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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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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研究论文

撰写实践论文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论文主题和研究问题。首先需要选择一个明确的主题,并确定需要研究的问题。

2、研究文献。在撰写实践论文之前,需要阅读并分析相关的文献,以便更好地理解研究问题。

3、收集和分析数据。对于实践论文,收集和分析数据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需要确保数据来源可靠,并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4、撰写论文。在写论文之前,需要根据论文要求确定论文的结构,并逐步完成各个部分,如引言、研究背景、研究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

5、审阅和修改。完成论文后,需要反复审阅和修改,以确保论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毕业论文的类型:1、理论性问题研究论文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了多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涉及大量的基础理论和原理性问题。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自己比较熟悉并有较深理解的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要求学生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对某一理论掌握比较扎实,逻辑思维及分析问题能力强,同时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所掌握的理论原理分析、解决实践问题。学生应当围绕所选定的理论问题,在广泛收集资料,大量阅读有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前人的成就,分析前人的观点,找出以往研究的薄弱之处,提出自己的见解,也可对某些理论原理的应用进行更深层的研究和探讨,寻求更合理的成果和结论。2、应用性问题研究论文无论哪一类专业,都有大量的应用性课程和专题,甚至专业本身就属于应用性很强的专业。特别是管理学科的各类专业,学生可就不同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运用在校期间所学的各种原理、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对学生素质能力的考核和锻炼。撰写应用性问题的研究论文,要求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和原理基础,较熟练地掌握所学技术和方法,熟悉所掌握原理、技术和方法的应用环境和问题,能够把握该应用领域的发展变化趋势,并能提出该原理、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难点、问题和措施保证。3、实践问题研究论文改革实践中有大量的具体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特别是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关的实践问题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研究兴趣。学生可就自己熟悉并能运用所学原理和方法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实践性强,实用价值高,要求学生对所研究的问题有透彻的了解和深刻认识,能够清楚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能在自己所学习和掌握的原理和方法中找到解决的方法和答案。实践性问题研究论文与应用性问题研究论文的最大区别在于从实践中寻找问题撰写论文。有些学生的论文选题就直接来源于自身的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 4、指定性问题研究论文有些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某些部门或企业对学校的委托项目或调研任务,还有的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和咨询策划项目。围绕这些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对学生来讲都属于指定性问题,有些问题并不一定是学生最有基础和研究兴趣的问题。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老师的专项研究能力强,对学生的指导性强,更有针对性。选择参与这些问题研究并以此为题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也会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再加上老师的言传身教和悉心指导,对问题的研究深度较深,实践性强,有助于学生研究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研究性论文和实践性论文

1.论文选题是否合适。原则上只要和所学专业相关的方向都可以,但热门的、实践价值强的选题会比较受导师青睐。此外,选题应当与本身的专业水平相符合,题目范围不能过大或者过小。建议选择与导师研究方向类型的题目,或者自己比较擅长方向的题目。如果选题与专业差别较大,或者与别人重复,文章价值就大大缩水。2.论文结构是否合理。硕士论文写作中一般采取“总—分—总”的结构,也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在实际写作中,为了论证需要,还需要把论点进行拆分,分别论述。这很容易出现文章结构散乱、论据不充分的问题。在写作上我们要注意,每一个分论点不一定是和完整主旨完全符合,但一定是为总论文服务的。只有结构合理、逻辑清晰的论文才是高质量的。3.创新点。创新点是衡量硕士论文价值的重要因素,如果一篇硕士论文创新点很明显且具有价值,只要其他不分不出现太大问题,基本都能过关。硕士论文要求必须有创新点,但创新点不是要求在理论上或者研究上的巨大突破,只要使新的观点、新的看法、新的角度,都可以是硕士论文中的创新点。硕士论文中的创新,其实是要求毕业生要有自己的观点或者全新看法,只要是前人没做过的,或者对前人研究有新看法的都可以用,然后再用所学知识进行论文,并不是在专业领域的开创。那么硕士论文写作时该如何寻找创新点呢?①重新整理过去的文档,有可能从整理当中获得灵感,或是从文档回顾中整理出头绪;②细心观察可以看到事情的反面,考虑到事情的另一角度也可以激发想象力,研究对比的客体也可以找出不同面向,更加了解要研究的主体;③利用微观与宏观的角度看事情,可以知道事情的脉络与细节;④用比较的方式可以有许多线索。

毕业论文的类型:1、理论性问题研究论文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了多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涉及大量的基础理论和原理性问题。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自己比较熟悉并有较深理解的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要求学生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对某一理论掌握比较扎实,逻辑思维及分析问题能力强,同时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所掌握的理论原理分析、解决实践问题。学生应当围绕所选定的理论问题,在广泛收集资料,大量阅读有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前人的成就,分析前人的观点,找出以往研究的薄弱之处,提出自己的见解,也可对某些理论原理的应用进行更深层的研究和探讨,寻求更合理的成果和结论。2、应用性问题研究论文无论哪一类专业,都有大量的应用性课程和专题,甚至专业本身就属于应用性很强的专业。特别是管理学科的各类专业,学生可就不同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运用在校期间所学的各种原理、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对学生素质能力的考核和锻炼。撰写应用性问题的研究论文,要求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和原理基础,较熟练地掌握所学技术和方法,熟悉所掌握原理、技术和方法的应用环境和问题,能够把握该应用领域的发展变化趋势,并能提出该原理、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难点、问题和措施保证。3、实践问题研究论文改革实践中有大量的具体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特别是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关的实践问题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研究兴趣。学生可就自己熟悉并能运用所学原理和方法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实践性强,实用价值高,要求学生对所研究的问题有透彻的了解和深刻认识,能够清楚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能在自己所学习和掌握的原理和方法中找到解决的方法和答案。实践性问题研究论文与应用性问题研究论文的最大区别在于从实践中寻找问题撰写论文。有些学生的论文选题就直接来源于自身的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 4、指定性问题研究论文有些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某些部门或企业对学校的委托项目或调研任务,还有的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和咨询策划项目。围绕这些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对学生来讲都属于指定性问题,有些问题并不一定是学生最有基础和研究兴趣的问题。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老师的专项研究能力强,对学生的指导性强,更有针对性。选择参与这些问题研究并以此为题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也会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再加上老师的言传身教和悉心指导,对问题的研究深度较深,实践性强,有助于学生研究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论文评价的方面有:论文选题是否合适、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创新点等方面。

