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更好认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澄清纠正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对于在新时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认识世界范围内各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改革初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期间产生了巨大效力由于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阶段不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呈现出不同的面向。新中国成立后,针对当时国内存在多种经济成分的现状,中央做出了“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济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的判断,对稳定经济、实现财政状况的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随着政府对各类物资的统一调配和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市场基本失效。1978年后,党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确立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搞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原来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有限地引入了市场并渐次扩大其调节作用。针对改革初期市场机制残缺与发育程度不够等情况,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效力,如通过行政手段培育市场,进而推进市场各要素的完善与市场环境的形成。通过政府逐渐培育起相对统一的市场,并使市场的调节、激励功能日益凸显。新成国成立后,从最初市场经济受排斥,到实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结合,再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直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们党不断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动实践,昭示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巨大效力。1992年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后,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市场化改革确立良好的制度环境。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但同时提到,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本身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只有借助于政治的力量,才能对市场的缺陷予以规避,实现经济的良好发展。因此,基于这样的现实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论断是基于当时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依据市场化程度所做出的论断。正是在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持续探索中,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也正是发挥了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作用,我们才度过了上个世纪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本世纪初的SAS危机,2008年又成功应对了世界性金融危机,国民经济不断向着健康、持续、协调的方向发展。
试论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是市场的主要构成者,既是市场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也是产品的需求方,是市场经济最活跃的组成部分。一,政府的主要经济功能应主要专注于社会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市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供求、价格自发调节和自由竞争,两者紧密关联、缺一不可,企业依据市场信号自主经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走向和运行质量,富于活力的市场是促进竞争和实现社会活力的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比较清晰的政府、市场与企业的职责边界。富于活力的市场需要信息透明、产权明晰、交易自由和相关法治的框架;企业需要立足市场需求,对市场信号进行灵敏反应,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而政府则需要在为市场制定相关法律、订立规则的同时,还需要保障市场信息透明、确保市场的公正公开性。二,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影响主要依据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通过影响市场预期并对企业经营判断产生影响。在“市场失灵”领域,政府必须通过举办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或事业,为公众提供基础产品或服务。三,国有企业市场化不断取得进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大方向,进一步厘清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促进企业进一步融入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经营风险,并对经营后果负责。
首先你需要知道三者在社会生活中(或是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或地位)。然后在提出说明三者之间的关系,阐明你对他们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时间关系不能多说,给你提供一个简单的关系要点,即:市场是根本(主导、基础),企业是关键(前提、保证),政府是保障(后勤--连接),三者相互依赖、相互依存、互为补充、互为制约,缺一不可......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关系,既不能不讲求市场规律束缚生产力发展,也不能只讲市场偏废政府的管理职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劳务的价格基本上已由市场决定,但是关键的要素价格还不是市场供求决定。今年是中国明确提出市场化改革方向20周年。20年前提出市场要在资源配臵中起基础作用,意义非凡。当前,核心资源、要素、行业等领域的改革与进展有限,门槛很高。政府手上掌握资源过多,过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而行政权力过大,导致发展关键不是争夺市场,而是争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 反思市场经济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通说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它要求以市场作为资源配制的主要方式,以法治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强调所有市场主体地位一律平等,倡导诚实信用,鼓励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对经济运行过度干预。所以,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又是法制经济。 既然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那么解决危机要首先破除国有资本在一切领域的垄断经营,给予民间资本平等的市场地位,使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金融、能源、通讯、铁路交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领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国有资本还应从竞争性行业全部退出或至少限制在非控股水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国有资本在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借助国家力量同民营资本不正当竞争,才能创造一个充分开放、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市场环境,才能使民间资本根据市场需求理性投资,也才能促使我们的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又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和权力界限,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万能政府为有限政府,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将应属市场调节的还给市场,把该归法律规范的还给法律,才能促使政府彻底抛弃自定经济增长目标,不顾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随意采取调控措施,强力干预经济发展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也才能使各方主体对我们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一个明确、稳定的预期。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要求政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以往存在的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 政府在微观方面的管理职能要弱化,进一步放权给市场,打造服务型政府。十八大代表、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说:“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环境,而不是管制。”高尚全表示,凡是市场主体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都要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不要再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主要是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此,要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杜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正确的政绩导向、用人导向加以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立政府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政府宏观管理的效率要提高,积极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同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完善政府组织架构,探索建立慎决策、快执行、讲效率、负责任的行政运行架构和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交通通信发达、信息传导便捷的有利条件,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三、更好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应注意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现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又要防止只讲市场化、忽视政府作用的倾向。经济发展不是静态上的配臵和按计划行事,还得靠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应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同时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为市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既需要政府为市场提供规则和环境,又需要政府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障,转型期还需要政府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因此,必须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二是资本供给,三是企业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要重点推进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 收入分配改革主要解决市场问题,有利于把我国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有效扩大国内需求。目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还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只有通过收入初次分配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如果我国庞大的国内市场和巨大的内需潜力都被挖掘出来,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就能获得基础性的坚实支撑。而这既需要调动市场作用以提高经济效率,又需要调动政府作用以实现社会公平。 金融改革能够大幅提高资金配臵效率、化解金融风险。目前,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一些地方高利借贷盛行;另一方面是居民缺少有效的投资渠道。在金融改革中,放宽准入与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尤其重要。