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综合性的特点。生活性指的是品德与法治教育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实用、有效的道德行为和法治意识。小学品德与法治教育应该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从培养生活习惯、家庭关系、人际交往等方面入手,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品德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综合性指的是品德与法治教育需该答案您在结合自身理解,综合分析一下,祝您生活快乐
道德是法治的基础,良好的道德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素养,完善的法治教育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情与法的评判观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我院组织全院师生观看《道德与法制》节目,让我深有体会。虽然只看了两个小时,但却从中学到了很多。现在,觉得道德永远都是必须的,人只为人,就在于有道德,没有道德的人就会变成兽。只有道德,人就会变成神。人不能变成兽也变不成神,所以人不能没有道德,也不能只讲道德。真正高尚的道德只是一钟理想境界。这种境界值得追求,也应该追求。再总有求之不得和追之不及的时候,也总有达不到这个境界的人。而且人数也还不少,因此所谓道德高尚,必须提倡,也只能提倡。不能苛求,既然无法苛求每个人都道德高尚。那么,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不能提倡。依靠道德风尚的提倡来消除,只能依靠制度和法律来防范,我们通常说:“反腐倡廉”就是充分意识到廉政要靠道德来提倡,腐-败却只能靠法律来铲除。所以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与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应的,不听的统制集团各有各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应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当代的大学生应提高对道德与法制的认识,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年,做一个对社会中一个高素质人才,就要从现在开始,注意加强修养,磨练意志,砥砺品格,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听了“道德与法”报告,我对道德与法知识了解多了,感触颇深。在当今社会中,人们难免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违背道德的冲突与事件,可人们究竟该何去何从呢?使用违规药品致使众多儿童普患“怪病”,这启示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也应该学习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意识;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保证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毒针”进校园启示我们要珍爱生命。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青年应努力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毒针”再次进入校园。我们只有了解法律法规,又了解法律原理原则等,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武器来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看了“幸福生活”这个短片,我想到我们应该自觉维护自身利益,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破坏他人生活。我们身为一名大学生,要充分认识法律规范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正确把握公共生活中的主要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提升自身文明素质,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我们要树立并提高公共的法律意识,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加强法律修养,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我们正处青年,青年时期可塑性大,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是品德养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树立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法律观,对社会发展将产生长远作用。
通过设计,给儿童留下自主思考的学习空间,较好地处理了道德认知必要合理的传授与道德能力自主建构之间的关系,促进儿童在自主学习中提高道德水平,增强法治意识。
在注重大中小衔接的基础上,怎样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的有机结合,并优化国情和心理教育等内容的融入与表达。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特色:
1、坚持以儿童生活为基础,关注儿童的经验,激发学习兴趣,贴近儿童的学习特点和发展需求,改进教材的呈现方式,低年级教材还适当采用儿童绘本的形式,引导儿童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
2、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整体安排,在开发教育资源,丰富德育内涵,改进道德与法治融入方式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道德与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且还得出结论,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教授者,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频频向我们告示,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不少为“半路出家”。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学习者,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从区别上讲、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4%2!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撰写论文注意事项:
1、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2、尽量采用文字叙述,不要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究过程;
3、摘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应写成一篇可以独立使用的短文。
4、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
例文: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
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与道德属于不同的上层建筑,不能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从产生的历史过程看,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而道德风俗则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任何社会都有的行为准则,另外,道德随民族,种族,宗教,习俗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在一国或一定区域内。
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而道德则是由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转化而来,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更多的依靠社会舆论和人民内心的信念良知来遵守。
第二、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情况:
1、道德所否定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杀人,放火,投毒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2、某些道德规范不否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过失犯罪。
