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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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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研究论文

“司法强拆”亟需补漏完善“司法强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将“强拆裁决”和“强拆执行”分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今年出台以后,“司法强拆”取代了“行政强拆”,被视为防止“血拆”的制度进步。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期赴部分省区调研发现,“司法强拆”的执行过程中依然状况不断,一些地方仍出现暴力对抗、自焚或其它人身伤亡等现象。多位基层法院干部和相关专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司法强拆”之所以在一些地方遇到难题,主要原因在于其制度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亟需补漏。首先,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然未得到有力保障。本刊记者发现,一些地方实施强制征收前,对于被执行人先行司法控制是普遍做法。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认为,强拆时,实现人房分离有利于减少暴力对抗及人身伤亡发生,但法院必须同时着力解决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其次,法院过多介入征收执行活动有碍司法公信力。本刊记者发现,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被要求挺进征地拆迁的第一线,或直接成为拆迁指挥部成员,或成为向被拆迁人宣讲“禁止暴力抗法”的专家,等等。一方面,法院介入强拆执行,对其执法力量是严峻考验。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在裁决白虎头村强拆一案中,严格遵循“党委领导、政府申请、政法委协调、社会各界配合”的原则,但基层法院的执法力量目前确实还很薄弱。另一方面,如果行政拆迁本身缺乏实质正义,而法院依法所进行的审查仅限于形式性、程序性,必然在被征收、拆迁的对象中造成猜疑,认为法院和行政机关扭成一股绳来对付自己。这种心态,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屡有发现。在上述法院负责人看来,取消行政强拆,将强制拆迁的裁决权交给法院是一种进步,但法院自裁自执,必然使司法公信力遭遇危机。再则,法院行政案件管辖强制性规定空缺。一些基层法官坦言,现行司法体制之下,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执行中,往往对来自行政机关的干预和障碍难以排除和克服,不仅影响司法公正性,也不利于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接受采访的专家及地方工作人员认为,完善“司法强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主张将“强拆裁决”和“强拆执行”分开。他们认为,“司法强拆”如果不以裁执分离制度为前提,统一由法院执行庭或行政庭实施,可能会导致滥权、侵权和腐败。较理想的方案应该是:法院裁决,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法院予以监督,包括受理被征收人对违法拆迁行为的起诉——当初建议拆迁“修法”的北京法律学者姜明安,在新法出台伊始也已表露过这一思路。司法强拆”应贯彻人道、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护理念,防止简单粗暴压制被拆迁群众。他说,强制执行作为司法行为最后一个环节,强制执行实施者直面被执行人,如不能贯彻人道、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理念,其负面影响不仅是执法者的形象,更是整个法治社会之根基。此外,在“司法强拆”过程中,还应强化有效的舆论监督与拓宽权利救济渠道。“无救济则无权利,无监督则必滥权。‘司法强拆’能否实现真正的制度进步,必须强化强制执行过程的舆论监督,必须拓宽权利救济渠道。”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中共中央两会后,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目前补偿制度方面有虽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但是正在逐步完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先立论 别写太大了比方政府如何解决房屋拆迁及补偿的问题房屋拆迁及补偿的问题的法律诉求渠道中外房屋拆迁及补偿的问题比较房屋拆迁及补偿的问题的经济因素房屋拆迁及补偿的问题的社会操作。。。有关故事 相关法律条文和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举出实例 如三峡钉子户等等存在哪些实践操作的问题涉及、牵扯到哪些国家、地方政府机关、机构、部门;有什么解决建议可以加上 国外的做饭 和收到的成效等等。

房屋拆迁毕业论文

1.时间性差异的账务处理及其探讨2.浅论不同社会文化下的企业内信任关系3.六西格玛质量管理体系在中国服务业的初步应用4.试议公益广告与企业形象力的提升5.国有企业文化变革浅谈6.关于策划品牌经营策略与创建强势品牌的初略思考7.提升信息透明化条件下贸易企业的客户价值初探8.物流信息化建设探析9.关于我国传媒业资本运作的探索10.塑造当代中国企业文化的初步思考11.企业激励机制初探———以M公司为个案12.浅论精益生产方式下的柔性生产模式13.家族制企业管理与人本管理理论的结合之浅见14.浅议组织结构和组织结构设计15.对房屋拆迁引发问题的分析探讨16.辰星公司薪酬制度研究17.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18.国内自驾车旅游市场的开发研究19.三星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策略研究20.中小型企业品牌战略研究毕业论文21.土地储备整治发展趋势及体制研究22.整合营销传播在品牌服饰营销中的应用Embry Form安莉芳品牌推广商务策划书大众与另类的迎合——论广告设计中的后现代意识 构建促销个性--论建立在超市品牌差异上的促销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问题的探讨国内民营企业寿命研究频道媒体栏目塑造研究加入WTO,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研究旅游规划中的度假区规划 浅谈网络虚假广告试论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我国化妆品品牌形象策划研究中小企业信息化策略研究 中国企业危机管理中的广告策划运用中国农村家电市场前景分析及预测中国电视广告创意趋向研究 餐饮企业服务现代化的途径研究

这是一个具体但又不好撰写的论文,建议你查阅本人撰写的《房屋拆迁法律理论与实务》一书,虽然旧了,但理论框架还可以。

找资料自己写吧!

