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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植物仪器的历史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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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植物仪器的历史与发展论文

植物是生命的主要形态之一,包含了如树木、灌木、藤类、青草、蕨类、及绿藻、地衣等熟悉的生物。下面是由我整理的关于植物的科学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关于植物检疫问题的思考

摘 要:植物检疫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主要措施,也是保护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的前提。本文分析了植物检疫及其积极意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植物检疫;林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护一个国家或地区林业的生产、生态系统的安全以及其可持续发展,极有必要对植物及其产品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和定殖的综合性管理措施,植物检疫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一、植物检疫的定义与内涵

***一***植物检疫的定义

植物检疫是指为了保护一个国家或地区林业生产和生态系统的安全,由法定的专门机构,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前、流通中和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和定殖的综合性管理措施。

***二***植物检疫的内涵

植物检疫的目的是要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贸易或非贸易的***进行远距离传播,保护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林业生产和生态系统的安全。植物检疫工作所针对的有害生物是指那些危害严重,防治困难,主要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国内尚未发生或虽有发生但分布不广的有害生物。

二、植物检疫的积极意义

***一***开展植物检疫是保障植物和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植物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病虫害的制约。病虫害贯穿于植物生产的全过程,随时都可遭到病虫的危害,轻者影响林木开花、结实、材积增长,重者整株、大片枯死。植物检疫是一项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它可以把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在国门之外,消灭在产地之内,减轻防治工作的压力和经费的开支,也提高了种苗的质量和造林的成活率;它不仅是一项长期的预防措施,也是一种从根本上治理病虫害的方法。

***二***开展植物检疫能有效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

众所周知,在自然界中,生物的分布是有地域性的,一种有害生物要从原发生地传播到另外一个新的地区,由于自然屏障的阻隔,单靠自身的能力往往是办不到的,必须依靠外力的帮助。另一种是人为活动***贸易或非贸易性***。这两种传播途径,以人为传播最为重要,因为许多有害生物可潜伏在植物及其产品的内部,或依附在其外表,或混杂在其间,借助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邮寄,把它们携带到自身所难以到达的地方。有害生物一旦进入一个新的生态系统,如果有其寄主植物存在,而又避开了原产地天敌的制约,则很容易在那里定殖下来,迅速繁衍下去,氾滥成灾。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地开展植物检疫。森检工作就是要***品质优良的林木、花卉新品种引进来,同时又要防其有害生物传入。

三、植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不断调整,城市化程序的发展,特色蔬菜、中药材、花卉苗木、草皮等种植面积迅速扩大,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农产品及花卉苗木等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频繁,调运量不断增大,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不但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的形势严峻。

***一***植物检疫的品种范围较窄 客观地说,目前只有水稻种子、蔬菜种子进行了规范化的产地、调运检疫。其他如水果类、蔬菜类、商品粮等大量农产品的产地、调运检疫很少开展。

***二***调运带证率较低 从事农产品及花卉苗木等植物生产经营单位对植物检疫法规及工作内容了解甚少,部分经营者认为检疫就是收费。极少数经营者很不配合,严重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及花卉苗木普遍存在无证调运现象,以汽车运输的尤为严重。大部分经营者认为,只要取得农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明编号,运输时就不需要办理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据调查,在持证运输的农产品及花卉苗木中,省内调种带证率明显低于省间。

***三***植物检疫技术水平较低 植物检疫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肩负著保护国家植物生产安全的重任。植物检疫员需要由工作作风正、法制观念强、业务能力精的人员担任。而目前从事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懂业务,有的虽然懂业务,但法律知识少,不能胜任植物检疫工作。在检疫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关仪器装置,目前检疫物件只能靠产地检疫及产地检疫证书加以判断,很多调运的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又很不规范,在调运过程中凭直觉来判断有无检疫容易产生很大误差。

***四***植物检疫实施难

虽然有相当完善的植物检疫法规但实际操作难。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山东省植物检疫办法》等对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规范化检疫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大多数应施检疫的植物及产品的产地调运没有检疫。虽有健全的检疫队伍但发挥职能作用难。由于缺乏经费,加上植物检疫功能弱化,各地疫情调查、疫情分布、调运检疫等经常性检疫工作淡化或难开展,多数检疫员没有发挥职能作用。检疫把关口但把关难。交通、铁路、邮电等运输企业或个人应凭“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配合植物检疫部门做好植物检疫工作。交通、铁路部门已经严守把关,但邮政部门对大量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如商品粮、水果、蔬菜等把关不严,工作上与检疫部门脱节。

四、开展植物检疫的措施

***一***根据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环节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植物检疫的任务就是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既要防其传出,又要防其传入,两者必须兼顾。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就必须在植物及其产品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流通途中和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之后采取检疫措施,打断有害生物人为传播的环链,即可终止有害生物的传播。在不同的环节应采取不同的检疫措施,如在植物及其产品培育期间,可用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分别实行封锁、消灭和保护措施;开展产地检疫,把好产地检疫关;从国外引种,严格履行检疫审批手续等。在流通途中,可用设卡检疫***包括进出境检疫、旅客携带物检疫、邮包检疫、过境检疫及国内调运检疫***等措施。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后,可用隔离试种检疫、集中种植、疫情监测、铲除措施等。

***二***正确处理好“把关”与“服务”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植物检疫有两个职能:一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既要防止其传出,又要防止其传入。二是为植物及其产品的种植者、经营者服务,为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维护国家的外贸信誉。在森检工作中,“把关”与“服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把关”是前提,“服务”是目的,“把关”是为了“服务”,“服务”又必须“把关”,一定要把“把关”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导下,我国的外检工作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做好检疫工作,发挥把关作用,服务对外开放,方便进出往来”。在具体做法上,他们派员到港澳等***地区进行疫情调查,初步检查、监督包装和消毒处理,从而缩短了入境检验时间,加快了检放速度,促进了转口贸易的发展。国内检疫也把重点放在了产地,狠抓疫情源头,严把产地检疫关,把检疫性有害生物消灭在种苗生长期间,不仅提高了种苗、花卉的质量,也防止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三***把法制手段与技术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

