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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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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在选题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创新性与创新点,需要查阅相关文献并想出和其它人做的不一样的地方,其次在起题目是要具体一些,不要把题目定的太大,其次主要注意是工科题目还是理科题目。

论文选题就是定文章的题目,我们在写论文之前就需要定好自己要研究跟论证的问题。我们要注意选题是不是恰当与得当是很重要的。因为从选题上就可以看出论文的研究方向与学术水平。通常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定好论题后相对于完成了论文的一般也能事半功倍。第一、选题能体现论文的价值与实用性研究成果与论文价值是从论文完成的客观效用体现的,论文选题对内容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论文选题与规定范围不是由课题决定,论文选题是对初步开展科研工作的步骤。就比如一本好书的标题都是要作者深思熟虑和相互比较以及反复推敲才能得出的。如果论文题目选择好了那么文章的轮廓也大致形成了。第二、选题前能对文章做出评估好的选题能对文章进行一个基本的评估。论文题目选定前都是需要经过整理资料而且对论文进行分析整理后才能选定。我们论文写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客观事物与资料中所呈现出的对象,让作者思维不断的碰撞产生共鸣,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当中让作者在认识上产生了思想的火花。

要提前准备,不可临时抱佛脚。尤其是毕业论文,校历安排的时间只有两三个月,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出一篇具有创新性的论文并非易事,应提前准备,不致到时仓促。例如,可以提前查看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的历史发展、目前状况、未来趋势等,以免孤陋寡闻、心中无数。越早涉猎相关资料,可以越早地进入到论文写作状态。大学生在论文选题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难易适中选题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信心,又要“量力而行”很多初学者在论文选题时跃跃欲试,想通过论文的写作,将自己学习所得充分地反映出来,因此着眼于一些学术价值较高、 角度较新、内容较奇的选题。这种敢想敢做的精神值得肯定,但如果难度过大,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一旦盲目动笔,很可能陷入中途写不下去的被动境地,不仅造成时间、精力的浪费,也容易使自己失去写作的自信心。反之,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却将论文题目选得过于容易,既不能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水平,也达不到通过撰写论文提高自己的目的。2.大小适度初学者写论文有一个通病,就是论题空泛,面面俱到,找不到切入点。论文往往照搬学科基本知识的大框架,再举几个例证而成篇。解决这个问题的简单做法是,着眼于小而具体的选题。大选题需要掌握大量材料,不仅要有局部的,还要有全局的,不仅要有某一方面的,还要有综合性的。而写作论文的时间有限,尤其是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资料收集是比较困难的。同时,大选题结构复杂,论述层次繁琐,初学者难以把握,不容易深入细致地阐述,流于泛泛、失之肤浅、"大题小作”。论文的字数一般在1万字以内,毕业论文稍长一些, 用这样少的文字很难把一个大问题透彻地阐释清楚,往往顾此失彼。另外, 大学的几年学习,对学生来讲还只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理论,要独立地研

一般情况下选题要吸引一些,而且要选别人没有选过的,这样的话才能够成功,也能够很好的去做出一个自己的论文。

学位论文摘要应注意哪些问题

1、论文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具体的你可以去上学吧论文查重看看。

据学术堂了解,毕业论文写作有九大注意事项1,论文题目选定后,基本上不能有太大变动,但可以进行细节上的修改;2,提交大纲时,不只是每章一两句话,弄个四五行交过来完事.而是整篇论文的大致结构和框架要说清楚:研究目的和意义;分为几个部分说明;每个部分的大概内容是什么,都要交代清楚;3,论文写作一开始就必须严格按照教务处论文的模板来,从封面、摘要、正文一直到参考文献,以及页脚注释的所有格式,都必须一模一样,注意,是一模一样!否则到了后面再修改会有很多格式问题发现不了;4,论文写作不同于一般的散文、杂文、小说等写作,请不要把你的"博客体"、"微博体"、"散文体"搬到论文中来.另外,虽然做人要实在,但是论文的写作语言不要太实在,别整出一些"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呢?""我是这样认为的"之类的似哲学非哲学、似呓语非呓语的大白话,要注意学术性、科学性、专业性、规范性;5,一些概念和定义,不要在脚注中写来自"百度百科",即便你就是在百度当中查的,也要找到这句话的源材料,一般百度的下方都会有源链接,要写出这个概念具体出自哪本书或者哪篇期刊文章.保证学术性.这一条大家一定要注意!6,论文整体以三章为普通,第一章提出问题,第二章分析问题,第三章解决问题.也可以有四章或者是五章,但是如果再多的话就说不过去了,你一共一万字的论文,大卸八块能好看么?当然两章式的论文也不行!7,论文写作中经常发现同学的自恋情结,比如,"这个问题我是这么想的","我在实习中发现……","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等等.亲!直接论述别罗嗦!如果实在想写自己,能不能把"我"换成"笔者"?!通常情况下,必须要以客观的角度来阐述.8,论文的字数一般来说是1万字左右的,最少也得7000字以上.9,最严重的问题往往放在后面,就是一定一定不能抄袭!文中可以借鉴他人的成果,但是分两种:一,如果是直接抄了一段原话,那么一定必须绝对要加引号,然后在原话后面加一个页脚注释,标出摘自哪里;二,如果只是借鉴了别人的意思,与原话不同,那么就不需要直接标注页脚注,但是要在文后的参考文献中标出你借鉴的文章或者书籍.听清了没有?换句难听点的话,如果你真想抄别人的,而且又不好老是搞注释的话,那么,一定要用自己的话去表达别人的意思!不能傻了吧唧全文照搬.一经发现,万劫不复!

