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点:据《2019网红电商生态发展白皮书》,传统电商的购买转化率仅为0.37%,社交电商为6%~10%,而顶级网红电商能达到20%。网经社电子商务中心主任曹磊向记者表示,相比于传统的电视购物节目,互动性更强、场景更加多元化是直播模式吸引电商的重要砝码。
2、弊端:直播带货并不是万能药,因为平台的属性各不相同,主播的变现能力也难以保证。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淘宝直播最大的带货品类是服装,其次是美妆,再次是母婴、美食、珠宝等;快手直播的热门品类主要是低毛利率、去库存商品;抖音平台的热门品类主要是美妆。
国金证券分析师裴培表示,每个平台的核心用户的诉求不一样,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带货的。比如,长视频平台搞带货就纯属无厘头,纯粹的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平台也不适合过分地搞带货。
扩展资料:
“直播+电商”的模式:
商家对直播高度重视无可厚非,但要降低对直播带货的期望值,并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直播形式,同时还要确保品质关;
对于消费者来说,不要盲目相信网红的带货,因为对方不具备审核能力,也无法保障品质,而是要到有保障的大品牌中去选购;对于主播或想进入这一行业的人来说,要注重产品的品质,注重宣传的度。另外不要将其视为可以一夜暴富的职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红直播带货逐渐回归理性: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直播
我们拨开当下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繁荣现象的面纱,进入到内部看这个焦点的背后有些啥。从今天一位朋友说起,他告诉我有位传统影视行业的大人物在帮助企业打造个人网红,我大吃一惊。说国内现在很多大企业都在打造自己的旗下网红,一个企业能够造个七八个网红,这样网络影响力就大了,带货能力就很厉害了。乖乖,各位你们发现没有,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套用网络概念来割韭菜的行为啊!这位老兄说的运作方式就是咱们新媒体的矩阵运作方式,这个不新鲜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文章里,专门讲详细剖析了新媒体矩阵最新态势。)关键是让企业来花钱培养个人网红,这是本末倒置啊!风险极大啊!我在之前的文章简单提到过这方面的内容,未来网红发展趋势是2-3年后个人网红将消失,网红生存下来必须依附于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从现在开始可以收纳或培养出自己的网红来抢占直播带货的人力资源。我说的是企业收编及自己培养,网红是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独立存在哦!虽同为打造网红,那么发力点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看一下当下,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行动了。招聘专职主播为企业所用的价码是越抬越高,这也不得不说其实这就对那些独立的个人网红主播是一种诱惑。一边是逐步走向高薪的诱惑,一边是举步维艰的个人奋斗。主播带货在2020年的网络行业凸显风头,很多传统行业加入进来从而使网络新媒体行业从量变到了质变。凸显在是新媒体的直播领域的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个体门店商户,直播带货仿佛一夜间成为企业的救命稻草。热度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企业都适合直播带货吗?非也,(我之前是对此有分析,翻前文)适合直播带货这部分企业我们如何来带货呢?不要被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直播经纪公司,某某网红机构割韭菜呢?当然知己知彼方可在这直播带货浪潮中取胜而出。知己当先。如果你的企业适合做直播带货,一定是要建立企业的新媒体直播团队来运作的。建立团队其实不难,只需要招聘或分配现有人员进入角色即可。人有了,就回到我们开篇提到的那个故事里所涉及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培养个人网红还是企业网红。就会涉及到使用个人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还是需用企业的账号进行直播的问题。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表面上只是个账号归属权,其实是涉及到网络建立影响力从哪个点出发和未来网络资源的归属权的问题。我是极力提倡企业一定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自媒体账号,虽然很多平台对企业号的数量有所限制,不是有利于企业初期的时候打造矩阵的方式,但是我们可以采用变通吗,我们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权归企业吗,这样不是就问题解决了吗。如果这都不知道怎么做的人只有私聊笔者。自媒体号的打造过程企业号和个人号的出发圆点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网红号的建立和内容是建立在个体人物的基础上的,粉丝也是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基础上。而企业号是以企业为核心建立起自媒体号,内容的会围绕企业来进行建立。企业网红的元素会涵盖人、物及企业。归纳过来我们企业推出的网红是三要素的组合:人+产品+企业。再把我们的眼光放长远一些,直播带货本质也就是电商的一个分支。我们可以叫做直播电商,直播是形式,核心依然是电商。因此直播带货是要以平台电商为基根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基根直播电商才有了长期发展和稳固的可能性。既然长期发展必定会抛弃外挂的泡沫回归本性。当我们正视直播带货后,准确定义为新媒体电商的一个渠道。我们再把眼光放到渠道上来从头梳理,会发现直播带货所形成的销售渠道的环节中,会涉及到自媒体账号开发及管理,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手段,平台电商解决交易的问题。直播带货要做好,并非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一个主播吆喝卖货这么简单了。企业要真正把直播电商做起来,也并非难事,只需迈出第一步建立团队,并找到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企业打通整个流程,逐步走下去即可。
直播电商现在前景是很好呀,有很多很多的厂家都是需要电商去进行销售的。 它的利弊呢主要就体现在直播呢,是更加直观更加真实,能够让消费者直接的看到商品。 Be处呢就是说直播通常是产品。
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电商+直播火热的背后是用户需求升级的结果也是电商平台发展的选择。从用户角度出发,随着网络直播用户的增多,通过直播了解产品,取更多的资讯的度习惯正在形成,「直播」卖货顺应了用户使用习惯。另一方面,通过直播用户可更直观地了解商品,相比传统电商平台以文字、图像为主的产品描述,直播则更生动,更容易刺激用户产生消费。此外,伴随即时消费需求的增长,用户已经不满于等待,更趋向于问及时享受,此时,及时购买也显得越来答越重要。而直播电商则满足了用户及时购买的需求,边看边买,将购物的决策时间缩短。对电商来说,直播缓解了平台流量枯竭的问题,在流量越来越贵的当下,直播似乎打开了流量的新方式,对平台来说无疑是有益的。此外,在私域流量盛行的当下,权随着越来越多的明星成为主播带货,粉丝经济更应用在了直播电商领域,网红 KOL 的出现,也培养出一批忠诚于直播电商的用户。
