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给你弄了一篇,不能出版哦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简析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牵扯的利益越来越广泛,所以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风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种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又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也应平等的承担清偿责任。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说明: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2. 关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条规定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对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影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的权益。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4.关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问题。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参考文献:[1]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曹诗权:《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余卫明:《民法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假结婚与假离的认定和处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姻无效只有四种情形,即: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婚姻一种,即被胁迫结婚。但现实生活中,涉及婚姻效力或婚姻成立与不成立的情形远远不止这些。如他人代理或冒名顶替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效力问题;借用他人名义或身份证结婚效力问题;使用虚假户口虚或假姓名或登记姓名错误的效力问题;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登记的婚姻效力问题;隐瞒真实身份等欺诈结婚效力问题;结婚证手续不完善或证件不齐全的婚姻效力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主要违反结婚登记程序,所涉及的是婚姻成立与不成立问题。对此应当如何处理,我在《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有一章是专门讨论这一问题,在此不再赘述。这里说要讨论的主要是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违反结婚登记程序的假结婚、假离婚的处理问题。所谓假结婚、假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真正结婚或离婚的意思,但形式上已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或离婚登记的行为。假结婚、假离婚,实际上就是没有结婚或离婚的真是意思,在民法上属于虚假意思表示。因而,要了解假结婚、假离婚的效力,必须了解虚假意思表示的效力问题。虚假意思表示,又称“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当事人故意将真实意思隐藏而作虚假表示。故意虚假意思表示,包括心中保留与通谋虚假。何为“心中保留”,因其称谓不同,而有不同的表述。在德国,称心中保留为“意思保留”或“真意保留”,谓表意人自知其非真意,故而为非真意之意思表示。台湾地区学者史尚宽认为,“称为心中保留者,谓保留真意于心中,而未与相对人通谋也”。 我国大陆有学者称心中保留为“真意保留”或“单独虚伪表示”,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其他意思的意思表示。 所谓“通谋虚假”,又称虚伪表示、伪装表示或假装行为,指双方当事人均为虚假表示,并有通谋的事实,即双方合谋,共同使其意思表示不真实。关于心中保留与通谋虚假的效力,在外国的民法中有明确规定,如德国民法第116条 、第117条分别对“真意保留”和“虚假行为”的效力作了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86条(心中保留)、第87条(通谋虚假)也有规定。根据德国和我国台湾“民法”的规定,对于“心中保留”,在相对人明知时,不发生效力。通谋虚假,原则上不生效力,但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大陆民法没有“心中保留”、“通谋虚假”的规定,但《民法通则》第55条第(二)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从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的规定看,大陆民法是禁止心中保留或通谋虚假的。但对于心中保留或通谋虚假的效果如何,法律没有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基于真意保留所为之民事行为,原则上发生效力,但该真意保留为相对人明知时,民事行为应不发生效力。对于通谋虚假,原则上不生效力,但其不生效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那么,民法总则关于“心中保留”、“通谋虚假”效力,能否适用身份行为,在理论上有不同看法。台湾地区多数学者认为,婚姻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结婚之要件,须当事人具有真正结婚之意思,并将之表现于外者,结婚始生效力,若不具真正结婚意思如心中保留、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欠缺结婚意思,婚姻当然无效。 如 高凤仙先生认为,心中保留离婚为无效 。 史尚宽先生则认为,心中保留为他方配偶所明知为无效。 “心中保留及通谋虚假,并没有如德国、日本有足以排除民法总则适用之充分及明确规定”。 根据上述观点,“心中保留”、“通谋虚假”则适用民法总则。但戴东雄先生 有不同看法,他虽然也认为心中保留、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可以撤销,但其理由不同。他认为:总则编规定的意思表示的无效和可撤销也不能径行适用于亲属身份法。身份行为也有心中保留、通谋虚伪表示、错误或误传的情形出现,此类行为也构成可撤销或无效。但是,可撤销或无效的原因并非像总则编为保护意思表示的相对人和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使然,而是因为身份行为在本质上若无真实意思则不能成立身份关系。 日本学者栗生武夫则认为,婚姻关系不能适用民法民法总则。“于交易契约,许其为虚伪无效之抗辩;而于婚姻,则禁止虚伪无效之抗辩,与禁止心中保留之抗辩同。盖依方式公然缔结之行为,不能因私的密约左右其效力”。 栗生武夫认为:从日本民法的规定看,“系特别限定无效及撤销之情形,而此限定情事,不得揽入‘心中保留’”。 “ 一旦依方式表示婚姻意思以后,即无提出非真意抗辩之余地,纵令相对人为恶意,表意人亦不能不为表示所拘束 ”。 “关于婚姻,则绝对不许心中保留之对抗。故意提出反于真意之婚姻呈报者,纵属无心,亦不能不与相对人结夫妻”。 我们认为,心中保留或通谋虚假系在财产法上适用的规则或原理,于身份行为或身份关系则不能适用。也就是说,心中保留或通谋虚假,在身份行为中,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对于一方有“心中保留”的结婚或离婚行为,不论相对方是否知道,均不能撤销。对于通谋虚假的婚姻,也不能适用民法总则认定为无效。因为身份行为重在身份事实和必要法律程式,应当采取表示主义。否则,就会影响公示的效力和婚姻的安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建英诉张海平“假离婚”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认为,通谋虚假离婚有效,也体现了这一精神。总之,心中保留或通谋虚假在身份关系中原则上不能适用。如2003年11月22日,罗某驾驶李某的摩托车将董某撞伤,此事经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由李某承担董某的医疗费1万7千余元,并对罗某承担的3万9千余元费用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进入执行程序中,董某发现李某夫妇持有2003年9月13日发给的离婚证,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原告董某即以当地镇政府为被告,以镇政府故意将李某夫妇离婚登记时间提前,并发出与他人离婚证编号相同的离婚证达到帮助李某逃避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目的,损害了原告董某合法权益的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镇政府撤销李某的“离婚证”。 那么,如果经查证,当地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确实与李某夫妇故意恶意串通,为了逃避债务,将李某夫妇离婚登记时间提前,对这种离婚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离婚呢?我们认为,这种离婚本身并不违法,宣告离婚无效或撤销离婚,法律根据不足。但对于弄虚作假的事实可以纠正。董某对于李某夫妇离婚问题,只涉及离婚时间的早迟或虚假问题,不涉及离婚本身的效力问题。如果查证确实属于将离婚时间提前者,则可以直接确认离婚的真实时间。董某可以真实的离婚时间为根据,主张李某夫妇承担责任,没有必要撤销离婚。因为对于董某来讲,李某夫妇离婚本身并不构成对其权利的侵害,只是由于怀疑其可能将离婚时间提前,而使其权利受到侵害。如果查证李某没有将离婚时间提前,则离婚完全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查证确实将离婚时间提前了,董某则可以据此直接主张李某夫妇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涉及离婚本身的效力问题。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这就是说,无论李某夫妇就夫妻财产和债务如何约定,只要从时间上明了确属于李某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就不会影响董某追偿债务的权利,董某可以向李某夫妇的任何一方追偿。 但应当注意的是,对于不组成家庭的假结婚,有些国家的民法规定为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如德国民法第1314条2款5项、 瑞士民法第120条、 意大利民法第123条、 格鲁吉亚民法第1145条即是。对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婚姻。那么,对此应当如何处理呢?我们认为,可以变通处理,即按婚姻不成立处理。如崔某1987年与妻子结婚,1997年为了给小姨子办城市户口,妻子逼着崔某与小姨子领了结婚证。但双方并无夫妻生活。对此,可以认定双方无结婚真意,亦无共同生活事实,其婚姻不能成立。这样认定,可以避免与我国法定无效婚姻相冲突。同时,对于不组成家庭的假结婚,在认定婚姻是否成立时,可以借鉴格鲁吉亚民法的规定, 即双方既没有结婚的真意,也没有共同生活事实者,其婚姻不能成立;双方虽无结婚真意,但有共同生活事实者,则不影响婚姻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史尚宽《民法总论》,正大印书馆,1980年版,第340页。 [2]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1版,第105页。 [3]但德国民法没有关于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的规定。 [4]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1版第105页。 [5]蔡辉龙《论两岸婚姻条件之差异》,白沙人文社会学报,创刊号,2002年10月,第15——54页。 [6]高凤仙《亲a属法理论与实务》台湾五南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2版,第184页。 [7]史尚宽《亲属法论》,台湾荣泰图书有限公司,第419页。 [8]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2月版,第185页。 [9]戴东雄、戴炎辉《亲属法》,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8页。余延满《亲属法原论》,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原法律出版社)2007年8月1版,第46页,注117。 [10]栗生武夫着《婚姻法之近代化》,胡长清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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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指西式婚礼,还是中式婚礼呢?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所以婚礼一些习俗和风俗是不一样的。中式的礼记、唐律、明律等;西式的话,参考圣经就可以了
