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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民族政策及原因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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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民族政策及原因研究论文

民国初民族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民族工业出现“短暂春天”) “春天”的出现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原因A、辛亥革命:推翻君主专制政体,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一些障碍。B、中华民国:提高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地位,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一系列的发展实业的法令C、广大群众的抵制洋货、提倡国货运动D、帝国主义忙于一战,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外部条件) ――――主要原因摘要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广告既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又具有世界性特征和时代性特征:月份牌广告画在民国时期起到了倡导消费潮流的作用。 关键词月份牌文化特征民族性世界性时代性 月份牌广告是一种集画,广告与年历三位为一体的商业文化产物,它是融合中国传统工笔人物与西方擦笔水彩技法的新画种。它诞生于19世纪末的上海,盛行于民国时期,20世纪30年代是月份牌广告的鼎盛时期。因其画面中除了人像插画、广告商品、公司名称外,还附有全年的月份年历,故被称为“月份牌广告”,或简称为“月份牌”。辛亥革命以后,月份牌广告画的发行印制逐渐兴盛起来,中外企业纷纷印制月份牌广告画并把它们赠送给经销商与顾客。随着月份牌广告技巧的不断发展,月份牌广告成了一种文化,它引领社会潮流,培养消费者的生活趣味,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再经由这些消费者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自上而下地普及这种时尚文化。探析民国时期月份牌广告的文化特征,我们发现: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广告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它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同时,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广告又是西方文化的传播者,它具有世界性特征;月份牌广告还是社会潮流的倡导者,它具有时代性特征;月份牌广告画在民国时期起到了倡导消费潮流的作用。 一、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广告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具有鲜明的民族性 首先,从月份牌广告的历史渊源看,它具有民族性。月份牌年画继承了中国民间早已存在的木版年画的形式,它在形式上脱胎于宋代就已经出现的、我国民间传统的木刻年画——“灶王码”。“灶王码”是我国传统的木刻年画的一个特殊品种,上面绘有“灶王图”、“春牛图”等,旁边印有二十四节气与“百忌日”一类的内容,是最简略的历本,向来为中国老百姓家家户户必备之物,历来发行量极大。将“灶王码”略作改动,以反映民俗的画面为主体,边款上配以日历表和商品广告,赠送给老百姓,这种年画、日历与广告的结合体便是月份牌。 其次,从月份牌广告的内容看,它是民族的。月份牌广告的内容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最初,在外商海报刚刚传人中国的时候,洋商们输入了带有西方色彩的美女、骑士、风景、静物、图案和宗教画,如《圣母图》、《最后的晚餐》、《拾麦穗者》等等,“但广告宣传的效果不尽人意。于是,月份牌广告的内容开始中国化,由中国本土的画家,采用中国百姓能够接受的画法,绘制出深受中国老百姓欢迎的月份牌广告画。 民国时期,尤其是民国早期的月份牌广告的内容大概包括了这几种题材:财神、戏曲,小说、传奇故事、娃娃戏、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写景记实等等;形式上是色彩比较单纯的单线平涂;内容上大多是古装仕女人物、历史故事、戏曲传说、吉庆图案等民俗故事。如:周慕桥推出了《潇湘馆悲题五美吟》与《花木兰》等古装仕女画,当时上海滩上的小商店、理发店、油酱店最喜欢张挂的就是周慕桥最出名的《关云长读》。赵藕生推出了《天女散花》、和《夜战马超》,李少章推出了《麻姑献寿》。这些都是一中国传统文化为题材,成为当时风行一时、广为人知的月份牌广告作品。 第三,月份牌广告画所特有的擦笔水彩画技法也具有淳厚的东方韵味,它巧妙揉合了西画和中国画两种不同画法的特点,又保持了中国画的传统风格,而成为独特的具有鲜明本土文化特色的中国式的水彩画法。 二、民国时期的月份牌广告是东西方文化的传播者,具有世界性 由于外国资本主义文化渗入,也由于上海本身的商业辐射范围日益扩大,月份牌广告画揉合了西画和中国画两种不同画法,在广告形式上越来越西方化;同时,月份牌广告画也传播了西方比较先进的商业理念和广告文化。 首先,月份牌广告是中外文化交流和激烈的中外商战的产物,作为特定时期产物的月份牌广告画,因受西画的影响,在艺术表现方面也有一定的突破与创新。创造出一种新的表现技法——擦笔水彩画法。就月份牌广告画人物造型而言,画家们已基本掌握了西洋画的透视、人体解剖等知识,并运用到月份牌的绘制之中,令人物变得生动灵活、栩栩如生。月份牌广告画是高度商品化下的产物,它与民国时期的时代特征紧密结合。随着中外交流的加强和上海商业活动的世界化,中国广告也开始了世界化的进程。到20世纪30年代起,“商品+美女=广告”这种在欧美广泛流行的广告形式成为月份牌广告的主要形式。 其次,月份牌广告传播了西方的商业理念和广告文化。我们现在见到的早期月份牌广告多以洋货为主,如香烟广告、化妆品广告、药品广告、银行广告、保险公司广告等。