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中央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中央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中央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1)联系工作实际选题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特别是自身工作实际),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建议立足于本地甚至是本单位的工作进行选题。选题时可以考虑选些与自己工作有关的论题,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自己的实践工作经验上升为理论,或者以自己通过大学学习所掌握到的理论去分析和解决一些引起实际工作问题。(2)选题适当所谓选题要适当,就是指如何掌握好论题的广度与深度。选题要适当包括有两层意思:一是题目的大小要适当。题目的大小,也就是论题涉及内容的广度。确定题目的大小,要根据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定。如果题目过大,为了论证好选题,需要组织的内容多,重点不易把握,论述难以深入,加上写作时间有限,最后会因力不胜任,难以完成,导致中途流产或者失败。相反,题目太小了,轻而易举,不费功夫,这样又往往反映不出学员通过几年大学阶段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水平,也失去从中锻炼和提高写作能力的机会,同时由于题目较小,难以展开论述,在字数上很难达到规定字数要求。此外,论文题目过小也不利于论文写作,结果为了凑字数,结尾部分东拼西凑,结构十分混乱。二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当。题目的难易程度,也就是论题涉及的深度。确定题目的难易,也要根据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定,量力而为。题目难度过大,学员除了知识结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外,资料搜集方面也有局限。这样,就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致使论文写了一半就写不下去了,中途要求另选题目。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既不要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去选一些自己不可能写好的论题;又不能贪图轻便,降低要求,去写一些随手可得的论题。(3)选题要新意所谓要有新意,就是要从自己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出发,在研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善于发现新问题,敢于提出前人没有提出过的,或者虽已提出来,但尚未得到定论或者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只要自己的论文观点正确鲜明,材料真实充分,论证深刻有力,也可能填补我国理论界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空白,或者对以前有关学说的不足进行补充、深化和修正。这样,也就使论文具有新意,具有独创性。
一要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做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要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发挥好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三要做好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持之以恒整顿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做细做实服务群众的工作,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着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适应网络社会和新媒体发展趋势,整合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办事平台等。四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把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有效参与和有效监督。加强村集体“三资”交易和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市场化、智能化手段实现集体“三资”阳光交易。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五要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整顿“四风”。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将活动中管用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培养和宣扬正面典型,健全“查看比学”创先争优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作表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关系企业生存和发展。(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近年来,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各类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不断减少,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实践证明,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在工业化、城镇化大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滞后,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重大以上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管不到位等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突出。如何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并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标准,必须做到安全责任不落实不生产,实现企业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安全文明生产的期待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对企业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实现安全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企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使企业发展切实建立在安全保障的基础上,使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确保从业人员真正感受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发展。(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落实。在企业责任主体中,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至关重要,因为法律赋予其生产经营决策权,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发展。“打铁还得本身硬”,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是必须具有德才兼备和强烈的安全意识,真正成为企业学法的表率,守法的楷模,普法的使者,护法的卫士。二是必须具有大局意识,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把抓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认识和落实。三是必须具有诚信意识,诚信是人立身之本,也是企业立企之法宝,公开向社会承诺,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诚信立企的法宝,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四是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强烈的使命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五是必须具有创新意识,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大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必然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因此,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善于调查研究,集思广议,学习借鉴,创新思维方式和管理方法,进行科学决策。切实抓好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责任落实,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依法建立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制,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强化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责任意识,推动现代企业法制化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安全生产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是保障各项经营活动的基础,抓安全就是保效益促发展,应当把企业经营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要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常抓不懈。应依法建立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对生产现场安全监管;应依法制定、不断完善适应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奖惩条例,强化安全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重点强化一线生产班组安全建设,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关键;依法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的职能,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选配具有强烈责任意识的安全技术人员,并赋予其依法现场查处非法违法、违章违纪行为的权限,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的职能;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在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依法列支所需的安全生产资金,并确保有效投入。(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意识决定行为,教育必须先行。以人为本,夯实安全教育之基础,筑牢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之基。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类新生企业剧增带来大量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一些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这个基础,是企业筑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经之路。企业必须投入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为从业人员上岗的强制标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规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企业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经过严格职业资格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制度和用人长效激励机制,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调离岗位或解聘,严把安全用人关;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应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组织生产,强化对“三违”、“三超”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劳动纪律、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要保障。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制;强化企业建设工程项目 “三同时”制度,应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建立严明的奖惩制度,与员工的聘用、评优、进升、经济等挂钩;建立广泛地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制度,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戒,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4)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人类自从生产起,安全生产事故都有其一定的发展客观规律。