时也顺保了他们的成功,馈赠了他们精神的皇冠。卖菜街头的牛顿,本应准着一个农民庸碌艰辛的生活轨迹,是兴趣,这朵神奇的火焰,让他在浩瀚的星空中尽情驰骋;身为天之骄子的李煜,本应守着一个帝王执策宇内的本份,是兴趣,这种黑色的奇葩,给他不起一丝波澜的帝王生活润色。如果不是兴趣,他的国家或许不会在强敌入侵时不堪一击,他或许能做个囊括四海的贤主,但是,当我们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传世奇句唏嘘,为以“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意境作画题暗暗赞赏时,我们便纵容了这份兴趣,接纳了这朵干净馥郁的小花。(本段承着开头提出的观点,运用四个例子,涉及到古今中外的名人 事迹 ,文学家、哲学家、科学家、帝王,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兴趣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有时重要到他所做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原谅。文中说到李煜尤为精彩,“纵容”一词用得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隐藏着人生的钥匙。但这并不意味,你的人生将因此而打开,将因此获得无尽的精彩,怀揣着兴趣的钥匙,我们也要与毅力的风帆, 反思 的牛虻,无惧的火种同行。惟有经泪泉的浸灌,血海的洗礼,我们的人生才得以明艳惊世,韧性十足。倘空有兴趣,就如赵括的纸上谈兵不知变通,让几十万赵军成为刀下亡魂;空有兴趣,稚拙的学画者无法涂出一个饱含“凡高的激情,毕加索的诡谲,拉斐尓的圣洁”的蓊郁之空。(这一段见出作者思维的深度和辩证。作者并非唯“兴趣”论,并非认为有了兴趣就能取得人生的财富、幸福、荣誉和成功,而是笔锋一转,强调光有兴趣是不行的,必须付出行动才能使人生明艳惊世)
兴趣,不是成功的通行证,更不是寻得云梯的包票。它只是告诉你这个池塘有鱼,而鱼的获得需要你作退而结网的努力,作下一次成功的失败 总结 。再举一个让我们麻木了的例子吧,爱迪生如果不是将几百种灯丝作为电灯试验成功前的准备,哪来我们头顶上的闪烁星盏?因此,怀着兴趣,我们更要竭尽全力,方把人生光彩绽放!
以兴趣为话题的中学生议论文精选五篇(二)
兴趣 爱好 成就伟业,现在那些有着丰功伟绩的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爱好而去选择的他们的事业。成功者更是层出不穷。
兴趣是指一个人经常趋向于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力求参与某项活动,并且有积极情绪色彩的心理倾向。例如对绘画感兴趣的人,就把注意倾向于绘画,在言谈话语中也会表现出心向神往的情绪。
我记得有一个 故事 是说,一次,记者询问国际数学大师陈省身为什么当初选择数学。陈省身回答,别的都不会,只好做数学。无独有偶,另一位记者采访著名画家黄永玉,问他当初为什么学画,他的回答,也是别的什么都不会,只好作画。两位大师的话如出一辙,他们的成功证明了,兴趣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好’他们的成功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字。
现在我是一名高中生,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努力学习,可能许多人都说学习很累,说不喜欢学习,还说要做自己喜欢的事。但自己喜欢的事何不是建立在学习上呢?我们有自己的爱好故是好,但我们同样要做的是为了我们的这个爱好去努力奋斗。成功人士都是经历了大风大浪才有了一番成就。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业,只有自己去奋力拼搏,才会有自己所理想的一番成就。
