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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美学论文提纲样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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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美学论文提纲样本模板

恩格斯生平 恩格斯1820年11月28日诞生于德国莱茵省巴门市的一个纺织厂主家庭。1837年9月,中学未毕业就被他的父亲送去学习经商。1838年7月至1841年3月,在不莱梅一家贸易公司实习经商,业余刻苦自学,著文批判德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宗教迷信和资本家的贪婪,表现了初步的革命民主主义思想,1841年9月至1842年10月,在柏林服兵役,旁听柏林大学的哲学讲座,参加青年黑格尔派的活动。在此期间,他先后发表了《谢林论黑格尔》、《谢林和启示》以及《谢林――基督教的哲学家》等小册子,尖锐批判了宣扬"天启哲学"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谢林,他还著文揭露以德皇威廉四世为代表的德国封建专制制度,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民主主义者。1841年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发表后,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 1842年11月,恩格斯在英国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纺织公司当办事员,在这里,他参加宪章派活动,结识了正义者同盟的活动家,并深入研究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开始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科学共产主义的转变。1844年2月,在马克思主编的《德法年鉴》上发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初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 1844年8月底,恩格斯在回国途中绕道巴黎会见了马克思,开始了二人的终身合作。1844年9月至1845年3月,他在巴门写作《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描述了无产阶级的悲惨处境和历史使命。1845年与马克思合写《神圣家族》,同年11月到次年5月又合写《德意志意识形态》,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完成了两大转变。1846年春,恩格斯和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创建共产主义通迅委员会。同年秋天,赴巴黎开展活动,争取和教育正义者同盟的成员,使之摆脱"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影响。 1847年1月,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加入正义者同盟。6月,他出席在伦敦举行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创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同年10月,被选入同盟巴黎区部委员会,并受委托起草同盟的纲领草案(即《共产主义原则》),用问答的体裁初步阐明了科学共产主义的基本原理。11月,与马克思一起出席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并任大会秘书。大会接受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主张,制订了符合民主制原则的章程,并委托他们起草同盟的纲领。1848年2月中旬,在《共产主义原理》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起草的《共产党宣言》在伦敦出版。 1848年2、3月间,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相继在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城市爆发;3月,恩格斯当选为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在巴黎与马克思共同拟订了《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4月,他们到达德国科伦。恩格斯担任《新莱茵报》编辑,协助马克思主持该报编辑部工作。他还曾去巴门和莱茵省的其他城市活动。1848年秋至1849年初,为了躲避官方的追捕,流亡到比利时和瑞士,在瑞士协助组织工人协会。1849年5月,在爱北斐特参加武装起义。6月,在巴登――普法尔茨任维利希志愿军团副官,亲临前线参加战斗。起义失败后流亡到瑞士。11月抵伦敦,当选为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负责改组同盟工作。1850年3月和6月,先后两次与马克思合作起草《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为了支援陷于极端贫困的马克思一家,恩格斯于该年迁居曼彻斯特,在"欧门-恩格斯公司"再度经商。 在曼彻斯特居住期间,恩格斯同马克思保持了频繁的通信联系,共同研讨国际工人运动的理论和策略,探讨各个领域里的学术问题。恩格斯进行了广泛的理论研究,尤其对军事学、语言学和自然辩证法作了深入的探讨。1851年11月至1852年11月,恩格斯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写了一组题为《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的文章,深刻总结了1848-1849年德国革命的经验,提出了武装起义是一种艺术的著名论断。1857-1859年,他为《美国新百科全书》撰写了许多军事条目。1861-1865年,撰写了关于美国内战的许多文章。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他为工人报刊和利用资产阶级报刊撰写了许多篇战争评论,准确地分析和预示了战争的进程。 1870年9月,恩格斯结束了二十年"埃及幽囚式"的经商生活,从曼彻斯特迁居伦敦,与马克思一起参加国际工人协会的领导工作。10月,经马克思提议,他当选为国际总委员会委员,任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丹麦的通迅书记和总委员会财务委员。巴黎公社期间,他和马克思一起组织声援公社的活动。1871年9月举行的国际伦敦代表会议上,恩格斯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提出工人阶级必须参加阶级斗争并建立同一切旧政党相对立的无产阶级独立政党。1872年9月国际海牙大会期间,恩格斯与马克思一起为击败巴枯宁阴谋集团,通过关于政治问题和组织问题的决议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恩格斯的提议,国际总委员会迁至纽约。海牙大会后,他写了《论权威》、《社会主义民主同盟与国际工人协会》(与马克思合写)等论著,从政治上、理论上和组织上全面揭露和批判了巴枯宁集团的无政府主义和分裂主义,深刻阐述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国际工人协会解散以后,恩格斯与马克思一起为在各国传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政党而努力。1875年3月,他在给倍倍尔的信中阐明了他对德国工人运动中两派合并的原则立场,批评了党内某些领导人追求无原则合并的错误。1876-1878年,他写了一组题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的文章(即《反杜林论》),在批判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第一次系统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及许多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这是一部"深刻透彻的每个有思想的人都能理解的科学百科全书。1880年夏,应法国工人党领导人拉法格的要求,把《反杜林论》中的某些章节改编为《空想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本被马克思称为"科学社会主义入门"的小册子,对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起了重要作用。在1873年至1883年间,恩格斯拟定了《自然辩证法》的写作提纲,完成了若干篇章和片断,奠定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基础。 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独自肩负起指导国际工人运动、整理和出版(或再版)马克思遗著、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各国年轻的社会主义活动家和理论家的重任。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国际工人运动进一步向横广的方面发展,扩展到整个欧洲和北美大陆。年迈的恩格斯密切注视着社会主义运动在各地的发展,广泛了解各国的历史和现状,与各国社会主义政党和工人运动活动家保持经常的联系,不时地向他们提出建议和忠告。德国、法国、英国、美国、俄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波兰、比利时、丹麦、意大利、西班牙、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阿尔明尼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主义政党或个人都曾向恩格斯征求意见,请求指示。恩格斯反复教导各国社会主义者要从本国的条件出发,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独立地决定本国革命的方针和策略。他说:"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 1889年7月,在恩格斯的指导和推动下,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即第二国际)在巴黎召开。在他的关怀和指导下,第二国际联合各国工人政党,开展了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改良主义倾向的斗争。1893年8月,恩格斯在欧洲大陆旅行期间出席了正在苏黎世召开的第二国际的第三次代表大会。这是恩格斯唯一的一次参加第二国际的代表大会。他在大会闭幕词中希望各国无产阶级在反对共同的敌人、争取解放的斗争中加强团结、互相学习,遵守共同的革命原则,同时各国无产阶级应该以"独立自主的形式组织起来",坚持"自由联合"和"自愿联系"的原则。他在其他文章和信件中,强调各国社会主义政党之间建立独立、自主和平等的关系,由各国党和无产阶级因地制宜地决定本国的革命策略,反对任何一个党代表欧洲无产阶级讲话,不承认哪个党享有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长子权",反对任何一个党的领导人对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者发号施令。 恩格斯在晚年承担了整理、出版马克思未完成的《资本论》第二、三卷手稿的巨大工作,1885年7月,《资本论》第二卷出版。1894年12月,《资本论》第三卷出版。在他主持下,1887年1月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他还再版了马克思的其他著作以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著名活动家威廉·沃尔弗、格奥尔格·维尔特等人的作品,并筹备出版马克思全集。 八九十年代,恩格斯继续在各个思想领域内从事理论研究工作,全面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1884年10月,《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出版,在马克思主义史上第一次系统探讨了人类社会的史前史,揭示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发展及其消亡的规律和家庭的变迁史。1886年4月至5月,发表了《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及其在哲学发展史上引起的划时代的意义,对唯物主义哲学及唯物史观作了深刻的发挥。他的许多书信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作了重大的补充和阐发。在出版和再版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时,恩格斯根据八十年代以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现象,如垄断的出现、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济危机的新特点和资本主义各国发展不平衡等,作了新的探讨和概括。1890年和1893年,先后发表《沙皇俄国政府的对外关系》和《欧洲能否裁军》,分析了九十年代初欧洲国际关系的特点和趋势,揭露了沙皇俄国是欧洲反动势力的堡垒,阐述了无产阶级对战争、和平和革命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方针。针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内部右倾机会主义思潮日益抬头的情况,1891年1月发表了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并为之作序,3月再版了《法兰西内战》并写了导言,6月写了《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1895年初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单行本写了导言。恩格斯在这些导言中集中地捍卫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1894年11月,他写的《法德农民问题》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党争取农民同盟军、引导农民走向合作制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批判了法国工人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农民问题上的右倾错误。他指出,在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里,"为了夺取政权,这个政党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成为农村中的力量"。恩格斯还写了《关于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等总结国际工人运动史、为马克思及其战友作传的文章。此外,他还就宗教、妇女、文学、美学、史学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见解,不愧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 1895年8月5日,恩格斯因患癌症逝世。10日,在威斯敏斯特桥的滑铁卢车站大厅举行追悼会。27日,遵照他的遗嘱,他的骨灰被洒在伊斯特勃恩海滨的大海中。