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体系,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对事故征兆预警,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施有效地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用品,保证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的需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应急预案演练,并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离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使从业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懂得避险、报警、救援,使企业安全风险预警、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应急救援得到落实,确保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落实。(5)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安全是相对的,企业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之根本。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必须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卫生保障体系,是保障从业人员权益的根本保障。(6)建立企业安全责任考核问责和安全信息化系统。安全责任制考核、问责与安全信息化是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和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准入、聘用、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实施严格的安全用人机制,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必须在六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落实企业抓安全的责任。一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抓安全的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抓生产经营是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也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其他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二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格局。要坚持做到“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层层落实责任,建章立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三是要加大推行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的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追究制,关键是要坚持做到“四个同时”,即安排生产经营等工作时,同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上应负的责任;在下达经济指标时,同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责任要求;在考虑经营的执行情况时,同时要考虑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的执行情况;在干部提拔重用时,既要考核政绩同时考核安全生产的贡献,对安全生产搞不好的,一律不用。从而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2、落实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一是安全工作要到位。当前,在一些企业里,存在一些部门的管理者没有把本部门、自己的岗位纳入到安全工作中去,把自己当作一个旁观者,当成局外人,认为安全工作与己无关。其实,企业里,所有的管理者、所有的管理部门都不是旁观者,都不是局外人,在安全工作中都承担着重要的安全责任,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来完成安全工作中所担负的责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在设备、技术、质量、工作环境、员工技能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本部门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分析员工,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党群部门要认真检查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员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方面方面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只有各部门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增强责任心,才能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安全规章制度要落实。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加强执行力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执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把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创新安全管理模式,使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效。三是要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安全评估体系。要使制定的安全评估体系将有安全责任的各个部门捆起来,使之在安全工作中承担一定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对那些没有真正落实安全责任的单位部门,以及在安全工作上不尽职、不尽责的人进行严格考核,监察审计部门要进行全面监察。3、落实安全投入的责任。资金投入保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安全需要投入,安全是要付出成本的,企业生产设备老化,安全设施却失是事故发生之一大隐患。不仅安全费用、工伤保险要提取提足,而且一定要保障安全投入。保证安全是要投入的,如果必要的投入舍不得事先支付,一旦出事就会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实践证明,通过事先的安全投资,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前,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任。加强技术创新,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通过技术创新求可靠、求安全。一是对于任何一生产工艺,在开工之前,都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二是在生产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切实落到实处。三是要不断引进高科技、新技术,用高科技保安全,要加快自动化控制安装改造步伐,提高本质安全。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一是要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众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传、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要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要继续探索加强舆论监督的有效途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劳动竞赛等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五是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于一些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要及时掌握,认真贯彻。6、落实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是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企业的发展目标必须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企业的生机在于活力,最根本的还要依靠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来创造,对国家已有标准的,督促指导企业尽快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对尚未制定出台标准的行业,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标准,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使每个行业、各个岗位都有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要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采用“安全、健康、环保“的现代管理方式,推进企业安全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督促企业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组织开展达标和达标升级工作,把这项工作广泛地开展起来,扎实持久地坚持下去。
党建设的必要性中共中央官员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决定,详细科学的论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历史责任的必然性:我国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伟大创举,是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变革。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世界形势的风云变幻的必然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总的来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同时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三、党的个别现状令人担忧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 所以当前一个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基础是加强,关键是改进,要言必行,行笔果,避免走过程,要出实效,保长效,争就效。
去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的“仲祖文”一栏看!是中组部关于党建的文章
