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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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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论文题目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完善1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了交易的安全,维护着投资者的信心,也维持了证券市场的稳定秩序。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已逐步向规范化、法律化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也已建立较为完整的体系。但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仍存在很多违规行为,散布虚假信息、隐匿真实信息或滥用信息操纵市场、欺诈投资者、转嫁风险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的完善和有序化,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1.1 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或欺诈,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也是信息披露失真这一问题,有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严重失实,从招股说明书到临时、定期报告,一直是谎话连篇。他们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肆无忌惮地在财务会计信息上弄虚作假,致使虚假信息泛滥成灾。主要表现为这几个方面:其一,证券发行中的虚假陈述,即证券发行人、承销商等在发行申请书、招股说明书、募集办法等文件中作不实、误导、有重大遗漏的记载;其二,证券上市中的虚假陈述,即上市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在上市报告及相关文件中对诸如企业实力、经济效益、营业收入、利润水平等方面,作不实、误导、有重大遗漏的记载;其三,证券交易中的虚假陈述,即上市公司、证券商、证券交易所、投资咨询机构等在定期报告中作不实、误导、有重大遗漏的记载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发生了数起这样的案例,手段直露,胆大妄为。比如2001年引起股市地震的银广厦,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登手段,虚构企业交易,虚增剧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1.78亿元、2000年5.67亿元。此外影响颇大的黎明股份、麦科特 、蓝田股份等案件也属此同类。1.2 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上市公司应“依法充分公开内容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公开实际发生的法定重大事件范围内的事项”。事实上,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大多是不完整的,对于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很少有作充分披露的。蓝田股份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由8370万股改为6696万股,对公司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数额作了相应缩减,却一直未公开披露这件缩减公司股本的重大事项,后受中国证监会的严厉查处。棱光实业长期隐瞒对关联企业的担保事件,致使投资者损失严重。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大量的信息披露不但加重报告成本,而且容易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这是上市公司不愿作充分信息披露的客观原因。所以,证券法律允许上市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公开那些与商业秘密有关的重大事件,以便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保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法律也一再强调,上市公司必须披露那些不利于公司股票价格、但有利于投资者做出重新选择的重大事件,比如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件,公司领导、高层管理人员违法受制裁的事件等等。1.3 信息披露不及时众所周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与其股票的市场价格是息息相关的,信息往往起到价格信号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理解,在证券市场上,时间就是金钱。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判断;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却为内幕人员利用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牟取暴利或及时避险提供了条件,这对于普通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极不公平、不公正的。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违规案例中,信息披露不及时并不少见:“漂河银鸽”买入“银广夏”股票未及时披露时间、恒泰芒果对于公司涉诉事项未披露事件等。经注册会计师签证的会计报表应当在报表签证后的两天以内向社会公众公布,但实际上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满足了这一披露要求。因此由于这些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为广大投资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1.4 信息披露不严肃会计制度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发布信息,但总是有个别的上市公司不分时间、场合随意地披露。银广夏造假事件就是明显的例证。有些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置之不理;有的在年报摘要中对注册会计师说明段所涉及的问题“三缄其口”;但虽然是“合规”地省略了会计报表附注,其经营中一些不容忽略的重要信息也被“淡化”处理了。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严重损害。2 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原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债权人、顾客以及雇员的合法权益,使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投资决策带来了严重误导。同时也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经济法制化的进程。并且破坏了市场游戏的规则。因此,我们必须找出问题的成因,探讨出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2.1 造成我国目前信息披露现状的动机和内部原因2.1.1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规则制度的动机从公司层面上看,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动机有三:第一、是简单地将上市等同于“圈钱”,有些企业把股份制等同于单纯的集资手段,把上市募集的资金看作是“永远不必还本的无息贷款”。为达到证券法对公司上市的资格要求,一些企业和中介机购、虚报资产、甚至伪造相关文件,以求上市“圈钱”。一旦上市成功,之前所作的种种承诺已成“南柯一梦”,投资者的钱早已“打水漂”了。第二、是为配合庄家操纵股价,以便谋取暴利。“利”字当前,各种违规手段层出不穷,比如虚报利润、虚增资产、修改财务报表,甚至联合媒介传播各种假消息。第三、是为应付证券法律规定的各种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弄虚作假,尽量使披露的信息符合法律对业绩等情况的要求,以免被证监会、证交所“罚牌下场”。2.1.2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的内部原因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从公司内部原因来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上市公司缺乏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对信息披露的影响已引起了会计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引发的信息披露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一股独大”现状难以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兼顾各方向观者利益,而是满足、体现大股东的意志,监事会形同虚设。其次,“内部人员控制”使得董事会职能失灵、上市公司与控股大股东之间不正常交易。也使信息披露极不规范,内部审计走形式,公司缺乏或不执行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内部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性”。最后,弱性效率的资本市场减弱了公司致力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即所有公开可获得信息不能立即地、无偏见地为所有投资者获悉,或者是投资者没有能对公开可能获得的信息立即地、无偏见地做出反应,从而不能使股价做出正确反映,无法正确体现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好坏。第二、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很大的问题。职责分配不分明、不能很好地相互制约、各司其职,从而使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第三、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由于近几年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方法变化较大,使一些本来就一知半解的会计人员更难以胜任。有的会计人员往往不能有效地按国家财会法规、财经制度独立地进行监督,丧失原则、知情不报,共同作弊。导致法制规范失效。而且有些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及其相关人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公司内幕信息随意或提早泄漏。从而使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受损,并且严重影响会计法制法规地发展,扰乱证券市场秩序。2.2 造成我国目前信息披露现状的外部原因2.2.1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从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监管环境来说,会计信息失真与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是由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经营者与会计信息相关利益主体(证券监管主体、鉴证主体、投资者等)行为博弈的结果。主要体现在证券监管主体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鉴证主体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审计的独立性;监管者事实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2.2.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但到目前为止,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仍没突出市场经济主体,尤其是投资人和债权人的信息要求;制度制定速度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对于一些重要信息(如表外业务、无形资产等)的处理和披露没有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等等。2.2.3中介机构管制力度不强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由于竞争,有些注册会计师为了眼前利益,在审计工作中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没有保持其真正意义的独立,在实践中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揭露,还通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手段,为作假者服务。