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几年来,当中日经贸关系渐趋佳境之际,双边的政治关系却进一步滑向冷淡的深渊,其间的反差逾来逾大,几乎到了如不对政治局面加以改善,经济关系也难以为继的地步。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相当多的国人谈起日本就咬牙切齿,愤愤不平。那么究竟是那方面的问题导致中日关系处成当下局面,我们又应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浅谈我对中日关系的看法。关键字 人民 关系 历史 合作 日本一、 中日关系的现状在整个中日关系中,经济合作占有中心地位,对于整个中日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现状看,中日两国互为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在贸易方面,日本已连续11年保持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位居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回顾战后以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人们可以看到,经济合作推动了整个中日关系改善。在漫长的历史年代,贸易合作通过民间渠道不断得到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最终经过了长期积累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政治和文化领域关系的发展,并最终促成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化。70年代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在第一个关键时期,经济关系,尤其是其中的贸易往来都起到巨大作用,推动中日关系健康发展。即使在中日两国之间出现政治方面的交涉,甚至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时,经济合作也在不断发展,并且成为改善两国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两国经济关系的加深未必就提高了两国政府和国民之间的相互信赖度,事实证明,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只是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其间还存有政治关系的"反弹力"。二、中日关系的症结在亚洲,中日两国的综合国力都在上升过程中,是未来世界多极化格局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日本迟早要成为政治大国,这与中国成为经济大国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中日两国在告别了"一强一弱"的时代后必须适应相互容忍和接受对方。要是彼此把对方看做是威胁自己的对手,试图联合其它力量牵制对方,那就势必会导致危险的对抗,从而危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如果认为对方是与自己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相互与促进的伙伴,就有可能构筑起新型的双边关系的格局,进而为亚太地区乃至于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日经济关系正处于重大转折,即日本经济从占绝对优势正转变到相对优势。这一过渡将维持一个时期,两国间矛盾也就会不断地冒出来。日本的宽容度会相对地缩小,中国的应对能力还有限,这样,容易使矛盾不必要地激化。三、在东亚经济合作中推动中日关系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冲突与合作的磨合,中日两国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不论世界怎么变化,无论对方怎么发展,不论彼此间愿不愿意,两国相邻的地理位置是改变不了的;作为亚洲大国,两国对亚洲和平与安全的巨大影响是改变不了的;两国在地区经济中的相互依存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正是这些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使两国之间不能不产生相互合作的必要与可能。这种合作是基于理性的而不是感情的,是现实的而不是理想主义的,是彼此需要的而不是一相情愿的。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共同的利益要求总是能够一次次战胜两国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与不愉快,使几乎恶化的两国关系一次次化险为夷。 友好本来是在差异中克服、调整,在交流中互相理解、互相尊敬,才慢慢达成的境界。出于战略、策略之需,或者历史要素来演出友好气氛的手法已经太陈旧,太权宜,也太表面。中日之间其实存有友好的基石:一是两国的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具有亲和性;二是作为邻国,互相之间有确立安全保障的需要;三是在市场经济、自由贸易下,作为贸易对方国和伙伴,共同繁荣的需要。随着交流的深入,过去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发生,"异"在两个国家之间碰撞。但是,这不是坏事,因为这种碰撞也是使事物回归正常位置的机会。真正的中日邦交正常化应该是真心与真心的碰撞后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日间产生的磨擦给我们提供了问题研究的端结。 一方面,中日关系的最大希望在于推动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东亚地区合作是中日化解历史恩怨、走出信任危机、克服安全困境、实现双赢的唯一出路。一方面地区合作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关系的发展,因为中国和日本是东亚地区最具影响的两个国家;另一方面地区合作也有利于两国问题的解决,因为中日之间的很多问题在双边层次上难以消溶,但是,中日都参与地区合作,这就为两国的交往提供了更大的空间,除了有利于两国建立信任之外,地区合作机制也可以成为减轻国内压力的积极因素,为领导人做出改善两国关系的努力提供更大余地。 另一方面,东亚经济合作的成功也离不开中国和日本。中国的人口占东亚人口60%以上,而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东亚60%以上。东亚联合要求中日合作,不能排除任何一方。如果日本与中国最终走向对立,将会改变整个东亚的战略形势,并使这种形势向着有不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如果中日关系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上,无法在政治层面上获得突破,那么中日经济合作也可能走向"泡沫经济合作"。事实上,这样的动向已经显现了。日本开始寻找下一个替代中国的市场。日本技术和投资转向印度、俄罗斯可能将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中国和日本怎样才能在东亚区域内进行比较好的合作呢?首先,日本必须鼓起勇气面对过去的罪行。它必须明白,一个国家如果不能清除内在的邪恶,那么无论它多么努力都不可能成为"正常"国家。因为,一个国家的形象不是单靠自己想象出来的,还必须在与他国的互动中得到确认。因此,日本得向德国学习,实施一种官方的"和解"政策,以成功地和过去的受害国达成和解。只有到那个时候,日本才可能被视为亚洲事务的天然领袖,并与中国及其它东亚国家建立更具建设性的关系。 其次,也是比较重要的的一点是:日本和中国都要放弃在东亚获得特殊主导地位的幻想:它们谁都不行。东亚地区有太多外部势力介入,没有哪个东亚国家能单独左右这个地区。所以,这两个国家必须明白,竞争东亚主导权不仅会浪费掉宝贵的资源,还会白白失去宝贵的时间—-虽然它们争相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地区一体化本身可能是件好事。其实中国从未欲与日本争夺主导权,而且这也并非仅取决于主观意愿,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中国与日本的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而非竞争性,两家联手才能支撑东亚的合作。
