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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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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接地气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大家都开始做最后的毕业设计了,一般做毕业设计前都会要求先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特点是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一、 综述本课题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说明选题依据及意义

(一)国外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际社会对社区的关注自19世纪末期横扫整个欧洲和北美大陆的社区睦邻运动开始,世界上的第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是由英国的巴纳德在伦敦建立的。最早从社会学的角度使用“社区”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1881年他将德文gemeinschaft(一般译为共同体、团体、集体、社区等)一词首先用于社会学。从滕尼斯提出到现在,社区的涵义已发生很大变化。社区研究虽然起源于西欧,但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有关社区理论的研究大致包含两类:一类是社区本身的静态研究,一类是对社区发展和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动态研究。其中比较有影响的理论有:社区人文区位理论、社区权力理论、社区社会关系理论、社区变迁理论和社区行动理论。

目前国外有不少国家的社区发展格局特色,但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却大致相同,主要是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社区非营利组织、社区企业和社区居民。社区建设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关系各具形态,表现出自治型、政府主导型和合作型三种模式。在国外众多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中,较为突出的有:宜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自治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模式。

在宏观层面上,国外城市社区管理将会呈现三大趋势:一是社区管理日益全球化、国际化;二是社区管理逐步转向可持续发展战略;三是社区发展与社区建设日渐趋向融合。

在微观层面上,国外城市社区管理也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组织体系趋于自治化、公众化;二是社区经济管理趋于市场化、多元化;三是社区管理日趋法制化、规范化。

(二)国内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内对于城市社区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①社区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②经费投入不足,社区设施不够完善;

③思想观念陈旧,相关法制不健全;

④老社区功能混乱,新建社区缺乏生活气息;

⑤现有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区发展新要求。

尽管到目前为止城市社区深层次的问题仍然处于混乱状态,国内仍缺乏真正贴近国情、具有指导力的理论,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城市社区建设在蓬勃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我国社区管理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国内很多专家和学者开始专注于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地的社区管理理论,意在将国外先进的社区管理理论“本土化”,应用到社区管理上,尤其是城市社区管理。

通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我国形成了四种有代表性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一是以上海卢湾区五星桥街道为例的行政侧重型模式;二是以沈阳市春河社区为例的自治型模式;三是以武汉市江汉区社区为例的混合型模式;四是一会(分)两站的“盐田模式”。这四种创新模式各有千秋。上海行政侧重型模式有效克服了“条块分割”关系,但并没有改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居民社区参与度不够。沈阳自治型模式形成了“议行分离、相互制约”的互动运行机制,理顺了条块关系,但政府角色“越位”与“缺位”并存,资金供给与运行机制也还不完善。江汉混合模式重构了社区微观组织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建立了社区自治系统与政府行政系统的共生机制,但是仍存在行政化倾向,低配套率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也与日益增长的居民需求不相适应。直到2005年,深圳“盐田模式”的出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和建设的创新成果工作有了近一步的发展。这种“一会(分)两站”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回归到其自治组织的法律原位。同时让政府提高了执行能力又降低了行政成本。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政府在社区仍然保留着行政末梢,不能真正体现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综合以上四种模式的利弊,我觉得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都无法体现自治性。国内未来城市社区管理的趋势:国内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会不断创新,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会更加完善,正如吴新叶(2008)所说“社区发展的组织日趋自治化、公众化”,“社区发展的管理日趋市场化、多元化”,“社区发展的手段日趋法制化、规范化”。围绕和谐社会的标准建设的城市社区必将呈现多种新形式,例如服务型城市社区、自治型城市社区、学习型城市城市社区、数字型学习社区和生态型城市社区。

(三)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第一,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情况来看,我国的城市社区实践远远走在理论的前头,因此综合研究方法,形成新的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和综合能力的理论方法体系,就成了推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理论任务。杨团(2002)曾总结说“城市社区管理在国内的发展缺乏创新和自治性,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可以在理论上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城市社区管理方面的自治研究水平,使研究更上一层楼,为未来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提供理论基础”。

第二,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王永平(2008)指出“社区建设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社区建设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社区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广阔舞台”,“社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微观体现”。 本文从社区入手研究城市社区管理,有助于响应和谐社会建设的号召,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三,在市场经济下,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呈现出社区居民日渐增长的社区参与需求和社区服务需求同滞后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方法的矛盾。

第四,安东尼·吉登斯说过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以社区为重点”成为了可能,还变成了必须。“社区”意味着促进街道、城镇和更大范围的地方区域的社会和物质复苏的可行办法。

本文通过对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a社区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的研究,不仅可以对其自身的管理提供帮助,也可以对其他的相关社区提供参考。当然,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助于推进城市社区的建设,揭示城市社区目前发展的问题根源,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应对措施。

二 社区银行成为中国放松银行业管制突破口的现实原因 中国放松银行业的管制,之所以可以选择社区银行作为突破口,除了美国的社区银行发展历程所显示出来的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等因素外,考虑到中国的现实状况,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社区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所需资本不高,便于民间资本的进入和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 银行业放松管制的进程,也表现为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过程,如果设定过高的进入壁垒,能够进入银行业的民间资本势必相当有限,客观上会抑制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目前的一些股份制银行,甚至包括部分上市的银行,其内部经营管理结构、营运方式、决策过程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原有体制的影响,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有些银行基本是国有银行的翻版。这主要是因为迄今为止银行业的进入壁垒相当高,现有的银行市场开放程度有限导致的。 规模较小的社区银行如果经营不佳,其他民间资本可以以不高的成本对其进行收购,这无疑对社区银行的经营形成一个市场约束。反观当前的股份制银行,即使不考虑政府干预等因素,其相对庞大的规模也使得其他民间资本的收购难度过大,在实际操作上几乎没有可能性。 2 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一直不畅通 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已经在中国的经济增长、吸收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环境并不宽松。随着大型银行日益将融资的重点转向大型公司,中小银行势必需要寻求自身的融资渠道,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融资对象的社区银行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3 中国金融市场巨大的差异性决定了全国性的大型银行难以有效掌握不同地区的市场和客户信息 中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全国性的大银行实际上很难制定一个适用于全国不同市场的发展战略,也很难全面地掌握不同地区的市场和客户信息,从而难以对不同地区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必然促使大型银行更多地面向全国性的大型公司提供服务。在这一点上,立足于不同地区的社区银行在掌握不同地区的客户信息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 4 社区银行有助于缓解当前中国资金运行的“虹吸现象”,填补因为大型银行的战略调整所出现的“金融服务真空” 随着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推进,国有银行更多地注重将全国范围内吸收的存款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这造成中国资金流动的“虹吸现象”,即本来急需资金的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被转移到资金已经较为充裕的发达地区,这也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扩大的金融方面的原因、另外,国有银行也在加速从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撤出,这可能会在局部地区形成金融服务的真空。社区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的特点之一就是将本地市场吸收的资金主要运用在本地市场,因而能够缓解虹吸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国有银行撤出的地区设立社区银行,也可以填补金融服务的真空。 5 社区银行的发展能够推动中国金融结构的顺利转换 目前中国金融结构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居民的存款成为银行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而且居民资产的主要形式是存款,实物资产所占的比率相当有限,居民所可能得到的金融服务种类也十分有限,这种金融结构无论在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是缺乏效率的。社区银行强调的是面对一定社区内的个性化金融服务,消费者贷款等会成为主要的贷款形式之一,对于客户的服务也会较之国有银行更为全面和个性化,这对于推进当前中国金融结构的转换具有积极的意义。 6 社区银行的发展能够推动金融服务的差异化 目前中国银行业市场上的竞争从表面来看已经较为激烈,但是从银行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看,基本上属于低水平的重复,针对客户的需求主动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十分有限,社区银行的设立能够针对社区范围内的客户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而也促使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调整市场定位,并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7 社区银行的设立能够增大外资银行拓展中国市场的压力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实际上对于网络庞大、客户基础众多的全国性银行的冲击力度有限,从其经营规模、针对部分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经营方式来看,与社区银行更为接近,开放设立社区银行,能够促使中国的金融机构迅速学习外资银行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经验,使得外资银行开拓中国市场时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三 中国社区银行的生存空间十分广阔 首先,中国的中小企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对于金融服务也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可以为社区银行提供广大的融资市场。研究表明,小型银行在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时较之大型银行更有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小型银行的组织架构灵活简单,易于解决贷款方法中的委托代理问题,易于了解大型银行所难以了解的客户收入变动、支出状况等有一定保密色彩的个人信息,这也就是所谓信息优势假说(Information advantage hypothesies)。另外,学术界也提出了 “共同监督”假说(peer monitoring hypothesis),认为社区银行这类地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即使不能真正了解地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合作组织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会实施自我监督。社区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优势为其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市场机会。 其次,是中国消费者贷款和个人金融服务开始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社区银行所强调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和对于客户的了解使其在竞争这些业务方面可以获得优势。 第三,中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在较长时期内会一直存在,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别、城市和农村金融服务上的巨大差别,为地区性的社区银行发展提供了机会。特别是许多国有银行已经撤出的地方已经成为被金融机构遗忘的角落,将来即使外国大银行进入中国,它们也不可能向边远地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社区银行可以担负起这一任务。

国内社区文化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论文

社区文化是指社区居民在长期的工作和生活实践中共同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称。下面我整理的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论文,欢迎来参考!

