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得你自己发挥写报告,,
正当防卫论文提纲
在写论文提纲之前,首先要确定论文的论点,然后我们在围绕着论点论证。
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论正当防卫论文。
关键字:正当防卫, 特殊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在此只分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
(一)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法学论文《论正当防卫论文》。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1)对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进入侵害现场说。此说认为,侵害者进入侵害现场即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2.着手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就是不法行为的“着手”,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着手时进行的。
3.直接面临危险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的开始应该指合法权益已经直接面临不法侵害的侵害危险。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进行,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二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将要遭受不法侵害。
4.综合说。此说认为,一般应以不法侵害着手实施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以上四种观点,综合说是最为全面,最接近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正当防卫的结束,可以是不法侵害人自动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也可以是不法侵害已经既遂且不能及时挽回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的防卫行为则是不适时的。
(二)限度条件。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何谓必要限度,有三种观点:
1. 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
手段、强度和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
2. 需要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
的限度只要所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不如此就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使防卫在强度、后果等方面超过对方可能造成的侵害,也不能认为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3. 相当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
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
上述三种观点中,基本适应说提出了必要限度的特征,即承认相适应不是绝地等同,而是可以超过,但同时又强调不能明显超过,差距过大,此种学说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卫权的行使,也能防止防卫者滥用权利,故而有其合理之处。但它仅从防卫和侵害两方面的性质、强度等客观特征上加以权衡,没有考察防卫者的主观目的,因而缺乏考察问题的高度,有可能导致将那些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虽然基本相适应,但却非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情况作为正当防卫处理,从而会不适当地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而客观需要说以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作为必要限度的标准,强调了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因而抓住了理解必要限
[1][2]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我想有关正当防卫的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应是防卫限度的问题,再就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因琐事发生矛盾,一方先动手对对方生命健康权利造成严重威胁,是否可认为是“不法侵犯”。另一方可实施正当防卫,如何理解“双方互殴”不构成正当防卫。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理论中阻却犯罪构成的法定事由。防卫行为本身是对对方的伤害行为,但因有防卫的“正当性”而不构成犯罪。2、正当防卫中不法侵犯的主体不应有单位主体,因为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不法侵犯的行为人实施的,如果是单位主体实施的不法侵犯,那么,正当防卫应针对谁来实施?3、感觉你写论文的思路存在问题,我想应该是围绕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分析不法侵犯的含义及特征。4、我认为不法侵犯的内容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侵犯。如抓正在实施盗窃的,只是公民行使对犯罪行为的检举、揭发的权利,而不是正当防卫,只有当盗窃犯为抗拒抓捕具有暴力威胁或暴力行为时,才具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因为这是的不法侵犯已对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侵犯。
浅论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关键词]正当防卫;特殊防卫;不法侵害;防卫过当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对于正当防卫防卫概念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对正当防卫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应从以下几点把握:(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损害。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换言之,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3)正当防卫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外,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在此只分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一)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1.对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进入侵害现场说。此说认为,侵害者进入侵害现场即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2)着手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就是不法行为的“着手”,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着手时进行的。(3)直接面临危险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的开始应该指合法权益已经直接面临不法侵害的侵害危险。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进行,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二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将要遭受不法侵害。(4)综合说。此说认为,一般应以不法侵害着手实施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以上四种观点,综合说是最为全面,最接近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正当防卫的结束,可以是不法侵害人自动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也可以是不法侵害已经既遂且不能及时挽回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的防卫行为则是不适时的。(二)限度条件。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何谓必要限度,有三种观点:1.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2.需要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只要所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不如此就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使防卫在强度、后果等方面超过对方可能造成的侵害,也不能认为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3.相当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上述三种观点中,基本适应说提出了必要限度的特征,即承认相适应不是绝地等同,而是可以超过,但同时又强调不能明显超过,差距过大,此种学说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卫权的行使,也能防止防卫者滥用权利,故而有其合理之处。但它仅从防卫和侵害两方面的性质、强度等客观特征上加以权衡,没有考察防卫者的主观目的,因而缺乏考察问题的高度,有可能导致将那些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虽然基本相适应,但却非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情况作为正当防卫处理,从而会不适当地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而客观需要说以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作为必要限度的标准,强调了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因而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之关键。但是这种观点过分强调客观需要,而完全忽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相当性,没有对防卫者设定必要的约束,有可能导致防卫者滥用防卫权,从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适当的损害。上述相当说实际上是客观需要说与基本适应说的有机结合,既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的本质的、关键的特征,有利于鼓励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又提出了对防卫者的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从而汲取了基本适应说与客观需要说的合理之处,避免了两者之不足,可谓是合理而可取的主张。鉴于此,相当说后来逐渐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和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主导理论。应当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表现;“超过必要限度”是“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的‘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对正当防卫加以限度条件是否会使防卫人在防卫时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过度而影响其权利,刑法典规定了对某些不法侵害可实行无限防卫权。三、特殊防卫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首次规定了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度的防卫,即使造成了不法侵略者的损害后果也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界上有学者称,此款规定是我国的无限防卫权,或特别防卫权,或无过当之防卫等。据此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情形”,这一规定是我国刑法在正当防卫制度上的一个重要突破,开创了我国无限防卫权刑事立法化的先河。它的立法用意,主要是为了纠正过去司法实践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时普遍存在的一种偏严的倾向,使公民在受到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时,能够站出来进行英勇的反击,不至于因过多地考虑防卫过当责任而畏首畏尾,不能适时制服犯罪,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以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无过当防卫赋予了防卫人无限的防卫权,因此也必须对无过当防卫的使用严格掌握,以免滥用,使得防卫权蜕变为私刑权,造成社会混乱。必须明确无限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但是同一般防卫一样,如果以防卫是否受到不法侵害为标准,可将特殊防卫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直接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的受害人实施的防卫,即自我防卫;一类是未直接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的非受害人实施的防卫,即防卫他人。由于没有将受害人和非受害人予以区分,将使特殊防卫适用的范围过于宽泛,从而造成对不法侵害人应有合法权益保护的漠视。