关于新时期部队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目前,不断深化创建活动主题,部队党组织生活得到进一步规范、严整化已经成为部队发展的主旋律,这对边防部队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许多有利因素,同时也使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特别是基层一线单位,始终。范文关于新时期部队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由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工作,基层,部队,关于,党员,监督,党建,干部,党组织,制度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目前,不断深化创建活动主题,部队党组织生活得到进一步规范、严整化已经成为部队发展的主旋律,这对边防部队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许多有利因素,同时也使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特别是基层一线单位,始终存在提升组织生活质量进度跟不上、党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笔者根据当前基层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思考。一、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新时期面对新形势,基层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所担负的历史使命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存在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武装的错误思想,不能有效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致使少数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更有甚者对自身职业理解存在误区;二是少数党组织工作不够规范,疏于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生活松懈,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基层部分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全局意识,不关心群众疾苦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和滋长,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基层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认为辖区治安维护、处理案件等业务工作是硬任务,基层党的建设是软任务,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基层党的建设摆不到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党务干部兼职过多,职责难以落实。由于业务工作的影响,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基层党建工作。三是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造成监督难、难监督,使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四是经费短缺。由于财力状况,党建经费难以保证,如骨干培训,创先争优,表彰奖励及信息交流难以落到实处,直接影响到党建活动开展,致使党员教育活动缺乏活力、感召力和吸引力,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难以到位。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面对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笔者针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特性,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谈几点建议:(一)理清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增强按照党的建设新特点、新格局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基层党的建设到底怎样抓?要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思路。首先,要围绕讲学习、讲正气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讲学习是基础,讲政治是核心,讲正气是保证。各基层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三不讲”的问题,努力改进工作,真正这样做了,基层党的建设就能出现新气象,达到一个新水平。其次,基层党的工作是教育人、引导人、凝聚人、塑造人的工作,不能停留在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层面上,必须着眼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眼于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眼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行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提高基层党建水平基层党建工作千头万绪,事务性工作很多,政治性任务也不少,眉毛胡子一把抓,平均用力,必然顾此失彼,忙于应付。要想“打好主动仗”,必须“唱响主旋律”,也就是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实行重点突破。一是抓基础,把党员管理经常化、科学化。首先要严把入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坚持实行“四化”管理:即申请公开化、确定民主化、培养制度化、考察规范化。严把“四关”:即发展对象的确定关、培养教育关、审批关、转正关,确保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其次是广泛开展党性实践活动。要把深入开展“党员奉献日”等党性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管理的重要途径,给党员干部压担子,交任务,有意识地把他们放到艰苦环境和关键岗位上挑大梁、唱主角、当先锋、做模范,经受实践的锻炼和考验,不断强化党性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再次是加强党内监督。首先要强化监督意识,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履行党章和《条例》赋予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严格对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权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其次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当前,必须要突出和加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发挥先锋作用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执行干部路线的监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第三要完善党内监督的机制。做到组织监督和党员、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更须重视专职基层监督作用,使党的纪律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应有的威慑效力,以此有力推动党内监督工作。二是抓根本,把配套制度落实好。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基层党组织要完善和坚持基层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执行,确保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三是抓作风,树立正气。基层党组织面对复杂的辖区环境,无时无刻部经受着各种诱惑的考验,因此,要认真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在本单位官兵要大力提倡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讲奉献,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大力提倡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大力提倡实事求是、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反对弄虚作假、瞒上欺下、言行不一、华而不实;大力提倡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总之,要在整个基层造成浓厚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党务工作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党务工作干部的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党务工作者搞好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从基层的主要领导干部到各个干警、官兵,都要关心支持主要领导的党务工作,在了解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了解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为基层党组织了解中心工作、参与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条件。基层单位在总结工作时,要在总结业务工作的同时,更要总结党建工作,要关心党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思路:可以从学习党史国史教育的优势展开,并结合自己的感悟、理解加以说明。
我认为在学习党史、国史与中国梦的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告诉我们这条路是如何形成的。学习党史和国史,就是实事求是地告诉我们,党是如何过五关斩六将、建立起新中国的,同时也告诉人们,我们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也有过错误。
既要实事求是地讲出我们犯过错误,也要讲出我们为什么犯错误,并且要讲明我们又是如何纠正这些错误的。要分清哪些是主流,哪些是支流;要明白成绩是主流,错误是支流。党史和国史都有丰富的内容,是最好的教科书。
同时,将学习党史与开辟未来联系在一起,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党有很多理论创造是与总结历史经验结合在一起的,而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是与开辟未来联系在一起的。
再者,学习党史和国史,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文化再造功能。中国古代一直很注意历史的教化作用。在当前的形势下,党史和国史更要发挥文化再造功能,要展现何为共产党人的时代精神,何为历史上名流千古的国史英雄。
他们不仅包括为“两弹一星”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还包括那些耳熟能详的民族英雄,以及那些默默无闻、平凡工作在自己岗位上的奉献者。在党史和国史的撰写中,我们要为这些为中国崛起而做出努力的人们留下历史的印记。
这样的书写不仅是在做历史的记载,也是在做文化的传承,我们将用丰富的历史来传承中华民族的精神、正气。
史学的繁荣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还承载着文化功能。认真学习党史和国史,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了解新中国的历史,不仅仅是为了用历史去达到资政育人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其文化功能,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这样,我们就能从文化上进一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
多看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发表的文章,思维引导作用。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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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责任的议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们为祖国服务,也不能都采用同一方式,每个人应该按照资禀,各尽所能。 ——歌德
责任,就是一种义务,需要每个人内心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责任,就是一种精神,需要每个人深深的把它装在自己心中。
对于这样一种抽象的概念,每个人只能惊叹。而很少有人能真正领悟它的真谛……
一个有责任的人,不仅仅是嘴上的说,脑子里的想,还需要你真真切切的行动。对于那些自己曾经喜欢现在却因不喜欢而想把他抛弃的宠物,对于十字路口上没有车辆而红灯却亮着的时候,你是否感到了一种责任?你是将宠物抛弃,让他无家可归?还是把他留下来,用心的呵护?你是横穿亮着红灯的马路,还是停下来,遵守交通规则?
许多人都会选择前者,我知道。因为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形——
朋友参加了一次有关文明美德的演讲,她有这方面的天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后来得了一等奖,大家也不以为奇——这是预料之内的。而又谁能想得到,这位为文明美德而演讲的慷慨激昂的她,在生活上,仍会会乱扔果皮纸屑,她脏话满口,具有一切不文明的表现……这是举办这次演讲的初衷吗?谁也不会想到,得了第一名的只是一个口是心非者!
这是一种没有责任心的表现,对于她,我叹气了,因为我看到了中国的未来……
从小,在书籍上,报纸上,电影上,以及在父亲的口中,我都已经早早的了解了欧美的绅士,淑女——他们很会谦让,看到红灯亮了的时候就算没有警察也会自觉的停车,他们绝不会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这就是责任的表现,是一种值得每个人学习的美好的精神!
易卜生说: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
丘吉尔说: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欧文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
对于一个人的衡量,除了他的才华,他的文明美德,他内在的素质,还包含他是否有责任心,而要有责任心,就要从日常中的的小事做起,处处严格自己,让责任之泉滋润心灵,让责任之花处处长开,让责任之心永生长存!
责任是什么?责任的表现是什么?对于责任,你做到了哪些?
开头:
责任让人坚强,责任让人勇敢,责任也让人知道关怀和理解。因为当我们对别人负有责任的同时,别人也在为我们承担责任。
责任并不是一个甜美的字眼,它仅有的是岩石般的冷峻。一个人真正地成为社会一分子的时候,责任作为一份成年的礼物已悄然卸落在他的背上。它是一个你时时必须付出一切去呵护的孩子,而它给予你的,往往只是灵魂与肉体上感到的痛苦,这样的一个十字架,我们为什么要背负呢?因为它最终带给你的是无价的珍宝——人格的伟大。
也许你们都听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当国家处于危难,当社会向我们发出呼唤的时候,我们会毫不犹豫地献出我们的钱物、我们的热血,甚至我们的生命。
今天在这里谈到责任心,我想在当今的社会,特别是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身上,有责任心的人应该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了吧。那什么是责任心呢?