1、论文选题是否合适。原则上只要和所学专业相关的方向都可以,但热门的、实践价值强的选题会比较受导师青睐。此外,选题应当与本身的专业水平相符合,题目范围不能过大或者过小。

建议选择与导师研究方向类型的题目,或者自己比较擅长方向的题目。如果选题与专业差别较大,或者与别人重复,文章价值就大大缩水。

2、论文结构是否合理。硕士论文写作中一般采取“总—分—总”的结构,也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在实际写作中,为了论证需要,还需要把论点进行拆分,分别论述。

这很容易出现文章结构散乱、论据不充分的问题。在写作上我们要注意,每一个分论点不一定是和完整主旨完全符合,但一定是为总论文服务的。只有结构合理、逻辑清晰的论文才是高质量的。

3、创新点。创新点是衡量硕士论文价值的重要因素,如果一篇硕士论文创新点很明显且具有价值,只要其他不分不出现太大问题,基本都能过关。硕士论文要求必须有创新点,但创新点不是要求在理论上或者研究上的巨大突破,只要使新的观点、新的看法、新的角度,都可以是硕士论文中的创新点。

论文主要特点:

1、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2、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3、理论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4、平易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5、专业性

是区别不同类型论文的主要标志,也是论文分类的主要依据。

6、实践性

是论文价值的具体体现。它还表现在内容上,旨在根据一定的岗位职责与目标要求培养能力。

实践性论文在论文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在科学探索活动中发现的;支持主要观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有实践依据;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不能有凭空捏造、猜测、成人包办代替的迹象。

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写作范文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社会实践。对于一个大学生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虽天气严寒,寒风呼啸,我毅然踏上了社会实践的道路。

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论文理论性和实践性研究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

3、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4、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选题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研究有意义的课题,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对科学事业和现实生活有益处;而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研究得再好,论文写作得再美,也是没有科学价值的。

扩展资料

学术论文的特点:

1、科学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2、创造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3、理论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平易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5、专业性:是区别不同类型论文的主要标志,也是论文分类的主要依据。

6、实践性:是论文价值的具体体现。它还表现在内容上,旨在根据一定的岗位职责与目标要求培养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论文

一、定义 1、古典文学——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2、当代——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二、分类 1、学位论文——包括学年论文(为毕业论文打基础的一学期或者一学年的课程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等; 2、学术论文——包括科技论文、成果论文和职称论文等。 三、种类 1、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区分: ①理论性论文; ②实验性论文; ③描述性论文; ④设计性论文。 2、综合型区分: ①专题型 在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②论辩型 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③综述型 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④综合型 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四、结构 论文一般是由题目、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完成后也会按顺序格式进行装订。

法学实践性研究论文

法学方向研究论文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法学方向研究论文,欢迎浏览。

《 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分析 》

内容摘要: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一直具有较高的争议,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惩罚赔偿制度在各国普遍建立起来,但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判定却并不相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一般被视为公责任,但是在英国等国家则将其看作是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主要从民事责任角度出发。但是,分析角度不同对惩罚性赔偿的责任认定也不同,因此,本文从经济法的宗旨、属性要求等角度对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作用等进行分析,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从而促进我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经济法学;理论分析

惩罚性赔偿顾名思义是由通过强制的方式令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的补偿。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中的相应条款执行的,我国对惩罚性赔偿的定义不仅仅指惩罚侵权行为并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对侵权人进行一定的警告和威慑,起到遏制侵权事件发生的作用。任何法律规定的制定究其本质原因就是为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就是为了对其进行更好的定位,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属性要求

我国对于经济法的认识主要是认为经济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经济法存在的根本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中的公共利益,所以,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定义为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在法律上,惩罚性经济赔偿会使得原告获得高于损失的赔偿,这部分赔偿就相当于奖励原告维护社会秩序和利益。这主要是因为在经济活动中,一旦发生了欺诈行为,就会对经济市场的整体利益造成损害,包括利益受害者和消费者,所以原告对于欺诈行为的揭露,不仅仅只保护了自身的利益,还保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对整个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原告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这样的贡献,更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所以对原告实行奖励。

二、经济法的.主要宗旨

经济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而诞生的,所以经济法的宗旨主要是: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资源,保证经济运行中经济总量平衡,推动经济正常发展,协调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惩罚性赔偿就起到了很好的维护社会经济平衡的作用,因为惩罚性赔偿金远远大于对原告利益损失,被告不仅要为自己对原告侵权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还要对由于侵权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惩罚性赔偿金能够震慑不法分子,考虑到赔偿金的数额较大,打消犯罪的念头,进而转向正常的市场交易。惩罚性赔偿金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三、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分析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建立最早是在英美法系,其制度的规定与大陆法系不同,大陆法系在最初是反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因为大陆法系对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比较严格,一般意义上说,在经典理论中认为民法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但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之间并未有明显的区别。例如,我国的民法中对精神损害补偿也不仅仅局限在对财产的恢复,而是在进行精神赔偿的确定时无法准确定性,达不到民法的“同质补偿”原则。