法律应是理性且公正的,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在强化保护防卫人的合法权益时,决不可致不法侵害人应有的合法权益于不顾;否则法律将失去其应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受害人反击暴力犯罪侵害的特殊防卫权是国家赋予公民一般防卫权的派生性权利,是特殊条件下的救济措施。孟德斯鸠说过,在公民与公民之间,自卫是不需要攻击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如果等待法律的救助,就难免丧失生命,他们才可以行使这种带有攻击性的自卫权利。所以应以一种客观而理性的思维,站在公正的立场,将现有特殊防卫规定中“防卫他人”归入一般防卫而遵循一般防卫的规定,而将特殊防卫严格限定在“自我防卫”的范围之内。这样,既兼顾了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也不会挫伤公民见义勇为的正义感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相应地,《刑法》第20条第3款可表述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自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方式和接受程度有区别于普通学校的学生,这就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一定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改进教学理念。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特殊教育论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特殊教育语文教学方式认识与思考》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对所需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他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可想而知的,因为特殊群体学生本身就有着不同程度的缺陷,对知识的接受方式和接受程度有区别于普通学校的学生,这就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一定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改进教学理念等,在语文的教学方式上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转变,以期能够使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掌握更多的知识。。
关键词:特殊教育 语文教学 认识 思考
大多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都存在着一些身体上的问题,这对学生之间的语言交流造成了阻碍,使得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对学习造成了影响。这些问题也给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为在学习和生活当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会通过交流来处理问题。语文同生活密切相关,语文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而言更是极其重要的交流工具,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对教学方式进行研究和总结,探究出适合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语文教学方式。
一、目前特殊教育语文教学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语文教学目标不够明确
很多教师本身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并且在教学中只追求教学形式,对教学目标的把控不够准确,在传授知识时毫无重点,对知识点的讲解极为表面,欠缺对知识的总体把控,这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并不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对于特殊学生群体来讲,如果教师讲课是总也抓不到学重点,会导致学生听课时摸不着中心,势必会对学生造成较大的压力。
(二)对学生的指导不到位
在语文课堂里,教师过多地关注自身的讲解,而忽视学生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地使学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没能将探究式教学同课堂知识把控结合起来,这对提升教学质量有着阻碍作用。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由于自身问题在课堂上接受知识相对迟缓,而教师又只顾及自己的传授,忽视对学生学习进度的关注,这样就使学生产生自卑情绪,甚至会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机械的记忆方式是无法完成创新突破的,这也不利于特殊教育语文教学效率的提高。
二、让特殊教育语文教学回到现实当中
教育源自于生活,教育和生活是无法分开的。新课程改革理念指出,语文教学要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所以,特殊教育语文教学要在新理念的引导下让教学活动回到现实中,进而提高特殊群体的语文实践,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及水平。
语言文字是用来传递思想的,特别是中国的语言,最注重神韵,如果不存在形象的感受,不存在文字的领会,学生何以真正感受一个作品,又何以书写出好的作品呢?在特殊教育群体里,大多学生存这样那样的缺陷,很多学生只能透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中的一种方式体会外界事物,所以,生活是特殊群体学生学习的基础,是课堂教育的延续,而过去灌输式、讲解式的教学方式根本不利于学生在语文方面的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一定要做到以人为本,必须要将语文教学植入到学生的生活里,进一步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且把教学目的以及要求作为学生的需求,让学生在生活里学习,在学习里生活,进而获取富有动力的知识。
三、综合特殊教育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语文教学活动
教师可以在课堂上执行个性化、分层次教学。个性化教学是教师通过对学生所具备的不同性格、爱好、素质以及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式考量,对学生采取的个性化的教学。例如,有的学生喜欢回答问题,有的学生喜欢默默学习,那么,在教学时,教师就要针对学生优势的科目加强训练并给予更高的标准,而对于思维固定模式的学生要进行低强度的练习,设定适合学生语文思维提升的方式。
四、紧密联系生活实际加大生活实践
(一)仔细观察生活、认知生活
特殊教育语文教材里有的语文描写相对符合一些学生的实际,可是因为这部分学生并没有细心观察事物的习惯,通常会忽略或者了解甚少。所以,教师要在平时加强生活积累,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如此。学生才可以透过观察去感受生活,体会到生活里的现象及规律,累积素材,为学习打好基础。
(二)激励特殊教育学生自主创新学习
学生的自主创新是指学生以自我思想以及自我表述为核心,发挥本身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体现出自身观点。教师要适时指引并激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使学生能够透过其他方式对语文知识进行掌握和了解,以实现多元化以及个性化的教学目标。
(三)结合实际生活提升生活感悟
教材里有些语句的描述和特殊教育学生的实际经历非常相像,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要有意识地通过不同教学方式打造出场景,将课文里表述的客观景象以及现象立体地表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可以有置身其中的感觉,结合生活里的经验进行感受,提高对课文的理解。例如,学生通过对美丽画面的感受,可以想象课文所传达出的情景,在朗读的过程里,教师就可以让学生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去感受生活中的美好,感受充满活力的世界。教师一定要将语文教学和生活接轨,让学生深刻体会到课文的意思,这也有利于调动起学生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四)课堂教学中,组建学生进行同主题有关的游戏教学,进行实践教学体验
乏味的课堂氛围会让学生产生厌学的心理,在课堂教学里,教师如果可以通过组织与主题有关的游戏进行教学,就会使学生产生较大的兴趣。透过游戏,可以确保理论知识的讲解相对简单,也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使学生在玩乐里完成教学要求。
对特殊教育语文教学而言,多元化的教学形式转变了过去乏味的教学形式,加快了学生在创新能力以及个性化方面的进步。教师要将学生自主学习作为重点,以多样性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尽可能确保学生动口、动脑、动手的全方位协调学习,进而让特殊教学的语文教学更加富有生趣,让特殊学生的不同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升,给学生的未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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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普通学校体育,特殊教育的学校体育发展有些滞后。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理论普遍照搬普通学校体育,甚至以普通体育教学代替特殊体育教学,使得特殊学校体育理论发展落后。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特殊教育体育教学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素质教育探究》
摘 要: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学校体育改革异常活跃。特别是中小学新课程标准的改革,使学校体育改革进入了一个快速、崭新的时期。按教育对象性质的不同,学校体育可分为普通学校体育和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相对普通学校体育,特殊教育的学校体育发展有些滞后。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理论普遍照搬普通学校体育,甚至以普通体育教学代替特殊体育教学,使得特殊学校体育理论发展落后,体育实践缺乏理论支持,违背了特殊教育的规律,严重阻碍了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发展。
关键词:特殊教育 体育 思想品德
体育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聋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自食其力的人,体育教育的作用不可小视。在体育教学中,既要教给聋生体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要正确引导学生探求体态美,提高表现美的能力,从而陶冶情操,提高体育素质。
残疾儿童学生较普通儿童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有很大差异,在教学之前一定要进行教学诊断,比如以聋哑学生为例,按听力损失程度可分为聋和重听;聋还分为全聋、极重聋、中重聋;重听分为重度、中度、轻度和正常。而且由于生理缺陷还会引发心理缺陷如易冲动、易受暗示、缺乏同情心等;同时还引发认知上的问题。所以作为一名合格的特教体育教师必须懂得医学、心理学知识,为学生进行诊断设置科学的教学内容。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教师可以以运动处方的形式安排教学内容。
一、提高体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
残疾学生身有残疾,应该得到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但并不意味着他人可以干预甚至替代残疾学生选择兴趣爱好、生存目标和发展方向。教师应尊重他们的个性差异,切实做好导向工作,使每一个残疾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个性发展的领域,更深地了解自我,把握发展方向,体会到自身存在的意义。体育教学中,教师应让残疾学生懂得,不仅要掌握语言文字、文化科学知识,还要掌握体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1.利用演示活动,激发学习兴趣。例如,游戏“投降落伞包”,残疾学生看到降落伞包五颜六色,非常好看,就都想亲自动手演示一下,教师应满足他们的愿望。聋生的模仿能力较强,他们的思维具有直观形象性,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多让残疾学生参与演示活动,这样不仅能使他们的兴趣高涨,而且能增强他们的表现欲和自信心。
2.加强基本功练习,掌握运动技能。每节课的准备活动环节我都让残疾学生进行基本功练习,把身体的各个关节活动开,避免运动中受损伤,掌握所学动作的技术要领,为残疾学生以后学习专业课打下良好的基础。
3.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在校期间的系统体育教学有助于学生掌握正确、健康的体育锻炼方法和手段,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良好的身体条件是学习、工作的基础,对特殊儿童也不例外,由于先天的自身缺陷更加要求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所以体育教学是特殊儿童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在体育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体育活动过程是个人和集体之间关系复杂而变化多样的行为,其互动强、思想活跃、情感流露真实,是发现学生思想品德方面优缺点,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的最好时机。体育运动是在特定规则下进行的具有竞争性的活动,因此可以通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奋勇拼搏、尊重他人并与他人合作等方面的优良作风和品质。
体育学科中还蕴含着丰富的德育内容,有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教育,有爱劳动、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品德教育,教师应将这些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寓于生动的体育教学中,潜移默化地渗透给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我经常组织残疾学生开展讨论,适当地引导,让残疾学生能够分辨是与非、美与丑、荣与辱。如游戏《乌龟与兔子赛跑》,在掌握相应体育知识的基础上,我组织残疾学生讨论:为什么最后乌龟胜利而兔子失败呢?通过讨论有些残疾学生认为是因为乌龟不怕苦不怕累。经我点拨引导后,残疾学生对乌龟和小兔子的最终评价是乌龟做事有恒心,不怕苦和累,所以取得了胜利;小兔子骄傲自满,所以遭遇到失败。
