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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答辩一般要求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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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答辩一般要求公开举行

博士论文答辩流程:

一、前期工作。

1、录入论文发表情况。

博士学位申请人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我院认可的学术期刊目录请见附件),各种论文的接收、刊登证明都不符合要求。

论文发表在我院目录以外的书刊上的学术论文,需导师对该论文的学术水平予以评价,并向学位分会提出认可申请。若申请获通过,可抵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

作者单位必须是报考的学校。发文不符合学校要求,也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论文刊出,可重新申请学位。

二、论文答辩审批。

1、论文指导教师登录校内门户,录入、打印指导教师评语。

2、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打印答辩申请书、科研统计表(含发文复印件)等材料。

3、答辩委员组成由导师或教研室主任提出初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五人或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并包含至少两位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予公开。

4、答辩秘书在学生网中录入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与地点。如需添加校外专家名单,请将专家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性别)邮件发给教务老师。该名单答辩审批时需由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查,由分会主席确认、审定(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重复率不多于1/3)。

注意: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不可公开,答辩审批工作必须由秘书完成。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在校内门户-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版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件)上传论文,提交不成功者建议生成pdf小文件进行压缩。

6、答辩秘书按照学位审批材料封面顺序打印、整理相关材料,与学位论文一本,在答辩前至少3个工作日,交至教务办公室形式审查,再报送院系研究生负责人和交分会负责人进行答辩审批。

7、答辩秘书在校内门户或邮件查询审批结果,审批未通过需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补充、整改,如同意组织答辩,在学院教务处领取审批材料及表决票。

8、答辩秘书/导师使用学院OA系统预借答辩教室。

三、论文答辩。

1、组织答辩。

答辩秘书按照答辩流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作好详细记录,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分发表决票(发放表决票前填写研究生姓名),并负责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录入系统再打印)。

请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并将答辩表决票粘贴在系统打印的粘贴页上以备存档。

2、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就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的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2/3)同意,方得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同意比例为3/5,低于2/3,则不能通过)。

并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语不可太简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再次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可在半年后两年以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一般博士论文格式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硕士论文格式要求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博士学位论文编写,硕士论文编写应参照执行。

引用标准GB7713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定义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了创新性的成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者提出申请授予相应学位为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编写要求论文必须用白色纸印刷,并用A4(2l0mmX297 mm)标准大小的白纸,纸的四周应留足空白边缘,上方和左侧应空边25mm以上,下方和右侧应空边20mm以上。

编写格式论文构成: 论文由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部分(必要时)、结尾部分(必要时)组成。

附录部分包括必要的'各种附录。

结尾部分包括索引和封底。

题名页应为右页。

题名页除6.1规定封面应有的内容并取得一致外,还应包括下列各项:外文题名,学位论文语种,摘要语种,作者学号,论文页数等大学小论文格式范文精选3篇大学小论文格式范文精选3篇。

题名页格式按附录B排版。

题名应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字。

论文应有外文题名,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目次页目次页由论文的章、节、附录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另页排在摘要的后面。

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大学小论文格式范文精选3篇文章大学小论文格式范文精选3篇出自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表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的注释说明汇集表,应置于图表清单之后。

主体部分7.1格式主体部分由绪论开始,以结论结束。

全部论文章、节、目的格式和版面安排要划一,层次清楚。

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页码由首页开始,作为第l页,并为右页另页。封页、封封三和封底不编入页码,应为题名页、前言、目次页等前置部分单独编排页码。页码必须标注在每页的相同位置,便于识别。

绪论绪论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一般在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绪论中不必赘述。

为了反映出作者确己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开阔的科学视野,对研究方案作了充分论证,绪论应单独成章,列为第一章,并用足够的文字叙述。

正文的每一章(除绪论外)应有小结,在小结中应明确阐明作者在本章中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创新性成果。

图图包括曲线图、构造图、示意图、图解、框图、流程图、记录图、布置图、地图、照片、图版等。

博士论文要求如下:

1、论文字数根据专业及课题不同要求在8000字以上。

2、论文内容应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分析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3、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制图标准。

4、论文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5、文稿中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注意事项:论文投稿前,须提交课题组老师审阅,所投期刊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博士论文答辩一般能通过吗

这个答辩通过率不高。根据中公教育网站的信息,苏州大学论文答辩是博土毕业最后一个环节,论文答辩前有一个论文的盲审,通过率通常在50%左右,如果文章质量比较差,在盲审的时候就无法通过审核。该大博士学答辩的内容查重率要低于20%,才可评为毕业论文合格。

提前准备充分还是可以通过的。在答辩时,答辩人需要共享屏幕,不太容易看清老师的脸,而老师提问通常会提3到5个问题,最好准备纸笔,将问题记录下来,更方便回答。人生拥有无限可能,也许路途中会遇到许多坎坷,但是认准了目标,从容地向前走,就能去到目的地,看到绝美的风景。接受平坦,就没有挑战,人生的乐趣或许就是强大的行动力。不断攀登学术高峰,也是清华学子的常态。

可以。预答辩有三次机会,通过后才能进行最终答辩,最终答辩只有一次机会,通不过就延期。不过一般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包括做实验修改)第二次或第三次预答辩都能通过。通过了预答辩,最终答辩一般都没问题。

