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首页 论文发表知识库 问题

国地税合并论文及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

国地税合并论文及参考文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要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改革方案》要求,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就具体实施过程,《改革方案》提出,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

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此外,《改革方案》还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扩展资料: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我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税系统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将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拟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其中,方案称,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李齐云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是出于统一税权、便于征管、精简机构等方面考虑而进行的改革,改革后,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会更加方便,办事效率也会提高,同时也节省了收税成本。

此外,李齐云认为,我国实行“营改增”之后,营业税作为地税部门征收的主体税交由国税部门征收,地税部门职能减少。同时,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两套机构反而会使一些事情的协调上出现不通畅等问题,一个机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些问题。

李齐云表示,虽然国地税机构会合并,但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的这种分税制不会改变,属于地方的税收还是要划归地方,中央的税收还是归中央,不过划分方式可能有所调整。

即便如此,李齐云认为地方税收以后有可能会增加。他解释说,环保税、房地产税等资源税都是属于地方税收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环保税将迎来首个征收期。

李齐云分析说,国地税合并后,有些问题也面临解决,比如干部任用管理、机构隶属关系、人员安置等。

国地税合并是近年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成都市委主委仰协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指出,建议在市、区(县)二级政府范围内将国税局、地税局合并重组,成立税务局。

仰协分析称,国税、地税税收体系复杂,税种繁多,两套机构重复配置相同的资源,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后勤、以及职员的工资、福利等,而这些成本与费用支出都需要纳税人来承担,这正是征税成本较高的最主要原因,也是纳税人呼吁合并改革的主要因素。

同时,在目前“分税制”的框架下,企业经营者需应对两套征税体系感觉很麻烦,不但纳税成本增加,征缴成本也增加了。国税局、地税局有时候争抢税源,产生利益冲突,同时,也造成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

有传言称地税与国税人员的分流合并工作将于全国“两会”后启动,关于地税与国税拆分合并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去地税上班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地税局的编制有三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去的行政编制,这一部分员工是公务员,其次有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去的事业编制,也有普通招聘进去的合同工。

根据地方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下达的编制数,通过人员清理、干部向公务员过渡、空编考录公务员等办法,全面实施公务员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分批报检检验和拆分报检检疫更加不利于一次通关、一次查验和一次放行;检验检疫三定方案中的原产地证、检疫和货物查验可以与海关互补,检验检疫的实验室还可以增强海关化验实验室的实力(实验室人员为参公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人民日报[引用时间2018-5-15]

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 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一方面,国地税分设会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另一方面,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 合并后,好处主要有: 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 2. 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3. 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4. 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有效避免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5. 地方财政资料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 *** 决定,所以地方 *** 为了政绩的需要,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并后,征税权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类现象。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 *** 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地税合并是大势所趋,这就成了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的重点,这项方案落实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但大幕已经拉开。 国税地税合并为什么给省人民 *** 管理(双重领导)这是一个政治体制问题,也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问题,需要深入、广泛的研究。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许可权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地方(收入)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定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巨集观调空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主要由海关代征)、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税种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适用税率为3%,销售额×3%=应纳税额

都是国家公务员,从以后的前景来看,肯定是国税有发展。营改增后,地税只能收收社保及个税之类的了。

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 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一方面,国地税分设会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另一方面,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 合并后,好处主要有: 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 2. 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3. 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4. 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避免了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5. 地方财政资料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 *** 决定,所以地方 *** 为了政绩的需要,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并后,征税权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类现象。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 *** 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地税合并是大势所趋,这就成了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的重点,这项方案落实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但大幕已经拉开。 至于合并后对“国考”等的影响,现在还不好说,相信会陆续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估计这次改革不会对考试带来不便。

国地税现在已经开始进行合并前的准备工作了。 目前国家在税收政策调整、内部税收软体设计、机构设定上在逐步进行改革。 最终的目标是达到全国形式上的统一。 但是因为国税和地税分属中央和地方进行管理,多年的分家导致了大量问题,这些都需要时间去解决。今后可以预见的是,合并后的税务局将由国税总局进行管理。 合并后,可以整合税收资源、有效缓解现在税务机构人员老化严重的情况,提高税收效率、减少建设投入、降低税收成本。 这个时间将会比较漫长,但应该会在未来10至15年内实现。