孔子说的好‘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懂得它的人不如爱好它的人,爱好它的人不如以它为乐的人。我们在同一个地方学习,但学习效果不一样,自身的素质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学习者对学习的态度或感觉。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对学习产生了兴趣,或对哪一科目产生兴趣,那么我们的喜爱的科目固然学得比别的好。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同样也是这样,中学时他对电子计算机的迷恋已使他在内心爱上了这一事业。他在学校独树一帜的表现既造就了盖茨的性格,又锤炼了他理智的素质。他身上禀赋的精力、热情、理智、坚韧、进取心、执着、竞争精神等才造就了今日我们所提及的被称为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
这么多人的成功都为我们的理想铺下了星光大道,只要我们走上去,闯过重重困难,成功将会属于我们。现在就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在学海中穿梭。无论遇到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证明,兴趣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有了兴趣的同时也要为它不懈努力奋斗。有了兴趣才会专心的去做事情,才会做好每一件事。
以兴趣为话题的中学生议论文精选五篇(三)
学业,是是由学习一点一滴慢慢累积形成的,它将会影响未来的自己与眼光。学业的好坏在于自己是否能对学习持之以恒,在我看来,学业被分为许多的阶段,一旦错过了其中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梦将永远无法完成而成遗憾。但是兴趣则是由自身的成长慢慢搜寻出的方向,也会随着自己的成长而渐渐地改变,它是创造性格的其中一条道路,经过磨练更臻完美。
学业跟兴趣就像是玩跷跷板的两人一样,当其中一边太重,则显现另外一边的轻,呈现一种不平衡的状态。如果太过重视学业,就必须牺牲掉自己的兴趣,反之,太重视兴趣,就必须要牺牲掉自己的学业。要使学业跟兴趣平衡,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而且,大多数的情况下,怠惰的我们通常会选择牺牲掉自己的兴趣,来求全于自己的学业,就连我也不例外,但是,这样的生活会使得自己活的不自在、不自由,就像现在的我,像一只被关在一个名为“学业”的笼子里的鸟儿,无法展翅高飞于这湛蓝的天空中。
但是,学业跟兴趣有时却像姐妹一样,有着一丁点不能切割的关系。例如兴趣是阅读关于法律的书,那将来就可以靠着自己的学业来成为一位律师。或者,兴趣是写作,则可以依靠自己在成就学业时所学会的优美词句来帮自己的 作文 添加几分色彩,使 文章 变得更加栩栩如生。只要找出自己的兴趣与学业的关系,就可以使他们两人呈现一种平衡的状态,并不会被对方所束缚,而是自由自在的存在于这世界上,认自己插上双翅真正成为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鸟儿。
学业与兴趣可以说是关系很复杂的两人,时而像敌人,时而像伙伴,有时却互相排斥,有时则互相欢迎,这种纵横交错的复杂关系,有如游戏一般,当两方不同队时,就是敌人,永远不会帮助对方;当两方同队时,就是伙伴,需要时推对方一把,夺取最后的胜利。大多时候并不需要牺牲自己的兴趣来成就自己的学业,而是可以利用成就学业的过程来慢慢的发现自己更加多元的兴趣,一点一滴的,让自己的学业与兴趣成为互相帮助的伙伴,使自己可以两者兼具,活得自在,活得快乐,在知识的瀚海里快乐的生活与学习。
以兴趣为话题的中学生议论文精选五篇(四 )
丝丝花香,缕缕新绿,任凭城市的喧嚣与浮躁,面对着自然的气息,心如止水。——题记
窗外的褐色枝干,在阳光的催促下无可奈何地萌生出新绿的芽,春的气息萦绕鼻尖。
那撩人的春色不止一次勾起我拥抱它的冲动,我的兴趣便是感受那花草树木间盎然的生机。
第一次见识到植物的魅力。那时,妈妈刚从书店抱回几大箱的书唯一吸引住我的眼球的,便是三本《动植物 百科 全书》,就在这其中,我唯独钟爱《动植物百科全书》。翻开这本仿佛散发出草本植物清香的书,映入眼帘的是那秀丽挺拔的绿枝,娇柔艳丽的花朵,那惊世骇俗、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清新自然的气息,牢牢地抓住我的心,我被它们所吸引。这本书就是我最珍爱的宝物,里面洋溢着自然植物那些解读后的芬芳,远比清丽的外表更令人为之心动。我的兴趣悄然诞生。
