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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与北宋科举制度关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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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与北宋科举制度关系研究论文

科举启示录——考试与教育的关系郑若玲: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厦门361005 回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持续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曾经闪耀过璀璨的光芒。在科举制消逝了近百年 的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科举时代所积淀的传统文化之无处不在。在经历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举制又 渐渐为世人所慎思、所吸纳。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国家考试,科举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为鹄的 ,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从教育的角 度看,由于深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封建时代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足见科举对教育的影 响之大。科举废除已近百年,其对教育的影响却弥漫并积淀为现实基因的一部分。探讨科举制下考试与教育的 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天的教育考试改革鉴古知今、趋利避害。 一 我国是文明发达的古国,自夏商开始便有了正式的学校教育,经历西周、东周和汉代,学校教育的规模不 断扩大,至隋科举产生之前,已初步形成一整套招生、教学、管理(包括考试)和用人的教育制度。封建统治 者越来越热衷于兴办教育和选拔人才,以实现“贤能治国”的理想,学校教育似乎踏上了一条康庄大道。然而 ,令统治者们始料不及的是,一种新型的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科举制之建立,却突然改变了学校教育的发 展轨道,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从此走上了命运多舛的不归路。各朝学校教育与科举制之间的轻重存废,总是遵 循着重学校轻科举——科举与学校并重——重科举轻学校的一般规律。在这种矛盾互动中,看似势均力敌,实 则有其轻重,结果是科举制取得了决定性中心地位。这种态势从唐宋两代便清晰可见。 公元618年,隋灭唐起。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唐高祖深知教育为兴国之本,下诏恢复隋朝衰落的学校,国 子学、太学、四门学及地方州县学校相继恢复招生。到唐太宗时期,一方面继承先祖传统,大力兴办教育,使 中央官学达到了全唐空前绝后的盛况,“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注:《通典》卷五十 三《礼典》十三《大学》。)另一方面,实行开科取士。由于没有偏废一方,唐太宗时期的学校教育与科举考 试都得到了长足发展。武则天临政后,采取了重科举的政策;在学校教育方面,却一改崇儒重道的文教政策, 代之以崇佛轻儒,并频繁地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任命一些不懂儒学的人担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致使“学校 顿时隳废矣”。(注:《旧唐书·儒学传序》。)由于胡滥改制,加之科举不经学校,多从各地直接征召文士 到洛阳应试以及进士科举内容不以儒道为重,“重乡贡轻生徒”的社会风气已初露端倪。 到天宝年间,“重乡贡轻生徒”的社会风气愈演愈烈,学校教育的发展再次面临停滞的危险。为扭转这一 局面,励精图治的唐玄宗一方面改革科举制,作出停止乡贡、所有举子皆入中央和地方官学才许应举的决定;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学校教育,建立从地方到中央的学校教育体系,并允许私人办学。此举给面临衰颓的学校 教育带来了一丝曙光。然而好景不长,安史之乱造成“重乡贡轻生徒”的故态复萌,使学校教育终难摆脱衰败 的命运。 到了宋代,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兴衰互动依然故我,但考教合一的理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与唐代 统治者所不同的是,宋代更关注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的连结。这种思想主要体现在三次大规模的兴学运动中。 这三次大动作的改制使宋代的学校教育得以避免了唐代时的大起大落,但在兴旺中却渐渐熔入科举体系,最终 沦为其附庸。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主政参知政事,实行三舍取士,将所有太学生员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 三等,逐次考舍升级。上舍生依考试结果,“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注:《玉梅》卷一一 二《元丰太学三舍法》。)三舍取士法将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系统地结合起来,大大刺激了当时的学校教育。 到徽宗时期,宰相蔡京在三舍取士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激进的改革,罢废科举14年。这期间录取的五榜进 士,皆由太学上舍取。这次为兴学校而罢科举的事件,表明学校教育在与科举考试的轻重存废斗争中取得了暂 时性胜利,但由于科举考试运行了500年之久的强大惯性及其广开仕途、公平公正等诸多为世人所称道的合理之 处,使得蔡京的以三舍考选代替科举取士的办法仍以失败告终。 以上对唐宋两代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互动关系的论证表明,考试与教育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的兴衰互动关系 。虽然科举也曾面临着衰落甚至停罢的危机,但在与学校教育的角逐中,多数时候仍处于主流地位,对学校教 育产生了强大的制约和导向作用。“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科举及第入仕对于绝大多数人的利诱力实在 太大。因此,只要科举的取士功能尚存,它对学校教育的强大制约和导向便不会消亡。客观上讲,只要科举考 试能根据社会的需要及时更新考试内容,它还是能够公平地选拔出社会的栋梁之才,变“贤能治国”的理想为 现实。令人扼腕的是,由于科举考试的内容几百年一贯制地局限于儒家经典,命题范围有严格的限制,要想拉 开考生间的距离以便于区分选拔,只有钻牛角尖出偏题怪题,以致举子们在八股文这种高级的汉字游戏中耗尽 人生的智慧。发展到清末,科举已无法适应近代社会要求,成了远离社会的“外星人”,不得不在1905年退出 历史舞台。 二 科举考试在与学校教育千余年的角逐之后,终于败下阵来。科举制在考试内容与形式上步入死胡同的同时 ,也带领学校教育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然而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科举制却备受赞赏,以致在19世纪 西渐欧美后,成为近现代文官制度的胚胎,也是中国政体中“受到欧洲人无条件赞美”的特别之处。现代不少 西方学者还认为科举是“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注:威尔·杜兰 (Will Durant):《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世界文明史》第1卷(4),台湾幼狮文化出版社1978年第5版,第 196页。)这一切都缘于科举考试的基本原则——考教分离以及由此而派生出的两个最突出的优点:公平公正和 防止作弊。 1.公平与公正 古代中国是一个以家族宗法制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的国度,重人情面子与讲裙带关系构成其独特的文化景观 。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实行的选士制度,若没有可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 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注: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7年第4期。)最终必将走入求才的死胡同。汉代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无不由最初的唯才是 举走到最终的权贵把持便是鲜活的例证。与以往选士制度不同的是,科举制由封建王朝设科招考,士人“怀牒 自进”自由报考,采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择优录取原则。显然,它比以往的任何选士制度都更为公平与 公平。 首先从报考条件看,科举将官僚系统向全社会开放。从隋唐到清末,报考限制越来越少,清代除倡优、皂 隶之家与居父母丧者外,原则上人人旨可报考,且无须地方官举荐,可“怀牒自进”。自由报考使得一般平民 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成为官僚系统的成员,结束了魏晋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据统计,明清两代的进士平均有42.9%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的家庭。(注:刘虹:《中国选士制度史》,湖南 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44页。)其次从考试的实施看,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包括订立繁杂而严密的贡院的 规制、命题与评卷程序以及作弊的惩罚措施等,使考试成绩能真实反映出应试者的水平,保证考试的公正性; 为防止权贵干预、确保平民子弟有较公平的竞争环境,大部分朝代还对主考官和朝官子弟作一些限制,如唐宋 时期礼部待郎亲族的别头试、明清时期严格的复试制度与回避制度以及清朝官、民子弟“分卷取中之法”,等 等。再次,从录取环节看,其不问家世阀阅,“一切以程度为去留”的录取原则具有明显的公正性。此外,由 于入仕和受教育机会在各地之间并不完全均等,故超越于考试技术上的公平与公正外,解额分配制之建立所体 现的区域公平性也不容忽视,尽管它隐藏着统治者更为深远的地缘政治的考虑。 严格地讲,科举所体现的公平与公正是相对的。首先,要通过科举的层层选拔,需要有“十年寒窗”的用 心攻读,而寒门子第少有受教育机会,也难以支付应考费用,与家道殷实者的竞争显然不是平等的。其次,妇 女无权应举入仕。再次,从本质来看,科举这种以大量财富和社会声望来犒劳少数中举者的制度,无法维护平 民百姓政治上的公平性。尽管如此,在特别注重人情、面子和关系的中国古代社会里,科举考试仍可谓“惊人 地大公无私”。(注:(美)费正清著,孙瑞芹,陈泽宪译:《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41页 。)其考教分离原则所体现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等精神具有超越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时代之特征。 2.防止作弊 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统一考试,科举制实行考教分离的原则。虽然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在教学内容 和标准上保持高度的一致,但在职责上却具有相对独立性。学校只管教学,并不参与科举考试的各项工作。中 央官学由尚书礼部下属的国子监统辖,而科举考试为尚书省礼部专司,乡试以上主考官由朝廷选派。这种考教 分离原则至少从职责上有效地杜绝考试作弊的可能性。 此外,为确保科举考试作为“国家抡才大典”应具有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中央政府还制订了从命题到录取 的一整套严密措施,主要包括:第一,“锁院”制度。考官一经任命即刻赴贡院入闱回避,断绝与外界乃至亲 友的往来,以避免发生行贿受贿、请托舞弊等事件。第二,严格的考场和考试规则,包括报名时的结保、保廪 生认保,考前的点名、搜检,考试中的巡视以及考场秩序的维护等。第三,糊名和誊录易卷制度。考生交卷后 ,由弥封官将考生所填履历、姓名等弥封糊名,然后交由誊录手将墨卷誊为朱卷,由对读生核对完毕方可送考 官批阅。第四,复试制度。为严防录取环节的舞弊行为,科举考试对所有被录取者均采取严格的复试制度。第 五,回避制度。主持考试的主要官员,其亲属要回避科考。到了清代,回避制度几乎涉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 人员。例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规定,主考、同考、监临、临试、知贡举、提调、受卷、弥封、誊录、对 读及收掌等一切考官的子孙宗亲和近亲皆不准参加科考。在今天看来,这一系列指施中有些显得十分繁琐甚至 无理,但在弊风肆虐的当时,的确起到了防范科场舞弊、维护考试公正的巨大作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科举的高 效率与权威性。 三 无论日月如何更换,社会总在绵延不断地向前发展,而且历史总是呈现出某些“惊人的相似之处”。科举 考试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余年,是当时整个教育制度的重心和人文教育活动的首要内容,成为最受时人关 注的焦点,并对中国封建社会各方面都产生过深远影响。千余年科举考试所形成的一些传统至今仍以潜在的形 式顽强地存留于现实之中。百年前科举考试很不光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声息已然飘渺,而当代社会却又出现 了某些与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人们再度聚集被喻为“现代科举”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整个 社会都在激愤地抨击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并对高考的指挥棒作用群起而攻之,学术界和广大百姓也正就高 考的存废问题争论不休。假如我们能超越个人情感,以冷峻的目光审视科举,借鉴其精华、吸取其教训,也许 在高考的决策与操作上可以减少很多失误,少走很多弯路;那怕历史与现实并不完全同轨,至少能给我们的思 维以启示。 1.“片追”的阴影 “片面追求升学率”可谓近年来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谈论的热门话题,在各报章杂志往往处于十分显眼的 位置。“片追”与高考录取率有直接的关联,是伴随激烈竞争而产生的一种不正常的教育现象。它与高考如影 随行,成为笼罩在高考头上一块久久不散的乌云,“黑色七月”也因此得名。它还赋予高考以“魔力指挥棒” 的功能,使整个中学乃至小学、幼儿园阶段的教育都在这根魔棒的指挥下运转得精疲力竭,怨声载道不绝于耳 。如今,人们已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片追”在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表象下,更深地危及到社会风气和中国 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力,对“片追”的喊打声也愈来愈响亮。其实,“片追”这种伴随高考竞争在60年代萌发 滋生的教育现象,并不令人陌生。在中国这个考试的故乡,“片追”现象古已有之。 隋唐以后,科举制的选拔人才功能越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朝廷衡量州县学的优劣和对学官的奖励标准 ,主要是根据各校的科举及第率。宋代蔡京罢科举实行三舍升贡之时,升贡率(升学率)遂成为判断各校办学 成绩好坏的主要标准,教官考课“第一项,教育有方。注谓贡士至辟雍升补推恩者多”。(注:《宋会要》“ 职官”五十九之十五。)对及第率的追求即确立了科举考试的在教育中的轴心地位。 与功名利禄直接挂钩科举制强化了官本位体制,牵引着士子们一心投身科场,两眼紧盯及第,在激烈的科 场竞争中耗费终生,豪情悲壮却令人痛惜。今天的“片追”何尝不是如此?那么,我们是否只能任由“片追” 和高考的魔棒对教学秩序越来越肆虐的破坏与指挥而无所作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我们大有可为。一 是继续改革政治体制,淡化官本位色彩,提供多种成才途径。二是改革高考,包括改革考试的科目、内容和命 题形式等。三是改变文凭至上的教育价值观,使人们从争过高考独木桥改为走多途径发展的立交桥。 2.高考的存废 1952年建立的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与中国古代科举统一考试一脉相承。与科举考试一样,作为一种选拔人才 的制度,高考在促进人才成长、推动全民族文化的发展方面,可谓功德无量。但是,在数十年的运作中也出现 了很多弊端。为了改变考试对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一些论者提出了废止高考的主张。教育界为此展开了系列 争鸣与商榷。高考这一上关国家政策、民族前途,下系民众个人命运的制度之存废与否,已成为广大师生、家 长乃至整个社会热切关注的重大问题。现时高考的存废利弊之争和历史上的数次科举存废之争何其相似!我们 不妨把视线再次投向科举。 自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设立进士科(注: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版,第24~26页。)以来,“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科举考试便显现出勃勃生机,充分发挥着公平选才的积极 功能。但由于其弊端亦十分突出,历代都就科举制的存废利弊进行过争论或改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6次。(注 :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这六次争论或改制都 发生在封建社会最高决策层,且都为不同历史条件下的重复,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结果是,科举制在经历了 数次短暂的中断之后,由于人情困扰,旋罢旋复,各朝仍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科举制在历史上之所 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科举制是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社会中难得的一项具有公平精神的制度”。 (注: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而科举考试的公 平与公正,恰恰是由国家主持的统一考试来保证。 与科举制一脉相承的现代高考制度之公平精神与社会效益亦缘于统一考试,这一点已广为认同。因此无论 从科举考试的历史还是从目前中国的现实来看,都应坚持统一高考。尽管高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种种弊端, 然而,与科举制一样,“立法取土,不过如是”。历史上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矛盾互动最后以兴学堂废科举 为结局,那是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不合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今天的高考内容是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 的。在处理考试与教育的关系问题上正确的做法不是废除高考,而是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好地促进 中学教育和教学的发展。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今人往往把科举制度与僵化、八股、落后等联系在一起,认为科举制度是导致文化衰败的主要原因。明清时期或许如此,但对于宋代而言,科举制绝对是一个进步的制度。科举制,推动了赵宋文人的发展,推动了宋代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一)宋代科举制度完善,公正性强 唐代政治是变相的贵族政治,其得以维持的前提就是,门阀世族利用科举制度的漏洞操纵取士从而控制了政治,堵塞了出身寒门的士子上升的渠道。公元905年发生的“白马之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底层精英(寒门士子)和门阀世族矛盾的集中爆发;而且我们知道,黄巢也是一个落第秀才。 宋太祖深知唐、五代科举制度之弊,所以他对科举制的改革首先强化取士的公正性,严厉打击、排斥权贵世家对取士的干扰。宋代废除了唐代的“公荐”、“公卷”,实行“糊名(封弥)”“誊录”制度。在考试层次上,宋太祖在州府的发解试和礼部的省试之后,又加上了殿试,其目的主要是抑制权贵子弟请托之弊: 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宋史·选举一》) 若有权贵子弟登第,则还需进行复考。宋代进士登科后即释褐入仕,不必再经过吏部的考试,这也是排除门阀世家干扰的措施。唐代的韩愈在登科后,三试于吏部都未被录取,在京城漂泊了十年,有人等待时间更长。而宋代登科即释褐,就是脱离平民身份,而不久就直接授官职。 (二)宋代取士人数多,文人集团壮大 宋太宗对科举制的改革是大大提高了科举取士的数量,使得士大夫群体成规模。宋太祖提出了重用文臣的主张,但实际上并没能完全落实这一政策,因为他的时代还是以统一战争为主要任务,又因国家财力不足,尚需压缩人力。所以取士不多。从数量上看,以进士科为例,太祖在位期间共15榜进士,取士187人,按每榜平均数计,还不如唐朝每榜取士(20人)多。 这个数字在太宗时代急剧扩大,太宗一朝共取进士1487人,平均每榜186人,最多的一次是淳化三年榜,正奏名进士达353人。宋太宗述其思路: 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宋史·选举志一》) 宋代大规模取士之风由此开启,终宋之世取士总量与前后各朝录取人数相比: 两宋共举行了118榜常科考试,文、武两科正奏名进士及诸科登科总人数达十多万人,是唐、五代10,188名登科总人数的近10倍、明代24,624人的近4倍、清代26,849人的近3.8倍。 可见两宋科举取人之盛,这就壮大了文人集团的力量。 (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真正说的是宋代 宋代还扩大了科举取士的对象,面向的群众广泛,应试者不限门第、不论财产、不问学历,只要不是城市工商、僧道还俗之徒、不孝不悌和高祖以下犯有死罪的子弟均有资格应试。取士数量多,则宋代社会上下流动的渠道非常宽泛、畅通。凡有志之士,多数都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进入社会上层。而宋代又特别注意程序公平,并以恩科、特赐第等手段补偿科举失败者,消融其不满情绪,故科举制对维持社会稳定起到很好作用。 在宋代规范的科举制度下,读书做官基本上成为了获取社会地位和资源的唯一通道。利出一孔,因此士人社会地位、声望日隆,科举出身成为社会最为引人注目的资质。“特赐第”代替了过去的爵位,成为皇帝表彰各方面优秀人才的手段。 科举制的完善还使得社会精英养成了竞争和平等意识,这对宋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陈植锷先生指出的: 宋学家们在青年时代即从这种关系到个人前途与命运的科场角逐中接受了公开的挑选,从政或从教之后,又碰上大开言路,可以直抒己见,“异论相搅”,其将竞争意识和平等精神带到学术研究之中,也便是极自然的了。 (四)宋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推动学术繁荣 宋代的学术争鸣十分激烈,亦是宋文化繁荣的动力之一。宋学发展带来的学术思想的变化,也推动了科举考试形式和内容的变迁。还是以进士科为例,最初其考试内容为: 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宋史·选举志一》) 帖经、墨义是诸科考试的主要内容,纯属于记诵之学,类似今天的完形填空或默写,在宋初即已不受重视,故进士以诗、赋、论、策为特色和主要内容。太宗时期,以诗、赋、论三题为常,真宗时期加一场策,即以第一场考诗赋,第二场考论,第三场考策。但直到真宗时代,诗赋在录取中都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因为发解试和礼部试考试采取的都是逐场淘汰制,而诗赋试是第一场。若诗赋不过关,策论就不能参加了。 宋初科举采取这种形式,是因为当时文坛风气仍沿袭唐五代,诗歌创作流行西昆体,文章则骈俪文为主,以文辞雕琢华丽为追求。以之酬酢应对尚可,以之发挥义理、探讨经术,则不如古文体裁的策、论实用。但在古文运动兴起之前,无论考官和学子都只熟悉这种诗赋体,所以虽有大臣提倡重策论,而没有行动。 天圣三年(1025年),知贡举刘筠因策论将叶清臣擢为当年进士第二,到天圣五年(亦是刘筠知贡举)则正式规定,把策、论列为取士的标准,就是改变以前逐场淘汰的做法,等三场全都完成后统一阅卷录取。 刘筠、钱惟演都是骈俪文高手,但正是刘筠以策论擢取叶清臣而拉开科举改革的序幕,而钱惟演在洛阳支持欧阳修、尹洙、梅尧臣等人发起古文运动,说明复兴古文是有识之士共同的主张。 庆历四年(1044年)范仲淹主政,对科举制又进行了一次改革。范仲淹对于辞赋、墨义早有不满,认为: 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 帖经、墨义是以汉唐注疏为标准考察学子记诵的科目,不利于人才培养。在欧阳修等人参与下,制定的政策是:进士试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就,而罢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试十道”(《宋史·选举志一》)。去掉帖经、墨义,而允许士子发挥大义。 大义即是考生对经文义理的发挥,不必受汉唐注疏,这正是宋代经学研究的特色。此项改革虽因庆历新政的失败而搁浅,但嘉祐二年(1057)年,欧阳修主持贡举,将古文运动的精神贯彻到取士中,宋代文风终由此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欧阳修主持的此届贡举,不仅录取了古文八大家之三——苏轼、苏辙、曾巩,还录取了理学北宋五子之二——程颢、张载,以及参与王安石变法的吕惠卿、曾布等,可谓千古之盛事。 北宋的第三次科举改革是在王安石变法期间。这次改革,废罢明经诸科,名额都并入进士科;取消了诗赋、帖经、墨义,保留了策论,而全体贡生都要考大义。这是北宋科举改革的高峰,故陈植锷先生指出: “从宋学的立场上看,前者标志着有唐以来文章之学在科场统治的终结,后者代表了宋学对训诂之学即汉学斗争的胜利。” (本文是知乎问答)

