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这种看学校的课题吧,或者是导师的课题,一般都有经费的
读研的补贴应该是500~600元,并且每个月都可以补贴,可以看出补贴的力度是非常大的。
(1) 国家助学金
国家规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2) 学业奖学金
各个学校的发放金额和名额一般不同,有的学校可能仅有30%的研究生能拿到奖学金,而有的学校可以做到学业奖学金全覆盖。并且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资助。
(3)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成绩优异,参加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专利授权、参加学术会议等等,表现优异的人可申请。
(4) “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各个学校的政策一般不同。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这个的话,每个学校的制度都是不一样的,最好还是先问问学的制度是怎么样的,然后再去发就可以了
在双非大学一篇中科院一区的SCI论文可奖励3-5万元,而在985高校同样期刊的一篇论文也许只奖励1万元。部分冲刺“ESI 1%或1‰”学科的专业,对于论文还有额外30%的奖励提升,引用则是一次50元。
硕士生、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老师的科研奖励不同,得看学校是否有相应政策。但是,研究生发放高水平的论文后,可以评选高一层级的学业奖学金。同时,可申报学校各类奖学金,比如985高校的校长拔尖奖学金博士生特等是9.6万元/年。
论文种类
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1万元。若2015年是在985高校读的研究生,读研究生期间发表一区顶级论文,获得一篇论文收纳,学校则奖励学生1万元。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2018考研交流群 586254585 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多方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第二章评审组织与领导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和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多方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统一保存我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等相关事宜。第五条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党政一把手任主任委员,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以及材料上报等工作。第三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所学全部课程合格,学习成绩优异;5、创新意识强,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6、条件相近情况下,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程序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下达给学校,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数所占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如下程序进行评审:1、组织申请。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学院评审。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评审,等额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内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3、学校审查。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报送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学生工作处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第十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其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奖学金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财务处将按通知要求按时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各学院要将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第十二条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推免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异的学生。如发现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发放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推荐阅读》》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江西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人 增设学业奖学金 江苏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重庆新增研究生资助政策 40%的硕士生可获1.4万资 助浙江省出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 策四川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每年奖励8千元 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第一年 湖北公布奖助学金政 策安徽: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第二篇 国家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上是猎考考研为大家准备整理的相关内容。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考研 。另外,为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战2018考研, 猎考考研推出了全年集训营 、OL乐学 、名校推免培训班、精品网课,以及考研直播课堂,针对每一科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指导,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推荐阅读》》》历年考研国家线及34所自主划线高校复试分数线 全国各研招单位联系方式汇总
河北工业大学很不错,学校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隶属于河北省,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学校规模:
学校总占地4000余亩,建有天津校区和廊坊分校,其中天津市北辰区主校区占地面积3063亩。设有21个教学机构,有62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员工2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3000余人,研究生7500余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14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坚持“工学并举”的办学特色,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将重点建设“先进装备工程与技术”学科群。近年来,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三个学科领域分别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专业学校设有20个教学机构,建有7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河北省级重点学科;3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纳入了天津市学科建设体系,3个一级学科、5个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名单,新增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4个学科榜上有名,7个学科进入B级。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专业学位类别(含MBA和EMBA)、1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是全国地方工科院校中最早开展MBA教育的高校,同时也是河北省内唯一开展EMBA教育的高校。师资队伍河北工业大学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工程,高水平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引才、聚才的氛围越来越浓郁,人才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近年来,学校已全职引进和培养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并成功引进数百名高水平博士,290余人具有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等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河北工业大学认真落实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统领教育教学改革,以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着力构建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教学研究成效显著,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河北省级教学成果奖53项,获批“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建设项目34项、省级建设项目119项。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实验实训中心,“工学坊”“创E空间”入选国家级、省级项目近400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与空军联合培养国防生工作扎实有效,84名毕业国防生获空军“蓝天边陲贡献奖”。先后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经验典型高校”50强之一。