渐渐地我迷恋上植物。家里的阳台一角是我小却充满欢乐的乐园,里面放置着各种花草:宽厚淡定的的君子兰,轻盈高雅的兰花,顽强生存的发财树,“花中西施”杜鹃,“凌波仙子”水仙……10多 种植 物在阳台各展其独特的风姿。当我心情烦躁时,伸出阳台,面对深远的天空,绿意环绕与我身旁,闭上眼睛,静静聆听植物所散发出的自然声音,心灵犹如一潭幽深宁静的水,之前被石子激起的圈圈涟漪,早已平复如初,心里的烦恼与浮躁统统抚平,这才是世间最好的良药。
植物的美好已于我的生活合为一体。春天的到来,唤醒了整个还沉浸在冬日的肃杀中的世界。我正趁着这明媚的春色、新芽初生的时光去踏春。那碧草如丝的大地上,清丽高雅的玉兰早已开败,长了一树茂盛油绿的叶片;梅花被风吹落了一地缤纷的花瓣;茶色的山茶花依旧开得鲜艳;娇媚绯红的桃花犹如粉黛少女的笑靥;犹如喷花的飞泉般的海棠,浓香扑鼻;神秘悠远、花色明快的郁金香落落大方……花与叶的完美结合,毫无保留地绽出了春的明媚。春花烂漫,开的轰轰烈烈;春草细嫩,生得绿茵遍野;春枝摇曳,长得柔美嫩绿……踏春的次次美好永远定格在记忆的柔软之处。
这抹绿意触手可及,这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的兴趣带给了我时刻如沐春风般的清新与飘逸。
以兴趣为话题的中学生议论文精选五篇(五)
皮亚杰说过:“一切有成效的工作都是以某种兴趣为先决条件的。”生活中,当你遇见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你就会去尝试,不断地去做,不辞劳苦。最后这个这段回忆,是很刻苦铭心的,很投入很忘我,让你永生难忘。
多姿多彩的人生离不开情趣。没有兴趣,何谈情趣呢?情趣是以兴趣为基础而产生的,并通过兴趣表达出来。高雅的情趣使一个人对生活追求美好,对生活持以乐观的态度,健康的心理。他们往往从日常生活中的平常小事中发现乐趣,从而体验情趣。
在面对中考和高考的时候,人们紧张,应该觉得每天都应该在复习,考试而准备。但是,要知道,如果一天复习的时间中还不忘抽出一小时运动,做感兴趣做的事比一天都在复习学习的效率高。学习与娱乐的劳逸结合,体现出了生活的情趣。当我们学习累了的时候,我们会通过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缓解学习压力。要我们在觉得学习困难的同时,也放松自己,让自己看到生活中的美,而不让自己累垮,让自己压力重重。
养成高雅的情绪,有益于身心健康,使人养成活泼、自信、乐观的健康心理,让人更加热爱生活。如果人的生活情绪低级庸俗就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甚至损害身心健康。
“人生有趣心常乐,不羡王侯食万钱。”“凡事有生活的地方就会有快乐和宝藏。”高雅的情趣源自于对生活的热爱,对生活善于观察。有的人觉得,生活没有情趣,无聊多了,其实只是他们没有发现生活,是多么的有趣。只要我们仔细观察生活,就会发现生活的每一处都情趣。
处于现在青少年时期的我们总,是对事物感到好奇,觉得新颖,总想要探索自己所感兴趣的东西,这时我们应该要把好奇心转化为兴趣,从而发现情趣。
现在有个流行的网络语言叫“逗b”,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保持这样的精神,要用于开玩笑,乐观的面对一切,用幽默的是心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培养出高雅的情趣。让我们努力成为一个逗b的人吧。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根据自己的判断能力,学会鉴别、选择,不要从众、盲目的去和一些人参加无益于身心健康的东西。这样,会使我们的情趣变得庸俗而低级。
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我们可以丰富自己的 文化 生活,陶冶自己的情操。正确的对待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不只是简单的理解,课堂上所老师所教的东西,还要感悟老师所说的道理,提升自己的境界。不只是仅仅的片面追求与课本的知识,课下要认真探索自己感兴趣的对书本知识未知的东西,培养高雅的情趣,使我们的生命放出光芒。
写作思路:确立践行兴趣的中心,从多个角度进行书写,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正文内容:
学习可以让我们增加知识,但在看似平淡无趣的学习过程中加入自己喜爱的兴趣。就如同一张白皙的白纸上,彩绘上了五彩斑斓的彩蝶,增加了生命的光辉。面对目前庞大的课业压力,要如何兼顾兴趣和学业呢?就让我来和您一同分享吧!
