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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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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类期刊

《基层建设》这本期刊属于正规期刊,因此基层建设是可以用来评审职称的,这本期刊主要是评审建筑方面的期刊,适合建筑行业的作者,这本期刊属于国家级期刊,审稿周期、发表费用都比较合适。

《基层建设》是由批准,由济南军区政治部主管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协办、济南军区政治部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全国优秀学术刊物(半月刊)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3-5628,国内统一刊号:CN37-1371/D。已被万方数据库、龙源期刊网等全文收录。

投稿要求:

投稿时请将稿件电子版(以WORD形式)发送至本刊投稿邮箱,在稿件中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单位、电话、电子邮箱、样刊投递地址和邮政编码,如需署笔名请注明;并提供作者简介、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参考文献等内容,切勿一稿多投。稿件一经发表,即付稿酬。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本刊已被国内多家数据库收录,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对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者,本刊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处理结果告诉作者,请及时查收电子邮箱;对以信函方式投稿者,仍以信函方式通知作者。对未采用稿件不退原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对采用的稿件,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将作必要的修改、删节或摘编,如不同意请说明。

基层建设杂志可以评职称。

《基层建设》杂志期刊属于正规期刊,其基层建设是可以用来评审职称的。《基层建设》主要是评审建筑方面的期刊,适合建筑行业的作者,这本期刊属于国家级期刊,审稿周期、发表费用都比较合适。

三级公证员在评审中要先取得四级公证员的资格,对于评审上来说要满足:学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等诸多事项。

扩展资料:

《基层建设》杂志是由济南军区政治部主管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协办、济南军区政治部主办 ,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全国优秀学术刊物。

《基层建设》的主要栏目有施工建设、建筑规划与设计、基础建设、景观设计、园林园艺、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市政桥梁、给水排水、工程管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地质勘查、理论研究等。

投稿时,投稿者需要在稿件中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单位、电话、电子邮箱、样刊投递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需署笔名请注明,并提供作者简介、中文摘要和关键词、参考文献等内容。

对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者,杂志社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处理结果告诉投稿者,需要投稿者及时查收电子邮箱;对以信函方式投稿者,仍以信函方式通知投稿者。

对未采用的稿件不退原稿,需要投稿者自留底稿;对采用的稿件,在不改变原意的前提下,将会作必要的修改、删节或摘编,如投稿者不同意,需要提前说明。

其征稿对象为全国科技工作者、各级科技与教育部门的领导者以及管理者、科研院所人员、从事建筑传播人员,各大院校在读建筑学生以及社会关心科教工作的大众。

就评职称的论文著作来说,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独译立或合译作出版著作一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2、有关调研或经验材料被市级以上部门认可或采用;

3、独立编写的专业理论培训讲义被市级以上单位采用;

4、独立开发或主持编制具有推广价值的公证业务软件,并得到市级以上部门的认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建设

基层建设杂志可以评职称。

《基层建设》杂志期刊属于正规期刊,其基层建设是可以用来评审职称的。《基层建设》主要是评审建筑方面的期刊,适合建筑行业的作者,这本期刊属于国家级期刊,审稿周期、发表费用都比较合适。

三级公证员在评审中要先取得四级公证员的资格,对于评审上来说要满足:学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等诸多事项。

基层建设杂志主要栏目有:施工建设、建筑规划与设计、基础建设、景观设计、园林园艺、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市政桥梁、给水排水、工程管理、水利水电、电力建设、地质勘查、理论研究。

《基层建设》杂志是由济南军区政治部主管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协办、济南军区政治部主办 ,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全国优秀学术刊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建设