月份牌起源于上海,上海也是国内印发月份牌为数最多的地方。当时商家发行月份牌最多的是烟草行业,其中英美烟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和华成烟草公司三家烟草公司最多。其次是保险行业,当时仅上海保险公司就有英商22家、华商20家、美商4家、荷兰商2家、丹麦商2家、日商1家、德商1家,各家都曾把月份牌当作竞争的手段之一。此外,还有一些经营煤油、医药、化学染料的洋行也都印制过月份牌。在广告投入方面最突出的应属英美烟公司,它是一个世界性的烟草托拉斯组织,曾在20世纪初叶的中国卷烟市场上急剧扩张,并建立了一个产供销一体的“烟草王国”,促成其垄断地位确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促销策略的成功运用。该公司在广告宣传的内容、形式上力求创新,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通过运用直接手段与间接手段相结合的促销策略,该公司得以不断拓展其卷烟产品的销售市场。这样,由于西方的商品宣传的而产生的月份牌广告从内容到形式不可避免地受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思想和经营理念的影响,传递的是西方最先进的商品经营理念和广告营销策略。此时的上海,不仅是中国第一大商埠,而且已成为各国商人经商的基地,是与巴黎并称的世界广告文化中心之一。 第三,月份牌广告见证了民国时期上海市民生活逐步城市化、世界化的进程。 广告不仅刺激人们购买广告中的产品或者服务,引导人们向这种生活状态迈进。也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乃至社会风气、社会文明。广告反映着社会生活,月份牌广告诞生于19世纪末的上海,盛行于1896年至1945年间,它几乎完整地记录了上海成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地全过程。从它的绘画内容来看,既有古代文化的延续,也有西方电影画报里时尚人物形象;还有旗袍美女,少妇小姐,电影明星。月份牌广告作为一种商业美术形式,它从一个侧面记录了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和上海市民生活逐步城市化、世界化的进程。 三、月份牌广告是社会潮流的倡导者,具有时代性特征 民国时期,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中国人民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爱国热潮,使爱国、抗日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月份牌广告在民国时期的市民文化生活中,孕育出关心时政、注重现实、参与社会活动的市民文化氛围和价值取向,在抵制日货、抵制英货、抵制美货直至“九一八”抗战、“一二九”抗战和“八年抗战”这些重大历史活动均在广告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迹。其对于社会潮流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面对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月份牌广告提倡抵制洋货。从洋货进入中国那一日起,抵制洋货的运动就从没停止过。20世纪20年代前后,时局的变迁使抵制洋货运动更加风起云涌。1907年黄楚九与夏粹芳等人合资创办五洲药房,制销龙虎人丹,与行销我国城乡的日本货“仁丹”竞争,并展开了一场广告大战。1915年,黄楚九邀请郑曼陀画了《贵妃出浴图》,成为月份牌裸体广告画之端倪。从1914年到1920年郑曼陀创作了百余幅广告画。凡是日本仁丹广告出现的地方都有龙虎牌人丹的身影,人丹的广告在版面右上角,赫然写着“完全国货”,更有甚者,人丹广告上书“人丹”两个大字,细看发觉是由许多小字的“国货”堆砌而成,表明人丹为我国完全自行制造,这在当时洋货泛滥的年代起到一种振奋人心的作用。 1918年,面对英美烟公司在华倾销烟草的态势,黄楚九创办的福昌烟公司推出“小囡牌”香烟。以抵制英美烟公司的“婴孩牌”。广告同样以爱用国货、抵制洋货为号召。 其次,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高举爱国抗敌的大旗。月份牌广告的抵制洋货和抗敌报国题材多是取材于当时的现实世界。以抗敌报国为例,就有以抗日将领马占山为题材的系列抗敌报国广告,提请国人注意国家危亡的地图系列和蔡廷锴将军题字的胡文虎万金油系列广告等等。其中尤为突出的是,1932年,日军侵略上海挑起淞沪战事,谢之光创作了《一以挡十》广告画,歌颂了十九路军在上海商务印书馆一带奋起抗战杀敌的英勇气概。该画使国人精神大振,也令日军恼羞成怒,日军多次要求上海当局查禁该月份牌。后来,日军占领上海租界后,立刻下令销毁该画的印版。到了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上海画家郑午昌、杭稚英、谢之光、金梅生、戈湘岚等10人联手创作了《木兰还乡图》,集十大画家之精粹,表现了亿万人民的盼望,获得很大的成功。抗战胜利后,又有月份牌画家张碧梧创作了月份牌画《普天同庆》,再现了南京市民欢迎中国车队凯旋入城的庆祝场面。这一系列广告宣传产品、宣传抗日,具有双重主题和意义,取得了巨大成功。 第三,紧跟时代潮流,推动妇女解放运动。稚英画室推出的“美丽牌香烟”、“双妹牌花露水”、“蝶霜”、“白猫牌花布”、“阴丹士林布”等月份牌,陆续掀起了月份牌画的一场革命,造就了月份牌广告画的黄金时代,勾画出一种新的上海美女形象。金梅生笔下的新女性形象更具时代特色和生命活力,如溜冰、抚琴、调笙,充分表现了时代女性的健康美致。谢之光为华成烟草公司推出的“美丽牌”和“金鼠牌”香烟广告上的新女性形象立刻就赢得了广泛的关注。月份牌广告以时尚的女性形象作为广告模特潜移默化地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步伐;禁止妇女缠足,提倡放足,直接倡导妇女解放;提倡婚姻自主,追求个性解放,对妇女解放运动起着示范式的导向作用;使知识女性逐渐成为时尚,自觉地推动着国内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 四、月份牌广告是民国时期消费潮流的倡导者 广告文化是一种受社会文化影响非常强烈的文化。它随着市民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当然它对于社会文化也有反作用。表现现实生活理想题材的月份牌广告中,则可以看到民国时期中国市民社会对于新生活的理解、追求和新型生活方式的创造,而其中也展示出国人渴望自我价值的实现和张扬个性的愿望。 