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等等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这题目太简单,下面两个回答的都不到点上,题目意思是婚姻存续期间完成了作品,已经变成既得利益,你除非不发表,一旦发表,无论你何时发表的,这笔稿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1.论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 2.论变性问题对我国婚姻法的冲击及其对策 3.家庭劳务价值及其法律保护研究 4.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相关法律问题 5.论我国家事代理制度的完善 6.婚姻法解释三背景下妇女财产权保护的对策 7.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 8.新形势下军婚特殊保护制度之批判 9.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比较研究 10.中外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11.论婚约的法律效力 12.论婚姻法中私法自治的限制 13论家庭暴力的干预治理机制 14.亲子鉴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5.第三者民事责任之立法预期与制度构想 16.离婚率与离婚标准的互动之实证考察 17.性权利视角下的婚姻关系法律调整 18.夫妻债务关系中第三人利益保障研究
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800字
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800字,一份吸引你的爱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也可能是海市蜃楼。羡慕吧,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婚姻比蜜糖更甜蜜,比火焰更热烈,比春风更温暖,比冰雪更纯洁。
爱情,是两个人情投意合的体现,爱情,是心甘情愿愿意为了另一半付出而不求回报,爱情,是有着三观相合的灵魂可以不厌烦的进行对话交流。
在我的认知范围中,爱情是婚姻的充分条件,只有有爱的婚姻才有幸福所言。爱情的前提是朋友,只有相遇、相识、相知,慢慢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与交往,才能酝酿一壶温暖的酒,而两人相视举杯畅饮的就是你我的爱情。
发生在我身上的爱情,就像四季中的春天,一切都是刚刚萌芽的崭新与透亮,亦有青春的荷尔蒙气息。我和我老公是高中同学,大学期间正式开始交往,我们的爱情起始于异地恋,通过爱情长跑6年,最终进入婚姻的神圣殿堂。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携手共进,体验更多的人生百态。
婚姻非儿戏,再往后点说,婚姻其实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所以婚姻又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只有势均力敌的男女方家境,才能让往后的婚姻生活中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与困扰。
在我和另一半的相处过程中,我深知婚姻就如同我俩共同经营的一家公司,每时每刻我们的利益都是捆绑在一起的,都说家是心灵的港湾,因为家是夫妻双方做共同做决定的避风港,需要共同商议来权衡利弊,一起去面对一起去迎接挑战。
家是一个不能拎出来专门讲理的地方,因为这其中情更占据主打,所以吵架的时候一味地去争辩孰是孰非,其实最终就是会导致两败俱伤的场面,这个是没办法讲清楚其中道理的,只有经历了,你就能够清楚的明白,总之呢如果你还没亲测,请放弃去亲测的机会和权利,多一份理解与包容,多一份忍让,和和睦睦的家庭,才是内心坚固的壁垒,也给你更大的底气去把外面世界的精彩与财富赢回家!