光明大道东侧,肉饼大王北面。有一个好像是国税。五期房对面,老房地产交易中心旁边,好像是地税吧。

按月申报的截止到7月10日(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按季申报的截止到7月16日(企业所得税)。

19年国税地税合并后,人员一般会多一些,一般暂时不会招人。

论文参考文献合并

1、直接找到论文中有相同的参考文献之处,按照图示输入重复的尾注并选中合并对象。

2、下一步如果没问题,就点击字体那里的按钮。

3、这个时候弹出新的对话框,需要确定勾选隐藏。

4、这样一来会得到相关的结果,即可达到目的了。

一处就产生了多个参考文献,比如文献2,文献3,文献4,文献5等。有时候可以这样写[2,3,4,5]。但是,有的却要求合并在一起[2-5].怎么办?其实很简单。先按第一种形式编辑好后,选中不需要出现的部分,在字体一栏里选择隐藏即可。很简单。

合并尾注参考文献方法如下:

以WPS为例

1、首先需要打开电脑点击WPS图标打开word文档。

2、在接下来,就是在做好尾注之后,找到插入选项卡中的按钮,然后单击打开。

3、打开之后,然后接下来就是在插入中找到交差引用,然后点击插入选项卡页码中的交叉引用。

4、单击交叉引用选项卡后,在“交叉引用”界面上选择“引用类型”选项卡,并点击“要引用的尾注”选项卡之后,然后单击“确定”选项卡按钮。

5、最后,可以看到点击“确定交叉引用”选项卡后,就可以合并在一起了。合并尾注参考文献操作完成。

论文合并相同参考文献

合并尾注参考文献方法如下:

以WPS为例

1、首先需要打开电脑点击WPS图标打开word文档。

2、在接下来,就是在做好尾注之后,找到插入选项卡中的按钮,然后单击打开。

3、打开之后,然后接下来就是在插入中找到交差引用,然后点击插入选项卡页码中的交叉引用。

4、单击交叉引用选项卡后,在“交叉引用”界面上选择“引用类型”选项卡,并点击“要引用的尾注”选项卡之后,然后单击“确定”选项卡按钮。

5、最后,可以看到点击“确定交叉引用”选项卡后,就可以合并在一起了。合并尾注参考文献操作完成。

1、直接找到论文中有相同的参考文献之处,按照图示输入重复的尾注并选中合并对象。

2、下一步如果没问题,就点击字体那里的按钮。

3、这个时候弹出新的对话框,需要确定勾选隐藏。

4、这样一来会得到相关的结果,即可达到目的了。

问题一:同一文献出现多次,参考文献怎么弄,要求引用同一文献的编号是不同的,在参考文献中要出现像下面这样的 20分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在文中第一次引用该文献时,该文献在参考文献列表中的排序是多少,比如说是第4位,那么你在后面的文中继续引用该文献时只需在上角标上标注[4]即可。也就是说对于有重复引用的情况,文中引用文献的标号不一定非要从小到大一直按顺序排列。有些学校的规定很不合规范,他要求文中文献要按顺序标号,然后在后面的参考文献中就会出现比如第7,第25,第30个文献都是同一个参考文献,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同一文献在参考文献列表中只能出现一次。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二:两次以上引用同一篇文章怎样插入尾注? 5分 1,单击要插入对注释的引用的位置。2,单击“插入”菜耿中的“交叉引用”命令。3,在“引用类型”框中,单击“脚注”或“尾注”。4,在“引用哪一个脚注”或“引用哪一个尾注”框中,单击要引用的注释。5,单击“引用内容”框中的“脚注编号”或“尾注编号”选项。6,单击“插入”按钮,然后单击“关闭”按钮。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之前也是不会,后来网上找到了方法。 问题三:毕业论文同一篇文章引用多次怎么写表考文献 对于论文写作时多次引用同一篇文献问题,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规定:多次引用同一篇著者的同一篇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文后参考文献列表只列首次出现得一条;如果为图书,在各处序号的“[ ]”外著录引文页码。 问题四:参考文献的引注,一篇文章多次引用,怎么标? 比如你在第一章中引用了一篇文章,标号是10,接下来会有11,12等别的文章引用,到了第二章,或者某个位置,又想引用第10篇文章,那么不是从13开始,还是在引用的地方标注10,在参考文献中也不需要重复写第10篇引文的出处,只要一个就够。 问题五: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而只在参考文献中出现一次,其他是上标页码 论文中多次引用同一著作的多处内容,可以简化标注,比如见以上著作,多少页码即可。 问题六:使用word软件,论文多次引用同一文献,尾注如何标号的问题。 我感脚吧、 脚注是个比较麻烦不易使用的东西、 你原文里还是不要那么复杂的用脚注了、、 就手动插入[1]、[2]浮[3]……吧、 最后的文献就用自动编号的方式、、 脚注虽然专业、 但是不好用、、 【也是我没怎么研究过它、、 顺便教你个快捷键、不知道你用过没、 原文里的[1]、[2]等等要用上标的形式、 选中[1], 按 ctrl + shift + = 就变成上标了、 如果用 ctrl + = 就是下标、、 我也就会这些、、 问题七:同一文献在论文中多次引用,该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引用参考文献的基本单位是期刊中的单篇论文、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图书中的一个章节、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或者自成一份的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说明书、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 你这里所列举的27篇参考文献,有几个可以合并。 