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论文
摘要土地利用规划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3S技术能为土地利用规划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结合我国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介绍GIS、RS、GPS及3S技术集成,分析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数据准备与处理、规划编制与实施和规划成果管理等各阶段的应用,其在土地利用规划领域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
关键词3S技术;土地利用规划;应用
AbstractLand use planning is comprehensive,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land protection,rational use of land is the basis and foundation. 3S technology provides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ns for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land use planning field. Combined with our ongoing new round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introduce GIS,RS,GPS and 3S technology integration,3S technology in land use planning data preparation and processing,planning and prepar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sults-based management at all stages of planning application were analyzed. It is proven that 3S technology in the field of land use planning is very broad.
Key words3S technology;land use planning;application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以各级行政区划为单位,根据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自身的适宜性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农业生产各行业间的用地矛盾,寻求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进行统筹安排的战略性规划[1]。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县(区)级和乡(镇)级5个层次较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在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等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2次大规模地开展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对合理利土地与保护耕地起到了重要作用[2]。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新型产业大量涌现,土地利用需求出现新的变化,为了适应这些形势,我国开展了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S技术
3S技术是GIS、RS和GPS的统称,是集高度发展的空间技术、计算机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及通讯技术的多学科现代信息技术。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是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和综合分析的计算机技术系统。利用该系统通过对诸多因素的综合分析,可以迅速地获取满足应用需要的信息,并能以地图、图形或数据的形式表示处理的结果。GIS技术有2个显著特征:一是它不仅可以像传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那样管理属性信息,而且可以管理空间信息;二是它可以利用各种空间分析的方法,对多种不同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寻求空间实体间的相互关系,分析和处理在一定区域内分布的现象和过程[3]。
RS即遥感(Remote Sensing),是一种远距离不直接接触物体而取得其信息的探测技术。即指从远距离高空的各种平台上利用可见光、红外、微波等电磁波探测仪器,通过摄影和扫描、信息感应、传输和处理,从而研究地面物体的形状、大小、位置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与变化的现代综合性技术。现代遥感的主要特征是具有多传感器、高分辨率和多时相性。遥感信息的应用已经从单一遥感资料向多时相、多数据源的融合与分析,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检测过渡,从对资源与环境的定性调查向计算机辅助的定量自动制图过渡,从对各种现象的表面描述向软件分析和计量探索过渡[4]。近年来,由于航空遥感具有的快速机动性和高分辨率的显著特点使之成为遥感发展的重要方面。
GPS即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是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研制的新一代卫星导航和定位系统。该系统主要有三大组成部分:空间星座、地面监控和用户设备。空间星座部分由24颗均匀分布在6个轨道的卫星组成;GPS的地面监控部分由1个主控站、5个全球监测站和3个注入站组成;GPS的用户设备部分主要由接收机硬件和处理软件组成。GPS具有定位的灵活性和高精度、快速度、全天候作业、操作简便、信息自动接收以及存储等特点,已经在地球学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用GPS同时测定三维坐标的方法将测绘定位技术从静态扩展到动态,从单点定位扩展到局部与广域差分,从事后处理扩展到实时动态差分定位与导航,从而大大拓宽它的应用范围和在各行各业中的作用。
技术集成
3S技术主要完成对空间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信息表达等功能,具有获取海量信息、并能够准确加以储存和处理的特点。其中,RS技术是以通过从高空或外太空收集地表电磁波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识别、摄影、传输和处理来达到对地表现象进行识别的现代综合技术;GIS可以认为是一个关于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统,它能够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完成地理信息的分类和管理;而GPS则是一个实时的、三维空间的卫星导航和定位系统。近年来,随着GIS、RS和GPS单项技术的迅猛发展,促成了3个大系统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强大的技术体系,3S技术已从各自独立发展进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阶段,并且在资源调查、车船导航、环境监测、区域管理、城市规划、商业管理等诸多领域里得到了迅速广泛的应用[5]。但目前3S技术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仍多为单项技术应用。在土地资源管理日趋信息化的形势下,对土地资料的快速、准确获取、空间信息分析、动态监测、图形图像处理和数字制图的要求已变得十分迫切。而3S技术集成正为这种需求提供了科学、适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它不仅可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基础信息,而且可以对土地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2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有大量的数据信息。在数据阶段,主要包括土地数据收集和土地数据处理2个方面。土地信息涵盖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及其价值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数量巨大、动态性和相关性的特征。其中动态性特征不但包括其周期性,还有渐变性和波动性[6]。传统的通过实地踏勘的工作方法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且需要大量的时间。
随着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的提高和遥感技术向高分辨率的发展,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土地信息的方法将越来越普遍。小卫星遥感的空间分辨率不断提高,IKONOS达1 m,Qui-ckbird达61 cm,都能满足1∶1万比例尺的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通过遥感技术迅速获取的动态实时信息,再传输给GIS,使GIS数据库得到及时更新。通过GIS技术对土地信息进行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件和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土地信息,不但可以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更重要的是明确土地性质、质量,从而明确土地的空间分布,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范围。在此阶段,3S技术在数据收集和处理方面展现了其实时性、准确性以及高效的特点。
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及实施中,需要清查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权属、利用现状,保证地类正确、图斑一致、数据可靠,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要采集、储存、管理大量的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而且数据之间关联复杂,失控变异性强。如果没有3S技术的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依靠3S技术平台,在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库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业务流程,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的自动化管理。利用原有土地信息,分析土地结构,构建各类模型,为土地的评价、预测、结构优化及效益分析提供方法和手段。同时,降低旧有人为进行土地资源分析和决策所带来的主观因素影响,加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成果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涉及大量图件、指标等空间数据,对规划成果质量和管理的时效性要求都很高。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成果(包括图件、文本、说明和表格)基本上都是以图纸、文本的形式保存和管理,存在共享性差、利用效率低、形式单一、成果保存难度大等缺点,无论在对公众宣传推广的范围与效果、传播形式与信息获取方式,还是应用灵活性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运用3S技术进行规划成果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为土地规划的动态实施和成果管理提供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手段。因此,为了更加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与数据,提高规划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实际效用,必须综合运用3S技术。
3结语
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性。土地利用规划需要了解土地资源的各种特征和规律,掌握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分布格局。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的信息丰富、量大繁杂,而且多为地理信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空间性、时序性和动态性。离开这些信息,就很难实现立体、动态的管理和规划,直接影响到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GPS技术可以对空间数据快速定位,RS技术利用航天、航空遥感提供的航片、卫星照片等影像资料,能精度较高地定位、定量到地块,直观地判读地面物体特性、资源的现势信息。GIS利用空间数据库技术可以把属性数据的管理完全一体化,存储和分析处理多种性质的数据。因此,3S技术能有效地管理各类地理信息、统计分析数据,并对之进行分析处理,实现海量数据的管理,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信息处理的规范化,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伴随空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3S技术必定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得到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应用,为土地利用规划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科学、有效的研究和实施方法,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作出无可限量的贡献。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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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耕地保护 坚持科学发展观 集约节约用地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 耕地是农民的饭碗和命根子,必须切实加强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是我团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和谐四十五团的客观要求。 耕地保护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耕地,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性。但作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主体的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应承担重要职责。四十五团团党委一直将耕地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机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扎实履行耕地保护的法定职责。 科学的土地开发是贡献,有效的土地保护也是贡献;科学的开发是政绩,有效的保护也是政绩。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保护资源是为了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今天的保护,为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承担保护的责任也十分光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我们又要从四十五团发展前途的实际出发,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价值,千方百计的满足四十五团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工作要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转变。在制定政策时,要整合资源,统筹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等各类资金的投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成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我们始终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十五团国土资源分局,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资源是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目的,脱离了发展空谈保护资源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努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团土地利用的新路子。第二,重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改善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明确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地型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运行效益,使得单位面积土地创造出更多的产值和利税,提高土地利用率。第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问责制,做到违法即问责,真正把问责制落到实处。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的执法检查。第四,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考核机制。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路,也是国土资源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部署,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更是把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提到了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代价。目前,我团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需求的重要时期,实现富民强团的战略目标,必须有足够的资源作保障,而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越来越严峻,资源供应越来越紧张,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硬约束,资源开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总要求,全面贯彻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加快适应国土资源形势的变化,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即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开发资源与支持团场经济建设的关系,既要严格保护耕地、不越“红线”,又要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正确处理短期问题解决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量满足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合理保护好、管理好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持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正确处理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努力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彻底解决在连队农民建房中的遗留问题,严禁在今后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障国土资源局正常运转与促进财政增收的关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土地市场收入全面进入财政国库;实现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微观管理向强化宏观调控转变,更加注重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从注重行政、法律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转变,更加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注重审批向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构建服务平台转变,更注重加强基础工作。从注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管理工作的内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管理。(分给我,谢谢)