一、著作1、柴发邦、江伟、刘家兴等著:《民事诉讼法通论》,法律出版社1982年。2、江伟、杨荣新主编:《人民调解学概论》,法律出版社1990年。3、江伟、邵明、陈刚著:《民事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4、江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第三稿)及立法理由,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二、译著1、В·К·普钦斯基著:《美国民事诉讼》,江伟、刘家辉译,法律出版社,1983/1993。2、米尔顿·德·格林著:《美国民事诉讼程序概论》,江伟译,法律出版社,1988。三、主编教材和专论(一)民事诉讼法柴发邦、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讲座》,第三期全国法律专业《民事诉讼法》师资进修班,西南政法学院1983年出版。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江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华夏出版社1991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柴发邦主编,常怡、江伟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法律出版社1992年。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江伟、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机制的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版(修订版)。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2005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自学考试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江伟主编:《研究生统编教材·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专论·研究生教学指导用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二)证据法江伟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0年。江伟主编:《 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江伟主编:《证据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三)公证、仲裁与律师1、江伟主编:《公证法学》,法律出版社,1996年。2、江伟主编:《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四、主编期刊和论文集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以书代刊),法律出版社。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诉讼法专论~1997年卷),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1998年。江伟主编:《中国民事审判改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江伟主编:《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文章一、发展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学的总体思路(一)发展民事诉讼法的总体思路1、《建议民事诉讼法先于民法颁布施行》(与刘家兴合作),发表于《民主与法制》1981年第5期。2、《民事诉讼法概说》,发表于《百科知识》1982年第1期。3、《经济体制改革与民事诉讼法》(与王强义合作),发表于《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第4、5期。4、《新民事诉讼法的重大突破》,发表于《法学评论》1991年第3期。5、《谈民事诉讼法的补充和修改——为民事诉讼法正式颁行而作》,发表于《法学杂志》1991年第3期。6、《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与王强义合作),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7、《民事诉讼法的新发展》,发表于《法制日报》1991年5月27日。8、《简论民事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与赵金山合作),发表于《法学杂志》1998年第6期。9、《实体法与诉讼法的关系要论——民事实体法与诉讼法分离的历史小考》(与刘荣军合作),发表于《诉讼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10、《实现民事诉讼现代化》,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1日。11、《评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及其主要缺陷——兼论民事诉讼的进一步完善》(与赵秀举合作),发表于《湘江法律评论》2001年第4卷。12、《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与邵明合作),发表于《民商法前沿》2002年第12辑。13、《论现代民事诉讼立法的基本理念》(与吴泽勇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14、《中国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体系的建构、阐释与重塑》(与刘学在合作),发表于《诉讼法学研究》第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15、《现代诉讼理念与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塑》(与吴泽勇合作),发表于《诉讼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16、《民事诉讼法修改势在必行》(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4年1月28日。17、《民事诉讼法典修订的若干基本问题》(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中国司法》2004年第2期。18、《民诉法修订的指导思想与立法框架》(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4年2月4日。19、《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法学家》2004年第3期。20、《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与杨剑合作),发表于《法学论坛》2005年第3期。21、《将“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的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中国司法》2006年第6期。(二)发展民事诉讼法学的总体思路22、《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发表于《现代法学》1996年第3期。23、《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成就及其发展的若干问题》(与邵明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24、《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与傅郁林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25、《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与邵明合作),收入《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26、《董必武诉讼法学思想初探》(与吴泽勇合作),收入《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7月出版。27、《十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概述》(与宗琴娟合作),发表于《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年第2期。28、《民事诉讼法学的回顾与展望》,发表于《中国法学》1997年第5期。29、《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程荣斌、张建华、刘春玲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4年第1期。30、《1994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萨仁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5年第1期。31、《1995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肖建国、王谢春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6年第1期。32、《1996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单国军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7年第1期。33、《1997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单国军、徐卉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8年第1期。34、《1998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傅郁林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9年第1期。35、《1999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刘敏、张艳合作),发表于《法学家》2000年第1期。36、《2000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与熊跃敏、吴泽勇合作),发表于《法学家》2001年第1期。二、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一)诉权论37、《关于诉权的若干问题的研究》(与单国军合作),发表于《诉讼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4月出版。38、《论股东诉权》(与段厚省合作),发表于《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39、《论救济权的救济——诉权的宪法保障研究》(与王铁玲合作),发表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二)诉讼标的论40、《论诉讼标的》(与韩英波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7年第2期。41、《论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与段厚省合作),发表于《诉讼法学研究》第1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42、《请求权竞合与诉讼标的理论之关系重述》(与段厚省合作),发表于《法学家》2003年第4期。43、《民事诉讼标的新说在中国的适用及相关制度保障》(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法律适用》2003年第5期。(三)既判力论44、《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45、《论判决的效力》(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政法论坛》1996年第5期。(四)诉讼模式论46、《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与法院的作用分担——兼论民事诉讼模式》(与刘荣军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9年第3期。47、《论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与法官的释明权》(与刘敏合作),发表于《诉讼法论丛》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五)诉讼法律关系论及程序保障观48、《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常怡合作),发表于《法学杂志》1984年第1期。49、《民事诉讼程序保障的制度基础》(与刘荣军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97年第3期。50《民事诉讼程序之协调与整合》,发表于《人民法院报》 2001年12月15日。(六)民事争议与刑事争议、行政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制51、《民事行政争议关联案件诉讼程序研究》(与范跃如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52、《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与范跃如合作),发表于《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三、民事诉讼法具体制度(一)当事人制度53、《论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的分离》(与王强义合作),发表于《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第2期。