例如,第9、第10,页码完全相同,可以合并;第6的页码包含在第9、第10中,也可合并。 第18、第19的页码完全相同,第21的页码相差1页,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 第11、第12、第14、第17,页码比较接近,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则可以合并;如果不是同一章节的,则分别列举。 第23、第22、第4,页码比较接近,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 第24、第27,如果是同一章节的,可以合并;如果不是同一章节的,则分别列举。 第3、第8,页码相距较远,很明显不是一个章节的,应当分别列举。 第1、第2、第5、第7、第13、第15、第16、第20、第25、第26,都是独立单元的,应当分别列举。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一篇论文要在一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编辑打来电话,提出尾注格式修改问题,之前,这事儿都是编辑帮着做,因为各学术期刊的尾注格式要求都不一样,作者提供最基本的,编辑根据期刊要求进行调整即可。但这次,也许编辑出于严谨考虑,也许是其他的什么原因,要求作者自己要全部做好。这下可对我的论文尾注编辑能力提出了挑战。 1.怎样进行几处引用同一文献序号编辑(包括怎样将尾注序号变成期刊要求普通式样)? 本期刊要求,不能写“同上”或“同×”,要几处合并在第一次引用处,如[1][6][9]式样。写过论文的都知道,尾注序号本是由word工具栏“插入·引用·脚注和尾注”自动生成,尾注文本是编辑不了的,更不能进行序号的随意排列。 怎么办?通过百度搜索方法,大多提出用“交叉引用”,但我多次试用都不成功,白白耗费了大量时间。倒是一个将“上标”序号转换成普通序号的方法启发了我:选中原序号,点击右键,选字体,再点击对话框中“上标”一栏中的小对好√,即取消上标,变成了普通序号,然后将后引用序号选定按右键拖动到需要位置,几处相同引用文献序号就排列在一起了。同时也解决了将尾注上标变成普通序号的问题,这也是本期刊要求要这么做的。新问题又出现了,被拖拽走的序号处留下了空行,怎么删也不掉,这个问题怎么办? 2.怎样删除尾注中的空行 百度搜索了几种方法,都无济于事,也正是困惑很多写论文朋友的共同问题。在这个问题的实验上也耗费了我很长时间。但偶尔一次的自我摸索,居然很简单地找到了解决方法。高兴得我跳了起来。 实际上很简单,选手空行,点右键选字体,在字体会话框选“隐藏文字”,哈,空行居然不见了。这个方法还是受上一个问题启发做成的呢。网上很多人没有解决的问题,我用非常简单的方法解决了,成功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 3.怎样为注释序号加[ ]? 期刊注释要求序号式样为[1][2][3][4],而word系统只能提供1234等,这有需要两方面技巧。 一是为尾注序号加[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我摸索的,将上标字样变成正常序号后,就可以随意编辑,加什么号都可以;另一种是从百度中学来的,将所有的尾注选中涂黑,按“ctrlH ”键,在对话框的第一栏输入^e,第二栏里输入[^&],然后全部应用,所有的尾注序号同时就都被加上了[ ]。 二是文章间序号加[ ]。文章间序号却要求用上标式样,加上[ ],式样不一致,很难看。有了上面的研究,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该怎样解决呢?我不明说,也不留下,下一次再用的时候,看我能否想起来,也考核一下我的记忆和灵活运用能力。 以上三方面技巧,实际上是四方面,我摸索得很辛苦,成功之后又很快乐,所以,名为“苦与乐”。 另外还从百度上搜索了几种实用方法,附在这里,备用: 1. 删除尾注与文章间的横线 在文章与尾注间有一条线,是尾注标志线,有时尾注跨页,页前还会出现一条线,但一般论文格式中都不能有这样的线,所以怎样删除又成了问题。方法是: 将页面切换到普通视图,菜单中“视图”——“脚注”,这时最下方出现了尾注的编辑栏。在尾注右边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尾注分隔符”,这时那条短横线出现了,选中它,删除。再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尾注延续分隔符”,这是那条长横线出现了,选中它,删除。再切回页面视图,两条横线就都不见了。