1油田社区文化建设实践与发展方向

油田社区建设实践

油田社区文化在发展成熟过程中,主要是文化精神的培育与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思想教育成熟的一个过程。想要让居民能够不由自主的享受文化产业的娱乐,并体现出自我的价值,需要在居民互动过程当中将自我文化与内涵的培养,通过互动培养,不仅能够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还能够使居民成为社区文化中的一员,并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自我教育的升华,从而不断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提升,使所有居民具有团结精神,为良好文化的发展做贡献,共建美好、和谐的家家园。因此,社区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宣传及教育活动,培养职工干部的教育知识及素质,积极改革与创新职工观念,同时有助于社区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有助于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

努力搞好阵地文化。阵地文化是指利用俱乐部、电影院、少年宫、电视台、体育馆、职工之家等大型文化设施开展的文化活动。这是开展文化活动的基础,具有多功能性,其突出特点是适应面广、形式多样、层次高雅。通过系统、广泛地开展一些教育性强、内容典雅、群众喜闻乐见且参加热情高的电影周、艺术节、知识竞赛,组织音乐、舞蹈、书法、美术、器乐、曲艺等活动,陶冶人们的情操,启迪人们的思想,此时教育群众,丰富广大居民文化生活。

努力搞好家庭文化。家庭文化是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最基础的一部分,社区是所有居民群众居住的地方,家庭文化的是尤为重要的一项,在开展社区文化的同时应该积极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以及勤俭持家等中国优良传统美德,积极团结邻居,将佳通美德作为家庭文化的重点文化进行宣传与教育,并积极倡导健康、积极、乐观、文明的一种生活方式。同时,社区文化管理人员还应该进行定期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加活动的趣味性、娱乐性与知识性,用及其吸引居民的方式引导居民将家庭文化的理解与学习,促进居民文明生活,创造幸福、美满的生活。

努力搞好油田社区文化。油田社区文化建设所形成的强大内聚力和发散力表明,企业文化可以使居民、社区和社会(市场)的需要从根本上一致起来,并互为推动,形成良性循环。

油田社区的发展方向

组建社区文化摇篮,向素质人才基地方向发展。社区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居民文化素质和文明意识,增强社区居民凝聚力和认同感。社区阵地属于居民,此时让每个居民都成为阵地的主角,采取多种形式组建老年门球队、锣鼓队,成立曲艺爱好者协会,利用假期成立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培养社区居民“用双手呵护社区家园”的思想观念,将居民的生活与社区、社会融为一体。社区文化建设还应满足居民对学前素质教育、学生特长教育、居民终身教育的需求,发挥校外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一个企业不仅需要专业人才,更需要高素质员工,作为油田社区加强文化建设重点就是让居民有更多的接受素质教育、文化教育、艺术教育等高层次、高品位教育的机会,使油田职工子女不出工业区就可获得较为完善的学前素质培养、特长教育,甚至第二职业技能培训。因此,社区文化建设的关键是打造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完善的、连贯的,能够使居民终生受益的素质教育网络,依靠丰富的文化生活和良好的文化环境,最大程度营造社区与居民的“人企合一”的氛围。

完善社区文化服务功能,向群众化、多元化、精品化方向发展。不断丰富文化内容,使之群众化,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居民的需求,安排趣味性、知识性、团体性较强的文化广场活动,诸如广场电影、广场晚会、广场健身及节假日广场游园等老少皆宜的.活动,吸引居民走出家门,共同参与,繁荣社区文化。不断发掘文化形式,此时使之多元化,油田社区居民是随石油开发会战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婚丧嫁娶、语言习惯等生活习惯各不相同,围绕油田社区行业特性和地域特点,社区文化组织部门应从了解居民习惯、体验群众生活、搜集文化生活信息入手,让居民参与创作,凝炼、培育出令群众耳目一新、喜闻乐见、民风淳朴多元的社区文化成果。不断探讨文化实践,使之精品化,社区文化不断创新才能满足居民对文化的需求,发挥油田社区特色和优势,以“扩大视野、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为目的,组织专题策划、群体实施,统一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培养居民家园意识,依靠群众集体智慧和实践,共建社区精品文化奇葩。

突出文化产业建设,向打造优势品牌方向发展。社区管理作为服务行业,品牌是生命。在创建优势品牌过程中,文化建设是不可缺少的利器。优势品牌拥有强大的内聚力和发散力,作为社区经营管理的一个关键元素,品牌的重要性在抢占市场份额和保持企业凝聚力上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可以说竞争的背后是品牌,而打造品牌的支撑是企业文化。通过品牌的文化力去赢得市场和社会的认同和亲和,已经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深层次、智慧型的竞争。对油田社区而言,把社区文化作为产业做实、做优、做精,可以使全体职工的价值观与社区精神一致,使职工变被动管理为个人价值自觉实现,使居民变被管理群体为社区发展的当家人,实现变无形的文化教育为有形的企业效益,最终依靠社区文化力的提升,促进社区管理各板块在油田内外市场打造各自的强势品牌,使社区的对外形象和生存竞争力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得到加强。

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仙河社区的实践证明,此时一种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娱乐、休闲、购物及多元经济等于一体的,基本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发展机制灵活的工业社区模式正在发展成熟,其多功能的组织和多元化的服务,将油田社区真正建设成为大庆石油人物质丰富、民主文明的“小康”社区。

2结论

社区文化建设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在管理局对于社区的基本定位进行发展,将社区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的任务,将油田社区文化发展成为油田勘探与开发的主要社区及重要的基底,为油田事业做出基础的保障,促进我国油田事业的稳定发展。

社区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社区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4月2日,就当前的社区文化建设作了调研。深入了解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好经验、好做法、面临的困难以及有关意见和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展现出勃勃生机。

当前社区建设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在人们日益关注文化生活质量的今天,也得到了广泛关注,获得了长足发展,社区文化建设面临着非常好的形势。

(一)各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普遍建立了社区文化领导,健全了社区文化的工作机制。

社区文化建设成为社区整体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汉丰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和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为社区文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根据“15”社区建设模式,即建立一套社区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包括文体活动站在内的5个社区工作站,初步构筑起以区为中心、以街道为依托、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会文化活动网络,发展了一批集教育、卫生、文体、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

(二)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建设了一批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社区文化服务设施。

办事处依托民政部的“星光计划”在每个社区建立了高标准的“星光老年之家“,室内场馆平均面积为215平方米,室外场馆为3100平方米;远远高于市里规定的50平方米和100品方米的标准。每个“星光老年之家”都有“一校四室”(市民学校、棋牌室、健身室、娱乐室、图书室),新购置了室内所需的桌椅、电视、DVD等24件乐器及音响、灯光等,同时投资7.5万元为4个社区安装了31组健身路径,投资4万元购买了“星光老年之家“室内设施,投资30万元,扩建了创业里“星光老年之家“在篮球场的基础上新建了网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及水、电、路绿化等辅助工程,为推动社区的文体活动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物质条件。

(三)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是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陶治情操,增加社区组织亲和力的有效载体,社区充分用文体活动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社区成立了80人组成的时代合唱团,30人参加的戏曲票友会,并定期活动。另外,还将居民自发形成的七支健美、秧歌、太极队进一步发展壮大,由过去的200多人发展到800多人,成为社区文体活动的骨干。

