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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的演进规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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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的演进规律论文

社会科学论文和自然科学论文。论文研究类型用研究领域来划分,可分为社会科学论文和自然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主要是描述社会复杂现象,阐述社会发展变化规律,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而积极开展的科学研究而撰写的论文。自然科学论文,主要是描述自然现象,阐述自然发展变化,分析和解决自然科学发展存在问题而进行积极研究,而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文章。

由下述变化特点可以看到社会科学的某些趋势:社会科学的专门化,仅从高等院校开设的课程之多就可以看出;另一倾向是多科性的相互补充和合作,新出现了政治社会学、经济人类学、选举心理学和工业社会学,某些单个概念也常运用于多门社会科学,并都获得了有益的效果;另一突出点是,由于专业化,在社会科学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紧张关系;其他特点是近几十年从事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变得身价百倍;数学方法和其他定量方法以及计算机已广泛用于科研和教学之中。20世纪在理论方式上可以看到:发展说又开始恢复活力;社会体系的研究由控制论推动起来;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著重于模式和动态方面;互动论则强调“他物”的影响。特点:1.复杂性 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社会事物(或社会历史现象)一般都是非常复杂的,它们受众多自然和社会变量的制约,而这些变量之间往往又是彼此相关的、非线性的关系。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一般都具有自我组织、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能力;社会事物的产生往往由偶然的事件或个别人物作为导火索,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和模糊性;社会科学往往又较多地涉及“应该”“愿望”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判断较强地依赖于观察者的思想动机,受到众多内外变量的制约,表现出较强的随机性和模糊性。人们很难从这些随机因素背后找出必然性因素,很难从思想动机中发现其客现动因,这就给社会科学进行精确、客观的分析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因而只能大量地采用定性分析的手段。2.依赖性 一般社会事物都是建立在众多自然事物的基础之上,或者与众多自然事物相联系,因此任何一门社会科学往往涉及众多自然科学领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科学的全面发展状态。自然科学如果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社会科学就难以在精确性和客观性上取得重大突破。3.主观性 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和评价要受到众多主观因素(特别是感情因素)的制约,而这主要取决于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利益关系(特别是经济利益关系),各种社会科学因而很容易带有强烈的民族性和阶级性。这种由利益关系所引起的“先入为主”的主观因素(特别是民族感情和阶级感情),诱导人们形成非中性的、非客观的、非理性的观察态度,这就容易形成代表不同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的“社会科学”,而且互不妥协,各自为政,从而严重阻碍着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4.难验证性 社会事物一般有较长的运行周期,且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有些社会事物的运行容易产生巨大的利益冲突,并会引起一些不可预测的灾难,因而难以进行重复性实验,许多社会科学的假设、预言难以在短期内和较小范围内得以验证。

《社会科学进展》期刊

以下C刊供参考:《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及时传达党和国家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方针政策,推出社会科学管理最新研究成果,展示学术界前沿动态和学术争鸣,推介社会科学最新研究成果,交流社会科学机构改革与建设经验,介绍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有关海外社会科学发展的调研成果,是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爱好者,尤其是社会科学管理人员全面、客观、深入、及时了解国内外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窗口。包括本刊特稿、管理论坛、学术论坛、学科建设、海外社科。《科学与社会》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科学与社会》曾被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收录。栏目世界科学界、可持续发展、科学文化、科学评论。《青海社会科学》杂志1992年被列为全国综合类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和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2年、2007年连续两次获青海省社科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十佳期刊;2012年进入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行列,成为青海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荣获中文核心期刊(1992)、2003年获青海省汉文社科类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青海社会科学栏目本刊特稿、哲学政治、经济生态、民主法治、文学艺术、社会民生、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神话与民俗、青海研究、评价与争鸣青海社会科学收录CSSCI 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版),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社会学理论是社会学家思想的结晶。多年来,众多社会学家留下了各式各样思想,这些思想被后人编撰,形成了社会学理论。社会学也是一门利用经验考察来研究人类社会结构与活动的学科。那么关于社会学理论C刊有哪些呢?社会学理论C刊有哪些《科学社会主义》是由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主办的理论刊物,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宣传、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探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际问题,收录的关于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有“论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马克思的危机理论与当代社会的生态危机”等。《人口与经济》主要刊登我国人口学以及人口学与经济学交叉领域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反映国内人口学以及社会经济研究的前沿动态。此外,期刊关注相关联学科的研究进展,设有同人口学相近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社会保障研究栏目, 期刊收录关于社会科学方面的职称论文。《社会学研究》创刊于1986年1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主办的一级专业学术期刊,以公正性、专业化、规范化、精益求精为编辑行为准则, 取舍稿件重在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实行三审定稿制并践行匿名审稿制度。 自创刊以来,经历了引介西方社会学、促进中国社会学研究的规范化、发布关乎中国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杰出研究成果、引导中国社会学研究取向的发展过程,逐渐为国内外社会学同仁所重视,为研究中国社会的各界人士所瞩目。《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综合性学术刊物。内容涉及社会各个学科,每期各有中心,文章由世界各国学者撰写,反映各个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研究动向。国际社会科学杂志栏目设置有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社会科学辑刊》(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辽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发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社会科学辑刊杂志栏目设置有邓小平理论研究、哲学研究、人学研究、价值论研究、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文化研究、经济研究。

