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摘要: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才能彻底扭转安全上的不利局面。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事故是一个可怕的黑洞,一旦发生就会影响生产甚至造成全面停产,形成巨大的损失,而且它吞噬生命,损害健康,给人留下一生的遗憾和心灵上的创伤。党和国家本着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任的精神,正确地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了安全的地位和安全工作的根本方法。又提出了“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不能长期得到贯彻执行,存在时张时弛的现象。造成了安全生产中的漏洞,使事故屡屡发生。笔者认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约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各项活动,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真正意义上的贯彻和落实。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长效机制:一、建立健全责任制约机制1、理顺管理体制1.1宏观体制1.1.1国家监督首先要确立国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监督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负责精神,国家强制力是安全监督实施的保障,保证安全监督能够顺利进行,并从根本上影响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管理的思想和行为对安全的关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对煤矿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自从2001年建立以后,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已逐年好转。从近几年私挖乱采和越界开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的治理情况来看,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是至关重要的措施。在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促进煤矿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文化等各项要素到位。1.1.2行业管理安全工作范围广泛,各个区域又有其各种不同的特点,所以有必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分行业进行管理,以保证安全管理的专业性。我国的行业管理已经比较完善。1.1.3企业负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企业的一切工作都由企业决定和实施,安全管理也不例外,所以企业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只要企业重视安全、安全投入充实,安全管理到位,全国的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把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1.2企业内部体制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能需要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而且一定要设置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机构和人员一旦兼职必然使安全管理职能削弱,甚至名存实亡。现实的情况往往是,发生重大事故之后的单位管理机构健全,而未发生事故单位的管理机构就要薄弱得多。在这方面,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因事故而设机构的不正常现象。1.2.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生产或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区域的安全工作负责。1.2.3分级管理原则在正确设立管理机构的基础上,一定要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现场作业人员——班组——区队(车间)——井——矿的顺序,按职能分级进行安全管理,能由下级管理的尽量由下级负责,让上级集中精力来抓更重要的工作,处理更重大的问题。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各企业、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个人的权利清楚,责任明确,权责一致。形成一个包涵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各岗位的真正意义上的健全的责任体系。3、责任体系落实3.1责任联系和制约各个责任制之间并不是独立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在企业内部有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也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有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在宏观上,还有企业与企业及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相互之间的责任联系。所以必须以系统的观点来看待责任落实问题。3.2责任体系落实保障3.2.1健全与责任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必须要有相应的考核和奖罚措施,严格考核,才能保障落实。否则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3.2.2国家机关责任必须首先落实现在我矿周围小窑越界引起的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首先就是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地方政府等国家机关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的问题。二、教育培训机制1、教育培训的意义作用人是安全工作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处于主导地位。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和培训的基础地位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的。1.1安全教育培训是认识安全重要性的最基本手段安全教育培训可以使人们在较短时间内比较系统地获得对安全的基本认识。尤其对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更为重要,使他们在工作之前先了解安全和认识安全。在工作之前先树立安全意识。1.2安全教育和培训是获得安全知识和掌握安全技能的最基本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人了解怎样安全怎样危险,什么是企业提倡的,什么是企业反对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认识安全的基础上,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操作和技术,从个体上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1.3事故案例教育从反面激励人们引以为戒以往事故的严重后果和惨痛教训能引起人们心灵深处的强大振憾,自觉地支持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增强与不安全行为作斗争的勇气。1.4现场急救培训是减少事故伤亡的重要方法一旦发生了事故,人的生命相对来说是脆弱的。