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一、“社区”来源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3.社区参与性不强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思路 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活动。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人性化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愉快。 二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气力形成推动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协力。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治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题目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四要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进步社会运行效率,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要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上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同时,树立世界眼光,积极鉴戒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贯串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题目,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进步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题目。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尽快从传统治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同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题目,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上风,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公共管理曾经被认为是实用性较差,就业前景狭窄的专业,但是公共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四大分支之一,是当代中国很有发展潜力的学科。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医院病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2、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普适定位
3、基于物元分析的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估研究
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 方法 探究
5、延边州加快推进延吉空港开发区电网建设
6、当前公共事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初探
7、探究公共事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异同
8、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中的政府监管职责--以十堰市公交民营化改革为例
9、浅谈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及 经验 启示
10、探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危机及其出路
11、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2、推进公益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13、试论城镇化建设背景下的农村经济管理
14、医药院校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
15、如何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16、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浅探
17、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以乡贤参事会为例
1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19、新时期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公共 文化 事业单位管理绩效的提升方法--以佛山市图书馆项目化管理实践为例
21、县域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形势分析思路
22、基层医疗机构在卫生事业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
23、公益事业、社会事业、公共事业辨析
2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必要性和对策
25、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分析
26、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转型探究
27、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英语 课程建设研究
28、医院管理保安服务意识和质量的对策
29、基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协同育人模式探讨--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社区顶岗实践为例
30、我国公共事业部门绩效考评体系探究
3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自学能力培养的研究
32、对传统公共事业管理存在的弊端及改革的研究
33、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及对策分析
34、我国传统公共事业管理存在的弊端及其改革
35、试论如何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指导--以某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女生为例
36、某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双学位学生专业认知与满意度调查分析
37、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以广东 财经 大学华商学院为例
38、会计稽核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作用
39、31所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置现状及对策研究
40、新常态下纳税服务新体系的构筑
4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2、我国农村准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构建--基于公共事业管理理论视角
43、新媒体平台下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展望
44、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45、探讨我国档案事业管理的体制
46、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
47、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研究
48、医药类院校公管专业复合型人才能力结构的构建
49、医学高校双学位 教育 人才培养的缺陷与对策研究--以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
50、长治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1、浅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普适定位
2、基于物元分析的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估研究
3、当前公共事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初探
4、探究公共事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的异同
5、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中的政府监管职责--以十堰市公交民营化改革为例
6、浅谈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及经验启示
7、公民社会:政府实现善治的社会基础
8、探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危机及其出路
9、农村 财务管理 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10、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1、推进公益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12、试论城镇化建设背景下的农村经济管理
13、医药院校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
14、如何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15、政府购买服务的招商引资行为研究
16、事业单位薪酬管理浅探
17、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以乡贤参事会为例
1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19、新时期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基层医疗机构在卫生事业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
