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察事实,探明真相
侦探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职业。指负责调查的调查员,意思可以是刑警或私家侦探。前者是专门负责调查及侦破刑事案件的警察。后者则是通过私人委托,为雇主调查婚外情、寻人、寻找机密、包括私人委托侦破刑事案件等的事情。对于私家侦探这个职业的存在,在完善的法制社会中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中国没有也不允许有私家侦探。
本格派:又可称为古典派或传统派。以推理解谜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说的主流。所谓「本格」是从日本引进的名词,代表的是「正统」的意思;本格派可满足以解谜为乐趣的读者,通常尽可能地让读者和侦探拥有同样线索、站在同一平面。因此,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是本类型推理的特征,所以社会派的重点是在「社会批判,描写人性」,不是在解谜了。所以本格派常被社会派的人认为只是在纸上谈兵,可是属於社会派的书看起来就灰暗多了。 变格派:以诡谲气氛营造与异常心理为主轴,谜团通常极具惊奇性或为异想天开的构想,着重于出人意表的故事情节。社会派:某种程度上为反对本格派「流于纸上谜题游戏」而生,强调推理小说不应只是推理,更应当反映并描写现实社会。此派推理小说较着重于社会写实。
你要的答案是: 侦探在英文里被称做———privatedetective或者privateeye。顾名思义就是指一种专为个人提供保卫及调查服务的民间专业人员。这一行业的产生也正和它的成长一样,都是与近代工业文明飞速发展所带来的阶层分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职业的高度专业化以及近代民主与法制体制的确立密不可分的。 在近代西方国家,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程度日益提高,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也越来越严重,由此带来了涉及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急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公众对警察行政当局服务的不满,要求加强安全保障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但是恐怕是因为全世界公共保安机关的通病吧———对于公民个人看起来天大地大的案件,在多数警方人士那里,往往只是司空见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这一点加上警方破案能力本身所受的一些限制,就使得公众特别是有产阶级对警方的办事能力越来越不满;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社会矛盾的增加,社会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于是很多人都希望获得一种更专业、更高质量也更具个性化的调查与保安服务,而且因为此类保安事务牵扯到很多当事人不太愿意让无关人员,特别是政府机关了解过多的情况,加之警方本身囿于自身作为公共执法机关的性质也不太适合提供此类服务,这样就为民间的侦探(保安)机构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与法制社会的初步建立也为民间侦探的大显身手提供了条件———由于一系列新工具、新方法(法医学、指纹技术等)的产生与投入运用,案件的侦破越来越从单纯人力型的大范围调查,转变到对科学技术与分析、推理等专业方法的运用,这样比起公共执法人员而言,相对更为敬业、专业素质也更高的侦探(在西方国家,侦探多为医生、科学家及资深的退役警察等专业人士)往往更容易体现出其专业优势。 而整个社会基本被纳入法制轨道,这就使得社会的运作更为透明、公开与公平,换言之,侦探在查处案件时,更多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公开合法渠道去获得线索,以科学的方法、理性的精神去分析证据,并以此发现与惩处罪犯。这一切基本可以在一个可预见的、有法律或者有一定规则的环境里进行,而不像中国传统中的侠客,要伸张正义只能通过以暴易暴的暗杀、决斗等“侠义”行为进行,从而也就为民间侦探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基础的法律与制度环境。 世界最早的私人侦探究竟是谁,一般认为是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弗兰西斯·维克多,不过更为人们所知的、更具有代表性的私人侦探与私人侦探公司,则非美国的阿伦·平克顿及他所创立的平克顿侦探公司莫属。早在19世纪中期,美国国内工商业与畜牧业急速兴起,与此同时盗贼与强盗也把注意力转向了这些看来是唾手可得的财富,而警方由于人力、财力与体制本身的限制,却不能给予这些工商业主与农场主以足够的保护。敏锐而富于探险精神的平克顿注意到了这个事实,作出了当时一般人看来是十分勇敢但也很鲁莽的决定———1850年,他辞去了在芝加哥警察局的公职,创办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平克顿侦探公司。 平克顿侦探公司创立伊始,公司总共只有八名雇员———五名侦探、两名职员与一名秘书,但是由于平克顿本人的领导有方和侦探们的能干(他们是美国的犯罪侦查中最早使用摄影技术与犯罪情报档案,且极善于打入匪帮内部获得情报),公司很快得到了壮大。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平克顿和他的侦探们更是直接为国家效力,为林肯总统的北方联邦军组建了一个专门收集南方分裂势力军事情报的组织。该机构后来成为了美国军事情报局的前身。 南北战争结束后,平克顿侦探公司又恢复了侦探业务。当时美国正值“西部热”,全国包括世界各个角落里不甘平庸的人都涌向了这块似乎具有无限可能性与机会的土地,其中当然不乏形形色色的、武装匪徒,一时间杀人越货、袭击火车、盗抢银行的案件层出不穷。当时西部的地方警察由于人力、财力及州界的限制(美国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与执法队伍,当时并没有联邦警察机构,跨州办案于是,平克顿侦探公司实际成为了当时最为大产业主所信赖与依靠的一支保安与犯罪调查力量。
论文的研究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写:一是理论意义,第二个是实践意义.理论意义可以总结前人的研究,然后写写自己的论文有什么理论上的创新.实践意义可以写对某一问题解决的指导意义。
日论文的研究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写:一是理论意义,第二个是实践意义.理论意义可以总结前人的研究,
问题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目地:就是写你们为什么要研究或探讨、想要得出什么结论!;意义:就憨研究完以后得出的结论以及你们做完研究有什么收获。感想之类!总之最重要的是结论啦 问题二:毕业论文中的研究目的与意义该怎么写? 先写你研究的选题有什么川陷,因为有了缺陷 所以你才去研究它 这是目的 然后写研究此选题对以后有何影响 问题三: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10分 1.理论意义或应用前景 要着重说明你为什么要选这个题,写它有没有必要,你选这个题目有什么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如对理论建立和发展有什么补充和推动作用,如难以在理论上有突破,那么对实际有什么指导作用,可能在实际中派什么用场,有什么现实意义及应用前景)。要简洁、直观,很清楚地告诉人家你为什么要定饥个,有什么意义!切记!!! 2.发展趋势 要扣题,要说明进一步探讨这个话题的好处,从自己的条件看可以从哪些方面获得新的突破?有了这样细致的分析与估价,写作者就能确定自己的定位,顺利地进入写作阶段。)总之所写的一定要围绕告诉人家你怎么想到定这个题目,为什么写,有什么意义,有没有必要,有什么作用。这样才能说服人家接受你的想法。 问题四:毕业论文的意义和目的是不是摘要 你的文献综述具体准备往哪个方向写,题目老师同意了没,具体有要求要求,需要多少字呢? 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文献综述想写好,先要在图书馆找好相关资料,确定好题目与写作方向。