植物检疫是一件法制性很强的工作,森检工作人员的任务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植检和森检法规。他们不仅要对流通过程中的植物及其产品进行管理,还要对植物及其产品拥有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以规范。如何对人们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呢?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让生产经营者自觉地按照植检、森检法规的规定去办理检疫手续,如调出植物及其产品应及时向当地森检机构办理申报,从国外引进种苗应主动向省级森检机构办理引种审批,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等。植物检疫不仅是一项法制性很强的工作,而且对技术的要求也很高。在实际工作中,植物及其产品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事还是很多的,但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它们检查出来,又如何把它们除掉,让健康的种苗正常流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检疫检验方法和除害处理办法是不行的。因此,要想把森检工作搞好,必须把法律手段和技术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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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生物学—— 一位大三学生1.生物学发展的历史及现状(1)自然科学起源于古希腊,生物学也不例外。当时实验作为科学尤其是生物学的一种手段尚未为人们所重视。早期的希腊哲学家认识到一些生理现象如运动,营养,感觉,生殖等等都需要加以解释,并认为只要对之加以思考(就像他们对待哲学问题一样)就能解决。这种错误的思想一直维持到文艺复兴时期实验科学从哲学中解放出来。达尔文以前对生物学贡献最大的亚里士多德。他是对生物进行分类的第一人---虽然正式的分类法后来由林奈提出;他首次认识到比较法对于生物学的重要性,而比较法即便是在现代也是贯彻生物学研究始终的一条主线;更重要的是,他从哲学上提出了生物学不仅仅满足于回答“怎样”(生物体如何实现其功能的?)的问题,还要解决“为什么”(为什么生命现象会有这么多的目的性?)的问题。而这个“为什么”也就是现代进化生物学家们所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在文艺复兴时期,实验方法走进了生物学。当时解剖学盛极一时,维萨纽斯发明了新解剖工具,并出版了《人体解剖》一书。这一时期生物学最重大的发现来自哈维,提出并论证了血液循环学说,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比较先进的解剖技术。另外著名的解剖学家Borelli曾在他的《动物的运动》一书中论述了关于行动的研究,如利用力学原理分析了血液循环和鸟的飞行问题。这大概是生物学与物理学的第一次结合。正如伽利略用他的望远镜使物理学的触须伸向天空一样,引导生物学进入微观世界的是列文虎克和他的显微镜。这两个例子说明了仪器在科学研究中可能发挥的巨大潜力。这时期林奈提出了分类法,博物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并与生物学一向的主流---解剖学结合起来,互相促进。这个时期生物学的主要兴趣很明显是生物有机体的描述、比较和分类。博物学和解剖学的积累,尤其是比较解剖学方面的数据,为后来的达尔文进化论奠定了基础。1859年,根据其对戈拉帕哥斯岛和南美动物区系的研究和一些解剖学和博物学的资料,达尔文提出了进化论。进化论的革命性有两点:第一,所有有机体都可能来自共同的祖先;第二,进化是有原因的,首先产生遗传变异,然后对变异的个体进行自然选择,从根本上否定了拉马克的自发进化学说。19世纪实验科学方面的一个重大进展是施莱登和施旺的细胞学说,这得益于显微镜的发明。另一个重大进展是孟德尔的遗传学说,遗传学在贝特森、摩根等人手中迅速的发展成一门宏大而成熟的科学。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麦克林托克用经典遗传学的手段发现了转座子。19世纪中期,综合遗传学的理解和对种群进化的认识,形成了一个统一的进化学说---综合进化论。一些主要的进化生物学的概念如物种形成、进化趋势等可以在遗传学上得到新的解释和认识。生物学的重大发现之一就是沃森和克里克发现DNA双螺旋结构。在那个时代,DNA作为遗传物质已经为Avery等证明,因此一个重要的问题是:DNA分子如何携带控制发育过程的全部信息?当时结构生物学手段刚刚建立起来,沃森和克里克利用X衍射信息重建了DNA双螺旋结构并指出了碱基配对的可能性。这是一次科学家非凡的洞察力和精巧的实验技能的完美结合。DNA双螺旋结构宣告了分子生物学时代的来临,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心法则以及其内在的分子机制建立起来后,分子生物学在更大程度上作为一种有力的手段被应用,如阐明分子进化或者发育的机制等。中心法则确立后,很多有前瞻目光的科学家寻找生物学的新的出路,如Sydney Brenner提出用线虫研究发育和神经, Seymour Benzer提出用果蝇做神经和行为等。纵观生物学发展的历史,所有学说和理论的提出都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如比较解剖学和博物学为达尔文进化论的提出建立了基础;遗传学的兴盛预示了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分子生物学的建立使在分子水平研究进化与发育等。就像渐变进化论一样,生物学的发展也是渐变的。2.生物学科研手段生物学作为一门实验科学主要是建立在解剖学的基础上的。收集各式各样的标本,对人体和动植物进行解剖观察,曾是生物学的主导手段。达尔文的进化论同样是建立在细致的观察的基础上的。列文虎克用自制的显微镜第一次观察到了细胞,以及之后细胞学说的建立,体现了精确的仪器在生物学研究中的巨大威力。在分子生物学尚未建立以前的经典遗传学时代,将宏观现象(突变体)与微观世界(染色体)联系起来的正是显微镜。当时果蝇的巨大染色体(足以在光学显微镜下看到清晰的分带)为遗传操作和分析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在神经生物学上,著名的神经解剖学家Cajal曾用高尔基染色法对大量的神经系统组织标本进行显微观察,提出了神经元学说,并以超人的洞察力指出了神经系统信号传递的许多基本性质。 遗传和生化是进行功能性生物学研究的两大手段。然而在摩尔根的时代,经典的遗传学更着重于探索遗传的机制,即遗传物质是怎样传递的。遗传学真正作为一种对基因进行大规模的功能性研究和分析始于Nusslein-Volhard对影响果蝇体节分化的基因的一次gene screen(2),首次将基因的功能与发育联系起来。几种模式生物的确立极大的方便了系统使用遗传学手段研究基因的功能以及相互之间的作用。现代遗传学可以分为两类:forward genetics和reverse genetics(3,4)。前者是依据从表型到基因型的思路,寻找影响某一生物体功能的基因,而后者则是从基因到表型,看某一感兴趣的基因是否对生物体的功能造成影响。reverse genetics一般是对一些重要的基因的同源基因进行验证。最近发展出来的modifier screen和clonal screen,前者是研究信号通路的很有力的手段,后者则用于一个基因的多种功能。现代遗传学已经基本上可以做到在特定的一小群细胞中以特定的时间表达或抑制表达某个基因。生化手段与遗传学手段恰恰相反。它是首先建立一个功能性的检测体系,然后用传统的层析方法纯化蛋白。生化方法较遗传学方法优势在于能够揭示许多重要蛋白的新功能,而在gene screen中重要蛋白的突变体往往在胚胎期就死亡了,因而看不到成体的表型。王晓东关于cytochrome C在细胞凋亡中的作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gene screen是发现不了cytochrome C的,因为cytochrome C是电子传递链上如此重要的一个分子。他首先建立了一个in vitro的细胞凋亡的体系,然后试着加一些小分子物质如核酸等,看能否加快细胞凋亡的进程,结果发现了ATP和dATP,而且dATP的效果比ATP强一千倍(5)。依靠生化纯化蛋白的手段,他分别纯化出了cytochrome C,Apaf-1和caspase-9。在现代生物学研究中,遗传、生化和分子互相渗透,在基因功能性研究和细胞信号通路的阐明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显微镜在细胞学说的建立中曾发挥过关键的作用。然而因为分辨率太低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生物学家们冷落。而今显微成像技术有复苏的趋势。促使显微成像技术再次倍受生物学家们关注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的发明;另外一个是荧光标记技术的成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最早由Minsky发明,有效的克服了普通光学显微镜因成像平面受到邻近平面发出的光的干扰而造成图像模糊不清的现象。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光学成像和图像处理技术进一步提高,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真正走上了生物学研究的舞台。荧光标记技术在生物学上的应用同样经过漫长的道路。尽管荧光标记的抗体在1941年就被应用在生物学研究上,但当时普遍认为抗体只能应用在对感染等免疫学的研究。直到后来人们才意识到,一些针对其他蛋白如actin或tubulin的抗体可以用相似的办法来制备。当这个观点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后,免疫荧光染色马上被应用到生物学其他领域。科学家们由此可以观察到细胞骨架的精细结构、胞内蛋白的定位。荧光技术同时在动态观察胞内Ca2+变化等方面得到应用。而当GFP发现后,科学家们更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GFP标记的特异性蛋白导入细胞内来实时地监测生理状态下生物大分子的动态变化。Svoboda使用双光子荧光显微技术活体研究神经系统的可塑性应该真正是这方面的扛鼎之作。双光子成像的最大好处是激发波长在偏红外区域,可以穿透很厚的标本,同时对标本损伤很小,适于活体观察,光漂白作用也小。他们首次用这项技术观察到新形成的树突棘数目与小鼠barrel cortex发育过程中的可塑性之间的直接关系 ( 6 )。 成像方面胞内单分子监测越来越受到重视,FRET(能量共振转移)、TIRF(全内反射)等技术的不断成熟,使在活体状态下观察单个分子的运动成为可能。总之,技术的进步可以说是推动实验生物学发展的主要动力。但是我觉得,进行有创造性的生物学研究的一个特点是,始终抓准最基础和最重要的问题,以正确的技术和合适的标本进行回答。Hodgkin, Huxley巧妙地运用电压钳技术,用特定的离子(K+,Na+,Cl-)进出轴突膜上的离子通道来解释动作电位的产生,最终诺贝尔奖授予他们而非发明膜片钳的人;Rod MacKinnon发现只有结构生物学能够彻底地解决钾通道的问题时,马上由一位电生理学家变为结构生物学家;王晓东也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他成功的关键在于,正确的运用技术(生化而非遗传)解决了关键的问题(细胞凋亡的上游信号通路)。成为科学家而非科学匠在于是不是能够驾驭技术而不致成为技术的奴隶。有时关键的问题是什么,大家都比较清楚,优秀的科学家还应能判断出何时能解决这些问题。生物学,或者说实验科学,本身就是一门解决问题的艺术。3.我所感兴趣的神经发育科学神经发育科学的主旨在于研究神经细胞如何分化成具有轴突和树突的神经元,细胞迁移和轴突长出是如何被诱导,特异的神经元是如何识别而形成功能性的突触,连接是如何在发育进程中被修剪和精细化的。神经发育生物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神经元在发育过程中的极性(7)。极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神经细胞在形态发生中极性的形成---神经细胞在发育初期会伸出很多的神经突,其中某个神经突在发育后期会特化为轴突,其余神经突则特化为树突。轴突和树突在神经元信号传递中的功能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极性的建立、加强和维持就显得特别重要。我们可以问如下的问题:神经细胞最初的极性是如何建立的?有什么分子参与这一过程?极性是如何影响轴突和树突的长成的?轴突特异性蛋白和树突特异性蛋白如何在胞内定位?树突的分支比轴突复杂的多,这是为什么?不同神经元树突的形态很不相同,调控树突分支的分子机制是什么?神经元的极性在成体中又是如何保持的?这些都是很重要且有趣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极性在神经细胞迁移和轴突导向中的作用,轴突导向的过程为两类分子---短程分子和长程分子所介导。这两类分子在轴突生长锥附近形成梯度分布,排斥或者吸引正在生长的生长锥。例如ephrin就是结合在细胞膜上的,而且在神经系统的某些区域形成梯度分布,可以排斥正在生长的轴突。其他的分子比如netrin或者semaphorin,以扩散的形式分泌,可作为长程的吸引或排斥分子。这些胞外的信号分子造成胞内某些分子活性的极性分布,如CDC42和PI3K等,这些分子的活性进一步影响细胞骨架的重新分布,如actin和tubulin单体在生长锥的一边多聚化,在另一边解聚,从而引起轴突生长锥的转向。相当有意思的一个问题是,胞外信号分子如此微弱的浓度梯度是如何在胞内进行信号放大以指引生长锥正确的转向?对于神经细胞轴突和树突的极性形成,一个有趣的比较是,轴突对应于上皮细胞的apical side,树突对应于上皮细胞的basolateral side(9)。比如最近发现在上皮细胞的极性确立中期重要作用的mPar3/mPar6/aPKC在神经细胞的极性形成中也有作用(10)。时松海等发现mPar3/mPar6/aPKC以及被活化的PI3K集中在发育中的神经细胞轴突的顶端,而异位表达mPar3/mPar6/aPKC或者抑制PI3K的活性都能有效的抑制轴突的长出,轴突特异性蛋白tuj1不再表达。轴突形成的下游效应分子是微管和微丝。Bradke等作了一个有趣的实验(11):他们将微丝特异性药物cytochasin D局部地加在一条即将特化成树突的神经突上,发现它被诱导形成轴突。因此,有可能cytochasin D使微丝去稳定,有利于轴突的形成。但是在生理条件下,上游的信号分子如何调控微丝和微管的动态变化以建立神经元极性仍然是一个待解决的有趣的问题。微管与神经元极性的关系始于对一个微管结合蛋白CRMP-2的认识。人们发现在它特异的集中在轴突的顶端,当升高CRMP-2的表达时,有更多的轴突长出。最近的一片待发表的文章指出CRMP-2的上游调节分子为GSK-3(12),而在以前的工作中证明了GSK-3在神经元迁移中的作用(13)。由此可见,在这两类极性的建立和发生中有些分子是保守的,如果认识到微管和微丝在轴突形成和轴突导向中的同样重要的作用,就更能深刻的理解这一点。最近证明某些胞外分子也能影响轴突的形成,如果让神经元在铺有polylysine和laminin(或者NgCAM)条形间隔的培养基上生长,那些接触laminin或者NgCAM的神经突较接触polylysine的神经突更易特化为轴突(14)。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已经证明相同的信号通路在轴突导向和不同的细胞迁移中(如肿瘤形成(tumoriogenesis)和血管形成(angiogenesis)中的细胞迁移、肿瘤细胞迁移(tumor metastasis))被使用(15)。有关细胞迁移的领域,有很多杰出的科学家在进行孜孜不倦的探索,因为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只要稍微发挥一下想象力,就不难通过比较的方法找到对问题的突破口。比如chemokine一向是介导白细胞迁移的一类趋化分子,通过G蛋白耦联受体(GPCR)向胞内传递信号。最近发现轴突导向同样可以由GPCR所介导,并为SDF-1(属于chemokine的一种分子)所排斥(16)。又比如Slit最先是发现在轴突导向和神经元迁移中起排斥作用的, Wang Biao等的研究结果表明Slit2在肿瘤细胞中表达,而Slit的受体在血管上皮细胞中表达,肿瘤细胞释放Slit2吸引血管上皮细胞,促进血管形成,因此Slit-Robo信号通路在肿瘤血管形成中同样起作用(17)。既然胞外信号分子会影响轴突导向和细胞迁移,很容易想到的事情是:内因会不会影响神经元对胞外信号分子浓度梯度的反应?Poo Mu-ming的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证实了第二信使在轴突导向中的作用。他们发现胞内Ca2+的浓度直接影响轴突生长锥对于胞外信号分子的反应,特异性阻断Ca2+进入胞浆内以降低胞内Ca2+浓度,可以使原先netrin-1对于轴突的吸引作用变为排斥(18)。cGMP和cAMP也有类似的作用,提高胞内cyclic neucleotides的浓度可以使轴突对胞外信号分子的排斥效应变为吸引效应(19)。进一步的研究发现cAMP、cGMP和Ca2+是有crosstalk的,cyclic neucleotides能够调节L型Ca2+通道的通透性,升高和降低胞内Ca2+的浓度,进而调节轴突对外界信号的吸引或者排斥作用(20)。这些工作使我们对于第二信使在轴突导向中的作用有了比较完整的理解,并使对其他现象的深刻理解成为可能。如最近发现Sema 3A有对树突有吸引作用,这与它对轴突的排斥作用恰恰相反。对这个现象的解释是,guanylate cyclase (SGC)在轴突和树突中的不对称分布造成了cGMP浓度在轴突和树突中的不同,因而造成了轴突对同一种胞外信号分子的不同反应(21)。发育生物学可以说是实验生物学的一个核心问题,而神经发育更是核心问题中最为神奇的地方和激动人心的发现的源泉。我对神经发育中的轴突导向和神经元极性确定方面的课题感兴趣的原因有两个:第一,细胞极性的问题本身是一个从对称走向不对称,从无序走向有序的问题,探索这一问题本身有着科学的美感,是很有趣的问题;第二,轴突导向反映细胞也是有智慧的,对不同的外界环境做出不同的反应,而正如外因和内因决定一个人的成长一样,外部环境和内在因素共同决定着轴突导向,因此在探索过程中将神经元拟人化去理解我觉得特别重要,也很有意思。神经发育科学中有很多有趣的和重大的问题尚待解决, 因此只要保持一颗好奇心,是不难找到用武之地的。