21、公益事业、社会事业、公共事业辨析
2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分析
23、我国图书馆事业宏观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的演变研究
24、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转型探究
25、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研究
26、公共卫生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研究
27、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问题之我见
28、浅谈工会在公交企业建设中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
29、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30、医院管理保安服务意识和质量的对策
3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人才培养
3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3、公共部门 人力资源管理 中如何引入激励机制
34、地方图书馆学会行业管理职能研究--基于公共治理理论视角的分析
35、试论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36、论行政伦理教育对于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信仰建设的作用
37、基于公共管理角度的城市公用事业公私合作困境分析--以公交行业为例
38、我国公共事业部门绩效考评体系探究
39、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0、拓宽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途径
41、对完善公务员工伤 保险 制度的思考
4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自学能力培养的研究
43、我国城市排水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4、对传统公共事业管理存在的弊端及改革的研究
45、新形势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探讨
46、我省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改革
47、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及对策分析
48、教育国际化领域的研究进展与趋势--基于WoS期刊文献的可视化分析
49、事业单位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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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论文选题
1、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公共管理转型的多维度思考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
3、网络新闻舆论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工作的影响
4、公共管理中公共价值的基本维度与认知
5、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效率提升的研究
6、论公共管理模式的构建研究
7、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的改革和创新
8、论公共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9、新媒体对公共管理的影响探讨
10、基于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公共管理职能研究
11、公共管理视角下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
12、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3、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索
14、我国交通社会治理政策转型问题研究
15、协同视角的公共管理模式构建策略研究
16、新常态背景下公共管理困境及突破
17、新公共管理与土地行政管理的关系探究
18、和谐社会下的公共管理体系构建
19、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对策的思考
20、微信传播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21、浅议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
22、公共管理研究领域中的社会网络分析
23、基于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公共政策导向研究
24、公共管理理论对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意义
25、论社会中介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
26、浅谈人工智能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27、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与社会性之异同析
28、TRIZ创新原理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29、网络舆论对政府公共管理工作的影响
30、微博对政府公共管理的传播作用
31、公共管理创新的价值取向探析
32、新公共管理中的市场化工具--“用者付费”
33、浅析公共管理的历史发展变迁
34、探讨公共管理改革中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35、关于精益政府的理论考察
36、协作性公共管理对我国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启示
37、基于公共管理的社会保障私有化发展研究
38、公共管理中的众包机制: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
39、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我国政府部门的应用研究
40、合同制治理在当代中国的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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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都是校友..这个抄法 老师看一份就行了..
吃力啊,我也在杜撰。。。天大校友泪奔路过。。。
浅谈社会与经济同步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学角度看,就是要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主要有: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就业结构的和谐、代际结构的和谐、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价值观的和谐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学角度看,就是要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主要有: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就业结构的和谐、代际结构的和谐、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价值观的和谐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发展首先取决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推动整个社会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给社会发展创造了前提。但社会发展严重滞后时,也会妨碍经济增长。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实现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的持续高增长期,往往也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我国长达20多年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不仅使原来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而且使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显露,对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格局产生了巨大冲击。只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了,才能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稳定才能得到保证。我国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全社会都得到了好处,但先富起来的毕竟是少数人,加之分配制度上的缺陷,我国的贫富差距有扩大的趋势。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这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造成我国经济上快速增长的同时,社会并未同步协调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存在一些不和谐方面,一是我国的农民数量以及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过大,这给我国完成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困难。按国际贫困标准(购买力平价计算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美元),农村还有1亿多贫困人口,而现代化国家的最有标志性的指标,就是农民不再是穷人。二是我国的收入差距没有按照应有的规律向缩小的方向发展,而是继续加速扩大。