三、培养残疾学生的健康人格
心理素质包括非智力因素和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包括动机、兴起、情绪、意志、自立等)。而聋生中存在意志消沉、自暴自弃等不良心理,在体育教学中教师要帮助聋生消除这些不良心理,引导其向良好的方面转化。
1.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锻炼方法。何谓补偿,“是指机体失去某种器官或某种机能受到损害时的一种适应,是一种与正常人发展过程不同的有特殊性的发展过程。在这种有特殊性的适应和发展过程中被损害的机能可以被不同程度地恢复、弥补、改善和替代”。体育在教育和训练中避免系统性缺陷和形成系统性补偿具有积极的意义,是缺陷补偿和康复的积极、有效手段。
2.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特殊教育理论研究认为,残疾学生的生理缺陷为第一性的缺陷,将导致认识活动和情感意志等方面的第二性缺陷。体育以其特有的功能在改善和矫正学生第二性缺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体育活动练习需要在特定器械或环境中进行,需要学生克服生理和心理障碍,从而培养勇敢、顽强、果断、坚忍不拔和克服困难的优良心理品质。而且体育具有竞争性,可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对残疾学生走向社会、适应社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培养残疾学生正确的成功观念。体育教学中,残疾学生的思想、能力、意志、情绪、态度等特征表现得比较明显,教师要培养他们正确的成功观念。比如跳高,面对一个新的高度,能否超越,一目了然,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却因人而异。成功者的喜悦与得意溢于言表,失败者的气馁与沮丧、急躁与冲动、紧张与焦虑、胆怯与自卑等表现却各不相同。作为教育者,应迅速抓住时机因势利导,引导残疾学生正确地看待成功与失败、顺利与挫折、长处与短处,激励他们勇于战胜困难、克服心理障碍,培养他们良好的意识、认识、情绪、行为及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使残疾学生经过失败、成功、再失败、再成功的体验,增强耐挫能力,保持稳定的情绪、乐观的心境。
总之,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最本质、最终目标是通过体育教学最大限度的补偿自身缺陷,使身心缺陷得到最大程度的康复,能够自力更生形成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家庭和国家减少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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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关键词]正当防卫;特殊防卫;不法侵害;防卫过当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对于正当防卫防卫概念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对正当防卫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应从以下几点把握:(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损害。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换言之,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3)正当防卫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外,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在此只分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一)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1.对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进入侵害现场说。此说认为,侵害者进入侵害现场即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2)着手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就是不法行为的“着手”,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着手时进行的。(3)直接面临危险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的开始应该指合法权益已经直接面临不法侵害的侵害危险。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进行,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二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将要遭受不法侵害。(4)综合说。此说认为,一般应以不法侵害着手实施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以上四种观点,综合说是最为全面,最接近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正当防卫的结束,可以是不法侵害人自动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也可以是不法侵害已经既遂且不能及时挽回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的防卫行为则是不适时的。(二)限度条件。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何谓必要限度,有三种观点:1.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2.需要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只要所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不如此就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使防卫在强度、后果等方面超过对方可能造成的侵害,也不能认为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3.相当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上述三种观点中,基本适应说提出了必要限度的特征,即承认相适应不是绝地等同,而是可以超过,但同时又强调不能明显超过,差距过大,此种学说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卫权的行使,也能防止防卫者滥用权利,故而有其合理之处。但它仅从防卫和侵害两方面的性质、强度等客观特征上加以权衡,没有考察防卫者的主观目的,因而缺乏考察问题的高度,有可能导致将那些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虽然基本相适应,但却非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情况作为正当防卫处理,从而会不适当地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而客观需要说以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作为必要限度的标准,强调了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因而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之关键。但是这种观点过分强调客观需要,而完全忽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相当性,没有对防卫者设定必要的约束,有可能导致防卫者滥用防卫权,从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适当的损害。上述相当说实际上是客观需要说与基本适应说的有机结合,既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的本质的、关键的特征,有利于鼓励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又提出了对防卫者的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从而汲取了基本适应说与客观需要说的合理之处,避免了两者之不足,可谓是合理而可取的主张。鉴于此,相当说后来逐渐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和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主导理论。应当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表现;“超过必要限度”是“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的‘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对正当防卫加以限度条件是否会使防卫人在防卫时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过度而影响其权利,刑法典规定了对某些不法侵害可实行无限防卫权。三、特殊防卫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首次规定了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度的防卫,即使造成了不法侵略者的损害后果也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界上有学者称,此款规定是我国的无限防卫权,或特别防卫权,或无过当之防卫等。据此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情形”,这一规定是我国刑法在正当防卫制度上的一个重要突破,开创了我国无限防卫权刑事立法化的先河。它的立法用意,主要是为了纠正过去司法实践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时普遍存在的一种偏严的倾向,使公民在受到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时,能够站出来进行英勇的反击,不至于因过多地考虑防卫过当责任而畏首畏尾,不能适时制服犯罪,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以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无过当防卫赋予了防卫人无限的防卫权,因此也必须对无过当防卫的使用严格掌握,以免滥用,使得防卫权蜕变为私刑权,造成社会混乱。必须明确无限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但是同一般防卫一样,如果以防卫是否受到不法侵害为标准,可将特殊防卫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直接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的受害人实施的防卫,即自我防卫;一类是未直接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的非受害人实施的防卫,即防卫他人。由于没有将受害人和非受害人予以区分,将使特殊防卫适用的范围过于宽泛,从而造成对不法侵害人应有合法权益保护的漠视。法律应是理性且公正的,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在强化保护防卫人的合法权益时,决不可致不法侵害人应有的合法权益于不顾;否则法律将失去其应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受害人反击暴力犯罪侵害的特殊防卫权是国家赋予公民一般防卫权的派生性权利,是特殊条件下的救济措施。孟德斯鸠说过,在公民与公民之间,自卫是不需要攻击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如果等待法律的救助,就难免丧失生命,他们才可以行使这种带有攻击性的自卫权利。所以应以一种客观而理性的思维,站在公正的立场,将现有特殊防卫规定中“防卫他人”归入一般防卫而遵循一般防卫的规定,而将特殊防卫严格限定在“自我防卫”的范围之内。这样,既兼顾了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也不会挫伤公民见义勇为的正义感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相应地,《刑法》第20条第3款可表述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自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二、正当防卫具备的条件正当防卫是法律赋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义务。但权利的行使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因而,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者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状态,如行为人使用工具要杀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行为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受侵害的本人或他人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不得实行正当防卫。如果在此状态下实行"防卫"则不是正当防卫,而是防卫不适当。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着手"防卫"是事先防卫。(三)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包意识的行为斗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导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正当防卫之所以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关键是正当防卫是为使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就说明实行正当l防卫的行为人具有明确的防卫意图。如果行为人不是为了合法权益而是非法权益不具备防卫意图而实行“防卫”行为,则不构成正当防卫。(四)必须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意图。