我们不难发现,持续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曾经闪耀过璀璨的光芒。在科举制消逝了近百年 的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科举时代所积淀的传统文化之无处不在。在经历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举制又 渐渐为世人所慎思、所吸纳。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国家考试,科举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为鹄的 ,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从教育的角 度看,由于深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封建时代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足见科举对教育的影 响之大。科举废除已近百年,其对教育的影响却弥漫并积淀为现实基因的一部分。探讨科举制下考试与教育的 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天的教育考试改革鉴古知今、趋利避害。

研究苏轼的论文角度

关于苏轼的1000字的小论文 苏东坡,即苏轼,为北宋文学家,书画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苏洵,弟苏辙和称“三苏”,苏东坡在政治上恪守传统礼法,而又有改4革弊政的抱负,故在仕途上多经坎坷。他性格豪迈,诗词汪洋恣肆,清新豪健,开创豪放一派。他心胸坦荡,在书法上虽取法古人,却又能自创新意,充满了天真烂漫的趣味。同时,他善绘画,喜作枯木怪石。苏东坡自称平生有三不如人的事隋,即喝酒,下棋及唱曲子,但他的诗文、书、画却名垂后世。 书香世家 苏轼,字子瞻,又宇和仲,自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生于北宋中期,即仁宗景佑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母程氏是大里氏木(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程文应的女儿,书香门第出身,因从小耳闻目染,故品德、学识都相当好,苏轼很幸运有这样的母亲,因此他能够受到良好的家教。祖父苏洵等人对他的出世都感到欣喜不已。三年后其弟苏辙也诞生了。如果依照苏洵编纂的"苏氏族谱"记载,苏家的祖先最远可以追溯到唐朝的著名文人苏味道,然而真相难以确定,但可证实苏轼的祖先可追溯到五代前的苏斩。 苏轼的父亲苏洵志在科举,然而他开始做学问的时间太晚了,大约是在苏轼出生后的时期,他己经年过而立,结果是屡试不中,只能感叹自己怀才不遇,因此他对苏轼、苏辙两兄弟的期望很大。苏轼出生后不久,苏洵便到京都去游学,所以苏轼一直到八岁都没有受到过父亲的言传身教。他最早由母亲启蒙,后来因程氏深信道教,便命他拜天庆观道士张易简为老师,与镇上的百余名幼童一起学习。苏轼和其后成为当地小吏的陈太初经常受到私垫先生的褒奖。当时中国官宦人家的子弟通常是聘请家庭教师在家传授学业,苏轼与镇上的孩童并坐读书的道观私垫则是非常平凡的庶民教育场所。在私垫里就读的孩童都是商人和农民子弟,苏拭在私垫里度过了童年,这培养了他的庶民性格,对他日后的为官做人有很大的益处。 苏轼在天庆观的私垫里读了三年,十岁时母亲教他念《后汉书》,读到《范傍传》时,他感慨很深。不自觉地就叹息起来,并对母亲说:"做儿子的如果也像范谤,母亲高兴不高兴?"程氏说:"你如果真能像范谤一样,我难道不能像范谤的母亲一样感到光荣吗?由于苏轼从小天资聪颖,因此他在母亲的教导下进步的非常快。漂泊流离 苏轼后来被调任到徐州(今江苏省铜山县)、湖州(今浙江省吴兴县)。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在他移任湖州的第三个月,有一天,突然闯进一位朝廷钦差,不容分说便把他捉拿进京,原来是一群和苏轼有嫌隙的御史,为了讨好王安石,便指称他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并请皇上下令司法官员判他的罪。不久,苏轼就被送人狱中,这就是著名的 "乌台诗案"。 苏轼在杭州作通判时的确作了不少诗讽刺新法,譬如《山村五绝》的第四首:"杖黎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这首诗就是讽刺青苗法的执行不力,官吏强迫农民借钱,然后又在当地开设赌场、妓院,把钱捞回来的丑恶行径。但这毕竟是诗,本不应构成罪状,但是围绕新法所进行的严肃的政治斗争己演变成争权夺利的宗派斗争,苏轼的诗得罪了那些青云直上的新贵,就难免获罪。 对苏轼的审问进行了一百多天,苏轼的政敌李定等人,千方百计罗织罪名,妄图把苏轼置于死地,他们的卑鄙行为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 除湖州、杭州等地的百姓请和尚念经为苏轼祈福外,前太子少师(太子的老师)张方平、前吏部侍郎范镇 替他上疏求情,于是情势缓和下来。再加上神宗原本就喜爱他的文学,又有生病的曹太后(神宗祖母)为他说情,最后只定了苏轼 "讥讽政事"之罪。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神宗皇帝判他流放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县),苏轼终于免于一死。 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刚到黄州,生活困难、没有薪傣,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后来,只好暂居定惠院里,天天和僧人一起吃饭,一家大小靠仅剩的钱节俭过活。老友马正卿实在看不过去,替他请得可城东营防废地数十亩,让他耕种、造屋。他汗流陕背地在东坡上辛勤耕作,妻子王氏则在一旁打下手,夫妻二人同甘共苦。 由于苏轼亲自在东坡开荒种地,所以便对这个曾经长满荒草的地方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赞扬这东坡如同山石般坎坷坚硬的道路,要自己也必须不避艰险、乐观地在人生坎坷的道路上前行。他把东坡看做是自己个性的象征。辛苦一年后,苏轼在东坡旁筑了一间书斋,命其名为 "东坡雪堂",从此自号 "东坡居士"。 苏轼在经过了此次的文字狱冲击后,胸中郁积着无数要说的话,他虽然一直压抑自己的激情,不想再写诗惹祸,但创作的激情岂是能压抑住的?他一面在诗中倾诉自己的冤屈与不平,一面又在张罗日常茶饭的生活中寻找淡泊自得的喜悦,以保持心理平衡。一有空,他就到处寻幽访胜,悠闲度日。这段期间对苏轼而言,是他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峰。 原因有二:一、在这些年中,他刻苦读书,因而在知识方面有了新的拓展。二、由于 "乌台诗案"给他打击很大,从而他深深体会到自己在做人方面有些欠缺,因而写了不少与修养有关的文章,如 《前赤壁赋》,即在探讨人生的变与不变的道理。除上述《前赤壁赋》外,他还作了如 《念奴娇·赤壁怀古》、《后赤壁赋》等作品,来阐发自己旷达的人生态度。此时的苏轼,不仅在文学艺术的造诣上达到了顶峰,而且在做人的原则上也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苏轼的文章汪洋恣肆,明白畅达,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代很有影响。擅长行书、楷书,取法李邑、徐浩、颜真卿、杨凝式而能自创新意,有天真烂漫之趣。 元丰七年,神宗下令苏轼离开黄州,改授汝州(今河南省汝南县)团练副使。路过金陵(今南京市)时,遇到当年政敌王安石,两人谈得很投机,这时的东坡对王安石仍不客气,亲切地责备王安石不该连年在西方用兵,又在东南造成大刑狱,而违背了祖宗仁厚的作风。这个时候的王安石已经历尽沧桑,胸襟也开阔多了,不但不见怪,反而对别人说:"真不晓得再过儿百年,才能出现像东坡这样的人物!" 政事艰难 元丰七年,苏轼四十九岁时,宋神宗为他恢复名誉,任为登州(今山东省蓬莱县)知事,仅十余日,又受朝廷之召出任礼部郎中。这年腊月调回京都开封,任起居舍人。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大力推行新法的神宗在位十九年后崩逝,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大力提拨旧派人物,东坡奉召还朝,太后命坐赐茶,又撒御前金莲烛台送他回院。由于太后废除新法,政局的情势开始逆转,原为政权中枢的新法派群臣被排斥。司马光等昔日的重臣们又得以重新执政。后世史家称之为 "元枯更化",旧法派继续当权执政。 第二年,苏轼晋升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语,同时兼任侍读。苏轼迸京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升了三次官,但此时的苏轼已对做官没有兴趣了。人京以后,苏轼发现实施了十几年的新政,有一部分己经有相当的成果,司马光上台后,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完全废止,他有点不以为然。东坡本来也是反对新政的健将之一,但是他的言行和主张,是对事不对人的,现在他和王安石又有了进一步的交情,对新政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的态度自然有所改变。他认为新政中的 "免役法"尤其出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力劝司马光采用,司马光坚决不肯。这样一来,保守派的人便说他是王安石的新法派了。可是新法派的也并不把他当作自己人,所以东坡便成为夹缝里的人物,两面都不讨好。 这年九月,旧法派的领袖司马光去世,使得旧法派四分五裂,陷人了丑陋的派阀之争。集宋朝理学之大成的程颐领导的洛党相苏轼等人的蜀党势不两立,朔党夹杂其间,也纠缠不清,派阀之争愈演愈烈,甚至涉及到对私事的诽谤。 元枯四年,苏轼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便请调转任杭州叶知事,上任时,杭州人焚香列队欢迎,不料苏轼刚到任就遇到严重的天灾和病害。后来,他在此地修建了我国第一所公立医院。苏轼在知事任内修筑了与白居易的白堤齐名的西湖苏堤。元佑六年又奉召出任翰林学士承旨,并兼任侍读,但是遭到作风激进的朔党的排斥,不到几个月又被调任颖洲(今安徽省阜阳市)知事而离开朝廷,次年转任扬州(江苏省扬州市)知事。元佑七年(公元1092年)九月,苏轼又被召回朝廷,出任兵部尚书,十一月晋升为礼部尚书,这是苏轼从政以来的最高职位。