玉器的历史与发展进路研究论文

资料参考: 中国玉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中国的五千年华夏文明史贯穿了玉文化,它也是华夏文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古玉器中,良渚玉器及后来的战国玉器以其不可思议的精湛技艺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宝贵遗产,同时也为研究中华文明历史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佐证。在中国古代玉器的发展历史中,当推战国、汉、清三个历史时代为鼎盛期,其工艺水准为一个时代的颠峰,究其原因首先是玉器及玉文化融于了当时的政治、文化、礼教及生活之中,从当朝的统治者到黎民百姓,对玉器有着一种崇拜,将玉器所具有的玉德融于社会的道德之中;其二是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物质丰富、文化发达。在中国悠久的玉文化历史中,对现代玉文化影响力最大的当属清代,它不但是中国玉文化的一个辉煌时期,而且是为后人留下大量艺术珍品的时期。这一时期宫廷玉作及皇家贵族完整的玉文化理念也对后人有着极深刻的影响。但清朝玉文化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从顺治建立政权到康熙时代止(1644—1722),此阶段为清朝刚刚建立政权时期,根基未稳,而经济也处于恢复期,加之崇尚节俭,所以像玉器这样的奢侈品基本上在宫廷玉作中是没有的,据故宫博物院藏品统计,万余件玉器藏品中,未发现顺治到康熙年号的作品。雍正经乾隆至嘉庆(1723—1820)为清中期,经康熙这位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君主的统治,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加之乾隆酷爱中国文化,所以中国玉文化也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特别是乾隆24年之后至嘉庆初年,在约40年的时间里,出现中国琢玉史上新的高潮时期,遗存了众多丰富多彩的珍贵玉器,展现出琢玉史上的辉煌成就。道光至宣统(1821—1911)年,属清朝晚期,社会动荡不安,经济衰退国力不振,列强入侵,玉文化日渐衰落,而玉雕技艺也日渐西落。 清代的玉文化鼎盛时期在乾隆盛世的后期。著名玉器专家杨伯达以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为界将乾隆盛世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前期宫廷玉器发展缓慢,主要琢治了一些仿古玉和时作玉,乾隆二十五年后,玉器制作进入了一个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回部每年两次向朝廷进贡玉料四千斤,玉料增多,促进了宫廷的玉业发展,同时城市经济繁荣,富有的商人、庶民都在购买各式玉器,扩大了玉器的供应量,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所以促使乾隆提出了一整套治玉理念:端正俗样、崇尚师古,提倡画意、推广痕玉。所谓"俗样"即玉肆在玉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不顾玉质玉性,制作了大量的样式庸俗、做工粗糙的大路货,同时"华嚣"之风盛行,一些纹饰浅浮轻巧,有失庄重大度的玉器涌现,被乾隆称之为"玉厄"。 "崇尚师古"是乾隆为了扭转"俗样"的局面,同时也为表明其慕古意识而提出的,并且大批制作了仿古彝玉器,以推动玉文化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在此思想指导下,乾隆后期大量仿商周到秦汉青铜器的玉器,客观上带动了玉文化的发展。同时他还提倡"良材不雕"、"古尚简约"的艺术准则。"提倡画意"也是提升玉文化的一个重要措施,玉不但是一种珍稀物质,同时也是一种文化载体,其表现内容及手法与图画相似,故乾隆提倡画意,在制玉石山水时,将中国山水画精髓融入其中,写实写意相结合,如同画家追求笔墨情趣一般,如"关山行旅"、"大禹治水"都是以绘画为蓝本,雕制而成,并且充满了诗情画意,此种思想的推广,极大地带动了玉文化的提升,为后来玉雕山水制作产生了巨大影响。"推广痕玉",痕玉即痕都斯坦玉的简称,即是印度莫卧儿王朝的作品,痕玉有着鲜明的阿拉伯风格,其造型、图案都充满着异国情调;在做工上"莹薄如纸,纹饰细如毛发,器表圆混光滑,抚处不留手。"由于乾隆对痕玉的赞美及喜爱,仿痕玉的风潮波及扬州、江宁、北京等地,一时间仿制痕玉之风盛起,民间玉肆称痕都斯坦玉器为"蕃作",称"仿痕玉"为"仿蕃作",流传至今不衰,所以说"蕃作"的纹饰的工艺特征的十八世纪以来的玉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时代 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对外交往密切,长安成为国际性都市。这时的手工业极其兴隆,手工艺品也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但此期玉器出土甚少,现在知道的不过玉杯、佩饰、带扣、带板、玉簪、衮册等很少几种。唐代玉器和器形与汉代和魏晋南北朝的风格不同,大量出现花鸟、人物饰纹,器物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有实用价值的杯碗增多,并出现新型饰件和表示官阶高下的玉带饰物等。南北宋、辽、西夏、金及元代 此时的玉器,是在唐代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宋代以来,用于实用和装饰的玉器占据重要地位,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与祭器典章文物相对而言,被称为“玩物”,这些玉器的碾琢水平也很高。由于南北割据和受不同民族文化的影响,在玉器上反映出民族和地方特色。两宋玉器,以龙凤呈祥图案为多,因受工笔画影响,所以非常重视神态。宋代不仅工商繁荣,贸易发达,而且道教盛行,理学泛滥,这也对玉雕产生影响,以神龟、仙鹤、龙凤等为题材的玉雕就是当时这些社会思潮的反映。西夏、辽、金、元玉器则以花、鸟、虎、鹿和鱼水纹饰为主,而且以佩饰和嵌件较多。实用品有杯、洗、带板等;以鸟、鱼、兽等为题材的工艺品增多,对玉器的碾琢融入了本民族的生存意识和乡土感情。明代 明代的生产力有很大发展,城市手工业、商业繁荣,玉器制造也相当发达。这时玉雕的趋向是进一步走向世俗化。明代程朱理学泛滥,道教以及民俗信仰深入民间。人们要求社会安定,祈求神灵保佑,以获得今世的荣华富贵。这种社会要求反映在工艺领域就是吉祥图案大为盛行。明代玉器的吉祥图案有八仙、三星等神仙,寿、喜等文字,桃、灵芝、梅、竹、兰、鹿、鹤、鸳鸯等动植物,以及龙、凤、螭虎、角端等瑞兽异禽。吉祥图案有时成为主题图案,有时做装饰点缀,表现出吉祥图案的普遍性与深入性。 明代因喝茶饮酒之风弥漫,致玉制壶杯出现,并与日俱增,此种玉雕最富于时代感。同时,继宋之后,明代艺术仿古之风逐渐形成,影响到玉器生产上仿古玉昌盛。仿古玉滥觞于宋,盛行于明清,主要以青铜器和古玉器为祖型加以改造琢成。 明代书法绘画艺术进一步影响了工艺美术的发展和提高。此时,玉器工艺也或多或少受到文人画的某些影响,碾琢写意山水和诗句、款识。这种反映文人趣味的玉器,前代是不见的。玉器与社会文化生活的关系也日臻密切,文人在书斋作画、书写,往往也使用玉制文具或以玉做陈设装饰。 明代统治者为巩固其封建统治,沿袭旧制在冠服制度上用玉来标志等级贵贱。与前代不同的是:系在官袍上的带板用玉数量增加,皇帝、公、侯、驸马和一品文武官员的革带均以玉板做装饰标志。 明代玉雕具有时代风格,刀法粗犷有力,出现“三层透雕法”,镂雕十分精细。北京、苏州、扬州是当时的三大玉琢中心。宋应星《天工开物》认为:“良工虽集京师,工巧则推苏郡。”苏州的玉琢工艺在当时被推为全国之首,对明代玉器工艺的发展和提高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明代中期以后,玉琢技艺发展更快,出现了不少琢玉大师,以陆子冈最为有名,由他琢制的玉器,称为“子冈玉”。但明代玉琢在碾磨细研这最后一道工序上,存在“求形不求工”的现象。 今天,在玉器商店里,人们会选购一件玉器佩挂在身上,他们有的是出于装饰的喜好,有的是为了寓意吉祥,还有一些人,他们佩戴玉器的目的却是基于一种驱灾辟邪的心理暗示。 在玉文化的传统中,驱灾避邪的理念非常奇特,而它的渊源,则是来自于汉代先人一种独特的玉器风尚。 与西方文化不同的是,古老中国的玉器文明不仅从未间断过,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玉文化的内涵却愈显丰富和厚重。 李博生认为,玉作为我们民族来讲,被视为大地的舍利,佛教的一座庙得到一个佛指舍利,庙就有了核了,这个庙就站住了,就开始受香火了,因为它有那个舍利,玉,应该视同为大地的舍利,那是石头里面的精品,那是大地的骨架的精品。 这种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很多学者试图做出解释,但最终也无法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这种文化现象似乎也只能定格成一个无从考究的历史悬案了。 追溯并思索这段历史,学者们认为,当一个民族在历史的演进中,从发祥到融合并走向文明的时候,对于文明的传承从来就不会间断过,一种伴随历史走来的古老传统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形成一种文化的积淀,它们会悄然而又深刻的融入到一个民族的历史血脉之中。

具体如下:

玉器(Jade Ware),即使用天然玉石加工制成的器物。中国早在八千多年前就有了玉器,并不间断地延续到现在。玉器的出现是远古石器的延续与创新。

因此古玉器的出现,在于新石器时期晚期的中华古人创造了使用解玉砂琢碾加工玉石的方法。古玉器是人类古代文明里中华文明所独有的器物。因古代碾法已经失传,以加工方式区分,用碾法制作的玉器均为古玉器,而凡使用电动金刚工具等现代技术加工的玉器称为新玉。

中国玉器自史前出现起,即是最高规格的器物,主要用作礼器和配饰。有祭祀天的玉璧,祭祀地的玉琮,有祭祀四方的圭、璋、琥、璜。史前典型的玉器见于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等。