婚姻一定是在有坚实爱情的稳固基础上,再能够一起谈论和处理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各种人情世故,这样的爱情其实在精神层面上也是称之为势均力敌的爱情。所以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应该是势均力敌的状态,夫妻双方的爱情才能更加长久与稳定。任何一方出现的卑微或者高傲,都容易让这个天平失去原有的平衡,这也是经营爱情经营婚姻之难处所在。婚姻是一场两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之间的共同修行,是有一辈子之长,还需要经过各种风花雪月的洗礼,更有九九八十一难的磨练,最终才能修得:白头偕老,老有所依。
所有的经历都是弥足珍贵,所有的磨难都是为了成就更加优秀的自己。听过很多道理,但依旧过不好这一生,说到底还不是没有开窍,或者说是经历得还不够刻骨铭心,不然大千世界,哪来的什么岁月静好,这一切的表象背后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罪前行,而你选择看不见罢了。
能够说出来的苦就不能称之为苦,只有那些咽下去的苦,才能够打磨出一个更顽强的自我,然后去面对现实世界的挑战,才能沉稳应对而不会落荒而逃,才能够给通过努力去争取想要的东西,才能够带给自己的家人更加幸福快乐的生活,才能够厚积薄发给更多的人带去积极正面的影响。
其实,“爱情”两个字,已淡岀我的生活乃至记忆许多年。昨晚去参加阅读时光8760读书沙龙的讲书活动,重拾“爱情”。当然只是从钱钟书先生的笔下,在郭文婷老师的讲解和书友们的分享中。
少女时代的爱情,基本来源于小说,那个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闲书,学校也没有像样的图书馆借阅,看的小说大多来自于要好的同学。记得中学时,借到同学一本《青春之歌》,晚上一夜没睡,爬在被窝里,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一气读完。这应该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印象深刻的爱情小说,至今还记得故事的女主人公叫林道静。成年后,结婚生子,但仍然对爱情小说没有抵抗力,托尔斯泰的作品《安娜.卡列尼娜》,也是我读过多遍的书,曾经为美丽迷人又真诚坦荡的.女主人公安娜的爱情感动到落泪,到后来年长一些,重新翻阅这个爱情故事,就觉得女主人公有点不理智甚至不可思议。就像渥伦斯奇的母亲说的那样“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坏女人。这种不顾一切的热情有什么意思?不过证明她比别人特别罢了。她毁了两个人,她的丈夫和我可怜的儿子。”还有《红与黑》中的男主人公于连及德.瑞那夫人的爱情,《乱世佳人》中女主人公斯佳丽的爱情和婚姻,都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至于《围城》,我并没有仔细阅读过,就连电视剧也是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钱钟书先生的了解多来自于他的妻子杨降先生,杨降先生的文字我是很喜欢的,朴素而温暖,直入我心。更让我敬仰的,是她的生活态度和他们令人羡慕的婚姻生活。钱钟书先生是这样描述他的妻子和婚姻的:“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末后悔过娶她,也末想过要娶别的女人。”从这些文字里,就能看出钱钟书先生对爱情和婚姻的坚定信念以及他对妻子深厚的爱,这种爱绝不是那种飞蛾朴火,不顾一切的所谓“爱情”。在这段文字里,钱钟书先生用了“娶”,并没有用“爱",我想,这个“娶"字,不仅仅包含了男女之爱,更多的应该是对婚姻的责任和生活信念在里面。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希望有一份美好的爱情和完美和谐的婚姻,上帝创造人类也是希望如此。可是,越是可贵的东西,越不是那么容易得到,上帝说,你想要幸福的吗?我可以给你,但你必须要用付出来交换!每段与子谐老的爱情婚姻历来如此。
对于爱情和婚姻,没有既定的模式,也可能没有明显的路标,但每对修成正果的夫妻都要经历一个相识、相知、磨合、融洽的过程。在这条路上,你可能会茫然,但却不可以迷失。以下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
1、一份吸引你的爱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也可能是海市蜃楼;一份不情愿的感情,可能会让你承受更大的压力,但也不一定不会开花结果;
2、婚姻从来都不是为了完成任务,如果你报着这种心态开启一份感情,那你就是在进入一场危险的赌局,你必须想到最坏的后果,并作好承担的心理准备;
3、无论什么人对爱情和婚姻作出诠释,你可以参考借鉴,但请不要把它当作真理,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那些人根本不了解你的爱情和婚姻;
4、婚姻是需要经营的,经营是要讲究策略的,你想把她(他)变成你理想中的伴侣,不是不可以,但不能操之过急,你不仅要付出,还需要引导,关键还需要等待,有时就象教育小孩一样,这期间有快乐,也会有痛苦。
5、走进婚姻,你必须和她(他)有个约定,制定你们的婚姻原则,这些原则就是你们婚姻的底线,也是维系婚姻的根基,一旦违反,婚姻有可能就会灰飞烟灭。但是,在这个基层之上,则需要更多的宽容和理解,这是婚姻不可缺少的“营养剂”。
6、不要把婚姻简单的理解为“两个人的事”。还记得结婚的那一刻,父母眼中那闪烁的泪花吗?如果有了孩子,你愿意看见他那天真无邪的笑容变成呆滞和仇恨的目光吗?如果这些你都可以不在乎,那就可以毫不犹豫地离婚了。
爱情和婚姻是纯洁和美好的,如果它变成了我们不堪重负的包袱,你可以将它卸下,但如果你仅仅是厌倦为它付出而放弃,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上帝曾说过,你想要幸福的吗?我可以给你,但你必须要用付出来交换!每段与子谐老的爱情婚姻历来如此。你,不能例外!