主要你没有体现出来 婚姻法比较 是与国外还是与国内的些比较?美国婚姻法与中国婚姻法比较一、婚姻缔结实质要件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的条件。1、资格条件。美国多数州规定,在美注册结婚,不论男女年龄应均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结婚,还要获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2、注册条件。在美国,结婚须注册登记以及举行结婚仪式。《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1条规定,获得批准、举行仪式并进行登记的男女之间的婚姻在本州有效。绝大多数州的法律也要求结婚的男女须在牧师等神职人员、法官或政府官员面前依法举行婚礼。《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06条规定,法院和经过授权的政府官员都可以主持结婚仪式,也可以按宗教仪式举行结婚仪式。与中国法律不同,在美国,不同的州结婚证书是有有效期限的,这一点与美国类似。即结婚证书的有效期限从30天到60天不等。在这一期限内,男女双方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另外,申请登记注册的男女双方须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终由法院或政府签发。(二)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1、资格条件。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年龄,男方不得少于22周岁,女方不得少于20周岁,比美国规定要晚一些,提倡婚姻自由,合法婚姻的结合不受干涉。在禁止结婚条件方面,禁止患有恶性传染病特别是有可能传染给下一带疾病携带者结婚,并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傍系血亲结合。2、注册条件。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否则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一经登记,即确立夫妻关系,不必经过公告期。二、无效婚姻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美国法律指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律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的婚姻障碍。根据美国多数州的法律,婚姻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男女双方不产生任何夫妻的权利义务,目前,婚姻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1、婚姻缔结双方是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内。根据大多数州的法律,任何男子不得与其直系血亲以及一定范围的傍系血亲的亲属结合,否则是无效婚姻。比如,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任何男性都不能与他的母亲、祖母、女儿、孙女、姐妹、继母、祖继母、孙媳、岳母、岳祖母以及妻子的女儿、妻子的孙女、兄弟的女儿、姐妹的女儿、父亲的姐妹、母亲的姐妹通婚。2、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合为无效婚姻。如果举行婚礼时,一方不满十八周岁,很可能会导致婚姻的无效。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须登记注册,一般需经过父母或法官批准。3、重婚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除非洲和个别穆斯林国家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不承认重婚的婚姻效力。目前,在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且同中国法律一样,重婚一般导致刑事责任。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虚假婚姻一般指为了某种意图或某种目的而结婚。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移民领域。即美国之外的公民欲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移民美国本土。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美国移民法案已规定,美国之外的公民欲基于婚姻而取得绿卡,须在美国居住二年以上。(二)中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三、可撤销婚姻的异同。(一)美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1、精神和身体的不健全。精神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在结婚时,根据当事人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性质以及不能够理解结婚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指精神病患者、重度智力低下患者。而身体的不健全,主要指当事人性无能,而他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知道对方的此种症态。2、胁迫婚姻。即缔结婚姻关系是由于另一方胁迫而不得不表示同意结婚的。比如,当事人一方以暴力手段迫使对方与自己结婚,或者第三方以威胁、利诱等方式迫使当事人结婚的。(二)中国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根据中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中国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限于受胁迫一种,性无能及拒绝性生活不能成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理由,但可以成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的参考依据。四、离婚的条件及程序的异同(一)美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而提出离婚的理由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确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与中国相同。1、管辖法院;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而一般的州规定在6个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较短的规定从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爱达荷州规定为6周、伊利诺斯州为90天等。2、离婚程序:同中国法律规定一样,起诉离婚的原告须要交纳诉讼费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禁止一方骚扰、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宁。如果遇有伤害人身或感情的危险,法院可以责令一方从共同住宅中暂时迁出。有的州还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与中国法院几乎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不同,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均要进行调解。3、过错理由:主要有三种,即通奸、虐待、遗弃。通奸是最常见的过错离婚的理由。与中国司法审判实践一样,美国通奸证据的取得也是非常困难的。但与中国法院处理案件不同,有些美国州法院的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确定过错时,往往会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一方是否有婚外性行为,比如,有配偶与其他异性在宾馆一起开房的证据、异性男女同居一室的证据。如果有这些间接证据而没有直接性关系发生的证据,法官也可以通过一般常人思维行为方式的推理,确定发生过性关系,除非被怀疑者能举出反证。4、分居制度:美国大部分州都规定了分居制度。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的愿望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超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离婚的制度。美国各个州规定分居的时间长短不一,最短有六个月,最长有五年。一般大多数州规定在1~3年左右。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当事人分居超过180天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二)中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及程序。中国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登记离婚与单方诉讼离婚。对于离婚合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有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必亲自到法院办理。第二种途径,是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查明,如果当事人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中国法院第一次判决,基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离婚请求。除非已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可能性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由此可见,与美国婚姻家庭法相比,中国离婚程序显得简洁而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五、离婚时共同的分割(一) 美国法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1、广泛实施婚前财产协议。美国所有的州均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处理自行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协议书。协议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债权的承担。离婚协议须经法院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2、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及分配原则。根据1983年美国《统一婚姻财产法》,结婚后双方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下列财产除外:(1)由赠与所得的财产或第三人死亡时留给夫妻一方而非双方的财产;(2)由其个人财产交换所得的财产;(3)根据判决、婚姻财产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4)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5)对个人财产损害的赔偿;(6)对个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二)中国法律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3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一点,与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一致。但是,与美国法律不同的是,遗产继承和赠与中国法律首先推定为共同财产,除非该遗产取得了赠与取得明确为当事人一方所有。六、离婚后对配偶的扶养。(一)美国法律离婚后对配偶扶养的规定离婚后对配偶的扶养,是指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外,离婚后一方对他方的扶助和资助,主要是指给付金钱或财物。包括男方对女方的支付,同时也指女方对男方的支付。1、 离婚后获取原配偶支付扶养费的条件: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第308条,在离婚或法定分居的诉讼中,或在扶养费诉讼中,只要发现当事人一方离婚后,财产拥有情况不足以维持其合理的生活需要,并且因抚养子女原因不能工作或即使工作也不能达到上述需要就可以判令有能力支付的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当然,判令另一方支付扶养费用,要参考以下因素:(1)被扶养人财产拥有的现状;(2) 被扶养人的经济收入能力的现状;(3) 被扶养人寻找合适职业所需要的教育或培训必要的时间;(4) 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5) 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6) 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体情况和精神状况;(7) 扶养义务人的负担能力。2、扶养费的数额:获得扶养费的数额当然要根据具体的因素考虑。一般而言,获得扶养费的数额要考虑被扶养一方经济的需要、是否有工作、拥有财产的数额、义务一方的经济条件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水平等。有些州对扶养费规定了最低限,如德克萨斯州家庭法明确规定,配偶扶养费每月不少于2500美元,或是义务方平均月收入的20%。绝大多数州的判例,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扶养费的取得标准。(二)中国法律离婚后对配偶扶养权的规定。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给付,根据中国《婚姻法》有两种,其一,是经济补偿,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条。该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其二是经济帮助,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虽然是经济帮助,但与“扶养”概念显然不同,可见,中国婚姻法并未对离婚后给予配偶抚养作出规定,这一点,显然容易形成弱者特别是女方的不利地位。六、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一)美国法律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规定1、支付抚养费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中国法院不反对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甚至不会认为父母一方约定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无效性。与中国法院的作法不同,美国法律不允许父母在离婚时,自行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否则,法院会认定该约定可能侵犯子女的权益而无效。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要考虑以下因素:(1) 子女的经济来源;(2) 父母的经济条件;(3) 离婚前子女的生活水平;(4) 子女的抚养及教育所需的资金;(5) 没有监护权父母一方的经济能力。2、支持抚养费与收入有一定比例。其一,百分比抚养费模式 这种模式下,只对有抚养义务人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不考虑监护方的实际收入情况。如某州的规定:其二,经济收入分享模式,这是以父母双方收入之和,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总体数额,且确定了父或母支付数额的模式。(二)中国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中国《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父母仍需承担子女抚养的义务,并且,根据相关法律,对子女离婚后产生的民事责任依然有连带赔偿的责任。而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标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参考当事人工资20%到30%的比例支付。中国法院基本上不会在判决书中确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而只规定无直接抚养权一方所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