我觉得和田玉最好历史悠久而且参加了奥运

器官移植发展历程的论文

在临床医学上,当某器官患有用其他疗法已不能治愈的致命性疾病时,需采用器官移植手术,将保持活力的健康器官,从身体的某一部分移植到自己或另一个体的某一部位,以取代有病的器官。器官移植已有一个世纪的历史,真正蓬勃发展只在近40年。目前同种器官移植已是有实用价值的医疗方法。同胞间,异卵双生子之间,父代与子代间,亲属及非亲属间的移植均属同种移植。移植用的器官可用来自活体或尸体,成双的器官如肾来自自愿献出一个健康肾的活体,多半为同胞或父母;而单一器官如心、肝等,则尸体是唯一来源。动物供给器官的异种移植,由于会引起强烈排斥反应,目前作了大量的试验,正逐步向临床过度。1954年世界上首次施行同卵双生姐妹间的肾移植成功。70年器官移植技术发展速度加快,其中肾移植始终占据首位。到目前为止,全球肾移植即达35万余例,心脏移植3万余例,肝脏移植4万余例。心移植一年以上存活率在70%以上,肝移植则达88%。最长存活者为31年。肾、心、肝移植长期存活者恢复了工作、学习和生活能力,已各自成为晚期肾、心、肝病一种不可替代的治疗手段。目前,世界各国已先后在临床上开展了肾、心、肝脾、胰、腺、骨髓、肾上腺、胰岛、甲状旁腺、肺睾丸、关节、胎胰、胎甲状旁腺、胎肾、胎胸腺、胰肾联合、肝细胞、脾细胞、脑细胞和神经组织等的器官移植。我国器官移植起步约晚于世界10年,但进展较快,上述各种器官移植我国均已开展,并形成了自己的特点,特别是多种类别的胚胎器官移植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进入21世纪的器官移植,将要解决供体器官、人体器官与人造器官、排斥与抗排斥反应等问题,使器官移植更好地为人类服务。21世纪将需要建立更多的调剂移植器官的机构枣器官移植中心。如荷兰的欧洲器官移植中心,,凡有可供移植的器官时,立即通过电脑寻找患者,可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全欧洲找到合适的病人。该中心科学的管理,灵通的信息,高效的工作,仅在1990年就调度和输送了5000多个器官,其中包括3219个肾,690颗心脏,599个肝,62个胰腺,50个肺和大约1000块眼睛角膜。随着对“脑死亡”判断死亡定义的确定,已可为更多病人提供移植的器官,下个世纪将会有更多的供体器官来源。一些移植方法的改进是未来解决器官供需矛盾的办法。如脾内肝细胞移植,形成肝化脾,使之具有一定的肝功能,当克服临床难点后,脾内肝细胞移植可与同种异体肝移植、辅助性肝移植成三足鼎立之势;将成人肝分成两上体积较小,且具有完整功能的减体肝移植,既可解决供体器官缺乏,供两个病人需要,也可为肝体积较小的儿童患者供肝;将小块脾组织移植到腹膜腔作异位移植的自体脾移植术进入临床,则可解决供脾来源。全世界每年仅肾、心、肝病晚期患者分别有50、30、和20万,器官总需求每年00万个,供体器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除同种移植外,动物器官的异种移植将是供体来源的重要手段。1992年英国科学家已将人的基因导入猪胚胎,出生了世界上首例转基因猪,植入的人基因使猪的器官与人的免疫系统相适应,免疫排斥较小。1995年,美国学者把一头转基因猪的脑组织移入一位帕金森氏病患者的大脑获得成功,病人震颤消失。由于猪的器官和人的器官大小相仿,形态相似,繁殖力强,成长迅速,因而其心、肝、肾、肺和其它器官均可供移植,转基因猪将成为人类未来的器官工厂。动物器官的异种移植将是21世纪器官移植的主攻方向。

器官移植中的伦理问题包括活体器官移植、尸体器官移植、异种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器官分配上的伦理问题以及卫生资源分配上的伦理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器官移植护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器官分配机制不透明,导致人为的不公;捐赠制度不健全,导致器官供应紧张等三个方面为基础,首先论述人体器官移植潜在的风险。然后就如何应对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应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厉打击人体器官非法交易来保证器官移植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人体器官移植 风险 医疗机构

作者简介:赵桐,成都中医药大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学、思政 教育 。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01-053-02

前段时间,我国台湾地区移植艾滋器官的事故引起了广泛讨论。此次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的发生,缘于器官移植对于效率的特别要求:为了尽快完成手术,保证器官移植成功,复核器官检验 报告 的步骤被省略了。结果检验师与协调员之间的沟通出了问题,而医生基于对协调员的信任,没有再次确认。移植手术完成48小时后,医院才偶然在器官书面检验结果报告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测试为阳性。导致不仅5位受捐赠者,40多位医护人员由于接触了艾滋器官因此也存在着感染危险。这一被称为台湾地区医学史上最大的灾难的事件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一、人体器官移植

作为世界上器官移植大国,我国每年都开展相当数量的各类器官移植手术。作为一项复杂的医学技术,器官移植更多地引发着人类对于伦理问题、法律问题的讨论。经过不断的探索、 总结 ,2007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先后出台诸如《刑法修正案八》等相关法规。已初步建立起保障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机制。尽管这些法律规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有人指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条中规定将人体器官仅限于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但是“人体细胞”、“人体组织”却排除在“人体器官”的范围之外。一定程度上讲,存在着明显的与医学上对于人体器官的界定的不一致,缩小了法律保护的范围豍,但是却不可否认我国的器官移植制度的探索毕竟已是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由于其载体来自人的身体,因此人体器官移植才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这里面不仅涉及传统的道德观念问题,人体器官严重供应不足,长期的供需比例失衡,催生了人体器官的非法交易,这更是触及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

二、潜在的风险

(一)执行不严,给人体器官非法交易可乘之机

2010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人体器官非法买卖案件中,人体器官买卖中介“养”了十来个供体。这些供体大都是年轻的无业人员,因为经济原因所以出卖自己的器官。这样规模的供体群体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下,顺利完成器官移植呢?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但相关部门未严格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在每例人体器官移植前,必须将人体器官移植病例提交本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并说明人体器官来源合法性及配型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为患者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同时,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及查核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之间属于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的证明材料。竖但是在各种利益的催生下,导致上述审查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放纵了人体器官买卖行为。

医疗机构当前审查移植对象不谨慎的情形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拟接受尸体器官移植的受体,其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或年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与复印件、既往病史、居住地及联系电话等项目均可存在部分或全部造假的可能。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的外国人,通常以此方式来冒充我国内地国民的待遇实施尸体移植,从而达到所谓“移植旅游”的目的。二是供受体双方为满足法定亲属关系或亲情关系,为了能达到捐赠器官的条件,双方私下约定,直接开价出卖部分肝脏或一个肾脏。他们以往并不相识或仅仅相识,也不存在血缘关系,于是他们即通过社会非法组织仿制各种公安机关、公证机关、民政部门、司法鉴定部门或居委会等单位出示的证明材料以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如从广东省广州某所大型综合医疗机构近3年审查患者提交的资料中,每年均可发现有假冒(养)父(母)子(女)、(表)兄弟(姐妹)、或夫妻名义的相关个案材料豏。

(二)器官分配机制不透明,导致人为的不公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2条规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丰。但由于人体器官移植本来就是一项比较昂贵的医疗手段,加之供求分配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器官移植手术仍比较混乱,“插队”的现象比较突出。某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器官移植成为有钱人独享的技术,“富人使用穷人的器官延长生命”成为了刺眼的社会问题。

(三)捐赠制度不健全,导致器官供应紧张

我国的器官捐献率整体不高。这其中有传统思想,甚至封建思想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权威公益机构的组织、实施作为保障。2009年8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将着手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是2011年,尤其是“郭美美事件”引发对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后,别说捐器官,连捐钱都成了比较难的事。

某些有意捐献者“捐献无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全国性公证透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缺失。社会信任危机以及科学的器官采供管理系统缺失这两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开展。世界上开展器官捐献较早的国家之一——美国,1984年通过《国家器官移植法》,并成立专业机构负责器官的捐献与分配。同时,一个名为“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OPTN)”的以独立、统一、公开为特点的网络在器官捐献与移植信息采集、管理及器官配型等方面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各地的器官信息都可以在OPTN中查询到,不同地域的患者公平、公开地享有获取器官信息的权力;患者的排序情况也得到公开,以便随时接受公众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从台湾艾滋器官移植事故的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类似的机制在运作。 三、积极的应对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应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豑,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在我国,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改变,逐步在与国际接轨,但是很多旧思想、老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这使得开展器官捐赠及移植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更显艰巨。国家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 经验 ,从而引导并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

美国在器官移植领域可谓是独领风骚,虽然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替代的 措施 ,但器官移植的缺口依然很大。为此,美国当局出台了很多鼓励性的政策和措施:大部分州都采用驾照审领登记捐献器官意愿的制度,给登记的捐献者减轻个人所得税,从而推动器官捐献。所以在美国,作为身份的证明驾照,同时也是器官捐献书。西班牙则采取了一个更为有效、人性化的制度——协调员制度来推动器官捐赠工作的进行:以沟通见长的协调员通常在在病人患病早期就与其及家属联系,并帮助他们作出捐赠器官的决定。这项制度使西班牙成为目前世界上器官捐赠率第一位的国家。

(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始一些尝试

1.建立全国性的器官移植工作机构,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1)结合驾校考试培训。重大灾害逃生训练等课程在驾校考生、高校学生中宣传器官捐赠的科普常识及伦理道德,树立科学、健康、正确的生死观、正义观、荣辱观等等。(2)在党政机关中带头开展捐赠登记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为群众树立榜样。(3)培训医务战线的人员,使其系统地掌握器官捐赠与移植的相关知识,提升其沟通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使其能够在每个个案中为患者和家属服务。

2.统一认识,规范医疗领域行为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虽在我国统一实施,但因地域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地区差异大:针对同一个病例,由于地域的不同,医疗机构的差异,研讨专家的区别等多种因素,会造成不同的理解与认识。海南农垦总医院就与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在“认干亲”是否属于《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的可以实施活体器官移植的范围的问题上就存在着不同的认定:广东医院认为“认干亲”不能构成帮扶要件,不符合活体器官移植条件。而海南农垦总医院,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承担他们的交叉换肾手术,并答应减免一定的费用。我们必须在总结病例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器官移植伦理学指南,才能保证器官移植的公平与合理。否则各地医院各自一套标准,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器官移植的事业。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自觉的接受社会的监督,抵制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诱惑,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严格审查供受者的血缘关系、捐赠志愿书及涉及患者身份的材料,使人体器官移植严格地以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为基础开展。

(三)强化医疗机构的风险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器官移植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之前处理非法器官移植的案例显示: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指导,对于器官买卖行为的判处比较混乱,有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的,有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的。虽然这种定罪在处罚的层面上达到了处罚犯罪的效果,但是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很好的社会教育意义。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后非法器官移植行为豒得以明确界定,并纳入刑罚处罚的范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器官移植的法律体系,必将对打击非法器官移植和人体器官买卖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也需警惕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有关条款,规范自身的行为,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现器官移植事故。拒绝来源不明的器官,举报人体器官买卖、非法中介等违法活动,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充分保障供体与受体的权益,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使双方的风险减低到最低。

四、结语

台湾地区的艾滋器官移植问题引发了关于医疗机制完善的问题,也引发了笔者对我国大陆地区器官移植现状的担忧。目前大陆地区与器官移植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存在一些可能会严重影响器官移植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医疗机制的完善,有赖于我们是否抱有勇于直面风险的态度。人体器官移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平等基础上的科学,这门科学集中体现了慈善与奉献的魅力。我们期望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事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弘扬大爱的精神,造福人类。

注释:

豍何悦,刘云龙.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之完善.中国发展.2011(3).27-30.