博士论文答辩横幅一般多长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

导语:博士学位论文是一种很正式的场合,如果没有注意一些基本问题,很可能会导致很多年的努力都白费了,甚至影响到将来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论文答辩要注意的问题是

兼顾答辩委员会每个成员的理解能力,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于一篇博士学位论文都非常熟悉,有的甚至可能完全不懂,这时候就要求这个博士在准备的时候应该兼顾到所有成员的理解能力。要把自己做过的东西用尽量科普的方式讲述出来,让所有人都能听懂个大概。

第二个论文答辩要注意的`问题是

要对自己做过的东西做总结,也要搞清楚每个细节,如果要让所有行业内外的人都能听得懂,自己肯定要先搞懂所有细节问题,否则是不可能完美通过答辩的,遇到真正的专家,迟早会漏出破绽。

第三个论文答辩要注意的问题是

除了准备专业的知识外,还要准备一些答辩中可能突发的专业知识以外的意外,比如电脑问题,PPT问题,激光笔没电等,做到万无一失,也可以避免浪费别人的时间,给别人留下好印象,分数自然就不会太低了。

第四个论文答辩要注意的问题是

演讲过程要流畅,有头有尾,条理清楚,不能讲一个算一个,要重点突出,所以设计PPT的时候更应该合理分配内容,重点要讲的可以详细一些,不是重点的可以少放一些内容。

第五个论文答辩要注意的问题是

整体要保证系统性和完整性,就是说每一个实验也好,每一个模型也好,总是由背景和发展趋势的,要先介绍这些背景和发展趋势,也是让专家了解你专业的一个重要过程,短短时间要讲述完整也是需要很精练的语言,不能太过于冗长。当然这里的系统性还包括:实验想法的由来,实验设计,实验过程碰到的问题,如何解决,最后得到什么重要结果等。

第六个论文答辩要注意的问题是

要讲国外研究进展,也要讲国内研究进展,更要讲所在课题组的研究进展。因为博士研究生一个人的答辩,不仅反映的是个人学术的最高水平,也是反映所在课题组的发展水平和积累程度。

1、横幅的制作一般没有长度限制,不管是丝织的还是喷绘做的横幅(条幅)。不过横幅建议不要做得太长,尤其是在活动现场,十几米至二十米就已经很多了,因为横幅还是要考虑到悬挂的便捷性。 2、高度规格主要有:35cm/40cm/50cm/60cm/70cm/80cm/90cm/100cm/110cm/120cm/150cm。 3、会议横幅用得最多的尺寸(高度)为:70CM,80CM。 4、活动横幅用得最多的尺寸(高度)为:70CM,80CM,90CM。 5、其次就是50CM,100CM,120CM (活动用的横幅尺寸一般较高)

法国博士论文答辩要求

以下是法国博士申请条件:

1、学术条件:因为法国博士入学不需要考试,是导师准入制,一般需要联系法国导师,根据学科方向和自己的研究兴趣进行学术要求主要是看个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科研的动机。

2、语言条件:至少具备英语和对方进行学术沟通和科研写作的能力,所以说是否需要法语,是要看专业和导师的要求。

法国留学的条件:

1、申请者年龄应年满18-28周岁。

2、高中毕业生必须拥有高考成绩和国内大学录取通知书才能申请法国大学留学。

3、学毕业学历的申请者不得超过28周岁。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英语好可以直接申请硕士或博士。

4、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5、有能力提供法国留学需要的资金证明。

签证必备的材料大致包括:

大学入学通知书(仅有语言学校录取通知书还不足)、法国住房担保书;

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备法文翻译);

身份证、护照;

本人银行存款证明(10万元人民币,美金、人民币均可,此存款在获签证之后即可取出自用);

大学毕业证书原件;

TEF成绩(由使领馆提供备案);

个人笔述申请材料(法文),包括留学专业、留学年限、回国打算等;

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一般来讲,博士教育为期3年,完成博士论文和答辩后可获得法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学位。取得博士阶段教育资助通常是被博士生学院录取的一个必要条件。

德国留学博士申请签证必备的材料大致包括:大学入学通知书(仅有语言学校录取通知书还不足)、德国住房担保书;出生公证、学历公证(备德文翻译);身份证、护照;本人银行存款证明(10万元人民币,美金、人民币均可,此存款在获签证之后即可取出自用);大学毕业证书原件;TEF成绩(由使领馆提供备案);个人笔述申请材料(德文),包括留学专业、留学年限、回国打算等;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一般来讲,博士教育为期3年,完成博士论文和答辩后可获得博士学位-德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学位。取得博士阶段教育资助通常是被博士生学院录取的一个必要条件。德国留学博士申请校方初审:德国的大学和商学院对于申请人有基本录取要求(见下文),同时学校会安排笔试和面试对学生进行考核1、申请者年龄应满18周岁;2、申请本科学历者,应有中国大学的录取证明并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3、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 英语好,可以直接申请硕士或博士。4、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5、有能力提供人民币50000-6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根据你写的论文来回答。

答辩过程中论文的基本观点是你论文中所写的论点,是你对于这篇论文所写的事物的观点和看法。

答辩过程中论文的论据是你所写论点的理论支撑和数据支持,数据包括实验数据和问卷调查之类的,都可以作为论据回答。

所以答辩过程中论文的基本观点和论据的回答还是要根据你写的论文来的。

答辩要点

(1)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

(2)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3)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

(4)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5)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6)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

(7)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

(8)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

(9)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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