摘 要: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差”的特点,房地产开发只重视项目开发而不重视管理,更不重视风险的管理,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机构缺失、风险管理手段单一,使房地产项目中的诸多风险因素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导致房地产项目的失败。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认真探究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以期能够为有效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行中的风险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075-02�� 1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 全面风险管理方法是风险管理流程实施的具体手段,建立风险管理方法体系有助于各个流程的具体执行。经过多年的发展,项目风险管理的方法更加成熟和多样化,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风险的全面分析提供了可能。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方法体系犹如一个方法库,将各个流程的风险管理方法汇总起来,比较各种方法的优点和缺点,找出其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适用范围,在进行项目风险管理时,可以针对各个阶段的特点快速选择有效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目标体系是核心,所有的人员、流程和方法必须围绕风险管理的目标制定和执行;组织体系是基础,从组织制度上保证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培养全员风险管理的氛围;流程体系是关键,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风险都要按照风险管理流程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控;方法体系是手段,促进全部风险的管理。四大体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房地产项目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各个体系的具体关系(如图1)。� 2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识别�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主要用来确定风险来源和进行风险分类的过程。风险识别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即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风险识别。不同阶段的风险因素不同,风险分类和分组的依据也不同。�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评估�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评估是通过对风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估计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在此基础上将风险按照高、中、低风险对风险进行排序,编制风险列表,最后根据风险的程度进行专题风险研究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风险分析的范围比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的范围要宽,应该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各个阶段的工作特点来对其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控�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控是对风险应对计划执行情况的修正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保障。风险监控不仅仅依据风险应对计划采取风险应对措施,还应该随着项目的深入,对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进行修正,对风险应对计划进行修改,即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和再识别的循环过程。� 3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的应对策略�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根据风险预测评价,经过权衡利弊得失,采取放弃、中止开发项目,或改变开发项目条件,以避开风险源地,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的措施。通常潜在威胁发生可能性太大,或可能损失后果太严重,又无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可用时,常采用风险回避。风险回避的做法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放弃或终止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活动;另一种是改变活动方案,或改变工作方法。可以看出,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有些迫不得己的意味。因为回避风险虽然能避免损失,但同时也失去了获利的机会。所以,在选取风险应对措施时最好慎用风险回避这种防范手段。�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及发生后,采取的降低风险损失发生概率,缩小风险损失程度的措施。根据风险控制目的,风险控制可以分为风险预防和风险抑制。前者以降低风险损失发生概率为目的;后者以缩小风险的损失程度为目的。风险控制从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入手,消除和减少风险隐患,降低损失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因而,它是一种积极的风险管理措施。由于风险控制措施成本低、效益好,不会产生不良后遗症。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种种风险,应优先采用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有意识地将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其他经济单位承担所采取的措施。风险转移与风险回避不同,它不是放弃或中止项目开发,而是将开发活动中风险可能所致损失的法律责任转嫁给他人承担。风险转移也不同于风险控制,它不像风险控制那样是直接调节风险因素达到降低风险损失概率和程度,而是将风脸转移出去而间接达到降低自身的损失程度。� 风险转移的主要途径有合同、保证、期货和保险。合同形式有固定总价合同、成本报酬合同、单价合同等;保险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险。各种合同的对开发商和承包商的风险影响程度不同,开发商可以根据项目的情况,采取适当的合同形式,合理转移风险,参见表1。� 风险转移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1)风险的转移方和被转移方(风险接受方)之间的损失可以清楚地计算和划分,否则双方之间无法进行风险转移;(2)被转移人能够且愿意承担适当的风险;(3)风险转移的成本低于其他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房地产开发者自己承担风险事件所致损失。在房地产开发中,对一些无法回避,难以控制和转移的风险,或因冒该风险可能获得较大利益时,在不影响开发者根本利益、大局利益的前提下,常采取风险自留措施。风险自留可分成两大类:计划性风险自留和非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主动风险自留,其具体措施有:(l)自己保险;(2)专属保险;(3)损失摊销;(4)借款补偿;(5)自负额保险。非计划自留是被动自留,通过风险应急准备金来应对。风险自留对策应与风险控制对策结合使用,实行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尽可能地保证重大项目风险己经保险或实施了风险控制计划。风险自留对策也应与保险对策相比较,以便做出更利于节约风险管理成本的决定。� 风险利用� 风险利用是指开发商利用人们惧怕风险、追求安全的心理,通过参与确实存在风险的开发活动,依靠自身扎实的风险管理工作,兴利抑弊,谋求自身最大收益的行为。