论中日关系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从经济角度来讲,中国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日本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经贸往来频繁,互补性强。并且日本需要中国广阔的市场、原料和劳动力,而中国需要日本的先进技术、市场和资金。双方在节能环保、绿游、能源、金融等领域合作紧密,加之日本要重振长期疲软的经济,它没有理由失去中国。从政治方面来讲,日本与韩国的竹岛问题,朝核问题,与俄的北方四岛问题,联合国的入常问题等等,都要中国支持或不想与中国另生争端。日本在“入常”、绑架问题、8国峰会等问题上也需要中国的帮助。然而自安倍晋三和福田康夫首就任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以来,中日关系出现很大改善。经过破冰-融冰-迎春-暖春,双方关系异常转暖。此外,日本也会看美国眼色行事,现在看中美关系应该最差也是维持现在这样,中美关系正常,日本也不会太出格. 我想最重要的是中国本身的强大,大地震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凝聚力,奥运的成功举办,这都让世界更好地认识了中国,这也让中国影响力又增加了一个重重的砝码。民间的现状则是:近日《读卖新闻》的调查结果显示40%以上的中国人认为日本是可以信赖的国家,60%以上的人认为日本在战后走和平发展道路,但70%以上的人在历史对日本还存在怨恨。而日本只有20%左右的人认为中国可以信赖的国家,而40%以上的人持相反意见。可以说中国民众对日情感有所改善,但在一年前日本对中国的信任度还在70%以上。最近日本更换了新首相,麻生从他以前的言行来看有很深的鹰派背景,但他今后还会延续福田外交的部分理念。麻生虽然曾公开表示支持首相参拜靖国神社、并主张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等被人们称为“大嘴麻生”。但他在一次演讲中说:“如果我当选将继续改善对华关系,发展中日友好是一种手段,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我将继续推动日中战略互惠关系的发展。”当他在当选总裁后再次阐述对华关系时表示:“日中友好是发展两国战略互惠关系的一种手段,有利于双方的国家利益。”在竞选演讲中他也曾说:“以前发表的言论只代表我的个人意见,今后将及时闭嘴。”26日他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言时表示:“日本今后将继续加强与中国的互惠与互益发展日中友好。”就在今天他在国会参议院接受议员质询时表示:“将慎重对待历史问题,继承村山谈话和小泉首相对战争受害者道歉的谈话的精神,推动与中国的战略互惠关系。”总之,今后麻生太郎身为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他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日本的国家整体,他必然会慎重行事。安倍晋在未当首相前应该说比小泉还“右”,但上任后第一件事竟然是访问中国,任内也没有参拜过靖国神社,但他在上任前与卸任后都去了。不管他个人对华感情如何,但今后他必然会从国家总体利益出发,毕竟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当然他今后不会向福田首相在任时如此“亲华”,但大方向不会有重大调整,只是在一些涉及到国家利益的问题上强硬一些,今后在双方的谈判桌上增加了一些难度。国家关系是由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决定的,无论是谁上台都会以国家利益为重,加强中日关系。当然我们希望麻生能够像福田首相一样推动中日关系向前发展,在此我也对福田康夫首相任职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1年间对中日关系有好向前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高度赞赏。双方和则两利,敌则两害,对立甚至战争不利于任何一方,只要是头脑清醒的人都应该认识到这个浅而易见的道理。日本现在内政方面危机重重,谁也不想在外交上再找麻烦。中国现今是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加强与中国的友好关系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如果首相有何“过激举动”那势必会损害日本的国家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一些大财阀的在华利益也会受到损害,那些老板们想必不会让这些政治家好过吧!中日关系向友好方向发展,这是大势所趋的历史必然,并不是某个人所能决定的。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必将不断向前发展并上升更高层次!发展前景:从三个方面把握中日关系的未来,然而,要改善处在低谷时期的中日关系,使之健康发展,必须从如下三个方面予以把握:首先,日本要认真解决历史认识问题和摈弃冷战思维。中日双方要认真落实胡锦涛主席的五点主张精神,认真解决历史认识问题。阻碍中日关系发展的重要原因是历史认识问题。近10年来,日本不断有否认和美化战争的行为,但日本朝野、媒体却不顾事实,不顾被害国家的感情,将中国民众的不满情绪,归结为中国进行所谓“反日”教育的结果,这种误导和煽动日本民众的冷战思维是当前中日政治关系严重倒退的主要原因之一。日本应本着负责任的精神,尽早解决历史问题和摈弃冷战思维,遇到问题应保持理性、冷静的态度,通过对话的方式解决,而不是任意恶化。其次,重视柔性的文化外交和民间交流,促进相互理解。今天推动中日友好的力量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动,老一代从事中日友好的政治势力和民间人士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而中日大学生却彼此缺乏了解,对双方历史的了解程度有相当明显的差距。最近由笔者组织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学生对日本历史理解的人数比例为55%,而日本学生仅为28%。尤为遗憾的是,维系两国关系的重要纽带——中华文化在日本民众中正被逐渐淡忘。所以,加强文化外交和民间交流,以文化为使者,以第二轨道的民间外交为纽带,通过心与心的沟通和理解,弥合互不信赖的鸿沟,增进互相理解势在必行,而这也是构建未来中日关系的方策之一。最后,客观地认识和理解对方,培养具有未来思考型的中日青年。客观地认识和理解对方,走出中日关系的歧路,媒体负有重要的责任。它不仅是中日理解和交流的窗口、桥梁和阵地,也是中日民间交流的文化载体。所以,媒体应以宽阔的胸怀,多方位、多视角,客观公正地报导对方。同样重要的是,中日双方还必须要注重培养大量具有未来思考型、开拓性的青年,因为青年睿智则国家关系睿智,才能以史为鉴、携手面向未来,共同走出中日关系的阴影,开创明朗、健康的两国关系新局面。中日关系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中国正在实施的科教兴国战略。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在抓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同处东亚且紧邻的两个大国保持稳定的双边关系至关重要。为了维护长期以来历经艰难形成的中日关系大局,我们应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方针,以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为重,为构筑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而共同努力。日本是中国的近邻,彼此间有着充分的利益交融,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发展。友好相处,合作双赢,是符合中日两国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继续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实现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中日两国都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但中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和发展中日睦邻友好关系作为长期国策,置于对外关系的重要地位,并一向认为,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两国人民,而且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此希望中日关系可以得到改善,希望我们中国和日本可以从此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中日的明天会是美好。作为中国民众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中日关系。况且也毛泽东说过:“要把军国主义分子与日本人民区分对待,日本人民对我们还是很友好的”。以双方关系长远发展的大局为重我们应该牢记历史,但更应该忘记怨恨。我们应该以史为鉴,但更应该面向未来。我们要以正确和发展的眼光看待日本,忘记怨恨,相互宽容。福田康夫首相也说过:“我们要一同前进,一同探索,一同开辟我们共同的未来。”不要受一些媒体片面报道的影响,盲目爱国,更不要盲目反日,不要总以“历史的眼光”看待今天的日本。上一代人所犯下的错误,为什么要让他们的后代来承担呢?历史应该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不应该成为我们前进的阻碍。要提醒中国民众的是我们应该学会如何爱国、怎样才是爱国的最佳途径,并不是凭着一腔热血,万不可感情用事。 但日本国民确实对真实的历史了解不够,特别是年轻一代,这与政府的教育有很大关系。而且一些右翼分子对一些确凿的历史,加以诋毁,确实令每一个中国人感到愤怒。但我们要深知日本人民是无辜的,他们同样是受害者。中国民众普遍存在的心理是要让日本将道歉挂在嘴边上,但日本民众大多了解那段历史的人,都不愿提起,他们认为很悲惨,不想接以前的伤疤。有这样一句话,英国前首相帕莫斯顿爵士曾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中日友好关系是长远的,不能因为一时的波动而否定两国长远的友好系。中日也应是友好的、稳定的邻居关系。发展中日友好关系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事业,任何一方的政府都不应忽视它,更不能破坏它,任何忽视、破坏中日友好的行为归根到底是违背了中日人民的长远利益。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也都是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既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也是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繁荣的需要。