3、道德规范所肯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在封建社会哈姆雷特式的人物,或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恶法。
4、道德上不提倡,法律却许可,如:离婚,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家庭暴力迫害而提出离婚,现代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综上所述,法律与道德所调整和适用的范围,有相互重合的部分,也有相互矛盾的部分,单就与道德相关的法律而言,这一部分一般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是道德的起码义务,但是法律不干预或是无法干预道德可以干预。
如个人操守品质或是人际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适用的范围比法律广。那些与道德无关的法律,非道德所能调整,只能由法律调整。如新崛起的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环保法,有的只是程序性的规定,与道德关系较少,或是没有关系。
这些法律不像刑法那样仅凭道德就可以判断,因此,从这方面看,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比道德广。
《道德与法》的议论文没问题,我给你推见。
道德与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且还得出结论,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教授者,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频频向我们告示,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不少为“半路出家”。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学习者,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从区别上讲、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4%2!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无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还是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无不都以高尚的道德作为他们的至高境界。宋代文人苏辙就曾写道:“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至。”这就说明,道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所以以德取人才是根本,以德服人才是硬道理。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走路,难免要摔倒,可是能爬起来继续走也是一位有德之人。可有些人就问了什么是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政治家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诗人说:道德是半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
德育类的论文题目(通用250条)
我国现阶段,加强恩德教育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但在作为道德教育与品格养成主阵地的学校,却普遍存在着德育低效的状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德育类的论文题目,欢迎阅读。
1、浅谈初中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2、初中德育探微
3、浅谈在初中阶段加强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4、关于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思考
5、新时期的农村初中德育工作初探
6、农村初中德育工作之我见
7、初中德育途径与方法浅探
8、初中德育教育初探
9、初中德育生活化教学模式探析
10、初中德育内容体系的建构问题探析
11、谈谈对初中德育管理工作的理解
12、初中德育工作的四个乐章
13、如何有效的开展初中德育教育工作
14、浅谈如何进行初中生德育教育
15、浅谈如何做好初中生德育工作
16、初中德育课程的建构与实施
17、如何提高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18、新时期初中德育管理体制的反思
19、论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20、初中德育实效性评价的有益尝试
21、初中德育课程
22、初中德育教育浅议
23、细化养成教育、促进品德形成——初中学校德育工作方法略谈
24、论初中德育教学中的转化与结合
25、农村初中德育教育初探
26、农村初中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7、全寄宿初中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初探
28、略谈初中班级德育的整体性思路
29、农村初中德育现状及对策分析
30、初中学生德育现状及对策浅析
31、班级文化建设在初中德育中的功能
32、初中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浅见
33、初中地理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34、初中阶段德育工作浅谈
35、浅谈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
36、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研究
37、在初中德育建设中弘扬人文精神
38、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初中德育有效性——谈德育的精细化
39、美国、新加坡、香港初中德育教材评析
40、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初中德育工作——以萍乡市第三中学为例
41、浅谈初中班主任工作中的德育渗透
42、家庭隐性残缺现象给农村初中德育工作带来的新课题
43、以“公民教育”为载体的初中德育——基于一所农村初中公民教育
44、日日做实事,事事育新人——万载县双桥初中德育工作中“每日一德”
45、活用德育教科书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策略——以初中德育教材为例
46、浅谈如何在初中政治课堂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
47、如何加强农村初中学校德育管理
48、如何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
49、初中体育德育教学探究
50、新课改下的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研究
1、浅谈当代中学生的德育教育
2、浅谈农村中学德育工作改革的思路
3、论中学感恩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
4、浅谈职业中学德育课教学模式构建策略
5、论网络对中学德育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6、在中学德育工作中如何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论中学隐性德育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8、浅谈中学班主任的“恩威并施”教育
9、中学政治课开展“三观”教育初探
10、营造生态文明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绍兴市元培中学生态文明教育纪实
11、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与当前中学德育的困境
12、浅谈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以重庆市杏林中学儒香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为例
13、利用地方德育资源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方法探讨
14、论中学德育中的人文关怀
15、浅析中学时期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对大学生的影响
16、初中英语课堂中的德育渗透之浅谈
17、价值多元化背景下中学德育创新论析
18、心理学辅导技术在中学生态德育的实践初探
19、国外中学德育教育模式及其对中国德育教育的启示
20、实现大学与中学德育有效衔接的思考
21、城乡结合部初级中学德育工作策略