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作为专业人士,会计师签名的文件一旦在上市公告中出现,无疑增加了该信息的证明力和可信性。但是,由于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制度还不完善,而且某些会计师的道德素质低、职业操守观念差,出具虚假会计信息、误导投资者的事件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比如“琼民源”一案中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是琼民源中小股东所深恶痛绝的虚假信息披露的重要“帮凶”。缺乏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强有力的民事惩罚。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对违反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都有详尽的规定,主要以行政责任为主,辅之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最为薄弱,即重在惩罚,而不是对投资者的赔偿。在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践中,也主要以行政责任为主。所谓处罚力度的加大,也只是体现在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上。在财产方面,处罚后果往往只是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由国家没收,而没有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3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对策3.1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部监管上市公司内部监管制度的建立,主要是解决内部制衡问题,防止权限失控和舞弊。健全内部监管制度首先要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管和控制,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其次,要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者必须对下属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3.1.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会计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确保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那么就要求企业产权制度的完善,使得所有权和治理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公司的治理机构能够如期实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同时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将治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治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不断的改革中逐步深化完善。其基本方法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会计信息内部监控机制。其次,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独立的国有政权行使机构。最后,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上市公司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时,才能建立起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内部控制的屏障。3.1.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是职责分明、相互制约、各司其职、有序运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还必须对公司内部治理组织结构和制度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第一,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源头上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第二,完善董事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并强化董事会的责任,建立一种董事会与总经理相互制衡的机制;立法对董事的股份条件做明确的规定,使得股东不仅享有权益同时要真正负责起其应尽的义务。第三,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必须有精通业务、会计、法律的人员并有权监督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由于我国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与国有股东所有者缺位已经对经营者极力不足,还有公司控制权市场以及经理人才市场不够成熟等原因使得上市公司的委托代理机制基本上失效,失去约束的代理人选择败坏道德行为和进行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是其理性的选择。只有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有效地对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实现所有者、经营者和下属之间的合理关系,互相督促,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3.1.3加强道德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诚信意识在会计信息披露法制规范最完善的国家,也避免不了法制规范在某些方面存在模糊、笼统等问题。会计信息披露主体就可能利用法制规范漏洞,以非法的手段达到“合法”的目的,导致法制规范失效。因此,法制监管约束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借助道德的力量。社会整体道德的提高可以对企业的诚信起到积极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同时,要提高公司经营治理者的道德素质,除了坚持对公司经营治理者的道德考核外,还应建立有约束力的职业经理人市场。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对公司经营治理者道德水准的激励和约束,长期坚持将会培养公司经营治理者老实守信的观念,提高公司经营治理者的道德水平,最终使公司也守信,不再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在加强社会和经营者道德建设的同时,建立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上市公司老实守信意识。将上市公司的问题和不真实信息公布出来,可以使企业自觉坚持老实守信,也可以方便监管工作的进行。3.2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3.2.1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监管体系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体系,首先要强调政府的集中立法治理,将政府监管置于治理体系中的首要地位;其次要依靠自律机构完成一线监管活动,弥补因政府监管成本过高和政府失灵所造成的监管效率不足同时要注重法制,引入司法监督及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在以上两个方面为基础指导思想的前提下,首先要发挥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核心监管力量,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管和审核,及时发现和查处信息披露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其次要发挥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力量;同时要发挥媒体和投资者的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督力量。一家优秀的媒体为了获得市场的青睐,有动力来报道事实的真相,而这种事实真相的报道正是证券市场有效监管的另一种方式。而投资者则是会计信息的最终需求者,他们将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作为决策的依据,因而他们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管是自发且严格的。与此同时,完善我国司法诉讼制度和证券法律法规的民事赔偿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完善我国司法诉讼制度,通过民事诉讼来惩处会计造假、会计信息披露违规,对上市公司高管行为实施严刑峻法,才是比较有效和现实的监管方法。发展集团诉讼制度,将小股民的力量集中起来,同心协力共同向虚假信息披露者索赔。3.2.2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现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固然有巨大的利益诱惑,但更大程度上在于违规行为被监管者发现的概率较小。为提高违规者所支付的违规成本和违规行为查处的概率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违规者的违规期望收益可以做到。首先,提高违规成本,可以完善《证券法》中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它通过责令违规者赔偿受害投资者的损失不仅可以有效地剥夺违规者通过违规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而且给违规者强行加上了一种经济上的巨大负担。同时可以建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这样可以使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证券行业中彻底出局,另其丧失执业资格。其次,提高发现违规行为的能力,可以确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框架,并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最后还可以建立信息披露的风险预警系统。当有着内部逻辑众多的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情况时,发出不同程度的风险预报,并将之转化为一般投资者能够理解的信息。这将大大地提高及时发现违规的能力,并有效的保护投资者免受巨大的损失。补充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现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不严肃等情况的事件频频发生,社会对此的反应也十分强烈。这些现象不仅严重地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从而使社会对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现状就变得刻不容缓。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不规范的现象,深入地分析了问题的根源,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出发,探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这些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一些规范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对策。关键词: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参考文献1.阮慧荣.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代经贸,2007,112.杨文静.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分析.科技信息,2007,123.欧群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广东:广东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4.段秀芝.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研究及对策探析.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5.李秀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山西:山西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我建议你不要写执行方面的论文,因为我毕业的时候就写的这个,这个没有任何新意,而且写的人真是太多了,建议你写一些别的,其实论文很简单的。真正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写一写,对自己的帮助很大的,这是过来人给你的建议,呵。