两国政府及各界人士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都应从这个基本立场出发,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联合宣言》三个政治文件的基础上,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致力于稳定、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 日本是中国的近邻,彼此间有着充分的利益交融,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发展。友好相处,合作双赢,是符合中日两国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继续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实现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中日两国都具有重要意义。 30多年来,中日经贸关系持续快速发展,双方已互为重要合作伙伴,相互依存日益加深。2004年中日贸易额达1678亿美元,与中美贸易、中欧贸易呈三足鼎立之势。同时,截至2004年底,日本累计对华投资协议金额达666亿美元,成为中国最主要的外资来源。中日两国在推进东亚区域合作,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等地区和国际事务中也保持了协调与合作。作为中日关系得以恢复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民间友好往来是中日关系独特的传统优势。两国年人员往来已由邦交正常化之初的不足1万人次发展到435万人次。两国间的友好城市已发展到226对。每周飞行于两国之间的各种航班多达500架次。 但是,随着近年来日本大国意识的膨胀,右翼政治势力愈加活跃,日方在历史、台湾等问题上大开倒车,不仅一再刺激中国人民的感情,而且失信于中国人民,致使中日关系出现当前复杂局面,这样的结果不利于日本,也不利于中国。 日本在战后未能彻底清算军国主义者所犯下的侵略罪行,也没有对年轻一代进行正确、全面的历史教育。因此,日本国内一直存在否认和美化侵略历史的社会土壤,右翼势力不时跳出来否认侵略历史,美化侵略战争,而日本政府则以种种借口,采取包庇纵容的态度。随着近年来日本社会思潮的右倾化,日本在历史问题上的消极倾向更趋突出。最近再次发生的历史教科书问题的实质就在于日本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历史,不能以正确的历史观教育年轻一代。日本政府的这种倒行逆施只能破坏包括中日关系在内的它与亚洲邻国的关系,有损它在亚洲及世界各国人民心中的形象。 早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周恩来总理就曾明确指出,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日本人民也深受其害。因此,中日两国都应采取向前看的态度,积极发展中日友好事业,致力于维护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 在中日两国两千多年的交往史中,既有密切的现实联系,又有历史的恩怨,两国关系中的曲折变迁对各自国运兴衰都产生过重要影响,也都证明了中日两国“和则两利,斗则两伤”这一亘古不变的道理。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我认为要全面地去看代日本!大和民族的日本军国主义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而且现在的极右翼势力十分顽固拒不承认战争罪行也令我们非常愤慨。但我们也不应只看到日本的这一方面,虽然在我心中一样地瞧不起或者愤恨这个死不认错的民族,但全面地看日本人也不是一无是处。 日本人能够从其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带来的灾害中迅速崛起成为亚洲四小龙,自然有其民族的可贵之处,他们一样有其艰难困苦和勤劳善良的一面,也有其忍辱负重改革自新的一面。随着其社会经济科技的进步,他们虽说自以为何等地优越或者何等地自负,但从来没有放弃向先进的科技、先进的文化学习,而且日本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团结注重集体荣誉感。 这些说多了也许让人觉得我如何崇拜日本,其实我认为每一民族都不应自高自大,都应该取其他民族的长处以及优秀的素质为我所用。我们一样,日本也一样。日本的科学技术值得我们学习、日本的现代化管理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现在日本与我们的贸易已相当大,我们的文字及礼仪日本人不是多年以前就一样借鉴和吸收吗? 我们同样不能否定日本科技在很多方面都比中国进步,同样不能否定日本的经济实力比我们现在要强,承认这些也没什么可耻,因为我们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超过日本,总有一天会让日本人感到惭愧---为他们曾经所做的一切而惭愧。我们自然不能接受一些日本人给我们近似侮辱的举动,但我们知道发愤图强,一个能够面对自己包容一切的民族、一个能够面向未来不断进取的民族会有更多理由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是不难考,但这个前提也必须是过国家线!过了国家线问题基本不大。经济法学硕士点介绍 一、历 史沿革(包括批准时间、招生时间、招生数量、生源情况)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点 1998 年批准设立, 是我国工科院校设立经济法学硕士点并招收研究生较早的学校之一。 1999 年招收第一届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八届, 培养硕士研究生 125 名。另外还招收同等学历学生 名。 二、硕士点的主要研究方向 1 . 企业法、公司法; 2 . 会计法、审计法;3 . 金融法。三、导师组成员介绍(见后面) 田晓云 吴 邲 光 王素娟 王 瑞 赵贺春 刘晓春 胡立新 徐 岩 荣国权 王斐民 陈兴华 董慧凝 胡 平 韩红兴 四、硕士点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情况;(略) 一、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造就有理想,有社会主义觉悟 ,有健全体魄,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法学、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教学,从事经济法实际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方针,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良好品德,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 2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 .系统地掌握法学、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熟悉有关的部门经济法学知识,对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在学期间应通过国家的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4 .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能力,毕业时应写出有较高水平、观点正确、资料翔实、逻辑性强、文笔通顺,且具有一定创见性的学位论文; 5 .必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写、读的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掌握并熟练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 6 .有健全体魄。 二、研究方向: 根据本学科的研究基础和当前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目前拟设 3 个研究方向: 1 . 企业法、公司法; 2 . 会计法、审计法; 3 . 金融法。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一年半。 第一学年:学习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并学习一至两门专业课,一至两门选修课;非法学专业毕业生,视情况补修两门专业课; 第二学年:重点学习专业课及相关选修课,并对自己选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学习,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参加教学实践,提出开题报告,并写出论文大纲。 第三学年:安排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 凡按本学科培养方案和学分的要求,修满课程和学分的,可提前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四、培养方式: 1 . 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 . 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 . 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能力。 4 . 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 . 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 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 . 