苏轼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苏轼处世哲学初探 【 摘 要 】在苏轼作为我国古代文学家,为后人留下了一笔重要财富。而作为政治家的苏轼,也做出了一个儒家士大夫当有的历史功绩。而苏轼辗转于放达文人和深邃政客之间的处世哲学,便有了深刻的研究价值。本文试从正道直行的执着、善处忧患的旷达、自救自立的人格、亲躬为民的情怀四个层面来剖析苏轼的处事之道。 【 关键词 】苏轼 处世之道 人格风貌 生命精神 秦观在《答傅彬老简》中说:“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评价苏轼:“若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苏轼坎坷人生中表现出来的人格风貌和生命精神,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学习。 一、“奋厉有当世志”――正道直行的执着 儒家鼓励人“志于道”,建功立业,有为于天下。苏轼《上梅直讲书》云:“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其为人如古孟轲、韩愈之徒。……其后益壮,始能读其文词,想见其为人。”苏辙《墓志铭》追述苏轼十岁时母亲程氏亲授以书。“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公侍侧曰:‘轼若为滂,夫人亦许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公亦奋厉,有当世志。”这正如后来苏轼说自己“少抱有为之志”。苏轼于仁宗朝举制科作《制策》二十五篇,“大抵劝仁宗厉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断而力行也”;及事神宗皇帝,两次上书数万言,“大抵皆劝神宗忠恕仁厚,含垢纳污,屈己以裕人也”;哲宗元�初,主张“校量利害,参用所长”。 苏轼对儒家忠君报国的思想接受尤深,使得他虽有“隐”的思想,却终究没有归隐。正如他所言:“未成报国惭书剑,岂不怀归畏友朋。” “羡君欲归去,奈此未报恩。”……可知苏轼一生沉浮,而拳拳报国之意若一。 二、“一蓑烟雨任平生”――善处忧患的旷达 苏轼才华横溢聪敏过人,刚正立朝勇于为义,却拙于谋身,不会自我保护。故“一生忧患,常倍他人”(《南华寺六祖塔功德疏》),几经贬逐,饱受苦难,终不得大用。苏轼于靖国元年所作《自题金山画像》,算是对自己一生贬谪生涯的 总结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苏轼的一生贬居黄州、惠州、儋州三地,穷困潦倒,但他都善于在诗词歌赋中发现生活美,从而获得一种充满善处忧患的智慧审美人生。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里说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智能优异”。 元丰时贬往黄州,《初到黄州》诗云:“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对黄州的“鱼美”、“笋香”盛情称赞,仿佛忘却了“乌台诗案”的灾难。绍圣初贬往惠州,他的《十月二日初到惠州》诗云:“仿佛曾游岂梦中,欣然鸡犬识新丰。……岭南万户皆春色,会有幽人客寓公。”这似是《初到黄州》诗在十几年后的历史回想。他又抒写“欣然”,描写口腹之乐。绍圣四年贬往儋州,登岛的第一首诗,“行琼儋间,肩舆坐睡,梦中得句云‘千山动鳞甲,万谷酣笙钟’觉而遇清风急雨,戏作此数句”,以其神采飞扬、联想奇妙而成为苏诗五古名篇:“应怪东坡老,颜衰语徒工,久矣此妙声,不闻蓬莱宫。”自赏自得之情溢于言表。 三、“尽卖酒器,以供衣食”――自救自立的人格 苏轼之所以能面对忧患随缘自适,不仅在于他善于排遣苦闷,更重要的是他始终立足于自救自立,保持一种人格的独立。元丰三年(1080)初贬黄州,作《节饮食说》,提倡“节食”。第二年不能再靠“节流”,于是“开源”。《东坡八首》叙云:“余至黄州二年,日以困匮。……庶几来岁之入以忘其劳焉。”他不辞辛苦躬耕其中,并把这块田地命名为“东坡”,从此自号“东坡居士”。他的《次韵孔毅父久旱已而甚雨三首》其二云:“去年东坡拾瓦砾,自种黄桑三百尺。……明年共看决渠雨,饥饱在我宁关天。”苏轼作为政治上的逐客,生存受到严重的威胁,心态却不卑微猥琐。苏轼之卓异正是建立在自己动手种田筑屋丰衣足食,生存需求获得独立的物质基础之上。 苏轼在海南禄�既绝,衣食难保,不得已“尽卖酒器,以供衣食”。暂居破漏官屋不久被官吏逐出,遂买地,起屋五间,名曰“桄榔庵”。然而,独特的伟大人格,既成就了不怨天尤人、立足自救自立的“东坡”精神,苏轼也就拥有了一份坦然与自乐。 四、“不以一身祸福,易其忧国之心”――亲躬为民的情怀 苏轼在贬谪时期,反复专研佛老,极慕陶渊明,却始终没有出世。苏轼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奋厉有当世志”的壮志雄心,践行了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儒士操守,也在生存状态上真正的融入到了黎民百姓之中。 谪黄以后,苏轼和“渔樵杂处”,对黎民疾苦有着更深切的了解同情。当时岳州鄂州一带“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苏轼遂“闻之酸辛,为食不下”,当即给鄂州知州朱寿昌写信并盼他“惟为民自重”。他说:“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吾虽贫,亦当出十千。”由此可知,苏轼口出“悲歌为黎元”并非虚言。在儋州,他把自己被贬海南看作是“天其以我为箕子”,理应尽力帮助儋州人民改变困境。面对民族压迫、生产落后的现状,苏轼写了《和劝农》“以告其有知者”,“咨尔黎汉,均为一民”。看到当地人民“病不饮药,但杀牛以祷……以巫为医,以牛为药”,写了《书柳子厚牛赋后》。为了让百姓喝上泉水,讲究卫生,减少疾病,苏轼曾带领众人开凿至今完好的井泉,儋州人称之为“东坡井”。儋州在北宋时期仍处于“刀耕火种”状态,文化教育也十分落后,苏轼的《和示周续之祖企谢景夷三郎》一诗真实的反映了学校教育七零八落的情景。王国宪《重修儋州志叙》指出:“北宋苏文公来琼,居儋四年,以诗书礼教转化其风俗,教化其人心,听书声之琅琅,弦歌四起。” 【参考文献】 [1](宋)秦观:《淮海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2] 王国维:《人间词话》,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 [3](宋)苏轼:《苏轼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 看了“苏轼学术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关于苏轼的学术论文 2. 对苏轼研究的学术论文 3. 中文学术论文范文 4. 对外汉语学术论文范文 5. 浅析苏东坡的人生美学论文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论文

取士的观念科举制度虽然产生于隋唐,但科举的思想观念却由来已久。根据儒家的观点,在垂范后世的远古三代,乡举里选、选贤任能已是通行的做法,而且统治者能够选贤用贤被看做是一种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志。自汉代以降,选拔贤能似乎就成为历代统治者统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科举制度正是这种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科举制之所以能延续一千余年,除了政治社会原因外,肯定有其观念上的基础,因为任何一种制度都会反映出特定的文化和观念取向。所谓观念,这里不是指孔子、荀子或哪位政治家、教育家的思想和观念,而是指处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集体的和无意识层次的观念。这种观念可以借用法国年鉴学派“长时段”(longue durèe)的概念,称之为长时段观念,它不随着一朝一姓的更替变化而变化,而保持似乎静止不动的稳定性,有着“自己的生命节奏和成长节奏”。[1]也可以将它归之于葛照光所说的“一般思想”,这是“一种‘日用而不知’的普遍知识和思想,……它一方面背靠人们不言而喻的终极的依据和假设,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理解,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起着解释与操作的作用”。[2]众所周知,科举是古代中国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公开地从社会中择材取士,征召官吏。从理论上讲,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可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满足,用古人的术语说,一是养士,一是取士。养士即培养人才,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数量培养所需的人才。而取士的出发点与养士迥异,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即人才本来就存在于社会之中,只要取法得当,就会选拔出足够的人才。这种取士观念正是科举制度最基本的出发点。其实,在科举制度之前的察举及九品中正制无不建立在取士的观念之上,无论是“以德取人”还是“以文取人”[3],这只是选拔官吏的方式与标准的不同,而其基本的观念并无二致。可以说,取士的观念是古代中国两千余年选官制度的观念基础。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很少有人对取士的观念进行专门的阐述或进行讨论,但纵观历代统治者治国理念和求贤选贤的实践,便能明显地发现取士的观念是他们进行统治的一个根本性原则。以下略举数例,以说明取士这一“日用而不知”观念的存在。汉代开国皇帝刘邦曾诏命地方官员向朝廷举荐人才,认为人才并不缺少,只担心渠道不通,因而无法选拔出来,如他所说:“今天下贤者智者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4]汉武帝也坚信贤良之辈无处不有,只是渠道不畅,他们无法得到任用:“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 [5]曹操认为贤士就在巷闾中间,不去搜寻,当然无从获取,如他所说:“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6]据认为创立科举制的隋炀帝更是说得直接,认为 “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中,岂无奇秀?”[7]唐高祖李渊认为求贤方法不当,致使他们“岩穴幽居,草莱僻陋,被褐怀珠,无因自达”,并开“怀牒自应”的先河。[8]从这些言论不难看出,统治者们对于人才来源问题的考虑,均立足于取士的观念。在实践层面上,取士观念所导致的结果也显而易见。取士和养士是两种不同的观念,当然也会导致两种不同的人才对策。从取士的观念出发,通常会轻视学校的作用,注重人才的选拔渠道。而从养士观念出发,则相对重视人才培养的过程,看重学校的作用。早在察举制实施的早期,就有人指出其不知养士惟知取士作法的弊端。董仲舒在公元前134年的著名贤良对策中指出:“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并建议设立太学,以培养人才:“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9]。在对待取士与养士的关系上,董仲舒应当说很有眼光,而且汉武帝也听从了他的建议建立了太学,但囿于取士观念,学校教育在后代在总体上始终处于附庸地位。而科举制度一经建立,则受到历朝历代的重视。有历史学家指出:“由于重科举轻视学校之势已成,则学校的地位终于不能挽回。学校和科举之间的关系,自隋唐兴科举一直到清末废科举的一千多年中,始终没有很好的解决”[10]。钱穆也指出:“惟中国历史传统,虽上下皆知重教育,乃从未有坚稳之学校基础”[11]。中国古代学校历来有名无实,而科举体制香火不断,两者形成鲜明对照。这其中虽有其他种种原因,但显然与取士观念根深蒂固,养士观念淡薄有直接的关联。