老师同意后在下笔,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 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 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一、......>> 问题五:研究目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的区别 基础研究: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基础研究的特点是: ―― 以认识现象、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为目的,即通过实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物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 ―― 没有任何特定的应用或使用目的,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看不出、说不清有什么用处,或虽肯定会有用途但并不确知达到应用目的的技术途径和方法。 ―― 一般由科学家承担,他们在确定研究专题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 ―― 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成果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的形式在科学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 因此,当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现象的更充分的认识,和(或)当其目的是为了发现新的科学研究领域,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时,即视为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又可分为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特点 ――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具体表现为: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所谓应用研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 开发研究 开发研究是利用应用研究的成果和现在的知识与技术,创造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是一种以生产新产品或完成工程技术任务为内容而进行的研究活动。 基础研究是为了认识现象,获取关于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的知识,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应用研究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具有特定的应用目的。 基础研究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或目标主要表现在,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应用研究的特定应用目的不外乎二类:或是发展基础研究成果确定其可能用途,或是为达到具体的、预定的目标确定应采取的新的方法和途径。应用研究虽然也是为了获得科学技术知识,但是,这种新知识是在开辟新的应用途径的基础上获得的,是对现有知识的扩展,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对应用具有直接影响。基础研究获取的知识必须经过应用研究才能发展为实际运用的形式。 问题六:毕业论文选题目的与意义 5分 怎么写开题报告呢? 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 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 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 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 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 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 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 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 四、课题研究的方法。 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 五、课题研究的步骤。 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叮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 六、课题参与人员及组织分工。 这属于对本课题研究的管理范畴,但也不可忽视。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时就会偷懒或者互相推诿,有时就会做重复劳动。因此课题参与人员的组织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参与研究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任务分派和落实。然后根据本课题的情况,把相关的研究任务分割成几大部分,一个小组负责一个部分。最后由小......>> 问题七: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意义和目的可以和正文的一样吗? 这个可以是一样的没关系的,但是这里面的内容一样要通过论文检测,所以要注意一下。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问题八:毕业设计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150分 首先,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其次,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再次,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学生的知识相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撰写专业学术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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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有利于调动公民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型,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具有重大意义,表现在:(1)它可以扩大基层民主。(2)它能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3)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4)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其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提出要求。