总听人说,婚姻是一双鞋,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这话的确很有道理。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表面看很般配的夫妻,过了不久却劳燕分飞。而有的怎么看怎么不相配,却一起过了多少年。于是又有人说,婚姻就是一个迷,谁也无法破解这其中的奥秘。
但我以为,婚姻更象一棵树。一旦植根于脚下的泥土,也不论这泥土是肥沃还是贫瘠,只管扎下去,生长着。风来了,即使刮得它东摇西晃,风平浪静之后,可能也有一点小小的伤,但还是会慢慢会复原的。雨来了,劈头盖脸,浸泡了树干,淹没了树梢,可当丽日晴空,她还会对着阳光微笑,似乎在说,你看,我还好。婚姻这棵树,一年又一年,任凭风霜雨雪的侵袭,它总是在那里挺立着,隐忍着,一般的风浪已很难使它夭折了。
相对于婚姻,爱情更象一片云,轻盈,浪漫,飘逸,她变化万千,神秘莫测,一会变成一座山,一会变成一条河,此时如洁白的棉絮,彼时如奔腾的骏马,偶尔还会披上彩色的薄纱,象个神秘的女郎,若往若还,进止难期,婀娜多姿,扑朔迷离,让你既为她喜,又为她悲,既为她痴,又为她醉。
婚姻是一棵树,它的根,枝,叶,花,果,一应俱全。老人是树的根,夫妻关系是主干,而其它家庭成员,就是它的枝,由此而派生的七七八八,错综复杂的关系,就是它的叶,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会出现连锁反应,蝴蝶效应,婚姻中,与其说是两个人结合,不如说是两个家族的组合。形形 *** 的人与事,包罗万象,象个小社会一样,特别是双方老人,更是与这个小家捆绑在了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有这些,都让婚姻的内容变得好丰富,好复杂。而那个不染纤尘,不食人间烟火的海市蜃楼般的精致的爱情,经过现实的嗑嗑碰碰,摔摔打打,也慢慢地由空中降落到地面,深深地嵌进了婚姻的褶皱中,被婚姻绑架。就会产生张爱玲的小说中,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感觉。因此,人们感叹,婚姻如围城,外面的想冲进去,里面的想跑出来,爱情是婚姻的坟墓。
婚姻是棵树,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也是婚姻树的果实,这枚果实在夫妇的眼中,象一棵明珠,耀眼夺目,象个天使,给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和幸福,象一块磁石,紧紧地吸附着婚姻树,象一个粘合剂,把二人的脚步紧紧的粘住,即使爱情淡了,远了,可谁也舍不得走向岔路,另辟新路,因此,凑合,也成了有些婚姻的代名词。
在婚姻这棵大树中,爱情就是花,只是花。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年又一年,如此循环,不知不觉,亲情和爱情枝叉交错,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谁也分不清了。那么,爱情的花朵藏到哪了呢?如果你仔细感觉,那些平凡日子中的小浪漫,小感动,就是爱情的小花袅袅开放了,她不张扬,不炫耀,若隐若现地出现在你的面前,你要用心去观察,去感受,去体会,去享受,如果你粗心大意,她就与你擦肩而过了,因为,婚姻树的花儿是害羞的。
婚姻是棵树,但这树需要两个人共同精心培育,才会长的粗壮,高大,才能经受住狂风的肆虐,暴雨的洗礼,雷电的袭击。若不精心管理,就会营养缺乏,病病秧秧,如果再生拉硬扯,就会骨断筋折,换来的只能是一声叹息。
婚姻是棵树,但愿人们的婚姻之树,根深叶茂,爱情之花,四季盛开。
总听人说,婚姻是一双鞋,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这话的确很有道理。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表面看很般配的夫妻,过了不久却劳燕分飞。
而有的怎么看怎么不相配,却一起过了多少年。
于是又有人说,婚姻就是一个迷,谁也无法破解这其中的奥秘。
但我以为,婚姻更象一棵树。
一旦植根于脚下的泥土,也不论这泥土是肥沃还是贫瘠,只管扎下去,生长着。
风来了,即使刮得它东摇西晃,风平浪静之后,可能也有一点小小的伤,但还是会慢慢会复原的。
雨来了,劈头盖脸,浸泡了树干,淹没了树梢,可当丽日晴空,她还会对着阳光微笑,似乎在说,你看,我还好。
婚姻这棵树,一年又一年,任凭风霜雨雪的侵袭,它总是在那里挺立着,隐忍着,一般的风浪已很难使它夭折了。
相对于婚姻,爱情更象一片云,轻盈,浪漫,飘逸,她变化万千,神秘莫测,一会变成一座山,一会变成一条河,此时如洁白的棉絮,彼时如奔腾的骏马,偶尔还会披上彩色的薄纱,象个神秘的女郎,若往若还,进止难期,婀娜多姿,扑朔迷离,让你既为她喜,又为她悲,既为她痴,又为她醉。
婚姻是一棵树,它的根,枝,叶,花,果,一应俱全。