学校在2002年和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成为在同一评估体系下连续两次获得优秀的为数不多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名博士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3名博士后被评为河北省(天津市)优秀博士后;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29篇博士论文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科研组织运行模式,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改革科研评价方法,着力建设高水平团队,着力提高科研总体规模和质量,着力提升服务国家和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在内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46个;成立了“河北工业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河北工业大学国防科技研究院”,拥有国家军工保密资质,并具备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全部资质;与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共同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创新联盟”,推动三地协同发展。学校新立课题5000余项,其中“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400余项。学校主持的国家02重大专项子项目实现了河北省高校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突破,并成为全国承担02专项的138个团队中的5个优秀团队之一,其二期项目已获立项资助。学校年科技经费3亿元,百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是河北省内获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最多的高校,也是河北省十大优秀发明创造单位。学校先后与河北省内所有设区市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与渤海新区签署“区域-大学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协助渤海新区入选全国首批“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园区”,并在中捷高新区共建“河北省绿色化学工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唐山市联合成立了“河北工业大学曹妃甸工业区循环经济与新能源发展研究院”;与天津市西青区、蓟县、东丽区、北辰区、高新区、武清区京津科技谷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科技战略合作协议等,与滨海新区成功举办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与天津冶金集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筹建博士后工作站;与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天津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建立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天津中心河北工业大学分中心;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中石化、北方通用动力集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百余家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1500余项科技成果在全国数百家企事业单位应用或产业化,创经济效益过百亿元。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科技部、教育部联合认定的“全国首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共青团中央认定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邢台、沧州、邯郸、保定和天津市等地已建或在建了科技园区,形成了“一园多区”的鲜明特色。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注重国际交流合作的内涵发展、质量提高和品牌建设,不断完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机制,加强教师国际交流和引智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模与水平,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办学新格局。目前,学校已与60余所国外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培养覆盖本科到博士各层次,学历教育合作项目已拓展到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新西兰、瑞典等国家。学校于2012年获得招收国家留学基金委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资格,2014年获批高校自主招收留学生资格,2015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学校现有在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600余人,留学生82人。学校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奥地利虚拟现实可视计算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共建虚拟现实可视计算研究院,该研究院被联合国授予“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服务网络”联络员称号;加入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电力电子研究联盟并成立中美联合高性能电力电子研究中心;与美国是德科技公司共同成立“河北工业大学-美国是德科技射频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与河北省外专局、唐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加坡-中国科技促进协会签订协议,共建“南洋河北科技研究中心”。当前,省市部共建为学校搭建了新的发展平台,“双一流”建设让学校的发展迈进了“新时代”、踏上了新征程。学校正在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发挥精诚团结、奋斗拼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优良传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断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奋力谱写学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建设区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没有,要交学费的。
海南大学推免生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5、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推免生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学院要求的及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前交至复试专业所在学院,相应材料的提交方式(纸质或电子版)由学院决定。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查阅《海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考及通知复试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我校本着先报名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我校各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
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请及时与相关报考学院取得联系。
(二)复试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请考生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身份验证。
1、复试方式
因疫情防控原因,外校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复试方式。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相应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英语水平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3、已参加本年度我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且参加了考核相应环节并评定通过的优秀营员,相应成绩可作为本次的推免考核成绩使用。考生也可以参加本次推免考核,以最好成绩做作为最终成绩。
(三)待录取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五、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示。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1、以本科推免生身份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15000元。
2、我校有较为完备的奖助体系,在校期间根据条件可以享受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奖助政策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网址:。
七、其他事项1、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5、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址:()。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邮编:570228。
第一志愿免费,,一楼说的不对吧,补助230.第一志愿的一般没奖学金,处了农学还有一个有奖学金。
海南大学各个专业研究生学费是不一样的。
参照《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八条第二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是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是每生12000/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分为两种,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是每生12000元/年;翻译硕士、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会计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是每生10000/年。
参照《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八条第三点,海南大学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扩展资料
参照《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条,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
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