关于社会学的杂志期刊有中国经济周刊和中国体育周刊以及共同关注周刊。

至今我们一直在讨论所谓“自然料学”的社会方面,主要是物理科学与生物科学的社会方面,而只是偶而地稍微注意了一下所谓的“社会科学”,现在我们就直接研究这后一类科学的有关方面。对于那些认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有本质区别的人来说,研究自然科学后转而研究社会科学是很“自然的”,然而非常明显,我们对此持完全不同的观点。我们基于下列假设:社会科学不仅可能,甚至从本质上讲,是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我们一直所研究的有关科学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关系的经验事实,与其它种类的经验现象一样,能经受科学的研究,无论科学所应用的对象是哪一类经验材料,科学是一个统一体,因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原则上是同一的。 以上所述对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下列方面同样有效:它们的理性方法、支持价值(supporting values)、社会组织方式、后果及其社会控制。但是,虽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原则上是同一的,但它们在现代社会却明显地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社会承认境况。这种不是基本性质上的不同、而是发展状况的差异性,正好说明我们必须区别对待社会科学。由于自然科学的许多方面对社会科学同样成立,因而在这一章我们要简略地谈谈社会科学的社会方面(social aspects of social science),并集中关心目前社会科学的不发达状态所带来的一些特殊问题。 针对自然科学,我们曾明确指出它应该包括哪些活动,哪些已经包括了,对于社会科学就不必作这种清楚的划分了。科学作为整体,边界是模糊的,它溶合于普通、日常的实践活动之中。分支科学彼此之间以意料不到然而富有成果的方式相互重叠、渗透。这一切在社会科学中同样存在,因而我们就用社会科学这个词来粗略地代表一组学术学科——及其实际应用,它们是经济学、政治科学、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大量被称为“历史”的东西实际上与上述五门学科沿着同一方向发展,因而属于社会科学范畴。所有这些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都研究人类之间的社会关系,即研究存在于以相互归属的意义(mutu-ally attributed meanings)为基础而不是仅仅作为自然物的人类之间的那些关系。我们并不企求使这一极其简短的定义成为一个完全的、令人满意的定义,而只是想为划分与社会科学的概念框架有关的经验事实的类,提供一个必要的一级近似的定义。 在第一章讨论科学的本质时提到,与系统化的自然科学相比,“常识”具有不确定性,我们还指出了自然科学影响和改变“常识”认为是正确的内容的方式。或许正是由于“常识”涉及的是社会现象,才使它显示明显的不确定性,表现为各种类型的不一致和情感表达,而不是关于社会事实的精确且真实的陈述。如果谁想弄明白“常识”有多真,那他所要考虑的就是许多被公认为“人类本性”的东西。这种不确定性正反映了社会科学的缺陷,而社会科学至今的确还不能近乎自然科学那样去影响“常识”。尽管如此,影响还是存在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并非微不足道,比如,比较老练成熟的弗洛伊德心理学理论,近年来已渗入我们全社会的人的思维方式和言语方式之中。也许随着社会科学的成长壮大,随着社会科学对“常识”公认的影响的增强,有一种至少还未形成的观点将会进入“常识”之中,即像自然科学一样,社会科学也比“常识”优越。无论社会科学在实际社会行为中的真正应用是多么少,仍然必须反对“常识”的信念,认为在社会事务中,每个人都是本行的最好的专家。实际上,许多关于社会行为的“常识”是过时的社会理论,如现今社会大量充斥着过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一整套关于人与社会的本质的理论,这一理论已证明是不充分的。