老人是树的根,夫妻关系是主干,而其它家庭成员,就是它的枝,由此而派生的七七八八,错综复杂的关系,就是它的叶,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会出现连锁反应,蝴蝶效应,婚姻中,与其说是两个人结合,不如说是两个家族的组合。
形形 *** 的人与事,包罗万象,象个小社会一样,特别是双方老人,更是与这个小家捆绑在了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所有这些,都让婚姻的内容变得好丰富,好复杂。
而那个不染纤尘,不食人间烟火的海市蜃楼般的精致的爱情,经过现实的嗑嗑碰碰,摔摔打打,也慢慢地由空中降落到地面,深深地嵌进了婚姻的褶皱中,被婚姻绑架。
就会产生张爱玲的小说中,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感觉。
因此,人们感叹,婚姻如围城,外面的想冲进去,里面的想跑出来,爱情是婚姻的坟墓。
婚姻是棵树,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也是婚姻树的果实,这枚果实在夫妇的眼中,象一棵明珠,耀眼夺目,象个天使,给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和幸福,象一块磁石,紧紧地吸附着婚姻树,象一个粘合剂,把二人的脚步紧紧的粘住,即使爱情淡了,远了,可谁也舍不得走向岔路,另辟新路,因此,凑合,也成了有些婚姻的代名词。
在婚姻这棵大树中,爱情就是花,只是花。
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年又一年,如此循环,不知不觉,亲情和爱情枝叉交错,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谁也分不清了。
那么,爱情的花朵藏到哪了呢?如果你仔细感觉,那些平凡日子中的小浪漫,小感动,就是爱情的小花袅袅开放了,她不张扬,不炫耀,若隐若现地出现在你的面前,你要用心去观察,去感受,去体会,去享受,如果你粗心大意,她就与你擦肩而过了,因为,婚姻树的花儿是害羞的。
婚姻是棵树,但这树需要两个人共同精心培育,才会长的粗壮,高大,才能经受住狂风的肆虐,暴雨的洗礼,雷电的袭击。
若不精心管理,就会营养缺乏,病病秧秧,如果再生拉硬扯,就会骨断筋折,换来的只能是一声叹息。
婚姻是棵树,但愿人们的婚姻之树,根深叶茂,爱情之花,四季盛开。
My views of Matrimony (wedding/marriage)Matrimony is the important to all people's life, o people need to make a full psychological and material preparations. After all, Matrimony is a new life begin, a lot of things can not be the same as pre-marital free, And then, the choice will congsidering some elements, Marriage is easy, divorce is also easy, you must be discreet, Matrimony means you choose to take care of parents, kids, wife and hu *** and more and now on, you are not only thinking yourself. You have to take on the responsible for this family, in particular, the relation beeen hu *** and and will be influence to your family's harmony directly. Some researchers say that, true love may only three years, the family love will remaining so many years, because of this feeling is built up the responsibility and affection. In modern times, many people had less responsibility and more like to enjoy. So, the proportion of divorce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Actually both spouses must learn to share the obligations, try to learning the way you treat to your lover, especially in housework... =====================中文原版: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两个人都需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首先、婚姻生活是一个新生活的开始,很多事情不能像婚前一样自由,而且、在选择问题上也需考虑清楚一些因素,结婚很容易,离婚更容易,一定要慎重考虑,结婚意味着要照顾对父母、孩子、家庭~你已经不再为自己生活了。