责任心就是对事情能敢于负责、主动负责,是一种舍已为人的态度。我们的祖国之所以如此强大,奥运会之所以能在我们国家举行,是因为有杰出的有责任心的领导人在引领着我们的国家,引领着我们的人民。
提到青春,很少会有人把它和责任联系在一起。青春是热情和张狂,而责任却冰冷坚硬;青春是神采飞扬,责任却让人眉宇紧锁;青春的你以挥霍光阴来显示做人的洒脱,而责任却让人感喟人生的厚重与疲累。青春和责任就这样纠缠、斗争,最后统一到了我们青年身上。
我们高唱了几百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担起这匹夫责任呢!包头空难,激起了一个律师的义愤,才有了基本公平的空难新赔偿标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有许多标准,已经严重违背了法律显失公平的基本准则。可是各部门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抓住陈旧的部门规章,来推卸责任。为此许多“匹夫”做出巨大的牺牲,才使今天的社会有了基本公平的标准。
岁月的河流从不停歇,静静地在流淌,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快乐,也带来了许多让人无法释怀的烦恼,而我也感觉自己是在一天天的老去,因为看起来许多往事都变得越来越遥远,背负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就连自己的叹息声也沉重起来,不再是青春时代那种纯朴而`浓郁的多愁善感的了。不知道为什么,走在繁华的城市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纪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而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学时不学,是对自己、对父母、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于自己,花费时间返校,但不认真听课,上课等下课,任由时间毫无意义地流过,不对自己宝贵光阴负责任。
于父母,费心劳力在外打拼,只是望子女能安居乐业,但不想子女竟不负责任,只重玩乐嬉戏,荒废学业,无视父母的辛苦劳动,所有盼望尽是落空。
于社会不负责任,并不是夸大其词,社会提供十二年免费教育,希望学子能学有所成,将来带动社会上游,但却总有人冷眼旁观,不为所动,浪费社会提供的一切。
当被冠上学生之名时,便须负起努力读书的责任。
无可否认,责任带来的压力,使人感到退却,但后退只会让人一无所得,更是会连累周围的一切为此承担损失,这真的值得吗?反观尽责的人,却是从中得到颇丰的收获。
美国心理博士访问一百位杰出人士后,发现其中六成人从事的并不是最喜欢的工作,那麽,为何他们仍可以取得杰出成就?其中一位受访者这样回答:因为在这个位置上,这里有我应尽的职责,必须认真对待。
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必须面对的,没有理由草草应付,所以必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这不仅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责任感可以创造奇迹。
由此便可看出,勇于承担责任的人,便会获得奇迹,取得成功。
事实上,凡事尽责的人,处事时,便懂得三思而行;获得时,会明白所得一切来之不易,应当珍惜;失误时,亦晓得反省己过,勇于承担,尽力改善。
因此,他们更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吸引更多的指导和机会,为自己铺出通往成功的捷径。
人生苦短,谁都不希望成为失败者。
既然责任是踏上成功的捷径,又何乐而不为?其实要成为一个尽责的人并不困难,只要热爱你所做的每一件事便就会明白如何尽责。
虽然现在的工作和身份未必是自己最喜欢的,但只要学懂培养内心的热情,慢慢的将逃避转变为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令自己真正地投入及肩负起责任,才可使工作压力减轻,在没有强迫,抗拒,压制中,生活会随之变得快乐,充实和完整。
最后送上梁启超的一句话: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
希望大家能成为一个尽责的人,尽情享受尽责的乐趣,令人生过得更加充实。
责任,是人前进的`动力,拥有责任之心,便拥有了经不可摧的信念与前进的方向。
镇守边关的哨兵,正是因为心中存在着责任与信念,忍受着条件的艰苦与对家乡的思念,手握钢枪,日复一日,忠诚地守卫着祖国的和平不受侵略,用自己的青春与汗水,换来万家和平新幸福的生活.手握钟权的官员,正是因为心中存在着责任与信念,在金钱美色下不受腐蚀,在纸醉金迷离毫不动摇,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办实事,办好事,取之于明,用之于民。 地上有垃圾,在干净整洁的广场格外刺耳,这时,有一个人把它捡起,扔进了垃圾箱里。因为,他对社会有一颗责任之心。一位妇女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滑倒,掉路旁边的人工湖里,这时,有人冲上前去,跳路湖中,把她拉上岸,以最快的速度送她去了医院,这,便是对他人的责任之心。每当春节万家团圆之时,交警放弃了与亲人团圆的机会,指挥交通,维护着交通的秩序,他们的牺牲,却换来了无数的家庭平安顺利地到达了他们的家乡,与亲人民热热闹闹地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这,便是对事业的责任之心。
宋末元初,蒙古帝国率数十万铁骑横扫中原,短短数年之间,国土沦陷,国家败亡,当所有人都为之绝望之时,一介书生文天祥,却不甘大好河山被异族侵略,不甘中华民族沦为国奴,面对强大的近乎恐怖的敌人,他没有丝毫的畏惧,变卖了减产,组织义军,带着振兴中华的梦想,向侵略者发出了反扑,让横扫欧亚的蒙古帝国闻风丧胆,战争后期,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败退,但他,却不肯放弃,直至兵败被俘,耶不肯向侵略者低下他的头颅,高官厚禄,也无法换来他说出投降二字,最终慷慨就义。