只有形成功能相互补充、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才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更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可以收到一箭多雕的效果,既可以解决基础设施急需的资金问题,又可以发挥民间资本机制灵活的优势,提高基础设施相关领域的经营效率,还可以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不公现象。因此,政府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有形和无形壁垒,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就业创业和创新;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政府要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同时还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府还需要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当然,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繁,不仅不会弥补市场失灵,而且会抑制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政府必须有意识地自觉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加以明确限定,加快转变职能,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政企分开”要求我们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个新的模式,使政府和企业在国民经济运行中都能找到最佳位置,从而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通过满足社会需要获取利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制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以市场为中心,围绕市场这个轴心运行。企业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金、技术等)主要从市场上获得,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安排和决定。市场的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企业按市场竞争法则优胜劣汰。从企业涵义来看,它必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它的最基本职能就是生产社会所需要的,并能在生产过程中向社会需求量最大、且利润最高的组合点靠拢,从而达到资本化加速之目的。但其实现资本化与促进社会福利增长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区别在于它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社会性的义务。具体看,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制定战略目标与实施步骤;根据社会水平调整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产业规划与产业改革;制定、实施税收与金融政策,并调节个人、地区等经济间形成的非有机性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维护法律尊严。总之,以有利于微观运行为特征的整体性设计是每一个国家政府所不能逃避的责任。 所以,政府不应该越俎代疱,而应在改革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上多做点份内的事,管好自己应该管好的事,真正造就一个硬约束的、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从而使企业解除包袱。现代企业制度不在于政府去规定一个或几个模式,而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产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管好自己的事才是关键,只有管好自己职能范畴的事,形成经济运行所需求的规范的制度和激励约束氛围,这样现代企业也必然会适应供需规律要求,自然而然形成自身的内部机制去根据社会需求运行。 这样,政府的职能就要求从微观经济活动中转移出来,对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地确定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去做市场做不到的事情,对市场作用的不足进行补充、干预和调节,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微观转向宏观,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调控。 转变政府职能不等于取消政府职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政府的职能是加强了而不是减弱了。最关键的是政府以什么样的形式管理经济才能把经济搞好;政府的管理职能实施的基础是什么;政府应在哪些范畴内活动,必须经过制度、规范、法律程序来付诸实施。从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基础的实际出发,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各政府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关系。从发展的眼光看,各级地方政府管理职能须与大中型企业国家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须与经营职能分开,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从上到下建立权责明确、分工配套、独立于各级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既保障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又维护企业独立法人地位。 正由于企业与政府存在着上述特殊的对应关系,所以应把企业中属于政府的职能转给政府,使它们各司其责。以后企业与政府的联结方式只能是(1)纳税人与被纳税人的关系。这对于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至于战略上的问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或通过调节税收来完成,但绝非行政上的关联;(2)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不论政府是以贷款投资形式或以其它形式出现,政府都是一个人格化的实体,企业决不能依赖以往对政府的无限责任制来转移投资形式;(3)监督人与被监督人的关系。企业必须在法律许可与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否则政府会通过行政的或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当然政府有时并不直接干预,它还可通过中介性、社会力量来实现自己的监督人的目的,同时政府行为也必然受到企业与社会力量的监督;(4)服务人与被服务人的关系。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有必要也必须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条件,例如抑制垄断、打击非法交易、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提供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二 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政企职责不分,或者说是政府和企业角色混淆,职能错位。从政府方面看,其主要表现是,政府是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政府用行政办法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使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只需要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即可,企业无需有自己的决策,也不可能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践证明,政府这种严重越权行为危害极大。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社会需求复杂多变,政府不能完全了解和适应市场需要和变化,国家直接经营企业,难免犯官僚主义、瞎指挥的错误,导致企业亏损或效益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微观经济主体没有权力,没有利益,因而限制了其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政府以较多的精力管企业,办工厂,使政府的职能无法实现。从企业方面看,其主要表现是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职能,这不仅分散了企业的精力,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而且使企业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加重了企业不应有的经济负担,从而使企业蒙受经营困难。 以上分析表明,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都存在着严重的“僭越”的现象。而没有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首先必须转变政府的职能,使政府做好该做的事,政府工作应限定在“需要管理”、“管得了”、“管得好”的范围之内,对“不需要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应交给企业和市场。只有把后者放开才能把前者管好。为此,政府要从管理微观经济活动为主转向管理宏观经济为主;从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主转向培育、组织和管理市场为主;从分钱、分物、批项目、定指标为主转向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为主。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还要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赋企业法人财产权和完全的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从而使企业不再躺在政府身上不承担责任,也可以避免政府的越权行为。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还必须分离企业的社会负担。像医院、学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应该划给当地政府管理,由其财政负担支出;对属于后勤服务的职能,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于养老保险要推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建立个人账户;对于失业保险问题要在完善资金筹集渠道和结构,调整使用方向及探索再就业上做文章。各级政府要从国有资产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帮助企业分离冗员,变企业对冗员的隐型救济,为政府对冗员的公开救济,变隐型失业为显型失业。 三 从本质上看,现实中政企不分和国有企业动作不畅的症结所在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一方面,企业内部缺乏来自所有者的负责任的监督和制衡;另一方面,由政府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又造成决策目标的混乱,企业对行政命令反映灵敏,但对市场信号则反映迟缓。从目前情况看,在国家层次上,企业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这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现实中,各个政府部门都分别行使一部分所有者权利,并与行政管理职能混在一起,形成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政企职责不分的局面;同时又没有哪一部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在企业层次上,企业内部没有个体的、人格化的所有者代表,凡需所有者作决策的事,企业或找政府,或自己代所有者来决策。这种格局的最终结果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动作。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应通过构建一个新型的国有资产动作机制来实现政府退出。政府退出是一个制度变革。通过制度变革创造新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是产权责任清晰的核心内容。在这里,首先是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作体制。具体的举措是构建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作制度。 第一个层次,从政府中分离出国有资产管理局,解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避免政府的行政权侵蚀国家的财产权。分离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承担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职能。 第二个层次,建立国有资产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组织等,从而在这个层次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是依法受人民代表大会管辖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投资运作的组织,两者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以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资产投资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而不是行政机构;它作为经济组织,以法人资格对资产投资后果负责。同时,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以出资者身份,把国有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投资的目的是使国有资本的价值增值。 