由于要抵消许多“常识”的信念和观念所形成的惰性,社会科学的观念进展步履艰难。 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是大力支持社会科学的繁荣的。“自由”社会的社会价值和社会组织,与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自主总体上一致这一结论(见第三章),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置于“批判理性”之上的价值和职业系统的结构——这里只择其我们曾讨论过的二种社会条件——都有利于社会科学的发展。比如职业系统,它不仅使一群专业社会科学家可以致力于社会研究,而且反过来需要大量的社会技术以使研究工作能有效地进行,这是社会科学进展的重要刺激力量。我们曾经指出,“工业理性化”运动有赖于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也有赖于机器技术的改善。我们的确很难想像,如果没有一个把社会价值置于“批判理性”之上的社会,社会科学也能达到甚至是现今相对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在讨论科学的社会后果时我们看到,在马克斯·韦伯所谓的“理性化过程”的程度上,美国社会是绝无仅有的,这一过程包括并建立在对所有社会组织结构、所有社会价值的批判性审查基础之上;这是一项其它任何社会都没有像我们那样经历过的社会工程。正是由于能自由地理性地去研究社会的最基本的东西,才形成了社会科学,也由于有了这种自由,社会科学的未来发展才有了保障。 控制着社会科学家的行为的文化价值,与我们在第四章所说的对自然科学家很重要的文化价值一样;与较大的“自由”教会的价值有同样的重叠,也与比如我们称之为科学财产的“公有性”价值有同样的分歧。社会科学家在实践中恐怕不太能认识到自然科学家的某些价值,比方说情感中性价值;即使认识到,这种价值在他们之间也不会很强烈,因为社会科学的理论与研究技术不够强大,以致于不可能像比较发达的自然科学那样构筑起防卫外界侵扰之墙。自然科学那高度发达的概念框架的一个较重要的功能是,使科学研究以一定结构方式进行,按照这种结构方式,能消除错误和纠正对科学规范的偏离。 在对社会科学家的作用的公众评价上,情况有点比自然科学家的情形更加模棱两可。从诺斯和哈特关于公众对职业声望的评价的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社会科学家所列等级是高的,他们同自然科学家一起处于职业声望等级的较高的群体。但是,这种明显的同自然科学家的平等关系,这种在民意测验中表现的普遍尊重,似乎并不存在于美国公众的所有部分。在诺斯和哈特的民意测验中,社会科学家的职业声望等级之所以高,也许是因为社会科学家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相对模糊的群体,以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使社会科学家职业地位类似于一般的“教授”或“科学家”的令人钦羡的地位。在美国社会中,某些有影响的群体所表达的对社会科学的评价,实际上涵盖了广泛范围的赞成与反对。因为这些群体可以对社会科学的发展施加影响,所以略微更仔细地考察一下某些这样的群体,对于我们将是有益的。 我们发现,一个总是与科学有相互作用的社会因素,这就是社会价值。像在自然科学中的情形一样,在社会科学中,这二部分(社会科学与社会价值)也通常被当作似乎处于基本的对立位置来看待,或者说,一方是与价值相分离的社会科学,另一方是社会价值。但是,如我们在上一章所见,在科学与社会价值的相互作用中不会发生那么多的冲突,以及不同价值系统之间的可能的冲突。亚历山大·莱顿教授,精神病学家兼人类学家,曾负责主持了二次大战期间一项对日本的道德进行的社会研究,他说,“社会科学不会‘威胁基本的人类价值’;社会科学仅仅是通过推翻构成某些社会价值与社会教条的基础的假设后威胁这些价值与教条的许多社会力量中的一种。许多价值得到了加强”。 在美国,社会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分享着我们给予所有科学与理性之活动的普遍的道德上的支持,这是加强社会科学与其它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的一个源泉。