专业医护人员的救助往往显得时间过于漫长,可望而不可及。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的自救和互救往往生死悠关。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煤炭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t,煤炭事故死亡总数8000人。当年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80%以上,远远超过世界其他产煤国家煤矿事故死亡总数,全国每年还有十几万的事故伤残人员。我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约为印度的10倍,美国的100倍。尤其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国亟需建立一种有效的多方制约性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以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积极性,降低经营风险,优化煤炭企业安全系统。 1 存在的问题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是指影响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各种保障因素和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发挥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功能的运行机制。它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运行系统。要从根本上扭转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不仅要重视安全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更重要的是还要在安全生产保障上进行研究。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改革和调整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又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安全许可证制度,提高了煤炭行业准入标准,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并提出以经济政策促进安全生产。特别是在2004年6月召开的“中国责任保险发论坛”上提出了保险业应该与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但是,如何发挥政府、保险业和煤炭行业三者的作用,保障煤炭企业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实现政府、保险业、煤炭行业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制约性和互动性的有效结合,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煤炭行业传统的体制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这样一种以企业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安全生产保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目前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 1)从实践上来看,安全评价不是煤炭企业的自觉行为,而是在一定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必须进行的工作,因此,煤炭企业很容易将安全评价简单地理解为“办安全许可证”,评价完成取得安全许可证之后就放松了对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2)煤炭企业在取得安全许可证之后,有可能失去对安全投入的关注。我国在2000年就成立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0年11月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几年来,安全监察局的监察力度逐渐提高,但没有真正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系统中的保障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系统进行优化。 3)煤炭企业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由于缺乏安全评价和安全监察的实质性制约作用,企业看不出安全投入的产出效果,因此,煤炭企业的安全投资普遍较少,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4)煤炭企业基本上被从社会保险统筹制度中排除出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只能由企业按规定赔偿支付,赔偿数额非常少;而且目前的煤炭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商业保险的重要性,或是不愿承担保险费支出成本,每次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出于安定民心,大部分是由国家出面给予的,从而使煤炭企业失去了投资的积极性。 5)国有重点、国有地方、乡镇煤矿中安全投入、安全状况差别甚大,但国家的税收和吨煤安全费用提取费率却一样,没有调节和浮动,严重挫伤了企业对安全投入的积极性。 6)煤炭企业(除私人企业外)法人均实行任命和聘任制,导致企业法人在其任期内安全投入少,并存在侥幸心理。 总之,上述各个方面均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而且最重要的是,目前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治理手段和措施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和实质上的制约性,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充分发挥制约和促进作用的安全保障机制,没有真正改善和优化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系统。 2 建立多方制约性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构成涉及很多方面,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制定依据,安全监察体系与制度,煤炭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体制等等。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将某些法律法规政策、方法、策略和手段等根据企业整体安全的需要,有机地联系起来,把煤炭企业的生产活动有效地组织起来,应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和计算机仿真技术,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进行分析、规划、设计、调整和动态优化,从而达到最优目的,以便充分发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潜力,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使煤炭企业安全系统中的各种关系协调配合,以最终实现煤炭企业整个安全系统的综合优化。在这种思路下,煤炭企业安全保障机制的核心是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除了煤炭企业自身的管理行为发挥作用外,还应通过政府、保险公司和煤炭行业协会等外部因素影响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以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系统的动态整体优化。