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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医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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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医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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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应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讨论有据并紧密结合结果,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统计方法正确。1.投稿时采用远程投稿系统提交Word文档,来稿经初审后,如不适合本刊录用者,将予退稿,来稿若在3个月内未收到处理结果,可改投它刊(须告知本刊编辑部)。2.文题:应简明确切,尽量不用副标题,20个字以内为宜。如为基金资助课题、攻关或重点项目应在文题上加注星号,在首页下方注明基金来源及编号,请附通讯作者的电子邮件地址。3.作者及单位:一般作者数量控制在8个以内,作者间以“ ,”分开。投稿成功后,不得添加和调换作者顺序。请在首页地脚注明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学历、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编辑部联系专用)及其它必要说明的事项。作者单位应包括从事该工作时所在单位的全称及所在城市、邮政编码。研究生课题文章归属导师所在单位。4. 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 ~ 5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采用结构式摘要的格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连续排列。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请译出文题、前3位作者姓名(姓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和第一作者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5. 关键词:采用《医学索引》(Index Medicus)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的词,如表中无相应的词,可选用自由词,一般3 ~ 5个,置于摘要下方。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对应。6. 正文:正文中标题层次以3级为宜,各层次一律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一级用1…,二级用…,三级用…。主要的药物、试剂、动物和仪器必须说明来源及规格。沿用他人的方法时指出参考文献即可,重点介绍自己的改进与创新。7. 图表:每个图表在文中均应有标示,并随文排列。表格一律用三线表。表中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缺项用“-”表示,数字为零者应写出。图序、图题在图的下方。图片的大小一般为 7 cm ×5 cm,显微照片还应标明放大倍数或标尺。图内的英文符号应注意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国际符号等,且应以合适大小的字符显示。图内的显著特征(如阳性细胞)应以不同形状的箭头标示。线图中的各条线应予以明显区别,如粗细实虚线等标记,且在图内空白处附图例。8. 名词术语: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审定的各学科规范名词为准,如“梗塞”应为“梗死”,“何杰金氏病”应为“霍奇金病”,等。药物名称采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我国药典中的通用名,而不用商品名。不应随意简化名词术语,如“功血”应为“功能性子宫出血”。文内缩略语首次出现应使用全称,若出现频次较高,则可用缩写。新译名词应附外文。9. 大、小写与正、斜体:除英语语法规定和专有名词、缩写词之外,一般应为小写。 斜体多见于代表变量的字母如x、y等。统计学符号如P、F、t、s等,量符号如体积V、压力p等,表示旋光性、分子构象、取代基等的化学符号如l、d、o、trans、p、Z等,生物学中属及属以下拉丁文学名(如寄生虫、微生物及中草药等的拉丁文学名)应使用斜体。其余情况一般为正体,如缩写、单位符号、化学元素符号等。10. 量和单位参见GB -1993。量符号一般为希腊或拉丁字母的小写斜体,如浓度c,质量m,速度v等。在表达量值的单位时,即使是在文字叙述当中也应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正体),如5 mmol/L的H2SO4,3 d,2 h,15 min和10 s,数字与单位之间空以半字间隙。单位符号不应再加修饰词,如“/kg体重”则是错误的。应注意将旧制单位转换为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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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学报终审