但是这种普遍的道德支持,并没有像给予自然科学那样,给予社会科学以巨大的推动力,因而社会科学仍广遭攻击。一旦社会科学依据理性去研究其他社会价值,并且因而似乎在削弱社会价值的基础,那么由于这些价值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神圣的”,因而不会容忍那“渎神的”理性审查,那么社会科学就面临受限制的危险,甚至冒不问青红皂白被拒斥之险。具体地说,国会议员不愿意让“短发女人和长发男人”去窥视那“神圣的”私人家庭生活,因而投票反对国家科学基金会把社会科学包括在内。 对社会科学的反对、对其傲慢的担忧,并不限于政治家和那些在街上的大众。有好大一批艺术与人文科学方面的学者感到,社会科学尤其败坏了他们所持有的价值,他们觉得,社会科学使人类生活的情感的、道德的、艺术的和美学的方面的现实性与重要性减少到最低限度甚至根本否认之;他们觉得,社会科学想用那对价值实施活体解剖的致命的分析(analysis)去代替对道德价值和美学价值的欣赏(apprexiation)。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人由于恐惧在他们看来的社会科学对他的所持价值的毁灭性打击,而被逼到了对理性原则本身的反攻击方面去,并且进一步否认任何对社会生活进行理性把握的可能性。这最后一道防线,无论多么极端,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社会科学的某些方面是以其忽视甚至否认人文学科的重要性为特征的。社会科学由于其十九世纪的大量社会理论而有其深刻的实证倾向根源,即使现在还没有完全摆脱这种对人类行为的误解的、有相当局限性的理解所造成的影响。现在仍有一些实证社会科学家,他们忽视甚至否认整个道德-美学-情感领域,并且试图完全从人类对于世界的理性侧面去理解人类行为。并非所有人类生活中的非理性的东西都是无知、谬误、不合理的;并非所有非经验的东西都是“不现实的”。 很清楚,按照这种理解,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就没有必然的冲突。与所有科学一样,社会科学主要关心分析、预见、和控制行为与价值;人文科学则主要关心综合与欣赏。在人类调整其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时,二者都发挥各自必需的作用,作为生活手段,任一方都不能完全替代另一方。因此,社会科学家与人文科学的学者,都应抛弃存在于二者之间的反唇相讥和冲突,携手合作,确定各自然而又彼此互补的利益与活动范围。双方各自部分地按自己的合乎逻辑的方式发展;同时也能彼此获益——社会科学可以提出对于人类行为的系统的、实在的新理解;而人文科学则可以提供有时能预见社会科学的未来进程的真知灼见。 至于社会科学家对此采取防御策略(这方面比其他学者明显),如果他们还不明白社会科学必然经历来自其它社会活动与社会价值的阻碍甚至攻击,那么这些就是糟糕的社会科学家。我们发现这种情况也发生于自然科学中。对社会科学的阻碍作用究竟有多大,这个问题至今很少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而且这一问题通常直接地产生了消极有害的后果,事实上,几乎可以肯定,这是社会科学目前智力相对滞钝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社会科学家的活动得不到支持,那是因为他们过多地怀疑各种社会价值。另外,如果社会科学家注意不到社会科学是多么地与我们最深刻的社会价值相一致这一点,那么这些也是差劲的社会科学家。认为社会科学没有价值,它建立在基本的道德相对主义基础之上的观点是不正确的,社会科学只在一种有限的意义上训诫道德相对主义,也就是说只是为了确立“批判理性”的道德价值而这样做。因此,社会科学不能是相对主义;社会科学是绝对的,或者说,当它采取道德价值的立场时,它是与所获得的价值一样是绝对的。甚至在某些社会科学家中间肯定存在一个错误的观念,即认为他们与价值无关,每一个人类社会图案与每一种人类社会活动,无论是其他社会的还是美国的,都一样完满。但是这一错误观念只存在于那些不承认科学(社会的与自然的)与社会的基本价值之间有根本性的内部联系的社会科学家之中。