国地税合作毕业论文

相关范文: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摘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稳定器”,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最近,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并提出“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根据税收公平理论,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缺失的现状及产 生原因。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制度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导致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三,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所得性质不同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月工资收入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600)x30%-3,375=11.145元,乙彩票中奖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20%=10.000元。甲的工资所得与乙的中奖所得数额相同,因分别适用9级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同为利息所得,对存款利息、股票分红、企业债券利息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一种不平等的做法。 第五,同为中国的纳税人,本国居民与外国居民因适用的费用扣除额不同(本国居民扣除额为1.600元,外国居民扣除额为4.000元),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二)纵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收入来源少的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高收入者却缴纳较少的税。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所专家们的跟踪调查报告显示:2002年全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组获得了全社会总收入的%,比1995年提高了个百分点;最高的5%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20%,比1995年提高了个百分点;最高的10%的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32%,比1995年提高了个百分点。与此相应的是,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在高收入人群的比重却相对降低。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 〔1〕根据广东省地税局公布的消息,2004年广东省共征收个人所得税亿元,其中约70%即168亿元来自工薪阶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第二,隐形收入和附加福利多的人往往少纳税,偷逃税现象严重,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保守估计,全国职工工资以外的收入大约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5%左右,这还不包括职工个人没有拿到手里却获益匪浅的那部分“暗补”,如住房补贴、公费医疗、儿童入托、免费或优惠就餐、住房装修等等。这些“暗补”、收入少纳税或不纳税,说明现行税制仍然存在许多漏洞,没有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第三,对工薪按月计征,对劳务报酬等一些所得采取按次计征产生的纵向不公平。例如,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年收入为18.000元的工薪阶层,和一个假期打工一个月挣得2.000元的学生相比,前者不缴一分钱的税,而后者却要缴80元的税。 第四,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搞“一刀切”,赡养老人、抚育未成年子女及家庭成员是否失业等情况均未考虑在内,在新经济形势下暴露出了税收负担不公的现象。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两人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导致事实上的纵向不公平。 第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征管不严也导致税收负担不公平。表现在:首先,个人所得税实行以源泉代扣代缴为主、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管方式导致税负不公。工薪收入相对于其他税目而言,较为规范透明,实行源泉代扣代缴,税收征收成本较低而且征收效率高,工薪阶层偷逃税现象就少;相比之下,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形式多,加上大量现金交易的存在,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有力的监控和稽查,税收征管成本高且效率低下,导致高收入者偷税、逃税、避税现象严重。虽然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偷逃税和欠税问题依然严重,执行中的外来人为干扰及某些税务干部执法不严等更使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现象愈加严重。其次,一些基层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包括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征税,存在多征税、少征税和虚征税的问题,也造成税收负担不公平。再次,我国幅员辽阔且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纳税条件不一样,容易导致税收征管发达的地区多征,落后地区不征或少征,不能真实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原因剖析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未能较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在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方面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模式的选择、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存在偏差造成的。 (一)税制模式选择偏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公平缺失的重要原因在于税制模式选择上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课征模式。这种税制模式存在许多缺陷: 第一,采用分项计征,易使纳税人通过划分不同收入项目和收入多次发放而使所得收入低于起征点,达到偷逃税、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第二,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第三,费用扣除一刀切,不考虑纳税人家庭人口、支出结构因素以及实际负担水平,难以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量能负担原则,难以实现税收负担公平,有悖于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目标。 (二)税制设计不合理 第一,税率方面。一是工资薪金的税率级距设置不合理。低税率的级距小,这使得本不是个 人所得税要调控对象的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反而成为了征税主体。据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年报公布的数据显示: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收入的,无形中是对勤劳所得的税收惩罚。二是税率档次过多、税率偏高。累进的甚至累进程度很高的名义税率不仅不能解决公平问题却有可能导致纵向不公平问题。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4,50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74元,月收入为896元左右。其纳税所得额绝大部分在第一和第二级,对月工资在10万元以上的相当少,最后两极税率很少使用。三是非劳动所得轻征税、劳动和经营所得重征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按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劳务报酬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对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对资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而偶然所得,如彩票中奖,只征收20%的比例税率。这形成对劳动所得征税高,非劳动所得征税低的现象。四是同一性质不同项目的收入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征方法造成税负不一致,导致税负不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同为勤劳所得,由于税法规定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征方法,既容易使人产生税负不公平的感觉,也不利于鼓励勤劳所得。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工薪所得按月计征,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纳税年度计征,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样,在一般个人的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与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全年应纳税额远高于个人工资薪金的全年应纳税额。 