本期关键词是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本期分别从新闻传播、旅游、经济、教育、法律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电子商务”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1 | 【 行政学 】 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 摘要: 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规模的电子商务活动和不断涌现的新市场行为方式,对已有的市场秩序、监管方式和监管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已有的市场监管理论,如防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第三方监管论,面对这些新挑战、新问题与新形势,存在解释力不足、关注监管机构职能但忽略监管效果、多部门监管协同标准难以拟定等局限。本文提出用公共价值失灵理论替代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作为新时期监管的指导思想,认为监管的分析基础不能只停留是在政府、企业还是社会组织等监管主体谁更有效的主体角色讨论上,而是要突破主体边界,以防患公共价值失灵为所有主体的共同价值基础,用共同的理念、标准、承诺和职责为行为准则,在共同的法律基础上,协调新时代的协同监管工作,培养具有公益精神的市场守夜人;发挥好智慧监管、平台监管的作用;秉持包容审慎、平等开放、共享共治的原则和方法,做好新时代的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1]蓝志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J].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中国行政管理. 2021,(06):37-43| 2 | 【 图书情报学 】 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 摘要: 【目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网络信息生态理论的研究起源和进展进行归纳和梳理,厘清国内外网络信息生态领域的研究脉络的基础上,为促进我国网络信息生态的更好发展献计献策。【方法/过程】文章以CNKI和Web of Science为核心文库,借助Citespace软件对网络信息生态的关键词Timeline相关学者、研究热点等几大方面绘制了可视化的知识图谱,揭示了该领域现有的研究分布和研究态势,并对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结果/结论】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在未来的研究中将更关注价值是如何流动、创造以及博弈等问题。该主题下相关文献数量较少,因此综述涵盖的主题范围较大。 [2]张海涛等.吉林大学管理学院[J].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情报科学. 2019,37(08):170-176| 3 | 【法律】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3]刘雅婷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J].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 2021,(05):68-82| 4 | 【教育学】 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 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 为例 摘要: 近年,高等学校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相应产业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材开发滞后于产业发展。文章分析了开发新兴专业教材的迫切性,以及普通教材开发模式的不足,阐述了以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必要性,并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介绍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实践,对以该模式开发教材的经验和效果进行总结。 [4]袁勤勇.清华大学出版社[J].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出版广角. 2021,(09):49-51| 5 | 【经济】 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 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不同渠道权力情境下,对O2O网络营销间接、直接以及双渠道基本需求和利润成本进行分析研究,并构建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型,对企业网络营销渠道带来的渠道冲突进行探讨。本模型主要对间接销售渠道、O2O网络直销、双重渠道进行研究,在各渠道上,通过对中间商及生产商利润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到电子商务O2O下网络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的渠道合作模型以及合作方案。本研究对于整个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模式渠道的销售效率和销售状态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王丹鹤.三亚学院[J].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商业经济研究. 2021,(18):85-88| 6 | 【新闻教育】 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 ——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 摘要: 直播带货是在互联网时代快速崛起的新兴电子商务业态,同时也是粉丝经济的表现形式之一,已有文献缺乏从地理学视角对粉丝经济开展研究。论文基于网络空间理论,以抖音带货主播为例,结合电子商务的影响因素及城市舒适性理论构建了影响中国带货主播空间分布的指标体系,运用区位熵、莫兰指数、冷热点分析方法,对中国带货主播的空间集聚特征进行了可视化分析,通过空间回归模型探析了影响带货主播的地理因子。研究表明:(1)带货主播在空间上呈现显著的集聚现象,且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广州、杭州最为突出;(2)以直播带货为例的粉丝经济正在重塑中国原有的城市等级体系,具有娱乐传媒、电商、旅游特色的城市(如长沙、金华、丽江),对带货主播有很强的吸引力,甚至超过部分一线城市;(3)通过空间回归分析发现,电商创业环境、文化旅游对粉丝经济生产者的空间分布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生活便利性与自然环境也具有重要影响;相比而言,人力资本影响较小,专利数量甚至对带货主播具有较明显的挤出效应,说明直播带货具有很强的草根性。研究为揭示粉丝经济的空间过程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了详实的实证案例,为地方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6]彭珏.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J].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地理科学进展. 2021,40(07):1098-1112| 7 | 【经济】 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 摘要: 本文对我国乡村旅游产业和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剖析了电子商务对乡村旅游产业的赋能效果,厘清了现阶段制约我国乡村电商旅游发展的因素,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乡村电商旅游产业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政策建议,即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提供充足的交通、通信及人才支持,加快乡村旅游产业链与乡村电商的深入融合发展。 [7]王立明等.新疆财经大学旅游学院[J].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商业经济研究. 