其实我觉得这个杂志社挺垃圾,投过几次,审稿意见给的很烂,关系户居多

来稿应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讨论有据并紧密结合结果,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统计方法正确。1.投稿时采用远程投稿系统提交Word文档,来稿经初审后,如不适合本刊录用者,将予退稿,来稿若在3个月内未收到处理结果,可改投它刊(须告知本刊编辑部)。2.文题:应简明确切,尽量不用副标题,20个字以内为宜。如为基金资助课题、攻关或重点项目应在文题上加注星号,在首页下方注明基金来源及编号,请附通讯作者的电子邮件地址。3.作者及单位:一般作者数量控制在8个以内,作者间以“ ,”分开。投稿成功后,不得添加和调换作者顺序。请在首页地脚注明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学历、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编辑部联系专用)及其它必要说明的事项。作者单位应包括从事该工作时所在单位的全称及所在城市、邮政编码。研究生课题文章归属导师所在单位。4. 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 ~ 5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采用结构式摘要的格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连续排列。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请译出文题、前3位作者姓名(姓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和第一作者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5. 关键词:采用《医学索引》(Index Medicus)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的词,如表中无相应的词,可选用自由词,一般3 ~ 5个,置于摘要下方。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对应。6. 正文:正文中标题层次以3级为宜,各层次一律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一级用1…,二级用…,三级用…。主要的药物、试剂、动物和仪器必须说明来源及规格。沿用他人的方法时指出参考文献即可,重点介绍自己的改进与创新。7. 图表:每个图表在文中均应有标示,并随文排列。表格一律用三线表。表中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缺项用“-”表示,数字为零者应写出。图序、图题在图的下方。图片的大小一般为 7 cm ×5 cm,显微照片还应标明放大倍数或标尺。图内的英文符号应注意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国际符号等,且应以合适大小的字符显示。图内的显著特征(如阳性细胞)应以不同形状的箭头标示。线图中的各条线应予以明显区别,如粗细实虚线等标记,且在图内空白处附图例。8. 名词术语: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审定的各学科规范名词为准,如“梗塞”应为“梗死”,“何杰金氏病”应为“霍奇金病”,等。药物名称采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我国药典中的通用名,而不用商品名。不应随意简化名词术语,如“功血”应为“功能性子宫出血”。文内缩略语首次出现应使用全称,若出现频次较高,则可用缩写。新译名词应附外文。9. 大、小写与正、斜体:除英语语法规定和专有名词、缩写词之外,一般应为小写。 斜体多见于代表变量的字母如x、y等。统计学符号如P、F、t、s等,量符号如体积V、压力p等,表示旋光性、分子构象、取代基等的化学符号如l、d、o、trans、p、Z等,生物学中属及属以下拉丁文学名(如寄生虫、微生物及中草药等的拉丁文学名)应使用斜体。其余情况一般为正体,如缩写、单位符号、化学元素符号等。10. 量和单位参见GB -1993。量符号一般为希腊或拉丁字母的小写斜体,如浓度c,质量m,速度v等。在表达量值的单位时,即使是在文字叙述当中也应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正体),如5 mmol/L的H2SO4,3 d,2 h,15 min和10 s,数字与单位之间空以半字间隙。单位符号不应再加修饰词,如“/kg体重”则是错误的。应注意将旧制单位转换为新制单位。

挺高的新疆医科大学学报主管单位:新疆医科大学主办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快捷分类:医学医药卫生综合出版地区:新疆国际刊号:1009-5551国内刊号:65-1204/R创刊时间:1978发行周期:月刊期刊开本:A4审稿时间:1个月内所在栏目:医药卫生科技综合影响因子:期刊级别: 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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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学报投稿

其实我觉得这个杂志社挺垃圾,投过几次,审稿意见给的很烂,关系户居多

检索了一下名称,检索结果显示不是核心。

为了确保起见,建议再找编辑核实一下或者是亲自的检索一下。

挺高的新疆医科大学学报主管单位:新疆医科大学主办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快捷分类:医学医药卫生综合出版地区:新疆国际刊号:1009-5551国内刊号:65-1204/R创刊时间:1978发行周期:月刊期刊开本:A4审稿时间:1个月内所在栏目:医药卫生科技综合影响因子:期刊级别: 省级期刊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并非核心期刊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为综合性医学类学术期刊,主要发表原创性研究性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资助的研究成果可以优先发表。

该刊主要接受全国各医药高等院校及医院教学、医疗、科研人员在医疗、科研和边缘学科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及综述性文章。主要栏目设有如下:专题研究、临床医学研究、基础医学研究、药学研究、公共卫生学与预防医学、中医中药、护理园地、综述和医学教育

扩展资料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投稿要求

1、投稿时采用远程投稿系统提交Word文档(网址为:。来稿经初审后,如不适合本刊录用者,将予退稿,来稿若在3个月内未收到处理结果,可改投它刊(须告知本刊编辑部)。

2、题:应简明确切,尽量不用副标题,20个字以内为宜。如为基金资助课题、攻关或重点项目应在文题上加注星号,在首页下方注明基金来源及编号,请附通信作者的电子邮件地址。

3、作者及单位:一般作者数量控制在8个以内,作者间以“ ,”分开。投稿成功后,不得添加和调换作者顺序。请在首页地脚注明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学历、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编辑部联系专用)及其它必要说明的事项。作者单位应包括从事该工作时所在单位的全称及所在城市、邮政编码。研究生课题文章归属导师所在单位。