首先,月份牌广告中的新服饰曾一度成为年轻人学习、效仿的榜样。城市青年女子旗袍的样式一直是随着杭稚英笔下时髦美女旗袍样式的变化而变化的。月份牌中还出现了许多西式形象的女性穿着西式服装,有穿中式旗袍外罩西式流行大衣、外套独特组合的中西合璧的装束的;有穿百褶裙、泳装的,等等。民国时期,欧美式连衣裙传人中国,从月份牌中的美女着装看能看出当时连衣裙变化多样。还有源自英国的毛线编织工艺流传到中国,时尚女郎有了毛线衣这一新式材质服装,月份牌中的美女毛衣同样吸引着都市女性追求时尚。这些服饰或东方或西方或中西合璧都成为当时服饰潮流的引领者。 其次,月份牌广告描绘的生活场景倡导了新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是一座不夜城,它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近现代以来中国最为国际化的城市。月份牌广告除了以美女为主角,其画面语言还包括:豪华精致的居所、悠然自得的娱乐场地、伶俐活泼的孩童、各式代表高雅生活的乐器、小孩的玩具、时尚的自行车等等。月份牌广告中的媒体形象,对于广大民众特别是妇女具有榜样的力量。美女们新潮的装扮加上优越的场景搭配,让广大广告受众容易产生身临其境的潜在的愿望感觉,置身于一个绚丽的梦的氛围中,使人产生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说“月份牌是上海人的一所梦工厂,是浮世中的一幕真实幻影。它是充满希望的上海人当时心目中的理想新生活——那是一种实在的、可以望的见或是可以争取到的好日子。”。 第三,月份牌广告不仅推动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普及也促进了新文化的传播。月份牌广告的内容涉猎广泛,据现存资料归纳有:天文地理、体育运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文学故事、民俗风情、妇女儿童、教育伦理、政治时事、戏剧电影、动物植物等等。月份牌广告流传很广,它们让消费者从中开阔眼界,增长知识。 五、结束语 近代广告是一种真正以文化为载体,以经济为目的的近代社会的产物。它最为典型、最为明确地反映了文化与商业相结合、文化与世俗生活相结合,文化为商业服务、文化为世俗生活服务的性质。月份牌广告画是中西合璧的产物,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又是西方文化的传播者;还体现时代气息、反映时代风貌、表达时代感情,隐含时代意境。它创出了自己独特的新特点、新优势,具有很强的中国语言特征与时代特征。

19世纪末(甲午中日战争后) 初步发展 1甲午中日战争后,列强向中国输出资本,进一步破坏中国的自然经济,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条件。2清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放宽对民间设厂的限制。二 20世纪初(1912-1919中华民国初期) 短暂春天 1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一些障碍。2中华民国政府颁布奖励实业的法令,激发了民族资产阶级投资实业的热情。3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和“实业救国”思潮,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4列强忙于一战,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为民族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5一战结束后,列强卷土重来,民族工业迅速萧条。三 1927-1936(南京国民政府初期) 较快发展 1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较稳定的政局有利于经济的发展。2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积极支持国民政府。3国民政府推出了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掀起“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四 1937-1945(抗日战争) 日趋萎缩 1在沦陷区,民族工业或毁于战火,或被日军所吞并。2在国统区,民族资本主义受到官僚资本主义的强烈压制。五 1946-1949(解放战争) 陷入绝境 1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不平等条约,使得大量美货充斥中国市场,排挤国货。2官僚资本主义进行经济垄断,残酷挤压民族资本主义。3国民政府的苛捐杂税和通货膨胀给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灾难。

当然承认了,不过只是对比较重要的民族有认识,所谓“五族共和”就是民国政府的口号。对于那些偏僻地方的民族问题,由于民国成立以来就战乱不断,所以还没有功夫去研究和整理,并提出政策,只有些社会学工作者的考察研究工作,这些工作成果直接影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族分别工作。

1927年---1945年民族资本主义发的发展经历了曲折发展的道路:1、较快发展阶段:时间:国民政府统治前期[1927-1936]。特征:很多行业都有较大发展;产品出口海外;国民生产总值增长迅速。原因:国民政府开展“国民经济建设运动”,鼓励发展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2、萎缩阶段:时间: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特征:在沦陷区,来不及内迁的民族企业被日军摧毁或吞并在国统区,官僚资本迅速膨胀,民族资本日益萎缩。原因:在沦陷区日军的摧毁或野蛮吞并;在国统区国民政府实行战时体制,强化对经济的全面控制,压榨民族企业。3、绝境阶段:时间:解放战争时期[1946-1949年]。特征:民族工业陷入绝境,工厂、矿山、店铺纷纷倒闭原因:美国的经济掠夺;官僚资本的挤压;国民政府的苛捐杂税和通货膨胀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论文

