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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度研究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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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度研究论文目录

论文目录参考范例

写论文一定要有完整的目录。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论文目录参考范例,欢迎大家阅读!

目 录

摘 要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

1.2 研究的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的目的和内容

1.4.1 研究的目的

1.4.2 研究的内容

1.5 研究的方法及技术路线

1.5.1 研究的方法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1.6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概述

2.1 建设工程造价的概述

2.1.1 工程造价的概念

2.1.2 工程造价的构成

2.1.3 工程造价的特点

2.2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概述

2.2.1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概念

2.2.2 工程造价控制的`一般程序

2.2.3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

2.2.4 国内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

2.3 基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概述

2.3.1 建筑工程设计的概念

2.3.2 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

2.3.3 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2.4 国内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的工作流程

2.4.1 方案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任务及流程

2.4.2 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任务及流程

2.4.3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任务及流程

2.5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相关理论

3.1 限额设计

3.1.1 限额设计的概念

3.1.2 限额设计的特点

3.1.3 限额设计造价控制的过程

3.1.4 限额设计的不足

3.2 价值工程

3.2.1 价值工程的概念

3.2.2 价值工程的原理

3.2.3 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

3.2.4 价值工程在设计阶段的应用

3.3 质量功能展开(QFD)法

3.3.1 QFD 的概念

3.3.2 QFD 的原理

3.3.3 QFD 的效果

3.4 全生命周期成本(LCC)理论

3.4.1 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概念

3.4.2 全生命周期成本的计算

3.4.3 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在设计阶段的应用

3.5 各方法应用对比分析

3.6 本章小结

第四章 限额设计方法的改进

4.1 限额设计方法改进的理论思路

4.2 建筑工程限额设计中限额的确定

4.2.1 QFD 法确定设计限额的工作流程

4.2.2 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表

4.2.3 确定各质量需求项重要度

4.2.4 建立质量需求与质量特性关系矩阵并计算

4.3 建筑工程限额设计中限额的分配

4.3.1 现行设计限额分配方法存在的不足

4.3.2 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分配限额

4.3.3 功能目标成本的综合修正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改进后的限额设计方法案例分析

5.1 工程概况

5.2 设计限额的确定

5.2.1 建立住宅工程质量表

5.2.2 确定质量需求重要度

5.2.3 建立质量需求与质量特性关系矩阵并计算

5.2.4 分析数据确定设计限额

5.3 设计限额的分配

5.3.1 功能定义与评价

5.3.2 相似工程的数据统计分析

5.3.3 功能目标成本的综合修正

5.4 本章小结

结论与展望

研究成果

不足及展望

参考文献

真诚和信任每当我在教室看见他——我的好朋友王友皓静静地看书时,就让我想起了去年我和他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想起了他那真诚的目光;让我想起了我和他之间的友谊;让我想起了他那颗善良的心。他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水淋淋的大眼睛和一个粉白的小脸蛋。他虽然长得非常帅气,但是行动非常像位小女生,动不动就装可爱,发出“喵喵喵”的叫声。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在女生面前装酷,所以男生给他取了个外号“耍酷王”。他虽然喜欢耍帅,装可爱,但他的真诚和信任深深的打动了我。有一次,“叮铃铃”上课了,我们蹦蹦跳跳的回到了教室。我坐在位置上打开书包一看:“咦,我的中性笔呢。”我皱紧眉头,急忙打开文具盒,也没有。“这下完了,没救了,又要被老师骂。”我叹了一口气,垂下头,呆呆的望着地面。忽然,我感觉有人拿笔戳我的背,回头一看,原来是王友皓,只见他一副笑容满面的样子,从抽屉里抽出一支中性笔,笑眯眯地说:“给你。”一瞬间,我的脸红了,红的像红富士,我羞的无地自容,恨不得一头钻到地里面去。我慢慢伸手接过笔,说了声谢谢就立马转过头来埋头苦干,边画边想:“我给他取外号,他却无声无怨,反而借东西给我,看来我真的错了。”事情已经过了很久了,每当我看见他时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他那真诚和信任的目光;让我想起了他勤奋学习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他一心一意看书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他时时帮助我的情景。

有人说,信任是水,滋润人干枯的心灵;有人说,信任是火,燃起人奋进的激情;有人说,信任是锦上添花,成功路上伴你前行;还有人说,信任是雪中送炭,在困难时祝你一臂之力。“信赖,往往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让同学到我家和我一起写作业。他来了,我把家里所有的门都锁了起来,以防被盗。他好像发觉了什么似的,但一声不吭的写作业,等他走后,我才把所有的门打开。过了一会儿,他叫我去他家玩,我到他家后,他却把他家所有的门都打开让人觉得他也不怕什么丢失,顿时,我惭愧极了。我低声问他:“外人来了,你怎么敢把门打开?”他莞尔一笑说:“这算什么,人与人之间要有信任,更何况你是我的朋友,我才会更加的信任你!”此后,我请同学到家玩,屋子总是开着。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信任使花儿更加美丽:信任使人更加可爱:信任是精神更加富有;只有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任,生命才会更加精彩,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顾客信任度研究论文综述

1、从顾客满意到顾客信任开题报告可以从顾客满意度、顾客忠诚度和顾客信任等方面入手,分析其影响因素,比较顾客对不同企业服务的评价和看法。2、进行有效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客户忠诚度模型分析,从而探讨如何在实践中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建立顾客信任度。