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每完成 16 学时的学习量,可获得 1 个学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 27 学分。其中要求学位课 12 学分左右。 田晓云 :女,硕士,教授。 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点责 任 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2006 年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86-10-88803531 E-mail: 讲授课程: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私法 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国际经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年)、《国际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 年)《加入 WTO 与中国冶金工业》(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3 年)在《法学杂志》、《河北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国际私法中“直接适用的法”性质探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我国仲裁的司法监督若干问题探讨》等论文,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以及相关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比较研究》、《“直接适用的法”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试论 WTO 反倾销协议的功能平衡》、《国际商法地位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近 20 篇。 主持完成 “ 商法的定位与体系研究 ”( 2000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承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国际惯例及国际法规范研究”等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持承担“ 国际条约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 ”等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 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 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教学案例 ”等 5 项教改课题,“ 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课题获北方工业大学 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 在研项目:《我国区际司法协助中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2006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成就、贡献与不足专题研究》( 2006 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吴 邲 光 : 男,汉族, 1957 年 4 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人,中共党员。高中毕业后在河南省临颍县插队六年, 1984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1994 年研修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先后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现任法律系主任。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讲授课程: 吴邲光 教授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导师,曾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 1997 年获 “ 北京市优秀教师 ” 称号。执业律师(兼职),大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研究方向:刑法学、经济犯罪、公司犯罪。 学术成果: 《 共同犯罪理论及其运用》、《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国家安全法教程》、《经济法律通论》、《金融识别与防范百答》、《防范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证券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新刑法金融犯罪百问》等刑法、经济犯罪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论文有: 《论刑事诉讼中青少年保护的延伸》、《税收刑事立法比较与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的完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客观方面的认定》、《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法律规制的探讨》等。近几年来,主持和参与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安全局、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北方工业大学多项科学研究课题。 王素娟 女,民商法学教授。 1987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责 任 教授,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讲授课程:民法学 知识产权法 民商法学专题研究 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要科研项目: 曾先后承担过部委级科研课题:《有色大中型企业专利实施状况分析及其法律对策》;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网络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调整》 (2001 年 ) 以及《网络游戏的法律保护》 (2004 年 ) 科研课题。目前在研项目为司法部科研课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保护》、北京市法学会《网络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科研课题 主要学术成果: 近年围绕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发表论文数篇,其中《假冒商品行为的表现形式——假冒、逆假冒》、《对原产地名称立法保护问题的探讨》、《对我国已出现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人类基因图谱的公布引发的对隐私权问题的思考》、《论“黑客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调整》、《网上拍卖法律问题初探》等论文发表于《法律适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人类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上链接的法律责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主要区别及其法律调整》、《不使用、不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效力影响》、《特殊标志的登记、使用和法律保护》登载于《人民法 院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以及《电子知识产权》等重要刊物。在发表的论文中曾有多篇论文获奖:《论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2004 年获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年会“优秀知识产权成果奖”、《论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标准》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分会第六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成因及其法律对策》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年会优秀论文奖等。 王 瑞 :男,副教授,法学博士,汉族, 1968 年出生,原籍河北。 