第三个层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分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取决于企业这个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否具有活力;在这里,关键是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公司制。它由两个支柱构成,其一是,公司要建立在法人财产的基础上;其二是,公司由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 总之,在我国政府提出和搞活企业的改革中,从政府分离出来,直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新的产权格局中,充当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角色,它的机构设置和成员任免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有资产管理局依法监管对各个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这样就实现了行政机构与经济组织在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经营上的职能分离。同时,多元化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国有资产的动作、投资、保值和增值负责。在对企业的层次上,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理人进入其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完成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这种体制通过层层授权,建立产权责任制度,可以解决困感已久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作。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经营性国有企业和非经营性国有企业,政府退出的方式是不同的。对经营性国有企业而言,通过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塑造新的国有资产运作制度,从而达到政府退出的目的,使经营性国有企业真正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而对非经营性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能直接参与竞争,政府退出的方式是,采用签订计划契约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国际惯例,政府签订契约的主要对象是与经济战略相关的重点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如邮政、铁路等。政府与企业签订契约,使企业承担责任,并有机地把企业战略与国家目标统一起来,依靠企业来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而接受计划契约的企业在自己的目标与国家目标相结合的情况下,能够得到的国家的资助与支持,维护了企业的自身利益,使其能够自觉地、主动地为实现这种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工作。这就使政府在不直接干预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达到有效控制企业发展的目的。当然,这种政企关系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情况,因为政府并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只确定企业的目标。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关系,既不能不讲求市场规律束缚生产力发展,也不能只讲市场偏废政府的管理职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劳务的价格基本上已由市场决定,但是关键的要素价格还不是市场供求决定。今年是中国明确提出市场化改革方向20周年。20年前提出市场要在资源配臵中起基础作用,意义非凡。当前,核心资源、要素、行业等领域的改革与进展有限,门槛很高。政府手上掌握资源过多,过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而行政权力过大,导致发展关键不是争夺市场,而是争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 反思市场经济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通说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它要求以市场作为资源配制的主要方式,以法治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强调所有市场主体地位一律平等,倡导诚实信用,鼓励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对经济运行过度干预。所以,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又是法制经济。 既然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那么解决危机要首先破除国有资本在一切领域的垄断经营,给予民间资本平等的市场地位,使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金融、能源、通讯、铁路交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领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国有资本还应从竞争性行业全部退出或至少限制在非控股水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国有资本在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借助国家力量同民营资本不正当竞争,才能创造一个充分开放、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市场环境,才能使民间资本根据市场需求理性投资,也才能促使我们的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又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和权力界限,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万能政府为有限政府,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将应属市场调节的还给市场,把该归法律规范的还给法律,才能促使政府彻底抛弃自定经济增长目标,不顾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随意采取调控措施,强力干预经济发展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也才能使各方主体对我们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一个明确、稳定的预期。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要求政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以往存在的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 政府在微观方面的管理职能要弱化,进一步放权给市场,打造服务型政府。十八大代表、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说:“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环境,而不是管制。”高尚全表示,凡是市场主体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都要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不要再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主要是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此,要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杜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正确的政绩导向、用人导向加以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立政府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政府宏观管理的效率要提高,积极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同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完善政府组织架构,探索建立慎决策、快执行、讲效率、负责任的行政运行架构和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交通通信发达、信息传导便捷的有利条件,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三、更好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应注意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现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又要防止只讲市场化、忽视政府作用的倾向。经济发展不是静态上的配臵和按计划行事,还得靠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应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同时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为市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既需要政府为市场提供规则和环境,又需要政府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障,转型期还需要政府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因此,必须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二是资本供给,三是企业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要重点推进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 收入分配改革主要解决市场问题,有利于把我国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有效扩大国内需求。目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还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只有通过收入初次分配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如果我国庞大的国内市场和巨大的内需潜力都被挖掘出来,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就能获得基础性的坚实支撑。而这既需要调动市场作用以提高经济效率,又需要调动政府作用以实现社会公平。 金融改革能够大幅提高资金配臵效率、化解金融风险。目前,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一些地方高利借贷盛行;另一方面是居民缺少有效的投资渠道。在金融改革中,放宽准入与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尤其重要。只有形成功能相互补充、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才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更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可以收到一箭多雕的效果,既可以解决基础设施急需的资金问题,又可以发挥民间资本机制灵活的优势,提高基础设施相关领域的经营效率,还可以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不公现象。因此,政府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有形和无形壁垒,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就业创业和创新;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政府要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同时还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府还需要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当然,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繁,不仅不会弥补市场失灵,而且会抑制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政府必须有意识地自觉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加以明确限定,加快转变职能,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一、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知识产权涉外协调工作 (一)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制定。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立足于既要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又要有利于世界各国分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的原则,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态势和新动向的跟踪、研究,及时准备应对预案,积极地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二)拓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及知识产权保护地区组织的合作,加强与欧洲专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扩大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局领域的合作,办好中非知识产权高级论坛。制定并实施好与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之间的专利合作计划。