风险利用是风险管理的较高层次,对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必须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娴熟的技巧和高度的应变能力,才能对风险的可利用性和可利用价值进行分析,有效利用。例如在当前的土地市场化的条件下,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但是有些精明的房地产开发商却另辟蹊径,从土地一级开发入手,通过争取某地块土地一级开发的开发权,为获得二级开发权打基础。因为如果进行了土地一级开发,就从某种程度上提前对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了了解。在进行土地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时具有先天的优势,获取二级开发权的几率就更大。即所谓的“曲线拿地”,就是很好地利用了政策风险。� 4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风险应对中注意的问题� 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应具有针对性� 风险应对计划的制定是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由于项目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在制定应对措施时不可能照搬现有的模式,必须根据项目自身的条件和项目风险识别、评估的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制定应对计划时必须克服侥幸心理,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不对风险做有效的防范。� 注重应对管理方法的组合� 无论是风险控制、风险转移还是风险自留等,每种风险应对措施都有它的局限性,面对复杂多变的风险,应注重多种方法的组合,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多种方案,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避免单一方案无效带来的措手不及。� 注意应对管理的经济性� 为了避免或减轻风险获取较高的回报,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本着节省的原则,有必要对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做一个综合评估。比如在应对不可预测的风险时,往往可以采取保险或风险自留的方法,但是哪个方法更经济有效呢,就可以根据投保的费用和风险预留金的支出做一个比较,从而选出更加经济有效的措施。�收集了一些材料。希望能帮的上LZ!春节来既,祝您春节快乐!

房屋拆迁论文参考文献

我是学射箭的,教练让我写一篇总结,因为我练得时间比较长,在队里算老生,所以要写出很多比如三年来是如何从队里的末尾到队里的主心骨,参加了各种比赛,去了很多地方,平时帮助教练处理各种事情,很感激教练的栽培(这个一定要写),要有鼓励新生的话等等,别的地方可以自我发挥,可以用别的作文套但是一定要合理而且不要直接就把原文搬到这里,最好400字以上,谢谢,要是好的话可以再加50分

[1]金荣标.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在程序法上的界定——兼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J]. 特区经济,2008,(6). [2]翁洁岚. 建立拆迁价格评估制度 完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J].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3]王光玲. 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2010. [4]宋丽琴. 浅谈当前农村房屋拆迁中存在的若干问题[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10. [5]朱进. 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权益的保护[D].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2010. [6]白玫. 论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的完善[D].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大学,2010. [7]傅昌波. 城市房屋拆迁中如何依法行政[N]. 人民日报,2003-09-29 [8]汪元秋.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宪法保障[J].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 [9]贾丽秋. 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利益的法律保护[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7. [10]程轩. 民盟成都市委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N]. 人民政协报,2007-12-18(A03). [11]丁萍. 加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权利保障[J].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9,(4). [12]于颖. 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权益保护探讨[J].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1). [13]陈成智.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 河北大学: 河北大学,2009. [14]任伟. 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研究[D].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2010. [15]徐越. 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8. [16]本报记者. 城乡房屋拆迁可获合理补偿安置[N]. 石狮日报,2010-08-12(002). [17]本报记者 康庆. 行政强拆 必须先听证[N]. 成都日报,2005-01-20(T00). [18]安园. 房屋拆迁:保护被拆迁人利益[N]. 友报,2006-06-30(006). [19]张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坚持以人为本 严格以法拆迁 努力开创我市房屋拆迁工作新局面[N]. 张掖日报,2006-03-29(001). [20]封海洋. 我国城市非住宅房屋拆迁估价技术初步研究[J]. 城市发展研究,2010,(12). [21]陈海萍. 社会资本与拆迁户维权行动——基于GS镇SJ街房屋拆迁的个案研究[J]. 青年研究,2010,(6). [22]甘露. 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释义[J]. 宁夏党校学报,2011,(1). [23]王静.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 行政法学研究,2010,(1). [24]吴旭鹏,张亚丽,刘秀华.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调查与思考[J]. 中国农学通报,2010,(6). [25]徐国良,梅小丽. 城市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保护[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 [26]吴小评.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准公益项目初探——对公共利益的另一种类型化解读[J]. 学术交流,2010,(3). [27]赵希琴. 多时段航空影像在房屋拆迁管理中的应用[J]. 福建建筑,2010,(5). [28]张舒. 房屋拆迁问题之矛盾解析[J].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 [29]佟绍伟,蔡卫华. 城市房屋拆迁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与补偿[J].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6). [30]王太高,姚俊,赵杰,赵坚.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制度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5). [31]刘宁,梁宸. 