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是理论文章中的一种,与其它学科的比怎样写好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是理论文章中的一种,与其它学科的毕业论文相比,其专业件、的政治倾向性和实践性更强,它需要在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完成,这就要求具有正确的研究方法,正确的理论指导,正确运用前人的研究成果。 在写论文之前,首先要有明确的写作目的和认真的写作态度,在导师的指导下刻苦钻研,力争写出新意来。具体地说,撰写毕业论文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定题目,这是关系论文成败的首要问题。 选题,主要是指选择要论证的问题。好的论文题目应既有社会意义又适合自考生的自身条件。切记不要朝令夕改、的犹豫不决。一旦选定,就要精力集中一鼓作气将其完成。选题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如《当前金融的特征》;题目大小要适宜,如用6000字左右来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显然是不适宜的;选题要恰当,最好是自己学得好,有条件完成的题目。从事实际工作的,写民法、的经济法刊法等方面的题目;从事理论方面工作的,写法理学、的宪法学方面的题目;未参加工作的人,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特长选择题目。标题要简洁明白、的醒目引人,如《案件证明新探》;切记不要选不完全的标题,如《论假冒商标行为》。 (2)搜集、的鉴别和使用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是形成论文论点的基础,又是证明论点的论据。能否正确使用,关系论文的成败。搜集参考资料主要来自图书馆、的阅览室、的书店的图书、的报刊。要充分利用图书、的报刊、的索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国务院的公报以及工具书,从中去搜集对自己有用的专著、的论文、的动态信息。资料越丰富,立论就越牢靠,论证就有说服力。凡是亲身经历和搜集的事实资料或直接从原出处找到的理论资料,叫第一手资料;从别人处间接得到的事实材料或理论材料,叫第二手资料,写论文要重视第一手资料,也要充分利用第二手资料,第二手资料可以作为知识、的依据、的线索,引用时必须查明原出处和原意。搜集资料过程中,要注意理解、的分类排队、的筛选、的研究四个环节。只有做到了这四个五一节才能写好论文。 (3)构筑框果,编写提纲。 毕业论文的主要表达方式是议论,议论是通过资料和推理来证明观点、的说服别人的表达方式。它由论点、的论据、的论证所组成。毕业论文构思要解决的是确立论点、的确定论据,怎样用论据去证明观点。 论文提纲就是把论点、的论据、的论证具体化,从写作角度安排好整篇文章的框架。在观点、的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总体结构设计。写论文要学会搭框架。论文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导论、的正论和结论。提纲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导论写什么,怎么开头;结论怎么得出来,即怎么结尾;正论怎么展开,分几部分,如何接转。论文中标题序号一般是四级:一、的二、的……;(一)、的(二)……;1、的2……O;(1)、的(2)……以此类推。提纲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在导论、的正论、的结论中内容的总体安排顺序,即可以按照提出问题、的分析问题、的解决问题的顺序,也可以按解决问题的结论在先,然后再分析论证的顺序撰写。 (4)撰写初稿,精心修改,校对定稿。 根据提纲写成文章是一个创作过程,最好是一气呵成,不中断思路。如果不能一气呵成,至少应有一段时间集中写一部分,内容要有突破和创新。写好初稿要做精心修改后才能定稿,这有利于提高论文质量和写作能力。修改过程中主要注意:论点是否正确,是否有新意;作为论据的资料是否确凿有力,是否符合逻辑;结构是否合理,中心是否突出;校对文字要认真,如“有限公司”写成“优先公司”,不但看不懂,还要闹笑话。最后检查没问题了,再接要求的份数装订成册上交,并做好答辩的准备。 总的来说,一篇毕业论文必须做好:主题明确,结构严密,合乎逻辑,文字通顺;有提要,有参考书目,有注释。既要体现理论性,又要体现专业性的特点,不能以调查报告、的工作总结、的情况简报的汇集来代替毕业论文。 再不行,我替你写这个毕业论文。呵呵... 帮你做一点点事情没什么的~!