二是大力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举办了“三八节”、“七一”党的生日,兴北广场,兴北广场落成、庆祝管区成立等大型文艺活动,举办了首届社区文体艺术节,举办了戏曲、太极拳、健身操、书法、绘画、摄影、绝技绝活等比赛,有的节目和作品参加了市里的展示和比赛,并获得好评。这些广泛开展的社区文化活动,不但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也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素质,促进了社区文明程度的提高。

二、社区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文化建设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目前社区文化活动经费、人员等问题都无法可依,工作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

(二)社区文化发展不平衡。当前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活动开展也不平衡。条件好的地区,设施建设好,活动开展也好;条件差的地区,发展相对较慢。

三、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和推动农民自办文化的具体政策性建议和措施。

(一)社区文化应实行动态管理。有些社区文化有松劲现象,实行动态管理,可进一步调动各社区的积极性。

(二)动员社区辖区内单位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

(三)当前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群众业余文艺演出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且这些队伍的数量庞大。这些业余文艺演出团队普遍存在着需要加强管理,提高水平的问题,今后应将对这些业余文艺演出团队的辅导与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水平。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4月28-29日,区文体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文化站站长组成调研组,在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蒋露、区政府副区长崔裕超的带领下,前往西苑社区、映翠社区、北山社区、贵都社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全区社区群众性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信心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的积极重视下,区文化主管部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作为,将公共文化列入民生工程优先发展,公益性文化设施实现三级全覆盖,社区群众性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各级对基层文化建设加大投入,文化设施逐步改善,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成果丰硕;社区有固定的文化队伍,文艺团队日趋活跃;文化产品亮点频现,活动丰富多彩;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全面供给。其中,社区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全部建设到位。部分社区建成农家书屋。社区各类文化队伍100多支,民间艺术团体75个,64个晨晚锻炼点和若干健身场馆遍布全区,社区艺术节、农民文艺调演已成品牌。文化服务产业正在全面培育,十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推进和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的引进,在提升区域文化品位和档次的同时,将初步形成采石古镇、雨山经济开发区、东湖公园及梅山公园四大文化项目集聚区。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把我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厚实、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设施先进、文化人才辈出的文化强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不足与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社区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改善,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基层单位对公共文化建设认识尚不到位,缺乏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存在着被动应付的思想。有的认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文化部门的事,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热情不高,当工作中遇到困难,存在抵触情绪,工作创造性不够。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认识不够,合力尚未形成,氛围尚需营造。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推进的力度和深度。

2、投入有待加大。社区文化建设需要资金支持,因属公益性质,且缺乏硬性考核指标,资金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从资金扶持看,即使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对文化工作的投入也非常有限,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有些社区硬件设施不到位,社区内部缺少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基础设施不健全,大型文化活动开展难度较大。社区文化队伍缺乏必要的经费,人员流动性大。社区文体活动没有专项资金,活动经费主要来源群众自愿自发自筹,社区补贴为辅,这就造成活动越多贴补就越多,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社区文化活动总体上呈现层次低、规模小、内容老套、影响力不高等问题,处于“小打小闹”,不成系统,难有作为,难以形成有特色、有内涵的社区文化。

3、队伍有待加强。社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能

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多数社区尚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少数社区虽配备了专人,大多身兼数职,缺乏精力组织开展社区的文化活动。社区文化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对文艺团体缺乏管理经验。由于业务不熟练和自身条件的约束,导致社区文化阵地和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难以对社区文化工作进行有效地协调和服务。社区没有专业的创作人才和老师,编排节目主要靠集资外请专业人士指导。业余队伍业余水平,演出节目质量不高,制约了社区文化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人员大多数是退休人员。文化队伍新人少,能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中青年人难得,社区文艺骨干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4、设施有待利用。一方面,社区文化设施发展不平衡,且文化设施档次低、功能少,活动场所面积小,难以满足居民就近、就便进行文化活动需求。另一方面,社区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没有较好的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公共文化场所虽免费开放,但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场馆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率不高。由于受场等限制,部分社区没有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权益不能惠及全民。虽然我区三级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基本建立,但由于图书陈旧、设施老化、重视不够,缺乏经费,缺少组织,部分文化设施处于闲置半闲置的状态。

三、思路与对策

1、强化文化建设绩效考核机制。“抓文化就是抓

民生”,文化活动不仅是精神文明的一种传扬形式,也是社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和谐社区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建设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将文化建设作为一个独立的目标体系,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坐标中,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以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共同提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建议区里适当提高基层文化建设在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2、落实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巩固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切实落实《雨山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过相关评比表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群众文艺团体,根据其规模、开展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及社会效益,给予适当的奖励扶持,调动群众文艺团体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区文化软硬件建设。对优秀文化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培育社区文化特色的“新品、优品、精品”,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步伐。

3、建全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机制。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制定社区文化建设相关制度,采取激励措施,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充分利用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的文化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免费开放。整合社区文化资源,解决居民活动场地不足和辖区单位文化资源空置的矛盾,实现资源共享。拟用1-2年时间,通过实施文化惠民民生工程,在全区每个社区新建或改建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小广场,满足社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需要。

4、创新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形式。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应把握社区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在内容上、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开展适应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外,也要创造条件,设置一些适应少年儿童的课外活动内容。同时,还要不断创新方式,吸引中青年参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来。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各类文化的结合,在形式上要注意便于居民参加。在具体活动上要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一系列群众参与面广的文化赛事活动,增加群众的参与面。在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中,发挥各类业余文艺团队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群众活动,活动群众”的局面。