第二,税基方面。据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税收总收入的 ,而同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 。原因之一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基过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还不够宽, 个人证券交易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外汇交易所得等项目尚未征税,特别是对投资的资本利得没有征税;附加福利仍无法计价并予以课税;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等高收入者并未从法律上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涵盖面过小,无法真正实现税收负担公平。 第三,税收优惠方面。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包含了11项免税、3项减征、10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其中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收入面前人人平等,实现普遍、平等纳税。 (三)税收征管效率偏低 第一,税收征管法律不健全。我国税收征管中出现税收征管不严、执法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征管中的法律约束力差,对税收执法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对税收活动共性的问题进行规范的税收基本法,现行的单行税法法律效率弱,在多数情况下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执行难度大,使得税收征管中许多征管措施无法可依。其次,税法的法律约束力差,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税收法律只约束纳税人行为,对征税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二是税收执法缺乏强有力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使得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等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也使涉税案件的查处缺乏应有的力度、效果。再次,缺乏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存在违法不究的现象。一方面,税务机关内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既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监督、纠错目标,也没有形成科学的监督考核指标体系,而且由于税收任务因素,也不利于从税务机关内部实施有效的税收执法监督。另一方面,我国对税收执法的外部监督,尚没有形成有较强针对性的职能部门监督和具有普遍性的纳税人监督机制,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税款入库的数量和质量都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 第二,税收征管能力较弱。目前制约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主要是人和物两类因素。 从人的因素分析,目前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状况还不能适应进一步开放发展的需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思想素质不够过硬。二是整体业务素质比较低,尤其是专业知识不精通。三是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大。表现为依法治税的观念树立得不够牢固,没有为查处的违规、违法渎职案件所警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见利忘义的行为仍存在;面对繁杂、多变的税收法规,有的无法真正领会税法的立法意图,不能正确领会和处理好税收执法和服务经济的关系,增加了税法实施的难度。 从物的因素分析,征管方式仍不能超越个人主动申报和扣缴义务人代扣缴的局限。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的、可操作的个人收入申报法规和个人财产登记核查制度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加上我国市场化进程尚未完成,在一些部门仍存在大量非货币化的“隐性”福利,如免费或低价获得住宅及其他各种实物补贴,致使税务部门无法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同时,国税、地税没有联网,信息化按部门分别执行,在实际征管中不仅不能实现跨征管区域征税,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让其纳税,出现了失控的状态,导致税负不公。 (四)税收征收环境欠佳 第一,依法纳税意识薄弱。受历史习惯、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人根本没有纳税的意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价值取向被一些负面伦理道德因素所误导,社会上一部分人把能偷逃税视作一种“能力”的体现。由于个人所得税属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纳税人纳税后必然导致其收入的直接减少,而纳税人偷逃税被发现后对其处罚的力度却很轻,于是,在目前各种征管措施不到位、风险成本较低、社会评价体系缺失的前提下,人们受经济利益驱动,强化了为维护自身私利而偷逃税的动机和行为,客观上加大了税收征管与自觉纳税之间的距离。据税务部门的一份资料报告,在北京市常住的外国人中,主动申报纳税的占80%,而应征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主动申报纳税的仅为10%。此外,现阶段纳税人缴纳个税没有完税证明,纳税多少与纳税人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失业、赡养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没有联系,这也是公民主动纳税意识不强、纳税积极性不高、偷逃税现象严重的一个原因。 第二,社会评价体系存在偏差。个人所得税偷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国外税务部门建立有一套完整的纳税人诚信评价制度和诚信纳税制度,只要你有偷逃税行为,就在电脑里纪录在案,不但你在经营上会因此受阻,而且你的行为会受到公众的鄙视,个人信用受到极大的质疑。而目前我国缺乏一套纳税人诚信评价制度和诚信纳税制度。社会和个人不觉得偷税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而不与你交往或交易。评价体系存在严重的偏差导致纳税人偷逃税款严重,加剧税负不公,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其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职能对调节社会收入差距至关重要,因此保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针对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公平缺失的弊端,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已势在必行。西方发达国家在此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其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应结合自己的国情,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以缓解收入差距扩大,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贺海涛.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邓益坚.关于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5,(01). 〔3〕岳树民.中国税制优化的理论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兰州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永海博士认为,改革现行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在新时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国地税在近年来不断强化合作的基础上进行机构合并,可以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 二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制度管理的不断深化,纳税人对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过国地税机构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2017年以来,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国地税合并,可以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甘肃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马应超博士认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多重制度效应和政策红利逐步显现。 一是有助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地税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管理链条缩短,税费收入的规范性和执行上更加刚性,必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二是有助于纳税人办税便利化的提升。