这既有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趋势限制了初级劳动工资提升的特殊原因,也有现代财富积累速度大大加快和社会组织中间管理阶层出现新分化的新情况,还有转型期腐败和非法致富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三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出现劳动力短缺,而呈现出劳动力在一个较长时期供大于求的趋势,就业问题一时难以根本缓解。四是我国由于人均寿命延长和严格的人口控制,出现还没有富裕起来就过早老龄化的现象。 二、从社会结构层面构建和谐社会 在我国改革开放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的过程中,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有时甚至集中暴露出来。从社会管理体系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使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调整和重组,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日益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从而使社会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带来了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隐患。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众之间既存在着共同利益,又有着各自特殊的具体利益要求。为此,一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二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是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提高到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2.逐步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 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使许多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步显露出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善于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全面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抓好当务之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结合起来,尤其要解决好上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建立重大决策的群众听证会制度,疏通广大群众和社会各阶层表达意愿、意见、要求的渠道;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导致矛盾激化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搞好配合与协作,逐步形成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社会秩序工作格局。 3.建立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 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能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有的群体性事件组织化倾向明显。此外,由于经济利益驱动造成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也引发了一些意外事故。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对党和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建立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要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形成规律的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地震、洪灾、矿难等灾害,应建立应急预案,并逐步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对于各种犯罪活动、各类社会丑恶现象,要严厉打击。要充分发挥司法等专门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4.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 公平主要包括起点公平、机遇(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因为存在着家庭出身、个人能力差距、智力水平的差别,但社会应该保障每个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过程公平是一种机会均等,不受民族、性别、户籍等的歧视和限制,使农民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结果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重要的目标,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但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条件和个人在起点与机会的差别等因素影响。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十六大提出,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打击非法致富。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要逐步改变目前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相差20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争取农村目前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6.打破城乡分割局面,促进城市化 建议国家出台取消“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利用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的比较优势,适应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的转型,力争在未来15年把农业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1亿人左右,把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从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左右,把城市化率从目前的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多样化的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实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重大关系。我们参加这次研讨班的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集中精力,认真研读,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理清了思路。下面谈谈这次学习的体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和必要性中国改革开放26年以来来,社会经济等方方面面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但伴随着快速的发展,出现了诸如面临的收入差距扩大、就业形势困难、反腐败任务艰巨、价值观差异增加、城乡和区域发展失衡、环境污染严重等各种社会问题。所以,要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出一条不仅能够快速增长,而且能够和谐发展的路子。我们党所提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现实的社会,一个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的社会,它不是一个空想的“乌托邦”。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能够完全消除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但它有一种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一种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谐和快速发展的机制。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和伟大的历史过程。这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篇大文章。从现实的针对性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样,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世界的发展理论做出贡献。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构建和谐社会需消除目前所存的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新的理念和机制,但最核心的就是“以民为本”,要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我们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制度工程,更是一个感情工程。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体现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一句话,就是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不难看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以民为本”,就是要时时处处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在情感上尊重理解体谅人民群众,在行动上为人民群众谋利、谋富、谋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要通过身边事、手头事、眼前事体现出来,要让老百姓从自身生活中听得见,摸得着,看得到。 