竖李伟伟.我国器官移植法律问题研究.东南大学.2009.

豏钟旋,吴育珊,刘秋生.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风险及原因分析.中国卫生法制.2010(5).15-17.

丰范让.浅谈器官移植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

豑王晶.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构建及其生命伦理学研究.山东大学.2009.

豒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他人捐献器官的行为,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行为。

摘 要 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和器官需求量的增多,器官移植犯罪现象不断产生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于是器官移植犯罪便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器官移植犯罪,但是中国目前关于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犯罪 器官移植犯罪立法

作者简介:李鹤群,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2012级刑法学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064-02

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器官需求量的不断增多,器官移植犯罪现象不断产生且演愈愈烈,于是器官移植犯罪便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国外和国内一些国家也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器官移植犯罪,中国也不例外,但是中国目前关于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一、器官移植犯罪概述

要想全面客观的理解器官移植犯罪,我们必须从器官移植犯罪的概念、特点、构成要件及其所引发的相关犯罪来进行探究。

(一)器官移植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器官移植犯罪就是与器官移植有关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总和。器官移植犯罪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器官移植犯罪具有利他性

一般情况下器官移植用于医疗或者医学实验,常常具有救死扶伤的目的,虽然产生了一些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是往往具有一定的利他性。即使在一些情况下这类犯罪主观上是为了谋取高额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被移植的器官最终用于救人,因而使得这种移植在客观上产生了利他的效果。

2.器官移植犯罪具有较强的伦理性

在器官移植的过程中,将会产生许许多多的的伦理问题,医生有时候为了救病人的生命私自摘取尸体的器官而他的家属却毫不知情,这样便侵犯了家属的知情权;还有一些擅自移植弱势群体器官的例子,这也可以视为一种歧视。简言之,在某种程度上讲,器官移植必须不能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如果违背了这种社会伦理道德,器官移植犯罪势必会发展成为犯罪行为。

3.器官移植犯罪具有较高的科技性

器官移植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出现的,生物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医学技术对其具有重要的推促作用。因此,科技性是器官移植的一个显著特征,而这一特征决定了与之相关的犯罪必然也具有科技性的特征。

(二)器官移植犯罪的构成要件

第一,就主体而言,既包括一般的主体也包括特殊的主体。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医生为主体的器官移植犯罪,以单位为主体的器官移植犯罪以及以一般主体所实施的器官移植犯罪。第二,就客体而言,既包括他人的生命健康也包括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在这类犯罪当中往往会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国家有义务来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所以,器官移植犯罪行为也侵犯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第三,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从犯罪动机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器官移植犯罪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为了个人的利益。第四,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实施了非法的器官移植行为或者与其有关的其他非法行为。

二、器官移植引发的犯罪

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给许多病人带来了福音但也引发了大量的新型犯罪,概括起来大概有以下三种。

(一)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做了明确的的规定。在器官移植过程当中产生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名的一般主体是医生。根据德日等国的刑法理论上的通说认为:在摘取活体器官时应当向提供者说明具体情况并告知其可能会产生的身体危害性。同时器官提供者应当处于自愿必须是真诚捐献的。另外只有在不危及提供者觉得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器官移植。一旦发现移植者是运用非法手段取得器官并进行移植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杀人罪。但是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的明确规定,法条里只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

(二)盗窃、侮辱尸体罪

我国《刑法》第302条也对盗窃、侮辱尸体罪坐车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器官移植提供者生前并没有同意死后对他人进行器官移植,那么就会依照我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关于这方面不管是国际上还是国内的学者都持肯定的意见。侮辱尸体的方式包括很多种,比如毁坏尸体、猥亵尸体或者对尸体进行凌迟、鞭刑等等。当然侮辱尸体一方面是指对尸体整体的破坏也包括对尸体的一部分进行损伤。因而非法摘取尸体器官的情况当然成立侮辱尸体罪。

(三)医疗事故罪

我国《刑法》第335条对医疗事故罪做了明确的规定。由于当前的医疗水平还没有达到相当高的境界,所以在器官移植过程当中应当严格明确医疗事故罪的范围。但是同时,医务人员在器官移植过程当中,本来可以预见到其行为严重违法医院的相关规定或者有极大的可能会使患者有生命的危险,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是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罪。

三、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建议

目前,我国关于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急需我们去解决。我们应当认识到其存在的缺陷并且不断地完善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

(一)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缺陷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虽然也加入了一些关于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例如摘取未成年人器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器官、违背亲属意愿摘取器官等。但是由于我国关于器官移植方面的立法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当中,它必定会存在一些缺陷。

1.客体的错误界定

我们都应该了解人体器官移植犯罪是一类犯罪,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正常的医疗监管秩序。但是我国的刑法却将器官移植犯罪放在了侵犯人身权利这一章节,而完全没有考虑到医疗秩序这一重要的客体,在这一点上我们急需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2.主体范围的错误界定

我国刑法是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来规制非法器官移植行为的,但是事实上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器官移植犯罪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在这一方面上,该条款显然对主体的范围做出了错误的界定。

3.界定范围的局限性

该条款明确规定的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很显然范围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在现实的情况当中除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以外还包括大量的患者自己购买器官,更有许多的中介机构在贩卖器官,而对于上述的行为我们用该条款根本无法进行一定的制约,这样严重的法律漏洞急需弥补。

4.缺乏具体罪名的制定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关于器官移植的具体罪名的规定是少之又少的,所以我们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位和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又是特别大的,所以我们应当增加具体罪名的制定,使我国的刑法更加完善。

(二)我国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建议

1.借鉴外国的相关规定

日本、德国关于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规定相对较为完善,我们可以吸取这些规定相对完善的国家的一些优点,比如在我国的刑法当中直接规定有关器官移植的条款。设立一些具体的罪名,例如非法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迫出卖人体器官罪”、“、“非法侵害他人身体罪”、“非法刊登人体器官买卖 广告 罪”等。我们可以把器官移植犯罪归到一个犯罪大类当中,通过对一些具体的罪名的规定和解释进而预防和打击器官移植犯罪的不断发生,同时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2.制定《器官移植法》

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而言,我们不仅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十分不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国没有一部对其进行规范的法律,鉴于情况紧急我们应当尽快的制定《器官移植法》。在制定《器官移植法》时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由于器官移植犯罪属于一类犯罪,所以在应当在刑法中单独规定器官移植犯罪的条款。第二,由于我国刑法对其主体范围界定错误,所以在制定《器官移植法》时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来规制器官移植犯罪,而是要对器官移植犯罪的主体做出正确的界定,明确器官移植犯罪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又包括特殊主体。第三,我国刑法对器官移植犯罪的界定范围仅仅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所以在制定《器官移植法》时应当弥补这一漏洞,应当考虑到患者自己购买器官和中介机构贩卖器官等情况。第四,由于缺乏具体罪名的制定,所以我们应当制定具体罪名,使某些具体罪名的具体规定更加的详细。

3.完善相关的制度

完善的制度是保证器官移植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才能为其提供坚强的后盾。所以我们应当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比如器官来源审查制度,器官移植手术许可等制度对器官移植进行规范和整合。此外,还要建议一些与他相关的民事救济制度和行政处罚制度,当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使我国器官移植走向正轨,保证器官移植者和接受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器官移植犯罪维护法律的威严,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面对不断出现的关于器官移植犯罪带来的问题应当尽快出台《器官移植法》,并且要从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等多方面的角度提出相应的法律防范对策,对器官移植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以尽早将器官移植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器官移植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长秋编.器官移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