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机制探讨[J]. 城市发展研究,2010,(5). [32]徐薇. 浅谈测绘技术在房屋拆迁中的应用[J]. 城市勘测,2010,(S1). [33]李赵奎. 论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裁决行为[J].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报,2010,(2). [34]王清. 国外城市房屋拆迁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35]法丽娜.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各利益主体权益及关系分析[J]. 城市发展研究,2010,(7). [36]黄炜城,潘振宇,王鹏鲲. 论我国现行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J]. 湖南农机,2010,(7). [37]钟少瑜. 浅析现阶段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问题[J]. 福建建设科技,2010,(5). [38]李赵奎.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行为的法律思考[J]. 行政与法,2010,(10). [39]王亚利.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补偿制度的完善[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 [40]吴翔华,唐德善,付光辉. 城市房屋拆迁市场化评估模式的实现方式[J].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 [41]陈国伟. 关于房屋拆迁冲突的经济学探讨[J]. 山西建筑,2009,(11). [42]魏锋. 试论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J]. 特区经济,2009,(6). [43]张豪. 论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模式——香港的启示[J]. 中国土地科学,2009,(5). [44]詹约伦,李双元. 房屋拆迁中的公民宪法权力及其实现之实证分析[J]. 时代法学,2009,(3). [45]甘露. 论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政府责任[J].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46]豆星星. 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完善[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4). [47]张文保,韩晓斌. 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 山西建筑,2009,(27). [48]康贞花. 试论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职能的错位及其对策[J].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49]李路明. 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探讨[J]. 广西城镇建设,2009,(8). [50]吕新建,陈青.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难及其对策研究[J]. 河北学刊,2009,(6).

这是篇相关的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铁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征地拆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损害各方利益,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致使工程目标无法按时完成。为了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推进铁路项目顺利实施,本文通过对我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主要工作内容与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中国论文网 /1/【关键词】铁路;征地拆迁;问题;对策随着政府不断加大对铁路建设的投资和规划,我国铁路建设步入了―个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根据资料显示,我国到2020年将新增铁路建设3万km(卢春房,201l;),而公路建设到2015年将新增万km,两者合在一起即新增万km。铁路建设必然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在人地关系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大面积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分析当前形势下,征地拆迁工作有五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工作;二是征拆工作是一项贯穿项目始终的工作;三是征拆工作是决定项目建设能否正常推进的关键或瓶颈;四是征拆工作已成为建设投资控制的重中之重;五是征地工作与社会稳定风险息息相关。可见,能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成为制约铁路项目实施的关键问题。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内容1.征地: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回收铁路已征地(既有线改扩建)。永久征地是指国家机关和军事项目,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城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临时征地是指抢险救灾、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可以依法征用,并给予合理补偿;回收铁路已征地是铁路产权单位在铁路建设需要时有权收回由耕种人耕种的铁路土地。2.拆迁:主要内容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安置和拆除,包括民宅、企业厂房及商铺等。3.“三电”及管线迁改:主要指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市政管网、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煤气管道、油气管道发生平行或交叉干扰而不能满足铁路施工要求,需要进行迁改。4.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和村民提出的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部分:包括农村道路、沟塘渠堰排灌系统的改移,涵洞积水的解决,涵洞增设的大小、施工引起的房屋裂缝、粉尘污染、放炮震动等损失补偿,噪音干扰等。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难点1.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概算远低于实际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概算编制依据标准是勘察设计时的补偿标准,而从完成设计到项目用地批准后进行补偿兑现相隔时间为2至3年,征地补偿标准已经提高并突破概算。2.概算征拆数量偏少。一是由于概算中土地补偿只考虑了红线内永久征地补偿费,忽略了因永久征地导致剩余的边角地、夹心地等无法耕种或耕种困难的地块补偿费用和回收铁路已征地补偿费用;同时,对征拆工作中应由铁路方面承担的工作和费用估计不足,在可研和初步设计中未能计列有关费用。二是勘察设计到实际开展征地外业调查间隔时间较长,导致沿线群众“三抢”(抢栽、抢种、抢建)现象严重,直接增加了附着物补偿费用。3.回收铁路已征地困难较大,引发纠纷矛盾,导致施工受阻。首先,铁路部门普遍存在重运输经营轻土地管理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铁路土地被侵占;其次,针对铁路已征地的回收补偿,《铁路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收回的铁路用地如已播种,由铁路部门支付给承种人当季青苗补偿费;被收回铁路用地的承种人确有实际困难的,由铁路部门发给不超过实际种植作物一年产量总值的补助费。”