(一)道德苛责性要求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律的产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它的制定基于社会道德最低限度,为了更好地调整社会秩序,引导人的行为,同样,法律还关注人的主管状态。恶意侵犯他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具体判定侵权行为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第二,侵权人是否处于明知道侵权后果仍希望发生或者放任不管;第三,侵权人是否通过侵权行为而获得利益。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是导致恶意侵犯他人的主要原因,他主要反映了侵权者令人憎恨的心理,惩罚性措施体现了道德的等价原则。因此,侵权行为中,惩罚性措施的实施有其正确性和适当性。

(二)惩罚性赔偿符合经济学中的“等价交换”。我们都知道,民法提倡同质补偿,主要是补偿受害者直接损失,没有额外的补偿,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补偿办法具有相当的不足之处。在经济学上,我们对事物的满足讲求效用最大化,人们能够理性对待一切事物。现在我们建立一个模型来反映这个现象,即无差异曲线。如果将无差异曲线X轴定义为健康,Y轴定义为财富,一个人的健康和财富分别为70、70,现在由于一场事故导致此人健康下降到40,为了保证满足效用最大化,必须要提升财富值,但是赔偿只会赔偿已经用掉的医药费,即财富再次提升到70。我们都知道,由于事故的影响,健康不可能再次回到70,所以同质补偿存在不合理性。所以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更能够体现公平、正义。

四、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

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及制度的建立已经开始逐步走上正规,但是在理论界对其的讨论依旧没有停止,尤其是关于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作用、主要功能的学说很多。其中,比较容易让人接受的有陈聪富教授对惩罚性赔偿的作用认识:对受害者进行损失赔偿;预防侵权;惩罚违法行为;私人执能。王利明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的主要功能为:预防侵权;制裁犯罪;遏制犯罪。从这些学者的观点中能够清晰看出,惩罚性赔偿对社会实践的主要作用在于补偿、预防和惩罚三点。但是在经济法学角度看来,惩罚性赔偿的主要作用集中在激励预防、资源配置等方面。

(一)惩罚性赔偿具有激励和预防作用。惩罚性赔偿从经济法学角度分析具有激励和预防的作用,其作用的发挥主要是站在侵权者的角度进行的,主要理论构建就是有助于将侵权者追求利益与保护他人权益结合。可以说,惩罚性赔偿在制度的设计上就考虑到了预防侵权者造成的损失和受害人权益损害的补偿,在侵权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对受害人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其行为就造成了侵权,也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从责任体系的角度去看,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从经济法学的角度为解释了为何要建立和提出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惩罚性赔偿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惩罚性赔偿对于法律个体意味着公平和正义,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去看,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根据科斯定理二,不同的权力配置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我们在具体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发现,其明确的条款和规定对一些经济主体的赔偿诉讼解决提供了依据,减少了诉讼泛滥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惩罚性赔偿的属性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即是为了发挥其遏制和预防不法行为侵害他人利益的作用,从而预防、惩罚不正当行为。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并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程琦早成.经济法责任视野下的惩罚性赔偿初探[A].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C].2012