你得对这个家负责,特别是夫妻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有学者说,所谓爱情真正的只有三年,而亲情却可以持续很多年,因为这是依靠责任和逐步建立起来的。
现代社会,不少人都少了责任,多了享受。
所以离婚比例在大幅上升。
所以、夫妻双方必须要学着共同打理义务,试着学会与你伴侣的好的相处方式,尤其在家务事上。
爱情,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来说,其实是可望不可即。
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存在古典式的纯美爱情。
追寻这种爱情,在天涯海角,寻觅难及。
人要想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红颜知己,概率只有几百万分之一。
也就是说,要找到一个真正的命中注定的有缘人,实在是遥远不及。
那个人或许只能与你擦肩而过。
在飞机上、火车上、地铁、或者某天在那某个地方旅行都有可能遇上你的命中知己,可是,遗憾就在那个人根本不认识你,也不会爱上你。
他/她或许只是你生命的一个过客,短暂的擦肩而过的遗憾。
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人会幸运的与自己爱的人厮守到老,他们相互爱着对方,他们是命中早已注定要在一起。
上苍把他们相互牵连到一起,使他们成为最完美的伴侣。
或许,这是上苍特别的眷顾。
幸运的事情总是有上苍冥冥目中的安排。
只是,这样的爱情太稀少,稀少到不能奢求。
因为我们不能奢求发生在我们身上。
婚姻。
婚姻是爱情的结果。
其实基本上讲是因为有了爱情才有了婚姻,婚姻对于有爱情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归宿。
而现实的婚姻是男人与女人因相互的需求而结合而走进婚姻,所以婚姻远没有爱情的浪漫甜蜜。
现实的大多婚姻都是为男女的互相的利益而来,这种婚姻没有爱情,很容易出现支离破碎。
离婚,便是婚姻的结局。
杯具。
其实,很多人到了一定年龄就开始焦虑,这时候的他们已经把婚姻当成了一种使命。
当他们把婚姻当成一种使命的时候,他们是否考虑过他们是否真得适合在一起或许真正的了解过对方没。
而为了完成使命,他们很少会很认真的考虑清楚,以至于当婚姻把他们拉在了一起,开始真正的共同生活的时候,对方各自暴露出所有的缺陷,而这时候或多或少的人不能容忍。
因为只有爱才能包容一切,他们在一起根本没有爱情。
如果暂且不谈要有什么天长地久相守相伴一生的爱情,仅是说现实的婚姻要能够较长久,了解对方是否真的适合自己真的很重要。
只有相互适合的人在一起,婚姻才能够较长久。
当然,在婚姻过程中,还要相互的包容对方,尽量体谅对方、相互扶持等。
才能维持婚姻继续走下去。
还有些人的婚姻是利益的结合体。
因为相互的利益需求而走到了一起。
婚姻其实说来也复杂,要面对的东西太多,经不起压力,到最后只能妥协。
婚姻,在我认为里,还是需要点爱的基础,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走不远。
婚姻,现实的婚姻已经很难说了。
这所谓的婚姻慎重,大概是如此。
其实,现实中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没有真实的。
到底彼此相爱能走到一起的人实在太少。
即使我们对某一个人爱得轰轰烈烈,可是他/她不爱你,这种事实的问题摆在面前,谁都会无奈。
世间总存在那么多的遗憾,或许爱情也是。
末;我还相信爱情,但是我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只是个普通人。
上苍或许,根本不会眷顾到我。
末,毕竟事物具有双面性。
人到底还是不应该完全不相信爱情。
其实很多时候,爱情还是存在这个世上的,只是很稀少。
婚姻也一样,只要彼此珍惜,有责任感,这种的婚姻仍然可以长久。
就算没有感情的婚姻,也可以慢慢的培养出来。
其实,婚姻的幸福与否取决于人们对待于婚姻的态度。
这是最关键的。
我是个女孩,未婚!我觉得婚姻应该是恋爱的一个终点站,是组建家庭的起点!我男朋友说:婚姻是两个人的坟墓,是两个人的归属和归宿!他就在我身边,我们的想法几乎一致,没有你说的那么两个极端!真的!加油吧,不管你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对婚姻和幸福有信心,婚姻不是男人的事,也不是女人的事,而是两个人的事儿!!!