[摘 要]土地作为物,是极为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从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法学、经济学的、历史的、世界的角度和眼光考察大陆传统民法物权和民法典理论,主张物权法可以缓行,制定土地法,更加合乎我国的国情,从长远看,也更加维护了物权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民法典的稳定。 [关键词]土地 土地法 一 土地法律制度建设的意义 农业税的取消有划时代意义,已经引起极大关注和广泛称赞。但是根本问题不在农业税,而是土地法律制度问题。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中国有 60%的耕地处于中等产量,需要有大量的投入;农民问题最核心的就是收入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土地都是私有地,土地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和稳定。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农民上访,农村的不稳定很大程度上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不稳定有关。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不解决,国家的农村政策难以贯彻,法治、人权目标也无从达到。解决农民低收入问题,应该从土地入手。即使农业税真正取消,等于平均每亩土地增收20元。如果我们能够稳定土地法律政策,农民必然会主动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其增收远远超过20元,难度和成本也远远小于取消税赋。 国家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留于农业,也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转到工商业同时鼓励其他力量投资农业建立更开放的市场。第二条路更好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目前制定物权法的重大障碍是民法典的稳定性,和政治、经济的制约如国有企业制度,土地制度之类的重要制度遭遇现代化、全球化年代。而“在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而且最能够体现各国的本国特色”。 [1]我国的《民法通则》没有采用物权的概念,而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其现实性就在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成熟不稳定。而如果盲目追求概念体系的形式完美并急于求成,反而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并在实践上造成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从而最终侵害人民的利益。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大多数其他财产的来源。从古到今,东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非常重视关于土地制度的立法。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土地法》这样一个总揽性的土地法律文件,我认为未来的土地立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拟定一部《土地法》,代替或统领目前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土地登记规则、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 等。 而作为民法典之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则可以缓行。 土地法是社会法,不同于单纯的私法性质的民法或单纯公法性质的土地管理法。我所构想的土地法应该具有类似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属于但不捆绑于,有一定的独立性,出于现实、时代和适用的考虑使其游离于民法典这一文件之外;而婚姻法则应该回归民法典,因为婚姻法本身比较起土地法更具有私法的性质,同时婚姻纠纷更加的有法可依,人们对婚姻制度有相当的信仰,现代婚姻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和深入人心,未来所需要的将是细微的修改。而土地法律制度则处于一个相当变动的年代,无论是制度上还是人们的心目中都是不可信赖的。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解决土地制度的立法固然是良好法治的一个重大设计,然而在当前却不大现实,只会耽误民法典的出台和损坏民法典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及《地方法规汇编》是《民法典》的归宿,《民法典》必须与法律规则体系相协调,这一点也很难达到。在一个权力缺乏必要控制的社会,权力必然要蚕食人民的宪法权利,民法规范必然被管理法制渗透、误导和破坏; 详尽的 民事法律这一现代社会主体性法律的处境是完全不利的。立法者一定要制定出包容一切的《民法典》,可以预计的是,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废除掉管理法制的侵扰性规定,即使民法典颁行后进行法律清理,但是没有宪政体制的法制,不可能完成对固化权力的管理法的清理。包容一切的《民法典》纳入现有管理型法律体系内,暴露在管理法制侵袭之下,必然根本落空。物权法的重要任务是要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物权法应当解决集体所有制的主体、内容、及权利的行使问题, [2]这其实是作为私法的物权法无能为力的。在当前的改革年代,土地法是变动不居的,是摸着石头过河。从19 28年12月湘赣边界政府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各地起义后制定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等,29年4月的《兴国土地法》;30年5月的《土地暂行法》;30年8月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的减租减息条例,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9月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49~1952年的土改,53年开始的初级农业合作社,56年开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62年“人民公社16条”,1978~1982年的“大包干”,88年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1997年后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每次间隔太短。土地调整非常频繁,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土地的稳定。可以想象未来民法典物权制度的变动性。 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 [3]土地法要确定土地的各项权属,并尽可能地将土地的一些权属界定给农民。权利不仅要界定清楚,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保护。如果在法律上界定给农民的权利,农民并不能全部地拥有,或者说全部地拥有代价太高,那么这项措施也不是根本解决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沉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想使这种方法奏效,国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案,并有效地监督基层严格地执行这些法案。很明显,在目前中国农村的政治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约束下,低成本地保护法律赋予的农民的权利是不太可能的。 土地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法,是一切的和土地直接有关的法,狭义的,则指为实现一定土地政策所为关于土地分配,利用及改良的法律规定及其附带规定的总称。土地法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了专门的土地立法,还包括其他法律制度中的有关土地的规定,这当然也包括了大陆物权法和英美财产法中的不动产制度的规定。土地法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土地和土地市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渊源所组成的系统。土地法体系不是指某个具体的土地法律、法规或法律规范,而是指所有土地法律规范,土地法律、法规和其他土地法律表现形式,其他土地法律渊源的总和,包括土地权属,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土地保护、治理、管理等十分丰富的内容,涉及民法、经济法、环境法和资源法。狭义的土地法,仅指综合性的《土地法》,也即专门的土地立法所包括的法律规范,如前苏联、朝鲜、罗马尼亚和柬埔寨等国的《土地法》。关于土地法的具体内容,不同国家由于政治经济、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例如,英美法系国家主要的土地法律制度包括彼此联系并不紧密的三项制度:地产制度、信托制度和特殊土地财产权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土地法律规范中核心内容都是直接渊于罗马法中的土地物权,其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役权、永佃权、地上权、质权和抵押权。本文所指的体系参考综合了各种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的学术体系,希望通过比较和争鸣,可以促进土地法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体系的优化、健全和发展。 二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及评析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由宪法、基本法律和土地法构成。宪法是根本的法律文件,是土地立法的基础。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对土地问题作出的重要的规定,是制定下一层次土地法的主要依据。土地法是土地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土地法》――以致于群众、媒体和干部在不同场合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分别叫做“土地法”――而只有管理性质的《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具有较多管理色彩的民事法律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环境法方面的一些文件等等。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划分。从纵向关系看,它包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由国务院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土地法规;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土地规章,如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土地规章。从土地法的横向关系看,应包括所有与调整土地关系有关的法律,如《城市规划法》、《测绘法》、《铁路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侧面,规定了法律的调整对象与土地关系的协调问题。 农村土 地私有化是可行的和必行的。土地的所有权应该界定给农民,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宗旨其实就是如此。 私法性质最浓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在维护农民的权益方面,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例如,在总则部分,强调农民,亦即承包方,有平等的承包和不承包的权利,特别强调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并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更迭。鉴于有些地方农村干部常常任意改变机动地的面积,操纵其分配和使用而牟私利,严重侵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第 63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这些规定有利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农民保卫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转包权、出租权、互换权、转让权、继承权等权利,使农民在承包期内捍卫自己对土地的排他性使用,强调了土地权利的物权性。 从效率的角度,特别是从促进要素的充分流动性和自由组合性的角度,这部法律似乎缺乏前瞻性。农村土地的流转必须大大加速,才能有助于农村人口的大部分彻底离乡离土,有助于耕地尽速向种地能手集中,有助于农业经营的平均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结构的深刻改变,有利于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农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农贸市场上发挥比较优势。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世界上绝大部分实行土地农户所有的国家还有较大的区别。中国仍然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先进国家没有一个采用中国的这种独特的土地制度的。这种土地制度会在中国与世界接轨和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过程中,逐渐显示其局限性,不利于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和私有制下的土地流转相比,其规定不但使土地流转变得更为困难,而且容易政治化。《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中对土地的控制权规定不明确,容易造成上级和下级的管理混乱。上级和下级之间的权限没有划分清楚,就会造成权力缺位或者权力越位,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对农民权利的损害而已。《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民和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界线划分不明确,国家和农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处于农民之上。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法律上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至于政府应该怎样有偿使用,法律上却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或者解决原则。农民的土地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在国家权力面前变得非常脆弱。而在农民和政府之间关于土地问题���苁保�┟衲岩哉业揭桓龊侠淼慕饩龇桨浮!锻恋毓芾矸ā酚搿锻恋毓芾矸ㄊ凳┨趵�返牟蛔悖��踅缯�圩罹缌业木褪桥┟竦耐恋厮�腥ㄎ侍狻Q�踅缂负跻恢氯衔��ǎ可对农民与土地郑夸的相互关系没有能够清常跨定#壳当矗咯民龋浚寇害、龋咯问题难决的关迹浚口。应该福咯民以确切的土地耍啃权#竣在罚可在明确福胯保障。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珍惜保护土地;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真眨磕实现土地的自由买卖#矿规?呐┮稻?貌拍芄挥行У亟?小?/SPAN> 而且目前 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 .现在农村大量空闲宅基地问题, 在老村之外又聚集成新村,致使旧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和空白带, 而新的民宅布局散乱,占地面积过大,宅基规模一年超过一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 “空心村”。 如何让 “空心村”实起来,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已不仅是基层组织面临的新课题,更是国家土地立法的大问题。土地私有化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三 横向对比考察 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土地所有制度和物权制度可能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体系。美国在西部开发过程中,为了处理西部拓殖中的土地问题,美国国会通过了多个土地法。 1785年土地法是第一个付诸实施的联邦土地法。它规定了土地国有制和向移民出售的原则。在出售公地的过程中,联邦政府从1796年至1820年间,采取了部分信贷和延期付款的优惠政策。从1806年至1832年间,国会又通过了多个《救济法》,来延缓未付款土地被没收的期限。这些措施对贫苦农民获得土地起了一定的作用。 1861年 5月20日通过的著名的《宅地法》是西部开发中最具民主色彩的一部土地法,它实际上为每个或每户合乎条件的定居者无偿分配了一块160英亩的安身立命的宅地,从而大大加速了西部的土地开发。1866年,联邦政府将土地出售政策扩大到了矿产地,推动了采矿业的资本主义开发。从1823年起,联邦政府为公路、运河及铁路的修建,拨赠了大量的土地,推动了西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在美国,一个以农为业的小康之家,需要拥有的一级农地大约是中国的三百亩。今天中国一户农家的耕地太少,还要交承包租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大量地弃农从工,中国的农民不可能达到小康。 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大得益于拿破仑的法典。土地制度改变,农奴就变成自由民,人身依附关系也即消灭。俄罗斯总统普京上台,首先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的私有所有权,是基于既定约束下的成本最优或收益最大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将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将比界定给政府或国家会产生更大的收益。任何制度或契约能够顺利施行,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所有权,而且还要有效地保护所有权,否则制度或契约将难以执行,违约、越权及各种侵权行为都会发生。 四 历史考察和 土地私有化思路 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代表了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意义重大深远的制度更替;土地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促进或制约作用;同时中国历史上因土地制度政策的失误导致灾难性后果的教训也值得吸取。 [4]中国传统是土地私有,从井田制到明清,私有是一个传统。而且,民国以来,土地私有就已经制度化了,而在清朝,皇帝还可以没收土地。 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土地法》。当然,当时的《土地法》有其局限性,比如限制租赁、限制租金比例、强制永佃权等,行政权力过大。自秦汉至清末的二千多年间,耕地始终是在国有――私有――国有的三轮大循环中变化着,每一次由私有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化都伴随着社会动乱与逆转;而由国有土地向私有土地转化则促使农业经济恢复和国家强大。与此相适应,通过土地买卖兼并转移产权,利用租佃制经营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的主要内容。非耕地一般属于国有,基本上不加入产权流动的领域[5].我国封建制度中的土地私有产权曾长期存在并允许在较大范围内自由流转,起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土地平分的农民家庭私有制,允许私有土地产权自由买卖、出租、典当、抵押、赠与等,并受到国家土地法律制度的有力保护。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农地私有制,具有很强的生产激励作用、农地配置效率和制度变迁绩效。随后,我国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隐含着土地平分机制,它直接刺激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又使人地比率下降,造成农地经营规模的细碎化,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和土地报酬率递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使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国家始终没有给农民下放土地私有的财产权。因此,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彻底恢复土地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的性质,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使农村土地流转起来。通过积极培育和逐步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来提高农地利用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提高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全面繁荣。