起源隋581——清1905

一、科举制度与国家治理(一)科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科举制度兴起于隋唐时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繁荣,封建社会开始进入鼎盛阶段,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随着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中小地主开始要求政治上的权利。统治者对官僚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官僚机构更加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从而需要补充大量官吏。为迎合中小地主和统治者双方的需要,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种理性选择,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科举制度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平。不管科举制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至公”,但至少其制度设计是体现“至公”精神的。因为科举考试选官制比世卿世禄制及其他选官取士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更先进,更公平,也更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所以自隋唐以来历代统治者皆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它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读书入仕登上政治历史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条件和平台。过去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而今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正因为如此,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和人才选拔制度。2.科举制度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统治者要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就需要有一种整合社会的主导思想。秦始皇采用的是法家思想,但由此带来的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使人民不堪忍受,致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代的教训,采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至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便成为封建专制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效地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实现社会整合的作用。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维持,一是凭借国家暴力机器,二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三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整合,而这些也都离不开儒家思想滋养出来的官员和知识分子。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唯一标准,所谓“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就使得儒学这一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度的推行得以制度化。儒家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而科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二)科举制度对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历史地看,科举制度一方面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也因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自身的缺陷,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以儒学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日益成为一种障碍。1.科举制度是强化封建专制独裁的工具科举制的价值取向首先是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制度,它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通过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和选拔甘心俯首帖耳地服务于封建王权和政治统治的奴才,即所谓“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由于科举制在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统治者便不断扩大科举范围,相应地造成日益严重的冗官问题。在宋代,每次科考均以几倍、十几倍于唐代的规模大量取士,凡被录取者都要授官,结果是封建官僚机构日趋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随着科举制的成熟与发展,读书做官的思想日益凝固化,相伴而生的官本位现象也日趋严重。中国古代社会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与此关系甚大。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最终被封建保守派用来抵制思想进步,反对社会变革,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并不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虽然形成了回避(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和保密(包括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以防止作弊,保证公平,但这也只是限制了那些没有门路的下层百姓。南宋学者洪迈谈到科举之弊时说:请人代答试卷虽被明文禁止,但“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考生夹带、传递、换卷、割卷、顶名、冒籍、贿买、钻营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科场舞弊的现象与科举制度共始终。在很多有关科举的博物馆里就陈列有古代科举考试中用于作弊的各种形式的夹带品,上书蝇头小楷,密密麻麻,令人叹为观止。当权者采取各种防止舞弊的措施,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公平。事实上,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提拔亲信子弟,培植自己的党羽,致使政治腐败的现象极为普遍。科举在制度设计上也有不少弊端。在唐代,士人可以在考前请托社会名流将自己推荐给主考官,即所谓“行卷”。常科登第后,还要参加吏部的“释褐试”,合格后方能脱去平民服装换上官员衣冠。其言、身、书、判四个环节,除“身”是天生的,其他都取决于主考官的意志。因此,士人钻营、请托、逢迎拍马、趋炎附势、上书献赋、攀附权贵之风极为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科考作弊的各种防范措施常常成为掩人耳目的虚文。此外,科举制度还有对考生身份的限制,如从事娼、优、隶、卒等“贱业”者,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女性也是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的。科举制的所谓公平性由此可见一斑。二、科举制度与学术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和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明与文化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都与科举制密切相关。比如,中国文化在宋代的南移,科举制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徐晓望先生的研究,科举制极大地推进了东南地区的文化普及,促进了该地区理学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文史艺术的繁荣,使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边缘的“南蛮”之地呈现出“巷南巷北读书声”及“家有诗书,户藏法律”的景象,由此形成了东南地区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的文化优势。科举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明末清初在中国居住过22年的葡萄牙人曾昭德(Alvaroz Semedo)所言:中国人热衷科举考试,是因为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种学位,“这些科举考试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人们全力关注、魂系梦萦的事物”。科举考试凭成绩取士,注重才能,这就在全社会特别是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惜时勉学、自觉求学的风气。无论是仕宦望族、商贾阶层,还是一般平民百姓,都极为重视科举教育。科举制还显然促进了明清时代农、工、商家庭出身的“士人”群体的涌现,使得当时社会知识阶层人数大增,从而对古代中国学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兴盛还是衰落,都无法排除科举制的影响。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加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科举制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1.科举制度下“八股取士”的弊端,抑制了中国学术文化的创新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实行八股取士,考试形式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最终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非常刻板僵化的文体,限定论题、格式等,被鲁迅先生讽刺为“原是蠢笨的产物”。它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力。考生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无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熟读四书五经以应付科举考试。八股取士使得天下千万学子都把精力放在学做八股文上,学问由此而衰败,学风也由此而变坏,社会的学术思维创新的环境也因此走到了黑暗的极致。这使得人们即便有了新的思想和创见,也无力或无法彰显于世。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将许多知识分子的精力与研究都束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种反对独创,只尊孔孟朱程理学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读书人的创新精神,甚至到今天还有影响。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2.科举制度下考试内容狭窄单一的弊端,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科举考试的内容狭窄单一,不外四书五经,而且只能为“圣贤”作注,不能越雷池一步。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儒学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典,其他均被视为异端而排除在科举之外。儒学与科举制结合,显然也大大抑制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古代中国历来重治术轻技术,人文学科高度发达,自然科学地位低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宏观而相对忽视微观,擅长思辨而相对拙于实证,这种现象实际上与科举制互为表里。唐代科举系统中曾设有进士、秀才、明经、明法、明算、武举及吏道等科,虽然对考试内容限制并不太严,但明算科是录取人数最少、地位最低的科目。到了宋代,考试科目的设置变成了“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科,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法、道等体系的思想受到排斥。明清时期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仅限于四书五经。清末受西洋坚船利炮的震撼,曾开设算学科,然而所取人数极少。当时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根本就不重视自然科学。明代名医李时珍在三次乡试不第后弃举从医,呕心沥血写成《本草纲目》进献皇帝,却被束之高阁。这种状况除了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有关之外,显然还与科举制度的长期影响密切相关。科举考试在内容上基本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这使得资本主义“分权时代”到来、相应的“分科之学”(西方科学的基本特征)开始主导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时候,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华民族却无法展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明清以后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西方,科举制或许是难辞其咎的。3.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弊端,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使得人们认为受教育、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官”,科场功名往往成为读书人的原动力和毕生追求。“白发童生”、“寿星举人”这样的现象不仅仅体现个体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制度和价值取向也极大地缩小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特别是到了明代实行的八股文考试,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弊端推向了极致。同时,因为学习儒家经典的目的是应付科举考试然后做官,所以与之无关的知识都被视为“形下之器”,是君子不屑的“奇技淫巧”。例如经商,许多读书人只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经济上的贫困地位才“弃儒经商”、“弃文经商”的,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他们就往往会由商返儒。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文化在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知识分子只重科举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明朝末年的著名科学家宋应星在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就很有感慨地写道:“此书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显然,这是科举时代注重实际的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充满郁闷的感叹。三、科举制度与人才培养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取士选官制度,属于文官考试制度,同时还兼有教育考试性质,所以它最直接地作用于教育与人才培养,其进步影响是无法抹杀的。据记载,唐代共开进士科263科,取进士近7000人,有姓名可考的状元148人,10人位至宰相,其他的也多为能人志士。如初唐“四杰”中的杨炯、王勃,其后的陈子昂、岑参、王昌龄、韦应物、白居易,中唐的孟郊、刘禹锡、韩愈、柳宗元,晚唐的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等,都是进士出身,王维、柳公权还是登科状元。北宋和南宋共有118榜进士,取进士30000余人、状元118人。北宋71名宰相中,有64名是进士或制科出身。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曾巩、晏殊、梅尧臣、黄庭坚、范成大、杨万里、朱熹、程颢、文天祥、范仲淹、司马光等都是进士出身。明清时代的进士中也不乏有文韬武略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举制度造就了古代中国的人才,塑造了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形象。然而,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科举制度历经千年,正如康有为所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 …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矣。”虽然历代统治者都对科举制进行过改革,但大都是治标不治本,致使科举制弊端丛生。科举制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最大弊端在于:1.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有缺陷科举考试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由于考试只限于经书的内容,只注重经义的解释,使得考生脱离实际而专注于那种空疏之学,知识面越来越窄。对此一些西方传教士看得很清楚。英国传教士韦廉臣认为:中国士人在科举的指挥棒下,“谬于一偏之见,而不能达观,拾五经之糟粕,拘八股为文章,而于天文、地理、算学、化学、重学… …置诸不论不议之列”。另一位英国传教士麦嘉温批评那些所谓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用西方的观点看,获得以上学位所需要的知识是贫乏而有限的。在我们英国学生的眼里简直少得可怜”。2.造成知识分子人格扭曲前面已经讲到在科举制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这种思想对读书人的危害尤其严重,不仅使他们的知识残缺,而且使他们的人格扭曲。他们梦想着经过十年寒窗,一旦及第就可一步登天。为了实现读书做官的梦想,他们不惜采取夹带、代考、行贿等舞弊手段,却还满嘴讲着正诚格致、修齐治平的漂亮话;或者像范进那样为求取功名,皓首穷经,耗尽了青春年华,最终中举却成了一个疯子。3.科举制度本身具有非人性化特征科举考试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而且科考间隔时间也很长,竞争异常激烈,在科场上脱颖而出者为数甚少,大部分人终身没有出头之日。因此,科举制的非人性化特征首先在于严重地埋没人才。对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拟题》中给予了猛烈抨击:“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同时,儒家经典常常晦涩难懂,它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更不会激发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所以在科举制度下,整个学习过程枯燥乏味,成为对读书人身心两方面的折磨。此外,科场考试环境也是非人性化的。为了防止舞弊,作为考场的贡院号舍被设计得狭窄封闭,只给每人约一米见方的空间,形同地狱。更有甚者,“在明英宗年间的一次考试中发生了火灾,由于考生被锁在号舍里不能逃脱,使90余名考生葬身火海”。在科举制度下,教育最主要的功能被异化了,它已经演变成了奴化、禁锢知识分子的工具,使社会的这部分最活跃的精英力量萎缩、沉寂。科举时代出身于八股科举的“人才”,有很多是低眉屏息、蝇营狗苟而绝无信仰、原则可言的庸才。他们除了功名富贵以外别无所求,不想也无力反抗黑暗的朝廷。所以,科举制度在近代教育潮流的冲击之下被废除就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了。综上所述,科举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文明曾经“先于天下”,“超于亚洲”,但后来落伍了,这都不能排除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1300年,这本身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还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亚洲的朝鲜、日本、越南,欧洲的英、法等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影响。孙中山先生曾十分欣赏英国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制度,并设想以此来改造中国的官吏体系。但他考察研究的结果是:“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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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2、消极影响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