分析中国社会目前所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却在扩大,分配不公矛盾凸显。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约为3~6倍以上。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目前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关键在于分配不公,这是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够予以正确解决,也会危及稳定。目前我国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得大利,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对群众的情绪是一种严重的挫伤。对国民经济作出战略性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改制、搞活,致使大批产业工人下岗。这些在计划经济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产业工人和无地农民、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显然是不对等的。利益失衡导致心理失衡,是当前社会情绪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近“两会”召开以来,几乎全国人民群众的目光,都在关注社会公平,关注贫富差距,关注反腐倡廉,关注三农问题,关注农民工待遇,关注教育乱收费,关注困难群体,关注物价上扬,人人都说这些问题非常严重,都说这些问题必须解决。但这些问题,到底具体地存在和分布于哪些地方、哪些部门和哪些单位呢?只有把这些问题一件一件地摆到桌面上,才能一件一件地分析,一件一件地解决。怕只怕你等,我也等;你看,我也看;你推,我也推。那样一来,“构建和谐社会”,就真的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市个别部门,都有这样一种倾向,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非执法部门,都在想方设法地争权、揽权、要权、保权。事不怕多,权不怕大,可批可不批的批,可管可不管的管,可收费可不收费的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权力抬高自己的地位和待遇。但“和谐社会”是用嘴说出来的吗? “和谐社会”是一个综合指标,核心是指每个百姓的满意程度,尤其是困难群体的满意度。一些地方政府机关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与居民低矮破旧的住房形成巨大反差,怎么和谐?还有,高速公路的四通八达,而农村贫困地区的“毛细血管”乡间小道却经常断头;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增长,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常发生;市区夜晚灯火辉煌,而不少乡村漆黑一团,这一切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迫切的问题,那就是怎样尽快地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变成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与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一个多元互动、合作互助、理性人本的社会,而这一切美好社会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完善的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的调整。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和谐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客观规律、符合理性精神。理性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而法律应当成为理性的最权威的载体。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尤其重要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联,因为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应当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多党合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2005年3月20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指出,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为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9年1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以及2000年12月召开了第19次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以后,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了建国以来又一个繁荣的时期,局面大好,催人奋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不断得到提高,重视程度不断得到加强,各民主党派也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能否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我国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什么时候忽视多党合作的作用,我国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妥善协调和解决了民族资产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不仅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社会面貌和社会风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空前团结、和谐。195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统一战线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实行拨乱反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成了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同心同德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怕的就是嘴上热,身上冷;会上热,会下冷;上边热,下边冷;代表委员热,有关部门冷;人民群众热,领导干部冷。去年以来,呈现了许多新的提法和名词:“加强党的执行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等,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注重民主政治,注重自身建设的决心。相应的,民主党派也存在着如何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如何保持民主党派成员先进性等等问题。建议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对中共党员多党合作理论、知识方面的教育,并通过适当方式举行中共党员和民主党员共同回顾,建国初期多党合作大好形势,党的事业生机勃勃等项活动。
社区治理论文可以根据内容来进行分类,如社区发展趋势、政策分析、公民行为研究、社会服务及社区资产构建等。
目前,我国较为重视农村发展,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更好的提高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1:《如何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相对落后,广大的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老病死大多数都是由个人和家庭负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深化对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 农村的社会养老 措施 不理想 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来看,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用所占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却有十分之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开始对农村的养老 保险 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解决。在各个地区的试点活动逐步开展,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是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的方面开展的并不理想,参加保险的人数并不够多,推行的也不够全面,经过了好多年的开展和运行,仍然只有12%的农民参加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活动中,仍有88%的农民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 农村医疗保险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低 虽然很多地区努力恢复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所以恢复的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高峰期,合作医疗人口的数量也十分低、覆盖率也不够广泛。