您好!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可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感谢您提出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是村民自治制度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多数,村民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每个成年的村民都享有平等选举的权利,据统计,全国每届村委会选举都有近6亿村民参加投票。占人口多数的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就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二是村民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的有效实现形式之一。任何民主的原则和设想,只有采取适宜的制度形式才能成为实际的民主现实。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内容。民主选举是指村民依法投票,把受村民拥护的人选入村委会,从而把村委会的权力合法性建立在法制和村民集体认同的基础之上,有效地提高了村委会的权威。民主决策是指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都必须提请全体村民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从而使决策最全面、最直接表达村民的利益和要求,也有利于决策的贯彻执行。民主管理是指在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实行民主参与;在处理利益冲突和各种矛盾中贯彻民主协商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使村民的集体利益和个体合法权益有机结合,维护良好的乡村生活秩序。民主监督是指村民通过一定形式监督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从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三是村民自治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独立的经济人格。经济地位的自主性必然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的自主权。农民群众在政治上自主地位的保证,必然激发出更大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村民自治赋予了村民在村级事务中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得广大农民在政治上以平等的公民身份参与社会生活,享有同等的民主权利,通过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正地处理集体财务和集体资源,从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形成农村生产力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四是村民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村民自治既是村民自我管理的自治形式,又是村民自我教育的工具。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推动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对自我存在和价值的积极认可,提高了村民的社会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与合作意识,促进了村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不仅推动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全面规范村民自治制度。 我们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以下简称《村民自治法》),构建起基层民主自治的基本框架。从位阶上来说它是一部基本法,不仅应当成为组织法,还应当是行为法。组织法应当成为其中的一章或单独成为《村民自治法》的特别法。 首先,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自治实践不符。在农村基层行政村一级内部,能够用来使村民实现自治的组织,不仅只有村委会这一组织,而且还有包括其它类型的多个组织。从目前中国农村现实政治状况来看,村委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是行使自治权能的自治机关。所以,作为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应由一部基本法去规范,单纯制定《村委会组织法》不仅不严谨,而且不利于具体操作。 其次,从国内外的立法模式和逻辑本身而言,使组织法成为自治法中的一章,便于理解和操作,更为立法者接受。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限期实行乡村自治案》、《乡镇自治施行法》等均对组织法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定,使之成为这些自治法的一部分。 (二)《村民自治法》主体框架的构想 我们认为《村民自治法》的主体框架应当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民自治的设立;第三章:村民的权利义务与村民自治章程;第四章:村民代表大会与村民委员会;第五章:村民自治事务;第六章:监督委员会;第七章:乡、镇人民政府的义务;第八章:附则。 《村民自治法》制定的法源是宪法和国际人权法,是一部具体实施宪法关于村民自治规定的基本法,使村民自治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 (三)《村民自治法》的主要内容 1、关于总则 《村民自治法》总则部分应明确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自治原则、民主原则和制约原则三个方面。 一是自治原则。所谓“自治意味着不像他治那样,由外人制定团体的章程,而是团体的成员按其本质制定章程(而且不管它是如何进行的)”。[14]“因为自治的概念,为了不致失去任何明确性,是与一个根据其特征以某方式可以划定界限的人员圈子的存在相关联的,哪怕是特征会有所变化,这个人员圈子依据默契或者章程,服从一项原则上可由它独立自主制定的特别法”。“依据默契或者制定成章程的制度,赋予一个人员圈子的自治,在本质上也不同于纯粹的缔约自由”。[15]由此可见,自治是一种在一定的社会团体中,由其成员独立自主地制定章程,并由章程支配其成员行为的能力。它的核心是独立自主,也就是不受外力的干涉和影响,否则就是他治了。[16]自治作为政治概念是与集权专制相对应的,是指一定的主体有权处理自身范围内的事务,该权力受法律保障。村民自治就是村民有权自主地决定本区域内部的事务,上级机关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干涉。[17]而现代意义上的自治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是国家与社会分离,以法定的分权方式治理社会的产物。人民通过自治组织直接参与一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18]自治权是一种在社会团体内,经过团体内多数人认可或默示的,合法地、独立自主行使具有约束力和支配力的一种权力。自治权是通过“章程”规定而行使的。简言之,是一种权力的体现,它的本质属性是团体内的合法自主的权力。[19] 相应地,村民自治中的自治原则主要应体现在:村民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大会等方式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所谓自我管理,是指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事情自己定,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原则,组织村民群众依法管理本居住区的各项自治事务。自我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庄,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召集村民大会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自我约束等。