在当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商家要立于不败之地,固然有很多因素,但顾客满意度在其中却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赢得顾客战胜竞争者,就成了商家不得不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营销大师科特勒教授曾经说过,企业和营销商除了满足顾客以外,“还要取悦他们”。。这种“取悦”就是指要千方百计地满足顾客需要,使顾客感到满意。只有以市场和顾客需要为中心的公司才能获得成功。因此,现在国内外均将顾客满意度作为评价企业和商家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 顾客满意是指顾客通过对一种产品的可感知的效果(或结果)与期望值相比较后,所形成的愉悦或失望的感觉状态。它实际上是一个可感知效果和期望值之间的差异函数。顾客能够根据自己的知识、感觉、经验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他们的期望值,判断哪些产品能为自己提供最高价值,从而形成一种价值期望并根据它来行动。如果效果低于期望,顾客就不会满意;如果二者相匹配,顾客就会满意;如果效果超过期望,顾客就会感到高度满意。高度满意和愉悦能创造一种对品牌情绪上的共鸣,而不仅仅是一种理性偏好。正是这种共鸣创造了顾客对某家企业或某种产品的高度信赖和忠诚。经济全球化使许多国内外优秀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诸如“顾客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是企业的衣食父母”、“顾客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等等,已真正成为这些企业的立业、创业之信条。他们在企业发展或营销过程中,非常注重一些日常小事,舍得花大气力“取悦”顾客,赢得顾客的高度满意与忠诚。国外一些优秀商家的高层领导曾不无感慨地指出,“高度满意的顾客价值是满意顾客价值的10倍”。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顾客满意度呢? 提升服务水准 服务是留住顾客的有效手段。一项研究表明,获取一个新顾客的成本是保留住一个老顾客成本的5倍,如果一个公司将其顾客流失率降低5%,其利润就能增加25%-85%,公司的利润率主要取决于老顾客的寿命期限。著名的IBM公司要求服务人员要不遗余力地为顾客提供温馨而周到的服务,使顾客感到高度满意,受到尊敬,并且要通过与顾客的双向沟通建立一种长期的友好关系,留住顾客。同时,服务又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国著名家电巨头海尔的老总认为,服务质量也是一种核心竞争力。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海尔在顾客服务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创造性的做法,达到了中国家电业的一个高峰,在消费者中间建立起了“海尔服务”的良好口碑。他们向消费者承诺:服务热线在您身旁,只要您拨打一个电话,剩下的事由海尔来做。波导斥资5000万元全力打进5S温馨服务风暴行动,其他如荣事达的“红地毯”服务、新飞冰箱的“绿色”服务、TCL集团的8S钻石服务等,无不是在着力打造鲜明的服务品牌,以赢得市场,赢得顾客。 重视产品质量 企业诚信和产品质量无疑是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在产品同质化的今天,顾客的购买行为更易受到以品牌、质量\价格、服务、功能、形象等为核心的产品综合实力的影响,更显得质量的重要。企业要发展,要壮大,就要不断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要创出自己的品牌,体现出产品的质量优势。100多年来,德国奔驰公司将“精益求精”这一宗旨贯穿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质量控制体系,生产工人中有八分之一是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单一个引擎就要经过40多道检验工序。检验协作厂商所提供零配件的工作人员就1300多名。公司规定,如果一箱有一个零件不合格就会退货,以此使奔驰以其优质的品牌傲然于世,构筑咸十分显现的优势,赢得了顾客的高度满意。山东荷泽三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常跟踪调查人们消费心理的变化情况,提出“关受顾客,为顾客节省每一分钱”的理念,在产品质量上大做文章,不断提升产品的品质,使“三信”赢得了顾客的信任。纵观国内外优秀的企业,无一不是通过产品质量和公司信誉“取悦”顾客,打动顾客,留住客户,而且充分发挥了顾客口碑传播的最大效应。 了解顾客需求 顾客需要的是什么?在我们准备为其服务前首先要弄清楚。顾客对公司的期望有些虽是基本的,但要求并不低。它包括:1、服务人员有很强的办事能力;2、能够兑现承诺;3、把事情解释清楚;4、能尊重客人;5、特别要能够感受客人的急迫心理;6、必需要有充足的准备等等。因此,企业和商家必须深入到消费者之中,经常调研顾客的需求,并根据市场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做出产品供销和提供服务的对策,做好充分准备,应付不同层面的顾客,尽可能缩小顾客的期望值与接受服务后的真实体验之间的距离,从而给顾客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及时处理投诉 顾客的投诉是留给每个服务人员和企业的一道难题,但也是一次富有挑战的机会。顾客的投诉处理一要领导重视,二要快速高效,三要事后跟踪。一项调查表明:54%-70%的投诉顾客,如果投诉得到解决,他们还会再次同该企业做生意;如果顾客感到投诉得到很快解决,数字会上升到惊人的95%;顾客投诉得到妥善解决后,他们就会乐意把满意的处理结果告诉尽可能多的人。因为一个忠诚的顾客可使公司增加收益,所以,企业和商家应认识到忽视顾客的不满或同顾客争吵,不但会产生失去顾客的风险,而且有可能降低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使精心培育起来的品牌美誉度深受其害,以致影响企业形象。以优质服务为导向的IBM公司要求每一个销售人员对失去的每个顾客,要撰写出详细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使顾客恢复满意。他们认为,赢得一个失去的顾客是一项重要的营销活动,它的成本通常比吸引一个新顾客要低得多。 重视顾客体验 顾客的体验过程是始于看到宣传广告或听到朋友的言谈,到购买了所需的产品,直至到此后的使用。这种体验与产品的品质、服务人员和服务过程中所运用的流程息息相关。一个顾客与一个公司的接触,人是关键,对公司的印象往往就是接受该公司人员服务的那一瞬间。“一个微笑”、“一声问候”,是企业和商家对员工最基本的要求。要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在企业内部创造出一种机制,强化服务现念,使每位员工与每位顾客接触时,都能够把自身那种亲切、平和和友善表现得淋漓尽致。重视第一次接触,从而真正实现对顾客体验的重视。“SS温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值得借鉴,这就是:1、微笑(smile),它可以化解顾客的不满情绪,弥补在产品经营过程的其它不足;2、快速(Speed),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顾客的各类请求,急顾客之急,想顾客之所想;3、标准化(standard),所有的业务操作严格按照标准业务流程及规定进行,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职业礼仪规范、接待顾客的流程等。4、真诚(sincere),不糊弄顾客,不搞虚假宣传,真诚解答顾客疑问,这是赢得顾客,提高口碑传播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具说服力和可信度的免费广告;5、满意(Satisfy),将使消费者满意作为整个企业和商家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 平等对待顾客 必须平等对待所有的顾客。我国经商谚语“童叟无欺”就包含了这个意思,即不应该使顾客感到他受到了歧视。例如,要是让小孩感到被歧视了,就会影响家长对企业和商家的看法,孩子们也会对其进行评论。特别要注意的是有的企业和商家对老顾客倍加照顾,频频招呼,而对第一次来的顾客却不理不睬,这是极端错误的。另外,可以根据不同的顾客群建立分别接待制度,就是根据顾客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尽可能地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实际需求和心理需要。例如,可以对老顾客实行联谊制,通过联谊活动、优惠活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产品以及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顾客对于产品以及服务的满意程度对企业利润的增长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顾客满意度,其次分析了产品质量、顾客期望值、产品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对顾客满意度的影响。一、顾客满意度概述顾客满意度是对顾客心理状态的一个反应,顾客满意度来源于顾客对企业中的某种产品服务消费中所产生的感受与自己的期望所形成的的对比,而顾客对某一产品的满意的概念并不是绝对的,它是一个相对概念。因此,企业们不能够闭门造车,一味的留恋与自身对服务态度、产品质量以及价格等指标是否优化的主观判断上,应该适时的考察自身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否与顾客的期望值相吻合。企业要建立一组科学的顾客满意度评价指标,就应该对顾客的需求结构进行研究,经过大量的研究分析,顾客需求的指标分别包括产品的品质、功能、外延以及价格。企业在提供产品服务中应该综合考虑顾客的这四方面需求,由于顾客所处的环境不同、年龄层次也不同,因此,他们对这些需求具有不同的需求强度,在消费后的满意水平高低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当顾客需求强度较高时,稍有不慎,他们就会有不满甚至是强烈不满,而当顾客需求强度要求较低时,只需要低水平满足就行。

