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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参考文献与别人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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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参考文献与别人的相同

硕士论文尽量不要这样哈,如果抽到盲审,那麻烦就大了,这个重复率并不是有个人感觉来的,知网的检测系统有个阈值,就是某一句话或某一段话达到多少字相似就会判定为抄袭,硕士论文的阈值比本科论文卡的更严。与其后面担惊受怕,不如现在改好一点,你说是不是呢? 知网检测的时候参考文献是要检测的(除了致谢部分),所以,很危险!尽量还是要自己写,参考文献也可以适当改动啊,又不是只有那些文献。 如有疑问请追问,解决问题还望采纳。

不算的,毕业论文有个抄袭率的检查,你参考的那些没事,但是全屏参考那肯定过不了不是。

要看你引用的比例了。如果一篇5000字的论文,原文引用超过10%就有可能构成抄袭。参见论文抄袭的界定专家视点:怎样写好学位论文?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即剽窃。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某某市版权局: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所应付的法律责任(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符合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复制发行行为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拍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向社会公众进行出售、出租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出版行为指对图书出版者已依法享有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进行侵犯,盗版出书获利。制作、出售行为指制作的美术作品冒充他人署名或对冒充的美术作品进行售卖的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依据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处理。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划清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根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法所得数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目的的,不构成犯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四)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论文相同的参考文献

一处就产生了多个参考文献,比如文献2,文献3,文献4,文献5等。有时候可以这样写[2,3,4,5]。但是,有的却要求合并在一起[2-5].怎么办?其实很简单。先按第一种形式编辑好后,选中不需要出现的部分,在字体一栏里选择隐藏即可。很简单。

综述和正文中的引用相同参考文献是要被算入自引率的。论文重合度是学术论文在内容上的相似或重合程度,通常用来检测论文是否抄袭。一般高校将重合度定为30%。其实如果参考文献的格式正确的话是不会算进重复率里面的,因为知网可以识别参考文献,正确的参考文献格式知网系统可以识别自动剔除不算重复,并能正确识别的参考文献格式。

多次引用同一参考文献,添加标注的方式是一样的,只要区别开不同的引用位置即可。

通常添加引用时,注明引用的页数,需要精确到页。如果是同一页,引用的标注用同样的标注即可;如果是不同页的引用,标明引用页即可。

1、所列参考文献应为便于读者考证的官方出版物。

2、所列参考文献应当标明编号、书名、作者和出版信息。

直接引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二、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三、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文献综述与论文的参考文献相同么

文献综述与论文相同之处在于:

文献综述与论文不同之处在于:

不是。参考文献是你写东西是用到里面得资料,为了保护原作者的著作权,在你的文章结束时注明从那摘录的。

不一样没关系的。而且实际上如果参考文献一模一样是很难做到的。

人与自然共同体论文参考文献

世界历史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虽然人的活动受一定的客观条件与历史必然性的制约,是在既定的、由前辈所创造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下进行活动的,但是,人又具有自由、自觉、能动创造的本性,能够在认识外部必然性和由自己的活动所构成的社会运动规律性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目的,进行创造性活动,改造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自身,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完善。 面对着当代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困境和危机,有些人把其原因归罪于人的主体性及其在当代的发展,认为只有人类放弃对自然界的改造和控制,“回归自然”,才能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实上,造成这种困境的,至多只能说是在传统的发展观念的影响下所形成的那种片面发展了的主体性。由于传统的发展观混淆了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片面追求物质财富,把人变为实现增长的工具和手段,造成劳动者的畸形发展,成为马尔库赛描述的“单向度的人”。在这种发展观的影响下,单纯的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造成了这种主体性只有动力机制(无限占有物质财富的欲望)而没有自我约束机制,因而是一种“放任”的主体性;由于它既没有对自身活动的外部限度的认识,因而是一种“盲目”的主体性;由于它缺少一种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自我规范机制,因而是一种“自发”的主体性。这是一种比较低级的主体性。而人的高度发展的主体性应该是一种自觉的、自为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对外部自然界的整体规律性有清楚的认识,对活动的限度有清醒的认识,对自身活动的后果有预见性意识,对自身能力有规范性(道德)意识。这种主体性不仅不是造成当今人类困境的原因,而且它正是解决这些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必要前提。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在自觉的未来价值目标导引下,自我选择发展道路、自我设计发展模式、自我调控发展秩序、自我规范发展行为的自觉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中心是人的发展,即人的素质的提高。1994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白皮书明确提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位”的重要观点;《中国社会发展报告》也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在1994年10月召开的全国社会发展工作会议上,我国领导人明确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所谓“人的发展”是指人在各个生活阶段上的发展,是个人、社会、自然之间某种和谐关系的构成,它保证人的潜力的得到充分发挥,而又不使社会或自然受到损害、掠夺或破坏。从根本上说,人的发展也是人的素质的提高或能力成长的过程,它包括:(1)基本需求的满足:可分物质和精神需求两个方面,它是人全面发展的先决条件;(2)素质的提高:包括身体、心理、文化、道德等方面的素质,它们是人的发展的决定性因素;(3)潜力的发挥:是指人认识、理解和有意识干预现实世界变迁的思维能力、创造能力等。而可持续发展对人的主体性要求则来自于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决定的。社会发展激励着人的个性发展,人的个性发展也反过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人本身的发展既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内在动力。社会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了物质的、精神的历史条件,决定并影响着人的发展。一个人在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发展了自己,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相互决定的,这是一个双向同步的统一的运动过程,其统一的基础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人在社会实践中改造社会,发展社会,同时也改造自己,发展自己。 2、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互为手段和目的。既然人和社会是互相决定、互相促进的,因而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发展,都必须把对方的发展作为目的,自己的发展作为手段,这样才能促进双方的同步发展。没有整个社会的发展,个人的发展也就没有基础和条件;同时,整个社会的发展恰恰是社会上无数个人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结果。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通过改造客观世界来促进社会发展去实现,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人通过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来保证。 3、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人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创造者和接受者,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主宰,人在社会经 济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权等,都是围绕着以人为中心运动的,任何发展离开了人的参与都无法实现。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发展都是为人的发展提供条件和手段,都是为了丰富人的需要,提高人的自由度和主体性,促使人的全面提高。共产主义,归根到底就是要 “充分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唉哟~~ 还真有人回答你,但是没有列子...哈哈,单个写....哈哈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变化,并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从而充分认识统筹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立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生态文明新构架。应当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潮流。 一、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1、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内涵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史。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对客观自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人 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人类对人与自然的认识有显著的不同。在原始社会,人类以狩猎和采集方式从事生产活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强,主要体现为依赖和适应,人类生产和生活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人对自然曾保持了一种原始的和谐关系。在农业社会,从事农业劳动是人类主要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强度低、其负面影响较小,人类与自然保持一种融合的非对立关系,但是在一些局部区域也出现了过度开垦与砍伐等现象,特别是为了争夺水土资源而频繁发动战争,使得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促使相对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不和谐现象。在工业社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显著提高,人类活动范围已扩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并且不再局限于地球表层,已拓展到地球深部及外层空间,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并极大地提高了认识自然和改变自然的能力,但是,全球性的人口急剧膨胀,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和谐。当前大规模的、无序的人类活动已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生态结构,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地球生态系统的演变路径和方向,对人类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其严峻的挑战[杨多贵,2005]。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兴起与蓬勃发展,可以说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质的飞跃,它既是划时代的发展观、又是崭新的世界观、文明观和自然观,它深刻地揭示了经济社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冲突,对传统的“征服自然”等不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了挑战。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02位国家首脑出席了这次“地球高峰会议”,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规矩所普遍认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使命。 人与自然和谐,从理论层面上看,它应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辨证统一、互动和谐;从实践层面上讲,它应有人与自然双方均处于既被改造又应保护的关系之中。历史经验表明,当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互利、和谐关系的时候,自然也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总之,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2、生态文明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 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表征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

论文如何把相同的参考文献

1、直接找到论文中有相同的参考文献之处,按照图示输入重复的尾注并选中合并对象。

2、下一步如果没问题,就点击字体那里的按钮。

3、这个时候弹出新的对话框,需要确定勾选隐藏。

4、这样一来会得到相关的结果,即可达到目的了。

一处就产生了多个参考文献,比如文献2,文献3,文献4,文献5等。有时候可以这样写[2,3,4,5]。但是,有的却要求合并在一起[2-5].怎么办?其实很简单。先按第一种形式编辑好后,选中不需要出现的部分,在字体一栏里选择隐藏即可。很简单。

直接在应用的文献处(右上标)标注同样的数值。

脚注、尾注是由引用和注解两个部分构成的,在引用部分结束的位置上加上阿拉伯数字序号,要上标;注解部分的序号一定要和引用部分的序号一致。

夹注、脚注、尾注三种形式到底采用哪一种,作者可以根据需要选定。通常说来,引文注释要求不是很严格的文章,常用夹注的形式;篇幅比较短、引文比较少的文章常用尾注的形式;篇幅比较长或者引文比较多的文章或专著应该选用脚注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篇文章或一部著作中,只能采用一种注释方法。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著录的原则:

1、只著录最必要、最新的文献。著录的文献要精选,仅限于著录作者亲自查阅过并在论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

2、只著录公开发表的文献。公开发表是指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正式出版的图书上发表。

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不宜作为参考文献。这是因为内部资料不易查到,而且尚未公开的资料有可能处于保密的范围。

3、采用规范化的著录格式。

采用顺序编码时,对引用的文献,按它们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把序号作为上标,或者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然后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按照顺序由先到后进行著录。

著录顺序号时,用阿拉伯数字左顶格书写,后边不加标点符号,空一格再写下一个项目。著录作者时,对于个人作者,包括译者和编者,在书写时,其姓名一律姓在前,名在后(中外文相同);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缩写点(·)。

作者为三人或少于三人时应全部写出,之间用“,”号相隔;三人以上只列前三人,后加“等”字。著录题名、刊名、或书名时,不注明书号。

多次引用同一参考文献,添加标注的方式是一样的。

按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文后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

1、引文部分在行文中本身可构成完整意思的,要在引文后的引号内点上原文的语怠终止符号,如:

邓小平南巡谈话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新的概括,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五句话有着极其丰富的科学内涵,……。

2、引文本身不能构成行文中的完整意思,须与自己的阐述结合在一起,才达意周详的,则引文时只加引号,无论原文原有的标点是什么,引号内都不要添加标点,要在引号之外点上行文所需用的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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