5、提高社区文化人才服务水平。培训现有人才队伍,完善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对现有人才队伍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训。对辖区文化人才进行登记造册,统筹协调辖区文化人才的使用,充实社区文化队伍。选聘一批既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又热心社区服务工作的人才,担任社区文化活动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我国海上保险的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一、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代意义上的保险自西方社会14世纪左右出现的海上保险开始,并于19世纪初传入我国。新中国的保险业,是从整顿、改造旧保险业开始、后经过停办的挫折,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又于1980年正式恢复并获得快速发展。对保险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确立了分业经营和管理,加快了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培养了一支保险代理人队伍,使保险资源的配置日趋合理;与此同时,保险业开始注重推行全面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作为施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之一,正日益引起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视。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相比较,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保险有效需求不足。其二,保险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但保险服务质量仍不高。其三,保险服务虽在改善、但信誉危机严重。其四,保险监管力度不够、作用有限。二、解决我国保险业存在问题的对策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特别是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方面仍然有许多的工作有待开展和完善,要更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保险教育与宣传1.加强对国民保险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扩大保险宣传的影响力,提高居民保险意识。2.强化在校大学保险专业教育。随着我国保险的快速发展,对保险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新时代保险业对人才的需求,首先,注重保险理论研究和加强实践性教学。其次,加强对国际接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从而培养出更多的国际型保险人才,为我国的保险业做出更大贡献。3.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我国保险从业人员众多,但真正通过高校接受过专业保险教育的从业人员不多。为此,要大力鼓励保险从业人员通过自考、函授等社会考试继续深造,不断提高保险理论知识和从业素质;同时还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保险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二)转变保险服务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水平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今后保险市场的竞争,在人才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三者中,服务竞争将占重要位置。因此,保险业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社会形象,已是当务之急。1.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培养员工的服务观念,树立一切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保户的宗旨,在保前、保中、保后活动中为保户提供优质的服务。2.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设计业务操作流程上,应着眼于客户的方便性,投保手续实行一个窗口一次完成,减少客户不必要的麻烦。3.充实理赔服务内容,加快理赔速度,做到小额赔案立等可取,大额赔案送款上门。建立赔案首接责任制,实行谁第一个接到报案,从查勘、定损、赔付各项工作均由其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减少内部周转环节,方便保户理赔。设立赔款意见反馈表,加强监督检查,增加理赔工作透明度。(三)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保险公司信誉1.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教育,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首先要抓紧保险企业信用“补课”。2.大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形成诚信的制度规范和社会环境。(1)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信用。就是要着力增强保险及保险企业在社会上的认同感和信任感;(2)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当前第一位的是尽快建立全保险企业资信评估制度;(3)以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督信用。回应市场主体对政府寄托,依赖于个人以及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目前不管是从经济环境还是从法律环境来看,应该说构建个人信用制度的环境已经具备,其最终建立也将是不远的事情。3.要坚持诚信为本,严厉惩戒失信行为,使诚信为本在保险业真正蔚然成风,首要的、最基础的、最管用的是真正在利益导向、利益机制——也就是在最根本的游戏规则上下功夫。一方面使得重诚信、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能够获利,能够得到好处,也就是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获利手段,使“诚者自成”;另一方面必须使做假、行的企业和个人无利可得,而且受到惩罚,就是要使失信付出代价,而且要使其成本足够大,使“巧诈不如拙诚”。(四)加强保险监督1.加强保险监管。鉴于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对保险市场的政府监管宜采用严格监管的形式,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保险监管主要体现在监管组织和监管制度方面:从监管组织上看,中国保监会作为中国的政府监督机构应加强地方保险监管机构的建设,逐步在地方设立其派出机构,并进一步提高其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水平;从监管制度上看,一是应充分吸收和利用国外、境外先进有效的监管理念与监督手段;二是应加强对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并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由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监管原则过渡到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原则。2.完善行业自律。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并通过了同业公约,但有待完善。(1)逐步完善中国保险的行业自律组织,如除了已成立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外,还应建立保险代理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保险公估人协会,为行业自律提供组织保证;(2)制定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各种章程和制度;(3)检查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人的经营行为,并及时纠正其违规行为。3.规范企业内控。完善保险公司的内控制度是完善保险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因而,应按照《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保险法》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保险公司的内控制度,保证保险公司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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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上半叶以前,中国没有现代保险形式。随着帝国主义经济对中国的侵略,中国的海上保险逐渐兴起。无论是外资保险公司还是中国民族保险公司,都把水路货运保险和船舶保险作为业务发展的起点。18世纪末,英国在印度种植罂粟,并向中国大量贩卖和走私鸦片。广州成为西欧国家货物进口的口岸。为解决鸦片运输中的风险保障问题,1801年,几位外商联合组织临时保险协会,为每艘船所载货物投保,承保限额为12000元。这是外商在中国经营海上保险的开始。1805年,在印度加尔各答的英商保险机构在广州开设了以经营与英国贸易相关的运输保险业务为主的“建当证券银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家保险机构。1835年,英商在香港开设了一家“安全保险公司”,专门从事当时在广州的中外贸易机构的海外贸易保险业务。在19世纪40年代以前,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主要是通过外国代理,主要从事水路运输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以及一定的火灾保险业务。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随着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的开通,以上海为中心的外国势力在华迅速扩张,带动了当地贸易的增长。沿海货运保险变得十分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曾经是外资银行业务一部分的保险业务从外资银行的母体中分离出来,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在中国大规模设立外资保险公司。【拓展资料】俗称“水险”,财产保险的一种,凡在海上发生灾害事故,特别是航海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因此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我国的 《海商法》对海上保险定义为: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有关航海事故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是现代保险业中最为古老的险种,它是现代保险的起源。

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最早源于英国的海上保险实践,在不断发展中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保证制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海上保险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制度是当前国际法领域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重点讨论了我国应在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基础上,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中保证的概念及保险解除权的行使等问题。

关键字:保证;性质;解除权

随着经济发展和海上保险业的壮大,英国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对保险制度做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第33条到第41条分别从保证的性质、明示保证、船舶适航保证、合法性保证等方面加以明确,使保证制度逐步完善。

一、保证制度概述

1、保证的概念

根据MIA1906的规定,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是指被保险人的允诺性保证,即被保险人承诺将来去做或不去做某种特定事情或履行某项条件,或肯定或否定某些事实的特定状态。[1]

我国现行保证制度仅在《海商法》第235条有所涉及,规定了违反保证条款时的义务和后果,并没有对何谓保证、保证的范围和性质作出规定,立法的缺失造成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面临困境。

笔者认为应在海商法中对保证制度作如下规定:保证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承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或者承诺某种事实状态存在或不存在;对与风险有关的重要内容的保证,应由保险人全面说明,否则不得约束被保险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

2、保证的分类

根据MIA1906,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⑴明示保证是指可以与保证意图相关的文字说明必须写进保险单或包括在并入保险单的某些档案之中。

⑵默示保证是指虽然没有在海上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但依法律规定或惯例认定为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应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MIA1906中默示保证包括合法性保证和适航性保证。合法性保证是指承保的海上冒险是合法的,处在被保险人可以控制范围内,且该冒险必须以合法方式完成。适航性保证是指在航次保险单中,在为承保的特定海上冒险之目的而开始航次时,船舶在开航前必须具备承保航程的适航能力。

在我国海上保险法律和实务中并不存在航次保险"船舶适航"默示保证,《海商法》第2条和第244条第1项明确将船舶不适航作为一项除外责任,仅对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有权拒赔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同时我国《海商法》和船舶保险条款也没有合法性保证的规定。

3、保证的性质

在英国法中,将合同条款分为"条件"、"保证"和"中间条款"三类,保证是一项法定的解约条件,而海上保险法中的"保证",不同于合同法所指的"保证"。

Goff勋爵在"TheGoodLuck"一案中认为海上保险法第33条3款规定"承诺性保证被违反的,保险人从保证被违反之日起,自动解除赔偿责任",从而确立了英国海上保险法中违反保证的后果的自动解除规则,同时将履行保证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进一步履行保险责任的先决条件,而先决条件中的"条件"是指一项义务的存在或进一步履行该义务的责任取决于特定条件的履行,除非保险人事后弃权并确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解除。

在我国,《海商法》第235条则规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只有在保险人选择行使解除权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如果保险人未行使解除权,则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终止。因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证的性质为法律赋予保险人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之一。

二、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英国MlA1906第33条第3款规定:"??除保单中另有明文规定外,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保险人解除责任,但不妨碍在违反保证之前产生的任何责任。"因此,在英国法下违反保证的直接后果是保险人自违反保证之日起自动解除保险责任。

我国《海商法》第235条规定:"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条款时,保险人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或是继续承保。可见,法律赋予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时享有解除权。但是该条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我们有必要进行分析。

1、解除权的行使

《海商法》第235条一方面规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保险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又规定保险人只有在收到被保险人的通知后才可以解除合同或修改保险条款,二者存在冲突。对此应该明确"不论被保险人在违反保证之后,是否向保险人发出了通知,保险人自知道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时起就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即保险人的解除权不受被保险人是否发出通知的影响。[3]

其次,我国现行法仅仅规定了解除权行使的起始时间而没有规定结束时间。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必须在保险人获悉违反保证义务后的合理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以避免保险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造成被保险人更大的损失。

合同解除是否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有学者认为解除合同原则上须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笔者赞同这种看法,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及举证困难,也便于被保险人收到书面通知时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当然,如果保险单中约定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保险单自动终止,保险人可不予通知。

2、解除的效力

第一,解除权的行使是否具有溯及力,现行法只对解除权作了规定,未对解除效力加以明示。一般情况下,我们应认为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时享有的解除权没有溯及力,对于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前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仍应负保险责任。

第二,保费是否应相应退还。[4]笔者认为对此问题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不仅相应的保费应予以返还,而且还应返还相应的利息。

3、违反保证的免责

被保险人应该严格遵守保证,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要求被保险人严格遵守是不公平的。[5]对此类例外情形法律应予以明确规定:①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违反保证的通知后,主动放弃合同解除权或修改合同条款,仍然收取保险费或者支付保险赔偿金,但是此种弃权须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而且保险人一旦弃权此后不得再主张此项权利,除非被保险人再次违反保证;②借鉴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规定,情势变更或者遵守保证被后来的法律视为不合法;③在绕航的保证情况下,存在不可抗力或救助人命。

三、结语

在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不断完善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立法明显滞后,《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和《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是权宜之计,仍未要求解除权的行使须以违反保证条款的行为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前提,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予以明确。

在完善相关立法规定的同时,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司法机关也应加深对保证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为充分发挥保证制度控制风险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保证制度对我国海上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33条第l款.

[2]黄丽红:论海上保险保证[A].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73:67-70.