热血使人豪情万丈,突出的是情感。暴力只是一种侵害,突出的是行为。

恩格斯 中文名称: 恩格斯 生 卒 年: 1820~1895 国 别: 德国 生平简介 恩格斯(1820~1895)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剥削被压迫群众的伟大导师,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奠基者。 恩格斯1820年11月28日诞生于德国莱茵省巴门市的一个纺织厂主家庭。1837年9月,中学未毕业就被他的父亲送去学习经商。1838年7月至1841年3月,在不莱梅一家贸易公司实习经商,业余刻苦自学,著文批判德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宗教迷信和资本家的贪婪,表现了初步的革命民主主义思想,1841年9月至1842年10月,在柏林服兵役,旁听柏林大学的哲学讲座,参加青年黑格尔派的活动。在此期间,他先后发表了《谢林论黑格尔》、《谢林和启示》以及《谢林――基督教的哲学家》等小册子,尖锐批判了宣扬“天启哲学”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谢林,他还著文揭露以德皇威廉四世为代表的德国封建专制制度,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民主主义者。1841年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发表后,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1842年11月,恩格斯在英国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纺织公司当办事员,在这里,他参加宪章派活动,结识了正义者同盟的活动家,并深入研究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开始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科学共产主义的转变。1844年2月,在马克思主编的《德法年鉴》上发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初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 1844年8月底,恩格斯在回国途中绕道巴黎会见了马克思,开始了二人的终身合作。1844年9月至1845年3月,他在巴门写作《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描述了无产阶级的悲惨处境和历史使命。1845年与马克思合写《神圣家族》,同年11月到次年5月又合写《德意志意识形态》,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完成了两大转变。1846年春,恩格斯和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创建共产主义通迅委员会。同年秋天,赴巴黎开展活动,争取和教育正义者同盟的成员,使之摆脱“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影响。 1847年1月,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加入正义者同盟。6月,他出席在伦敦举行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创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同年10月,被选入同盟巴黎区部委员会,并受委托起草同盟的纲领草案(即《共产主义原则》),用问答的体裁初步阐明了科学共产主义的基本原理。11月,与马克思一起出席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并任大会秘书。大会接受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主张,制订了符合民主制原则的章程,并委托他们起草同盟的纲领。1848年2月中旬,在《共产主义原理》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起草的《共产党宣言》在伦敦出版。 1848年2、3月间,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相继在巴黎、柏林、维也纳等城市爆发;3月,恩格斯当选为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在巴黎与马克思共同拟订了《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4月,他们到达德国科伦。恩格斯担任《新莱茵报》编辑,协助马克思主持该报编辑部工作。他还曾去巴门和莱茵省的其他城市活动。1848年秋至1849年初,为了躲避官方的追捕,流亡到比利时和瑞士,在瑞士协助组织工人协会。1849年5月,在爱北斐特参加武装起义。6月,在巴登――普法尔茨任维利希志愿军团副官,亲临前线参加战斗。起义失败后流亡到瑞士。11月抵伦敦,当选为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负责改组同盟工作。1850年3月和6月,先后两次与马克思合作起草《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为了支援陷于极端贫困的马克思一家,恩格斯于该年迁居曼彻斯特,在"欧门-恩格斯公司"再度经商。 在曼彻斯特居住期间,恩格斯同马克思保持了频繁的通信联系,共同研讨国际工人运动的理论和策略,探讨各个领域里的学术问题。恩格斯进行了广泛的理论研究,尤其对军事学、语言学和自然辩证法作了深入的探讨。1851年11月至1852年11月,恩格斯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写了一组题为《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的文章,深刻总结了1848-1849年德国革命的经验,提出了武装起义是一种艺术的著名论断。1857-1859年,他为《美国新百科全书》撰写了许多军事条目。1861-1865年,撰写了关于美国内战的许多文章。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他为工人报刊和利用资产阶级报刊撰写了许多篇战争评论,准确地分析和预示了战争的进程。 1870年9月,恩格斯结束了二十年“埃及幽囚式”的经商生活,从曼彻斯特迁居伦敦,与马克思一起参加国际工人协会的领导工作。1872年9月国际海牙大会期间,恩格斯与马克思一起为击败巴枯宁阴谋集团,通过关于政治问题和组织问题的决议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恩格斯的提议,国际总委员会迁至纽约。1875年3月,他在给倍倍尔的信中阐明了他对德国工人运动中两派合并的原则立场,批评了党内某些领导人追求无原则合并的错误。1876-1878年,他写了一组题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的文章(即《反杜林论》)。1880年夏,应法国工人党领导人拉法格的要求,把《反杜林论》中的某些章节改编为《空想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本被马克思称为“科学社会主义入门”的小册子,对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起了重要作用。在1873年至1883年间,恩格斯拟定了《自然辩证法》的写作提纲,完成了若干篇章和片断,奠定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基础。 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独自肩负起指导国际工人运动、整理和出版(或再版)马克思遗著、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各国年轻的社会主义活动家和理论家的重任。 1889年7月,在恩格斯的指导和推动下,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即第二国际)在巴黎召开。在他的关怀和指导下,第二国际联合各国工人政党,开展了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改良主义倾向的斗争,1893年8月,恩格斯在欧洲大陆旅行期间出席了正在苏黎世召开的第二国际的第三次代表大会。这是恩格斯唯一的一次参加第二国际的代表大会。 恩格斯在晚年承担了整理、出版马克思未完成的《资本论》第二、三卷手稿的巨大工作,1885年7月,《资本论》第二卷出版。1894年12月,《资本论》第三卷出版。在他主持下,1887年1月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他还再版了马克思的其他著作以及共产主义者同盟的著名活动家威廉·沃尔弗、格奥尔格·维尔特等人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并筹备出版马克思全集。 八九十年代,恩格斯继续在各个思想领域内从事理论研究工作,全面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1884年10月,《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出版,在马克思主义史上第一次系统探讨了人类社会的史前史,揭示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发展及其消亡的规律和家庭的变迁史。1886年4月至5月,发表了《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90年和1893年,先后发表《沙皇俄国政府的对外关系》和《欧洲能否裁军》,分析了九十年代初欧洲国际关系的特点和趋势,揭露了沙皇俄国是欧洲反动势力的堡垒,阐述了无产阶级对战争、和平和革命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方针。针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内部右倾机会主义思潮日益抬头的情况,1891年1月发表了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并为之作序,3月再版了《法兰西内战》并写了导言,6月写了《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1895年初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单行本写了导言。恩格斯在这些导言中集中地捍卫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1894年11月,他写的《法德农民问题》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党争取农民同盟军、引导农民走向合作制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批判了法国工人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农民问题上的右倾错误。他指出,在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里,“为了夺取政权,这个政党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成为农村中的力量”。 1895年8月5日,恩格斯因患癌症逝世。10日,在威斯敏斯特桥的滑铁卢车站大厅举行追悼会。27日,遵照他的遗嘱,他的骨灰被洒在伊斯特勃恩海滨的大海中。

是现代的专有名词:)~~行为艺术(Behavior art) 暴力美学(Beautiful violence) 当代电影创作中的"暴力美学" 论文名称: 当代电影创作中的"暴力美学" 英语题名: Violence Aesthetics in Contemporary Film.

宋代美术论文提纲样本模板

美术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范例

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下面是我整理的美术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提纲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 要

