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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研究性论文稿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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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研究性论文稿件时

组稿 [ zǔ gǎo ] 出版社或报刊的编辑人员按照出版、编辑计划向作者约定稿件。

组稿是指编辑部门按计划向作者约定稿件。组稿是发现、选择、组织作者完成作品创作的活动。

组稿的方式:个别约稿,社会征稿,群体集稿。

组稿的步骤:组稿的准备,联系作者,审读编撰大纲和样稿,确定约稿关系。

策划的选题要有吸引力。

选题策划的目的就是要刊登能体现行业热点,彰显学科特色,吸引读者关注的好文章。如果策划的选题质量不高,反而会对期刊的品牌建设起到反效果。

寻找到合适的撰稿人。选题经过论证后,实施的第一步就是要寻找合适的撰稿人。考虑到选题要求的论文质量较高,所以最好选择那些热心学术研究、学术造诣较高的专家学者或已做出一定成绩的中青年骨干。

最好出具正式约稿函。发送正式约稿函,加盖编辑部公章,更能引起作者的重视,约稿函中须交代清楚策划专题的目的与意义、交稿时间、是要写综述性论文还是技术性论文、撰写要求是什么、计划刊登时间、截稿时间、是否需要交纳版面费等都需要一并说明。

组稿质量要有保障。选题策划的成功与否,最终体现在论文质量上,为保障刊物质量,所有组约稿必须经过三审,对论文学术质量与写作质量要进行严格把关,这是确保刊物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投稿须知:1.关于文章字数及内容质量的投稿基本要求:.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要求研究原著文章正文≥6000字,英文≥5000单词,文章出版≥8版面(发表的文章页数),参考文献50—60条。综述文章正文≥7000字,英文≥6000单词,文章出版≥10版面,参考文献60-70条。.在引言和结果中要对一个问题说清楚,尤其是结果应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证实其客观和正确性,较少或不应有让小同行专家提出可质疑的漏洞。.在讨论中应针对结果深入分析,写出本文与他篇不同的个性化特点。 如文章有组织学内容,必须配有相应高清晰黑白或彩色图片,不能单纯用文字描述。如未发来请速补发。2.为加快审稿速度,请作者在审稿后按如下要求完成几件事: 请作者填表推荐2-4名您认为适宜审查文章的审稿专家。职称应为教授或副教授,与文章有相关的研究方向,有助于编辑部选择审稿人时应用,有利于加快审稿速度。.请作者提供自己在pubmed检索后作出的本课题的创新性报告:不需要图书馆等检索单位的查新证明,但须提供检索时间、检索时间范围、检索关键词、检索出相关文章数量并依此作出文章的创新性分析。并从下述2个方面具体描述创新性的特点:1文章学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比较,应以客观数据验证本文结果的特点,200-300字。2课题设计区别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特点。200-300字。.课题文章如有立项标书和专利证书,内容不保密可发来。.英文投稿的作者,如原文有中文全文请同时发来,将有利于国内和华裔专家审稿时参考,如原文为英文,不要求翻译成中文。应提供文章400—500字中文摘要。3.对修回文章的具体要求:.在修改文章时,请将文中修改部分加下划线,指明所更改的内容,标清修改后全文字数。以利下一流程外审专家按更详细的标准审稿,经再审后决定您的稿件是否被采用。. 落实专家外审意见时,请按专家所提意见逐条一一对答。.要求7日内修回稿件!4. 申请加急 本刊审稿1个月,优秀稿件提出申请经编委会讨论,可3-4个月发表。一般稿件6-8个月发表。 可为抢国内外首发权的组织工程研究领域的优秀稿件开辟“绿色特快通道”,条件如下:“绿色特快通道”发稿条件:国家及省部级各项基金资助项目论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论文;院士及首席科学家项目课题论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心及其实验室课题论文;国家及省部级专利技术项目论文;博士后流动站课题,博士、硕士优秀答辩论文;经检索证实为国内首发的生物材料、干细胞、医学植入物、数字化骨科、器官移植、组织工程研究中的前瞻性论文。上述领域内多项目、多国家、多单位联合协作联合资助的稿件,前瞻性、多中心的大样本课题,需要领先在国际、国内发表的稿件。

英国研究性论文的写作需要同学们在平时做好研究,然后根据其写作模式进行写作,以下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英国研究性论文的写作:研究性paper写作技巧:选择主题选择你的主题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骤。在您的研究性paper中,不管你的主题是怎样的,重要的是记住几个问题,主题研究是否可用,主题是否是新颍独特的,与自己的专业是否相关。选择一个所感兴趣的主题,这样才能在写作上更成功。还有,了解其他学生的主题,是否你的论文是独特而有趣的,避免所写内容过于重复。研究性paper写作技巧:开始你的研究选择一个主题后,下一步是开始研究。研究有许多形式,包括网络文献、期刊文章、书籍和博客文章。寻找专业资源提供有效的研究。尝试使用五个不同的来源。一是实证研究。只要有可能,找同行评议的实证研究。这些文章的数据和观点更有担保性,可以在科学期刊中找到或通过在线搜索。对于研究文献来源,有图书馆,学术数据库等。如果你找到好的文献,适合你的主题,试着做文献列表记录。研究性paper写作技巧:做一个参考文献一旦你收集所有的研究文献,用便签纸进行记录。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通读研究文献,做笔记,突出关键事实。对文献划出重要的部分研究,添加自己的评论和注释,你可能会在你的paper中使用它。同时写下你的想法。然后整理笔记,通过一个更清晰的描述过程。试着编写每个引用做标记。构建一个初步的参考书目。通过你的笔记,记下作者,页码,标题和来源。研究性paper写作技巧:确定论点确定你的主要观点。你的文章正文将围绕主题进行写作。经过你的研究和注释,来确定最关键的点是什么。学会表达你的论点或信息,是否有充足的事实和研究证据支持。把你的要点写在纸上,然后进行组织。对于大纲主要思想,要有一个特定顺序。如果您正在编写一个相对长的研究paper,将观点分散到各段落。研究性paper写作技巧:开始写作先编写你的introduction,也可以在paper写完之后再弄。确定支持与陈述的证据。这是一篇研究paper,有充足的解释关于你的研究。要有陈述事实,不应当有评论,确保你的论文独特。避免使用过多的直接引用。尽管你的论文是基于研究,重点是提出自己的论点。paper应该流畅,而不是生硬的方式。确保你的每个段落过渡衔接。研究性paper写作技巧:结论仔细地阅读你的论证过程,编写一个结论,简要总结你的发现。简要重申paper的语句,慢慢缩小你的主题,结论应当简洁,对论文进行总结,不应当用太多新的论点,应当简练一点。在写一篇paper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步骤,不过对于introduction和abstract,也许放在最后写作也无妨,而且可能更为适合。对于英国论文写作,需要同学们在平时多做了解,在英国的留学期间,如果有任何关于论文写作的问题,同学们都可以咨询国内一些知名的留学服务网站,例如51Due,就是非常不错的网站,同学们可以向他们提关于论文写作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盈利性组织的研究的论文