了解客户需求!了解客户抱怨!激情澎湃(感染力)!热情服务!(让顾客感觉到不买就对不起你的服务)!

信访制度研究论文

一、我国信访制度是在什么背景下建立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系统成立了3个单位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和总理办公室。此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又设置了“人民接待室”,作为专门的信访办事机构。1954年至1957年,来信来访的数量猛增,信访机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这一时期,信访机构创立了领导接待来访日、县市长定期接见人大代表、与调解委员会合作、对集体上访妥善处理等方法。 文革开始后,信访机构处于瘫痪与半瘫痪状态。文革结束后,国家又开始恢复信访机构,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如1980年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接待来访工作细则》;以及1995年和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 此外国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及机构。如1982年建立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已被废止)、2004年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二、如何看待当前信访制度的利弊得失 自信访制度创立之初,信访成了连结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缓和社会内部矛盾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法制观念的增强,一些深层次的潜在的内部矛盾被逐渐被激发,社会纠纷明显上升,突出表现为信访案件的急剧增加。在不断增加的群体上访和个体上访的推动下,国内引发了持续上升的“信访洪峰”。信访也因此成为各党政机关及有关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最敏感、最重要的问题。 于建嵘主持的课题组认为现行信访制度主要有如下制度性缺陷,并产生了严重的政治后果:第一,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第二,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第三,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由此可以看出,信访活动由国家最初的鼓励到现在的控制,经历了一段相当漫长的过程。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信访工作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三、请从某一视角,分析信访制度的改革视角: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信访制度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体系(1)将信访机构与行政机关相分离。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是作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关而存在的,带有非常浓厚的政治与“人治”色彩。然而由于信访机构的附属性,其并没有相应的行政职权,在信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往往要求信访机构对行政机关负责,并征求行政机关的意见,导致信访的行政干预性极其突出。国家由最初的鼓励人民信访转变为现在的压制,采取一些行政手段进行“截访”、“抓访”。这种做法只能反过来刺激信访量的增加。因此,如果将信访机构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并赋予其充分的信访处理职权,那么,信访将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2)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专员制度。考虑国外的申诉专员制度与监察专员制度的优越性,并结合我国的权力机制与国情,建立我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察专员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民主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然而要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则必须将权力赋予代表人民利益的机构。具体到信访工作,也是如此,人民内部的矛盾以及人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只有通过代表人民利益的机构来处理,即人民代表大会监察专员制度。