防卫行为的的正当性,就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实行正当防卫,就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所谓防卫意图,是指推动和支配防卫人实行正当防卫的心理态度。(五)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在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也具有防卫意识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人直接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便不法侵害不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便是防卫过当。其中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至于是否必需则应通过全面分析案情来判断。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防卫手段通常是由现场的客观环境决定的。防卫人往往只能在现场获得最顺手的工具,不能要求防卫人在现场选择比较缓和的工具。问题在于如何使用防卫工具即打击部位与力度。对此,应根据各种客观情况,判断防卫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否、能否控制防卫强度。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所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重伤或者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是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首先,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在能够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其次,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可以属于防卫过当。最后,上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条件不适用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无过当防卫)。四、无过当防卫的情形和条件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的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无过当防卫的条件,除了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更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五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刑法没有专条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对防卫过当案件的定罪也不一致,很有必要研究而予以统一。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一种犯罪形态,并非独立的罪名,只是量刑时应当减少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因此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时,不能定“防卫过当罪”,也不宜采用防卫过当“致人伤害罪”、“伤害致死罪”和“致人死亡罪”,或者是在上述罪名之后附加以防卫过当。应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后果和防卫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来确定罪名,符合什么罪的构成要件就定什么罪。 关于防卫人在防卫过当情况下的罪过形式问题,存在着四种不同的意见:一是故意说。认为防卫过当都是故意犯罪,因为防卫人是故意造成损害的;二是过失说。认为防卫过当都是过失犯罪,因为防卫人都是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并没有危害社会的故意;三是故意与过失并存说。认为防卫过当既有故意犯罪,又有过失犯罪,要根据案件的具体分别而定;四是间接故意与过失并存的。认为防卫过一般是过失犯罪,但也可能有间接故意犯罪,而不可能有直接故意。我们认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防卫人的行为还是属于防卫的范畴,其主观上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反击,只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虽然防卫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但防卫人并没有危害社会的犯罪故意。防卫人对自己防卫过当所造成的重大损害结果通常并非故意,而是由于他在向不法侵害人紧张搏斗时的疏忽或者判断失误所致。因此,一般地说,把防卫过当定为过失犯罪是适当的。不过,也不能排除在少数情况下,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在防卫中却抱着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如果这种损害结果真的发生了,就应当按间接故意犯罪处理。但是,由于直接故意犯罪是具有犯罪目的,而防卫过当的防卫性决定了防卫人只能有在当防卫的目的,因而防卫过当不可能构成直接故意犯罪。防卫过当是一种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但是,这种犯罪同一般的刑事犯罪有着重大区别,表现在防卫人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特殊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害而构成的犯罪,有可原谅之处。同时,在防卫过当的场合,并不是说防卫人就不应该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因而也不能让他对所造成的全部损害都负责任,只能追究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害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量刑,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充分考虑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性质、防卫过当的程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的重大损害的性质和程度、以及造成防卫过当的主客观原因等情况,依法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别是在现行刑法第20条3款中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的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扩大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含量,划定了对上述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必将起到保护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公民在遇到暴力犯罪时可以充分运用刑法的规定,勇敢地积极地实行正当防卫。司法机关应当运用刑法的立法规定,对与暴力作斗争,实行正当防卫的公民,给予法律保护。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我想有关正当防卫的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应是防卫限度的问题,再就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因琐事发生矛盾,一方先动手对对方生命健康权利造成严重威胁,是否可认为是“不法侵犯”。另一方可实施正当防卫,如何理解“双方互殴”不构成正当防卫。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我国刑法理论中阻却犯罪构成的法定事由。防卫行为本身是对对方的伤害行为,但因有防卫的“正当性”而不构成犯罪。2、正当防卫中不法侵犯的主体不应有单位主体,因为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不法侵犯的行为人实施的,如果是单位主体实施的不法侵犯,那么,正当防卫应针对谁来实施?3、感觉你写论文的思路存在问题,我想应该是围绕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来分析不法侵犯的含义及特征。4、我认为不法侵犯的内容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侵犯。如抓正在实施盗窃的,只是公民行使对犯罪行为的检举、揭发的权利,而不是正当防卫,只有当盗窃犯为抗拒抓捕具有暴力威胁或暴力行为时,才具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因为这是的不法侵犯已对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侵犯。
朋友,你是神马专业的啊?以下方法你看看吧!更多详见教育界杂志社官网 ,论文发表 投稿 帮你写写Q:40098 18108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 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撰写时可以先写这一部分,以此为基础撰写其他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 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3*. 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4*. 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 法二: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这样做,既便于开题报告按目填写,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要点。 开题报告包括综述、关键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时间安排等四个方面。 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 开题报告是由选题者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开题报告内容"),向有关专家、学者、科技人员进行陈述。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亦可采用"德尔菲法"评分;再由科研管理部门综合评议的意见,确定是否批准这一选题。开题报告的内容大致如下:课题名称、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起止年限、报名提纲。报名提纲包括: (1)课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和有关文献资料的主要观点与结论; (2)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各项有关指标、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是否已进行试验性研究); (3)大致的进度安排; (4)准备工作的情况和目前已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仪器、设备等); (5)尚需增添的主要设备和仪器(用途、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6)经费概算; (7)预期研究结果; (8)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及人员分工等。 同行评议,着重是从选题的依据、意义和技术可行性上做出判断。即从科学技术本身为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2]如何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 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撰写时可以先写这一部分,以此为基础撰写其他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3.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4.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格式(通用)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题报告 学生: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2、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国内研究的综述 4、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 二、 1、 2、 3、 ······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4]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更多开题报告书写方法详见 ,希望能帮到你!