但是实际收回铁路已征地并补偿时,被征地群众往往以铁路用地界限不清楚,且其经营土地属于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合法取得为由,要求按照红线内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对待,导致补偿费用成倍增加。例如,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康铁路二线和阳安二线直通线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补偿)。”。4.“三电”及管线迁改难度大,影响施工进度。对于”三电”及管线迁改,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对接,由产权单位自行迁改。其优点有:是由于产权单位可以对因管线迁改造成的供电、通信、供水、供热等中断及产生的后果负责;二是由于产权单位施工可以满足行业标准及自身迁改要求,更容易通过验收。但同时存在迁改费用高、进度慢的缺点:一是由于迁改协议虽然有工期要求,可双方只是配合协作关系,常有迁改不及时影响铁路施工进度的情况发生。二是由于国家虽有明确的标准,但产权单位往往以施工复杂、危险性大为理由,编制较高的迁改预算,否则不予办理迁改工作。5.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相关部分容易被忽视,导致频繁阻工。无论勘查设计单位还是外业调查工作均容易忽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缺乏对不利因素的分析,从而导致频繁阻工,影响工程进度。例如:占用灌溉渠系后,剩余渠系是否受到影响;占用农村道路或平交道取消后,群众是否绕道行走;平交改立交使得涵洞积水、群众是否通行困难;复线建设中既有涵洞宽度、高度不足,是否满足群众生产运输要求;因永久征地剩余的边角地、夹心地是否耕种困难;施工造成的震动、粉尘、噪音是否干扰了群众生产生活等。6.执行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严重滞后。由于地方政府筹资渠道较为单一,在面临大量基建项目征拆投资的情况下,往往不能按省部协议将所需资金按时筹措到位。由于政府拨付征拆资金到位不及时或只能到位部分资金,被征地农民意见较大,不愿按期交地。由于资金原因,征拆工作时停时动,严重影响项目征拆进程,给工程施工造成严重困难。二是征拆补偿标准问题。同一个地区铁路建设与企业建设征拆补偿标准不统一, 老百姓抵触情绪大, 增加征拆难度。三是路地工作协调问题。在征地征拆实施过程中,少数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交地之前,谈条件提要求,否则不交地不拆迁;而且,也存在地方征拆办与铁路征拆办工作步骤不统一, 工程急需的用地不能及时交付的问题。 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部门,行业、部门之间往往因无法及时有效沟通配合或互相推诿拖延,影响到征拆进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涉及沿线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和国土、林业、交通、公安、法院、安监、信访、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供热、供水等多个部门或单位;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涉及到铁路基建、土地、工程、计划、审计、政策法规、财务等部门或单位。许多征地拆迁项目均需多行业多部门共同调查、研究并出具最终方案,若部门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必然会影响征拆进度。三、抓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的对策建议1. 配齐配强征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政策。参建各方要结合不同标段所在县区征拆工作难易程度,配齐配强征拆工作人员,要把素质高、能力强、知识宽、懂政策、善协调的人员,安排到征拆工作岗位上来。要关注征拆工作、关心征拆人员,要使征拆人员愿意干、努力干好。使征拆人员发扬中国铁路总公司卢春房副总讲到的:征地拆迁人员要发扬“三股劲” (韧劲、狠劲、粘劲)、“四不怕”(不怕门难进、脸难看、冷板凳、事难办)的精神。同时,征拆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执行政策。除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之外,还要学习铁计电[2009]100号《关于明确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1]27号《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铁路总公司2014-97号文件《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2. 加大设计深度,缩短设计与补偿兑现及开工时间差,坚决遏制并打击“三抢”行为。 首先,勘察设计深度必须进一步加强,概算编制要与项目所在地政策标准紧密结合,使设计提供的征地拆迁类型、数量及标准与实际接近,从而确保征地补偿费用支出具有更强的可预见性;其次,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缩短勘察设计和工程开工的时间差,从而使实际的征地拆迁类型、数量和标准和原设计大体相同;再次,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宣讲力度,坚决遏制“三抢”行为,对违章建筑和突击抢栽抢种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清理,否则按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除。3. 加强铁路土地管理,维护铁路土地合法权益。首先,铁路部门应加强土地权属确认工作,明确铁路用地的界限、范围,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依法确定的地界埋设界标、安装护网。其次,铁路部门应设立土地监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土地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或提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非法侵占铁路用地行为,保证合法土地权益免受侵害。4.争取政府支持,有力推动“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尽企业所能支持铁路沿线公益事业建设,推动企地和谐共建工作,增进企地友谊,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铁路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由当地政府出面协调“三电”及管线产权单位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按照满足原用途的原则编制合理迁改预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拆改事宜,保障铁路项目顺利推进。5. 超前深入调查,坚持统筹兼顾、互利共赢,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一是深入细致进行征地外业调查工作,将不利因素在事前调查清楚,对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部分细致分析并及时解决,化解企地矛盾。二是在满足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铁路沿线本地群众参与铁路建设,营造建设者与沿线群众“一家人”的氛围,从而减少施工阻拦现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妥善处理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凡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及时了解民情,充分考虑民意,努力改善民生。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要高度重视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群体上访和有可能发生围堵党政机关、阻断交通等集体上访的苗头,要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化解矛盾。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6.健全机制,高层协调,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不管地方政府还是建设单位均应实行高层负责机制,并建立健全专门的征地协调组织机构。