而政府、保险公司和煤炭行业协会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发挥作用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2.1 政府进行安全评价,确定煤炭企业的安全级别 政府(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进行分级评价,定出安全级别,政府部门进行核查后对煤炭企业安全状况给予定级,发放安全许可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还要对已取得安全许可证和已评定级别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确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并决定是否降低或取消安全许可证。煤炭企业为了取得安全许可证,得到比较理想的安全级别,就会按照评价指标的要求进行安全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投入,确定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物质保障基础,即“硬件基础”。使得煤炭企业增加了安全投资的积极性,奠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物质基础,也确定了煤炭企业安全的投入和成本水平。因此,煤炭企业就要权衡安全投入与安全成本,这两者之间的合理比例要使安全系统处于一种最优状态。 2.2 强制煤炭企业进行商业保险,并实行浮动费率制 政府以强制性政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利用商业保险运行机制,根据政府部门所确定的煤炭企业安全级别,采取浮动费率的形式收取保险费,作为煤炭行业的准入条件之一。安全级别高的企业,保险费率低;安全级别低的企业,保险费率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商业保险公司要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赔付。煤炭企业的安全级别,决定了煤炭企业商业保险费的负担程度,也确定了煤炭企业安全成本水平。通过研究商业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状况之间的关系,以及差别保险费率对煤炭企业的促进作用,从而使得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作用能充分发挥。 2.3 成立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 煤炭行业协会主要是通过国家所赋予法律效力的政策,成立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所有煤炭企业要按一定的标准提取安全基金,交给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形成同业工伤保险基金。我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煤炭行业协会的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除了与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外,重点在于事故预防,其有权对政府提出重新评价煤炭企业级别的建议,有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炭企业予以强制性停产,能够与保险公司进行安全事故的责任鉴定和确定煤炭企业的赔偿标准和监督执行赔偿;实现事故预防、医疗康复和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机制。而煤炭行业协会的同业工伤保险基金制度,使保险基金的缴纳构成了煤矿安全成本的内容,同时大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各个煤炭企业的安全事故预防,使得企业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文化宣传,确立煤炭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的“软件基础”,降低煤炭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提高安全事故的事后赔偿水平,保护了企业职工的利益。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实际上通过基金的运用不断地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系统进行着动态优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作用。 2.4 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进行有效的安全绩效考核,并通过与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商业保险公司、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的良性互动机制,综合内外部影响因素的作用,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系统的最优化目标,最终通过安全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建立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整体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关系图 3 实施多方制约性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意义 3.1 促使煤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有效遏止事故发生 事实上,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安全投入不足是其一。截止2003年底,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对于安全投入欠帐164亿元。实践表明:安全状况好的企业,安全投入都合理到位。为实现煤炭企业整体安全的最终目的,煤炭企业从业开始进入这个行业就要注重安全投入。因为安全投入水平,决定着煤炭企业是否能够获得安全许可证,是否能够取得理想的安全级别;而安全级别又影响到缴纳商业保险费的费率,以及缴纳工伤保险基金的比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实行,同样能够提高企业对于安全投入的重视。因此,通过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建立,促使煤炭企业加大投入,从而最终有效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煤炭行业成为一个安全的行业。 3.2 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互赢” 煤炭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保障机制运行的同时,与政府、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机制。政府部门限制和提高了行业准入条件,有效制止那些不能达到安全评价标准的不合格企业进入煤炭行业,从根本上既保护了煤炭资源,又降低了整个行业的风险程度。同时,通过坚持不懈的长期安全监察,加大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压力,不能有任何安全管理上的松懈,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保险公司借助于各种商业保险,既扩大了业务种类和范围,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能在事故发生后通过事故调查形成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监督。