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有关苏轼词的研究论文

词是随着隋唐燕乐的流播,由诗歌与音乐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兴格律诗体。它有着既属于音乐,又属于诗歌的双重属性。 诗与乐的结合,在其初期音乐明显地占着支配地位。从五代至柳永,词为艳科,填词以协律为要,表意以婉约为宗,词附庸于音乐。作者要制词,必须先依曲子的节拍长短,倚声入调。到苏轼时代,词逐渐脱离音乐而变为“不歌而诵”。特别是苏轼的“以诗为词”,从词与诗的渊源这一角度,力求摆脱音律对词的束缚,使词风突变,解放了词体,开拓词境,提高了词的品格,使词摆脱了附庸的地位而蔚为大国,成为一种独立的抒情诗体。 苏轼“以诗为词”的艺术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词境的拓展。 苏轼革新词体,内容和题材不断扩大,突破了词为“艳科”的旧藩篱,使词从“花间”“尊前”走向广阔的社会人生。苏轼不仅以词写男女之情、离别之恨、羁旅之愁等传统题材,而且把诗人惯写的怀古感旧、伤时论世、纪游咏物、悼亡赠友、谪居谈禅、咏史游仙、农事村景、说理议政等等题材和内容全部纳入词的创作领域,凡可为诗者皆可入词,词达到了“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艺概》)的境地。 五代、宋初之词,题材狭窄,内容贫弱。在苏式看来,诗的表现疆域,是一个海空、无拘无束的大自在。诗既然如此,作为诗之苗裔的词也理当如此。因此,他不满时人以“艳科”为绳索,对词分横加种种束缚。许多时人认为应该在诗中表现的题材和内容,他都一一纳入词中,彻底冲破了词为“艳科”的牢笼,把词从相思眷恋、离愁别恨的狭小樊篱中解放了出来,引向广阔的社会人生。为宋词的创作开辟了无限广阔的艺术天地,给词以新鲜的血液和生力。 其二词风的改革。 苏轼打破了“诗庄词媚”的传统观念,一扫旧习,以清新雅练的字句,豪迈劲拔的笔力和纵横奇逸的气象来写词,使词作仿佛“挟海上风涛之气”(《花草蒙拾》),格调大都雄健顿挫、激昂排宕,形成了与苏诗风格相似的词风。如〔八声甘州〕“有情风万里卷潮来”,笔势如“突兀雪山,卷地而来” (《吷庵手批东坡词》苏轼不仅以诗文句法入词,且多吸收诗赋词汇,兼采史传、口语,突破词的音律束缚,以便更充分地表情达意,使词为文学而作,不尽为应歌而作。 唐五代以来,词在风格上专主柔曼婉媚。从温庭筠到柳永,这一期间许多词家的众多词作,虽也有雅俗之分,但词风的总体倾向于婉媚,而且词从的内容到形式都依附于音乐。苏轼对此颇为不满。突破词的音律束缚,将诗的风格引入词中,推动着对词的内容与形式的纯文学的追求。这一重要的转变,正是词的文学生命重于音乐生命之始,大大提高了词体的表现力。这也是苏轼对词的一大贡献。 其三,风格多样化。 唐五代以来,词以婉约为宗,风格单一。苏轼认为,词的风格不应偏侧于婉媚一隅,而应如诗一般刚柔兼具,多姿多彩,横竖烂漫。苏轼对弥漫词苑的浮艳柔媚之气极为不满,于柳永与婉约词派之外,另立一宗,成为宋代豪放词派的卓越开创者。但苏轼的词不只有雄放的一面,而是随意境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的风格。如《蝶恋花》(花褪残红青杏小),写佳人欢笑而搅动墙外的春愁,风情妩媚动人,于真挚细腻之中独凝重淳厚之笔。王士祯《花草蒙拾》评曰:“恐屯田缘情绮靡,未必能过,孰谓彼但解作‘大江东去’耶?” 开创豪放风格,诚然是苏式革新词风的重要方面,但其革新词风的旨意和功绩却不尽在于此。苏轼革新词风,并非单纯反对婉约,而是要改变婉约风格独主词坛的局面,使词的风格由一元化朝多元化发展,形成婉约、豪放、清丽、韶秀、旷远等多种风格同秀共荣的局面。 其四,以词陶写情性。 他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注入词中,并把士大夫的情性志趣与市民喜好的通俗文艺形式结合在一起。开拓了词的抒情功用,使词于合乐歌唱之外有足以自立的文学价值。提高了词的品位,也增强了词的生命活力。另外,他还从人的情感需要出发,以体现主体情性为主要宗旨。这与传统诗偏重社会政治的功利性不同,而贴进一般士大夫文艺生活和歌词创作的实际。是对传统诗作了合乎人情的修正,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综上所述,苏轼倡导词之诗化,在词的题材、内容、风格、抒情功用,用等领域里所进行的一系列革新,可以归结为一个方面:即注重、开发、增强词的文学属性,使词摆脱附庸于乐的僚属地位而向诗回归。这就势必涉及到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怎样看待词的音乐属性? 苏轼倡导词之诗化,注重词的文学属性,并非不顾词的音乐属性。然而,苏轼重视词之音乐属性,并不意味着对乐曲音律谨守不渝,当乐曲音律的严格要求与歌词文意的表达需要发生冲突时,在词的双重属性之间,两相权衡,他往往更偏重词的文学属性而不愿受音律的严格束缚。 苏轼的这种做法遭到当时及后来一些重音律文人的讥议。《王直方诗话》(《苕溪渔隐丛话》)云:“东坡尝以所作从词示无咎、文潜曰:‘何如少游?’二人皆对云:‘少游诗似小词,先生小词似诗。’”这里所说的“先生小词似诗”,并非褒词。更为直截尖锐的是陈师道所作的《后山诗话》云:“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舞,县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指出苏词所以“要非本色”,缘由在“以诗为词”,混淆了诗词的界限,批评堪称激烈大胆。正是在这种氛围下,李清照作《词论》,标举“词别一家”。 如果说,苏轼是以文学为本位来认识词的体性,强调了词与诗的历史渊源和共同之处;那么,李清照则以词应合律为基本立场,强调了词与音乐的血脉联系和词与诗的不同之处,以此来认识、维护词的独特性,严分诗词界限。 首先是词必须合于音律。 李清照认为,词自唐代诞生以来,就与音乐有着不解之缘。尽管唐以来新的词调层出不穷,词的体式也流变日繁,但词作为“歌词”的性质始终未变。因而,合乎音律,是词区别于诗的首要特点。她以此为绳墨来衡量前人词的长短得失,认为,柳永词虽然“词语尘下”,但却能“变旧声作新声”、“协音律”,因而“大得声称于世”;而欧阳修、苏东坡等人虽为文坛泰斗,“学际天人”,但他们的词“往往不协音律”,故而流为“句读不葺之诗”。李清照对词应合律的要求,远远比前人严格。在她看来,非但“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的苏轼词不合要求,就是“左宫右徵,和婉而明丽,为北宋倚声家初祖”的晏殊词,也不合规矩。因为李清照对词之是否合乎音律,有着一整套具体的甚或是细致入微的衡量标准: 第一,歌词要分五声。所谓五声,指古代音乐五声音阶中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级。也称五音。自南朝沈约等发现汉字有平、上、去、入之四声以来,论者每欲将字之四声与乐之五声相配。唐代时,刘善经、元兢、徐景安等均有此种说法。李清照所谓歌词“又分五声”,即是要歌词的平、上、去、入,追逐乐曲的宫、商、角、徵、羽,以使字的声调与乐的腔调吻合。李清照认为,诗之声律公分平仄,而词之声律得细分平、上、去、入以与乐曲之宫商相合,较诗远为严格。尤其当词之押韵处,于字声分辨不细,取用不切,“则不可歌矣”。 第二,要分辨六律。所谓六律,是古代乐律中十二律吕的简称。我国古代音乐有一律制:从某标准音高起,把一个音级按三分损益在一个八度内分成由低到高的音分值不完全相等的十二个半音,称作十二律吕。即: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中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其中黄钟、太簇等奇数各律称律,合称六律;大吕、中吕等偶数各律称吕,合称六吕。李清照认为,乐曲音律中的五声,不是一种凝固不变、静止不动的恒定模式,而是随着乐曲所属宫词的不同而迁徙变易、流动不居的。因此,要使歌词的字声吻合于音律,就不能依葫芦画瓢,呆板地以平、上、去、入与宫、商、角、徵、羽对应,而须根据乐曲所属的不同宫调,灵活变通地掌握五声,审音用字,方能使歌词与乐曲音律唇吻一致。 第三,歌词在“分五声”、“分六律”之同时,还须“分五音”,“分清浊轻重”。所谓五音,此指按声母的发音部位而区分的唇音、齿音、喉音、舌音和鼻音;所谓清浊轻重,则是指发声时由声母送气与否、带音与否等原因造成的字声阴阳之差异。清、轻字阴声;浊、重字阳声。这是李清照对歌词字声的又一严格要求。 李清照对词应合律的这些要求,是她用以区分诗词差别的标尺,也是她词“别是一家”之理论的主要基石。这些要求如此严格,反映出她对词之音乐属性的充分重视。李清照提出词“别是一家”,以“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的具体要求,把人们关于词应合乎音律的认识明确化、理论化,为在文体形式上分清词与诗的差异提供标准,以规矩成其方圆,以此维护了词的本色。这标志着词在音乐属性这一方面的新阶段。 其次要词应有自己的审美特点。 一、词要高雅。如对柳永词,她虽肯定其善于“变旧声作新声”,“协音律”,但不满其“词语尘下”,格调低俗。主张为词应象南唐君臣那样“尚文雅”,要有士大夫的清高和情趣。 二、词要浑成,讲究意象的完整和全篇的整体美。李清照认为,张先,宋祁等人工与练句,“时时有妙语”,但刻求语句之心太重,而经营全篇之意不足,所以其词往往有句无篇,未达浑成之境。 三、词要讲究情致。北宋时,诗言志词缘情各有专司,已成共识。李清照此处所言情致,亦即指柔情离怀之类。这从她南渡前的作品可以知之。秦观词“闲雅有情思,酒边花下,一往而深”,因而得李清照首肯。 四、词要典重,崇尚故实。秦观词虽有情致,但沉溺其中,气度未免柔弱,原因正在“少故实”。贺铸词之缺憾也在于此。然而,词中用故实也要妥溜圆通,如此方见典雅之致,如黄庭坚词一味崇尚故实,反为疵病。 五、词要用铺叙手法,这里指慢词而言词家铺叙之法始于柳永李清照说晏几道“苦无铺叙”,尚无具备当行家里手的全部功夫。 六、不能以诗为词、以文为词、以才学为词。如欧阳修、苏轼、王安石、曾巩等人,“学际天人”,“文章似西汉”,有大学问,具大手笔,但以之为“小歌词”,则人必绝倒,因为不符合词的审美特点。 李清照的这些关于词体创作的见解,是在通过对诸多名词家的评论中显现的。在她的笔下,他们总是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从而抓住这点进行评述,丝毫没有意识到认识问题应全面公正的对待。重要的是,她想通过批评名家词的长短得失,使人们认识词的审美特点,以明确词为何“别是一家”?因此我们应当看到,她对北宋词坛的鸟瞰式批评,是为了借此说明词别是一家的具体内涵,而不是在于评述各家词的优劣得失。她所提出的这些审美标准,对后人认识、掌握传统词风的艺术特征,进行填词的艺术创作实践,都有指导意义。然而,李清照对词所标举的典重、故实、高雅、浑成等要求,同样也是诗歌的传统审美规范。从中我们反而可以看出词与诗的密切联系。 再次,词和诗各自适宜表现的题材和要求。 这是李清照“别是一家”的内涵之一。到了李清照所处的时代,诗言志词缘情已成为当时人们的共识。我们只要比较一下李清照所作的诗词作品,便不能发现其间的明显差异在她的诗作中,我们会发现她对偏安于一隅的南宋统治者的鞭鞑,对侵略者的仇恨,对家乡父老的深切怀念。如《乌江》诗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友,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然而在她的词作中,却看不到这样慷慨悲壮的语句。前期词多写少妇闺怨,词风比较清新如《如梦令》等;后期词则转向悲哀深沉,如《声声慢》、《永遇乐》等。题材、内容与其诗截然不同,就连风格也迥异,此中原因,不在其它,正在“词别是一家”的观念。 总之,诗与乐的结合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词正是在这矛盾中走向成熟、完善。苏轼“以诗为词”的革新,从词与诗的历史渊源,开发了词被合乐应歌而掩埋遮掩了的文学属性,在词这一通俗文艺的形式躯壳中,注入了传统诗歌的灵魂。使词从酒楼歌肆走向书斋案头,从歌儿舞女之口走向士大夫的心灵深处,成为一种抒情诗体。 苏轼不愿恪守音律的严格约束,既有高扬词的文学属性,使词向诗回归的积极用意,毕竟也存在有对词之音乐属性重视不够的缺憾。李青照的“词别是一家”的理论,首先从词与音乐的角度,提出词应合律。并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词要分五音、五声、五律等等,以此来区分词与诗,从而使词的音乐属性较之以前得到了提高与完善。其次从文学角度区分诗与词。然而我们不难看出:李清照主张“词别是一家”,维护词的传统风格,旨在说明诗词界限。词作为一种文艺形式,有着特殊性能和独特风格。它极富变化的句式、句法、声律、叶韵等特点,密切配合乐曲之优长,又确非诗之所有,较诗更适宜表达宛转曲折的感情。因此,李清照主张词“别是一家”,不应将词与诗等同视之,自有其合理的一面。然从词的起源,我们不难发现:词与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一意严分诗与词的疆界,反而显得有些过犹不及。我们应该承认词与诗有不完全相同的体性和风格,也应该承认词与诗并非完全不相同的事实。词作为合乐之诗,兼具它的诗歌母体和音乐母体所遗传及赋予它的双重职能,既应抒写情志,以充实的思想内容感动人心,亦应吻合音律,以完美的艺术形式悦人耳目。珠联壁合,方是歌词创作的理想境地。