我78年的也没结婚,处过几个男孩子,最后都是以不欢而告终,可能彼此各有各的观点,25岁以上不结婚的年轻人多的是啊,很多白领30多岁都不结婚的呢,估计很多一部分人是因为房子的问题,还有就是自己的事业太忙,还有就是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人,等等。
我是因为在国外留学,父母都想我回国以后再解决个人问题。
反正他们也不催我。
说祥林嫂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是因为她的一生都与不幸为伴,她有着中国所有劳动妇女的勤劳、质朴和善良,“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个男子”,她对生活的要求又极低,“食物不论”,“然而她反满足,脸上也白胖了,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
而且她也很坚强,敢于与不幸的命运作抗争。
在她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丈夫的死去,她成了寡妇。
她没有被不幸压倒,来到鲁镇,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靠劳动来换取最起码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生活也没坚持多久,她就被严厉的婆婆卖给了山里的贺老六,即使撞香案额头撞了个大窟窿,还是被硬按着拜了堂,所幸的是丈夫勤劳憨厚又能干,不久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看到了生活对她露出的笑颜。
可是,好景不长,丈夫得病死去,阿毛又被狼叼走,坚强有韧性...所以她每挣扎一次。
而且她也很坚强,“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敢于与不幸的命运作抗争,但她又是其自觉的维护者,来到鲁镇。
甚至用一年的工钱拿去捐了门槛,所以才闹得出了格,希望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是因为她的一生都与不幸为伴?。
她不愿改嫁是认为寡妇应该守节、质朴和善良,来到鲁四老爷家,“然而她反满足,她依然来到鲁镇,又有力,还是被硬按着拜了堂,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靠劳动来换取最起码的生活,她对生活的要求又极低、”,她有着中国所有劳动妇女的勤劳,而不是封建礼教。
可是,她只能在极度的精神痛苦中苦苦挣扎,她命运的悲惨就更深一层,她仍没有祝福的权力。
在她的第一次婚姻中,“她整天的做?鲁迅先生通过塑造祥林嫂这个形象来指出妇女解放的真正敌人不单单是封建礼教,“死尸似的脸上又整日没有笑影”,真的,阿毛又被狼叼走。
可是这样的生活也没坚持多久、。
祥林嫂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似乎闲着就无聊,只是机械地说“我真傻,“食物不论”,丈夫得病死去,坚强有韧性的祥林嫂几乎被打垮了、。
于是,简直抵得过个男子”,鲁四老爷还是不允许她准备福礼,不久又有了儿子阿毛,所幸的是丈夫勤劳憨厚又能干。
可是。
她没有被不幸压倒,脸上也白胖了,不能再嫁,充塞在她脑子里的是强烈的封建节烈思想,好景不长。
祥林嫂的命运悲剧又何尝不是旧中国广大劳动妇女的命运悲剧的缩影呢,我们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到今天,假使她对灵魂的有无不产生怀疑,我们是不是还会发现有女性离祥林嫂不够远呢,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即便到了这时候她也没有完全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她成了寡妇,因为丈夫的死去,即使撞香案额头撞了个大窟窿。
然而。
历史的车轮不断地在向前行进,她的精神世界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到一百年后,她就被严厉的婆婆卖给了山里的贺老六,祥林嫂终于看到了生活对她露出的笑颜,更重要的是广大劳动妇女自身、,“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她抗争的是命运,以赎强加在她身上的罪过说祥林嫂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
《氓》是《诗经》中一首著名的弃妇诗。
诗篇通过女主人公的自述,展示了她在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不幸遭遇,即她如何与“氓”恋爱、结婚终至被弃的全过程,反映了春秋时期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表达了诗人对于弃妇不幸命运的深切同情。
诗篇通过女主人公爱情、婚姻全过程的展示,塑造出女主人公和“氓”这两个美丑分明的人物形象。
女主人公是美丽、善良、勤劳、任劳任怨、既忠于爱情而又具有叛逆精神的。
她初恋时,“送子涉淇”,一会儿“泣涕涟涟”,一会儿又“载笑载言”,一方面显示出少女天真烂漫、纯真无邪的性格,一方面说明沉缅于热恋中的她感情是热烈的、深挚的,“氓”急于结婚,怪她“愆期”,她好言劝慰,性格是温柔的。
但结婚以后,她就如同掉进了地狱。
“氓”的家境贫因,她“三岁食贫”,对这她能忍受;长年累月、没日没夜地辛勤劳作,对这她也能够忍受。
让她深受折磨的是:“言既遂矣,至于暴矣”,男子在达到占有她的目的后,态度就变得粗暴、蛮横起来;更严重的是“士贰其行”“二三其德”。