好的,给你弄了一篇,不能出版哦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简析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牵扯的利益越来越广泛,所以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风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种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又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也应平等的承担清偿责任。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说明: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2. 关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条规定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对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影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的权益。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4.关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问题。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参考文献:[1]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曹诗权:《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余卫明:《民法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一、 封建统治下的传统婚姻在传统文化中,婚姻不仅仅是当事人,更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实务。所以,家庭夫妻关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男女当事者个人,对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门当户对”或家庭经济情况为标准,对于年、貌、品、才,甚至身体状况,是不管的,更别提感情,青年男女毫无自主权可言。男女双方婚前可能都没有见过面,婚后的感情状况普遍不理想,没有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的传统婚姻酿成了许多悲剧。在电视剧与文艺作品中,此类例子枚不胜举。清末的许多学者,都有过失败的第一段婚姻。传统婚姻中,早婚恶习,近亲结婚的习俗的风行。在清末社会,早婚有相当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岁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孙子者,则戚族视为家庆,社会以为人瑞”,少年男女结婚带来的结果是身体易为情欲所伤,父母也不能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给整体国民素质影响很大。近亲结婚,出于种种考虑,在偏远地区和皇族内甚为流行,给下一代的质量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国民素质。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中国妇女一直生活在“三纲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传统伦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剥夺。蓄妾,三妻四妾,是旧时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社会贫富贵贱分化和阶级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则不能退婚再嫁,这是封建婚姻的违反人道主义的平等的地方。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的婚姻状况的改变——传统婚姻制度与新式婚姻形式共存清末民初,新世纪初的婚姻在一片热闹沸腾的变革中开始。伴随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大批进步知识分子展开了对旧时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观的引导下,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婚姻习俗开始出现了现代文明与自由的曙光。辛亥革命对传统的婚姻制度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近代留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人人平等,妇女解放等新观念给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响,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也让众多的城市民众开始渐渐改变旧的观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顾念也开始成为新式婚姻制度的开端。青年男女开始先谈恋爱,再结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观念的影响,原来的旧的观念被渐渐摒弃,慢慢的解放天性,从自由恋爱开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当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远乡村和传统的家族依旧是传统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为林觉民和梁启超两位家长包办的。 婚礼的形式开始从简,花费也节省了许多。旧式婚礼的程序极为繁琐,规范了所谓的“六礼”,作为婚礼必要的程序。民国早期,众多有识之士对此进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后,于是婚礼形式上开始趋于简单,,“往往有借旅馆及青年社结婚者,此亦嫁娶从简之好现象也”。礼俗趋于简朴,摒弃旧婚俗的繁文缛节,更是社会趋于文明,合理的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社会风气的转变,也有利于社会进步。男女的婚姻的年龄也开始正常起来,早婚的现象变少,人们开始重视起自己的教育,事业和革命,结婚年龄从原来普遍的16,7岁到20岁出头,这是社会显著的进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质量。三、 建国后的婚姻状况和婚姻观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国家一切都刚刚起步,当时急需一部法律为新的婚姻制度作为新的婚姻规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废除在中国已存在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习于是,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其颁布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一夫一妻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在主流媒体的宣传中出现提倡“婚姻自由”,这一切都是过去的年代所没有的,新中国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颁布给中国的婚姻制度带来了质的改变,长足的进步。就在《婚姻法》颁布前一年,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当然,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自50年代“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其时所谓的“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所谓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身份条件。与政治条件相比,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1978年以后,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日益松动,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少了过度的政治负担,人们的婚姻重归朴实的爱情。1981年,新《婚姻法》颁行,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婚礼也跟上了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装西服婚纱、喜宴排场越来越大,婚庆事业也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进入新千年以后,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80后相继步入婚龄,成为这时期结婚的主力,此时的婚姻染上了80后鲜明的个性色彩-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同时,随着物欲与自由主义的膨胀,结婚的决定开始掺杂着更多无关爱情的考量??四、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始终受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所决定。可以说,经济基础的变化和发展根本上推动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观念的的变迁,当然这不是唯一因素。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婚姻制度的未来做准确预知,但是纵观变迁,我们并且发展趋势将是趋于合理与完善。 不能说着将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夏吟兰等主编:《 21 世纪婚姻家庭关系新规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 年 9 月版写论文的时候恰好看到的 貌似有用 你试试吧^^
日本传统婚礼可分为神前婚、教会婚、佛前婚。最近日本的准新人,因为赶着「扮装」游戏的流行,对于古风纯和式「神前婚」特别感兴趣。 这时新娘在婚礼上穿的白色丝绸和服原本是18世纪和19世纪日本武士结婚时新娘所穿的礼服,称为「白无垢」。白色既是新生活的开始的象征,同时也意味着原有生活的结束,因为新娘已经不再是父亲的女儿,而是丈夫家的一名成员了。传统的日本婚礼上,新娘的头发应该挽起来,用龟壳梳子束紧。新娘子的脸用脂粉画得雪白,头戴一块白盖头和面纱。 新娘还要戴一顶称为「角隐」的帽子盖住发髻,取其「盖住棱角」之意,因为婚前脾气可能有棱有角,婚后则必须收歛起来,做个温顺的贤妻良母。日本人认为白色是神的颜色,象征纯洁无瑕,观礼的女性来宾则绝对不能穿白服,以免抢去新娘的风采。宾客都要穿黑色的衣服,男士则要穿黑西装配白领带。 (如果穿黑西装配黑领带就是丧事了)。 在婚礼上,新娘子还要换好几套衣服。一次是脱掉白色礼服,换上绣有吉祥图案(像仙鹤,花朵等)的华丽礼服,颜色为金,银,红三色。然后还要换上另一套深色、未婚少女穿的和服,这是新娘最后一次穿这种式样的和服了,作为她纯真少女时代的结束。新郎应穿绣有「家纹」徽的「纹付」,一般是黑色丝绸和服,和服下穿斑纹折裙(hakama)。新郎手持白色折扇,脚穿白色便鞋。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陪同下,出现在神社前殿的拜堂前。先是念祷文,后是交换戒指,最后在神前喝下「三三九度」的交杯酒。 在举行神前结婚仪式时,由神官为两人念完祝词之后,由巫女献上的「三三九度」杯内的神酒必须喝得乾乾净净,否则不吉利。在日本人看来,结婚不仅是男女间性生活的开始,同时也是参加社会生为,为繁衍后代尽义务。蛾便是这种义务的象征,举行神前结婚仪式时使用的长把酒壶上画著雌蛾,短把酒壶上画著雄蛾。举行仪式的时候,由新郎持短把酒壶给长把酒壶添酒,即示意雄蛾给雌蛾注酒,新娘则持代表雌蛾的长把酒壶,把酒注入酒杯中,两神社巫女交替使用酒杯,为新郎、新娘敬酒,这酒就是「三三九度」杯。接着,身着「白无垢」的新娘,手拿红色浅酒杯喝一小口后,再交给新郎喝一小口,自己喝下最后一口的仪式,也是日本电影中令人怀念的场面。「三三九度」交杯酒,虽然不是手臂相交的方式,仪式中新人交互连喝三杯的仪式,代表着天、地、人自然条件巧合的好姻缘。一连喝三杯,夫妇九度交杯,意即久久长长白头偕老的意思。 「三三九度」交杯酒时,因为是一种人神交流的仪式,因此事先被要求神情肃穆。「三三九度」的夫妇交杯酒,基本上跟过新年时喝屠苏酒、雏偶节喝白酒、九九重阳节喝「菊酒」的意思一样,都是代表人神交流的意思。但「三三九度」因为是夫妇结缘,是双方透过神所做的「合契」,因此必须用虔诚庄重的态度。 如举行神前婚礼,通常只有新婚夫妇和双方亲戚出席(如果不是新郎新娘的亲人,就不可以参加,除非有特权,或是新娘新郎指定的人才可以参加。),在传统乐音的搭配之下,由神官领着新人到神殿前举行结婚祈愿仪式,整个仪式约要一个多小时,气氛庄严隆重,为保守的家长们所喜爱。 如果不举行神前婚礼,而举行基督教婚礼的话,教堂中央的通道只留给新郎、新娘和伴娘行走,其他人只能走旁边的侧道,而且会有唱圣歌、念祈祷文等仪式。若举行佛前婚礼时,则日本的新郎、新娘都要带上佛珠,新婚夫妇要给祖先的灵位烧香,祈求祖先的庇护。 交换结婚戒指时,一般由新郎首先将它戴在新娘左手的无名指上。仪式结束后,是重头戏的喜宴开场。不过,近年来日本流行「节约婚」,不少新人只办仪式省掉喜宴;当神前婚仪式结束后,亲友即目送新人上车离去。东京的浅草神社(又称浅草寺)为了让「节约婚」的新人「续摊」,为新人准备人力车绕街活动,让喜气洋洋的新人在人力车上,向路人宣告「我们结婚了」! 参加婚礼披露宴的日本人一般都得向新人赠送祝仪金。祝仪金在5000~50000日元不等,但是忌讳送2万日元和2的倍数,日本民间认为「2」这个数字容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般送3万、5万或7万日元。它们必须装在饰有金银绳的祝仪袋里。金银绳讲究五根金、五根银,然后拧在一起编织成蛾的样子。 披露宴席间,大多要请新郎新娘的长辈、上司、领导或知名人士讲话,这时大家都得放下碗筷,认真倾听。新郎新娘在宴会开始前得到大门口迎接所有的客人(在台湾似乎只有新郎到门口应接客人,新娘此时则在休息室内),这时忌讳来宾与新郎、新娘长时间交谈。日本人认为白色是最纯洁的颜色,所以新娘刚出场时一般都穿白色的婚纱裙,头戴白纱,头扎白花。在披露宴过程中,新娘要换两三次服装,除第一次的是白色的以外,其他几次均根据新娘的喜好决定。 日本人办喜宴,除了料理精美外,同样有新人换礼服、切蛋糕等排场。在传统的日本婚宴上,桌上的每一种食品都代表一个美好的祝愿或代表幸福,富裕,或意味长寿,多子孙等。比如,鱼头和鱼尾都被向上卷起,整条鱼围成一个圆圈,象征夫妻永不分离。龙虾在婚宴上也很常见,因为龙虾的深红色代表好运气。至于餐后甜点,新娘可能会选择用甜黏米做成的黏米团来招待客人。跟台湾婚宴礼俗不同的是,喜宴最后会来一场「掉泪谢恩」的大戏。日本新娘的「谢父母恩」,依习俗要当着亲朋好友的面前完成。事先准备好谢父母恩信的新娘,当众要感情丰富地一面念、一面哽咽掉泪…… 细听新娘的谢恩信时,参加婚宴的宾客为了表示「助兴」之意,即使当场没有什么泪意,也必须拿出手帕作势表示感动。日本婚礼中,新娘必须掉眼泪的习俗,跟台湾早期的「哭嫁」一样,喜欢戏剧效果的日本人,却把「哭嫁」变成谢父母恩仪式。有时看着勉强装哭的日本新娘,还真的让人怀念台湾早期的新娘,在出嫁早晨,就起床大声「哭麦嫁」的礼俗呢!在婚礼等喜庆场合,忌说去、归、返、离、破、薄、冷、浅、灭及重复、再次、破损、断绝等不吉和凶兆的语言。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日本青年男女不去神社、教堂或大饭店举行婚礼,而选择独具个性的婚礼形式。于是出现了音乐结婚式、雪中结婚式、水下结婚式、空中结婚式、博物馆结婚式等等。 在喜宴结束时,还必须送到场贵宾每人一份回礼,选择回礼也是门大学问,最好是家用品,价格约在三千到一万日圆(约一千到三千三百台币)之间,高价的会送名牌饰品,例如「TIFFANY(蒂芙尼)」的水晶、银饰品,平价的则送锅碗瓢盆、酒、笔等,女生还可以拿到一小束漂亮的鲜花。。新潮的日本年轻人愈来愈不讲究繁文缛节,婚礼的型式也愈来愈简单。日本演艺圈以往都要大肆铺张,婚礼排场尽其所极的豪华,还有电视实况转播,现在则多只是简单找个餐厅宴请亲友,有人更低调地办个结婚登记,用传真报告喜讯了事! 结婚后,日本的新婚夫妇要去介绍人家致谢,表示感谢的同时,还要送上新婚旅行时给介绍人买的礼品。在婚后一个月内,新婚夫妇要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向外发结婚通知书。