自我服务意指为本村的生产和村民的生活做好服务。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问题。其一是自治权行使的范围,也就是说村民自治究竟可以在多大范围内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权力。我们认为,自治权的范围应当是广泛的,这里的广泛是指自治的对象或事务,但效力的空间是有限的,即只限于聚落的空间,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村委会有权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村民的意愿,拒绝执行乡以上各级政府机关的指示和命令。其二是自治权的内容。虽然各国对自治权内容的规定各不相同,但在警察事务、教育事务、工程建设事务、公共卫生事务、社会事业和商业事务等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这些方面涉及农村的稳定和繁荣,与广大农民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自治权在这些内容上的扩大,也意味着农村基本人权水准的提高,我国村民自治的内容应该是法定的,对此《村民自治法》应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示。 二是民主原则。不少学者以我国农村尚不具备实施民主制度的条件为由反对基层民主自治。同时,一些学者对乡村社会及农民的实证研究也表明,乡村社会不仅拥有民主存在和发展的可供利用的资源和条件,农民自身也有着发展民主的强烈需求和实践民主的能力。[20]人类文明史已证明,人是制度的人,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人,并不是人具备了什么条件,才能建立什么制度。难道索马里、柬埔寨的农民素质就比中国农民的素质高?他们能进行直选为什么我们的农民就不行?这是从任何方面都说不通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由多方面原因决定的,民主的发育的成长亦是如此。强调乡村社区民主发育的内在基础和条件并不是否定外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一方面,从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成长来看,外在的示范效应及国家部门的推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亨廷顿在分析90年代一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时就发现,“在某些环境中民主化是相互传染”,示范效应、感染、播散、仿效是推动民主发展的重要原因。[21]另一方面,实证调查表明,我国农民对民主自治的需求和热情也是非常高涨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否定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精神,惟有如此才能保障村民自治权的实现和基本人权得以尊重。 三是制约原则。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权力不加以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无序。自治权的行使不是绝对的,也需要监督和制约。一般而言,可以从立法、司法、行政这三个方面对自治权的行使加以制约。立法方面,要求国家立法机关用法律规定自治权的范围及其行使的方式,行使自治权的主体必须遵循,自治权的行使只能在此范围内进行,超出此范围者,法律不予保护。司法和行政发面是指国家通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来对自治权进行制约。例如,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定就是行政制约的一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而且,此类组织的监督在不同自治权主体间的效力如何等问题也有待澄清。我们主张在《村民自治法》中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设置自治权的运作模式,同时也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其予以监督。 2、关于村民自治的设立 主要是明确村民自治为法人团体,设立村民自治的基本要件,如最低要求的户数、村落区域的确定、集体土地和山林、草原以及湖泊水面的财产的权属、分散村落合并实行自治的条件等问题。关于是否在人口较少的村落设立村民小组的问题,我们的主张是不设立村民小组,居住分散的村落,村民可以根据居住条件、生活习惯在自愿、便利的基础上联合设立自治单元,建立村民委员会。当然,也应规定村民自治撤销的条款。 3、关于村民的权利义务与村民自治章程 用列举的方式,明确村民在自治事务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村民自治章程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是村民实行自治的“小宪法”,是日常行为的基本规范。村民自治章程由必备条款和任意条款构成,对村民行为有拘束力。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就是村民意志的表达即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家庭?根据我国农村的社会形态以及主要的农业生产方式来看,我们主张是以家庭即户为主体。因为在农村家庭的传统社会功能保存完整,而且在短时期内不会有质的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业生产的基本方式,家庭是农业社会的基本细胞。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力水平而言绝不能估计过高,大多数农村、尤其是广大的西部地区农业生产力仍然停留在锄耕农业阶段,即使是中东部的一些山区也是如些,所谓现代化农业只是集中在发达地区与自然条件良好的平原地区。家庭仍然是农业的基本生产单位,以户为主体的方式符合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二元结构的社会将是我国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社会结构状况。 实践中,我国农村现在一般都以自然人为主体,这样会造成几方面的问题。对于大户家庭来说,家族势力庞大,人员众多,个人意见可能受到家族内其他成员的影响,从而无法真正表达自己的自由意志,使自治权的行使仍不能摆脱宗族势力的影响。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留守乡村的多为老幼及妇女,劳动力的外流,加之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制约,使得这部分外出打工人员的自治权实际上无法行使。另一方面,以自然人为单位行使自治权尤其是选举权,会造成管理成本的大幅增加,对于我国农村社会资源本来就不富足的实际而言,无疑是一种资源的无形损耗。 因此,我们主张村民行使自治权的主体应当以户为单位。这不仅能够解决上述现实问题,而且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致的。因为后者本身就是以户为单位进行,与个人作为主体相比更乐于关心其生产生存的大环境,更容易调动起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4、关于村民代表大会与村民委员会 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权力机关,要规定村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代表的资格、职权、权力行使程序、表决方式、活动规则等内容。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关,是村民自治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全体村民承担责任。