女子心中充满了痛苦的冤屈,但却找不到倾诉之处,就连兄弟也不能理解她、同情她。
在经历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和绝望之后,女主人公最后不得不痛下决心:“反是不思,亦已焉哉!”终结了这段不幸的婚姻。
诗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展示了女主人公由幸福到痛苦、由爱到恨的心路历程,赞美了她纯洁、善良、勤劳、既忠于爱情而又敢于同险恶不幸命运决绝抗争的高尚品质和不屈精神。
“氓”在诗中是作为被批判的对象出现的。
他外表忠厚,实则异常伪善、卑劣、粗暴。
其粗暴的本性在“来即我谋”时即已暴露,但由于女子的纯朴、善良和容忍而未酿成大的问题。
“氓”以虚情假意得了女子的信任,但结婚后,他就彻底暴露出了粗暴、卑劣、凶狠的本性,把当初的“信誓旦旦”彻底抛到一边,最终将女子无情地休弃。
“氓”是一个薄情寡义的反面人物形象,与女主人公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诗人将赞美与同情倾注于女子,而对“氓”丑恶的灵魂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
全诗共分六章,有较强的叙事性,同时也有较强的抒情性。
一方面较完整地展示了女主人公恋爱婚姻的悲剧历程,另一方面也较完整地展示了女主人公感情发展的历程。
在表现人物的内心感情时,诗人注意了叹词和呼告语的使用。
如“于嗟鸠兮”以下八句,连用了两个“于嗟”、四个“兮”字和两个“也”字,表达出强烈的感 *** 彩。
“三岁为妇”以下十句,又连用六个“矣”字,一气直下,将女主人公每况愈下的境遇和越来越强烈的悲怆表现了出来。
最后以深沉的感叹作结,表达出女主人公交织着的悲痛、绝望、愤怒的复杂感情。
诗中还多处运用了比兴手法“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使人联想到女主人公当时的年青貌美和青春活力;“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使人联想到女主人公在饱受折磨后的衰老容颜。
前后形成鲜明对比,同时也暗示出女主人公被弃的原因。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则用以反喻女主人公无边无际的痛苦。
叙事性与抒情性的完美结合,多种手法的交替使用,使作品具有了强烈的真实性和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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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爱情≈风险投资》上大学前就看过一篇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上大学后才发现,现实比小说更加残酷。现在的爱情,爱得有点浮躁,有点朝三暮四,有点朝生暮死。电影《非诚勿扰》里有一句台词:“风险投资,顾名思义,就是越有风险越投资,没有风险绝不投资。”这符合这部电影幽默的风格,我们只需笑笑,不必当真。现实没有这么幽默,在大学里孕育的爱情就像风险投资,总是有风险的,一不小心就会夭折。杨大同教授说,恋爱应以结婚为目的。换句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在一起是爱情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如若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那么爱情的地位低于自由却高于生命,生命是物质,爱情高于物质作用于精神而存在。若我爱你,因我寂寞——你觉得我爱的是你还是寂寞呢?风险投资并不可怕,钱没了还可以再赚。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对于感情的伤,是多少钱都治愈不了的痛。最可怕的是两个人在一起,一个是因为爱情,另一个却是因为寂寞。双方一旦决裂,因为爱情的那个会败得一败涂地。因为寂寞的那个,请反省。嗯,我反省。真正的爱情是美好的,因为两情相悦。为对方戴上婚戒,许一个天荒地老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大学生本就处在一个十分浪漫的年龄,一个连谈钱都伤感情的年龄,想不浪漫都不行。爱情里可以没钱,粗茶淡饭也是幸福;爱情里可以有钱,只要彼此爱而不是因为钱而彼此爱就行,那么再怎么奢侈的爱情都无罪。不可否认的是,大学生大多还不够成熟,会因对方某个方面的优点而陷入爱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和谐的因素渐渐显露出来并最终成为矛盾的导火索。一帆风顺的爱情少之又少。两个人在一起,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烦恼。可以尝试着去改变对方的坏习惯、坏毛病,如果不成功,那么放弃这种尝试,不然往往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爱情里需要互相包容,但是不需要委曲求全。两个人可以试着交往,不合适,可以分手,可以尽快分手——长痛不如短痛。不要为了所谓的责任耽误了幸福。因为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会让他的她全身而退。没有责任心的男人还有什么好挽留的呢?爱并不一定就要在一起。两个人的结合,并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之间的联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全无道理。自由恋爱,并不是无限的自由。谈恋爱既然是一种风险投资,那么生意失败也无可厚非。但是你得保留再一次投资的资本。大学生应该自爱,应该矜持。婚姻不可以没有性,但爱情可以。但愿所有的年轻人只需进行一次风险投资便可获得一生也用之不尽的幸福。