民族团结政治论文篇二 民族团结报道研究 摘要: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我国历届政府都极为重视民族团结问题,把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紧密联系,视为全国工作的大局。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大力讴歌维护各族共同利益的新人新风尚,揭露和批判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民族渗透和分裂势力的丑恶行为,并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民族团结的报道受到了一贯重视,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民族团结的内涵日益丰富。针对民族团结报道进行研究,从民族团结报道中主题与框架之间以及民族意识生成两个方面分别展开,充分体现出民族团结报道对于民族意识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民族团结报道;主题与框架;民族意识;研究 中图分类号:C9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2 前言 我国对于民族团结意识的关注最早开始于20世纪末,之后民族团结理论一度成为了研究的 热点 问题而持续至今。关注的角度也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生改变。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动荡不安,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之研究》中提出的“何为民族团结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的观点,这成为了民族团结意识的定义式提问,对后续的研究开展有着重要意义。之后的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实现了祖国的统一,民族团结意识的关注角度转变为了民族团结意识的内涵与实质。之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面对复杂的内在民族团结问题以及外界的复杂因素,民族团结问题的关注角度转变成为了民族关系以及民族问题实质方面。 龚永辉认为民族意识是一种由民族团结意识而转变的精神意识,他在《关于民族识别的阐释问题―与北京一些同行的对话》[1]阐述到民族意识是社会存在的缘由,民族意识与社会之间的辩证性关系说明了民族意识是一切团体存在的前提。同样的,廖杨与覃卫国[2]进行进一步深入,他们认为民族团结意识是由一个民族形成与不断发展过程中的群体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所构建,这种社会关系不同于个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这种社会关系建立的前提在于民族团结意识的共通性。 目前,民族团结意识的相关研究成果仅仅只是集中于一些概念与理论体系方面,对于民族意识的个案研究方面开展很少。我国民族众多,社会环境、人口比重以及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对于民族团结意识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民族团结方面也做出了更多努力。各类的新闻报刊对于民族团结方面的文化建设进行了大力的宣扬,旨在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促进社会主义的和谐稳定发展。传播媒介可以某种程度塑造社会认知,进而影响着社会的结构和形式。然而如何通过相关的民族团结报道了建立良好的社会导向,达到激励民族团结意识生成的目的。为此,本文针对民族团结报道进行了如下研究。 1.民族团结报道中主题与框架的转换 1.1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的主题之一 民族团结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特征之一[3]。民族团结的前提在于民族平等。有了民族之间的平等,才有民族内部的团结。其中民族团结报道只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分别为民族之间以及民族内部的团结。随着民族歧视的相关政策的废除,民族之间的平等原则得到了 实现。党和政府也使用了很多手段进行民族偏见以及不信任观念的消除工作导致了各族之间的团结意识基本形成。为了使得民族团结得到巩固,相关的民族领袖进行了民族团结的言辞。毛泽东反复强调:“比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存在着的眼中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无论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而“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这些言论大大的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团结生产。 民族团结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关系着当和国家的兴衰与存亡。毛泽东曾经说过:“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通过目前的民族团结形式看来,毛主席的话有着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 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四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4]。民族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民族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就为民族团结互助创造了条件,民族团结互助是实现民族平等的必然产物,而民族和谐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的结果。民族团结互助的发展,必然会进一步巩固民族平等,逐步消灭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2 民族团结报道的主题与框架之间的转换 1.2.1 新闻框架理论 新闻框架理论[5-6]是新闻传播学者受到霍夫曼的社会框架理论启发,引入到新闻传播领域。