[2]康均心.人类生死与刑事法律改革.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美国匹兹堡大学尝试把狒狒的肝移植给一名35岁的男子,手术后当天,狒狒肝脏就开始发挥功能,但两个月后这名男子死去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移植动物器官的难点主要是担心病毒会传染给人类,这样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 供图/Photocome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试想,如果一个人的身体里被安进一颗猪的心脏或者换一个猩猩的肝,他会做何感想,他的生命还会延续吗?日前,大部分澳大利亚人表示,假如自己濒临死亡时,将愿意尝试接受动物的器官移植。这个说法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在医学发达的今天,人体究竟能否移植动物器官?移植后会和人体产生排斥吗?移植器官来源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呢?带着一系列问题,本报记者专程采访了在我国器官移植领域有多年经验的管德林教授。 用UC每月免费发短信 新浪搜索联盟 不一样 让眼镜成为历史 户外用品全场1元拍 器官移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供体器官奇缺,很多人在等待中死去。 管德林教授是我国器官移植的权威,在谈到器官移植的问题时,他先给记者讲了一件让他终生难忘的事。1997年的秋天,他在澳大利亚做访问期间,有位只有26岁的姑娘,因为酒后驾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当时她就发生了脑死亡,只能靠插管维持呼吸和心跳,但她的亲属告诉医生愿意将器官捐献。 管教授回忆说:“当时我们取了她的心脏、肺、肝、两个肾脏、胰腺,一共七个脏器,第二天就给6个病人实施移植手术。特别巧的是,过了几天后,我们在医院的院子里,碰到6个病人在一起聊天,他们正好是姑娘救活的那几个人。他们曾经濒临死亡,现在却因为一个姑娘的脏器,全都活了下来。你不觉得这很神奇吗?” 据介绍,一个病人的死亡原因常常只是某个脏器损坏,而非所有脏器都有问题,所以在这个时候,做器官移植手术就可以使很多患者的生命延续下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的一位科学家实现了人类的这个梦想。 1954年,第一例肾移植手术由美国医生约瑟夫·默里成功进行。迄今为止,全世界仅心、肝、肾人体三大器官的移植已经达到50万例。我国器官移植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虽然开展比国外晚,但进展却很快。目前,器官移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供体器官奇缺,很多人在等待中死去。 在供体器官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动物器官移植成为科学家的探索方向。 全世界目前等待合适的供体器官做移植手术的病人有30万人。为了促进器官移植的快速发展,挽救更多人的生命,科学家一直在寻求更多更好的供体器官。就供体器官的来源和质量问题,当然是同种器官(即人的器官)最好,但在供不应求的局势下,专家们把探索的方向转向了动物器官。 人类最早的尝试是把羊的脏器移植到人体内,但由于当时对免疫学方面的经验缺乏,这个器官很快就被排斥掉了。之后,世界上很多科学家都分别做过尝试,把狗、猪、猴子的脏器试图移植到人体内,但这些尝试最终都没有成功。据管教授介绍,“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例把动物器官移植给人的,但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器官移植到人体内的是位中国人,他就是美籍华裔冯宙麟博士,他成功地把狒狒的肝移植到人身上,虽然那人只存活了一个月,但这至少是种新尝试。” 众所周知,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颈在于排斥反应。人和人之间还要发生排斥,那么动物和人之间移植后会发生排斥吗?答案是肯定的,假如动物的脏器不经过特殊处理,移植到人体后几分钟内就会发生超级排斥。因为人类经过亿万年时间生存下来后,有一套自己健全的生态系统,绝不允许外来种族进行干扰。所以一旦有“外物”侵入,人体自身就会产生大量抗体、补体,这些东西被激活后就把所有血管堵塞,此时这个脏器就会立即变黑坏死,不能发挥任何作用。 移植动物器官的想法由来已久,但感染动物病毒的隐患还未能解决。 科学家仍在立志解决排斥的难题,“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问题是担心动物的病毒会传染给人类”。管教授在评价移植动物器官时,脸上露出了几分担忧。他说:“据科学家报告分析,人类现在谈虎色变的几种超级病毒,都是从动物体内传染给人的。比如,艾滋病病毒最初就是非洲猩猩传染给人的。几亿万年前,猩猩内部也曾流行艾滋病,那时候大部分猩猩死亡,只有一小部分猩猩继续留存下来,而它们体内就会有耐病毒的抗体,这种病毒不会在它们体内发作。但后来这个病毒传染给人后,就开始了新一轮的猛烈攻击。还有禽流感等其他病毒,这些病毒一旦传染给人类,我们目前根本没有办法治疗。一旦这些病毒在人体内适应下来,造成人间传播,那全世界死几十亿人都是可能的,这个后果相当严重。” 为了避免传染动物的病毒,现在英、美等国家已经在法律上开始限制做这方面的研究。瑞士在2001年7月颁布新规定,允许有条件地将动物器官、组织和细胞移植于人体。但瑞士政府严禁向人体移植灵长类动物器官,因为灵长类动物与人类种群过于接近,他们担心移植后感染动物病毒的风险性比较大。 不过就在人们失望之余,事情似乎又有了转机。2000年8月底,美国有科研人员宣布,他们已经培养出一种新型转基因猪,猪体内固有的猪逆转录病毒不会传递给人。这一研究结果似乎给移植动物器官的安全做了某种保证,但研究人员也谨慎地说,他们还不知道PERV不感染人细胞的深层机理,而且PERV的无感染性还需通过活体动物试验才能进一步确认。 解决缺少供体器官的最佳办法,是鼓励人们自愿捐献和出台相应法律规定。 有专家表示,有朝一日人们或许可以解决传染病毒的问题,最终实现无风险异种器官移植。但在目前情况下,解决缺少移植器官供体的最佳办法,还是鼓励人们器官捐献和出台提取器官的有关法律规定。 对此,管德林教授也表示了赞同意见。他说:“国内去年做了将近5000例肾脏移植手术,但亲属提供脏器却非常少,在国内不到1%的比例。这个数字说明老百姓对这个问题认识不足。在中国,大部分的器官捐献都是父母捐给子女的,很少有儿女捐给父母的,有的即使捐献,父母也拒绝接受。实际上这种思想太传统,从医学角度来讲,子女捐给父母最好,因为他们的肾脏很年轻,成活率会很高。”但传统的观念使很多人认为,捐献人的身体健康会受到严重影响,其实不然,管教授说“人的肾脏只要有1/7,就能发挥正常功能正常生活。” 虽然我国器官移植方面的技术已经接近国际水平,但是在立法领域,我国还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没有法律的保护,有人愿意捐献,但医院也不敢要。”管教授讲了一件他亲历的事情,“以前我在朝阳医院工作时,有个姑娘找到我,恳求我答应他爸爸一个愿望。原来他父亲得了脑肿瘤,他想把自己的脏器捐献。后来我请示了上级,最后因为没有法律保障,而不敢随便接受。所以老人的这个愿望也没能实现。” 在英、法、美、加拿大等国家,包括我国香港地区对器官移植都有相关法律规定。在美国,每个人考驾驶执照时,都会有一栏内容需本人填写。这栏内容就是一旦你发生意外,造成脑死亡,自愿把脏器捐献。当车祸发生后,警察只要一划卡就知道个人捐献的情况,随时可以通知医院来取脏器。管教授说:“脑死亡的人大脑皮层和脑干已经全部死亡,没有呼吸。脑死亡的病人活不到一个星期,这个时期正好是捐献的最佳时机。”

中国药用植物研究发展史论文

药学专业的论文篇1信息化条件下对中西医药学特色的解读摘 要:通过探讨信息化发展和信息能力作用对中西医药学发展的影响,指出走中药与天然产物药物相结合的研究道路,将成为中国特色的创制新药新方向。关键词:中草药;天然产物;药学信息研究中药与天然药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制新药的重要途径。天然产物是指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和海洋生物等。中草药是天然产物中被用作治疗疾病的药物,在我国应用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是天然药物研究和创制新药得天独厚的宝贵源泉。我国现有药用植物多达15000余种[1],其中不少为中国特有植物。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在开发中草药方面成绩显著,如我国科研工作者从中草药常山和鸦胆子开始,最后从青蒿中提取的具有抗疟作用的化合物青蒿素,是至今最为有效的抗疟药。到目前为止,我国科研工作者已从中草药中分离出1000多个活性化合物,其中发现了一些具有抗肿瘤、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抗老年痴呆等功效的有效化合物。如从中草药五味子中分离出的单体五味子丙素的合成药,具有降酶保肝作用。从中草药和植物中提取的生物碱类成分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植物化学和天然药物化学的内涵。目前经过中草药有效成分筛选、研究和结构改造而获得的药物已占全部药物的60%以上。

解放初期,中国为尽快发展国民经济和科研事业,聘请了一批苏联专家来国内帮助建设。在苏联专家的建议下,1955年中央卫生研究院在北京西郊的西北旺(现药用植物研究所)征地1000亩,建立了药用植物种植场,同时在云南和海南建立了两个试验站。当时的药用植物种植场有研究人员20余人,并聘请了娄之芩、陈静蓉等专家作指导,使药用植物种植场已具有了研究工作能力。1957年中央卫生研究院与协和医科大学合并成立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用植物种植场转为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研究所下属单位,定名为药物研究所的药用植物栽培试验场下设栽培室。1959年在该试验场内建立标本园,当时收存药用植物标本1800多种。标本园建成后先后接待了日本、法国、苏联等代表团来园参观访问。同年又在集安、抚松两地建立了人参种植基地,从此,翻开了我国人参研究新篇章。在我国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次国际人参学术会议在西北旺召开。1983年在医科院药物研究所药用植物栽培试验场和栽培室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资源开发研究所,肖培根同志任所长,于普同志任党委书记,他们为该所的创建及前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为该所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适应国家科技事业管理的要求,1994年将药用植物资源开发研究所更名为药用植物研究所。此后担任药植所所长、书记的还有杨世林、何维、丁国鉴、高海泉等。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与关怀下,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与建设,今天药用植物研究所的科研实力和经济基础等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国栽培药用植物有悠久的历史,早在2600年以前,《诗经》即载有枣、桃、梅的栽培,既供果用,又可入药。至2000年前的汉武帝时期,药材生产即已初具规模,在长安建立引种园,张骞出使西域,引种红花、安石榴、胡桃、大蒜等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到关内栽种,丰富了药用植物种类。

北魏贾思勰著《齐民要术》(公元6世纪40年代)其中记述了地黄、红花、吴茱萸、竹、姜、梔、桑、胡麻、蒜等20余种药用植物栽培法。

隋代(公元6世纪末至7世纪初)在太医署下专设“主药”、“药园师”等职,掌管药用植物栽培并设有药用植物引种园,在隋书中还有《种植药法》等专著。

唐宋时代(公元7—13世纪)医学、本草学均有很大进步,如唐《新修本草》(公元659年、全书载药850种,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药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药典。药用植物栽培也有相应发展,如《千金翼方》卷14即记载有百合的种植法:“上好肥地加粪熟劚讫,春中取根大者,擘取瓣于畦中种,如蒜法,五寸一瓣种之。直作行。又加粪灌水,苗出。即锄四边。绝令无草。春后看稀稠得所。稠处更别移亦得。畦中干,既灌水,三年后其大如芋。然取食之。又取子种亦得,或一年以后二年以来始生,甚迟。不如种瓣”。可见当时已有一套完整的栽培技术。宋代韩彦直在《橘录》(公元1178年)一书中记述了橘类、枇杷、通脱木、黄精等数十种药用植物栽培法。唐慎微在《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一书中收集药物达1700多种,并记述了地黄、牡丹等栽培法。

明代李时珍(公元1518—1503年)在《本草纲目》(1590年)这部医药巨著中记载药物1892种,并记述了荆芥、麦冬等180种药用植物的栽培法。

明、清时代(公元14—19世纪)有关本草学和农学名著还有明代王象晋的《群芳谱》(1621年)、徐光启(1562—1633年)的《农政全书》(1639年)、清代吴其濬(1789—1847年)的《植物名实图考》(1848年)、陈扶摇(1612—?)的《花镜》(1688年)等都对多种药用植物的栽培法做了详细论述,为我们研究药用植物栽培提供了宝贵的科学资料。

旧中国药用植物的研究,多偏重于化学、药理方面,直至抗日战争时期,为了防治疟疾,旧中央政府农林部、军政部在四川南川金佛山筹建常山种植场,为现在南川药物种植研究所的前身。本世纪30年代末,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农业改进所开始在四川药材产区量做了大调查,四川大学农学院、华西大学药学系先后于40年代开始设立药用植物栽培课。