古人云:“学海无涯,唯勤是岸。”一个人拥有渊博的知识和学问都来自于平日孜孜矻矻的勤奋学习,一点一滴的慢慢累积,但在累积的过程中难免也会遇到一些些的瓶颈,难以突破,不如停下脚步,以自己最喜欢的兴趣来充电一下,只要将电充饱了,我们就会如同皮球一样。
虽然外头的打击很大,但却能让我们弹的越高,心就会如同面团般,从中不断搓揉,反倒使其韧性越强,一股作气突破困境,我相信拥有坚强信念的人是没有永远打败不了的敌人的。
兴趣就如同蝴蝶般在“学业”这一片广大无境的花田中来回飞舞穿梭着,象征苦闷的学习中的安定力量,是在学习这条路上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举例来说,我的兴趣是在下课后,和同学们一起奔驰在球场上,三对三斗牛,虽然课堂上的学习很重要,但课后的兴趣也是堂必修课。
根据美国科学家研究结果发现,当身体从事强度高的运动时,脑内会产生一种脑内啡,是可缓解压力的贺尔蒙,并且产生幸福的愉悦感。在我们运动时也会产生三种激 素有多巴胺、血清素与正肾上腺素。
这三种神经传导物质都会帮助学生学习,多巴胺是正向的情绪物质,在快乐的情境下学习较有效果;血清素可以帮助记忆吸收,而正肾上腺素可以使学生专注力增强。在运动后不但让我忘却了读书时的沉重压力,反倒获得了更有效能的学习效果,也能我能充分培养自己的兴趣,真是一举两得呀!
曾国藩曾说过,用功不求太猛,但求持之以恒。让我们从此话中了解,学习乃讲求持之以恒,而兴趣是培养持久力的养分,两者偏一不可。朋友啊!还老是抱怨着课业的压力吗?试着培养出自己的兴趣吧!如此双管齐下的作用下,相信您也会有豁然开悟且一鸣惊人的时刻呀!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关键词:合同 相对性 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并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侵害债权的情况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密切,民事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大,各种权利相互冲突、相互影响的机率也随之增多,如果债权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仅仅因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赋予债权人基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明显违背了有侵害必然有救济的法理。但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范围应该严格受到控制,侵害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第三人侵害的必须是合法债权。如果是不合法债权,即使侵害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第二,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而是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所致,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所以说,必须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和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 (二)债权保全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转让乃至无偿赠与财产,或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乃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按照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债权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中,影响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其对此是束手无策的。这种利益上的失衡,必将导致整个合同领域交易安全的丧失,于是,为了在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护诚信原则,便自然地产生了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的基本原理在于,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一—代位权和撤消权。其中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并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撤消权则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与或以不当低价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得向法院申请撤消,宣告行为无效。 (三)“租赁权的物权化”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使得依据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的效力。根据债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应只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效,当第三人买受租赁标的成为不动产所有人时,买受人非租赁合同的缔约人,故不应受合同约束,得随时取回租赁标的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扩张、房荒问题的出现,各国为解决社会矛盾,多设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即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让于第三人时,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最初《德国民法典》第571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于土地租赁,后扩及一切不动产。(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是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五)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建立。 依传统理论,物权是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的绝对权,可以对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并得排除任何第三人对物权的妨害;债权是仅得向特定当事人请求给付的相对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就没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为了保护债权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权利理论,[3]故学者主张承认债权的不可侵性。英国1853年判决Lumley V Gye案,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先河。该案原告Lumley与某演员订有在原告剧院演出数月的合同,并规定该演员不得去其他剧院演出。