就写关于 遗产继承问题吧案例:工商局职工A家境贫穷,患有尿毒症,家中负担不起医药费,申请了单位的救济,单位向全国公职单位发起倡议,筹集3个月后筹齐40W捐款,但是在2个月的时候,A病情恶化,死亡。关于40W余款的继承问题。发生了争执。1患者A的妻子认为是她的,她是第一继承人,家中也确实需要这些钱2工商局说:这些善款是他们筹集的,但是患者A死亡,钱的目的无法达到就得归工商局所有。你就辩论这个吧利用你大学的知识

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论文

破解法院执行难之思考自1999年武汉惊爆全国首例判决书拍卖案起,全国各地相继有拍卖判决书的情况发生。为此,全国各级法院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执行积案的行动,然而“执行白条”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有效治理。笔者认为,一旦法律维护人民正当权益的功能失效,人们对法律产生信任危机,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如何解决好法院的执行难是当前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 一、祛除对执行难的误解,理性看待执行难 社会上存在这样一种观念:生效的法律裁决所确定的权利必须实现。如果这种权利不能通过执行得以实现,那就是在打法律白条。[1]其实这是一种对法院执行的歪曲,它实质上是把债权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法院。事实上,法院执行只是根据生效判决在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为债权人实现权利所提供的一种公力救济,而不是实现所有为执行依据说确认的债权的一剂灵丹妙药。[2] 二、对法院的执行难的原因,本文拟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一)司法公信力缺失——公众对法院裁决的认同感不足,导致产生执行难的连锁效应 1.我们知道,司法独立问题一直是我国法治进程的软肋。法院隶属于地方的体制,使法院成为政府的一个办事机构。因此,每当牵涉地方部门利益的重点企业成为法院的执行对象时,总会由政府出面打圆场,弄得法院进退两难,然后多是以一些原因而不了了之。而异地执行对法院执行人员来说更是困难重重: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挠,轻则采取不合作或者行政干预,重则有可能酿成煽动地方民众暴力抗法,把法院置于十分难堪的境地。我国法院的财政人事都依附于地方,法院部门经济利益和法官个人物质利益都无法与地方经济利益相分离,这种法院设置地方化的制度缺陷,使法院即使有心也无法在力量上与地方组织的干预相抗衡。[3] 2.这几年我们一直在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然而由于我国执行法律规范的欠缺,根本无法覆盖纷繁复杂的执行活动,导致现实中仍有大量轻程序随意执行现象存在,严重削弱了司法公信力。如此一来,司法的神圣性不免招致老百姓的质疑,法院执行遭到抵制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结果了。反观西方不少国家,其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却有颇多值得称道之处。在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中,尽管有诸多现象表明被告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由于警方侦查中多次违反法定程序,导致控方呈庭证据出现诸多破绽,最终让辛普森无罪开释。[4]可见程序正义在美国深入人心,也正由于如此,程序公正通常确保了即使是败诉一方当事人也会服从对他的不利判决。[5] (二)协助执行机制欠缺 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是目前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常见问题,而这些工作都是法院一家机关所无法解决的。有学者坦言,法院天生就不具备军队和政府那样程度的强制力;法律权力的真正不足之处不是它的物质技术差,而是它的组织技术落后,即它不具备政府权力得以向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延伸的组织技术。[6]由法院唱独角戏,仅仅依靠法院一家有限的人力物力经常达不到执行的效果。 (三)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我国虽已构建了一定规模的社会信用体系,[7]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没有强有力的指挥机关,各社会信用系统各自为政,信用信息分散,加之民众还远远没有养成重视个人信用的意识和习惯,[8]导致交易一方难以对交易的风险做出合理的评估,容易轻信熟人关系,等到权益受到侵害,再寻求司法的事后救济,这就给执行难的发生埋下隐患。三、解决途径 (一)法院机制改革 首先,增进司法独立。在中国,司法权相对于行政权处于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必须建立一套实现司法独立的机制。能否从国务院对一些部门的直属领导机制中受到启发,建立一套由最高院对各层级法院统一管理,在财政与人事上由最高院统一调度与任命的模式,使地方政府无法控制法院。 其次,规范法院执行程序。针对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律缺位的状况,我们现在急需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专项执行立法,以规范各地法院执行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制度。同时,还需要建立执行救济体系,赋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二)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要落实各监管部门职责,完善财产登记制度,推进房屋、车管、银行等部门的电子数据联网。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立法明确相关部门对债权人与法院的协助义务。只有疏通各部门相互链接的网络,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系统的资源共享的信用记录制度,使个人或者企业的诚信记录向全社会公开,才能实现低诚信者难以再次进入交易网络。 其次,只有加大不讲诚信的成本,挤压其生存空间,把失信行为个体之间的关系转化为其与全社会矛盾,让其感受到不讲诚信会产生的社会后果,才能迫使被执行对象的行为以诚信为首要考虑的要素。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执行难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属于由于被申请执行人逃匿或确实没有赔偿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家境困难,面临生存危机。对这样一群社会弱势群体,视其家庭情况对其提供社会救助十分必要。今年两会期间曾多次提到的涉诉特困群体救助机制——即宣威模式,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良方。宣威模式的特点在于它改变了过去法院单打独斗应付执行难的局面,将法院和社保制度对接,救助资金由政府支出和社会捐助构成,民政部门进行管理,法院负责实施救助人员申请的审核与上报。这是一种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救助机制,既缓解了法院执行难,又解决了最困难群体的生存权问题,值得在更大范围推广。 四、结语 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是一门系统化的社会工程,所以建立一种长效治理机制十分必要。自2001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开始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到2003年8月,已经起草了第四稿。法学界对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学者建议稿也陆续出台。希望伴随立法的出台,执行环境也能一天天好转,法院执行难有朝一日不再成为人们“聚焦”的话题