正是因为心中对国家的忠诚与心中的责任,在国家败亡,国土沦陷之下,他依然向侵略者作斗争,胜利无望,哪怕是带着这份责任进路坟墓,也不肯放弃心中的信念忍辱偷生。 拥有责任之心,才会拥有前进的动力与方向,正是因为有无数像文天祥一样,我们的民族,也会因为拥有责任之心的人,在他们的带领下,我们的祖国正在走向繁荣,民族走向昌盛,我们的未来,在走向光明。
对于责任,通常可以理解成做好分内的事。
当意识到责任时,便会有股动力,自发地鞭策自己,不断前进,奋力上游。
不过,责任亦是十分沉重,带给人们沉沉的担子,因为很多责任与生俱来,从婴孩呱呱落地到年老终去,避无可避。
英国王子曾表示:这个世界有许多你可能不喜欢,但你不得不做的事,这就是责任的含义。
由此便可看出人们对责任深深的无奈。
假如人可以不负责任,那麽人生会变得自由得多。
就以学生为例,假如不负责任,学生可以不完成功课,尽情享受假期;可以通宵玩乐,然后把课室当睡房,把老师的教导当最好的催眠曲;甚至可以视校规与无物,每日迟到早退,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剪自己喜爱的发型。
这样的校园生活仿佛是那麽地惬意!但是,安逸之后又能得到什麽?得到的只不过是一时的享受,稍瞬即逝,想捉住,却是徒劳无功。
时间渐渐,我们长大了,从瓜瓜坠地的第一声哭泣,到懵懂无知的孩子;从年少轻狂的昨天,到理智果敢的今昔。而我们的父母却在不知不觉中老去,辛勤的工作,简朴的生活,换来我们蓬勃的生机;沧桑的面容,斑白的双鬓,是无情岁月留下来的痕迹。
长大,是一种责任。长大,就意味着我们要独自去面对、去承担一切,无论是酸的、甜的、苦的、或是辣的,因为我们已经懂事,已不再是那个曾依赖在父母怀中撒娇的淘气小孩。
小时侯,如果遇到伤心事,我们可以在父母面前哭个痛快,然后转身将它轻轻忘记,不留痕迹。而今,有了心事却只能埋在心底,强作笑颜,不露出丁点蛛丝马迹,因为怕他们知道后比我们还焦急,平添一份多余的担心。
小时侯,从来不知天高地厚,从不懂关心与否,总是嫌父母说话过于罗嗦唠叨,不耐其烦,总是听不进劝告的只字片语,我行我素。而今,当我们已身在异地他乡,才发现唠叨是一种关心,一份爱,他们总是无厌,默然为我们驱赶了身边的一切逆流。
小时侯,总是在内心埋怨,束缚了我们太多的自由,总是努力张开翅膀,想冲破身上的笼子,飞向外面自由精彩的天地。而今,终于明白,家才是我们心灵停泊的港湾。那里没有重重压力,没有种种烦恼,没有勾心斗角……那里只有无尽的亲请和爱,与生俱来,割舍不断。
从小到大,在我们身上承载了父母太多的爱和汗水,浓缩了无数的担心和泪水高中关于责任的议论文800字高中关于责任的议论文800字。现在,我们已有责任和能力去独自面对一切的挫折困境,不能再让他们来为我们分忧解愁,为我们担惊受怕。
虽然,成长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许多不如意,但是挫折是无法避免的,不是有一句这样的话吗: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面对挫折,决不气馁,因为我相信,只要努力,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这花季般的年龄里,我懂得了友情的可贵,真诚的难得,我也知道人生之路遥遥,还有很长的路需要我们耐心去走,因为人生之旅才刚刚开始!
露珠依旧晶莹剔透,太阳依旧东升西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来普照大地,晚霞依旧温馨……可我,却不能永远的保留童心,不能抓住匆匆流去的时间。
长大,是多么开心的时刻。从长大的那时起,我开始明白了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宽容,什么是将心比心……
我还要努力,让我的生命成为天际中最亮的恒心;要让世界因为我的存在而骄傲;要用心感受永恒,用爱点亮黑夜的灯火;要让我的天空永远挂满彩虹!
责任是什么?
责任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
责任是林则徐“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气概。
责任是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
苍鹰的责任是翱翔天宇,蛟龙的责任是纵腾四海,猛虎的责任是呼啸山林,而人的责任便是为国家的昌盛,为社会的进步而努力。
责任是力量。因为责任,才有了岳飞的精忠报国,铸就了一代忠臣;因为责任,才有了宗悫的破浪之志,铸就一代雄才;因为责任,才有了班超的弃笔从戎,铸就了一代虎将。
责任是克服困难的基石。李白郁郁不得志,却能笑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篙人。”陆游政治受挫,临终之际仍说:“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在黑暗的旧社会,鲁迅屡遭迫害,却仍恕吼:“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红军长征征途漫长,却能不屑地说:“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他们为什么能克服艰苦的环境、巨大的困难而乐观向上?这一切都来源于他们的责任,来源于他们对祖国、对人民炽热的爱。
蓦然回首,古代尚且有众多的仁人志士肩负着对国家的责任。纵观当今, 中国却正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且不说去年的多种自然灾害对当今的影响;部分国外反华势力与之沆瀣一气。虽然我们不能持刀握枪,戍守边疆。然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我们中学生应该怎么做?首先,我们应该在 思想上树立起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信念;其次,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有能有德的共产主义的后备军和接班人,这就是我们责任!