开题报告样本 一、课题的目的及意义(含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分析): 随着普通高校生源的不断增加,学生人数激增,其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何优化学生的日常管理也成为了一个大众化的课题。所以学生考勤系统应该能为管理者提供详细的学生个人信息和快捷的考勤手段。因此,开发一套学生考勤系统是很有必要的事情,这样的系统是一个适应现今学生考勤管理需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一定的实际开发价值。经过分析我使用 Microsoft 公司的Visual 开发工具,系统的的语言功能很强,具有数百条命令和标准函数,不仅支持过去传统的过程编程技术,而且还支持面向对象的可视化编程技术。加上用户界面良好等因素,很容易被我接受,从做一个简单系统开始,一步步将系统完善,使学生考勤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准确化、智能化。从而达到提供考勤管理效率的目的。 二、课题任务、重点研究内容、实现途径、条件: (1)课题任务: 本设计是从现代管理中的学生考勤管理现状出发,在正常授课中总是面对着大量的学生信息,考勤记录以及两者相互作用产生的学生平时成绩等信息。因此需要对学生、出勤状况等信息进行管理,及时了解各个环节中信息的变更,针对学生考勤管理的复杂程序,经过详细的系统调查,开发出的操作简单而且方便实用的学生考勤管理系统可以满足管理者,学生,学校三方面的需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迅速完善,各个行业都在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手段,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个学校提出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对学校、各班级的管理水平以及优质管理上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建设一个科学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必有之路。学生考勤管理正起到了这个作用,由于需要管理的人数众多,每个学生的具体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故需要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计算机事业的飞速发展,以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随着近年来高校的扩招,迈入大学门槛的人越来越多,对学生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何优化学生考勤的日常管理也就成为了一个大众化的课题。 (2)重点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重点如下 学生考勤管理系统的主要任务使用计算机对学生、出勤状况等信息进行日常的管理。如查询、修改、增加、删除以及存储等,迅速准确地完成各种信息的统计计算和汇总工作,针对系统服务对象的具体要求,设计了学生考勤管理系统。 学生考勤管理内容比较复杂,涉及的人员众多,考勤情况也比较多,通过学生考勤管理系统可以使信息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准确化、模块化、智能化,从而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本系统功能较为强大,设计时采用了表单、报表、类、程序及其他文件,同时还使用了大量的图形文件和声音文件,使得该系统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便于操作,也使用户在一种轻松状态下完成相应操作。 因此设计的系统应该完成以下几个要求: 1.合理的设计数据库 尽量合理地减少数据库数据的冗余,使重复的数据保持在最小的限度,这样将释放不必要的多占用的存储空间,减少产生混乱影响的危险,还能提高计算机的运行速度。 2.设计出友好的界面 界面的友好与否使用户评价一个软件优劣的重要方面之一,使用户有个良好的心情。 另外窗口界面要多用按钮和快捷键,少有菜单,窗口的各个控件布局要合理美观。要充分的利用VisualBasic提供的强大的功能,多用窗体和控件,充分体现窗口的多元化格局。 3.实现基本功能和一些特殊功能的操作 该系统要求除了能实现信息的录入,删除,插入,更新,打印等基本功能之外,还要求能够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操作。 (3)实现途径 论文完成的前提是老师给予我悉心的关怀与指导,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老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治学风格,使我深受启发,开发的同时,我和同学们之间的相互探讨也使我获益匪浅。最近一段时间内,我除基本学会开发数据库外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兢兢业业,奋发向上、持之以恒、刻苦专研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我今后人生前进道路上的一种力量。所以我再次感谢老师和我的同学们。 报告人签名 日期 参考网站:
特殊 教育 是使用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和教学组织方式及教学设备,对特殊需要的 儿童 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特殊教育 毕业 论文,希望大家喜欢!特殊教育毕业论文篇一 《我国特殊教育中的问题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也在不断改革,不断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大部分的残疾儿童不仅仅能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还可以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取得不错的成绩。特殊教育是当前我国教育教学任务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尤其在对建设我国和谐社会更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和国内特殊人员日益多样化的特殊要求,我们还是会发现我国特殊教育中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以及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特殊教育;问题分析;有效策略 一、引言 特殊教育是使用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和教学组织方式及教学设备,对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能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使他们学习该有的知识,获得技能,发展潜能,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力,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截止2012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有1853所,在校特殊学生万,特殊教师万,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殊家庭和特殊学生对特殊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在我国特殊教育的实践中,不管是在教学理念、管理模式,还是在国家监督机制上,都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特殊教育是社会、学校、老师和家长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特殊教育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目前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特殊教育教材设计不规范、师资力量比较弱、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够等。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发布,我国的特殊教育问题逐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 热点 话题,这些问题不仅不能全面保障残疾儿童的教学,还制约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 (1)特殊教育教材设计不合理 特殊教育的课程教材是经过特殊设计,才能使用在特殊教学中,这样才能保证特殊学生可以学懂。我国目前特殊教育的课程仍然是沿用了普通学校的教材内容,虽然稍微进行了改动,加入了一些特殊教育的成分,但是并没有落到实处,残疾儿童并不能真正的理解,他们本来在某个方面都存在了缺陷,这样不合理的教材设计,会让他们学起来特别吃力。那么特殊教学也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不能保证特殊教学的质量,学生也不能很好的接受知识。 (2)特殊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在我国,很多的老师都不愿意到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一方面是工资待遇的问题,另一方面,他们觉得工作起来会很累,很吃力,而且他们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特殊教育培训,这就导致我国在特殊教育方面,师资力量一直都比较薄弱。国家在大力提倡“随班就读”,但是“随班就读”对于教师来讲,存在很大的问题,教师缺乏对特殊教育知识背景的了解,对“随班就读”的学生不能因材施教,也不能考虑到学生在身体或者智力上的差异,这样不仅教师工作起来很困难,学生学起来也困难。教师只能不断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根据每一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 教学 方法 ,才能让残疾儿童更好的接受教育。 (3)国家以及地方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不够 在我国除比较发达的城市对特殊教育投入比较大外,大多数的省份城市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都比较小。由于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学校在教学设备、教学管理、基础建设和师资力量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完全不能满足当地特殊教育的需求。另外,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只是一味的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却忽略了对残疾人的动手操作能力、职业道德教育和身心健康的培养,导致他们在面对正常人的嘲笑讥讽时,不能正确的处理,会致使他们产生消极、自卑的情绪。 三、解决我国特殊教育问题的有效策略 根据以上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特殊教育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社会、学生和老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制定相关的 措施 ,积极的进行改进,保证残疾学生能接受最好的教育,让他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的学习生活。 (1)不断完善特殊教育的教材内容 对我国特殊教育教材的内容要进行改革完善,确保我国的残疾学生可以看懂、学懂,老师在课堂教学中也不用那么吃力。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如身体、智力等,进行对教材的不同选择,不能为了方便,全部都选择一样的教材。学校在教授学生的理论知识外,还应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教会他们相应的技能。除此之外,还应该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进行培养,让他们能清楚的认识自己,也能正确的看待别人对他们异样的眼光。 (2)强化特殊教育的师资队伍 老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课堂的领导者,学生能否学好知识,老师是关键。学校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建立一师资力量强的队伍,以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为中心,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特殊教育的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学习国际上特殊教育的优秀 经验 。作为教师,应该时刻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抱着异样的心态,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学生为主体,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保证学生更好的接受特殊教育。当然,这需要学校加大资金的投入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同时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才能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3)加大国家和地方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地方政府应该加大资金的投入,为特殊学校完善相应的教学设施、基础建设等,让他们能享受和正常人一样的待遇。国家在各地扩建了大量的特殊教育学校,减免了残疾儿童的学费,让所有家庭的残疾儿童都能读得起书,读好书。对于因身体条件无法到校就读的学生,国家还制定了“送教上门”的方案,让他们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使他们学到知识,学到技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生活。例如,视力有问题的学生戴俊林在山东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针灸推拿技术后,回到家乡创办了自己的按摩店,如今已经有四家连锁店,给四十多名盲人提高了就业技术。 四、 总结 人们都说,每一个残疾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而特殊教育,就为他们插上了隐形的翅膀,为他们学习知识、发展潜能、健全人格提供良好的环境。特殊教育,承载着培养特殊学生的重任,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发展过程中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有效策略,不断的完善,才能给残疾儿童提供最优质的教学环境,使他们接受最好的教育,提高自身技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连�.特殊音乐教育研究现状综述[J].艺术百家,2012,S1:400-402. [2]何燕春.当前特殊教育现状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2013,25:198+200. [3]娜仁其木格.对特殊教育现状的几点思考[J].内蒙古教育,2009,09:55-56. [4]庄迪.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公正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特殊教育毕业论文篇二 《特殊教育课程设置之浅析》 摘要: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特殊群体也和正常人一样有了受教育的机会。有了国家政策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飞快发展,使特殊群体享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学习掌握了一些基本生活生存技能,改变了生活状况。