而成立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是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工伤保险体系,突出了事故预防的重要性,保护了从业人员的利益,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由于保险机制的引入,大大减轻了以往煤矿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进行的大量事后工作,使政府从烦乱的事故处理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 3.3 运用安全保障系统的动态优化理念,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安全水平 影响煤炭企业安全状况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动,使得煤炭企业要不断地进行安全系统的调整。例如,随着煤矿开采的进展、开采技术的采用、煤层地质状况的改变等内部因素的影响,煤炭企业要做到整体安全最优化,也需要不断地优化安全生产的保障系统。而煤矿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提合理化建议,以及保险公司的监督等外部影响因素,同样使企业要不断地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正是这种动态的优化理念,促使煤炭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的最终目标,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 3.4 有利于煤炭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发展观 煤炭企业有着优良的成本节约观念,无论从矿井设计、设备购置和仪器仪表的配置,以及安全管理费用的支出等方面,都从节约成本为出发点,特别是在前几年煤炭整个行业发展萎靡之时,更是如此,但必须认识到,节约成本也有其不可避免的负面作用,减少了安全投入,埋下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后果远远超过所节约的成本,而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机会成本更是难以估计。建立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并通过各种影响因素的动态调整,就是要在安全投入和安全产出之间进行权衡,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安全投入水平的同时,要使安全投入所带来的效益超过安全投入所发生的成本,树立一种科学的安全发展观。
,必须结合自己所在煤矿的安全特点,围绕自己所在公司的安全隐患或事故案例,具体谈自己对自己所在公司安全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论文。
开头先说一些废话+事故举例子+自己的观点+结尾说一些废话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有多少个矿山瘫塌、瓦斯爆炸,多少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多少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多少的家庭刹那间让希望化为乌有。就在2005年正月初五这万家团聚、乐享天伦的日子里,孙家湾矿难死亡214人。这其间有多少的儿子会望着鬓染白霜的老父,深情地斟上一杯老酒,为老父老母燃响那一挂吉祥的鞭炮,有多少年轻的爸爸正盘算着为自己的幼子在元宵佳节扎上一盏兔子灯,多少的年轻人还在憧憬美好的幸福,扬起希望的风帆------然而就在刹那间这一切的梦想和他们那伟岸的身躯一起禁锢在那冰冷的黑暗世界里,曾经创想着那美好的未来留给家人的只是镜中花和无尽的哀痛。这究竟是怎么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接踵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而一次次事故调查其结果多是人为因素。人们不禁在质问,这究竟是因为什么?企业的安全管理去了哪里?员工的安全理念又放之于何方?众所周知,煤矿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不完善,我们拥有一部用成千上万名矿工兄弟的鲜血换来的《煤矿安全规程》,我们有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有详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我们有温情满怀的二道、三道安全防线。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每章、每节、每条、每句话,每一字,往往是被痛彻心扉的安全、质量事故催生而来的,为什么这用生命镌刻的安全符却不能遏制事故的黑手?这究竟是因为什么?究其原因,因为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漠视生命和健康的权益。20年来,在经济建设成为举国上下工作中心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效益优先,产生效益至上观念者也不在少数,这一切进而深刻地影响一些企业在生产中的管理工作。片面地追求效益,从而忽视安全的重要性。有的只是纸上谈兵,走形式摆样子,安全生产并未深入落实。而今,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一路攀升,煤矿生产为了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在未有科学的安全保证下贸然提高产量,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部分员工在效益好,奖金高的期待中更是蛮打蛮干。然而就在这贸然高产、蛮打蛮干的背后,事故隐患跟踪而至,一次次事故,一次次矿难,使我不禁要问:开平井喷、梁家河爆炸、大平矿爆炸、沙河矿火灾、陈家山、孙家湾矿难给矿山带来的皆是灭顶之灾,他们的效益在哪里?2004年1至9月,湖南省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309起,直接经济损失3022.9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他们的效益又在哪里?一份由国家经贸委等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结果显示,近几年来,我国每年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接近1000亿元,加上间接损失则接近2000多亿元。其每年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两百万一所的希望小学,可以建造的数量是十个亿。2000个亿可以解决多少人的温饱问题?可以解决多少失学儿童上学的问题?此时此刻,我不想去算着一笔账,我要问的是:他们的效益又在哪里?除却这些直接损失,忘记这些间接损失,那些不再有希望的老人,那些燃烧着希望的孩子,那些曾经憧憬希望的鲜活的生命,他们的损失又将怎样计算?那又岂能“经济”二字所能涵盖的了的?朋友们,太多的问题我无法再问下去。我要讲的是:如果没有安全、质量做保障,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是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大处讲,安全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期稳定运行,是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是家人发自内心洋溢在脸上的幸福微笑。朋友们,我们是一名有着先进安全文化企业下的一名高素质的员工,我们庆幸我们是在“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业的主人翁。矿党政不惜一切代价,加大安全投入,给安全以最大的保障。如随着安全文化建设的神如推进,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现企业对生命与安全的重视。企业是我们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树立安全意识,只要我们在每一次送电、每一次安装、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驾起煤机,都不忘安全第一,我们就会拥有安全,企业、我们、效益就会永远地走向一点。我尊敬的矿工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就是效益”的小一观念。身在工作面,管好自己,管好工友,时刻牢记:马失前蹄之灾,伤及自己,累及骑者;违章操作之祸,祸损自己,殃及他人。让我们紧握安全的航舵,因为安全生产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就是效益最有力的保障.