东坡是我喜欢的古人,我对这位天才般的人物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崇敬。东坡留下了传世的华章,也留下了值得让人深入研究和品味的为官为人之道。他这个人才华横溢,以至于让人惊叹,而且他还他诙谐幽默,率真自信,慷慨厚道。他十分热爱生命,亲切热情,关怀百姓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我们值得学习敬佩的。东坡给我的震撼,是人格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苏轼擅长写议论文。他早年写的史论有较浓的纵横家习气,有时故作惊人之论而不合义理,如《贾谊论》责备贾谊不知结交大臣以图见信于朝廷,《范增论》提出范增应为义帝诛杀项羽。但也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如《留侯论》谓圯上老人是秦时的隐君子,折辱张良是为了培育其坚忍之性;《平王论》批评周平王避寇迁都之失策,见解新颖而深刻,富有启发性。这些史论在写作上善于随机生发,翻空出奇,表现出高度的论说技巧,成为当时士子参加科场考试的范文,所以流传极广。史论和政论虽然表现出苏轼非凡的才华,但杂说、书札、序跋等议论文,更能体现苏轼的文学成就。这些文章同样善于翻新出奇,但形式更为活泼,议论更为生动,而且往往是夹叙夹议,兼带抒情。它们以艺术感染力来加强逻辑说服力,所以比史论和政论更加具备美文的性质。如今苏诗现存约四千首,其诗内容广阔,风格多样,而以豪放为主,笔力纵横,穷极变幻,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为宋诗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原诗》说:“苏轼之诗,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赵翼《瓯北诗话》说:“以文为诗,自昌黎始,至东坡益大放厥词,别开生面,成一代之大观。……尤其不可及者,天生健笔一枝,爽如哀梨,快为并剪,有必达之隐,无难显之情,此所以继李、杜后为一大家也,而其不如李、杜处亦在此。”为了写这篇论文我也读了关于苏轼的书,之后随着阅读的深入,东坡的形象在我脑海里更加丰满和生动起来。就如李一冰先生自己所言:“苏轼是一个力求精神自由、富有性情的人,所以喜欢和朋友作毫无遮拦的谐谑,恣意说笑,但却绝对容忍不了庸俗,特别厌憎虚伪的做作。他是一个求痛快的人,假使不能怒骂,他就用‘嘲讽’来发泄这种情绪。充满机智的嘲讽使旁人称快,却也使受者刻骨仇恨。然而,一千年来,同情他的多数人,从那些讽喻中,领略他的热情,欣赏他的正直。”的确,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几个人能像东坡那样拥有丰富的一生?有几个人的为人处世能像他那样旷达超然?书中的苏轼经历了九死一生之后,东坡已经看透了让人疯狂的政治斗争,因此也很明白权力如何让他昔年的好友章敦变得那样歇斯底里。他没有简单地情绪化地把章敦当作小人看,而是照旧把他当作人来怜悯。这当然需要广阔的胸怀、慈悲的心肠,但也得力于东坡认知的通达。如果说钻牛角、认死理、走极端是传统文人的通病的话,那么东坡则是一个相当难能可贵的反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东坡的这首颇有哲理的诗最能说明他对人间万物的认知态度,而他的人生态度与这种认知态度密切相关。读完此书,不仅对东坡的才华、东坡的人格、东坡的胸襟有了一种更具象、更感性的认识,而且对他的诗词也有了更深的体悟和理解。从他的笔端,我们能听到人类情感之弦的振动,有喜悦、有愉快、有梦幻的觉醒,有顺从的忍受,如,写送别,“谁似临平山上塔,亭亭,迎客西来送客行”,让人感叹人生的离多聚少;写友情,“记取西湖西畔,正春山好处,空翠烟霏,算诗人相得,如我与君稀”,让人仿佛回到了九百年前的宋朝;写留人,“雪意留君君不住,从此后,少清欢”,东坡那种寂寞寥落的神情恍如在眼前。只有洞彻了“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的道理的人才会说出“用舍由时,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闲处看?”这样平淡而优雅的话来。这就是那世人皆知的苏轼。

简析苏轼词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简析苏轼词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苏轼的词创作是从他中年出任杭州通判时开始的,他最早的作品《浪淘沙·咋日出东城》和《南歌子·海上乘槎侣》,前者写春天之景,语言平易流畅,意境虽无过人之处,倒也清新可爱;后者写钱塘江潮,苏轼词的豪迈气概和诙谐风格微有端倪。统观全局,苏轼词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政治、情爱、农村三类作品。

苏轼是满怀热情投入到政治生活中的,但是不幸的家庭经历、多蹇的仕途命运、严酷的权力争斗使他蒙受了一次次打击。在作品中,有对理想的热情,有落魄的郁愤,有逆境中的不甘沉沦,真实细致地反映了苏轼复杂而又丰富的内心世界。苏轼还是"性情中人",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大都写得真切感人。陈廷焯《白雨斋词话》评论说:"东坡之词,纯以情胜,情之至者词亦至,只是情得其正,不似耆卿之喁喁私情耳。"《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① 彭乘:《墨客挥犀》。

② 见原词序。

③ 陆游:《老学庵笔记》。

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此词作于熙宁八年(1075年)密州任上,距苏轼元配夫人王弗去世正好十年。词的起片开门见山,直抒感慨,丝毫不用铺垫和渲染,将思念和盘托出,有不吐不快之势。生死殊途,南北相隔;仕途的失意,人生的苦闷,满腑凄凉无处倾诉。接下来退一步讲"纵使相逢应不识,"因为自己早已不是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了。下片写梦中相见,结句"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将无法排解的思念之情溶入连绵不尽的未来,更衬出未亡人的情真意挚。以词来写悼亡之情,苏轼是第一位也是写得最好的一位。

苏轼与下层劳动人民接触的深入与广泛,超出了同时代的任何一位作家,因此,他对劳动人民的疾苦十分敏感。当看到"秋禾不满眼,宿麦种亦稀"时,他"永愧此邦人,芒刺在肤肌",进而痛感"平生五千卷,一字不疗饥。"①苏轼词作品,对劳动人民的疾苦远不如诗描写得那样深刻。在全部30余首农村词中,最为成功的当属描写乡村风俗和勾画作者与乡野父老亲切融洽关系的作品。《浣溪沙·徐门石潭谢雨道上作》其二:旋抹红妆看使君,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排踏破茜罗裙。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翔舞赛神村,道逢醉叟卧黄昏。

苏轼在徐州任太守时,春旱后得雨,因此,苏轼前往城东二十里"可以致雷雨"的石潭谢神,这首词是此次出行所写五首词中的第二首。词的上片写村里的姑娘们闻听太守将到,于是匆匆忙忙梳妆一番,三五成群地扎堆在篱笆门前迎候。为了能清楚地看一眼究竟,有的姑娘甚至挤破了红色的衣裙。词的下片写村社,首句写村社的隆重,次句写供品的丰盛,末句写村民的欢愉。全词犹若一幅淳厚质朴而又兴致盎然的农村风俗画。

苏轼词的艺术特色,历代评论家仁智互见,总括起来,不外四点,即豪放、韶秀、清迥和真率。

苏轼词的豪放已为人所共赏。俞文豹《吹剑续录》称:"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念奴娇·赤壁怀古》历来被推为豪放词的名作: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词的最后,"人间如梦"句,给全篇豪放阔大的基调涂上了一笔抑郁的宿命论的色彩,令人扼腕。《江城子·密州出猎》早《念奴娇·赤壁怀古》7年,是密州任上所作。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关于此词的写作,苏轼在《与鲜于子骏书》中有所叙及:"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词的

① 苏轼:《和孔郎中荆林马上见寄》诗。

上片首写声势浩大的出猎活动以及作者由此而激发生成的豪情,下片语意与上片一脉相承,紧扣豪情作文章,由出猎之豪情升发到报效国家之豪情。由杭州通判改任密州知州,苏轼的心情并不愉快,自称"老夫"正是这种灰暗心情的反映,但苏轼并不悲观,而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冯唐故典,寓含天生我才明主不弃的希冀。词的结句"西北望,射天狼",表达了一旦为朝廷重用,当不负圣望,有所作为的雄心。

苏轼词中的韶秀清迥之作当推《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和《卜算子·缺月挂疏桐》。前人评价这些作品"格奇而语隽",①"语意高妙,似非吃烟火食人语。非胸中有数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孰能至此!"②苏轼词的真率与其为人的真率一脉相承,这一特点在他的大多数作品中都有体现。

苏轼词除"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④、"登临不用怨斜晖,古往今来谁不老,多少。"⑤、"不用悲秋,今年身健还高宴。"⑥这些豪迈刚健乐观爽朗的作品外,尚有相当一部分思想消极之作,如,《醉落魄·述怀》:醉醒醒醉,凭君会取这滋味。浓斟琥珀香蚁,一到愁肠,更有阳春意。须将墓席为天地,歌前起舞花前睡。从他落魄陶陶里,犹胜醒醒,惹得闲憔悴。这些作品是苏轼复杂思想的反映,有人生失意后的故作激愤之言,也有随缘委命的真情流露。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而须加以甄别分析。

① 黄蓼园:《蓼园词选》。

② 黄庭坚:《山谷题跋》。

③ 苏轼:《浣溪沙·游蕲水清泉寺》。

④ 苏轼:《定风波·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

⑤ 苏轼:《定风波·重阳》。

⑥ 苏轼:《点绛唇·庚午重九再用前韵》。

文学史上素有“诗庄词媚”的传统,人们在填词时,总免不了要考虑什么样的生活、思想、感情才能够用词这一文学形式来表现。及至苏轼,采取“以诗为词”的手法,将别人以诗的形式来表现的`题材和主题,都写入词中,于是“东坡词颇似老杜诗,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放映了以前词人所没有放映过的广阔内容。而苏轼对词体革新的根本,正是诗词一体的词学观念和“自成一家”的创作主张。本文拟从苏轼的词学观,来探讨其词体革新中的几个问题。

为了使词的美学品味真正能与诗并驾齐驱,苏轼提出了词须是“自成一家”的创作主张,破“柳七郎风味”则是其词体革新的一个重要方面。

苏轼的词扩大了词的表现范围,就必然给词带来意境和风格上的创新。在写出第一首豪放词——《江城子密州出猎》以后不久,苏轼就在第一篇关于词体革新的文章《与鲜于子骏书》中,明确提出了“破”的问题:“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P1650)歌词本是要“绣幌佳人”,“举纤纤之玉指,拍按香檀”(欧阳炯《花间集序》)来歌唱的,而苏轼之词竟要东洲壮士“吹笛击鼓以为节”、“抵掌顿足而歌之”,并为其壮观而自鸣得意。显示了苏轼有意开阔新词境,以“破”风靡词坛的“柳七郎风味”,提倡一种具有阳刚之美词风的意愿。

在这里,苏轼对自己的词体革新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立”,“自是一家”;二是“破”,“无柳七郎风味”。值得注意的是,苏轼把“柳七郎风味”看成是“自是一家”词作的对立面,可见他对破“柳七郎风味”的重视程度。对于苏轼的这段话,清代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指出,苏轼“近却颇作小词”云云,“一似欲为耆卿之词而不能者。然坡尝讥秦少游《满庭芳》词学柳七句法,则意可知矣”](P108)。刘氏并未说明“意”之所指,不过,从以下三个方面,还是可以看出苏轼之“意”是什么。其一,从“柳七郎风味”提法本身看。宋人以行第相呼,多用于平辈或晚辈,一般不用于尊者和长者,否则视为不尊敬。柳永是苏轼的前辈。苏赞许柳词时,称之为耆卿,字而不名;贬斥柳词时,则呼之为“柳七”。因此,“柳七郎风味”并不像有些论者所说,只是对柳永词风的一般称呼,实际上是一种贬称。其二,众所周知,柳永词分雅词、俚词二类。苏轼曾经说:“人皆言柳耆卿词俗,然如‘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唐人佳处,不过如此。”(P35)《八声甘州》情景兼到,骨韵俱高,属于雅词。可见,苏轼对于柳永的雅词颇为推许,他所说的“柳七郎风味”只能是针对沿袭五代的淫蘼浮艳风气的俚词词风而言。在宋俞文豹《吹剑续录》有一段文字记载:“东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歌,因问:我词何如耆卿?对曰: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子执红牙拍,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绰铁板,唱‘大江东去’。为之绝倒。”(P49)曾端伯《高斋诗话》载:“少游自会稽入都见东坡。东坡曰:不意别后公却学柳七作词!少游曰:某虽无学,亦不如是。东坡曰:‘销魂当此际’,非柳七语乎?”(P497)说明了柳永词富阴柔之美,而苏轼词富阳刚之美,也体现了苏轼对传统词风的突破和创新。其三,柳永的俚词,在思想内容方面往往显得庸俗,在语言方面则比较俚俗。从苏轼本人的作品看,《东坡乐府》中如《满庭芳》(“蜗角虚名”)、《如梦令》(“水垢何曾相受”)等,语言都相当俚俗。而且,据《苕溪渔隐丛话前集秦少游》记载,秦观有“唤起一声人悄”词,其中“觉健倒,急投床,醉乡广大人间小”等语,也颇为浅俗,而苏轼“爱其句”。这种情况显示,苏轼并不一味反对俚俗;他不满于柳永俚词的,自然又在于它的思想内容的庸俗。要之,苏轼所说“柳七郎风味”,是指主要表现在俚词中的柳词的庸俗、卑弱和浮艳词风。他以“柳七郎风味”相概括,表示了他的不屑和否定态度;他说自己“颇壮观”的“自是一家”的词“无柳七郎风味”,表明他要在它之外建立一种新词风,开创一条新道路。这就是苏轼“意”之所在。如果说,《与鲜于子骏书》表明,苏轼在词体革新一开始,就把“柳七郎风味”当作他的革新的对立面,并把破“柳七郎风味”当作革新的组成部分,那么,《高斋诗话》所载则表明,他在革新的后期也仍然如此。