要具体要求的,不然怎么确定呀,

一、信访制度的来源:我国的信访制度在成立之初就具备了作为行政性救济制度的特征。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政权初创时期与抗日战争时期,一些来信来访是由中央领导人亲自批阅和接待的,1938年,毛泽东还亲自处理了一起伤员要到延安集体上访的事件。1949年8月,中共中央正式成立了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新中国刚成立时,来信来访很多,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几乎同时成立了三个单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和总理办公室。二、信访制度的目的:设计信访制度是为了设置更简便、高效率的申诉渠道。我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这里的信访是一种行政性补充救济制度。首先,这里的信访制度是一种补充救济制度。和一级政府庞杂的职能机构相比,信访机构本身简单的多,比如我国的国家信访局只有办公室、办信司、来访接待司、研究室、督察室等部门,并不具备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不是日常处理纠纷的机构。从信访制度本义上讲,当事人只有在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满意的时候才会到信访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是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也是处理社会问题“余量”的制度安排。其次,这里的信访救济是行政救济。信访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通常由行政机关自己、上级部门或者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属于一种行政性的补充救济制度。它与正式的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不一样,通常而言,信访制度处理问题较司法程序更为简便快捷节约成本。信访制度并非中国特有,作为一种行政性的补充救济制度,信访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通常被称为申诉专员制度、公共监察专员制度和请愿制度等。在立法、司法、行政权力分权制衡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备的国家和地区为什么还需要“信访”制度?香港申诉专员戴婉莹的解释理由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根据香港的司法制度,法官担当裁判的角色,法庭不会就案情进行调查,投诉方需要证据和法律支持,而且诉讼费用高昂,程序繁杂。经验表明,很多针对政府部门的投诉交由法院以外的机构处理,将能获得更迅速和适当的解决。其次,有些事件透过政治渠道提出投诉,也不一定是缓解不满的最佳方法。在大多数社会里,人民代表通常都肩负多项公职。与群众联络并处理群众对政府的投诉,固然是人民代表的职责,但他们很少有充分资源,详细调查政府的决策过程。由于上述情况,便有需要另设一些独立的、简便的、高效率的申诉渠道,处理一般市民的申诉。三、研究信访制度的意义:信访制度的创设,成为民意与政府间的反映沟通通道,及时将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信访制度的不断改进,解决了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信访制度的设置,及时将民意上达,解决了一部分信访案件,但并不能解决所有诉求,因为信访制度目前正面临着诸多的尴尬。信访制度创设后还需不断改革,包括信访制度的架构,信访结构的治理,民意诉求渠道的理顺,信访制度在立法、司法、执法的国家权力三个基本分支中所处地位,如何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等,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

农村是我国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的稳定和全国的稳定密不可分,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的信访维稳工作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而且形势越来越严峻,同时为我们今后的信访维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当前农村信访涉稳的主要特点。当前农村农村涉稳的特点主要有:一是每次上访人数有增多的趋势;二是越级上访,即赴县以上上访的人和次数有增多的趋势,在乡镇就地解决问题的少,甚至有些上访对象动辄就扬言要进京上访;三是有些上访所涉问题超越了乡村两级的解决能力权限;四是信访不信法的思想和行为存在普遍现象,有些信访问题本能用法律解决的上访人不走司法道路而去上访;五是靠闹解决问题的观念在上访群众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缠访、闹访、无理取闹等不良举动层出不穷,有些上访人甚至触犯法律。二、影响当前农村稳定的原因分析1、基层政府及干部自身问题。一是部分机关“衙门”作风仍然存在。个别干部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机关门难进、干部脸难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该为群众办理的事情未及时办理,能拖则拖,甚至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象;二是个别干部工作原则性不强,在处理个别信访事件时,主观性、随意性强,不按信访制度和有关法律办事,乱表态、乱处理的个人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客观上误导了群众的信访理念;三是乡村两级政务公开贯彻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主要反映在村级缺乏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没有及时公开村务、财务,工作缺乏透明度。2、农村纠纷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农村林权改革和土地经营权确认发证工作的开展,引发的权属争斗也是当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另外,宗族势力之间的争斗、宅基地争斗、圩镇基础设施建设纠纷、债务纠纷、个别邻里纠纷、婚葬嫁娶等红白喜事等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3、农民群众自身的因素。一是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在信访群众的潜意识里阴魂不散。如当发生民事案件或纠纷后,当事群众不正常到司法机关诉讼解决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找基层政府、找领导,认为这样既有人解决处理又节约时间,方法简单还不需要成本。二是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赔偿、刑事伤害案件赔偿等执行不到位,上访人往往因执行难对司法公正提出质疑,进而放弃法律渠道改为向党委、政府上访求决。三是调解纠纷难,民事纠纷多通过村调委会、乡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调解,由于双方自身因素、诉讼成本、相关政策法律及调解人能力的影响,调解成功率不高,纠纷当事人转向上访。三、解决农村信访维稳工作的对策农村稳定则民安,民安则国安。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摆在基层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其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是为群众着想,切实关注民生,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1、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磨刀不误砍材工,与其事后的接访与维稳,不如事先的防备与排查。要控制信访事件的不发生、少发生,前提是要转变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在思想上,要正确对待信访事件,不能把信访事件视为洪水猛兽,而应当用一颗平常心对待信访问题,善待信访群众,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件日常工作来抓;二是树立大局观念。跳出维稳抓维稳,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维稳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了,群众心平气顺了,矛盾纠纷就会减少。二是强化主动意识。结合当前的“三送”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装入心中,时时记着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变“上访”为“下访”,经常进村入户,了解群众思想变化,做好信访维稳问题摸排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尽早发现不稳定因素,争取早介入、早处理,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实践表明,信访维稳工作关口前移、防范在前,问题发现早、处置早、处置合适,就会赢得主动、赢得人心,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又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四是创新方法,提高水平。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总结处理一些信访案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乡村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改进信访维稳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使心访维稳工作的成效得到明显提高。2、要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衡量是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标准,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真正解决,首先,坚持群众观点,不断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对群众怀有浓厚感情,才能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取信于民。其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要正确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处理好法与理、情与法、情与理之间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解决各类矛盾,要在体现公平、照顾各方利益、有利于农村稳定的前提下“依法办事”。3要加强制度建设。 “洪水宜疏不宜堵”,解决好信访维稳问题,必须从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通,就有可能导致部分群众采取极端做法,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畅通渠道,让群众有发表意见、反映诉求的机会,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4、要转变群众的信访观念。我国是法制国家,法律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陈旧观念,当涉稳问题发生时,要积极引导群众走司法解决的思想,树立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群众逐步走司法信访的道路。很多信访案例说明,在乡村两级不能解决的或无权解决的信访问题,通过司法程序是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的。5、要强化信访维稳措施。一是要坚持重点“照顾”。对个别缠访、闹访户,无理取闹的信访对象要安排专人看死盯牢,严防死守,触犯法律的要用法律的武器坚决对其绳之以法。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乡村干部的信访责任,将信访案件实行编号管理,落实信访包案责任人,逐一销号,对能够及时解决的信访问题,包案干部没有及时解决,导致上访人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包案责任人的责任。