54、《论集团诉讼(上、下)》(与贾长存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88年第6期、1989年第1期。55、《离婚诉讼中的第三人问题》(与熊志辉合作),发表于《法学杂志》1993年第4期。56、《关于代表人诉讼的几个问题》(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4年第3期。57、《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与单国军合作),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58、《合伙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与王国征合作),发表于《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59、《修改公司法应增加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与段厚省合作),发表于《法制日报》2000年8月6日。60、《当事人适格的识别》(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3年10月28日。61、《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人提起确认之诉的适格性》(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3年11月4日。6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起诉法人适格性探讨》(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3年11月18日。63、《牵连诉讼中的事实认定问题》(与杨剑合作),发表于《人民法院报》 2005年9月13日。(二)人民检察院与民事诉讼的关系64、《试论人民检察院参加民事诉讼》(与刘家兴合作),发表于《法学研究》1981年第1期。65、《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与王强义合作),收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66、《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探讨》(与李浩合作),发表于《人民检察》1995年第6期。67、《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与段厚省合作),发表于《现代法学》2000年第6期。68、《论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现代法学》2004年第2期。69、《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改革论纲》(与张慧敏、段厚省合作),发表于《人民检察》2004年第3期。70、《略论检察监督权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使》,发表于《人民检察》2005年第18期。71、《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的探讨》(与杨剑合作),发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三)保全制度72、《完善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设想》(与王国征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73、《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初探》(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四)审判程序74、《论开庭审理》(与尹小亭合作),发表于《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第5期。75、《民事审判制度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傅郁林合作),发表于《法学杂志》1999年第6期。76、《走出民事再审困境的出路》,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12日。77、《论审判独立的制度保障及其与审判监督的关系》(与廖永安合作),发表于《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78、《论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关系之协调与整合》(与廖永安合作),发表于《法律科学》2002年第6期,收入《公正与效率的法院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4月出版。79、《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责任诉讼机制研究》(与王铁玲合作),发表于《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第2期。80、《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与廖永安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81、《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与申请再审程序的完善》,发表于《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82、《论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制度整合与程序刚性》(与杨剑合作),发表于《法律适用》2006年第7期。(五)证据制度83、《关于产品责任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宗琴娟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88年第5期。84、《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若干问题的思考》(与尹小亭合作),发表于《政法论坛》1991年第2期。85、《论民事诉讼中的认证》(与刘敏合作),发表于《证据学论坛》第1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86、《关于我国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意义和若干设想》(与邵明合作),收入《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87、《科学裁判与证据》(与刘荣军合作),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0年年会论文。88、《论证据制度中的衡平原则》(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89、《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与肖建国合作),第三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论文,2000年。90、《证据法若干基本问题的法哲学分析》(与吴泽勇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91、《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确立的反思》(与孙邦清合作),发表于《证据学论坛》第6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92、《统一证据法的基本架构》,发表于《诉讼法学研究》第6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93、《在经验与规则之间——论民事证据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政法论坛》2004年第5期。94、《经验与规则之间的民事证据立法》(与徐继军合作),发表于《法学》2004年第8期。95、《专家证人若干问题的探讨(上、下)——以我国证据立法为背景》(与谢文哲合作),发表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1、2期。(六)执行制度96、《民事执行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97、《完善代位申请执行制度之两点建议》(与单国军合作),发表于《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5期。98、《民事执行存在问题的病理探析》(与刘荣军合作),第二次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论文,1999年。99、《论执行行为的性质与执行机构的设置》(与赵秀举合作),发表于《人大法律评论》2000年卷第1辑。100、《论我国强制执行法的基本构造》(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法学家》2001年第4期。(七)非讼程序101、《论公示催告程序》,发表于《中国法学》1991年第6期。102、《论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交错适用:兼析程序法之适用》(与杨燕妮合作),发表于《东吴法学(苏州大学学报)》2000年特刊。(八)涉外民事诉讼程序103、《论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与刘永娥合作),发表于《法律学习与研究》1988年第6期。四、民事纠纷的非讼解决机制(一)仲裁制度10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可仲裁性初探》(与王国征合作),发表于《法制日报》1992年12月7日。105、《仲裁范围初探》(与王国征合作),发表于《法学家》1993年第2期。106、《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立法之完善》(与肖建国合作),发表于《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107、《论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的新型关系──为《仲裁法》的颁行而作》(与李浩合作),发表于《法学评论》1995年第4期。108、《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现代仲裁法》,发表于《法学杂志》1997年第1期。(二)调解制度109、《论市场经济与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与李浩合作),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110、《德国民事诉讼上的和解制度介评——兼论对改革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启示》(与熊跃敏合作),发表于《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111、《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与廖永安合作),发表于《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五、WTO与民事诉讼法112、《WTO协议与中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与王景琦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113、《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我国的对应之策》(与王景琦合作),发表于《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114、《WTO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对该机制的运用》(与张力合作),发表于《中国改革报》2002年1月14日。六、比较民事诉讼115、《英国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动向》(与刘荣军合作),发表于《诉讼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4月出版。116、《两岸交往中的民事诉讼问题》,收入《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七、破产法117、《论破产法》(与刘春田、甄占川合作),发表于《诉讼法学论丛》,1985年出版。118、《论我国制定破产法的客观必要性》(与刘春田、甄占川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1986年第1期。八、会议报告与书评(一)会议报告119、《民事诉讼法立法与实践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1990年11月在全国诉讼法学术讨论会(杭州)上的发言。120、《关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补充》,1991年10月在湖南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会上的发言。121、《中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1995年8月在亚太法协第十四届大会上的发言。(二)书评122、《充满时代气息的民事审判权理论及其架构——评黄松有博士的专著〈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发表于《法学评论》2004年第3期。123、《充满时代气息的审判权理论与构架——评专著〈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发表于《人民司法》2004年第7期。124、《民事诉讼宪法理念开拓性研究的一部力作——评刘敏著<裁判请求权研究>》,发表于《金陵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