4 、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200 ~ 5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采用结构式摘要的格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连续排列。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请译出文题、所有作者姓名(姓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和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5、关键词:采用《医学索引》(Index Medicus)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的词,如表中无相应的词,可选用自由词,一般3 ~ 5个,置于摘要下方。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对应。

6、正文:正文中标题层次以3级为宜,各层次一律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一级用1…,二级用…,三级用…。主要的药物、试剂、动物和仪器必须说明来源及规格。沿用他人的方法时指出参考文献即可,重点介绍自己的改进与创新。

7、图表:每个图表在文中均应有标示。表格一律用三线表。表中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缺项用“-”表示,数字为零者应写出。图序、图题在图的下方。图片的大小一般为 7 cm ×5 cm,显微照片还应标明放大倍数或标尺。

8、名词术语: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审定的各学科规范名词为准,如“梗塞”应为“梗死”,“何杰金氏病”应为“霍奇金病”,等。药物名称采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我国药典中的通用名,而不用商品名。不应随意简化名词术语,如“功血”应为“功能性子宫出血”。文内缩略语首次出现应使用全称,若出现频次较高,则可用缩写。新译名词应附外文。

9、大小写与正斜体:除英语语法规定和专有名词、缩写词之外,一般应为小写。斜体多见于代表变量的字母如x、y等。统计学符号如P、F、t、s等,量符号如体积V、压力p等,表示旋光性、分子构象、取代基等的化学符号如l、d、o、trans、p、Z等,生物学中属及属以下拉丁文学名(如寄生虫、微生物及中草药等的拉丁文学名)应使用斜体。其余情况一般为正体,如缩写、单位符号、化学元素符号等。

10、量和单位:参见GB -1993。量符号一般为希腊或拉丁字母的小写斜体,如浓度c,质量m等。在表达量值的单位时,即使是在文字叙述当中也应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正体),如5 mmol/L的H2SO4,3 d,2 h,15 min和10 s。组合单位不使用双重斜线,遇到这种情况可转换为-1次幂,如“5 mol/L/kg”可以写为“5 mol·L-1·kg-1”或以括号括起如5 mol/(L·kg)。

11、参考文献:仅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主要文献,要求所引用的文献应为统计源期刊以上或外文期刊的文献,应选用原创性论文。论著的参考文献应在15条左右,且近5年文献应>75%。作者必须仔细核对参考文献原文的内容、年、卷、期、页等,按在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引用部位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内部资料及尚未发表的资料不能作为参考文献引用。常用的期刊、专著著录格式(其中空格、标点符号照写)举例如下:期刊:[标引序号]作者. 文题[J]. 刊名,年,卷(期):起始页码-终止页码.专著:[标引序号]作者. 书名[M].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始页码-终止页码.

12、本刊已入编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期刊网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稿件一经录用,将同时被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期刊网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收录,请在投稿本刊时提出声明,否则将视为同意收录。文稿刊用后赠当期杂志2册。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医科大学学报-《新疆医科大学学报》(汉文版)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医科大学-投稿须知

新疆师范学院学报

(1)稿件需用计算机打印,并寄软盘。用字要规范,字迹和图要清晰;打印的稿件需加大字号和行距。作者可通过E-mail投稿,但不要和文字稿重复。(2)题名(含中英文)。应符合索引要求,一般不超过20个字。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的内容,并符合题录。(3)作者姓名(含中英文)。英译名用汉语拼音,姓全部大写,名字第一字母大写,双名间加连字符。(4)作者单位。包括部门、单位、省市名,邮编。英文邮编之后加列国名。(5)摘要(含中英文)应尽量写成报道性,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结论等。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采用第三人称表述,一般以300字内为宜。(6)关键词(含中英文)。是反映文章主题内容的名词和术语,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取,第一关键词应能体现出文章的学科分类,每篇文章给出3-8个关键词,写在摘要下方。(7)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新疆师范报(哲社科版) [1005-9245] 属于北核期刊收录 本刊收录: 文核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 -北 提示: 排序:综合性文、社科类 - 第96位 本刊收录: 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2010-2011版) -南 提示: 排序:高校综合性社科报 - 第68位 本刊收录: 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2012-2013版) -南 提示: 排序:高校综合性社科报 - 第52位 本刊收录: 文社科引文索引-CSSCI(2014-2015版) -南 主题类: A/K:综合性文、社科: A/K:综合性文、社科 高校综合性报: 高校综合性报