框架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条和框是人们将社会真实转换成再现的标记,也就是人们对事件的主观解释和思考结构。作为社会真实再现主要 渠道 的媒体,通过报道新闻来建构一个主观环境,以达到其预先指向的目标。所以新闻框架就是新闻工作者使用语言或 其它 符号再现社会真实的过程。新闻框架是媒体对社会事件所建立的思想结构,即对事件定性。它具有“选择与凸显事物”的作用。一般而言,框架具有三层内在结构:高层对事件的主题(事件及事件所表达的意义)进行界定;中层对主要事件、先前事件、历史过程、结果影响进行归因、评估;低层运用语言和其他符号对事物 作文 本性的表达。 1.2.2 民族团结报道中框架理论的应用 高层:民族团结报道中民族团结的高度。 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团结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相关的社会主义团结报道,使得社会公众与政府媒体之间形成一座思想的长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实践,同时大力谱写民族团结的赞歌,促进民族大爱在公众之间得到弘扬与发展,到达民族凝聚力生产的目的,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的伟大力量。 中层:民族团结为中心思想,深度报道,整个多元信息。 对于民族团结的 相关报道 中,民族团结始终作为了相关报道的核心予以贯穿,通过合理有序的多元信息进行互动,既体现出民族团结意识的大众化需求,同时通过相关的信息传播方式,从不同方面对于民族团结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报道,使得信息的接收群体可以通过不同侧面与不同层次对于民族团结的相关报道有着更深入的认识与理解,促进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中民族团结意识的生成。与高层的民族报道形式不同的是,中层报道更注重的是对于多元化信息的框架建立,并进行了相关主题的转变。实现了单一的报道主题向报道框架的转变。 低层:从小见大,社会主义人文关怀形式报道民族团结 媒体为了获得相关公众的信任与认可,就需要站在相关公众的意识下进行民族团结的报道,这样才可以最好获得公众共鸣心理的产生,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报道意识的生成。平常人与平常事才是社会公众最多接触的,日常生活中的民族团结与和睦便成为了民族团结报道的主要理念。任何简单的人和事上升到一种民族团结的角度与高度,对于相关报道主题以及得到了彻底的更换。诸如抢救异族病人、异族同事之间相互关心与相互帮助的小事,报道中可谓屡见不鲜,然而这种小事之中一旦有着民族团结问题的涉及,那么就可以被纳入民族团结的报道之中,变为了一种政治的框架形式。民族身份也显然会成为报刊媒体所报道的重点而被设置在标题之中进行强调,如此方式的民族团结报道方式逐渐的变成一种习惯性报道方式而随处可见。 2.民族团结报道中民族意识的剖析 民族团结作为一种民族关系的表现形式,其本质与一般的社会关系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社会交往导致了民族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因此从某种社会关系上来讲,不同民族之间生活中相互帮助的琐事就成为了民族团结报道的主要形式。因此导致了很多的新闻报道的民族典型问题对于民族团结进行肆意的贩卖用以引导 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其实所报道的只是不同民族之间的一般社会关系。 民族团结的相关宣传模式中,异族人们受到了不同民族的救助之类的新闻较为常见。然而相关的事件是否真的能够体现出的是一种民族意识,没有人去考虑。相关的新闻工作者也表示,对于一些好人好事的行为动机绝不是因为对象的民族种族不同。由此可见,相关的简单的社会报道纳入“民族团结”的大帽子显然不合适。一些简单事情的发生原因在于自身处境下即刻意识,并非对于民族意识的深刻认识。 相关新闻对于简单社会关系的民族意识化解读与报道,是否真的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意识的生成。导致了新闻的相关报道方式逐渐发生着改变,同族之间的典型 事迹 由于没有“民族团结”意向的挖掘特点,贴不上“民族团结”的大标签,因此宣传的力度显得小很多。那么这种标签式的“民族团结”报道的效果如何呢。 民族团结的制度化报道方式,不仅会觉得社会上对于一些反常事件的好奇,慢慢的读者的注意力依然会从相关的民族团结之中回归到生活的实际之中,平常人与平常事才是日常生活的主题。这使得相关的民族团结报道仅仅只是一个 口号 ,正常的社会关系与社会交往都不是民族团结问题的实质。 相关的民族团结意识报道逐渐泛滥之后,不仅使得相关的公众有了阅读的疲劳感,同时也得到了相关新闻工作者的思考,逐渐的相关报道走回了正轨,然而一种高歌式的民族团结宣传又没有新意,使得相关新闻工作者对于这一报道问题更加头疼。 目前,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报道形式似乎都已经超出了民族团结意识的初衷,而刻意去突出民族团结表现形式的新颖性与差异性,偏离了民族团结报道的原有理念。声泪俱下的民族团结意识报道中体现出的是一种对于民族团结问题认识的偏差。 3.结束语 民族团结的主题在于促进我国各族民族的团结相处,促进各族人民的相亲相爱以及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然而对于社会主义的民族团结的报道逐渐变得制度化,通过一些异族之间的简单的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民族团结意识之中,这是对于社会主义民族团结概念的一种误解与认识偏差。民族意识的生成是民族之间社会关系的结果,而非个人关系所致。因此相关的民族团结 报告 因回归民族团结的主题,回归原有主线。 参考文献 [1]龚永辉:关于民族识别的阐释问题―与北京一些同行的对话,《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 [2]廖杨、覃卫国:关于族群关系、民族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关系,《黑龙江民族丛刊》,2006年第3期 [3]王万盈:论我国的民族意识研究,《西北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 [4]白润生编著:《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一版 [5]艾则孜・阿布杜热依木 报纸要跟上传播时代发展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维文版“新疆日报”新闻报道发展状况分析,《新疆 财经 大学学报》 2009年02期