郭凌川,1970年出生,已经53岁了。

现任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商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行政审判庭负责人)。

199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0年4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4月,到大连海事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

2005年9月,任大连海事法院锦州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2017年6月,任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0年4月,任大连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

现任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商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行政审判庭负责人)。

郭凌川的个人荣誉。

郭凌川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审理多起海商、海事案件,并在《人民法院案例选》发表案例3篇,其他刊物杂志发表论文8篇。在各级报刊上共发表文章20余篇。

其中《对缠摆案件 发生现象的匿视》被交通部内参转载,并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统计分析论文一等奖

于同年获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选活动三等奖。

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有利于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对解决某一个时期最突出的问题提供普遍性的方法和指导或者对某一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理论的辨析,从而在理论上为司法实务找到可支撑的依据;另一方面为树立法院系统在公众面前的良好形象制造宣传舆论。但是法院调研毕竟不同于学院的学术论文的制造和政府的新闻宣传,他有着自己独特的总结宣传方式。笔者认为法院调研的开展最主要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第一、是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司法调研工作重点 应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的“三服务”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提升法院工作依法服务大局成效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在审判实践中切实利用好、开展好调研工作,要突出调研工作的实用性,形成以审判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审判的良好格局。其次是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坚持“司法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这一工作理念,把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作为司法调研工作的着力点,深入研究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在司法调研工作中,应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注重总结典型经验。第三是要坚持把司法调研工作作为谋划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由于调研工作所针对的问题具有典型性和并且是针对本单位的实施情况,因此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在作出重要决定、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下发重要文件前,都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周密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第二、要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作用 司法统计以最真实的数据反映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第一手的资料,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更好的说明问题,并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一是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丰富统计数据资源,增强对第一手资料的占有能力。司法统计分析的最大特点在于用数据说明问题,分析原因,因此要讲司法统计工作和调研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避免资源的浪费。二是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充分发挥各方合力优势。一方面要针对调研人员拥有较深法律理论功底、业务庭法官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统计人员掌握大量案件数据和统计方法的特点,着力通过有效组织协调,使这三部分人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从而不断提升司法统计分析的质量;另一方面是以服务实践为目标,有效实现成果多元转化。始终将司法统计分析的成果转化作为检验和评价司法统计分析成效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将“决策之前,统计先行”予以制度化、常规化,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对法院管理和决策的参考作用;另一方面,着力丰富成果转化的形式,拓宽转化的途径和渠道,做到“人尽其才,文尽其用”。 第三、抓制度抓机制实现调研工作科学规范化 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实现法院调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调研机制:一是调研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应当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这样可以清晰的认识到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和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二是调研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要注重发挥研究室作为专职调研机构对全院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引领作用,形成研究室牵头、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他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新格局。三是调研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出台一系列鼓励调研的政策,在人、财、物等方面对调研工作适当倾斜,把调研工作同干警的考核、奖励、职务晋升等切身利益挂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责任到庭与责任到人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五是调研成果转化及利用机制。建立调研成果评价制度和效率快、层次高的调研成果转化机制,依据调研成果的表现形式和成果转化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规范调研成果转化的方式、程序。 第四、坚持调审合一强化服务审判的职能 审判与调研并重,是我院历任领导班子的共识和一贯作风,始终强调让调研为审判工作提供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法院改革提供思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一个统筹”,落实“四项覆盖”。“一个统筹”——统筹调研和审判工作。深刻认识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之间的和谐互动和共生。一方面,围绕审判中心找准调研的切入点,从司法审判反映的难点切入,从法律适用的困惑点切入,从统计数据的异常点切入,使调研工作更多地贴近审判实践,更多地贴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多地贴近基层,服务于审判的需要。另一方面,审判工作为调研提供源头活水,使调研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调研工作本身就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统筹审判与调研,是司法审判活动的特有规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四项覆盖”即实现调研对个案审理、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审判延伸的全覆盖。一是调研覆盖个案审理。可以确保法官在遇到法律难题时,及时根据轻重缓急予以启动,为案件正确裁判提供智力保障,尤其有助于把好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质量关。二是调研覆盖审判管理。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是我院进行审判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在调研基础上,我院改进信息反馈方式,将该体系细化、落实到每位承办法官,定期在全院组织召开案件质量效率讲评会,并增加反映审判效果的若干指标,使这一体系真正成为审判工作的“风向标”和“晴雨表”。通过调研,我院进一步完善司法统计台账,实行统计周报、审判工作情况月通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变滞后、静态的司法统计工作为主动、前置的管理手段。三是调研覆盖审判指导。针对案件审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订执法规范性意见,统一执法尺度,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逐步探索符合中级法院审级的案例指导制度,力求“同案同判”。制订案件审判、执行各流程环节的规范指引,确保“阳光审判”。四是调研覆盖审判延伸。将调研的触角延伸至裁判之外,通过拓展多种调研载体和平台,全面展示我院法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法院学术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新颖并好写的毕业论文题目:1、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2、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3、论行政事实行为4、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5、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6、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7、“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8、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9、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10、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11、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12、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13、人体器官犯罪研究14、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15、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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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浙江师范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征题表 学院: 行知学院 专业: 法学 题目来源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序 号 题目名称 生 产/ 题目类 科研/教 社 实验室 其 新 改进 老 基础理 应用性 综合性 其 别 研项目 会 建设 它 题目 题 题目 论研究 研究 研究 它 实 际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科研 科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污染问题研究 提单批注及其法律责任 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船舶留置权法律问题探讨 