我国下一步继续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土地法律 制度。 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虚置,形成行政权大于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传统,导致农村耕地资源大量流失,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要按照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与经济上相统一的原则,重构产权清晰的农村土地市场主体,并从宪法和有关土地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 据1996年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分析,国有土地面积占,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占,尚未确定土地权属的面积占[6].由此可见即使把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全部私有化,也不会彻底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性质;相反若继续维持现行的国家土地征用制度,只能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往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单向转移,直接造成农民所拥有的农用土地资源存量的净减少。农村土地私有化使城乡土地市场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便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耕地在农户之间自由流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私有化有利于耕地规模适度的集中经营,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作为增加社会财富母体的再生功能,将会培育出大量的新型合作经济实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建立 和发展新型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土地不是私有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意味着农民如果永久性地离开土地,就将丧失土地的权利。所以打工在外,他要定期回去,政府对农村土地按照婚嫁生死3、4年调整一次。调整意味着没有真正的私有产权。调整的权力,完全在政府手中。 农民人口一定要大幅下降,弃农转工商。 中国几亿农民都要从土地里面走出来。中国现状却是农民走了,就会丧失对土地的权利。所以现在农民抛荒现象非常严重。把土地交回村里以后,丧失权利;却又不能买卖租赁,因此他宁愿荒着,出去打工。 土地制度应该公有还是私有,其实这是农民的权利问题, 他应该能自己决定土地是公有还是私有。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说,那这个村集体里的人应该能决定将它们分了或者出租或者出卖。没有完全的私人产权,没有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 地价不能形成。土地私有化,以及取消户口制度、把人变成自由民。这是两件重大且急迫的事情。如果土地是他的,他就可以永久移民。因为他的地即使不卖掉,也可以委托别人管理、出租。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举家进城居住、务工或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多,建新房弃旧房日多,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卖私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拆迁时如何确定受偿主体,由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财产的买卖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既没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私宅不得买卖,也没有规定农村私宅如何买卖。因为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买卖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大量农村私宅闲置,进而由于无人居住、无人修缮而倒塌。另外,土地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出售宅基地实际上是对农村集体组织所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侵害。而在农村,以出卖房屋为名出售农村宅基地非法谋取利益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农民的房屋财产缺乏保护,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育。私有化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私宅能够合法、有序地买卖,以促进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可以在改革中逐步实现,在此基础上在建立成熟完善的物权法体系和民法典。正是 向来枉费推移力 ,此日中流自在行。 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而言,已经明确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了农民,但是农民并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上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 当然与私有化应该同时进行的是加强基层民主化进程。另外可以取消、削弱或者淡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因为村委会和乡政府在目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就其所起的作用看已经是弊多利少。目前农村村委会的工作绩效看是非常差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农民行使土地权利将不再与村委会签约,而只是与国家签约,是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 五 结语 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也最能够体现本国特色。物权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一国对本国资源的分配和利用的范畴。况且,我国是资源相对短缺的人口大国,长期以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向重视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不能不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更多的强调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而不是从现成的概念出发,所以要研究中国的物权,必先研究中国的土地权利;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权法,必先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权利制度。[7]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物权法、民法典不能急于求成,现实的做法可以考虑先建立完善的土地法律制度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停滞不前。而是在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中要注意立足现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有利于民生和国计。 [1] 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第6页 [2] 王利明,《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第3页 [3] 王卫国,前书,第3页 [4] 王卫国,前书,第2页 [5] 江平, 《 中国土地立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第96-97页 [6] 刘育成, 《 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集 》 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印制, 2000,第38页仅供参考
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30年前,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泱泱中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法律。30年过去,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土地权利保护、土地登记、土地用途管制等诸多重要方面,均从法律上得以规范。在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广袤的城乡土地激情拥抱法治。零的突破:选择市场,选择法治,土地管理和利用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合着改革开放的节拍而动。改革始于土地,改革唤醒了对法治的需求。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包干协议一举掀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新的历史,农村土地从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大生产转变为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1982年,国务院决定在农牧渔业部内设置土地管理局,作为依法统一管理全国土地的职能机关。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建设用地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出台、实施。然而,这些规定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土地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198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高达100万公顷,唤醒了人们对耕地资源的严重稀缺及加强耕地保护紧迫性的认识。1986年是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4月,农业部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6月25日公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这部法律,我国对城乡土地集中统一管理。1986年8月1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诞生,代表国务院对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随后,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土地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我国土地管理队伍不断壮大。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1987年12月,深圳经济特区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突破了当时《宪法》对出租土地的禁令。法随事变。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次适宪性修改,一举扫清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面临的法律障碍,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开辟出一条法治之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以《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建设为中心,形成以《土地管理法》为基本法律的法规体系框架。据不完全统计,仅从1986年8月到1992年年初的5年多时间里,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成片开发经营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颁布了《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土地登记规则》等。土地管理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土地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法律规定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大打折扣。各地通过“化整为零”、“下放土地审批权”等办法,大量占用耕地。据统计,1986年到1996年,因各项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毁等原因全国共减少耕地约亿亩,而同期开发复垦的耕地只有7368万亩,10年间,耕地净减少2898万亩。严峻的现实,迫切要求土地管理法制与时俱进。关键之举:确定用途管制的法律地位,土地管理思想发生根本性转变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法制变革打下坚实基础。1996年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11个重点调研课题,其中之一就是耕地保护问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党组十分重视,举全局之力开展这项调研。经过对广东等13个省(区)和上海等12个城市历时10个多月的调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向中央提出了保护耕地的政策性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即中央11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采取治本之策,扭转人口大量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此时,《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也正式启动。1997年5月成立修改小组, 8月18日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第64次、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原则通过后,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1998年4月11日,由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的说明。8月29日上午,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141名代表按动了表决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139票赞成获高票通过。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形式明确肯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从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为主转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在土地管理方式上,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转到用途管制制度;在土地利用方式上,从外延粗放型转到内涵集约型;在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分配上,从土地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市、县转到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合理划分;在执法监督工作上,从传统的土地监察转到建立现代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在调整范围上,从单纯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转到既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又调整财产关系。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作为其重要配套法规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步施行。速度之快,在中国立法史上前所未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继续向前推进。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四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征地问题的土地信访数量不断攀升,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的呼声十分强烈。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决定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正,不仅将原来的土地征用区分为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而且从《宪法》层面上强调无论征收或者征用都要给予补偿,体现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同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管理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是将总则第二条第四款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将《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用”全部修改为“土地征收”。随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在不断提高。以《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的成功尝试为起点,国土资源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积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奉行“开门立法”。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立法,认真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规章在出台前,都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第一部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系统听证工作的规章。2004年1月9日经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后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最早的由部门制定的听证规定。颁布并实施《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为重点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有效化解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创新和变革,使我国土地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新的起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面临新形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担负新使命进入新世纪,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提速,土地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2004年6月,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在抓好土地清理整顿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管理制度。7月,国土资源部先后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专家座谈会,专题研讨国土资源制度建设,继而成立了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保证《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真正得到执行。当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决定重申,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出现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过大、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土地地方违法用地比例很高、出现新的违法形式如“以租代征”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央下定决心,要运用土地政策,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土地管理改革方向越来越明晰,就是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举,建立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与中央的部署相一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作出了许多有重大意义的规定。