首先,实行高层协调机制,可以减少一些中间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强化高层领导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可以使主要领导设身处地的考虑征地拆迁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予以解决;其次,建立健全专业征地协调机构并定期展开征地拆迁协调会,可以营造出高度重视的氛围,形成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大协调局面,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发挥各自专业特长,积极配合、密切合作,有利于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综上所述,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涉及到各方群体的基本利益,关乎农民以后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铁路的安全建设和如期完工,是一项政策性强、风险性高、敏感性强,维稳压力大的工作。能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只会对影响到工程进度,还极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征地拆迁应以公平、公正和公开为前提,以平等协商为手段,以和谐拆迁为目的,协调和考虑各方利益,争取达到共赢,为铁路项目顺利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定提供有力保障。参考文献:[1]卢春房.依法建设规范管理,推进“十二五”铁路建设再创新辉煌――在全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中国铁路,2011,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4]97号。[3]原铁道部《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1]27号。[4]钟愈平,熊招军.浅谈征地拆迁工作中问题与对策.企业技术开发.2009年,第2期。

拆迁安置论文范文

17世纪法国著名的思想家笛卡尔曾经说过:“最有价值的知识是有关方法的知识。”要选好毕业论文的题目,只了解选题原则还不够,还需要了解和掌握选题的一些具体方法。期刊论文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1.浏览捕捉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的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认真的探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广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第二步,是将阅读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分成:系统介绍对于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对同一问题几种不同观点的资料;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2.追溯验证法这是一种先有拟想,然后再通过阅读资料加以验证来确定选题的方法。这种选题方法必须先有一定的想法,即根据自己平素的积累,初步确定准备研究的方向、题目或选题范围。但这种想法是否真正可行,心中没有太大的把握,故还需按着拟想的研究方向,跟踪追溯。追溯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①看自己的“拟想”是否对别人的观点有补充作用,自己的“拟想”别人没有论及或者论及得较少。如果得到肯定的答复,再具体探析一下主客观条件,只要通过努力,能够对这一题目作出比较圆满的回答,则可以把“拟想”确定下来,作为毕业论文的题目。②如果自己的“拟想”虽然别人还没有谈到,但自己尚缺乏足够的理由来加以论证,考虑到写作时间的限制,那就应该中止,再作重新构思。②看“拟想”是否与别人重复。如果自己的想法与别人完全一样,就应马上改变“拟想”,再作考虑;如果自己的想法只是部分的与别人的研究成果重复,就应再缩小范围,在非重复方面深入研究。④要善于捕捉一闪之念,抓住不放,深入研究。在阅读文献资料或调查研究中,有时会突然产生一些思想火花,尽管这种想法很简单、很朦胧,也未成型,但干万不可轻易放弃。因为这种思想火花往往是在对某一问题作了大量研究之后的理性升华,如果能及时捕捉,并顺势追溯下去,最终形成自己的观点,这是很有价值的。论文范文: 追溯验证的选题方法,是以主观的“拟想”为出发点,沿着一定方向对已有研究成果步步紧跟,一追到底,从中获得“一己之见”的方法。但这种主观的“拟想”绝不是“凭空想象”,必须以客观事实、客观需要等作为依据。

企业拆迁安置报告范文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拆迁建设项目的性质在此阶段,您首先应该明确涉及的拆迁是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房屋拆迁还是经营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两种不同的拆迁有着不同的规定。(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还应当房屋位置、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等订立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您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除应对您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您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您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三)评估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拆迁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您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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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有分析的给你三篇2005年的申论范文,以供参考。申论写作参考范例(1)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湖南省嘉禾县强制拆迁和陕西省周至县非法圈占耕地违法违规事件,有关责任人已经受到了严肃处理(有关报道见第二版)。这两起事件都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典型案例。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需要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和适度的建设规模,拆迁和征地都是必要的。但是,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和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践证明,做到了这一点,就会形成社会效益、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共赢的局面,反之,片面追求建设速度,片面强调降低成本,超越了资源环境和群众承受能力,其代价必然是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做到决不能因为地方财力有限,就降低拆迁和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标准;决不能为了招商引资,满足开发商的要求,而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决不能为了要政绩、谋形象,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为规范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根本性转变。决不能以政府行为替代市场行为,决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定程序,决不能片面强调为政府的“重点工程”让路而破坏拆迁和土地征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和土地征用规模。坚决制止脱离实际,大规模投资建设行政中心、中央商务区、会展(博览)中心、大草坪、大广场、宽马路等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按客观规律办事,一切按勤俭节约原则办事。