特殊教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特殊教育课程,其直接决定着学习者的学习内容,然而我国现行特殊教育课程设置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课程目标确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特殊教育;课程设置;课程目标 中外教育者对课程虽有不同的定义,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课程是教和学的中介环节,是教学活动赖以进行的基础。课程作为知识的载体,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课程内容的选择又要以教育目标为基础。教育工作者与其说是制定目标,还不如说是选择目标。而要对教育目标做出明智的抉择,必须要有来自三个方面的信息:对学生身心发展的研究;对当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学科专家的建议。 一、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目标来源 课程理论家泰勒所选定的课程来源主要是针对普通学生,当然,特殊群体学生的课程设置也可依此为参照,但也须结合其特色而有所偏重。由于特殊群体学生在先天条件、智力、心理以及生长环境、学习能力与实践方面有异于普通的学生,因而我们的课程设置应需要照顾到其特异性方面。那么,如何才能很好地照顾到特殊教育学生的差异呢?我们要依据其特点选择特殊教育课程目标。 (一)基于对学生的研究选择制定课程目标 人才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各门设置的课程所承载的知识与能力来实现的,而课程选择又要基于对学生的研究,要研究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学生的学习能力。前苏联教育学家维果茨基最近发展区理论表明我们教学应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可能发展区,教学应促进学生的发展。同样,我们课程设置也可从此理论中得到启示,考虑学生可能发展区。课程设置依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记忆思维、理解力程度、学习能力等因素,做到使学生学习的课程既不过分超前,又不至于滞后学生发展。因而我们的特殊教育课程设置,要考虑到学生的心智、身体因素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达成课程目标。 (二)基于对学生今后社会生活的研究选择制定课程目标 知识获取的目的是解决生存生活问题,使人们获得幸福生活,而课程作为我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其设置就理应关注我们的实际生活。问题不在于教学生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们爱学好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们以研究学问的方法。毫无疑问,这是所有一切良好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要认真研究我国特殊教育的实际情况,从特殊教育的实际出发,依据学生的生存生活问题,根据特殊群体及其家长困难与需求开发课程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旨在帮助他们获取必备的生活技能,以更好地适应生活。 二、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理论基础 理论是我们行动的指南,正确理论的作用就在于减少人们行为的盲目性,增加行为的自觉性。课程设置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能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 (一)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 美国哈佛大学著名教育学及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认为人类至少存在八种智能,分别是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肢体—动觉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内省智能、自然观察智能。每一种智能代表着一种独特的思考模式。每个学生都有在某一方面的发展潜力,只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教育,他们的潜能就能得以充分发挥。但由于先天资质,个人成长环境和个人生存历史 文化 背景的差异,每个人能力发展方面和发展程度存在差异。我们应正视这些差异,接受这些差异。课程的设置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特点,如盲人的听力往往灵敏于我们普通人,残疾人身体某一部分器官缺失,但相对应其他器官功能会特别发达。虽然特殊群体学生某一方面可能存在缺陷,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把其与普通学生隔离开来,而应发现其身上闪光点。学生的智力类型有多种,而不是单一的,所以我们课程设置应顾及其特殊能力的发展。 (二)认知结构学习理论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布鲁纳认为人是通过认知表征的过程来获得知识、实现学习的。人们是根据类别或分类系统来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或者是凭借已有的类别来处理外来信息,或者是有外来信息形成新的类别。他认为人的认识循着从泛化到分化的路径而进化,所以课程编制也可以按照从抽象知识到具体知识的顺序进行。因而知识的结构很重要,我们课程的编制就要遵循知识的逻辑结构,以方便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使教师师教得更轻松,学生学得更容易。 三、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目标 课程目标是我们课程设置的导航,也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必备条件,明确的课程目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基于特殊课程对象的特性,特殊教育课程应着重以下目标的培养。 (一)基本生存生活技能 我们现在经常强调教育要回归生活,重视我们的生活问题。特殊群体的学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其独立生活,甚至生存存在一定问题,因而我们的课程设置应立足现实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我们要重视特殊群体学生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公民基本道德素养的培养,为他们未来的学习与生活打基础。一些特殊群体的学生,其成长基本上是依附于其家庭父母。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努力使其掌握一技之长,重视问题解决技能的知识,在课程中可阐述展现人们如何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以便他们能够掌握在生活中如何处理相似问题,使其能够独立生活。 (二)过一种幸福的生活 幸福是人类恒久追求的主题,而教育的目的也是让人过一种幸福的生活。由于特殊群体学生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社会上和周围人的不正确评价,他们中的部分人可能存在一些偏激的认识,认为生活对他们不公平,生活亏欠了他们,而整天处于一种怨天尤人的生活状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从而致使他们对自身以及对生活的认识有所偏差。幸福很大程度上是由 思维方式 决定的,因此,我们的课程要注意向他们传递正确的认识方法,鼓励他们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教师可在课程的内容上选择一些特殊群体人群成功的事例以对他们鼓励,如曾感动世界,让世人钦佩的舞蹈艺术《千手观音》就是一群聋哑人演绎的,看过这个节目的人都知道这个节目其实难度是很高的,但是却被一群聋哑人演绎得天衣无缝、美轮美奂。还有像史铁生,张海迪,霍金等人都是身残志坚的学习榜样。我们的课程就要使学生认识到他们有信心、有能力追求快乐生活,他们有能够获得幸福生活的理念,最终过上一种幸福生活。 参考文献: 1.施良方,《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M],教育科学出版社 2.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51 3.陈蓓琴、谈秀、菁丁勇,《特殊教育理念的嬗变与课程的发展——关于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发展的比较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毕业论文篇三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语文教学》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不同于其他学生,因此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应该创造条件,有计划的引导学生学习,课堂上尤其应侧重对特殊教育学生的尊重,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特点,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 一、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问题提出 对于接受特殊教育学生的培养,应该符合特殊教育目标。应该根据特殊学生的能力,编制特殊教育 语文教材 、课程标准等,以满足特殊学生在心理和生活上的需要。在特殊新生入学的时候,学校应该首先进行语文能力的测试,对学生语文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即包括学生书面语言能力的测试,也包括口语交际能力的测试。 二、尝试在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愉快教学模式 1.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唤起学生兴趣 教师是一项伟大的职业,热爱学生是每个教师的天职。尤其是对于身体有却显得孩子来说,更应该受到教师的特殊关爱,只有教师对学生真心投入,才能赢得学生的信任和爱戴,师生之间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关系,才能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有些特殊学校的孩子是住宿生,更加需要得到老师的关爱和帮助,教师对于这些孩子来说,还扮演了母亲的角色。我们的教师需要在生活上给这些孩子帮助,引导学生学会处理一些具体的问题,用关爱和尊重的态度对待这些学生,让他们感觉到老师对他们的爱。如果学生在学校能够体会到深深地爱,他们一般不会想家,会特别喜欢在学校生活,有利于帮助这些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树立自信,保持愉悦的心情,还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教师除了给学生必要的关爱,还需要多给学生爱护,鼓励学生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给学生表扬鼓励,使学生增强自尊心,激发积极上进的欲望。对于有缺陷的孩子,我们对他们的要求不能太过严格,更不能觉得他们低人一等,我们需要对他们有恰当的要求,了解这些学生的情况,对于语文水平不同的学生进行不同对待;如果一个教师对自己的事业没有责任心,对这些身体上有缺陷的孩子过分的要求,会严重影响这些孩子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对自己的学习失去信心,严重影响语文教学的教学效果。 2.巧妙运用直观教学 弱智儿童自制力较差,如果想使他们一直专注于教师讲课,需要教师在课堂上设计一些有趣的游戏,同时需要直观教学手段。直观教学方式教学形式多种多样,给弱智儿童多种刺激,有利于为弱智儿童营造一种轻松、活泼的氛围,激发弱智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弱智儿童轻松学习。弱智儿童对语文充满兴趣,也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让学生接触实物,能够帮助他们理解课文内容,引导学生正确的实践,然后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思路表述出做法,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重视弱智学生在 语文学习 中心理重建 1.激发学生多问 学生进行学习实际是在心理上重新组建,一个完整的创造过程最关键的一步是善于提出问题,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首先应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只有提出一个好的问题,才有利于问题很好地解决,而且对于一个好问题的提出本身就具有很大价值。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教师应该努力的营造一种轻松氛围,让学生敢于提问,善于在不断发现问题的过程中发现自我,表现自我,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达到特殊教育规定的教学目标。 2.鼓励学生多说 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说话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目标之一。学生说话的过程实际是把学生内心的想法、情感用语言的形式与外界的沟通。说的过程是弱智学生在对语言有了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表达语言的过程,能够体现出弱智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弱智学生先天性大脑存在一定的缺陷,再加上后天受到的教育不足影响,导致弱智儿童在思想上一般都比较迟钝,对外界事物刺激做出的反应都比较慢,口齿不清、发音不清晰,语言表达困难等影响这些孩子语言的发展。因此我们的特殊教育学校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应该加强对学生在说话能力上的训练,可以为这些孩子组织一些活动,多给他们一些说话的机会。如果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我们的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把说的机会给我们的孩子。 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语文教师应该抓住教学重点,侧重讲解一些重点词语,在讲解这些词语的时候,可以给学生播放一些图片,让学生通过图片去把握意思。这样既有利于发展这些孩子的思维能力,还有利于这些孩子语言能力的发展,让学生在课文的学习中体会自主创造的成就感,激发学生积极的参与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让这些孩子能够更加透彻的理解 文章 内容。 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问”“读”“说”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学习语文建立良好的心理过程,通过这些孩子对不懂得知识提问,教师耐心解答,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热爱学习的热情,有利于鼓励他们自主为自己确定学习的小目标。读是锻炼学生理解课文能力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所学习的知识。说可以把学生在课堂上多学习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我们的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师需要根据这些孩子的学习能力进行教学,是这些孩子能够通过在学校的学习真正有所收获。 四、结语 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有非常重大的影响,这些孩子的语文能力可以通过在学校的学习得到锻炼,学校在进行语文教学的时候,可以通过直观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体验收获的快乐,提高语文教学的教学效果,让这些孩子能够有所收获,促进我国在特殊教育方面的发展。