如果新婚夫妇婚后有自己的新居,就应在新居举办聚餐会,招待为婚礼帮过忙的人们,同时还要带上小礼品,逐一访问周围的邻居,以求得日后的关照。如果与夫家住在一起,新娘得跟着婆婆和丈夫一起去拜访邻居。随着女性学经历的提升,使得日本人的平均结婚年龄逐年增加,而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也可以看得到。以往日本女性都会在大学或短期大学毕业后,工作个两、三年就打算结婚,男性则会等到有经济基础,可以养家餬口后才考虑结婚。不过,近来似乎出现了新趋势──现在的年轻男性想早婚呢! 对此现象有两种说法。一是这些年轻男生踏入社会工作后,与女友约会、碰面的机会就远不如学生时代,变得少之又少。因而开始担忧女友会不会被趁虚而入的男人抢走,或对自己冷淡起来等。对他们来说,一辈子若能遇上一个真爱已经算是非常难得的事了,所以一旦遇到心仪的对象就想好好把握。何况,他们也不想下班后回到的家是乌漆抹黑且静悄悄的。另一则是,男人本身就不喜欢谈恋爱,他们要的是「不会变心」的稳定关系。而且,他们认为结婚是成为大人的必要条件,只要结了婚就可以独当一面。还有,他们对自己的养家能力也充满信心,所以他们的结婚欲望才会那么高。尤其是后者,「想要独当一面、成为大人」的想法,在日本体育界非常明显。例如:近年的日本足球球员,当他们被选进世界杯日本代表队后,等于是在运动生涯中站上了最高峰,因此大部分都年纪轻轻就结婚了。 除了上述之外,想要小孩也是让他们希望早婚的原因之一。「想要跟他生小孩才跟他结婚」的说辞,如今已不再是女生的专利了。据媒体报导,现在日本的已婚者中「奉子成婚」的比率相当高,在这种风气下,20岁世代的男生们对「想要结婚」、「想要小孩」说得都很干脆。甚至,还在靠父母养的大学生,也异口同声地说「因为想要有小孩所以想早点结婚」。而他们到底想要有几个小孩呢?回答是最少也要有两个,因为一个太寂寞了。他们想要小孩的原因,并不是传宗接代那么深奥的使命,而只是单纯的想结婚,结了婚就觉得一定要有孩子,有了孩子就希望让妻子待在家里,因为他们认为双薪家庭实在是太辛苦了。于是就有了所谓公园文化,大部分的日本女性,还是习惯在结婚或生子时,就辞掉工作回家带小孩。平日时白天公园有很多小孩在玩,几乎是妈妈带出门居多。所以在赏樱时,在各大公园,都会看到很多妈妈骑着脚踏车,带着孩子去。日本的公园文化很特别,甚至育儿杂志上,还会指导妈妈第一次带宝宝去公园时,服装应该穿什么样的,话题要聊什么。某些封闭型的社区公园,在固定的时候会出现固定的亲子群。如果遇到领导欲强的 夫人,不打好交情,下次可能就会受到排挤。 小公园里大都有沙坑,去玩的孩子,可以任意分享、使用沙坑里别人的玩具。因为怕玩具多搞不清楚,所以日本妈妈会把自己家的玩具,事先都用麦克笔写好名字,这样要收拾时,就可以分清楚。 (摘自: 冲绳婚礼 交流网) 参考文献:1吕映姗、陈羿伶、陈思巧 造就一段幸福的开始-婚纱业2李香洁、吕维婷、陈琼芬 1998 台湾近百年来的结婚照片分析,台湾史料研究3林育嘉 1997 婚纱摄影 . *** .拍.婚纱摄.影
首先,是在传统结婚仪式上面。中国的传统婚俗有“三书六礼”“三拜九叩”这些繁俗礼节。所谓“三书”,就是指聘书、礼书、迎亲书。(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而“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谋,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时辰,以卜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 「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而在这之间更有换庚谱、过文定、过大礼、安床等一系列的活动。而在这些活动中有着大量的禁忌和礼俗,比如新娘嫁妆中要有剪刀(蝴蝶双飞)、痰盂(子孙桶)、尺(良田万顷)、片糖(甜甜蜜蜜)、银包皮带(腰缠万贯)、花瓶(花开富贵)、铜盆及鞋(同偕到老)、龙凤被、床单及枕头一对、两双用红绳捆着的筷子及碗(有衣食)、七十二套衣服,用扁柏、莲子、龙眼及利是伴着(丰衣足食)等物,每样物品都有其不同的含义。同时,在婚礼进行时也有一定的顺序,按一般的情况,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有: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父亲盖上头纱,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礼车( 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掷扇(礼车起动后,新娘应将扇子丢到窗外,意谓不将坏性子带到婆家去,扇子由新娘的兄弟拾回,掷扇后必须哭几声,且在礼车之后盖「竹筛」以象征繁荣。)、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摸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或苹果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牵新娘(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须端着盛香烟、喜糖之茶盘。)、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三朝回门(在婚后第三天,新妇由夫婿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 祭祖,甚至小住一段日子,然后再随夫婿回家。)。有此可以见到我国文化的繁琐,但不要以为繁琐是我国婚礼的特有特征,其实,不同国家虽然有不同的婚俗,但从繁复的细节与用品的喻意,都可见对婚姻的尊重和期许无分国界。在西方国家中,婚礼时有旧(Something Old)、新(Something New)、借(Something Borrowed)、蓝(Something Blue)等习俗。旧是指母亲传下来之婚纱,头饰或首饰,代表承受美好的一切;新是指朋友送的礼物如裙子,饰物,象征新的生活;借是指可向任何人借东西回来,据说从富裕亲友借来金或银放在鞋内,象征带来财运;蓝是指新娘的一些小饰物或花束用蓝色,意味着新娘的纯洁及贞洁。而在进行婚礼时,西方亦有大量的习俗。比如,在结婚时新娘总要带着一方手帕,西方人认为白手帕象征好运。根据民俗说法,农夫认为新娘在磨擦婚当天所流下的泪能使天降甘露,滋润家作物。后来,新娘在新婚汉天流泪,就变成她将有幸福婚姻的好兆头。而在婚礼典礼时,新娘总是站在新郎的左边,据说,古时候,盎格鲁撒克逊的新郎必须保护新娘子免得被别人抢走。在结婚典礼时,新郎让新娘站在自己左边,一旦情敌出现,就可以立即挥出配带于右边的剑,吓退敌人。在进行结婚晚宴时,要特别定制结婚蛋糕,根据历史记载,自罗马时代开始,婚礼结束时,人们会在新娘头上折断一条面包的材料----小麦象征生育能力,面包屑则代表着幸运。新人必须以糖霜,就形成今天的结婚蛋糕了。由此可见,西方的婚俗并不比中方简洁。 其次是在服装方面。在进行婚礼不只是有仪式习俗需要遵守,在穿着方面也有讲究。中国传统婚礼进行时新郎和新娘具着红色的礼服,象征的吉祥如意,预示在结婚后日子红红火火。而西方的新娘则穿白色的礼服。自罗马时代开始,白色象征欢庆。1850年到1900年之间,白色亦是富贵的象征。到了本世纪初,白色所代表的纯洁意义更远超其他。西方认为白色与童贞有关。古罗马的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蒙着鲜橙黄色的面纱,象征着激情的火焰。在西方的天主教传统里,白色代表着快乐;其他一些地区,白色在他们的婚礼和葬礼里指示各种各样的通路典礼和意义。例如,在安达曼群岛(Andaman Islanders),白色代表一种地位的变化。“传统”的白色结婚礼服,在早期是贵族的特权。在多利亚女王时代,大多数的新娘只能穿传统的国家服装,只有上层阶级才能穿代表权力和身份的白色婚纱。一直到近代,贵族阶级的特权消失以后,白色的婚纱才成为普通新娘的礼服。而相对于西方白色婚纱的历史,中国婚礼中的大红色的凤袍的历史则较简单。龙凤在中国的神话中有着重要的地位。龙主阳凤主阴,而阳则代表男子,阴就表示女子。因此新娘就用凤表示。所以在红色的礼服上绣着凤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还有就是在一些小的习惯上面,中西方的婚俗有相似的地方。例如,中国古代有抛绣球迎亲的习俗;而西方的新郎新娘在教堂举行婚礼后,会把手中的鲜花抛向空中,如果有人接到的话就预示着他将很快结婚。 中西方在婚俗上面有以上种种的差异,这和中西方人在思想思维的差异有直接的联系。中国人比较保守,喜欢热闹,思维较古板,所以在中国历史几千年的时间里整个婚礼的习俗并没有多大的变化。直到近代西方的文化传入以后,中国的传统文化才开始向西方转化,但在很大的程度上任有中国传统婚俗的礼仪。而中国人爱热闹的性格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除了中西方都有的结婚晚宴以外,在中国的传统婚俗中,还有一个为新娘饯行的结婚午宴。其次在婚宴结束以后,新人的亲朋好友会去新房中闹洞房。认为在新房中越热闹,新人在婚后的生活越幸福。因此闹新房的成员们无不用所其极,用种种方法刁难新郎新娘。西方人的思想则比较开放,对于婚礼的要求也比较低,他们婚礼的高潮则是在教堂中: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步入鲜红的地毯,娇美的新娘手挽着父亲捧玫瑰慢慢向新郎走去,新娘的父亲将女儿的手放在新郎的手上,将女儿的一生托付给你,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这对新人,幸福洋溢在他们的脸上。她是今天最美的新娘。 在神圣的教堂上空,他们的誓言在回荡,带上永结同心的婚戒,只到神父说:“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结婚是一生的盟约,你是要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 主耶稣说:上帝所配合的人便不可分开。 这一生一世的爱情,因为今天而完美。”然后新郎新娘或是去晚宴地点或是去渡蜜月,并没有中国传统婚俗的种种礼节。另一个造成中西方差异的原因是中西方不同的宗教。中国是以佛教为主,而西方则是基督教为主的。所以西方的婚礼是在教堂中举行而主婚人则是神甫。中方的传统婚俗中的最重要环节就是拜天地,拜了天地以后就算是礼成了。西方的婚礼是属于浪漫型的,整个婚礼从开始到结束到充满了浪漫气息。新娘的礼服一般为白色,新郎是黑色的礼服,使整个婚礼显的庄重严肃.到教堂去举行结婚仪式是整个婚礼最重要的环节.首先,随着婚礼进行曲的节奏,新娘挽她的父亲的手走到新郎面前,由她的父亲将她亲手交到新郎手中.牧师会要求新郎新娘对对方作出一辈子的承诺,这也是整个婚礼的高潮.然后他们会在牧师和众人的祝福下,交换结婚戒指并亲吻对方。而新娘手中的花球也不是一般的装饰用品.在婚礼结束时,新娘就会抛给到场的女宾客,如果谁接到花球,谁就是下一个结婚的人,这就使整个婚礼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中国的婚礼就不同于西方,整个婚礼的主色调是红色,这也是中国的传统的代表喜气的颜色。这也就使婚礼变的喜气洋洋.在传统婚礼中,新娘一般穿着红色罗衣,头戴凤冠,上面还有一块红色丝巾.而新郎就穿着红色的长衫马褂,头戴红色大沿帽。新娘乘着大红花轿在后,新郎骑着马在前,随着红娘和迎亲队伍到新郎家中拜堂.双方家长坐在上堂,而新郎新娘在下堂成婚.整个婚礼由司仪主持,在他的指挥下,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下拜高堂,然后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闹洞房是婚礼的高潮,新娘先回洞房等待新郎,而新郎就在外招待客人,酒足饭饱后,新郎在一大堆人的簇拥下来到洞房.众人就开始闹洞房了,新郎新娘在大家的起哄下做各种游戏……这样整个婚礼就在一片笑声中结束了。
婚庆行业产业链对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探析论文
摘 要: 1甘肃婚庆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婚庆市场作为正在成长中的朝阳产业,孕育着巨大的商机。全面放开二胎计划,中国正进入新的婚育高峰。调查显示平均每对新婚夫妇结婚花费大约12万元人民币(不含房子和汽车)。显而易见,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离不开婚庆市
关键词: 婚庆论文
1甘肃婚庆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婚庆市场作为正在成长中的朝阳产业,孕育着巨大的商机。全面放开二胎计划,中国正进入新的婚育高峰。调查显示平均每对新婚夫妇结婚花费大约12万元人民币(不含房子和汽车)。显而易见,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离不开婚庆市场。甘肃省“十三五”期间促进婚庆服务、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2009年甘肃婚庆协会成立后,对本地婚庆市场也进行了梳理、规范及整合,在2011年也进行了初次的业内评比,甘肃省婚庆市场的细分化也在逐步明朗的建设中,各婚庆服务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着占领市场的尝试。
目前,以婚庆服务、婚纱摄影、婚礼用品、婚庆产品为代表的婚庆产业链逐渐形成,新婚人群逐步发展为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婚庆消费由单纯的餐饮推广到婚庆服务、婚礼用车、婚纱摄影、婚庆用品、婚礼服饰、珠宝首饰、家用电器、室内装饰、蜜月旅游、房地产、汽车等经济领域中诸多行业的诸多方面,同时,消费者对婚庆行业的需求和期望值也在不断提高,朝着一站式的方向发展。
2兰州市婚庆服务行业概况
婚庆市场的发展趋势
今天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其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人口结构的变化,人们不再局限于以往传统的婚庆观念,婚庆服务形式变得多样化,内容更加丰富,例如,婚房装修布置、婚礼主持、婚礼视觉摄影摄像、婚纱化妆、酒店场地布置、婚车租赁、鲜花乐队、婚宴组织等,让人们在高兴的同时更加难忘,见表1。
兰州市婚庆市场消费者分析
通过对消费者的调查和访问,我们分析和总结了兰州市消费者情况,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见下图。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在消费时主要的消费特点。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分成了男女两个不同的方面研究,在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有的男消费者人群和的女消费人群最需要婚庆服务公司为他们安排结婚的场地,有的男消费人群和的女消费人群需要婚庆服务公司提供礼服。的女性希望结婚的时候有礼车服务,并且有的女性希望婚庆服务公司为她们提供化妆。并且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的女性对婚庆的要求更高,她们更希望婚庆服务公司能为她们提供更多的服务。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的男性和的女性还是希望更能跟着社会的主流走,选择现代形式的结婚典礼。另外在调查中有的男性和的女性愿意接受举办婚礼的价格在5万元以下。他们大多是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和工薪阶层的消费者。根据以上的调查结果以及消费者不同的特点推出我们的特色服务,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兰州婚庆市场主要经营项目分析
这里选取婚庆市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经营项目作为比较对象。分别从业务价位及利润、生意来源、消费者注重等方面对其进行表格比较,见表2。
兰州市的婚庆市场的店铺种类主营业务主要以婚纱摄影和婚纱租赁服务为主,仅婚纱摄影行业就占据整个市场近75%的份额,其他分支行业的规模和档次还有待提高。婚庆服务业涵盖了美容、珠宝、摄影、餐饮、酒店、地产、旅游、汽车、保险、家具等诸多行业,已初步形成具有旺盛生命力的行业链。
3结论
本文分析了婚庆行业产业链对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概述了甘肃婚庆服务行业发展状况、兰州市婚庆服务行业发展情况,以调查的形式提出了兰州市婚庆行业产业链对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淑巧.高职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亚太教育,2015 (18):26-28.