积极开展与香港、澳门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三)切实加强与国内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职能,研究、掌握并积极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知识产权竞争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技术和商品进出口中知识产权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做好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以“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集中力量开展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宣传活动,掀起宣传专利法、宣讲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新高潮。围绕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等重点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专利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抓紧培养懂业务、会管理、熟悉法律和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人才。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优势,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规则和新修改的专利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培训力度。一要抓好专利战线广大干部和从事科技及经济管理的干部的培训;二要抓好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后备队伍和专利业务骨干队伍的培训;三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四要抓好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专利工作者的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培训的重点要有所侧重。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国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的人才。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中的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推动专利工作与经济、科技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主动地与各级经济、科技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为经济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使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经济、科技、外贸的管理工作体系中去。要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政策的研究和调整工作,研究制定与科技计划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继续搞好“城市专利工作试点”,提高城市专利管理工作的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社会公众的专利咨询服务工作。 (二)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强专利战略研究与运用,并将其纳入到国家、地方、行业发展战略中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启动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指导和帮助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信息,正确选择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科技、经济竞争能力。通过实施该项工程,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组织和推进地方专利战略的研究与运用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要继续抓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以及“专利工作示范园区” 的工作,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促进我国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尽早出台支持我国涉外专利申请的相关政策,以鼓励将我国自主研发的具有国际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向外国申请专利,增强我国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各地在设立各种专利申请、专利实施资金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计划活动的中期计划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构想与战略方向 导 言 1. 每隔3年,总干事必须提出一份“中期计划”,涉及总干事提出一份计划和预算草案的两年期后的4年时间。上一中期计划是1999年向成员国提出的。 2. 本文件编制了一份WIPO计划和活动的中期计划,突出强调了涉及2004-2005两年期后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 构 想 3. 正象过去所表明的那样,中期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始终如一的:这就是维护并进一步发展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这意味着,应该防止对现有保护的任何侵害,同时也意味着应使保护的获得以及保护获得之后的实施,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费用更低并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亦把上述目标作为工作使命,公约第7条明确指出: “(i) 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ii) 保证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5.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纪,这些挑战包括弥合日益扩大的知识鸿沟;减贫以及为全人类实现繁荣。在应对这些挑战中一个国家的成功将取决于其开发、使用和保护本国创造和创新的能力。与积极主动决策密切相关并侧重战略规划的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IP)制度,将有助于这种国家推广和保护其知识产权资产,推动经济增长和财富的创造。 6. 在这方面,为使本组织更好地援助成员国应对这个日新月异世界的种种挑战,人们普遍认识到需要推动和发展《WIPO公约》所规定的各项目标。 7.因此,WIPO为新世纪制定的目标就是与成员国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合作并使之彼此之间开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实现这一目标需创造有助于深入认识知识产权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对人类生活所作贡献的环境和基础设施;特别需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其能力建设以便在更大程度上获得并使用知识产权制度。作为负责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有效国际合作举措的重要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WIPO寻求继续提高它在这方面的作用。 8.忆及1999年9月成员国满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构想与战略方向”的内容,这份文件载有2002至2005年中期计划。进一步忆及该中期计划列述了本组织确定的几个需优先考虑的领域,这些领域对于应对成员国面临的挑战至关重要。它们包括知识产权非神秘化;增强能力;集体领导;协同作用;促进创造与创新活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渐进发展与编纂;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以及全球合作体系。为更加有效地满足成员国在上述和其他领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础设施实现现代化并改进了它的管理工作,并在过去4年中还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以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环境的不断迅速的演变。目前已取得很大进展,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非神秘化运动方面,这场运动使全世界的领导人和决策者了解了知识产权作为各国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鉴于这一背景并为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建议下一中期计划(2006至2009年)应继续体现“知识产权作为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组织还力求提高全球对知识产权是“人类存在和共处的基础,”它“与所有文化息息相关并对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赋的权利” 的认识(文件A/38/3)。因此,我们可以说WIPO的主要目标是使知识产权“更加贴近承认文化、来源和制度多样性的人们”(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为对上述问题有所认识,根据在本中期计划期间制定的原则将确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识产权是促进创造和发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识经济的驱动力。 (b) 应鼓励每个国家发展一种适合其需要的知识产权文化,包括一项有所侧重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最适宜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既在政策规划层也在基层)提高对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强有力手段的认识。 (c) 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其法律和体制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源能力,都应符合国家的政策目标。它还应当是行之有效,价格为用户所能承受并且容易为个人和中小型企业(SMEs)等所有利益相关者所获得的。 (d) 知识产权制度应当兼顾知识产权(IP)持有人与广大公众之间的利益。在牢记国家政策目标的同时,还应使之符合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协定。 (e) 应继续使WIPO全球保护体系和服务(即PCT、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体系)以及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服务有效、高质、并符合包括创新者、研究人员、企业家、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以及学术机构等用户的需求。 (f) 作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联合国专门机构,WIPO的活动,包括为增加与其他联合国机构之间的合作并为提高这些机构以及广大公众和决策者对知识产权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框架内的作用的认识而在该领域实施的领导举措。 (g) 应进一步加强WIPO与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的技术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设和发展适宜的基础设施并加强人力资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计划、预算和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将确保各项活动的管理和实施具有更大的开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战略目标 11.为实现WIPO的构想,制定了如下战略目标: (a) 促进形成知识产权文化;一方面,鼓励创造者和创新者获取、使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资产和发放使用许可证;另一方面,寻求公众进一步尊重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资产。这包括提供资源和专门知识以便通过与政府、政府间组织和私营企业的伙伴之间的合作帮助各成员国为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所进行的努力。 (b) 发展均衡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现的需求;有效鼓励创新和创造;在兼容国家政策目标方面具有充分的灵活性。 (c) 向成员国提供发展法律基础设施、体制框架和人力资源等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的具有连贯性和针对性的援助。 (d) 强化全球保护体系,使所有利益相关者更容易获得这些体系并可以承受其费用。 (e) 进一步简化WIPO组织内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启用经改进的监督和评价系统以检查预期成果的落实情况。 执行计划的运作原则 12.在每一计划领域,根据下述的运作原则将提供确定具体计划重点的指导方针: - 将根据WIPO战略目标和成员国确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这些计划活动的专门知识,确定计划重点; - 每项计划旨在确保充分的灵活性以满足成员国不断形成的需求; - 计划活动应具有成本效益并有可实现的具体目标; - 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成员国磋商对计划进行逐一调整,以促使计划成果具有可持续性; - 鼓励尽可能地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成本效益。 计划评价指标 13.纳入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所有计划活动的效绩指标(文件WO/PBC/7/2),考虑了下述一个或多个广泛的指标,这些指标将被用于评价WIPO计划的成绩。