被告Gye明知此合同存在,仍诱使该演员违反合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Gye侵害合同关系乃不法行为,应向原告Lumley承担责任。此后,该判例所创立的第三人不法侵害债权理论为多国接受。不法侵害债权,指第三人故意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4]根据债权不可侵理论,不法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得以债权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这使债的效力得到扩张,及于一切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这也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设定权利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第三人利益合同属于利他合同一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和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此类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七)代为清偿 代为清偿,又称清偿代位,是指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权利的制度。第三人的代为清偿行为,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代为清偿都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第三人履行了依债的相对性只能由特定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突破了债务履行主体相对性的限制;(2)第三人在代为清偿后,于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突破了债权请求主体相对性的限制。当然,以代为清偿的方式突破债的相对性,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依债的性质可由第三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清偿的特别约定;(3)代为清偿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 (八)披露制度的确认。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 此外,代理、保险、信托作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例逐渐脱离合同相对性的约束,成为各自独立的制度;同时,债的转让也被视作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本质综上所述,虽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多种多样,然而从根本上讲就是合同效力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及于第三人的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在债权物权化的情形中,第三人可以租赁权对抗房屋买受人。又如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中,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合同责任,而许多国家则直接赋予了消费者直接起诉生产者的诉权。 其次,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第三人。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约定向第三人利益为给付,或经第三人同意为其设定给付义务;在债权保全中,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债权的转让则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直接涉及第三人。 第三,合同责任涉及第三人。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一点上看,上述突破情形只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突破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使生产者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各国多通过严格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来解决合同相对性所面临的困难,如产品责任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合同相对性规则并不是绝对地排斥第三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当被保证的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债务转让合同中,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新债务人将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认为只有当第三人自愿承担合同义务成为合同当事人,才负违约责任。 史尚宽先生曾言:由个人自觉,及于社会自觉,契约之意义及价值,渐自社会立场加以重估。[3] 因而,法律应该确立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主体,同时,承认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更加充分、完善的保护财产的流转。而确立这种模式的意义:一方面,加强债权的保护,扩张了债的效力,承认债的发生、履行方式的多样性,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了民事交易效率,有利于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在债的关系与社会其他关系的互动层面上,由极端地强调合同自由、尊崇意思自治不受干预,转变为兼顾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我国《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合同没有专门做出规定,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一般法,理应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具体规定,所以,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发展分析,以及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国立法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一、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2] : 1、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另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2、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呈现出“对流状态”,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从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可以引申出几个具体规则。