2003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 2003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讲授课程:民法学基础理论 公司法专题 知识产权与合同法 商法学 研究方向:公司法 证券法 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持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基金项目 1 项,主持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2 项。 在《河北法学》《法学杂志》等法学期刊发表 《论商法的国际性特征》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股份转让行为的法律分析》等论文 10 篇。参编教材 3 部。 赵贺春 :男,教授,经济学硕士,汉族, 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北京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平身委员会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2622 E-mail : zhhch @ncut.edu.cn 主要研究方向:管理会计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 主要经历:无后就读于北方工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工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自 1983 年 8 月以来一直任教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1998 、 2006 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科研情况:出版专著《环境会计专题研究》、《管理会计学》、《现金流量表及其编制方法》; 主编《成本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学》、《新税制与会计处理》等教材和专业书籍十余部;在《财务与会计》、《财会通讯》、《冶金经济与管理》《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符合可持续性的会计新体系研究”、“环境会计对象探究”、“价值链会计管理体系研究”、“旅游饭店内部转移价格问题研究”、 “企业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等论文多篇;主持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北京市区域环境成本层级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以及“企业集团层级绩效评价系统”、 “会计管理机制研究”、 “区域环境成本管理系统”等多项横向研究课题。 刘晓春 :女,教授, 1956 年产生,汉族, 1975 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 ( 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助教进修班,学完会计学专业硕士课程,取得毕业证书。从 1982 年起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学科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 ( 非执业会员 ) ,执业企业法律顾问。曾被评为“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283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会计法 审计法等 教授课程:财务管理学 财务会计报表分析 会计学 科研情况: 1 .主编、参编《企业财务报告分析》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 《企业财务管理》 ( 地质出版社 ) 、 《财务管理》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 《公司财务会计》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 《工业会计教程》 (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 《基础会计学》 ( 地质出版社 ) 等教材。 2 ,主持、参与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经营业绩评价研究”、“证券组合投资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等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项目 4 项;主持、参与 “黄河铝业公司预算体系”等横项研究项目 2 项;承担“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关问题研究”等校科研基金项目 3 项;先 后主持、参加教改研究项目 8 ,其中“证券与期货课程教学与实践”课题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 ( 高等教育 ) 二等奖、北方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3 .在“财务与会计”、“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会计之友”、“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期刊及会议上发表《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与 < 企业会计制度 > 的比较》、《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我国的实施》、《克服资本多数决适用中缺陷的法律对策》、《传统与现代审计风险模型比较》、《资产减值准则与现行资产减值制度的比较》、《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探讨》、《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问题的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国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法律控制》、等论文 20 余篇,其中“我国』‘‘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一文获中国发展与西部开发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 胡立新: 女,副教授 经济学硕士, 1988 年 7 月开始从事高等学校会计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4120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会计学、财务会计学等。 徐 岩 : 副导师: 荣国权 :男,讲师, 1972 年生,汉族,内蒙古人,中共党员。 1998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98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 , 讲授课程:经济法学 竞争法 王斐民 : 王斐民,男,汉族, 1970 年生,讲师,河南人,中共党员。 200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200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从 2005 年 7 月开始在北方工业大学工作,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至今。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竞争法 公司法 税法 金融法 知识产权法 教授课程:经济法学 经济法基础理论 金融法 学术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有:《竞争法案例·学理精解》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经济法》等 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性论文有: 1 . 《浅析公益诉讼》,发表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 《检察日报》理论版; 2 .《我国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改革》,载《中州学刊》 2003 年第 l 期; 3 .《论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载《法学杂志》 2004 年第 6 期,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2005 年第 2 期全文转载; 4 .《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的立法思考与建议》,载《法学杂志》 2005 年第 1 期,为《新华文摘》 2005 年第 9 期全文转载; 5 .《论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人侵权责任的追究》,载《政法论丛》 2005 年第 6 期; 6 .《论社会自治领域的竞争与合作》,载《经济法学家》,法律出版社 2005 年。 