[2]唐吉.当前我国婚庆市场的现状与思考[J].大舞台,2008(4).
首先,是在传统结婚仪式上面。中国的传统婚俗有“三书六礼”“三拜九叩”这些繁俗礼节。所谓“三书”,就是指聘书、礼书、迎亲书。(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而“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谋,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时辰,以卜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 「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而在这之间更有换庚谱、过文定、过大礼、安床等一系列的活动。而在这些活动中有着大量的禁忌和礼俗,比如新娘嫁妆中要有剪刀(蝴蝶双飞)、痰盂(子孙桶)、尺(良田万顷)、片糖(甜甜蜜蜜)、银包皮带(腰缠万贯)、花瓶(花开富贵)、铜盆及鞋(同偕到老)、龙凤被、床单及枕头一对、两双用红绳捆着的筷子及碗(有衣食)、七十二套衣服,用扁柏、莲子、龙眼及利是伴着(丰衣足食)等物,每样物品都有其不同的含义。同时,在婚礼进行时也有一定的顺序,按一般的情况,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有: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父亲盖上头纱,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礼车( 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掷扇(礼车起动后,新娘应将扇子丢到窗外,意谓不将坏性子带到婆家去,扇子由新娘的兄弟拾回,掷扇后必须哭几声,且在礼车之后盖「竹筛」以象征繁荣。)、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摸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或苹果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牵新娘(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须端着盛香烟、喜糖之茶盘。)、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三朝回门(在婚后第三天,新妇由夫婿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 祭祖,甚至小住一段日子,然后再随夫婿回家。)。有此可以见到我国文化的繁琐,但不要以为繁琐是我国婚礼的特有特征,其实,不同国家虽然有不同的婚俗,但从繁复的细节与用品的喻意,都可见对婚姻的尊重和期许无分国界。在西方国家中,婚礼时有旧(Something Old)、新(Something New)、借(Something Borrowed)、蓝(Something Blue)等习俗。旧是指母亲传下来之婚纱,头饰或首饰,代表承受美好的一切;新是指朋友送的礼物如裙子,饰物,象征新的生活;借是指可向任何人借东西回来,据说从富裕亲友借来金或银放在鞋内,象征带来财运;蓝是指新娘的一些小饰物或花束用蓝色,意味着新娘的纯洁及贞洁。而在进行婚礼时,西方亦有大量的习俗。比如,在结婚时新娘总要带着一方手帕,西方人认为白手帕象征好运。根据民俗说法,农夫认为新娘在磨擦婚当天所流下的泪能使天降甘露,滋润家作物。后来,新娘在新婚汉天流泪,就变成她将有幸福婚姻的好兆头。而在婚礼典礼时,新娘总是站在新郎的左边,据说,古时候,盎格鲁撒克逊的新郎必须保护新娘子免得被别人抢走。在结婚典礼时,新郎让新娘站在自己左边,一旦情敌出现,就可以立即挥出配带于右边的剑,吓退敌人。在进行结婚晚宴时,要特别定制结婚蛋糕,根据历史记载,自罗马时代开始,婚礼结束时,人们会在新娘头上折断一条面包的材料----小麦象征生育能力,面包屑则代表着幸运。新人必须以糖霜,就形成今天的结婚蛋糕了。由此可见,西方的婚俗并不比中方简洁。其次是在服装方面。在进行婚礼不只是有仪式习俗需要遵守,在穿着方面也有讲究。中国传统婚礼进行时新郎和新娘具着红色的礼服,象征的吉祥如意,预示在结婚后日子红红火火。而西方的新娘则穿白色的礼服。自罗马时代开始,白色象征欢庆。1850年到1900年之间,白色亦是富贵的象征。到了本世纪初,白色所代表的纯洁意义更远超其他。西方认为白色与童贞有关。古罗马的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蒙着鲜橙黄色的面纱,象征着激情的火焰。在西方的天主教传统里,白色代表着快乐;其他一些地区,白色在他们的婚礼和葬礼里指示各种各样的通路典礼和意义。例如,在安达曼群岛(Andaman Islanders),白色代表一种地位的变化。“传统”的白色结婚礼服,在早期是贵族的特权。在多利亚女王时代,大多数的新娘只能穿传统的国家服装,只有上层阶级才能穿代表权力和身份的白色婚纱。一直到近代,贵族阶级的特权消失以后,白色的婚纱才成为普通新娘的礼服。而相对于西方白色婚纱的历史,中国婚礼中的大红色的凤袍的历史则较简单。龙凤在中国的神话中有着重要的地位。龙主阳凤主阴,而阳则代表男子,阴就表示女子。因此新娘就用凤表示。所以在红色的礼服上绣着凤也就很容易理解了。还有就是在一些小的习惯上面,中西方的婚俗有相似的地方。例如,中国古代有抛绣球迎亲的习俗;而西方的新郎新娘在教堂举行婚礼后,会把手中的鲜花抛向空中,如果有人接到的话就预示着他将很快结婚。中西方在婚俗上面有以上种种的差异,这和中西方人在思想思维的差异有直接的联系。中国人比较保守,喜欢热闹,思维较古板,所以在中国历史几千年的时间里整个婚礼的习俗并没有多大的变化。直到近代西方的文化传入以后,中国的传统文化才开始向西方转化,但在很大的程度上任有中国传统婚俗的礼仪。而中国人爱热闹的性格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除了中西方都有的结婚晚宴以外,在中国的传统婚俗中,还有一个为新娘饯行的结婚午宴。其次在婚宴结束以后,新人的亲朋好友会去新房中闹洞房。认为在新房中越热闹,新人在婚后的生活越幸福。因此闹新房的成员们无不用所其极,用种种方法刁难新郎新娘。西方人的思想则比较开放,对于婚礼的要求也比较低,他们婚礼的高潮则是在教堂中: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步入鲜红的地毯,娇美的新娘手挽着父亲捧玫瑰慢慢向新郎走去,新娘的父亲将女儿的手放在新郎的手上,将女儿的一生托付给你,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这对新人,幸福洋溢在他们的脸上。她是今天最美的新娘。 在神圣的教堂上空,他们的誓言在回荡,带上永结同心的婚戒,只到神父说:“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结婚是一生的盟约,你是要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 主耶稣说:上帝所配合的人便不可分开。 这一生一世的爱情,因为今天而完美。”然后新郎新娘或是去晚宴地点或是去渡蜜月,并没有中国传统婚俗的种种礼节。另一个造成中西方差异的原因是中西方不同的宗教。中国是以佛教为主,而西方则是基督教为主的。所以西方的婚礼是在教堂中举行而主婚人则是神甫。中方的传统婚俗中的最重要环节就是拜天地,拜了天地以后就算是礼成了。西方的婚礼是属于浪漫型的,整个婚礼从开始到结束到充满了浪漫气息。新娘的礼服一般为白色,新郎是黑色的礼服,使整个婚礼显的庄重严肃.到教堂去举行结婚仪式是整个婚礼最重要的环节.首先,随着婚礼进行曲的节奏,新娘挽她的父亲的手走到新郎面前,由她的父亲将她亲手交到新郎手中.牧师会要求新郎新娘对对方作出一辈子的承诺,这也是整个婚礼的高潮.然后他们会在牧师和众人的祝福下,交换结婚戒指并亲吻对方。而新娘手中的花球也不是一般的装饰用品.在婚礼结束时,新娘就会抛给到场的女宾客,如果谁接到花球,谁就是下一个结婚的人,这就使整个婚礼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中国的婚礼就不同于西方,整个婚礼的主色调是红色,这也是中国的传统的代表喜气的颜色。这也就使婚礼变的喜气洋洋.在传统婚礼中,新娘一般穿着红色罗衣,头戴凤冠,上面还有一块红色丝巾.而新郎就穿着红色的长衫马褂,头戴红色大沿帽。新娘乘着大红花轿在后,新郎骑着马在前,随着红娘和迎亲队伍到新郎家中拜堂.双方家长坐在上堂,而新郎新娘在下堂成婚.整个婚礼由司仪主持,在他的指挥下,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下拜高堂,然后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闹洞房是婚礼的高潮,新娘先回洞房等待新郎,而新郎就在外招待客人,酒足饭饱后,新郎在一大堆人的簇拥下来到洞房.众人就开始闹洞房了,新郎新娘在大家的起哄下做各种游戏……这样整个婚礼就在一片笑声中结束了。
自己选择参考吧。千万不可抄袭。