2021,(17):128-131| 8 | 【旅游】 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文化和旅游进入深度融合发展阶段,作为支持旅游发展的重要工具,旅游电商平台也要融入文化元素,转型升级成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以江西为例,深入分析当前江西各类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现状,发现存在文化印象不够深刻、文旅产品尚待丰富、文化挖掘程度不一的问题,提出各平台应分工协作,并通过增设互动体验以加深文化印象、对接用户以助力打造文旅产品、实行人才共享以推进平衡发展的文化融入路径,以促进江西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并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8]吴子珺.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J].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企业经济. 2020,39(10):105-110
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我们拨开当下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繁荣现象的面纱,进入到内部看这个焦点的背后有些啥。从今天一位朋友说起,他告诉我有位传统影视行业的大人物在帮助企业打造个人网红,我大吃一惊。说国内现在很多大企业都在打造自己的旗下网红,一个企业能够造个七八个网红,这样网络影响力就大了,带货能力就很厉害了。乖乖,各位你们发现没有,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套用网络概念来割韭菜的行为啊!这位老兄说的运作方式就是咱们新媒体的矩阵运作方式,这个不新鲜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文章里,专门讲详细剖析了新媒体矩阵最新态势。)关键是让企业来花钱培养个人网红,这是本末倒置啊!风险极大啊!我在之前的文章简单提到过这方面的内容,未来网红发展趋势是2-3年后个人网红将消失,网红生存下来必须依附于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从现在开始可以收纳或培养出自己的网红来抢占直播带货的人力资源。我说的是企业收编及自己培养,网红是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独立存在哦!虽同为打造网红,那么发力点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看一下当下,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行动了。招聘专职主播为企业所用的价码是越抬越高,这也不得不说其实这就对那些独立的个人网红主播是一种诱惑。一边是逐步走向高薪的诱惑,一边是举步维艰的个人奋斗。主播带货在2020年的网络行业凸显风头,很多传统行业加入进来从而使网络新媒体行业从量变到了质变。凸显在是新媒体的直播领域的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个体门店商户,直播带货仿佛一夜间成为企业的救命稻草。热度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企业都适合直播带货吗?非也,(我之前是对此有分析,翻前文)适合直播带货这部分企业我们如何来带货呢?不要被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直播经纪公司,某某网红机构割韭菜呢?当然知己知彼方可在这直播带货浪潮中取胜而出。知己当先。如果你的企业适合做直播带货,一定是要建立企业的新媒体直播团队来运作的。建立团队其实不难,只需要招聘或分配现有人员进入角色即可。人有了,就回到我们开篇提到的那个故事里所涉及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培养个人网红还是企业网红。就会涉及到使用个人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还是需用企业的账号进行直播的问题。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表面上只是个账号归属权,其实是涉及到网络建立影响力从哪个点出发和未来网络资源的归属权的问题。我是极力提倡企业一定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自媒体账号,虽然很多平台对企业号的数量有所限制,不是有利于企业初期的时候打造矩阵的方式,但是我们可以采用变通吗,我们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权归企业吗,这样不是就问题解决了吗。如果这都不知道怎么做的人只有私聊笔者。自媒体号的打造过程企业号和个人号的出发圆点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网红号的建立和内容是建立在个体人物的基础上的,粉丝也是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基础上。而企业号是以企业为核心建立起自媒体号,内容的会围绕企业来进行建立。企业网红的元素会涵盖人、物及企业。归纳过来我们企业推出的网红是三要素的组合:人+产品+企业。再把我们的眼光放长远一些,直播带货本质也就是电商的一个分支。我们可以叫做直播电商,直播是形式,核心依然是电商。因此直播带货是要以平台电商为基根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基根直播电商才有了长期发展和稳固的可能性。既然长期发展必定会抛弃外挂的泡沫回归本性。当我们正视直播带货后,准确定义为新媒体电商的一个渠道。我们再把眼光放到渠道上来从头梳理,会发现直播带货所形成的销售渠道的环节中,会涉及到自媒体账号开发及管理,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手段,平台电商解决交易的问题。直播带货要做好,并非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一个主播吆喝卖货这么简单了。企业要真正把直播电商做起来,也并非难事,只需迈出第一步建立团队,并找到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企业打通整个流程,逐步走下去即可。
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本期关键词是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本期分别从新闻传播、旅游、经济、教育、法律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电子商务”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1 | 【 行政学 】 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 摘要: 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规模的电子商务活动和不断涌现的新市场行为方式,对已有的市场秩序、监管方式和监管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已有的市场监管理论,如防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第三方监管论,面对这些新挑战、新问题与新形势,存在解释力不足、关注监管机构职能但忽略监管效果、多部门监管协同标准难以拟定等局限。本文提出用公共价值失灵理论替代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作为新时期监管的指导思想,认为监管的分析基础不能只停留是在政府、企业还是社会组织等监管主体谁更有效的主体角色讨论上,而是要突破主体边界,以防患公共价值失灵为所有主体的共同价值基础,用共同的理念、标准、承诺和职责为行为准则,在共同的法律基础上,协调新时代的协同监管工作,培养具有公益精神的市场守夜人;发挥好智慧监管、平台监管的作用;秉持包容审慎、平等开放、共享共治的原则和方法,做好新时代的电子商务监管工作。 [1]蓝志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J].电商时代的协同监管理论之探,中国行政管理. 