原文链接:「内容提要」本文运用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代表人物科尔曼的信任理论,对中国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文章认为,由于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非营利组织帮助其解决社会问题,参与公共管理,它有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的需要。但如果非营利组织的行为超出了政府的预期范围,政府将蒙受损失。政府对于是否应该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存在着矛盾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建立某种社会结构、创立严格的进人制度、惩罚和奖励机制,来监督和约束非营利组织的运行。这两套维持信任的机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非营利组织值得政府信任的概率。这是中国非营利组织在短期内得以迅速成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信任/理性选择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一直是非营利部门研究的重要主题。有的学者试图通过国际比较,从宏观层面提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类型模式。[1]有的学者深入分析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优缺点,进而指出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关系的内在逻辑。[2]这些研究分别涉及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过程中的政策模式、法律框架、经济过程、管制方式等,却没有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给予足够重视。事实上,相对于政府有关非营利组织成立条件和运行规则的制定、财政和税收政策等具体内容来讲,二者的信任关系处于一个更基本、但却更为重要的层次。因为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程度,往往决定了政府在政策层面赋予非营利组织行动权利的大小,在制度层面上决定了非营利组织从社会中获取资源的数量。从这个层面来看,政府关于非营利组织政策的制定,在某种程度上只是这种信任关系的一种反映。正如巴伯(Bernard Barber)所说,“虽然信任只是社会控制中的一个工具,但它是一切社会系统中无所不在和重要的一种,在社会控制中权力若要充分或甚至最大程度的有效,就必须有信任在其中。”[3](P31) 中国是由一个权力中心决定制度安排的基本框架、并遵循自上而下制度变迁原则的国家,在政府与非营利部门的互动过程中,二者处于明显的权力不对等地位。“在社会所有制度安排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一个。作为一个合法使用强制力的垄断者,虽然国家不能决定一个制度如何工作,但它却有权力决定什么样的制度将存在。”[4](P377)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程度,从根本上决定了二者的关系模式,进而直接影响到非营利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和行动权利,因此,对该主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图运用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 )有关信任问题的研究作为分析框架,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作出分析,从而使该研究进一步走向深入。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科尔曼的信任理论 1.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任关系 信任(trust )是社会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都对这个问题表示了关注。学者们对于信任的定义纷繁芜杂。社会学对于信任问题的关注可以上溯到古典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对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 )的分析[5]以及韦伯(Max Weber )对“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的区分。[6]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社会学才开始把信任作为社会学的一个专门课题来进行研究。