一是合同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二是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三是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律的特殊规定即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3、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须的。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穆昌亮的《合同相对性原则邹议》一文中对该原则的内容的表述除了以上三项外,又增加了第四项,即效力判断的相对性,即在认定某一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未定时,我们应当基于该合同本身提供的事实作出决断,看该合同本身是否满足了合同法要求的全部要件。本人认为所谓的合同相对性主要是就合同与第三人的关系而言,把效力判断作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太过牵强,不够严谨。 二、法学界对相对性原则的评价 两大法系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均视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虽然在具体规则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是都认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的奠基石,在债法或合同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3] 在英国法中,合同相对性原则一直作为合同法的一条根本性原则来加以彻底的坚持。在20世纪初,哈尔丁法官曾说:“在英国法中,有些原则是基础性的。其中之一就是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就该合同提起诉讼。我们的法律不知道什么因合同产生的第三人的权利。[4]” 合同相对性原则反映了合同自由原则的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日趋频繁,固守这一原则并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已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所以必须将相对性原则重新放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进行检讨。为此,随着合同理论的现代化进程!各国立法及司法基于现实的考虑,在承认相对性原则的大前提下,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袁合川称之为突破理论),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债权不可侵犯,合同的保全措施,债权的物权化等制度,这已成为合同立法的世界潮流。 但是,突破理论虽然未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但它与彻底否认合同相对性原则有本质区别。突破理论的适用虽然形式上表现为无视合同相对性原则,但从实质上分析,突破理论的适用结果不外是对相对性原则的一种例外,这种例外或突破的存在,并未否定相对性原则,并不意味着相对性原则的丧失,相反,它是对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维护和补充。突破理论的功能在于弥补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不足,衡平当事人和第三人间的利益,体现了权利不可侵犯性和鼓励交易的现代合同法理念。因为突破理论实质上是对相对性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于违反了正义、衡平的理念,而作出的例外规定和补充,是在承认相对性原则存在的前提下,就特定事实否定相对性原则,而不是对该制度的存在给予全面否定,相对性原则仍是合同法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则。也就是说,突破理论与相对性原则在内在的价值追求上是相统一的,都是对实质正义与社会妥当性的追求,都是从不同角度对债权人或弱者权利的保护,这种突破与相对性在实质上并无矛盾,这种小改变将会给合同法带来大发展,这也是合同法现代化的象征[5] 。 突破理论的精髓在于它维护了相对性原则的宗旨,并使其在获得有益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发展。正是因为有机结合了这些看似对立的突破性制度,才使合同相对性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才使这一古老的原则完成了其现代化的历程,也正是有了突破理论,才使得相对性原则得以进一步修正,从而使得合同法律制度更加合理,也才可能在新的条件下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生活的繁荣与发展。 三、合同相对性与大陆法系的债的相对性的异同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在英国判例中的体现 “债的相对性”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中的债被称为“法锁”,意指“当事人之间的羁束状态而言。” [6]换言之,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 为了体现债的相对性原理,在合同法领域,罗马法曾确立了“(缔约行为)应该在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之间达成”、“任何人不得为他人缔约”等规则,因此第三人不得介入合同关系。依罗马法学家的观点,行使诉权也必须有直接的利益,而由于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直接利益关系,因此不能对债务人提出请求。此种限制也使当事人不能缔结其他合同。 在英美法中,因为法律上并不存在债的概念及体系,所以大陆法中的“债的相对性”概念被称之为“合同的相对性”。其主要内容是,“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7]在英美法上,合同相对性规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只有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起诉和被诉。由于合同通常被界定为“(对同一权利或财产)有合法利益的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合同权利只对合同的当事人才有约束力,而且,只有他们才能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 [8] 第二,合同当事人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但第三人不能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在这一点上与大陆法的规则是不同的。[9] 形成此种规则的原因在于,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当然,当事人一方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而申请强制执行合同,但第三人只能通过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而自己并不能够以合同当事人的名义向义务人提出请求。