接上面没有记录的标本是没有科学价值的。2. 4培养学生的标本制作能力2. 4. 1保证压制标本的质量要指导学生做好药用植物标本,最初压制时,必须使标本舒展,叶片应有正面和反面两种叶子,为今后制作药用植物的腊叶标本做好准备。2. 4. 2开展标本展评在实习阶段,应组织学生随时进行采集制作标本的讲评话动,指导学生科学采集标本。野外实习结束后,可以进行以学生、小组或班级为单位的标本展评话动,调动学习的积极性。2. 4. 3留存优秀标本把学生野外实习作为教学科研的一部分。教师应有针对性地采集、制作一批高质量药用植物标本,也可以选择学生制作精良的标本,充实学校的标本室和教学科研素材。3建立自由开放型实验室,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药用植物学的主要培教学目标是讲授药用植物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通过反复实践是很难掌握的。实验教学和野外实习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有限的课堂教授和实践时间内达不到掌握知识的目的。为此,根据培养实用型人才的目标,我们进行实验改革,提出了自由开放型实验室的教学理念,在药学专业药用植物学的实验教学中进行了初步尝试。自由开放型实验室的含义:其一是指一个单元的实验内容在一段时间内向学生自由开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进入实验室学习、实践,给学生提供学习时间和空间的自由;其二是给学生提供学习的自由,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实验项目、实验方法、实验材料,实施开放式探究,促使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自由开放型实验主要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一般一个教学单元的内容向学生开放两个星期,指定一位教师或实验员在实验室值班。这段时间主要是让学生进行自由探究学习,教师一般不给予辅导,让学生自己去摸索、设计、操作、得出结果。但实验准备所需用的仪器、药材标本、试剂要有充分的余地,比教学目标要求所规定的内容尽可能多,让学生自由选择,为学生特长发展提供自由的空间[7, 8]。总之,从当今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越来越受到重视。药用植物学试验教学、野外实习和自由开放型实验室的实施,有利于本门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促进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特别是学生实际操作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学习后续课程乃至他们今后的发展均有促进作用。只有教会求学者会学,求学者能学,才能开拓,才能创新。参考文献:[ 1 ]孙敏,邓洪平,王明书,等.植物学实验教学改革及其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3, 28(5): 812.[ 2 ]孙敏,王彦涵,王明书,等.高师植物学实验教学中的科学索质教育探讨实验教学与创新能力[J].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30.[ 3 ]郁达,卢祥云,吴金男,等.加强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02, 21(1): 15.[ 4 ]黄宝康,张朝晖.药用植物学野外教学的几点体会[J].药学教育,2001, 17(1): 37.[ 5 ]王丽红,刘娟,郑淑琴.药用植物学野外实习综述[J].黑龙江医药科学, 2004, 27(5): 69.[ 6 ]叶创兴,廖家遗,廖文波,等.从严要求,提高生物学野外实习的质量,打好生物学专业学生宽广的基础[ 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1, 21(5): 24.[ 7 ]周效思,孙毅东,李明娟,等.自由开放型实验室的构思与实践[J].高教研究, 2006, 24(15): 15.[ 8 ]张济生.对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的认识[J].高等教育工程研究,2001(2): 37.我这是从CAJ上复制下来的,又把附件发你QQ邮箱里了,你下载CAJ软件就可以看了.

食品溯源的研究历史与发展论文

饮食文化论文人生在世,吃穿二事,很早我们就知道了这句话。人虽然作为高级动物,但仍需要与普通动物一样:“吃”。所以,零零总总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类美食也孕育而生,从古至今,长盛不衰。饮食行业也成为三百六十行常展长新的行当,而饮食业也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文化,说的更直接些就是一种“吃”的文化。 中国有着5000年的悠久历史,中国有着灿烂丰富、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中国人注重“天人合一”,中餐以食表意、以物传情的特点。所以也就使得中国传统的饮食美食都“食出有门”如中华饮食文化理论奠基人??孔子的《论语》中就有关于饮食“二不厌、三适度、十不食”的论述。直至两千年后的今日,仍具有极高的理论指导性。中华茶道始主??陆羽认为茶道在中华饮食文化中的地位几乎与酒等量齐观,他曾遍访名茶产区荐评品第,又精研泉水,次第品级。中华食文化之圣??袁枚其《随园食单》经历五十年才写成,成为中华饮食史上光前裕后之作,也有中华饮食文化“食经”的美誉。还有以味道治国的大臣??伊尹将饮食的“色、香、味、形”与治国相融合,所以就有了 “治国若烹小鲜”之说。 由此,这就形成了我们传统的饮食有“四重”的特点: 1、重食:古人就有:“民以食为天”之说,见面常问“吃过没有?”足见饮食文化的地位。 2、重养:以“五谷”养“六脏”,饮食中重视人体养生保健。 3、重味:中华饮食最注意食物的味,讲究“色、香、味、型”。各种味道差异构成各种菜系的基础。 4、重理:注意各种食物的搭配,以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等阴阳调和之理性认识指导烹饪。 正是由于中华饮食讲究料、作、食等等的精细,内容丰富且博大精深,民族特色鲜明,既兼容又特别,从古到今,历代相传又推陈出新。 不同的饮食习惯造就了不同的饮食文化。中国人大而全的一贯作风,吃饭时自然是七大盘、八大碗,一是显示了富足,二是摆足了排场;近而各地比吃、全国争雄,最终形成了八大菜系,也就是吃方面八个不同的“高手”;说得虽有些低俗,但还是很能传情达意的。 因此,中华饮食文化就其深层内涵,可以简单概括成八个字:精致、悦目、坠情、礼数。这八个字,反映了饮食活动过程中饮食品质、审美体验、情感活动、社会功能等所包含的独特文化意蕴,也反映了饮食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密切联系。 精致;我们在得意时都喜欢在酒馆、餐厅里点几个精致小菜,或自己做几个精致小菜来犒赏自己与亲戚友人,而这时就需要吃出一种气氛、品位甚至是文化来。饮食既然作为一种文化,一种“吃”的文化,精品意识作为一种文化精神,却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地渗透、贯彻到整个饮食活动过程中。选料、烹调、配伍乃至饮食环境,都体现着 “精致”。尤其是现在非常注重个人身体保健的现代社会,更是要求我们的饮食向精致化发展,使饮食中融入文化,透出文化,从而“吃”出文化来,避免和摒弃那种“过之屠门而大嚼”不雅行为和有损健康的不良习惯。 悦目;这是将“吃”的文化与内涵进行升华的高级阶段,体现了饮食文化的审美特征。中华饮食之所以能够征服世界,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它美,它令食者有“三月不知肉味”的同时,更令人拍案叫绝和赏心悦目。这种悦目,是指中国饮食活动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是指它给人们所带来的审美愉悦和精神享受,首先是味道美。孙中山先生讲“辨味不精,则烹调之术不妙”,将对“味”的审美视作烹调的第一要义。 令人悦目的美味佳肴作为饮食文化的一个基本内涵,它是中华饮食的魅力之所在,悦目贯穿在饮食活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 坠情;这是对中华饮食文化社会心理功能的概括。因为菜系和饮食中蕴藏着各种感情在其中。做的人付出心血和真情用心去做,而吃者更是品味到自己喜欢的饮食则抱着的是一种感激与赞赏。吃吃喝喝,不能简单视之,它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媒介,是一种别开生面的社交活动。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可以做生意、交流信息、采访。朋友离合,送往迎来,人们都习惯于在饭桌上表达惜别或欢迎的心情,感情上的风波,人们也往往借酒菜平息。这是饮食活动对于社会心理的调节功能。过去的茶馆,大家坐下来喝茶、听书、摆龙门阵或者发泄对朝廷的不满,实在是一种极好的心理按摩。 中华饮食之所以具有“抒情”功能,是因为“饮德食和、万邦同乐”的哲学思想和由此而出现的具有民族特点的饮食方式。对于饮食活动中的情感文化,有个引导和提升品位的问题。我们要提倡健康优美、奋发向上的文化情调,追求一种高尚的情操。 礼数;是指饮食活动的礼仪性。中国是礼仪之邦,而这种礼仪与礼数也渗透到了饮食当中。而饮食讲究“礼数”,这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有很大关系。生老病死、送往迎来、祭神敬祖都是礼。《礼记?礼运》中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礼数”中也讲究着一种秩序和规范,比如在重要场合坐席的方向、箸匙的排列、上菜的次序、有些菜的象征、来历等等都体现着“礼数”。 我们谈“礼数”,更应把它理解成一种精神,一种内在的伦理精神,这种精神,贯穿在饮食活动过程中,从而构成中国饮食文明的逻辑起点。 饮食中的精致、悦目、坠情、礼数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概括了中华饮食文化的基本内涵,换言之,这四个方面有机地构成了中华饮食文化这个整体概念。但是,它们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四者环环相生、完美统一,便形成中华饮食文化的最高境界。而中华饮食也是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用嘴“吃”出来了一种文化,一种浓厚的中华饮食文化,这种文化已经得以前仆后继的不断弘扬,已经影响到了我们自己和身边,影响到了全世界的饮食行业。