要规定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候选人的资格、村委会的职责和义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任期、村民委员会职权行使的程序、村民委员会的罢免等内容。另外,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选择应实行一户一票制。 5、关于村民自治事项 用列举的方式明确村民自治的事项,也就是具体明确社会生活中哪一些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村民自治的事项,民间什么性质的纠纷可由村民委员会来调解,调解结果的效力等等,其实就明确是村民自治管理的范围。法律明示村民自治的事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村民自治筑起一道防护墙来防止公权力的侵入,这对于真正实现村民自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尤其必要。因为,我们长期行成的自上而下的行政运作方式,在没有真正转变政府职能的情况下,行政干预村民自治事务的行为随时都在发生。村民自治发展的本质要求是逐渐减弱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只有国家权力对社会直接控制和干预有所减弱,村民自治才有自主发展的基础与空间。 6、关于监督委员会 主要是明确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性质、与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职权和义务、议事规则、任期和工作程序等,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财务开支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等方面的民主监督权,这是保障民主决策权、防止滥用职权的行为和解决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问题。 7、关于乡、镇人民政府的义务 这一章主要是规范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要明确尊重、指导、协助、保障村民自治的实现、保障和维护村民的权益,是乡、镇人民政府的义务。 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而不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乡镇政府对村委会仍有一定的控制权。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它们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两种权力的运作法律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间,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 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 8、关于附则 主要是规定有关修改和实施生效的条款。 总之,我们在对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重新梳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村民自治法》的基本理论框架。当然,最广泛基层民主的实现不能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理性化社会的建构和自治组织发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也决定了村民自治的成长必然会经历一个漫长的成长过程。对此,我们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勇气。惟有如此,村民自治的改革才能迈开最为艰难的一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祝顺!
问题一:村民自治的意义 实践证明,村民自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村委会选举拓展和完善了农村选人、用人的渠道,使村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新当选村委会干部普遍出现了“三高一低”的现象。即党员比例高、致富能手比例高、文化程度高、平均年龄低。全国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党员比例约占70%,文化程度大都在初中以上,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据19个省(区、市)的统计,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村委会成员的比例为%。各地普遍反映,绝大多数民选的村委会干部责任感强,工作干劲大,群众威信高。 第二,实行村民自治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村民直接选举的村干部,村干部没有了铁交椅,如果工作中不努力实干,不走群众路线,就会在下次落选。因此,他们比较主动与群众建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关系。同时,群众也有了监督干部的权利。如果少数村干部当选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广大村民可以通过民主测评对其进行警示;问题严重的,可以在届期内通过召开村民会议依法将其罢免。实践证明,凡是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农村社会风气好转,社会矛盾化解得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向着平等、互助、友好、合作的良性互动方向转化,社会自身化解矛盾、调适冲突的机能大大增强,社会比较稳定。 第三,实行村民自治调动了农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增强了他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村民自治极大调动了广大村民的政治热情,各地参选率普遍达到90%以上。农民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在民主实践中,培养了民主习惯,提高了民主素质。农村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办事、依法自治的好风气。 其次,村民自治的推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树立了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近年来,许多国家的著名政治家、 *** 官员、驻华使节、世界各大新闻媒介的记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了解、考察了我国村委会选举工作后,给予了客观评价,认为选举工作组织严密、程序民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是世界一流水平的民主选举。许多人改变了以前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正确看法及偏见。 请采纳。 问题二: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意义是什么 村民自治从早期试验到后来普遍推行 ,是一个逐步探索的推进过程。实行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 ,冲破旧体制的束缚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的又一伟大创造。