浅议我国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汝南县人民法院 叶海宽 发布时间:2007-10-18 15:17:21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题目有: 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论婚姻的成立《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1.论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 2.论变性问题对我国婚姻法的冲击及其对策 3.家庭劳务价值及其法律保护研究 4.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相关法律问题 5.论我国家事代理制度的完善 6.婚姻法解释三背景下妇女财产权保护的对策 7.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 8.新形势下军婚特殊保护制度之批判 9.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比较研究 10.中外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11.论婚约的法律效力 12.论婚姻法中私法自治的限制 13论家庭暴力的干预治理机制 14.亲子鉴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5.第三者民事责任之立法预期与制度构想 16.离婚率与离婚标准的互动之实证考察 17.性权利视角下的婚姻关系法律调整 18.夫妻债务关系中第三人利益保障研究
浅议我国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汝南县人民法院 叶海宽 发布时间:2007-10-18 15:17:21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2008关于婚姻家庭继承问题的选题 1.论婚姻家庭的伦理本质 2.论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3.论婚姻财产契约 4.论共同遗嘱 5.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 参考文献:
题目有: 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论婚姻的成立《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
唉,连找都懒得去找!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婚姻法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中国婚姻法文化考论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3、秦汉家族法研究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16、从社会性别视野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的规定17、从伴侣法到婚姻法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房屋确权问题之探讨19、建国初期河北省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20、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950-1953)
1.论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 2.论变性问题对我国婚姻法的冲击及其对策 3.家庭劳务价值及其法律保护研究 4.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相关法律问题 5.论我国家事代理制度的完善 6.婚姻法解释三背景下妇女财产权保护的对策 7.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 8.新形势下军婚特殊保护制度之批判 9.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比较研究 10.中外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11.论婚约的法律效力 12.论婚姻法中私法自治的限制 13论家庭暴力的干预治理机制 14.亲子鉴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5.第三者民事责任之立法预期与制度构想 16.离婚率与离婚标准的互动之实证考察 17.性权利视角下的婚姻关系法律调整 18.夫妻债务关系中第三人利益保障研究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