加强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两起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控制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规模作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措施和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列为廉政建设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法行政,严格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和土地征用规模,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补偿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坚决查处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中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关于房屋拆迁的论文开题报告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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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篇相关的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铁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征地拆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损害各方利益,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致使工程目标无法按时完成。为了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推进铁路项目顺利实施,本文通过对我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主要工作内容与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中国论文网 /1/【关键词】铁路;征地拆迁;问题;对策随着政府不断加大对铁路建设的投资和规划,我国铁路建设步入了―个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根据资料显示,我国到2020年将新增铁路建设3万km(卢春房,201l;),而公路建设到2015年将新增万km,两者合在一起即新增万km。铁路建设必然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在人地关系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大面积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分析当前形势下,征地拆迁工作有五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工作;二是征拆工作是一项贯穿项目始终的工作;三是征拆工作是决定项目建设能否正常推进的关键或瓶颈;四是征拆工作已成为建设投资控制的重中之重;五是征地工作与社会稳定风险息息相关。可见,能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成为制约铁路项目实施的关键问题。一、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内容1.征地: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回收铁路已征地(既有线改扩建)。永久征地是指国家机关和军事项目,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城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临时征地是指抢险救灾、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可以依法征用,并给予合理补偿;回收铁路已征地是铁路产权单位在铁路建设需要时有权收回由耕种人耕种的铁路土地。2.拆迁:主要内容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安置和拆除,包括民宅、企业厂房及商铺等。3.“三电”及管线迁改:主要指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市政管网、给排水管道、供热管道、煤气管道、油气管道发生平行或交叉干扰而不能满足铁路施工要求,需要进行迁改。4.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和村民提出的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部分:包括农村道路、沟塘渠堰排灌系统的改移,涵洞积水的解决,涵洞增设的大小、施工引起的房屋裂缝、粉尘污染、放炮震动等损失补偿,噪音干扰等。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及难点1.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导致概算远低于实际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概算编制依据标准是勘察设计时的补偿标准,而从完成设计到项目用地批准后进行补偿兑现相隔时间为2至3年,征地补偿标准已经提高并突破概算。2.概算征拆数量偏少。一是由于概算中土地补偿只考虑了红线内永久征地补偿费,忽略了因永久征地导致剩余的边角地、夹心地等无法耕种或耕种困难的地块补偿费用和回收铁路已征地补偿费用;同时,对征拆工作中应由铁路方面承担的工作和费用估计不足,在可研和初步设计中未能计列有关费用。二是勘察设计到实际开展征地外业调查间隔时间较长,导致沿线群众“三抢”(抢栽、抢种、抢建)现象严重,直接增加了附着物补偿费用。3.回收铁路已征地困难较大,引发纠纷矛盾,导致施工受阻。首先,铁路部门普遍存在重运输经营轻土地管理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铁路土地被侵占;其次,针对铁路已征地的回收补偿,《铁路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收回的铁路用地如已播种,由铁路部门支付给承种人当季青苗补偿费;被收回铁路用地的承种人确有实际困难的,由铁路部门发给不超过实际种植作物一年产量总值的补助费。”但是实际收回铁路已征地并补偿时,被征地群众往往以铁路用地界限不清楚,且其经营土地属于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合法取得为由,要求按照红线内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对待,导致补偿费用成倍增加。例如,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康铁路二线和阳安二线直通线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等补偿)。”。4.“三电”及管线迁改难度大,影响施工进度。对于”三电”及管线迁改,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对接,由产权单位自行迁改。其优点有:是由于产权单位可以对因管线迁改造成的供电、通信、供水、供热等中断及产生的后果负责;二是由于产权单位施工可以满足行业标准及自身迁改要求,更容易通过验收。但同时存在迁改费用高、进度慢的缺点:一是由于迁改协议虽然有工期要求,可双方只是配合协作关系,常有迁改不及时影响铁路施工进度的情况发生。二是由于国家虽有明确的标准,但产权单位往往以施工复杂、危险性大为理由,编制较高的迁改预算,否则不予办理迁改工作。5.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相关部分容易被忽视,导致频繁阻工。无论勘查设计单位还是外业调查工作均容易忽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缺乏对不利因素的分析,从而导致频繁阻工,影响工程进度。例如:占用灌溉渠系后,剩余渠系是否受到影响;占用农村道路或平交道取消后,群众是否绕道行走;平交改立交使得涵洞积水、群众是否通行困难;复线建设中既有涵洞宽度、高度不足,是否满足群众生产运输要求;因永久征地剩余的边角地、夹心地是否耕种困难;施工造成的震动、粉尘、噪音是否干扰了群众生产生活等。6.执行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严重滞后。由于地方政府筹资渠道较为单一,在面临大量基建项目征拆投资的情况下,往往不能按省部协议将所需资金按时筹措到位。由于政府拨付征拆资金到位不及时或只能到位部分资金,被征地农民意见较大,不愿按期交地。由于资金原因,征拆工作时停时动,严重影响项目征拆进程,给工程施工造成严重困难。二是征拆补偿标准问题。同一个地区铁路建设与企业建设征拆补偿标准不统一, 老百姓抵触情绪大, 增加征拆难度。三是路地工作协调问题。