一、新疆师范大学在哪个区 新疆师范大学是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具体地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该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之一。 二、新疆师范大学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市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成果之一。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历经40年风雨历程,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总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发建设新疆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总占地面积2864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市区喀什东路16号。温泉校区于2009年启动规划,2010年开始建设,2014年一期工程实现搬迁,目前已成为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承担学校文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昆仑校区现主要承担学校理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以及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文光校区主要承担预科教育培养任务。 学校现有23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设有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拥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黄文弼中心、新疆社会管理研究院、中亚研究院、沙漠藻研究院、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等各级研究机构和平台。 学校有教职工2163人(含附中、附小、幼儿园392人)。学校大学部有教职工1771人,其中专任教师1148人,援疆教师8人,同职级待遇教师48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157人,副高级375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310人,硕士学位专任教师620人,博硕比例为81%(其中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27%)。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1人、自治区“天山学者”32人、自治区“天山英才”1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天池博士”14人。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近28000人,其中在校普通本专科生15138人、硕士研究生2835人(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60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5572人;预科生2978人;留学生635人。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在教学管理和改革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1项;4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紧缺人才和重点建设的本科专业;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项目被评为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1个教学研究项目被评为自治区教学改革项目;12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1名青年教师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 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新疆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和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奖连续多年(届)排名新疆高校第一位。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名列全国高校第59位,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立项数名列全国高校第52位。 学校拥有教学型、专业型、研究型实验室37个,拥有多媒体教室(含录播室)、语言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共计360间。学校图书馆面积达万平方米,全校图书藏量万册,专业期刊1150种,精选电子期刊2万余种,电子图书 万种,各类数据库31个,数字资源总量超过。 学校出版《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是新疆唯一一家入选三(全)核心的社科综合类学术期刊,也是新疆唯一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的综合类学术期刊,是西北五省区唯一获得“优秀”定级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达、综合影响因子,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高校综合类学报影响因子第一名。《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汉文哲社版)首次荣膺“全国百强报刊”荣誉称号,这是新疆目前唯一入选百强的社科期刊,创造了西部期刊办刊奇迹和新疆师范大学学报现象。《双语教育研究》期刊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于2014年开始出版。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境)外40多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教师国(境)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已常态化,学校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有3所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学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同时,学校是教育部“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国家汉办“中亚汉语推广基地”、“国际汉语教师培训中心”,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坚决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服务的要求,聚焦总目标,系统推进立德树人,大力促进内涵发展,将按照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要,围绕“教师教育特色鲜明、中亚一流、若干学科和领域全国领先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目标定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基本工作思路和发展路径,强化“师范性、区域性、综合性”的办学特点,继续实施“科学发展、和谐校园、国际化”三大方略,强化新疆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引领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影响力建设,突出现实贡献,将新疆师范大学建设成为培养优秀教师的园地,培育各行业精英的摇篮,孕育一流学科的基地,对接国家及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的智库,主导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的典范,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登录入口 新疆师范大学在安徽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2013-】 新疆师范大学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新疆师范大学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新疆师范大学在哪里 新疆师范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新疆师范大学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新疆师范大学教务处电话 新疆师范大学有几个校区 新疆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本,二本的概念。广东警官学院(Guangdong Police College)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

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合并入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

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设有嘉禾、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万元;馆藏图书万册;设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8个;有专任教师327人;截至2019年11月,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718人。

院系专业

2014年10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教学系部包括治安系、刑事技术系、侦查系、法律系、网络信息安全系、公共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研部、警务指挥战术系、警察研修训练部、继续教育部 。

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8个,非公安专业4个

省级重点学科: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

教学建设

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设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35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

截至2018年12月,广东警官学院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 。

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犯罪侦查

省级特色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

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侦查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治安学、禁毒学、法学、行政管理

科研平台: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广东警官学院设有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粤港澳警务发展与合作研究所、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物证科学研究所、信息侦查研究所、警察体育科学研究所等8个研究机构;设有4个省级科研平台:广东省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广州市公共安全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心理测试技术中心、物证鉴定中心。

学术资源:

《政法学刊》是由广东警官学院主管,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法学、公安学学术期刊。2006年,《政法学刊》入选“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2008年,《政法学刊》的“刑事法学”栏目被评为特色栏目;2010年入选为“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2020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报《政法学刊》获得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第五届广东省优秀期刊等称号。