另外,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有86%的农民还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医疗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时候是自费。 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的。 2.现行的农村保障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狭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全社会的责任,在保险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个人的纳税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原则。这样的规定下,使国家所体现的责任过小,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过少,这样使农民和贫困地区没有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社会的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获得的 渠道 也狭窄,与城镇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差距过大,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合作医疗、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救济。 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 现行的农村保障项目管理十分混乱,规模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保障资金成本高和基金运营的不合理等问题。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低还集中体现在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是从地方征缴、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导致我国农村基金的使用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从我国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虽然在过去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条文规定,但是大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的、存在漏洞的,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法律体系。我国迄今为止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是可以在相关的法律中找到一些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条款,没有完整、可造作性强的程序。 3. 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开 社会保障的管理要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创造保障条件,逐步分层次开展。在 经济相对落后的贫穷地区,要有机地把 社会 保险与救济 工作相统一,扶持贫困特困户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和国家也逐渐认识到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逐步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以大病统筹为主,辅助兼顾小病,农民承担一部分,剩下的由国家或地区进行补贴,由此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按比例报销医药费。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初步看到了成效,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 建立起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保证农民贫困人口收入难以维持在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的救济 方法 的实施范围面窄,覆盖率低,而且标准偏低,难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贯彻性;救济的方式多是临时救助较多。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城乡差距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大家关注的 热点 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保障标准,确保标准的实效性、要合情合理,能够正在的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 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受我国传统 文化 的影响,农村的养老保障多是由家庭完成的。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亿,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亿,占我国总人口的。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迫在眉睫,在 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家庭保障功能已经降低,特别是 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发生转变,虐待老人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因此,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政府还要积极的引导农民开展养老保障活动。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我国的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在同一个地区的村庄之间的收入都相差很大,收入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很难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我国应该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乡村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成立有 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机构,来负责农村的社会保障。根本上还是要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还要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从 心理上、价值取向上改变,摒弃以前旧的思想。 4.结论 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这几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生活情况、社会保障问题,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宗旨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 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到农民,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势在必行。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2:《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农村 管理 体制创新 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 1、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社会发展和管理转变的长远趋势来看,社会自主性在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就需要继续创新当前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目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当中,所有的个体都需要依托社会才能存在,这需要政府职能从政治统治职能的角色转向全面社会管理角色当中来。 二、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相对较少 当前农村的社会组织方面,大多数农村都有社会基层管理组织,比如医疗卫生机构、红白理事会、妇女组织等相关组织,但是文化娱乐组织、治安巡逻队等相关非正式组织却比较少。 2、社会事务单方面处理 农村社会事务处理上,虽然村民和村干部能正确反映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等较为和谐,但出现问题之后,多数人一般是采用非正式方式进行解决,有的甚至出现没有解决的途径;另外,农村 教育 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当前文体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少,还存在村民自发组织状态。 3、干部未认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当前农村将经济发展当成是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为农村管理体制是表面上的东西,不如直接经济效益,更能体现出村干部的政绩。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被搁置在了一边。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1、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村级党组织的基本功能 将党支部直接管理生产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逐渐转变成社会关怀与各方利益协调者的轨道上来,淡化行政色彩,真正将社会、行政、经济、政党等归之于其各自的任务中来。