这些指标涉及到活动对下述方面的影响: - 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政策; - 把知识产权政策纳入成员国的文化-社会-经济政策; - 提高和发展成员国国民获取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资产的数量与质量; - 加入或批准的数量、地理覆盖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项条约; - WIPO全球保护体系的用户数量和范围; - 与知识产权相关机构的情况和职能(工作有效的知识产权局和版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主管法院和海关,等等); - 从WIPO各项计划中受益的人数,其中包括政府官员、创新者、学术研究人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等等。 可实现的战略目标 14.正如总干事2003年5月在有关成员国重新选举他担任总干事的讲话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将把WIPO的活动合并为5个方面,每一领域如下所述均有具体的可实现的目标。 (a) 管理现代化 - 加强计划和预算程序和计划活动的有效实施; - 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并发挥其杠杆效用; - 提高PCT、马德里和海牙体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识产权的推广与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相关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层面; - 制定相应手段/方针以帮助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并加深对知识产权及其作用的了解并使之更广泛地尊重知识产权; - 推动中小型企业使用知识产权。 (c) 合作促进发展 - 加强知识产权在国家政策发展中的作用(辅以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影响的分析); - 增强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例如对培训员的训练); - 通过WIPONET为小型知识产权局部署在线工具; - 进一步发展针对地区/国家需求的行动计划; - 继续为知识产权局自动化提供援助。 (d) 知识产权问题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渐进发展与编纂 - 通过WIPO专利议程(包括目前在《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方面正在进行的工作),使用户更容易获得专利体系; - 进一步发展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律的统一原则和程序及实质内容; - 针对新技术制定对案,在实施《WIPO版权条约》(WCT)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方面,尤其要这样做; - 继续就广播权进行磋商并继续谈判以制定一项保护音像表演者的国际文书; - 继续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的工作,以加强保护框架; - 在必要时针对某些问题采用“软法”解决方案。 (e) 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服务 - 循序渐进地改革PCT体系并实施有关成果; - 扩大马德里和海牙体系; - 拓宽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的服务以将更广泛的知识产权争议问题纳入其业务范围。 15.2004-2005两年期计划和预算草案(文件WO/PBC/7/2),对预计将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活动以及实施目标拟采取的程序提出了详细建议。政治想象力、信誉以及成员国、私营部门和秘书处之间的协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实现本组织构想的关键因素。 ==================================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为适应国际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加快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加快知识产权立法步伐,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并且已初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一些严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特作如下决定: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当前深化科技、经济配套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基本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到科技、经济、文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以下称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为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以及对外科技、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增强制止和处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国务院将抓紧研究、制定对知识产权实行边境保护措施的行政法规。 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职能,充实力量,提高效率。当前要重点加强各级著作权行政执法机关的力量,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有关机关和部门都要大力协助。对一些影响比较大的重要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会同科技、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 要支持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依法审判,支持有关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切实加强审判力量,保障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在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机构改革中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并理顺关系,在我国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两套体系“双管”齐下、并行运作的体制,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国务院将不定期地组织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和科技、经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法律的情况进行联合大检查,重点查处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大案,督促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和对侵权行为处罚不力的现象。这项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实施。 当前,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清理整顿音像制品市场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检查,严肃处理非法复制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的盗版行为。 四、为了履行我国参加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强化海关在保护知机产权、制止侵权产品进出境方面的职能,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海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依法严格实施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 五、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产品时,要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发生侵权纠纷或引起其他损失;向外输出新技术、新产品时,也要做好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防止技术或产品出口后被他人仿制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要加强对来料、进料定牌加工和合资制作、发行国外音像制品的审批及管理工作。企业在接受外商委托从事上述活动时,应当通过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查明外商是否为该项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是否有权使用,在合同中应约定企业履行合同所进行的定牌加工或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活动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的应诉责任以及指控成立时的赔偿责任。 六、各行业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针对本行业科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导全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科研生产工作。对于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比较薄弱的医药、化工和计算机软件等行业,要采取倾斜政策,增加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的主管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要针对计划的实施和发展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战略,特别要加强与计划有关的领域中的知识产权调查、分析及相应的对策研究,使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计划项目的立项、成果的法律保护以及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全过程。 八、企事业单位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本单位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企事业单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应当与知识产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制定正确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战略,确定恰当的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产中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开发或者发生侵权纠纷。 九、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励和扶持这些组织的发展,引导其利用自身的灵活机制,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服务。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当事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这些组织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当前,要大力加强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广大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工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科技、经济、文化等部门要结合第二个普法五年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新闻单位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报导,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企事业单位要把知识产权法律纳入本单位的普法教育计划。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决定制定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办法. 要选我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关系,既不能不讲求市场规律束缚生产力发展,也不能只讲市场偏废政府的管理职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劳务的价格基本上已由市场决定,但是关键的要素价格还不是市场供求决定。今年是中国明确提出市场化改革方向20周年。20年前提出市场要在资源配臵中起基础作用,意义非凡。当前,核心资源、要素、行业等领域的改革与进展有限,门槛很高。政府手上掌握资源过多,过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而行政权力过大,导致发展关键不是争夺市场,而是争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 反思市场经济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通说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它要求以市场作为资源配制的主要方式,以法治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强调所有市场主体地位一律平等,倡导诚实信用,鼓励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对经济运行过度干预。所以,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又是法制经济。 