[10] 第三,如果订立合同的允诺是向多人作出的,则受允诺人或其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就许诺提起诉讼。允诺人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受允诺人订立合约,则任何一个受允诺人都可以就强制执行该允诺提起诉讼,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受允诺人可能必须以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身份参加诉讼[11]。 第四,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能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而并不保护非合同当事人,换言之,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对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提出抗辩。 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为英国的判例规则最早起源于1861年著名的特威得尔诉阿特金斯一案。在该案中,原告要娶被告的女儿为妻,被告答应原告的父亲说会给原告一笔嫁妆200英磅,并约定原告有权在普通法法院或衡平法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承诺的款项。后来原告特威得尔控告被告阿特金斯,法院裁定原告败诉,认为“现代的案件推翻了旧的判例,约因必须由有权就合同提出诉讼的人提供” ,原告不是合同当事人[12],无权要求履行被告与父亲的合同。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1915年邓罗普气胎公司诉弗塞里奇一案中,被英国上诉法院确认为一项基本原则。原告作为车轮胎的制造商,将其轮胎出售给批发商。合同中要求批发商不得低于某价格转售,并要求批发商以原告代理身份从买方取得书面承诺,同意维持原告的标价。被告从其批发商购入一批货物,签署了承诺。原告就被告违反承诺、以低于指定价格出售货物为由提出诉讼。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因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原告对被告的行为没有提供约因,所以无权对被告提出请求[13] 。 就“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对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提出抗辩”,法院曾有不同意见,但是以后的一些案例中,英国法院仍然‘确认“第三者不可从与他无关的合同条款取得保障”。不过,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系列案件表明原告可以依据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从而回避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例如,客运票上虽载有免除承运人的旅客伤害责任条款,但旅客仍能凭过失侵权行为诉船方受雇人,即使免责条款涉及受雇人,结果一样,因为受雇人非合同当事人,他不能援引合同规定事项以保护自己[14]。 四、英国合同相对性原则曾经的例外以及《1999 年合同(第三人权利)法案》 合同相对性原则产生后,在英国法中一直被认为是契约法的重要原则,其地位与构成合同法基础的对价原则不相上下[15]。司法实践中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严格遵守,就是要求法律不去过问由合同引起的第三人的权利,不能把这种权利象以个人的名义履行合同的权利那样授予第三人,但这带来了诸多不便与不公正的后果。首先,它无视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欲使第三人获得利益的意图的存在,使非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的合法希望遭到破灭,第三人无法直接主张原本应归属于自己的利益。其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严格遵守还可能导致有关合同当事人逃避其依合同本应履行的债务,或是绕开合同而获得本不应得之利益等不公正的后果。尽管如此,英国法院仍然一贯严格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认为享有合同权益的第三人不能根据合同进行控告。然而,法院也意识到,一定情况下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一定的保护,以避免由于严格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所可能带来的不便与不公正,因而,在许多判例中确定了例外规则,对该原则施加了必要的限制,以信托、代理、合同转让等为例外的主要理由授予第三人以权利。如“合同相对性原则不适用于承诺付款给第三者的保险合同、信托合同”,“在委托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同意受托人与第三者订立的合同中,委托人受该合同所包含的免责条款的约束”。英国法律界要求改革甚至取消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呼声一直不断。1937年英国法律改革委员会在一份改革对价制度的著名报告中,就曾建议废除合同相对性原则[16] ;同时,司法界中一些著名法官对此原则也持有异议,如 Lord denning,就坚决反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他对相关确认此原则的案件是否事实上已证实这一原则的存在表示怀疑,并说:“实质上它只是程序的规定。”[17] 在此形势下,英国的法律委员会继1991年提出一份改革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征求意见报告之后,于1996年7月正式发表了一份法律草案的建议稿。1999年11月英国国会通过了《1999年合同(第三人权利)法案》( 以下简称《法案》),该《法案》以成文立法的形式,对长期以来一直为英国法院严格遵守,但却为许多法律界人士所反对的 “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了改革,明确赋予了非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在一定情况下要求强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的权利。 该法案共由十个条文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8]:(一)赋予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条款权利的一般规定;(二)合同当事人变更和解除合同的限制性规定; (三)承诺人援引抗辩事由的规定;(四)受诺人强制履行权利规定及承诺人双重责任承担防止;(五)赋予第三人权利的例外规定; (六)仲裁条款。 英国《1999年合同(第三人权利)法案》的通过,对该国日常经济活动及法院司法审判实践均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对于我国相关的合同立法也有一定的借鉴及启示。 (一)《法案》较好地满足了现实经济交往中的实际需要,提高了交易效率。 毕竟,在现实经济交往中,存在许多合同当事人意图使第三人获得合同利益的情形,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简化交易活动程序,节约交易成本,这是经济活动追求“效率”的一个具体体现。法律为了满足此一现实需要,在允许合同当事人实施其意图的同时,必须对第三人利益的实现给予充分的权利保障。