强化村民委员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真正去认真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将农民自治的管理权,交给交予地方人大,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有效扩大了当地人大的民意基础,加强了权力机关的权威,进一步理顺好了权力系统的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能通过人大对政府所实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本身的指导行为,确保了农村治理模式能够不断走向完善。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 要将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引导并规范好农村当中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就是在制度方面要进行创新,为农村的非正式组织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积极鼓励多种方式的农民组织的发展,并且妥善处理好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认清加强对农村当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应该提倡并发展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与扶持经济合作型组织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余非正式组织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对其社会功能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做到整合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和完善农村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农村,努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5、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素质 大力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的素质,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一是提升基层农村干部抓重点,破解农村难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这主要是将发展作为一切中心,将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破解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紧密围绕这一点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与本领;二是不断提升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本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三是不断提升依托群众与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基层领导干部应该充分确立并且进一步强化依靠并且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真正深入农村基层,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按照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大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形势政策教育,让农民群众正确的认识自我,加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农民大局意识;二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要在广大农民群众当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三是强化农村科技教育,紧密围绕着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针对实用技术大力开展培训与应用工作,提升农民知识技能。与此同时,还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念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3:《中国农村社会管理》 [摘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对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现状进行 反思 ,中国传统农村属于礼法社会,现代社会需要农村转型为法治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研究精彻,本文主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重点理论从农村中独特的乡土经济、乡土政治两方面展开阐述。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 素描 ,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费孝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 经验 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 传统文化 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 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费孝通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费孝通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②同上,第9页. ③同上,第48页.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 2. 浅谈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论文 3. 浅谈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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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4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小标题下,用了 1000 字左右的一段话,阐述了一个新的执政理念———社会治理。具体的提法是: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1〕此前,在官方文献、学术着作和新闻媒体中经常使用的一个类似概念是 “社会管理”。新的 “社会治理”的概念的提出,引出了一系列问题: 什么是社会管理? 什么是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为什么要用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要讨论以上问题,恐怕就要回顾一下新世纪以来的历史,并且从社会管理概念的提出和发展说起。一、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乍一看,“社会管理”一词似乎很 “社会学”,然而搜遍西方社会学经典,此概念却芳影难觅。不过在前苏联,有奥马洛夫所着的 《社会管理》,〔2〕此书 20 世纪 80年代中期被译介到中国。书中的 “社会管理”,被定义为“管理主体对社会系统的有科学根据的影响,为的是使系统实现它面临的目标和任务。”显而易见,这本书中的“社会管理”,是在计划经济的理论框架下以当时风行世界的 “系统论”的语言表述的。2002—2003 年爆发的 “非典”,给党和政府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极大的震撼。于是,“社会管理”一词被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2004 年 9 月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社会管理”一词首次亮相,当时的提法是 “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3〕试图用一个复合名词,从建设和管理两个不同的政策视角,对社会领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提法,得到了学界的积极回应,郑杭生论述了广义的和狭义的 “社会建设与管理”。他指出: 广义的界定是指 “整个社会的建设和管理,即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和社会生活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界定则着重指 “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这里的社会指的是作为整个社会这个大系统中一个子系统的狭义的社会”。〔4〕到了 2007 年党的十七大,作为对学界的回馈,“社会建设”与 “社会管理”被分成了两个独立的概念,“社会建设”与此前提出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合二而一,并与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起,并列为 “四大建设”,①对 “社会管理”的新提法则是“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5〕对于这个变化,学界再次作出热烈响应。2006 年,王思斌在 《社会行政》〔6〕一书中,对 “社会管理”作了界定,他认为: 社会管理 “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也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的任务,这里的社会管理是相对于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而言的,指的是由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社会治理和管理活动”。