2021,(06):37-43| 2 | 【 图书情报学 】 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 摘要: 【目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网络信息生态理论的研究起源和进展进行归纳和梳理,厘清国内外网络信息生态领域的研究脉络的基础上,为促进我国网络信息生态的更好发展献计献策。【方法/过程】文章以CNKI和Web of Science为核心文库,借助Citespace软件对网络信息生态的关键词Timeline相关学者、研究热点等几大方面绘制了可视化的知识图谱,揭示了该领域现有的研究分布和研究态势,并对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结果/结论】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在未来的研究中将更关注价值是如何流动、创造以及博弈等问题。该主题下相关文献数量较少,因此综述涵盖的主题范围较大。 [2]张海涛等.吉林大学管理学院[J].商务网络信息生态链价值的研究展望,情报科学. 2019,37(08):170-176| 3 | 【法律】 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 [3]刘雅婷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J].直播电商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 2021,(05):68-82| 4 | 【教育学】 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 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 为例 摘要: 近年,高等学校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相应产业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材开发滞后于产业发展。文章分析了开发新兴专业教材的迫切性,以及普通教材开发模式的不足,阐述了以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必要性,并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介绍产学结合模式开发面向新兴专业教材的实践,对以该模式开发教材的经验和效果进行总结。 [4]袁勤勇.清华大学出版社[J].产学结合开发面向新兴专业的教材——以“新一代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实践与创新系列规划教材”为例,出版广角. 2021,(09):49-51| 5 | 【经济】 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 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在不同渠道权力情境下,对O2O网络营销间接、直接以及双渠道基本需求和利润成本进行分析研究,并构建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型,对企业网络营销渠道带来的渠道冲突进行探讨。本模型主要对间接销售渠道、O2O网络直销、双重渠道进行研究,在各渠道上,通过对中间商及生产商利润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到电子商务O2O下网络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的渠道合作模型以及合作方案。本研究对于整个电子商务下O2O网络营销模式渠道的销售效率和销售状态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王丹鹤.三亚学院[J].电子商务时代O2O多元网络营销冲突与合作模式构建,商业经济研究. 2021,(18):85-88| 6 | 【新闻教育】 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 ——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 摘要: 直播带货是在互联网时代快速崛起的新兴电子商务业态,同时也是粉丝经济的表现形式之一,已有文献缺乏从地理学视角对粉丝经济开展研究。论文基于网络空间理论,以抖音带货主播为例,结合电子商务的影响因素及城市舒适性理论构建了影响中国带货主播空间分布的指标体系,运用区位熵、莫兰指数、冷热点分析方法,对中国带货主播的空间集聚特征进行了可视化分析,通过空间回归模型探析了影响带货主播的地理因子。研究表明:(1)带货主播在空间上呈现显著的集聚现象,且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广州、杭州最为突出;(2)以直播带货为例的粉丝经济正在重塑中国原有的城市等级体系,具有娱乐传媒、电商、旅游特色的城市(如长沙、金华、丽江),对带货主播有很强的吸引力,甚至超过部分一线城市;(3)通过空间回归分析发现,电商创业环境、文化旅游对粉丝经济生产者的空间分布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生活便利性与自然环境也具有重要影响;相比而言,人力资本影响较小,专利数量甚至对带货主播具有较明显的挤出效应,说明直播带货具有很强的草根性。研究为揭示粉丝经济的空间过程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了详实的实证案例,为地方政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6]彭珏.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J].电商粉丝经济的地理格局及其影响因子探析——以抖音直播带货主播为例,地理科学进展. 2021,40(07):1098-1112| 7 | 【经济】 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 摘要: 本文对我国乡村旅游产业和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剖析了电子商务对乡村旅游产业的赋能效果,厘清了现阶段制约我国乡村电商旅游发展的因素,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乡村电商旅游产业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可参考的政策建议,即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提供充足的交通、通信及人才支持,加快乡村旅游产业链与乡村电商的深入融合发展。 [7]王立明等.新疆财经大学旅游学院[J].乡村旅游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现状与优化路径,商业经济研究. 2021,(17):128-131| 8 | 【旅游】 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文化和旅游进入深度融合发展阶段,作为支持旅游发展的重要工具,旅游电商平台也要融入文化元素,转型升级成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以江西为例,深入分析当前江西各类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现状,发现存在文化印象不够深刻、文旅产品尚待丰富、文化挖掘程度不一的问题,提出各平台应分工协作,并通过增设互动体验以加深文化印象、对接用户以助力打造文旅产品、实行人才共享以推进平衡发展的文化融入路径,以促进江西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并为文化旅游电商平台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8]吴子珺.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J].旅游电商平台的文化融入路径——以江西为例,企业经济. 2020,39(10):105-110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平台新的增长点,网红、明星、政客等卖力讲解、体验分享、 直接呈现使得“直播带货”行业异常火爆,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1330亿,2019 年总规模达到4338亿,同比增长226%,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直播带货”掀起了一波高潮,“云直播”“云购物”“云复工”相继推出,抖音、快手、斗鱼、虎牙、淘宝直播等各大直播平台都有大量“直播带货”板块,罗永浩直播带货首秀就拿下 1.1 亿元的成交额、董明珠直播仅仅 3 小时就完成了 3.1 亿元的销售额,更有名气不大的网红一 夜都能卖出几十万的销售额,“直播带货”可谓是炙手可热。