论文常被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论文格式封面论文常指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总称为论文[1]。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直观的说,论文格式就是论文达到可公之于众的标准样式和内容要求。结构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各组成的排序为: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2]。题目1.题名规范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2.命题方式简明扼要,提纲挈领。3.英文题名方法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摘要摘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3]。摘要的规范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你从道德和法律入手,其实这并不负法律责任。哎~现在中国的法律并不健全,像这类的事有很多,但都不负法律责任。很多明明都是很过分的事,法律上却拿他毫无办法。我可以给你个好的建议,你从提高道德教育入手来写,再添加一些实例,实例很好找的,你在网上查,能查出很多。中心是要人们明白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也要建议加强道德教育。其实法律永远都有漏洞,没有十全的法律,刑法只能做到惩罚,可到底能不能使人悔改?你写的感情生动些。煽情些。题目我给你一个建议,就叫 刑法可否改变命运我只能给你提示,其他就要看你自己了,加油吧。你要明白一篇好的毕业论文不仅要写的好,也要让你的导师觉得写的好,多想想你们导师的想法再动手写。相信你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婚姻心理的探讨婚姻心理学是研究在恋爱、结婚、婚后、离婚、再婚等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科学。 婚姻心理学与伦理学有密切联系,但它不同于伦理学。它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婚姻及其变迁的生理、心理依据,阐明爱情的心理实质及其变化、进展的心理特征。婚姻心理学是一门年轻的科学。但婚姻形式的变迁及其心理演化却有悠久的历史。太古时代,茹毛饮血,“血亲杂交”,知母不知父。约在170万年前,人们实行“血缘婚”,两性关系只在同辈之间,兄弟姐妹互称夫妻。人类又经过多少万年,才发现同胞性交的劣生弊病,于是实行“伙婚”。在两个集团间发生性关系,而限制兄弟姐妹间的性交关系。血缘婚、伙婚都属于多偶婚。“对偶婚”是从多偶婚向“单偶婚”(一夫一妻)的过渡。单偶婚:虽是私有制的产物,但在现代,是较为合理、较为文明的婚姻形式,显然,性爱的隐曲性、直觉性和排他性变得强烈起来。恋爱 恋爱,是婚姻的前奏曲。谈恋爱之前,必须明确:追求什么样的异性、选择哪种爱情类型、失恋怎么办、如何中止恋爱。没有想好就开始谈恋爱,会自酿苦酒。爱情追求类型大体分为三种:(1)精神满足型。是指理想、信仰、信念、事业、情趣、气质等方面的满足。一般对对方这些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着重追求实际知识才干,即对方的实际价值,而不是一味追求对方的职务和地位。因此,是一种较高尚的追求类型。玛丽追求黑格尔的博学与多才,并不计较他当时只是中学教师。这是爱情的精神满足型的追求类型。(2)感官满足型。这是以获得感官上的满足为心理特征的追求类型感官的评价,即外在美的评价,是低层次的评价,在爱情中更重要的是靠理智评价,即内涵美的评价,也即对异性的理想、情操、才干的评价。列·托尔斯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这足见心灵美的可贵。如果片面追求外在美,不但不长远,而且铸成终生悔恨。李白有诗云:“昔日芙蓉花,今成渐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儿时好!” 这表明:人,不可貌相!(3)功利满足型。它是以对方的门弟、家产,地位、名誉、职业及便于达到个人目的等条件为爱情前提的实用主义类型。其中有些人,追求爱情是重物不重人,甘当买卖婚姻的殉葬品;还有些人讲虚荣,单纯追求对方的地位、学历、而不注重对方的实际价值。学历、职称、职务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才能,但不能代表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陈登科没有学历,却成为安徽著名作家;齐白石没有文凭,但其艺术为世界公认,相反,毕业于剑桥大学或燕京大学而一事无成者,大有人在。婚配 婚配是男女匹配在法律上的肯定。婚配类型各式各样,按婚配性质可分为三种:(1)建设型。这是一种奋斗求进的积极的夫妻结合类型。一方或双方把事业看得很重要,生活充实;双方省吃俭用,用智慧和血汗脱贫致富,双方为孝敬二老或为教育子女,不遗余力。(2)安分型。它对生活既不力争上游,也不甘居人下,平稳安分,只求温饱。(3)破坏型。这是对社会公益或社会秩序有危害的婚姻类型。经常吵闹、斗殴、四邻不安;双方追求吃、喝、玩、乐,不顾家庭、不顾子女、不顾影响;夫妻贪污、偷窃,捞取权利、名誉。按婚配双方的关系,可分为和谐型和失调型两大类。(1)和谐型的夫妻,在气质,个性上能够相容或互补(指双方在性格、情趣、习惯等方面差别的积极嵌合);在能力上能够互相体谅,配合,在兴趣上能够相互适应、协调,行为和谐,夫唱妇随。(2)失调型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不合理,生活节奏不合拍,气质性格不协调,理想情感不一致,性爱情爱起变化。按婚配缔结的力度,可分为:(1)强力型。一方或双方经过狂热的努力才缔结成婚姻。(2)外力型。这是由外力撮合的婚姻,如包办婚、买卖婚、换亲等。(3)平稳型。经人介绍或双方结识后平稳发展而成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应分析自己的婚配类型,主动地调适,化失调为和谐,去美化生活、美化社会。结婚 结婚是爱情的正当归宿与升华,但是毫无问题的婚姻是没有的。关键是能否把婚姻中的问题出色地解决,结婚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消除矛盾的常用方法有以下几种,(1)充分给予理解。印度诗人泰戈尔说:“爱是理解的别名。”在婚后矛盾出现时,要深刻认识对方的性格,理解对方的职业和兴趣。如果对方是事业型的人,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你不要反感,而要作他(她)的助手和后盾,如果对方水平不高,你不要失望,而要帮助对方提高,同时也提高自己。(2)巧妙调整矛盾。夫妻异质是绝对的,既有异质,就有矛盾,但巧妙地调整即达互补。马克思与燕妮的性格、志趣差异很大,比如对幸福的理解,马克思填的是“斗争”,燕妮则写上“健康";对“你喜做什么事”一栏,马克思是“啃书本”,燕妮是“缝纫”;在审美观上,马克思喜欢红色,燕妮喜欢蓝色。然而,他们却缔结了美满的婚姻。(3)要主动防止和消除矛盾。常用的办法有:沟通信息,求得谅解,查己不足,看彼长处;加倍体贴,为对方多做好事;不存芥蒂,仍然亲热。(4)要防止矛盾激化。此可采取以下办法:缄默——对方发脾气,你保持沉默,待对方气消后,再耐心交换意见,这是明智的办法。回避——你看到对方与家中其他成员争吵,无法表态,马上回避,事后再批评他(她),避免更复杂的矛盾。转移——对方动气时,你要马上理智地想到转移法,去干你的事或与别人聊天。幽默——这是夫妻吵架,闹矛盾时必须掌握的一条妙法。据说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些“惧内”。有一次,苏格拉底正和客人谈话,其妻闯进来打骂丈夫,并将一桶水浇到他头上,苏格拉底笑着对客人说:你看,你看,我早就知道,打雷之后,接着一定个下雨。”既摆脱了难堪,又避免了与妻子一场争吵。这表明,小幽默是处理对方发火的很好方法之一。(5)妥善于激发对方爱的激情。—般办法如下:联想——与对方共同回忆过去的恋情,善于从现实的点滴事例,联想美好的情景,是调起激情的有效办法。暗示——利用共同欣赏电影、电视、小说,共同参加舞会或婚礼等机会,借助热烈激动人心的场面,进行暗示,达到激发冲动的目的。调笑——和美的夫妻总是在亲昵性的相互取笑、挖苦、嘲讽的欢乐气氛中度日的。调笑给爱情增添了生气。假象——假装生气,到一定火候,转怒为笑,可使对方破涕为笑。小别——在条件许可下,小别三五天,能激发爱的思念,但不应是赌气性或厌倦性的出走。现实生活中的离婚事件,层出不穷,其原因错综复杂,只有了解其真实的原因,正确判别离婚类型,才能正确的决定或离或合的措施。离婚 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概括为如下类型:(1)精神型。这是因双方个性不合,长期冲突致成感情破裂的离婚类型。中国近代史上著名女英雄秋瑾与官宦子弟王廷钧婚后,发现王不与自己志同道合,而且百般阻挠她去日本留学和参加革命活动,终于提出与王廷钧分道扬镳。平常更多的离婚是属于精神型。因此,婚前应加强了解,婚后应互相谅解,小事不必计较。如果双方差距很大,很难共同生活,便可各奔前程。(2)挫折型。婚后遇到政治上、经济上或生理上的重大挫折造成的离婚类型。真正热爱对方,即使他(她)发生了任何不幸(不可救药者除外)都不会有离婚的念头。数学家华罗庚得伤寒病并留下后遗症——跛脚,吴筱元绝不嫌弃,精心照料他,使他得以在19岁时便写出第一数学论文《苏家驹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法不能成立的理由》。(3)变异型。这是指离婚的主动一方,由劣势变为优势。陈世美是众所周知的变异型的典型,他考取状元后,为了当驸马,便不认前妻秦香莲,并欲斩除妻儿,可谓伤天害理。对变异型离婚的主动提出者,应予以社会公正舆论谴责,同时对其性格和动机特点,进行心理扭转。如坚决不回头,就给以惩罚。(4)性感型。这是因一方的感官欲望得不到满足出现的离婚类型。见对方年老色衰,魅力丧失,对对方厌恶,便提出离婚。防范的主要办法是,将一方偏执的性爱引导到情爱中去,提高他(她)的情操。革命先烈李大钊,娶的妻子比他大8岁,是不识字的农村姑娘,却相敬如宾,可见高尚情操的重要性。(5)专横型。一方专横跋扈,甚至摧残、虐待对方,对方无法忍受,导致离婚。要对专横者作心理治疗,使其真正领悟专横粗暴行为的严重。如果毫无悔改,就实行决裂。(6)利用型。这是指与爱情毫无相干的因素致成离婚的类型。如有人因妻子不生男孩,便提出离婚,有的为了调动工作而离婚;个别人甚至欺政府,戏弄法律。对这种“假离婚"应极力抵制。(7)牺牲型。这是指牺牲型的主动者,由优势变为劣势,怕拖累对方而提出离婚,与变异型相反。邓颖超同志在长征途中患结核病后,作绝育手术,她为了周恩来同志,曾提出离婚建议,显然是出于伟大的牺牲型目的。以上离婚类型,在实际生活中多属混合型。总之,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婚姻,应依法准离。再婚 男女离婚之后,就退回到了单身时代,要鼓起勇气,重打锣鼓另开张,打算再婚。按说,再婚与初婚一样,都应该得到爱情的心理满足,但世俗的偏见,往往将再婚贬值,这是封建的残余观念。如果再婚者也自我贬值,那是悲剧;如果对方是再婚者,你对对方也抱人品贬值,那是自私。自身虽是再婚者,但将空前的爱倾注于对方;对方也会尊重再婚的一方,使爱情发展与升华,这才是正确的态度。然而,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有高尚的情操与道德观。著名诗人徐志摩因与前妻个性不合而离婚,陆小曼爱上了他,他们结合了。陆小曼对这个再婚者体贴入微,使诗人获得空前的幸福,创作出许多动人的诗篇。可见情操与追求是无视再婚贬值的。但在再婚家庭里,随时可遇到心理重演和心理对照问题。正确对待这两种心理反应,是再婚夫妻关系和谐的关键。现实的生活境遇与前婚恰好吻合,因而引起一种心理反应即“心理重演”。它可能是忧苦的回忆,也可能是恶性的刺激再婚者与丈夫(妻子)亲呢时,可能泛起怀念前夫(前妻)的忧苦心理。