参考苏联南斯拉夫,只要主题民族比例下降到50%一下国家必然分裂。民族平等是指的每个民族的人都是平等的,而不是每个民族都占全国的56分之1,民族平等的全称因该是任何民族的人,人人平等,民族平等是要淡化民族强调人的平等,而不是去歧视汉族。

民族政策论文题目

中国传统民敔中衬词的功能采析以江西赣南客家民歌为例衬词在中国传统民歌中广泛运用。据《辞海》“衬词”的释义:“在曲调规定的字数定额以外,句中的字叫‘衬字’。一般只用于补足语或描摹情态,在歌唱中不占‘重拍子’,不能用于句末或停顿处,字数并无规定。北曲用衬词较多”。“它们^衬词〗是歌曲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表现歌曲的思想感情和音乐结构上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国音乐辞典》。赣南客家民歌是流于赣州十八县市地区中客家人所唱的民歌,因客家人迁徙等历史以及赣南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原因,客家民歌至今依然保持了它的活态性。在江西赣南客家民歌中,衬词运用极其广泛,衬词包括三种类型:一种是在主题歌词间由单个字(常常是语气词)形成的衬字;另一种是由一个完整的词汇〖如称呼、事物名称等〗形成衬词;第三种是由一个完整的句子组成具有独立意义的衬句。但是在赣南,衬字、衬词与衬句均概称衬词,笔者也指代其概称。衬词在赣南客家传统民歌用途广泛,几乎每一首民歌都有衬词。以《赣南民歌集成》中辑录的15首兴国山歌为例,每首皆有衬词出现。在其中所辑录的12首灯歌中,也全部出现相关衬词。在客家民歌中,衬词不仅有像“哎呀叽”一样出现在句首的衬词,也有像“里格”“介支个”等出现在句中的衬词,甚至在句末曲末也常用“嗬喂”等衬词。衬词是赣南客家传统民歌歌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赣南客家民歌中,每首民歌所使用的衬词均有它的缘由,不同的衬词具有不同的功能。一、增强歌曲的连贯性在客家民歌演唱中,由于即兴场合较多,词曲不能固定一致,歌唱者在演唱(特别是山歌〉的用词上为了使前后的连贯,上下句的平衡上经常会使用衬词。这也是各地民歌歌词中的所出现的衬词所具有的共同的特点之一。当歌手的唱词唱到个别句字数与前后不平衡,落差太大不符合大众的审美习惯时,常常会用若干相应的衬词来使歌曲上下句过渡自然,情感表逝顿畅。正如赣南客家歌手中流传的“唱词不够衬词凑”一样,这时所用的衬词,其实就是替代唱词而使各句式达到平衡自然。如:花灯词安远合头民歜歌词第一句就属此种情况,主体歌词为五字一句的“锣子花灯来”,显然这与其后的三个七字一句的主体歌词不相协调。假若将五字一句的歌词配上花灯的固有曲调时也显得突兀,避免这种突兀感,此处必须添加衬词才能与固有曲调进行配合。加上拟声性衬词“叮叮”后就形成七字句,增加了歌词的平衡感及连贯性。二、逭染歌曲的感情色彩客家民歌多姿多彩,既有温婉抒情的风格,也有诙谐幽默的风格;既有悲切忧郁的风格,也有欢快热烈的风格。歌手在为了使所表达感情更加浓烈,也会加上衬词,增加歌曲的表现力。所采用的衬词为平日常见的,或在在生活中提炼的。这些衬词在使用上都要与欹曲的风格情绪相吻合,如:在欢快热烈时常用“啊……喂”,悲戚时常用“唉”带叹息式的语词,喜悦时用“流三索”等。如下这首产生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的民歌就颇具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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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击疫情,人类是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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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则俱利,损则全伤。当前,全球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不会区分种族民族的差异,不会遵守国界和文明的规范,也不会顾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面对疫情,全球唯有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全球性的协作与互助,才是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正确选择。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摒弃“哪管他人瓦上霜”的狭隘冷漠,才能够尽快在全球更广范围内终止疫情给更多人民带来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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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政策,是指政策是根据形势而定,论文有要足够论点论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论文题目,我提供几个你供你参考:共享经济发展效益、保护环境资源势在必行、勠力实现互助共赢等等。