自己写吧,孩子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研究「内容提要」本文运用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代表人物科尔曼的信任理论,对中国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文章认为,由于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非营利组织帮助其解决社会问题,参与公共管理,它有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的需要。但如果非营利组织的行为超出了政府的预期范围,政府将蒙受损失。政府对于是否应该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存在着矛盾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建立某种社会结构、创立严格的进人制度、惩罚和奖励机制,来监督和约束非营利组织的运行。这两套维持信任的机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非营利组织值得政府信任的概率。这是中国非营利组织在短期内得以迅速成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信任/理性选择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一直是非营利部门研究的重要主题。有的学者试图通过国际比较,从宏观层面提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类型模式。[1]有的学者深入分析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优缺点,进而指出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关系的内在逻辑。[2]这些研究分别涉及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过程中的政策模式、法律框架、经济过程、管制方式等,却没有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给予足够重视。事实上,相对于政府有关非营利组织成立条件和运行规则的制定、财政和税收政策等具体内容来讲,二者的信任关系处于一个更基本、但却更为重要的层次。因为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程度,往往决定了政府在政策层面赋予非营利组织行动权利的大小,在制度层面上决定了非营利组织从社会中获取资源的数量。从这个层面来看,政府关于非营利组织政策的制定,在某种程度上只是这种信任关系的一种反映。正如巴伯(Bernard Barber)所说,“虽然信任只是社会控制中的一个工具,但它是一切社会系统中无所不在和重要的一种,在社会控制中权力若要充分或甚至最大程度的有效,就必须有信任在其中。”[3](P31)中国是由一个权力中心决定制度安排的基本框架、并遵循自上而下制度变迁原则的国家,在政府与非营利部门的互动过程中,二者处于明显的权力不对等地位。“在社会所有制度安排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一个。作为一个合法使用强制力的垄断者,虽然国家不能决定一个制度如何工作,但它却有权力决定什么样的制度将存在。”[4](P377)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程度,从根本上决定了二者的关系模式,进而直接影响到非营利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和行动权利,因此,对该主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图运用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 )有关信任问题的研究作为分析框架,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作出分析,从而使该研究进一步走向深入。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科尔曼的信任理论1.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任关系信任(trust )是社会科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都对这个问题表示了关注。学者们对于信任的定义纷繁芜杂。社会学对于信任问题的关注可以上溯到古典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对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 )的分析[5]以及韦伯(Max Weber )对“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的区分。[6]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社会学才开始把信任作为社会学的一个专门课题来进行研究。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科尔曼把信任视为两个理性行动者之间的博弈与互动过程,并依据行动者的主动与被动,把互动双方分为委托人和受托人。[7](P99-125)他认为,最简单的信任关系包括两个行动者:委托人和受托人。他所假定的前提是,这两个人都是有目的的行动者,其目的是使个人利益得到满足。委托人始终面临着是否信任受托人的问题,同时受托人也面临着是守信用还是不守信用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受托人违背诺言可以获利。因此,信任行为是使委托人处于劣势的一种行动。由于信任受托人,在特定条件下,委托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如果受托人利用这一劣势,委托人的利益将有所损失。同时,科尔曼认为信任行为意味着风险。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构成社会行动的各种交易(注:科尔曼在这里所说的“交易”,不仅是指市场中的交换行为,也泛指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社会交换行为。)往往不是即时完成的,在某些情况下,参与交易的一方提供劳务或交付货物(注:科尔曼在这里所说的“劳务”和“货物”,也要从更加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实际上指的是与行动相关的一切资源。)以后,另一方才能做出相应的反应。由于信任给予中包含了时间滞后,受托人是在未来某一刻,才采取预先约定的行动,这就给委托人的提前行为造成了风险。作为理性行动者,人们会采取种种手段来缓解时间滞后带来的风险。(注:科尔曼认为,这些手段包括:第一,利用中介入,甲把货币交给中介人,在乙交出应提供的货物以后,中介人再把甲的货币转给乙。第二,在商品交易中,作为买方的受托人通常向卖方提供由他人提供保证的支票。第三,签合同。它的特点是有明确的承诺,而且受法律保护,对违约一方有所制裁。参见(美)詹姆斯·科尔曼著,邓方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07页。)科尔曼的这些分析表明,委托人决定是否给予信任的过程适用于决策理论中风险条件下的决策模式。由于他假定行动者都是理性的,因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行动可以从博弈的角度加以思考。委托人必须决定是否信任受托人,在受托人靠不住的情况下,委托人的信任将导致损失;如果受托人可靠,而委托人拒绝信任他,也将造成损失。受托人也面临着遵守还是违背诺言之间的选择。下面分别进行分析。2.对委托人行为的分析科尔曼发展出了一个公式来描述是否给予信任的条件。他认为,委托人为了在风险条件下最大限度获得个人利益,必须在拒绝信任或给予信任之间做出选择。委托人预期获得的利益等于可能所得(G )与成功概率(P )的乘积减去可能所失(L )与失败概率(1-P )的乘积。如果被减数大于减数,即成功概率与失败概率的比例大于可能所失与可能所得的比例,即P/(1-P )>L/G ,一个理性的行动者便应该给予信任。科尔曼认为,在这个公式中,最关键的是受托人确实可靠的概率P 、可能所失L 和可能所得G 的值。这三个值的大小是与委托人关于它们的信息密切相关的。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对于可能的损失是清楚的,在有些情况下则不甚清楚。通过给予信任可能获得的利益有时为人们所了解,有时则不然。这三个影响因素中,受托人值得信任的概率是最难弄清的。委托人主观上对概率的估计越接近于客观概率,做出错误决定的可能性就越小。为了做出正确决定,委托人必须充分利用信息,并尽可能多地收集信息。科尔曼认为,可能损失与可获利益的大小,也影响着委托人寻求信息的范围和努力程度。给予信任可能导致的损失或获得的利益越大,委托人越会努力去寻求信息以判断受托人的可信任程度。3.对受托人行为的分析科尔曼认为,在信任关系中,受托人的行为至关重要,他可以在遵守诺言与违背诺言之间做出选择,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受托人的行为做出约束。科尔曼列举了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利用无形的道德观念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种力量比较弱。第二种方法,对受托人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社会内部必须要有规范、法律以及惩罚手段。委托人在决定是否信任受托人时,不仅应考虑受托人的可信任程度,而且还要注意惩罚性手段的效果。第三种方法,使恪守诺言的受托人从委托人或其他有关人的信任中得到好处,即存在对遵守诺言行为的正面激励。科尔曼认为,在包含社会信任或政治信任的行动中,由于不存在直接的赔偿责任,这种正面激励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创造某种社会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受托人只有恪守诺言才能获得好处。这种社会结构的主要形式有紧密联系的组织(比如同业团体、行业协会等)、法律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等。当意识到遵守诺言的好处之后,受托人会精心策划某些行动以博取委托人的信任。此外,科尔曼还关注到交易次数对受托人行为的影响。他认为,在一次性交易中,受托人违背诺言的损失较小,从而更容易做出违约行为,而在重复的、持续进行的交易中,受托人违背诺言的损失较大,受托人更容易遵守诺言。简言之,可以把持续进行的信任过程简单描述为:委托人首先决定是否要给予信任,在这个过程中他会大量收集关于受托人的信息,如果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是否可信对自己的利益影响重大,他还将试图建立某些提高受托人信任程度的社会规范及制度。当搜寻信息工作结束之后,委托人就应决定是否把信任给予受托人。如果委托人决定给予信任,那么受托人面临的问题是,决定自己是否要保持信用。如果受托人受到道德约束或担心违约后的惩罚,将会恪守诺言。促使受托人遵守诺言的另一条重要途径是,委托人让受托人意识到遵守诺言的好处。当受托人意识到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将给他带来好处之后,他将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信息,促使委托人相信自己。在第一轮信任行为发生之后,委托人将根据受托人的表现,修正自己对受托人可信任程度的估计,进而决定下一步的行为,长期的博弈行为就这样持续下去。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理性选择理论的运用科尔曼对于信任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概念工具和分析框架,可以让我们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信任关系的分析更为深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现状描述或缺乏分析过程的归纳上。在科尔曼的理论中,他更多地把发生信任行为的双方——委托人和受托人,看作一种自愿的谈判和交易,而没有对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对信任的影响表示关注。(注:这是和科尔曼受到的新制度经济学影响密切相关的。制度如何产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同的理论。在一个极端,可以认为制度是在决策者自利基础上“自发”产生的。在另一个极端上,制度可能完全是由一个中央机构组织的。总体来说,新制度经济学的支持者倾向于制度结构自发产生这一假说(进化论理性主义)。参见Eirik 和RudolfRicher《新制度经济学:一个评价》,载于菲吕博顿和瑞切特编:《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页。)我们在分析中国社会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关系时,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中国,作为信任委托人的政府是单方面拥有强制性权力的。正如韦伯指出的,国家的重要特征在于,它是一个“作为垄断合法暴力和强制机构的统治团体”,是合法的使用暴力的组织,是运用暴力“权利”的唯一的源泉。