Abstract

引言

1 课题研究的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3 存在的问题

4 研究方法及思路

5 数字化项目学习的优势

6 论文的创新

第 1 章 数字化教学的时代背景

教育范式的转换对教育理念的影响

理解教育范式

教学范式向学习范式转换的必然性

学习范式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优势

教育技术的发展

国内外教育技术的发展概况

教育技术与教育范式的关联

教育新范式下的教育技术范式转变

网络技术对美术课的.影响

课程改革

我国相关政策的支持

新课程改革对数字化美术课程的要求

第 2 章 数字化下美术项目学习的积极作用

回顾以往数字化美术教学模式的多样性

数字化美术项目学习模式的理论基础

解读项目学习

建构主义

多元智能

实用主义

数字化美术项目学习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必要性

科学性

第 3 章 数字化环境下小学美术项目学习模式的建构

美术项目学习模式的建构

项目学习目标的建构

项目学习活动设计的建构

项目学习成果展示、评价体系的建构

数字化环境下小学美术项目学习活动的设计实施案例

《正月十五闹元宵》项目学习活动实施案例

项目学习单元设计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

项目反思

第 4 章 数字化美术项目学习模式的前景展望

结 论

参考文献

绘画的发展阶段 大致有4个阶段: ① 宋初100余年间,大体遵循五代绘画传统。北宋开国后,汴京一带成为绘画艺术中心,宫廷画院先后集中了来自西蜀的黄居□、黄惟亮、夏侯延□、赵元长、高文进等,南唐的董羽、厉昭庆、蔡润、徐崇嗣等及中原一带的王霭、赵光辅、高益等画家。院体花鸟画以黄家富贵体为规范,道释画中以吴家样影响最大,山水画以院外画家成就最高。此外,李成善画寒林平远,范宽善画崇山峻岭,许道宁善画平远、野水、林木,他们3人皆先后在不同方面,发展和丰富了荆浩、关仝的北方画派。以董源、巨然为代表的江南画派在此时期则影响不大。当时画院内外以山水画知名的还有燕文贵、翟院深、高克明、李宗成、屈鼎等,擅长宗教壁画的有王□、高文进、武宗元等,花鸟画则有赵昌、易元吉、王友等。这些画家的创作实践,酝酿着北宋绘画风貌的新变化。 ② 熙宁和元丰之际,出现了以李公麟为代表的鞍马人物画,以郭熙为代表的山水画,以崔白为代表的花鸟画。他们在内容及艺术上都展示出崭新的风貌,都具有精湛的技巧和深厚的修养。李公麟以单纯朴素的白描形式,精确地表现了不同阶层、民族、地域人物的特征,特别是在刻画士大夫生活形象和情趣上,获得极大成功。崔白和郭熙都可以不经起稿而放手作画。崔白描绘季节气候变化中禽鸟的情态,善于表现败荷凫雁的荒情野趣,突破了宋初以来画院内黄氏体制的规范,取得了更为自然生动的效果。郭熙通过景色季节及气候的描绘,表现了山水林泉的幽情美趣,把李成以来的北方山水画派推向更高水平。以苏轼、文同为代表的文人士大夫绘画潮流,也于此时形成。驸马都尉王诜筑宝绘堂收藏法书名画,并于府第西园中聚集诗人画家赋诗作画,皇族赵令穰善作清丽富有诗意的小景山水,以及米芾这一时期已开展的书画活动,都显示出这一阶层艺术活动的活跃。郭若虚《图画见闻志》、郭熙父子《林泉高致》及苏轼等人的论画诗文显示了此一时期绘画理论的新成就。 ③ 徽宗赵佶、高宗赵构统治时期,是宋代宫廷画院最为繁荣的时期。徽宗时画院制度已相当完备,社会上民间画家艺术水平的提高,为画院输送了不少优秀画家。此时画院高手云集,善画百马、百雁的马贲,开南宋山水画新风的李唐,善画风俗界画的张择端,富有才华的青年山水画家王希孟,善画花鸟翎毛的韩若拙、孟应之、薛志,以画婴儿货郎著称的苏汉臣,为徽宗代笔供御画的刘益、富燮等人,都以画艺精湛、笔墨不凡而著称。徽宗时内府书画收藏极富,公卿士大夫收藏家也甚多,《宣和画谱》反映了当时宫廷收藏的盛况。靖康之变,汴京被金兵洗劫,一部分画家被掳北去,宫廷藏画流散北方甚多,给金朝统治区绘画发展以相当影响。另外,大批画家纷纷逃到江南,又成为南宋高宗画院中的骨干力量,促进了江南地区绘画的发展。 ④ 孝宗以后的南宋时期,特别是光宗、宁宗时期,山水画继李唐之后,出现了明显的画风变化,代表画家为刘松年、马远、夏圭等人。他们重视章法的剪裁,巧妙地利用画面大片空白突出鲜明的形象,画面效果含蓄凝练,简洁而富有诗意,具有优美的意境,简率而富有表现力的大斧劈皴则显示了笔墨技巧的提高。历史故事画及风俗画在整个南宋时期都比较发展,此时出现的李嵩是尤其值得注意的画家,他曾作《宋江三十六人像》、《服田图》、《四迷图》、《观潮图》等,作品大都含有深刻的意义。梁楷、牧溪、温日观的水墨、减笔则开了元明写意画之风气。 绘画各科的发展 宋代绘画分科更加细致、专门。宋徽宗时期办画学,分为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6科。《宣和画谱》著录藏画,则分为道释、人物、宫室、番族、龙鱼、山水、畜兽、花鸟、墨竹、蔬果10门。孝宗乾道三年(1167)著成的《画继》辑录画家时,则分为仙佛鬼神、人物传写、山水林石、花竹翎毛、畜兽虫鱼、屋木舟车、蔬果药草、小景杂画等 8类。这些现象反映了绘画表现范围的扩大和题材分工的细致、深入。 人物画在反映现实生活中有了大幅度的进步。从唐代以画重大历史事件和贵族生活为主,扩展到描绘城乡市井平民生活的各方面:如卫贤(传)《闸口盘车图》、王居正《纺车图》、张择端《清明上河图》、苏汉臣《秋庭戏婴图》、李嵩《货郎图》、朱锐《盘车图》、阎次平《牧牛图》和无名氏《耕织图》、《耕获图》、《柳荫云碓图》、《江天楼阁图》及见于记载的高元亨《从驾两军角抵戏场图》、燕文贵《七夕夜市图》等,都显示了画家视野的扩大和对现实生活的兴趣与热情。宋代城市中描绘民俗题材的节令画如《岁朝图》、《五瑞图》、《大傩图》、《观灯图》也纷纷出现。描绘贵族文人生活的绘画仍然流行,带有情节的肖像性绘画,如李公麟《西园雅集图》、赵佶(传)《听琴图》也都具有较高艺术成就。历史故事画中常糅进民间传说,曲折地表现了对当时政治的态度。如描绘操守气节坚贞不屈的人物的《采薇图》,诤言直谏以及与权□的斗争的《朱云折槛图》、《袁盎却坐图》、《陈元达锁谏图》,反映以正确策略解决民族问题的《免胄图》、《便桥会盟图》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描绘因战乱和复杂的民族关系而造成的不幸悲戚遭遇的绘画非常流行,如《文姬归汉图》、《明妃出塞图》,像当时民间的讲史一样,表现了鲜明的爱国主义感情和忧患意识。宋代统治者提倡道教,修建寺观,道释壁画虽缺乏唐代那样宏伟的气势,但仍然保持了相当规模。如东京大相国寺、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五岳观、宝□宫及南宋临安的显应观、西太一宫、五圣庙等壁画大都出自画院名家手笔。真宗时为建玉清昭应宫,招募天下画工,应试者逾3000人,徽宗时建五岳观,大集天下名手,应诏者达数百人,可见其人才之众。宋代宗教画中出现更为鲜明的世俗化倾向。以热闹的场面、有趣的情节吸引观众,道教画中创造了大量的神□形象,不少是凭借现实人物形象画成。宋代前期,吴道子画派在壁画中占有绝对地位,从现存壁画粉本《朝元仙仗图》可见其艺术风貌。宋代墓室壁画之数量、质量已不能与汉唐相比。山西高平开化寺壁画、正定静志寺塔和净众院塔基地宫壁画、敦煌莫高窟宋代壁画以及河南等地区发现的宋墓壁画等,都是考察宋代壁画的重要遗存。 赵佶:《听琴图》 山水、花鸟画在宋代有着飞跃的提高。艺术上大大超越了唐代。宋代花鸟画家极注重对动植物形象情状的观察研究,并为此而养花养鸟。赵昌清晨绕栏谛玩,对花调色写生;易元吉深入荆湖深山,观察猿猴野生情状;韩若拙画翎毛,每作一禽,自喙至尾、足皆有名,谙熟解剖结构。宋代花鸟画家画花果草木,有四时景候、阴阳向背、笋条老嫩、苞萼后先,务求生动逼真。因而评画者视画中猫之瞳孔为竖线而指出《牡丹狸猫图》系画正午景候,农民指出名画《斗牛图》中之牛尾应下垂而不应上举的错误,以及赵佶对孔雀升墩必先举左足的论述都是要求形象真实合理。宋代花鸟画既有精工富丽,表现宫□中珍禽异木的黄氏体;也有笔墨简拔、淡彩着色,描绘败荷凫雁,富有江湖意趣的崔白、吴元瑜体;也有直接抒发士大夫情趣,专写墨竹、墨梅等的文人墨戏体。 “画中最妙言山水”,由于社会的重视,山水画逐渐跃居绘画的主要地位。许多山水画家深入自然山川,朝夕观察和反复体会,因而精确地画出不同地域、季节、气候的特征,追求优美动人的意境。从全景式的大山大水及松石,到用笔简括、章法高度剪裁的边角之景,显示了不同时期的卓越创造。山水景物不仅是仙山楼阁、贵族园囿游赏、士大夫幽楼隐居的景色,更多的是南北方山川郊野的自然景色,其间穿插有盘车、水磨、渡船、航运、捕鱼、采樵、骡纲行旅、寺观梵刹、墟市酒肆等平凡生活情节,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而且通过真实的景物描写,体现优美的想像,塑造诗一般的意境。 绘画的成就 宋代绘画是中国绘画艺术发展的高峰。它所反映的广泛的现实生活内容,在古代绘画史上是极为突出的。运用多采的优美的艺术形式,创造了很多的艺术表现手法,和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元明清绘画中的风格样式及理论大多可在宋代绘画中找到根据,表现了中国绘画的成熟与高度繁荣。 宋代绘画艺术在技巧上有许多重要创造。着重挖掘人物的精神状貌及动人的情节,注重塑造性格鲜明的艺术形象。花鸟画、山水画追求优美动人的意境情趣,注意真实而巧妙的艺术表现,并努力进行形象提炼,有着高度的写实能力。文人士大夫绘画对于绘画艺术的繁荣提高也有促进作用,他们在主观的表达和笔墨效果的探索上尤有贡献。宫廷绘画在整个社会绘画的繁荣基础上得到高度发展,其艺术成就也不容忽视。

民间美术论文提纲

中国民间美术是由中国人民群众创作的,以美化环境、丰富民间风俗活动为目的,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流行的美术。