论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归属问题 “不知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研究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研究 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若干问题思 考 建立和完善我国船舶油污立法的若干问题思考 我国海事仲裁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 定期租船合同下的提单签发问题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我国海商法下托运人法律制度的研究 保函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功能的再认识 宪政人权之当代演进 宪法司法化研究 宪法适用性研究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研究 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 试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 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 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 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新闻自由的界限 言论自由与新闻立法 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西方宪政思想对中国宪法发展的影响 论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冲突与重构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我国宪政实践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国家元首的立法权 试论在我国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 法官独立初探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立法权的特点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宪法模式选择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因素 单位犯罪问题探讨 浅论我国废除死刑制度的路径选择 论罚金刑易科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刑罚执行中社区矫正制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受贿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 环境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刑罚轻缓化 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从许霆案看期待可能性理论 论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检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性贿赂入罪之探析 雇佣犯罪基本问题探讨 论死刑的替代性措施 论资格刑的完善 老年人刑事责任问题探讨 教唆犯若干问题探讨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析 论激情犯罪 过度维权的刑法研究 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人身危险性研究 论被害人承诺 论间接正犯 共谋共同正犯研究 论不能犯 不作为犯研究 论违法性认识 刑法解释的方法 共犯人分类研究 责任事故犯罪研究 监督管理过失犯罪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论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刑罚目的研究 论刑法谦抑主义与犯罪圈扩大 盗窃罪的司法认定 我国刑罚结构研究 论受贿罪的对象 恶意取款行为之探析 独身女性生育权法律问题研究 尸体权益的法律问题 网络婚姻的法律思考 “限购令”下的法律问题透析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网上虚拟财产若干问题 浅析不真正连带债务 浅析民法优先权制度 医疗损害纠纷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 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制度探析 试析旅游合同若干法律问题 用益物权视野下宅基地法律问题探讨 论公众人物人格权的法律问题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行使模式研 究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亲属间的侵权责任制度 我国离婚案件中房屋分割的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我国的国情有无必然的联 系? 对法的强制性与公民的守法自觉性相统一的认 识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秩序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自由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平等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人权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正义内容的理 解 论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对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的认识 人身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 分析法律权利的限度及其合理性 分析法律行为的内在要求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责任法定原则与免责的联系 如何认定司法解释? 认识“人治”与“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中国传统中的××法律思想对当今法治社会的 影响 从“法制”到“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如何认识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新闻媒体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冲突与解决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金融危机与证券监管体制改革 库藏股制度研究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监管制度研究 论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及权力制衡 论我国上司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论股东权利的诉讼保障 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及其法律规制 上司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监管研究 股份回购制度研究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保护 公司司法强制解散探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上市公司收购反垄断制度研究 论税法的公平价值 经济法的经济和谐价值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与国家主权关系研 究 析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完善 我国经济垄断的规制 银行在我国宏观调控中作用研究 经济法在稳定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运用法律手段防止我国证券市场的大起 大落 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城市失地农民的法律保护 网络法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地役权制度研究 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 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与协调 贿赂案件中的证据问题研究 司法鉴定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离婚公告制度存在漏洞研究 论租赁合同的顺延履行问题 论财产保全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论创作自由与名誉、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论文 论股权质押中质押人权益的保护 论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的规定冲突及立 法完善 论文 论文 说明: 题目类别”栏填“论文 论文”或“设计 设计”; 2.“题目情况 题目情况”、“题目性质 题目性质”在相应栏内打“√”表示; 说明:1.“题目类别 题目类别 论文 设计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 3.“题目来源 前两项请写选项 后两项打“√”表示。 题目来源”前 选项,后 题目来源 选项 √ 2011 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2011 年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以下有些为选题方向,不能作为确定的论文题目,例如,如果选题方向是《论 反垄断法》 ,那么你切不可就真的把论文题目拟成《论反垄断法》 ,你应该拟成《论 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要是拟成 , 《论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从国家 质检总局成被告说起》那样就更好一些。有些则可以直接用作论文的题目,如试论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所以毕业生在具体选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对学 生自拟毕业论文题目的,只要符合法学专业的要求是可以的,但我们鼓励选题应当 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结合 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一,宪法,行政法学类 宪法: 1.论宪法的社会调整功能 2.西方宪法分类学说述评 3.论宪法监督制度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4.论宪法作用的局限性 5.旧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 6.美国,英国宪法特点比较研究 7.54 宪法研究 8.论 1982 宪法的修改历程及其功能,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 9.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地位 10.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力划分 11.论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12.中西权利观念比较研究 13.论选民与代表的权利义务关系 14.论人权概念的历史演变 15.论公民概念的变迁 16.法对妇女权利的保障 17.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18.论表达自由的宪政意义 19.中国宪政体制下的司法独立 20.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制度 21.从立法法规定看中国宪法的权威性 22.论宪法意识 23.代表机关代表资格限制比较 25.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宪法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26.论宪法司法化 27.论宪法至上与依法治国 28.论宪法司法化的出现及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29.论宪法惯例 30.论宪法解释 31.论宪法变迁 32.论宪法的修改 33.人民主权原则探析 34.民主集中制与三权分立机制比较研究 35.论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制 36.论我国宪法规范的特点 37.论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38.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9.单一制,联邦制比较研究 40.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平等权保障研究 41.新形势下公民选举权保障研究 42.