如: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构建了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物权体系;依据宪法,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在土地物权体系方面作出了多项创新性规定。结合《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30日,《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决定》同时明确,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和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迫切,《土地管理法》已进入新一轮修订。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土资源部党组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方案和修改思路,目前,《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据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起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既要全面总结和回顾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展望未来土地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供法律武器。二是注重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党中央、国务院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完善征地制度、提高新增用地成本、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已经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将通过法律修改使之上升为法律制度。三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被实践证明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共同责任制度、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等上升为法律制度。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这是我部立法工作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除了由部机关主要司局参与起草外,还特别委托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起草专家建议稿,委托广东等省厅联合起草地方建议稿。最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的送审稿,将综合考虑专家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30年锐意改革和不断创新,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正站在一个崭新的起点上,我国土地法治之路必将走得越来越顺畅。(
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乡村振兴工作研讨 报告 5篇,希望大家喜欢!
乡村振兴工作研讨报告1
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近年来,县城管局围绕“城乡统筹、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系统治理”的思路和目标,精心谋划、精致组织、精准发力、精细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较好进展。
一、加强城镇统筹。
(一)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为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出路,我县于20__年投资1800万元在垃圾填埋场西侧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的大型垃圾中转站,20__年1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全县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盱眙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现库区内全面停止填埋生活垃圾,经统计,20__年全年共外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量达63810吨,降低了环境污染,减少了资源浪费,
(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20__年11月我县环卫体制调整,将城区背街后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经济开发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全部纳入了环卫规范作业,现有环卫人员458人。同时每个镇也建立了专门的环卫保洁队伍,保洁人员配备原则上按照集镇每千人配3名、每个村配4-5名的标准配备到位,并相对保证卫生保洁专业队伍的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农村环境保洁员已达1158名。
按照省里提出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建设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将“四步”变“两步”,采取县包到镇(垃圾转运、处理由县负责)、镇包到村组的两级统筹运行管理模式(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由各镇负责)。目前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率达97%,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20__年县财政将农村环卫方面的奖补资金提高至128万元,较20__年相比增长率达。大量资金的投入,促进了城乡清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建立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提供了经费保障机制。
二、推进垃圾分类。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方法 ,即县城“细化三类、三分法”,农村“定点投放、二分法”,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县城垃圾分类试点,金水湾、金采新村等试点小区开展“分类换积分”活动,引导居民自觉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推进机关单位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吕良镇率先启动农村分类试点工作,投放三分类果壳箱、垃圾桶,建成易腐垃圾处理站,所辖村垃圾分类试点实现村域全覆盖,村民参与率达80%。
强化宣传 教育 ,硬化工作 措施 。广泛深入宣传,以推动垃圾分类实质运作为基本目标,通过设立宣传栏、投放公益 广告 、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增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力争做到将垃圾分类投放与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加强垃圾治理,加快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垃圾压缩处理中心,加快推进城东、城西垃圾中转站建设,逐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同时,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流外运处理工作,力争垃圾不落地、不积压,不断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乡村振兴工作研讨报告2
为切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临时救助工作等工作,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基础民生保障工作。现将乡村振兴 工作 总结 及20__年 工作计划 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__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低保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年初,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印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排查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范围,把因病、因残及其他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到位。三是及时上调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__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__年12月,我市在册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241户,544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60人,占全部农村低保人数的。全年农村低保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次、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20__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分3批共下拨9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各镇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由各镇街道动用备用金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20__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__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困难家庭,20__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万元。
(三)农村特困人员。
20__年1-12月,我市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万人次,共计金额万元。为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于20__年10月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400元/人/月调整为500元/人/月,20__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人/月调整为55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全部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特困供养金也准确及时的发放到位。
二、20__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执行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织密救助网络,兜实民生底线,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大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括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体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资金额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继续执行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指导各镇街通过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和救助效率。
(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密切关注已脱贫人群中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群体及低保边缘群体,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于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此外我市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主动密切同青白江区沟通协作,做好成德同城化先行融合区发展战略下的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工作。
(四)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月动态化管理,同时也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调整,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乡村振兴工作研讨报告3
5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发挥国土资源支撑保障作用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__]8号)明确提出,“深度调研诸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打造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启动了我市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已将诸城市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项目上报自然资源部争取作为全国试点。
一、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项目内容
围绕服务“三农”和“五个振兴”,以生产园区、生活社区、生态景区“三区”共建共享为路径,发挥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作用,通过“一个库、一个平台、多个应用”建设,形成乡村振兴“一张图”,助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诸城模式”升级版。主要内容是:
一是更新我市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整合我市涉及乡村振兴的专题数据,形成乡村振兴“一张图”综合数据库。
二是建立乡村振兴“一张图”综合信息服务系统。
三是聚焦乡村振兴“五个振兴”开展典型应用示范。聚焦产业振兴,开发生产园区信息服务系统和惠农信息服务“一点通”;
聚焦生态振兴,开发自然资源与生态景区信息服务系统;
聚焦 文化 振兴,开发美丽乡村文化旅游信息服务“一点通”;
聚焦人才振兴,开发乡村人才信息服务“一点通”;
聚焦组织振兴,开发生活社区信息服务“一点通”和提升对接我市党务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专家先后来我市进行了五次调研,广泛征求镇街(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社区群众意见,不断丰富完善诸城市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总体设计方案,使其更加切合诸城市实际,突出诸城特点。
8月29日下午省厅测绘处曲伟刚处长带队,来我市进行了建设内容深度对接,会议梳理核实了各部门单位数据清单83项,增加了社区、景区、园区“三区共建”和“诸城模式”内容,增加了208个社区全景影像制作。第二天又分三组展开调研,一组召集社区办、农业局、经管局等单位详细调研数据提供、内容采集和系统建设等问题。另两组深入南湖区、龙都、枳沟三镇街(园区),走进社区,同社区干部、群众及田园综合体企业等面对面交流,补充完善了总体设计方案。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市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桑书记、刘市长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指导意见。成立了刘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近日,市政府又专门组建了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工作班子,承担部门单位工作协调,参与“一张图”建设。所有参与的部门单位及镇街(园区)都落实了一名科长或分管领导作为工作联系人,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其中智慧办、农业、畜牧、人社、文广新、旅游、国土七个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全程参与乡村振兴“一张图”建设工作,办公地点在国土局。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尽快完成项目立项、招标。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需市政府批准项目实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技术服务,项目总预算1750万元,建议尽快落实立项招标,批复拨付项目配套资金。
二是每周与省国土厅对接一次,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省厅指导,加强协调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推进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近期主要加快完成数据梳理表提报,对接省国土厅推进7个示范应用系统技术设计。
乡村振兴工作研讨报告4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法治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县档案局根据本单位业务实际,大力宣传法治示范创建,助力乡镇振兴,为全县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现将该项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创建法治示范创建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综合办负责全局示范单位创建,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解决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设施等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我局通过微信、微博、展览馆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档案服务大局的积极性。提升档案人的服务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动力。
(二)发挥档案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有效指导农业农村档案工作。8月21日,我局深入县进党委、镇进行工作指导,重点加强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精准扶贫档案、村级档案管理业务指导,最大限度地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三)全面落实政策,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局驻村工作队积极落实政策,开展入户调查和精准识别,指导精准扶贫专卷更加有效规范。
(四)坚持“档案姓党”,确保档案服务农业农村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为党管党,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档案服务,为档案更好服务农业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在享受党的为民惠民政策时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助推乡村振兴,打好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乡村管档人员大多是村干部担任,流动性较强,人员不具稳定性,影响了部分档案的交接工作,且参加档案管理培训人员流动性也较大,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力度上不去,加大了助推乡村振兴宣传难度。