民间美术是相对于宫廷美术、文人美术等美术形式而存在的,具有原发性的,直接来源于人民大众的美术形式。千百年来形成的将艺术强分尊卑,将民间美术视为粗俗简陋东西的观念使民间艺术的活力受到损害,许多优秀的民族美术成果不能保留下来,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民间美术被视为落后的手工业而遭到抛弃。民间美术作为中国民俗文化的组成部分,其艺术价值远远超越了民间美术本身,具有极为丰富的哲学、美学、考古学、历史学、社会学和人类文化学内涵,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凝集和结晶。

一、民间美术的起源

民间美术与原始社会的美术是一脉承传的,它们在发生、发展和艺术的范围、特点、规律等方面,都具有某种相似性。民间美术与原始美术一样具有艺术实用与审美共存的性质。不少民间美术还残留着原始艺术的痕迹,在今天所能看到的民间剪纸和刺绣中就保留着很多原始陶器上的,带有巫术色彩的图腾符号。民间美术起源于古代先民的劳动与生活实践,原始人在制造劳动工具的过程中,发现锋利、匀称、光洁的工具用起来特别的方便顺手,这种对实用性的追求逐渐演变成对视觉愉悦感的追求,古代先民在实用的造物活动的基础之上逐渐发展了审美,使之既能满足实用的物质需要,又能满足审美的精神需求。比如说,新石器时代的远古人类发明了钻孔技术,他们用贝壳和兽骨制作的项链是装饰自己,吸引异性的最好工具,再比如说仰韶文化所遗存的带有各种纹饰图案的彩陶不但具有巫祭的色彩,更追求视觉上的对称感与韵律感。石器、项链、陶器这些艺术作品都是民间美术的最初形态,它以其稚拙、俭朴的形式为后来各类美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细化,民间美术的分类增多,做工也愈加细致多样了。从殷商到近代,民间美术都出现了兴旺的发展状态,并以其强大的生命力渗透到人们的衣食住行之中。竹编、草编、蜡染、泥塑、剪纸、年画、蓝印花布、绣帐帘、兜肚,挑花头巾、皮影等等民间美术作品都是基于实用目的而创作的,但同时却融实用性与审美性于一体。民间美术作为我国古代一种主要的艺术形态,在几千年的古代文明历史中显示出了强大的艺术力量。

二、传统民间美术的传承方式

1、言传身教。

民间美术是一种带有原发性的美术形式,它在传承的过程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自诞生之日起就融合在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言传身教”是中国民众做人和育人的宗旨和手段,民间美术同其它民间文化一样一样也没有脱离这一传统。“言传身教”在民间所承担的技艺传播作用,体现在以家庭为中心的技艺传承环境中,是师徒、父子关系直接传授的方式。从事民间美术创作的大多是没有受过正规文化教育的农民,其创作经验不可能通过文字进行传播,技艺的交流只能通过“口头”这一最为直接俭朴的方式将其技术经验传播给下一代。

口头语言不需雕饰,自然随性,因此能更生动直观的交流技艺。在这言传的过程中民间艺人们创作了一些便于记忆的口诀,可以让被传播者比较方便记忆起创作的规律,是对民间美术技艺规律的高度概括,如惠山泥人的`创作口诀,关于泥人造型要“先开相、后装花,描金带彩在后头”;用笔要领“直线要直、曲线要曲”施彩讲究“红要红得鲜,绿要绿得娇,白要自得净。”民间皮影口诀:“若要娃娃恶,鼻子挨眼窝”、“文人一根钉武人一张弓”等等。在民间的师徒传承中“身教“的情况可能比“言传”多的多。在很多民艺传播者自身文化和能力的限制他们或不能准确的表达出其技术精要的情况下,以实际操作来教育徒弟,徒弟观察师傅技艺的“身教”就成为民间美术主要的传播方式之一。

2、文字、图谱记载。

殷商之后,文字的出现为民间美术的传播奠定了深厚的媒介基础,民间美术也出现了借助文字传播的方式,大大扩展了其传播的范围。出现了一些记载民间手工艺的理论专着和民间创作者所作的艺谱,前者带有官方修饰的痕迹,如先秦时期的《考工记》、唐代《工艺之法》、明代《天工开物》等等。

而艺谱以物相传的民间美术,主要是通过谱子的形式传播的,如画谱、剪花样谱、影戏谱、年画版样等等,这些民间艺术形式都有程式化的范本有的是集体的创作总结,有的是名艺人亲手绘制的,有的则是借鉴其它艺术形式而从程式化的模式中套用而来的。②童虽其来源不一,但都是经过不知多少代人的日积月累而逐渐积淀、完善和再创作而形成的摹本,这种传播形式有利于普及和传播。有利于民间艺人的交流。

3、民艺品传播。

民艺品传播和图谱传播一样属于以“物”为媒介进行的传播。但是它并不是在创作者内部的传播,而是通过这些艺术品的购买者而将民间美术的技艺带到四面八方。这种参与商品交换,又不局限于行业内部的传播方式,使民间美术的传播方式更加广泛,其社会功能也随之增强了。

三、民间美术发展的方向

各民族的艺术都属于世界艺术榷体中的一部分。只有保持了本民族的独特艺术特色,才能在世界艺术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民间美术作为具有原发性与地域性的美术形态,是我国本民族艺术的最佳代言人。民间美术在当代社会的发展成为我国艺术界与文化界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工业社会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传统手工艺与工业社会的对立,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既不能放弃民间艺术形式,也不能违背社会规律,试图以民间美术来代替大工业时代的产品。要使作品更具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必须站在现代文化的角度对传统作更深入的研究,寻找工业文明与民间美术之间的互补点。工业文明带来了商品的大量生产与简单复制,而这种简单枯燥的文化形态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不应该只是一种带有实用主义色彩的产品形式,它同时应该代表一种带有审美色彩的人文精神。民间美术以其丰富的审美形态与人文精神,而成为工业文明的有效补充,工业文明以其时代感与社会性而引导着民间美术的发展。两者的互补使人类文化最终向着一个更加健全、完美的方向延续。

摘 要:陕北面花以其独特的造型,广泛的题材,精美的装饰,浓艳的色彩而著称,它贯穿于当地的民俗活动,反映了陕北人民图腾崇拜的原始信仰及人们在民俗活动中求吉辟邪的心理,揭示了陕北面花造型和题材与生殖崇拜之间的潜在关联及其深层的文化联系.

关 键 词:面花;图腾崇拜;生命繁衍;文化内涵

面花又称“面塑礼馍”,因各地地理位置与民俗的差异而称谓各异.面花是我国农耕时代的产物,是广泛流传于民间,贯穿于岁时节日、风俗礼仪和信仰禁忌中的一种风俗礼馍,主要流行在以面食为主的北方地区,遍布山东、河北、山西以及陕西诸地,尤其在黄河流域最为盛行.陕西境内面花的制作主要集中在陕西关中和陕北,陕北面花主要集中在洛川、延安、富县和神木府谷等地,[1]这里的面花在造型方面更加夸张,装饰精美、色彩浓艳,并含有丰富的精神内涵,有独特的审美价值,表达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祈愿和对生命的礼赞.

1陕北面花艺术中蕴含的图腾崇拜的原始信仰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变化无常的自然气候和自然环境又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人们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并借助想象创造出虚幻的世界,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某种人类战胜自然灾害求取人类生存的力量,“万物有灵”观念就是原始先民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认识的成果,于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图腾崇拜的民间信仰由此产生并得以长久流传.面花艺术是由古代图腾崇拜演化的产物,在陕北,面花以它广泛的应用范围深深地扎根于民间,它是伴随着当地百姓自我精神理想的追求而展开,主要表现在人们对神生物和神灵的崇拜上.

陕北面花主要题材是人们赋予生命寓意和象征的动植物.例如,鱼、鼠、虎、兔、牡丹、葫芦、石榴等,这些题材广泛地运用在民间的面花、年画、刺绣、剪纸上,这些动植物为什么能够成为人们心中的神动植物或图腾对象呢?原来这些动植物题材有独特的双关寓意和象征意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心里崇拜和慰藉感.例如,人之初生,陕北风俗外婆和舅家要送满月花馍,最为讲究的虎馍和兔馍,虎馍呈圆形,顶部捏塑虎头,馍身装饰简洁精美,虎的形象威风乃万兽之王,被认为是力量和威猛的象征,以虎为保护神,祈求神力保护,愿男孩子虎气生生,健康平安的愿望就展现出来.兔馍造型灵巧生动可爱,用以表现女孩柔美与灵气,兔馍成为祝愿女孩子善良乖巧的必备礼馍.人们捏塑老鼠、兔子表示多子多福,用龙凤花馍象征荣华富贵,捏塑鱼莲表示阴阳相合,这些看似平常的生物,却被赋予新的寓意,成为人们心中的神生物而加以崇拜.

插花面花主要是在主体造型上辅以更多小装饰,用牙签或竹枝将其连接插接在主体上,陕北的插花“花供”是每年正月十五庙会搭建“灯棚”供奉信仰神灵必不可少供品.供奉的神灵之一就是送子娘娘,“灯棚”里怀抱婴儿的送子娘娘塑像前摆有数排色彩绚丽、制作精美的面花,久婚不育的媳妇或盼孙心切的婆婆就会到“灯棚”敬神请愿,待来年生下孩子,还要做几对插花“花供”前去谢神,面花成为人与神灵交流的礼品,这些习俗中的神灵信仰也延续至今.