尽管社会科学创造了所有这些令人不安的东西,并且可能继续引起一些新的不安——虽然这些由社会科学本身造成的现实的和潜在的不利因素可能事实上比社会的无知与无能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少——我们仍然必须支持社会科学的发展,这是我们的基本价值态度,也是实现社会科学的发展的根本条件。 我们已提过多次,科学使预测与控制成为可能。如果我们有更多的社会科学,那么就有更大的社会控制的可能性。我们能有多大的社会控制?我们希望多大?我们的价值能允许多大?支持社会科学的人与反对社会科学的人都必须以某种方式回答这些问题。无论对此持什么观点,这一科学使之可能的控制问题涉及二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对社会现象的部分理解与部分控制是否有价值,任何对社会整体的非完全控制对我们是否有利;其次,很多担心有此部分控制的人将实际上把我们引向完全控制,因而社会科学将把我们从金光大道引向蜂窝状社会(beehi-ve society)的毁灭。这两方面问题相互联系,不过下面我们将分别考虑。 有些人认为社会科学价值不大,因为它绝不可能对社会行为实施完全控制。这一观点基于下列假设,即社会行为中未被控制的部分必然会使我们确实对之有所理解与控制的领域陷入混乱。然后这一假设对于自然科学,对于所研究与控制的物理与生物现象均不成立。所有科学都寻求发现存在于经验世界的整体之各个特定部分之间的确定的关系,自然科学至今并且永远不会使我们对生活于其中的物理与生物世界实施完全的控制,但是自然科学的巨大作用却丝毫没有减少。设想知识必须完全有效,是对理性知识之本质的一种误解,人类知识,无论只由理性“常识”构成,还是只由理性科学构成,肯定只是影响社会行为的几种力量中的一种,正是基于这一原因,社会科学本质上是有局限性的。 基于同样的理解,我们也就不必担心社会科学可能实现完全的社会控制。现代极权主义社会的讽刺家,如乔治·奥韦尔(George orwell),过分轻信了理性知识的力量,因而认为极权社会已被完全控制,或至少以前从未这样被控制过。人类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在我们的价值、知识、社会组织以及作为社会基础的物理与生物环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由于人类社会的本质,由于不断变动的社会价值(这些价值与人类的理性知识相互作用并且部分地决定这些知识的利用),人类蜂窝状结构(a human beehive)是不可能的。当然令人不幸的是,的确有一些部分控制的类型是我们所憎恨的,它超出我们的喜欢程度,而使我们形成非常接近于蜂窝状结构的社会,如纳粹德国与共产党苏联的令人可恶的“极权主义”社会。但是部分控制正好能使与我们的价值相一致的社会状况成为可能,社会科学使更“自由”与更可恨的“控制”同样成为可能。知识具有施行善或恶的力量,但我们不能由于它能行恶而抛弃这种力量。现在,我们正陷于与自然科学造成的后果一样的两难境地,对于社会科学带给我们的部分控制,我们也选择了我们应该选择的对付方法。我们可以消除对社会科学专家提出的蜂窝状社会的惧怕心理,之后,就可以集中精力推进社会科学的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科学就能帮助我们形成一个与我们的价值观念相一致的略微紧凑一些的社会。自然科学给我们带来了物质上的相对富有;我们也可以利用社会科学,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相对自由。 怀特海曾经指出,直到十七世纪,自然秩序(order of Na-ture)的观念才在西方人中间广泛流行,并迎来自然科学发展的多产时期。我们要问:二十世纪是否可能标志着类似观念——人类秩序(Order of Human Nature)——的出现?如果是,那么就会出现一个人类生活的重要进展时期。如果这一观念在社会中广泛传播,部分通过逐渐地显示社会科学在预见与控制人类事务方面是比“常识”更强的手段,那么,这对于社会科学以后的发展将产生巨大而有益的影响。在将来,我们完全可能看到这样一个相应的社会转变过程,在那个时候,社会科学由于其成就为自己赢得支持,并反过来由于这些成就而加强了对人类秩序观念的信仰。我们也可能逐渐地认识到,人类世界并不比物理世界和生物世界更武断、更变幻莫测、更偶然、更不确定、更随机、或更莫名其妙。只有社会科学与它的姐妹自然科学都走向成年,科学才能真正达到完全成熟的水平。