特殊 教育 是人类文明形态的一大表征,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教育对特殊人群所产生的影响极为重要,没有特殊教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特殊教育浅谈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特殊教育的缺失摭谈》
【摘要】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特殊教育存在的严重缺失,就是对残疾孩子思想教育工作的忽视。本文从实际出发,对特殊教育德育工作提出理性的思考和实践探索,对特殊教育德育工作的理性认识、德育现状及教育途径进行大胆尝试与研究。
【关键词】特殊教育;德育缺失;缺失原因;教育途径
一、问题提出背景
从现在的社会基本情势不难看出,受社会普遍意识的影响,学校、家庭、社会都十分重视残疾 儿童 的智力发展与教育,关注对他们的生活照管与呵护,而忽视了对残疾儿童的人格品德教育,缺乏对残疾儿童人格品德的正确引导,使得智力教育与人格品德教育出现了脱节,甚至出现倒挂现象。残疾孩子,由于生理的先天缺陷,加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再由于生理的缺陷带来的情感方面的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容易做错事,容易蛮干,容易受别人的挑唆和鼓动,容易导致不自主的有悖于社会要求的行为,甚至触犯刑律。
学校教育,德育为先。培养和加强残疾儿童思想品德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当务之急。特殊教育不但要矫正、补偿残疾学生的身心缺陷、功能障碍、知识能力,而且要培养他们辨别是非、分辨真善美的能力,为将来步入社会、减少犯罪、做一个合格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基本实践研究
基于以上思考,笔者主要从残疾孩子感恩意识缺失方面来进行一些尝试性研究,以点带面,来谈谈特殊教育面临的确实现状、导致原因及解决途径。
(一)问卷调研情况
带着了解与困惑,本人在学校的孩子当中搞了一个感恩意识问卷调查和访谈,共调查了51名学生和28名家长。调查的结果显示:1.只有极少的学生经常做家务,大部分学生对家庭生活琐事关心较少,学生的自理能力很差。2.近一半的学生认为父母关爱自己理所应当,没有意识到父母养育自己所付出的辛苦,也不主动经常给父母打电话问候。大部分孩子对父母的批评不接受,甚至很叛逆。3.绝大部分同学对他人给予的帮助会心存感激。但主动帮助别人的意识不明显。4.同学遇到困难时会帮助,但只是一时的,大都缺乏持久的支持。5.没有孩子知道 感恩节 是哪一天,更无从谈起如何去感恩了。6.大部分孩子对教师和政府的关怀还是感到幸福的,但没有持久的感恩意识。
(二)缺失原因剖析
一是 家庭教育 的缺失。残障孩子的父母承担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很大,为了抚养儿女成长成才付出了无私的爱,所以他们一味宠爱自己的孩子,而忽略了如何教导孩子去做人,总认为孩子本身残疾,父母内心的自责与痛爱自然表现为娇生惯养。
二是感恩教育的缺失。由于学校和家长往往关注的是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很少在意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教师的百般呵护、不图回报的付出淡化了这些孩子的感恩意识。
三是社会负面的影响。社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狭隘的人道主义同情,会不知不觉的纵容残疾孩子的自私、自卑和懒惰、依赖意识。
四是自找借口的迷茫。残疾孩子往往以自身残疾为借口,以自我为中心,把他人的帮助视为理所应当,思想上不求上进,学习上得过且过,生活中攀比享乐,活动中消极懒散,自立意识不强,感恩意识淡薄,甚至有些孩子产生自甘堕落和敌视他人的意识。
(三)教育途径探讨
如何培养残疾儿童感恩意识,这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学校、社会、家庭关注的问题。如果我们现在要找回它们,就得要从身边点滴感恩 文化 开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努力,才能重新建立起良好的感恩文化氛围。
一是自我方面:促进残疾孩子自我教育,提高感恩意识认识。使他们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控制自己,进行换位思考,逐渐学会理解他人、体谅别人,学习他人的长处,宽容他人的不足。
二是学校方面:转变教育观念,开展感恩教育。主要做好以下工作——让孩子参与感恩教育的实践活动,接受感恩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媒体素材,让学生自发接受感恩教育;布置体验式作业,让学生直接体验父母、老师的辛苦,内化成他们的感恩意识;抓住教育契机,实施关爱与感恩教育;引导学生积极阅读,提升精神素养;注重情感培养,补偿学生缺陷;注重规范行为,培养良好习惯;注重教师形象,做好学生榜样;注重学科渗透,教书育人结合;学校环境育人,文化因势引导等,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学校德育教育途径。
三是家庭方面:转变家庭教育理念,父母做到以身作则。父母要以身作则,要潜移默化地熏陶孩子在接受他人关爱、支持、帮助时,要有感激之心,要铭记于心,知恩图报;要经常教育孩子懂得怜悯,懂得体谅别人,懂得尊重,懂得负责,与人为善,善待自然等,让孩子在幼小的时候,就能接受一个良好的感恩教育。
四是社会方面:搭建感恩教育平台,多 渠道 进行感恩教育。社会要加强媒体宣传的力度,大力弘扬感恩文化,可以通过电影、电视、互联网播放一些带有“感恩教育”思想的影片,让学生从中受到启发。多方面的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残疾儿童参加,对表现突出和优秀者,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张榜公布,大肆宣扬,形成社会弘扬感恩的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引导和监督惩戒,形成对残疾孩子的呵护与教育同行、引导与督管并举的社会氛围。
感恩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作为特教工作者,扶助这些残缺生命飞翔就是我们的神圣使命。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让每一个残缺的生命都得到尊重,就能让每一个生命都绽放出璀璨的光彩。
【参考文献】
[1]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概论(修订本)[M].华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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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春玲,杜晓新,姚健.普通小学教师对特殊儿童接纳态度的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0.
[4]王逢贤,鲁洁.德育新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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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方式和接受程度有区别于普通学校的学生,这就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一定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改进教学理念。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特殊教育论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特殊教育语文教学方式认识与思考》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对所需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他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可想而知的,因为特殊群体学生本身就有着不同程度的缺陷,对知识的接受方式和接受程度有区别于普通学校的学生,这就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一定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改进教学理念等,在语文的教学方式上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转变,以期能够使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掌握更多的知识。。
关键词:特殊教育 语文教学 认识 思考
大多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都存在着一些身体上的问题,这对学生之间的语言交流造成了阻碍,使得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对学习造成了影响。这些问题也给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为在学习和生活当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会通过交流来处理问题。语文同生活密切相关,语文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而言更是极其重要的交流工具,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对教学方式进行研究和总结,探究出适合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语文教学方式。
一、目前特殊教育语文教学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语文教学目标不够明确
很多教师本身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并且在教学中只追求教学形式,对教学目标的把控不够准确,在传授知识时毫无重点,对知识点的讲解极为表面,欠缺对知识的总体把控,这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并不能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对于特殊学生群体来讲,如果教师讲课是总也抓不到学重点,会导致学生听课时摸不着中心,势必会对学生造成较大的压力。
(二)对学生的指导不到位
在语文课堂里,教师过多地关注自身的讲解,而忽视学生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地使学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没能将探究式教学同课堂知识把控结合起来,这对提升教学质量有着阻碍作用。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由于自身问题在课堂上接受知识相对迟缓,而教师又只顾及自己的传授,忽视对学生学习进度的关注,这样就使学生产生自卑情绪,甚至会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机械的记忆方式是无法完成创新突破的,这也不利于特殊教育语文教学效率的提高。
二、让特殊教育语文教学回到现实当中
教育源自于生活,教育和生活是无法分开的。新课程改革理念指出,语文教学要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所以,特殊教育语文教学要在新理念的引导下让教学活动回到现实中,进而提高特殊群体的语文实践,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及水平。
语言文字是用来传递思想的,特别是中国的语言,最注重神韵,如果不存在形象的感受,不存在文字的领会,学生何以真正感受一个作品,又何以书写出好的作品呢?在特殊教育群体里,大多学生存这样那样的缺陷,很多学生只能透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中的一种方式体会外界事物,所以,生活是特殊群体学生学习的基础,是课堂教育的延续,而过去灌输式、讲解式的教学方式根本不利于学生在语文方面的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一定要做到以人为本,必须要将语文教学植入到学生的生活里,进一步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且把教学目的以及要求作为学生的需求,让学生在生活里学习,在学习里生活,进而获取富有动力的知识。
三、综合特殊教育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语文教学活动
教师可以在课堂上执行个性化、分层次教学。个性化教学是教师通过对学生所具备的不同性格、爱好、素质以及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式考量,对学生采取的个性化的教学。例如,有的学生喜欢回答问题,有的学生喜欢默默学习,那么,在教学时,教师就要针对学生优势的科目加强训练并给予更高的标准,而对于思维固定模式的学生要进行低强度的练习,设定适合学生语文思维提升的方式。
四、紧密联系生活实际加大生活实践
(一)仔细观察生活、认知生活
特殊教育语文教材里有的语文描写相对符合一些学生的实际,可是因为这部分学生并没有细心观察事物的习惯,通常会忽略或者了解甚少。所以,教师要在平时加强生活积累,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记录。如此。学生才可以透过观察去感受生活,体会到生活里的现象及规律,累积素材,为学习打好基础。
(二)激励特殊教育学生自主创新学习
学生的自主创新是指学生以自我思想以及自我表述为核心,发挥本身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体现出自身观点。教师要适时指引并激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使学生能够透过其他方式对语文知识进行掌握和了解,以实现多元化以及个性化的教学目标。