农地征用补偿与公共利益 43.基层政权建设的宪法保障 44.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45.村民自治中的宪法问题研究 46.当代中国宪政语境下的司法独立 47.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48.论迁徙自由 49.论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权的法律规制 50.论直接选举 51.论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52.论我国紧急状态立法 53.结社自由的宪政意义 54.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的宪政意义 55.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56.论我国城镇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57.论我国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机制 58.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 59.三权分立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60.集权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61.公民政治参与的效果问题研究(公民与国家的互动模式研究) 行政法: 1.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探析 2.宪法解释问题研究 3.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 4.论宪法的经济功能 5.选举制度改革探析 6.论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7.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逻辑分析和道德解读 8.行政立法中的听政制度分析 9.行政补偿的宪政基础 10.行政程序的功能解析 11.行政不成文法法源探微 12.调节在行政诉讼中的生存可能与制度建构 13.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质疑 14.论行政强制权的设定 15.论行政许可的性质 16.论授益行政行为的撤消 17.论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 18.论比例原则及其适用 19.论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 20.浅论行政知情权 21.论行政公开原则的法律实现 22.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二,法理,法史类 法理: 1.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浅论 2.试论和谐社会下社会边缘人群的权利保障 3.法律与情理关系的辩证思考 4.中国"法治"思想的历史观察与思考 5.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的保障 6.浅谈传媒与法制的关系 7.论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8.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 9."礼与法"的思考 10.见义勇为中经济补偿问题研究 11.论法律漏洞 12.垃圾短信的违法性分析 13.浅议被拆迁人权益保护问题 14.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司法保障研究 15.从许霆案看中国的法治 16.浅议自由视野中法律的品质 17.也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困境 18.试论"潜规则" 19.论法,理,情的关系 20.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问题探析 21.论网络环境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影响 22.法律职业现状与法学教育略论 23.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 24.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25.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26.论违宪审查制度 27.地方人大制度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8.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 29.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 30.新闻自由的法治价值 31.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 中国法制史: 1.论清末预备立宪 2.浅论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3.试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论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 5.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6.中国古代官僚特权制度研究 7.中国古代惩治腐败的制度研究 8.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9.略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之异同 10.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史上的历史地位 11.试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 12.试论元朝法律对唐宋法律的反动 13.论清朝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 14.论北洋政府时期法制中的封建性 15.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16.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制及其社会影响 17.从《水浒传》看宋朝的刑法制度 18.清末修律初探 19.试论宋朝民商法的发展与意义 20.秦朝法律制度的历史意义探析 21.论马锡五审判方式 22.论汉朝的春秋决狱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影响 23.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 24.试论中国古代工商经济法制的主要特征 25.宋明两代土地所有权制度初探 26.试论《开皇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 27.唐代治吏的法制建设 28.试论汉朝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 29.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30.试比较新民主主义法制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主要区别 外国法制史: 1.罗马法人格制度探析 2.论罗马法上的合同形式 3.浅析英美合同法中的对价理论 4.论教会法对现代婚姻制度的影响 5.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之比较研究 6.论神明裁判 7.浅议定书德国民法典对中国民法的影响 三,民商法,经济法类民法学: 1.论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2.试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3.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及其法理分析 4.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5.浅析根本违约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6.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法学思考 7.关于医疗行为举证责任问题的法律思考 8.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现状与法理分析 9.论私力救济及其行使 10.雇主民事责任浅析 11.发送黄色短信行为的性质及责任 12.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13.关于航班延误的法律分析 14.论在校大学生的结婚权 15.试论保险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 16.试析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17.著作权法传统边缘的创新:数据库特别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8.论"最低消费"条款的法律效力 19.试析合同制度中的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的适用 20.试论有限合伙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必要 21.电信服务合同规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22.小额诉讼程序设立的基本构想 23.浅谈利用未成年人行乞的性质及法律责任 24.商品房预售交易之法律性质探讨 25.试论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26.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26.论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挂名车主民事责任 27.论出租汽车的拒载权 28.论公交公司的安全注意义务 29.论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 30.论宾馆的安全注意义务 31.试析违约责任中可预见原则 32.试析我国入世后软件保护的"合理水准" 33.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冲突与协调 34.论共同危险行为 35.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36.产品责任有关问题之比较 37.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与对策 38.浅谈雇主责任 39.合同监督人探析 40.试论破裂主义离婚制度的完善 41.论离婚诉讼中的经济帮助制度 42.浅谈离婚诉讼中探望权有关问题 43.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 44.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45.配偶权研究 46.离婚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47.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 48.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 49.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50.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 51.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 52.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 53.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 54.生育权的法律定位 55.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56.同居关系问题研究 57.同性"婚姻"研究 58.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59.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 60.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 61.论离婚损害赔偿 62.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 63.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 64.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 65.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 66.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 67.再婚问题研究 68.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 69.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 70.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 71.