[2]邓纲.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研究述评[J].现代法学,2012,1

[3]王真平.从经济法视角看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3,15

[4]张超.论经济法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27

摘要:针对现行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之弊端,提高新的实践理念和实践环节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教育理念;模式设计 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就决定它在本质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中就应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是一个目前我国法学教学中尚未解决好的课题。本文中针对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存在的弊端,探讨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问题。 1、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的弊端 现行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实践环节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目前法学本科教学几乎很少研究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实际上任何一门专业均应研究这个问题,即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 (2)实践环节单一,主要只靠毕业前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全国各法学院校在其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毕业实习,有些院校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有些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场所一般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这种毕业实习是必要的,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的实践过程。但其缺陷是,毕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加之毕业实习时间有限,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了解一下。这不符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 (3)除毕业实习之外,三年半的教学中一般不再安排实践环节,使理论联系实际处于自发状况,主要由学生自己完成,缺乏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师指导,大大浪费了时间。少数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到相关部门去实习,但也只能感触一些较零散的知识,而大多数学生则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条件。 (4)有些法学院校结合个别相关课程,也搞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庭审判观摩或者组织学生自己搞一些模拟法庭,但并未有意识地、系统地将这些实践活动形式强制性地纳入教育计划和要求的范围。 2、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需要更新教育理念 针对现行法学教学体系中实践环节的弊端,应该强化实践环节、更新理念。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这一认识论规律作为一种普遍规律,也是法学教学的根本指导原则。实践教学环节是法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把这种实践环节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实践环节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而不能仅局限于教学过程的某一个阶段。若仅在毕业前安排实习,其它时间不注意实践环节或者把实践环节不落到实处,其结果只能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 第三,针对学生在法学学习的不同年级段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差异,实践环节应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即大体分为感性实践阶段和理性实践阶段。我们认为,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实践活动是属于感性实践阶段,大学本科三、四年的实践活动应属于理性实践阶段。两个阶段的实践环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实践是理性实践的基础,理性实践是感性实践的升华和目标,因此也不能在教学中忽视两阶段的内在联系。 第四,实践教学模式应该是立体、多面的,应该针对不同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相应的实践环节;同时实践模式应该是互动的,而不应该是静态的,要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之间的互相促进,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全面地与国家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普遍联系,创造多维实践场所。这种立体、动态的实践教学模式应全面地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让学生学习逐渐深入社会,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方面投入社会实践,建立多维实践模式。 第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使理论教学不再是纯理论,而在理论教育中大大加入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案例,从而增强理论与现实的对照,强化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 3、教学实践环节改革模式设计 根据上述教学理论,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如下教学实践环节: (1)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一学生的实践属于感性实践阶段。该阶段实践的目的在于树立学生的法律专业观念,培养专业兴趣和习惯。大一学生如果不能牢固树立专业观念,对本专业没有兴趣,将直接影响以后的专业课程学习。因此大一学生的实践应着重于如下形式:1.安排不少于五次法庭观摩活动,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旁听高年级学生的模拟法庭。2.组织学生围绕专业理想信念等内容进行演讲及一般性题目的辩论比赛,从训练口才、思辨能力方面培养其专业兴趣。3.组织学生召开几次专业认识恳谈会,树立其正确认识和信心。4.鼓励大一学生参与高年级学生组织的相关实践活动。5.深化教学,采用大量多媒体教学方法,使学生接触更加真实的实践实例。6.邀请法学专家和实务方面的知名人士举办讲座,辅之我院法学教师讲座。7.在老师带领下,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其良好的人格和职业道德素质。 (2)大学二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二年级学生开始开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实践的内容应和其课程内容相结合,围绕着课程内容来设计实践内容与形式。但从全局观念来看,该阶段的实践仍处于感性实践范围,但比大一的实践已上升到更深的层次。大二学生的实践应着重如下内容和形式:1.针对其课程内容,要求学生深入研读与课程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弄清法理知识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同时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分析并写出书面的分析意见,定期组织学生举办案例研讨会。这项活动应分散在不同专业课程的教学环节中,应在教学计划中体现此内容,并要求教师在填写教学日历时,就本课程设计相应的实践模式。2.组织学生成立专业知识兴趣小组,每个月各兴趣小组将其活动内容撰写成专题,在学生班级中进行交流讨论一次。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应由专业教师指导。通过专题的讨论及编写专题报告和专题发言,使小组同学在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均得到锻炼。3.带领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至少五次。教师在组织旁听活动之时,要与法院审判人员联系、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学生旁听之前,带队教师首先让学生自己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比如,该案例事实需要哪些形式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哪些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等。在此基础上,使去旁听的学生有备而来,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4.带领学生到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场所和少管场所,使其与被改造对象犯罪嫌疑人、被教养人员、少年不良行为者进行亲身接触,增加其对国家司法的权威、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以及社会阴暗面的亲身感受。以往许多法学毕业生,因未从事司法工作,从未到过这些场所,实在是一种知识的缺憾。5.组织学生到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去实际观察执法活动、旁听行政处罚听证会,如公安、城建、税务、工商、物价、环保、土地等;组织学生到行政执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听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增加学生对行政法律本身及行政实施过程的了解,同时增加学生学习行政法、经济法的自觉意识。这是传统教学实践中不曾有过的形式。6.在大一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题演讲、辩论活动,并使演讲、辩论的内容注入更多的专业知识特色。7.要求学生动手,主动收集疑难案例、焦点案例,由教师参与,集中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剖析、讲解,帮助和指导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 (3)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与大一、二相比,应当进入一个新阶段,即理性实践阶段。其标志是:法学专业知识在学生知识结构中不再是零散的、无序的状况,而是学生经过理论学习、思考和感性实践,已能够将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一定融合,使学生能够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但这个阶段的理性实践,应为理性实践的初级阶段,应当是学生主动实践与教师的具体指导相结合。针对这一特点,大三学生的实践模式应这样设计:1.在大一、二基础,组织学生举办模拟审判,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在教师的引导下,选择典型案例,就案例的事实及法律运用问题,让学生相对独立地去组织。案例中的当事人角色和司法人员角色,由学生自行安排并扮演。让学生根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创造性地设计自己应承担角色的任务。教师在其间只起引导作用。模拟审判,是一个综合实践活动,其中,既存在事实的证明和证据的运用问题,又存在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运用问题,在法律运用上既有实体问题又有程序问题。同时还体现了审判中不同角色的语言表达方式,现场应对的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问题,是一种很好的综合能力培训。2.带领学生深入劳改劳教场所,对被改造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和帮教活动。这和大二学生去劳改劳教场所主要是参观不同,大三学生到劳改场所,是运用所学知识和靠自身的品德修养,帮教被改造人员。这一活动,应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长假期间进行。这一活动,不仅使学生帮教劳改人员,同时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好方式。3.组织学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以大三学生为主,可吸收低年级的积极分子参加,配备专门教师带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比如,参与报社的读者书信回答,在相关节假日提供街头口头咨询,利用寒暑假到农村边远地区进行普法宣传等活动。4.组织学生到公、检、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让学生事先进行讨论、收集他们想了解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事先送相关机关,在相关机关实务人员做了准备后再进行座谈,会起到较好的效果。5.由教师带队到本省、本市的立法机关,与立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立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让学生从立法者的角度来了解立法者的工作特点和法律的深远作用。6.组织学生由专业教师带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大学生辩论比赛,发起组织本市法律专业辩论比赛,通过对比,刺激学生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 (4)大四学生的实习内容与形式。大四学生是本科的最后一年,此时学生要学习的专业课均要完成,学生的实习属大学本科教学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属于理性实践的高级阶段。大四学生的专业知识应更加系统化。通过三年的实践活动,其参与实践活动的能力大大提高。大四学生的实践活动,应集中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作者认为大四学生的实践形式应在如下几个方面:1.大四学生是协助教师组织大一、大二学生实践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不仅能锻炼其组织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同时也运用了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使大四学生更深体会其处于大一、大二时期间的有些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价值。2.大四的毕业实习是列入教学大纲的实践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实践活动,也是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践活动。为了使实习不流于形式:一是选好实习场所,有些学生错误地选择企业实习,其结果是给企业义务帮助干活,与实习要求严重脱节。二是教师要与实习部门的领导讲明实习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实习指导人员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过硬的实务知识。三是学生实习前应有实习目标和计划,实习中要有实习工作内容、实习感想、实习收获的记录,实习后要有实习总结。同时实习结束后,应有实习经验交流。3组织搞好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综合性包括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和理解,也是科研活动的初步实践。我们要求毕业论文要有实践价值,要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性。 4、结束语 通过探索法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相结合的新模式,为解决国内各高校法学专业面临的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相脱离的困境,提出一种动态、全面的新模式。通过上述贯穿法学学习四年全过程的活动,较好地正确处理了教、学、实践三维一体的关系,使学生真正地把自身知识学习和能力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习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以解决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存在的实际应用能力低下的问题。作者在近几年的本科法学教学实践证明,该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论辩口才能力,是学生将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知识更好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也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应用能力,并在社会实践中深化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深受学生的欢迎。