公安类本科院校名单一览表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本科 )  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 )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 )  4、铁道警察学院(本科 )  5、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 )  6、上海公安学院(本科 )  7、江苏警官学院(本科 )  8、广东警官学院(本科 )  9、湖北警官学院(本科 )  10、云南警官学院(本科 )  11、北京警察学院(本科 )  12、重庆警察学院(本科 )  13、辽宁警察学院(本科 )  14、吉林警察学院(本科 )  15、山东警察学院(本科 )  16、山西警察学院(本科 )  17、河南警察学院(本科 )  18、浙江警察学院(本科 )  19、江西警察学院(本科 )  20、福建警察学院(本科 )  21、湖南警察学院(本科 )  22、四川警察学院(本科 )  23、广西警察学院(本科 )  24、新疆警察学院(本科 )  25、贵州警察学院(本科 ) 。

司法警官学校啊!不过,建议你如果要进这类学校就礼貌些,毕竟教官 们可不是吃素的,开学就让你学礼貌礼节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代码是12797,学院前身是1948年3月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02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校并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安类高等院校,列入公安系列,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学制三年,弹性学制五年。同时兼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公安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

办学历史

1948年3月,学院的前身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在乌兰浩特市成立。

1953年组建为内蒙古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迁址呼和浩特市。

1959年改名为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

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两个学校一套机构。

2001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2002年9月,内蒙古司法学校并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经过五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步入正规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轨道。

2012年12月,取消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办学条件

基础设施

学院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具有完善的教学楼、图书馆、警体训练场、射击场、餐厅、宿舍、汽车驾驶员培训基地等教学设施,以及现代化的计算机实验室、痕迹检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汽车模拟驾驶实验室、汽车分解实验室、教学监控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校园网络中心等教学设备。学院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内蒙古函授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内蒙古函授站和全国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指定培训站,是国家信息产业IT职业技术教育定点院校。学院创办的《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学报》,是自治区唯一的公安类学术理论刊物。内蒙古刑法学研究会挂靠在我院。

2008年,按照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等十一部委的文件精神,学院被列入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院校。2008年招收首期军队退役士兵试点班学员200人。

师资力量

学院形成了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专兼职教师1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以上职称68人,硕士学历16人,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19人,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1人。

教学特色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警的原则和面向公安工作实际、面向公安工作实战的人才培养目标,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突出实践性教学,形成了警察职业教育特点明显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预备警官。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决心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一条主线,突出三大重点,即以专业建设为主线,以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学院的发展建设,不断促进改革,逐步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把学院办成自治区警察文化的重要基地、示范园区和辐射源地。

机构设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政治安全保卫、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警犬技术、法律事务、社区服务与管理,法律文秘等专业。侦查、治安、等主干专业均设蒙古语授课班。我院还为内蒙古和新疆、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等省区公安队伍输送蒙汉兼通的公安类专业人才,为蒙古国举办刑侦业务培训班,并与蒙古国警察大学建立了友好的校际往来。

特色专业

内蒙警院的主要专业分别设蒙、汉语两种语言授课班。现开设了侦查、治安、道路交通管理、特警、网络信息安全、国内安全保卫、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和社区管理等专业,其中侦查、治安、特警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安文秘专业具有突出的警察特色,填补了内蒙古高等教育的空白。学院级重点专业:刑事侦查专业

学院特色专业:治安管理专业(蒙汉双语)

侦查专业:

主要是为基层公安局刑警队培养侦查员。在三年教学过程中,按照现代化、正规化、警务化、专业化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系统教育和严格训练,培养学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素质,使学生形成政治理论、科普知识、社会生活常识、法律理论和侦察理论相互融会贯通的警察文化素质,掌握信息技术、驾驶技术、现场勘查技术、痕迹和物证检验鉴定技术、查缉技战术等,养成不怕困难、英勇顽强的作风,培养临危不惧的胆魄、克敌制胜的本领和侦查办案的能力。这个专业是全区培养刑事警察的支柱专业,肩负着十分艰巨的教育培训任务。

治安专业:

主要是为基层公安局、派出所、大型企事业单位培养治安、保卫人才。学院按照从严依法治警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要求学生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养成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学会运用科学理论、法律法规观察分析社会问题,掌握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所必须运用的现代信息技术、汽车驾驶技术等基本技能。培养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调解民事纠纷的能力、维护公共秩序的能力、办理治安案件和经济文化保卫工作的能力。治安专业和侦查专业一样,在内蒙古独具特色,是全区教育培训治安民警的主要基地