法律社会学论文

1、新中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及其价值取向的变迁 《山西大学学报》 2005年3期2、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几点断想, (收录于《法史思辩——2002年中国法史年会论文集》) 法律出版社 ,2004年11月3、论永佃权在完善我国农地使用权制度中的价值,《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1期4、儒家德治与当代法治,《华文精撷》,2003年10期5、永佃权的历史考察及其当代价值《现代法学》2002年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2年10期(全文转载) 被美国亚洲当代文化学会《华文精撷》列为2002年优秀华文6、三晋法家思想的华与实,《山西大学学报》,2002年3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3年1期(全文转载)7、论权利意识的培育,《山西大学学报》,2002年1期8、山西农村非法传教问题的调查与法律思考,《晋阳学刊》,2002年4期9、农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理论探索》,2002年2期10、中国法制史教学探析,《山西大学学报》,2001年3期11、韩非法思想的价值取向,《三晋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6月12、《论山西村治时期法律中的习惯》,载《三晋法学》(第三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13、《近三十年中国所有权制度的历史考察》,载《三晋法学》(第三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14、《中国古代义利观对重农抑商法律传统的影响》(第二作者),《船山学刊》2008年第2期;15、《论清代的比附生例》,载曾宪义主编:《法律文化研究》(第三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第69—79页;16、《中华法系伦理法特质演生的社会基础》,《山西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17、《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载《中国文化与法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18、《三晋法律文化论纲》,载《三晋法学》(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19、《欧美法律社会学的历史演进及不同特点》,《中北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法学毕业论文

大学生活又即将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孩子,自己写吧!你去中国知网就是CNKI找找灵感,看看别人怎么写的。这个别人是帮不了你的。

科学社会与法律领域的论文题目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法制规范,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法律维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面临各方面的挑战,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下面学术堂收集整理了20个法学专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传播时代的立法泛化及其法律规制2、美国页岩气能源资源产权法律原则及对中国的启示3、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设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4、我国基层法治教育的时代审视和完善5、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的困境与思考6、论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司法适用--从权利冲突问题角度的一个分析7、论依宪治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作用8、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9、民营经济对法治进程的作用10、法律解释的理性11、初探英国法中的浮动抵押制度的范围与困局12、古代中国法律中关于权利的问题13、复旦投毒案的法律思考14、论传统中国的守法理由15、"三能一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以"第二课堂"为视角16、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的原因分析17、中国式法律移植的反思18、谈美国对船舶实施滞留和民事处罚19、中国政党关系法治化的路径选择20、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规制

论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龙宗智有一篇类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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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人治与法治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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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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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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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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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规范的论文格式是什么