毕业论文应注意:1.“我”这个词不能出现在报纸上。本文具有科学的严肃性和严谨性,避免了人称代词“I”。当然,现在有很多论文改成了“作者”!事实上,用“这篇文章”代替比较是明智的!它也是各种文学作品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2.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避免感叹号。论文应以陈述为主,语气感叹句瞬间降低了论文的水平,疑问句主要用于文章的结构和结论的写作,其他地方很少。3. 结束平行,这是非常不合逻辑的。尤其是在文科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平行性的出现会让别人把你的论文当成作文。记住,这篇论文不是作文。4. 直接引文不得超过文章全文的15%至20%,间接引文不得超过30%。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主要放在本文之前的研究成果中。为了避免直接引用,技巧是在注释中放置直接引用。5. 必须有页眉、页脚和页码(没有这些元素,论文写作技能明显缺乏,导师非常关注细节)6. 结构、标题、摘要、前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结语、参考、致谢等(总之,严格按照导师的要求和学校论文的写作要求进行写作。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不能失去某一环节)7. 当你拒绝别人的结论时,要文明!!! 你觉得别人的意见是无稽之谈,你也应该文明地说,这样那样的意见可能有错误。8. 标点符号应标准化,逗号、句点、分号、冒号、引号、书名。9. 这篇论文应该重复一遍,重复你最核心的观点。(这是论文写作的核心部分)10. 论文题目简短,不超过20字。

毕业论文选题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虑跟专业的相关性以及完成的难易程度,因为一旦确定了选题,想要修改就变的很麻烦。

理论联系实际、新颖性、客观性、难易程度适中、学术性等。

1、理论联系实际

毕业论文的题材十分广泛,社会生活,经济建设,科学文化事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2、新颖性

所谓要有新意,就是要从自己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出发,在研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善于发现新问题,敢于提出前人没有提出过的,或者虽已提出来,但尚未得到定论或者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只要自己的论文观点正确鲜明,材料真实充分,论证深刻有力,也可能填补我国理论界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空白,或者对以前有关学说的不足进行补充、深化和修正。这样,也就使论文具有新意,具有独创性。

3、客观性

客观性主要是指要客观地把握自己写作毕业论文的能力。确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写作经验相适应,要对自己有一个客观性的估计。只要充分估计到自己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才可以很好的完成。

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靠一次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来个突飞猛进。所以选题时要量力而行,客观地分析和估计自己的能力。

4、难易程度适中

题目的难易程度也就是论题涉及的深度。确定题目的难易,也要根据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定,量力而为。题目难度过大,学员除了知识结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外,资料搜集方面也有局限。这样,就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致使论文写了一半就写不下去了,中途要求另选题目。

5、学术性

毕业论文是符合自己所学专业的学术性理论文章,所谓学术,是指较为专门的、系统的学问。所谓学术性,就是指研究、探讨的内容具有专门性和系统性,即是以科学领域里某一专业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内容上看,学术论文更是富有明显的专业性。

学术论文是作者运用他们系统的专业知识,去论证或解决专业领域里某一个学术方面尚未解决的问题。选题还应注意其学术性要求。

话题要避免偶然性。偶然性就是说自己在看了别人的文章或听了其他人的演讲后偶有收获,但又没有深刻的认识,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就贸然选择题目,那么通常由于考虑欠周,材料不多,所以写出高质量的法律论文是不可能的。 选择题目要避免盲目性。盲目性就是我们在构思时,不考虑自己的主观条件,不考虑外界客观条件,只凭一己之力就把题目定下来。其结果要么写不下去,要么不能展开,致使写作中途夭折。 话题也需要避免随心所欲。选题的随意性就是我们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地把题目定下来。此时由于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所选的题目或所包含的内容过多或过少,或行文难度过大或过于轻松。题目所包含的内容太多,完成的论文就会面面俱到,毫无重点可言;题目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少,就不能写得很深刻,不能写得更有深度;题目太难了,可能写起来费力不会;题目太容易了,就算写了论文,其质量也一定是不过关的,所述观点也不会有什么新意。凡此种种,都会影响写出高质量的法律论文。 广泛搜集资料以及法学文献是说对涉及法学学术论文题目的资料进行广泛搜集。充分占有材料的丰富,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强大依据。这是因为: 1.充分收集资料,能了解学术理论界对论文相关问题研究到什么程度;没有研究过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有人研究过,但没有深入研究过;哪些问题虽有旧说,但有待匡正,诸如此类。这样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学习重点,明确自己的主攻方向。 2、充分收集了材料后,可以开阔研究问题的视野,提高认识问题的整体高度,为了能站在前人研究过的问题的更高层次上,为写出法学学术论文的更高层次上奠定基础。