但是,网红“直播带货”市场背后存在众多乱象。一是虚假宣传泛滥,有些本质上就是虚假广告;二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假货泛滥;网红对产品并未亲身体验,消费者本应享 有与所支付对价相称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商品同质化明显,部分带货的广告色彩 太强,参考价值低,所选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等;四是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言语的诱惑下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发现上当之后缺乏维权手段,甚至在提出正当维权诉求后还被自己的偶像拉黑、屏蔽。研究直播带货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的法律认定以及法律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让图谋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消费者即使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能更便捷、及时的追责,权益能尽快的得到保护,而不是各方主体对互相“踢皮球”。二、国内研究现状“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目前,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网红“直播带货”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网红”在“直播带货”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明星等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发挥的广告代言效应有很多共同点,网红“直播带货”完全符合《广告法》关于商业广告的认定条件,网红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二是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电商交易模式,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适用《广告法》规范。主要理由是: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同于线下商场售货员现场推销,而线下售货员现场的推销行为在执法实践中不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根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红“直播带货”不属于《广告法》调整的范畴。三是网红“直播带货”是具有强烈商业广告色彩的电子商务活动,但是又具有传统商业广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动性、直观的体验性和明显的交易属性等。同时,网红在“直播带货”时与商家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因此,直播带货的认定还存在分歧。在我国,直播带货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的店家自己就是主播,为自己家的产品代言,自产自销,那么主播就是销售者没有疑问,应当承担商品质量带来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请来网红、明星等为自己家的产品直播代销,明星、网红根据货物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此时,这些网红明星是否属于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作为老板,长期聘请明星、网红等作为主播为自己家货物直播销售,这样的话,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又如何认定。并且在直播带货中,虽然有明星,但是大大小小的网红才是直播带货的主力军。那网红在直播带货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网红虽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但是毋庸置疑,能力强的网红其影响力不输明星。因此,我们是否要将“网红”带货纳入明星、名人代言范围内;还是对这种新的宣传方式需要引入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主播个人知名度影响,一些消费者对于主播个人情感影响,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产生了冲动消费或者遇到了商品质量问题等等问题,消费者面临着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途径多不代表消费者维权效果好,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九龙治水”的问题,各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部分消费者由于损失小或者维权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等原因放弃。对于遇到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到底应当如何维权。三、国外研究状况关于国外的直播带货,也是由国内的风潮传入海外的。国外的直播带货虽然也存在,但只属于刚兴起阶段,并没有发展起来。我国在这新型的交易模式中独树一帜,走在世界的前沿。因此,需要我国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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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期以来,关于电子商务的"坏消息"接连不断,不少网站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或关门了事,还在运营的网站有许多也日子难过,甚至"苦不堪言",不少网络业界的知名人士和创业者接连"下岗",就连有中国BtoC电子商务先锋之誉的My8848也先后发生CEO无奈辞职和网站"人间蒸发"这种引起媒体和业界广泛关注的事件。Nasdaq股市一路下跌、持续低迷,投资者的信心不断下滑,两年前还对电子商务趋之若鹜的风险投资商现在对网站和电子商务谈虎色变,避之惟恐不及,这种情形又反过来加剧了靠风险投资或者希望引入风险投资的网站和电子商务服务商的困难,使很多业界人士情绪十分低落。基于以上事实,不少媒体和专业人士做出了中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处于低谷、走向衰退或者干脆从此一蹶不振的判断,许多人因此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产生极大的怀疑,对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负面的、否定性的意见。那么,当前电子商务形势果真这么糟糕吗?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当前电子商务形势?中国电子商务的现状和前景如何?我的观点是:与表面情形相反,我国电子商务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总的态势是健康的;电子商务的主体正在由IT厂商、媒体和电子商务服务商转换为企业,传统企业正在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特点是坚定、有效但不太吸引"注意力";企业电子商务是今后观察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主要指标。