研究顾客满意度的论文目录

王晶,贾经冬,宫兆波,“顾客参与生产过程与大规模定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 15(4), pp38-42.王晶,齐京华,刘晓宇,“生产系统柔性的度量方法研究,”管理工程学报,2003, 17(3), pp63-66.王晶,席阳,李铁克,“基于体验经济与顾客参与的大规模订制模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 17(1), pp45-49.王晶,贾经冬,王增贵,周泓,“生产现场管理综合评价方法研究及软件开发,”工业工程与管理,2004, 9(3), pp25-31.王晶,贾经冬,周泓,“不确定因素对供应链信息失真影响的研究,”系统工程,2004增刊,pp253-259.王晶,方建奇,仇晨,张在晓,“连锁经营企业集中订货与支援调拨策略及模型,”工业工程,2005, 8(2), pp11-16.王晶,席阳,韩勇,“重点型号工程实施并行工程的最优评审点设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 31(5), pp556-560. (EI检索)王晶,孙海燕,李伊岚,“供应链中的信息失真及其弱化策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 32(12): 1181-1184.(EI检索)王晶, 李伊岚, 孙海燕,“供应链信息管理研究现状及展望,”管理学报,2007, 4(2), 235-242.王晶, 李宇翔, 王璕,“供应链需求信息的信息增量与信息价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 33(12), 1452-1456. (EI检索)王晶, 于开宇, 赵俊,“回购条件下的图书批发企业优化定价策略研究,”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7, 27(12), 68-75. (EI检索)宋庆美,王晶,程丽娟,“时尚电子产品顾客满意度的动态特性,”工业工程,2008, 11(3), pp27-31.王晶,王璕,李宇翔,“供应链的信息增量与信息价值研究,”工业工程,2008, 11(2), pp6-11.王晶,程丽娟,宋庆美,“基于顾客参与的定制满意度研究,”管理学报,2008, 5(3), pp391-395.王晶,唐玲,张在晓,方建奇,“供应商共享POS信息时的信息挖掘策略与方法,”工业工程,2008, 11(4), pp38-44.王晶, 唐玲, 王璕,“需求信息共享策略对供应链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 35(8), pp1009-1012. (EI检索)王晶, 宋庆美, 程丽娟,“基于效用和成本的顾客参与研究,” 兵工学报,2009.11增刊,pp154-160. (EI检索)王晶, 田玲, 王璕. 信息更新频率对供应链稳定性的影响. 系统工程, 2010(3): 33-39.王晶, 吕国力, 贾经冬. 基于控制论的3种供应链动态特性比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 37(3), 337-343. (EI 检索)王晶,杨欢,韩伟伟. 需求信息共享供应链系统稳定域内优化的研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已录用

1. 预先考虑顾客需求 所谓众口难调,虽然顾客的需求是各种各样,但作为顾客都有一个共同的购物心理,只要我们懂得了这个道理,就可预先考虑顾客需要什么。比如,顾客在烫发后,我们还可以问顾客是不是需要做一个营养炬油。 为顾客服务不仅要为顾客解决问题,而且还要给顾客快乐的心情,带给顾客美妙的感觉。 2.质量的好坏由顾客说了算 不管做什么事情,一定要追求品质。品质最简单最精确的定义是:让顾客感到满意。店铺之间可以比服务、比价格,但是唯一无法替代的是技术和产品的品质。品质是做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出来的,只有具备严禁的品质观念,才能拥有一流的品质。 世界上任何一种高品质的产品都是一种不断改进的过程,而这个改进过程一定少不了顾客的参与。只有做到产品质量的好坏由顾客说了算,才能真正提升产品的品质以及增加顾客的满意度,正如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的创始人沃尔顿先生所言:“顾客才是真正的老板。” 3.尽可能的为顾客提供方便 现在是一个快节奏、高效率的时代,时间很宝贵。因此,我们在为顾客服务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如何节省顾客的时间,为顾客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所以,设身处地为顾客着想,以顾客的观点来看待商品的陈列、商品采购、商品种类、各项服务等,才会让顾客感到方便满意。 事实上,许多人在服务时,并不了解顾客的需要和期望,不了解顾客迫切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服务,所以结果往往不是很好。就如一对夫妻相处时,妻子需要的是丈夫的关心、呵护、疼爱有加,但丈夫并不理解而只给她买钻戒和鲜花,实际上不管买多少礼物给她,都替代不了心灵的关怀。 4.顾客的期望和需求 额外的服务; 解决顾客所遇到的问题; 带给顾客一些好处和利益。 5.满足顾客的尊容感和自我价值感 要赢得顾客满意,不仅是被动式的解决顾客的问题,更要对顾客需要、期望和态度有充分的了解,把对顾客的关怀纳入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挥主动性,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真正满足顾客的尊容感和自我价值感,不只要让顾客满意,还要让顾客超乎预期的满意。