饮食习惯具有强烈的民族传承性,也受着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的巨大影响和制约。如南方稻作农业区以稻米为主食,北方旱作农业区则以菽麦粟米为主食。民国时期的饮食结构有了新的变化。在一些沿海城市,西餐已逐渐成为时尚的佳肴。外国传来的卷烟,大量地排挤了中国的旱烟和水烟。这些现象,使中国的传统食品工业发生了变化。但在广大的农村,贫苦农民仍旧是吃糠咽菜,西方食品在那里根本没有市场。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国家对城镇居民实行粮食定量供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绝大部分人的饮食结构正在发生变化。主要是饮食多样化,主食的比例逐渐下降,副食和果品的比例逐渐增加。主食的内容也在变化,以大米和面粉等细粮为主食,吃玉米面和高粱面的人在逐渐减少。肉类食品、各种新鲜的水产品、新鲜蔬菜、饮料到处都能买到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人类的生存离不开食品,它是人类与环境进行物质联系并赖以生存的基础,我整理的食品科学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食品科学论文篇一 关于食品科学的研究 摘 要:自然辩证法的生态自然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同时它也正转向人本哲学的研究,归根到底它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学。食品科学是以满足人的生理需求为目的同时兼顾人的心理需求的自然科学,它充分体现了服务人、关心人、尊重人的人本主义精神,所以它充分体现了辩证法生态发展观。 关键词:食品科学;自然辩证法;人本主义;生态自然观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人类的生存离不开食品,它是人类与环境进行物质联系并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食品科学是以满足人的生理需求为目的同时兼顾人的心理需求的一门自然科学,它充分体现了服务人、关心人、尊重人的人本主义精神。自然辨证法生态自然观中,坚持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人类的长远、整体利益,实质上是以人为本的生态自然观。而食品科学正体现了自然辨证法生态自然观的要求和思想。 1 食品生产应遵循生态自然观 在辨证唯物主义生态自然观认为,人要与自然和谐一致,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员,是天然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我们在进行食品生产,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时,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协同进化。农业技术的进步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可也给我们生存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污染,蓄积在蔬菜、粮食中的各种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以前看来遥不可及的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指数超标等问题,如今已现实地摆在每个人餐桌面前。对于农产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源头污染是食品污染的直接原因。在水、土、气环境中存在的污染物质对农产品构成污染的主要物质归纳起来有四类,分别是: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生物污染和由普通营养引发的污染物。这四类物质都可能通过食物链,在农产品中富集,进而造成食品污染,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因此,我们在进行食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循生态自然观,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食品中的污染物来自于环境污染,要控制食品中的污染物,必须从治理环境入手。 2 食品科学服务于人 食品科学是以满足人的第一生理需求为目的,包括了食品的开发、生产、加工等过程,都是以人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和目标,它的发展方向随着人们不断变化的观点和需要变化的,充分体现了食品服务人的精神。 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对食品有了更全面更深层的认识。今天的“食”,已不仅仅是解决饥饿问题,人们开始从健康、卫生、营养、科学的角度注重饮食生活。在中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盲目的追求高脂肪、高蛋白的食品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们更讲求卫生、安全、营养均衡的食品,食品科学的研究方向也逐渐从单一的高脂肪、高蛋白的食品转向到今天的多样的低热卡值食品、绿色天然食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等。除了说明食品的发展为了服务人类而趋向多元化,更体现它关心不同人群的健康。 3 食品安全是为了保证人的生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食品安全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生命维护系统和最基本的物质资源,是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温饱即食品量的安全后,食品质的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近年来在历届全国“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几乎成为热点,人民群众反映也非常强烈。在食品的研发与生产中,食品安全性是首要的核心的内容,它充分体现着自然辩证法中生态发展观的人本实质。目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化、食品安全检验检疫都是着眼于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让消费者的人生安全和健康有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目标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根本落脚点,是从根本上维护人们的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以人为本,从而维护人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主导者的地位。 4 追求食品营养是注重人的发展 如果说讲求食品安全是保证人的存在,那么追求食品营养则是注重人的发展。食品营养是在食品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科研工作者和生产者需要进一步考虑的科学研究问题。科学的营养指标是食品科学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首先许多食品的生产都是为了满足人体的基本营养需求,保证个体营养均衡,提高社会整体人群的健康水平。其次,它还要迎合消费者的营养理念,这样的食品才更受青睐更有市场。食品科学为满足不同人群的营养需要,也开发一些适合不同人群的食品,各种功能食品、保健食品都是为了满足对营养需要不同人群的需要。例如:为儿童设计的加钙、加锌奶粉,为女士设计的补铁奶粉等等。我国即将出台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更是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特性有知情权,方便大家凭借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更加科学地选择健康食品,让消费者吃得明白、放心。科学的营养就是为了提高广大人群的健康水平,使人体营养吸收更趋于合理化,使人的生理健康得到更多呵护,真正做到关心人的发展,突出可持续发展的主题。 5 食品科学的发展应兼顾人的心理需求 食品在满足人类生理需求的同时,还应该向着满足人类心理需求的方向发展。在今天的食品研究中,除了食品的安全、营养,还有更多被讨论的是食品如何被人们认可和接受,如何通过食品的色、形、味、口感等感观功能去迎合消费者的审美心理,是食品科学研究中的另一方面重要问题。 食品的开发、加工、生产应本着服务于人,关心人,尊重人的人本精神,首先是满足人的第一生理需要,其中以人的安全、健康为最基本的出发点,同时还要兼顾各个消费群体的需要和大众人群的心理需求。食品科学的价值也就在于它能满足人的需求,脱离人的需要谈食品,显得空洞而没有了方向。因为没有人的需求作为指导,食品科学的发展也就迷失了方向。因此,食品科学的发展体现着服务于人,关心人,尊重人的人本主义精神的同时,它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人类。 自然辩证法的生态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人类自身的利益,是以人为本的自然观。食品的生产是为保证人作为生态系统的调控者的存在,从而展现了它服务人的人本主义精神,体现着生态自然观的本质要求和辩证法思想。 参考文献: [1]史贤明.食品安全与卫生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 [2]刘静玲.食品安全与生态风险[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3]张文学,杨立刚.食品安全的环境责任界定[J].生态经济,2009,(6):2-4. 食品科学论文篇二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摘 要:文章以食品营养学课程为例,分析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实施案例式教学的必要性,从教学设计、教学模式、案例库建设等方面提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案例式教学的基本要求。通过教学实例分析,探讨专题式案例教学的特点及设计,总结与归纳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案例式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食品营养学;专业课;案例式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案例式教学法”(case teaching method,CTM)是通过案例所呈现的具体典型情境或故事,引领学生对隐藏于其中的特定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从而培养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创新性思维和创新人格,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具有集讲授、研讨、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于一体的优点。在大力推进高校教学改革,树立教育新理念的形势下,案例式教学法以其强调实践、创新、合作、对话、交流等适应知识增长方式的新特点日益受到重视。 一、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引入案例式教学法的必要性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集生产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于一体,具有极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其专业课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教学内容既具有对专业知识体系极强的依附度,同时也具有专业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应用性,为避免授课内容与理论知识、现实问题和学科前沿的脱节,将案例式教学法合理引入食品专业课教学,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师生共同解读、分析、研讨典型案例的过程中,有效强化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培养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逐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其对食品专业和岗位任职的认知、认可与接受程度,显著增强课程教学效果。 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实施案例式教学的基本要求 (一) 针对专业课程性质,合理规划案例教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的理论性和应用性都很强,只有把握好案例教学与系统理论知识讲授两者之间的关系,学生才能较好地认识和全面把握案例问题,并进行正确分析或决策,不能仅为案例式教学的实施而摈弃传统教学方法,而是始终围绕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把案例式教学有目的地整合在课程中,包括教学的实施方式、时间分配、教学策略等。 (二)体现综合学习特点,实现知识重新构建 案例式教学具有双主体的特点,即教师和学生全员参与,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对相关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教师主动参与设计和指导,尽可能拓展问题讨论的深度和广度,最后教师总结,实现“理论―实践―理论”的教学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个体知识、经验与实际问题相互结合、相互碰撞,知识系统得到整合和重新建构。 (三)重视案例选编工作,不断优化教学案例 案例是案例教学能够顺利实施最根本的条件,推动食品专业课案例式教学,必须提高案例制作水平,并构建丰富、前沿、典型的食品专业案例库。首先,案例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案例教学目标。解决不同层次的问题,就需要选择与之相对应的具备相关特点的案例。其次,要选择对背景资料描述尽可能详尽的案例。最后,要及时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问题。 三、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案例式教学实践与分析 以《食品营养学》为例,课程以“营养基本原理―食物营养―改善食物营养”为主线,其中,“营养基本原理”与“食品营养”为课程基础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人体营养的生理基础、基础营养以及食物的营养价值等营养学基础知识,“改善食物营养”为课程的实际应用部分,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特点介绍了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的营养素强化、营养与健康、社区营养、营养与农业等内容。 (一)案例素材的选取与呈现 案例是实现案例教学的材料和媒介,因此案例式教学实施的首要任务就是案例素材的选取与呈现。在《食品营养学》课程中,案例的选取首先要考虑与教学目标的契合,包括所选取案例的主要内容、观点以及教学时间都要符合教学目标。其次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和现实性。可以通过解剖案例,有效地达到由例及类,由表及里,由点及面的教学目的。例如,在讲授蛋白质时,以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以及2008年颁布实施的《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等作为案例素材,结合蛋白质生理功能、蛋白质营养价值评价等知识点,启发学生展开分析讨论,引导学生对实际生产中原料乳及乳制品中蛋白质检测方法的利弊进行深入思考,达到理论知识、现实问题和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机结合。最后,引入食品科学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及教学资源。将国内外食品营养、食品安全、食品加工领域涌现的新闻事件纳入教学案例库,拓展学员知识视野。案例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文字、图片、影像、专访等多种形式,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案例内容来选择,目的是引导学生进入状态,使学生关注案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 (二)把握案例教学操作环节 专业基础课程通常蕴含着丰富的概念性、原理性和基础性的内容,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案例式教学法在知识系统性、连贯性方面并不具备明显优势,不宜贯穿教学全过程。如果一味追求案例的量,而不深入解析案例的内涵,则容易导致教学目标的迷失,走入举例式教学的误区。为避免教学案例的简单堆砌与相加,一是要注意教学主体的把握。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教师要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分析,挖掘案例的内涵,并融入到课堂研讨之中,体验理论知识的实践意义。学生要主动参与到案例中,对案例进行独立思考、钻研,利用自己已掌握的理论知识和经验作出决策和结论,在案例讨论环节,更要积极与其他同学沟通交流,学习别人分析问题的角度,在思考与合作中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二是案例引入时机的把握。对于食品专业基础课而言,基本概念与原理部分的教学仍应沿袭传统的讲授式、解析式教学法,教学案例最好在归纳性与总结性教学环节适时引入,以巩固学员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增强教学内容的专业适应性。例如,在学习完营养学相关基础知识后,以“营养与健康”为案例教学专题,引用“七十年代美国医学科学院对河南林县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干预实验”、“近几年我国进行的生态学调查报告”、“糖尿病病人一日食谱”等为案例素材,在此基础上设计研讨主题,将六大营养素生理功能、代谢特点、膳食调查、饮食习惯、营养干预等重要知识点通过专题式案例教学依次展现出来,既巩固了理论知识,又提高了学生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通过思考、分析、讨论等环节,使学生原本零散的知识点得以重构和整合,完成由“讲授知识”向“培养能力”的教学模式转型。三是案例适用性的把握,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案例的难易程度,对于本科阶段的学生,应选择基础性或中等难度案例。其二,教师能否完全把握,例如教师对案例的环境背景是否了解,对案例的分析是否到位,对学生讨论的进度和方向能否很好的控制和引导。 (三)避免易出现的问题 成功的案例教学是教师的有效组织和引导、学生的积极参与以及精选的案例材料等有机结合,在实际教学中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往往会出现高投入低收效的结果,为了避免案例教学的低效率事件发生,首先要做好教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明确教学目标、选取案例,制定课堂教学实施计划、教学的物质准备、预案的设计等。其次,教学实施过程应遵循开放式与研讨式相结合的原则,可以将资料查询、案例搜集、问题设计等开放性任务布置给学生,同时附带一些思考题以便让学生有较充裕的时间阅读和思考。在进行案例讨论时,由于学生的个体差异,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角度不同,很容易出现讨论偏离主题的情况,这时教师一定要加以控制和干预,使讨论回归主题,以完成各阶段应达到的教学目标。归纳总结阶段是学生受益和展现教师授课艺术的关键阶段,对于一些没有确定答案的案例总结分析时,教师可以给出自己的观点,但切忌过分强调自己观点的正确性,要把握好分寸,给学生留下足够的空间进行思考。 参考文献 [1]董会瑜.军队院校现代化教学理论研究[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 [2]吴俊,杨安运,罗蕾蕾.军需专业基础课案例式教学探讨及实例分析[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2012. [3]宋军.公安院校《刑事影像技术》案例教学的探索与实践[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0. [4]孙远明,余群力.食品营养学[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2. [5]印祺,杨雄.军校信息技术人才培养案例式教学研究[J].社科纵横,2007,(1). [6]候锦芳.案例教学法在Lectora软件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与实践[J].继续教育,2013,(9). 看了“食品科学论文”的人还看: 1. 关于食品的科技论文3000字 2. 食品科技论文范文 3. 食品科技论文写作 4. 浅议食品营养论文范文 5. 关于食品的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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