既然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那么解决危机要首先破除国有资本在一切领域的垄断经营,给予民间资本平等的市场地位,使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金融、能源、通讯、铁路交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领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国有资本还应从竞争性行业全部退出或至少限制在非控股水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国有资本在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借助国家力量同民营资本不正当竞争,才能创造一个充分开放、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市场环境,才能使民间资本根据市场需求理性投资,也才能促使我们的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又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和权力界限,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万能政府为有限政府,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将应属市场调节的还给市场,把该归法律规范的还给法律,才能促使政府彻底抛弃自定经济增长目标,不顾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随意采取调控措施,强力干预经济发展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也才能使各方主体对我们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一个明确、稳定的预期。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要求政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以往存在的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 政府在微观方面的管理职能要弱化,进一步放权给市场,打造服务型政府。十八大代表、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说:“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环境,而不是管制。”高尚全表示,凡是市场主体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都要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不要再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主要是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此,要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杜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正确的政绩导向、用人导向加以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立政府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政府宏观管理的效率要提高,积极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同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完善政府组织架构,探索建立慎决策、快执行、讲效率、负责任的行政运行架构和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交通通信发达、信息传导便捷的有利条件,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三、更好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应注意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现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又要防止只讲市场化、忽视政府作用的倾向。经济发展不是静态上的配臵和按计划行事,还得靠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应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同时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为市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既需要政府为市场提供规则和环境,又需要政府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障,转型期还需要政府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因此,必须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二是资本供给,三是企业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要重点推进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 收入分配改革主要解决市场问题,有利于把我国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有效扩大国内需求。目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还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只有通过收入初次分配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如果我国庞大的国内市场和巨大的内需潜力都被挖掘出来,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就能获得基础性的坚实支撑。而这既需要调动市场作用以提高经济效率,又需要调动政府作用以实现社会公平。 金融改革能够大幅提高资金配臵效率、化解金融风险。目前,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一些地方高利借贷盛行;另一方面是居民缺少有效的投资渠道。在金融改革中,放宽准入与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尤其重要。只有形成功能相互补充、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才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更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可以收到一箭多雕的效果,既可以解决基础设施急需的资金问题,又可以发挥民间资本机制灵活的优势,提高基础设施相关领域的经营效率,还可以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不公现象。因此,政府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有形和无形壁垒,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就业创业和创新;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政府要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同时还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府还需要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当然,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繁,不仅不会弥补市场失灵,而且会抑制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政府必须有意识地自觉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加以明确限定,加快转变职能,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1政府和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2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优点与局限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结构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同时,积极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如果政府管理和调控的范围、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其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会抑制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3我国经济体制既存在政府干预过度问题,也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处理上,仍存在许多不足,政府作用和市场功能都亟待进一步完善。4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为核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能够扬长避短、有机结合,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试论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是市场的主要构成者,既是市场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也是产品的需求方,是市场经济最活跃的组成部分。一,政府的主要经济功能应主要专注于社会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市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供求、价格自发调节和自由竞争,两者紧密关联、缺一不可,企业依据市场信号自主经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走向和运行质量,富于活力的市场是促进竞争和实现社会活力的基础。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比较清晰的政府、市场与企业的职责边界。富于活力的市场需要信息透明、产权明晰、交易自由和相关法治的框架;企业需要立足市场需求,对市场信号进行灵敏反应,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而政府则需要在为市场制定相关法律、订立规则的同时,还需要保障市场信息透明、确保市场的公正公开性。二,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影响主要依据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通过影响市场预期并对企业经营判断产生影响。在“市场失灵”领域,政府必须通过举办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或事业,为公众提供基础产品或服务。三,国有企业市场化不断取得进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大方向,进一步厘清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促进企业进一步融入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经营风险,并对经营后果负责。
2020年最新经济学论文题目:1. 社会经济视角下农民工社会融入研究2. 山西省老年妇女社会经济现状的分析与研究--基于山西省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的分析3. 关怀经济学:另一种可能性4. 市场经济下我国统计组织体系改革5. 论女性家庭角色的社会经济作用6. 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存在问题的思考7. 做好基层统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考8. 高职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基础教学改革探讨9. 经济收入. 精神文化与公众的快乐生活--基于“现阶段我国公众精神生活水平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10. 陶希圣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学术转向11. 女性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应对策略12. 基于因子分析的陕南城市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研究13. 基于经济社会活动视角的城市空间演化过程模型14. 福利国家与私人慈善的法律经济学比较分析15. 统计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分析(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学术堂整理十五个好写的经济学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 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研究--一种社会学视角的解读2. 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分析3. 能力视角下影响家庭贫困及其代际传递的主要因素剖析4. 麻烦经济:女性商品需求制造的逻辑--以两款减肥产品的电视广告为例5. 大数据背景下的统计发展6. 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检测的探讨7. 血缘关系对农耕经济发展的影响初探--以小说《金翼》为例8. 经济新常态下对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的分析9. 夯实统计基础服务经济发展10. 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11. “空心村”形成的社会经济原因分析--以昆明市团结镇乐居村为例12. 中国经济新常态与公共关系新变局13. 中国消费者偏好的地区差异研究14. 日本:另类“银发经济”15. “粉丝经济”中的青年偶像崇拜与“审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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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知识产权的利用方面,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公共管理论文题目,希望大家喜欢!