中国公证期刊怎么样

区别很大,但无关联。

中国公证,是指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的申请,主要业务是办理在国内所使用的公证文书。它的特点如下:

1、办证的人只能是我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办理好的公证书在国外无效,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使用;

3、办理好的公证书不能在国外使用,只适用我国法律。

外国公证,是指当办理事项含有涉外因素时,办理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公证机构加以办理的公证事项。它的特点如下:

1、当事人并非中国公民,大多数是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是准备出国的公民;

2、要由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和涉外公证员负责办理,由司法部批准,并且公证员考试合格:

3、涉外公证书要附带相应的外文译文,以便满足使用国和当事人的要求,并同时办理外交认证手续:

4、公证书不能在中国使用,在中国也不具备法律效力,通常要发往域外使用,并在域外发生法律效力:

5、涉外公证书要同时符合我国法律和使用国法律。

中国人在国外,办事时不能依照中国的程序,而是需要做一些公证事项,但是中国人出国后发现国外的公证体系和中国不一样,外国公证书的申请程序如下:

1、当事人应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驻外使领馆主要受理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外国人(含外籍华人)一般应当在当地有合法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2、驻外使领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国籍、文书上的印鉴、签名、日期属实等;

3、申请公证的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公证当事人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委托证明材料。

三、公证当事人持有效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国外公证不同于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通常是由具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对一些非争议性的问题如房产、地契、授权委托书等作出的证明。 公证的主要作用在于监督执行宣誓、声明、签名及证词等等。 公证员不是律师,不能提供法律意见。认证:有些文书需经公证员公证后,再交由有关州务卿, 国外国务院或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后方才有效。公证和认证作为某些法律程序不可缺少的一环,如不及时处理,将可能导致延误日期,文件失效等,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国外实行英美法系,因此国外公证制度和中国不尽相同,只有了解了国外公证制度,才能更好的理解国外公证是怎么回事,怎么办理国外公证。

中国的公证是有专门的公证处办理,给公证处提供所需的资料,得到公证书。外国(美国)的公证(notary)随处可办,比如:有的卖邮票的地方都可以给公证,你想公证什么东西,写好,人家看过,给你盖章就起法律作用了,十块钱公证一个文件。