一、热点网站的兴衰不代表网站整体的兴衰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已经习惯关注一些明星式的"热点"网站,在电子商务领域,我们经常关注如8848、My8848、阿里巴巴、美商网等网站,媒体和公众也习惯以他们的兴衰来衡量网站整体的兴衰,以他们的效益来衡量网站整体的效益。这种习惯的形成起源于关于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的说法,尽管几年来的发展早已经证明了所谓"注意力经济"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论,可是不少网站和网站的创业人依然乐此不疲,频频以各种招数吸引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而很多媒体和公众也果真被吸引了去。其实,正如一句谚语所说,"咬人的狗不叫",而一天到晚张牙舞爪者倒未必真的厉害。网站的发展和现状也有些类似。只要我们不是被动地让一些"热点"网站锁定"注意力",而是全面深入地观察和评价,就会发现还存在很多正在脚踏实地稳步发展的网站,他们没有被那电子商务资料库8%*%/$++&!%5%21些"宁可做不赢利的大网站、也不做赢利的小网站"之类的豪言壮语所左右和迷惑,以"商务为本",以现实的市场需求为诉求,效益可观,前途不可限量。在这些网站中,有的专注于"无物流商品",在网上销售以数字为唯一或主要商品特征的各式各样的卡、票;有的基于其自身的专业或行业优势,建立网上专业交易平台;有的集中精力于某一类特殊商品,也取得了很好的业绩。这些正在走向成功的网站,都有意无意地充分挖掘和发挥了网络和电子商务的优势,有意或无意地规避了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劣势或是现阶段还不具备的一些条件,为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做出了很好的尝试。我认为,就网站整体而言,只要我们不把眼光局限于那些"热点"网站,将"注意力"放开一些、深入一些,我们就会发现,网站整体正在健康发展,不仅数量在稳步增长,质量也在稳步提高,因此,"热点"电子商务网站的兴衰不代表电子商务网站整体的兴衰。二、网站的兴衰不代表电子商务整体的兴衰电子商务网站代表不了电子商务整体,而只是电子商务诸多环节或者应用方式中的一个。对于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如网上商店、网上交易平台等,网站是必备的前台;对于很多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只是整个系统的一个窗口。电子商务的应用方式多种多样,很多电子商务应用形式并不依赖于公众化网站的存在,当我们把注意力从新兴的电子商务服务商转向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时,我们就不再以网站的成功作为衡量的标准,而是更关注这个企业电子商务系统本身是否给企业带来成功。如果说一年前我们还可以把电子商务服务商的网站作为评价电子商务整体的指标的话,那么从2001年开始这种做法已经过时,已经不能正确反映电子商务整体的实际状况,因为中国电子商务在经历了以IT厂商和媒体为主体的第一阶段(1997-1998)和以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主体的第二阶段(1999-2000)后,从2001年开始已经进入以企业为主体的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不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只看电子商务服务商的网站,便据此做出关于电子商务整体兴盛或者衰落的判断,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电子商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本课题研究的背景及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我们已经进入一个移动智能终端为代表的智能新时代,互联网、智能手机、公交移动电话、移动终端等设备的出现,使其传播主体无限增多、传播内容海量化、自主化,这种新技术环境也为新传播和营销模式的产生提供基础,这就是O2O传播营销模式的产生于发展。O2O作为电子商务新兴的发展模式,在中国掀起的热潮,将线下线上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大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大大改善了人人的休闲娱乐的方式,更加高效便捷的满足了人们的需求。
本文将对国内发展较为成功的餐饮、零售、医疗、旅游、家装、租赁等进行定性研究,重点讨论O2O模式的网站在实际营销中的作用。由于中国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有关于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理论及文献都较少,所以难免造成一定的片面性。但是,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是现今社会的热点现象,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据最新调查显示,去年国内电商虽然低迷,但电子商务整体的交易规模依然达到了7万亿元人民币,比前年同比增长了46%.而在这高速增长的背后,电子商务也呈现出了比较明显的3个趋势。其中,O2O在中间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首先,电子商务逐步由分散化向品牌化、专业化、综合化演变。电子商务由原先的C2C、B2B到B2C再到目前的O2O的演变过程。而各大电商也由初期的淘宝网、阿里巴巴发展到目前的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专业的B2C商城,并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线下融合,促进了O2O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其次,平台型电子商务发力,垂直型电商开始向O2O演变。目前,像天猫商城这种以佣金服务费为主要收入的平台型电商凭借其良好的平台基础及用户口碑迅速的扩张其规模,传统的垂直型电商越来越受到平台型电商的挤压,发展空间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垂直型电商在横向扩张受限的情况下更多的开始依托O2O向纵向发展,通过提供高品质、特有的服务挖掘线下的商机和潜力。最后,线上和线下融合(O2O)共同发展是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研究目的
O2O(OnlinetoOffline)是指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在线支付线下的商品和服务,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人们在线消费的比例远远不足线下消费,这是因为大部分都在本地消费了,人们会把钱花在咖啡店、酒吧、健身房、餐厅、加油站、水电工、干洗店和发廊。因为这些物品或是服务是传统电子商务无法实现的,必须到现在的实体中去消费,本课题主要的研究目的就是:使O2O电子商务模式的盈利去效力于普通电子商务中90%的空缺,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价值参考和借鉴意义,最终效果是改变我们的消费形式,改变生活形态,更方便的满足日常所需。
(三)研究意义
企业利用O2O电子商务模式,把线下和线上两者结合起来,有利于线上的商品的实体感受,同时增加线下商品的销售渠道,线上线下互赢互利,共同为商家带来盈利;研究的目的是有利于商家在今后的商业中健康的发展,引导企业在O2O电子商务模式下实现多方面的盈利。
二、本课题所涉及的问题在国内研究现状及分析
(一)国内研究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分析师陈寿送说O2O一方面不是说只是线上和线下交换能力,其实代表的是电子商务另外一个表达方式和另外一个品类不同。我们传统电子商务卖的是实物,但我们O2O要卖的就是服务,我们传统的餐饮,我们的娱乐,这些东西都会是我们研究O2O里面很重要一篇;同时大众点评CEO张涛认为:互联网的本质是带给人们更加便利及快捷的服务,目前有四大基本形态:门户及搜索等信息平台解决人与信息的关系,SNS等社交平台解决人与人的关系,电子商务平台解决人与商品的关系,而本地生活消费平台即O2O解决人与服务的关系。