[3]于华钦、熊勇:完善我国海商法中保证制度的思考.政法论丛,20051.

[4]李琴芬: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中国保险,20083.

[5]陈为庆:中国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现状与立法完善[J].珠江水运,200810.

摘要:海上保险有自身的特殊性,关涉海上船舶运输。海上船舶价值昂贵,一旦造成海损,当事人一般要承担沉重的赔偿责任,这就需要保险人来承包以分散运营风险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海上贸易繁荣。在海上污染发生时,往往造成更加广泛的受害者和更大的赔偿数额,这直接影响到污染受害第三人的利益,但责任人往往没有动力去投保,这时就需要强制责任保险来消除潜在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海上保险 法律问题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066-02

一、海上保险涉及的环境

海上保险不同于其他保险,特殊性在于承保在海上所发生的各种风险,海上属于人类较之陆地更难以自由活动的区域,具有更多的未知,所以情况更加不同,由此把海上保险作为一个单独的分类。

海上保险是针对海上或者由于海上行为所引发的风险。海上保险的起点是在海上发生,所以并不限于船舶。海上漂浮物,海上固定物,海上船舶所造成的损害都应该在海上保险的承保范围之内。具体来讲,包括海上船舶运输,海上钻井平台,海上作业,海上捕捞,海底矿藏开采都属于海上保险的承保范围。虽然在一些范围内还没有具体的承保险别,但是并不妨碍将来可能在一些必要的范围内开展某种保险。

由于海上行为更多的依赖于海上船舶,所以海上保险更多的是针对海上船舶的行为,根据船舶的状态分为营运险、建造险、停航险、修理险、拆船保险和集装箱保险等。根据船舶的营运状态将保险分为船舶营运险,其中又可以分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种。

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中的法律问题

强制责任保险主要是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造成伤害而又无力支付全部赔偿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为赔付的保险,保险中的强制性主要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某种行业或者领域的所有人必须购买此种保险以作为行业准入或者准予实施某种行为的前提条件。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就目前来看,针对的是海上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损害。

一海上强制保险是特殊的商业性保险

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以及商业性保险。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参保的保险,主要关系到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状况,比如我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种保险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政策性保险是依据国家政策进行保险,主要是考虑国家的政策方向和政策需要,比如出口投资保险,这类保险由国家指定的保险人承保,投保自由承保强制。商业保险是自愿投保,自愿承保,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即为此类,但是如果不予投保,则不能从事相关的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海上强制责任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仍然是商业保险,投保人可以自愿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予以自愿承保。

二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意义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针对的则是海上发生的各种行为,目的也是为了预防海上行为人在作出某种侵权行为以后无力偿付自身侵权所造成的后果。海上强制责任与海上侵权行为有紧密的相关性,往往针对的是船舶所有人在对于第三人的侵害结果发生以后无力赔偿的情形,对于海上侵权来说,广泛被认为需要强制投保的是海上船舶污染损害保险,海上污染损害一旦发生,往往涉及非常广泛的面积,涉及较多的受害人,有时虽然没有明确的受害人,但是公共利益却遭受到非常明显的侵害,而为了整治污染,公共当局不得不背负比较沉重的负担。而公共当局往往不愿意接受这种负担,最终导致污染情况被搁置。而强制责任保险就可以有效的把财富集中用以处置这种严重的后果,既能分散损害,又能补偿损失。

三海上强制责任保险强制性的原因

责任人,一般情况下是船舶所有人或者营运人,往往会进行一定的成本收益分析。具有风险厌恶偏好的加害人对购买责任保险的动机降低,当责任人只拥有价值3万元的船舶时,他往往没有动力给超出3万元价值以外的价值进行投保,因为这个时候船舶是自有资产,责任人不愿意为别人的资产自己掏钱购买保险。但是海上污染损害很可能远远不止3万元,如果10万元的损害后果一旦发生,责任人纵然归于破产境地,也没有偿付所有侵害的能力,所以10万元的损害后果也只能得到3万元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包赔额度越高,保费就越贵,责任人往往也不愿意花费过多的钱去为别人的财产投保。此时,只有强制性保险才能发挥好的效果,因为强制性导致所有的潜在责任人都必须购买保险,此时保险费用就会趋于降低,保险人的保险成本就会降低,同时更少的保费保证了更多的潜在责任人在遭遇重大损失以后不会因为赔付而导致破产,维护了经济的良好执行。

四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效果

强制责任保险会造成侵害中受害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补偿,实现了社会公益;如果出现诉讼,高额的赔偿判决会导致责任人无力赔付,可以保证诉讼判决更为充分的执行,增加司法公信力;强制责任保险强制承保,可以促进海上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发展,避免了责任人的轻易破产,维护了危险品产业的发展;强制责任保险聚集财富分散责任,实现了良好的整体价值。

五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权利方

强制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海上船舶或者其他浮动物或者固定物以及人工岛屿的所有人经营人,保险人是国家批准的有能力承保此种险别的保险公司。既然被保险人投保强制责任险是为了防止海上污染,那么可能造成那种需要钜额补偿的海上污染的主体都应当投保强制责任险,而绝不仅仅是从事运输的船舶类工具的所有人和运营人。既然这种保险一般进行赔付就往往数额巨大,因此要求保险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不然难以开展这种保险活动。但是国际公约中,针对的往往是船舶[ship]or[tanker],污染损害针对的是这些船舶自用油泄漏或者装载的油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损害,这就忽视了海上油田以及其他海上固定设施的原油泄漏所造成的损害。不过,有能力在海上假设固定设施进行作业的当事人往往拥有较为强大的经济实力,而且往往是少数的当事人拥有这种实力,所以这方面的当事人对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需求往往不是那么强烈。所以现状是,强制责任保险的投保人为船舶的所有人或者运营人,这些潜在责任人往往没有能力赔偿海上污染后的严重后果,所以现状是强制责任保险针对的只是这种从事高风险行业并且缺乏赔偿能力的潜在责任人,简单来说,就是船舶的所有人或者营运人。

六海上强制责任险的直接诉讼和赔偿限制

在海上污染损害发生以后,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承担钜额的赔偿,则受损害的第三人可以直接向保险人要求予以赔付。在实际情况中,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往往签订了“会员先付”的条款,意思是当损害发生时,只有被保险人实际赔偿第三人之后,保险人才予以赔付,这样,如果损害数额巨大,超出被保险人资产能力,那么只有第三人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付这一种方法,不如此,则不能实际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损失补偿原则,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补偿,而且必须在保险的最高限额之内,同时作为一般法人,保险人自身也拥有适量的财产,如果额度超出保险人自身的财产,同样无法得到补偿,由此可见,补偿限制原则的限制在保险额度、实际损失、保险人资产这三个方面。保险人有权援引这种限制作为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的抗辩。在1969年,《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规定的责任限额为按照船舶吨位计算每吨2000法郎,但赔偿的总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亿法郎。从公约中可见,设定了污染赔偿的最高额度,此种污染的最高额度当然为保险人赔偿第三人的最高额度,因为保险赔付是以第三人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基础,如果对第三人发生的实际损害的赔偿额度进行了限制,那么保险人自然也可以以之作为保险的最高额度。

七保险人的抗辩权利

在保险人直接赔付遭受损害的第三人的情况下,保险人拥有几种的抗辩权利。就基本的法律原理来说,不可抗力免责:保险人可以主张此种危险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自愿招致的损害免责:由于受害人自愿招致的损害相对方不负赔偿责任;善意原则: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保险人应当具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明文规定和严格限制,因为,海上保险的目的最重要的就是保护第三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保护保险人的利益,海上强制保险合同的这一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合同。总的来说,保险人不得以其对承运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保险人可以被承运人对抗受害人的事由对抗受害人;保险人可以以承运人恶意或不当行为对抗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外,不得以承运人破产或者无力承担赔偿为由对抗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

八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责任原则

传统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环境污染的侵权原则与之不同,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设立的责任原则一般是严格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了污染损害,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这种免责事项的设定,是由于保险人不愿意承担免责事项所造成的责任风险。

三、结语

海上强制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往往作为易于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危险行业的准入前提而在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目前主要针对的情况是污染责任,因为这种损害一旦形成,受害者较为广泛,进行环境整治花费较高,责任人一般难以承担。为了有效的弥补第三人的损失,对海上强制责任险规定了直接诉讼制度,以保证第三人在损害发生后,责任人赔偿不充分的情况下直接要求保险人赔付。同时,保险人根据法律严格规定拥有一定的抗辩权,这种构成免责的抗辩主要有战祸、天灾、受害人自身招致。强制责任险可以有效的分散单个船舶责任人赔付压力,有效的促进了海上易于污染品运输的发展。

注释:

初北平.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研究.中国海商法年刊..