苏轼的词学观表明,他无论是破“柳七郎风味”,还是立“自是一家”的词风,都是比较自觉的。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他的词体革新的基本内容。他所以把“柳七郎风味”当作对立面,除了它代表庸俗、浮艳、卑弱的词风,从当时词坛实际看,还当与柳词“掩众制而尽其妙”,在当时影响最大有关。柳词的出现,标志着宋词发展到一个重要阶段,但是,它未能突破“词为艳科”的藩篱,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它滋长了浮艳词风。所以,与其说它代表宋词的现在,不如说它代表宋词的过去。在这种情况下,苏轼要进行词体革新,不可避免地就会与“柳七郎风味”发生冲突。从主观上讲,苏轼开始也许只是要破“柳七郎风味”本身,但由于柳词“掩众制而尽其妙”,所以在客观上,他对“柳七郎风味”的冲击,不可避免地冲击到宋初以来的浮艳纤弱词风,因而具有更为广阔深远的意义。虽然,随着革新的深入和认识的发展,苏轼逐渐又把革新范围从“柳七郎风味”扩展到“小词”,但他对“柳七郎风味”的反对,却是始终不移的。

词史意义在古今学人关于苏词的评说中,“以诗为词”无疑是最为流行的一个命题。苏轼词出现不久,有人便很快敏锐地感到这些作品和前代及当时的词人作品有较大的差异,于是就出现了许多评语,其中尤以陈师道在《后山诗话》中所说的“以诗为词”这四字最为精当。这个论点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苏轼的词在向传统诗歌趋进,词与传统诗歌的界线在初步泯灭。而他所以能“以诗为词”,又在于他在词与诗的关系方面,与词“别是一家”的传统和流行的观点不同,他认为“微词宛转,盖诗之裔”(P1943)。他的识见高出于古人和同时代人,又坚持实践创新,从而为宋词开辟了新的天地。

以诗歌的标准要求词,以写诗的笔力写词,“以诗为词”是他进行词体革新的主要途径。苏轼的“以诗为词”,从词体革新角度看,这实际上是他革新的主要途径。“以诗为词”势必会引起传统的“小词”在内容、手法、语言、风格等方面的变化;对于词反映现实、表情达意的范围和能力,自然会有所开拓和增强,对于提高词的地位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苏轼的词体革新之所以能取得重大成就,产生重大影响,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他在如何革新方面找到了“以诗为词”这一正确途径。“苏轼首先在理论上破除了诗尊词卑的观念”(P77),他认为诗词同源,本属一体,词“为诗之苗裔”(P40-49),在苏轼看来,词和诗一样,是可以用来表现社会的兴衰和历史的兴亡,抒写作家的胸襟怀抱和人生际遇,而不应一味沉溺于酒筳歌席、男欢女爱之中,并积极的付诸实践。如他的中秋词《水调歌头》通过望月怀人,表达了对手足同胞真情思念和热爱人生的执着态度,也反映了作者处于逆境之中而能达观自持的积极乐观精神。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评说:“中秋词,自东坡[水调歌头]一出,余词尽废。”显示了苏轼“以诗为词”进行题材改革的成功和社会对苏轼改革成就的认同。苏轼本人在说柳永《八声甘洲》中的名句:“此语于诗句不检唐人高处”(P77),称道蔡景繁的“新词,此古人长短句诗也”(《与蔡景繁书》)。由于他在词体革新时从文体观念上将词提高到与诗同等的地位,“这就为词向诗风靠拢、实现词与诗相互沟通渗透提供了理论依据”(P77)

东坡词扩大了词的表现范围,给词带来意境和风格上的创新,开拓词境,是苏轼词体革新的主要方向。在扩大词的内容与题材方面,苏轼的词可以记行事,可以述出游,可以写登临,可以叙凭吊,可以述节令,可以记梦,可以怀人,总之,凡个人日常所经所历所思所感,苏轼都可以以词写之。可以说,在苏轼笔下,词被运用得从容自如,无施不可。词作什么,怎样写,都可因作者的性情、才力和阅历的不同而可自由选择。在一个具体的创作个体那里,词应是没有功能及用途上的限制的。这样,词就被从较单纯的只为应歌和佐欢的狭窄路径中给引离了出来,词的适用范围增广了,词的门径增宽了,成了“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的一种文体。这就从实际操作上实现了诗词同体的理论,为后世诗与词的相容无间提供了现成参照。在开拓词境方面,他将传统的表现女性化的柔情之词扩展为表现男性化的豪情之词,将传统上只表现爱情之词变革为表现性情之词,使词像时一样可以充分表现作者的性情怀抱和人格个性。如元丰五年写的[定风波]《沙湖道中遇雨》,充分表现了他豁达乐观的精神;在密州写的《江神子密州出猎》,则表现了他希望驰骋沙场、以身殉国的豪情壮志。“苏轼让充满进取精神、胸怀远大的理想、富有激情和生命力的仁人志士昂首走入词世界,改变了词作原有的柔软情调,开启了南宋辛派词人的先河”(P78),从内容、题材的扩大到意境、风格上的创新,为苏轼词体革新的成功打下了厚实的基础,也为他日后的豪放词流芳百世提供了条件。

参考文献:

[1][3][7]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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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1][12]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9]方智范《中国词学批评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苏轼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苏轼处世哲学初探 【 摘 要 】在苏轼作为我国古代文学家,为后人留下了一笔重要财富。而作为政治家的苏轼,也做出了一个儒家士大夫当有的历史功绩。而苏轼辗转于放达文人和深邃政客之间的处世哲学,便有了深刻的研究价值。本文试从正道直行的执着、善处忧患的旷达、自救自立的人格、亲躬为民的情怀四个层面来剖析苏轼的处事之道。 【 关键词 】苏轼 处世之道 人格风貌 生命精神 秦观在《答傅彬老简》中说:“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评价苏轼:“若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苏轼坎坷人生中表现出来的人格风貌和生命精神,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学习。 一、“奋厉有当世志”――正道直行的执着 儒家鼓励人“志于道”,建功立业,有为于天下。苏轼《上梅直讲书》云:“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其为人如古孟轲、韩愈之徒。……其后益壮,始能读其文词,想见其为人。”苏辙《墓志铭》追述苏轼十岁时母亲程氏亲授以书。“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公侍侧曰:‘轼若为滂,夫人亦许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公亦奋厉,有当世志。”这正如后来苏轼说自己“少抱有为之志”。苏轼于仁宗朝举制科作《制策》二十五篇,“大抵劝仁宗厉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断而力行也”;及事神宗皇帝,两次上书数万言,“大抵皆劝神宗忠恕仁厚,含垢纳污,屈己以裕人也”;哲宗元�初,主张“校量利害,参用所长”。 苏轼对儒家忠君报国的思想接受尤深,使得他虽有“隐”的思想,却终究没有归隐。正如他所言:“未成报国惭书剑,岂不怀归畏友朋。” “羡君欲归去,奈此未报恩。”……可知苏轼一生沉浮,而拳拳报国之意若一。 二、“一蓑烟雨任平生”――善处忧患的旷达 苏轼才华横溢聪敏过人,刚正立朝勇于为义,却拙于谋身,不会自我保护。故“一生忧患,常倍他人”(《南华寺六祖塔功德疏》),几经贬逐,饱受苦难,终不得大用。苏轼于靖国元年所作《自题金山画像》,算是对自己一生贬谪生涯的 总结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苏轼的一生贬居黄州、惠州、儋州三地,穷困潦倒,但他都善于在诗词歌赋中发现生活美,从而获得一种充满善处忧患的智慧审美人生。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里说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智能优异”。 元丰时贬往黄州,《初到黄州》诗云:“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对黄州的“鱼美”、“笋香”盛情称赞,仿佛忘却了“乌台诗案”的灾难。绍圣初贬往惠州,他的《十月二日初到惠州》诗云:“仿佛曾游岂梦中,欣然鸡犬识新丰。……岭南万户皆春色,会有幽人客寓公。”这似是《初到黄州》诗在十几年后的历史回想。他又抒写“欣然”,描写口腹之乐。绍圣四年贬往儋州,登岛的第一首诗,“行琼儋间,肩舆坐睡,梦中得句云‘千山动鳞甲,万谷酣笙钟’觉而遇清风急雨,戏作此数句”,以其神采飞扬、联想奇妙而成为苏诗五古名篇:“应怪东坡老,颜衰语徒工,久矣此妙声,不闻蓬莱宫。”自赏自得之情溢于言表。 三、“尽卖酒器,以供衣食”――自救自立的人格 苏轼之所以能面对忧患随缘自适,不仅在于他善于排遣苦闷,更重要的是他始终立足于自救自立,保持一种人格的独立。元丰三年(1080)初贬黄州,作《节饮食说》,提倡“节食”。第二年不能再靠“节流”,于是“开源”。《东坡八首》叙云:“余至黄州二年,日以困匮。……庶几来岁之入以忘其劳焉。”他不辞辛苦躬耕其中,并把这块田地命名为“东坡”,从此自号“东坡居士”。他的《次韵孔毅父久旱已而甚雨三首》其二云:“去年东坡拾瓦砾,自种黄桑三百尺。……明年共看决渠雨,饥饱在我宁关天。”苏轼作为政治上的逐客,生存受到严重的威胁,心态却不卑微猥琐。苏轼之卓异正是建立在自己动手种田筑屋丰衣足食,生存需求获得独立的物质基础之上。 苏轼在海南禄�既绝,衣食难保,不得已“尽卖酒器,以供衣食”。暂居破漏官屋不久被官吏逐出,遂买地,起屋五间,名曰“桄榔庵”。然而,独特的伟大人格,既成就了不怨天尤人、立足自救自立的“东坡”精神,苏轼也就拥有了一份坦然与自乐。 四、“不以一身祸福,易其忧国之心”――亲躬为民的情怀 苏轼在贬谪时期,反复专研佛老,极慕陶渊明,却始终没有出世。苏轼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奋厉有当世志”的壮志雄心,践行了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儒士操守,也在生存状态上真正的融入到了黎民百姓之中。 谪黄以后,苏轼和“渔樵杂处”,对黎民疾苦有着更深切的了解同情。当时岳州鄂州一带“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苏轼遂“闻之酸辛,为食不下”,当即给鄂州知州朱寿昌写信并盼他“惟为民自重”。他说:“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吾虽贫,亦当出十千。”由此可知,苏轼口出“悲歌为黎元”并非虚言。在儋州,他把自己被贬海南看作是“天其以我为箕子”,理应尽力帮助儋州人民改变困境。面对民族压迫、生产落后的现状,苏轼写了《和劝农》“以告其有知者”,“咨尔黎汉,均为一民”。看到当地人民“病不饮药,但杀牛以祷……以巫为医,以牛为药”,写了《书柳子厚牛赋后》。为了让百姓喝上泉水,讲究卫生,减少疾病,苏轼曾带领众人开凿至今完好的井泉,儋州人称之为“东坡井”。儋州在北宋时期仍处于“刀耕火种”状态,文化教育也十分落后,苏轼的《和示周续之祖企谢景夷三郎》一诗真实的反映了学校教育七零八落的情景。王国宪《重修儋州志叙》指出:“北宋苏文公来琼,居儋四年,以诗书礼教转化其风俗,教化其人心,听书声之琅琅,弦歌四起。” 【参考文献】 [1](宋)秦观:《淮海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2] 王国维:《人间词话》,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 [3](宋)苏轼:《苏轼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 看了“苏轼学术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关于苏轼的学术论文 2. 对苏轼研究的学术论文 3. 中文学术论文范文 4. 对外汉语学术论文范文 5. 浅析苏东坡的人生美学论文