文章题目不超过20个字,不用不常见的英文缩写(三号、黑体、加粗,居中)摘 要(黑体、小四、加粗,左对齐):中文摘要要求200字左右。中文摘要用第三人称编写,简短精炼,明确具体。摘要格式要规范,不能出现本文、论文等类似字样,不能出现数学公式、插图、表格、参考文献序号等。摘要中应用黑体明确列述该文的创新点(新理论,新观点,新技术,新工艺等等),以便于创新性知识的发现,提取和评价,。英文摘要同中文一致,创新点用斜体标出。(宋体、小四)关键词(黑体、小四、加粗,左对齐):词1;词2;词3(宋体,小四,要求3-8个,用分号隔开)Title(三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居中)Abstract(小四、Times New Roman体、加粗):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小四、Times New Roman体)Key words(小四、Times New Roman体、加粗):word1; word2; word3(小四、Times New Roman体,一律小写,英文缩写除外)(以上单独成1-2页)目 录(三号、黑体、加粗、居中、字间空两字符)1 一级标题(绪论、前言或引言)(小四、黑体、加粗、左对齐)……….………………11.1 二级标题1(小四、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11.1.1三级标题1(小四、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11.2 二级标题2…………………………………..…………………………….252 一级标题(实验)……………………………….………………………………302.1二级标题1 …………………………………..…………………………….302.1.1三级标题1………………………………….……………………………..403 一级标题(结论、结束语)……………………………………………………..100参考文献(不加标题编号)…………………………………………………………102附录(不加标题编号)…………………………………………………………………104附录1………………………………………………………………………………110附录2………………………………………………………………………………115附录3 …………………………………………………………………………….120致谢(不加标题编号) ………………………………………………………………130(以上单独成页)1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加粗、左对齐)(三级标题,不得出现四级)1.1 二级标题式样(小四、黑体、加粗、左对齐)1.1.1 三级标题式样(小四、宋体、加粗、左对齐)正文内容。(小四,宋体,1.5倍行距,字符不缩放,字符间距为“标准”;参考文献标识符号[1],方括号加数字,小四,Times New Roman,上标表示;所有数字和英文全部为Times New Roman字;除目录可适当调整行距外,其他部分全部为1.5倍行距。页面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中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页面用罗马数字注页码,其他部分用阿拉伯数字注页码,页码为页脚标识,六号、宋体、居中。)表(一律用三线表)表1.1 表的名称(表序分两级,小四、宋体、加粗、居中)表内文字:小四号、宋体、上下左右居中注(五号、宋体、加黑):内容(五号、宋体),有多条注释,用“①、②……”分列。2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加粗、左对齐)2.1 二级标题式样(小四、黑体、加粗、左对齐)2.1.1 三级标题式样(小四、宋体、加粗、左对齐)正文内容。(小四,宋体,1.5倍行距,字符不缩放,字符间距为“标准”;参考文献标识符号[1],方括号加数字,小四,Times New Roman,上标表示;所有数字和英文全部为Times New Roman字;除目录可适当调整行距外,其他部分全部为1.5倍行距。页面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中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页面用阿拉伯数字注页码,其他部分用罗马数字注页码,页码为页脚标识,六号、宋体、居中。)图(图序一级,依次标识,小四号、宋体、加黑、居中)图1 图片名称3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加粗、左对齐)3.1 二级标题式样(小四、黑体、加粗、左对齐)3.1.1 三级标题式样(小四、宋体、加粗、左对齐)正文内容。(小四,宋体,1.5倍行距,字符不缩放,字符间距为“标准”;参考文献标识符号[1],方括号加数字,小四,Times New Roman,上标表示;所有数字和英文全部为Times New Roman字;除目录可适当调整行距外,其他部分全部为1.5倍行距。页面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中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页面用罗马数字注页码,其他部分用阿拉伯数字注页码,页码为页脚标识,六号、宋体、居中。)公式(公式格式:公式居中,公式编号右对齐,英文字母和数字为Times New Roman体,小四号字)≤Q≤ 1-1(以上单独成页)[参考文献](五号、黑体、加粗、居中):1) 期刊文献的著录格式[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五号、宋体、下同)2)普通图书(专著)的著录格式[序号] 主要责任者.书名[文献类型标识]. 其他责任者(选择项).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选择项).3)析出文献的著录格式[序号] 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 // 编者.原文献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4)学位论文的著录格式[序号] 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识].保存地:保存者,年份.5)报纸文章的著录格式[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6)电子文献的著录格式[序号]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7)专利文献的著录格式[序号] 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文献类型标识].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8)技术标准(规范)的著录格式[序号] 起草责任者.标准代号 标准顺序号—发布年 标准名称[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也可略去起草责任者、出版地、出版者和出版年).9)各种未定义类型文献的著录格式[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10)外文文献的引用格式各类外文文献的文后参考文献格式与中文格式相同,其中题名的首字母及各个实词的首字母应大写,为了减少外文刊名引用不规范所造成的引文统计及链接误差,用(SXXXX-XXXX)格式在刊名后加ISSN号例如[1] KANAMORI H. Shaking without Quaking [J]. Science (S0036-8075), 1998, 279: 2063.附: 参考文献类型及标识代码文献类型 标识代码 文献类型 标识代码 文献载体类型 标识代码普通图书 M 报告 R 磁带 MT会议录 C 标准 S 磁盘 DK汇编(论文集) G 专利 P 光盘 CD报纸 N 数据库 DB 联机网络 OL期刊 J 计算机程序 CP学位论文 D 电子公告 EB(以上单独成页)附 录附录1:附录2:附录3:(以上单独成页)致 谢感谢院系领导感谢指导老师感谢父母(以上单独成页)