正如材料中梁启超所言,责任完成了,乐就产生了。所以,我认为责任在心,方能乐无穷。
历史上有许多以责任为自己终身目标的人,范仲淹不失为他们的好代表。范仲淹小时家庭变故颇大,尽管如此,他从小心怀天下,少年入读应天府,日子清贫,终于在苦读后及第。他怀着兼济天下的报负,秉直进言,却卷入朋党之争,这时就有朋友劝他少管闲事,他却回答道:“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宁愿为更美好的家国天下而死,也不愿苟且偷生,之后,他更是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呼告。这,正是把天下当作自己的责任。天下动荡不安,连年战乱,那就需要我去冲锋陷阵,死而后已;如果天下其乐融融,繁荣昌盛,那我才可以安享晚年,乐在其中。范仲淹的这种乐,源自于自己的责任。责任完成,那我就可以乐在其中,自得其乐了。
责任在心乐无穷,就像周总理无论何时责任都在肩上挑着,不辞劳累地去履行责任应该也是一种乐吧。
周恩来自小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目标,此后,他苦读诗书,出国留学,只为自己的目标。终于,他历经辛苦,与共产党领袖奋斗出一条救国道路。但他又为了克服开国之初的困难、扭转建设道路上的错误、促进外交事业的发展付出无数个日夜的艰辛,只是为了儿时的那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一刻不停地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他这一生都在为他的目标而奋斗,而目标也被他视作他的责任,想必这种责任在一步步完成的时候,周总理也会感到乐吧。
在当今社会,也不缺乏背负着责任的人。
其中一个就是袁隆平院士,他曾经历过1960年,那年中国正面临严重饥荒,而袁隆平院士望了望自己手中这株天然杂交水稻,于是他立志用农业科学技术击败饥饿威胁,后来他取得重大进展,为世界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他却依然专注于田畴。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而这种一生都在为之奋斗的梦想,也应该被他视作责任吧,而他在看见责任一步一步地被完成时,一定会感到乐啊。
这三种人物一个个都在为自己的责任而奋斗,他们都因把自己的责任放在心中而感到快乐,所以说责任在心方能乐无穷。
星辰不畏黑夜的包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那一刻发出动人的光芒;冬日不惧寒风的凛冽,为正在瑟瑟发抖中的人带来一丝暖意。无论前面有多么困难,它们都敢于担当。
孟子曾道:“君子有终身之忧。”那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担当,担当起本可以放下不管的责任,而且到死了还未放下,时时不忘。蜀国丞相诸葛亮出茅庐助刘备打江山,七擒孟获,为民族能和谐共处,六出祁山,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宋代名将岳飞,为抗金保国,收复失地,驰骋沙场,不畏奸臣谗言,不顾国君昏庸,在遇害之前还念念不忘“直捣黄龙,救回‘二圣’,收复大好河山。”因为担当,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因为担当,杜甫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叹。试问,又有什么比担当更值得我们敬佩?
或许历史太遥远,但现实离我们最近。中国农民说,吃饭靠“两平”,一靠邓小平,二靠袁隆平。他们两位,一位是革命先锋,在中华民族处在水生火热时担当起救国的重任而远赴外国探寻救国之路,回国后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里程碑,就是在年老之时也还惦记着老百姓委托给他的生活发展重任,不肯放下;一位是中国杂交水稻之父,为了让人民吃上香喷喷的稻米,他主动担当起培育杂交水稻的重任,不辞辛劳,日夜守护着得来不易的秧苗,历经各种磨难,最终培育出杂交水稻,为中国争了一口气。
相反,有些人却选择卸却。袁世凯,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曾向百姓许诺,说一定会将光明带给他们,然而,他那本被掩盖的“君皇梦”也逐渐地随着地位的提升而显露无疑,百姓托给他的重任估计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担当,若为官者,就当以官之道来为天下负责,也是圣贤豪杰,所担当的责任就越重大,只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才会使他们时时刻刻将责任揽在肩头,任何困难都不能使他们放下;担当,若为民者,就应以民之道来为天下负责,尽管自己渺小,但只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就是一个伟大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担当起哪怕是一份小的责任,在担当中长大成人。
责任是颗渺小的种子,一旦把它播种在你的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生根、发芽。要不了多久,它会成为小树苗,最后成为参天大树。经过努力,它会开花,点缀你的人生,最后结果,这是对你尽责任的回报。
当你抛弃它,它就始终只是一颗种子;当你在尽责任中放弃了它,那它就会死亡,甚至给你的人生抹上一丝阴霾;如果你在它含苞绽放时,用骄傲拔掉了它,你就会在别人得到果实后而后悔,想要重新尽责任却没时间了,更没有机会了。只有你坚持尽到这些责任,努力呵护它们,你的人生才会丰富多彩。
在这个社会上,每个人都扛负着自己的责任。责任,也许是自己对自己的规定,也许是别人交给你的任务,也许是自己的工作……责任是多种多样的,学生有学习的责任,建筑师有建房的责任,老师有教学的责任,作家有写作的责任,甚至连普通的动物——乌鸦也有反哺的责任。
何为责任?还是顾炎武说得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一直指导着无数仁人志士,成为他们一生的信条。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是国家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是时代的需要,有人还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改为了“天下兴亡,我有责”。意思是说,“我”应当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