问题一:求论文参考文献 自己筛查啊 看有没重复的 [1] 刘宝发, 邹照菊. 顾客满意度的判断与预测模型[J]. 科技管理研究 , 2005,(02) [2] 屠剑锋. 溅量顾客满意度的方法[J]. 决策与信息 , 2004,(06) [3] 王旭辉. 企业应高度重视顾客满意度[J]. 中国西部科技 , 2004,(04) [4] 李三红. 谈顾客满意度审核[J]. 化工管理 , 2005,(04) [5] 谭俊华. 对顾客满意及顾客满意度的探讨[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 2006,(11) [6] 王作成, 何晓群. 揭开顾客满意度的神秘面纱[J]. 市场研究 , 2004,(09) [7] 王国征. 商业CRM中的顾客满意度优化模型探讨[J]. 商业经济与管理 , 2005,(06) [8] Eugene W.Anderson , Claes Fornell , Donald R.Lehmann , 刘金兰, 康键. 顾客满意度、市场份额与利润率的关系――来自瑞典的发现[J]. 管理学报 , 2005,(01) [9] 南剑飞, 熊志坚. 论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的构建[J].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 2002,(06) [10] 刘钢. 谈顾客满意度管理[J]. 中国城市金融 , 2003,(01) [1] 翁文先, 李兵. 对顾客满意与顾客忠诚的探讨[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 2006,(12) [2] 屠剑锋. 溅量顾客满意度的方法[J]. 决策与信息 , 2004,(06) [3] 刘宝发, 邹照菊. 顾客满意度的判断与预测模型[J]. 科技管理研究 , 2005,(02)[4] 王旭辉. 企业应高度重视顾客满意度[J]. 中国西部科技 , 2004,(04) [5] 余园明, 余伟萍, 谭娟. 顾客忠诚研究综述[J]. 技术与市场 , 2007,(07) [6] 谭俊华. 对顾客满意及顾客满意度的探讨[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 2006,(11) [7] 李三红. 谈顾客满意度审核[J]. 化工管理 , 2005,(04) [8] 黄灿灿. 顾客的满意度与顾客忠诚度辨析[J]. 北方经贸 , 2006,(04) [9] 李凤山, 苏胜强. 顾客满意的“双因素”理论及其在营销中的应用[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2006,(01) [10] 苏胜强, 谷永春. “双因素”理论在顾客满意中的应用[J]. 商业研究 , 2006,(22) 共检索到 10 条读者推荐文章 [1] 张新安,田澎,张列平. 顾客满意度测评模型[J]. 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 , 2002,(03) . [2] 刘宇. 顾客满意度测评方法的研究[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 2001,(02) . [3] 刘宇. 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基础技术的研究[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 2002,(05) . [4] 刘满凤,黎志成. 顾客满意度的测评[J]. 统计与决策 , 2002,(07) . [5] 黄桐城,武邦涛,姚晔. 顾客满意度多层次模糊测评模型及其应用[J]. 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 , 2002,(04) . [6] 刘新燕,刘雁妮,杨智,万后芬. 顾客满意度指数(CSI)模型述评[J]. 当代财经 , 2003,(06) . [7] 林元雄. 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初探[J]. 商业经济与管理 , 2002,(07) . [8] 吴晓明,赵梅芳,蒋登峰,沈邦兴. 顾客满意度测评指标的量化[J]. 航空标准......>> 问题二:客户管理的参考文献 1] 舒华英, 齐佳音. 客户关系稳定期:与客户保持生生不息的长期互动[J]. 通信世界 , 2004,(24) [2] 张贵华. 剖析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十大误区[J]. 湖南商学院学报 , 2005,(02) [3] 钱自芳. 试论销售企业客户满意度管理[J]. 国际市场 , 2007,(03) [4] 王贤平, 刘友华. 数据挖掘在企业客户行为分析中的应用[J]. 情报杂志 , 2004,(05) [5] Timothy L.Keiningham, Tiffany Perkins-Munn, Lerzan Aksoy, Demitry Estrin, 李海岚. 提高客户满意度是否会增加企业盈利[J]. 市场研究 , 2006,(06) [6] 陈明亮, 袁泽沛, 李怀祖. 客户保持动态模型的研究[J]. 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1,(06) [7] CRM将客户关系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J]. 现代制造 , 2001,(06) [8] 魏仁干. 精益思想在客户管理中的应用[J]. 中国市场 , 2006,(36) [9] 黄鹤泉. 企业客户关系管理[J]. 煤矿现代化 , 2001,(03) [10] 唐震坤. 客户满意与忠诚[J]. 当代经理人(下旬刊) , 2006,(11) 1] 梁佳聚, 明培珍. 规范客户管理 实现产销双赢[J]. 国际石油经济 , 2004,(08) [2] 万新服务体系之客户管理[J].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 2005,(09) [3] 洪晓成. 客户管理的知与行[J]. 中国邮政 , 2006,(06) [4] 程凤谷. 加强客户管理是搞活经营的突破口[J]. 农村金融研究 , 1998,(10) [5] 李群英 , 陈土法. 加强商业银行客户管理的举措与提高[J]. 浙江金融 , 2002,(11) [6] 唐波. 配送环节的客户管理[J]. 商业时代 , 2005,(16) [7] 黄辉 , 朱山涛. 客户关系管理实施六步曲[J]. 知识经济 , 2001,(07) [8] 中国工商银行推出新的企业法人客户评价办法[J]. 中国城市金融 , 2001,(04) [9] 朱强, 崔凤芳. 论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管理[J]. 现代金融 , 2004,(06) [10] 刘瑞霞. 《中国工商银行企业法人客户评价办法》特点介绍[J]. 中国城市金融 , 2001,(04) 问题三:急急如律令!!求写毕业论文客户满意度分析方面的参考文献!!要近几年的 专著 谢谢各位大神~~ 通过客户满意度管理提高客户忠诚度的战略分析 [摘要] 企业因为进入三个误区,而把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简单地等同起来。而实际观察的结果是,只有客户达到完全满意,才能保证客户忠诚度的稳定。本文通过分析三个误区的特点,以及深入分析客户满意度在不同竞争环境中的作用,对如何通过客户满意度管理来提高客户忠诚度的战略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 误区 客户满意度 客户忠诚度 一、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关系的三个误区 通常情况下,管理层把顾客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等同起来,认为满意的顾客自然会忠诚于品牌或者公司。于是,公司关注于改善现有顾客满意程度的提高,但是,又往往在看到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中大部分顾客是“基本满意”后,觉得顾客忠诚度也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了,于是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努力就戛然而止。这种现象是由以下几个认识上的误区造成的: 误区一:管理层通常认为只要顾客对产品和服务没有抱怨,基本上满意,那么客户忠诚度自然也有保证。 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忠诚度之间并不必然相关,而且相关性也并不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满意度能够代表顾客对以往消费的信心和认可,但是,不能保证顾客不会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顾客满意度只是顾客忠诚度的基础,但并不是充分条件。