主要科研项目有: 2003 年 1 — 6 月,主持并独立完成国务院法制办课题《我国反 垄断法调整范围立法研究》; 2003 年 6 月一 2004 年 11 月参加 史际春 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课题《社会法暨经济法一般原理》的研究; 2006 年 2 月— 6 月,参与张忠 军教授主持的国务院法制办课题《世界主要国家 ( 地区 ) 金融立法状况的比较研究》; 2006 年 6 月—至今,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吴季松 教授的课题《北京市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研究》。 董慧凝 :女, 1977 年出生,讲师, 2006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公司法 讲授课程:合同法 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现代法学》《行政与法》等法学刊物发表《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略论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国有商业银行转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试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基础与立法构想》《论商法中商业登记的效力》《新公司法鼓励和保障公司自治》《董事会决议侵害债权人利益应如何救济》《公司僵局的救济》《公司自治为公司提供了更人的发展空间》等学术论文。 胡 平 : 女,讲师, 1969 年出生,原籍黑龙江。 1995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或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2006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 主讲课程:民法 ( 分论 ) 主要学术成果: 参编著作:《吉林老年人口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七五”计划重点项目 ) ;《资外外贸法律》;《经济法原理》;《行政法》;《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 发表论文:《逾期贷款的成因及对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权利范围》;《资外并购的反垄断规制》;《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善》等。 陈兴华 :女,讲师,汉族, 1978 年生,河南新乡人,中共党员, 2006 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主要研究方向:能源法 自然资源法 讲授课程:经济法学 学术成果: 在《环境资源法论丛》第 4 卷《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科学版 ) 、《水资源税法律初探》, 2004 年 4 月 ( 法律出版社 ) 、《柳州师专学报》《中国海洋大学学报》 ( 社会 科学版 ) 《中北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中国教育报》 ( 理论版 ) 发表《 2003 年度国内环境法学研究综述》《中国海洋资源的产权制度研究》《海洋世纪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浅议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制度及其完善》《资源节约利用法律意识教育》《“春晓”事件的国际海洋法思考》等论文。 发表。 《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 ( 专著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10 月版,合 著。《环境资源法学》 ( 教材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9 月版,合编。 《海洋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 ( 专著 )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合著。 2004 年至 2006 年,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6 年 3 月至今,参与国家《能源法》立法工作,担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秘书; 韩红兴: 男,讲师,中共党员,河南人, 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20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 证据学 律师制度 讲授课程:民事诉讼法学 学术成果: 参加项目: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课题、英国大使馆文化处资助项 目、欧盟主任机动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内外科研项目。 主要代表著作:《外国司法体制若干问题研究趴《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资料汇编》《公诉教程》等多部论著和教材。 发表论文:在《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当代法学》、《中国律师》等法 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 料全文转载。 获奖情况: 《以法官独立为核心,推动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获《人民司法》“春城杯” 优秀论文一等奖。 法理学导师介绍 朱苏人 ,男,汉族, 1954 年 2 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籍贯江苏东台,中共党员。 1982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 1985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中共中央统战部、深圳中深国际公司, 1994 年 9 月调深圳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7 年 5 月调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制史、法理学教学和研究。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 :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科研项目 : 2002 年承担本校“中国法制史教改”科研项目,研究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果等问题; 2000 年从原有色冶金总公司申报“公司法理论研究及改革实践”,获得二等奖; 2003 年承担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及法律防范”。 主要代表论文 : 1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研究》,发表于《传统中国法理探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第一版,第 232-330 页; 2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规范发展的法律分析》,发表于《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4 年第四期, 33-36 页。 刘泽军 ,男, 1966 年出生, 原籍河北。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 : 宪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社会学。 讲授课程 : 1 、 研究生课程:宪政理论与实践、行政法学专题 、法社会学 2 、本科课程: 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学术成果 : 主持、参与承担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项,教育部委托项目 1 项,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5 项;曾在法学核心期刊等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 30 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 3 部。 王爱民 , 男, 1965 年生,江苏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 立法学,比较法学 讲授课程: 1. 研究生课程:立法学,比较法学 2. 本科生课程:法律英语,行政法学 学术成果: 主持或参与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优秀资助项目三项,校科研项目两项,法学核心期刊等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编著作两部。 民商法学 本人能查到的也就这么多了!具体可以参考以下链接。祝你好运!