李凤宁.海上强制责任保险的合理性与正当性解读.理论月刊..

郭锋,胡晓珂.强制责任保险研究.中国商法年刊..

这只是本文的观点,需要强制保险的往往是运载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海上运载工具,国际公约对于造成海上污染的运载工具并没有在同一个公约中予以全面规定,国内法也没有对于造成海上污染的运载工具需要强制保险做出统一规定,一般只是要求运载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强制保险作为此类商业运营的准入条件。

胡正良主编,韩立新副主编.海事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柳强,安馥,刘颖娜.论海上强制责任保险中直接请求权问题.中国水运.

我国审计问责制发展研究论文

是用简明的语言、客观而准确地解说事物或阐述说事理的一种表达方式。4抒情:是作者通过作品中心人物表达主观感受,倾吐心中情感的文字表露,可分为直接抒情、间接抒情两种。直接抒情即直抒胸臆。间接抒情是在叙述、描写、议论中流露出爱憎感情。

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合法的拥有多组

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界定2009-3-11 10:28 黄琼【摘要】内部审计的供给——企业内部审计的本质和内涵决定了内部审计应具有的职能,内部审计的需求——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也对内部审计应提供的职能提出了要求,由两者的“交集”得出了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是检查、评价和咨询。三个职能共同构成一个辨证统一体,其中检查和评价职能是基础,咨询职能是升华,三者统一于增加企业价值,实现企业目标。【关键词】内部审计;职能;内因;外因内部审计职能是连接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桥梁,内部审计实务工作的开展实际上就是内部审计职能的实施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社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特别是内部审计职能——如何更有效实施的需求日益加强,在这种状况下,研究内部审计职能既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又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不仅能丰富内部审计理论体系,也会促进内部审计实务的完善,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然而一直以来,理论界关于内部审计职能的研究并不多,且其观点主要集中于监督职能、鉴证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但笔者认为上述职能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并不十分准确。一、对于一些内部审计职能观点的思考(一)监督职能“监督”一词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监察和督促”。即监督有两层含义,不仅监察,而且具有督促能力。而由于内部审计在企业中并不具有要求机构(或个人)执行某项活动的强制权利,因此无法担负起“督促”的职责。(二)鉴证职能这是独立审计的重要职能,以独立审计所具有的超然独立性为前提,而内部审计隶属于企业的管理当局,所具有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因此鉴证结果的公正性就要“大打折扣”,而且从企业内部审计的实际工作内容来看,几乎不涉及鉴证业务。基于这两点考虑,鉴证职能之于内部审计亦很牵强。(三)管理职能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分,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但为管理服务不等于管理,正如为领导服务而不等于领导,检验为生产服务而不等于生产一样”。而且,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特殊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的管理”,内审人员不能像一般的管理人员一样参与到直接的、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而只是通过检查、评价、咨询等方法,从旁协助管理者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因此,管理职能不能是内部审计职能之一。(四)服务职能服务是一个宽泛、笼统的概念,广义的讲,企业内的各项活动都从不同角度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着服务。萧英达等也认为“服务是共性,不是内部审计的特性。” 因此,服务应是内部审计职能的延伸。二、基于供给需求理论对内部审计职能的分析迄今为止,内部审计诞生已有百余年历史,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一直在不断的变化,不断的发展,不断的丰富。那么,发展到今天的企业内部审计应该具有哪些职能呢?本文认为,回答这个问题应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是企业内部审计的本质和内涵,;二是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前者是决定内部审计职能的内在因素——内因,解决了内部审计能提供哪些职能的供给问题;后者是决定内部审计职能的外在因素——外因,解决了现代企业需要内部审计提供哪些职能的需求问题。当两者有效对接时,即供给与需求达到平衡时,两者的交叉部分(交集)就是企业内部审计应该具有的职能。(一)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内在决定因素的分析决定企业内部审计具有哪些职能的内在因素是内部审计的本质和内涵。企业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特殊的管理控制活动。其特殊之处在于,它并不同于一般的管理行为,行使计划、组织、控制、决策等管理活动,而是按照管理当局的职责分工,代替管理当局检查、评价相应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帮助管理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经营管理活动。理论界对企业内部审计内涵的研究表明,企业内部审计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以独立、客观的态度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以改进建议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目的是为发现并预防错误和舞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增加企业的价值,以帮助企业实现既定的目标。由此可见,企业内部审计执行的是管理活动中的检查活动、评价活动和咨询活动,所具有的职能应为检查职能、评价职能和咨询职能。这三种职能也与内部审计的目的相对应,查错防弊要依靠检查职能的有效实施来完成,提高效率和增加价值要依靠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评价寻找其中的缺陷,提供建议等咨询服务——即评价职能和咨询职能来完成。(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外在决定因素的分析企业经营管理对内部审计的客观需求是内部审计职能的外在决定因素。这种客观需求因需求者的身份不同可分为二类:第一类是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内部审计的需求;第二类是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需求。1. 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内部审计职能的需求这种需求主要是董事会和监事会领导内部审计开展有关工作,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来履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这主要是因为董事会和监事会由于人员数量、工作时间、信息获取等限制,难以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完成各项具体工作。而内部审计凭借其相对独立的地位,丰富的审计经验和专业的人力资源,就自然而然的充当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大部分工作的实际执行者。但仍需强调的是,内部审计仅仅是董事会和监事会领导下的具体工作者,它所执行的是为董事会进行决策和监事会进行监督提供相关信息的基础工作,并不能“替代”董事会作出任何决策或者监事会作出监督行为。按照我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利用内部审计完成以下工作:(1)检查管理者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各项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战略类型的选择,战略的具体实施,战略目标的实施结果,以及评价管理者的战略管理能力;(2)检查和评价管理者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包括对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的遵循情况,以及对企业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程序的遵循情况;(3)检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核企业编制的对内、对外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财务信息对外披露形式的恰当性;(4)检查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有效性,风险管理过程的客观性、合理性,发现并预防各种形式的错误和舞弊,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咨询建议;(5)评价企业董事会制定的经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提供反映经理人员业绩的相关信息,以供董事会对其作出业绩考核;(6)根据需要提供专项的咨询服务。从上述各项工作内容可以看到,检查、评价和提供咨询的活动一直贯穿始终,正是这些职能的实施,使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求得到了满足。2. 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职能的需求这种需求是企业高级管理层为了有效实施管理控制,而通过内部审计来监督较低层次的管理者和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借助内部审计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就是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过程的合理设计、有效实施、客观评价和不断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将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过程,并将提供改进咨询的任务分配给了内部审计,这就是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求。具体而言:(1)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过程的设计是否合理、健全,运行是否正常、有效,特别关注无故超越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事项,对存在的缺陷,提供完善和改进的咨询服务;(2)检查和评价各经营单位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过程的遵循情况,并注重查错防弊;(3)关注各项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提高各部门和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效果性和效率性“出谋划策”;(4)按管理者的要求,提供一些临时的、专项的咨询服务,如为企业ERP系统的研发和构建提供咨询。从这些具体活动可以发现,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需求也主要集中于检查、评价和咨询职能,而且更为重视咨询职能的发挥。综合上述两类需求可以得到结论:现代企业管理对内部审计的需求表现在内部审计的职能上就是企业内部审计应该提供检查职能、评价职能和咨询职能。(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界定:检查、评价和咨询企业内部审计的本质和内涵的分析表明,内部审计是一种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具有检查、评价和咨询职能;同时,企业管理对内部审计的需求分析揭示,内部审计应该提供检查、评价和咨询职能,以满足现代企业管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期望。二者所表现出来的职能“不谋而合”。企业内部审计的三个职能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检查职能和评价职能是基础,是咨询职能的前提;咨询职能是升华,是对检查职能和评价职能的利用和发展。内部审计通过检查和评价职能的实施,获得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在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处理的基础上为管理当局提供咨询服务,从而实现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可见,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咨询职能是建立在检查和评价职能基础之上的,而检查和评价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咨询服务,即检查、评价、咨询职能辨证统一于增加企业价值、实现企业目标。需说明的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内部审计的能力不是无限的,而是有边界的。内部审计在企业中是一个独立于具体经营活动的机构,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也不对这些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亦不能强令机构(人员)执行某项活动。内部审计只是以“参谋”的身份向管理者传递信息,提供咨询,由管理者自己决定具体的决策,这一点对于界定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至关重要。[参考文献][1] [美]罗伯特莫勒尔. 现代内部审计学[M]. 李海峰,等译. 北京: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6.[2] 吴清华. 作业与作业链绩效经济效益审计新思维——兼及内部审计职能的嬗变. 审计研究, 2004,(3).[3] 张伟. 基于治理层次的内部审计——一种价值创造活动. 审计研究, 2004,(4).[4] 萧英达,张继勋,刘志远. 国际比较会计. 第1版. 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0.[5] 汪景福.从内部审计的职能辨析内部审计外部化.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1).