证券类期刊有哪些

倩券发行期刊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金融市场及倩券发行概况:包括倩券发行市场及其发展趋势,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全国倩券发行概况等;2、倩券发行政策及规定:包括倩券发行政策、倩券发行认可条件、倩券发行审核监管机构、倩券发行监管政债券发行期刊是指专门报道债券市场、分析债券市场的期刊。以下是一些债券发行期刊的介绍:1. 《债券导报》:该期刊是中国债券市场上的权威媒体,是全国唯一的一份综合性债券行业报纸,涵盖债券市场的所有领域及各种债券产品。2. 《中国债券》:该期刊是中国债券市场上的专业性媒体,是中国债券市场的权威刊物,较为全面地报道了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和行情动态。3. 《投资与理财》:该期刊是中国金融行业知名期刊,旗下有《债券投资与理财》版块,主要关注债券市场的投资理财方面,提供投资策略、分析报告等服务。4. 《证券时报》:该期刊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媒体,旗下有《债券市场周刊》等专题栏目,涵盖债券市场的各种信息和行情分析。以上仅是部分债券发行期刊的介绍,还有许多其他的债券市场期刊。对于债券投资者来说,阅读债券发行期刊可以帮助了解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动态,有助于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等;3、倩券发行实践经验:包括倩券发行机构和机构评级、发行费用和利率计算、倩券发行上市挂牌等;4、倩券发行其他:包括倩券发行实务问题讨论和分析,倩券发行市场研究,倩券发行社会效应分析等。

债券是企业或政府发行的一种借款工具,其发行过程需要经历若干环节。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债券发行期刊。债券发行期刊是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期刊。这些期刊除了包含有关债券的基本信息(如发行人、债券种类、票面利率、还款方式等)外,还包含了与债券相关的各种条款和细则。通常情况下,债券发行期刊会由律师和债券承销商填写和审核,以确保所有的信息都准确无误。在国内,债券发行期刊主要有以下几个: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发行公告》:该期刊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主要用于公开发行股份制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时使用。2.《发行人说明书》:该期刊是指在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时向公众公开的发行人说明书,也称作债券募集说明书。3.《债券募集文件》:该期刊是指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和优先股等产品时向公众公开的募集期刊。总而言之,债券发行期刊是保证债券发行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材料。投资者在购买债券前应先认真阅读相关的期刊,以便了解债券的基本情况和相关风险,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有几类:第一种是较官方的,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等这种其实都是一些公告,点评之类的。第二种是类似小报的一些文章有点参考价值证券市场周刊什么的总之,每个刊物,都有雷同的文章每个刊物,也有不一样的新闻想要看的全,需要看不同的刊物只买一种刊物,还不如到各大门户网站上看看新闻。

证券三大报具体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的办报宗旨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经济、金融、证券的方针政策,传递金融、证券信息,评析金融、证券市场,普及金融、证券知识,做可信赖的投资顾问。

《上海证券报》的办报宗旨是: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经济、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传递金融、证券和其他重要财经信息,提供及时、有效、实用的市场分析和服务,普及金融、证券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对投资者负责”是《上海证券报》的办报理念;“贴近市场、贴近读者”是其鲜明特色;“权威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服务性”是其已经形成的优势和继续努力的目标。

《证券时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客观、准确、全面、及时传递证券市场信息;竭诚为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服务。

扩展资料

报纸定位:

作为一张全国性的证券专业报纸,《中国证券报》努力弘扬报道的权威性,帮助读者把握宏观政策精神,宏观认识市场走势;着力增加有效信息量,方便读者及时了解国民经济、行业部委、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等各个层面的信息,为其投资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注重市场报道的实用性。

同时,重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揭露并抨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刊物团队

《上海证券报》拥有着一支专业、敬业、年轻、精干的编辑记者队伍,已经打造出一个比较高端的报道平台。在以证券报道为主的同时,关注国内国际经济大势和宏观政策的变化、影响,以拓展大财经报道为新目标。

全面、深入地介入国企改革、银行、保险、外汇、期货、产权、信托等重要领域和周边市场,不断扩大报道面。《上海证券报》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发表了大量在证券市场和财经领域引起广泛反响的报道,其中不少报道曾引起证券监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刊物特色