2陕北面花艺术中求吉辟邪的心里诉求

面花作为民间美术的一种,不仅是人们逢年过节、敬神祭祖、婚嫁祝寿、走亲访友隆重的礼品,更多是通过面花传递着人们对幸福、理想、信仰和对美好愿望的追求,主要表现在人们赋予面花祈子延寿、驱邪避灾的主题内涵.

生存与长寿是人类的基本愿望,祈子延寿的心愿便通过民俗活动展现出来.陕北面花中“曲连”是一个印有花纹的大环形饼,这种面花礼馍外圆中空形如项圈,人之初生,亲朋好友前来祝贺时将绑有红绳的“曲连”挂在孩子身上,祈求把孩子锁起,无病无灾健康平安成长.老人年至花甲,祝寿时面塑寿桃也是不可替代的礼俗佳品.

人类早期由于周围的环境与他们的生存密切相关,希望能征服大自然,渴望生存的平安,于是人们便把驱邪避灾的美好祈愿在节令习俗中用面花表现出来.清明节陕北流传家家户户蒸“罐”,全家食用的“人口罐”则要求家中有几口人就要蒸几个.“罐”是一个很大圆形馒头,内放鸡蛋,上塑有书本文具、或麦屯粮仓,也有塑针线箩筐还有塑燕子孵卵的,食用对象不同“罐”上雕塑面花也不同,但都折射出人们祈愿祖先在天之灵保佑家族人丁兴旺的愿望.端午节正是夏至天气,气候炎热干燥、蛇虫繁殖、瘟疫流行,陕北风俗端午全家同吃“烙鱼”,这些面花,造型灵巧生动,人们把先蒸后烘干的“烙鱼”用五色线穿起,像项链一样挂在胸前,表现出驱邪避灾、人丁兴旺的主题内涵.

3陕北面花艺术中生命繁衍的阴阳生息观

人类要生存,要繁衍,生殖和生命成为民间美术创造的一个永恒的“母题”.陕北面花无论从题材上、还是从造型都坦诚的反映陕北民间劳动者对生殖生命的真挚向往与渴求.

面花题材上,陕北人民赋予自然界中许多动植物生命的寓意,并围绕“生命繁衍”这个主题,将面花内涵加以升华.例如,鱼戏莲、老鼠吃葡萄、鱼钻莲、蛇盘兔、葫芦生子、凤穿牡丹等面花,巧手农妇用面捏出的鱼、莲、老鼠、南瓜、葫芦、葡萄等形态,并非被其外形所吸引,而是其多子的功能属性,这一系列高扬生殖与生命意识的生物,流露出其对生命与自然的深深的眷恋.

陕北婚俗里经典之作“混沌礼馍”,长两尺有余,上塑有龙有凤,或鱼戏莲,“鱼钻莲”、“凤穿牡丹”.“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很早开始指代情偶了”,也因此在面花中被广泛加以比附和引用,一方面是因为鱼多子;另一方面是源于鱼的外形具有男阴的外部特征,莲又是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根茎可以蔓延再生,莲房又是蕴含生命的地方,把莲花比作女性就显而易见了,而婚俗中面花上“鱼戏莲”“鱼钻莲”则指阴阳相交,男女相合的生殖祈盼.

面花在造型上,阴阳相合的繁衍意识体现得更为明确,婚俗中的混沌礼馍底盘长两尺有余,底盘浑圆,两头慢慢变细形似鱼尾向中间卷成两个圆形,酷似如意,头部工艺精湛,多为连体双鱼,或双兔双虎,尾部却浑然一体.原来这种造型表示阴阳和合,化身万物,在混沌底盘上捏塑“鱼戏莲”、“龙与凤”这些造型进一步表现男女调情相合的隐喻.

“罐”是清明节陕北人民为祭奠亡灵,缅怀先祖蒸的花馍,有祭祀的“掰子罐”,和全家人用来食用的“人口罐”,“掰子罐”又称“百子罐”,是一圆形大馍和馍上小鸟组成,祭祀时将一部分掰子罐掰成块放入水中,泼洒坟前,其余带回家分食,“掰子罐”是人们将繁衍后代的希望寄托先祖,意为掰开就生贵子,或生百子,祈愿子孙兴旺.“人口罐”则是在圆形大馍里藏一个鸡蛋,花馍以每个人当时所用器物为主表达寓意,捏塑老鸡孵小鸡或燕子孵卵造型的人口罐,则是祈求子孙繁衍,罐馍内藏鸡蛋,用以象征母体的罐中孕育新的生命,可见生命繁衍的主题在民俗生活中随处可见.

民间美术产生于形形色色的民俗事象中,陕北人民用心血和智慧将自己虔诚的信念和希望淋漓尽致地表现在亲手创造的面花形象上,面花都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它是民俗的产物,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它的生存基础将被削弱,只有对面花这种文化现象进行深刻剖析,才能使它健康合理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庆丰.纸人记:黄河流域民间艺术考查手记[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6.

[2]靳之林.中国民间美术[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4.

[3]潘鲁生,唐家路.民艺学概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4]王宁宇,党荣华.陕西民间美术研究(第一卷)[M].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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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文学论文提纲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作用

本专业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法语读写方面的学习成果,包括:

1)法语笔语表达能力:用法语分析、归纳、陈述、论述所选专题内容。

2)查阅法文文献、分析归纳原文资料的调研能力。

撰写论文本身是一个为将来做科研工作进行学习和训练的过程。

二、国际合作办学(贸易方向)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对国际合作办学3+1项目(贸易方向)毕业论文的要求不同于单一语言文学方向论文的要求,根据培养法语本科+专业方向的复合型人才的基本要求,参照法国商学院对商科学生实践性写作一般规范,本专业规定3+1项目(贸易方向)毕业论文要求用法文撰写,论文应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一篇在法国企业实习的实习报告,撰写要求以法方学校要求为准;

2、一篇小论文或评论,对有关国际贸易专题或法国商科教学方面的选题进行分析、思考和评论。小论文的撰写要求如下:

篇幅为A4纸4号字单倍行距打印稿不少于8页。

要求对选定专题进行分析、归纳和论证,提出个人的见解。

要求有标题、引言、正文(至少3个部分)和结论。

要求用中文和法文各写一篇150字的摘要,并列出关键词。

要求列出参考文献:至少列出3篇正式出版物。

前言

批评不是批评的目的。

一, 现代、当代文学产生的背景及其环境

1, 1百年轮回;

1,2 30年的断层;

1,3 现代文学创作的知识分子化以及潜革命化;

1,4 当代文学创作的伤痕起点、先天不足及其异化;

二,现代、当代文学作者的知识结构以及价值观的区别

2, 1西方文化的鲜花在封建的牛粪上怒放 ;

2,2 不知不觉中的狼奶哺育出不完整的人 ;

2,3 愤怒是当代文学的助产士 ;

2,4 在栏架前因伤退却的当代文学 ;

三、 现代、当代文学的传承和类同

3,1 在拒绝人文精神的土地上发育不良的物种 ;

3,2 对强权或物质的臣服是现、当代文学的殊途同归 ;

四、 百年文学的未完成越狱;

4,1 十年黄金时间对三十年的反动的反动 ;

4,2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千年政治宗教造成的一种群体症候

4,3 摸着石头迷失在路上 ;

五、 扭曲了的当代文学之路

5,1 全民的泛物质化,告别阅读时代 ;

摘要 4-5

Abstract 5-6

引言 8-11

第一章 动物叙事的缘起 11-19

第一节 后花园与动物结缘 11-13

第二节 村庄中与动物相伴 13-15

第三节 其他因素的影响 15-19

第二章 赞颂与批判——动物叙事的深层内涵 19-32

第一节 对自在生命状态的追求与赞美 19-22

第二节 对人类生存境遇的批判与悲悯 22-26

一、 野性的缺失——历史惰性中动物般的生存状态 22-24

二、 人性的匮乏——病态与苦难的生存境遇 24-26

第三节 漂泊意识与“家养动物”的书写 26-29

第四节 女性焦虑的释放与动物叙事 29-32

第三章 动物意象的呈现 32-40

第一节 “羊”意象 32-35

第二节 “猫”意象 35-37

第三节 “爬虫”意象 37-40

第四章 萧红创作中动物叙事的文学史意义 40-45

第一节 东北精神的另类书写 40-42

第二节 “象征符号”与“生命主体”的双重变奏 42-45

结语 45-46

参考文献46-52

后记 52-53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53

摘要 3-5

ABSTRACT 5-7

目录 8-10

绪论 10-20

第一章 “乌托邦”三部曲中的病态人格 20-36

第一节 忧郁:革命者的病源 20-25

一、忧郁症:革命者共有的病症 21-22

二、忧郁的原因探究 22-25

第二节 焦虑:忧郁病症的`延续 25-28

一、焦虑症:忧患革命的意识世界 25-27

二、焦虑的原因探究 27-28

第三节 癫狂:焦虑过度的宣泄 28-36

一、癫狂症:逃入幻象的路途 29-32

二、癫狂的原因探究 32-36

第二章 “乌托邦”三部曲的意象世界 36-53

第一节 自然意象 36-45

一、花:性本能的释放 37-40

二、雨:恐惧与焦虑 40-45

第二节 社会意象 45-53

一、桃源梦系列:乌托邦的集体无意识 45-48

二、孤岛系列:隐秘的潜意识空间 48-53

第三章 格非接受精神分析学影响的原因探究 53-65

第一节 成长记忆 53-56

第二节 西方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 56-60

第三节 对人性的深入探究 60-65

结语 65-67

参考文献 67-70

附录 70-71

后记 71-73

句子式写法

论文提纲一般有两种写法,标题式写法和句子式写法。由于我们的论文提纲要提交给指导老师审阅,所以建议用句子式写法。今天我们重点介绍句子式写法。

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只是有些费时费力。

编写提纲步骤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入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 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 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