道路交通管理专业:

主要是为全区基层交警队培养合格的交通警察。学院按照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扎实、技能熟练、体魄强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通过学习业务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熟悉道路交通的设施、标志,全面学习维护交通秩序、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主要业务工作,具备处理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和交通案件的能力,成为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的交通警察。内蒙古交警队伍中由交警专业输送的干警为数很少,这个新建的道路交通管理专业,将为全区交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做出历史性贡献。

法律专业:

主要为全区公安、政法系统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实用型干部。学院在“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前提下,按照公安法律实用型人才的要求培养学生,使学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宪法、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具备办理案件、调查研究、起草文件和代理诉讼的能力。这个专业的学生就业面宽,对工作岗位适应性强,是培养人民警察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基地。

公安文秘专业:

主要为公安基层机关培养文秘人才,对学生进行人民警察宗旨教育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科学管理知识的系统教育,使学生了解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部环节,明确公安管理工作的对象和任务,熟悉公安政法工作制度、政务工作礼仪,具备收集信息、政策调研、管理档案、起草文书、筹备会议、公关协调等管理工作能力,以及适应办公自动化的能力。这个专业是根据基层公安工作对干部的需要设立的。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公安文秘人才一直供不应求,需要源源不断的大量补充。因此,这个专业有极好的发展前景。