能行。评选奖学金的时候,会考虑学生发表文章的情况,再进行加分,一般本科在3座以上都是加分的,因此文章二作对评奖学金是有用的。只是存在的差异是作者的排名顺序决定了加分的多少。一般一作到三作加分的标准是20到5分。
煤矿安全管理摘要: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建立和落实长效机制,才能彻底扭转安全上的不利局面。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事故是一个可怕的黑洞,一旦发生就会影响生产甚至造成全面停产,形成巨大的损失,而且它吞噬生命,损害健康,给人留下一生的遗憾和心灵上的创伤。党和国家本着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任的精神,正确地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了安全的地位和安全工作的根本方法。又提出了“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不能长期得到贯彻执行,存在时张时弛的现象。造成了安全生产中的漏洞,使事故屡屡发生。笔者认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约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各项活动,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原则真正意义上的贯彻和落实。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长效机制:一、建立健全责任制约机制1、理顺管理体制1.1宏观体制1.1.1国家监督首先要确立国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监督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负责精神,国家强制力是安全监督实施的保障,保证安全监督能够顺利进行,并从根本上影响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管理的思想和行为对安全的关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对煤矿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自从2001年建立以后,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已逐年好转。从近几年私挖乱采和越界开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的治理情况来看,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是至关重要的措施。在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促进煤矿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文化等各项要素到位。1.1.2行业管理安全工作范围广泛,各个区域又有其各种不同的特点,所以有必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分行业进行管理,以保证安全管理的专业性。我国的行业管理已经比较完善。1.1.3企业负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企业的一切工作都由企业决定和实施,安全管理也不例外,所以企业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只要企业重视安全、安全投入充实,安全管理到位,全国的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把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1.2企业内部体制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能需要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而且一定要设置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机构和人员一旦兼职必然使安全管理职能削弱,甚至名存实亡。现实的情况往往是,发生重大事故之后的单位管理机构健全,而未发生事故单位的管理机构就要薄弱得多。在这方面,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因事故而设机构的不正常现象。1.2.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生产或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区域的安全工作负责。1.2.3分级管理原则在正确设立管理机构的基础上,一定要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现场作业人员——班组——区队(车间)——井——矿的顺序,按职能分级进行安全管理,能由下级管理的尽量由下级负责,让上级集中精力来抓更重要的工作,处理更重大的问题。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各企业、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个人的权利清楚,责任明确,权责一致。形成一个包涵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各岗位的真正意义上的健全的责任体系。3、责任体系落实3.1责任联系和制约各个责任制之间并不是独立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在企业内部有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也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有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在宏观上,还有企业与企业及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相互之间的责任联系。所以必须以系统的观点来看待责任落实问题。3.2责任体系落实保障3.2.1健全与责任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必须要有相应的考核和奖罚措施,严格考核,才能保障落实。否则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3.2.2国家机关责任必须首先落实现在我矿周围小窑越界引起的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首先就是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地方政府等国家机关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的问题。二、教育培训机制1、教育培训的意义作用人是安全工作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中处于主导地位。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和培训的基础地位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的。1.1安全教育培训是认识安全重要性的最基本手段安全教育培训可以使人们在较短时间内比较系统地获得对安全的基本认识。尤其对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更为重要,使他们在工作之前先了解安全和认识安全。在工作之前先树立安全意识。1.2安全教育和培训是获得安全知识和掌握安全技能的最基本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人了解怎样安全怎样危险,什么是企业提倡的,什么是企业反对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认识安全的基础上,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操作和技术,从个体上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1.3事故案例教育从反面激励人们引以为戒以往事故的严重后果和惨痛教训能引起人们心灵深处的强大振憾,自觉地支持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增强与不安全行为作斗争的勇气。1.4现场急救培训是减少事故伤亡的重要方法一旦发生了事故,人的生命相对来说是脆弱的。专业医护人员的救助往往显得时间过于漫长,可望而不可及。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的自救和互救往往生死悠关。