1.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研究
2. 城市景观环境和谐发展的政策研究
3. 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
4. 再造理论与城市社区再造的基本构想
5. 构建现代农村社区商业网络的思考
6. 从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探究和谐社区的创建
7. 社区组织角色、职能定位与和谐社区建设
8.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
9.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及其转型
10.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11. 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
12. 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与城市社区自治
13. 论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归类及自治功能
14. 社区财务模式的设计及其选择研究
15.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构建路径研究
16. 公共事业规制与竞争制度模式
17. 浅谈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改革
18. 浅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改进建议
19.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大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
20.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
21. 行业型网络传媒及其经营管理
22. 中小城市文化事业机构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
23.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途径研究
24. 公用事业单位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策略研究
25. 人本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26. 当前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探讨
27. 互联网在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运用
28.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29.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30. 试论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31. 试论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管理
32. 中外公益性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33. 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34. 公共事业单位的品牌管理研究
35. 地方政府改善公共关系探析
36.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对管理核心问题的分析
37.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38. 公共事业管理的现状及前景展望
39. 城市交通管理的民众参与研究
40. 城市居民公共意识调查研究
41. 城市社区经营问题研究
42. 公共管理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
43. 区域公共利益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44. 文化公共管理与现代文化产业组织运作
45. 事业单位的流程再造及其组织变革
46. 自我管理团队及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47. 公共政策评估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低收入动迁居民的行为选择及其边缘化后果
49.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
50. 公共政策的多源流框架研究
51. 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状况与影响因素分析
52. 社区居民自治:现代城市治理模式的基础
53. 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与社会工作介入
54. 论知识型员工的忠诚度管理
55. 城市“低保”政策过程中的社会排斥
56. 社会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
57.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58. 试论行政不作为及其危害
59. 59.行政补偿概念刍议
60. 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
61. 我国地方政策制定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62. 浅谈“政府上网”
63. 论选人用人方式的创新
64. 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激励竞争机制的对策研究
65. 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应采取的措施
66. 简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方向及其保障
67.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乡机构改革难点及对策探析
68. 西部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
69. 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
70. 政府行为失范及其约束机制建立
71. 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信用的关系分析
72.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3. 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与市场化改进
74.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75. 论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76. 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比较分析
77.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78. 试析公共政策分析中的人本原则
79. 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
80. 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
81.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82. 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
8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84. 村民“自治”问题研究
85. 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
86. 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87. 电子政府的内涵及对行政发展的影响
88. 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研究
89. 地方政府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90. 信息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利用研究
9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薪酬研究
92. 第三部门(NGO)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93. 公共伦理对于构建廉洁政府的意义
94.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的建设
95.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创新
96.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分析
97.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
98.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99. 政府治理模式创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100. 浅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101.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或宪政主义)去向的理论渊源和发展 102. 政治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103. 当前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研究
104. 税费改革对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影响研究
105. 权力腐败中的59现象研究
106. 我国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07.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8. 居民小区中的物业管理问题探析
109.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新型社区管理
110. 浅谈集体上访的原因及对策
111. 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112. 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13. 浅谈政府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114. 浅谈入世背景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5. 干部交流难的原因及对策
116. 当前人力资源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分析
117. 浅论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118. 浅析当代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
119. 浅谈儒家道德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120. 浅析企业服务品牌的创建问题
121. 浅析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管理
122. 浅析儒家思想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启迪
123. 浅析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流失问题
124. 浅论加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
125. 试论电子政务的实施对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影响
126. 浅析我国政府的信用建设
127. 浅谈如何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塑造企业文化
128. 社会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
129. 浅析福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30. 浅析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
1、政府绩效管理
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2、公务员绩效考核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3、市政学
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 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
4、电子政务
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
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
1、危机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2、户籍制度改革
3、行政垄断
4、行政机构改革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型政府
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
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
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
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
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
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
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
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
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
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
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
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
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
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
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
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
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
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
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
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
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
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
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
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
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
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
1、社会保障类:
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