刚大二 英语六级就很不错了我师兄是在名古屋大学读法律 不过他是日语专业的 他的导师不喜欢有法律基础的中国学生喜欢没基础的 名古屋实际已经不错了,建议别往东京跑,那边和北京一样扎堆,最关键是,日本已经饱和,地方与首都 实际差异不大,不会出现离开东京就变农村的情况 所以可以放心申请研究生的过程,如同申请工作,首先专业是最最最重要的我感觉在日本 学艺术 理工 医学是最值的 因为这些日本最发达学文科就一般了 回国的话 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亮点一般大家都是 先决定专业 开始阅读学校网站 里面有详细的申请说明 然后联系导师关于本科期间优秀的语言能力 与 专业水平是最重要的当然有发表过东西 会是自己实力的证明总之就是想 如何证明自己很强就行了专业书我就不好推荐了 这个没有功略 想学好自己的就行想在日本学法律 不要带有中国色彩的好 老师不喜欢 尤其是名古屋的老师你也可以看看老师的研究题目 或是内容 从中找灵感 查找方式是通过学校主页的教师情报关于考试 同上 还是看学校网页 有的学校有历年考题想留下 必须要学会网上搜索情报 这点很重要另外 现在留学很容易 真正留出来的是难上加难 所以把专业搞好爱是王道
首先需要完成一篇优秀的法学类核心论文,要保障论文的创新性,这在目前普遍强调创新的大环境下,显得十分重要,另外论文研究成果量需要积累,包括研究论述,观点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实证研究等等,最后还有包括论文的格式,文献资料的齐全,论点的新颖独到,语言表达流畅。其次是联系目标期刊,投稿,等待审核。注意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学术方向,例如有些期刊强调理论研究成果,有些强调工程成果,这在工科性的期刊中十分明显,另外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要求,如格式,学术研究的方向,审稿的流程安排等等,建议先多了解这些要求,再有针对性的投稿。自己联系杂志社的缺点是,相对国家级和省级期刊而言,核心期刊对文章的水平要求更高,相对的审核时间长,发表周期长,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在此也建议大家和专业的论文发表机构合作,由他们联系核心期刊发表,反馈修改意见与版面与时间安排事宜。但是联系发表机构一定要仔细慎重,注意是否为正式备案的网站,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等。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应该怎么做的相关内容,小伙伴们可以仔细研究其中的内容,为自己的毕业论文寻找一些灵感,更多论文相关内容,请关注本平台,小编会做及时的整理与发布。
1.重复率,国内核心一定要是知网查重,查重的重复率不能超过10%,查重率越低,通过几率越高。2.格式字数,不同的刊物对格式字数等要求都不同,字数只能多不能少,如图教育探索征稿要求。3.创新性,科学性,可读性。创新性是核心论文的基础要求,能表示作者对文章的独到见解。文章一定要有科学依据,真实的数据真实存在的。可读通过数据图表等有一定的启发,专业术语语言规范性都有要求。4.刊物选择,一般发表核心期刊都是要求发到专刊上面,所以投稿的时候一定要选对你,如你发的是教育类的,教育类专刊CN刊号一定要带有G4的标志。5.小技巧,这点是我自己对核心期刊的理解,相对来说核心期刊某一方向的文章论文投稿比较多的情况下,审稿会难一些,而其他比较偏的方向审稿会更容易过。如图还是以教育探索作为例子,查询教育探索往期文章,来选择比较偏的方向拟题写文章。6.最后就是,如果你投稿的刊物如果之前出现过你论文方向的文章,你需要及时换刊物。核心自己投稿时间最少都是3、4个月以上一定要有耐心!以上就是环球青藤小编关于法学核心期刊的相关分享,想要了解更多论文相关内容,请关注本平台,小编会及时整理和发布的。
就是萝卜青菜,各不同的啦。在我们中国,发表一篇EI检索论文,有些单位奖励3000-8000元不等。一般用作:硕士毕业、博士毕业、评副教授、评正教授使用。EI是国际3大核心检索,我们中国的职称文件里面均对之进行了认定,等级远高于国内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要推迟1到两个月的