22、中学德育教育实效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3、互联网思维背景下对中学德育的新解读
24、浅论团体心理辅导在中学德育中的运用
25、深化初中学生的责任意识
26、农村中学德育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关系的思考
27、道德信仰失范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困境
28、浅析多媒体网络促进中学德育的发展
29、新课程背景下中学体育德育评价理论探讨
30、地理教学德育要素的挖掘与利用探讨
31、“微时代”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工作探析
32、中学思想政治教师专业素养研究
33、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化低效分析
34、与“生”俱进 优化德育策略
35、时事政治融入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策略研究
36、初中德育建设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37、对中学德育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38、新媒体下的翻转课堂对提高中学生政治课学习兴趣的作用
39、初中物理教学中德育渗透举隅
40、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渗透德育理念新探索
41、思想政治课教学生活化的探究
42、浅谈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43、初中思想品德课学生兴趣培养之尝试
44、中学德育人文关怀缺失的现状
45、“和文化”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探究
46、高中思想政治有效教学探索
47、面向浅谈核心素养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
48、中美中学德育实施之比较
49、班级道德讲堂对中学德育途径的创新
50、学习儒家经典文化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道德视域下见危不救社会问题研究
2、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模式探析
3、管理学人本原理视角下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4、自媒体视域下我国道德教育的问题研究
5、我国道德建设实效性问题研究
6、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7、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政治道德建设研究
8、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制度化建设研究
9、新时期官德建设问题研究
10、个人修养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价值研究
11、知行背离干扰下的健康道德情感生成机理研究
12、“沧州好人”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价值研究
13、我国档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治国理政思想研究
15、华北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道德建设研究
16、社会交往中道德的力量及其作用研究
17、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道德建设探析
18、青海互助土族道德生活研究
19、银行柜员道德风险研究
20、中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2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道德社会的构建
22、不一样的英雄
23、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伦理探析
24、网络道德失范现象研究
25、我国社会保险稽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26、建国以来我国道德榜样的标准问题研究
27、我国民营企业员工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28、儒家道德文化视角下的网德培养研究
29、论社会主义商业诚信道德的建设研究
30、老子玄德思想对中国当代道德教育的意义
31、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及其当代意义
32、《解放日报》运用大众文艺形式对劳模的宣传研究
33、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研究
34、雷锋精神传承困境及对策研究
35、新闻失度对公众道德评价的影响研究
36、旅游者行为失范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37、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因研究
38、公职人员见义勇为行为动因研究
39、儒家乐教德治功能思想研究
40、新农村背景下农村道德建设研究
41、我国转型期道德失范探究
42、大庆石油工人职业价值观的研究
43、道德榜样论
44、道德冷漠研究
45、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公德建设研究
46、公民道德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47、我国当前公民道德人格问题研究
48、以中国梦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49、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域下的“道德冷漠”现象研究
50、台湾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51、道德选择的困境与路径优化研究
52、仁爱道德精神的失落及完善
53、新时期雷锋精神传承常态化研究
54、道德发生的社会机制
55、传统文化视域下道德发展问题研究
56、商业银行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57、公共精神的贫困与对策
58、当代中国社会公德建设探析
59、雷锋精神与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研究
60、维吾尔族单亲家庭子女道德规范教育研究
61、良知在道德认知中的功能研究
62、党务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63、当前我国社会公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
65、论德育共同体的建构及其走向
66、个体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与财务伦理气氛对会计伦理决策的影响研究
67、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
68、我国旅游者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69、论市容管理中的公民道德教育
70、中日环境道德教育比较研究
71、论康有为理欲观的内涵及其现代德育价值
72、黄炎培职业道德教育理论研究
73、城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74、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劳模与先进工作者的敬业精神研究
75、道家美学思想对当代德育的启示
76、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77、中国医德现状与医德教育研究
78、中国城市化背景下市民道德建设研究
79、德育视域下的道德情感功能研究
80、道德知行分裂现象的意志维度分析
81、武汉地区劳动模范群体研究(1950~1960年)
82、当代耻感培育研究
83、敬业德性的培育与践行研究
84、社区生态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5、手机媒体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研究
8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野下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87、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文化多元性影响下的公共道德建设
88、公众人物在我国当前社会建设中的道德意义研究
89、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常态化研究
90、黑龙江基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研究
91、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雷锋精神的境遇与建设探究