乡村振兴工作研讨报告5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农业和农村扮演着食物供给、要素贡献的角色,生产功能、增产导向占主导地位。当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结构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发展对资源要素量的投入依赖程度下降,这需要农业从增产转向提质,农村从要素供给向生态空间、文化传承、新消费载体等转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和城镇化的不断加快,虽然农业产值和农村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但依然有占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和农业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需要解决,如果不解决他们的问题,我国的现代化将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
三、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思考
(一)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农村工作本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规划先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必须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典型引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 文章 ,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前所未有的长远性和全局性,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强化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作用。要始终坚持以各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引领,根据农村实际,认真谋划乡村振兴发展。
(三)发挥人才作用。
要将本土人才打造成为现代化农业农村建设的主力军,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 经验 或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农村家庭能人;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要以更加优惠、具有吸引力的政策条件增强人才“粘性”,引进一批掌握多元文化、懂农业技术和信息化农副产品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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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内容(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原则1、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有“七坚持”:a、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b、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c、坚持农民主体地位;d、坚持乡村全面振兴;e、坚持城乡融合发展;f、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g、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叁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3、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建设,离不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如何在数字技术背景下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议题。各项实践有效开展,青年助力行稳致远,为乡村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添砖加瓦,助力乡村振兴“更上一层楼”。(二)乡村振兴三步走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党中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三)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1、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2、必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3、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4、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5、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6、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7、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1、自己所在学校、科室具备的专业研究能力,实验设备有多么先进,导师的成就罗列一下
2、课题所组建的团队成员构成,学历构成构成,有能力、有条件完成课题中的内容
3、自己对于选题、依据做了充分的研究,可行性上的估计,有哪些困难,自己通过哪些手段具备解决上述问题的能力。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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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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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义务的主体确保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与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中所提倡的人权主要指的是社会权。与第一代人权相比,社会权的提出,体现了社会公平应有的价值,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由于过度的自由竞争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确保社会正义与安全,进而实现人们能够有尊严的生活。社会权所具有的内容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与国际性人权文件中。学者们将狭义的社会基本权确定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相关的权利。中间的社会基本权被分为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和经济权利,广义的社会基本权则包含经济、文化与社会三方面的权利。从学者的三个不同的分类已看出社会保障权都包含在社会权之中。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而已看出,其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行为的配合,社会保障权能否实现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身必要利益、主张或者自由。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不但依赖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设计包括社会因素以及观念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政治状态对社会基本权利的影响极大。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个人针对国家所提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公民作为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权利。社会保障权作为维护公民作为个人的尊严与价值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无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权利所取代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发挥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
我国2004年修订的宪法中,在第14条、第33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都为我国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权已经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取得了应有的宪法地位,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已经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和社会保障权联系密切的宪法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宪法》第33条3款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该条款从表述上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针条款,不具有具体法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会保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后,是无法援引该条款来获得权利上的救济的。
《宪法》第14条4款规定:国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退休制度。这两点规定是社会保障权的制度保障,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提出权利要求与权利救济。尤其是后面一点,其仅仅规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该制度的主体范围确定为我国的部分公民。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该条款作为社会保障权方面的核心条款,在表述上没有采用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在我国没有明文的权威解释,因而导致其本身的含义不明。同时,该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具有方针性特点,是作为政策性条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质与效力方面与第44条和第55条关于社会保障权的作用相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在我国现有的宪法规定中只设定了以上四个条文,因而其在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个世纪以来以宪法保障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所具有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社会保障权通过宪法确定地位开始于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该宪法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除了此种宪法保障方式外,还有的国家以司法判例解释宪法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障权的确认。结合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如下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对宪法进行解释说明;二是宪法修订。
对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进行解释说明,即通常所说的释宪,其方式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具有宪法解释权,将我国现有宪法中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作扩张解释,将其扩张解释为社会保障权。该策略的采用就会导致与现有宪法的第14条、第44条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因而该途径是不适合采用的。
宪法修订,即直接对宪法进行修改。该方式在很多国家中被采用。在该方式的应用中,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人权法中关于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相关经验,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对现有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新条文。在新条文中从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两方面出发,来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方面确定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从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确认社会保障权中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也配合我国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总之,社会保障权不仅仅是作为人权的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宪法应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在社会保障权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最优途径。因而,有必要随着我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通过对社会保障权进行宪法保障的努力,而确保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功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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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老年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亿,超过总人口,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和。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亿,参合率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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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景区安全问题类型
“安全重于泰山”,旅游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演化为灾难性的事故。可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问题是目前旅游中影响旅游决策、制约旅游业发展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旅游景区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安全事故、治安管理等方面,受保护的内容包括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旅游景观的安全。
郑向敏(2008)通过对旅游安全相关文献、相关报道及调查结果的分析,从宏观整体角度,把旅游安全问题归纳为六种表现形态,即犯罪、火灾、疾病(中毒)、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各种表现形态在旅游活动的各环节交替或同时出现,主要包括:
(一)犯罪
由于给旅游者带来创伤的严重性和影响的社会性,犯罪成为最为引人注目的旅游安全表现形态之一。旅游犯罪这里特指针对旅游者的犯罪。在常见的旅游犯罪类型中,财产性犯罪占绝大多数。其中又以盗窃和为主要形式,暴力犯罪所占比例很小,且往往与财产性犯罪相联系。
(二)火灾与爆炸
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人员伤亡,基础设施遭到破坏,财产遭受损失等,甚至造成整个旅游景区设施系统的紊乱。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对自助旅游者造成威胁的火灾,主要发生在饭店、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另一方面指由自助旅游者行为不当造成的火灾。
(三)交通事故
在旅游业运行各环节中,旅游交通是影响安全问题的最大环节之一。旅游交通事故往往具有毁灭性。按照交通形式,旅游交通事故可分为:
1.道路交通事故
有关资料显示,每年我国交通事故高大50万起,交通事故致死人数超过10万人,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重、特大交通事故急剧上升。2007年,全国高速公路事故导致5925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是旅游交通的巨大安全隐患。
2.航空事故
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而言,航空交通相对安全;但对民航客机而言,任何事故都可能是灾难性的。
3.水难事故
指在水体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随着游轮、竹排等水上交通和水上旅游项目的出现而出现,包括海难、内河(湖)安全事故等。我国不少地质旅游景区,因地处海、河、湖滨,客观上存在不少水上游览安全隐患。
4.缆车等景区交通事故
缆车索道虽然使旅游景区提高了区内交通的方便,但容易使游客大量集中于容量有限的景区而引发安全问题。
(四)疾病(中毒)
旅途劳累、旅游异地性导致“水土不服”和客观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等可能诱发旅游者的疾病或导致食物中毒等。
(五)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旅游活动中相对于人为灾害,由天气、洪水等不可控的自然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是旅游安全的常见问题之一。包括威胁人类生命及破坏旅游设施的自然灾害,危及旅游者健康和生命的其他自然因素和现象,旅游者与野生动植物、昆虫等的接触产生的危险等方面。
(六)其他安全问题
除了上述五种表现形态外,旅游安全表现形态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意外的突发性事件。如戏耍动物园动物被抓伤、咬伤,建筑物倒塌被砸伤压伤,人群拥挤被踩伤等。
二、安全标志系统
旅游景区安全标识系统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安全标志系统能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顺利、安全地完成旅游活动。
(一)安全标志类型
在地质旅游景区的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险地带等区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符号设置安全标志系统,用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安全标志主要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或文字组成。国际标准GB2894—1996将安全标志分为四大类型。
1.禁止标志
用来禁止游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包括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触摸、禁止攀登、禁止入内、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带火种等23种标志。基本图形为带斜杠的圆边框,圆环及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
2.警告标志
用来提醒游客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包括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电缆、当心落物、当心塌方、当心滑跌、当心车辆等28种标志。基本图形为正三角形边框,边框内有不同内涵的图形,边框及图形为黑色,衬底为黄色。
此外,根据《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的规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该制度已于2009年10月实施,对旅游者、旅游产品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晰规定:依据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的评估,向旅游者发布前往目的地旅游的安全预警信息,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状况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对应向公众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旅游预警信息,分别表示:
(1)红色旅游预警:建议不要前往该目的地旅游;
(2)橙色旅游预警:建议重新考虑前往该目的地旅游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旅游;