以本人实际经历为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针对自己专业的,找到一个切入点;二、找到一个问题,并查找相关资料;三、做好论文提纲,并且明确自己讨论该问题的目的和意义;四、针对讨论的目的、意义进行整合相关文献,将文献的一些读透,并结合著名文献,编辑文字;编辑过程中,论点要明确,论证过程中要有条理,可以通过举例子,列数据、作比喻等等,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学会引用著名文献的话,然后变换成自己的文字,但不是照抄哦,否则重复率太高,毕业论文过不了!五、毕业论文最重要的是老师要看你的观点,所以文章最后最好观点立场要明确:笔者认为......................................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关注我,我私信教你!

学位论文选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需要注意避开和政治有关的话题,这个方面比较严谨,所以语言也要恰到好处,所以就比较困难,我觉得可以避开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采纳我的回答,谢谢

论文选题就是定文章的题目,我们在写论文之前就需要定好自己要研究跟论证的问题。我们要注意选题是不是恰当与得当是很重要的。因为从选题上就可以看出论文的研究方向与学术水平。通常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定好论题后相对于完成了论文的一般也能事半功倍。第一、选题能体现论文的价值与实用性研究成果与论文价值是从论文完成的客观效用体现的,论文选题对内容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论文选题与规定范围不是由课题决定,论文选题是对初步开展科研工作的步骤。就比如一本好书的标题都是要作者深思熟虑和相互比较以及反复推敲才能得出的。如果论文题目选择好了那么文章的轮廓也大致形成了。第二、选题前能对文章做出评估好的选题能对文章进行一个基本的评估。论文题目选定前都是需要经过整理资料而且对论文进行分析整理后才能选定。我们论文写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客观事物与资料中所呈现出的对象,让作者思维不断的碰撞产生共鸣,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当中让作者在认识上产生了思想的火花。

1、导师的研究方向与课题导师一般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方向,并且在该方向已经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论文的选题尽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取得一致,以便获得导师在学术和经费上的支持,有助于按期完成学位论文。2、参加专业研讨会参加国际、国内或地区的专业研讨会是选题的另一个来源。实际上,许多研究人员都是通过这些研讨会成功地找到了自己的研究课题。学术研讨会上的信息往往是最新的,从中能理解其他学者最近在从事什么研究,有什么新的观点和新的发现,通过了解会议主题和参加专题讨论,可以把握同一领域内的其他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另一方面,参加研讨会可以接触资深专家,与一些著名专家近距离地交流,向他们请教并建立学术联系。

关于论/文选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以下这些:

一、应选具有科学探索性倾向的题目

没有明确具体的理论指导、研究假设、不确定/性、没有探索倾向的选题是不具备探索意义的。写出来的论/文也没有价值。在论文选题时,应该要选择具有创新实用价值的题目,而不是停留在论/文的表面,研究的学/术论文要在生活中能实际解决问题。经过研究调查仅停留在百分比,对没有意义的细小的环节进行描述,没有经历探究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

二、课题追求不要太高

论/文选题可以先从小做起,不要刻意追求大的方向,用“ 战/略” 、“对/策” 、“ 发展”堆砌空中楼阁, 表现出“ 倒金字塔” 的倾向和“ 空泛化” 倾向。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的,因此,论/文选相对小的方向,会对学/术写作研究有一定的帮助。

三、题目不要笼统空泛、概念模糊

论/文题目切不可空洞笼统、概念模糊不清,这种现象在学/术论/文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论/文选题目离不开判断,题目应该用准确含义的概念表达,这样论/文的课题才不会太过于空泛。虽然说论/文的课题广写的内容就多,但是论题写作的难度也大。没有这个能力去写的话,可能写不深刻。也可能会出现用词不当的现象,造成概念模糊不清,经不住推敲。

四、选题要具有学/术意义

学/术是对论/文选题的限定之一、一篇学/术论/文的课题应该具有学/术意义,开拓/性和先进/性。

(1)开拓/性:对于前人没有研究过的论点或者没有达到理想结果的论点,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者是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

(2)创新/性:论/文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所做的学/术研究在某些程度上一定要有新颖/性。

涉密学位论文应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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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方案和保密须知,认真执行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参加会议;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不得使用无线键盘、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或装置;对个别会议地点和参加人员有特殊保密要求或主办单位有明确要求的,不得携带手机前往。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具体怎么写就很简单了说一说项目的来源,和对方对保密的要求。然后申请学校保密就行

首先建议论文不要涉密。其次,真的涉密了,要由定密责任人先制定定密程序,后由新闻宣传部门执行新闻宣传审查。然后要注意投稿的会议或者刊物是否符合保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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