[8](P730)同时,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9]强制性权力以及制定规则的特殊地位,使得政府在政治力量对比和资源配置权力上均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由于几千年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中国的非营利部门发育很不充分。1949年以后,国家更是通过一系列政策把重要的经济和社会资源集中在自己手里,确立了在社会生活中的绝对支配地位。甚至可以说,到50年代中后期,一个相对独立的、带有一定程度自治性的社会领域已经不复存在。[10](P242)1990年以来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生成与发展,是在政府职能转换和权利让度的前提下发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分别视为科尔曼分析框架中信任关系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把政府允许、鼓励非营利组织存在和发展,看作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了信任。(注:当然,在不同社会的政治结构中,政府所拥有的决定非营利组织生存的权利是不一样的。比如在美国,由于宪法赋予了非营利组织较大自主权,非营利组织的很多活动政府是没有权利介入的。但在中国的情形不一样。由于权力集中在政府手里,我认为在研究中国的非营利组织时是可以把政府视为委托人的。)而且,这种信任关系是重复的、持续性的。科尔曼的信任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的内在逻辑。具体来说,这种信任关系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首先,在作为委托人的政府预期当中,发展非营利组织可能获得的利益(也就是科尔曼计算公式中的G )是很大的。因此,政府有较强的给予信任的需要。科尔曼在研究信任行为时观察到,对于有着不同信任需要的行动者来说,信任行为所包含的可能利益或损失是不一样的。有些行动者迫切需要信任他人。比如,处在绝望状态下的某些人对信任有着极其强烈的需要,因为没有外援他们就无法脱离困境。在这种情形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对行动者有很大的诱惑力。[11](P116)1990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结构的全面转型,中国的政府治理模式以及包括社会保障、教育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体系都面临着结构性调整。在政府治理模式上,开始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机构的规模日趋小型化,政府作用的范围逐步收缩。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中国最重要的特征是从国家中心主义模式向福利多元主义模式转换。[12]在原有体制下,国家垄断了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在国民的福利提供中起着绝对支配性作用。然而,长久以来,在政府对国民的福利承诺与政府的实际供给能力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直接改变了原有福利模式依托的制度基础。在政府的财政能力已经远远不能实现对国民的福利承诺时,政府开始积极寻找改革的替代性策略。在这种制度背景下,非营利部门作为政府职能转换和公共服务的替代性提供者,其地位和作用开始受到政府部门的广泛重视。由于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期望非营利组织获取民间资源、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对非营利部门所掌握资源的依赖,因此,它有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的需要。其次,如果非营利组织的行为超出了政府的预期范围,政府将蒙受损失。因此,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信任是一种具有风险的行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利益目标可能和政府之间存在差异,政府越把权力转移到非营利组织手中,非营利组织的利益和目标与政府相差越远,政府的项目实施就越困难。非营利组织的出现意味着在政府的控制领域之外出现了一个新的体制外力量。尽管这类组织是以公益的形式出现的,但如果没有足够的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政府可能很难准确判断非营利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我们说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是有风险的。因此,政府对于是否应该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存在着矛盾性:一方面,它依赖于非营利组织获取资源,来帮助其解决社会问题,缓解合法性危机;另一方面,又担心一种新的体制外力量的出现会不利于社会管理。政府的资源获得需求与社会控制需求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13]在科尔曼看来,受托人值得信任的概率P 在影响信任给予的三个因素中是最难弄清的。但它是决定是否应该给予信任的关键。由于政府的信任行为所涉及的可能利益或损失都非常大,为了做出准确判断,政府会竭尽全力去收集相关信息,以判断非营利组织的可信任程度。从中国关于非营利组织产生和运行的相关制度中可以看出,政府主要采用了两套机制来提高非营利组织的可信任程度,即科尔曼信任公式中受托人值得信任的概率P 值:其一,政府直接通过垄断性权力,任命现任或退休政府官员担任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并保留根据他们在第一次信任行为之后的表现,随时收回信任(即撤换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权力。这是建立在对政府官员个人信任基础上的。我们可以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运行中观察到,相当多的非营利组织是直接由政府官员担任负责人的。1994年政府考虑到,直接由政府官员担任非营利组织负责人,可能会影响到组织领域的参与者对于非营利组织合法性的判断,所以出台了相关法规(民社函〔1994〕123号),规定不能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社团负责人。鉴于这项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现在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尤其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的非营利组织,是由退休的党政官员担任负责人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非营利组织是由真正的民间人士来担任负责人,那么政府就只能通过建立某种社会结构来约束、监督非营利组织的运行,并在实施第一次信任行为之后,通过反复的博弈过程,来判断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是否值得信任。尽管当意识到受托人不值得信任的时候,作为委托人的政府可以对非营利组织实施惩罚,或收回信任,但第一次的信任行为仍然存在着风险。如果非营利组织由现任官员或退休的党政干部来担任负责人,对政府来说就可以大大提高对受托人信任的概率。因为这些人多年来一直是党和政府的骨干力量,在以往多次的重复博弈过程中,这些人被证明在党性和忠诚方面是值得信任的,让他们来直接负责非营利组织的运行,可以尽可能减少故意隐藏、扭曲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可以大大提高科尔曼计算公式中的P 值,从而促使政府做出信任给予行为。同时,由于在权力结构中的垄断地位,政府几乎完全控制了对受托人——非营利组织的惩罚和奖励,这使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意识到,只有保持对委托人的忠诚、信守诺言,才能在重复的交易中获益。正面激励和惩罚机制的双重存在,进一步促使非营利组织负责人实施保持信用的行为。其二,建立某种社会结构、创立严格的惩罚和奖励制度,来监督和约束非营利组织的运行。这是建立在制度信任的基础之上的。由于政府是一个具有垄断性权力并可以单方面制定博弈规则的特殊组织,它会创建一种社会结构来对非营利组织的违约行为实施惩罚,并对其恪守信用的行为给予奖励。从1950年9月《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1989年10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到1998年10月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以及2004年3月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对非营利组织的成立登记、监督管理、奖励惩罚都予以了详细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确立了“双重分层管理体制”,规定社团的管理工作由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来共同负责。现阶段我国社团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是对社团的业务活动进行直接指导和日常管理的政府机关。民政部门承担依法登记管理和依法监督管理社团的职责,业务主管部门侧重于对社团的业务指导和具体的日常管理。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社团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所谓分层管理,是指根据社团的成员分布和活动地域范围等实际情况,由不同级别的登记管理机关来分别管理不同层次的社团。通过双重分层管理体制,政府几乎把社团的所有日常活动都纳入到了政府的管理体制之内,并尽可能削弱了社会团体自身的决策权。由于业务主管部门对社团的情况更加熟悉和了解,政府通过委托这个对信息了解更为充分同时又值得信任的第三方来进行监督,可以得到尽可能多的有效信息。政府通过尽可能地把非营利组织的一切活动都掌握在管理部门手中,扩大了信息收集的范围。社团管理分为登记管理、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三种形式,涉及到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团体的法规制定、日常活动检查和指导、社团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内部人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除了采用列举法规定了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的极大权力之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采用剩余法把没有穷尽的内容纳入到管理机关的管理范围之内,“总之,社团日常管理极为丰富,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还包括对社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党组织管理等诸方面的内容,随着社团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日常管理活动的内容将会不断的扩展”。[14](P45)在对社团业务活动管理方面,“要对社会团体的业务管理,进行细致、严格的管理和指导,以防出现疏漏和偏差”。[14](P88)政府还通过规定年检制度和经常的不定期检查制度,增加了信息收集的频率,减少了信息传递和反馈的时间差距。为了配合与完善监督制度,国家还赋予了社团管理部门根据随时发现的漏洞修订、补充制度的权力。条例规定,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社团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政策、规定,使公民结社和社团活动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完善和具体化。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在该领域内各项方针、政策、规定的直接制定者和执行者。所以,对这些方针、政策和规定最有解释权。另外,业务主管部门还是该领域或行业内的业务发展方向的规划者和计划的拟订者。[14](P44)由于同时实施了基于个人信任和制度信任这两套维持信任的机制,政府认为预期获得的利益将远远超过损失,所以可以对非营利组织给予信任,这是中国非营利组织在短期内得以迅速成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政府不通过权力直接任用现任或退休官员来担任非营利组织负责人,那么政府对受托人的判断就只能是通过创立某种社会结构来实现。相对来说,受托人可靠的概率将会有所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可能做出不给予信任的决定。本文对于中国社会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分析,重点在于从理性选择的角度,分析当前中国呈现出来的二者信任关系在逻辑上的成因,而没有对这种信任关系的后果和正当性进行规范性说明。