(3)黄色旅游预警:建议高度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
(4)蓝色旅游预警:建议关注旅游目的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
3.指令标志
用于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而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包括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救生衣等12种标志。基本图形为圆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
4.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包括紧急出口、避险处等四种类型。基本图形为正方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
(二)景区建立健全安全标志系统的注意事项
图形标志由于有一定的隐含效果,单一的图形符号并不能让游客获取正确的信息,还必须配以文字;所有标志一定要按国家标准制作和悬挂,才能让所有游客都能看得懂;标志牌的材质除满足坚固耐用、遇水不变形等特点外,还要因地制宜,与旅游景区的资源环境相协调;为保证效果和防止出现纠纷,安全标志牌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对不符合要求的破损标志牌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地质旅游景区户外运动的安全设施管理
户外运动的多数项目是探险活动,如登山、攀岩、野营、远足、攀冰等项目,有很大的刺激性和挑战性。它能让人拥抱大自然,挑战自我,培养个人毅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野外生存能力。人们在热衷户外运动的同时,常常也会面对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可以从地质旅游景区设施安全管理中的索道安全、游船安全、登山安全、漂流安全、溯溪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一)地质旅游景区索道及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
在景区内特定区域设置了游乐设施,不少景区的安全事故大多与索道等游客设施密切相关。我国许多地质旅游景区都建设了客运及观光索道,因此这些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意义重大。索道及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审批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地质旅游景区索道建设的重要前提,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首先,索道建设应该服从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旅游景区总体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其次,索道建设项目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专题报告,审查结果符合建设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景区管理机构和市县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呈报省级主管部门。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规划建设的索道项目,还要认真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本着“保护第一,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使索道建设科学合理。
相反,如果违背了法律、法规,缺少相关完备的审批手续,则会造成建设的停顿和损失。譬如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区的“百龙天梯”,拥有辉煌的三项桂冠——“世界最高的全暴露户外观光电梯,世界最高的双层观光电梯,世界载重最大、速度最快的观光电梯”。然而这座“天梯”刚刚运营不到半年时间,由于缺乏电梯备案所需的安全检测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2002年9月30日被建设部叫停,一直到2003年8月7日才恢复正常运行,这给索道建设者和旅游景区的开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索道建设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这是索道建设的重要前提之一。
2.处理好景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从一定意义上说,任何形式的开发都会对景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索道建设存在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主要体现在修建索道会破坏景区内植被和地貌,进而影响到景区的生态价值。对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而言,则直接影响遗产的整体形象。因此,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索道建设中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从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角度来看,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永远是第一位的,处理索道开发与保护关系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慎重决策、精心设计、科学布线、有效防止对景观质量和环境质量造成破坏”。这就要求在索道规划设计上不要与景区争景,它和景观相比处于从属地位。如泰山中天门索道的修建,炸掉了月观峰峰面的1/3,面积达万平方米,远在10~20千米以外都能清晰地看到这片山峰的破败景象,造成了泰山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
3.索道上部(山顶)景观必须诱人
虽然索道本身有时也会成为一种旅游景观,乘索道也有居高临下欣赏美景的功能,但索道最基本的功能还是交通功能,游客乘索道的目的主要是便捷地到达景观地。因此索道上部(山顶)必须有诱人景观,如果没有诱人景观或者景观一般,不能吸引大量游人,仅满足个别人的登高望远的闲情逸致,索道建设则大可不必。如厦门的万石岩景区,索道的上部山顶既没有很诱人的自然景观,又没有浓厚的人文资源,不能够使游人留恋,所以索道的收益受到了挑战,索道成为万石岩景区的一大败笔。若索道的顶部有很好的旅游吸引物,游客就会大量的前往,如黄山风景区有大小72个山峰,其中莲花峰、光明顶、天都峰三大主峰都在海拔1800米以上,奇峰怪石古松隐现云海之中,美轮美奂,乘索道前往观赏“迎客松”、“云海”的游人如织,也给黄山旅游业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4.景区高差大、攀登难、游线长
许多名山景色宜人,但山峰高、山体陡、难以攀登,使得许多年老体弱的游客心有余而力不足。索道建设一般都是在山地旅游景区,山地景区“高差大、攀登难、游线长”是索道建设的重要前提,反之“高差小、攀登易、游线短”就不必建索道设施。如平原丘陵地区的旅游景区,游览区域高差不大,游人很容易到达景观地观光,因此一般都不需要建索道。根据旅游景区索道建设的科学规划,山体垂直高差应该在1000米左右,步游道路达10千米以上,爬坡角度45度应该考虑修建索道。
如金山岭长城是京北长城沿线最壮美的一段,多年来金山岭长城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保存完好的文物古迹,成为避暑山庄之外冀北旅游的最大热点景区之一,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前来旅游观光和度假。然而,由于此处的不少景点位置险峻,使得许多身体欠佳和年迈残疾的游客难以到达理想的景点,无奈之下只能望长城兴叹。为了让更多的游客能从高空领略金山岭长城的风采,有关部门投巨资兴建金山岭长城索道。这条吊仓式索道从长城脚下直达小金山岭楼附近,长城沿线的风光尽收眼底,使游客在有限的时间里,从容领略长城的风采。
(二)地质旅游景区登山旅游及安全装备
1.登山运动概况
登山作为一项独特的体育运动,凭其迷人的魅力风靡整个世界。现代登山运动始于欧洲,发展至今仅100多年的历史。中国的登山运动起步较晚,新中国诞生之后,登山运动才有了发展的条件。1960年5月24日,三名中国登山队员王富洲、贡布和屈银华,从曾被英国登山队称为“死亡路线”——珠峰北坡,成功登上了珠穆朗玛峰,创造了人类首次从北坡征服珠峰的历史。
随着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登山运动有了长足的进步,登山运动已不再是职业运动员的专利,民间登山活动正蓬勃兴起,商业登山活动也应运而生。
2.登山运动安全装备
我国比较著名的登山圣地有珠穆朗玛峰、乔戈里峰、希夏邦马峰、阿尔金山、唐古拉山、梅里雪山等,在登山过程中,登山者将迎接高山缺氧、雪崩、滚石、滑坠等艰难险阻的考验。对于要进行这类高危险性的高山探险或竞技登山的登山者来说,除了符合登山相关法规的要求外,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登山技术,还必须具备严格的装备。登山装备是登山运动中使用的器材、工具、服装等的统称。登山设备要适应登山运动的环境条件,在设计、选材、用料、制作上要尽量使其轻便、坚固、高效,并能一物多用,主要分为三大类:
(1)宿营装备。包括帐篷、炊具、寝具和各种燃料等。
(2)技术装备。包括登山绳、氧气装备、测量仪器、高度计、干湿度计、钢锥、登山铁锁、升降器、挂梯、滑车、雪铲等。
(3)个人装备。包括登山服装、登山鞋、高山靴、头盔、电筒、手套、防护眼镜等。其特点是轻便易携,坚固耐用,便于拆卸,一物多用。
3.旅游登山管理措施
大多数旅游者更倾向于选择挑战性适中、安全性较高的休闲式旅游登山,如我国闻名中外的“五岳”和佛教四大名山等。旅游登山是一种旅游和登山运动相结合的活动,游客不必提供严格的个人装备,但地质旅游景区管理者应该落实相关的基础设施管理,给游人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登山环境。可以通过以下的措施进行管理:
(1)聘请专家规范群众经常开展登山活动的线路上的山体名称,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路牌标识、友情提示牌等,维持登山休闲步道的规范和整洁,防止市民、游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对线路进行维护,在线路上比较危险不适宜开展登山活动的位置设置警示牌,在较为狭窄的地方进行拓宽,在较为陡峭的地方铺设梯级石板;
(3)在线路上合适的位置建立登山休息站、廊道、厕所和垃圾堆放点等,便于游客短时休息和途中方便。及时清理枯死树木,避免登山人员被枯枝打砸伤。
(三)地质旅游景区漂流设施的安全管理及装备
1.漂流旅游概况
漂流旅游是指合法拥有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漂流定点证的企业,组织旅游者在溪、江河、湖等水域所在的地质旅游景区利用漂流工具进行的人工漂流旅游活动。
漂流项目因给人以强烈的身心刺激而越来越受到旅游者的欢迎。漂流活动在国际上已经广泛开展,一些国家已达到普及程度。在国内,由于近年来群众生存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漂流活动也开始转变成为广受欢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据初步统计,全国目前共有漂流点63处,经营漂流的法人机构50多家(崔媛和金艳春,2007)。比较著名的有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响水河漂流、北京怀柔琉璃庙乡龙潭自然风景区的龙潭河漂流、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的贝江漂流、重庆市武隆县江口镇的芙蓉江漂流、湖南张家界茅岩河漂流、贵州八舟河漂流、福建太姥山竹筏漂流、内蒙古金山屯大森林探险漂游、浙江天目溪漂流、四川岷江漂流等。
2.漂流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作为一项特殊的旅游项目,漂流旅游危险性较高,国家旅游局曾专门颁布《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此规定从漂流河段、漂流码头、漂流工具的安全保障,漂流旅游经验者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与培训等方面对漂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按照规定,加强漂流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政府的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管理是漂流旅游开发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它包括交通、通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而在安全管理方面,政府的定期监督、检查、科学管理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是保障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因素(陈炳灿等,2001)。在交通与通讯方面,需要当地与漂流企业进行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出入漂流景区的公路建设或改造,停车场建设,供电、程控和移动通讯设施建设。使旅游者无论在往返漂流景区以及游玩过程中,都能有方便、快捷、舒适的感觉。
对漂流旅游而言,漂流过程中的基础设施跟不上,就意味着旅游者没有人身安全和心灵的彻底放松。由于国内漂流点普遍存在经营混乱与管理滞后的问题,由此引发的漂流安全事故也不断出现。例如位于贵州省黔西南的马岭河峡谷漂流旅游,虽已开发近20年时间,但其在管理上至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1999年10月3日,马岭河峡谷国家自然风景区,缆车坠毁,造成14人死亡,21人受伤。又如2009年7月,一只漂流船在重庆云阳县南三峡泥溪乡一段水域内倾覆,船上数十名参与漂流探险的游客失踪,其中7人遇难。可见漂流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何等重要。
(2)对旅游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旅游地管理及服务人员知识、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的优劣,直接代表该旅游地的形象。它要求从业人员对漂流旅游地地理、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科学知识的熟练掌握,同时还要求掌握本地经济、文化、民俗、民风、宗教以及旅游相关的安全、健康等方面知识。针对旅游从业人员类别和存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培训教育,以提高他们对生态旅游的认识,掌握旅游管理、接待服务、漂流技术操作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给漂流者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体验服务。
(四)地质旅游景区滑雪旅游及装备
1.滑雪旅游概况
冬日滑雪运动是年轻一族喜爱的活动之一,在欧美国家尤其流行。近年来,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和喜爱滑雪运动,滑雪旅游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几年间在我国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和西部部分省区陆续建成了近百处滑雪场,并且每年还将有多处新雪场启动建设。我国比较著名的滑雪胜地有黑龙江亚布力滑雪场、吉林北大湖滑雪场、河北木兰围场滑雪场、北京南山滑雪场、内蒙古阿尔山滑雪场、云南玉龙雪山滑雪场、成都西岭雪山滑雪场等。
2.滑雪旅游安全管理措施
滑雪场安全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运行安全。其安全体系包括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应急程序、安全工作流程及视觉识别系统和声像系统。除了设施需要完备外,更多的是制度、程序和客人看不见的后台工作。
客人看不见的工作内容包括:检查禁止初学者进入的标志是否存在并能容易识别;雪道巡逻人员是否工作到位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安全防护网是否正常工作;监控设施能否提供事故责任判定画面等。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1)遵照行业管理规范
滑雪场要安全运营,首先要按照行业管理规范来进行安全管理。按照《北京市滑雪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05)的安全规则:滑雪道要平坦宽敞,宽度不小于20米;滑行路线可保留天然转弯、斜坡和逆坡,但不得有连续起伏造成连续的腾空;滑雪道不准有急、小的弯道,陡峭和快速急转弯处要设有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性滑雪道的雪面要捣固、踏实、压平,不得有裸露的土石和树根,雪层厚度不应少于20厘米。雪层表面不得形成冰状;滑行路线不得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滑行终点应留有符合安全距离的缓冲区等。
对于维护滑雪及缆车安全的图形符号的选择,可参照ISO7001:1990《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标准。这些符号包括轨道缆车、大容量空中缆车、小容量空中缆车、单椅式空中缆车、双椅式空中缆车、三椅式空中缆车、四椅式空中缆车、关上安全杆、打开安全杆、关上过顶安全杆、打开过顶安全杆、步行游客必须下车、滑雪者必须下车、抬起滑雪撬前端、滑雪缆车、陡坡滑雪缆车、双列纵队排列、三列纵队排列、四列纵队排列。
(2)建立应急程序
滑雪场作为提供综合服务项目的服务供应商,首先要保证的是客人的绝对安全。包括客人人身安全、财物安全和出现紧急事故后必须有完备的处理程序。正确的工作程序是保证设备安全的首要条件,设备出现状况时应急措施也是要提前建立以防患于未然。
比如缆车运行中发生停车事故时,按照中国索道检测中心的要求,各滑雪场平时演练的索道救护预案应当及时执行。在专业人员判定索道没有倒车、倒塔的情况下由救护人员疏散客人就近下到地面,情况特殊的还需专业消防人员前来救助。发生这样的事故,应急程序是必需的。平时的演练和事故发生时的正确应对,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3)安装适当的护网
很多滑雪场都会在雪道的两侧安装护网,不但没有减少事故,反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率。原因在于,一些雪场安装了护网后,认为有护网保护,就可以高速滑行。如果是在正面安装护网,能起到很好的阻挡作用,但如果安全网的支柱是硬性物体,滑雪者撞到上面就会受到严重伤害,所以国内滑雪场应该禁止安装金属或木质护网支撑,并更加科学有效地增加各种防护措施。
(4)落实对游客的看护
目前,滑雪事故率高的原因,是由于雪场缺乏对滑雪者的看护、滑雪者的技术问题以及滑雪场管理不善造成的。滑雪场应首先加强对游客的“监护”,滑雪教练应对游客负责,及时了解游客情况,及时地给游客进行技术上的指导,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5)加强监控和预测
滑雪场是一个人员分布比较密集的场所,很多游客滑雪技术欠佳,很容易发生踩踏等事件。因此,许多国家颁布相关法律,滑雪场等场所均需安装监控摄像头,力争覆盖整个滑雪场,对每个游客实行定位管理。一旦遇到突发事故,便可以最快速度进行救援。
此外,滑雪场应当及时预测天气状况,时刻进行风速测试,提供准确的天气信息,及时提醒游客。
3.滑雪安全设施和器材
常用的安全设施包括雪道的防护网、医务室、用于救护的雪地摩托、雪地担架等。滑雪器材包括滑雪鞋、滑雪板、雪杖、滑雪眼镜、滑雪服、手套等。
(五)地质旅游景区溯溪旅游及安全装备
1.溯溪旅游概况
溯溪是由峡谷溪流的下游向上游,克服地形上的各处障碍,穷水之源而登山之巅的一项探险活动。从登山运动中独立出的溯溪运动,以沿着溪谷逆流而上,途遇瀑布或巨石,需要视地形而进行技术性攀登。
溯溪旅游在场地上依赖地质旅游景区,在活动形式上接近于探险旅游,在组织形式上接近于拓展旅游,在获得感受上接近于休闲体育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户外运动项目,溯溪原是欧洲阿尔卑斯的一种登山方式,现演变为相对独立的户外运动,20世纪60~70年代在日本盛行,70年代后传入我国。
国内比较著名的溯溪景点有广东江门虎穴谷、清远黄龙峡、海南海口万泉河峡谷、北京密云拒马河等。
2.溯溪旅游安全装备
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除了少数户外运动爱好者外,许多人还不知道“溯溪”的真正内涵,对其持观望和怀疑的态度。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突发事件,加上参与者自己的原因,溯溪旅游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从事溯溪活动一定要组队结伴,切忌单独进入溪谷中,以免受困无法脱身。溯溪旅游对装备的要求较高。溯溪旅游团体装备包括编织绳、锚桩、岩鎚、地图、指北针、高度计等。除此之外还应具备溯溪专用的个人装备,如:
(1)溯溪鞋:为溯溪者必要的装备,不宜用无阻滑作用的鞋,要使用防水材料的溯溪鞋,既有阻滑效果又不易磨损,以两指式抓地力较强为最佳,但手工编织的草鞋和带防滑功能的运动凉鞋也可作防滑鞋;
(2)护腿:为防水材料制成,除了一定的防寒性外,又可免于杂草岩石碰伤、擦伤、割伤之虑及防止蚂蟥等的叮咬,分为长统和短统两种,长统除防护小腿外还可护膝;
(3)头盔:可用轻便的攀岩头盔或登山头盔,国内的工程头盔也可替代。头盔能保护头部免于溪攀滑坠及落石袭击伤害;
(4)防水背包:以能够携带溯溪设备和攀登用品为准,一般溯溪者多采用骑行包;
(5)防水内袋:溯溪旅游者有时得在深潭峡谷泳渡,背包下水是常有的事,要使背包里的东西达到防水的效果,单用塑料袋绑起来是不够的,因此背包里加装一个防水内袋是必要的;
(6)防水镜:可保护溯溪旅游者眼睛;
(7)防水衣物:选择以轻便、透气性良好、易干燥的尼龙面料为宜。
此外,溯溪旅游者还必须具备上升器、下降器、安全带、铁锁等技术装备。
3.溯溪旅游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是开展溯溪旅游的核心问题。已开发溯溪旅游的景区应主动构建起溯溪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并融入到当地的社会安全保障系统中。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加强专业人员培养