应该是按照最终拿到期刊,有些单位也是要看上网日期呢
你在知网上查到就是正规发表了的学术论文,你在中国期刊网上查不到,那说明你查的那个中国期刊网怕是有问题,是山寨。
不一定。
正规期刊,应该是国家新闻出版署中期刊/期刊社中可以查询到的刊物。现在有很多刊物,新闻署查不到,但知网却可以收录。
也有一些刊物,是报纸刊号,但它做成刊物,也在知网可以搜索到论文。因此,正规期刊首先查国家新闻出版署,其次查知网、万方、维普、龙源。
如果都正常,一般就没有问题了。当然,也有一些杂志,知网、万方、维普版本不一样,严格说来是一号多刊了。反正现在杂志复杂得很。甚至有些国家级的杂志,当然也是正规杂志,但它却上到没有名堂的所谓“期刊网”。
期刊网,其实是借用了中国知网的另一个称呼:中国期刊网。可是这个期刊网,和知网没有半毛钱关系。
(鼎峰期刊网)是一个网站, 它是属于国内四大期刊收录数据库之一, 收录的期刊既有省级,也有国家级以及各类核心期刊,可以快一点发表。
这两个网站都都可以查询期刊,但是搜包罗的期刊范围却不同,中国知网除了期刊还包括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你要看学校承认哪些期刊的发表,各个学校都有一个范围的。
至少要到省级刊物上发表,省级刊物就是由地方主办的一些期刊杂志。用过早发表网。
根据学术堂的了解,研究生小论文发表无非就是两种渠道:1.在期刊对应的数据库里检索这本期刊,然后在数据库的刊物首页里点击投稿系统.注意:一定是在数据库的首页,千万不能随便百度,杂志社很多是没有自己的官网的,你百度检索到的,很有可能是虚假广告或莆田系代理网站,要防.2.联系社内编辑,目前很多期刊杂志社都是联合征稿,编辑也是在主动地去联系作者约稿发表(时代在进步,等着别人投来的期刊杂志社都是国内顶尖期刊,而很多普刊杂志社还是需要编辑自己去寻找作者进行约稿的.)社内编辑现在鱼龙混杂,有很多代理或中介也冒充编辑的身份,如果加上了一定要核实编辑的杂志社是否在新闻出版总署上可以检索到,编辑身份也要拨打杂志社电话进行核实.
一、期刊的选择 1、对应专业 投稿首先要选择适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符合自己文章的专业性,交叉学科的文章要好好考虑投递方向。要是觉得及其的好的文章要投哪些较好的综合性的刊物上去,导师可以给你好的建议,导师还是很乐意帮助研究生发表论文的。 2、水平相当 发表论文的前提是写论文,自己可以写到什么样的水平,等写好了看看自己论文的档次适合发表什么样子的刊物。有关刊物知名度你的导师会有相对比较成熟的了解,当然关于刊物的介绍与联系网络上也有,各个学校的图书馆网页上都应该有。 要是发表的刊物太差,毕竟有些刊物不是很好,相对来说影响会不太好,对于自身的发展也不利。同时就是核心期刊中也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差别,有国际著名刊物、国际一般刊物、国内核心期刊、一般刊物。 3、其它因素 当下的刊物,尤其是我国的刊物大多数是根据国家的期刊改革实行自负盈亏,可能要收取版面费,一些还要审稿费,还有有些刊物审稿周期比较短,有些比较长。这些因素都是需要你事先考虑好的。一般来说,对于发表少量的或者优秀的文章,导师还是很愿意鼎力相助的,具体要根据情况而定。 二、投稿的过程 1、完成稿件反复修改 发表在中文刊物上要上网查投稿指南或者约稿简则,尽量不要出现低级的错误,确保格式符合刊物的要求,仔细了解针对格式、内容、字数篇幅的具体要求,有要注意一些期刊可能对参考文献的条数也有规定,在投稿寄出前要检查好几次,尤其是对参考文献,要求比较多。 2、寄出稿件等待审稿 发送同时最好有一个和这个文章相关的介绍和自己的介绍,主要就是阐述自己的文章重要的突破性、创新性、贡献性。发送的方式很多,在这里推荐Email和邮件同步发送,这样能够确保论文能到编辑手中。Email发送时附件里文件的名称要尽量写得具体一些,并附写一个简短的给主编的信。 3、修改、改进后发表 一般投稿一个月左右要主动和杂志社联系。要是审稿合格,要求修改稿件要抓紧时间修改,在此送出之前要写好一份修改说明,对修改的每一个地方作详细说明。然后尽早发出或者寄出。
一般都是有核心,国家级,核心,这个几个级别的,一般期刊上都是有说明的。没啥多大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