简单提纲

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详细提纲

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

下面我们看一下范例:

一, 现代、当代文学产生的背景及其环境

1百年轮回;

2 30年的断层;

3 现代文学创作的知识分子化以及潜革命化;

4 当代文学创作的伤痕起点、先天不足及其异化;

二,现代、当代文学作者的知识结构以及价值观的区别

1西方文化的鲜花在封建的牛粪上怒放 ;

2 不知不觉中的狼奶哺育出不完整的人 ;

3 愤怒是当代文学的助产士 ;

4 在栏架前因伤退却的当代文学 ;

三、 现代、当代文学的传承和类同

1 在拒绝人文精神的土地上发育不良的物种 ;

2 对强权或物质的臣服是现、当代文学的殊途同归 ;

四、 百年文学的未完成越狱;

1 十年黄金时间对三十年的反动的反动 ;

2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千年政治宗教造成的一种群体症候

3 摸着石头迷失在路上 ;

五、 扭曲了的当代文学之路

文学类的毕业论文提纲

导语: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一般都要求学生编写提纲。从写作程序上讲,它是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从提纲本身来讲,它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下面我整理了文学类的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参考借鉴!

题目:汉代文学中的神话研究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文化渊源

第一节 上古神话的和谐观念与汉代宇宙观

一、上古神话和谐观念与汉代宇宙观的形成

二、汉代和谐宇宙观与神系的建立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与经传

一、神话历史化传承于经传

二、神话怪异记载传承于经传

三、经传对文学作品中神话合法性的认同

第三节 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与诸子百家杂说

一、墨子的鬼神信仰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二、诸子百家传闻记录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三、《庄子》、《列子》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四、纵横夸饰文风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五、诸子进化神话观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第四节 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与多元地域文化

一、燕齐文化

二、巫楚文化

三、各地神秘文化

四、汉代神秘文化的渊源

第二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时代背景

第一节 神道设教:大一统政权的隐喻和象征

一、神话与政治隐喻和象征

二、汉代帝王天命神话的新变

第二节 谶纬经学:博士文人群体与汉代神系的建构

一、汉代博士文人群体的形成与谶纬的起源

二、谶纬与汉代神系的建构

三、谶讳与汉代符瑞文化的`繁荣

四、博士文人群体与神话的阐释与传播

第三节 神仙信仰:汉代社会的一种生存状态

一、求仙思想

二、祛灾求福

第三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记载的动因和旨归

第一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记载的动因

一、兴废继绝

二、雅好博物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记载的旨归

一、追古颂今:汉代文学中神话的现实观照--以封禅为中心的考察

二、聊寄吾心: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情感寄托--以游仙为中心的考察

第四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生成与摹拟

第一节 祭祀仪式与汉代文学中神话的产生

一、祭祀仪式与神话之关联

二、庙堂祭祀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三、民间祭祀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摹拟创作