如何尽责?答案在一张张时代的写照中。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这是对亿万苍生的责任;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对整个蜀国的责任;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撒热血,前赴后继,这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责任;上次,“韦帕”来袭,温州军民英勇奋战,积极抗台,这是对整个温州人民生命和财产的责任。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无可推卸的责任。也许,作为学生的我们的责任尚不是历史、也不是时代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在家人的笑脸上,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在无边的学海里。但我们明白责任,完成着责任。
责任,是一朵灿烂无比的花,开在每个人的心中;责任,是一道辉煌耀眼的光,照亮每个人的心底。责任是永远推动人类历史、开创人类文明的那只滚滚车轮。责任,在我们的心中。
责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俗话说:“一个人拥有了责任心,他的生活就会闪光,一个人有了责任心就拥有了至高无上的灵魂,一个人有了责任心,在别人心中就如同一座有高度的山,不可逾越,不可移动。一个人有了责任心世界才更精彩、更迷人!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上,都在做着各自的事情,有国家和社会交给的事,有的是集体的事,有的是他人委托的事,做好这些事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而我们学生的责任就是好好学习,将来能够为国家献上一份力量。即使是一份绵薄之力也行啊!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点,那也将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合力。现在我们的责任就是勤奋学习,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好铺垫,如:认真完成每一天的作业,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这都是责任心的体现。然而,实际上,很多同学却不负责任,作业不写,上课捣蛋,结果导致门门功课挂红灯。如果每个同学对待学习都这样,我们怎么对得起苦苦养育我们的父母,怎么对得起老师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因此,责任重大啊。
努力奋斗吧,为了责任这一个头衔,我们也应该不懈地努力学习,因为别人为我们付出太多太多,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他们。
一个成功的人必然具备某些条件。其中之意是责任感。
固然,聪明、才智、学识、机缘等等,都是促成一个人成功的必要因素;但假如缺乏了责任感,他仍是不会成功的。
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在工作时一定不会认真,对他的工作是否有成绩也不会喊细心地去检讨,也不愿去承担这工作成败的后果。他容易有推委的倾向,也比较懒惰和贪玩。他的聪明或许足可掩盖他工作上的事物或不圆满之处,在上级面前也很容易获得通过,甚至由于他的聪明圆滑,长于应酬,还可获得加薪或升级。但只因他缺少一种真正的责任感,日久天长,他的工作总难免因一再的疏漏而发生不良的后果。他由聪明圆滑而得来的信任也必不能维持久长
我们相信,一个人即使聪明才智差一点,但假如他肯对工作负责,成功得计会也必定比只有聪明才智而无责任感得人要多。
对工作需要有责任感,对学业亦然。特别是对自己真正有兴趣,而打算做为终身事业的有关课程,更是要认真负责的去研读。单是用功,并不一定是有责任感。用功有时是为了考试,为了名次,为了学位或虚荣;真正的责任感应该是为了自己求知为学业能做到这一点,学问就变成乐趣了。
一个人的责任感不一定要由大事去衡量。由平常小事也可表现出他的忠诚与负责。我们看一个人是否每天下班以前,把他的办公桌整理清爽;师傅肯把掉在地上的字纸随手捡起来;是否守时;当他有错误的时候,师傅勇于承认,立刻弥补;还是希图狡赖,委过别人,这不仅反映一个人的品德,也可预卜一个人的成败。
当你一天工作完了之后,你是否习惯去检讨一下它的成败得失呢?如果你有这项习惯,你就是一个负责的人了。因为惟有在检讨之后,你才可以发现错误或疏漏,才可及时去改正,或做下次工作的参考
相信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尤其是作为主要学习作文类别之一的议论文,议论文的样式有社论、评论、读后感等。如何写议论文才能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责任议论文8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年每月每日,成千上万件事向人们扑来。在忙碌的生活中,人们手忙脚乱,疲惫不堪。虽然如此艰辛,却始终持之以恒。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无情的套在我们的身上——责任。
在学校里,我们努力学习,这是责任。在家里,我们帮父母做点家务活,这是责任。出门在外,为社会做点事,这是责任。大千世界,草有责任,花有责任,大树有责任。无论什么生命,都有自己不可推却的责任。
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在全国每年都有上千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种种,可说来说去,这不是没有责任心吗?如果汽车司机有着对自己对别人负责的心态,按规张制度办事,那还会有这么多人白白丧生吗?