这次实习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却让我学到很多知识,其中很多是书上所学不到的。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法学知识在现实实务中的具体操作及程序步骤,检验并巩固了自己所学习的知识。这次实习中,我在刑庭参与实习。主要实习内容有:听庭、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和复核、送达、执行和讯问、旁听休庭评议、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简易审。经过实习,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下面我把自己在实习过程中学习的知识简介一下。

首先,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执行通知书。刚到法院时,陈老师给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经结案的案件的起诉书和判决书。我把这些案件总结了一下,由于××市××区人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主要审理一些简单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会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

例如盗窃案、职务侵占案、案、贩卖毒品案、非法行医案、故意伤害、抢劫案等等,所以,盗窃案占很大比重,其次是贩卖毒品案和案。通过这些卷宗我还发现,盗窃案中盗窃数额一般都比较小,案件比较简单、证据比较充分,所以多适用简易程序,判处刑罚也多为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中,由于其属于自诉案件,所以,邢老师多以调解进行结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也多以调解结案,最终使双方都能满意。

另外,陈老师还教我书写执行通知书,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执行通知书、宣告缓刑用的执行通知书等。这些通知书都是长联的,一式四份,一份发送给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档,一份回执,一份发给罪犯。对于在押的罪犯若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还需要另写一份执行通知书,但与前者不同。因为现在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因此陈老师又教了我如何书写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和结案登记表。

在了解案件如何判决的情况下,陈老师开始教我整理卷宗与复核判决书上的信息。

对于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档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两本:一本是法院审理卷,属第一卷;一本是检察院的立案及证据卷,属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内部文书卷,属第三卷。而我们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

这两卷整理时要按照“诉讼档案卷内目录”中的文件顺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诉书(自诉书)及附件、送达起诉书笔录、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还有其他文件及开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开庭前的准备文件,其次是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及陈述词、判决书、裁判书正本、附带民事调解书、宣判笔录等开庭审理文书,接着就是提押票、传票、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存根、回执等执行文书,此外还有赃物、证物处理手续。

看着很简单,实际涉及很多法学知识,特别是刑事证据和程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构成要件等知识。这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基本知识的娴熟运用,也是对我基本知识的考验。

作为一名实习生,我一直很喜欢去旁听案件。这让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再者,××区法院属于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开庭时间很短,给人的感觉是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决早有结论。但我感觉,基层法院的法官任务很重,每天都会接到新的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就会给我们的法官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去审理那些复杂的案件,没必要走一些无用的步骤,那样只会很浪费人力和财力。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间很短,但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

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另外,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不一定出席支持公诉,这个环节会改为独任审判员代为宣读起诉书。而在普通程序中,则由公诉人宣读,严格的要求是把起诉书从头至尾宣读一遍。但实践中,一般审判长为节省开庭审理的时间而要求公诉人直接宣读“经依法审查查明”以后的部分,起诉书前半部分因为已经在核对被告人身份时使用过,这时就省略了。

公诉人宣读完毕,审判员将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起诉事实的意见并进行陈述,通常被告人和辩护人不会对事实有意见,但都会作一些陈述。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欢打乱现场审判员的思路,而且陈述的时候还会涉及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审判长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扩展,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断,使被告人的陈述权受到侵害。

最后,我还想说一下我在××××年××月××日旁听的一个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务的案件。由于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审观摩暨少年审判工作现场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故该案件被作为观摩案件公开审理。虽然此次庭审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 “谈话式”审理方式,并且尽量用谈话的方式式,使用与未成年人阅历、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相一致的语言,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认为它始终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众多人旁听以及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下公开审理,对于仅是中学生的两名被告人而言,心理伤害很大,这也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阴影,影响其一生。

而且,以后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受到社会上人们对他们的歧视与排斥,无法真正回归社会,最终选择放弃自我。此外,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即可以公开审理。但我认为该案件性质不是太恶劣,危害性也不大,不应该公开庭审,至少不应该让媒体公开报道并现场拍照。两个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无知,不懂法律才会违反法律,这也是我国法律宣传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实习中我也经常和邢燕老师讨论一些案件和法学理论知识,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和自首与坦白的界定,还有监视居住在实践中的运用。因为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解释均表明监视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检机关为尽快侦破案件,会以监视居住对其折抵刑期的条件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诉书及判决书上就会显示“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话。我认为这样做很好,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快速侦破案件,维护社会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给罪犯变相减轻刑罚,使其有悔过自新的机会并尽快回归社会。

另外,我还发现,现在我省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圆桌庭审”。这种庭审模式在氛围上强调 “和”,给当事人亲切的感觉,也体现了审判工作者的人性化,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双方的隔阂与对抗心理,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距离,便于当事人之间沟通,也便于法官和当事人交流与沟通,进而进行调解。工作固然需要创新,但不能随便改变规则。“圆桌庭审 ”虽然说有很大的优点,但这种优点更多的体现在民事审判庭以及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对于刑事审判庭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质恶劣、较复杂的案件,如果还使用“圆桌会议”的方式就无法体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的威慑性与严肃性。此外这种模式也不利于旁听公众看清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适用好“圆桌庭审”这一模式的重点就是明确它的适用范围,明确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什么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在这方面,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总结。 以上是我在实习时学习的主要内容以及自己的见闻。

总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实务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当然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

知识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时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构成了犯罪。所以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更加合理与完备,也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在此,再次感谢××市××区人民法院给我提供的实习场所和在实习过程中给我的帮助,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谢谢!