2007 年,何增科撰文提出: “为了推动学术研究走向深入,学者们倾向于从狭义上来界定社会管理的含义”,“狭义上的社会管理,一般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相对,指的是对社会公共事务中除了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以外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与治理”。〔7〕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将 “社会管理”界定得更为偏狭。譬如说: “狭义的 ‘社会管理’主要集中在社会治安、信访和公共安全工作方面,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8〕这个说法与当年 “压倒一切”的 “维稳”挂得很紧,只能被看作是一个与党政部门的行政职责或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操作性定义。但真正为学界认可的 “社会管理”虽然也被看作“狭义”,其词义也要比 “维稳”广泛得多。何增科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和民间组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9〕李培林认为: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10〕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思彬和何增科定义 “社会管理”时,已经出现了 “治理”一词,并将其与 “管理”相并列。也许是为了与 “维稳”作一词义上的切割,在公共管理学界早已得到普遍认可的 “治理”一词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使用。譬如张敦福、沈叶认为: 与学界常说的“社会管理”词义更为贴近的英文名词,实际上是 SocialGovernance,而 “Governance ” 一词在学界被译为 “治理”,“最常涉及的领域包括社会资本对当地地方行动者的作用、社区治理、社会服务、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社会团结、社会不平等。这些领域均与基层老百姓的社会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民生领域的重要问题。”〔11〕以上的研究成果,最终在 2011 年胡锦涛的重要讲话〔12〕中体现出来,这个讲话的标题是 “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2012 年召开党的十八大上,胡锦涛再次强调: “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13〕二、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要进一步讨论 “社会管理”和 “社会治理”,就要展开讨论 “管理”和 “治理”。这通常会涉及到三个英文单词———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和 “Govern-ance”。前两个单词翻译成中文,都是 “管理”。但 “Ad-ministration” 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尤指政府机构中科层制架构中的行政管理; “Management”则取自于市场,因此蕴含着经营管理的意思。新公共管理理论试图用“Governance”一词来取代前两个常用词,并赋予一种新的涵义。中国的学者在接受这个新的概念时,为了表示与“管理”的差别,将其翻译成了 “治理”。“Governance”或 “治理”的概念,在 20 世纪后半期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风行而得到学界和政界的青睐。上个世纪 90 年代,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 “治理”的界定是: “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并列出了 “治理”概念的四个特征: 其一,治理不是一套规章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其二,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其三,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其四,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但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14〕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段对 “治理”特点的表述中,可以概括提炼出四个关键词,即 “过程”、“调和”、“多元”和“互动”。按对 “治理”的理解来看 “社会治理”,是否可以作这样的界定: 在社会领域中,从个人到公共或私人机构等各种多元主体,对与其利益攸关的社会事务,通过互动和协调而采取一致行动的过程,其目标是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和满足个人和社会的基本需要。参照以上提出的 “治理”的四大特征,对比 “社会治理”和 “社会管理”这两个概念,也可以概括出 “社会治理”的四大特征:其一,社会治理必须强调 “过程”。在这里,“过程”的涵义是: 社会治理的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社会治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进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 “一刀切”的规章条例,试图在任何时空条件下都以不变应万变; 同时也不能靠一场 “运动式”的大轰大嗡,试图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而这两者,恰恰是以往 “社会管理”的最显着的特点。其二,社会治理必须倡导 “调和”。社会本身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通常处于一个生机勃勃的过程中。所以,不能试图用某种强力乃至蛮力去 “支配”社会。而是要让社会本身发挥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乃至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功能。所以,社会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艺术”,在收放张弛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以往的社会管理的缺陷,恰恰是过于迷信强制力量。其三,社会治理必须兼顾 “多元”。社会是由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构成的,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诉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会治理必须非常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论多数少数,不论强势弱势,不论公立民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错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赐惠当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极具 “社会排斥”的色彩。其四,社会治理必须注重 “互动”。要引导全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尤其是针对长期目标的利益共识,就要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框架和社会机制。使多元主体都能够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然后在沟通交流、相互妥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社会共识。在行动上,也应该是互动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是 “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视而只顾眼前利益。综上所述,以往的社会管理已经暴露出很多的认识误区和制度缺陷,诸如一刀切、运动式、压制型、堙堵式、恩赐性、排斥性、一言堂、功利心……不一而足。这恐怕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要用一个新的概念,其实也是一种新的理念———社会治理来取代以往长期使用的社会管理一词的根本原因。具体而言,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就是要在承认个性化、多元化的基础上,通过互动和调和———沟通、对话、谈判、协商、妥协、让步———整合起各社会阶层、各社会群体都能接受的社会整体利益,最终形成各方都必须遵守的社会契约。从理论上说,现代社会最突出的特点应该是 “理性”二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 “经济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的 “气场”就可能像水面上的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去。但时空条件是有限的,个人利益的 “气场”不可避免地发生摩擦和碰撞。如果大家都坚守自己的 “气场”丝毫不让步,其结果就必然会导致社会冲突,其结果可能就是 “双输”或 “多输”。因此,理性的选择是以 “妥协”为号召,请大家坐下来进行谈判,大家都在利益最大化的立场上后退一步,适当地收敛一下自己的 “气场”。通过妥协和让步,找出一个双方或多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按照老祖宗的古训,退后一步天地宽。也只有这样做,才能避免碰撞和冲突,才能营造一个实际上是 “双赢”或 “多赢”的和谐局面。究其原委,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创造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和 “知本”常常表现为稀缺资源,所以其占有者在竞争中容易占上风。如果我们假设获得稀缺资源的机会本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但从结果看,这些稀缺资源最终却被一部分人所占有。那么,从最初的机会均等到最后的赢者通吃之间,必然暗含着竞争失败者对机会的 “出让”。赢者所以成为赢者,是输者对游戏规则大度的认可,如果输者蛮横不认输甚至借助于阴谋和暴力,那么,这样的市场上是不可能有赢者的。所以,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占有了稀缺资源的赢者也应该 “出让”他们的一部分盈利来回报社会,以争取社会对他们的占有的合法性的认可,亦即以此来换取输者对机会的 “出让”。当然,共享结果不应是平均主义的 “大锅饭”,而是按贡献大小的有差别的分享。