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
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
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
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农村扶贫问题研究
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
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
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
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
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 其他--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
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
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
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
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
2、社会现象类:
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
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
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
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
3、社区类:
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
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
4、应用实务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
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
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
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
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
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
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
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
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
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
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
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
5、社会理论研究
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
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
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
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
五、(多俊岗)
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
1、行政伦理
2、行政文化
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
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
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
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
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
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
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
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
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
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
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
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
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
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
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
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24、 公务员管理研究
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
26、 行政法制
27、 依法行政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的若干撰写指南
适应对象: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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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市场、公民是当今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中三股重要的力量。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关系。 在西方,市场的兴起是在商品交换与生产的基础上开始的,市场作为一股力量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可我们的生活,并影响着政府的改革与运行。许多国家的经济、福利等政策都是在市场力量也就是经济精英推动的结果,以至于在美国出现了所谓的经济精英政治家现象。而在中国,整个市场的出现是在政府主导下形成的,而不是像西方市场的推动力量来自公民社会。当前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呈现出市场与政府利益、权利博弈的现象,比如在房地产市场,以前一段时间内,政府关于房地产一些政策,很多是经济届人士及其学术界代言人的建议的结果。 市场的力量在一些领域给政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长期以来,说到“政府体制改革的原因时,总是说现在的行政体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体制本身不存在问题,而是在面对市场时无力应对的表现。在经济界一直有一种争论,政府是守夜人还是牧羊人?说的也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在面对市场时到底是以服务者还是管理者、主导者的面目出现。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本人是兰州大学社会学的研究生,希望本人浅浅的回答,能给你一些提示和启发。下面是我的一篇文章一部分,仅供参考: 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性质的重新思考 一、政府、市场的关系及性质 现代经济学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学中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讨论贯穿于整个经济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和经济发展的实践,从未停止过。理论从最初斯密的“廉价政府”到凯恩斯的政府干预论,再到新自由主义的反对政府干预,实践中,市场化成为世界潮流,在各国不同程度的进行着,但是各国的市场化程度也表现出了巨大差异。我们从重新认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出发讨论政府的性质。 我们经常所说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指市场制度,市场制度是经济运行中市场力量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一整套运行机制、规范或制度等。人们认识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优越性之后,开始加强了市场制度的建设,即市场化过程。实际上,市场先于市场制度与市场化,在长期的经济实践中,人们逐步建立起市场制度,进行着市场化。市场化程度高不仅仅是指衡量市场化的一些量化指标的比例高,更重要的包括市场制度的完善,如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融洽程度高等。就是各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也差异巨大,在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各个经济活动主体或组织的自由和权益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市场的有效性与政府的有效性能相互配合好 在认识到了“市场不是万能的”之后,人们找到了政府存在的理论上的可能性。从个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当人们的一些利益无法由自身完成时,建立各种组织来实现共同的利益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企业与政府都带有组织这一本质性的特点。如果我们坚持经济学的行为主体是单一的个人,即单一的经济人假设,那么企业与政府都是个人为了实现自身目标而建立起来的组织。或者将企业与政府都视为一种制度,都是经济人为了追求资源配置效率与个人利益而建立的制度,是个人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如:政府提供公共品,居民缴纳税收,其实质就是全社会的个人为了实现仅凭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而进行制度创新与合作的结果,建立政府组织并形成政府制度。如果将个人缴纳的税收视为政府组织提供公共品的价格,那么政府制度就是一种间接的交易制度,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与分配方式,每一个个人都可以从使用公共品与缴纳税收中获益。笔者将人类建立的资源配置制度分为两种,即市场制度与组织制度,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利益个体为了自身目标而采取的手段或方式不同,即手段的差异性,市场制度中个体的目标是通过自己选择与市场配置的方式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组织制度中个体的目标是通过实现集体或组织的利益最大化来追求个人利益,必须实现组织利益最大化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相容。其中组织制度包括企业制度、政府制度与非政府组织制度等 政府作为一个组织,其目标取决于组织的各个成员。一方面,财政或政府的活动是通过既定的组织制度即政府制度来执行的,而政府制度的典型机制是政治程序(含法律程序),这是一种集体决策机制,该机制能保证的目标是满足大多数人的意愿或利益,也就是追求个体间的公平,也只有将政府组织的目标定为追求公平,才能实现个人与集体利益的相容性,否则政府作为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各种组织的成员也处于市场制度下,市场制度采用的典型机制是个体决策机制,该机制能保证个体利益的实现,也就是追求效率。综合以上两方面,政府与市场结合并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制度可以保证公平与效率双重目标的实现 . 假设政府的集体决策机制是政府运行或公共产品提供的唯一的必然的机制,那么政府的目标就是追求与满足多数人的意愿或利益,即追求个体间的公平。那么,任何的不顾客观存在的政治选择机制而假设政府的目标仅仅是追求效率的理论与模型,有些不切合社会实际 政府具体目标的制定、执行、监督等都是以间接方式为主,其交易成本较高,所以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社会应该尽量减少政府的活动范围,将政府的活动范围限定在其必需的范围内,如提供纯公共产品与服务,并逐步通过市场与非政府组织等来提供一些准公共品 二:市场与政府结合的市场经济制度 两者结合的形式多种多样,结合形式的不同成为划分经济制度类型的标准。以市场作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就是市场经济制度,主张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政府仅仅提供旨在追求整体利益或公平的公共品;而以计划为主或以政府调节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就是计划经济制度,主张政府全面干预。实践表明,政府干预的目标与实际的干预绩效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大范围的政府干预效率并不高。有些政府干预不仅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浪费了财政资金。正如弗里德曼所言:“一个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应该”实现的目标是一回事,而这个机构实际实现的目标则是另一回事 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但并不是否认政府在经济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恰恰是为了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才对政府的目标、职能范围、机制等做出更加规范的界定。公共财政正是为了发挥市场作用、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等而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政府制度(财政类型)。公共财政并非反对市场的作用,实践证明良好的公共财政恰恰是与市场制度配合良好的政府制度。所以,单一的市场与政府制度各有优缺点,扬长避短,最好的选择是两者的结合,即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以政府调节为辅的市场经济制度,又称混合制度 市场经济制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其设计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市场中的各个活动主体或组织都按照自己的目标来选择行动,追求效率或公平;在追求效率方面,市场机制更有效,在追求或保护公平方面,政府制度的作用更大;两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市场机制保证个人在公平的约束下(即政府制度下)追求效率,政府制度保证个人在效率的约束下(即市场制度下)实现公平,两种制度融合形成新的市场经济制度。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督与监管者担负着制度创新的重任(这里将法律、规制、制度统称为制度 至今,主流现代经济学在研究市场微观主体时,假设政府是固定的,而在研究政府或财政时,假设企业与市场制度是固定的,即外生的,得出的结论并不适合所有的国家,尤其像我国这样的转轨国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十分不完善,与市场机制协调的政府制度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建立一种能解释各国经济制度的经济学说是摆在广大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不否认存在市场失灵,但这不是一定采用政府干预的充分条件 市场失灵可以通过制度创新与改革,即建立与完善混合经济制度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