法律一方面是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识意义体系,法学可能沦为没有价值依归的“匠人之术”;但反过来,无知于规则体系,自然难领意义体系之奥妙。法律实践之要义正在于将规则体系与意义体系相结合,在于实现“死法”与“活法”的互动。“我嗓子不好,唱不起高调”,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地不是待在书斋里闭门造车,而是能够为中国法治的实现贡献其力。

虽然现实中司法的图景也许不容乐观,但是那丝毫不应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信仰法治的一个理由,我们始终要对此抱有信心,诚如苏力所说:“未来并不遥远,此时此刻不就是我们曾经眺望过的一个未来吗”。

今天不是比昨天更好吗?今天的法制现状不是比过去更为完善吗?在这样一种理念的引导下我想我们的实习才更有意义,才更加有价值,要不然实习前对法院和法律抱持着憧憬和景仰而去,可是实习完之后却失落而回,一下遁入悲观之井,从此也便只能“坐井观天”。

虽然我在律所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之处,也感觉到法律很多时候也很无奈,但是我从来都觉得法律有总比没有好,良法又比恶法要好,虽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仍是老百姓用以解决纷争的一种较好手段,柏拉图不也经历了这样一种认识过程吗?其早年认为人治——由哲学王来治理国家是最好的,可是他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法律之治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仍然是一种不得已的也是较好的治理手段。

我上个学期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在这里我有幸认识了x老师,不仅蒙受其关怀和教诲,还与其建立起了深厚的师生关系,由此我研究生期间也便产生了第二位导师——胡xx律师。x老师就如一位严父,他做事态度极度认真负责,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时候要求我起草代理词时还要加一个诗性化的标题,于是我写了“莫让浮云遮忘眼”、“莫待无花空折枝”等代理词,刚开始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有点“不近人情”,觉得有些东西没有必要那么较真,但是慢慢的我从不慎喜欢到逐渐被“格式化”了,如果说现在我写的每一个法律文书都还有点自己鲜明的个人风格的话,那么我想这种个人风格的形成也离不开x老师的严厉教导,当然还有xx老师文风和逻辑思维的潜移默化之影响。

追随x老师实习期间我起草了上百份的法律文书,也有机会和他一起或者单独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这些经历让我有了初步的实践基础,使我看问题有了自己的视角,使我写作法律文书有了立法化的思维,能从多角度去论证一个问题,这种思维也带到了我写作论文的过程当中,我发表的《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立法选择》以及《对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再思考》这两篇文章便深深地带有这种立体化、多维度思考问题的印迹。

经历了律所和法院的实习之后,我也感觉到了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有着鲜明的不同,即律师是带着“有色眼镜的”,很多时候甚至可以“自说自话”,而法官则不同,法官是诉讼“跷跷板“的中轴,应保持中立,否则会让抗衡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失去平衡,从而引发社会的不安定。

在一中院实习期间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遇到了研究生期间的第三位导师——贾科姐姐,科姐是我很佩服的一位女法官,她漂亮大方、知性而有气质,她不仅在法学思维上影响了我,同时在为人处事以及如何在法院等机关单位求得生存等技巧方面也点拨了我,我知道她没有仅仅将我当成一个过客——实习生来对待,而是将我当成了弟弟一样的关心和教育,这一点我深为感动。

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说:“不怕别人对你坏,就怕别人对你好,别人对你坏你可以一笑了之,但是别人对你好你却得一辈子都得记住”,由此我也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姐姐,在课题进展紧张时、在她身体不好时我都愿意主动帮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同时也让自己多获得了一次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科姐的法律思维很好,每次和她讨论问题都能让我有耳目一新之感受,我想这是我在学校所学习不到的,还有她写作风格上简洁明快,和xx老师一样没有多余的废话,这也让我受益匪浅,同时在科姐交代我写的案件审理报告时我都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散文

化风格带到了其中,掺杂了自己的个人感情(虽然我一直觉得法院判决书也没有必要写得冷冰冰的,完全可以写得生动活泼一点),但我想这是自己学生时代的青涩所致,“到什么山就要唱什么歌”,到了法院的地盘上就要遵循法院的文风,要地将其当成公文来写,而不能写成抒情散文或其他。

当然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得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她是我随同x老师和xx实践的桥梁和纽带。他严谨而不失温和,严格而不失慈爱,他的优美文风、他的认真负责都深深地影响了我,还记得xx老师研一时教导我的九个字“更主动、更细致、更认真”,加上后面常说的三个字“更阳光”,这十二个字虽简短但蕴含的内容却是极为丰富,我想为人处事之法则都可以镶嵌于这十二字诀之中。总之,我的实践之旅要感谢三位恩师给我的谆谆教诲和悉心培育,他们那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都深深地影响了我,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当中能够少走一些弯路,再一次衷心地感谢谢他们!

这次实习虽然只是求知的朝圣路上短暂的一次旅行,但是它也许将会成为我人生路上最重要的那几步之一,因为它让我的思维有了很大的改变,也让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使我今后更加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是源,实践是流,没有理论的指导实践将会是荆棘丛生,让人寸步难行;而没有实践的推动理论也将会是一滩死水,没有任何生机。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综合性实践研究论文