创刊以来,《证券时报》充分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优势,锐意改革,勇于探索,逐步形成了信息披露权威。快捷,资料统计翔实丰富,市场评析独到深刻、版式新颖富有现代感等特点。

本着“敬业、求实、团结、高效”的社训精神,《证券时报》正积极朝着具有权威性、高质量、特色鲜明、深受读者喜爱的全国财经类大报的方向而不懈努力。

《证券时报》主要版面有:要闻版、市场版、综合新闻版、公司版、综合报道版、行情图表版及各类专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证券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证券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时报

公共管理类期刊

咱们一个专业,那我就给你推荐几本,其实关于咱们这个专业的权威学术期刊都是比较理想的选择:管理世界 科研管理 外国经济与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 研究与发展管理 管理评论 公共管理学报 这些刊物都不错,不知道你们学校有没有订阅,不想花费太多钱就去网上订阅电子版,如果不在乎money,可以考虑自己订一下相关的学术期刊,这里面的文章还是很有质量的。PS:合适请采纳,谢谢~

是你求助我?我才14岁,不太知道这些,加Q,做个朋友:1932684429

经济与管理学专辑类的核心期刊、CSSICI级别期刊列举如下:

经济与管理综合:《当代经济管理》、《南开经济研究》、《经济学家》。

企业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经济管理》、《管理评论》。

管理学:《管理世界》。

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国管理科学》、《宏观经济管理》。

北大核心期刊:《经济问题探索》、《管理学报》、《公共管理学报》。

经济学南大核心期刊投稿有哪些推荐?

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发展的规律的学科。经济学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可分为两大主要分支,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评论》是山东财经大学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管理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办刊宗旨:传承创新学术、培养学术队伍、展示科研成果,服务经济社会。

主要刊发国内外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与政策研究成果,探讨新时代经济领域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西安财经大学学报》是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西安财经学院主办的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的综合经济类学术期刊。跟踪并探索经济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术性与应用性相结合。

设“财政与税收”、“会计与审计”、“西部经济”、“丝绸之路研究”、“金融研究”、“宏观经济”、“秦文化与经济”、“产业经济”、“企业管理”、“三农问题”、“社会保障”、“贸易经济”、“旅游经济”、“法学论坛”等栏目。

《产经评论》是暨南大学主办、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和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联合承办的大型产业经济类学术期刊。办刊宗旨是立足本土,面向世界,从产业经济发展实践出发,追踪理论前沿,传播产业经济学科的创新成果,为国内外学者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

《经济问题》创刊于1979年,月刊,是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综合性经济理论学术期刊。主要设有理论探索、改革与发展、企业经济、农业经济、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世界经济、山西经济、财政与税务等栏目。

《会计研究》杂志创刊于1980年3月,是财政部主管、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国家一级学术期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确定的管理科学A类重要期刊,是CSSCI来源期刊中惟一的会计类学术期刊,是学术界公认的会计学权威期刊。

内容涵盖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公司治理、审计等多个领域,读者群体主要是国内外具有较好理论基础的会计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

水产类期刊引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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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投稿目标期刊的原则:力争尽快发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获得较大的投稿价值。2、 要获得最大的投稿价值,投稿途径非常重要。建议:向国外投稿:三大检索系统(SCI、 EI 、ISTP)收录的国外期刊;本学科的国外核心期刊;影响因子大的国外期刊。向国内投稿:核心刊、统计源刊、SCI和EI收录的的中文刊要根据自己的科研准备,正确定位文章级别,选择适合自己的投稿期刊。3、了解学术期刊评价工具国外: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ISSHP)《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其他索引工具,如科学文摘、化学文摘等。国内:《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CSTPC)《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其中,SCI、EI、ISTP是世界著名的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是国际公认的进行科学统计与科学评价的主要检索工具。了解三大检索系统的概况、期刊收录范围、入选原则等的重大意义在于:第一,可节省科研时间和精力。经常阅读三大检索系统中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期刊与会议论文的目录和简要报道,可拥一知百,能便捷地根据提供的检索线索索取原文。第二,有助于科研成果的高产出。常追踪、浏览三大检索系统,抓住本学科领域中的闪光点及学科交叉点等,捕捉利研灵感,可早出成果、多出成果。第三,有利于提高论文的影响范围。第四,有利于提高中稿率,对于提高自己的科研地位、职称评定等有帮助。下面介绍几个重要的学术期刊评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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