一、骚体中神话的摹拟

二、汉赋中神话的摹拟

三、乐府中神话的摹拟

第五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发展特征与文化嬗变

第一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发展特征

一、神话与历史的双向互动

二、神话的谶纬化

三、神话的世俗化

四、神话的仙话化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文化嬗变

一、从神巫文化到史官文化

二、从本儒用道到亦儒亦道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家庭暴力论文提纲

试论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本文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调整范围出发,讨论了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理论上的可能性与实践上的必要性,把离婚中的损害区分为离因之精神损害和离婚之精神损害,重点研究了离婚之损害的法律继受、权利义务主体、请求权的让与与继承、赔偿原则及适用范围等问题。关键词:精神损害 离因之精神损害 离婚之精神损害千百年来,婚姻的基础都建筑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之上,只是到了上世纪爱情才成了婚姻的基础。但婚姻中情感因素的加入以及过于浪漫的情感追求,反而增加了婚姻中的不稳定因素;另外,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兴起,使人们生活的环境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增加,人们的观念、欲望和追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根据李银河在北京市作过的一个随机抽样调查,有过婚外性行为的人的比例相当高,而人们对婚外性行为的态度是非常严厉的。[1]因此,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离婚理由也越来越多样化,酗酒、遗弃、缺乏感情、性生活不和谐、彼此厌倦及一系列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差异都可以成为离婚理由。西方有学者根据不同的离婚理由和离婚目的将离婚区分为良性离婚和非良性离婚,[2]但无论是良性离婚还是非良性离婚,只要给相对方造成损害,我们就应当考虑从制度上给予救济。尤其在非良性离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是由于一方的重大过错甚至是违法行为而导致破裂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往往忍受巨大痛苦、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从而,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就成为随之而来的一个突出问题。但我国《婚姻法》却未对离婚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作出规定,《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中也无相应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则更无从寻求救济。虽我国法学界有学者曾提及我国应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但对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专门研究的论文尚不多见,因此,在我国新的婚姻家庭法已形成专家稿草案、制定民法典已被提上日程、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之际,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此问题撰文研究,希望能有一定实际意义。一、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研究早在罗马法发展的法典编纂时期,就出现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萌芽。我国学者认为,所谓凌辱(injuria),涵义很广,不仅是对个人的自由、名誉身份和人格等加以侮辱就构成,举凡伤害凌辱个人的精神和身体的行为,都包括在内。后来裁判官允许被害人提起“损害之诉”,自定赔偿数额。到帝政时代,损害赔偿的请求额,完全由裁判官视损害的性质、受害的部位、加害的情节及被害人的身份等斟酌定之。[3]近代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形成,是沿着两条并行的路线发展的。一条路线是沿袭罗马法的侵辱估价之诉的做法,建立对民事主体精神性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另一条路线是对物质性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在罗马法以后,开始出现赔偿因侵害身体、健康、生命权非财产损失的方法,即人身损害的抚慰金制度。[4]现代意义上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确立和发展是在20世纪。早在制定《瑞士民法典》时(1907年公布,1911年施行),就有精神损害赔偿肯定与否的争论。报界因深恐报道自由受到限制,增加讼累。德国一些学者亦警告精神损害将使人格商品化,因而采用限定主义,仅限于姓名权等几项权利损害可请求赔偿。限定主义,是大陆法系之初的基本主义。在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英美法系,判例确认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种类逐渐增多,实为非限定主义。[5]非限定主义,现在已成为一种趋势,大陆法系的国家也分别改采此种主义。精神损害,现已涉及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贞操权等许多方面,财产和人身损害造成的精神痛苦也可以请求物质赔偿。[6]我国学者一般认为,精神损害是相对于物质损害而言的,它包括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精神痛苦主要指权利人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心理上的痛苦,导致其精神活动出现障碍或使人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的情绪。精神利益的损失是权利人的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遭受损害。[7]亦有学者认为,精神损害赔偿不限于非财产损害,也包括财产权损害引起的精神损害,同时也不限于精神或肉体痛苦,有时精神权益受损害,受害人尽管未感到痛苦,也可请求赔? �8]笔者进一步认为精神损害不限于侵权行为引起的精神痛苦,也包括非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如离婚等。二、 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一) 从夫妻一体主义到夫妻别体主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法律上看,这种变化经历了两个时期:1、以夫权为标志的一体主义时期,即男女结合后合为一体,夫妻人格相互吸收,但实际是妻的人格为夫吸收,妻子婚后无姓名权和财产权,无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一切受夫的支配,这种模式多为古代法中世纪法所采用。2、以夫妻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为标志的夫妻别体主义时期。指男女结婚后各自保持独立的人格,相互间享有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各有财产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表现为男女法律上的平等。现代各国立法大都采用此种模式。正是因为夫妻关系是建立在人格独立平等的基础上的,夫妻各具有独立人格及财产所有能力,一方才可能对另一方产生侵权可能,从而受害方才能要求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9](二) 从有责离婚主义到破裂离婚主义随着传统婚姻观念的巨大转变,离婚已不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了,当代世界各国离婚法的立法发展趋势也从有责主义发展到破裂主义,对离婚的限制大大减少了。从过错离婚到无过错离婚,社会和法律对离婚的态度越来越宽容。依无过错离婚法的基本要求,只要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不论有无过错,任何一方都可以获准离婚。造成婚姻关系破裂一方的任何过错,应该与获准离婚无关;即使配偶一方完全无辜,也不曾有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法律仍可背其意愿而强制离婚。这就使配偶一方受到精神损害的可能性增大,从而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余地。如果婚姻不幸破裂并且无可能挽回,那就应该让那个名存实亡,徒有其表的法律外壳解体,不过要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平,最小限度的痛苦和烦恼。对于精神权益的损害,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无疑是一个好的救济手段。(三) 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会导致婚姻商品化、人格商品化。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意见表示反对,认为允许损害赔偿会使婚姻趋于商品化,为高价离婚大开方便之门,所以以道德规范来调整婚姻关系更合适。但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经济及其派生的各种社会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的婚姻关系,婚姻主要是生活与利益的结合。若仅以道德规范来调整婚姻关系显然无法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夫妻关系中有人身人格利益因素,既然民法上其他人格权利受到侵害要求损害赔偿没有导致人格商品化,那未,离婚之损害赔偿当然不会导致婚姻的商品化,相反,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婚姻关系在存续期间的过错行为,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提高婚姻质量,进一步提高当事人的人格独立、民主、平等意识,增强权利意识,而这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以及形成和谐安全的社会秩序所必需。[10]三、 建立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一)有利于完善法律体系。事实上,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对于保护公民的精神权利是明文规定的。《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评选陷害。”《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又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学者认为,应对此作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定主义解释,即将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定为上述四种侵权行为。这从法的安定性角度考虑似无不妥,但系以牺牲法的妥当性为代价的。笔者以为,若将法的安定性和妥当性相结合,应将上述条文作扩大解释,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将离婚过程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亦涵盖其中。(二)有利于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看,近年来婚内侵权行为屡屡发生,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四分之一起因于家庭暴力。因夫妻一方与人有婚外情、或通奸、姘居、重婚而导致婚姻破裂离婚有增无减,在某些地区已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占离婚案件总数的60%以上。[11]许多无过错离婚当事人因一方过错的侵权违法行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如果不能够得到救济,则无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三)是实现“离婚自由”的重要保障。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离婚自由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标志;社会生活多元化的趋势,使自由的法律价值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现。但婚姻制度的变化也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如果一个社会还没有完全工业化并且还不是那么富裕,离婚自由就可能与婚姻制度的养育功能和夫妻的共同投资相互保险功能发生冲突。特别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还有广大的农村,而且城市地区的社会福利体系特别是社会资源都还不足以支撑大量的单亲家庭的出现。就离婚的夫妻双方而言,也有问题。至少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离婚案件,特别是所谓的“第三者”插足的案件中,往往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多为中年男子)有了钱,有了成就,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而女方由于生理原因,往往年老色衰,即使再婚,也往往是同一个年长的男子结婚,更多是照顾了年长的男子。因此,从一个人的社会生活来看,这样的被离异妻子往往可能永久性的失去了“老来伴”。实际上是她当年的保险投资被剥夺了。 此外,许多妻子往往放弃了个人的努力来养育子女、承担家务,以自己的方式对丈夫的成就和地位进行了投资,因此丈夫的成就和地位——而不仅是财产——也往往有妻子的功劳。但是离婚时,这些一般都不作为财产分割,而且在技术上也确实难以分割。那么离婚就实际是对每一个妻子的一种无情的掠夺。有经验研究表明,美国无过错离异的妇女在离婚以后生活水平普遍下降,而男子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主要经济后果是被离异妇女和子女的系统性贫寒化”。而另一方面,这种男子的成就、地位、财富以及其他有价值的因素都可能由第三者来享用,坐收渔利。这些因素往往对离婚妇女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因此,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作为离婚自由与过错责任的法律调控手段,恰到好处地在保障受害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保障了“离婚自由”的实现。[12]四、 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我国台湾学者认为,关于离婚之损害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离因损害,另一种是离婚损害。亦限于夫妻一方之行为是构成离婚原因之侵权行为时,他方可请求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例如因杀害而侵害对方之生命、身体或人格,或因重婚、通奸等贞操义务的违反而侵害到对方之配偶权等都属于离因损害。而离婚损害与离因损害不同,不具有侵权行为之要件,而离婚本身即为构成损害赔偿之直接原因。例如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或虐待他方配偶之直系尊亲属而离婚时,对他方配偶不构成侵权行为,但他方配偶仍得请求损害赔偿。[13]学说上有认为台湾民法 1506条第2款之非财产上损害,包括受害人因离婚所受之精神上痛苦及因他方虐待、遗弃、通奸、重婚等所受之痛苦。离因损害和离婚损害都能发生精神损害,但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首先,两者构成要件不同。离因损害精神赔偿,其实质是引起离婚的原因,如虐待、遗弃、不贞等行为构成侵权行为,足以降低社会对受害方已有的评价,侵害了受害方对正常结婚生活的期待感,导致其对将来生活的不安,以及因离婚而丧失对子女的日常监护与共同生活而遭受的感情痛苦等,因而由实施离婚的侵权行为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离婚损害精神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发生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产生精神损害,而离婚本身即是精神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对这种精神损害,依侵权行为理论解释,在法的构成上,尚属不足,如果解释为救济因离婚所产生的损害而设定的法律保护政策则较为妥当。对这种损害,最早规定的是1907年瑞士民法典。以后,1920年北欧诸国的婚姻法,1931年的台湾民法,1941年的法国民法典等都有规定。如《法国民法典》第216条规定:如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一方,则该方得被判决损害赔偿,以补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日本民法典》第151条第2款规定:因离婚而导致无责配偶一方的生活有重大损害时,法官可允其向他方要求一定的抚慰金。其次,法律适用不同。因离因损害而生之精神损害赔偿,依侵权行为之规定而为请求,属于财产法上之规定;而因离婚损害而生之精神损害赔偿,虽未满足侵权行为之要件,亦得请求赔偿,乃属亲属法上之特殊规定。[14]笔者以上述区分为基础,提出以下五个问题来重点讨论离婚损害精神赔偿。(一)对于离婚之精神损害,会不会导致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滥用,我国法律应如何继受?配偶一方由于配偶另一方或第三人的过错行为导致其婚姻关系破裂,而遭受的非财产上损害自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权利受到侵害法律就应当提供救济的途径,因此确立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必要的。当然,法律应设计严格的构成要件以控制滥用:1、须有违法行为。因配偶一方或第三人之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即有违法性之存在。违法行为主要指,实施通奸、姘居、重婚、虐待、遗弃、意图杀害配偶,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行为。2、须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发生。即因配偶一方或第三人之违法行为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无过错配偶由此受到精神上的损害。精神损害包括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部分。3、须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实施的通奸、重婚、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4、须有主观过错。即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方或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我国法律除在亲属法中规定以上要件外,还可通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给付方式、数额限制等加以调控,以防止其滥用。(二)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范围是什么?在第三者插足引起婚姻破裂发生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受害配偶能否向第三者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子女能否成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这些问题是不无讨论余地的。这涉及到对婚姻本质的认识。台湾学者林秀雄曾以颇具现代化的康德婚姻理论为基础,探讨了通奸当事人的责任问题。我国学者传统上认为自由婚姻是以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为基础的,而否认婚姻与利益密切相关。但婚姻即使在现代也不可能如理想主义者所设想的那样仅仅关涉性和情爱,它一直关涉利益及其分配。真正坚持离婚自由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公正界定和侵害离婚双方在婚姻中的投入和累积起来的实在的和预期的利益,并且要能够实际有效地保障这种利益,而不是简单地禁止离婚或对第三者予以惩罚。基于此,笔者认为康德的婚姻理论对于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亦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特此阐述。康德认为婚姻为男女双方以其性的特征为一生的交互占有。他把婚姻关系分为对人类之物的支配面及人格的支配面,而加以分析。由于婚姻之成立,夫妻互相拥有“对物的对人权”。所谓之“对物权”是得以对抗天下万人之绝对的观念的权利,亦即近似于物权。其所谓之“对人权”是对于作为自由意思主体的法人格者的请求权,亦即近似于债权。而发生此二权利之基础是双方的自由意思,此贯彻者近代市民社会之“契约自由”原则。夫妻基于相互支配关系而拥有之权利,即是可以排除第三人之独占的、排他的配偶权。此贯彻者近代市民社会之“所有权不可侵”原则。林认为,康德的婚姻理论,明白说明了近代一夫一妻制的本质,同时将近代民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契约自由与所有权不可侵——导入婚姻关系,确实有其独到之见解。[15]笔者以为,康德的婚姻理论及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本质说明了婚姻具有不可侵性,因而论证了第三者侵害配偶权、侵害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因此,从理论上说,第三人亦能成为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从实践上来看,确实也存在大量第三者插足引起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事实存在,有条件地给予受害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仅能起到补偿的作用,而且还具有一定的慰抚作用,从而较好地发挥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平衡功能,也有利于受害方开始新的生活,对维护社会秩序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反对将此立法者常提的第三者难以界定,举证困难等问题乃事实认定问题,不属理论上探讨范畴,故在此不展开论述。(三)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否让与和继承?一般认为,离婚所生之精神上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为一身之专属权,尤其是权利行使上之专属权,即权利之行使与否,专由权利 人予以决定,在未决定前,虽不得让与或继承,但一经决定行使,则与普通财产权无异,具有移转性。[16]精神上损害赔偿请求权是被害人为聊慰精神上之痛苦而为之个人的、主观的请求权,因此痛苦之有无及痛苦之程度,须基于被害人本身的主观判断。被害人所受之痛苦,随之死亡而消逝,因此,此请求权不可让与或继承。德国、法国及瑞士等也都规定被害人如无请求,则不能继承。但一旦离婚所生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已依契约承认或已起诉者,即表示被害人已有行使请求权的意思,则此专属权已转化为普通债权,自是可以转让与继承的,此谓之专属性之解除。(四)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是否以请求方无过错为原则?我国台湾民法第1056条规定,“夫妻之一方,因判决离婚而受有损害者,得向有过失之他方请求赔偿。前项情形,虽非财产上之损害,受害人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但以受害人无过失者为限。”依此规定,损害赔偿可分为财产上与精神上之损害赔偿两种。财产上之损害赔偿须对方有过失者为限;而精神上之损害赔偿,不仅对方有过失,而且须请求人亦无过失始可。但笔者以为,既然侵害人格权之精神损害赔偿不以相对方无过失为必要,则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亦不应以其无过错为原则,法官可依“过错相抵”原则裁判之。(五)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的是否适用于协议离婚?我国台湾民法仅承认判决离婚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日本不论是判决离婚或协议离婚都可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台湾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不适用于协议离婚,而在日本则无此要求。笔者以为,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协议离婚时,若未对损害赔偿作出约定,并不等于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若受害之配偶仅有解除婚姻关系之意思表示,就断定其放弃了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使其丧失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则未免不公。因此,日本之规定较台湾为优,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于协议离婚。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建立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我国应在相关民事立法中予以规定,以配合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发挥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功能,实现社会之共同进步。[1]参见 李银河、马忆南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2] 参见 (美)康斯坦丝·阿荣斯著,陈星等译:《良性离婚》,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3] 参见 周楠等:《罗马法》第18-19页,转引自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4] 参见 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第246-247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5] 参见 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6] 参见 刘士国著:《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第2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7] 参见 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第252-254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8] 参见 刘士国著:《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第161-162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9] 参见 马继军著:《试论建立离婚之损害赔偿制度》,载于《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第4期。[10] 参见 马继军著:《试论建立离婚之损害赔偿制度》,载于《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第4期。[11] 参见 陈苇著:《建立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载于《现代法学》,1998年第6 期。[12] 参阅 苏力著:《“ 酷(cool)”一点》,载于《读书》,1999年第1期;张贤钰著:《离婚自由与过错责任的法律法律调控》,载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13] 参见 (台湾)林秀雄著:《家族法论集(二)》,第128页,汉与书局有限公司,1995年。[14] 参见 史尚宽著:《亲属法论》,第463-465页,台湾荣泰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0年。[15] 参见 (台湾)林秀雄著:《家族法论集(二)》,第179-180页,汉与书局有限公司,1995年。[16] 参见 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Ⅱ》,第268-269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文学类本科论文提纲样本模板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的论文提纲