(三)结合实际生活提升生活感悟
教材里有些语句的描述和特殊教育学生的实际经历非常相像,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要有意识地通过不同教学方式打造出场景,将课文里表述的客观景象以及现象立体地表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可以有置身其中的感觉,结合生活里的经验进行感受,提高对课文的理解。例如,学生通过对美丽画面的感受,可以想象课文所传达出的情景,在朗读的过程里,教师就可以让学生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去感受生活中的美好,感受充满活力的世界。教师一定要将语文教学和生活接轨,让学生深刻体会到课文的意思,这也有利于调动起学生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四)课堂教学中,组建学生进行同主题有关的游戏教学,进行实践教学体验
乏味的课堂氛围会让学生产生厌学的心理,在课堂教学里,教师如果可以通过组织与主题有关的游戏进行教学,就会使学生产生较大的兴趣。透过游戏,可以确保理论知识的讲解相对简单,也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使学生在玩乐里完成教学要求。
对特殊教育语文教学而言,多元化的教学形式转变了过去乏味的教学形式,加快了学生在创新能力以及个性化方面的进步。教师要将学生自主学习作为重点,以多样性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尽可能确保学生动口、动脑、动手的全方位协调学习,进而让特殊教学的语文教学更加富有生趣,让特殊学生的不同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升,给学生的未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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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权的重要保障体系,发展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学前教育中的特殊教育》
摘要:全纳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也是目前国际教育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本文在全面分析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以及关注民主、关注平等、关注合作的三大基本价值取向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全纳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全纳教育;和谐社会;特殊教育
全纳教育是一种接纳所有的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学生不同需求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这一全新的教育理念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1994年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拉开了全纳教育的序幕。目前,全纳教育已成为国际教育研究中的一个新的领域。
1.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的现状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权的重要保障体系,发展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产生虽然迟于欧洲,但对残疾人的认识却具有朴素的唯物论色彩和人道主义倾向,其发展变化有着自己独特的形式和特殊的文化底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同时特殊教育物件也由原来的聋、盲教育扩大到各类残障儿童以及学习障碍儿童和超常儿童。然而,受社会主流文化和经济水平的影响,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如办学条件很差、办学水平很低;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投入严重不足;办学经费严重短缺、许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投入机制;不少地方特教学校的管理滞后。同时受传统教育的影响,现行的特殊教育教学忽视了学校与环境作用的机制,忽视了学生与社会群体的关系,教师的教学思想及人才观念比较陈旧,考虑学生接受的多,实际需要的少;考虑教师怎样教的多,学生怎样学的少;考虑学生先天不足的多,康复潜因的少;考虑知识传授的多,考虑能力培养的少。这种状况表明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育模式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特殊教育的使命是面向未来,适应社会发展,培养出能够和正常人平等竞争的合格公民。这就意味着特殊教育领域的素质教育应该更深入、更扎实、更科学,因为特殊教学物件更具有特殊性。然而,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由于生理上的缺陷,不仅导致了其心理、认知、思维等方面的缺陷,而且判断、概括、理解、自控、评价等能力也略低于正常儿童。同时,由于特殊儿童缺乏与人的语言交流,沟通交往甚少,他们接受的资讯,了解的事理就少,因而导致他们容易出现认识偏激,理解片面,自卑、猜疑心重,抓不住事物的本质属性,观察能力敏锐而不深刻,注意力难以持久,抽象逻辑思维发展缓慢,实际操作能力较差等问题。另外,盲聋哑学校学生年龄差异较大,刚入学的年龄大多为岁,而九年级学生年龄在十九岁左右,这些特殊学生群体各方面的差异就更大。因此,如何对特殊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克服现行教育模式的弊端,使特殊学生具有能独立生活、工作、学习、交往的正常人素质,正日益显示出它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早期干预
早期干预的必要性。弱智儿童问题在世界上很常见,在我国发病率也很高。弱智主要表现为智力发育迟滞。患儿表现为在语言、运动发育、学习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均落后于正常儿童,其智商比正常儿童落后两个标准差以上。对弱智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即进行特殊教育,可帮助他们发展、提高智商,获得生活能力。
早期干预的具体内容。
早期干预的内涵。早期干预,是指一种有组织、有目的的丰富环境提供 *** 的教育训练活动。它适用于发展略偏离或落后于或可能偏离或落后于政策智力水平的五、六岁以前主要是三岁以前的儿童。通过实施这种教育,可使这部分儿童提高智力,更好地接受特殊教育或政策儿童的教育;这些儿童在长大成人之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生活能力。
早期干预的具体内容。早期干预具体包括康复训练领域、个别训练计划、康复训练过程以及对婴幼儿进行康复效果评估等内容。
早期干预的理论基础。早起教育理论及其生物学理论鉴定了早期干预的理论基础。弱智儿童犹豫某些生理缺陷导致他们生产文化发展与生物学发展的脱节,他们高阶心理机能的发展,会遭受到他们生理缺陷核心特征的局限,对弱智儿童进行早期培养教育,从早期教育林论及其生物学理论上都有依据。
全纳教育。
全纳教育的内涵。尽管"全纳教育"一词已经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但对于什么是全纳教育,人们的认识往往很不同。迄今为止对全纳教育还很难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即使是首次提出全纳教育的《萨曼卡宣言》中也只提出了全纳教育的基本原则,即"每个儿童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每个儿童都有各自的特性、能力、兴趣和学习要求;学校必须关注学生的不同特性和需求差异;学校应该接纳所有的学生"。其中并没有对全纳教育做出明确的界定。美国全纳教育重建中心认为全纳教育是:"为学生提供均等的有效的受教育机会,为培养学生成为社会的正式成员来面对未来的生活,在就近的学校开展的一种给予全体学生充分的帮助和支援的教育。"英国全纳教育中心将全纳教育定义为:"在适当的帮助下,残疾和非残疾儿童与青少年在各级普通学校里的共同学习。"另外,英国教育专家托尼布思教授对全纳教育的阐释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认为,全纳教育是要加强学生的参与的一种过程,主张要促进学生参与就近学校的文化、课程和社群的活动并减少学生被排斥的可能。根据以上对全纳教育的不同界定,我们可以把全纳教育普遍地理解为:"一种接纳所有的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学生不同需求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之所以这样理解,主要是因为:第一,全纳教育的本义是学校要接纳所有的人,是针对其反义"排斥"的,所以第一层意思就要表达出"接纳所有的人,不排斥任何人"。第二,全纳教育要促进所有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和生活,主要是通过集体的合作和相互的帮助。第三,人是有差异的,教育必须适应儿童的不用需求,而不是不同的儿童去适应固定的学习过程。因此,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可以当作是全纳教育的主要目的。全纳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现实意义。全纳教育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不仅是物质生态、制度结构的和谐,更是人的和谐。只有每个人不断地自我发展,不断自我完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而全纳教育主要就是培养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其核心理念就是"加强学生的参与,减少学生被排斥",其目标是形成一个全纳的、和谐的社会,实现教育民主化。这与和谐社会的教育追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特征蕴含着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人的知识、道德、能力、情感、心态的统一,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全纳教育尤其对于特殊群体来说,使他们在融入社会的同时感受到做人的价值,享受到和健全人同样的权利和乐趣,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今天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已被世界公认为是人权保证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人都会承认,某个个体尽管身有残疾但他仍是一个人,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能否平等地接受教育是他能否有质量地生存并得到发展的前提条件。全纳教育已经认识到,给残疾人积极地创造教育与发展的机会,使他们的潜能得以最大的发挥,能最大体现他们的自身价值,这才是最科学、最人道的态度和措施。"在残疾人群中,人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自卑、孤僻、固执、甚至暴力的心理倾向",全纳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也已证明,让残疾人接受平等的教育,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些心理,优化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全纳教育的实施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展。全纳教育对实现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全纳教育是立足于全民的教育,他满足了全体学生各自特殊的需要,让包括特殊需要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在教育权利、教育机会、课程、教学评价等各方面都有所满足。可以说它的核心就是教育公平,而教育公平被视为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从长远来看,全纳教育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在人们经济、社会地位、自身情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的今天,全纳教育能够给人们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尤其是能够帮助特殊人群摆脱自身被排斥、被隔离的境地,能够显著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的不公平。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发生著深刻的变化,经济上的贫富差距日益显著。经济上处于弱势的群体往往把扭转这一局面的希望寄托在培养自己或下一代的教育上,如果他们的希望得不到满足,就会觉得社会在排斥他们,从而会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心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特殊人群,如果不让这一部分人接受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他们的心理也会受挫,对社会的和谐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全纳教育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教育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把可能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技术功利主义学派也认为,教育是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变迁和个人发展的有效手段,教育能够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手段的熟练劳动力。全纳教育所引起的教育公平保证所有人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有利于培养更多数量、更好质量的人才,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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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庆林,曹贵康.创造性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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