让小学综合实践课回归社会 ————小学综合实践论文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课程实施中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多 元化、 动态化, 极富现代教育的时代特征。 因此, 综合实践活动要以活动促发展, 让学生主动实践,主动探索,主动创造,大胆探究,敢于质疑。真正亲近生活, 亲近实践。本文从“选取贴近生活的课题,培养学生丰富的情感”“注重生活时 、 空的多元,实现学生乐学的需要”“发挥时间上的近距离效应,实施学生生活中 、 的教学”等方面进行阐述,让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走向生活, 自主选择自己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开展探究和实践活动,在实践的过程中体验、 感悟,获得经验,学会生活、学会交往、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小学综合实践课与社会生活相联系,既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现 代教育思想指导下的产物。要传递和交流人类经验,就必须把学校教育和社会生 活密切联系起来。小学综合实践课堂教学“回归生活和社会” ,目的就是让学生 参与社会生活,使学生所拥有的经验尽量丰富,在“现代”中不知不觉渗入“未 来” ,以改变过去那种与社会生活相脱离的教育灌输。 小学综合实践课“回归生活和社会”是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探究,为 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空间;面向学生的生活世界和社会实践,帮助学生体验 生活并学以致用; 推进学生对自我、 社会和自然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 谋求自我、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让小学综合实践课回归生活和社会, 才会有知行和谐统一的可能, 才会使小学综合实践课成为学生喜欢的一门生活课 程。那么,如何才能使小学综合实践课回归生活和社会呢? 首先,要选取贴近生活的课题,培养学生丰富的情感。 小学综合实践课强调有意义的学习, 注重知识的获取和技能的掌握与情感教 育相结合,陶冶情操,培养兴趣。因此,学生的学习内容主要来源于儿童生活实 践经验,以日常生活中的问题选取学习课题,建立与生活目的的联系,使学生产 生情趣,这是维系学习的原动力。因此,选取学习课题时,就应当使课程和学生 的生活和社会实际相关联, 缩小与学生的距离, 为学生的知行统一搭起一座桥梁, 使它们得以沟通。例如:在教授综合实践活动课――《走进春天》时,可以让学 生们去走一走、看一看、找一找,真真切切地去感受春的变化,春的气息,这毫无疑问比课文中的描述要更有说服力。 其次,要注重生活时空的多元,实现学生乐学的需要。 小学综合实践课要回归生活和社会,我们不能将学生圈于学校,而要以学生 的活动和交往为线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维的活动网络,全面实施教育。 引领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在家庭、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自己的眼 睛观察生活,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生活,用自己的方式去研究生活。因此,活动的 组织形式要根据时空的特点,或班级,或小队,因地制宜,因"效”制宜。要通 过各种生活体验活动,满足学生的天性,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快乐和愉悦的同时 获得发展。例如:在教授综合实践活动课――《不断更新的通信家族》时,教师 可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自主从身边熟悉的事物入手, 留心观察社会生活中发生 的变化,体会社会进步与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通过简单的观察、 调查锻炼和提高调查、探究及搜集资料的能力,学会讨论与合作。从而让学生们 在自主学习中了解到了通信及交通的发展与人们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 最后,要发挥时间上的近距离效应,实施学生生活中的教学。 生活是最好的老师!生活知识包罗万象,它可使幼童成长为学生,可把学生 熏陶为学者,可让学者历练为智人,可将智人钝化为哲父!生活课堂,使每一位 在其怀里成长的孩子都享有积极的受教育的机会。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伟 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曾提出“生活即教育”理论,大力倡导生活教学。 他说: “要做,要真正做,只有到社会上去,以社会为学校。这样,教育的材料、 教育的方法、教育的工具、教育的环境,都可以大大增加,学生、先生也可以更 多起来。 ”他还指出, “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 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 ,要使学生“充分得到自由的生活,从自由的生活中得到 真正的教育”“生活就是教育,就是教育的内容” , 。由此他认为生活的过程就是 教育的过程,教育应该在种种生活中进行,从中可以看出他极其重视学生在生活 中的亲身经历、实践和创造,注重教育向生活的回归。因此,理论联系实际是小 学综合实践课的最大特点,当今世界的社会现象千变万化,学生生活在充满各种 信息的社会里,适当引入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会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助于目标的 有效达成。 由此可见,小学综合实践课只有系统性知识教学是不够的,学校现实生活中 的各种生活事件随时发生,因此,教师要注意把握时机,抓住教育的切入点、结合点, 针对学生的思想和具体表现找准时机, 然后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 有目的地渗透, 使学生随时随地受到教育, 从而促进生活世界和科学世界的统一, 生活与发展的统一。 综合实践活动课还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 融洽了师生关系,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在实践活动课中,师生的角色不同 于传统课堂上单一性,在共同探讨问题、共同操作实践活动中,培养了学生与教 师的相互合作精神,师生交流机会增多了,彼此间相互了解、相互沟通,从而保 证了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及相关自然科学教学的顺利进行。 提高了学生的素质,也提高了教学质量。每参与一次实践活动,学生就要通 过上网、 阅读科普书籍、 报刊, 或向专业人员咨询等多种途径, 以获取相关知识, 并且亲身实践。使学生形成了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以及良好的学习方式。在这 个过程中既培养了动手操作、观察实验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积极思维,驾驭知识 的综合能力。 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包含着对旧知识应用巩固、延伸和对新知识渴求探索, 是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所以,极大地提高了教学质量。 总之,小学综合实践课“回归生活和社会”是立足于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 的主体性思想;立足于课内外结合,课堂与生活、与社会联系,促进知情意行统 一的整体性思想;立足于学生社会活动的实践性思想的合理教学思路。是力求教 学目标、教育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符合学生的生活逻辑,建立在学生生活经验 基础上的,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内在规律安排教育活动的开放性教学。这 种教学思路既为广大教师所认可,又为全体学生所接受。唯此,才能使小学综合 实践课真正成为一切学生喜欢的、真实有效的生活课程

摘要 :地方文化是小学美术教学的重要教学资源。在小学美术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指导学生联系地方文化的实际确定综合美术实践活动,在文化实践活动中研究和利用地方美术文化资源,通过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绘画、剪纸、工艺等研究地方美术文化,提高学生的美术修养和美术欣赏能力。

关键词 :地方美术;主题;实践活动

地方美术文化是指特定区域内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体现特定区域内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的,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美术传统文化,如打上了地方“烙印”的建筑、服饰、环境、绘画、剪纸、工艺等。小学的地方文化资源主要包括当地的美术教育资源等。