民族研究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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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专业啊? 民族类1. 民族研究2.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 贵州民族研究4. 广西民族研究5. 黑龙江民族丛刊6.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 回族研究8. 世界民族9. 中国民族10.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 云南社会科学12. 青海民族研究13. 西北民族研究14. 满族研究15.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6. 内蒙古社会科学17.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表1.中国社会科学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社会科学战线4学术月刊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6天津社会科学7学术研究8江海学刊9江汉论坛10 江苏社会科学11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12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3 文史哲14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15 浙江学刊16 浙江社会科学17 社会科学研究18 求是学刊19 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 社会科学辑刊21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2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3 中州学刊24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5 人文杂志26 求索27 思想战线28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9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30 国外社会科学31 南京社会科学32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3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34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5 齐鲁学刊36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37 学海38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39 江西社会科学 40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1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2 河北学刊43 学术界44 东岳论丛45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46 东南学术47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48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49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50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1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52 北京社会科学53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4 学术论坛55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56 广东社会科学57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8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59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60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1 山东社会科学62 探索63 学术交流64 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65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6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7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8 北方论丛69 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70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1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72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73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4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5 宁夏社会科学76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77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8 云南社会科学79 长白学刊80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1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2 江淮论坛83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4 河南社会科学85 内蒙古社会科学86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87 