责任,是重如泰山的承诺。它推动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勤勤恳恳的在各自的岗位上奉献着。在今年全国遭受“非典”的袭击下,600万医护人员勇敢的冲向了第一线。他们英勇,他们无畏。在同“非典”的战斗中,谁也没害怕,谁也没退缩。任凭“非典”有多么可怕,却无法吞咽医护人员那颗强烈的责任心。病人来了,每个人不分昼夜,细心照顾;有的医护人员倒下了,就立刻有人补充上来。在这场没有硝烟却比枪林弹雨更危险的战斗中他们没有辜负国家和人民寄予他们的厚望。最终,“非典”被制了,这是用医护人员没日没夜的奉献和那颗强烈的责任心换来的。如果他们没有一颗强烈的责任心,那就不知道这场风暴还要刮多久,还要夺去多少人无辜的生命。
古希腊人说,人是背着一个包袱走路的。包袱里有家庭,事业,友情,儿女……历经艰辛,却无法丢弃其中任何一件。因为这上面写着两个字:责任。在生活中,处处都有责任的考验。不经意的捡起一张废纸是保护环境的责任;帮助体弱多病的老人和小孩,是尊老爱幼的责任;替别人解决困难,是助人为乐的责任。责任,是社会的地基。没有它,高楼大厦在微风中就会轻易动摇。对自己负责,责任是严格的教官;对别人负责,责任是生命财产安全的保证;对国家负责,那是社会进步的条件。抛弃它,感到了站暂时的轻松,却丢失了一生的光彩。责任,是不可丢弃的使命,它肩付在人们的身上。让我们每个人都富有责任心,去战胜与一次次突如其来的考验吧!
总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口号喊得震天响,总在口头上把遵守法纪、做好小事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当真正需要主动承担责任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是显得那样麻木不仁,那么无意识。这还得从去年我所经历的一件事说起,这是一件细微小事,但它却严肃而不经意地检验了我履行公共责任的意识。它让我汗颜,让我惭愧,让我心灵震颤,让我思想警醒。
那是一个双休日,我到城东的街心公园去散步,当然,我并没有忘记自己肩负的学习责任。我拿着一本参考书,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看上几页。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脚下有粘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张北极熊牌雪糕的包装纸。“真没素质,真不道德,真不负责任。”我心里痛骂着那个丢包装纸的人,不经意地猛一抬脚,就将包装纸甩飞了出去。一阵的飘飘悠悠,包装纸重新落在了不远处的人行道上。我怀着一种莫名的满足,选定街心花园的凉亭坐了下来,迅速地打开书本,进入角色……
“妈妈,妈妈,这儿有一张垃圾纸。”一个天真细嫩的童音,打断了我专心致志读书的思绪。原来,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小男孩,挣脱妈妈的手,跑上前去捡刚才被我甩掉的那张雪糕包装纸,并把它丢进不远处的垃圾箱里。
小男孩的妈妈望着孩子像彩蝶一样地飞来飞去,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不远处,一对老年夫妇也在颔首赞许。这是,我的心却像被黄蜂狠狠地蜇了一下,脸上阵阵发烧,内心像被打翻了五味瓶。自己刚才还在骂那个乱扔包装纸的人没素质,不道德,不负责任,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可真正需要自己履行责任时,又做得怎么样呢?
小男孩和他的妈妈走远了,但她的背影却越来越高大。他让我汗颜,让我惭愧,让我心灵震颤,让我思想警醒:是的,作为一个即将步入成人行列的中学生,肩上的责任绝不仅仅是学习科学知识,还要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讲文明、有高尚品质的人,学会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这虽然是一种无形的社会要求,但是,它却时时处处以有形的.行为表现出来,它就在我们身边,并与我们的一言一行密切相联。
责任在身边,责任在小事。愿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认真地去实践和履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诺言。
人创造了社会,所以什么样的社会取决于人。有人说这个社会需要相互间的关爱,有人说是信任支撑这个时代,但我觉得要将视角缩小到个人,我们便会发现个人的责任之于时代犹如灵魂之于人类,不可或缺。坚守责任,让生命变得厚重。
20世纪初,美国的弗兰克开办了一家银行,却不幸遭到抢劫导致破产,但他决定带着妻子和女儿偿还那笔天文数字的债务。我想义务是一个无形的圆,圆之外的伟大便是责任结出的果实。弗兰克的决定出于他强烈的责任心,虽然法律并不要求他偿还,但他认为在道德上应该给储户们一个交代。从弗兰克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良知、责任和伟大。
抚今追昔,无论是历史故人,还是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他们之中总有一些在无声地坚守着责任。北宋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表达“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报国志向,他将民族利益与国家命运放在首位;莫泊桑笔下的马蒂尔德为了偿还丢失的珍珠项链,节衣缩食辛苦工作整整十年,买了新的项链还给朋友;大连公交车司机黄志全在驾驶途中突发心脏病,生命的最后一分钟将发动机熄火,拉上手刹,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从那以后每个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责任是一份信念,是一种气魄,更是一种品质。责任来自心灵的抉择,在得失、利弊、荣辱等一切人生的天平面前我们会倾向哪边?是选择坚守抑或放弃?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人人丧失责任感的社会,那将如万物脱离秩序而黑暗无边的夜。如果车洪才老人无法坚持完成国家交与的编写《阿富汗语词典》的任务,那这本用时三十年的词典何日才能问世呢?“国家忘了我,我没忘国家的任务。”车老拥有令人肃然起敬的执着。为坚守责任,车老投注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心血和精力,在三十余年坚持的背后,是老人炽热坚毅的心,怀抱国家,怀抱浩然。
为他人考虑,为社会尽责,为国家奋斗,这使我们每个人的肩上担负着许多责任。然而,责任并不是亲切可爱的字眼,选择承载它往往需要付出,需要勇气,也需要坚持。
我们无数次被生命询问,而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回答,只有以自己的心去回答。生命不是万古不朽的树木,不是奔腾不息的急流,应当是心容诸子的海洋,安静而勇敢地坚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