9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调查研究
93、论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
94、土家族传统道德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95、国民公共道德素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96、“安徽好人”评选机制研究
97、我国公民道德责任意识培育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
98、全民阅读对公众思想道德提升的影响研究
99、基于满意度视角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0、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公民道德素质的对策研究
10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研究
102、个人层面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研究
103、基层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4、政府公信力对个人见义勇为意愿的影响研究
105、新时期道德榜样教育及其实效性研究
106、美国环境教育对我国生态道德教育的启示
107、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及其治理途径研究
108、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9、儒家忧乐观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10、国内网络购物热潮中的道德危机及对策研究
111、公民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112、公民生态安全意识培养研究
113、解释水平对社会公正事件判断的影响
114、圣人之教-先秦儒家道德教化范式及其现代价值
115、儒家五常思想及其在越南德育中的运用
116、公德与私德关系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建构
117、朱德精神研究
118、公交司机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119、企业道德实践研究
120、新闻工作者角色道德自觉研究
121、《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思想研究
122、存款保险制度下道德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机制研究
123、我国青年公务员道德人格培育路径研究
124、边远地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125、最美孝心少年的德育教育价值研究
126、美国行政权力道德标准法制化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
127、食品安全形势下的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28、道德冷漠的伦理审视
129、道德领域中的利他行为及其育成研究
130、传统媒体对公民道德教育影响研究
131、道德认同研究
132、侗族优良传统文化的德育功能研究
133、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134、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及对策研究
135、当前中国网络界面中道德失范与规制研究
136、道德模范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37、孟子理想人格思想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138、转型期导游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39、先秦儒家道德教育思想对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140、我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问题的研究
141、我国社会道德缺失与重塑问题研究
14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43、周恩来的勤俭节约思想与实践
144、道德教育的“情感”之维
145、团队精神比照下的集体主义教育研究
146、公务员品德修养问题研究
147、规范伦理学视域下的网络道德教育研究
148、浅论财政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
149、“沧州好人”后援会帮扶道德模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50、农业科技专家的科学道德研究
《小学思品活动教育的开发与应用》
摘要:正在深化的教育改革和实施的素质教育要求教师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不可偏重和忽视任何一个方面;而综合素质提高的关键就是思品活动教。育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小学生的思品活动教育,是学校、家庭与社会必须共同关注的课题。
关键词:思品活动教育;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开发;应用
深化素质教育具体到课程改革中就必须实施思品活动教育。可见,思品活动教育在现代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思品活动教育,尤其是小学思品活动教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一、更新思想观念,重视思品活动教育工作
近几年来,由于教育改革步伐加快、力度加大,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由原来的素质教育要依靠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渐转变为不仅依靠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且要把思品活动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局面。
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既是教育改革的根本,也是教育改革的难题。教育本身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要求教师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教师应该把学生看成一个个活生生的有发展潜力的人,应该建立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用自己的人格和精神去感动每一个学生的内心世界。所以,教师要提高认识,从根本上转变和更新思品活动教育工作的理念。
二、立足校本,民间美术教育进课堂
思品活动作为一门独立形态的课程,它超越了具有严密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的学科界限,它强调了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和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核心,是一种经验性课程。我们认为,必须对学校思品活动教育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与应用,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差异,为学生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学科教学中“因材施教”理念的提出,要求教师在进行学科教学时必须摆脱教材的全过程束缚,对教材进行二度开发;而思品活动课程其主体性的特点,更要求学校、教师、学生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必须立足校本,凸现学校民间美术进课堂教育特色,让思品活动课程的开发扎根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中。
1.确定主体。我校是著名版画家彦涵的母校。长期以来,学校依托这一得天独厚的民间美术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民间美术进课堂实践活动,在学生心头埋下了爱民俗、学民俗的种子。
2.人人参与。思品活动课程的主体性除了指向学生层面外,还应该指向教师这一层面,它的综合性本身就要求全体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开发的实践、探索中来。