在银行信用卡市场上,大部分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具有高度类似性。客户对于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更多的取决于那个银行的服务更加体贴。对信用卡只表示基本满意的顾客是不会成为忠实的用户的。 误区二: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管理投入随着客户满意度的提高而上升,因此,追求客户完全满意的境界会让企业失去提高利润上的灵活性。 客户满意度是企业努力进行关系管理的结果。为了降低失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管理。但是,究竟客户满意度要达到什么程度能够使企业实现最有效的资源利用。增加投入会提高顾客满意的范围和深度;追求让顾客完全满意,尽管会给企业带来压力,但是,回报也是巨大的,不但不会降低企业的灵活性,反而会保证企业基业常青。 误区三:客户忠诚度到了一定的程度,无论满意度如何提高,也不会有所增加。 顾客忠诚度是极其敏感的变量,任何改变都会影响忠诚度的系数。满意度不断提高,将会保证客户忠诚度的稳定性,同时也是有效的防御性竞争战略。例如餐饮业,刚开张的酒楼饭店靠招牌菜闯出了名气后,许多顾客就会预测,这家站稳脚跟的酒店接下来饭菜质量和服务都会下降,要么菜量减少,要么味道变差。结果便是回头客减少。顾客忠诚度是一种非常脆弱的态度,任何因素都会成为负面诱因。因此,只有满意度不断替高,才能保证顾客忠诚度的稳定。 走出以上三个误区,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一般的客户满意度并不能保证客户忠诚度的稳定和提高,但是,客户忠诚度的提高必须要有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基础。 二、满意度的四种表现 满意度对提高顾客忠诚度的作用在四个层次上有不同的表现: 当顾客满意度是“不满意”时,顾客忠诚度为负值。顾客不仅不会选择令他们感到过不愉快和不满意的产品服务,还会影响周围其他人放弃该产品或服务。 造成顾客满意度如此之低的原因是顾客曾经经历过不愉快的产品服务消费过程,而矛盾产生之后,提供商没有任何的关系修复措施。例如,在旅游景区人们的经验就是那里的食宿服务质量肯定是不如非景区的。而大部分顾客如果遇到不愉快的经历,也都因为是游客身份而不予追究。景区的经营者也就因此认为不需要提高服务质量,不需要采取关系修补措施。对于个别经营者来说,也许这样做并不会影响自身的经营,但是,整个景区会逐渐被这种故意行为所拖累,恶名远扬,最终,所有的经营户都......>> 问题四:求论文员工满意度的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肖明超.零点&前进新主张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236-249。 [2] 刘德寰.市场研究与应用[J].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 [3]张鹤 .精神薪酬:提升员工满意度的管理策略[J].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02-01 。 [4] 冉斌.员工满意度测量手册[J].海天出版社,2002-02-01。 [5] 龙文元编著。以人为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6]〔美〕马克斯・迈斯玛著刘国平齐艳华卓维维卓小芬杜芳金慧莉吴小 婷译。激励员工。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7 问题五:求一篇“如何提高顾客满意度”的论文 论文写作,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一篇完整的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引言,正文,结语),致谢,参考文献。规定的格式,字体,段落,页眉页脚,开始写之前,都得清楚的,你的论文算是写好了五分之一。 然后,选题,你的题目时间宽裕,那就好好考虑,选一个你思考最成熟的,可以比较多的阅读相关的参考文献,从里面获得思路,确定一个模板性质的东西,照着来,写出自己的东西。如果时间紧急,那就随便找一个参考文献,然后用和这个参考文献相关的文献,拼出一篇,再改改。 正文,语言必须是学术的语言。一定先列好提纲,这就是框定每一部分些什么,保证内容不乱,将内容放进去,写好了就。 参考文献去中国知网搜索,校园网免费下载。 不懂可追问 合适请采纳 给你一份,更详细回答见下方的附件,手机可能看不到,得电脑上网看 供参考,免财富值下载 问题六:人民幸福指数论文的参考文献怎么写 所谓幸福指数,就是衡量民众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幸福指数是对人们通常所说的幸福感的量化,是人们根据一定价值标准对自身生活状态所作的满意度方面的评价。幸福指数作为评价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的满意度,而且越来越成为各级 *** 决策的重要依据。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而幸福感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幸福感指数”的概念起源于30多年前,最早是由不丹国王提出并付诸实践的。20多年来,在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南亚小国不丹,国民总体生活得较幸福。“不丹模式”引起了世界的关注。 幸福指数近年来,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幸福指数的研究,并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 如果说GDP、GNP是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那么,百姓幸福指数就可以成为一个衡量百姓幸福感的标准。百姓幸福指数与GDP一样重要,一方面,它可以监控经济社会运行态势;另一方面,它可以了解民众的生活满意度。可以说,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它是社会运行状况和民众生活状态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发展和民心向背的“风向标”。 人们也普遍认为:幸福指数,是体现老百姓幸福感的“无须调查统计的”反应:是挂在人民群众脸上“指数”。 问题七:求论文员工满意度的参考文献 [1] 吴娴, 窦正斌. 以企业文化提高员工满足感和忠诚度[ J] . 法制与社会, 2009( 8) : 260- 261. [ 2]朱爱武,徐浩锋.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员工满意度研究―――基于宁波星箭航空航天机械厂的实证分析[J].宁波大学学报(理工版),2008,(12:):571. [3]党建锋.科学引导“员工满意度”[ J].纵横评说,2013,(2) [4]卢嘉,时堪.工作满意度的评价结构和方法[J].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2001(1):16-20. [5]李文东.工作满意度、情度承诺和工作投入对工作技能评价结果的影响[J].心理学报,2007(1). [6]李晓华.《提高员工满意度的路径选择》.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 [7]孙卫敏.组织行为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年2月第2版. [8]刘昕.薪酬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1 月第2 版 [9]陈畅.认识员工满意度[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1999(10):132 [10]冉斌.员工满意度测量手册[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 [11] 肖明超.零点&前进新主张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236-249。 [12] 刘德寰.市场研究与应用[J].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 [13]张鹤 .精神薪酬:提升员工满意度的管理策略[J].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02-01。 [14] 冉斌.员工满意度测量手册[J].海天出版社,2002-02-01。 [15] 龙文元编著。