浅析煤矿安全心理的科学应用 10-23 我国矿山救护现状 05-13 影响煤矿救护队救灾效果的因素与救灾效果评价 05-13 对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的探讨 05-13 对煤矿灾害事故初期救灾工作的探讨 05-13 解决小煤矿矿山救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05-13 安林煤矿瓦斯地质规律探讨 05-13 “数字煤矿安全”广域网络系统在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浅析 05-13 工作面老顶初次垮落机理的探讨 05-13 煤矿生产安全评价系统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05-13 浅析煤矿安全心理的科学应用 05-13 国外非煤矿山粉尘危害控制技术的发展趋势 05-13 论冒顶事故原因与对策 05-13 现代化矿井采掘防尘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05-13 矿压显现对工作面瓦斯涌出规律影响分析 05-13 浅谈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的技术要点的难点 05-13 当前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05-13 浅谈煤矿井下粉尘的治理 05-13 煤矿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应用 05-13 浅论事故预防的侧重点
如果是2000字我看也不是专业性质的那就还是说点浅显的好。这是3000多字的,我觉得你把一些看着不必要的东西删删就可以了煤炭安全管理2002年以来,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急速增长,煤炭市场供应严重短缺。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受利益驱动,小煤矿遍地开花,大煤矿超能力生产,“大矿大干,小矿蛮干”,直接导致“大矿大难,小矿多难”。据国家安监局煤矿事故统计显示,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世界的35%,但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了全球的近80%,频发的矿难已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拷问着我国煤矿安全体制的有效性。矿难频发的原因根据调研分析,除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驱动因素外,引发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煤矿平均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不足。全国有23300多座小煤矿,平均年产量不到3万吨,其总产量虽然仅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占了三分之二。在2005年全国21.1亿吨煤炭产量中,约有7亿吨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不足,乡镇煤矿原煤产量仅占全国煤矿的38%,而事故死亡人数和特大事故起数所占比例均超过了70%。煤炭行业人才严重短缺和断档。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对山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调查表明,煤炭生产第一线技术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最低要求的半数,其中采掘区技术人员更为短缺,高级技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到3%;地方煤炭企业一线采掘区工人80%为更换频繁的农民工,乡镇矿工人中95%为临时工。煤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2004年12月发布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指出: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但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仅为12亿吨,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外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或破产的矿井生产的。目前,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投入不足已成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官煤勾结,亦官亦商。在许多矿难中都能够看到官煤勾结的影子。众多官员参股煤矿,还有许多煤矿老板亦官亦商,甚至是安监官员。去年8月,国务院下达撤资令,要求公职人员限期主动从煤矿撤资。据监察部统计,截止2005年12月23日,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撤资进程缓慢。局部利益至上,经济指标主导一切。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导致干部错误的政绩观,需要当地小煤矿提供资金支持和代表成绩的经济数字,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官商利益链条。一些地方,中央政策、国家法律不能严格执行,被所谓的地方发展和局部利益所取代,甚至成了谁也不好公开反对的潜规则。这种表面看起来不涉及金钱交易的官商利益链条也是造成许多煤矿非法开采、屡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体制缺陷导致的短期行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许多煤矿不景气,大部分集体煤矿由于无力投入而被租赁、承包或转包,承包以后的矿主只关心承包期的利益,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因此累积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违规开采现象严重。2005年7-8月,全国煤矿60%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由于停产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一些小煤矿,一些矿主,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管理混乱,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已经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行业管理弱化,工作不落实,监管缺位和渎职失职。一些地方政府忽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地方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在煤矿整顿关闭问题上缺乏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等待观望甚至渎职失职,有令不行,有案不查,有法不依,为煤矿的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恶性循环,雪上加霜。