此时,更应热爱与信赖现时的丈夫(妻子),切不要表现出对前夫(前妻)怀念的忧伤感,以免打破现时的亲密气氛,也可防止勾起对方的追前嫉妒。如果对方恢宏大度,同时热爱尊重前夫(前妻),不妨双方同时怀念他(她)。有时与对方发生冲突与纠纷时,其景象酷像前婚境遇,这肯定会给你带来恶性刺激。此时,要冷静,不要拖怨,要多检查自己的过错,认识到这正是与前夫(前妻)矛盾或离异的根由之一,从而将前婚的过错行为引为教训,变得温柔起来,这可避免再次失调离异。要正确对待心理对照,即是指再婚后,在某些事件中与对方发生良性亲近或劣性冲突时,形成的与前婚同类事件作态度对照的心理反应。良性的亲近情景唤起前婚的纠纷对照,会使你珍惜现实,加重对对方的感情。劣性冲突带来的对前婚和谐生活的心理对照,往往会使你感到委屈、悔恨。其实,只要适应对方的个性特点,经过耐心调适,完全可避免激烈的冲突。再则,他(她)在这方面不如你前夫(前妻)温存、随和,但在另方面,他(她)却可能远远超过你的前夫(前妻)。一般地说,再婚者一方总希望再婚的另一方与前夫(前妻)处于“牵系空白”状态,即与其前夫(前妻)断绝一切往来。然而,人际关系是复杂的,对方与前夫(前妻)难免有不同程度的来往,只要这种交往,对双方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无可非议。一方表现出宽宏大度,不无好处。当然,对带有仇恨心理牵系的再婚者,一般说来,与其前夫(前妻)的地理空间、心理空间越大,再婚家庭的安全感越强,因此,尽可能拉长地理空间,隔绝心理空间,以达到“牵系空白”,这是聪明的办法。简而言之,再婚家庭,双方要正确处理心理牵系,信任对方、尊重对方是很重要的。
一般婚礼我们又简称传统婚礼,传统婚礼又可大致分为台闽式婚礼、客家式婚礼两大类,虽然其中略有不同,但大体而言,程序是相似的。 大部分的家庭依然很重视传统婚礼,按照礼俗的仪式步骤完成结婚的迎娶过程,其中并且有许多传统的禁忌需要遵守,为婚嫁礼仪中最复杂和最重要的仪节。新人们如果遇到这样的状况,可以好好请问一下家里的长辈们。德国婚礼 砸碗盆图吉利 应邀前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每人都带着几样破碗、破碟、破盘、破瓶之类的物品。然后玩命地猛砸猛摔一通,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帮助新婚夫妇除去昔日的烦恼、迎来甜蜜的开端,在漫长的生活道路上,夫妻俩能够始终保持火热的爱情、终身形影相伴、白头偕老。 阿拉伯 在阿拉伯国家,男女双方大多经由亲友认识。相亲时,基本上由男方主动,准新郎和家人会至女方家喝茶。一到女方家,男女便分开:男人坐在一厅;女人坐另一厅。只有准新娘可以端茶去男人那一厅,因为得让准新郎看看她。如果地方够,还可以让准新郎和准新娘在一个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说说话。 如果准新郎觉得适合,离去后便会再约第二次;如果觉得不适合,便不会有后续发展,就当做是一场普通的拜访。女方当然也可以表示愿意与否,而且女方父母会去打听男方的状况,大多是去问男方的邻居,看看男方是不是可靠的人家。第二次以后就是讨论聘礼、婚礼日期、地点等细节,聘礼大概各地都差不多,女方不用准备嫁妆,但大多数父母会给女儿金饰。 基本上,所有的花费是男方出,女方不出钱,因此结婚在阿拉伯男性来说是很大的支出。女方的准备是从小就开始,母亲须教养女儿成为贤妻良母,同时母亲或家族里其它女性亲戚必须在社交方面多多努力参与,开拓人际关系。 埃及的婚礼 男方负责找房子、买金饰;女方须负责家具,所以女儿较多的家庭,父亲头就大了。 埃及人办喜事时喜欢大摆筵席,除了邀请贵宾亲友之外,有些平时与主人无甚交往者也可光临,同样也会受到热情款待。 习惯上是先摆出巧克力和水果,然后诵《古兰经》,吃肉汤泡馍、米饭与煮肉。最后上点心和小吃。 埃及人请客,坐席也讲究身分及等级,主人还习惯用发誓的方式劝客人多吃,自始至终非常热情。 俄罗斯婚礼 叫苦不迭 俄罗斯的婚宴上会有人大喊“苦啊!苦啊!”每当有人带头喊时,在场的所有人便会齐声附和,这时新人便会站起来,当众深情地一吻。没过几分钟,又会有人大声叫“苦”,新郎新娘便又站起来,再次用甜蜜的吻来平息亲友们的叫“苦”声……这样的“程式”在婚宴上至少要重复十几次亲友们才会罢休。原来,按照俄罗斯人的说法,酒是苦的,不好喝,应该用新人的吻把它变甜。 法国婚礼 浪漫简单 结婚前先订婚,仪式简单,一般由女方的家长宴请男方的家长及兄弟姐妹,也可同时邀请其他亲戚、甚至 一两 名好友出席。 婚礼也已逐渐简化,但仍不失为最隆重的家庭节日,带有庄严神圣的色彩。 婚礼由市长或他的一名副手主持,习惯上是在周二、四、五、六早9时至下午5时之间。婚后大宴宾客。 在法国一些农村有这样的传统习俗:姑娘在结婚那天,要偷偷地拿几个鸡蛋藏在衣裤中。 当新郎陪新娘步入洞房时,新娘故意跌倒,把鸡蛋碰破,以此象征能生育儿女。 白色婚姻白色是浪漫的法国婚礼的主色调,无论是布置用的鲜花,还是新娘的服饰,乃至所有的布置装饰,都是白色的,可以看出法国人眼 中的婚姻应该是纯洁无暇的。 婚礼上,新娘子必会准备名为“Weddingarmosre”的柜子作嫁妆,柜上刻有手工精细、象征健康以及繁荣的图案,是以又有“希望之匣”的美称;而新人才用的杯子也有特定的名称,名为“Coupdemarriage”意思为“婚礼之杯”。 加拿大婚礼 加拿大的英裔居民和法裔居民大多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他们的婚礼习俗同西方信基督教的国家有很多相似之处。 大多数加拿大青年对婚礼非常重视,他们总是力求将婚礼办得热烈隆重、多姿多彩、富有纪念意义,通常在婚礼前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便开始有关的准备工作。 加拿大青年男女喜欢在5月到9月这段时间举行婚礼,尤其爱在7月份喜结良缘,而且婚礼仪式多选在星期六这一天。 在这期间,每逢周末,加拿大城乡教堂从早到 晚传出悦耳的《婚礼进行曲》,新郎新娘乘坐的彩车队徐徐行驶,围观的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欢笑声,相遇的车辆鸣喇叭表示祝贺,各地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之中。 加拿大人的新婚宴会一般都选在晚上举行,先是非正式的酒会,接着是正式的冷餐和热餐,气氛热烈,场面隆重。加拿大新婚夫妇也有婚后蜜月旅行的习惯。 犹太婚礼 不忘圣战 犹太新人在祝福完毕后,新郎以右脚打破酒杯,象征对当年(西元70年)圣殿的毁灭的怀念以及提醒人们永远不要忘了当年耶路撒冷圣殿毁灭时的悲伤时刻。但在现代婚礼中,人们则以此风俗来表示人类关系的脆弱,新生活的开始以及摈弃一切偏见和无知。 日本婚礼 传统的道教 日本人的婚礼方式也很多,主要有神前式、基督教式、人前式、佛前式以及海外式。 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选择基督教式婚礼的人最多,大约占婚礼总数的;选择神前式的占,而选择佛前式的仅为。 神前式就是传统的日式婚礼,通常选择在神社或是饭店里的伪神社举行;典礼中新郎著黑/白底的羽织和男物,新娘则以白无垢搭配角隐出场。神前式的好处是场地精简,费用廉宜,再加上神社是日本原产极为普遍,不必担心如教会式一样有假神父念圣经混饭吃的风险。 新人在双方亲友的陪同下,在神社前殿的拜堂前举行婚礼,神官先为新人念祷文,接着交换戒指,然后两位女巫会交替使用「三三九度」杯向新人敬酒,新娘手持红色浅酒杯先喝一小口后,再换新郎喝,新娘再喝下最后一口,这种仪式就是「三三九度」交杯酒,新人交互连喝三杯,象征这段姻缘乃合天、地、人之好,九度交杯,有着白头偕老、长长久久的意思。 神前式顾名思义就是在神的面前宣誓相守终生,并且得到神的祝福。举行的地点在神社,新娘穿着纯白的和服,仪式由神社的神官主持,由神官为两人念完祝词之后,两人在大、中、小三个杯子中注入酒,行完三三九度之礼后,两人就可互换戒指。 举行完结婚仪式之后,接下来便是「披露宴」的进行。由司仪宣布开始,首先是媒人致词,接下来由男女双方亲友致词之后就切蛋糕,然后是大家一起举杯干杯之后,婚宴就正式展开了,当然之后会穿插许多余兴节目,过程大致和台湾的婚宴大同小异。 印第安婚礼 静悄悄的 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着浓厚的民族色彩。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 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西非的奈及利亚婚礼 女孩子一旦要订婚,就得开始大吃特吃,让自己愈胖愈好,否则可是会招来婆家一千个不满意。因为当地人认为,娶个福态老婆会给男方家族带来好运气,因此结婚时,若新郎觉得新娘不够胖,还可以先暂时取消婚礼,要求新娘继续「增肥」呢!再来谈婚事。 芬兰婚礼 传统与创新相结合 现代芬兰人举行婚礼不但要创新,有特色而且更要反映他们的传统风俗,像抛洒大米,切婚礼蛋糕。现代婚礼可谓是古典与浪漫的结合。豪华婚礼轿车上装饰著叮当做响的锡罐,新郎要抱着新娘跨过门坎。对于现代芬兰人来说,这些都是真正的传统。 菲律宾婚礼 恪守古老传统 通常在婚礼上,新娘要身穿传统的白色婚纱,而新郎则身着菲律宾传统男式礼服(barong)。这种礼服是一种透明的系扣男式衬衣,通常用来参加一些特殊聚会或重大场合。婚礼的主办人将会参加婚礼,见证新人结拜为夫妻。而这些主办人同时意味着指导和帮助,即新婚夫妇在需要时可以得到他们慷慨的帮助。 藏族婚礼 一夫一妻制是藏族主要的家庭形式。西藏民主改革前存在过一妻多夫、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等婚姻形似。一夫多妻制的情况多发生在上层家庭,即领主、土司通过联姻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藏族婚礼仪式独具特色。婚日一早,鸡刚叫头遍,新郎家的舅舅及亲友数人至女方家迎亲,新娘由亲戚女伴陪送。男家村邻每家赠送一桶清水,从门前依次排成长龙,最末一只桶旁,男方主人放置若干茶包,供新娘下马踏用,以此祝福新人生活美满富足。 新娘下马后,由送亲人在每个水桶上放一条哈达以示对村邻的感谢。新娘进门前,男方亲友用柏树枝蘸水扬洒,有时还撒青稞粒,据说可袪魔除邪。入室后,新郎家长向新娘捧敬一碗牛奶,祝他们爱情真挚纯洁。 主婚人将一条哈达抛挂中柱,祈求吉祥。继而由主婚人念颂词向新人祝福,然后众人庆贺嬉闹,劲歌酣舞。新人床上铺一洁白毡子,上用青棵,小麦画卜吉祥图案。新娘在男家住一日或三日后返回,有的地方新娘要数月后才再回到男家,开始夫妻生活。 苗族婚礼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男女青年婚前都有比较自由的恋爱活动,通过"走寨"、"走坡"等形式社交,但也必须托煤说亲,征得父母同意才能结婚。过去妇女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后大都有了改变。上门入赘的情况比较普遍。实行同宗不婚、姨表兄妹不婚,不同民族不婚。解放后,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通婚的情况已日益增多。 茅利塔尼亚 专抢肥新娘 摩尔人是茅利塔尼亚的一个主要民族,他们的婚礼更是独树一帜。 长期以来,女儿的婚事都是由当母亲的做主,当父亲的不能干预。 一位小伙子看重了哪位姑娘,他的母亲便会带着礼物到姑娘的母亲那里去提亲,姑娘的母亲如果同意,婚事当场便商定下来。 在摩尔人眼里,只有腰身粗、脖子短、臀部突出、 *** 高耸的新娘才是公认的美人。因为肥胖的女人是财富的象征。若哪家小伙子娶了肥胖超群的妻子,其婚礼必然异常隆重,钗人都会不辞辛劳从远道赶来,一睹新娘的芳容。 事实上,为了造就“美嫁娘”,做母亲的总是竞相研究肥胖之道。富贵人家的女孩子,从七八岁开始,每日都要由女仆人用油脂抹在身上,喝羊奶,吃富 含脂肪的食物,很少参加户外活动。 (摘自:巴里岛婚礼分享站) 参考文献: 1黄瑞銧 1994 高雄市民婚纱摄影消费行为之研究,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论文 2张月惠 1992 台中婚纱摄影之消费为与潜在消费行为之研究,静宜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3陈信宏 傅怀慧 2004 婚纱摄影消费者生活型态与消费行为之研究,远东学报