以人为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16]〔美〕马克斯・迈斯玛著刘国平齐艳华卓维维卓小芬杜芳金慧莉吴小婷译。激励员工。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7 问题八:关于物流服务的参考文献 以上是个人给你提供的参考文献: 1.李万秋.物流中心运作与管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赵林度.供应链与物流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王方华.营销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4.苗敬毅.SWOT分析在顾客满意度研究中的运用,山西统计[J],2003 希望能帮得上你的忙! 问题九:现写论文开题报告,急需国外研究文献做参考文献关于员工满意度与工作绩效关系方面的书籍期刊都行,只需作 [1] Kahn,W. A.To be fully there:psychological presence at work. Human Relations . 1992 [2] Pinde C,C.Work motivation in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Journal of Women s Health . 1998 [3] May D R,Cilson R L,Harter L M.The psychological conditions of meaningfulness, safety and availability and the engagement of the human spirit at work. Journal of Occupation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 . 2004 [4] Demerouti E,Bakker AB,Nachreiner F,et al.The job demands-resources model of burnout.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 2001 [5] Hoppock R.Job satisfaction. . 1935 [6] Herzberg F,Mausner B,Snyderman B.The Motivation to Work. . 1959 [7] Judge TA,Thoresen C J,Bono JE,Parron GK.The job satisfaction-job performance relationship: a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view. Psychological Bulletin . 2001 [8] Locke E A.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job satisfaction. The Handbook of 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 . 1976 [9] Lodahl TM,Kejner M.The defi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job involvement.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 1965 [10] Britt T W,Adler A B.Deriving benefits from stressful events:The role of engagement in meaningful work and hardiness. Journal of Occupational Health Psychology . 2001 问题十:大学生网上购物满意度研究的文献综述怎么写 你的文献综述具体准备往哪个方向写,题目老师同意了没,具体有要求要求,需要多少字呢? 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文献综述想写好,先要在图书馆找好相关资料,确定好题目与写作方向。老师同意后在下笔,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如何做文献综述 首先需要将“文献综述( Literature Review) ”与“背景描述 (Background Description) ”区分开来。我们在选择研究问题的时候,需要了解该问题产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如“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历程”、“国外 *** 发展半导体产业的政策和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属于“背景描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的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其次,文献综述是评论性的( Review 就是“评论”的意思),因此要带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 (critical thinking) 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评论的主线,要按照问题展开,也就是说,别的学者是如何看待和解决你提出的问题的,他们的方法和理论是否有什么缺陷?要是别的学者已经很完美地解决了你提出的问题,那就没有重复研究的必要了。 清楚了文献综述的意涵,现在说说怎么做文献综述。虽说,尽可能广泛地收集资料是负责任的研究态度,但如果缺乏标准,就极易将人引入文献的泥沼。 技巧一:瞄准主流。主流文献,如该领域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专职部门的研究报告、重要化合物的观点和论述等,是做文献综述的“必修课”。而多数大众媒体上的相关报道或言论,虽然多少有点价值,但时间精力所限,可以从简。怎样摸清该领域的主流呢?建议从以下几条途径入手:一是图书馆的中外学术期刊,找到一两篇“经典”的文章后“顺藤摸瓜”,留意它们的参考文献。质量较高的学术文章,通常是不会忽略该领域的主流、经典文献的。二是利用学校图书馆的“中国期刊网”、“外文期刊数据库检索”和外文过刊阅览室,能够查到一些较为早期的经典文献。三是国家图书馆,有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出版的社科图书,学校图书馆往往没有收藏,但是国图却是一本不少(国内出版的所有图书都要送缴国家图书馆),不仅如此,国图还收藏了很多研究中国政治和 *** 的外文书籍,从互联网上可以轻松查询到。 技巧二:随时整理,如对文献进行分类,记录文献信息和藏书地点。做博士论文的时间很长,有的文献看过了当时不一定有用,事后想起来却找不着了,所以有时记录是很有必要的。罗仆人就积累有一份研究中国政策过程的书单,还特别记录了图书分类号码和藏书地点。同时,对于特别重要的文献,不妨做一个读书笔记,摘录其中的重要观点和论述。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到真正开始写论文时就积累了大量“干货”,可以随时享用。 技巧三:要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综述。看过一些文献以后,我们有很强烈的愿望要把自己看到的东西都陈述出来,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洋洋洒洒,蔚为壮观。仿佛一定要向读者证明自己劳苦功高。我写过十多万字的文献综述,后来发觉真正有意义的不过数千字。文献综述就像是在文献的丛林中开辟道路,这条道路本来就是要指向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是直线距离最短、最省事,但是一路上风景颇多,迷恋风景的人便往往绕行于迤逦的丛林中,反面“乱花渐欲迷人眼”,“曲径通幽”不知所终了。因此,在做文献综述时,头脑时刻要清醒:我要解决什么问题,人家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说的有没有道理,就行了。 你的午间新闻方面方面文献综述具体准备往哪个方向写,题目老师同意了没,具体有要求要求,需要多少......>>

雇主责任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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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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