事实上,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政府对于非营利这种组织形态的信任程度较低,所以才会有如此繁杂的规则加以限制。这些社会结构的创建在提高了非营利组织可信任概率的同时,也对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及组织绩效产生了负面影响。限于篇幅,这些问题将在其他研究中得到进一步论述。(注:参见田凯:《非协调约束与组织运作——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个案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4年。)「参考文献」[1]Gidron ,Benjamin,Kramer,Ralph ,Salamon , and The ThirdSector[M].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Publishers,1992.[2]Salamon, in Public Service :Government-Nonprofit Relationsin the Modern Welfare State [M].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5.[3]巴伯。信任,信任的逻辑与局限[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转引自郑也夫。信任与社会秩序[J].学术界,2001,(4)。[4]林毅夫。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5][法]涂尔干。渠东译。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0.[6][德]马克斯·韦伯。姚曾庳译。世界经济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7][美]詹姆斯·科尔曼。邓方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8][德]马克斯·韦伯。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9][美]道格拉斯·诺斯。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10]张曙光。张曙光经济学书评集[C].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11][美]詹姆斯·科尔曼。邓方译。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12]田凯。机会与约束:中国福利制度转型中非营利部门发展的条件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3,(2)。[13]田凯。组织外形化:非协调约束下的组织运作——一个研究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理论框架[J].社会学研究,2004,(4)。[14]吴忠泽、陈金罗。社团管理工作[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非营利组织(no-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 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营利机构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执行向社会大众提供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它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愿性、公益性的特征。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三大部门(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之一,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日益成为一种影响巨大, 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兴社会经济活动组织。 它作为企业和政府部门之外的第三部门,对于弥补政府和市场失效、契约失效和自愿失灵,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非营利组织中引进人本管理,对改善其人力资源状况,促进其组织的发展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一、人本管理的含义和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状况解析 人本管理在实质上是指以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安排,它是以人为核心,把人置于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地位,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组织的最终目标。人本管理的理论模式是:主客体目标协调——激励——权变领导——管理即培训——塑造环境——文化整合——生活质量法——完成社会角色体系。 1.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的构成 非营利组织的人力资源一般包括自愿者、捐助者和有报酬雇员这三类人。捐助者一般是指非营利组织中的基金会组织的最主要的捐助方,他有权参与管理组织的日常管理。有酬雇员是指非营利组织中岗位比较稳定并且领取固定工资的较为长期的工作人员。包括组织的领导者,管理人员等领导阶层,也包括基层的普通员工。志愿者是指根据组织的目标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而在社会中招募而来为组织免费工作的人员。志愿者可以分为三类:加入组织的理事会担任顾问的志愿者、参加组织的各种项目和从事组织的日常工作并且担任一定角色的志愿者。 2.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的特征 (1)成员之间关系的和谐性 根据笔者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了解,我国大多数的组织实行的不是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它们的组织结构一般趋于扁平化并且没有严格的等级规定,管理人员和普通雇员之间没有一般意义上的上下级之分。因此组织成员是有着共同的目标,责任心的合作者,他们追求的是创造最大的社会效益而非经济利益,彼此之间互相合作,团结一致,为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任务而加倍共同努力。组织有着平等宽松的环境因而成员之间就能和谐共处,有利于提高组织的绩效。 (2)成员来源范围具有广泛性 由于组织是不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而是以为社会提供最优化的社会服务为目标的,因此组织的人力资源系统是具有开放性的,志愿者和有酬雇员的招募和吸纳是向全社会公开进行的,特别是志愿者的招聘条件非常宽松只要符合组织工作的基本要求就可以加入到组织中成为组织的一员。 (3)成员工作的性质具有奉献性 一方面有酬雇员的工资收入不与组织的营利状况挂钩的,组织的会计财务制度也是以年度收支平衡为目标,假如组织在年度内营利的话,那么营利部分也要用于组织的事业发展上,任何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另一方面志愿者不是基于经济利益而加入组织的,他们加入组织是基于志愿、奉献、爱心等非物质性利益的驱动,他们的工作是完全是没有报酬的,为了组织更好地实现向社会提供最大化的社会服务的目标,他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休闲时间,他们的工作是具有很大的奉献精神的。 3.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 (1)人员流动性较大 有酬雇员的聘用一般采用正规的合同制,有酬雇员有时因为组织给出的薪水太低,福利太差而经常跳槽,组织也经常会根据自身的发展要求经常进行人员的更新。志愿者参加组织活动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他们一般在工作和学习之余的空闲时间来参加志愿活动,这样就会经常出现组织安排活动的时间与志愿者学习和工作的时间相冲突,或者会因志愿者的心情及奉献动力的减弱等主观原因而退出组织,从而会影响非营利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大量的志愿者由于自身的人力资本储备不够,因此在组织的日常活动中表现的热心有余而专业素质不足。由于志愿者参加的服务都是具有业余性的,缺少专门的培训,因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缺乏所从事服务工作所需要的技术和知识。有酬雇员中的许多人也缺乏相应的系统培训,往往也缺乏相应专业素质。同时由于中国独有的特殊原因,我国很多的非营利组织成为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岗员工的“疗养院”,其人员年龄结构较大,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年轻人那种创新精神,会制约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3)组织人员数量较少 在中国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国非营利组织虽然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上属于起步阶段。再加上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公民社会在我国还属于雏形阶段,在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普遍不强,依赖政府思想根深蒂固,这导致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志愿者人数更加稀少。一方面由于组织缺少资金,员工待遇相对营利性企业比较差,因而员工流动性大,组织难以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公民的公民社会意识比较淡薄,奉献性精神不够以及非营利性组织往往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规划,难以调动广大公民从事志愿活动的积极性。(4)缺少绩效评估,管理混乱 由于非营利性组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因此它缺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而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很难用一种完整的评估体制进行考核,因此很难考核员工的工作绩效。这样就会导致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我满足感下降,从而会导致整个组织的工作效力下降,最终导致组织工作的社会效益下降,难以适应国民要求建立公民社会的需要,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我国有许多非营利性组织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它们较少地雇佣有酬员工而是更倾向使用社会上的志愿者,因而缺乏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再加上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财务管理比较落后,因而管理比较混乱。 二、实行人本管理,促进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 1.实行人本管理是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 任何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非营利组织也是如此,人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人是组织的第一资源,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因而实行人本管理是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大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实现非营利组织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实行人本管理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 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和竞争优势依赖于非营利组织自身拥有的特殊的资源和能力。组织的核心能力实际上是组织内部一种独有的知识和技能。因此作为知识和技能的载体的人是培育和提高组织核心能力的关键。组织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创新开发能力等方面决定了组织核心