苏轼研究小论文

关于苏轼的1000字的小论文 苏东坡,即苏轼,为北宋文学家,书画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苏洵,弟苏辙和称“三苏”,苏东坡在政治上恪守传统礼法,而又有改4革弊政的抱负,故在仕途上多经坎坷。他性格豪迈,诗词汪洋恣肆,清新豪健,开创豪放一派。他心胸坦荡,在书法上虽取法古人,却又能自创新意,充满了天真烂漫的趣味。同时,他善绘画,喜作枯木怪石。苏东坡自称平生有三不如人的事隋,即喝酒,下棋及唱曲子,但他的诗文、书、画却名垂后世。 书香世家 苏轼,字子瞻,又宇和仲,自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生于北宋中期,即仁宗景佑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母程氏是大里氏木(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程文应的女儿,书香门第出身,因从小耳闻目染,故品德、学识都相当好,苏轼很幸运有这样的母亲,因此他能够受到良好的家教。祖父苏洵等人对他的出世都感到欣喜不已。三年后其弟苏辙也诞生了。如果依照苏洵编纂的"苏氏族谱"记载,苏家的祖先最远可以追溯到唐朝的著名文人苏味道,然而真相难以确定,但可证实苏轼的祖先可追溯到五代前的苏斩。 苏轼的父亲苏洵志在科举,然而他开始做学问的时间太晚了,大约是在苏轼出生后的时期,他己经年过而立,结果是屡试不中,只能感叹自己怀才不遇,因此他对苏轼、苏辙两兄弟的期望很大。苏轼出生后不久,苏洵便到京都去游学,所以苏轼一直到八岁都没有受到过父亲的言传身教。他最早由母亲启蒙,后来因程氏深信道教,便命他拜天庆观道士张易简为老师,与镇上的百余名幼童一起学习。苏轼和其后成为当地小吏的陈太初经常受到私垫先生的褒奖。当时中国官宦人家的子弟通常是聘请家庭教师在家传授学业,苏轼与镇上的孩童并坐读书的道观私垫则是非常平凡的庶民教育场所。在私垫里就读的孩童都是商人和农民子弟,苏拭在私垫里度过了童年,这培养了他的庶民性格,对他日后的为官做人有很大的益处。 苏轼在天庆观的私垫里读了三年,十岁时母亲教他念《后汉书》,读到《范傍传》时,他感慨很深。不自觉地就叹息起来,并对母亲说:"做儿子的如果也像范谤,母亲高兴不高兴?"程氏说:"你如果真能像范谤一样,我难道不能像范谤的母亲一样感到光荣吗?由于苏轼从小天资聪颖,因此他在母亲的教导下进步的非常快。漂泊流离 苏轼后来被调任到徐州(今江苏省铜山县)、湖州(今浙江省吴兴县)。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在他移任湖州的第三个月,有一天,突然闯进一位朝廷钦差,不容分说便把他捉拿进京,原来是一群和苏轼有嫌隙的御史,为了讨好王安石,便指称他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并请皇上下令司法官员判他的罪。不久,苏轼就被送人狱中,这就是著名的 "乌台诗案"。 苏轼在杭州作通判时的确作了不少诗讽刺新法,譬如《山村五绝》的第四首:"杖黎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这首诗就是讽刺青苗法的执行不力,官吏强迫农民借钱,然后又在当地开设赌场、妓院,把钱捞回来的丑恶行径。但这毕竟是诗,本不应构成罪状,但是围绕新法所进行的严肃的政治斗争己演变成争权夺利的宗派斗争,苏轼的诗得罪了那些青云直上的新贵,就难免获罪。 对苏轼的审问进行了一百多天,苏轼的政敌李定等人,千方百计罗织罪名,妄图把苏轼置于死地,他们的卑鄙行为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 除湖州、杭州等地的百姓请和尚念经为苏轼祈福外,前太子少师(太子的老师)张方平、前吏部侍郎范镇 替他上疏求情,于是情势缓和下来。再加上神宗原本就喜爱他的文学,又有生病的曹太后(神宗祖母)为他说情,最后只定了苏轼 "讥讽政事"之罪。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神宗皇帝判他流放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县),苏轼终于免于一死。 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刚到黄州,生活困难、没有薪傣,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后来,只好暂居定惠院里,天天和僧人一起吃饭,一家大小靠仅剩的钱节俭过活。老友马正卿实在看不过去,替他请得可城东营防废地数十亩,让他耕种、造屋。他汗流陕背地在东坡上辛勤耕作,妻子王氏则在一旁打下手,夫妻二人同甘共苦。 由于苏轼亲自在东坡开荒种地,所以便对这个曾经长满荒草的地方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赞扬这东坡如同山石般坎坷坚硬的道路,要自己也必须不避艰险、乐观地在人生坎坷的道路上前行。他把东坡看做是自己个性的象征。辛苦一年后,苏轼在东坡旁筑了一间书斋,命其名为 "东坡雪堂",从此自号 "东坡居士"。 苏轼在经过了此次的文字狱冲击后,胸中郁积着无数要说的话,他虽然一直压抑自己的激情,不想再写诗惹祸,但创作的激情岂是能压抑住的?他一面在诗中倾诉自己的冤屈与不平,一面又在张罗日常茶饭的生活中寻找淡泊自得的喜悦,以保持心理平衡。一有空,他就到处寻幽访胜,悠闲度日。这段期间对苏轼而言,是他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峰。 原因有二:一、在这些年中,他刻苦读书,因而在知识方面有了新的拓展。二、由于 "乌台诗案"给他打击很大,从而他深深体会到自己在做人方面有些欠缺,因而写了不少与修养有关的文章,如 《前赤壁赋》,即在探讨人生的变与不变的道理。除上述《前赤壁赋》外,他还作了如 《念奴娇·赤壁怀古》、《后赤壁赋》等作品,来阐发自己旷达的人生态度。此时的苏轼,不仅在文学艺术的造诣上达到了顶峰,而且在做人的原则上也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苏轼的文章汪洋恣肆,明白畅达,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代很有影响。擅长行书、楷书,取法李邑、徐浩、颜真卿、杨凝式而能自创新意,有天真烂漫之趣。 元丰七年,神宗下令苏轼离开黄州,改授汝州(今河南省汝南县)团练副使。路过金陵(今南京市)时,遇到当年政敌王安石,两人谈得很投机,这时的东坡对王安石仍不客气,亲切地责备王安石不该连年在西方用兵,又在东南造成大刑狱,而违背了祖宗仁厚的作风。这个时候的王安石已经历尽沧桑,胸襟也开阔多了,不但不见怪,反而对别人说:"真不晓得再过儿百年,才能出现像东坡这样的人物!" 政事艰难 元丰七年,苏轼四十九岁时,宋神宗为他恢复名誉,任为登州(今山东省蓬莱县)知事,仅十余日,又受朝廷之召出任礼部郎中。这年腊月调回京都开封,任起居舍人。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大力推行新法的神宗在位十九年后崩逝,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大力提拨旧派人物,东坡奉召还朝,太后命坐赐茶,又撒御前金莲烛台送他回院。由于太后废除新法,政局的情势开始逆转,原为政权中枢的新法派群臣被排斥。司马光等昔日的重臣们又得以重新执政。后世史家称之为 "元枯更化",旧法派继续当权执政。 第二年,苏轼晋升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语,同时兼任侍读。苏轼迸京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升了三次官,但此时的苏轼已对做官没有兴趣了。人京以后,苏轼发现实施了十几年的新政,有一部分己经有相当的成果,司马光上台后,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完全废止,他有点不以为然。东坡本来也是反对新政的健将之一,但是他的言行和主张,是对事不对人的,现在他和王安石又有了进一步的交情,对新政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的态度自然有所改变。他认为新政中的 "免役法"尤其出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力劝司马光采用,司马光坚决不肯。这样一来,保守派的人便说他是王安石的新法派了。可是新法派的也并不把他当作自己人,所以东坡便成为夹缝里的人物,两面都不讨好。 这年九月,旧法派的领袖司马光去世,使得旧法派四分五裂,陷人了丑陋的派阀之争。集宋朝理学之大成的程颐领导的洛党相苏轼等人的蜀党势不两立,朔党夹杂其间,也纠缠不清,派阀之争愈演愈烈,甚至涉及到对私事的诽谤。 元枯四年,苏轼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便请调转任杭州叶知事,上任时,杭州人焚香列队欢迎,不料苏轼刚到任就遇到严重的天灾和病害。后来,他在此地修建了我国第一所公立医院。苏轼在知事任内修筑了与白居易的白堤齐名的西湖苏堤。元佑六年又奉召出任翰林学士承旨,并兼任侍读,但是遭到作风激进的朔党的排斥,不到几个月又被调任颖洲(今安徽省阜阳市)知事而离开朝廷,次年转任扬州(江苏省扬州市)知事。元佑七年(公元1092年)九月,苏轼又被召回朝廷,出任兵部尚书,十一月晋升为礼部尚书,这是苏轼从政以来的最高职位。

苏轼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苏轼处世哲学初探 【 摘 要 】在苏轼作为我国古代文学家,为后人留下了一笔重要财富。而作为政治家的苏轼,也做出了一个儒家士大夫当有的历史功绩。而苏轼辗转于放达文人和深邃政客之间的处世哲学,便有了深刻的研究价值。本文试从正道直行的执着、善处忧患的旷达、自救自立的人格、亲躬为民的情怀四个层面来剖析苏轼的处事之道。 【 关键词 】苏轼 处世之道 人格风貌 生命精神 秦观在《答傅彬老简》中说:“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评价苏轼:“若无文学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苏轼坎坷人生中表现出来的人格风貌和生命精神,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学习。 一、“奋厉有当世志”――正道直行的执着 儒家鼓励人“志于道”,建功立业,有为于天下。苏轼《上梅直讲书》云:“轼七八岁时,始知读书,闻今天下有欧阳公者,其为人如古孟轲、韩愈之徒。……其后益壮,始能读其文词,想见其为人。”苏辙《墓志铭》追述苏轼十岁时母亲程氏亲授以书。“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公侍侧曰:‘轼若为滂,夫人亦许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公亦奋厉,有当世志。”这正如后来苏轼说自己“少抱有为之志”。苏轼于仁宗朝举制科作《制策》二十五篇,“大抵劝仁宗厉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断而力行也”;及事神宗皇帝,两次上书数万言,“大抵皆劝神宗忠恕仁厚,含垢纳污,屈己以裕人也”;哲宗元�初,主张“校量利害,参用所长”。 苏轼对儒家忠君报国的思想接受尤深,使得他虽有“隐”的思想,却终究没有归隐。正如他所言:“未成报国惭书剑,岂不怀归畏友朋。” “羡君欲归去,奈此未报恩。”……可知苏轼一生沉浮,而拳拳报国之意若一。 二、“一蓑烟雨任平生”――善处忧患的旷达 苏轼才华横溢聪敏过人,刚正立朝勇于为义,却拙于谋身,不会自我保护。故“一生忧患,常倍他人”(《南华寺六祖塔功德疏》),几经贬逐,饱受苦难,终不得大用。苏轼于靖国元年所作《自题金山画像》,算是对自己一生贬谪生涯的 总结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苏轼的一生贬居黄州、惠州、儋州三地,穷困潦倒,但他都善于在诗词歌赋中发现生活美,从而获得一种充满善处忧患的智慧审美人生。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里说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智能优异”。 元丰时贬往黄州,《初到黄州》诗云:“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对黄州的“鱼美”、“笋香”盛情称赞,仿佛忘却了“乌台诗案”的灾难。绍圣初贬往惠州,他的《十月二日初到惠州》诗云:“仿佛曾游岂梦中,欣然鸡犬识新丰。……岭南万户皆春色,会有幽人客寓公。”这似是《初到黄州》诗在十几年后的历史回想。他又抒写“欣然”,描写口腹之乐。绍圣四年贬往儋州,登岛的第一首诗,“行琼儋间,肩舆坐睡,梦中得句云‘千山动鳞甲,万谷酣笙钟’觉而遇清风急雨,戏作此数句”,以其神采飞扬、联想奇妙而成为苏诗五古名篇:“应怪东坡老,颜衰语徒工,久矣此妙声,不闻蓬莱宫。”自赏自得之情溢于言表。 三、“尽卖酒器,以供衣食”――自救自立的人格 苏轼之所以能面对忧患随缘自适,不仅在于他善于排遣苦闷,更重要的是他始终立足于自救自立,保持一种人格的独立。元丰三年(1080)初贬黄州,作《节饮食说》,提倡“节食”。第二年不能再靠“节流”,于是“开源”。《东坡八首》叙云:“余至黄州二年,日以困匮。……庶几来岁之入以忘其劳焉。”他不辞辛苦躬耕其中,并把这块田地命名为“东坡”,从此自号“东坡居士”。他的《次韵孔毅父久旱已而甚雨三首》其二云:“去年东坡拾瓦砾,自种黄桑三百尺。……明年共看决渠雨,饥饱在我宁关天。”苏轼作为政治上的逐客,生存受到严重的威胁,心态却不卑微猥琐。苏轼之卓异正是建立在自己动手种田筑屋丰衣足食,生存需求获得独立的物质基础之上。 苏轼在海南禄�既绝,衣食难保,不得已“尽卖酒器,以供衣食”。暂居破漏官屋不久被官吏逐出,遂买地,起屋五间,名曰“桄榔庵”。然而,独特的伟大人格,既成就了不怨天尤人、立足自救自立的“东坡”精神,苏轼也就拥有了一份坦然与自乐。 四、“不以一身祸福,易其忧国之心”――亲躬为民的情怀 苏轼在贬谪时期,反复专研佛老,极慕陶渊明,却始终没有出世。苏轼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奋厉有当世志”的壮志雄心,践行了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儒士操守,也在生存状态上真正的融入到了黎民百姓之中。 谪黄以后,苏轼和“渔樵杂处”,对黎民疾苦有着更深切的了解同情。当时岳州鄂州一带“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苏轼遂“闻之酸辛,为食不下”,当即给鄂州知州朱寿昌写信并盼他“惟为民自重”。他说:“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吾虽贫,亦当出十千。”由此可知,苏轼口出“悲歌为黎元”并非虚言。在儋州,他把自己被贬海南看作是“天其以我为箕子”,理应尽力帮助儋州人民改变困境。面对民族压迫、生产落后的现状,苏轼写了《和劝农》“以告其有知者”,“咨尔黎汉,均为一民”。看到当地人民“病不饮药,但杀牛以祷……以巫为医,以牛为药”,写了《书柳子厚牛赋后》。为了让百姓喝上泉水,讲究卫生,减少疾病,苏轼曾带领众人开凿至今完好的井泉,儋州人称之为“东坡井”。儋州在北宋时期仍处于“刀耕火种”状态,文化教育也十分落后,苏轼的《和示周续之祖企谢景夷三郎》一诗真实的反映了学校教育七零八落的情景。王国宪《重修儋州志叙》指出:“北宋苏文公来琼,居儋四年,以诗书礼教转化其风俗,教化其人心,听书声之琅琅,弦歌四起。” 【参考文献】 [1](宋)秦观:《淮海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2] 王国维:《人间词话》,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 [3](宋)苏轼:《苏轼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 看了“苏轼学术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关于苏轼的学术论文 2. 对苏轼研究的学术论文 3. 中文学术论文范文 4. 对外汉语学术论文范文 5. 浅析苏东坡的人生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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