在征地征拆实施过程中,少数地方政府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交地之前,谈条件提要求,否则不交地不拆迁;而且,也存在地方征拆办与铁路征拆办工作步骤不统一, 工程急需的用地不能及时交付的问题。 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部门,行业、部门之间往往因无法及时有效沟通配合或互相推诿拖延,影响到征拆进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涉及沿线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和国土、林业、交通、公安、法院、安监、信访、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供热、供水等多个部门或单位;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涉及到铁路基建、土地、工程、计划、审计、政策法规、财务等部门或单位。许多征地拆迁项目均需多行业多部门共同调查、研究并出具最终方案,若部门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必然会影响征拆进度。三、抓好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的对策建议1. 配齐配强征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政策。参建各方要结合不同标段所在县区征拆工作难易程度,配齐配强征拆工作人员,要把素质高、能力强、知识宽、懂政策、善协调的人员,安排到征拆工作岗位上来。要关注征拆工作、关心征拆人员,要使征拆人员愿意干、努力干好。使征拆人员发扬中国铁路总公司卢春房副总讲到的:征地拆迁人员要发扬“三股劲” (韧劲、狠劲、粘劲)、“四不怕”(不怕门难进、脸难看、冷板凳、事难办)的精神。同时,征拆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执行政策。除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之外,还要学习铁计电[2009]100号《关于明确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1]27号《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铁路总公司2014-97号文件《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2. 加大设计深度,缩短设计与补偿兑现及开工时间差,坚决遏制并打击“三抢”行为。 首先,勘察设计深度必须进一步加强,概算编制要与项目所在地政策标准紧密结合,使设计提供的征地拆迁类型、数量及标准与实际接近,从而确保征地补偿费用支出具有更强的可预见性;其次,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缩短勘察设计和工程开工的时间差,从而使实际的征地拆迁类型、数量和标准和原设计大体相同;再次,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宣讲力度,坚决遏制“三抢”行为,对违章建筑和突击抢栽抢种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清理,否则按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除。3. 加强铁路土地管理,维护铁路土地合法权益。首先,铁路部门应加强土地权属确认工作,明确铁路用地的界限、范围,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依法确定的地界埋设界标、安装护网。其次,铁路部门应设立土地监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土地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或提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非法侵占铁路用地行为,保证合法土地权益免受侵害。4.争取政府支持,有力推动“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尽企业所能支持铁路沿线公益事业建设,推动企地和谐共建工作,增进企地友谊,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铁路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由当地政府出面协调“三电”及管线产权单位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按照满足原用途的原则编制合理迁改预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拆改事宜,保障铁路项目顺利推进。5. 超前深入调查,坚持统筹兼顾、互利共赢,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一是深入细致进行征地外业调查工作,将不利因素在事前调查清楚,对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部分细致分析并及时解决,化解企地矛盾。二是在满足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铁路沿线本地群众参与铁路建设,营造建设者与沿线群众“一家人”的氛围,从而减少施工阻拦现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三是妥善处理征地拆迁中的信访问题。凡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及时了解民情,充分考虑民意,努力改善民生。要认真排查、梳理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要高度重视征地拆迁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群体上访和有可能发生围堵党政机关、阻断交通等集体上访的苗头,要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化解矛盾。对已经发生的以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6.健全机制,高层协调,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不管地方政府还是建设单位均应实行高层负责机制,并建立健全专门的征地协调组织机构。首先,实行高层协调机制,可以减少一些中间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强化高层领导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可以使主要领导设身处地的考虑征地拆迁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判断并及时予以解决;其次,建立健全专业征地协调机构并定期展开征地拆迁协调会,可以营造出高度重视的氛围,形成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大协调局面,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发挥各自专业特长,积极配合、密切合作,有利于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综上所述,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涉及到各方群体的基本利益,关乎农民以后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铁路的安全建设和如期完工,是一项政策性强、风险性高、敏感性强,维稳压力大的工作。能否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不只会对影响到工程进度,还极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因此,征地拆迁应以公平、公正和公开为前提,以平等协商为手段,以和谐拆迁为目的,协调和考虑各方利益,争取达到共赢,为铁路项目顺利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定提供有力保障。参考文献:[1]卢春房.依法建设规范管理,推进“十二五”铁路建设再创新辉煌――在全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中国铁路,2011,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4]97号。[3]原铁道部《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1]27号。[4]钟愈平,熊招军.浅谈征地拆迁工作中问题与对策.企业技术开发.2009年,第2期。

论文 题目《房地产投资风险综合评价决策》 关于房地产投资分析、风险分析就注定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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