(二)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Groupon掀起了团购热潮,炒红了O2O的概念。另外,Yelp、FourSquare、Google、苹果也都非常重视本地服务。Yelp以餐馆评论起家,天然适合做线上线下的结合;FourSquare更是诞生于移动互联网时代,而且几次改版都围绕本地生活信息推荐,早已不再是游戏一样的签到。可以说Yelp和FourSquare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而其竞争核心就是本地生活消费平台。
三、对课题提出的任务要求及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一)任务要求:
1、提出问题:虽然目前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发展正如火如荼,但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发展前景却并不明朗,在今后的发展中,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是否能够实现盈利,能否减少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诸多隐患,实现企业在竞争中多渠道营销与盈利,都是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在今后发展过程中需要克服的问题。
2、分析问题:通过对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价值及模式的分析,利用所学电子商务理论的知识,结合他们在网站上的实际运作的.模式从不同方面进行探讨,为问题的解答提供新的视角。
3、提出解决方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营销策略、运营模式。
4、让更多的传统(非电子商务型)企业和传统电子商务型企业看到这篇文章后,有感而发、响应现在O2O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趋势。
(二)可行性分析:
在对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在实际竞争中的作用的'分析中,具备以下几点可行性:
1、理论基础:首先,通过对电子商务课程的深入学习,对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运作现状及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其次,还具有能够有效收集所需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的能力。
2、资料状况:通过亲身体验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可以保证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同时通过查阅书本、图书馆文献资料和期刊,上网收集各种资料,确保资料的完备。最好是亲身体验一次他们的商品和服务。
3、使用设备:计算机、相关文献资料等。
四、本课题重点研究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本课题重点研究的问题: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3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2、研究相关理论概述
2.1O2O电子商务模式的概述
2.2O2O电子商务模式的特点
2.3O2O电子商务模式的营销方式
2.4O2O电子商务模式的营销价值
3、我国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3.1我国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在现状
3.2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用户现状
3.3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对社会影响力的分析
3.4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5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在今后发展中的对策
4、研究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策略和方法
4.1O2O电子商务模式的营销理论
4.2O2O电子商务模式所用到的策略
4.3O2O电子商务模式营销的四大雷区
4.4企业在展开电子商务营销的步骤
5、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的成功案例分析
5.1搜房网在O2O电子商务模式中营销的案例
5.2携程网在O2O电子商务模式中营销的案例
5.3赶集网、58同城网在O2O电子商务模式中成功的案例
5.4大众点评网在O2O电子商务模式中的成功案例
5.5拉手网在O2O电子商务模式中成功案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二)本课题重点研究问题的解决思路:
1、搜集和整理有关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及网络营销的文献和资料2、通过自身体验了解关于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营销价值及营销策略3、概括、分析O2O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在品牌营销中的作用
五、完成本课题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如工具书、实验设备或实验环境条件、某类市场调研、计算机辅助设计条件等等)及解决办法
(一)必需的工作条件
1、期刊报纸及互联网相关书籍
2、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支持:电子图书馆的期刊数据库及相关专业网站
3、导师的意见与帮助
(二)解决的办法
经验总结法、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着重以个案法为主,然后符之文献资料法,并且通过和外国的技术比较,找出优劣势,提出自己的看法。
六、完成本课题的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
完成本文的工作方案:
进度计划:
20xx年7月20xx9月2日,学生及假期准备开题报告相关资料。
20xx年9月3日-10月19日,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资料的查阅、收集,开题报告准备阶段,撰写开题报告。
20xx年10月22日-10月26日,开题报告的审定,由指导教师根据开题报告的
内容确定是否开题,教研室及指导教师负责。
20xx年10月29日-20xx年12月14,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一阶段,完成一稿。
20xx年12月17日-20xx年1月25日,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二阶段,完成二稿。
20xx年1月28日-20xx年3月29日,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三阶段,完成三稿。
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13日,毕业论文一次答辩,毕业答辩成绩的汇总。
20xx年4月15日-20xx年5月11日,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毕业答辩成绩的汇总。
七、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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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
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出现了主播平台、网红等新名词。在此,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一起来学习吧!