社区文化发展研究论文

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论文

摘要: 音乐艺术是社区文化活动的亮点,随着社区文化水平的日益提升,音乐艺术的推广迎来了崭新的发展契机。如何从社区需求和文化互动的角度出发,提升音乐艺术推广的价值成为当前研究的重点问题。为此,本文首先探讨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意义,然后从现状出发,调研社区居民对音乐艺术推广需求的满足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最后论文系统规划出今后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科学方针与模式,以期为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音乐;艺术;社区;文化;推广

社区文化建设成为近年来被广泛关注的问题,其中音乐艺术的推广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音乐文化活动作为陶冶情操、提升社区人文素养所特有的艺术形式,给社区文化活动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深入挖掘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需求,建立创新的推广模式成为今后社区建设的必然趋势。

一、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现状

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意义能否得到贯彻,需要从当前推广的现状予以剖析,笔者因此展开问卷调研工作,从中获得了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调研描述

调研对象:选择当地十家社区,每个社区中随机选择十名参与者。

调研方式:以调研问卷为主,辅之以社区访谈的方式。

调研内容:了解社区居民对音乐艺术推广的实际需求,在现有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实现的推广方式,居民需求与推广之间的需求差距等。

调研结果:此次调研共发放调研问卷100份,有效回收100份,有效回收率达100%,符合研究需要。

在社区居民的需求保障方面,笔者从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不同维度进行了调研,包括深度、广度和频率。只有37%的社区居民认为现有的音乐艺术推广形式在深度上是符合自身要求的,说明当前社区居民的音乐艺术素养上升显著,单纯以上形式的文化活动与居民的.深层次音乐艺术需求存在差距。61%的社区居民认为音乐艺术推广形式在广度上是符合自身要求的,各种音乐艺术文化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相应丰富了社区文化活动的内容。42%的社区居民认为现有的音乐艺术活动推广频率是较为理想的,但仍然有超过半数的居民认为活动频率较低。从调研反馈的结果可以看出,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虽然满足了相当比例的居民需求,但仍然存在着两大主要问题。一方面,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中的推广缺乏系统性。音乐艺术推广的意义与社区文化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息息相关。系统的音乐艺术推广可以有效地增进社区文化活动的水平,更加全面地服务社区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但是现有的音乐艺术活动一部分来自于社区管理者的策划实施,如综合晚会。另一部分则更多的来自于社区居民的自发组织,例如夜幕降临时社区内常有居民吹奏萨克斯,整片社区内显现出一派舒缓宜人的音乐文化氛围。而这些社区文化活动大多比较随意,缺少系统的推广计划,活动的持久性和连续性往往因人而异。这就导致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意义难以受到足够的重视,进而影响到纵深化发展。

二、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科学推广方针

为了更好地推动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改善当前存在的问题,今后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应遵循以下科学方针:

第一,注重音乐艺术推广的多元化发展。推广不是一种单一化的形式,特别是对音乐艺术来说,不同的社区居民音乐素养基础参差不齐,雅俗共赏的推广方式也是不可避免,关键在于社区管理者和居民能够共同开发策划多元化的音乐艺术推广形式,带动社区文化活动走向丰富多彩、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传统的音乐艺术推广形式固然重要,但并不意味着社区文化活动形式的一成不变,能够不断推陈出新才是音乐艺术生命力的生动再现,社区文化活动才能跨越到新的层次。

第二,注重音乐艺术推广的持久化发展。不少被调研的社区居民表示各类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频率不足,尤其是一些新兴的高雅艺术,不能在社区中持久发展。

第三,注重音乐艺术推广的深入化发展。多元化决定着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广度,持久化决定着推广的频率,而深入化则决定着推广的深度。一项文化活动能否在社区中实现长久的良性循环发展最终还是需要通过深入化程度加以体现。越是深化发展,才能为音乐艺术的推广形式提供多元化指导,并且吸引社区内部持久开展相关的文化活动。所以音乐艺术在社区内的推广要逐渐由浅入深,激发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生存和发展潜力,更重要的是将内在的价值挖掘出来,为社区居民的深层次文化需求创造实现的条件。

三、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科学推广模式

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按照科学的方针推广音乐艺术,离不开科学的推广模式支持。社区虽然是推广的核心基地,但音乐艺术的推广不应只拘泥于社区的地理范围内,社区居民是音乐艺术的接收主体,以居民为中心,建立广义的社区音乐艺术文化活动推广模式成为值得尝试的策略。具体来说包括以下策略模式:

第一,构建社区内的音乐艺术推广场所。社区服务管理部门可以为居民开辟固定的音乐艺术推广活动场所,划分功能模块,如日常练习区域、探讨交流区域、集体演出区域,作为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推广的核心基地。然后社区管理者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音乐艺术演出列表,激发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意识。

第二,建立社区内的音乐艺术社团。音乐艺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无论是演唱还是演奏,抑或声乐舞蹈,都是音乐艺术的不同再现方式。社区内共同的艺术推广场所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各类音乐艺术爱好者的深入推广需求,但可以建立起以共同音乐艺术爱好为基础的社区艺术社团。

第三,实现与音乐艺术中心的长期合作。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应从内部走向外部,积极吸收社会范围内的艺术源泉,拓宽音乐艺术在社区范围内推广的渠道。社区管理者要努力开发与各类音乐艺术中心的合作,时刻关注推出的各类音乐演出活动,通过双方合作的建立,为社区居民提供优惠的艺术票价。

第四,建立与专业音乐艺术教育机构的合作。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既要包含实践模式,也要包含理论模式,尤其是长期深入的推广更需要建立在理论夯实的基础上。社区内有很多不同年龄的音乐爱好者存在理论学习的需求,社区管理者应大力开拓与专业艺术教育机构的合作,邀请专业的老师为社区文化活动进行理论指导。例如,社区管理者可提供部分活动经费,为各类音乐艺术的爱好者设立业余学习的课程,使他们在社区以内就能享受优惠的价格,接受高水准的音乐文化教育。这种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模式与健身沙龙类似,课程类型丰富,适合人群广泛,是社区内老少皆宜的学习推广模式。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的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艺术的生命力和表现形式需要相应的构建基础作为载体。社区作为音乐艺术推广最佳场所之一,拥有着广泛的爱好者支持,从而为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事业中的蓬勃绽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相信在上述科学方针和模式的指引下,音乐艺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将会带给社区居民耳目一新的感受。

参考文献

[1]宋小朱.试论音乐艺术在文化中的地位[J]音乐天地,2009( 04).

[2]陈田央.浅谈音乐的艺术魅力、社会功能和教育作用[J].歌海,2009(03).