由于煤炭是我国的主要一次能源,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煤、电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电缺找煤,煤缺找矿,于是大矿增产,小矿开花,诸上原因,矿难频发;于是大矿整顿、小矿关闭、遣散矿工、产量下降;于是电力告缺、要求增煤、运输告紧、悲情再现。几点建议改变发展观与现有经济增长模式,从根本上遏止矿难。矿难问题,说到底是发展观问题。矿难频发是我国高能耗、粗放式的发展模式的市场反映。下决心遏止矿难,必须要改变发展观,彻底改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模式。首先,要坚定地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煤炭资源应实行高度谨慎的保护性限量开发,确保能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煤炭生产企业,要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生产规模,提高回采率,大力提倡环境友好的“绿色开采”,坚决杜绝超能力、超负荷、超定员的掠夺性开采。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力度,遏制高能耗、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能源和基础原材料的过度需求,将煤炭需求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要从政府的绩效评价、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引入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率等考核指标,让科学发展观扎根于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事物的管理之中,大力倡导和扶持以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循环经济模式。培养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是保证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淘汰小煤矿,扶持发展一批现代化大煤矿和煤炭深加工项目,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煤炭企业,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从而大幅度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煤炭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同时还应该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推进煤炭经济走上集约、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对高风险产业如“煤制油”等,应科学规划,先示范,再规模,切忌一窝蜂上马。此外,还要特别警惕以发展这类高风险产业的名义圈占资源,造成新的煤炭资源流失和浪费。放开资源市场,尽快补齐煤矿安全欠账。为了尽快弥补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政府要增加投入,要确保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专款专用。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出让一部分煤矿的国有股权,用所得资金填补安全旧债。另外要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市场化运营,通过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流转引入外部资本,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全方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素质。目前,煤炭生产一线大多数是农民轮换工,文化水平低,技术素质差。特定的用工方式既影响到农民工学习技术的主动性,也影响到企业对农民工技术素质的进一步培养。另外,随着大学招生和就业形式的变革,进入煤炭企业的大学生逐年减少,煤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以煤炭大省山西为例,2003年全省煤矿工程类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为1599人,而到煤矿企业工作的还不足100人。人员素质低也是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政府、企业应采用多种形式与途径(例如定向培养、“三校生”、高职、岗位培训等),进行煤炭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包括强制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攻关力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针对我国煤矿安全领域需要重点突破的共性和重大关键技术,应该由国家和一些重要的产煤大省联合设立科技专项资金,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调动多方面的科技资源,迅速提高我国煤矿安全领域的科技研发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的集约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过于依赖人力开采而导致死亡率过高的局面。要特别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预测预防技术研究,有效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活动。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将长效管理机制和专项治理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还要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监管,坚定不移地加大反腐力度,严防各种形式的官商勾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和举报体系,使违法行为和非法违规煤矿无藏身之地。要鼓励煤矿企业职工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煤炭生产成本中应包括安全、环保成本,而已在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又偏低(有资料统计,煤炭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仅1.85万元,不足电力行业的1/3),亦需适当增加,因此煤价有所提高势在必然。但作为大户的电煤定价却难以做到煤电之间的公平对等博弈。类似这样的问题也影响着煤炭的安全生产,因此,深化改革,构筑煤炭安全生产的整体氛围是以政府为主的整个社会的责任。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一般申稿周期都比较长,3月到半年不等。《无损检测》期刊可能能帮助你,版面费大概在1200左右,现在是2012年度中文核心期刊。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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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杂志是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主办,但是该刊是北大核心期刊。具体能分到几类,那得咨询你所在单位,看如何确定的分类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