溯溪旅游本身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旅游企业可以与探险专业俱乐部合作,培养专门的溯溪旅游技能人才。很多人都认为溯溪的安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队,优秀领队目前极少,使得很多溯溪旅游者对此项目持观望态度。通过对组织者和领队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使领队和导游掌握户外运动的组织技能、安全预防知识和溯溪技术,确保活动安全。
(2)对参与者进行足够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教练
出发之前的提醒工作决定着之后的行程是否会顺利,这个步骤是溯溪之前必不可少的程序。对于初次参加者,要介绍装备的使用方法,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于有经验的参与者,可以直接教授他们更高级、更刺激的溯溪技巧。导游和参与者都要接受足够的培训。
(3)完善资质认证以及行业标准和保险机制
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一批保障户外运动安全的法规和开展标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保证游客的安全。同时,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对溯溪旅游企业的监管。此外,购买商业保险可以有效地降低经营中的风险。
对于人们来说,安全需要是重中之重。可以说,安全文化建设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最基本需要。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论文的范文600字,仅供参考。
安全论文范文600字篇一:
题记:树叶经不起秋的摧残,娇花经不起暴雨的打击,鱼儿经不起缺水的绝望,人类经不起缺氧的感觉,生命经不起事故的残害、、、、、、安全何其重要,安全是人类生命的保证。对于个人,安全是身体健康的保证;对于家庭,安全是家庭幸福安康的保证;对于企业,安全是企业发展的保证、、、、、、
生命足迹的拓展有它陪伴
从宇宙生命诞生的那一刻起,安全就一直存在;从生命的足迹开始延伸的那一刻起,安全就一直相伴。可是,有安全相伴的同时,也会有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就如同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有可能落下,让人们心惊胆颤,就如人们害怕疾病带走健康,害怕战争带走和平一样,事故会摧毁幸福。
汶川地震带走了稚子的父母,那还懵懵懂懂的孩童就要体会这人间的锥心之痛,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一场地震摧毁了多少和谐家庭,青海玉树那一双双渴望关爱的眼眸,不禁让人潸然泪下,事故毁了多少人的幸福安康。上海商学院的火灾带走了四个年轻女孩的生命,如花似玉的年纪却因为事故的发生而使生命走向终结。湖南育才中学的踩踏事故带走了那些逐梦的少年,家长在病床前的悲痛欲绝无不让人感到心酸。苏丹红事件、三鹿奶粉事件、金华火腿事件、禽流感等食品安全事件,还有惨烈的交通事故,无不让人感慨,事故带来了多少噩耗,多少伤痛。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成长?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只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拥有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安全对于我们何其重要。事故总是突如其来,不遵守交通规则,无情的车祸就像索命的魔鬼带走你的生命;不理会“深水区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湍急的河水会无情的把你卷入深深的漩涡;平时不注重安全演练,在灾难来临时你就可能得到死神的眷顾、、、、、、
安全不是靠祈祷,耶稣负责不了,幸愿女神也关顾不了。安全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对它的认识,是把安全放在心中,还是把安全放在口边。过马路时,面对红绿灯,你是否想到“红灯短暂,生命长久”而停下匆匆地脚步。
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安全与事故,天使与魔鬼,假如我们忽略了天使的光明,魔鬼的黑暗就会把我们吞噬。血的事实,血的教训,安全问题 ̄我们不得不面对,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身为学生,校园安全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校园内经常发生盗窃事件,学生财物遭受损失,这不仅仅是学校安全防护措施的不足,也是学生自身安全意识浅薄的后果。食品安全卫生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如果学校放松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有多少学生将会受其危害。网络危害也是我们要注意的问题,网络有利有弊,大学生应谨记不要沉迷于网络。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极为重要。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的情杀案件及四川外语学院邹鸿成的情杀案件,这两起受关注的大学生因爱生恨的案件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大学生因情感纠葛而导致的恶性犯罪,其中都包含有强烈的报复心理,且手段恶劣,让人震惊,这也不得不使我们重新忧思起当前大学生的情感心理状态。在大学生情杀犯罪中,情绪失控和感情饥渴几乎成为这类犯罪的主导因素,当这种不顾一切、孤注一掷的宣泄情感和报复性心理得以爆发,那么被冲动冲昏头脑的大学生就会选择走极端道路,在这个时候,所谓的为人处事、道德良知、成绩素质等各种一再被教育和自省所肯定的东西都被抛至脑后,激情情绪完全冲破了理性认知,而如果没有任何形式的疏导或者干预,后果将不堪设想。
造成大学生情感心理问题的原因有多种,时间分配不合理而导致情感的空虚,自控能力弱而陷入情感的波动,自我评价偏差而引发的自卑,人际关系疏离而促发情感的孤独。
情感问题对当代大学生会产生严重的影响。成绩明显下滑,学业处于荒废边缘;严重影响身心的健康发展;诱发许多不良行为,甚至犯罪。
那么面对大学生的这些心理问题又有何调试策略呢?第一,引导大学生制订个人的发展计划;第二,用积极的态度衡量和评价自我;第三,教师要引导大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第四,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及时疏导大学生的情感问题。在学校里,我们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人际交往能力。如果遇到让你烦心的情感问题及其他问题,可以向你的知心朋友倾诉,他们可能会有好的建议,能帮你解决问题。如果感觉到有心理压力,就要及时疏解,不能压抑在心底,否则会转变成严重的心理疾病。
学校应狠抓安全教育与管理,打造平安校园,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的各项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
总之,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生命,就等于失去一切,就无从谈起安全。安全不仅包括生命安全,还包括心理安全。做好安全工作,平时以防为主,关键时监督到位,必要时才能沉稳应对。
安全,要从小做起,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我们做起,我们的校园文化才能更加繁荣,我们的生命之花才能更加绚烂。
和谐校园,安全第一。让安全伴随生命的足迹,一路拓展。让我们的幸福能够更长久。
安全论文范文600字篇二:
校园安全论文
一、细节决定成败,习惯决定命运
1、抓细节是做事的关键。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个古代故事,已成为当今一句防微杜渐的警示箴言,因为它寓意任何麻痹和对细节的忽视都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正如一位数学家写出的细节公式“100-1≠99”,因为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一架“波音747”飞机,共有450万个零部件,如果其中一个部件有差错,整架飞机就是残品。所以说细节是做事的关键,做好了细节就为成功做好了铺垫,就为提高自我价值打下了基础。我们都敬仰周恩来,因为他不仅敬业,而且还是细节的典范,他一贯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尽可能地考虑到事情的每个细节,最反感“大概”、“可能”、“也许”的做法和言语。
2、细节决定成效。
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也一样,细节决定成效。如去一家餐厅吃饭,一进门看到因擦地累得满头大汗的服务员向你笑脸致意,再看看明亮如镜的地板,心里不时会有一种美感,但当走到餐桌前看到桌子上爬着一只苍蝇,此时餐厅的干净、卫生先进单位会当即一扫而光。再如,熬了半夜写出了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计划,可是交到主管领导手里,不到5分钟被退回,因为上面有几个错别字。做事就这样,粗心大意,不注意细节,就会徒劳、事倍功半。
3、做细事是做好事的保证。
要做好事,其保证就是将事做细,才能达到预期成效。英雄航天员费俊龙、聂海胜,在神舟六号为期五天的太空飞行中,能环绕地球飞行77圈,行程325万公里,发送上百条指令准确无误,操作上万个动作无一差错,靠得是什么呢?靠得是在平时训练中走过一条长长的“天梯”,付出不懈的努力,从细处着眼,发挥本能的最大作用,经受艰苦的磨难。成千上万个数据要倒背如流,成百上千个仪器和操作要烂熟于心,每项训练中的每一个动作,都要千百次的重复。一个动作不到位,就无数遍地做下去,直到完美为止;一个问题不清楚就无穷无尽的问下去,直到完全明白……因此,我们做事细:一是要用心做好每一件小事,只有用心才能看得见细节的实质,才能将事情做细。二是一件小事中会有无数个细节问题,做好每一个细节,才能将事做成功。三是做事到位,做小事做透。做事不到位事不完,事不做透会再来。四是将小事做细培养成一种习惯。有了良好的习惯,做任何事,就能看清事其实质,其细节,也就能将事做透做好。
4、发现细节是一种智慧。
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在物理学上可以细分到粒子,医学上可分到细胞,数学上可以从0到无穷大,让我们从0做起,1就是1,2就是2,心中有一万,着眼1+1,才能创造出人生财富和价值。细节不是空喊出来的,让我们共同注重自身,从每件小事做起,让细节成就完美。发现细节一定要换个角度看问题。“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有一家儿童玩具店购进许多新奇玩具,很讲究地摆放在柜台里。可是,出乎预料,儿童们来到商店却全然不顾,而去附近其它玩具店买那些大路货。店老板请来一位企业咨询员帮助分析原因。这位咨询员四周巡视一番,便坐在地板上把视线降低到喜欢小孩子所能看到的高度,这回发现了问题:原来大人容易看到的地方对小孩子却是一个死角。于是,他同店老板一面用膝盖在地板上行走、观测,一面按小孩子的视线高度把玩具重新摆放一遍。此后,这家儿童玩具店的生意便空前兴隆起来。由此可见,观察事物的角度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一件事情,在有些人眼里不存在安全隐患,而在另一些人眼里却忧心重重。
二、解决校园安全,立法为证、细节着手
眼下校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杀母事件、教室里爆炸事件、食物中毒事件、楼道挤压死学生事件……11月14日早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源二中学生出早操返校途中,被一辆疾驰的载重卡车碾压,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人受伤。血的教训,再次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参照,学校、学生、老师与家长常常在事故原因、责任分担、赔偿范围与额度等问题上纠缠不清。为了避免麻烦,有的学校干脆大白天紧闭校门,限制学生出入,连必要的课外实践、课外活动也能免则免,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学生的活力。这样的做法,有时会事与愿违,适得其返。同样学生长跑,最近,《衢州日报》上报道了一所学校的体育老师带学生到竹林中锻炼却安然无恙。这一正一反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
其实,在增强学校、家长、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学校抓安全并不是一味的把学生关在教室里就不出事故了。必要的活动可以促进校园平安,只要我们把工作做细,措施落实到位。
三、狠抓安全教育与管理,打造平安校园
“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的各项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
1、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一所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编织“安全网”尤其重要。由校长负总责,分管政教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处室分块负责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细化体系和严厉的责任追究制。①教学管理安全网。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设施、教学用具、教学环节(包括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图书室、资料室、电教中心的设备、仪器,各种实验室以及实验用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教科室负责学校网络运行的安全。②安全管理教育网。政教处负责学生出操、集合、教室寝室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安全防范能力及自救、自护、心理调节等方面的教育,指导督促班主任、寝室管理员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结合防疫部门、中心卫生院做好学生的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③校园环境管理保卫网。学校办公室与政教处协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防止治安案件发生,进行突发事件处理,做好校园夜间巡逻,确保校园无治安案件发生,无重大失窃现象。指导督促门卫做好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查询登记工作。④安全生活、学习网。总务处负责学校建筑及施工、消防设施、电路、食堂的设备及器具、教室与楼道畅通、食品安全、饮用水的安全等。⑤安全信息网。各班班主任作为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组建班级安全联防小组,小组长负责掌握小组成员在上课、往返学校、就餐、就寝过程中的突发状况,并注意排解小组成员之间或与他人的矛盾纠纷,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科任教师负责本课程学生安全。认真填写好教学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迅速与班主任联系。学校安全员负责校园巡视、排查、登记和汇报。学校办公室建立向上月报安全制度和制订紧急预案。
2、建立了安全隐患登记和报告制度。
在学生的宿舍楼,门卫等地方分别放隐患登记表,教师、学生、门卫及管理员填写安全隐患地点或设施设备,由值周领导每日巡查收集,总务处及时整改设施设备隐患。如:更换损坏的、松动的床铺板、下水道盖板、电风扇、灯泡、应急灯、电线开关等其它管理方面的隐患,并责成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时整改。事关重大,值周领导,值周老师、值周生立即报告校长,由校长指挥,是否启动紧急援救预案。
3、狠抓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与教育。
①大型考试前,放假前后,学校必定由政教组织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与专题的大型讲座,致学生家长公开信,旨在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及家长的监护能力。②政教处主办以安全自护自救为主题的宣传栏,有防火、防盗、防水、防、防灾等专题或演习活动,使学生增长安全方面的知识与技能。③学校在校园内进行地毯式的检查,检查学生是否携带弹簧刀、匕首、电工刀等危害学生安全的管制刀具,收缴学生各种低级趣味的音像制品及书籍。④建立问题学生的跟踪成长档案,及时调适和监控问题学生的心理状况,作好安全预防工作。⑤家庭、学校共同搞好对走读生(非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走读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多一些,也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为此,政教处可给走读生发放《走读生须知》宣传单。给家长发送《告家长书 》,以保证走读生在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安全,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四、建设“平安校园”,突出“生命教育”
衢州市教育局局长姚宏昌在《人民教育》()上发表题为《构建和谐教育,建设“六大校园”》一篇文章,文中指出:“建设„平安校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点突出„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是„平安校园‟建设的最佳切入点。”过去我们很难听到校园安全事件,而如今校园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难道是过去学校安全工作做得天衣无缝吗?不是的,如今,除了进入信息时代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开始关注生命,提升生命的质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更加做到心中想“人”,目中有“人”,一切为“人”;开展每项工作,都要从关爱学生生命的角度去思考、设计、实践、反思。
总之,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生命,就等于失去一切,就无从谈起安全。平时以防为主,关键时监督到位,必要时挺身而出。遇到新问题时自主创新,做到人人有意识,人人负责任,细处着手,以小见大,建立长效机制,以陶行知先生“爱满天下”的思想和胸怀,切实履行安全教育使命和职责。我是在网上找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安全论文范文600字篇三:
绿色的六月,当我迎着煦煦的微风,目送一辆辆重型卡车装载着洁白的转子支架,徐徐驰向内蒙古大色草原----稀土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子象一朵朵白云渐渐消失在天边。多么美啊,一幅人与自然交融的和谐画面。
是啊,在这短短的两年时间里,我厂生产的兆瓦转子支架不仅满足了疆内金风科技厂家的装配需求,还源源不断运往金风科技在疆外布局的厂家。成绩的取得不知道凝聚了多少风电人日夜工作的汗水和泪水,才换来了今天的喜悦和欢乐!
公元2010年1月16日22时许,那是我们每一个风电人都不愿回忆的时刻,年轻铆工XX干完自己工作后,主动去帮助磁芯拼装组吊装支撑板,因选错了竖吊卡具,从台车上吊支撑板时,支撑板从竖吊卡嘴里脱离砸了下来,支撑板边缘割破了XX腰部左侧、砸碎了左脚大拇指、二拇指末端.第二天手术醒来我与刘湘晖去医院看他时XX强忍着疼痛,用扭曲的笑对我们说:不要紧伤好后我还要继续干铆工。多么好的小伙子啊!此时此刻作为主管安全工作的我心底说不出的味酸酸的!
疼定思疼,今天我并不想过多的叙述事故带来的疼楚,也无意用血淋淋的事实来渲染今天的主题。但现实工作中的无数惨痛事实告诉我们,这一桩桩,一件件安全生产事故那一例不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紧密相联!哪一桩,哪一件不是出于对安全的藐视,对制度的淡漠,对违章的麻痹,对隐患的妥协?如果我们每天在班前,班中,班后 把口头上的安全落实到行动中,把挂在墙上的规章制度作为工作准则,把领导的叮咛,师傅的告诫,父母的嘱咐,妻儿的牵挂用心的去思索。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多一分笑脸,多一份温馨,多一份安宁!
我厂员工80%以上为年轻人,绝大部分为90后,具有大中专学历。他们朝气蓬勃,热情好学,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他们是风电厂的未来,他们是风电厂的希望。作为一名安全管理工作者在对他们的安全培训教育上,就是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学校到工厂的角色转变,知道必须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所使用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中学会排查和处理事故隐患。从而在生产作业时预防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作业环境。享受到国家赋予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这是每一个安全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安全是一种责任,“责任重于泰山”,作为机械制造业工作者,安全意味着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我们应该凭借过硬的业务技术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还有一丝不苟的态度,确保生产安全,经济运行稳定,从而履行我们的责任。
安全是一种挑战,每一次事故都会促使人们反醒自身行为,总结经验,总结教训,研究对策,发明新技术,新方法,新措施,预防同类事故再一次发生。失败乃成功之母,也许事故不会永远杜绝,但是我们消灭事故控制事故的信心永在,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安全是一笔财富,每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在相同时间内产出的利润远远不能弥补,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只要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保证安全的有效投入,就布下一张围剿安全隐患的天罗地网。安全保证了生产效率,提升了企业竞争力,这是多么巨大的财富积累啊!