我不是互联网现象的研究人员,我就是从一个互联网的创业者讲讲互联网的一些特征和现象。1、互联网本身就有社群化的趋势,比如米粉,喜欢的小米的一群人,当然这些人是通过互联网 链接走到一起的。喜欢打游戏的一群人,可能是天南地北的,但是因为有共同兴趣爱好,也可以聚集在一起的。再来看看社区,是因为地域而聚集的一群人,他们会通过QQ群微信群,建立起来的。这样聊天或者一起出去买东西,集合起来做什么事情,也很方面,这种凝聚力也很厉害的。但是缺点是,不要以为是在一个社区的哈,照样通过网络不相往来的。这就要说到互联网的社群特点,是气味相投的人走到一起的。这就要求社区的管理者定期举办一些线下活动,有共同爱好的那种,比如照看孩子等。但是,即使没有兴趣爱好的人,也不会有任何时间来制造矛盾的,因为他也有他的社群去玩呢。第二、互联网的碎片化,也会使得社区人们之间会有良好的沟通的。不要花费一整天或者很多时间来交流感情,只要通过社交工具就能完成。具体还要哪些,你看看吧,我担心回答太多,通过不了的。谢谢。

社区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社区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4月2日,就当前的社区文化建设作了调研。深入了解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好经验、好做法、面临的困难以及有关意见和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展现出勃勃生机。

当前社区建设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在人们日益关注文化生活质量的今天,也得到了广泛关注,获得了长足发展,社区文化建设面临着非常好的形势。

(一)各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普遍建立了社区文化领导,健全了社区文化的工作机制。

社区文化建设成为社区整体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汉丰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和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为社区文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根据“15”社区建设模式,即建立一套社区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包括文体活动站在内的5个社区工作站,初步构筑起以区为中心、以街道为依托、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会文化活动网络,发展了一批集教育、卫生、文体、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

(二)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建设了一批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社区文化服务设施。

办事处依托民政部的“星光计划”在每个社区建立了高标准的“星光老年之家“,室内场馆平均面积为215平方米,室外场馆为3100平方米;远远高于市里规定的50平方米和100品方米的标准。每个“星光老年之家”都有“一校四室”(市民学校、棋牌室、健身室、娱乐室、图书室),新购置了室内所需的桌椅、电视、DVD等24件乐器及音响、灯光等,同时投资7.5万元为4个社区安装了31组健身路径,投资4万元购买了“星光老年之家“室内设施,投资30万元,扩建了创业里“星光老年之家“在篮球场的基础上新建了网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及水、电、路绿化等辅助工程,为推动社区的文体活动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物质条件。

(三)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是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陶治情操,增加社区组织亲和力的有效载体,社区充分用文体活动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社区成立了80人组成的时代合唱团,30人参加的戏曲票友会,并定期活动。另外,还将居民自发形成的七支健美、秧歌、太极队进一步发展壮大,由过去的200多人发展到800多人,成为社区文体活动的骨干。

二是大力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举办了“三八节”、“七一”党的生日,兴北广场,兴北广场落成、庆祝管区成立等大型文艺活动,举办了首届社区文体艺术节,举办了戏曲、太极拳、健身操、书法、绘画、摄影、绝技绝活等比赛,有的节目和作品参加了市里的展示和比赛,并获得好评。这些广泛开展的社区文化活动,不但丰富了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也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素质,促进了社区文明程度的提高。

二、社区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文化建设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目前社区文化活动经费、人员等问题都无法可依,工作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

(二)社区文化发展不平衡。当前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活动开展也不平衡。条件好的地区,设施建设好,活动开展也好;条件差的地区,发展相对较慢。

三、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和推动农民自办文化的具体政策性建议和措施。

(一)社区文化应实行动态管理。有些社区文化有松劲现象,实行动态管理,可进一步调动各社区的积极性。

(二)动员社区辖区内单位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

(三)当前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群众业余文艺演出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且这些队伍的数量庞大。这些业余文艺演出团队普遍存在着需要加强管理,提高水平的问题,今后应将对这些业余文艺演出团队的辅导与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水平。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4月28-29日,区文体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文化站站长组成调研组,在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蒋露、区政府副区长崔裕超的带领下,前往西苑社区、映翠社区、北山社区、贵都社区。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全区社区群众性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信心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的积极重视下,区文化主管部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作为,将公共文化列入民生工程优先发展,公益性文化设施实现三级全覆盖,社区群众性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各级对基层文化建设加大投入,文化设施逐步改善,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成果丰硕;社区有固定的文化队伍,文艺团队日趋活跃;文化产品亮点频现,活动丰富多彩;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全面供给。其中,社区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健身路径全部建设到位。部分社区建成农家书屋。社区各类文化队伍100多支,民间艺术团体75个,64个晨晚锻炼点和若干健身场馆遍布全区,社区艺术节、农民文艺调演已成品牌。文化服务产业正在全面培育,十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推进和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的引进,在提升区域文化品位和档次的同时,将初步形成采石古镇、雨山经济开发区、东湖公园及梅山公园四大文化项目集聚区。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把我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厚实、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设施先进、文化人才辈出的文化强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不足与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社区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改善,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基层单位对公共文化建设认识尚不到位,缺乏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部署,存在着被动应付的思想。有的认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文化部门的事,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热情不高,当工作中遇到困难,存在抵触情绪,工作创造性不够。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文化建设认识不够,合力尚未形成,氛围尚需营造。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推进的力度和深度。

2、投入有待加大。社区文化建设需要资金支持,因属公益性质,且缺乏硬性考核指标,资金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从资金扶持看,即使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对文化工作的投入也非常有限,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有些社区硬件设施不到位,社区内部缺少文化活动场所,文化基础设施不健全,大型文化活动开展难度较大。社区文化队伍缺乏必要的经费,人员流动性大。社区文体活动没有专项资金,活动经费主要来源群众自愿自发自筹,社区补贴为辅,这就造成活动越多贴补就越多,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社区文化活动总体上呈现层次低、规模小、内容老套、影响力不高等问题,处于“小打小闹”,不成系统,难有作为,难以形成有特色、有内涵的社区文化。

3、队伍有待加强。社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不能

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多数社区尚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少数社区虽配备了专人,大多身兼数职,缺乏精力组织开展社区的文化活动。社区文化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对文艺团体缺乏管理经验。由于业务不熟练和自身条件的约束,导致社区文化阵地和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难以对社区文化工作进行有效地协调和服务。社区没有专业的创作人才和老师,编排节目主要靠集资外请专业人士指导。业余队伍业余水平,演出节目质量不高,制约了社区文化向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人员大多数是退休人员。文化队伍新人少,能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中青年人难得,社区文艺骨干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4、设施有待利用。一方面,社区文化设施发展不平衡,且文化设施档次低、功能少,活动场所面积小,难以满足居民就近、就便进行文化活动需求。另一方面,社区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没有较好的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公共文化场所虽免费开放,但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场馆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率不高。由于受场等限制,部分社区没有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权益不能惠及全民。虽然我区三级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基本建立,但由于图书陈旧、设施老化、重视不够,缺乏经费,缺少组织,部分文化设施处于闲置半闲置的状态。

三、思路与对策

1、强化文化建设绩效考核机制。“抓文化就是抓

民生”,文化活动不仅是精神文明的一种传扬形式,也是社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和谐社区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建设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将文化建设作为一个独立的目标体系,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坐标中,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以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共同提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建议区里适当提高基层文化建设在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2、落实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巩固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切实落实《雨山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过相关评比表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群众文艺团体,根据其规模、开展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及社会效益,给予适当的奖励扶持,调动群众文艺团体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区文化软硬件建设。对优秀文化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培育社区文化特色的“新品、优品、精品”,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步伐。

3、建全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机制。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制定社区文化建设相关制度,采取激励措施,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充分利用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的文化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免费开放。整合社区文化资源,解决居民活动场地不足和辖区单位文化资源空置的矛盾,实现资源共享。拟用1-2年时间,通过实施文化惠民民生工程,在全区每个社区新建或改建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小广场,满足社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需要。

4、创新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形式。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应把握社区文化生活的新特点,在内容上、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在开展适应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外,也要创造条件,设置一些适应少年儿童的课外活动内容。同时,还要不断创新方式,吸引中青年参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来。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各类文化的结合,在形式上要注意便于居民参加。在具体活动上要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一系列群众参与面广的文化赛事活动,增加群众的参与面。在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中,发挥各类业余文艺团队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群众活动,活动群众”的局面。

5、提高社区文化人才服务水平。培训现有人才队伍,完善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对现有人才队伍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训。对辖区文化人才进行登记造册,统筹协调辖区文化人才的使用,充实社区文化队伍。选聘一批既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组织协调能力、又热心社区服务工作的人才,担任社区文化活动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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