《法案》较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二)《法案》只是部分修正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而并未对其进行全面否定。《法案》的规定只涉及第三人权利的问题,即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将合同上的权益给予第三人时第三人如何实现此权益的规定,而并未改变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另一方面内容:合同当事人不能将合同义务加诸合同外的第三人。而且,《法案》对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权利的取得作了较严格的限制。首先是对 “第三人”范围的限制。其次,在《法案》规定的一些情形下,非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可以被视为具有合同当事人的地位,行使相关权利。但是也只有依据这些规定,第三人才有此法律地位,而不能将此推广到其他情形。此外,第三人行使权利并非毫无限制,承诺人可以对其主张抗辩权。 (三)《法案》在保护第三人权益实现的同时又注重维护承诺人的合法权益,在两者之间取得了较好的平衡。赋予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条款的权利,就使得第三人的权益实现有了明确的保障,使其可放心地依赖于该合同行事。而为了解决合同当事人之间变更或解除合同可能与第三人权利之间产生的矛盾冲突,《法案》对合同当事人的这一行为作了明确限制,这也是合同当事人信守承诺,尊重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然要求。《法案》在赋予第三人权利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承诺人的利益。因而,《法案》规定了承诺人在第三人起诉时较广泛地援引相关抗辩事由的权利,以此在第三人合同权利的实现与承诺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之间取得平衡。 (四)《法案》的规定较好地处理了与现行的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19]。 《法案》明确规定,由其所创设的第三人权利并不会影响第三人其他可以得到或已存在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并详细列举了赋予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权利的例外情况(即根据法律关系本身性质或相关法律规定不应适用《法案》中赋予第三人权利规定的情形)。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关于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有关免责及责任限制条款的援引问题,鉴于《法案》中赋予第三人权利的规定与相关规范货物运输关系的法律及国际公约的立法政策存在矛盾,为了避免新的法律规定与已在国际上被广为接受的现行立法之间的冲突,《法案》规定,只要当事人之间有符合《法案》规定的约定,使得第三人属于《法案》所保护的范围,第三人就可依《法案》援引有关免责或责任限制条款,如果第三人不属于《法案》所保护的范围,他仍可要求适用现行立法一般原则。这样就优先考虑了被商业界广为接受的现行立法,同时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五、合同相对性原则与我国合同法 我国法制秉承大陆法传统,继受了大陆法“债的相对性”理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权”。[20] 债的相对性具体到合同领域即为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合同上的义务。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提出合同相对性原则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该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基础性地位,无疑早已得到学者们的广泛认同和立法者的实践支持。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发展与我国的合同立法是相互衔接的。接受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初期是严格恪守这一原则的,这在我国早期的合同立法中有明确的体现。如《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曾规定:“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机关应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要求作为第三人的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机关承担违约责任,虽有利于减少行政机关的合同关系的不正当干预,保障并落实企业的经营权,但由于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明显违背了合同相对性原理,故民法通则依合同相对性原则对其做出了修正。1999年《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确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地位。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向前发展,在承认合同的相对性的同时,我国也逐渐设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若干例外规则,并在法律条文中予以体现。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第六十五条关于第三人义务合同,第七十三条关于代位权的规定,第七十四、七十五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第229条关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规定,都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性规定。另外,我国合同法也如日本民法,同样受到来自西方民法理论的冲击,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规则,在立法上有日趋增多的趋势。 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当的突破,不但更适合于现在频繁的商品交易的需要,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经济的原则,从而弥补了相对性原则的不足,衡平了当事人和第三人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而且也体现了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转变的需要,更加有利于我国法治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良好运行。
若说好写的话,那么很多人写过的题目就比较好,因为你可以查到很多范文从而学习和借鉴甚至引用。这种题目一般要选传统一点的、经典一点的、范围广一些的、可以表述的内容多一些的,比如论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自由原则、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责任的规定及其适用、优先购买权制度研究、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