导语:为了进一步对本课题的理解,加深对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掌握,进行对《骆驼祥子》中祥子的多重悲剧的研究。下面是我整理的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仅供大家参考!

撰写论文阶段:

(共十周,20xx年3月18日~5月27日):

第一、二周(20xx年3月18日~4月3日):了解研究的相关知识。

第三、四周(20xx年4月4日~4月18日):撰写毕业论文第一稿

第五周(20xx年4月18日~4月25日):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论文第一稿。

第六周(20xx年4月25日~5月7日):撰写毕业论文第二稿。

第七周(20xx年5月8日~5月13日):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论文第二稿。

第八周(20xx年5月13日~5月18日):撰写毕业论文第三稿。

第九周(20xx年5月18日~5月22日):提交毕业论文第三稿。

第十周(20xx年5月22日~5月29日):完善毕业论文第三稿及定稿,毕业论文答辩,修订论文。

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名称:

[1]老舍小说/舒雨选编.—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

[2]老舍精选集/老舍著.—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3

[3]中国现代文学珍藏大系.老舍卷/许建辉主编.-2版.北京:蓝天出版社,

[4]鲁迅杂文/鲁迅著.—南京:江苏出版社,2010.(现代文库)

[5]中国现代作家评传 老舍评传/关纪新著.重庆出版社出版

[6]说不尽的.老舍:中国当代老舍研究/舒乙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7]学术研究指南丛书老舍研究纵览/曾广灿编著.天津教育出版社

[8]中国现代文学史资料汇编(乙种)老舍研究资料(上)/吴怀斌 曾广灿编.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9]中国现代文学史资料汇编(乙种)老舍研究资料(下)/吴怀斌 曾广灿编.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10]老舍评说七十年/张桂兴编—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

[11]老舍与现代中国/汤晨光著.—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

[12] 老舍小说精编(插图本)/舒乙选编.—2版.—桂林:漓江出版社,.

[13] 老舍与京味学/韩经太.—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4]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上卷/胡经之 王岳川 李衍柱主编,—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6

[15]张晓涛;从三个女人看祥子的悲剧[J];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3月第24卷第2期

[16]王润华;骆驼祥子沉沦之旅的三个驿站,人和车厂、毛家湾大杂院、白房子[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7]白晓霞;民俗世界中执着的追梦人—对《骆驼祥子》中虎妞情爱的认识[J];甘肃高师学报;第八卷第6期(2003)湖南师范大学出版,

[18]张鲁高;社会悲剧中的性格悲剧—试论《骆驼祥子》中祥子性格的生命本质[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12月第2卷第4期

[19]刘莉娟;“骆驼祥子”悲剧探因[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2月第18卷第1期

[20]朱勇;对《骆驼祥子》中祥子悲剧命运的深度探析[J];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3月第8卷第1期

[21]樊骏;论《骆驼祥子》的悲剧性[J];《双江论坛》;1986年09期

文学类的毕业论文提纲

导语: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一般都要求学生编写提纲。从写作程序上讲,它是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从提纲本身来讲,它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下面我整理了文学类的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参考借鉴!

题目:汉代文学中的神话研究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文化渊源

第一节 上古神话的和谐观念与汉代宇宙观

一、上古神话和谐观念与汉代宇宙观的形成

二、汉代和谐宇宙观与神系的建立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与经传

一、神话历史化传承于经传

二、神话怪异记载传承于经传

三、经传对文学作品中神话合法性的认同

第三节 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与诸子百家杂说

一、墨子的鬼神信仰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二、诸子百家传闻记录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三、《庄子》、《列子》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四、纵横夸饰文风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五、诸子进化神话观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第四节 汉代文学中的神话与多元地域文化

一、燕齐文化

二、巫楚文化

三、各地神秘文化

四、汉代神秘文化的渊源

第二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时代背景

第一节 神道设教:大一统政权的隐喻和象征

一、神话与政治隐喻和象征

二、汉代帝王天命神话的新变

第二节 谶纬经学:博士文人群体与汉代神系的建构

一、汉代博士文人群体的形成与谶纬的起源

二、谶纬与汉代神系的建构

三、谶讳与汉代符瑞文化的`繁荣

四、博士文人群体与神话的阐释与传播

第三节 神仙信仰:汉代社会的一种生存状态

一、求仙思想

二、祛灾求福

第三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记载的动因和旨归

第一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记载的动因

一、兴废继绝

二、雅好博物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记载的旨归

一、追古颂今:汉代文学中神话的现实观照--以封禅为中心的考察

二、聊寄吾心: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情感寄托--以游仙为中心的考察

第四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生成与摹拟

第一节 祭祀仪式与汉代文学中神话的产生

一、祭祀仪式与神话之关联

二、庙堂祭祀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三、民间祭祀与汉代文学中的神话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摹拟创作

一、骚体中神话的摹拟

二、汉赋中神话的摹拟

三、乐府中神话的摹拟

第五章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发展特征与文化嬗变

第一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发展特征

一、神话与历史的双向互动

二、神话的谶纬化

三、神话的世俗化

四、神话的仙话化

第二节 汉代文学中神话的文化嬗变

一、从神巫文化到史官文化

二、从本儒用道到亦儒亦道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一、毕业论文提纲的要求:

(1)要展现论文的框架结构,体现论文的总体思路及逻辑顺序。

(2)列出论文的详细提纲,包括三级层次目录和各层次的论点,最好能把主要观点、论证思路和典型材料列出来。

二、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内容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国际货代公司成为国内商家成功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伙伴之一。在今年世博会下中国的进出口状况必然有着良好的发展趋势,而苏州物流中心货运公司怎样抓住机遇得到进一步发展,很有必要对货代公司的整个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抓住重点进行改善,报关实务操作将是以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来对待,提高报关工作效率,加速进出口货物在国家海关的监督下得到成功的放行。本人将通过自己的实践对苏州物流中心国际货代公司的报关实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分析,以及和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分析了苏州物流中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报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报关实务;流程 ;问题

一、苏州物流中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介

二、苏州物流中心整个服务流程概况

(一)先锋部队:业务部——攻入市场,寻求客户

(二)得力助手:操作部——提供最佳航线资源,完美订舱

(三)最佳后卫:报关部——护送货物成功进出关口

(四)后勤部队:运输部、财务部——确保公司高速运转

三、苏州物流中心报关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现状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操作流程

(二)特殊情况下的报关操作简述

四、目前在报关操作流程中依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职员跳槽现象严重,人员流动性大

(二) 报关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参差不齐

(三) 缺乏高效的`报关运作系统

(四)沟通交流不够顺畅

(五)“新鲜血液”无专业化培训

五、改进问题的建设性措施

(一)完善的奖罚机制和人员管理制度

(二)加强全能型人才的培养

(三)采用先进的报关运作系统

(四)加强与企业、海关的交流

(五)优化“资源”利用,一对一的强化训练

六、小结

参考文献

[1]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编著:《报关实务一本通》,中国海关出版社 ,2008年 1月 。

[2]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委会:《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9年7月。

[3] 徐伟:《报关实务》,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6年2月。

[4] 温耀庆、鲁丹萍:《商检与报关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

[5] 张兵:《进出口报关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

相关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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