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 72."假唱"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7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74."****事件"的法社会学思考 75.论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76.婚姻家庭法的弱者保护功能 77.婚约法律问题探讨 78.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79.父母离婚后的亲子关系研究 80.亲权制度研究 81.对"80 后"离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82.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83.协议离婚探析 84.论离婚扶养制度 85.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 86.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87.婚姻家庭法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88.老人权益保障研究 89.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90.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 91.完善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制度 92.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 93.第三者法律责任探究 94.论遗产种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95.胎儿法律地位研究 96.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 97.论知识产权的继承 知识产权法: 1.试论知识产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2.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 3.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4.著作权,专利权,商标的客体之比较分析 5.网络环境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6.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保护 7.论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8.广告用语的法律保护 9.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10.私权保护的削弱还是加强 ――网络版权保护思考 11.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12.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13.网络服务商著作权责任研究 14.论专利制度的作用 15.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6.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17.论域名的法律保护 18.域名抢注的法律对策 19.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20.论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与联系 21.论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22.论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 23.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4.服务商标法律制度研究 25.论商标与著作权的冲突 债权法: 1.浅议第三人侵害债权 2.债的保全之优先受偿性研究 3.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 4.债的清偿抵充法律问题研究 5.债权让与制度探析 6.浅析高空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 7.网络侵权形式及对策研究 8.网络链接侵权问题探析 9.共同危险行为疑难问题探析 10.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11.浅议不当得利的财产返还范围 12.自然债务若干问题探讨 13.请求权竞合法律问题探析 14.浅议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15.共同侵权法律问题新探 合同法: 1.论电子合同主体的缔约能力 2.浅析合同的附随义务 3.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4.电子合同订立法律问题探讨 5.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6.拆封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7.论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8.浅析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9.论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10.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研究 11.浅析情事变更原则 12.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问题探析 13.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 14.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物权法: 1.论大陆地区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2.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问题研究 3.浅谈物业管理中弱者权益保护 4.商品房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使用纠纷问题浅析 5.市场经济中充分行使国家所有权 的法律制度设计 6.论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7.论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8.论中国大陆地区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的完善 9.论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0.论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 11.论物业公司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管理 12.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区分所有权 13.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社员权 14.论物上请求权 15.居住权制度初探 16.采矿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17.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 18.浅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19.论权利质权的客体 20.论整体财产的抵押 21.论最高额质押 22.论权利质押的新发展 23.论优先权担保 24.论转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1.劳动争议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3.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4.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5.医疗保险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建议 商法: 1.论民商合一立法体制 2.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 3.商法的维护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4.财团法人制度研究 5.保险法的诚信原则 6.有限合伙评析 7.商事登记立法研究 8.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9.一人公司的法律控制 10.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维护机制 11.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 12.我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与责任制度的完善 13.股票评论人的法律责任研究 14.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15.论股东知情权 16.浅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 17.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 18.论保险合同中的"不利解释"原则 19.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辨析 20.论社会中介组织在商法中的地位 21.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22.非营利组织董事的义务研究 23.公益募捐法律规制研究 24.票据抗辩研究 25.票据的无因性 26.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27.自动取款机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28.论共同海损 29.社会变革环境下的社会法 30.社会救助立法问题研究 四,刑法,诉讼法类 刑法: 1.许霆案件引发的刑法学思考 2.论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或司法)体现 3.情节犯若干问题研究 4.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5.刑法溯及力问题探讨 6.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7.普通累犯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8.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9.论定罪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10.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 11.我国管制刑制度研究 12.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13.论非法拘禁罪 14.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 15.罚金刑制度研究 16.论窝藏包庇罪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29届全国法院学术论文

民诉法第257条对应的民法典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五十九条:“当事人有关案件的提起、调解、审理、决定、处置有纠纷的事实及其证据的认定,应当遵循优先原则”。

在法院工作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获奖是获国家级奖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公布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比赛,是具有权威验证的赛事。含金量很高。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诉法257条对应的民法典足是:第二百五十七条: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其诉讼。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其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其他书面决定。 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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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论文题目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人治与法治辨析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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