国税地税合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征收上的“两头跑”“两头查”问题,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国地税合并之后,垂直管理体制将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地税征收率低的问题,征收率的提升会缩小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的差异,同时明确企业对纳税程度的预期,也有利于未来减税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四是有助于新时代税收征管流程再造。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只是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也是税务部门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职能职责的一场深刻变革,更是执法和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集成创新。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高收入的个人逐渐增多,相当一部分人由过去的单纯的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转向由第二职业、承包经营或投资入股等多种渠道取得收入,有的已出现月收入达万元以上甚至几十万元,在分配上出现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国家必须运用税收杠杆加以调节,以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正是运用税收杠杆,调节人们收入之间的差别,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悬殊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资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数量达50%以上。这样,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对社会经济的调节、稳定功能。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阶层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搞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寻求对策,这是当前在税收方面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由英国首创,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自1980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城市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年税制改革中将以上三税合并,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宣布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利息开征利息所得税。至此,个人所得税已进入中国的千家万户,与每个公民的利益直接相关,引起理论界和普通百姓的普遍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分析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过去的20多年中每年都在高速增长,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个人所得税平均年增幅高达48%,年增收额118亿元,是同一时期增长最快的税种;1980年个人所得税仅征收16万元,2001年收入增至亿元,超过了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地税机关的第二大税种;为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以及调节个人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面小,收入比重过低,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妨碍了个人所得税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是: 第一、公民纳税意识差,基层征收机构认识滞后。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时间较短,广大纳税人受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所得不征税的传统影响,加上宣传工作做的不够深入,没有形成自觉申报纳税的习惯,纳税意以淡薄,不能主动地承担纳根义务,偷税漏税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抗税,就基层征收机构而言,对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上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减少,税源分散、隐蔽征管难度较大,往往对征管工作重视不够,因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着查管偏松,执法不严,处罚不利的现象。另外社会各界对基层征收机构支持、配合不利,有的甚至联合起来对付税务部门,这些都使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举步艰难。 第二、个人所得税制自身的特点直接产生弊端。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具有公开透明度强的特点,其征收选择在收入分配环节,它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直接扣除。因此,容易引起税收对抗,增加了征收的难度,这是个人所得税在世界各国的共性,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分类所得税制;它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不能累进税。不按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计征,有背于税收的公平原则。纳税人的许多收入难以纳入征税范围,为各种偷税漏税行为提供了方便,例如:甲乙两个纳税人,甲在12个月内每个月都取得800元的劳务收入,不需纳税,而乙在一个月内取得9600元的劳务报酬,其余11个月没有收入,却要交纳1760元的个人所得税。这样的纳税方法就容易被人钻空子,通过化整为零的方法,就可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第三、个人所得税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很不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结构、内容都较为简单,对纳税人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详细,如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基本规定。具体来说,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主要有两种: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制度缺乏应有的配套措施,代扣代缴制度未能得到严格执行。由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人不明确,有些单位不愿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不予以积极配合,难以实现源泉控制。税务部门无法通过社会各界获得个人收入的准确信息,对漏税、逃税行为也就不能进行强有力的打击。 第四、管理方式落后,征管信息不畅通。 我国的征管机构是根据行政区划和管理级次,进行的多块结合式管理,同时配以专管员管理纳税户制度。在这种传统管理方式下,征管机构第一线力量相对不足,大部仍以原始的手工操作为主,这就使得信息传递不准确;且时效性差,甚至不能跨征管区传递、接受,致使信息在内部机构间受阻,另外,由于同有关部门缺乏有效的配合措施,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汇总;更值得注意的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后,若不配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剧了信息的不畅。 第五、对个人的各项所得缺乏有效的控制。 我国尚未真正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和个人收入申报登记制度。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不够透明,公民隐性收入来源广泛,情况复杂,税务部门根本查不到,找不着,难以掌握实情。同时银行结算制度不够先进,各种转账、结账制度手续繁琐,加上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礼金支付。这些都给税务部门的监控带来了困难。 第六、现行模式对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合理。 对个人征税只有建立在“净所得”概念上才有意义,因此,为得出应税所得,必须在调整后的毛利所得中扣除纳税人应该扣除的费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费用所占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很远;因而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另外,夫妻分别申报制带有不合理性,在实行累计税率的类别中,夫妻合并申报更为公平,有利于对家庭税收负担的调整。防止逃避税收,公平分配收入。 此外,我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对个人收入调节的税制体系尚待完善,这都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一定制约作用。 二、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面对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清楚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环境和现状,立足现实,树立积极推进意识,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制订可操作方案,确立具体的征管目标,其可分为近期和长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堵住漏洞。