安全是一种爱!大爱无疆!那里装着母亲对儿女的牵挂,妻子对丈夫的依恋,孩子对父亲的企盼,装着所有关心你的人的思念。为了生命中每一个爱你的人,为了生命中每一个你爱的人,为了亲人能带着平和笑容的度过每一个匆忙的日子。为了在月郎星稀夜晚宁静的做一个好梦,为了迎接每一天那明媚的阳光,让我们共同撑起安全的巨伞!
随着旅游产业规模的急剧扩大,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必须 摒 弃旅游开发的传统发展模式,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一、华 蓥 山发展旅游业的优势
华 蓥 山旅游区地处华 蓥 山中段西麓,地跨华 蓥 市所辖双河、永兴、禄市、天池、观音溪、溪口六个镇,以及邻水县鼎屏镇、幺滩镇、子中乡。东以广渝高速公路为界,南至邻水子中乡,西边紧靠襄渝铁路,北抵禄市镇。南北长近45公里,东西宽约18公里,全区面积600平方公里。
(一)丰富的旅游资源
华 蓥 山旅游区以苍翠茂密的山林为环境基调,以秀丽的喀斯特石林、溶洞为典型的景观代表,集秀峰怪石、佛教文化、天坑溶洞、茂林修竹、华 蓥 山游击队遗迹于一体,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其景观特点可集中概括为“峰奇、石怪、山绿、谷幽”,并呈现出“春绿、夏荫、秋红、冬白”的四季变化。据《华 蓥 山志》记载:“雪积颠顶,远望如琼瑶撒地,晶玉铺山,故名华 蓥 山。”景区有着绚丽的自然风光,其景点可集中概括为:两林、两海、两美景。两林指:石林、杉林;两海指:云海、竹海;两美景指:积雪、日出。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华 蓥 山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明显的旅游区位优势
华 蓥 山旅游区位于广安华 蓥 市境内,离重庆100余公里、成都300余公里,广(安)渝(重庆)高速和成南广(成都、南充、广安)高速公路紧邻景区,交通十分便捷。
在旅游区位上,华 蓥 山紧邻小平故里,以红色旅游、绿色生态旅游、宗教旅游、科考旅游、民俗旅游文化为特色。与“小平故里”、“中国大英死海”成立了川东精品旅游联合体,共同打造川东精品旅游线路。与重庆“白公馆”、“渣滓洞”进行资源整合,把红岩文化的各个历史断点链接起来,形成了有机的红色旅游线路。华 蓥 山旅游区是川东红色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也是成渝两地理想的生态休闲避暑度假旅游胜地。
(三)强大的政治品牌优势
小平故里,广安,华 蓥 山三者之间有着深厚的关联性和互补性。着名的小平故里旅游区属于华 蓥 山脉,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小平故里华 蓥 山”。小平故里既可以是广安,又可以专指旅游概念而小于广安。广安境内拥有华 蓥 山脉最美的部分,从地域上讲华 蓥 山又大于广安,大于小平故里,所以说“小平故里华 蓥 山”的宣传语一出,便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因此,华 蓥 山的广告用语就可以借助“小平故里”品牌在全球的广泛影响力,打造成“小平故里第一山”,这便成为了一个独有的个性品牌。
二、华 蓥 山旅游区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华 蓥 山旅游区旅游业发展现状
多年来,华 蓥 山旅游区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的发展原则,实现景区的观赏游憩价值和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相融合。自2002年以来,该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广安、华 蓥 两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已成为广安旅游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促进华 蓥 市经济和旅游事业发展的主要龙头之一。2007年“五一”黄金周,华 蓥 市旅游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特别是“五一”黄金周期间,华 蓥 市共接待游客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8 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和。实现了“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目前景区已是国家4A级旅游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四川省构造溶岩地质公园等,“小平故里行,华 蓥 山上游”的主题口号已经唱响。
(二)华 蓥 山旅游区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资金运作水平不高,多元化投入不足,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特别是由于接待量的增加,造成至景区的道路不能顺畅, 因此交通设施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在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来华 蓥 旅游区旅游的游客虽然很多,但不少游客早上来、晚上去,成为匆匆过客,令人惋惜;同时自驾车出游人数逐年递增,汽车旅馆和停车场需加大建设力度。由于旅游景区仍是以观光旅游为主,可参与性设施较少,景区娱乐设施不足,留不住游客;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如景点导游设施不规范,缺乏针对性说明和图示,这些都影响到景区整体发展。
2.景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华 蓥 山有着丰富的煤碳资源,一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部分煤碳企业无序开采,导致环境污染、资源破坏严重(如水资源逐渐枯竭),严重制约了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另外,景区一些人造景观、商业接待点在设置修建时使自然风景区受到了破坏,当前已成为旅游区发展的不和谐因素。随着旅游区游客接待量的不断增加,旅游活动的频繁必然会引起一些物质和生态资源的变化。虽然给景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利益,但一些人为因素造成了景区的原生态风光遭到一定的破坏,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一性。 3.旅游产品结构单一。华 蓥 山旅游区面积很大,景区分散,旅游产品仍以观光型为主,缺乏参与性、互动性、深层次体验性的旅游产品。现已开发经营的石林景区虽有一定规模,但由于旅游产品单一(观光型),游客只是走马观花,逗留时间短,人均消费较低。
4.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薄弱。由于景区范围大,旅游从业人员负责的区域较广,因此景区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有待加强。比如景区内时常有游客就景区的安全保障、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向相关部门投诉。从景区近期内的多起投诉分析来看,均涉及游客财物安全,而且金额较大。这些投诉直接与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设施、安全意识、服务质量有关。 三、华 蓥 山旅游区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推行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景区要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和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对景区内的环境和资源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推行保持与开发并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1.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对资源的保护。积极协调,引导区内企业强强联合,加强景区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以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前提,做到达标的保留,不达标的或重组或关闭
2.按照旅游产业规律发展生态旅游,通过采用现代的景观设计等手法,策划具有观赏性、参与性和体验性的旅游活动,提高整个生态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对游客的感染力。
3.科学控制游客容量,保护景区的生态环境。由于粗放型的开发,致使当前华 蓥 山旅游区内景点冷热明显,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可以借鉴“九寨沟”生态景区的模式,严格控制旅游景区的容量,充分认识饱和与超载的危害性,控制游客游量。
4.实行旅游与环境宣传相结合,使游客在宽松的环境下进行旅游,既获得了经济效益,同时又保护了环境,使景区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二)挖掘旅游资源内涵,创新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的创新十分必要。随着旅游者旅游知识的增加、旅游阅历的丰富及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单纯的观光旅游已不能满足旅游者的需要,他们更多地要求参与性的旅游项目,所以要充分注重旅游产品的创新。根据华 蓥 旅游区旅游开发现状以及旅游资源特点,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推出以下产品来突出其特色:华 蓥 旅游区的地质遗迹、旅游资源状况, 可以多开发一些以科学探险与考察、化石采集、地质灾害体验游为主题的活动;华 蓥 山岩溶洞穴众多,可开展洞穴观光探险活动;天池、高登山、溪口等科考旅游资源丰富,可推出地质地貌奇观科考游。
2.华 蓥 山与佛教文化渊源极深,由于历史的原因,它形成了丰厚的佛教文化资源,素有“东朝华 蓥 ,西朝峨嵋”。基于华 蓥 山与佛教文化的渊源,可以在景区原有基础上多开发一些以宗教朝圣主题的旅游活动线路。
3.华 蓥 山旅游区距重庆85公里,已经全线实现高速,巴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华 蓥 山游击队遗址连成一体,从而可以借助红色旅游资源的优势推出:红岩——华 蓥 山——巴中“红色旅游线路”。
4.开展与游客互动的节庆项目,如华 蓥 山幺妹相思节、华 蓥 山冰雪节、华 蓥 山野山茶花节、华 蓥 山桃花会、华 蓥 山朝山会、华 蓥 山川渝旅游文化节、华 蓥 山情山暨“亲吻”邀情赛、华 蓥 山天然盆景节、华 蓥 山消夏节、华 蓥 山红色旅游节等。这些活动不仅可以吸引更多游客而且还可以留住游客,充分满足游客对旅游项目知识性,新奇性,娱乐性,健康性的.需求。
(三)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
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在一个旅游景区的发展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平台。华 蓥 山旅游区应该充分依托自身的地缘优势,突出旅游设施人性化、食宿设施个性化、购娱设施特色化,通过规划建设景区旅游服务小区,改造升级景区旅游公路,新建长途汽车站,提高游客负载量来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并重点加快各类宾馆,餐厅以及城郊休闲度假区的建设,丰富度假区内的特色饮食和娱乐项目。同时在景区内建立各种便利游客的休闲服务场所,让游客有宾至如归的旅游享受。
(四)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拓展旅游市场
旅游区的促销是指向潜在的旅游者宣传旅游景区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和价值, 让旅游景区的产品和服务被大众所知晓和认可, 建立潜在旅游者对景区形象的认知。华 蓥 旅游区产品促销要突出产品特点, 强化竞争优势, 树立品牌优势以便刺激旅游的需求。由于目前景区客源市场的主要接待量来源于成都,重庆等相对较近的周边城市,因此景区应从大旅游,大市场,大营销的角度出发,制定营销策略,确定目标市场,形成成渝两地稳定的客源市场;利用政治资源,选择省外的广播,电视,报纸,公交车等强势媒体集中进行形象宣传。要加强对扩大客源市场的重视,在外省市也加大景区的宣传力度,针对入境游这一大的客源市场重点突出景区的亮点,以生态游的特色创新宣传方式吸引远程游客的观光。
(五)加强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人的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如果不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景区的环境保护只是空谈, 良好的设施设备也发挥不了作用。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旅游可持续发展理念,是旅游目的地开发和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就华 蓥 旅游区人员而言,应对服务人员和当地居民进行生态及服务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准和生态文明素质。有关部门要教育旅游从业人员提高卫生,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执行住宿和餐饮价格标准,并对此进行严格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使接待户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因此科学合理地安置员工,挖掘员工的潜力,对华 蓥 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经济发展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协调一致,让人类子孙后代能够享有充分的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需要人类世世代代的共同奋斗。同时旅游可持续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应该充分合理地整合自然环境资源、文化资源、历史资源等综合因素,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可持续发展道路。华 蓥 山的旅游发展必须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在重视环境的保护和旅游产品的多元化发展的前提下,科学地发展绿色旅游经济。华 蓥 山旅游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其加以创造性的研究和运用,不论是在旅游开发、设计,还是在经营过程中,都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合理地组织旅游产业,
根据进行旅游开发,并注意对环境的保护,从而探索出一条新的旅游经济发展之路。
您好!飞机这种东西请了解下
快速反应部队又称空降军,目前我国远程投送能力为零,但是国内的话,用伊尔76和运8运输机就足够了,远程投送主要是大型运输机,两栖战舰,航空母舰,
论文方面问题可以找发表吧了解一下
没事的,我这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