重点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部直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前身是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后改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998年学院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从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设有诉讼法学、刑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法律硕士、警务硕士8个硕士学位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医学等3个专业。从2007年起,受商务部和公安部的委托,学院开始承办发展中国家警察培训工作,先后有37个国家的129 名警察官员来我院接受刑侦技术的培训。学院出版发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和《中国刑事警察》两种学术刊物。其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是全国公安系统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刑事警察》杂志已成为宣传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的社科类核心刊物,是广大民警喜闻乐见的期刊。铁道警察学院高等院校。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于北京,时名铁道公安学校。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更名为“公安部郑州铁路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和“公安部郑州铁路人民警察学校”。经历北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郑州迁建过程。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的“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升格为“铁道警察学院”。学校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开设有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卫等7个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公安现役部队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培养边防、消防、警卫专门性人才,地处河北廊坊,公安现役武警的最高学府公安海警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原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是公安边防部队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独立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学院实行本科、专科和定向三个层次招生,本科设置航海技术(海警舰艇指挥)、轮机工程(机电技术指挥)、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安机要)、电子信息工程(海警信息指挥)四个专业;专科设置边防船艇指挥、部队后勤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边防通信指挥四个专业;定向设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科专业。其他部级直属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河北保定,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被誉为中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院创建于1956年,历经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司法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等几个时期,2002年5月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其中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作为部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现有监狱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方向)、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2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主办的《中国监狱学刊》是中国监狱系统代表性理论学术刊物。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林业局主管,与公安部共建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位于江苏南京。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升格为学院。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学(另设有公安情报和计算机犯罪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另设有警务管理方向)、消防工程(林火管理方向);专科层次专业设置有侦查、治安管理(另设有交通管理和警务管理方向)等专业。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森林消防指挥培训中心、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和林业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挂靠在学校。主办国家林业局主管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杂志。地方公安厅直属院校本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全国公安高等教育著名学府——四川警察学院,是我国仅有的四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安院校之一。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实战训练基地,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省国内保卫民警教育训练中心,省公安民警心理素质训练基地。学校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学院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与技术学,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本科专业,1个警务硕士点,建有国家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实践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创新人才基地1个,省级教改专业1个,在公安教育领域均享有较高声誉。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武汉,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广东警官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11月,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步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改为广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后改称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92年底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广东警官学院”,是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公安院校,也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开设法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犯罪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等11个专业。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资格,本科专业均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举办港澳地区警务人员研修班、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教官培训班、各省市公安局长研修班等。学院学报《政法学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广东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等挂靠我院。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云南警官学院坐落在西南边境,国际犯罪分子猖獗.该校禁毒专业为此而生,在国内处领先地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位于济南,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警察学院主要承担三项任务:一是培养全日制公安本、专科类学生。二是为山东省、全国培训在职警察。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之一。三是为国外培训高级警务人员。是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之一。辽宁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位于大连,学校创建于1960年,历经辽宁省公安厅劳改干部学校、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85年5月,在“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同时保留中专教育。1986年3月,原“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劳改专业从“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分开,成立“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1998年7月,“辽宁省警官学校(原辽宁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整体并入。2001年8月,“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整体并入“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辽宁警察学院。1995年4月,学校独立试办侦察、痕迹检验两个本科专业,现已发展到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监狱学等6个专业。。现已建成“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网络安全辽宁实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江苏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82年10月,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9月,与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同时与南京大学联办警察管理、侦查2个本科专业(方向)。2000年6月,原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3月,设立江苏警官学院。2006年6月,经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置治安学、侦查学、警察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和交通管理、防火管理等5个专科专业。建有国内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现代警务研究机构,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历经浙江省公安学校、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07年3月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是公安部全国公安局长(政委)首任培训基地、商务部援外培训点和浙江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承担了浙江省的教育援藏项目,办有西藏班。每年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每月举办“浙江公安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为公安机关开展高层次警务交流与协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与美国纽海文大学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英国安保与爆炸物教育国际学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聘请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华人法庭科学家李昌钰博士、中国工程院刘耀院士等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办有《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和《浙江警察学院报》。福建警察学院学院坐落在福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学校教师、学生曾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2005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2005年,学院被公安部确定为“三个必训”教材研发基地。设有公安类本科4个专业9个专业方向,即侦查学专业(含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警察指挥与战术4个专业方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含刑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2个专业方向);治安学专业(含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安管理3个专业方向)。政法类专业设有法学、行政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文秘(安全保卫方向)、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等4个专科专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为高职高专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6年,学院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警务实战训练福建基地”。学院为公安部举办了多期“全国公安民警战术师资培训班”、“全国公安局长战术指挥班”、“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培训班”、“香港警务实战训练课程班”。江西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创立于1951年,现位于南昌,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开设普通本科专业4个,其中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学公安类专业3个,普通专科专业15个,其中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类专业6个,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摄影与摄像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会体育公安相关专业类6个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其他专业类3个。湖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地处长沙,前身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被誉为“三湘警官的摇篮”。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之一。吉林警察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吉林公安专科学校,是全国首批设置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在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亚洲冬季运动会、东北亚贸易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中出色地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广大师生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一支可靠的机动后备力量。《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连续8年被评为省一级期刊。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党委社会部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时期,2010年3月18日,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基础上建立河南警察学院,2010年5月4日,正式建立河南警察学院。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北京警察学院创建于1984年1月,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4月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学院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虎峪风景区内,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其建筑面积、设施、设备在全国公安院校具有领先优势。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现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科专业紧贴首都公安实际,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学院现设有3个系和5个教研部,开设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法学、公安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专科专业。学院还是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承担对首都公安民警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重庆警察学院原名“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注:但学院贴吧并未更名,仍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吧),于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招收本科提前批学生,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警察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委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包括大学城校区、石桥铺校区和松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860亩。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升格而成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六十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开展职业素质教育,锐意开拓进取,为新疆乃至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族应用型公安政法人才。学院占地面积亩,校舍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拥有万册藏书以及体现公安政法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学院分为长沙路校区(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系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及行政办公区)、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162号,系在职民警培训区和教职工生活区)、延安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31号,系中等职业教育区)、米东新校区(在建)四大部分。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94人(教授、副教授105人,讲师124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院现有在校普通专科学生3500余人,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学院现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本科专业,同时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专科院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49年6月,其前身是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同时成立的上海市警务学校。1955年,更名为上海市公安学校,主要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和中专教育。1983年11月,改建为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列入高校建制,主要开展专科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1992年4月,易名为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6年,学校与当时的上海市第一、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实行“三校合并”。是上海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2007年11月12日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公安院校。被誉为“申城警察的摇篮和熔炉”。2000年,学校首创了“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机制,组织民警分期分批至学校培训基地参加封闭式集训,同时作为市局的机动部队参加值班备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整治任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公安训练班。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自治区公安学校。1965年3月改称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3年6月改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74年12月恢复西藏自治区政法干校,1978年5月又复称为西藏自治区公安局公安学校。1980年11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源于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对内称广西公安学校)旧址位于桂林市,1984年10月广西公安干部学校改建为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合并办学。1997年开设普通专科班,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位于南宁市,被誉为壮乡警察的摇篮。开设有: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2年)、安全保卫(3年)、防火管理等专业。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地方司法厅直属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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