按要求是有的,我们学年论文都会有。不过老师一般不要求!文法学院本科专业论文的书写、装订格式一、专业论文的装订格式本科专业设计(论文)采用A4纸(210×297mm)标准大小的复印纸,页面设置上、下、左、右页边距为2.5cm。二、专业论文的书写格式1、专业论文一律采用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的简化汉字书写,采用计算机排版、打印。论文要求语言规范、通顺、论述严谨。2、专业论文采用文法学院本科生专业论文统一封面。封页上的内容可用计算机填写。封页上日期统一为2012年9月7日。3、专业论文文本依次为;(1)封面;(2)专业论文正文。4、专业论文正文部分包含的内容有论文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排版具体要求为:(1)论文标题:论文题目采用二号宋体字加粗居中,如有副标题,副标题在主标题下空一行小四号仿宋体居中,前加破折号。(2)内容提要:内容提要在标题(副标题)下空一行 。“内容提要”四字为小四号黑体,后空两格(不要加冒号)开始内容提要内容。内容提要通常为200-300字,小四号仿宋体,行距1.5倍。内容提要首行不缩进。(3)关键词:内容提要下为关键词。“关键词”三字为小四号黑体,不缩进,后空两格(不要加冒号)为关键词内容,通常为3-5个,小四号楷体,中间以空两格隔开(不要加逗号或分号)。关键词首行不缩进。(4)正文:关键词下空一行开始正文。正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各级标题编排方法应采用汉语习惯方法,第一级为“一、”、“二、”、“三、”等,第二级为“(一)”、“(二)”、“(三)”等,第三级为“1.”、“2.”、“3.”等。一、二、三级标题均单独占行书写,第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字居中书写,第二级标题为黑体小四号字,第三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第二、三级标题序数缩进两个字符书写,空一格接写标题,末尾不加标点。正文内容为小四号宋体字,行距1.5倍,首行缩进两个字符。(4)注释专业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语句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稿纸的下端),而不用行中注(夹在正文中的注)。若在同一页中有两个以上的注释,按各注出现的先后编列注号,每一页均单独编号。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注释字体为五号宋体,注号采用①②形式。注释内容应包括:著(译)者、书名全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引文页码。所注对象为杂志,应注明刊期;所注对象为古籍,著名刊刻年份和卷数;所注对象为现代影印本的古籍,另外注明出版单位、影印年份、册数及页码。 例文:东晋应制诗之萧条及其文学史意蕴 内容提要 晋门阀政治使皇权衰微,并导致代表宫廷文学的应制诗的萧条。这种萧条,显示出最高统治阶层放弃了对文学的领导和干预……关键词 应制诗 皇权 门阀政治 应制诗的兴起(一) 应制文学1. 应制文学的发展 (封面在下页)

1、题目。应能总结整篇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能超过20个字。2、论文摘要及关键词。论文摘要应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是简单列出每一章的标题。摘要大约300字。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题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不仅是论文的大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的页码。4.介绍(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本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的结论要明确、细化、完整,要明确自己在这一领域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根据论文中引用的文献或注释号的顺序,在论文正文之后和参考文献之前列出。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来源。(参考文献为期刊时,写作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参考文献为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文本中过长的公式推导、辅助数学工具、重复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相关说明等。

论文题目(黑体:3号字) 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 主 题 词:xxx(黑体,4号字) 内容摘要:xxx(黑体,4号字) 正 文:……(宋体,小4号字) 注释:采用尾注形式,需注明引文出处、作者、出版社、页码(宋体,小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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