超高强钢组织性能研究论文

通用汽车中国科学研究院合作评估分析结果表明,新钢种首次在世界上实现了2GPa以上兼具超高强度、优良韧性和延伸率的技术突破。值得一提的是,新钢种可成为汽车A柱、B柱、保险杠、边梁、门梁等重要安全防护部件用钢。

如何制造出超高强钢新钢种?

据人民网辽宁频道介绍,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有效减轻重量是国内外汽车用钢的研究热点。易红亮教授团队提出将钒微合金化、利用热冲压工艺条件耦合实现晶粒细化的设想,并通过纳米碳化钒析出技术降低马氏体中的碳含量,从而在根本上改善了材料韧性,再以钢铁马氏体强化、晶粒细化、纳米碳化钒析出复合强化机制“组合拳”实现强度突破2GPa的目标。

新钢种的应用前景如何?

据《沈阳日报》报道,今年6月,易红亮团队开发的抗拉强度超过2GPa的超高强钢新钢种在本钢集团成功完成批量生产,并应用于北汽新能源纯电动两座车型“LITE”侧防撞区,使车身减重10%~15%。此外,在工艺设计上,该钢板基于创新的材料设计,不需要通过回火来改善韧性,减少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工艺环节,为汽车企业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低碳调质钢具有高的屈服点(490~980MPa)、良好的塑性、韧性、耐磨及耐腐蚀性。低碳调质钢由于含碳量不高,虽含有一定量的合金元素,但焊接性较好,主要特点是:在焊接热影响区,特别是焊接热影响区的粗晶区有一定的冷裂倾向并有韧性下降的现象;在焊接热影响区受热时未完全奥氏体化的区域,以及受热时其最高温度低于Ac1、高于钢调质处理时的回火温度的那个区域有软化或脆化的倾向。21 试述低碳调质钢的焊接工艺。常用的各种熔焊方法,都可以适用于焊接低碳调质钢。其焊接工艺如下:⑴焊前预热 当板厚较小或接头拘束度也较小时,焊前可不进行预热,如15MnMoVN、14MnMoNbB钢。当板厚小于13mm时,通常采用不预热施焊。随着板厚的增加,为了防止产生冷裂纹,必须进行预热,但是必须严格控制预热温度,因为过高的预热温度会使热影响区的冷却速度过于缓慢,使热影响区强度下降,韧性变坏。几种低碳调质钢的最低预热温度,见表14。允许的最高预热温度与表中最低值相比,不得大于65℃。若有可能,可采用低温预热加后热或不预热,只采用后热的方法来防止低碳调质钢产生冷裂纹,可以减轻或消除过高的预热温度对热影响区韧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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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高强度钢和先进高强度钢性能汇总

1、“超高强度钢”的定义是相对于时代要求的技术进步程度而在变化的。一般讲,屈服强度在1 370MPa(140 kgf/mm2)以上,抗拉强度在1 620 MPa(165 kgf/mm2)以上的合金钢称超高强度钢。

分类

按其合金化程度和显微组织分为低合金中碳马氏体强化超高强度钢、中合金中碳二次沉淀硬化型超高强度钢、高合金中碳Ni—Co型超高强度钢、超低碳马氏体时效硬化型超高强度钢、半奥氏体沉淀硬化型不锈钢等。

低合金

低合金中碳马氏体强化型超高强度钢(MART)是在低合金调质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合金元素总量一般不超过6%。主要牌号包括传统的镍铬钼调质钢4340(40CrNiMo),碳含量的镍 铬 钼 钒 钢D6AC(45 CrNiMoV),碳含量的铬 锰 硅 镍 钢(30CrMnSiNi2A),在4340钢基础上通过加入硅()和钒()而研制成的300M 钢(43CrNiSiMoV)以及不含镍的硅锰钼钒或硅锰铬钼钒等。通过真空熔炼降低钢中杂质元素含量,改善钢的横向塑性和韧性,由于钢中合金元素含量较低,成本低,生产工艺简单,广泛用于飞机大梁、起落架、发动机轴、高强度螺栓、固体火箭发动机壳体和化工高压容器等。

中合金

中合金中碳二次沉淀硬化型超高强度钢是从5%Cr型模具钢移而来的。由于它在高温回火状态下有很高的强度和较满意的塑性和韧性,抗热性好,组织稳定,用于飞机起落架、火箭壳体等。典型钢种为H11和H13等。其主要成分为:C ;Cr ;Mo ;Si 。

高合金

高合金中碳Ni—Co(9Ni--4Co--××)型超高强度钢,是在具有高韧性、低脆性转变温度的9%Ni型低温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9%Ni钢中添加钻是为了提高钢的Ms(马氏体转变)温度,减少钢中的.残余奥氏体,同时,钻在镍钢中起固溶强化作用,还通过加钻来获得钢的自回火特性,从而使这类钢具有优良的焊接性能。碳在这类钢中起强化作用。钢中还含有少量铬和钼,以便在回火时产生弥散强化效应。主要牌号有HP9-4-25,HP9-4-30,HP9-4-45以及改型的AF1410()等。这类钢综合力学性能高。抗应力腐蚀性好,具有良好的工艺性能和焊接性能,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和潜艇壳体等产品上。