还要强调的是,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沟通、协商和妥协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认识一致的基础上的。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一切,所有参与竞争的人都必须维护,这样才能使这场游戏能够可持续地进行下去,而不是当自己不如意时就用非理性的手段来毁了这场游戏。要让各阶层都应该认识到,虽然在这一次竞争输了,但可以把取胜的期望寄托在下一次。只要游戏继续进行,所有的人就终究都能从中分一杯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体利益就是使一个可以被社会各阶层接受和维护的游戏可持续的进行下去。在这一点上,所有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都应该服从大局。当然,矛盾总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倾诉和倾听,是使相关利益者保持沟通和达成谅解的最好手段。所以,如果公众———无论他们在社会上是多数还是少数———都能够把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心里话都说出来,而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都能够去用心倾听,用心考虑,这就能使社会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即使有些问题一时还不能得到解决,也不至于使矛盾积聚和激化。三. 社会治理和政社分开十八大以来,还有一个与社会治理关系非常密切的新概念——— “政社分开”,在党的最高层次的文献中虽然总被提及,但非常遗憾的是,在近年来的学术研究和媒体宣传中,对政社分开却少有深入的讨论。什么是政社分开? 看起来似乎是一个非常深奥的命题,但其实不然。上个世纪 80 年代,前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倡导社区服务时说: “凡是社会和群众可以做的就尽量放手,做不了的,就由政府按照行政程序来承担。”〔15〕其实,这就是用人人都能听懂的大白话表述的政社分开。这个理念无疑与社会治理强调的 “过程”、“调和”、“多元”和 “互动”是一致的。政社分开,其实是要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社会治理。人民群众要参与社会治理,就需要组织起来,于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议题凸显出来。社会组织要发展,要服务人民群众,又需要理论、方法和技术,于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机遇应运而生。从理论上说,现代社会通常被分为三大部门,即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和社会部门。因为政府部门 “有权”和市场部门 “有钱”,为了确保社会的良性运行,这两个部门都要受到法律上的严格限制。按照中国的特殊国情,对政府部门而言,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应该包括: 其一,权责范围受限; 其二,上级、公众问责; 其三,领导意图不明。对市场部门而言,这些 “受到限制”的事情主要是缺乏投资冲动。于是,在处理这样一些 “受到限制”问题时,社会部门,亦即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优势就充分体现出来了。对此,美国学者利维特评论说: 以前人们往往把社会组织一分为二,非私即公,非公即私。这种划分太粗陋,忽略了一大批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16〕这些社会组织所从事的是政府和私营企业 “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首先,由于 “利益相关者”的模糊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并没有明确的、固定的职责权限范围。通常,他们扮演的角色是弱势群体的代言人。但是,有时他们也能代表政府 ( 譬如,当政府向他们授权或购买服务时) ,有时他们也能代表企业 ( 譬如,在接受了企业有明确意向的捐赠钱物时) 。其次,与政府部门不同的是,遇到某些问题,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通常可以把自己放在 “民间的”社会角色上,所以不用过于担心受到上级或公众直接的问责。在具体工作中,政府部门因权责所限,有些事情虽然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但他们仍有可能会有所顾忌。遇到同样的情况,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反倒可以放手去做。再次,当政府领导因为种种原因举棋不定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通常也可以以自己 “民间的”社会角色,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去办事。如果办得好,当然会得到政府的认可。如果没有办好,也可以作为是一种民间的“社会实验”。因此,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通常被认为具有在 “开发新的服务种类以满足新的需求”〔17〕方面的先锋作用。既然如此,失误乃至失败也是可以容忍的。最后,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扛起了 “非营利”的大旗,凡进入这个领域的资金都将成为以改善贫弱群体处境为目标的 “社会基金”。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分红牟利的动机,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为图 “利润最大化”才来投资的股东。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兴趣”在这里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正因为上述特点,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显示出一种 “扩张性”,主动地将自己的工作扩展到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 “传统领域”中,“越界”发挥自己的特长。在此时,理性的或曰聪明的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往往会乐观其成。于是,在靠近政府部门这一边便形成了政府直属的服务机构,在中国称为 “事业编制”或“事业单位”,在靠近企业这一边则有近年来时髦起来的“社会企业”。在与社会治理和政社分开相关的研究中,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还有一个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作用似乎很少被提起,这个重要作用就是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能够在政治权力和私人利益之间起到区隔间离的作用。当前,“反腐倡廉”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抓老虎、打苍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但从长远考虑,要彻底铲除贪污腐化,就必须要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社会机制。造成中国严重的贪腐问题原因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和公务员对于法律规章的 “自由裁量权”过多过大。这种超然于法制之上的 “自由裁量权”最终造就了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而不受限制的权力则一定会造成腐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这种区隔间离作用最终能使公共机构和公务人员的 “自由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在发达国家,公众对于政府公务员的评价会低于社会工作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可能是有意而为之的制度安排。在发达国家若与政府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打交道,经常会有一种铁面无私、公事公办、缺乏人情味的感受。公务员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章,绝对依法办事———法律上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要多少时间办完就多少时间办完,绝少通融的余地。但是,一个社会要完全处于这样的氛围中一定会形成社会张力。于是,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民众有什么难事,首选的行为并不是直接找政府,而是找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帮助他们跟政府、跟社会打交道,帮助他们寻找解决问题的经济、社会或其他的资源。所以,在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享有非常高的职业声望。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公众和政府机关之间又起到了区隔间离的作用: 公务员有行政权力,但只限于依法办事,完全没有 “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交给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但他们没有行政权力,他们只能帮助受助者去寻找资源。这样的制度安排,是真正把权力关进了笼子,而毋需把人关进笼子。所以,对中国社会而言,要向社会治理转型,政社分开绝对重要,不但在社会领域,其影响还会辐射到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得益于政企分开,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市场部门,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作个理论假设,如果在社会领域也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部门,中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进步是否也会有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快速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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