甘肃社会科学88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89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90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91 晋阳学刊92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3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4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5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6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7 贵州社会科学98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9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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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难的原因与研究对策论文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24.2%,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11.9%。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WEB2.0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2]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 报告 .http://vdisk.weibo.com/s/jc37T,2013-10-6. [3]政务微博缘何爱“养生”.北京晚报.2013-9-24. [4]周强.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制资讯.2013(4).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6). [6]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2011(12). [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Civil enforcement civil action as a last stage, it is effective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ecurity, judicial justice and author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However, for a long time, "difficult to execute" problems with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a problem to the people's court of the work of a problem, make the courts at all levels of the written many effective civil law white "became the". Therefore, in 2007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modify the PRC civil procedure law, in "the execution procedures" article revision, the part of the court system in recent years are enhancing civil enforcement of strength, but "difficult to execute" has not been completely solve problems, the people's court implementation of faces big social pressure, strengthening civil enforcement become China's judicial reform a top priority of the work. In this paper, the our country civil "difficult to execute"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t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ifficult to execute" reas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discussion,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analysis to perform the work, solved "difficult to execute" beneficial.Key words civil enforcement difficult to execute status reason counter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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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执行难的原因:一、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造成执行难。二、被执行人缺乏执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行难。三、强制执行立法滞后。等等。执行难的对策:一、大力推进执行队伍建设。二、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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