超低碳

超低碳马氏体时效硬化型超高强度钢,通常称马氏体时效钢。钢的基体为超低碳的铁镍或铁镍 钴 马氏体。其特点是,马氏体形成时不需要快冷,可变温及等温形成;具有体心立方结构;硬度约为HRC20,塑性很好;再加热时不出现像在低碳马氏体中发生的回火现象,并有很大的逆转变温度迟滞,因而可以在较高温度进行马氏体基体内的时效硬化。在这样的高镍马氏体中含有能引起时效强化的合金元素,借助于时效强化,从过饱和的马氏体中析出弥散分布的金属间化合物,使钢获得高强度和高韧性。按镍含量,马氏体时效钢分为25%Ni、20%Ni、18%Ni和12%Ni等类型。18%Ni型应用较广,为含有钼、钛等强化原素的超低碳铁-镍(18%)-钻()合金,包括3个牌号:18%Ni(200)、18%Ni(250)、和18%Ni(300)(200、250、300为抗拉强度等级,单位为Ksi)。这种钢是通过金属间化合物的析出使钢强化。借无碳的马氏体基体取得高塑性,最后达到很高的强度塑性配合。这类钢具有良好的成形性能、焊接性能和尺寸稳定性,热处理工艺也较简单,用于航空、航天器构件和冷挤、冷冲压模具等。

半奥氏体

半奥氏体沉淀硬化型不锈钢是一类高合金的超高强度钢,如常见的17-7PH(OCr17Ni7Al)、PH15-7Mo(OCr15Ni7Mo2Al)和AFC-77(15Cr15Mo5Co14V)等。这类钢经固溶化处理,冷却到室温为奥氏体组织,再经过冷加工、冷处理或者加热到750℃进行调整处理后,奥氏体转变为马氏体。最后在400-550℃时效,便得到在回火马氏体基体上弥散分布着第二相强化组织的超高强度钢。这类钢在315℃以上长时间使用时,会因为金属间化合物沉淀而使材料变脆,所以使用温度要限制在315℃以下。这类钢主要用于制造航空器件构件、高压容器和高应力腐蚀化工设备零件等。

高强度钢板是指牌号Q420钢,强度高,特别是在正火或正火加回火状态有较高的综合力学性能。主要用于大型船舶,桥梁,电站设备,中、高压锅炉,高压容器,机车车辆,起重机械,矿山机械及其他大型焊接结构件。

2、先进高强度钢,也称为高级高强度钢,其英文缩写为AHSS(Advanced High Strength Steel)。国际钢铁协会( IISI) 先进高强钢应用指南第三版中将高强钢分为传统高强钢(Conventional HSS) 和先进高强钢(AHSS) 。传统高强钢主要包括碳锰钢(C -Mn)、烘烤硬化(BH) 钢、高强度无间隙原子(HSS -IF) 钢和高强度低合金(HSLA) 钢;AHSS 主要包括双相钢(DP)、相变诱导塑性(TRIP) 钢、马氏体(M) 钢、复相钢(CP)、热成形(HF) 钢和孪晶诱导塑性(TWIP) 钢;AHSS的强度在500MPa到1500MPa之间,具有很好吸能性,在汽车轻量化和提高安全性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已经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主要应用于汽车结构件、安全件和加强件如A/B/C柱、车门槛、前后保险杠、车门防撞梁、横梁、纵梁、座椅滑轨等零件; DP钢最早于1983年由瑞典SSAB钢板有限公司实现量产。

分类

双相钢

双相钢组成是铁素体基体包含一个坚硬的第二相马氏体。通常强度随着第二相的体积分数的增加而增加。在某些情况下,热轧钢需要在边缘提高抗拉强度(典型的措施是通过空穴的扩张能力),这样热轧钢便需要具有了大量的重要的贝氏体结构。

在双相钢中,在实际冷却速度中形成的马氏体中的碳式钢的淬硬性增加。锰、铬、钼、钒、和镍元素单独添加或联合添加也能增加钢的淬硬性。碳、硅和磷也加强了作为铁素体溶质的马氏体的强度。

高强度及高延性钢(TRIP)

高强度及高延性钢的微观组织是在铁素体基体中还保留着残余奥氏体组织。除了体积分数最少为5%的残余奥氏体外,还存在着不同数额的马氏体和贝氏体等坚硬组织。

多相钢

具有代表性的多相钢需要很高的抗拉强度极限才能转变成钢。多相钢的组成是有细小的铁素体组织和体积分数较高的坚硬的相,并且细小的沉淀使其强度进一步加强。和双相钢和高强度、高延性钢一样,多相钢也包含了很多和它们相同的合金元素,但也经常有少量的 铌 、钛、和钒形成细小的、高强度的沉淀物。在抗拉强度值在800MPa或更高时,多相钢表现出了更高的屈服强度。多相钢的典型特征是具有高的成形性、很高的能量吸收和很高的残余变形能力。

马氏体钢

为了生成马氏体钢,在热轧或退火中存在的奥氏体在淬火和连续退火曲线中的冷却阶段全部转变成马氏体。该结构也会在成形后的热处理过程中形成。马氏体钢具有非常高的强度,抗拉强度极限达到了1700MPa。马氏体钢经常需要用等温回火来提高其韧性,这样便能在具有极高的强度的同时具有很好的成形性。

先进高强钢的生产

所有的先进高速钢的生产都要控制奥氏体相或奥氏体加铁素体相的冷却速度,可以在外围表面进行热磨削(如热轧产品),也可以在连续退火炉中局部冷却(连续退火或热浸涂产品)。马氏体钢是通过快速淬火致使大部分奥氏体转变成马氏体相而产生的。铁素体加马氏体双相钢的生产,是通过控制其冷却速度,使奥氏体相(见于热轧钢中)或铁素体+马氏体双相(见于连续退火和热浸涂钢中)在残余奥氏体快速冷却转变成马氏体之前,将其中一些奥氏体转变成铁素体。TRIP钢通常需要保持在中温等温的条件以产生贝氏体。较高的硅碳含量使TRIP钢在最后的微观结构含过多的残余奥氏体。多相钢还遵循一个类似的冷却方式,但这种情况之下,化学元素的调整会产生极少的残余奥氏体并形成细小的析出以加强马氏体和贝氏体相。

中国组织研究工程投稿指南

退修后不是说一定能被录用,这就要看作者修改后的论文是否能通过专家的审核。论文发表的过程中,其实退修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不少人员接到这个结果可能会很紧张,其实不要过于紧张,摆正好心态好好修改就可以了。论文退修就是指作者的论文没有通过审核,有一部分问题需要进行修改。这时编审人员会给予一些修改意见,作者需要根据修改意见去进行修改文章,修改好之后要及时的进行提交,然后编审人员会再次进行审阅。一般退修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文章一些格式写作不够规范,例如字体、段落、符号等等,这样的问题相对容易修改。如果是专业知识的问题,则需要改正的方面就很多了,对于所研究的领域要透彻,所应用的实验数据要真实有效,并且论文引用的注释也要进行标明等等,论文中一定要要自己的创新和见解并且有研究价值等等。论文的意见不是很一致,作者按照专家的意见好好修改就可以。不是说修改之后就一定能被录用,但是起码被录用的几率是大的,退修也可以理解成专家对论文还是认可的,只要稍作修改就可以了。很多时候退修了好几次也没能录用,这种情况可能就是第一次修改的时候没有修改完善,可能有的作者在一些修改的点上不是很认可。这种情况最好是跟编辑联系一下,了解清楚,不是大数据上的修改其实最好还是按照专家的修改意见修改比较好。这样对论文录用也是有好处的。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方杂志级别很高,同时被北大中文核心、科技核心收录,根据投稿经验,只要进入返修流程,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认真修改,修回被录用的概率在70%-100%,录用概率很大,建议大家针对意见必须认真修改才行。