关于这些流程,各地方的流程与习俗也许各有差异,但大致上都不会偏差太多,让有需要的新人参考, 比较能了解文定的流程,在讲文定的流程之前,先来讲文定仪式前男女双方各要准备哪些东西,每个地方准备的都不太一样, 以下也是大概参考用! 在讲迎娶流程前, 要先大概提一下桃花女斗周公这个故事, 在台湾迎娶的流程与习俗大致上是以桃花女斗周公这个民间故事延伸而来, 周公为了要在迎娶的路上取桃花女的性命, 于是在迎娶的过程设下了七道煞, 而桃花女也不是省油的灯, 每道煞桃花女都有破解的方法, 而这些破煞的方法后来也都演变成了现在台湾一般结婚的习俗了 这七道煞分别是出门煞, 上轿煞, 霹雳煞, 白虎煞, 下轿煞, 入门煞, 入房煞 出门煞 - 在拜别父母时桃花女放声大哭来破解出门煞, 这是哭好命 上轿煞 - 桃花女上轿前用扇子敲轿三下再把扇子丢出去来破解上轿煞, 这是放性地(放个性)霹雳煞 - 在桃花女出门时, 周公请雷神以晴天霹雳来阻挡, 桃花女则用有画八卦的米筛来破解 白虎煞 - 在迎娶的过程中, 周公请白虎在路上伏击桃花女, 桃花女在竹子上绑了一块猪肉来给老虎咬走 下轿煞 - 下轿的时候由一个男子踢开轿门破解下轿煞 入门煞 - 在大门前准备瓦片, 新娘进门的时候将瓦片踩破以破解入门煞 入房煞 - 入房前跨过火炉破解入房煞 除了下轿煞现在的婚礼看不到, 其他的破煞法在下面的照片里面全都看的到 下面就用照片来说明迎娶的流程, 迎娶的流程大致如下 1.绑车彩 2.礼车出发 3.请新郎下车 4.闯关 5.交捧花 6.女方祭祖 7.拜别父母 8.盖头纱 9.出家门 10.上礼车11.丢扇子 12.拜帖 12.下礼车 13.入门 14. 入洞房 15.掀头纱 16.吃汤圆 17. 探房 18.敬茶 19.男方祭祖 20.迎娶完成 绑车彩 - 男方在礼车出发前, 将礼车绑上车头彩及车边彩,新郎以及陪娶的工作人员在出发前来一张合照是一定要的啦! 新郎在出发前一定要记得把捧花带着, 万一到女方家没有带到捧花就太瞎了!! 礼车出发 - 最常看到的礼车都是两台或六台, 当然我也有看过三台礼车的, 主礼车通常都安排在第二台,在快到女方家的时候, 男方礼车的前导车要点个鞭炮通知女方迎娶车队已经到了,点鞭炮要小心千万不要在车子里面点唷!这时候女方家也要点鞭炮来欢迎迎娶车队! 请新郎下车 - 女方这边需要一位晚辈手上端放有橘子或苹果的茶盘来帮新郎开车门,新郎下车的时候手要摸一下茶盘里的橘子或苹果, 并给开门的晚辈一个开门礼红包! 闯关 - 现在大多数来迎娶的新郎都会遇到闯关游戏, 关主大多是伴娘及陪嫁, 这也是迎娶过程最好玩的部份,闯关游戏分为关卡及惩罚, 但通常都不会有安全下庄这回事, 惩罚是绝对逃不掉的,现在的惩罚真的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常常连新娘的爸爸妈妈也都看到笑的很开心,伴郎们除了当伴郎之外, 在闯关游戏中常常也是被整的对象, 这年头伴郎真的愈来愈不好当了,在闯关游戏进行的时候, 女方家的亲友这时候可以把准备好的猪肉及竹竿绑在礼车上,竹竿要绑在第一台礼车或主礼车其实我都有看人绑过, 所以第一台或主礼车其实应该都可以,竹竿的时候要注意千万不要用车窗去夹, 万一车窗放下来竹竿也会跟着掉下来! 女方家可以事先准备一些汤圆给男方的陪娶人员吃, 比较讲究的还会准备枣生桂子(红枣, 花生, 桂圆, 莲子)进来后新郎可以先不用急着进新娘房, 可以先坐下来吃一碗汤圆! 交捧花 - 新郎带着捧花进新娘房了, 这时候新郎大多会单膝下跪, 双手将捧花交给新娘,有的新郎会在这时候说出一些内心话, 新娘听到都是超感动的丫! 新郎帮新娘穿鞋这个桥段最近也很常看到了,最近拍摄过的婚礼愈来愈多都会设计这个桥段了! 女方祭祖 - 敬告神明及祖先今天家里办喜事要嫁女儿出去了, 这个是看每个家里有没有神明厅, 如果没有大多会直接省略,比较传统的习俗是新娘在出嫁前要吃姐妹桌, 由妈妈喂新娘吃, 但我拍这么多年下来, 只有遇过一次有姐妹桌的,没有姐妹桌的, 有的妈妈会喂汤圆给新娘吃, 但大多数的也是都没有吃汤圆啦! 新娘的妈妈把两把红扇子交给新娘, 有的妈妈会在新郎在玩闯关游戏的时候就把扇子给新娘, 有的会在拜别盖完头纱给扇子,在拜别前就可以先拍一张合照了, 因为拜别后大多数的都是哭的稀哩花啦的, 拍合照都笑不出来丫! 拜别父母 - 女方家长坐在客厅面朝外两张椅子上, 新郎新娘面对女方家长双膝下跪行跪拜礼,女方家长向新郎新娘说祝福语, 新娘及新郎也要向父母表达感谢养育之恩, 通常这时候都是最催泪的时候丫!在这个仪式里面, 很少有新娘的眼泪是忍的住的,有时候连新郎都可以哭的稀哩花啦的,拜别时新娘要跟爸妈说一些感谢的话, 这时候常常看到很ㄍㄧㄥ的爸爸也都忍不住泪崩了,很多新娘这时候都会努力忍住眼泪, 但习俗是说哭的愈大声是愈好命! 盖头纱 - 女方家长起身后先将新郎牵起来, 新郎先站到旁边, 女方家长则站在新娘两侧替新娘盖上头纱,盖头纱的时候如果是站着, 新娘可以稍微弯腰,新娘的父母将新娘扶起来,再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上,要离开时媒人要手上要带着带路鸡走在前面一起离开,现在带路鸡几乎都是用假的鸡代替了, 但我还真的有拍过是用真的鸡当带路鸡的! 出家门 - 新娘由女方家一位好命婆(或媒人)陪伴着走出家门, 新郎要牵着新娘一起离开,新郎牵着新娘出家门, 好命婆(或媒人)拿着米筛挡天, 带领新娘上礼车,新娘在出家门的时候千万不可回头 上礼车 - 新娘上车之后, 新郎再从另一边上礼车,这时男方陪娶人员将嫁妆都搬上礼车后, 并邀请女方家的伴娘与陪嫁上车! 丢扇子 - 女方点燃鞭炮后, 礼车就可以出发了,扇子一共有两把, 一把要带去夫家, 一把是丢在娘家, 意思是把过去的坏脾气留在娘家不会带过去夫家, 丢在娘家的扇子上面要用红线绑一个红包,礼车开动后, 新娘就可以把扇子丢到车外了, 这时候所有人离开女方家时都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新娘妈妈在礼车后方泼一碗水, 象征女儿婚姻幸福不会离婚回娘家,扇子丢出来后, 女方家要由一位晚辈来捡扇子! 拜帖 - 礼车开动后之后, 新郎下车将丈人帖交到女方家长手上, 新郎再回到礼车上, 礼车开往男方家里,这个丈人帖其实是看状况, 不一定是这时候给, 有的是男方家会再另外派人过来接女方爸妈过去餐厅,在快到男方家的时候车队要点鞭炮通知快到到家了, 其实以传统来说, 是过桥过弯都要点一次鞭炮, 在路上遇到别组礼车也要点一次, 但现在也不是每次都会看到全程都点鞭炮的了, 大多是快到家门时转弯放个一次,男方家也要出来点鞭炮表示欢迎迎娶车队回来! 下礼车 - 新娘下礼车男方要由一位晚辈端放有苹果或橘子的茶盘帮新娘开车门,新娘摸完苹果或橘子之后, 回一个开门礼给开门的晚辈,开门用的水果用苹果跟橘子都可以,新娘下车的时候, 媒人要拿米筛帮新娘子挡天,拿米筛挡天的用意是结婚当天新娘最大, 但也不可大过天, 用米筛来挡天,一般最常听到的说法是说有怀孕的新娘怕米筛的八卦太利会伤到肚子里的宝宝, 所以都用黑伞代替, 但北部很多没怀孕的新娘也会用黑伞代替! 入门 - 在进门前, 媒人会先撒缘粉(铅粉), 嘴巴念着人未到缘先到,在进门的时候新娘要注意要跨过门槛, 不可以踩在门槛上,现在火炉跟瓦片大概都是放在一起了, 大多数的都是先过火炉再踩瓦片,当然我也有遇过是先踩破瓦片再过火炉的, 记得在过火炉的时候裙子不要掀太高, 掀到可以过火炉就好了! 入洞房 - 在新房内事先准备一条新郎的裤子, 把零钱装在红包袋里, 然后放在裤子的口袋里面,入洞房后坐大约五分钟, 意思是两人同穿一条裤子, 同心协力, 裤子里面放零钱也有坐财库的意思! 结婚当天任何人都不可以坐在新床上面, 新娘要到晚上睡觉前才可以躺在床上, 以免新娘整年都身体不好躺在床上,另外米筛台语同米胎, 放在新床上意味带胎表示会生孩子哦~~ 掀头纱 - 坐了大概一下子之后, 新郎就可以来帮新娘掀头纱了,这时候新郎要轻轻的掀起头纱, 摄影师才有时间捕捉最美的画面丫~掀完头纱当然要来盖一下印章啦, 新郎亲吻新娘! 吃汤圆 - 掀完头纱媒人会端两碗汤圆进来, 讲究一点的会准备枣生桂子(红枣, 花生, 桂圆, 莲子)新人吃汤圆的时候, 媒人会在旁边讲呷甜甜明年生儿子 探房 - 正常母舅探房都是三天后才来探房, 但现在探房大多流于形式, 很多人都会在结婚当天母舅就会顺便来探房了,这个流程也是让男方家知道女方有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 不能欺负新娘, 探房结束应该要给来探房的母舅探房礼! 敬茶 - 这时候新人端一杯茶给爸爸妈妈喝, 这时候男方父母也可以介绍家中亲友给新娘认识,喝完茶之后, 男方父母也会给个红包 男方祭祖 - 敬告神明与祖先今天举行婚礼仪式整个圆满结束 迎娶完成 - 整个迎娶仪式结束之后就是拍大合照的时间啦!! (摘自:婚纱、婚纱摄影、台湾婚纱摄影讨论区) 参考文献:1温励程 2007 略谈纪实摄影与写实摄影2高惠琼 2004 婚纱摄影商店招牌的意象传达研究3黄瑞銧 1994 高雄市民婚纱摄影消费行为之研究,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论文
您好,您是指西式婚礼,还是中式婚礼呢?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吗,所以婚礼一些习俗和风俗是不一样的。中式的礼记、唐律、明律等;西式的话,参考圣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