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 网络直播;自我表达;卷入度;孤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其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1]。本文主要探讨“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
一、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
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User-Gennerated Content,UGC),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主播”们即可创建自己的“房间”(类似于聊天室),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
主播们以观众的“礼物”来获取报酬,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表演”的唯一动力。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引起他人关注[2],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如微博等,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因此受到欢迎。
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业余”主播,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如学生、白领、工人。但在直播平台上,很多主播在“粉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坐到摄像头前,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自我实现”视为人的最高需求,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但在网络直播中,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3]。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
二、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
首先,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卷入度(involvement)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Herbert,E.Krugman)提出,也翻译为“参与度”,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4]。一般认为,观众的卷入度越高,传播效果就越好。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房间”的观众打招呼,也会点名向赠送“礼物”的粉丝表示感谢,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如演唱指定的歌曲。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这种“共同决定”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提升观众的注意力,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
其次,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主播形象立体生动,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
再次,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网络直播的“房间”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在主播表演时,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以产生更多的话题。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这种集体评论(网络称之为“吐槽”)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最后,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有着不安全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所以,“窥探欲”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三、结语
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情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
网络直播的出现,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截止目前,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5]。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就会陷入到所谓的“群体迷思”中去。
因此,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而非哗众取宠,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而非拍手叫好,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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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我们拨开当下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繁荣现象的面纱,进入到内部看这个焦点的背后有些啥。从今天一位朋友说起,他告诉我有位传统影视行业的大人物在帮助企业打造个人网红,我大吃一惊。说国内现在很多大企业都在打造自己的旗下网红,一个企业能够造个七八个网红,这样网络影响力就大了,带货能力就很厉害了。乖乖,各位你们发现没有,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套用网络概念来割韭菜的行为啊!这位老兄说的运作方式就是咱们新媒体的矩阵运作方式,这个不新鲜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我之前写的文章里,专门讲详细剖析了新媒体矩阵最新态势。)关键是让企业来花钱培养个人网红,这是本末倒置啊!风险极大啊!我在之前的文章简单提到过这方面的内容,未来网红发展趋势是2-3年后个人网红将消失,网红生存下来必须依附于企业。也就是说企业从现在开始可以收纳或培养出自己的网红来抢占直播带货的人力资源。我说的是企业收编及自己培养,网红是属于企业而不是个人独立存在哦!虽同为打造网红,那么发力点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看一下当下,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行动了。招聘专职主播为企业所用的价码是越抬越高,这也不得不说其实这就对那些独立的个人网红主播是一种诱惑。一边是逐步走向高薪的诱惑,一边是举步维艰的个人奋斗。主播带货在2020年的网络行业凸显风头,很多传统行业加入进来从而使网络新媒体行业从量变到了质变。凸显在是新媒体的直播领域的上到中央电视台,下到个体门店商户,直播带货仿佛一夜间成为企业的救命稻草。热度下,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每个企业都适合直播带货吗?非也,(我之前是对此有分析,翻前文)适合直播带货这部分企业我们如何来带货呢?不要被互联网行业的某些直播经纪公司,某某网红机构割韭菜呢?当然知己知彼方可在这直播带货浪潮中取胜而出。知己当先。如果你的企业适合做直播带货,一定是要建立企业的新媒体直播团队来运作的。建立团队其实不难,只需要招聘或分配现有人员进入角色即可。人有了,就回到我们开篇提到的那个故事里所涉及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培养个人网红还是企业网红。就会涉及到使用个人的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还是需用企业的账号进行直播的问题。大家不要小看这个问题,表面上只是个账号归属权,其实是涉及到网络建立影响力从哪个点出发和未来网络资源的归属权的问题。我是极力提倡企业一定要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自媒体账号,虽然很多平台对企业号的数量有所限制,不是有利于企业初期的时候打造矩阵的方式,但是我们可以采用变通吗,我们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权归企业吗,这样不是就问题解决了吗。如果这都不知道怎么做的人只有私聊笔者。自媒体号的打造过程企业号和个人号的出发圆点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网红号的建立和内容是建立在个体人物的基础上的,粉丝也是建立在个人的好恶基础上。而企业号是以企业为核心建立起自媒体号,内容的会围绕企业来进行建立。企业网红的元素会涵盖人、物及企业。归纳过来我们企业推出的网红是三要素的组合:人+产品+企业。再把我们的眼光放长远一些,直播带货本质也就是电商的一个分支。我们可以叫做直播电商,直播是形式,核心依然是电商。因此直播带货是要以平台电商为基根的,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个基根直播电商才有了长期发展和稳固的可能性。既然长期发展必定会抛弃外挂的泡沫回归本性。当我们正视直播带货后,准确定义为新媒体电商的一个渠道。我们再把眼光放到渠道上来从头梳理,会发现直播带货所形成的销售渠道的环节中,会涉及到自媒体账号开发及管理,新媒体内容制作与传播手段,平台电商解决交易的问题。直播带货要做好,并非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一个主播吆喝卖货这么简单了。企业要真正把直播电商做起来,也并非难事,只需迈出第一步建立团队,并找到一个领路人来帮助企业打通整个流程,逐步走下去即可。
2021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Business Activity);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行为均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以下是我整理的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供你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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