村民自治的全面推行 ,不仅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巨大进展的重要标志 ,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问题三: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驶民 *** 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使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认真背书) 问题四: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问题五:如何发挥好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村规民约是由村民自己制定,为村民共同遵守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观念引导和行为约束的作用。因此,在开展生态乡村活动中,建立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实现农村环境整治村民自治化,对于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持续长效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群众路线,增强主动性。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群众最懂得农村环境“整治什么”、“怎么整治”,活动搞不搞,怎么搞,搞得怎么样,群众最清楚,把群众的问题交给群众自己解决。要坚持从村民中来,到村民中去,通过人户座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讨论和制定生态乡村村规民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避免简单照搬照抄政策、法律条文和相互仿效的做法,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做到群众接受、能够落实的、切实可行的,就约定到位、落实到位;不切实际、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剔除在村规民约外。 坚持与时俱进,把握规律性。事物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村规民约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生态乡村活动的不断推进,必然会出现新情况,产生新事物,村规民约的内容也必然会出现不合时宜的地方。因此,村规民约必须在生态乡村建设实践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在生态乡村建设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在生态乡村建设中被证明是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相违背,不符合广大群众利益的,要及时修正;存在遗漏的或不周全的,要及时补充;过时的、失去意义的,要及时删除;新出现的内容,要及时增加。 坚持因地制宜,体现针对性。制定村规民约,要从各村实际情况出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出发,将村民在开展生态乡村活动中反映最多、要求最迫切、思想认识比较统一的事通过村规民约先规范起来,尊重科学、尊重实际,不搞一刀切,不搞命令强迫。既要明确生态乡村建设“什么不可为”,又要规定“违反后怎么办”,切切实实解决生态乡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规范和约束村民行为的目的;既要突出内容丰富、全面,又要简捷易行,增强村规民约的可操作性;违规处罚轻重适度,既不激化矛盾,又能通过处罚真正达到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加强指导监督,实现合法性。在生态乡村建设中应当重视对村规民约的指导和监督。既要从制定程序上加以监督,确保村规民约必须由村民会议制定、修改,杜绝由少数人说了算,又要从内容上加强审视,确保村规民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简明扼要,明确管用,清楚告诉村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既要坚持 *** 主导,帮助村民制订与本村屯实际相适应,规范有效的村规民约,又要坚持农民主体,调动农民积极性,防止行政命令,越俎代庖、包办代替;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的乡村文化传统,又要引导村民坚决摒弃生产生活中的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既要坚决保障农民依法约定美丽乡村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又要坚决防止村规民约被不良人员尤其是恶势力滥用或利用。 加强规范执行,注重灵活性。村规民约的规范执行,是村规民约发挥应有作用的前提。加强宣传,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群众座谈会,借助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让村规民约有关生态乡村的内容人人皆知,着力营造有利于执行村规民约的良好氛围。强化考核,各县市区要将乡镇开展美丽乡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和通报,把修订村规民约的工作列入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多样,可以将村规民约的执行与办理各类手续和受邀参加红白喜事的权利结合起来,对不遵守生态乡村村规民约规定的行为,将限制其在本村办理各类手续,直到其整治合格、改正错误方可续办。 ......>> 问题六:村民自治的民主理论价值是什么 我国村民自治的民主理论价值: 一、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1、村民自治代表了中国最广大地区农村和人口最多的农民阶层所具有的民 *** 利。 2、第二,充实和丰富了“ *** 在民”理论的实践。《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在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 3、推动了全民族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提高。 二、实行村民自治,建立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1、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全社会生产力发展。村民自治是在农村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及其表现形式,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产生了重大影响。 2、农村经济民主推动国家经济民主化进程。 3、农民市场经济意识提供了全社会市场经济意识的支持,民主经济思想伴随市场经济而生。 三、实现村民自治,建立充满活力和稳定有序的农村社会新秩序,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实践和理论意义。 1、实行村民自治,村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自己,约束自己,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许多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供了通过增加自我调节能力解决内部矛盾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参考。 2、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社会生活民主,开展多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为国家社会生活民主奠定了基础。 3、实行村民自治,农民从改革中得到了巨大实惠,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支持改革的重要力量,为全社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