就目前来看,应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申报纳税。强化代扣代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主要有两种:申报法和代扣代缴法。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制订出具体的申报纳税方法,以点带面,推进申报纳税的全面展开,同时应当清楚地看到,在我国目前征收环境下,自行申报纳税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到位,应从我国现阶段的民情出发,强化代扣代缴,实行源泉控制尤为必要,同时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加强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约束。目前,全方位、深层次落实代扣代缴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最有效的途径。 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稽查制度。把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中要以对重点单位、特殊阶层和高收入个人的重点检查为主。应在每年三月前定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完成对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的普查和科学抽样检查。通过这些检查,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增强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制观念,同时集中查处一大批偷、漏税大案、要案和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严格进行补税、罚款和惩治,减弱不自觉申报的人侥幸心理,以规范纳税人办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强化《个人所得税》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搞好对高收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各征收单位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明确征税对象,对高收入阶层和获得高收入的个人,列入重点纳税户,采取蹲点调查,跟踪审核,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解剖典型等形式,重点突破,层层突破,核实高收入者的收入和费用,据以计算征税,同时抓好高收入阶层的申报纳税工作,加快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申报纳税的进程。对账务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率、定额计征办法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促使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务,从而引导纳税人走向自我管理的道路。 四是尊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征收机构的服务。公民既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应享受法律赋予的相应权力。纳税方便,获得信息权、上诉权、隐私权、保密权、举报偷漏税的权力。这些都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应该宣传;更应该保护落实。税务部门要以提高优化服务为前提,为纳税人创造更便利的纳税条件,如可采取税务公告,设立政策咨询合,税收政策热线电话等服务方式,体现对纳税人的尊重与保护,公民有了主体权力意识,才会产生更强的纳税义务感和更高的纳税自觉性。 (二)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税制体系和征管体系,这就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税务管理是一门知识性、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培训一批即懂税法又懂财会知识、计算机知识的专业人员,这不仅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客观需要,而且是整个征管体系建立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支拥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才能有效协调国税地税征管,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开展税务咨询业务等。 二是积极推进税务代理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税收征收营理客观上.要求全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征管信息畅通,个人所得税尤其如此。个人所得税上及面宽,工作量大;税务代理可将税务人员从繁琐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计算机应用与联网是解决信息不畅通的根本途径,完成对税源的有政监控,达到收入--申报--缴纳--监控--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管理,这也是个人收入及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建立的一个必要条件。 三是尽快向严管重罚的模式过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查管偏松,处罚不利。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严管重罚是行之有效的途径,严管就是政策设计要严密,法律制度要健全,征收管理要严格;重罚就是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行为处罚严厉,使之产生强烈的震慑效应,以严管重罚来约束纳税人的行为,减少税收流失,以增加财政收入。 四是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数据处理中心。以此为依托,将全国各地的纳税申报中心联为一体,形成覆盖全国各行各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达到充分地占有税源信息;数居的共享动态处理,完成对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筛选、判断、汇总、审计和资料统计。只有靠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才能最终减少个人所得税流失的面积和数量。 五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既有背于税收的公平原则,其自身的缺陷也增加了征收管理的难度。同时,分类所得税制也不易达到多重调节目标的实现。纵观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个人所得税整体趋势是由分类所得税制过渡为综合所得税制,因此,我国应逐步建立一个能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以个人、家庭为申报主体的综合所得税叙,从税制上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的不利区素,尽管综合所得税制对综合配套条件和征管水平要求较高。但也应为实现这一目标而积极努大。 六是建立完整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目前,个人所得税是唯一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同时,它是直接对人征税;税负不能转嫁,这是分税人偷漏税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基本动因。为了堵塞税制上的漏洞和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切实达到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的目的,国家应在条件成事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务,建立并完善调节个人收入的税制体系,避免所得税孤军奋战的局面。 总之,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开征的时问比较晚,因此,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校收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缺陷,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这就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必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立科学的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同时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部征管队伍。全面而有效地对个人收入进行有效地监控,从而达到不断缩小贫富悬殊,国家的财政不断增加的目的,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铺设一块稳固的基石。

论文中参考文献怎么合并

一直在使用这个软件,呵呵

论文中插入参考文献的方法如下:

工具:机械革命S3 Pro、Windows10、Wordoffice2016。

1、定位到参考文献前,找到编号库并点击。

2、在弹出的窗口点击定义新编号格式。

3、在弹出的窗口中修改编号格式,此处按照一般的参考文献编号格式进行修改,改为“[1]”。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

4、将将光标放置在论文中要插入文献的位置,点击交叉引用。

5、选中要插入的文献,点击确定。

一处就产生了多个参考文献,比如文献2,文献3,文献4,文献5等。有时候可以这样写[2,3,4,5]。但是,有的却要求合并在一起[2-5].怎么办?其实很简单。先按第一种形式编辑好后,选中不需要出现的部分,在字体一栏里选择隐藏即可。很简单。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