3.重点开发。“课程实施难”是思品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一大突出问题:时间的问题、教师的指导问题、活动经费的问题等等都制约着这一课程的实施。我们尊重客观事实,做到既不回避问题,也不惧怕问题,积极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校内铺开,与“学科知识”相整合思品活动是一门高度综合的经验性课程,它既需要学生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又需要学生具备知识整合的能力。必须重视学科思品活动的开展,让学生在学科思品活动中提高并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一方面,因为学科思品活动是思品活动课程内容的一部分,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而学科思品活动具有鲜明的学科特性;另一方面,因为学科思品活动的开展可以补充思品活动实施的不足,有效促进思品活动课程的实施。为此,我们尝试进行了学科思品活动内容的开发。
1.分学段,编写提纲。我们成立了由学科分管领导、教研组长组成的学科思品活动开发领导小组,分低、中、高年级段,带领对应教师,认真学习各学科各年段的教学目标,认真分析教材内容,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寻找结合点和发散点,从“结合学科、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几方面编写各年段学科思品活动纲要。在纲要初步成型后,组织教师进行二次修改。
2.依据提纲,编写方案。我们发动全体教师举行“学科思品活动方案评选”活动。要求每位教师根据自己所任的学科、年级,选择纲要中的两个内容,可以是独立设计,也可以是合作进行。为了充分考虑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每个活动方案后面都要求注明“活动注意点”。
四、校外延伸,将思品活动融入“社会生活”
思品活动必须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体现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整合,这样的目标使它的活动时空必须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活动内容要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让学生在可知可感的环境中体验,生发情感,从而促进他们多方面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开发民间美术进课堂思品活动特色内容和学科思品活动的同时,注重校外延伸,让思品活动扎根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际中,赋予思品活动课程更广阔的背景,让学生在更大的舞台中实践、锻炼、提高。
1.开发家庭生活实践内容。我们在原来的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家庭辅导员成员中选择了一批文化素质相对更高些的家长,要求他们联系自己家庭及周围邻居家庭的生活情况,联系自己孩子在家中学习、生活、活动的情况,结合家长对孩子教育、能力方面的需求,从一个点出发,提供相关的活动要求、设想、素材。
2.开发社会生活实践内容。为强化学校民间美术进课堂教育特色,我们把连云港市民俗博物馆、连云港市革命历史博物馆作为校外科技实践活动基地,请他们根据单位、行业、产品开发的特点,结合小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提供开展校外科技思品活动的内容。
2018年3月被中共乐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二O一七年度机关党建“十佳党员先锋岗”。 2018年7月指导的学生刘熠嘉在江西省“‘黄慎杯’全国中小学生经典诗文读写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您荣获指导老师一等奖。江西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 2018年8月指导的学生在“黄慎杯”全国中小学生经典诗文读写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授予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2018年9月撰写并提交的论文《优化数学课堂练习设计的探索与实践》,在本会十一月于北京市举办的“第九届全国优秀论文”评比活动中,荣获国家级一等奖。证书编号: 2018年9月被评为小学数学景德镇市级学科带头人,任期三年。 2018年10月报送的成系列资源《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五年级上教案》通过专家评审被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录用。 2018年10月执教微课《包装的学问》荣获第二十四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18年10月执教的微课《包装的学问》荣获第二十四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2018年12月指导的教学活动《我们不乱扔》在“2018年度全市小学道德与法治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荣获景德镇市二等奖。 2019年3月参加景德镇市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荣获景德镇市一等奖。 2019年4月20日辅导王才生在乐平市小学“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课题优质课竞赛中,荣获 二等奖。 2019年4月10日指导汪璠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科学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2019年4月10日指导王斐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小学综合实践学科二等奖。 2019年4月5月培训学生课本剧《金色的鱼钩》准备参加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生课本剧大赛。 2019年5月11日指导顾芳老师在“2019年景德镇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小学英语学科二等奖。 2019年5月31日在校执教六年级《我的安全我知道》现场课《同学之间好相处》。 2019年5月 在全市科技工作中,被评为乐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9年5月对全校教师进行“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培训。 2019年6月1日指导的课本剧《金色的鱼钩》在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生课本剧大赛中荣获全市二等奖。 2019年6月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展示,荣获江西省一等奖。 2019年8月参加江西省教育厅“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江西省首期“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训班研修项目,做了题为《小学数学课堂应渗透数学思想》的讲座,效果良好。 2019年9月带领学校5位教师参加“2019年景德镇市小学教师中华经典集体诵读大赛”活动,荣获景德镇市一等奖。 2019年11月荣获乐平赛区“江西少年诗词大会”优秀组织奖。 2019年11月10日 指导李礼梅老师在全市城区小学“新教材•本体性课堂”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2019年11月 兹聘请为乐平市教师进修学校为2019年新教师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班授课教师。 (两个大班约200人) 2019年12月被景德镇教育局综教科推荐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1)2020年9月被中共乐平市委、乐平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2020学年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个人。 (2)2020年10月执教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第一单元除法复习》荣获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3)2020年10月执教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第一单元除法复习》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市)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4)2020年10月执教的微课《比例的认识》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三等奖。 (5)2020年10月微课《比例的认识》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一等奖。 (6)2020年10月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技术与小学数学教学的整合探究的案例》荣获第二十六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景德镇)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7)2020年12月指导学生徐辉敏、黎响、李金洋作品《课本剧金色的鱼钩》荣获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第四届全省中小学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 (8)2020年12月在2020年秋季“智慧作业”微课征集活动中,有6节省级公开课被“赣教云”平台收录,供全省师生使用。 (9)2020年5月撰写《确定位置》教学实录与反思在乐平市小学数学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乐平市一等奖。 (10)2020年11月指导石丹老师在乐平市中小学体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荣获小学组一等奖。 (11)2020年11月指导程停停老师在乐平城区小学道德与法治优质课活动中,荣获乐平市一等奖。 (12)2020年7月由杨晓玲负责课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提升小学数学课堂学习效果的策略研究》YB2020——060课题经景德镇市中小学教育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建设办公室学科考核小组评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报市课题研究与基地领导小组批准,准予该课题立项。(成员:王才生、胡文祥、周俊娇、朱文福、程伟栋) (13)2020年12月由杨晓玲负责申报的江西省基础课题“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整合的研究”JDZSX2020-166,准予该课题立项。(成员:蒋铭国、王才生、邹毅军、李蛟龙、吴巧萍) (14)2020年9月份承担乐平市进修学校给200多名新入职的教师进行讲座培训。 (15)2020年12月荣获乐平市第十一小学教师书写大赛一等奖。 (16)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学生“停课不停学”承担了江西省线上教育教学课程录制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先进个人”。 课题情况: 2012年 05 月参加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在 2015年 3 月已结题; 2016年参加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规划课题“基于学生数学素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研究”,在 2018 年结题; 2017年 4 月参加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益智课堂教学中问题情境的设计与实施》,正在进行中还未结题; 2020年7月主持课题《利用网络教育资源提升小学数学课堂学习效果的策略研究》研究立项。 论文发表情况: 2019年 11 月撰写的论文《基于学生数学核心素养培养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发表于刊物《大众科学》; 2019年 12 月撰写的论文《浅谈小学数学核心素养培养的思考与实践》发表于刊物《文渊》; 2019年 12 月撰写的论文《核心素养下小学数学解决问题的教学实践研究》发表于刊物《教育科学》。 论文获奖情况: 2020年撰写的《确定位置》精品案例获乐平市小学数学课题研究成果评选一等奖。 2018年撰写论文《优化数学课堂练习设计的探索与实践》荣获中国教育发展研究学会国家级一等奖。 2017年撰写论文《浅谈小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荣获中国教育发展研究学会国家级一等奖。 2019年撰写论文《小学数学课堂应渗透数学思想》获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一等奖。
道德与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且还得出结论,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教授者,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频频向我们告示,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不少为“半路出家”。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学习者,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从区别上讲、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4%2!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为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近两年来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丰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资源,现将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学科(领域)幼儿园;小学: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中学: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二、论文内容近两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三、参评要求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2. 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省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四、评选时间及程序1. 评选时间分县(区)初评、市级复评和省级终评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初评和复评由各地组织评选,未经初评和复评的作品,不予上报省级评选。省级终评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教师个人申报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县(区)初评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30日市级复评时间:2018年7月1日—7月31日省级终评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31日2. 评选程序(1)教师个人申报本次评选只接受教师个人在线申报提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应用平台()。每位教师只能提交一篇参评论文,每篇论文署名1人。已获省级奖或正式出版的论文不在申报之列。没有平台账号的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通过各级管理员帮助上传论文,代传时间限于5月31日前。参评论文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具体格式从平台下载。上传时,要保证作者姓名、单位、论文标题与论文中完全一致,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的作品不予参评。(2)县(区)、市级评选推荐参赛论文的初评和复评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市自行组织,按时间要求逐级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各市每学科、每学段上报数量,语文、数学、英语不超过15篇,其他每学科不超过10篇,省直管县每学科不超过2篇。(3)省级评选省教科院将按规定的程序,从省级专家库中遴选省内知名学科专家和优秀一线教师,组成专家评选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学段组织评选。五、其他事项1.各市、省直管县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活动2.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省级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省级参评人数的10%、20%和40%)。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评选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各级自行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