投稿须知:1.关于文章字数及内容质量的投稿基本要求:.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要求研究原著文章正文≥6000字,英文≥5000单词,文章出版≥8版面(发表的文章页数),参考文献50—60条。综述文章正文≥7000字,英文≥6000单词,文章出版≥10版面,参考文献60-70条。.在引言和结果中要对一个问题说清楚,尤其是结果应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证实其客观和正确性,较少或不应有让小同行专家提出可质疑的漏洞。.在讨论中应针对结果深入分析,写出本文与他篇不同的个性化特点。 如文章有组织学内容,必须配有相应高清晰黑白或彩色图片,不能单纯用文字描述。如未发来请速补发。2.为加快审稿速度,请作者在审稿后按如下要求完成几件事: 请作者填表推荐2-4名您认为适宜审查文章的审稿专家。职称应为教授或副教授,与文章有相关的研究方向,有助于编辑部选择审稿人时应用,有利于加快审稿速度。.请作者提供自己在pubmed检索后作出的本课题的创新性报告:不需要图书馆等检索单位的查新证明,但须提供检索时间、检索时间范围、检索关键词、检索出相关文章数量并依此作出文章的创新性分析。并从下述2个方面具体描述创新性的特点:1文章学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比较,应以客观数据验证本文结果的特点,200-300字。2课题设计区别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特点。200-300字。.课题文章如有立项标书和专利证书,内容不保密可发来。.英文投稿的作者,如原文有中文全文请同时发来,将有利于国内和华裔专家审稿时参考,如原文为英文,不要求翻译成中文。应提供文章400—500字中文摘要。3.对修回文章的具体要求:.在修改文章时,请将文中修改部分加下划线,指明所更改的内容,标清修改后全文字数。以利下一流程外审专家按更详细的标准审稿,经再审后决定您的稿件是否被采用。. 落实专家外审意见时,请按专家所提意见逐条一一对答。.要求7日内修回稿件!4. 申请加急 本刊审稿1个月,优秀稿件提出申请经编委会讨论,可3-4个月发表。一般稿件6-8个月发表。 可为抢国内外首发权的组织工程研究领域的优秀稿件开辟“绿色特快通道”,条件如下:“绿色特快通道”发稿条件:国家及省部级各项基金资助项目论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论文;院士及首席科学家项目课题论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心及其实验室课题论文;国家及省部级专利技术项目论文;博士后流动站课题,博士、硕士优秀答辩论文;经检索证实为国内首发的生物材料、干细胞、医学植入物、数字化骨科、器官移植、组织工程研究中的前瞻性论文。上述领域内多项目、多国家、多单位联合协作联合资助的稿件,前瞻性、多中心的大样本课题,需要领先在国际、国内发表的稿件。

请问题主解决了吗,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投稿

这要看文章的质量,看是怎样的

投稿须知:1.关于文章字数及内容质量的投稿基本要求:.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要求研究原著文章正文≥6000字,英文≥5000单词,文章出版≥8版面(发表的文章页数),参考文献50—60条。综述文章正文≥7000字,英文≥6000单词,文章出版≥10版面,参考文献60-70条。.在引言和结果中要对一个问题说清楚,尤其是结果应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证实其客观和正确性,较少或不应有让小同行专家提出可质疑的漏洞。.在讨论中应针对结果深入分析,写出本文与他篇不同的个性化特点。 如文章有组织学内容,必须配有相应高清晰黑白或彩色图片,不能单纯用文字描述。如未发来请速补发。2.为加快审稿速度,请作者在审稿后按如下要求完成几件事: 请作者填表推荐2-4名您认为适宜审查文章的审稿专家。职称应为教授或副教授,与文章有相关的研究方向,有助于编辑部选择审稿人时应用,有利于加快审稿速度。.请作者提供自己在pubmed检索后作出的本课题的创新性报告:不需要图书馆等检索单位的查新证明,但须提供检索时间、检索时间范围、检索关键词、检索出相关文章数量并依此作出文章的创新性分析。并从下述2个方面具体描述创新性的特点:1文章学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比较,应以客观数据验证本文结果的特点,200-300字。2课题设计区别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特点。200-300字。.课题文章如有立项标书和专利证书,内容不保密可发来。.英文投稿的作者,如原文有中文全文请同时发来,将有利于国内和华裔专家审稿时参考,如原文为英文,不要求翻译成中文。应提供文章400—500字中文摘要。3.对修回文章的具体要求:.在修改文章时,请将文中修改部分加下划线,指明所更改的内容,标清修改后全文字数。以利下一流程外审专家按更详细的标准审稿,经再审后决定您的稿件是否被采用。. 落实专家外审意见时,请按专家所提意见逐条一一对答。.要求7日内修回稿件!4. 申请加急 本刊审稿1个月,优秀稿件提出申请经编委会讨论,可3-4个月发表。一般稿件6-8个月发表。 可为抢国内外首发权的组织工程研究领域的优秀稿件开辟“绿色特快通道”,条件如下:“绿色特快通道”发稿条件:国家及省部级各项基金资助项目论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论文;院士及首席科学家项目课题论文;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心及其实验室课题论文;国家及省部级专利技术项目论文;博士后流动站课题,博士、硕士优秀答辩论文;经检索证实为国内首发的生物材料、干细胞、医学植入物、数字化骨科、器官移植、组织工程研究中的前瞻性论文。上述领域内多项目、多国家、多单位联合协作联合资助的稿件,前瞻性、多中心的大样本课题,需要领先在国际、国内发表的稿件。

你要什么级别的呢,有分级别的,不然范围太广了。

首先上网查哪个是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是的话就难,不是就容易。其次自己上网查查主办单位,不是名义上的主办单位,而是看编辑部的地址,如果是中华医学会办的,比如中华内科杂志,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非常难!然后大学学报也比较难,比如三军大学报,也难找不是核心期刊,然后主办单位不够牛的,就容易投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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