一、小学地方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地方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是指在教师引导下,以学生学习地方美术资源为内容的探究性活动。地方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利用地方美术资源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组织策划能力、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主要包括以地方美术文化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以学校所对应的地方美术文化为背景,整合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符合美术课程相应要求的资源(包括各种知识、技能、经验、智慧、感受等因素),指导学生开展建筑、服饰、环境、绘画、剪纸、工艺等主题项目的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以地方特色美术渗入美术教育,关注课程的综合性和多样性,让学生在自主、探究、合作中,加强学习过程与方法的体验和认识,自觉而大胆地运用美术媒材和方法表达自己的观念、情感,学会学习,完善人格,培养想象创新能力和实践探究能力,重视学生个性化教育和综合性学习,已成为当代建构基础教育课程结构的基本趋势。在这种学习方式下,教师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努力从以往单纯的知识传授者向活动组织者、学习指导者、解决问题帮助者和发展促进者的角色转变。

二、小学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案例

美术学习中的个案研究,就是以当地和学校的美术学习资源利用为出发点的个别的学习资源的研究。个案在“生本”教学思想的引领下,构建了许多新型教学模式,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态势:东海实验小学提出的以“版画”为主题的校本课程、无锡惠山的以“泥塑”为主题的探究课程等,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课程的创新改革,对学生自主学习探究模式作了很好的探索与总结,对我们的教学启发很大。第一,灌南县长江路小学开展的个案研究的形式很多,如,指导了“剪纸”“墨韵飘香”“刀尖上的版画”等学生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并参加连云港市教研室的学生研究成果展评。在研究实践过程中,我们本着学习和改进的目的,基于校情,立足于学生自主学习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探究与尝试了适合学生的新的学习方式,初步形成了一定做法,并已获得较优异的成绩。第二,在美术教学活动中,在教授课程规定的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我们还依据家乡、学校的条件、特点及可开发利用的资源,初步形成学校性的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课程的运行机制,把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地方美术资源的利用结合起来。第三,在利用地方美术资源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学校的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序列化教学体系。开展既凸显区域性、民族性等地方特色,又具有美术学科特点,符合学生年龄特征、认知特征、身心发展的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探索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的结构模式和教学方式方法。

三、小学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案例分析

在小学美术教学中,在利用地方美术教学资源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地方美术教学资源的优势。第一,应该根据教学内容要求,以课例研究分析、课堂教学观察、专题研究课、主题案例分析等研究为主,通过教研活动、理论学习、教学观摩、沙龙谈话等引领教师将专家课堂、同行课堂与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对比、整理反思,围绕建构有效的教学策略,深入分析和提炼促进学生发展、促进学生美术综合探究活动学习的教学方式的操作体系。寻找美术教育与地方文化的契合点,总结归纳有研究增长值的地方美术文化主题,组织引领学生积极参与小学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不断研究有效的教学指导策略,最终形成完备的小学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学习模式,和适合学生参与研究的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系。第二,美术的个案研究是学生美术学习的依据。我们根据学习内容和收集的美术资源,广泛收集相关研究资料,与专家指导相结合,进一步论证课题研究点,寻求研究价值的增长点。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搜集、学习、分析和使用,了解国内关于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模式的.最新进展和实际状况,掌握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先进理论和方法,为该课题的研究和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与方法指导。第三,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通过观摩、调研和咨询等,制定“以地方美术文化为主题的综合实践研究学习”教学模式应用与评价的有效方案,不断进行总结论证,理论上认为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后,再投入实验验证。团队商定,设计课题研究实施方案。该课题由校美术教研组长亲自担任课题组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筹划与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教导处、教科室、美术教研组组成的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和由全体美术教师组成的课题研究小组。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定期讨论筹划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并由笔者具体负责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指导与督促工作。全组上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为课题研究的开展提供了保障。第四,搜集学习相关资料,夯实理论基础。为了解国内外相关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我们发动课题组成员开展了广泛的文献检索活动,如,搜集国内有关信息进行理论学习,观看光碟,外出观摩学习以汲取优秀做法,等等。同时,课题组成员通过网络搜集、查阅《灌河史话》《灌南县志》等书籍,了解当地的乡土风貌,寻找、思考适合美术综合实践研究的有利资源,并及时做好笔录。几十篇与该课题相关的资料经过汇总以后,形成了长达100多页的文献资料集。我们组织了课题组成员集中学习讨论,并将相应的课题研究学习内容打印出来,供教师随时阅读。在课题组成员广泛搜集和阅读的基础上,我们利用教研活动,开展了交流会。课题组教师结合自己所读的教育专著、杂志、文章等交流读书体会和收获,为我们开展课题研究做好了理论知识和思想认识上的准备。积极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扎实做好课题研究的规划,在美术新课程标准基本理念的指导下,提高对教育科研和教法探索的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构建“以地方美术文化为主题的综合实践研究活动”的研究模式、基本框架及有效的操作流程。严格按课题计划实施,根据研究内容引导学生参与阅读、调查、参观、绘画、制作、策划、设计、劳动、写作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第五,以“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为出发点,加深学生对美术、社会、文化的体验,让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课程在本土化中凸显个性,寻求可作为美术综合实践研究活动主题的乡土资源。关注学生美术自主学习的过程,提高学生对周围生活、环境和艺术作品敏锐的感受力、较高的欣赏力,加强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培养学生的组织、设计、策划等综合实践能力,鼓励他们大胆地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情感、意愿和思想,使美术教学真正为学生的身心发展服务。在小学美术教学中,教师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指导学生联系地方文化的实际确定综合美术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研究和利用地方美术文化资源,通过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绘画、剪纸、工艺等研究地方美术文化,能够提高学生的美术修养和美术欣赏能力。

参考文献:

[1]王小林.开发广场艺术展资源的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案例解析.新教育,2014(11).

[2]韩英.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个案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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